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东方A:关于子公司签订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的公告2021-08-21
证券代码:000725 证券简称:京东方 A 公告编号:2021-059
证券代码:200725 证券简称:京东方 B 公告编号:2021-059
京东方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子公司签订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
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京东方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1 年 7
月 7 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关
于核准京东方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
许可〔2021〕2277 号),核准公司非公开发行不超过 6,959,679,752
股新股。
本次发行实际发行数量为 3,650,377,019 股,每股面值 1 元,发
行价格为每股 5.57 元,共募集资金人民币 20,332,599,995.83 元,
扣除与本次发行有关的保荐承销费、审计及验资费用等发行费用合计
人民币 463,092,595.83 元(不含增值税)后,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
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19,869,507,400.00 元。上述资金到位情
况已经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京东方科
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验资报告》(毕
马威华振验字第 2100934 号)予以验证。
二、募集资金专户开设及三方监管协议签署情况
为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根据
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
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
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京东方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募
1
集资金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公司及承担募投项目具体实施工作的
子公司于近日分别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昆明市官渡支行、国家开
发银行重庆市分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高新技术产业开
发区支行、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及联席保荐机构中信建投
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华英证券有限责任公司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
管协议》。上述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制定的《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
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开立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情况如下:
账户初始存放金额
序号 账户名称 开户行名称 银行账号
(人民币元)
云南创视界光电科技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昆明市
1 135681726754 0.00
有限公司 长水机场支行
重庆京东方显示技术
2 国家开发银行重庆市分行 50001560052470910000 0.00
有限公司
成都京东方医院有限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
3 4402239019100120719 0.00
公司 都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支行
京东方现代(北京)显 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亚
4 15957521090004 0.00
示技术有限公司 奥支行
合计 0.00
三、《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的主要内容
甲方一:京东方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甲方二:云南创视界光电科技有限公司、重庆京东方显示技术有
限公司、成都京东方医院有限公司、京东方现代(北京)显示技术有
限公司
以上“甲方一”、“甲方二”共同视为合同的甲方(以下简称“甲
方”)。
乙方: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昆明市官渡支行、国家开发银行重
庆市分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支行、
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以下简称“乙方”)
2
丙方: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华英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
下简称“丙方”)
(一)公司已在各开户行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各专户专项用
途如下表所示,不得用作其他用途。
序号 开户行 账号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昆明市 对云南创视界光电科技有限公司增资并
1 135681726754
长水机场支行 建设 12 英寸硅基 OLED 项目
对重庆京东方显示增资并建设京东方重
2 国家开发银行重庆市分行 50001560052470910000
庆第六代 AMOLED(柔性)生产线项目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 对成都京东方医院有限公司增资并建设
3 4402239019100120719
都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支行 成都京东方医院项目
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亚
4 15957521090004 补充流动资金
奥支行
在募集资金专户内,甲方可根据实际需求将专户内的部分资金以
存单或其他合理存款方式存放。甲方应将存单或其他合理存款方式存
放款项的具体金额、存放方式、存放期限等信息及时通知丙方。上述
存单或其他合理存款方式存放的款项不得设定质押、不可转让。甲方
不得从上述存单或其他合理存款方式存放的款项直接支取资金。
(二)甲方、乙方应共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票据法》《支付
结算办法》《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章。
(三)丙方作为甲方的保荐机构,应当依据有关规定指定保荐代
表人或其他工作人员对甲方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丙方应当依
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以及甲方制定的募集资
金管理制度履行其督导职责,并有权采取现场调查、书面问询等方式
行使其监督权。甲方和乙方应积极配合丙方的调查和查询。丙方每半
年对甲方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情况进行一次现场检查。
(四)甲方授权丙方指定的保荐代表人韩勇、廖玲、王茜、吴宜
可以随时到乙方查询、复印甲方专户的资料;乙方应当及时、准确、
完整地向其提供所需的有关专户的资料。
3
保荐代表人向乙方查询甲方专户有关情况时应当出具本人的合法
身份证明;丙方指定的其他工作人员向乙方查询甲方专户有关情况时
应当出具本人的合法身份证明和单位介绍信。
(五)乙方按月(每月 10 日之前)向甲方出具对账单,并抄送丙
方。乙方应当保证对账单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六)甲方一次或 12 个月内累计从专户中支取的金额超过人民币
5000 万元或募集资金净额的 20%的(以孰低为原则),甲方及乙方应
及时以传真及/或邮件方式通知丙方,同时提供专户的支出清单。
(七)乙方如发现甲方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或其他重大风险时,
应及时告知丙方,并配合丙方进行调查和核实。丙方经现场检查等方
式核实后,如发现甲方募集资金管理存在重大违规情况或者重大风险
的,应及时向深圳证券交易所报告。
(八)丙方有权根据有关规定更换指定的保荐代表人。丙方更换
保荐代表人的,应当将相关证明文件书面通知甲方、乙方,同时向甲
方、乙方通知更换后保荐代表人的联系方式。更换保荐代表人不影响
本协议的效力,本协议第四条约定的甲方对丙方保荐代表人的授权由
更换后的保荐代表人自动继受享有。
(九)乙方连续三次未及时向丙方出具对账单或者向丙方通知专
户大额支取情况,以及存在未配合丙方调查专户情形的,甲方或丙方
可以要求甲方单方面终止本协议并注销募集资金专户。
(十)本协议任何一方当事人违反本协议,应向守约方承担违约
责任,并赔偿守约方因此所遭受的损失。
(十一)本协议自甲、乙、丙三方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其授
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各自单位公章之日起生效,至专户资金全部支出完
毕并依法销户或经各方协商一致终止本协议并销户之日起失效。
4
四、备查文件
《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特此公告。
京东方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1 年 8 月 20 日
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