鲁 泰A:独立董事关于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2021-06-15
鲁泰纺织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鲁泰纺织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
见》、《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鲁泰纺织股份有限公司章
程》的有关规定,我们作为鲁泰纺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的独立董事,就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的相关事项发
表意见如下:
一、关于公司衍生品交易计划的独立意见
我们认为,公司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是在保证正常经营
的前提下,使用自有资金进行衍生品交易有利于规避人民币汇率变动
风险,是规避汇率风险的有效工具。通过加强内部控制,落实止损和
风险防范措施,有利于提高公司抵御汇率波动的能力,提高经营管理
水平。董事会提出的衍生品交易计划是可行的,必要的、风险是可以
控制的,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
二、关于开立募集资金购汇存放专户并签订募集资金监管协议
的独立意见
我们认为公司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投项目的两个实施主
体开立募集资金购汇存放专户,存放用以采购国外设备的外汇,
是基于相关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建设需要,有利于保障募投项目顺
利实施,且用募集资金所购相应外币存放在专用账户中,利于监
管。相关事项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
鲁泰纺织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
形。综上所述,全体独立董事同意上述两个控股子公司开立募集
资金购汇存放专户。
鲁泰纺织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本页无正文,为独立董事签字页
周志济 潘爱玲
王新宇 曲冬梅
2021 年 6 月 1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