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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湖南发展:关于因公开招标形成关联交易的公告2023-04-20  

                         证券代码:000722         证券简称:湖南发展        公告编号:2023-030

                     湖南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因公开招标形成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关联交易概述

    1、由湖南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全资子公司湖南发展
空洲岛发电有限责任公司负责的株洲航电(空洲水电站)扩机工程项目全过程跟
踪审计(含造价咨询)服务(第二次)招标工作于 2023 年 03 月 29 日发布招标
文件公告,投标截止日共收到 3 家投标单位递交的投标文件。在履行相应评审程
序后,确认湖南省湘咨工程咨询管理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湘咨工程咨询公
司”)为株洲航电(空洲水电站)扩机工程项目全过程跟踪审计(含造价咨询)
服务中标人。根据中标价格,本次关联交易金额为 1,650,000.00 元。

    2、湘咨工程咨询公司为公司控股股东湖南湘投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
称“湘投集团”)的全资孙公司。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
规定,湘咨工程咨询公司为关联法人。因此,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关联董事
韩智广先生、刘志刚先生需回避表决。

    3、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因公开招标形成关联
交易的议案》,表决结果为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2票回避,关联董事韩
智广先生、刘志刚先生均回避表决。独立董事对本次关联交易事项发表了事前认
可与独立意见。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本次交易属于董事会决策权限,无需提交至股东大会审议。

    4、本次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
产重组。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一)基本信息

                                  1/8
     名称        湖南省湘咨工程咨询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住所        长沙市芙蓉区东二环一段 1139 号(湖南国际商务中心二楼)

  法定代表人     谢盛文

   注册资本      6000.000000 万人民币

   股权结构      湖南省国际工程咨询中心有限公司持股 100%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4301007170512006

    注册号       430100000061347

                 许可项目:建设工程设计;建筑智能化系统设计;建设工
                 程施工;人防工程设计;国土空间规划编制;建设工程监
                 理;文物保护工程监理;地质灾害治理工程监理(依法须
                 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
                 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
                 目:工程造价咨询业务;社会经济咨询服务;信息咨询服
                 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政府采购代理服务;工程
                 管理服务;招投标代理服务;采购代理服务;项目策划与
   经营范围
                 公关服务;以自有资金从事投资活动;工程技术服务(规
                 划管理、勘察、设计、监理除外);融资咨询服务;节能管
                 理服务;专业设计服务;规划设计管理;承接总公司工程
                 建设业务;单建式人防工程监理;水环境污染防治服务;
                 农业面源和重金属污染防治技术服务;大气环境污染防治
                 服务;土壤污染治理与修复服务;环境保护监测;信息技
                 术咨询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
                 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成立日期      2000 年 04 月 30 日

   核准日期      2022 年 08 月 05 日


                                 2/8
     营业期限        -

     登记机关        长沙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登记状态        存续(在营、开业、在册)

     其他情况        非失信被执行人

   备注:上述信息来源于国家企业信息公示系统和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

    (二)财务状况
                                                                     单位:元
                         2023 年 03 月 31 日         2022 年 12 月 31 日
       项目
                           (未经审计)                 (经审计)
    资产总额                     44,174,320.49               50,151,726.00
    负债总额                     35,538,062.84               41,756,780.18
   所有者权益                     8,636,257.65                8,394,945.82
       项目               2023 年 01-03 月            2022 年 01-12 月
    营业收入                      5,518,273.48               25,336,733.95
      净利润                        241,311.83                 -182,378.14

    三、关联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1、招标主体人:湖南发展空洲岛发电有限责任公司
    2、招标项目名称:株洲航电(空洲水电站)扩机工程项目全过程跟踪审计
(含造价咨询)服务
    3、招标项目地址:湖南省株洲市渌口区境内湘江干流的空洲岛
    4、招标服务工作范围:扩机工程项目全过程跟踪审计(含造价咨询)的类
型C型(从招标文件开始至最终验收后的财务决算审计),包括但不限于:(1)招
标项目相应的招标控制价说明文件编制;(2)参与工程招标文件的编制;(3)施
工合同的相关造价条款的拟定;(4)招标工程量清单的编制;(5)各类招标项目
投标价合理性的分析;(6) 建设项目工程相关合同履行过程的管理;(7) 提出设
计、工程施工方案的优化建议,各方案工程造价的编制与比选;(8)工程计量支
付的确定,审核工程款支付申请,提出资金使用计划建议;(9)施工过程的设计
变更、工程签证和工程索赔的处理;(10)协助招标人进行投资分析、风险控制,
提出融资方案的建议;(11)隐蔽工程的监督管理;(12)各类工程的竣工结算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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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制或审核;(13)派出至少 1 名具有国家一级注册造价工程师证( 在有效期内),
并同时具有工程类或者工程经济类中级职称,证书注册单位应与投标人名称一致
的人员常驻施工现场,直至工程最终竣工验收财务决算审计结束为止;(14)配
合完成招标人另行委托的决算审计;(15)建设项目后评价。

