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市地:深圳证券交易所 证券代码:000727 证券简称:冠捷科技 冠捷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 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修订稿) 项目 交易对方名称 中国电子信息产业集团有限公司 华电有限公司 中国电子产业工程有限公司 发行股份购买资产 群创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中国瑞达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BONSTAR INTERNATIONAL LIMITED 募集配套资金 不超过 35 名特定投资者 独立财务顾问 二〇二一年十月 目 录 目 录........................................................................................................................................ 1 释 义........................................................................................................................................ 2 声 明........................................................................................................................................ 6 重大事项提示............................................................................................................................ 9 重大风险提示.......................................................................................................................... 40 第一章 本次交易概述 ......................................................................................................... 47 第二章 上市公司基本情况 ................................................................................................. 83 第三章 交易对方基本情况 ................................................................................................. 92 第四章 标的资产基本情况 ............................................................................................... 123 第五章 发行股份情况 ....................................................................................................... 361 第六章 标的资产评估作价基本情况 ............................................................................... 376 第七章 本次交易合同主要内容 ....................................................................................... 377 第八章 本次交易的合规性分析 ....................................................................................... 486 第九章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 501 第十章 财务会计信息 ....................................................................................................... 609 第十一章 同业竞争与关联交易 ....................................................................................... 621 第十二章 风险因素分析 ................................................................................................... 643 第十三章 其他重要事项 ................................................................................................... 650 第十四章 对本次交易的结论性意见 ............................................................................... 671 第十五章 中介机构及有关经办人员 ............................................................................... 674 第十六章 备查文件及备查地点 ....................................................................................... 676 第十七章 公司及各中介机构声明 ................................................................................... 677 1 释 义 在本报告书中,除非上下文另有所指,下列简称具有如下含义: 一、一般术语 《冠捷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 本报告书、草案 指 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修订稿)》 上市公司、公司、本公司、 冠捷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曾用名:南京华东电子信息科技股 冠捷科技、华东科技(曾 指 份有限公司) 用简称) 中国电子 指 中国电子信息产业集团有限公司 华电有限 指 华电有限公司 产业工程 指 中国电子产业工程有限公司 群创光电 指 群创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瑞达集团 指 中国瑞达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Bonstar 指 BONSTAR INTERNATIONAL LIMITED 交易对方 指 中国电子、华电有限、产业工程、群创光电、瑞达集团、Bonstar 标的公司、冠捷有限 指 TPV Technology Limited(冠捷科技有限公司) 标的资产、拟购买资产 指 冠捷有限 49%股权 冠捷科技拟向中国电子、华电有限、产业工程、群创光电、瑞达 本次交易、本次重组、本 指 集团、Bonstar 发行股份购买冠捷有限 49%股权;同时,拟向不 次重大资产重组 超过 35 名符合条件的特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配套资金 《南京华东电子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与华电有限公司、中国电 《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协 子信息产业集团有限公司、中国电子产业工程有限公司和中国瑞 议》(华电有限、中国电 指 达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关于 TPV Technology Limited 之发行股 子、产业工程、瑞达集团) 份购买资产协议》 《 发 行 股 份 购 买 资 产 协 指 《南京华东电子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与群创光电股份有限公 议》(群创光电) 司关于 TPV Technology Limited 之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协议》 《 发 行 股 份 购 买 资 产 协 指 《南京华东电子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与 Bonstar International 议》(Bonstar) Limited 关于 TPV Technology Limited 之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协议》 《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协议 《南京华东电子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与华电有限公司、中国电 之补充协议》(华电有限、 指 子信息产业集团有限公司、中国电子产业工程有限公司和中国瑞 中国电子、产业工程、瑞 达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关于 TPV Technology Limited 之发行股 达集团) 份购买资产协议之补充协议》 《南京华东电子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与群创光电股份有限公 《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协议 指 司关于 TPV Technology Limited 之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协议之补充 之补充协议》(群创光电) 协议》 《南京华东电子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与 Bonstar International 《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协议 指 Limited 关于 TPV Technology Limited 之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协议之 之补充协议》(Bonstar) 补充协议》 《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协议 指 《冠捷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与群创光电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之补充协议(二)》(群 TPVTechnologyLimited 之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协议之补充协议 2 创光电) (二)》 《南京华东电子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与华电有限公司、中国电 子信息产业集团有限公司、中国电子产业工程有限公司和中国瑞 《业绩补偿协议》 指 达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关于冠捷科技有限公司之业绩补偿协 议》 《南京华东电子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与华电有限公司、中国电 《业绩补偿协议协议之补 子信息产业集团有限公司、中国电子产业工程有限公司和中国瑞 指 充协议》 达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关于冠捷科技有限公司之业绩补偿协 