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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京东方A: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2023-04-04  

                        证券代码:000725      证券简称:京东方 A      公告编号:2023-018
证券代码:200725      证券简称:京东方 B      公告编号:2023-018


              京东方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
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京东方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中华人民
共和国财政部(以下简称“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 16
号》(财会〔2022〕31 号,以下简称 “《准则解释第 16 号》”)的要
求变更会计政策,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审议,现将本次会
计政策变更的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会计政策变更情况概述
    1、会计政策变更的原因及适用日期
    2022 年 11 月 30 日,财政部印发《准则解释第 16 号》,该解释
“关于单项交易产生的资产和负债相关的递延所得税不适用初始确认
豁免的会计处理”内容自 2023 年 1 月 1 日起施行;“关于发行方分类
为权益工具的金融工具相关股利的所得税影响的会计处理”、“关于企
业将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修改为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的会计处
理”内容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2、变更前公司采用的会计政策
    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
以及各项具体会计准则、后续发布和修订的企业会计准则、企业会计
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3、变更后公司采用的会计政策

                                1
    本次变更后,公司将按照准则解释第 16 号的内容要求,执行相关
规定。除上述会计政策变更外,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前期
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以及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
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4、会计政策变更的主要内容
    根据《准则解释第 16 号》的要求,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主要内容
如下:
   (1)关于单项交易产生的资产和负债相关的递延所得税不适用初
始确认豁免的会计处理
    对于不是企业合并、交易发生时既不影响会计利润也不影响应纳
税所得额(或可抵扣亏损)、且初始确认的资产和负债导致产生等额
应纳税暂时性差异和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单项交易(包括承租人在租
赁期开始日初始确认租赁负债并计入使用权资产的租赁交易,以及因
固定资产等存在弃置义务而确认预计负债并计入相关资产成本的交
易等),不适用《企业会计准则第 18 号——所得税》第十一条(二)、
第十三条关于豁免初始确认递延所得税负债和递延所得税资产的规
定。企业对该交易因资产和负债的初始确认所产生的应纳税暂时性差
异和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应当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 18 号——所得
税》等有关规定,在交易发生时分别确认相应的递延所得税负债和递
延所得税资产。
   (2)关于发行方分类为权益工具的金融工具相关股利的所得税影
响的会计处理
    对于企业(指发行方)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 37 号——金融工具
列报》等规定分类为权益工具的金融工具(如分类为权益工具的永续
债等),相关股利支出按照税收政策相关规定在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


                                2
的,企业应当在确认应付股利时,确认与股利相关的所得税影响。该
股利的所得税影响通常与过去产生可供分配利润的交易或事项更为
直接相关,企业应当按照与过去产生可供分配利润的交易或事项时所
采用的会计处理相一致的方式,将股利的所得税影响计入当期损益或
所有者权益项目(含其他综合收益项目)。对于所分配的利润来源于
以前产生损益的交易或事项,该股利的所得税影响应当计入当期损益;
对于所分配的利润来源于以前确认在所有者权益中的交易或事项,该
股利的所得税影响应当计入所有者权益项目。
   (3)关于企业将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修改为以权益结算的股份
支付的会计处理
   企业修改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协议中的条款和条件,使其成为
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的,在修改日,企业应当按照所授予权益工具
当日的公允价值计量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将已取得的服务计入资
本公积,同时终止确认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在修改日已确认的负债,
两者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上述规定同样适用于修改发生在等待
期结束后的情形。
   如果由于修改延长或缩短了等待期,企业应当按照修改后的等待
期进行上述会计处理(无需考虑不利修改的有关会计处理规定)。
   如果企业取消一项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授予一项以权益结算
的股份支付,并在授予权益工具日认定其是用来替代已取消的以现金
结算的股份支付(因未满足可行权条件而被取消的除外)的,适用本
解释的上述规定。
    二、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发布的相关规定进行的合
理变更,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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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经营成果,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不会对公司的
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
形。
   特此公告。
                                 京东方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3 年 4 月 3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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