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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京东方A:华英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京东方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保荐工作报告2023-04-04  

                                                    华英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关于京东方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度保荐工作报告

保荐机构名称:华英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被保荐公司简称:京东方 A、京东方 B
保荐代表人姓名:吴宜                          联系电话:010-58113036
保荐代表人姓名:金城                          联系电话:0755-23901683-8065

    一、 保荐工作概述
                     项目                                   工作内容
1.公司信息披露审阅情况
(1)是否及时审阅公司信息披露文件                              是
(2)未及时审阅公司信息披露文件的次数                        不适用
2.督导公司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规章制度的情
况
(1)是否督导公司建立健全规章制度(包括但
不限于防止关联方占用公司资源的制度、募集
                                                               是
资金管理制度、内控制度、内部审计制度、关
联交易制度)
(2)公司是否有效执行相关规章制度                              是
3.募集资金监督情况
                                              保荐机构每月取得并审阅公司募集资金
(1)查询公司募集资金专户次数
                                              专户对账单
(2)公司募集资金项目进展是否与信息披露
                                                               是
文件一致
4.公司治理督导情况
(1)列席公司股东大会次数                                     0次
(2)列席公司董事会次数                                       0次
(3)列席公司监事会次数                                       0次
5.现场检查情况
(1)现场检查次数                                             1次
(2)现场检查报告是否按照本所规定报送                          是
(3)现场检查发现的主要问题及整改情况                          无
6.发表独立意见情况



                                        1/4
                    项目                                   工作内容
(1)发表独立意见次数                                        12 次
(2)发表非同意意见所涉问题及结论意见                        不适用
7.向本所报告情况(现场检查报告除外)
(1)向本所报告的次数                                         0次
(2)报告事项的主要内容                                      不适用
(3)报告事项的进展或者整改情况                              不适用
8.关注职责的履行情况
(1)是否存在需要关注的事项                                    否
(2)关注事项的主要内容                                      不适用
(3)关注事项的进展或者整改情况                              不适用
9.保荐业务工作底稿记录、保管是否合规                           是
10.对上市公司培训情况
(1)培训次数                                                 1次
(2)培训日期                                          2022 年 12 月 30 日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
                                              引第 7 号——交易与关联交易》专题培
                                              训,对上市公司关联交易和重大交易的
(3)培训的主要内容
                                              审议和披露业务规则进行介绍,要求发
                                              行人进一步以信息披露为核心,规范公
                                              司关联交易和重大交易事项。
11.其他需要说明的保荐工作情况                                  无

   二、 保荐机构发现公司存在的问题及采取的措施
             事项                  存在的问题                       采取的措施
1.信息披露                               无                           不适用
2.公司内部制度的建立和执行               无                           不适用
3.“三会”运作                           无                           不适用
4.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变动               无                           不适用
5.募集资金存放及使用                     无                           不适用
6.关联交易                               无                           不适用
7.对外担保                               无                           不适用
8.收购、出售资产                         无                           不适用
9.其他业务类别重要事项(包
括对外投资、风险投资、委托               无                           不适用
理财、财务资助、套期保值等)



                                        2/4
           事项                     存在的问题                  采取的措施
10.发行人或者其聘请的中介
                                          无                      不适用
机构配合保荐工作的情况
11.其他(包括经营环境、业务
发展、财务状况、管理状况、
                                          无                      不适用
核心技术等方面的重大变化
情况)

   三、 公司及股东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是否       未履行承诺的原因
               公司及股东承诺事项
                                                   履行承诺         及解决措施
公司董事长陈炎顺先生、副董事长刘晓东先生、董事孙
芸女士和高文宝先生,监事徐阳平先生、燕军先生和滕
蛟先生,高级管理人员冯莉琼女士和刘洪峰先生,离任
                                                       是            不适用
监事贺道品先生,离任高级管理人员姚项军先生、张兆
洪先生、仲慧峰先生、苗传斌先生和谢中东先生关于不
减持公司股份的承诺

   四、 其他事项
             报告事项                                    说明

                                    原保荐代表人王茜女士 2022 年 5 月因工作变动
                                    原因不再担任公司 2021 年度非公开发行 A 股股
                                    票项目持续督导期间的保荐代表人。为保证公司
1.保荐代表人变更及其理由
                                    持续督导工作有序进行,华英证券安排金城先生
                                    负责公司 2021 年度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项目持
                                    续督导方面的工作。
                                    1、2022 年 5 月,中国证监会江苏监管局就华英
                                    证券在可转债业务中存在的违规行为,对华英证
                                    券出具了《江苏证监局关于对华英证券有限责任
2.报告期内中国证监会和本所对保荐
                                    公司采取出具警示函监管措施的决定》(〔2022〕
机构或者其保荐的公司采取监管措施    46 号)。华英证券高度重视,已采取以下整改措
                                    施:(1)补充调查;(2)加强投行业务学习与
的事项及整改情况
                                    培训;(3)加强文件的审核校对和复核工作;(4)
                                    开展保荐项目自查;(5)完善投行业务内控制度
                                    及流程等整改措施。
3.其他需要报告的重大事项            无




                                         3/4
(本页无正文,为《华英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京东方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度保荐工作报告》之签章页)




  保荐代表人:       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
                          吴宜                     金城




                                                华英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2023 年 4 月 3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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