议之补充协议》 普华永道出具的《冠捷科技有限公司 2019 年度、2020 年度及截 标的资产的审计报告 指 至 2021 年 6 月 30 日止六个月期间财务报表及审计报告》(普华 永道中天审字(2021)第 31344 号) 卓信大华出具的《南京华东电子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拟发行股 份购买冠捷科技有限公司 49%股权涉及的冠捷科技有限公司股 资产评估报告 指 东全部权益价值评估项目资产评估报告》(卓信大华评报字 (2020)第 2279 号) 立信会计师出具的《冠捷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审阅报告及备考 上市公司备考审阅报告 指 合并财务报表 2020 年 01 月 01 日至 2021 年 6 月 30 日止》(信 会师报字[2021]第 ZE10575 号) 熊猫电子集团 指 熊猫电子集团有限公司 华东电子 指 南京华东电子集团有限公司 熊猫家电 指 南京中电熊猫家电有限公司 中国长城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曾用名“中国长城计算机深圳 长城计算机 指 股份有限公司” 冠捷投资 指 冠捷投资有限公司(Top Victory Investments Limited) 冠捷国际 指 冠捷国际有限公司(Top Victory International Limited) 京东方 指 京东方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南京京东方显示技术有限公司(曾用名:南京中电熊猫平板显示 南京平板显示 指 科技有限公司) 成都显示 指 成都中电熊猫显示科技有限公司 南京液晶显示 指 南京中电熊猫液晶显示科技有限公司 中电熊猫 指 南京中电熊猫信息产业集团有限公司 中电有限 指 中国电子有限公司 鸿海精密 指 鸿海精密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宝鑫国际 指 宝鑫国际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鸿扬创投 指 鸿扬创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鸿元投资 指 鸿元国际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鸿棋投资 指 鸿棋国际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鸿准精密 指 鸿准精密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华准投资 指 华准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3 TGL 指 Typical Gold Limited 新工投 指 南京新工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福建捷联 指 福建捷联电子有限公司 嘉捷科技 指 嘉捷科技企业股份有限公司 台湾飞合 指 台湾飞合股份有限公司 冠捷青岛 指 冠捷科技(青岛)有限公司 北海冠捷显示 指 冠捷显示科技(北海)有限公司 冠捷显示(厦门) 指 冠捷显示科技(厦门)有限公司 冠捷显示(中国)、冠捷 指 冠捷显示科技(中国)有限公司 显示 三捷厦门 指 三捷科技(厦门)有限公司 冠捷视听科技(深圳)有限公司(曾用名:深圳桑菲消费通信有 冠捷视听 指 限公司) 武汉艾德蒙 指 武汉艾德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厦门艾德蒙 指 厦门艾德蒙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晋声科技 指 晋声(上海)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晋声贸易 指 晋声(上海)贸易有限公司 嘉捷福清 指 嘉捷科技(福清)有限公司 国务院国资委 指 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国家发改委、发改委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中国证监会、证监会 指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财政部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 工信部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 广电总局 指 国家广播电视总局 海关总署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总署 深交所 指 深圳证券交易所 香港联交所 指 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 新交所 指 新加坡证券交易所 中登公司 指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 百慕大 指 Bermuda,百慕大群岛 境外律师 指 冠捷有限及其主要境外子公司聘请的所在地律师 境外法律意见 指 冠捷有限及其主要境外子公司所在地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公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证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4 《上市规则》 指 《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重组管理办法》 指 《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 《发行管理办法》 指 《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 《信息披露管理办法》 指 《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 《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26 号——上 《准则第 26 号》 指 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 《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及相关各方行为的通知》(证监公 《128 号文》 指 司字[2007]128 号) 报告期、最近两年一期 指 2019 年、2020 年、2021 年 1-6 月 评估基准日 指 2020 年 6 月 30 日 2021 年度至 2023 年度,如果本次交易未能于 2021 年 12 月 31 日 业绩承诺期 指 之前实施完毕(以资产过户实施完毕之日为准),则业绩承诺期 延长至 2024 年(即业绩承诺期调整为 2021 年度至 2024 年度) 过渡期间、过渡期 指 自评估基准日(不含当日)至交割日(含交割日当日)的期间 董事会决议公告日、发行 上市公司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的 指 股份购买资产定价基准日 董事会决议公告日,即第九届董事会第十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日 2020 年上市公司以公开挂牌的方式向京东方出售公司持有的南 重大资产出售及支付现金 京平板显示 57.646%股权,向中国电子协议转让所持成都显示 指 购买资产交易、前次交易 11.429%股权;同时,公司以支付现金的方式向冠捷有限股东华 电有限、群创光电收购其持有的冠捷有限 51%股份 元、万元、亿元 指 人民币元、人民币万元、人民币亿元 二、专业术语 IGZO 指 Indium Gallium Zinc Oxide(铟镓锌氧化物) TFT 指 Thin Film Transistor(薄膜晶体管) TFT-LCD 指 薄膜电晶体液晶显示器 OLED 指 OrganicLight-Emitting Diode(有机电激光显示) Active-matrix Organic Light-emitting Diode(有源矩阵有机发光二 AMOLED 指 极体或主动矩阵有机发光二极体) LTPS 指 Low Temperature Poly-silicon(低温多晶硅) 显示面板解析度的一种规格。4K 代表显示面板的水平解析度或 4K2K 指 像素个数,2K 代表面板的垂直解析度或像素个数 三、中介机构 中信证券、独立财务顾问 指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方达律师、法律顾问 指 上海市方达律师事务所 普华永道、审计机构 指 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立信会计师、备考审阅机 指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构 卓信大华、资产评估机构 指 北京卓信大华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注:本报告书的部分合计数与各加数直接相加之和在尾数上可能因四舍五入存在差异。 5 声 明 一、公司声明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书及其摘要内容的真实、准确、 完整,对报告书及其摘要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个别和连带责任。 本次交易相关事项的生效和完成尚待取得有关审批机关的批准或核准。审批机关对 本次交易所做的任何决定或意见,均不表明其对本公司股票的价值或投资者的收益作出 实质性判断或者保证。任何与之相反的声明均属虚假不实陈述。 根据《证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次交易完成后,本公司经营与收益的 变化,由本公司自行负责,由此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负责。 投资者评价公司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事项时,除本报告书内容以及与本报告书同时披 露的相关文件外,还应认真考虑本报告书披露的各项风险因素,并应咨询自己的股票经 纪人、律师、会计师或其他专业顾问。 二、交易对方声明 本次重组的交易对方中国电子、华电有限、产业工程、群创光电、瑞达集团、Bonstar 已出具承诺函,保证所提供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并对所提供信息的真实性、准确 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如因提供的信息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给冠捷科技或者投资者造成损失的,将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三、相关证券服务机构声明 (一)独立财务顾问声明 本次交易的独立财务顾问中信证券承诺:本公司同意冠捷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在 本报告书及其摘要以及其他相关披露文件中援引本公司提供的相关材料及内容,本公司 已对本报告书及其摘要以及其他相关披露文件中援引的相关内容进行了审阅,确认本报 告书及其摘要以及其他相关披露文件不致因上述内容而出现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 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如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申 请文件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本公司未能勤勉尽责的,将承担连带赔 偿责任。 