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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京东方A: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办法修订对照表2022-08-30  

                                                   京东方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办法
                                       修订对照表
                                      (2022 年 8 月)
                          (经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
序   条                                          条
                        原规则                                     修订后规则
号   款                                          款
          为加强对京东方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为加强对京东方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董事、      (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董事、
          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证券事务代表所持        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
          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的管理,进一步明确        其变动的管理,进一步明确办理程序,
          办理程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
          (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        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
          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          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
          法》”)、《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        《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第   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 第       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
1    一   规则》(证监公司字[2007]56 号)、《深 一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
     条   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 条     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          (以下简称“《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
          业务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        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
          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以下简称“《规范        自律监管指引第 10 号——股份变动管
          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        理》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京
          件以及《京东方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        东方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
          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        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关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        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管理办
          管理办法(“本办法”)。                    法(“本办法”)。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证券事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
          务代表所持本公司股份,是指登记在其名        公司股份,是指登记在其名下的所有本
     第                                          第
          下的所有本公司股份。                        公司股份。
2    二                                          二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证券事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从事融
     条                                          条
          务代表从事融资融券交易的,还包括记载        资融券交易的,还包括记载在其信用账
          在其信用账户内的本公司股份。                户内的本公司股份。
                                                      公司董事会秘书负责管理公司董事、监
          公司董事会秘书负责管理公司董事、监
                                                      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身份及所持本公司
          事、高级管理人员和证券事务代表的身份
     第                                          第   股份的数据和信息,统一为董事、监事
          信息及所持本公司股份的数据和信息披
3    三                                          三   和高级管理人员办理个人信息的网上申
          露工作,并定期检查其买卖本公司股票的
     条                                          条   报,并定期检查其买卖本公司股票的披
          披露情况。董事会秘书室协助董事会秘书
                                                      露情况。董事会秘书室协助董事会秘书
          办理有关事宜。
                                                      办理有关事宜。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证券事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在买卖
         务代表在买卖本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          本公司股票前,应知悉《公司法》、《证
         (如有)前,应知悉《公司法》、《证券        券法》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
         法》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        范性文件、《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
    第                                        第
         性文件、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
4   四                                        四
         (以下简称“《上市规则》”)、《规范        《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和深圳
    条                                        条
         运作指引》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        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其他
         “深交所”)其他相关规定中关于内幕交        相关规定中关于内幕交易、操纵市场、
         易、操纵市场、短线交易等禁止行为的规        短线交易等禁止行为的规定,不得进行
         定,不得进行违法违规交易。                  违法违规交易。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证券事
         务代表及前述人员的配偶在买卖本公司
         股票及其衍生品种(如有)前,应当将其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在买卖
         买卖计划以书面方式通知董事会秘书,董        本公司股份前,应当将其买卖计划以书
         事会秘书应当核查公司信息披露及重大          面方式通知董事会秘书,董事会秘书应
    第                                        第
         事项等进展情况,如该买卖行为可能存在        当核查公司信息披露及重大事项等进展
5   五                                        五
         违反《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        情况,如该买卖行为可能存在违反法律
    条                                        条
         司收购管理办法》、《上市规则》、《规        法规、深交所相关规定和《公司章程》
         范运作指引》和深交所其他相关规定和          的,董事会秘书应当及时书面通知相关
