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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美锦能源:监事会对《2018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意见2019-03-18  

						                      山西美锦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对《2018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意见


    报告期内,公司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内部控制指引》和《深圳证券
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的有关规定,公司监事会对公司2018年度内部
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发表意见如下:
    公司现有的内控制度已覆盖了公司运营的各层面和各环节,形成了规范的管理
体系,能够预防和及时发现、纠正公司运营过程可能出现的错误,保护公司资产的
安全完整,保证会计记录和会计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及时性。公司内部控制体
系和内部控制的实际情况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监管部门的相关要求,公司内
部控制制度健全且能有效运行。监事会对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无异议。




    监事签名:
                       李友             朱锦彪            杨俊琴




                                          山西美锦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9年3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