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东方A: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修订对照表2022-10-31
京东方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修订对照表
(2022 年 10 月)
(经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
序 条 条
原规则 修订后规则
号 款 款
为了加强京东方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公司”)与投资者之间的信息沟通,
为了加强京东方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 促进投资者对公司的了解和认同,规范公司
司(以下简称“公司”)与投资者之间 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切实保护投资者特别
的信息沟通,促进投资者对公司的了解 是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
和认同,规范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工 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提高上市公司质量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 意见》、《关于进一步加强资本市场中小投
第 司与投资者关系工作指引》、《深圳证 第 资者合法权益保护工作的意见》、《上市公
1 一 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 一 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指引》(以下简称
条 “《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 条 “《工作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
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以下简称 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
“《规范运作指引》”)、《京东方科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
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 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下
“《公司章程》”)和《信息披露管理 简称“《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
办法》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 《京东方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
特制定本办法。 下简称“《公司章程》”)和《京东方科技
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的有
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投资者关系管理是指公司通过便利股东权
投资者关系工作是指公司通过信息披
利行使、信息披露、互动交流和诉求处理等
露与交流,加强与投资者及潜在投资者
第 第 工作,加强与投资者及潜在投资者之间的沟
之间的沟通,增进投资者对公司的了解
2 二 二 通,增进投资者对公司的了解和认同,以提
和认同,提升公司治理水平,以实现公
条 条 升公司治理水平和企业整体价值,实现尊重
司整体利益最大化和保护投资者合法
投资者、回报投资者、保护投资者目的的相
权益的重要工作。
关活动。
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的基本原则:
投资者关系工作应体现公平、公正、公
(一)合规性原则。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应
开原则,客观、真实、准确、完整地介
当在依法履行信息披露义务的基础上开展,
绍和反映公司的实际状况。
第 第 应遵守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
(一)充分披露信息原则。除强制的信
3 三 三 行业规范和自律规则、公司内部规章制度,
息披露以外,公司可主动披露投资者关
条 条 以及行业普遍遵守的道德规范和行为准则。
心的其他相关信息;
(二)平等性原则。公司开展投资者关系管
(二)合规披露信息原则。公司应遵守
理活动,应当平等对待所有投资者,尤其为
国家法律、法规及证券监管部门、证券
中小投资者参与活动创造机会、提供便利。
交易所对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的规定,保 (三)主动性原则。公司应当主动开展投资
证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及时。 者关系管理活动,听取投资者意见建议,及