6 (二)法律顾问声明 本次交易的法律顾问方达律师承诺:本所及经办律师承诺冠捷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 司在本报告书及其摘要中引用的法律意见书内容已经本所审阅,同意本报告书及其摘要 援引法律意见书中的内容,确认本报告书及其摘要不致因上述引用内容而出现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如 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申请文件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本所未能勤勉尽责 的,将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三)审计机构声明 本次交易的审计机构普华永道承诺:本所及签字注册会计师同意贵公司在本次重 大资产重组报告书及其摘要引用本所对冠捷科技有限公司 2019 年度、2020 年度及 2021 年 1-6 月的财务报表出具的审计报告。本所及签字注册会计师确认重大资产重组报告 书及其摘要不致因完整准确地引用本所出具的上述报告而导致在相应部分出现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本所出具的上述报告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 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若普华永道未能勤勉尽责,导致本所出 具的上述报告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本所将依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 定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四)备考审阅机构声明 本次交易的备考审阅机构立信会计师承诺:本所及签字注册会计师同意冠捷电子科 技股份有限公司在本报告书及其摘要以及其他相关披露文件中援引本所提供的相关材 料及内容,本所及签字注册会计师已对本报告书及其摘要以及其他相关披露文件中援引 的相关内容进行了审阅,确认本报告书及其摘要以及其他相关披露文件不致因上述内容 而出现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相应的 法律责任。如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申请文件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本所 未能勤勉尽责的,将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五)资产评估机构声明 本次交易的资产评估机构卓信大华承诺:确认《冠捷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 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及其摘要不致因援引相关内容 7 而出现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相应的 法律责任。如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申请文件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本公 司未能勤勉尽责的,将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8 重大事项提示 本部分所述词语或简称与本报告书“释义”所述词语或简称具有相同含义。特别提 醒投资者认真阅读本报告书全文,并注意下列事项: 一、本次重组情况概要 本次交易由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和募集配套资金两部分组成。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 不以募集配套资金的成功实施为前提,最终募集配套资金成功与否不影响本次发行股份 购买资产行为的实施。 (一)本次重组方案调整 1、本次重组方案调整的具体内容 2021 年 9 月 17 日,上市公司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二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关于签 订附条件生效的《业绩补偿协议之补充协议》等议案,对业绩补偿承诺方案进行调整, 具体来看,将本次重组原业绩承诺净利润币种由美元调整为人民币,并对业绩承诺期 实现的扣除武汉子公司享受的特定政府补贴后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数作出 额外承诺,原业绩承诺方案的补偿义务人、业绩承诺期限、利润补偿方式等均不作调 整。 2、本次调整不构成重组方案重大调整 本次业绩承诺方案调整不涉及交易对象、交易标的、交易价格等变动,亦不涉及 募集配套资金事项变更,根据《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2020 年修订)第 二十八条规定,以及《证监会发布《<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第二十八条、 第四十五条的适用意见——证券期货法律适用意见第 15 号》《监管规则适用指引—— 上市类第 1 号》等相关规定,本次业绩承诺补偿安排调整不构成对本次交易方案重大 调整,无需提交上市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发行股份购买资产 1、上市公司拟向中国电子、华电有限、产业工程、群创光电、瑞达集团、Bonstar 发行股份购买其合计持有的冠捷有限49%股权,具体情况如下: 9 本次转让所持冠捷有限的 本次转让所持冠捷有限的 序号 交易对方 股权份数(股) 股权比例 1 中国电子 617,130,000 26.31% 2 华电有限 365,004,073 15.56% 3 产业工程 65,293,964 2.78% 4 群创光电 60,200,000 2.57% 5 瑞达集团 21,736,611 0.93% 6 Bonstar 20,000,000 0.85% 合计 1,149,364,648 49.00% 2、本次交易中,标的资产的交易价格以符合《证券法》规定的资产评估机构出具 并经国务院国资委备案的评估报告的评估结果为准。根据卓信大华出具并经国务院国资 委备案的《资产评估报告》,以2020年6月30日为评估基准日,冠捷有限100%股权评估 值为1,564,684.04万元。冠捷有限49%股权对应评估值为766,695.18万元,经交易各方协 商一致同意,冠捷有限49%股权的交易价格最终确定为766,695.18万元。 3、本次重组中上市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股份发行价格为1.90元/股,不低于定 价基准日前60个交易日上市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90%。定价基准日为公司审议本次发行 股份购买资产事项的首次董事会决议公告日。 4、本次重组完成后,本公司控股股东变更为中国电子,实际控制人仍为中国电子, 本次重组不会导致本公司实际控制人的变更。 5、本公司自上市以来控制权未发生变更,且本次重组亦不会导致本公司控制权变 更,因此本次重组不构成借壳上市。 (三)募集配套资金 本次交易上市公司在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同时,拟向不超过35名符合条件的特定投 资者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配套资金,募集配套资金总额不超过191,673.00万元,未超过 本次拟以发行股份方式购买资产的交易价格的100%;本次募集配套资金发行股份数量 不超过本次交易前上市公司总股本的30%。本次重组上市公司向特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 股票募集配套资金的定价原则为询价发行,发行价格不低于上市公司募集配套资金发行 期首日前20个交易日上市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80%,且不低于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 发行价格。 10 本次募集配套资金在扣除发行费用后将用于上市公司补充上市公司流动资金和偿 还债务,本次募集配套资金用于补充流动资金和偿还债务规模不超过本次交易作价的 25%。 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不以募集配套资金的成功实施为前提,募集配套资金的生效 和实施以本次购买资产的生效和实施为条件,募集配套资金最终发行成功与否不影响购 买资产行为的实施。此外,根据国务院国资委出具的《关于南京华东电子信息科技股份 有限公司资产重组和配套融资有关事项的批复》(国资产权﹝2021﹞164号),本次交 易及募集配套资金完成后,公司总股本不超过9,412,915,385股。 若证券监管机构的最新监管意见发生调整,则上市公司可根据相关证券监管机构的 最新监管意见对本次募集配套资金相关事项进行相应调整。 二、本次交易的性质 (一)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本次重组交易对方涉及上市公司的实际控制人中国电子及其下属子公司华电有限、 产业工程、瑞达集团。根据《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本次重组构成关联交易。 上市公司董事会审议本次重组暨关联交易事项时,关联董事已回避表决,也未曾代 理其他董事行使表决权。独立董事已就该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上市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本次重组暨关联交易事项时,关联股东已回避表决。 (二)本次交易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根据冠捷有限经审计的 2020 年度财务数据及评估作价情况,与上市公司 2020 年度 相关经审计的财务数据比较如下: 单位:万元 标的资产 上市公司 选取指标 占比情况 项目 冠捷有限 (冠捷有限 交易对价 (A) (B) (C=B/A) 49%股权) 资产总额 3,603,239.27 3,651,743.21 1,789,354.17 766,695.18 1,789,354.17 49.66% 归母净资产 151,076.50 1,144,890.81 560,996.50 766,695.18 766,695.18 507.49% 营业收入 6,855,550.08 6,347,207.10 3,110,131.48 - 3,110,131.48 45.37% 注:(1)根据《重组管理办法》第十四条相关规定,“购买的资产为股权的,其资产总额以被投 资企业的资产总额与该项投资所占股权比例的乘积和成交金额二者中的较高者为准,营业收入以被 11 投资企业的营业收入与该项投资所占股权比例的乘积为准,资产净额以被投资企业的净资产额与该 项投资所占股权比例的乘积和成交金额二者中的较高者为准”; (2)根据《重组管理办法》的规定,上市公司在 12 个月内连续对同一或者相关资产进行购买、出 售的,以其累计数分别计算相应数额。交易标的资产属于同一交易方所有或者控制,或者属于相同 或者相近的业务范围,可以认定为同一或者相关资产。已按照《重组管理办法》的规定编制并披露 重大资产重组报告书的资产交易行为,无须纳入累计计算的范围。因此,经公司 2020 年 11 月 18 日召开的 2020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并已实施完成的公司以支付现金方式购买冠捷有限 51%股权的交易行为无须纳入累计计算范围。 根据《重组管理办法》和上述财务数据计算结果,本次交易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 重组,需按规定进行相应信息披露。 同时,本次交易涉及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因此需提交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并购重组 审核委员会审核,经核准后方可实施。 (三)本次交易不构成重组上市 上市公司近三十六个月内实际控制权未发生变更,中国电子始终为上市公司实际控 制人。本次重组完成后,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仍为中国电子。本次交易不构成《重组管 理办法》第十三条规定的重组上市情形。 