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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ST东科:关于现金购买冠捷科技有限公司51%股份的进展公告2021-01-04  

                        证券代码:000727             证券简称:*ST 东科           公告编号:2020-092

            南京华东电子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现金购买冠捷科技有限公司 51%股份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

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基本情况

    南京华东电子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以公开挂牌的方

式出售公司持有的南京中电熊猫平板显示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南京平板显

示”)57.646%股权,以支付现金的方式向冠捷科技有限公司(TPV TECHNOLOGY

LIMITED,以下简称“冠捷科技”)股东华电有限公司(CEIEC (HK) LIMITED,以

下简称“华电有限”)、群创光电股份有限公司(INNOLUX CORPORATION,以下简

称“群创光电”)收购其持有的冠捷科技 51%股份。前述两项交易互为前提和实

施条件。

    本次交易有关审批和进展情况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分别于 2020 年 9 月 5 日、

2020 年 10 月 20 日、2020 年 11 月 3 日、2020 年 11 月 19 日、2020 年 11 月 25

日、2020 年 12 月 17 日、2020 年 12 月 26 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

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 2020-057《第九届董事会第九

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2020-071《关于公司公开挂牌转让南京中电熊猫平板显

示科技有限公司 57.646%股权的进展公告》、2020-073《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一次

临时会议决议公告》、2020-083《二○二○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2020-084《关于公司公开挂牌转让南京中电熊猫平板显示科技有限公司 57.646%

股权的进展公告》、2020-088《关于公司公开挂牌转让南京中电熊猫平板显示科

技有限公司 57.646%股权的进展公告》、2020-089《关于公司公开挂牌转让南京

中电熊猫平板显示科技有限公司 57.646%股权及现金购买冠捷科技有限公司 51%

股份的进展公告》等相关公告。
    二、进展情况

    公司于 2020 年 12 月 30 日与华电有限、群创光电签订《关于南京华东电子

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现金收购冠捷科技有限公司 51%股份的交割确认书》(以

下简称“交割确认书”),约定了如下事项:

    1、截至交割确认书签署之日,交易协议约定的本次交易标的冠捷科技 51%

股份的交割先决条件均已得到满足,公司已按照交易协议的约定分别向华电有

限、群创光电足额支付第一期交易价款 355,936.2745 万元人民币、29,063.7255

万元人民币。

    2、华电有限确认,根据本次交易的实际情况,冠捷科技已按百慕大群岛

(Bermuda,以下简称“百慕大”)法律法规的规定完成本次股权交易必须的决策

流程,确保公司股东权益的实现。

    3、交割确认书签署之日(即 2020 年 12 月 30 日)为标的资产的交割日(以

下简称“股权交割日”),自股权交割日起,冠捷科技 51%股份交割至公司名下,

本次交易实施完毕,公司成为持有冠捷科技 51%股份的股东,依法享有百慕大相

关法律法规及冠捷科技章程规定的全部股东权利并承担相应股东义务,即自股权

交割日起,冠捷科技 51%股份对应的全部股东权利(包括但不限于表决权、提名

/委派董事权、提案权、分红权等)及股东义务转由公司享有或承担。

    4、华电有限和群创光电应在股权交割日后尽最大努力尽快协助冠捷科技办

理完毕本次交易相关股东名册变更等按照百慕大法律规定所需的交割相关的变

更登记/备案手续,将冠捷科技 51%股份变更登记至公司名下;冠捷科技暂未办

理完毕前述登记/备案手续不影响公司对冠捷科技的股东身份,不影响公司对冠

捷科技享有股东权利和承担股东义务。

    根据上述约定,截至公告日,华电有限和群创光电已将二者合计持有的冠捷

科技 51%股份相关的权利、义务和风险都转移至公司,公司取得了冠捷科技 51%

股份,并向冠捷科技派出了 5 名董事。

    三、其他
    根据交割确认书,公司已享有冠捷科技 51%股份的全部股东权利及义务,对

公司 2020 年度财务报告的影响最终以年审会计师出具的审计报告为准。

    冠捷科技工商变更登记申请已经提交,股东名册变更等相关手续正在办理

中,公司将关注后续进展情况,及时履行相关信息披露义务。公司指定信息披露

媒体为《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公司

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公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南京华东电子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0年12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