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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华东科技:公司与中国电子财务有限责任公司签署金融服务协议的公告2019-01-11  

						证券代码:000727             证券简称:华东科技            公告编号:2019-006

            南京华东电子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与中国电子财务有限责任公司签署金融服务协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

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关联交易概述
    1、鉴于公司与中国电子财务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中电财务公司)合作
多年,且公司业务发展所需,将与中电财务公司继续签署《金融服务协议》,由
中电财务公司为本公司及其子公司提供存贷款、担保、票据、承兑等业务,其中
本公司及子公司在中电财务公司结算余额、商业票据承兑、贴现、及保函的保证
金及各类存款余额不超过人民币 22 亿元,中电财务公司按照信贷规则给予本公
司及子公司的授信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24 亿元,贷款利率不高于同期商业银行贷
款利率。贷款、票据贴现、结售汇业务、各类理财等金融业务发生额不超过人民
币 125 亿元。
    2、中国电子信息产业集团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电子)和南京中电熊猫信息
产业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电熊猫)分别持有中电财务公司公司 61.3835%
和 25.1293%的股权,中国电子是本公司的实际控制人,因此中电财务公司公司
是本公司的关联法人,根据《上市规则》的规定,此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3、该事项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关联董事周贵祥、
陈宽义、徐国飞、孙学军、郭振隆、姚兆年回避表决,其余三名独立董事对此事
进行了事前认可并发表了独立意见,一致同意该交易。同时,公司委托具有执行
证券、期货业务评估资格的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中电财务公司
进行了风险评估,其出具了信会师报字[2018]第 ZG29635 号《关于中国电子财务
有限责任公司风险评估报告》,公司已制定了《公司与中国电子财务有限责任公
司办理存款业务<风险应急处置预案>》。
    此项交易尚须获得股东大会的批准,与该关联交易有利害关系的关联人中电
熊猫、南京新工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南京机电产业(集团)有限公司、南京华东
电子集团有限公司将回避表决。
    二、关联方介绍
    1、基本情况
    中国电子财务有限责任公司的前身是中国信息信托投资公司。中国信息信托
投资公司 1988 年 3 月 15 日经中国人民银行批准,同年 4 月 21 日在国家工商行
政管理局登记注册,为全国性非银行金融机构,是电子工业部的直属企业,业务
受中国人民银行、国家外汇管理局领导、管理、监督、协调和稽核。
     2000 年 11 月 6 日经中国人民银行批准,中国信息信托投资公司改组为企业
集团财务公司,并更名为中国电子财务有限责任公司,2001 年起开始正式运营,
并领取《金融机构法人许可证》,证号为 L0014H211000001。
     (1)注册地: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东路 66 号甲 1 号楼二十、二十一层
     (2)法定代表人:田伟
     (3)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000102090836Y
     (4)注册资本:人民币壹拾柒亿伍仟零玖拾肆万叁仟元整
     (5)经营范围:对成员单位办理财务和融资顾问、信用鉴证及相关的咨询、
代理业务;协助成员单位实现交易款项的收付;对成员单位办理票据承兑与贴现;
办理成员单位之间的内部转账结算及相应的结算、清算方案设计;吸收成员单位
的存款;对成员单位办理贷款及融资租赁;从事同业拆借;经批准发行财务公司
债券;承销成员单位的企业债券;有价证券投资.(企业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
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
活动;不得从事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6)主要股东:
              股东名称                    投资金额          持股比例(%)
中国电子信息产业集团有限公司            1,074,789,000.00           61.3835
南京中电熊猫信息产业集团有限公司          440,000,000.00           25.1293
武汉中原电子集团有限公司                  100,000,000.00            5.7112
中国电子进出口总公司                       86,857,000.00            4.9606
中电智能卡有限责任公司                     37,560,000.00            2.1451
中国中电国际信息服务有限公司               11,737,000.00            0.6703
合     计                               1,750,943,000.00            100.00
      (7)资本充足率:截止 2018 年 09 月 30 日,资本充足率为 16.07%,符合
《企业集团财务公司管理办法》不得低于 10%的规定。
      2、关联方主业发展和主要财务情况
      中电财务公司不断完善金融服务功能,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强化风险控制,
与成员单位建立了良好的合作互利关系,为成员单位提供资金支持的规模不断增
长。
    在国家实施宏观经济调控,国家货币政策调整引起的金融市场震荡等严峻形