三、本次交易的评估作价情况 本次重组中,标的资产的交易价格以符合《证券法》规定的资产评估机构出具的并 经国务院国资委备案的评估报告的评估结果为准。 根据卓信大华出具并经国务院国资委备案的《资产评估报告》,以 2020 年 6 月 30 日为评估基准日,冠捷有限母公司报表口径股东全部权益账面价值 648,434.68 万元,合 并 报 表 口 径 股 东 全 部 权 益 账 面 价 值 1,138,612.82 万 元 , 股 东 全 部 权 益 评 估 价 值 1,564,684.04 万元,相较于母公司报表口径股东全部权益账面价值增值 916,249.36 万元, 增值率为 141.30%;相较于合并公司报表口径股东全部权益账面价值增值 426,071.22 万 元,增值率为 37.42%。冠捷有限 49%的股权对应评估值为 766,695.18 万元,经交易各 方协商一致同意,冠捷有限 49%股权的交易价格最终确定为 766,695.18 万元。 由于以 2020 年 6 月 30 日为评估基准日的评估报告有效期届满,为保护上市公司 及全体股东的利益,验证标的资产价值未发生不利变化,卓信大华以 2020 年 12 月 31 日为评估基准日对标的资产进行了加期评估,冠捷有限母公司报表口径股东全部权益 账面价值 599,470.77 万元,合并报表口径股东全部权益账面价值 1,144,890.81 万元, 股东全部权益评估价值 1,576,940.00 万元,相较于母公司报表口径股东全部权益账面 12 价值增值 977,469.23 万元,增值率 163.06%,相较于合并公司报表口径股东全部权益 账面价值增值 432,049.19 万元,增值率为 37.74%。根据上述加期评估结果,冠捷有限 股东全部权益评估价值为 1,576,940.00 万元,较以 2020 年 6 月 30 日为基准日的评估 结果 1,564,684.04 万元未出现评估减值情况。本次交易标的资产的作价仍以 2020 年 6 月 30 日为基准日的评估结果为依据,交易作价不变,本次加期评估结果不作为作价依 据,未经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另行备案。 四、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具体情况 (一)发行股份的种类、面值及上市地点 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股票种类为境内上市人民币普通股(A 股),每股面值为 人民币 1.00 元,上市地点为深交所。 (二)定价基准日及发行价格 根据《重组管理办法》规定,上市公司发行股份的价格不得低于市场参考价的 90%。 市场参考价为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董事会决议公告日前 20 个交易日、60 个交易日 或者 120 个交易日的公司股票交易均价之一。董事会决议公告日前若干个交易日公司股 票交易均价=决议公告日前若干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总额/决议公告日前若干个交易 日公司股票交易总量。 上市公司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董事会决议公告日前 20 个交易日、60 个交易日、 120 个交易日的公司股票交易均价具体情况如下表所示: 单位:元/股 股票交易均价计算区间 交易均价 交易均价的 90% 前 20 个交易日 2.49 2.24 前 60 个交易日 2.11 1.90 前 120 个交易日 1.87 1.68 注:前 60 个交易日交易均价的 90%保留三位小数后的计算结果为 1.899 元/股 经交易各方商议决定,本次发行股份的价格选择本次重组首次董事会决议公告日前 60 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作为市场参考价,发行价格为 1.90 元/股,不低于市场参考价 的 90%。 在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上市公司如有派息、送股、配股、 13 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发行价格将按下述公式进行调整,计算结果向上 进位并精确至分。发行价格的调整公式如下: 派送股票股利或转增股本: P1=P 0/(1+n) 配股: P1=(P 0+A×k)/(1+k) 上述两项同时进行: P1=(P 0+A×k)/(1+n+k) 派送现金股利: P1=P 0-D 上述三项同时进行: P1=(P 0-D+A×k)/(1+n+k) 其中:P0 为调整前有效的发行价格,n 为该次送股率或转增股本率,k 为配股率, A 为配股价,D 为该次每股派送现金股利,P 1 为调整后有效的发行价格。 本次交易中,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所涉及的最终股份发行价格以中国证监会核准的发 行价格为准。 (三)标的资产 本次重组的标的资产为冠捷有限 49%股权,标的资产的交易作价为 766,695.18 万 元。 (四)发行对象与认购方式 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发行对象为中国电子、华电有限、产业工程、群创光电、 瑞达集团、Bonstar。发行对象以其持有的标的公司股权认购本次发行的股份。 (五)发行数量 本次交易的支付方式为发行股份支付。本次交易发行的股份数量将按照下述公式确 定: 向各交易对方发行普通股数量=以发行股份形式向交易对方支付的交易对价/本次 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发行价格,发行普通股总数量=向各交易对方发行普通股的数量之 和。 上市公司本次发行的股份数量按照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发行价格和标的资产的交 易价格计算。依据该公式计算的发行数量应为整数,精确至个位,不足一股的部分应舍 去取整。 按照上述测算,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涉及的发行股份数量为 4,035,237,786 股, 14 具体如下: 重组交易对方 股份支付对价(元) 发行股份数(股) 中国电子 4,116,627,367 2,166,645,982 华电有限 2,434,796,163 1,281,471,664 产业工程 435,549,915 229,236,797 群创光电 401,570,118 211,352,693 瑞达集团 144,996,237 76,313,808 Bonstar 133,412,000 70,216,842 合计 7,666,951,800 4,035,237,786 在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定价基准日至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发行日期间,上市 公司如有派息、送股、配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本次发行价格和发 行数量将做相应调整。发行普通股数量最终以上市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且经中国证监 会核准的数量为准。 (六)锁定期安排 中国电子、华电有限、瑞达集团、产业工程因本次重组而取得的股份自发行结束之 日起 36 个月内不得转让;在此之后将按中国证监会及深交所的有关规定执行。本次重 组完成后 6 个月内如上市公司股票连续 20 个交易日的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或者本次重 组完成后 6 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的,则中国电子、华电有限、瑞达集团、产业工 程认购的股份的限售期将在上述限售期基础上自动延长 6 个月。此外,中国电子关联方 中电熊猫和华东电子在本次重组前持有的上市公司的股份,自本次交易新增股份发行结 束之日起 18 个月内不得转让。但是,在适用法律许可前提下的转让不受此限。 Bonstar、群创光电因本次重组而取得的股份自股份发行结束之日起 12 个月内不得 转让,但是在适用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许可的前提下的转让不受此限。 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完成之后,交易对方基于本次交易而享有的上市公司送红 股、转增股本等股份,亦遵守上述限售期的约定。若交易对方基于本次交易所取得股份 的限售期承诺与证券监管机构的最新监管意见不相符,交易对方将根据相关证券监管机 构的监管意见进行相应调整。前述限售期满之后交易对方所取得的上市公司股份转让事 宜按照中国证监会和深交所的有关规定执行。 15 (七)过渡期损益安排 标的资产过渡期间为评估基准日后至交割基准日之间。标的资产在过渡期间产生的 收益由冠捷科技享有,标的资产在过渡期间产生的亏损由交易对方以等额现金向上市公 司按照相应的比例进行补偿。 (八)滚存利润安排 本次交易前上市公司滚存未分配利润将由本次交易后上市公司全体股东按各自持 有的上市公司股份比例共同享有。 五、募集配套资金具体情况 (一)发行股份的种类和面值 本次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的股票种类为境内上市人民币普通股(A 股),每股面 值为人民币 1.00 元。 (二)定价基准日及发行价格 本次募集配套资金采取询价发行的方式,根据《发行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相关 规定,本次募集配套资金定价基准日为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发行期首日,发行价格不低 于发行期首日前 20 个交易日公司股票均价的 80%,且不低于本次上市公司发行股份购 买资产的股份发行价格。本次募集配套资金的最终发行价格将在本次交易获得中国证监 会核准后,由上市公司董事会根据股东大会的授权,按照相关法律、行政法规及规范性 文件的规定,依据发行对象申购报价的情况,与本次募集配套资金发行的主承销商协商 确定。 在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公司如再有派息、送股、配股、 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将按照深交所的相关规则等规定对本次配套融资 的发行价格进行相应调整。 (三)发行对象与认购方式 本次募集配套资金采取询价发行的方式,拟向不超过 35 名符合条件的特定投资者 非公开发行股份。本次交易募集配套资金的发行对象为符合中国证监会规定的证券投资 基金管理公司、证券公司、保险机构投资者、信托投资公司、财务公司、合格境外机构 16 投资者等符合相关规定条件的法人、自然人或其他合法投资者,具体发行对象将在本次 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事项获得中国证监会核准批文后,根据发行对象申购 报价情况,遵照相关原则确定。 (四)发行数量 本次募集配套资金发行股份数量不超过本次交易前上市公司总股本的 30%。本次募 集配套资金总额不超过 191,673.00 万元,未超过本次拟以发行股份方式购买资产的交易 价格的 100%。 在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若上市公司发生派息、送股、 配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本次募集配套资金发行数量将按照中国 证监会和深交所的相关规则对上述发行价格进行相应调整。此外,根据国务院国资委出 具的《关于南京华东电子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资产重组和配套融资有关事项的批复》 (国资产权﹝2021﹞164 号),本次交易及募集配套资金完成后,公司总股本不超过 9,412,915,385 股。最终发行数量以经中国证监会核准的发行数量为上限,由公司董事会 根据股东大会的授权及发行时的实际情况确定。 (五)锁定期安排 公司拟向不超过 35 名符合条件的特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配套资金,募集 配套资金发行对象认购的股份自发行结束之日起 6 个月内不得转让。本次募集配套资金 完成后,认购方因公司发生配股、送红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原因而导致增持的股 份,亦应遵守上述股份锁定约定。 