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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京东方A:公司章程修订对照表2019-03-26  

						                      京东方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章程修订对照表
                                  (2019 年 3 月)
     (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 2018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序     条                                        条
                       原规则                                    修订后的规则
号     款                                        款
            经依法登记,公司的经营范围:制
                                                      经依法登记,公司的经营范围:制造电
            造电子产品、通信设备、机械电器
                                                      子产品、通信设备、机械电器设备、五
            设备、五金交电、建筑材料、纸制
                                                      金交电、建筑材料、纸制品、工业气体、
            品、工业气体、工具模具、蒸汽热
                                                      工具模具、蒸汽热汽、制造电子计算机
            汽、制造电子计算机软硬件;购销
                                                      软硬件;购销电子产品、通信设备、电
            电子产品、通信设备、电子计算机
                                                      子计算机软硬件;计算机数据处理;设
            软硬件;计算机数据处理;设计、
                                                      计、销售机械电器设备、五金交电、建
            销售机械电器设备、五金交电、建
                                                      筑材料、纸制品、工业气体、工具模具、
            筑材料、纸制品、工业气体、工具
       第                                        第   蒸汽热汽;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
            模具、蒸汽热汽;技术开发、技术
       十                                        十   服务、技术转让、技术培训;承办展览
1           咨询、技术服务、技术转让、技术
       三                                        三   展销活动;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和技术
            培训;承办展览展销活动;自营和
       条                                        条   的进出口,但国家限定公司经营或禁止
            代理各类商品和技术的进出口,但
                                                      进出口的商品和技术除外;无线电寻呼
            国家限定公司经营或禁止进出口
                                                      业务;自有房产的物业管理(含房屋出
            的商品和技术除外;无线电寻呼业
                                                      租);机动车停车服务;企业管理咨询;
            务;自有房产的物业管理(含房屋
                                                      经营电信业务。(公司经营范围最终以公
            出租);机动车停车服务;企业管
                                                      司登记机构核准的结果为准)
            理咨询。
                                                      公司的经营范围中属于法律、行政法规
            公司的经营范围中属于法律、行政
                                                      规定须经批准的项目,应当依法经过批
            法规规定须经批准的项目,应当依
                                                      准。
            法经过批准。
                                                      公司在下列情况下,可以依照法律、行
            公司在下列情况下,可以依照法              政法规、部门规章和本章程的规定,收
            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本章程            购公司的股份:
            的规定,收购公司的股份:                  (一)减少公司注册资本;
            (一)减少公司注册资本;                  (二)与持有公司股票的其他公司合并;
       第                                        第
            (二)与持有公司股票的其他公司            (三)将股份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者股
       二                                        二
            合并;                                    权激励;
2      十                                        十
            (三)将股份奖励给公司职工;              (四)股东因对股东大会作出的公司合
       三                                        三
            (四)股东因对股东大会作出的公            并、分立决议持异议,要求公司收购其
       条                                        条
            司合并、分立决议持异议,要求公            股份;
            司收购其股份的。                          (五)将股份用于转换公司发行的可转
            除上述情形外,公司不进行买卖公            换为股票的公司债券;
            司股份的活动。                            (六)公司为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
                                                      所必需。

                                             1
                                                    除上述情形外,公司不进行买卖公司股
                                                    份的活动。


