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英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关于京东方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参与设立北京京国管股权 投资基金(有限合伙)暨关联交易的核查意见 华英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华英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京东 方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京东方”或“公司”)2021 年度非公开发 行 A 股股票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 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 上市公司信息披露指引第 6 号——保荐业务》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要 求,对京东方参与设立北京京国管股权投资基金(有限合伙)暨关联交易事项进 行了核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关联交易概述 北京国有资本运营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北京国管”)拟发起设立以市 场化方式跨区域、跨行业投资的北京京国管股权投资基金(有限合伙),围绕国资 国企改革和首都产业升级,投资高成长性行业的成长期和成熟期项目。京东方科 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京东方”或“公司”)拟作为有限合伙人认缴 人民币 30,000 万元参与上述基金的设立。 1、由于公司董事王京女士为北京国管副总经理,且有限合伙人之一北方华 创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北方华创”)的控股股东北京电子控股有 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北京电控”)为公司的实际控制人,根据《股票上市规 则》10.1.3 相关规则,此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2、上述事项已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董事会审议 该事项时,关联董事(副董事长潘金峰先生、董事王京女士、董事叶枫先生)已回 避表决。 3、本议案已获得独立董事事前认可,独立董事已发表同意意见。 1 4、本次关联交易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 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不构成重组上市,不需要经过有关部门批准。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一)北京国有资本运营管理有限公司 1、公司名称:北京国有资本运营管理有限公司 2、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锦什坊街 35 号院 1 号楼 1269 号 3、成立日期:2008-12-30 4、注册资本:5,000,000 万元人民币 5、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国有独资) 6、法定代表人:赵及锋 7、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000683551038C 8、经营范围:国有资本运营管理;投资及投资管理;资产管理;组织公司 资产重组、并购。 9、股权结构:北京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100%持股。 10、最近一年及一期的财务报表主要数据 单位:万元 项目 2020 年 12 月 31 日 2021 年 9 月 30 日 总资产 319,778,595.13 334,310,291.52 总负债 213,806,446.47 216,094,681.02 净资产 105,972,148.67 118,215,610.49 项目 2020 年 1 月-12 月 2021 年 1 月-9 月 营业收入 113,912,129.80 97,939,280.36 净利润 4,167,238.96 5,971,697.43 注:2020 年数据已经审计,2021 年 1-9 月数据未经审计。 2 11、历史沿革:北京国管于 2008 年 12 月由北京市政府出资设立,初始注册 资本 350 亿元。北京国管是以国有资本运营和股权管理为重点,以国有资本证券 化和价值最大化为目标的市属重点骨干企业。 北京国管成立以来,始终坚决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战略意图和市国资委工作 部署,以市场化方式进行资本运作,推动国有资本有序进退,实现了国有资本保 值增值。