若本次交易中所认购股份的锁定期的规定与证券监管机构的最新监管意见不相符, 公司及认购方将根据相关证券监管机构的监管意见进行相应调整。 (六)募集资金用途 本次重组募集配套资金总额不超过 191,673.00 万元,不超过本次拟以发行股份方式 购买资产的交易价格的 100%。本次募集配套资金在扣除发行费用后将用于补充上市公 司流动资金和偿还债务。本次募集配套资金用于补充流动资金和偿还债务规模不超过本 次交易作价的 25%。 17 六、业绩承诺及补偿安排 根据上市公司与拟购买资产交易对方华电有限、中国电子、产业工程以及瑞达集 团(以下简称“补偿义务人”)签署的《业绩补偿协议》及相关补充协议,盈利补偿 期间为本次交易实施完毕当年及其后两个会计年度,即如果本次交易在 2021 年实施完 毕,则盈利补偿期间为 2021 年、2022 年及 2023 年(若本次交易在 2021 年 12 月 31 日 前未能实施完毕,则盈利补偿期间将相应顺延,即业绩承诺期调整为 2021 年度-2024 年度)。 根据卓信大华出具的经国务院国资委备案的资产评估报告,本次评估对冠捷有限 下属武汉子公司的政府补助进行预测,冠捷有限 2021 年度-2024 年度预测归属母公司 所有者的净利润(含武汉子公司享受的特定政府补贴)及预测归属母公司所有者的净 利润(不含武汉子公司享受的特定政府补贴)如下: 单位:万元 业绩承诺期限 若承诺期限延长 项目 2021 年度 2022 年度 2023 年度 2024 年度 预测归属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 (含武汉子公司享受的特定政府补 115,083.38 132,658.95 150,337.54 158,567.84 贴) 预测归属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 (不含武汉子公司享受的特定政府 109,832.74 131,833.95 149,512.54 158,292.84 补贴) 注:上述预测归属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冠捷有限合并报表(不含冠捷显示 92%股权和冠捷青岛 80%股权)的预测净利润+冠捷显示 92%股权对应的预测净利润+冠捷青岛 80%股权对应的预测净利润 业绩承诺期内,补偿义务人需同时满足下面两种情形所做的业绩承诺,任何一种 业绩承诺不满足均需就此进行业绩补偿,具体情况如下: 1、根据本次评估预测,冠捷有限 2021 年至 2023 年度的预测归属母公司所有者的 净利润为 115,083.38 万元、132,658.95 万元、150,337.54 万元,该预测净利润包含 武汉子公司享受的特定政府补贴,则补偿义务人承诺冠捷有限 2021 年度-2023 年度实 现 的扣除 非 经常 性 损益 后的 净 利润 不低 于 115,083.38 万 元、 132,658.95 万 元 、 150,337.54 万元,未来冠捷有限实际实现净利润包含该政府补助金额。 如果本次重组未能于 2021 年 12 月 31 日之前实施完毕的,则补偿义务人对冠捷有 限的业绩承诺期延长至 2024 年,冠捷有限 2024 年度的预测归属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 润为 158,567.84 万元,在此情况下,补偿义务人承诺冠捷有限 2024 年度扣除非经常 18 性损益后归属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不低于 158,567.84 万元,冠捷有限 2024 年实现 净利润包含该政府补助金额。 2、根据本次评估预测,冠捷有限 2021 年至 2023 年度预测的扣除武汉子公司享受 的特定政府补贴后的归属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 109,832.74 万元、131,833.95 万元、 149,512.54 万元,则补偿义务人承诺冠捷有限 2021 年度-2023 年度实现的扣除非经常 性损益后的净利润不低于 109,832.74 万元、131,833.95 万元、149,512.54 万元,未 来冠捷有限实际实现净利润需扣除该政府补助金额。 如果本次重组未能于 2021 年 12 月 31 日之前实施完毕的,则补偿义务人对冠捷有 限的业绩承诺期延长至 2024 年,冠捷有限 2024 年度预测的扣除武汉子公司享受的特 定政府补贴后的归属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 158,292.84 万元,在此情况下,补偿义 务人承诺冠捷有限 2024 年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不低于 158,292.84 万元,冠捷有限 2024 年实现净利润需扣除武汉子公司享受的特定政府补贴 金额。 在上述两种情形下,冠捷有限实现的净利润金额均剔除下列两种因素影响: 1、在确定实际实现净利润数时,均应扣除本次收购配套融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所 产生的税后收益,配套募集资金投入所带来的收益按以下方法确定:(1)募集资金投 入使用前,募集资金存储在募集资金专户或现金管理所产生的利息收入;(2)募集资 金投入使用后,因募集资金投入而节约的相关借款利息等收益。计算该等借款利息时, 利率将参考同期借款利率水平确定。 2、本次评估未考虑汇兑损益预测,在确定实际实现净利润数时,实际净利润均应 扣除汇兑损益的影响。 补偿义务人承诺,如标的资产截至当期期末累积的实际净利润数未能达到截至当期 期末累积承诺净利润数,则补偿义务人应按照《业绩补偿协议》的约定履行补偿义务。 具体业绩承诺变更情况、补偿办法及补偿安排等参见本报告书“第一章 本次交易概况” 之“三、本次交易具体方案”之“(一)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之“9、业绩承诺及补偿 安排”。 19 七、本次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一)本次交易对上市公司主营业务的影响 本次交易前,上市公司的主营业务包括显示器产品的研发、制造、销售与服务。本 次交易系收购上市公司经营实体冠捷有限的少数股权,本次交易完成后,上市公司主营 业务不会发生变化。 (二)本次交易对上市公司股权结构的影响 本次交易完成后上市公司的股权结构如下所示: 本次交易后 本次交易后 本次交易前 (不含配套募集资金) (含募集配融资金) 股东名称 占总股本 占总股本 占总股本 持股数量(股) 持股数量(股) 持股数量(股) 比例 比例 比例 中电熊猫 1,110,344,828 24.51% 1,110,344,828 12.96% 1,110,344,828 11.60% 华东电子 163,832,956 3.62% 163,832,956 1.91% 163,832,956 1.71% 中国电子 2,166,645,982 25.30% 2,166,645,982 22.63% 华电有限 1,281,471,664 14.96% 1,281,471,664 13.39% 产业工程 229,236,797 2.68% 229,236,797 2.39% 瑞达集团 76,313,808 0.89% 76,313,808 0.80% 中国电子及关 1,274,177,784 28.13% 5,027,846,035 58.70% 5,027,846,035 52.52% 联方合计 群创光电 211,352,693 2.47% 211,352,693 2.21% BONSTAR 70,216,842 0.82% 70,216,842 0.73% 募集配套资金 1,008,805,263 10.54% 认购对象 其他股东 3,255,389,196 71.87% 3,255,389,196 38.01% 3,255,389,196 34.00% 合计 4,529,566,980 100.00% 8,564,804,766 100.00% 9,573,610,029 100.00% 注:(1)假设募集配套资金为 191,673.00 万元(本次募集配套资金的上限),发行价格为 1.90 元/ 股(不低于本次上市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股份发行价格),对应募集配套资金发行股份数量为 1,008,805,263 股(未超过本次交易前上市公司总股本的 30%); (2)中电熊猫、华东电子、华电有限、产业工程、瑞达集团均为中国电子下属公司,本次交易前 中国电子通过下属公司中电熊猫和华东电子间接持有上市公司 1,274,177,784 股股份,本次交易后中 国电子及其下属公司合计持有上市公司 5,027,846,035 股股份。 本次交易后的最终股权结构将根据实际发行股份数量确定。本次交易完成前后,中 国电子均为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本次交易未导致公司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但公司控 股股东由中电熊猫变更为中国电子,本次交易不会导致公司股权分布不符合交易所的上 20 市条件。 (三)本次交易对上市公司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 1、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完成后 根据上市公司经审计的财务报表以及备考审阅报告,在不考虑募集配套资金的情况 下上市公司本次交易前后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万元 2021 年 6 月 30 日/2021 年 1-6 月 2020 年 12 月 31 日/2020 年度 项目 交易前 交易后(备考) 交易前 交易后(备考) 资产总计 3,905,323.74 3,905,176.82 3,603,239.27 3,603,239.27 负债合计 3,203,072.31 3,164,643.37 3,000,827.45 2,963,157.83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 195,296.98 741,710.54 151,076.50 641,531.58 合计 营业收入 3,296,981.13 3,296,975.93 6,855,550.08 6,349,615.75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 40,791.16 92,807.06 74,583.04 149,456.97 利润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0.0901 0.1084 0.1647 0.1745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0.0901 0.1084 0.1647 0.1745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基本 0.0688 0.0719 -0.2490 0.1933 每股收益(元/股)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稀释 0.0688 0.0719 -0.2490 0.1933 每股收益(元/股) 注:(1)上市公司 2020 年度财务数据已经审计,2021 年 1-6 月财务数据未经审计,上市公司备考 财务数据已经审阅; (2)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基本每股收益=(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非经常性损益)/总股本; (3)由于财务数据加期更新的备考合并财务报表为 2020 年 1 月 1 日至 2021 年 6 月 30 日期间,而 前次备考合并报表为 2019 年 1 月 1 日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两次备考合并报表的编制基础分别为 假定本次交易在 2020 年 1 月 1 日完成和在 2019 年 1 月 1 日完成,而此由于编制基础不同两个备考 合并报表中 2020 年度的财务数据存在个别差异,在本报告中已更新为最新备考合并报表的数据, 涉及 2020 年度备考报表财务数据调整的原因同上。 在不考虑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的情况下,本次交易完成后上市公司的每股收益有 所增厚,不存在摊薄上市公司即期回报的情形。 2、本次募集配套资金完成后 本次交易涉及募集配套资金,届时发行价格将采取询价方式,最终发行价格和募集 资金数量尚不确定。