在开展投资者关系工作时应注意尚未 时回应投资者诉求。
公布信息及其他内部信息的保密,一旦 (四)诚实守信原则。公司在投资者关系管
出现泄密的情形,公司应当按有关规定 理活动中应当注重诚信、坚守底线、规范运
及时予以披露; 作、担当责任,营造健康良好的市场生态。
(三)投资者机会均等原则。公司应公
平对待公司的所有股东及潜在投资者,
避免进行选择性信息披露;
(四)诚实守信原则。公司的投资者关
系工作应客观、真实和准确,避免过度
宣传和误导;
(五)高效低耗原则。选择投资者关系
工作方式时,公司应充分考虑提高沟通
效率,降低沟通成本;
(六)互动沟通原则。公司应主动听取
投资者的意见、建议,实现公司与投资
者之间的双向沟通,形成良性互动。
投资者关系管理的目的:
(一)促进公司与投资者之间的良性关
系,增进投资者对公司的进一步了解
和熟悉;
(二)建立稳定和优质的投资者基础,
第
获得长期的市场支持;
4 四 删除
(三)形成服务投资者、尊重投资者的
条
企业文化;
(四)促进公司整体利益最大化和股东
财富增长并举的投资理念;
(五)增加公司信息披露透明度,改善
公司治理。
公司应当按照《工作指引》的精神和要求开
第
展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公司董事、监事和
5 增加 四
高级管理人员应当高度重视、积极参与和支
条
持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
公司倡导投资者提升股东意识和坚持理性
第 投资、价值投资和长期投资的理念,积极参
6 增加 五 与公司开展的投资者关系管理活动,依法行
条 使股东权利,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并形成理性
成熟的投资文化。
投资者管理涉及的内容包括:
(一)公司的发展战略,包括公司的发
展方向、发展规划、竞争战略和经营方
投资者关系管理中公司与投资者沟通的内
针等;
容包括:
(二)法定信息披露及其说明,包括定
(一)公司的发展战略;
期报告和临时公告等;
(二)法定信息披露内容;
(三)公司依法可以披露的经营管理信
(三)公司的经营管理信息;
第 息,包括生产经营状况、财务状况、新 第
(四)公司的文化建设;
7 五 产品或新技术的研究开发、经营业绩、 六
(五)公司的环境、社会和治理信息;
条 股利分配等; 条
(六)股东权利行使的方式、途径和程序等;
(四)公司依法可以披露的重大事项,
(七)投资者诉求处理信息;
包括公司的重大投资及其变化、资产重
(八)公司正在或者可能面临的风险和挑
组、收购兼并、对外合作、对外担保、
战;
重大合同、关联交易、重大诉讼或仲裁、
(九)公司的其他相关信息。
管理层变动以及大股东变化等信息;
(五)企业文化建设;
(六)公司的其他相关信息。
投资者关系管理的服务对象包括但不
第 限于以下机构和人员:
8 六 (一)投资者; 删除
条 (二)分析师;
(三)其他相关人员。
公司应当多渠道、多平台、多方式地与投资
者进行沟通,通过公司官网、新媒体平台、
电话、传真、电子邮箱等渠道,利用中国投
资者网和证券交易所、证券登记结算机构等
第 公司可多渠道、多层次地与投资者进行 第
的网络基础设施平台,采取股东大会、投资
9 七 沟通,沟通方式应尽可能便捷、有效, 七
者说明会、路演、分析师会议、接待来访、
条 便于投资者参与。 条
座谈交流等方式,与投资者进行沟通交流。
沟通交流的方式应方便投资者参与,公司应
当及时发现并清除影响沟通交流的障碍性
条件。
公司根据规定在定期报告中公布公司
网址和咨询电话号码。当网址或咨询电
第 话号码发生变更后,公司应当及时进行 第 公司应当在定期报告中公布公司网址和咨
10 八 公告。公司应当及时更新公司网站,更 八 询电话号码。当网址或者咨询电话号码发生
条 正错误信息,并以显著标识区分最新信 条 变更后,公司应当及时进行公告。
息和历史信息,避免对投资者决策产生
误导。
为充分和投资者交流,公司设立的关于
为充分和投资者交流,公司设立的关于投资
第 投资者关系管理的日常沟通方式包括: 第
者关系管理的日常沟通渠道包括:
11 九 (一) 通过公司官方网站 www.boe.com 九
(一) 通过公司官方网站设立的“投资者关
条 设立的“投资者关系”专栏开展投资者 条
系”专栏开展投资者关系管理活动。收集和
关系管理活动。
(二) 公司的公开电子信箱为 答复投资者的咨询、投诉和建议等诉求,及
web.master@boe.com.cn。投资者可以 时发布和更新投资者关系管理相关信息。
通过向电子邮箱公司提出问题和了解 (二)投资者可以通过电子邮箱向公司提出
情况。 问题和了解情况。投资者联系电子邮箱由熟
(三) 公司设立投资者咨询电话 010- 悉情况的专人负责,认真友好接收,积极向
64318888 转投资者热线,投资者可利 投资者反馈。
用咨询电话向公司询问、了解所关心的 (三) 公司设立投资者咨询电话,投资者可
问题。 利用咨询电话向公司询问、了解所关心的问
题。投资者咨询电话由熟悉情况的专人负
责,保证在工作时间线路畅通,认真友好接
听,积极向投资者反馈。
公 司 指 定 “ 香 港 大 公 报 ”、
第 “ 证 券 时 报 ” 和 巨 潮 资 讯
12 十 网(http://www.cninfo.com.cn)为刊 删除
条 登公司公告和其他需要披露信息的媒
体(以下简称指定媒体)。
第
公司应当尽量避免在年报、半年报披露
十
13 前三十日内接受投资者现场调研、媒体 删除
一
采访等。
条
公司及其他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严格按照