    四、交易的定价政策及定价依据

    本次株洲航电枢纽扩机工程项目全过程跟踪审计(含造价咨询)服务采用公
开招标方式确定中标单位和中标价格,关联交易的价格公平、公正、公允。

    五、拟签订合同的主要内容

    委托单位:湖南发展空洲岛发电有限责任公司(甲方)
    受托单位:湖南省湘咨工程咨询管理有限责任公司(乙方)
    甲方委托乙方承担湖南发展空洲岛发电有限责任公司扩机工程项目全过程
跟踪审计(含造价咨询)服务工作。
    1、服务内容(包括但不限于):

    1.1 招标审计
    (1)招标文件审计;(2)工程量清单编制或审计;(3)招标控制价编制及
审计;(4)投标报价审计;(5)招投标过程审计;(6)参与工程招标文件的编制;
(7)编制所有招标项目的招标控制价说明文件,招标控制价说明必须满足国家、
行业及招标人的要求,包含但不限于招标项目预算情况介绍、项目市场调研情况
说明、设备及材料厂家价格调研情况说明、项目造价咨询报告编制与审核;(8)
招标工程工程量清单的编制;(9)各类招标项目投标价合理性的分析。
    1.2 合同审计
    (1)勘察设计合同审计;(2)监理合同审计;(3)施工合同审计;(4)材
料、设备采购合同审计;(5)其他合同审计;(6)合同的相关造价条款的拟定。
    1.3 施工管理审计
    (1)开工准备审计(包含但不限于):施工许可审计,内部控制制度审计,
资金来源、到位情况审计,前期费用支出审计;(2)建设项目工程造价相关合同
履行过程的管理;(3)提出设计、工程施工方案的优化建议,各方案工程造价的
编制与比选;(4)协助甲方进行投资分析、风险控制,提出融资方案的建议;(5)
隐蔽工程审计;(6)材料、设备采购审计(包含但不限于):材料、设备采购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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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划审计,材料、设备采购合同执行情况审计,材料、设备的验收、入库、保管及
维护审计,材料、设备采购费用核算审计;(7)工程现场管理审计;(8)工程进
度款审计,工程计量支付的确定,审核工程款支付申请,提出资金使用计划建议;
(9)工程变更、签证及价款调整审计;(10)索赔审计;(11)质量、安全、工
期审计;(12)监理管理审计。
     1.4 竣工结(决)算审计
     (1)竣工验收审计;(2)竣工结算审计,各类工程的竣工结算审核;(3)
配合完成甲方另行委托的竣工财务决算审计。
     1.5 编制符合国家、行业及甲方要求的各类审计报告和造价咨询报告。
     2、合同价款
     (1)合同价格。本合同为总价包干合同(含税,税率 6%),价格为人民币
壹佰陆拾伍万圆整(1,650,000.00),不因服务工作范围内结算金额的增减和服
务周期的变化而调整合同价款。包含了交通费、食宿费、工伤及人身意外伤害保
险等,乙方不得向甲方、施工单位另行收取合同价款以外的费用,不得要求上述
单位报销食宿、差旅交通等费用,并对服务过程中可能发生的人身意外、财产损
失承担全部责任。价格组成如下:

序号 服务费用分项名称          服务内容          金额(元)        备注
                        按招标人要求,包括但不
                        限于:招标审计;合同审
       全过程跟踪审计   计;施工管理审计;竣工                     不含
 1                      结(决)算审计;编制符 1,650,000.00
       (含造价咨询)   合国家、行业及甲方要求                 核减效益费
                        的各类审计报告和造价
                        咨询报告。
     (2)合同支付。合同签订后一个月内支付 20%预付款。进度款自项目正式
开工后,每半年甲方根据乙方提交的符合国家、行业及甲方要求的审计报告、跟
踪审计日志、跟踪审计周报和月报、跟踪审计半年总结和年度总结、项目招标阶
段跟踪审计报告、付款申请及相应金额的发票(以上付款材料在付款时间节点需
按合同要求提供的则必须提供),每次支付合同金额的 20%。累计支付至合同总
价的 80%,剩余合同总价 20%作为竣工结(决)算审核(审计)服务费。
     提交符合国家、行业及甲方要求的竣工结(决)算审计成果报告后付至合同
总价的 97%,余款竣工结(决)算审计完成一年后一次性付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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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如乙方评(编)审结论误差较大的、未按期完成工作的,须相应核减项
目竣工结(决)审核(审计)服务费。具体如下:
    ①结算审核综合误差率≤3%的不扣减竣工结(决)审核(审计)服务费, 综
合误差率>8%的不支付竣工结(决)审核(审计)服务费,3%<综合误差率≤8%
按区间误差比例计算,即每超过 0.5 个百分点,竣工结(决)审核(审计)服务
费扣减 3 个百分点;②综合误差率按(∑|各清单及子目初审审定值-各清单及子目
复审定案值|)/复审定案值*100%计算。复审定案值为第三方审计部门复核评审情
况出具的评审结论。
    (4)核减效益费
    核减效益费按照《湖南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协会关于规范工程造价咨询服务
收费的意见》(湘建价协〔2016〕25 号)附表 4 中 4.3 规定标准的 50%计算。
    3、违约责任及解决争议的方式
    (1)任何一方无正当理由擅自解除合同,应向守约方支付合同总金额 20%的
违约金,如给对方造成的损失超过违约金的,守约方有权就超过部分的损失向违
约方追偿。
    (2)如乙方违反本合同约定,不能按时向甲方出具审核意见,每逾期 1 天,
乙方应当向甲方支付合同总价 2‰的违约金;乙方逾期超过 30 天,甲方有权解除
合同,并不再支付任何费用,乙方需向甲方支付合同总金额 20%的违约金,并承担
由此给甲方造成的一切损失。
    (3)如乙方出具的审核意见违反相关法律法规、行业规定或本合同约定,每
发生一次,甲方有权扣减服务费 10000 元,如因此给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应当
予以赔偿。
    (4)本项目不得挂靠和转包,挂靠、转包将视同违约,甲方有权解除合同,
并不再支付任何费用,乙方应向甲方支付合同总金额 20%的违约金,并承担由此给
甲方造成的一切损失。
    (5)如发生其他违约情形,甲、乙双方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相
关规定承担违约责任,本着友好协商的原则,妥善处理。
    (6)如发生争议,按下列程序解决:甲、乙双方发生争议,如协商解决不成
的,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4、合同的转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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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乙方不得部分转让或全部转让其应履行的合同义务。
     5、合同生效及其他
     (1)本合同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可另行协商或签订补充协议,所达成的补
 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2)本合同及其补充协议须甲、乙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法人委托代理人签字并
 盖章生效。在双方履行完毕本委托协议书约定的所有义务后终止。

      六、与该关联人累计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

      自 2023 年年初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与关联方湘咨工程咨询公司(包含受
  同 一 主 体控 制 或相 互 存在 控 制关 系 的其 他 关联 人 ) 发生 关 联交 易 总金 额 为
  1,500.00 万元。
                                                       关联交易金
      关联方                   关联交易事项                                   备注
                                                       额(万元)
                         负责公司与株洲航电分公                    该事项已经公司于
湖南湘投金宜物业管
                        司在 2023 年 01 月 01 日至                 2023 年 01 月 12 日
理有限公司(为湘投集                                      1,500.00 召开的第十届董事
                        2025 年 12 月 31 日止的相                  会第二十九次会议
  团全资孙公司)
                              关物业管理服务                           审议通过

      七、交易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采购为满足株洲航电枢纽扩机工程项目投资建设需要,有利于株洲航电
  枢纽扩机工程项目的顺利推进和成本控制。本次招标严格履行公开、公平、公正
  科学择优的评审原则,经过专家评审、开标、公示等公开透明的程序,定价公允
  合理,属于正常商业行为,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非关联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
  益的情形,对公司本期以及未来财务状况、经营成果无不利影响。

      八、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和独立意见

      (一)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
      本次全资子公司湖南发展空洲岛发电有限责任公司因公开招标方式而形成
  的关联交易事项遵循了公开、公平、公正的市场原则,属于正常商业行为,不存
  在损害公司及其他非关联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对公司本期以及未来
  财务状况、经营成果无不利影响。综上,我们同意将《关于因公开招标形成关联

                                           7/8
交易的议案》提交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
    (二)独立董事意见
    本次采购为满足株洲航电枢纽扩机工程项目投资建设需要,有利于株洲航电
枢纽扩机工程项目的顺利推进和成本控制。本次关联交易由公开招标导致,交易
定价方式公平、公正、公开,交易价格公允、合理,符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
交易所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
东和非关联股东利益的情形,对公司本期以及未来财务状况、经营成果无不利影
响。公司关联董事在审议此关联交易时回避表决,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
《公司章程》的规定。我们同意本次因公开招标形成的关联交易事项。




    特此公告
                                       湖南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04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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