假定募集配套资金为 191,673.00 万元(本次募集配套资金的上限), 21 发行价格为 1.90 元/股(不低于本次上市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股份发行价格 1.90 元 /股),对应募集配套资金发行股份数量为 1,008,805,263 股(未超过本次交易前上市公 司总股本的 30%)。在此假设下,结合备考审阅报告中本次交易后上市公司归属于母公 司股东的净利润情况,本次交易完成前后上市公司每股收益变动情况如下: 2021 年 6 月 30 日/2021 年 1-6 月 2020 年 12 月 31 日/2020 年度 项目 交易前 交易后(备考) 交易前 交易后(备考)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0.0901 0.0969 0.1647 0.1561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0.0901 0.0969 0.1647 0.1561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基本 0.0688 0.0643 -0.2490 0.1729 每股收益(元/股)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稀释 0.0688 0.0643 -0.2490 0.1729 每股收益(元/股) 根据测算,在考虑募集配套资金的情况下,本次交易后 2020 年度上市公司的基本 每股收益较交易前减少 0.0086 元/股,2021 年上半年上市公司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基本 每股收益较交易前减少 0.0045 元/股,存在摊薄即期回报的情况。 八、本次交易方案实施需履行的批准程序 (一)本次交易方案已获得的授权和批准 1、本次交易预案已经上市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 2、本次交易正式方案已经上市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 3、本次交易预案已经上市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 4、本次交易正式方案已经上市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 5、本次重组的交易对方已经履行通过内部决策审议程序,同意本次交易方案; 6、国务院国资委已完成对标的资产评估报告的备案; 7、本次交易方案已经国务院国资委批准; 8、本次交易方案已经上市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且同意中国电子及其关联方免于 发出收购要约; 9、国家发改主管部门已完成上市公司境外投资的备案。 22 (二)本次交易方案尚需获得的批准和核准 本次交易尚需取得下述备案、审批或核准,包括但不限于: 1、本次交易获得中国证监会核准; 2、本次交易完成商务主管部门关于上市公司境外投资的备案。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前述审批事项尚未完成。本次交易是否能够获得相关的批 准或备案,以及获得相关批准或备案的时间均存在不确定性,因此本次交易方案最终能 否成功实施存在不确定性。 九、本次交易相关方所作出的重要承诺 承诺事项 承诺方 承诺主要内容 本公司承诺在本次重组过程中所提供的信息真实、准确和完整, 冠捷科技 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所提供信息的 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一、本人已向上市公司及/或为本次重组提供审计、评估、法律及 财务顾问专业服务的中介机构提供了应上市公司及/或前述中介 机构要求的、本人有关本次重组的相应信息和文件(包括但不限 于原始书面材料、副本材料等),本人保证:所提供的文件资料 的副本或复印件与正本或原件一致,且该等文件资料的签字与印 章都是真实的,该等文件的签署人业经合法授权并有效签署该文 件;保证所提供信息和文件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所提供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和 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二、在参与本次重组期间,本人将依照相关法律、法规、规章、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及时向上市 公司披露有关本次重组的信息,保证履行法定的披露和报告义务, 关于提供的信息 不存在应当披露而未披露的合同、协议、安排或其他事项,并保 真实、准确、完 冠捷科技董 证该等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如因提供的信息存在虚 整的承诺 事、监事、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给上市公司或者投资者造成 高级管理人 损失的,本人将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员 三、如就本次重组所提供或披露的信息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 查的,在案件调查结论明确之前,本人承诺将暂停转让在上市公 司拥有权益的股份(如有),并于收到立案稽查通知的两个交易 日内将暂停转让的书面申请和股票账户提交上市公司董事会,由 上市公司董事会代本人向证券交易所和登记结算公司申请锁定; 未在两个交易日内提交锁定申请的,授权上市公司董事会核实后 直接向证券交易所和登记结算公司报送本人的身份信息和账户信 息并申请锁定;上市公司董事会未向证券交易所和登记结算公司 报送本人的身份信息和账户信息的,授权证券交易所和登记结算 公司直接锁定相关股份。如调查结论发现存在违法违规情节,本 人承诺锁定股份自愿用于相关投资者赔偿安排。 如违反上述声明和承诺,本人承诺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23 承诺事项 承诺方 承诺主要内容 一、本公司已向上市公司及/或为本次重组提供审计、评估、法律 及财务顾问专业服务的中介机构提供了应上市公司及/或前述中 介机构要求的、本公司有关本次重组的相应信息和文件(包括但 不限于原始书面材料、副本材料等),本公司保证:所提供的文 件资料的副本或复印件与正本或原件一致,且该等文件资料的签 字与印章都是真实的,该等文件的签署人业经合法授权并有效签 署该文件;保证所提供信息和文件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所提供信息的真实性、 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二、在参与本次重组期间,本公司将依照相关法律、法规、规章、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及时向上市 公司披露有关本次重组的信息,保证履行法定的披露和报告义务, 不存在应当披露而未披露的合同、协议、安排或其他事项,并保 证该等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如因提供的信息存在虚 中电熊猫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给上市公司或者投资者造成 损失的,本公司将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三、如就本次重组所提供或披露的信息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 查的,在案件调查结论明确之前,本公司承诺将暂停转让在上市 公司拥有权益的股份,并于收到立案稽查通知的两个交易日内将 暂停转让的书面申请和股票账户提交上市公司董事会,由上市公 司董事会代本公司向证券交易所和登记结算公司申请锁定;未在 两个交易日内提交锁定申请的,授权上市公司董事会核实后直接 向证券交易所和登记结算公司报送本公司的身份信息和账户信息 并申请锁定;上市公司董事会未向证券交易所和登记结算公司报 送本公司的身份信息和账户信息的,授权证券交易所和登记结算 公司直接锁定相关股份。如调查结论发现存在违法违规情节,本 公司承诺锁定股份自愿用于相关投资者赔偿安排。 一、本公司已向上市公司及/或为本次重组提供审计、评估、法律 及财务顾问专业服务的中介机构提供了应上市公司及/或前述中 介机构要求的、本公司有关本次重组的相应信息和文件(包括但 不限于原始书面材料、副本材料等),本公司保证:所提供的文 件资料的副本或复印件与正本或原件一致,且该等文件资料的签 字与印章都是真实的,该等文件的签署人业经合法授权并有效签 署该文件;保证所提供信息和文件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所提供信息的真实性、 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二、在参与本次重组期间,本公司将依照相关法律、法规、规章、 中国电子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及时向上市 公司披露有关本次重组的信息,保证履行法定的披露和报告义务, 不存在应当披露而未披露的合同、协议、安排或其他事项,并保 证该等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如因提供的信息存在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给上市公司或者投资者造成 损失的,本公司将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三、如就本次交易所提供或披露的信息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 查的,在案件调查结论明确之前,本公司承诺将暂停转让在上市 公司拥有权益的股份,并于收到立案稽查通知的两个交易日内将 暂停转让的书面申请和股票账户提交上市公司董事会,由上市公 24 承诺事项 承诺方 承诺主要内容 司董事会代本公司向证券交易所和登记结算公司申请锁定;未在 两个交易日内提交锁定申请的,授权上市公司董事会核实后直接 向证券交易所和登记结算公司报送本公司的身份信息和账户信息 并申请锁定;上市公司董事会未向证券交易所和登记结算公司报 送本公司的身份信息和账户信息的,授权证券交易所和登记结算 公司直接锁定相关股份。如调查结论发现存在违法违规情节,本 公司承诺锁定股份自愿用于相关投资者赔偿安排。 一、本公司已向上市公司及/或为本次重组提供审计、评估、法律 及财务顾问专业服务的中介机构提供了应上市公司及/或前述中 介机构要求的、本公司有关本次重组的相应信息和文件(包括但 不限于原始书面材料、副本材料等),本公司保证:所提供的文 件资料的副本或复印件与正本或原件一致,且该等文件资料的签 字与印章都是真实的,该等文件的签署人业经合法授权并有效签 署该文件;保证所提供信息和文件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所提供信息的真实性、 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二、在参与本次重组期间,本公司将依照相关法律、法规、规章、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及时向上市 公司披露有关本次重组的信息,保证履行法定的披露和报告义务, 华电有限、 不存在应当披露而未披露的合同、协议、安排或其他事项,并保 产业工程、 证该等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如因提供的信息存在虚 群创光电、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给上市公司或者投资者造成 瑞达集团、 损失的,本公司将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Bonstar 三、如就本次交易所提供或披露的信息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 查的,在案件调查结论明确之前,本公司承诺将暂停转让在上市 公司拥有权益的股份,并于收到立案稽查通知的两个交易日内将 暂停转让的书面申请和股票账户提交上市公司董事会,由上市公 司董事会代本公司向证券交易所和登记结算公司申请锁定;未在 两个交易日内提交锁定申请的,授权上市公司董事会核实后直接 向证券交易所和登记结算公司报送本公司的身份信息和账户信息 并申请锁定;上市公司董事会未向证券交易所和登记结算公司报 送本公司的身份信息和账户信息的,授权证券交易所和登记结算 公司直接锁定相关股份。