截至目前,北京国管划入市属企业集团共计 14 家,包括京能集团、首 发集团、首钢集团、京城机电、北京电控、一轻控股、首开集团、北汽集团、同 仁堂集团、祥龙公司、首农食品集团、北辰实业、北京城乡、北京金隅等。2019 年以来,中关村股权交易服务集团有限公司、北京国际技术合作中心有限公司、 北京都成咨询有限公司、北京市工程咨询公司均作为控股子公司整体并入北京国 管,进一步壮大了北京国管实力。 2021 年 7 月 30 日,北京国管名称由北京国有资本经营管理中心变更为北京 国有资本运营管理有限公司,由全民所有制企业变更为有限责任公司(国有独 资)。 12、经查询,北京国有资本运营管理有限公司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二)北方华创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1、公司名称:北方华创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注册地址:北京市朝阳区酒仙桥东路 1 号 3、成立日期:2001-09-28 4、注册资本:49,643.9791 万元人民币 5、公司类型:其他股份有限公司(上市) 6、法定代表人:赵晋荣 7、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000726377528Y 8、经营范围:组装生产集成电路设备、光伏设备、TFT 设备、真空设备、 锂离子电池设备、流量计、电子元器件;销售集成电路设备、光伏设备、TFT 设 3 备、真空设备、锂离子电池设备、流量计、电子元器件;技术咨询;技术开发; 技术转让;经济贸易咨询;投资及投资管理;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代理进 出口。 9、股权结构(截至 2021 年 11 月 4 日): 北京七星华电科技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持股比例 33.90% 北京电子控股有限责任公司,持股比例 9.50% 国家集成电路产业投资基金股份有限公司,持股比例 7.48% 香港中央结算有限公司,持股比例 4.66% 北京京国瑞国企改革发展基金(有限合伙),持股比例 1.54%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诺安成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持股比例 1.23% 10、最近一年及一期的财务报表主要数据 单位:万元 项目 2020 年 12 月 31 日 2021 年 9 月 30 日 总资产 1,751,803.37 2,238,865.87 总负债 1,040,624.54 1,467,485.69 净资产 711,178.83 771,380.18 项目 2020 年 1 月-12 月 2021 年 1 月-9 月 营业收入 605,604.30 617,337.46 净利润 63,109.31 76,221.30 数据来源:公开资料,2021 年 1-9 月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11、历史沿革:北方华创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成立于 2001 年,主要从事 半导体基础产品的研发、生产、销售和技术服务,主要产品为电子工艺装备和电 子元器件,是国内主流高端电子工艺装备供应商,也是重要的高精密电子元器件 生产基地。 12、经查询,北方华创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4 三、其他合作方基本情况 (一)基金管理人 1、机构名称:北京京国瑞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管理公 司”) 2、成立时间:2015-12-22 3、注册地:北京市西城区锦什坊街 35 号院 1 号楼 1221 号 4、注册资本:3 亿元人民币 5、公司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6、法定代表人:王京 7、控股股东:北京国有资本运营管理有限公司 8、经营范围:非证券业务的投资管理、咨询;投资管理;投资咨询。 9、股权结构: 10、北京京国瑞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已于 2016 年 5 月 13 日完成基金 管理人登记,登记编号 P1031345。 11、关联关系或其他利益关系说明:北京国管为公司的关联法人,且直接持 有管理公司 81%的股份。管理公司作为基金管理人的北京京国瑞国企改革发展基 金(有限合伙)持有公司 718,132,854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1.87%。来源为参与 2021 年公司非公开发行取得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该股份上市日为 2021 年 8 月 20 日。 