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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京东方A: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修订对照表2022-08-30  

                                                   京东方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修订对照表
                                        (2022 年 8 月)
                           (经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
序   条                                         条
                        原规则                                     修订后规则
号   款                                         款
          为规范京东方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为规范京东方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
          (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信息
                                                     下简称“公司”、“本公司”)信息披露行
          披露行为,加强信息披露事务管理,确
                                                     为,加强信息披露事务管理,确保信息披露
          保信息披露的真实、准确、完整、及时、
                                                     的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维护公
          公平,维护公司和投资者合法权益,根
                                                     司和投资者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
          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
                                                     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
                                                     《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深圳证
     第   披露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 第
                                                     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
1    一   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 一
                                                     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
     条   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 条
                                                     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
          规范运作指引》(以下简称“《规范运
                                                     范运作》(以下简称“《监管指引第 1 号—
          作指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
                                                     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
          件(以下简称“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
                                                     (以下简称“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
          件”)和《京东方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
                                                     和《京东方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的有关规定,结合本公司实际,制定本
                                                     结合本公司实际,制定本办法。
          办法。
          本办法所称信息披露是指公司及相关
                                                     本办法所称信息披露是指公司及相关信息
          信息披露义务人按法律、行政法规、部
                                                     披露义务人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
          门规章、规范性文件、《上市规则》、
     第                                      第      规范性文件、《上市规则》、《监管指引第
          《规范运作指引》和深圳证券交易所
2    四                                      四      1 号—规范运作》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
          (以下简称“深交所”、“交易所”)
     条                                      条      简称“深交所”、“交易所”)其他相关规
          其他相关规定,在中国证监会指定媒
                                                     定,在中国证监会指定媒体上公告信息。未
          体上公告信息。未公开披露的重大信
                                                     公开披露的重大信息为未公开重大信息。
          息为未公开重大信息。
          公司年度报告应当在每个会计年度结
                                                     公司年度报告应当在每个会计年度结束之
          束之日起 4 个月内,半年度报告应当
     第                                         第   日起 4 个月内,半年度报告应当在每个会
          在每个会计年度的上半年结束之日起
     二                                         二   计年度的上半年结束之日起 2 个月内,季
          2 个月内,季度报告应当在每个会计年
3    十                                         十   度报告应当在每个会计年度前 3 个月、前 9
          度第 3 个月、第 9 个月结束后的 1 个
     六                                         六   个月结束之日起 1 个月内编制完成并披露。
          月内编制完成并披露。第一季度季度
     条                                         条   第一季度季度报告的披露时间不得早于上
          报告的披露时间不得早于上一年度年
                                                     一年度年度报告的披露时间。
          度报告的披露时间。
    第   公司应当按照交易所安排的时间办理     第   公司应当按照预约时间办理定期报告的披
    二   定期报告的披露事宜。因故需要变更     二   露事宜。因故需要变更披露时间的,应当较
4   十   披露时间的,应当提前五个交易日向     十   原预约日期至少提前五个交易日向交易所
    七   交易所提出书面申请说明变更的理由     七   提出申请,说明变更的理由,并明确变更后
    条   和变更后的披露时间。                 条   的披露时间。
                                                   公司半年度报告中的财务会计报告可以不
         公司半年度报告中的财务会计报告可
                                                   经审计,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司应当审
         以不经审计,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
                                                   计:
         司应当审计:
                                                        (一)拟依据半年度财务数据派发股
    第       (一)拟在下半年进行利润分配、   第
                                                   票股利、进行公积金转增股本或者弥补亏
    三   公积金转增股本或弥补亏损的;         三
5                                                  损;
    十       (二)中国证监会或深交所认为     十
                                                        (二)中国证监会或深交所认为应当
    条   应当进行审计的其他情形。             条
                                                   进行审计的其他情形。
             公司季度报告中的财务资料无须
                                                        公司季度报告中的财务资料无须审
         审计,但中国证监会或深交所另有规
                                                   计,但中国证监会或深交所另有规定的除
         定的除外。
                                                   外。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当对定期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当对定期
                                                   报告签署书面确认意见,监事会应当提出
         报告签署书面确认意见,监事会应当
                                                   书面审核意见,说明董事会的编制和审核
         提出书面审核意见,说明董事会的编
                                                   程序是否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
    第   制和审核程序是否符合法律、行政法     第