如调查结论发现存在违法违规情节,本 公司承诺锁定股份自愿用于相关投资者赔偿安排。 1. 本公司系依法设立且合法存续的股份有限公司,具有签署与 本次重组相关协议以及行使和履行上述相关协议项下权利义务的 合法主体资格。 2. 本公司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 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尚未有明确结论意见的情况。 3. 本公司最近五年未受过行政处罚(与证券市场明显无关的除 关于守法及诚信 冠捷科技 外)、刑事处罚,未涉及与经济纠纷有关的重大民事诉讼或者仲 情况的承诺 裁。 4. 本公司不存在任何尚未了结或可预见的重大诉讼、仲裁及行 政处罚案件。 5. 本公司及本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最近五年不存在 未按期偿还大额债务、未履行承诺及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行政监管 措施或受到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等情况。 25 承诺事项 承诺方 承诺主要内容 1. 本人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 2. 本人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 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尚未有明确结论意见的情况。 冠捷科技董 3. 本人不存在最近三十六个月内受到过中国证监会的行政处 事、监事、 罚,或者最近十二个月内受到过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的情况。 高级管理人 员 4. 本人不存在任何尚未了结或可预见的重大诉讼、仲裁及行政 处罚案件。 5. 本人最近五年不存在未按期偿还大额债务、未履行承诺及被 中国证监会采取行政监管措施或受到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等情 况。 1. 本公司系依法设立且合法存续的有限公司,具有签署与本次 重组相关协议以及行使和履行上述相关协议项下权利义务的合法 主体资格。 2. 本公司及本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因涉嫌犯 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 查,尚未有明确结论意见的情况。 中国电子、 3. 本公司及本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最近五年未受过 产业工程、 行政处罚(与证券市场明显无关的除外)、刑事处罚,未涉及与 瑞达集团 经济纠纷有关的重大民事诉讼或者仲裁。 4. 本公司及本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任何尚未 了结或可预见的重大诉讼、仲裁及行政处罚案件。 5. 本公司及本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最近五年不存在 未按期偿还大额债务、未履行承诺及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行政监管 措施或受到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等情况。 1. 本公司系依法设立且合法存续的有限公司,具有签署与本次 重组相关协议以及行使和履行上述相关协议项下权利义务的合法 主体资格。 2. 本公司及本公司主要管理人员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 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尚未有明确 结论意见的情况。 3. 本公司及本公司主要管理人员最近五年未受过行政处罚(与 华电有限 证券市场明显无关的除外)、刑事处罚,未涉及与经济纠纷有关 的重大民事诉讼或者仲裁。 4. 本公司及本公司主要管理人员不存在任何尚未了结或可预见 的重大诉讼、仲裁及行政处罚案件。 5. 本公司及本公司主要管理人员最近五年不存在未按期偿还大 额债务、未履行承诺及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行政监管措施或受到证 券交易所纪律处分等情况。 1. 本公司系依法设立且合法存续的有限公司,具有签署与本次 重组相关协议以及行使和履行上述相关协议项下权利义务的合法 主体资格。 群创光电 2. 本公司及本公司主要管理人员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 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尚未有明确 结论意见的情况。 3. 本公司及本公司主要管理人员最近五年未受过行政处罚(与 26 承诺事项 承诺方 承诺主要内容 证券市场明显无关的除外)、刑事处罚(与证券市场明显无关的 除外),未涉及与经济纠纷有关的重大民事诉讼或者仲裁。 4. 本公司及本公司主要管理人员不存在任何尚未了结或可预见 的重大诉讼、仲裁及行政处罚案件。 5. 本公司及本公司主要管理人员最近五年不存在未按期偿还大 额债务、未履行承诺及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行政监管措施或受到证 券交易所纪律处分等情况。 1. 本公司系依法设立且合法存续的有限公司,具有签署与本次 重组相关协议以及行使和履行上述相关协议项下权利义务的合法 主体资格。本公司董事有权代表本公司签署本次重组相关的协议。 2. 本公司及本公司主要管理人员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 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尚未有明确 结论意见的情况。 3. 本公司及本公司主要管理人员最近五年未受过行政处罚(与 Bonstar 证券市场明显无关的除外)、刑事处罚,未涉及与经济纠纷有关 的重大民事诉讼或者仲裁。 4. 本公司及本公司主要管理人员不存在任何尚未了结或可预见 的重大诉讼、仲裁及行政处罚案件。 5. 本公司及本公司主要管理人员最近五年不存在未按期偿还大 额债务、未履行承诺及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行政监管措施或受到证 券交易所纪律处分等情况。 本公司因本次发行取得的上市公司股份自本次发行的股份上市之 日起 36 个月内不得转让。 自本次交易完成日起 6 个月内如上市公司股票连续20 个交易日的 收盘价低于本次发行价格,或者本次交易完成日后 6 个月期末收 盘价低于本次发行价格的,则本公司因本次发行取得的上市公司 股份的锁定期自动延长 6 个月。 除遵守上述锁定期的相关承诺外,本公司及本公司一致行动人本 中国电子、 次交易前持有的上市公司股份自本次交易完成后 18 个月内不得 华电有限、 转让。但是,在适用法律许可前提下的转让不受此限。 产业工程、 如前述本公司因本次发行取得的上市公司股份的锁定期的承诺与 瑞达集团 中国证监会或有权主管部门的最新监管意见不相符的,本公司将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或有权主管部门的监管意见进行相 应调整。本次交易完成后,本公司通过本次交易所取得的新增股 关于认购股份锁 份因上市公司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原因增持的股份,亦应 定期的承诺 遵守上述约定。 上述锁定期届满后,将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深圳证券 交易所的有关规定执行。 本公司在本次交易前持有的上市公司股份自本次交易完成后 18 个月内不得转让。 如前述锁定期的承诺与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或有权主管部门 中电熊猫、 的最新监管意见不相符的,本公司将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 华东电子 会或有权主管部门的监管意见进行相应调整。 上述锁定期届满后,将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深圳证券 交易所的有关规定执行。 本公司因本次发行取得的上市公司股份自本次发行的股份上市之 群创光电、 日起 12 个月内不得转让,但是在适用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许 Bonstar 可的前提下的转让不受此限。 如前述本公司因本次发行取得的上市公司股份的锁定期的承诺与 27 承诺事项 承诺方 承诺主要内容 中国证监会或有权主管部门的最新监管意见不相符的,本公司将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或有权主管部门的监管意见进行相 应调整。本次交易完成后,本公司通过本次交易所取得的新增股 份因上市公司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原因增持的股份,亦应 遵守上述约定。 上述锁定期届满后,将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深圳证券 交易所的有关规定执行。 本次重组前,上市公司一直在业务、资产、机构、人员、财务等 方面与本公司控制的其他企业完全分开,上市公司的业务、资产、 人员、财务和机构独立。 中电熊猫、 本次重组不存在可能导致上市公司在业务、资产、机构、人员、 华东电子 财务等方面丧失独立性的潜在风险,本次重组完成后,作为上市 公司控股股东/控股股东的一致行动人/实际控制人,本公司将继续 关于保持上市公 保证上市公司在业务、资产、机构、人员、财务等方面的独立性。 司独立性的承诺 本次重组前,上市公司一直在业务、资产、机构、人员、财务等 方面与本公司控制的其他企业完全分开,上市公司的业务、资产、 人员、财务和机构独立。 中国电子 本次重组不存在可能导致上市公司在业务、资产、机构、人员、 财务等方面丧失独立性的潜在风险,本次重组完成后,作为上市 公司实际控制人,本公司将继续保证上市公司在业务、资产、机 构、人员、财务等方面的独立性。 一、本公司下属企业南京中电熊猫家电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熊 猫家电”)的业务范围包括电视及显示器的设计、生产/代工和销 售,与标的公司及本次交易完成后的上市公司存在经营同种业务 的情形,但熊猫家电目前处于亏损状态,不符合注入上市公司的 条件。 为避免同业竞争和利益冲突,同时为充分保护上市公司和中小股 东利益,避免上市公司每股收益被摊薄,本公司作出以下承诺, 并将促使本公司控制的企业遵守以下承诺: 1、在自上市公司通过现金收购冠捷有限 51%股权完成之日起五 年内,在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要求的情形下,将通过包括但不限于 将熊猫家电注入上市公司、终止相关竞争业务、将熊猫家电股权 转让给独立第三方或注销熊猫家电等方式消除该等同业竞争关 系。 关于避免同业竞 2、本公司向上市公司授予熊猫家电的购买选择权,即在上市公司 中电熊猫 争的承诺 自主决定要求收购熊猫家电时,本公司承诺通过法律允许的方式 向上市公司出售熊猫家电。 3、本公司向上市公司授予优先购买权,即本公司计划向独立第三 方出售熊猫家电时,上市公司有权优先按同等条件收购熊猫家电, 本公司及熊猫家电仅在上市公司决定不购买的情况下方可向第三 方出售。 4、除原有正常业务经营外,如果本公司及本公司控制的企业发现 与竞争业务有关的收购、投资等业务机会,本公司及本公司控制 的企业承诺将上述业务机会提供给上市公司。 二、除上述情形外,本公司及本公司控制的其他企业不存在与上 市公司、标的公司的主营业务构成竞争关系的业务,在本次交易 后,本公司及本公司控制的其他企业亦不会从事任何与上市公司 及其下属公司主要经营业务构成同业竞争的业务或活动。 三、如出现违背上述承诺情形而导致上市公司权益受损,本公司 28 承诺事项 承诺方 承诺主要内容 愿意承担相应的损害赔偿责任。 四、上述承诺期限为自本承诺函出具之日起至本公司不再为上市 公司控股股东或其一致行动人之时为止。 