         《公司章程》等规定的,董事会秘书应当        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及时书面通知相关董事、监事、高级管理
         人员和证券事务代表,并提示相关风险。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证券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在下列
         事务代表及前述人员的配偶在下列期间          期间不得买卖本公司股份:
         不得买卖本公司股票:                            (一)公司年度报告、半年度报告
             (一)公司定期报告公告前 30 日          公告前三十日内,因特殊原因推迟公告
         内,因特殊原因推迟公告日期的,自原          日期的,自原预约公告日前三十日起算;
    第   公告日前 30 日起至最终公告日;         第       (二)公司季度报告、业绩预告、业
6   七       (二)公司业绩预告、业绩快报公     七   绩快报公告前十日内;
    条   告前 10 日内;                         条       (三)自可能对本公司股票及其衍
             (三)自可能对本公司股票及其衍          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重大事
         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重大事          项发生之日或者进入决策程序之日至依
         项发生之日或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          法披露之日;
         露后 2 个交易日内;                             (四)证监会及深交所规定的其他
             (四)深交所规定的其他期间。            期间。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在任职期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在任职
         间,每年通过集中竞价、大宗交易、协议         期间,每年通过集中竞价、大宗交易、协
         转让等方式转让的股份不得超过其所持          议转让等方式转让的股份不得超过其所
    第   本公司股份总数的 25%,因司法强制执     第   持本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五,因
7   八   行、继承、遗赠、依法分割财产等导致股   八   司法强制执行、继承、遗赠、依法分割
    条   份变动的除外。                         条   财产等导致股份变动的除外。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股份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股
         不超过 1000 股的,其本年度可转让股份        份不超过一千股的,可一次全部转让,
         额度即为其持有本公司股份数。                不受前款转让比例的限制。
          因公司进行权益分派、减资缩股等导致董          因公司进行权益分派等导致董事、监事
          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          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变化
          变化的,本年度可转让股份额度做相应变          的,本年度可转让股份额度做相应变更。
          更。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以在上年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以在上
          最后一个交易日登记在其名下的在深交
                                                        年最后一个交易日登记在其名下的在深
          所上市的本公司 A 股、 股为基数,按 25%
                                                        交所上市的本公司股份为基数,按百分
          计算其本年度可转让股份法定额度(按照
                                                        之二十五计算其本年度可转让股份法定
     第   A 股、B 股分别计算)。当计算可转让股     第
                                                        额度。当计算可转让股份法定额度出现
8    九   份法定额度出现小数时,按四舍五入取整     九
                                                        小数时,按四舍五入取整数位。
     条   数位。                                   条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在上述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在上述可
                                                        可转让股份数量范围内转让其所持有本
          转让股份数量范围内转让其所持有本公
                                                        公司股份的,还应遵守本办法第七条的
          司股份的,还应遵守本办法第七条的规
                                                        规定。
          定。
          因公司公开或非公开发行股份、实施股权          因公司公开或非公开发行股份、实施股
          激励计划,或因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          权激励计划,或因董事、监事和高级管
     第   员在二级市场购买、可转债转股、行权、 第       理人员在二级市场购买、可转债转股、
9    十   协议受让等各种年内新增股份,新增无限 十       行权、协议受让等各种年内新增股份,
     条   售条件股份当年可转让该等股份总量的 条         新增无限售条件股份当年可转让百分之
          25%,新增有限售条件的股份计入次年可           二十五,新增有限售条件的股份计入次
          转让股份的计算基数。                          年可转让股份的计算基数。
          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拥有多个证券
          账户的,应当按照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
     第
          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
     十
10        算深圳分公司”)的规定合并为一个账户,                     删除
     一
          在合并账户前,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将按
     条
          《规范运作指引》的规定对每个账户分别
          做锁定、解锁等相关处理。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股份
          登记为有限售条件股份的,当解除限售的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股
     第   条件满足后,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第
                                                        份登记为有限售条件股份的,当解除限
     十   可以委托公司向深交所和中国结算深圳       十
11                                                      售的条件满足后,董事、监事和高级管
     三   分公司申请解除限售。解除限售后董事、     二
                                                        理人员可以委托公司向深交所和中国结
     条   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名下可转让股份剩       条
                                                        算深圳分公司申请解除限售。
          余额度内的股份将解锁,其余股份自动锁
          定。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违反《证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违反《证
          券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将其所持本公司
     第                                            第   券法》有关规定,将其所持本公司股票
          股票在买入后 6 个月内卖出,或者在卖出
     十                                            十   或者其他具有股权性质的证券在买入后
12        后 6 个月内又买入的,由此所得收益归该
     五                                            四   六个月内卖出,或者在卖出后六个月内
          公司所有,公司董事会应当收回其所得收
     条                                            条   又买入的,公司董事会应当收回其所得
          益并及时披露下列内容:
                                                        收益,并及时披露相关人员前述买卖的
          (一)相关人员违规买卖股票的情况;
            (二)公司采取的处理措施;                   情况、收益的金额、公司采取的处理措
            (三)收益的计算方法和董事会收回收益         施和公司收回收益的具体情况等。
            的具体情况;                                 前款所称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持
            (四)深交所要求披露的其他事项。             有的股票或者其他具有股权性质的证
            上述“买入后 6 个月内卖出”是指最后一        券,包括其配偶、父母、子女持有的及
            笔买入时点起算 6 个月内卖出的;“卖出        利用他人账户持有的股票或者其他具有
            后 6 个月内又买入”是指最后一笔卖出时        股权性质的证券。
            点起算 6 个月内又买入的。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应当确保