5 (二)普通合伙人 1、机构名称:北京京国瑞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京国瑞投资管理”) 2、成立时间:2014-12-11 3、注册地:北京市西城区锦什坊街 35 号院 1 号楼 1218 单元 4、注册资本:1,100 万元人民币 5、公司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6、法定代表人:赵及锋 7、控股股东:北京国有资本运营管理有限公司全资控股子公司北京京国管 置业管理有限公司、北京京国管置业投资有限公司分别持有京国瑞投资管理 50% 的股权。 8、股权结构: 9、关联关系或其他利益关系说明:北京国管为公司的关联法人,且间接持 有北京京国瑞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100%的股份,且京国瑞投资管理为北京京国瑞 国企改革发展基金(有限合伙)的执行事务合伙人。 6 (三)有限合伙人之一 1、公司名称:中国电信集团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电信”) 2、注册地址:河北省安新县安容公路东(建设大街 279 号) 3、成立日期:2017-10-31 4、注册资本:500,000 万元人民币 5、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6、法定代表人:李原 7、经营范围:以企业自有资金进行投资,企业投资咨询服务,企业管理咨 询,市场营销策划,从事科技信息专业领域内的技术咨询、技术开发、技术转让、 技术服务等(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8、股权结构:中国电信集团有限公司 100%持股 9、关联关系或其他利益关系说明:中国电信与公司及公司控股股东、实际 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或利益安排,未以直接或间 接形式持有公司股份。 (四)有限合伙人之二 1、公司名称:北京城建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城建集团”) 2、注册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北太平庄路 18 号 3、成立日期:1993-11-08 4、注册资本:750,000 万人民币 5、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国有独资) 6、法定代表人:陈代华 7、经营范围:授权进行国有资产经营管理;承担各类型工业、能源、交通、 民用、市政工程建设项目总承包;房地产开发、商品房销售;机械施工、设备安 7 装;商品混凝土、钢木制品、建筑机械、设备制造及销售;建筑机械设备及车辆 租赁;仓储、运输服务;购销金属材料、建筑材料、化工轻工材料、机械电器设 备、木材;零售汽车(不含小轿车);饮食服务;物业管理;承包境外工程和境 内国际招标工程及上述境外工程所需的设备、材料出口;向境外派遣工程、生产 及服务行业所需的劳务人员(不含海员)。 8、股权结构:北京市人民政府 100%持股 9、关联关系或其他利益关系说明:城建集团与公司及公司控股股东、实际 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或利益安排,未以直接或间 接形式持有公司股份。 (五)有限合伙人之三 1、公司名称:北京祥龙资产经营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祥龙公司”) 2、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广安门内大街 311 号 2 号楼 3、成立日期:2001-06-06 4、注册资本:326,992.030638 万元人民币 5、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国有独资) 6、法定代表人:史红民 7、经营范围:投资及投资管理;资产管理;物业管理;出租商业用房;出 租办公用房;经济贸易信息咨询;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咨询;技术服务; 劳务服务;企业管理培训;销售汽车、汽车配件、钢材、木材及木制品、纸制品、 机械设备、电子产品、日用品、针纺织品、化妆品;汽车租赁;货运代理;道路 货物运输;服装加工。 8、股权结构:北京国有资本运营管理有限公司 100%持股。 9、关联关系或其他利益关系说明:北京国管为公司的关联法人,且直接持 有祥龙公司 100%的股份。 8 (六)有限合伙人之四 1、公司名称:北京金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隅集团”) 2、注册地址:北京市东城区北三环东路 36 号 3、成立日期:2005-12-22 4、注册资本:1,067,777.1134 万元人民币 5、公司类型:股份有限公司(台港澳与境内合资、上市) 6、法定代表人:曾劲 7、经营范围:技术开发、技术服务;组织文化艺术交流活动;机械设备租 赁;房地产开发经营;物业管理;销售自产产品;制造建筑材料、家具、建筑五 金;木材加工。 