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东方A:“16BOE01”2019年付息公告2019-03-14
证券代码:000725 证券简称:京东方 A 公告编号:2019-009
证券代码:200725 证券简称:京东方 B 公告编号:2019-009
债券代码:112358 债券简称:16BOE01
京东方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16BOE01”2019 年付息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
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京东方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
公司债券(第一期)本次付息的债权登记日为 2019 年 3 月 20 日,凡
在 2019 年 3 月 20 日(含)前买入并持有本期债券的投资者享有本次
派发的利息;2019 年 3 月 20 日卖出本期债券的投资者不享有本次派
发的利息。
京东方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于 2016 年 3
月 21 日发行的京东方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面向合格投资者
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简称“16BOE01”、“本期债券”、债券
代码 112358)至 2019 年 3 月 21 日将期满 3 年。根据本公司“16BOE01”
《公开发行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和《公司债券上市公告书》有关条
款的规定,在本期债券的计息期限内,每年付息一次,现将有关事项
公告如下:
一、 本期债券基本情况
1、债券名称:京东方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面向合格投
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
2、债券简称:16BOE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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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债券代码:112358
4、发行总额:100 亿元
5、存续期限:本期债券的期限为 5 年期,债券存续期第 3 年末
附发行人上调票面利率选择权和投资者回售选择权。
6、债券利率:本期债券票面利率3.15%。
7、计息方式:本期债券采用单利按年计息,不计复利。
8、还本付息方式:本期债券按年付息、到期一次还本。利息每
年支付一次,最后一期利息随本金一起支付。
9、起息日:2018 年 3 月 21 日。
10、付息日:2017 年至 2021 年间每年的 3 月 21 日为上一计息
年度的付息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 1 个工
作日);如投资者行使回售权,则其回售部分债券的付息日为 2017
年至 2019 年每年的 3 月 21 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
其后的第 1 个工作日)。
11、信用级别及资信评级机构:经联合信用评级有限公司综合评
定,发行人的主体信用等级为 AAA,本期债券的信用等级为 AAA。
12、担保情况:本期债券为无担保债券。
13、牵头主承销商、簿记管理人、债券受托管理人:中信建投证
券股份有限公司。
14、税务提示:根据国家有关税收法律、法规的规定,投资者投
资本期债券所应缴纳的税款由投资者承担。
15、本期债券登记、托管、代理债券付息、兑付机构:中国证券
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
司”)。
二、本期债券付息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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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京东方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
开发行票面利率公告》(公告编号:2016-024),本期债券票面利率
为 3.15%,每手(面值 1,000 元)付息金额为人民币 31.5 元(含税),
扣税后个人、证券投资基金债券持有人取得的实际每手派发利息为人
民币 25.2 元,非居民企业(包含 QFII、RQFII)债券持有人取得的实
际每手派发利息为 31.50 元(根据《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境外机构
投资境内债券市场企业所得税、增值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8】
108 号)的规定,自 2018 年 11 月 7 日起至 2021 年 11 月 6 日止,对
境外机构投资境内债券市场取得的债券利息收入暂免征收企业所得
税和增值税)。
三、债权登记日、除息日及付息日
1、债权登记日:2019 年 3 月 20 日
2、除息日:2019 年 3 月 21 日
3、付息日:2019 年 3 月 21 日
4、下一付息期起息日:2019 年 3 月 21 日,下一付息期利率:
3.15%
四、本期债券付息对象
本期债券付息对象为:截止2019年3月20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
收市后,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全体“16BOE01”持有人
(界定标准请参见本公告的“特别提示”)。
五、债券付息方法
公司将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进行本次付息。
在本次付息日 2 个交易日前,公司会将本期债券本次利息足额划
付至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指定的银行账户。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收到
款项后,通过资金结算系统将本期债券本次利息划付给相应的付息网
点(由债券持有人指定的证券公司营业部或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认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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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其他机构)。
本公司与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的相关协议规定,如本公司未按时
足额将债券付息资金划入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指定的银行账户,则后
续付息工作由本公司自行负责办理,相关实施事宜以本公司的相关公
告为准。
六、关于本次回售所付利息缴纳所得税的说明
1、个人缴纳公司债券利息所得税的说明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以及其他相关税收法规和
文件的规定,本期债券个人(包括证券投资基金)债券持有者应缴纳本
期债券利息个人所得税,征税税率为利息额的20%。根据《国家税务
总局关于加强企业债券利息个人所得税代扣代缴工作的通知》(国税
函【2003】612号)规定,本期债券利息个人所得税统一由各付息网
点在向债券持有人支付利息时负责代扣代缴,就地入库。
2、居民企业缴纳本期债券利息所得税的说明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以及其他相关税收法规和
文件的规定,对于持有本期债券的居民企业,其债券利息所得税自行
缴纳。
3、非居民企业缴纳公司债券利息所得税的说明
根据《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境外机构投资境内债券市场企业所
得税、增值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8】108号)的规定,自2018
年11月7日起至2021年11月6日止,对境外机构投资境内债券市场取得
的债券利息收入暂免征收企业所得税和增值税。上述暂免征收企业所
得税的范围不包括境外机构在境内设立的机构、场所取得的与该机
构、场所有实际联系的债券利息。对于持有“16BOE01”的合格境外机
构投资者等非居民企业(其含义同《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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取得的本期债券利息扣税后每手“16BOE01”实际派息为人民币31.50
元。
4、其他债券持有者缴纳公司债券利息所得税的说明对于其他债
券持有者,其债券利息所得税自行缴纳。
七、咨询联系方式
咨询机构:京东方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北京市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西环中路 12 号
邮编:100176
联系人:苏雪飞、王艺敏
咨询电话:010-64318888 转
传真:010-64366264
八、相关机构
(一)牵头主承销商: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王常青
注册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安立路66号4号楼
联系人:朱明强、韩勇
联系电话:021-68801565
传真:021-68801551
(二)联席主承销商
1、长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
住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世纪大道1198号28层
法定代表人:王承军
联系人:舒明月、帅珍珍
电话:021-61118607/61118613
传真:021-6111897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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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5号(新盛大厦)12、15层
法定代表人:魏庆华
联系人:王伟洲、王艺霖
电话:010-66551360
传真:010-66551366
(三)托管人
名称: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
住所:深圳市福田区莲花街道深南大道2012号深圳证券交易所广
场25楼
负责人:林源
邮政编码:518031
特此公告。
京东方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9 年 3 月 13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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