            下列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以下简称
            “关联人”)不发生因获知内幕信息而买
            卖本公司股份及其衍生品种(如有)的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应当确
            为:                                         保下列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以下
            (一)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         简称“关联人”)不发生因获知内幕信
            配偶、父母、子女、兄弟姐妹;                 息而买卖本公司股份的行为:
            (二)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控         (一)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第                                             第
            制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的配偶、父母、子女、兄弟姐妹;
     十                                             十
13          (三)公司的证券事务代表及其配偶、父         (二)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六                                             五
            母、子女、兄弟姐妹;                         控制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条                                             条
            (四)证监会、深交所或公司根据实质重         (三)证监会、深交所或公司根据实质
            于形式的原则认定的其他与公司或公司           重于形式的原则认定的其他与公司或公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有特殊关系,         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有特殊关
            可能获知内幕信息的自然人、法人或其他         系,可能获知内幕信息的自然人、法人
            组织。                                       或其他组织。
            上述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买卖本公司
            股份及其衍生品种的,参照本办法第二十
            一条的规定执行。
     第                                             第
     十     持有公司股份 5%以上的股东买卖股票       十   持有公司股份 5%以上的股东买卖股票
14
     七     的,参照本办法第十五条规定执行。        六   的,参照本办法第十四条规定执行。
     条                                             条
                                                    第   上市公司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十   以及持有公司股份 5%以上的股东,不得
15   增加
                                                    七   从事以本公司股票为标的证券的融资融
                                                    条   券交易。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证券事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应在下
            务代表应在下列时点或期间内委托公司
                                                         列时点或期间内委托公司向深交所申报
            向深交所和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申报其
     第                                             第   其个人及其近亲属(包括配偶、父母、
            个人及其亲属(包括配偶、父母、子女、
     十                                             十   子女、兄弟姐妹等)的身份信息(包括
16          兄弟姐妹等)的身份信息(包括但不限于
     八                                             八   但不限于姓名、职务、身份证号、证券
            姓名、身份证号等):
     条                                             条   账户、离任职时间等):
            (一)新任董事、监事在股东大会(或职
                                                         (一)新任董事、监事在股东大会(或
            工代表大会)通过其任职事项、新任高级
                                                         职工代表大会)通过其任职事项、新任
            管理人员在董事会通过其任职事项、新任
          证券事务代表在公司通过其任职事项后           高级管理人员在董事会通过其任职事项
          2 个交易日内;                               后两个交易日内;
          (二)现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         (二)现任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证券事务代表在其已申报的个人信息发           在其已申报的个人信息发生变化后的两
          生变化后的 2 个交易日内;                    个交易日内;
          (三)现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         (三)现任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证券事务代表在离任后 2 个交易日内;          在离任后两个交易日内;
          (四)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时间。                 (四)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时间。
          以上申报数据视为相关人员向深交所和           以上申报数据视为相关人员向深交所提
          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提交的将其所持有           交的将其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按照相关
          的本公司股份按照相关规定予以管理的           规定予以管理的申请。
          申请。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证券事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应当保
     第   务代表应当保证向深交所和中国结算深      第
                                                       证向深交所申报信息的真实、准确、及
     十   圳分公司申报数据的真实、准确、及时、    十
17                                                     时、完整,同意深交所及时公布相关人
     九   完整,同意深交所及时公布相关人员买卖    九
                                                       员持有本公司股份的变动情况,并承担
     条   本公司股份及其衍生品种的情况,并承担    条
                                                       由此产生的法律责任。
          由此产生的法律责任。
     第   公司应当按照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的要
     二   求,对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证券
18                                                                 删除
     十   事务代表及其亲属股份相关信息进行确
     条   认,并及时反馈确认结果。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证券事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
          务代表应当在买卖本公司股份及其衍生
     第                                                公司股份发生之日起的两个交易日内,
          品种的 2 个交易日内,通过公司董事会向   第
     二                                                向公司报告并由公司在深交所指定网站
          深交所申报,并在深交所指定网站进行公    二
19   十                                                进行公告。公告内容包括本次变动前持
          告。公告内容包括本次股份变动的交易日    十
     一                                                股数量、本次股份变动的日期、数量、
          期、交易方式、交易数量、交易价格、本    条
     条                                                价格、本次股份变动后的持股数量以及
          次股份变动后的持股数量以及深交所要
                                                       深交所要求披露的其他事项等。
          求披露的其他事项等。

     全
20        因增减条款及调整行文顺序,条款序号有修改。
     文




                                                         京东方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2 年 8 月 2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