法律法规、自律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及
第
时、公平地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披露的信息
14 新增 十
应当真实、准确、完整,简明清晰,通俗易
条
懂,不得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
遗漏。
公司开展投资者关系管理活动,应当以已公
开披露信息作为交流内容,不得以任何方式
透露或者泄露未公开披露的重大信息。
投资者关系活动中涉及或者可能涉及股价
第 敏感事项、未公开披露的重大信息或者可以
十 推测出未公开披露的重大信息的提问的,公
15 增加
一 司应当告知投资者关注公司公告,并就信息
条 披露规则进行必要的解释说明。
公司不得以投资者关系管理活动中的交流
代替正式信息披露。公司在投资者关系管理
活动中不慎泄露未公开披露的重大信息的,
应当及时发布公告,并采取其他必要措施。
公司不得向投资者、分析师及其他相关
第 第 公司可以安排投资者、基金经理、分析师等
人员提供尚未正式披露的公司重大信
十 十 到公司现场参观、座谈沟通。公司应当合理、
16 息。
二 二 妥善地安排活动,避免让来访人员有机会得
对于公司向投资者、分析师及其他相关
条 条 到内幕信息和未公开的重大事件信息。
人员所提供的已披露信息等资料,如其
他投资者也提出相同的要求时,公司将
平等予以提供。
第 公司可以为投资者、分析师及其他相关 第
公司可以为投资者、分析师、基金经理及其
十 人员考察、调研和座谈沟通提供接待等 十
17 他相关人员现场参观、座谈沟通提供接待等
三 便利,但不会为其工作提供资助。以上 三
便利,但不会为其工作提供资助。
条 人员考察公司原则上应自理有关费用。 条
公司可以在认为必要的时候,就公司的
第 第
经营情况、财务状况及其他事项与投资 公司可以通过路演、分析师会议等方式,沟
十 十
18 者、分析师及其他相关人员等进行一对 通交流公司情况,回答问题并听取相关意见
四 四
一的沟通,介绍公司情况、回答有关问 建议。
条 条
题并听取相关建议。
公司在不影响生产经营和泄露公司商
业秘密的前提下,可以安排投资者、分
析师及其他相关人员到公司或募集资
第
金项目所在地进行现场参观。公司应合
十
19 理妥善地安排参观过程,避免参观者有 删除
五
机会获取未公开重大信息。
条
相关的接待人员必须事前接受有关投
资者关系及信息披露方面必要的培训
和指导。
公司与投资者进行直接沟通的,除应邀
公司与调研机构及个人进行直接沟通的,除
参加证券公司研究所等机构举办的投
应邀参加证券公司研究所等机构举办的投
资策略分析会等情形外,应当要求投资
资策略分析会等情形外,应当要求调研机构
者出具单位证明和身份证等资料,并要
及个人出具单位证明和身份证等资料,并要
求与其签署承诺书。
求与其签署承诺书。
承诺书至少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承诺书至少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一)不故意打探公司未公开重大信
(一)不故意打探公司未公开重大信息,未
息,未经公司许可,不与公司指定人员
经公司许可,不与公司指定人员以外的人员
第 以外的人员进行沟通或者问询; 第
进行沟通或者问询;
十 (二)不泄露无意中获取的未公开重大 十
20 (二)不泄露无意中获取的未公开重大信
六 信息,不利用所获取的未公开重大信息 六
息,不利用所获取的未公开重大信息买卖或
条 买卖或者建议他人买卖公司股票及其 条
者建议他人买卖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
衍生品种;
(三)在投资价值分析报告等研究报告、新
(三)在投资价值分析报告等研究报
闻稿等文件中不使用未公开重大信息,除非
告、新闻稿等文件中不使用未公开重大
公司同时披露该信息;
信息,除非公司同时披露该信息;
(四)在投资价值分析报告等研究报告、新
(四)在投资价值分析报告等研究报
闻稿等文件中涉及盈利预测和股价预测的,
告、新闻稿等文件中涉及盈利预测和股
注明资料来源,不使用主观臆断、缺乏事实
价预测的,注明资料来源,不使用主观
根据的资料;
臆断、缺乏事实根据的资料;
(五)在投资价值分析报告等研究报 (五)在投资价值分析报告等研究报告、新
告、新闻稿等文件在对外发布或者使用 闻稿等文件在对外发布或者使用前知会公
前知会公司; 司;
(六)明确违反承诺的责任。 (六)明确违反承诺的责任。
公司应当建立接受调研的事后核实程序,明
第
确未公开重大信息被泄露的应对措施和处
十
21 增加 理流程,要求调研机构及个人将基于交流沟
七
通形成的投资价值分析报告等研究报告、新
条
闻稿等文件在发布或者使用前知会公司。
公司应当加强与中小投资者的沟通和
交流,建立和投资者沟通的有效渠道, 第 公司可以在年度报告披露后十五个交易日
第
定期与投资者见面。公司可以在年度报 二 内举行年度报告业绩说明会,对公司所处行
十
22 告披露后十五个交易日内举行年度报 十 业状况、发展战略、生产经营、财务状况、
七
告说明会。公司拟召开年报说明会的, 一 分红情况、风险与困难等投资者关心的内容
条
应当至少提前二个交易日发布召开通 条 进行说明。
知。
公司根据法律、法规的要求,认真做好股东
大会的安排组织工作,应当充分考虑股东大
第 第
公司根据法律、法规的要求,认真做好 会召开的时间、地点和方式,为股东特别是
十 十
23 股东大会的安排组织工作, 努力为中 中小股东参加股东大会提供便利,为投资者
八 八
小股东参加股东大会创造机会。 发言、提问以及与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
