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东方A: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修订对照表2022-08-30
京东方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修订对照表
(2022 年 8 月)
(经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
序 条 条
原规则 修订后规则
号 款 款
为规范京东方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为规范京东方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
(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信息
下简称“公司”、“本公司”)信息披露行
披露行为,加强信息披露事务管理,确
为,加强信息披露事务管理,确保信息披露
保信息披露的真实、准确、完整、及时、
的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维护公
公平,维护公司和投资者合法权益,根
司和投资者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
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
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
《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深圳证
第 披露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 第
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
1 一 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 一
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
条 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 条
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
规范运作指引》(以下简称“《规范运
范运作》(以下简称“《监管指引第 1 号—
作指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
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
件(以下简称“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
(以下简称“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
件”)和《京东方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
和《京东方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的有关规定,结合本公司实际,制定本
结合本公司实际,制定本办法。
办法。
本办法所称信息披露是指公司及相关
本办法所称信息披露是指公司及相关信息
信息披露义务人按法律、行政法规、部
披露义务人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
门规章、规范性文件、《上市规则》、
第 第 规范性文件、《上市规则》、《监管指引第
《规范运作指引》和深圳证券交易所
2 四 四 1 号—规范运作》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
(以下简称“深交所”、“交易所”)
条 条 简称“深交所”、“交易所”)其他相关规
其他相关规定,在中国证监会指定媒
定,在中国证监会指定媒体上公告信息。未
体上公告信息。未公开披露的重大信
公开披露的重大信息为未公开重大信息。
息为未公开重大信息。
公司年度报告应当在每个会计年度结
公司年度报告应当在每个会计年度结束之
束之日起 4 个月内,半年度报告应当
第 第 日起 4 个月内,半年度报告应当在每个会
在每个会计年度的上半年结束之日起
二 二 计年度的上半年结束之日起 2 个月内,季
2 个月内,季度报告应当在每个会计年
3 十 十 度报告应当在每个会计年度前 3 个月、前 9
度第 3 个月、第 9 个月结束后的 1 个
六 六 个月结束之日起 1 个月内编制完成并披露。
月内编制完成并披露。第一季度季度
条 条 第一季度季度报告的披露时间不得早于上
报告的披露时间不得早于上一年度年
一年度年度报告的披露时间。
度报告的披露时间。
第 公司应当按照交易所安排的时间办理 第 公司应当按照预约时间办理定期报告的披
二 定期报告的披露事宜。因故需要变更 二 露事宜。因故需要变更披露时间的,应当较
4 十 披露时间的,应当提前五个交易日向 十 原预约日期至少提前五个交易日向交易所
七 交易所提出书面申请说明变更的理由 七 提出申请,说明变更的理由,并明确变更后
条 和变更后的披露时间。 条 的披露时间。
公司半年度报告中的财务会计报告可以不
公司半年度报告中的财务会计报告可
经审计,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司应当审
以不经审计,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
计:
司应当审计:
(一)拟依据半年度财务数据派发股
第 (一)拟在下半年进行利润分配、 第
票股利、进行公积金转增股本或者弥补亏
三 公积金转增股本或弥补亏损的; 三
5 损;
十 (二)中国证监会或深交所认为 十
(二)中国证监会或深交所认为应当
条 应当进行审计的其他情形。 条
进行审计的其他情形。
公司季度报告中的财务资料无须
公司季度报告中的财务资料无须审
审计,但中国证监会或深交所另有规
计,但中国证监会或深交所另有规定的除
定的除外。
外。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当对定期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当对定期
报告签署书面确认意见,监事会应当提出
报告签署书面确认意见,监事会应当
书面审核意见,说明董事会的编制和审核
提出书面审核意见,说明董事会的编
程序是否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