                                                   会的规定,报告的内容是否能够真实、准
    三   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的内容     三
                                                   确、完整地反映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董
6   十   是否能够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上     十
                                                   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对定期报告内容的
    一   市公司的实际情况。董事、监事、高     一
                                                   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无法保证或者存在
    条   级管理人员对定期报告内容的真实       条
                                                   异议的,在书面确认意见中发表意见并陈
         性、准确性、完整性无法保证或者存
                                                   述理由,公司应当披露。公司不予披露的,
         在异议的,应当陈述理由和发表意
                                                   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可以直接申请
         见,并予以披露。
                                                   披露。
         公司应该在董事会审议通过定期报告
                                                   公司应该在董事会审议通过定期报告后及
         后及时向交易所报送并提交下列文
                                                   时向交易所报送并提交下列文件:
         件:
                                                   (一)报告全文及摘要;
    第   (一)报告全文及摘要;               第
                                                   (二)审计报告(如适用)
    三   (二)审计报告原件(如适用)         三
                                                   (三)董事会、监事会决议;
7   十   (三)董事会、监事会决议及公告文     十
                                                   (四)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书面确认
    五   稿;                                 五
                                                   意见;
    条   (四)交易所要求制作的带有定期报     条
                                                   (五)交易所要求制作的载有定期报告和
         告和财务数据的电子文件;
                                                   财务数据的电子文件;
         (五)停牌申请(如适用);
                                                   (六)交易所需要的其他文件。
         (六)交易所需要的其他文件。
    第   公司应当认真对待证券监管部门、深     第
                                                   公司应当认真对待证券监管部门、深交所
    三   交所对公司定期报告的事后审核意       三
                                                   对公司定期报告的事后审核意见,按期回
8   十   见,及时回复证券监管部门、深交所的   十
                                                   复证券监管部门、深交所的问询,并按要求
    六   问询,并按要求对定期报告有关内容     六
                                                   对定期报告有关内容作出解释和说明。如
    条   作出解释和说明。如需披露更正或补     条
          充公告并修改定期报告的,公司应当            需披露更正或补充公告并修改定期报告
          在履行相应程序后公告,并在指定网            的,公司应当在履行相应程序后及时公告。
          站上披露修改后的定期报告全文。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发生重大事件,投
          资者尚未得知时,公司应当立即披露,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发生重大事件,投资者
          说明事件的起因、目前的状态和可能            尚未得知时,公司应当立即披露,说明事件
          产生的影响。公司参股公司发生可能            的起因、目前的状态和可能产生的影响。公
          对公司证券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            司参股公司发生可能对公司证券及其衍生
          生较大影响的事件的,公司应当履行            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事件的,公
          信息披露义务。                              司应当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前款所称重大事件(含重大关联交易)          前款所称重大事件(含重大关联交易)包
          包括:                                      括:
          ……                                        ……
     第   (十一)公司涉嫌违法违规被有权机       第   (十一)公司涉嫌违法违规被有权机关调
     三   关调查,或者受到刑事处罚、重大行政     三   查,或者受到刑事处罚、重大行政处罚,公
9    十   处罚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涉     十   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涉嫌违法违纪
     八   嫌违法违纪被有权机关调查或者采取       八   被有权机关调查或者采取强制措施;
     条   强制措施;                             条   (十二)新公布的法律、法规、规章、行业
          (十二)新公布的法律、法规、规章、          政策可能对公司产生重大影响;
          行业政策可能对公司产生重大影响;            (十三)董事会就发行新股或者其他再融
          (十三)董事会就发行新股或者其他            资方案、股权激励方案形成相关决议;
          再融资方案、股权激励方案形成相关            (十四)法院裁决禁止控股股东转让其所
          决议;                                      持股份;任一股东所持公司 5%以上股份被
          (十四)法院裁决禁止控股股东转让            质押、冻结、司法拍卖、托管、设定信托或
          其所持股份;任一股东所持公司 5%以           者被依法限制表决权等,或者出现被强制
          上股份被质押、冻结、司法拍卖、托管、        过户风险;
          设定信托或者被依法限制表决权;              ……
          ……
                                                      发生下列情况之一时,持有、控制上市公司
          发生下列情况之一时,持有、控制上市
                                                      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应当立即
          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
                                                      通知公司,并配合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应当立即通知公司,并配合其履行信
                                                      (一) 相关股东持有、控制的公司 5%以上
          息披露义务:
                                                      股份被质押、冻结、司法拍卖、托管、设定
          (一)相关股东持有、控制的公司 5%
                                                      信托或者被依法限制表决权等,或者出现
     第   以上股份被质押、冻结、司法拍卖、托     第
                                                      被强制过户风险;
     五   管或者设定信托或被依法限制表决         五
                                                      (二)相关股东或实际控制人进入破产、清
10   十   权;                                   十
                                                      算等状态;
     四   (二)相关股东或实际控制人进入破       四
                                                      (三)相关股东或实际控制人持股或控制
     条   产、清算等状态;                       条
                                                      公司的情况已发生或拟发生较大变化,实
          (三)相关股东或实际控制人持股或
                                                      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从事与公司
          控制公司的情况已发生或拟发生较大
                                                      相同或者相似业务的情况发生较大变化;
          变化,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
                                                      (四)相关股东或实际控制人拟对公司进
          业从事与公司相同或者相似业务的情
                                                      行重大资产重组、债务重组或者业务重组;
          况发生较大变化;
                                                      ……
(四)相关股东或实际控制人拟对公
司进行重大资产或债务重组;
……



                                   京东方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2 年 8 月 2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