条 条
理人员等交流提供必要的时间。股东大会应
当提供网络投票的方式。
除依法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外,公司应当按照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
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的规定积极召开
投资者说明会,向投资者介绍情况、回答问
题、听取建议。投资者说明会包括业绩说明
会、现金分红说明会、重大事项说明会等情
形。
第
公司召开投资者说明会的,应当采取便于投
十
24 增加 资者参与的方式进行。公司应当在投资者说
九
明会召开前发布公告,说明投资者关系活动
条
的时间、方式、地点、网址、公司出席人员
名单和活动主题等。投资者说明会原则上应
当安排在非交易时段召开。
公司应当在投资者说明会召开前以及召开
期间为投资者开通提问渠道,做好投资者提
问征集工作,并在说明会上对投资者关注的
问题予以答复。
存在下列情形的,公司应当及时召开投资者
说明会:
(一)公司当年现金分红水平未达相关规
定,需要说明原因;
(二)公司在披露重组预案或重组报告书后
终止重组;
第 (三)公司证券交易出现相关规则规定的异
二 常波动,公司核查后发现存在未披露重大事
25 增加
十 件;
条 (四)公司相关重大事件受到市场高度关注
或质疑;
(五)公司在年度报告披露后,按照中国证
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应当召开
年度报告业绩说明会的;
(六)其他按照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
所规定应当召开投资者说明会的情形。
公司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关系
公司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关系互动
互动平台(以下简称“互动平台”)与
第 平台(以下简称“互动易平台”)与投资者
第 投资者交流,指派或授权董事会秘书或
二 交流,指派或授权董事会秘书或者证券事务
十 者证券事务代表负责查看互动平台上
26 十 代表负责及时查看并处理互动易平台的相
九 接收到的投资者提问,依照深圳证券交
二 关信息。公司应当就投资者对已披露信息的
条 易所《上市规则》和《规范运作指引》
条 提问进行充分、深入、详细的分析、说明和
等相关规定,根据情况及时处理互动平
答复。
台的相关信息。
公司通过互动平台就投资者对已披露
信息的提问进行充分、深入、详细的分 公司在互动易平台发布信息的,应当谨慎、
第
第 析、说明和答复。对于重要或具普遍性 客观,以事实为依据,保证所发布信息的真
二
二 的问题及答复,公司应当加以整理并在 实、准确、完整和公平,不得使用夸大性、
27 十
十 互动平台以显著方式刊载。 宣传性、误导性语言,不得误导投资者,并
三
条 公司不得在互动易就涉及或者可能涉 充分提示相关事项可能存在的重大不确定
条
及未公开重大信息的投资者提问进行 性和风险。
回答。
投资者依法行使股东权利的行为,以及投资
第 者保护机构持股行权、公开征集股东权利、
二 纠纷调解、代表人诉讼等维护投资者合法权
28 增加 十 益的各项活动,公司应当积极支持配合。
四 投资者与公司发生纠纷的,可以向调解组织
条 申请调解。投资者提出调解请求的,公司应
当积极配合。
第
二
投资者向公司提出的诉求,公司应当承担处
29 增加 十
理的首要责任,依法处理、及时答复投资者。
五
条
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的主要职责包括:
(一)拟定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建立工作
机制;
(二)组织与投资者沟通联络的投资者关系
管理活动;
(三)组织及时妥善处理投资者咨询、投诉
第 和建议等诉求,定期反馈给公司董事会以及
二 管理层;
30 增加 十 (四)管理、运行和维护投资者关系管理的
六 相关渠道和平台;
条 (五)保障投资者依法行使股东权利;
(六)配合支持投资者保护机构开展维护投
资者合法权益的相关工作;
(七)统计分析公司投资者的数量、构成以
及变动等情况;
(八)开展有利于改善投资者关系的其他活
动。
公司在投资者说明会、业绩说明会、分析师
会议、路演等投资者关系活动结束后,应当
及时编制投资者关系活动记录表,并及时在
公司在业绩说明会、分析师会议、路演
深交所互动易和公司网站刊载。活动记录表
第 等投资者关系活动结束后二个交易日 第
至少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二 内,应当编制投资者关系活动记录表, 三
(一)活动参与人员、时间、地点;
31 十 并将该表及活动过程中所使用的演示 十
(二)活动的交流内容及具体问答记录;
一 文稿、提供的文档等附件(如有)及时 二
(三)未公开重大信息泄密的处理过程及责
条 在深交所互动易刊载,同时在公司网站 条
任追究情况(如有);
刊载
(四)活动过程中所使用的演示文稿、提供
的文档等附件(如有);
(五)交易所要求的其他内容。
第
董事会秘书为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事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员工
十
务的主管负责人。证券事务代表协助董 在接受调研前,应当知会董事会秘书,原则