8、股权结构(截至 2021 年 9 月 30 日): 北京国有资本运营管理有限公司,持股比例 44.93%; HKSCC NOMINEES LIMITED,持股比例 21.90%; 中建材投资有限公司,持股比例 3.77%; 中国证券金融股份有限公司,持股比例 3.00%; 香港中央结算有限公司,持股比例 1.01% 9、关联关系或其他利益关系说明:北京国管为公司的关联法人,且直接持 有金隅集团 44.93%的股份。 (七)有限合伙人之五 1、公司名称:北京汽车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北汽集团”) 2、注册地址:北京市顺义区双河大街 99 号 3、成立日期:1994-06-30 9 4、注册资本:1,995,650.8335 万元人民币 5、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国有独资) 6、法定代表人:姜德义 7、经营范围:制造汽车(含轻型越野汽车、轻、微型客货汽车、多功能车、 专用车、轿车)、农用机械、农用运输车、摩托车、内燃机及汽车配件;授权内 的国有资产经营管理;投资及投资管理;设计、研发、销售汽车(含重型货车、 大中型客车、轻型越野汽车、轻、微型客货汽车、多功能车、专用车、轿车、电 动汽车、混合动力汽车)、农用机械、农用运输车、非道路车辆、摩托车、内燃 机、汽车配件、机械设备、电器设备、零部件加工设备;货物进出口、代理进出 口、技术进出口;技术开发、技术服务、技术咨询、技术转让;设计、制作、代 理、发布国内外广告;信息咨询(不含中介服务);销售自行开发的商品房;出 租商业用房;出租办公用房;物业管理;劳务派遣;汽车企业管理技术培训;计 算机技术培训;工程勘察设计;工程监理;道路货物运输;仓储服务;计算机系 统服务;公园管理。 8、股权结构:北京国有资本运营管理有限公司 100%持股 9、关联关系或其他利益关系说明:北京国管为公司的关联法人,且直接持 有持有北汽集团 100%的股份。 (八)有限合伙人之六 1、公司名称:北京汽车集团产业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北汽产投”) 2、注册地址:北京市顺义区赵全营镇兆丰产业基地东盈路 19 号 3、成立日期:2012-09-06 4、注册资本:275,911.625 万元人民币 5、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 6、法定代表人:史志山 10 7、经营范围: 项目投资;资产管理;投资管理;投资咨询;企业管理。 8、股权结构:北京汽车集团有限公司 100%持股 9、关联关系或其他利益关系说明:北汽产投与公司及公司控股股东、实际 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或利益安排,未以直接或间 接形式持有公司股份。 (九)有限合伙人之七 1、公司名称:北京国际技术合作中心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合中心”) 2、注册地址:北京市朝阳区望京中环南路 7 号 2 幢 4 层 3、成立日期:2019-06-26 4、注册资本:73,292.8466 万元人民币 5、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 6、法定代表人:张建利 7、经营范围: 技术开发、技术推广、技术转让、技术咨询、技术服务;企 业管理;投资与资产管理;会议服务;承办展览展示活动;从事商业经纪业务; 物业管理;企业管理咨询。 8、股权结构:北京国有资本运营管理有限公司 100%持股 9、关联关系或其他利益关系说明:北京国管为公司的关联法人,且直接持 有国合中心 100%的股份。 四、拟设立基金的基本情况 1、基金名称:北京京国管股权投资基金(有限合伙)(最终名称以公司登记 机关核定为准) 2、组织形式:有限合伙企业 3、执行事务合伙人:北京京国瑞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11 4、基金规模及合伙人安排:目标规模 100 亿元,首期 70.01 亿元。首期出资 人及出资金额、比例如下: 有限合伙人名称 拟出资金额 拟出资比例 北京国有资本运营管理有限公司 40 亿元 57.13% 中国电信集团投资有限公司 9 亿元 12.86% 京东方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3 亿元 4.29% 北京城建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4 亿元 5.71% 北京祥龙资产经营有限责任公司 4 亿元 5.71% 北方华创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1 亿元 1.43% 北京金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4 亿元 5.71% 北京汽车集团有限公司 2 亿元 2.86% 北京汽车集团产业投资有限公司 2 亿元 2.86% 北京国际技术合作中心有限公司 1 亿元 1.43% 普通合伙人名称 出资额 出资比例 北京京国瑞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0.01 亿元 0.01% 合计 70.01 亿元 100% 5、注册地:北京市西城区锦什坊街 35 号 1105(最终以工商注册地址为准) 6、投资领域:主要投资于成长期或成熟期的企业/项目,重点关注科技创新、 高端制造、医疗健康、能源环保、现代服务等领域。 