                                                    公司收购公司股份,可以选择下列方式
         公司收购公司股份,可以选择下列             之一进行:
    第   方式之一进行:                        第   (一)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方式;
    二   (一)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方        二   (二)要约方式;
3   十   式;                                  十   (三)中国证监会认可的其他方式。
    四   (二)要约方式;                      四   因本章程第二十三条第(三)项、第(五)
    条   (三)中国证监会认可的其他方          条   项、第(六)项规定的情形收购公司股
         式。                                       份的,应当采取集中竞价或者要约方式
                                                    回购。
                                                    公司因本章程第二十三条第(一)项、
                                                    第(二)项的原因收购公司股份的,应
         公司因本章程第二十三条第(一)
                                                    当经股东大会决议。公司依照第二十三
         项至第(三)项的原因收购公司股
                                                    条第(三)项、第(五)项、第(六)
         份的,应当经股东大会决议。公司
                                                    项规定的情形收购公司股份的,可以依
         依照第二十三条规定收公司股份
                                                    照本章程的规定或者股东大会的授权,
         后,属于第(一)项情形的,应当
    第                                         第   经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出席的董事会会议
         自收购之日起 10 日内注销;属于
    二                                         二   决议。
         第(二)项、第(四)项情形的,
4   十                                         十   公司依照本章程第二十三条规定收购公
         应当在 6 个月内转让或者注销。
    五                                         五   司股份后,属于第(一)项情形的,应
         公司依照第二十三条第(三)项规
    条                                         条   当自收购之日起 10 日内注销;属于第
         定收购的公司股份,将不超过公司
                                                    (二)项、第(四)项情形的,应当在
         已发行股份总额的 5%;用于收购
                                                    六个月内转让或者注销;属于第(三)
         的资金应当从公司的税后利润中
                                                    项、第(五)项、第(六)项情形的,
         支出;所收购的股份应当 1 年内转
                                                    公司合计持有的公司股份数不得超过公
         让给职工。
                                                    司已发行股份总额的 10%,并应当在三年
                                                    内转让或者注销。
                                                    下列事项由股东大会以特别决议通过:
         下列事项由股东大会以特别决议
                                                    (一)…
    第   通过:                                第
                                                    (六)因本章程第二十三条第(一)项、
    七   (一)…                              七
                                                    第(二)项的原因回购公司股票;
5   十   (六)法律、行政法规或本章程规        十
                                                    (七)法律、行政法规或本章程规定的,
    七   定的,以及股东大会以普通决议认        七
                                                    以及股东大会以普通决议认定会对公司
    条   定会对公司产生重大影响的、需要        条
                                                    产生重大影响的、需要以特别决议通过
         以特别决议通过的其他事项。
                                                    的其他事项。




                                           2
                                                    董事会行使下列职权:
                                                    (一)召集股东大会,并向股东大会报
                                                    告工作;
         董事会行使下列职权:                       ...
         (一)召集股东大会,并向股东大             (七)拟订公司重大收购、公司因本章
    第   会报告工作;                          第   程第二十三条第(一)项、第(二)项
    一   …                                    一   规定的情形收购公司股份或者合并、分
    百   (七)拟订公司重大收购、收购公        百   立、解散及变更公司形式的方案;
6
    零   司股票或者合并、分立、解散及变        零   ...
    七   更公司形式的方案;                    七   (十六)对公司因本章程第二十三条第
    条   …                                    条   (三)项、第(五)项、第(六)项规
         (十六)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             定的情形收购公司股份作出决议,且通
         章或本章程授予的其他职权。                 过该决议的董事会会议出席人数需达到
                                                    三分之二以上;
                                                    (十七)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或
                                                    本章程授予的其他职权。
                                                    董事会会议通知包括以下内容:
                                                    (一)会议日期和地点;
                                                    (二)会议期限;
    第                                         第   (三)事由及议题;
    一   董事会会议通知包括以下内容:          一   (四)发出通知的日期。
    百   (一)会议日期和地点;                百   董事会会议应当严格依照规定的程序进
7   一   (二)会议期限;                      一   行。董事会应当按规定的时间事先通知
    十   (三)事由及议题;                    十   所有董事,并提供足够的资料。两名及
    七   (四)发出通知的日期。                七   以上独立董事认为资料不完整或者论证
    条                                         条   不充分的,可以联名书面向董事会提出
                                                    延期召开会议或者延期审议该事项,董
                                                    事会应当予以采纳,公司应当及时披露
                                                    相关情况。
         公司设监事会。监事会由 9 名监事
                                                    公司设监事会。监事会由 9 名监事组成,
         组成,监事会设主席 1 人。监事会
                                                    监事会设主席 1 人,监事会召集人由全
         召集人由全体监事过半数选举产
                                                    体监事过半数选举产生。监事会主席同
         生。监事会召集人召集和主持监事
    第                                         第   时也是召集人,负责监事会召集人召集
         会会议;监事会召集人不能履行职
    一                                         一   和主持监事会会议;监事会召集人主席
         务或者不履行职务的,由半数以上
    百                                         百   不能履行职务或者不履行职务的,由半
         监事共同推举一名监事召集和主
8   四                                         四   数以上监事共同推举一名监事召集和主
         持监事会会议。
    十                                         十   持监事会会议。
         监事会应当包括股东代表和适当
    三                                         三   监事会应当包括股东代表和适当比例的
         比例的公司职工代表,其中职工代
    条                                         条   公司职工代表,其中职工代表的比例不
         表的比例不少于三分之一。监事会
                                                    少于三分之一。监事会中的职工代表由
         中的职工代表由公司职工通过职
                                                    公司职工通过职工代表大会、职工大会
         工代表大会、职工大会或者其他形
                                                    或者其他形式民主选举产生。
         式民主选举产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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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京东方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9 年 3 月 25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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