第 制和审核程序是否符合法律、行政法 第
会的规定,报告的内容是否能够真实、准
三 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的内容 三
确、完整地反映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董
6 十 是否能够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上 十
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对定期报告内容的
一 市公司的实际情况。董事、监事、高 一
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无法保证或者存在
条 级管理人员对定期报告内容的真实 条
异议的,在书面确认意见中发表意见并陈
性、准确性、完整性无法保证或者存
述理由,公司应当披露。公司不予披露的,
在异议的,应当陈述理由和发表意
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可以直接申请
见,并予以披露。
披露。
公司应该在董事会审议通过定期报告
公司应该在董事会审议通过定期报告后及
后及时向交易所报送并提交下列文
时向交易所报送并提交下列文件:
件:
(一)报告全文及摘要;
第 (一)报告全文及摘要; 第
(二)审计报告(如适用)
三 (二)审计报告原件(如适用) 三
(三)董事会、监事会决议;
7 十 (三)董事会、监事会决议及公告文 十
(四)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书面确认
五 稿; 五
意见;
条 (四)交易所要求制作的带有定期报 条
(五)交易所要求制作的载有定期报告和
告和财务数据的电子文件;
财务数据的电子文件;
(五)停牌申请(如适用);
(六)交易所需要的其他文件。
(六)交易所需要的其他文件。
第 公司应当认真对待证券监管部门、深 第
公司应当认真对待证券监管部门、深交所
三 交所对公司定期报告的事后审核意 三
对公司定期报告的事后审核意见,按期回
8 十 见,及时回复证券监管部门、深交所的 十
复证券监管部门、深交所的问询,并按要求
六 问询,并按要求对定期报告有关内容 六
对定期报告有关内容作出解释和说明。如
条 作出解释和说明。如需披露更正或补 条
充公告并修改定期报告的,公司应当 需披露更正或补充公告并修改定期报告
在履行相应程序后公告,并在指定网 的,公司应当在履行相应程序后及时公告。
站上披露修改后的定期报告全文。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发生重大事件,投
资者尚未得知时,公司应当立即披露,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发生重大事件,投资者
说明事件的起因、目前的状态和可能 尚未得知时,公司应当立即披露,说明事件
产生的影响。公司参股公司发生可能 的起因、目前的状态和可能产生的影响。公
对公司证券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 司参股公司发生可能对公司证券及其衍生
生较大影响的事件的,公司应当履行 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事件的,公
信息披露义务。 司应当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前款所称重大事件(含重大关联交易) 前款所称重大事件(含重大关联交易)包
包括: 括:
…… ……
第 (十一)公司涉嫌违法违规被有权机 第 (十一)公司涉嫌违法违规被有权机关调
三 关调查,或者受到刑事处罚、重大行政 三 查,或者受到刑事处罚、重大行政处罚,公
9 十 处罚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涉 十 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涉嫌违法违纪
八 嫌违法违纪被有权机关调查或者采取 八 被有权机关调查或者采取强制措施;
条 强制措施; 条 (十二)新公布的法律、法规、规章、行业
(十二)新公布的法律、法规、规章、 政策可能对公司产生重大影响;
行业政策可能对公司产生重大影响; (十三)董事会就发行新股或者其他再融
(十三)董事会就发行新股或者其他 资方案、股权激励方案形成相关决议;
再融资方案、股权激励方案形成相关 (十四)法院裁决禁止控股股东转让其所
决议; 持股份;任一股东所持公司 5%以上股份被
(十四)法院裁决禁止控股股东转让 质押、冻结、司法拍卖、托管、设定信托或
其所持股份;任一股东所持公司 5%以 者被依法限制表决权等,或者出现被强制
上股份被质押、冻结、司法拍卖、托管、 过户风险;
设定信托或者被依法限制表决权; ……
……
发生下列情况之一时,持有、控制上市公司
发生下列情况之一时,持有、控制上市
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应当立即
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
通知公司,并配合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应当立即通知公司,并配合其履行信
(一) 相关股东持有、控制的公司 5%以上
息披露义务:
股份被质押、冻结、司法拍卖、托管、设定
(一)相关股东持有、控制的公司 5%
信托或者被依法限制表决权等,或者出现
第 以上股份被质押、冻结、司法拍卖、托 第
被强制过户风险;
五 管或者设定信托或被依法限制表决 五
(二)相关股东或实际控制人进入破产、清
10 十 权; 十
算等状态;
四 (二)相关股东或实际控制人进入破 四
(三)相关股东或实际控制人持股或控制
条 产、清算等状态; 条
公司的情况已发生或拟发生较大变化,实
(三)相关股东或实际控制人持股或
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从事与公司
控制公司的情况已发生或拟发生较大
相同或者相似业务的情况发生较大变化;
变化,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
(四)相关股东或实际控制人拟对公司进
业从事与公司相同或者相似业务的情
行重大资产重组、债务重组或者业务重组;
况发生较大变化;
……
(四)相关股东或实际控制人拟对公
司进行重大资产或债务重组;
……
京东方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2 年 8 月 2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