7、出资方式:现金出资 8、出资进度:根据基金业协会要求,普通合伙人向各有限合伙人发出的首 次缴款通知将要求各有限合伙人实缴其各自认缴出资额的百分之五(5%)作为首 期出资。剩余出资进度根据项目投资情况进行缴款。 9、存续期限:8 年,其中投资期 4 年,退出期 4 年,投资期及退出期满后, 12 可根据 LPA 约定进行延长。 10、退出机制:未来基金拟结合项目具体情况,通过 IPO、协议转让、并购、 回购等方式退出。 11、基金管理人:北京京国瑞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12、基金管理费:基金投资期内为认缴投资额的 2%,基金退出期内为未退 出项目剩余投资成本的 2%。 13、管理模式:本股权投资基金由北京京国瑞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担 任合伙企业的管理人,向合伙企业提供投资管理、行政管理、日常运营管理等方 面的服务。普通合伙人按照《合伙协议》的约定取得收益的权利。 14、利益分配比例及顺序: ① 合伙人实缴出资返还; ② 合伙人门槛收益:复利 8%/年 ③ 追补:向基金普通合伙人分配直至其取得根据第②项分配金额的 25%。 ④ 80/20 分配。如有剩余,则百分之八十(80%)根据参与该投资项目的各 有限合伙人在该等投资项目的投资成本分摊比例之比分配给各有限合伙人,百分 之二十(20%)分配给普通合伙人。 15、公司治理:本基金投资决策委员会由 5 名成员组成,均为 GP 提名推荐。 16、会计核算方式: (1)普通合伙人应当在法定期间内维持符合有关法律规定的、反映合伙企 业交易项目的会计账簿,作为向有限合伙人提交财务报表的基础依据。 (2)合伙企业的会计年度与日历年度相同。 (3)合伙企业应于每一会计年度结束后,由独立审计机构对合伙企业的财 务报表进行审计并出具年度审计报告。 13 五、拟签署《合伙协议》主要内容 1、协议名称:《北京京国管股权投资基金(有限合伙)合伙协议》 2、协议各方:京国瑞投资管理、北京国管、中国电信、城建集团、祥龙公 司、金隅集团、京东方、北汽集团、北汽产投、北方华创、国合中心。 3、目标公司治理结构:各方同意,合伙企业投资期或退出期五年之外的延 长,须经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通过;普通合伙人的除名及更换、管理人更换须经 持有有限合伙权益百分之七十五(75%)的有限合伙人同意;听取执行事务合伙 人所作的年度报告、决定合伙企业的解散(包括提前解散)/清算(包括批准清算 报告)等相关事宜、指定执行事务合伙人以外的人士担任合伙企业的清算人、变 更合伙企业的经营范围、审议延长后续募集期、决定普通合伙人与有限合伙人的 相互转变、审议决定执行事务合伙人/投资决策委员会认为其他应提交合伙人会议 决策的事项、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及本协议规定的职权修改或补充本协议,以及根 据法律法规和本协议约定需要由合伙人会议同意的事项等相关事宜需经普通合 伙人同意和持有有限合伙权益三分之二(2/3)以上的有限合伙人通过方可做出决 议。 4、协议的生效:本协议自全体合伙人共同有效签署之日起生效。 六、定价政策及定价依据 本次对外投资,公司及其他合伙人均以货币出资,遵循自愿、公平合理、协 商一致的原则,确定各方出资额和出资比例。 七、必要性与可行性 (一)投资的必要性 推进以科技创新为核心的全面创新,符合公司在物联网领域的发展规划。我 国坚持创新在现代化建设全局中的核心地位,把科技自立自强作为国家发展的战 略支撑。京东方依靠在半导体显示、传感等领域的技术储备,向物联网领域转型 发展,需密切关注物联网产业链的关键技术和创新应用。因此京东方参与设立北 14 京京国管股权投资基金,在产业链上下游提前布局,符合公司物联网的发展规划, 同时通过有效关注上下游产业动态,防范本公司的产业风险,进一步提升核心竞 争力。随着我国实体经济不断发展,产业资本在服务国民经济发展过程中发挥越 来越重要的推动作用,此次参与设立北京京国管股权投资基金,有利于公司抓住 机遇,完善公司资本市场体系,促进产融结合,推动产业落地强化与投资机构在 战略层面的合作关系,充分发挥各方的资源优势及协同效应,实现“产业+资本” 的融合发展,推动产业规划落地。 (二)投资的可行性 政府鼓励并支持利用股权投资基金促进产业发展。我国“十四五”规划和 2035 年远景目标纲要指出,要深化金融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完善资本市场基础制度, 健全多层次资本市场体系,大力发展机构投资者,提高直接融资特别是股权融资 比重。股票发行全面注册制等制度的推行将拓宽私募股权基金的退出渠道,股权 投资市场将迎来新的发展机遇。京东方在半导体显示技术与传感技术领域具有较 强的行业影响力和知名度。北京国管是国内首批探索并开展私募股权基金投资的 地方国有企业,基金管理规模超过 1,500 亿元。