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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美锦能源:关于拟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2020-08-06  

						证券代码:000723                证券简称:美锦能源          公告编号:2020-100

                         山西美锦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拟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
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被担保人名称:佛山市飞驰汽车制造有限公司
   以上被担保人为山西美锦能源股份有限公司控股子公司
   本次担保金额及已实际为其提供的担保余额:公司拟为飞驰汽车向广东耀达融资租赁
有限公司申请的5,000万元融资租赁业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
已为飞驰汽车提供的担保余额为人民币31,799.42万元。
   本次担保是否有反担保:无
   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数量:无逾期对外担保



    一、担保情况概述
    山西美锦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控股子公司佛山市飞驰汽
车制造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飞驰汽车”)拟与广东耀达融资租赁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耀达租赁”)开展交易金额为人民币5,000万元整的融资租赁业务,期
限不超过36个月。根据公司持股比例公司拟为该项融资租赁业务主合同约定债务
的51.20%承担连带保证责任,即担保限额为人民币2,560万元。飞驰汽车其他股
东或其相关方均按照其持股比例,为飞驰汽车的该项债务等比例向耀达租赁提供
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公司九届四次董事会会议以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
拟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上述担保额合计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
产的0.31%,由于被担保对象最近一年一期资产负债率超过70%,上述担保需提交
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生效。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佛山市飞驰汽车制造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01年02月27日;
    住所:佛山市禅城区石湾新岗路39号;
    法定代表人:江勇;
    注册资本:23075.86万元人民币;
    主营业务:汽车制造、销售;汽车零部件加工、销售;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
修(仅限车用LNG气瓶安装);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
,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股权结构:山西美锦能源股份有限公司持股51.20%;广东鸿运高新技术投资
有限公司持股38.80%;广东佛山(云浮)产业转移工业园投资开发有限公司持股
10%。
    2、被担保人最近一年又一期的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名称         2019 年 12 月 31 日      2020 年 6 月 30 日
        资产合计              1,041,957,733.38        1,350,265,552.72
        负债合计                 826,221,145.17       1,114,711,287.61
  其中:银行贷款                 146,500,000.00          445,500,000.00
           流动负债              674,287,182.90       1,083,297,691.55
或有事项涉及的总额                   920,000.00                        --
         净资产                  215,736,588.21          235,554,265.11
        项目名称              2019 年             2020 年 1 月-6 月
        营业收入                 537,202,461.11          288,913,634.03
        利润总额                  33,110,494.45           23,021,476.55
         净利润                   36,564,302.45           19,817,676.90
    飞驰汽车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本次担保尚未签订担保协议。
    四、董事会意见
    公司为飞驰汽车开展融资租赁业务提供担保,有助于缓解其资金压力,保证
其生产经营资金需求。鉴于提供担保的对象为公司控股子公司,且被担保方飞驰
汽车的其他股东也将同时按其持有飞驰汽车的比例承担相应的担保责任,担保事
项公平、对等。董事会认为上述被担保主体财务结构健康,偿债能力良好,担保
风险可控,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为其提供担保。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止目前,本次担保提供后公司对子公司和参股公司的担保余额为人民币
139,172.18万元,占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17.04%。公司及控
股子公司没有发生逾期担保、涉及诉讼的担保及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的损
失等情况。
    六、其他
    1、九届四次董事会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山西美锦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8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