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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美锦能源:八届二十八次董事会会议决议公告2019-03-18  

						证券代码:000723             证券简称:美锦能源            公告编号:2019-005

                          山西美锦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八届二十八次董事会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
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 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山西美锦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八届二十八次董事会会议于2019年3月14日上午
9:30在山西省太原市清徐县清泉西湖办公大楼309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会议的
形式召开。公司证券部已于2019年3月4日以通讯的形式通知了全体董事。本次会
议应参加董事9人,包括3名独立董事,实际参加会议董事9人。会议由董事姚俊
卿先生主持,公司监事及高管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会议的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
《公司法》、《证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与会董事审议,一致通
过如下议案。
    二、会议审议事项情况
    1、审议并通过《2018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本议案须提交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2、审议并通过《2018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本议案须提交 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3、审议并通过《2018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4、审议并通过《2018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本议案须提交 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5、审议并通过《2018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本议案须提交 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6、审议并通过《2018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2018年度财务报告已经北京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根据
出具的审计报告和公司的实际情况,拟定2018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如下:
    2018年度,公司实现净利润2,068,783,714.81元,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
利润1,797,201,927.13元,累计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2,585,932,346.34元。由
于公司有重大投资计划和安排的实际情况,本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也不利用资
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本议案须提交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7、审议并通过《2018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及2019年度日常关联交易
预计情况的议案》;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规定,公司三名关联董事姚锦龙、姚
俊卿、姚锦飞回避表决,出席董事会的六名非关联董事对该议案进行了表决。公
司三名独立董事对该关联交易进行了事前认可,并发表了独立意见。
    本议案须提交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 6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8、审议并通过《续聘公司2019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2018年公司聘请的北京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年度财务审计
机构和内控审计机构,并向其支付年度审计费用 160 万元。根据公司董事会审
计委员会的提议,拟继续聘请北京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9
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和内控审计机构,为本公司提供年度审计服务,并由股东大会
授权董事会根据实际业务情况决定其报酬事宜。
    本议案须提交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9、审议并通过《2018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10、审议并通过《签订<托管协议>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告2019-009。该议案为关联交易事项,公司三名关联董事姚
锦龙、姚俊卿、姚锦飞回避表决。
    本议案须提交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 6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11、审议并通过《签订<委托管理协议>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告2019-010。该议案为关联交易事项,公司三名关联董事姚
锦龙、姚俊卿、姚锦飞回避表决。
       本议案须提交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 6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12、审议并通过《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告2019-011。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13、审议并通过《章程修正案》;
                               原文                                         现修改为
第一章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4,056,923,052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4,091,369,052
第六条       元。                                           元。
第三章       公司的股份总数为4,056,923,052股,均            公司的股份总数为4,091,369,052股,均
第十九条     为普通股。                                     为普通股。
             董事会应当确定对外投资、收购出售资             董事会应当确定对外投资、收购出售资
             产、资产抵押、对外担保事项、委托理             产、资产抵押、对外担保事项、委托理
             财、关联交易的权限,建立严格的审查             财、关联交易的权限,建立严格的审查
             和决策程序;重大投资项目应当组织有             和决策程序;重大投资项目应当组织有
             关专家、专业人员进行评审,并报股东             关专家、专业人员进行评审,并报股东
             大会批准。                                     大会批准。
                 董事会具有审批下列重大事项的权                 董事会具有审批下列重大事项的权
             限:                                           限:
第五章           (1)投资在2000万元以上,且年度                (1)投资在10000万元以上,且年
第 一 百一   内累计投资不超过最近经审计的净资产             度内累计投资不超过最近经审计的净资
十条         总额的20%的投资项目由董事会决定。              产总额的20%的投资项目由董事会决定。
                 (2)收购或者出售资产在2000万元                (2)收购或者出售资产在10000万
             以上,且年度内累计不超过最近经审计             元以上,且年度内累计不超过最近经审
             的净资产总额的20%的项目由董事会决              计的净资产总额的20%的项目由董事会
             定。                                           决定。
                 ( 3 ) 关 联交 易 总 额 在 300 万 元 至       ( 3 ) 关 联交 易 总 额 在 300 万 元 至
             3000万元之间且占公司最近经审计净资             3000万元之间且占公司最近经审计净资
             产值的0.5%至5%之间的由董事会决定。             产值的0.5%至5%之间的由董事会决定。
                 (4)公司资产抵押等单项合同数额                (4)公司资产抵押等单项合同数额
     不超过最近经审计的净资产总额的30%     不超过最近经审计的净资产总额的30%
     由董事会决定。                        由董事会决定。
         (5)交易涉及的资产总额占上市公       (5)交易涉及的资产总额占上市公
     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的10%以上,低   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的10%以上,低
     于50%;该交易涉及的资产总额同时存在   于50%;该交易涉及的资产总额同时存在
     账面值和评估值的,以较高者作为计算    账面值和评估值的,以较高者作为计算
     数据。                                数据。
         (6)交易标的(如股权)在最近一       (6)交易标的(如股权)在最近一
     个会计年度相关的营业收入占上市公司    个会计年度相关的营业收入占上市公司
     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营业收入的      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营业收入的
     10%以上,低于50%;且绝对金额超过一    10%以上,低于50%;且绝对金额超过一
     千万元在五千万元以内。                千万元在五千万元以内。
         (7)交易标的(如股权)在最近一       (7)交易标的(如股权)在最近一
     个会计年度相关的净利润占上市公司最    个会计年度相关的净利润占上市公司最
     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的10%以     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的10%以
     上,低于50%;且绝对金额超过一百万元   上,低于50%;且绝对金额超过一百万元
     ,在五百万元以内。                    ,在五百万元以内。
         (8)交易的成交金额(含承担债务       (8)交易的成交金额(含承担债务
     和费用)占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    和费用)占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
     资产的10%以上,低于50%;且绝对金额    资产的10%以上,低于50%;且绝对金额
     超过一千万元,在五千万元以内。        超过一千万元,在五千万元以内。
         (9)交易产生的利润占上市公司最       (9)交易产生的利润占上市公司最
     近一个会计年度审计净利润的10%以上, 近一个会计年度审计净利润的10%以上,
     低于50%;且绝对金额超过一百万元,在   低于50%;且绝对金额超过一百万元,在
     五百万元以内。                        五百万元以内。
         超过上述审批限额的重大项目由董        超过上述审批限额的重大项目由董
     事会研究后股东大会批准。              事会研究后股东大会批准。
         上述指标计算中涉及的数据如为负        上述指标计算中涉及的数据如为负
     值,取其绝对值计算。                  值,取其绝对值计算。

本议案须提交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14、审议并通过《召开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公司决定于2019年4月25日(星期四)下午2:30在山西省太原市清徐县清泉
西湖公司办公大楼309会议室召开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 备查文件
   1、本公司八届二十八次董事会会议决议(董事签字并加盖印章);
   特此公告。




                                          山西美锦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3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