五
事会秘书开展工作。董事会秘书室作为 上董事会秘书应当全程参加。
第 条
公司的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的具体事
二
务执行部门,在董事会秘书的统筹安排 董事会秘书负责组织和协调投资者关系管
32 十
下开展投资者关系的各项工作。 第 理工作。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应
二
除非得到明确授权并经过培训,公司其 二 当为董事会秘书履行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
条
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员工应 十 职责提供便利条件。
当避免在投资者关系活动中代表公司 七 除非得到明确授权并经过培训,公司其他董
发言。 条 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员工应当避免在
投资者关系活动中代表公司发言。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在接受
第
投资者调研前,应当知会董事会秘书,
二 公司指定董事会秘书室为开展投资者关系
董事会秘书应当妥善安排调研过程。接
十 管理工作的专职部门,在董事会秘书的统筹
受调研人员应当就调研过程和会谈内
八 安排下开展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
容形成书面记录,与调研人员共同亲笔
条
签字确认,董事会秘书应当签字确认。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工作人员
不得在投资者关系管理活动中出现下列情
形:
(一)透露或者发布尚未公开的重大事件信
息,或者与依法披露的信息相冲突的信息;
(二)透露或者发布含有误导性、虚假性或
者夸大性的信息;
第
(三)选择性透露或者发布信息,或者存在
二
重大遗漏;
33 增加 十
(四)对公司证券价格作出预测或承诺;
九
(五)未得到明确授权的情况下代表公司发
条
言;
(六)歧视、轻视等不公平对待中小股东或
者造成不公平披露的行为;
(七)违反公序良俗,损害社会公共利益;
(八)其他违反信息披露规定,或者影响公
司证券及其衍生品种正常交易的违法违规
行为。
公司从事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的人员需要
公司从事投资者关系工作的人员需要 具备以下素质和技能:
具备以下素质和技能: (一)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素养,诚实守
第
(一)全面了解公司各方面情况; 第 信。
二
(二)具备良好的知识结构,熟悉公司 三 (二)具备良好的专业知识结构,熟悉公司
34 十
治理、财务会计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证 十 治理、财务会计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证券市
三
券市场的运作机制; 条 场的运作机制;
条
(三)具有良好的沟通和协调力; (三)具有良好的沟通和协调能力;
(四)具有良好的品行,诚实信用。 (四)全面了解公司及公司所处行业的情
况。
公司董事会秘书室履行的投资者关系
工作职责包括:
第 (一)主持定期报告和临时报告的编制
二 和披露工作;
35 十 (二)通过电话、电子邮件、官方网站、 删除
四 接待来访等方式与投资者沟通;
条 (三)定期或在出现重大事件时组织分
析师会议、业绩说明会或路演等活动,
与投资者进行沟通;
(四)与投资者、分析师等保持经常性
联系,提高投资者对公司的关注度;
(五)拟订、修改与投资者关系相关的
规定;
(六)对内建立信息沟通采集机制,及
时、准确地了解公司经营情况;
(七)有利于改善投资者关系的其他工
作。
公司进行投资者关系活动应当建立完备的
投资者关系管理档案制度,投资者关系管理
档案至少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公司进行投资者关系活动应当建立完
(一)投资者关系活动参与人员、时间、地
备的投资者关系管理档案制度,投资者
点;
第 关系管理档案至少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第
(二)投资者关系活动的交流内容;
二 (一)投资者关系活动参与人员、时间、 三
(三)未公开重大信息泄密的处理过程及责
36 十 地点; 十
任追究情况(如有);
五 (二)投资者关系活动的交流内容; 一
(四)其他内容。
条 (三)未公开重大信息泄密的处理过程 条
投资者关系管理档案应当按照投资者关系
及责任追究情况(如有);
管理的方式进行分类,将相关记录、现场录
(四)其他内容。
音、演示文稿、活动中提供的文档(如有)
等文件资料以电子或纸质形式存档并妥善
保管,保存期限不得少于 3 年。
第 第
二 三
本办法由董事会负责制定、修改和解 本办法由公司董事会负责制定、解释和修
37 十 十
释。 订。
七 四
条 条
全
38 对制度按章节进行归纳分类。因增减条款及调整行文顺序,条款序号有修改。
文
京东方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2 年 10 月 2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