势下,公司业务仍然保持了稳健发展。同时公司不断与各大银行密切配合、增强
互信,不断提高银行授信额度。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中电财务公司进行了审计并出具了信
会师报字[2018]第 ZG26692 号审计报告,截至 2017 年 12 月 31 日,公司资产
总额 441.42 亿元,净资产 26.43 亿元;2017 年度实现利息净收入 3.44 亿元,
经营利润 3.57 亿元,净利润 2.85 亿元。
    截至 2018 年 9 月 30 日,公司资产总额 309.38 亿元,净资产 28.64 亿元;
实现利息净收入 2.91 亿元,经营利润 3.26 亿元,净利润 2.4 亿元。(上述数据
未经审计)
    3、关联关系说明
    受同一控制人控制。
       三、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甲方:本公司
    乙方:中电财务公司
    双方签署了金融服务协议,乙方在其许可经营范围内,为甲方及其子公司提
供如下服务:
    1.1 吸收存款;
    1.2 办理贷款及融资租赁;
    1.3 提供担保;
    1.4 办理结算业务,协助实现交易款项的收付;
    1.5 办理票据承兑和贴现;
    1.6 甲方及其控股子公司需要乙方提供的、符合乙方经营范围的、经中国银
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的其他业务。
    2、具体服务内容:
    2.1 甲方及其控股子公司在乙方办理存款业务,存款余额不超过人民币 22
亿元。
    2.2 甲方及其控股子公司在乙方的存款利率不低于同期商业银行存款利率。
    2.3 甲方及其控股子公司在乙方的授信最高额授信不超过人民币 24 亿元,
贷款发生额不超过人民币 125 亿元。甲方及其控股子公司在乙方的贷款利率不高
于同期商业银行贷款利率。
       2.4 因甲方及其控股子公司向第三方贷款需要乙方担保而向乙方支付的担保
费用不高于同期商业银行对外担保所收取的费用。
    2.5 对于甲方及其控股子公司原与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发生的结算业务,若
在乙方的经营范围内且对甲方及其控股子公司有利均可以通过乙方进行。
    2.6 对于甲方及其控股子公司原与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发生的票据承兑和贴
现业务,若在乙方的经营范围内且对甲方及其控股公司有利均可以通过乙方进
行。
       2.7 甲方同意,对于乙方在其经营范围内所提供的其他金融服务,在与第三
方的服务条件相同时,优先使用乙方的服务。
       3、协议有效期叁年,本协议需经甲方股东大会批准方可生效。
       四、公司风险控制情况
       公司已制定了《南京华东电子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与中国电子财务有限责
任公司办理存款业务风险应急处置预案》,通过成立存款风险防范及处置工作领
导小组,建立存款风险报告制度,定期向董事会报告公司资产、损益、现金流等
情况;若发生重大风险,则启动应急处置程序,制度处置方案;存款风险事件解
除后,及时进行分析、总结,完善制度和预案,若风险因素不能消除,则可撤出
全部存款,以确保相关存款安全性。
       五、中电财务公司风险评估情况
    为降低本次关联交易风险,本公司委托具有执行证券、期货业务评估资格的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中电财务进行了风险评估,其出具了信会
师报字[2018]第 ZG29635 号《关于中国电子财务有限责任公司风险评估报告》:
中国电子财务有限责任公司严格按银监会《企业集团财务管理办法》规定经营,
经营业绩良好,根据我们对风险管理的了解和评价,我们未发现中国电子财务有
限责任公司截止 2018 年 9 月 30 日与财务报表相关资金、信贷、中间业务、投资、
稽核、信息管理风险控制体系存在重大缺陷。
       六、交易目的和对公司影响
       1、交易目的:公司与中电财务公司已合作多年,其提供便利、快捷的服务,
有利于公司优化财务管理,加速资金周转,提高运作效率,降低融资成本和风险。
    2、影响:中电财务公司为公司长远发展提供了支持和畅通的融资渠道,不
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情况,不影响公司的独立性。
       七、独立董事意见
    1、中电财务作为一家经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的,具有《金融许
可证》、《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的规范性非银行金融机构,在其经营范围内为公司
及其下属子公司提供金融服务,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的要求。
    2、公司与中电财务签署的《金融服务协议》遵循了自愿平等、互惠、互利
的原则,双方在公平、公正、公开的基础上进行交易,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
东利益的情形。
    3、公司出具的《中国电子财务有限责任公司风险评估报告》能够充分反映
财务公司的经营、业务和风险状况,其业务范围、业务流程、内控风险等措施均
受中国银监会的严格监管,能够较好的控制风险。
    4、公司出具的《与中国电子财务有限责任公司办理存款业务风险应急处置
预案》能够及时、有效的控制和化解在中电财务的资金风险,维护资金安全。
    八、当年年初至披露日与该关联人累计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的总金额
    年初至披露日,本公司与中电财务公司贷款累计发生额 0 万元,授信额度共
占用 7,500 万元(其中贷款余额 7,500 万元),存款余额 80,816 万元。
    九、备查文件
    1、第九届董事会第二次临时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及独立意见;
    3、关于中国电子财务有限责任公司风险评估报告;
    4、公司与中国电子财务有限责任公司办理存款业务风险应急处置预案;
    5、中电财务公司营业执照复印件;
    6、中电财务公司金融许可证复印件;


                                        南京华东电子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9 年 1 月 1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