京东方与北京国管多年来保持良 好的合作关系,此次北京京国管股权投资基金作为双方合作的又一落地项目,可 充分发挥双方的资源互补优势,实现产业与资本的协同效应。因此,京东方拟通 过与北京国管等金融机构及产业链上下游企业共同组建基金的方式,最大程度地 与外部产业资源、金融资源在资本层面形成纽带,围绕集团战略规划,聚焦显示 与传感技术,打造基于显示、传感、人工智能和大数据技术为核心的完整产业链, 推动实现向物联网领域战略转型的目标。 八、本次交易的目的、影响和存在的风险 1、本次投资的目的 本次参股意在借助全体基金合伙人的优势,挖掘产业上下游优质标的,保障 公司显示产业链的供应安全和打造智慧系统产业集群,为公司的长远经营发展服 务;并依托专业投资机构对股权投资活动的专业能力,在合理控制风险的前提下, 实现资本增值。 15 2、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参股的资金来源为自有资金。短期内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和日常生产经 营造成重大影响,长期来看,可为公司持续、快速、稳定发展提供保障。本次投 资不会导致同业竞争,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行为。 3、存在的风险 (1)本次对外投资如遇不可预计或不可抗力等因素的影响,有可能导致本 次对外投资无法全部履行或终止的风险。 (2)投资基金尚在募集过程中,存在募集失败基金无法发行风险; (3)本次投资无保本及最低收益承诺,在具体投资过程中受到宏观经济环 境、产业政策、行业周期、市场环境、投资标的运营管理等多种因素影响,进而 投资收益不达预期等相关风险。 针对上述风险,公司将进一步督促交易各方严格遵循产业基金章程中有关出 资安排等内容的约定,降低投资风险。同时,公司将密切关注投资后续运作情况, 时刻关注投资标的的经营管理情况,并督促基金管理人防范投资风险,尽力维护 公司投资资金的安全。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九、其他事项 本次投资不涉及人员安置、土地租赁等情况,不会产生同业竞争,不涉及上 市公司股权转让或者高层人事变动计划等其他安排。在本次投资前十二个月内, 公司不存在将超募资金用于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形。 十、与关联人累计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情况 除本交易外,公司本年度与北京国管累计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的总金额为 0 元;与北方华创累计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的总金额为 22,111.77 万元。 十一、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及独立意见 16 本次关联交易遵循自愿、公平合理、协商一致的原则,交易的必要性、定价 的公允性等方面均符合相关要求。该关联交易不存在损害股东,特别是中小投资 者和公司利益的情形。同意《关于拟参与设立北京京国管股权投资基金(有限合 伙)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十二、董事会意见 1、同意京东方出资不超过 3 亿元参与设立北京京国管股权投资基金,并认 购相应的合伙份额; 2、授权董事长或其授权代表签署《合伙协议》等上述事项的相关法律文件。 十三、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京东方本次参与设立北京京国管股权投资基金(有 限合伙)暨关联交易事项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关联董事已回避表决,独立董 事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及同意的独立意见,本次交易属于公司董事会审批权限 内,无须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本次交易履行了必要的内部决策程序,符合《公司 章程》《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 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综上所述,保荐机构对公司上述关联交易事项无异议。 17 (此页无正文,为《华英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京东方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参 与设立北京京国管股权投资基金(有限合伙)暨关联交易的核查意见》之签章页) 保荐代表人: 王茜 吴宜 华英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2021 年 12 月 28 日 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