一、本公司下属企业南京中电熊猫家电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熊 猫家电”)的业务范围包括电视及显示器的设计、生产/代工和销 售,与标的公司及本次交易完成后的上市公司存在经营同种业务 的情形,但熊猫家电目前处于亏损状态,不符合注入上市公司的 条件。 为避免同业竞争和利益冲突,同时为充分保护上市公司和中小股 东利益,避免上市公司每股收益被摊薄,本公司作出以下承诺, 并将促使本公司控制的企业遵守以下承诺: 1、在自上市公司通过现金收购冠捷有限 51%股权完成之日起五 年内,在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要求的情形下,将通过包括但不限于 将熊猫家电注入上市公司、终止相关竞争业务、将熊猫家电股权 转让给独立第三方或注销熊猫家电等方式消除该等同业竞争关 系。 2、本公司向上市公司授予熊猫家电的购买选择权,即在上市公司 自主决定要求收购熊猫家电时,本公司承诺通过法律允许的方式 中国电子 向上市公司出售熊猫家电。 3、本公司向上市公司授予优先购买权,即本公司计划向独立第三 方出售熊猫家电时,上市公司有权优先按同等条件收购熊猫家电, 本公司及熊猫家电仅在上市公司决定不购买的情况下方可向第三 方出售。 4、除原有正常业务经营外,如果本公司及本公司控制的企业发现 与竞争业务有关的收购、投资等业务机会,本公司及本公司控制 的企业承诺将上述业务机会提供给上市公司。 二、除上述情形外,本公司及本公司控制的其他企业不存在与上 市公司、标的公司的主营业务构成竞争关系的业务,在本次交易 后,本公司及本公司控制的其他企业亦不会从事任何与上市公司 及其下属公司主要经营业务构成同业竞争的业务或活动。 三、如出现违背上述承诺情形而导致上市公司权益受损,本公司 愿意承担相应的损害赔偿责任。 四、上述承诺期限为自本承诺函出具之日起至本公司不再为上市 公司实际控制人或其一致行动人之时为止。 1、在本公司作为上市公司股东期间,本公司及本公司下属其他子 公司将规范并尽量减少与上市公司的关联交易。 2、对于不可避免的关联交易,本公司将遵循并按照相关法律法规、 规范性文件及上市公司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和要求,与上市公司 签署协议,依法定程序履行相关的报批手续及依法履行信息披露 义务,并将于董事会及/或股东大会上回避或放弃表决权以促使该 等关联交易遵循“公平、公正、公开”之原则和正常的商业交易 关于规范关联交 中电熊猫、 规则和条件进行,以保证该等关联交易不会损害上市公司及其他 易的承诺 华东电子 股东的合法权益。 3、如本承诺函被证明是不真实或未被遵守,本公司将向上市公司 及其子公司赔偿一切直接和间接损失。 4、本公司确认本承诺函所载的每一项承诺均为可独立执行之承 诺,任何一项承诺若被视为无效或终止将不影响其他各项承诺的 有效性。 5、本承诺函自签署之日起生效。 29 承诺事项 承诺方 承诺主要内容 1、在本公司作为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或其一致行动人期间,本公 司及本公司下属其他子公司将规范并尽量减少与上市公司的关联 交易。 2、对于不可避免的关联交易,本公司将遵循并按照相关法律法规、 规范性文件及上市公司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和要求,与上市公司 签署协议,依法定程序履行相关的报批手续及依法履行信息披露 中国电子、 义务,并将于董事会及/或股东大会上回避或放弃表决权以促使该 华电有限、 等关联交易遵循“公平、公正、公开”之原则和正常的商业交易 产业工程、 规则和条件进行,以保证该等关联交易不会损害上市公司及其他 瑞达集团 股东的合法权益。 3、如本承诺函被证明是不真实或未被遵守,本公司将向上市公司 及其子公司赔偿一切直接和间接损失。 4、本公司确认本承诺函所载的每一项承诺均为可独立执行之承 诺,任何一项承诺若被视为无效或终止将不影响其他各项承诺的 有效性。 5、本承诺函自签署之日起生效。 截至本说明出具日,本公司不存在因涉嫌与本次重组相关的内幕 交易被立案调查或者立案侦查的情形,最近 36 个月内不存在因与 中电熊猫 重大资产重组相关的内幕交易被中国证监会作出行政处罚或者被 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情形。不存在法律、法规、规章或 规范性文件规定的任何不得参与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的情形。 截至本承诺出具日,本公司及本公司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 员以及本公司控制的机构不存在因涉嫌本次重组相关的内幕交易 关于不存在不得 中国电子、 被立案调查或者立案侦查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 参与任何上市公 产业工程、 员会作出行政处罚或者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情形,即不 司重大资产重组 瑞达集团 存在《关于加强与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相关股票异常交易监管 情形的承诺 的暂行规定》第十三条规定的不得参与任何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 组的情形。 截至本承诺出具日,本公司及本公司的主要管理人员以及本公司 控制的机构不存在因涉嫌本次重组相关的内幕交易被立案调查或 华电有限、 者立案侦查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作出行政 群创光电、 处罚或者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情形,即不存在《关于加 Bonstar 强与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相关股票异常交易监管的暂行规定》 第十三条规定的不得参与任何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的情形。 1. 截至本承诺函出具日,本公司依法持有冠捷有限 617,130,000 股股份,持股比例为 26.31%,对于本公司所持该等股份,本公司 确认,本公司已经依法履行对冠捷有限的出资义务,不存在任何 虚假出资、延期出资、抽逃出资等违反其作为股东所应承担的义 中国电子 务及责任的行为,不存在可能影响冠捷有限合法存续的情况。 2. 本公司持有的冠捷有限的股份均为实际合法拥有,拥有完整、 关于资产权属情 清晰的权利,不存在权属纠纷,不存在信托持股、委托持股安排, 况的说明与承诺 亦不存在质押、冻结、查封、财产保全或其他权利负担。 函 1. 截至本承诺函签署日,本公司依法持有冠捷有限 365,004,073 股股份,持股比例为 15.56%。本次重组中,本公司拟通过认购上 市公司发行的股份的方式向上市公司出售本公司持有的前述股 华电有限 份,对于本公司所持该等股份,本公司确认,本公司已经依法履 行对冠捷有限的出资义务,不存在任何虚假出资、延期出资、抽 逃出资等违反其作为股东所应承担的义务及责任的行为,不存在 可能影响冠捷有限合法存续的情况。 30 承诺事项 承诺方 承诺主要内容 2. 本公司持有的标的股份均为实际合法拥有,拥有完整、清晰的 权利,不存在权属纠纷,不存在信托持股、委托持股安排,亦不 存在质押、冻结、查封、财产保全或其他权利负担。 1. 截至本承诺函出具日,本公司依法持有冠捷有限 65,293,964 股 股份,持股比例为 2.78%,本次重组中,本公司拟通过认购上市 公司发行的股份的方式向上市公司出售本公司持有的前述股份, 对于本公司所持该等股份,本公司确认,本公司已经依法履行对 冠捷有限的出资义务,不存在任何虚假出资、延期出资、抽逃出 产业工程 资等违反其作为股东所应承担的义务及责任的行为,不存在可能 影响冠捷有限合法存续的情况。 2. 本公司持有的冠捷有限的股份均为实际合法拥有,拥有完整、 清晰的权利,不存在权属纠纷,不存在信托持股、委托持股安排, 亦不存在质押、冻结、查封、财产保全或其他权利负担。 1. 截至本承诺函出具日,本公司依法持有冠捷有限 60,200,000 股 股份,持股比例为 2.57%,对于本公司所持该等股份,本公司确 认,本公司已经依法履行对冠捷有限的出资义务,不存在任何虚 假出资、延期出资、抽逃出资等违反其作为股东所应承担的义务 群创光电 及责任的行为,不存在可能影响冠捷有限合法存续的情况。 2. 本公司持有的冠捷有限的股份均为实际合法拥有,拥有完整、 清晰的权利,不存在权属纠纷,不存在信托持股、委托持股安排, 亦不存在质押、冻结、查封、财产保全或其他权利负担。 1. 截至本承诺函出具日,本公司依法持有冠捷有限 21,736,611 股 股份,持股比例为 0.93%,本次重组中,本公司拟通过认购上市 公司发行的股份的方式向上市公司出售本公司持有的前述股份, 对于本公司所持该等股份,本公司确认,本公司已经依法履行对 冠捷有限的出资义务,不存在任何虚假出资、延期出资、抽逃出 瑞达集团 资等违反其作为股东所应承担的义务及责任的行为,不存在可能 影响冠捷有限合法存续的情况。 2. 本公司持有的冠捷有限的股份均为实际合法拥有,拥有完整、 清晰的权利,不存在权属纠纷,不存在信托持股、委托持股安排, 亦不存在质押、冻结、查封、财产保全或其他权利负担。 1. 截至本承诺函出具日,本公司依法持有冠捷有限 20,000,000 股 股份,持股比例为 0.85%,对于本公司所持该等股份,本公司确 认,本公司已经依法履行对冠捷有限的出资义务,不存在任何虚 假出资、延期出资、抽逃出资等违反其作为股东所应承担的义务 Bonstar 及责任的行为,不存在可能影响冠捷有限合法存续的情况。 2. 本公司持有的冠捷有限的股份均为实际合法拥有,拥有完整、 清晰的权利,不存在权属纠纷,不存在信托持股、委托持股安排, 亦不存在质押、冻结、查封、财产保全或其他权利负担。 冠捷科技董 自本次重组复牌之日起至本次重组实施完毕/本次重组终止之日 事、监事、 关于自重组复牌 期间,本人不会减持所持上市公司股份,亦未有任何减持所持上 高级管理人 之日起至实施完 市公司股份的计划。 员 毕期间股份减持 自本次重组复牌之日起至本次重组实施完毕/本次重组终止之日 计划的说明 中电熊猫、 期间,本公司不会减持所持上市公司股份,亦未有任何减持所持 华东电子 上市公司股份的计划。 关于冠捷有限境 鉴于: 内物业瑕疵等相 中国电子 1、福建捷联电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福建捷联”)和冠捷电子(福 关法律事宜的 建)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冠捷电子”)拥有的下述房产未能办理 31 承诺事项 承诺方 承诺主要内容 1 说明及承诺函 取得房屋产权证书,未办证原因主要是因为福建捷联及冠捷电子 厂区临近,下述房屋存在占用对方土地建设的情况,因土地权属 方和此土地上的房屋权属方不一致,导致该等房屋尚未取得房产 证书。目前福建捷联正在吸收合并冠捷电子,合并完成后可实现 “房地合一”,并由吸收合并后的存续公司福建捷联申请办理相关 房产证书。 序 初步估算面积 公司名称 房屋坐落 房屋用途 号 (㎡) 宏路街道石 北厂及办公 1 福建捷联 103,276.00 门村 楼; 2 福建捷联 石竹街道 147,560.87 F3 厂房 3 福建捷联 石竹街道 12,852.00 F3 餐厅 4 冠捷电子 石竹街道 55,860.71 F3-A2 厂房 注:上表中面积为未办证房屋的初步估算面积,但后续实际办理 房产证时需要重新测绘,未来证载面积可能进一步调整,以实际 办证面积为准。 2、武汉艾德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拥有一处编号为蔡国用(2009) 第 3901 号、用途为商服用地的土地,被武汉市蔡甸区国土资源 和规划局认定为由于政府原因造成的闲置土地。 3、冠捷有限下属部分境内子公司存在将自有物业对外出租的情 况。 就上述境内子公司可能存在的物业瑕疵和潜在风险事宜,本公司 作出如下承诺: 本公司承诺积极推动福建捷联和冠捷电子就未办证房产尽快办理 房产证,争取于 2022 年 3 月 31 日前办理完毕相关房产证。 本次交易完成后,若因冠捷有限物业瑕疵事项受到主管机关行政 处罚或导致其无法继续持有、使用或租赁该等物业而给上市公司 造成损失的,本公司将对上市公司遭受的损失在实际损失确定后 的 30 日内予以全额赔偿。 1. 台湾子公司嘉捷科技企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嘉捷科 技”)和台湾飞合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台湾飞合”,与嘉 捷科技合并简称“台湾子公司”)目前尚未按照《台湾地区与大 陆地区人民关系条例》《大陆地区人民来台投资许可办法》等相 关台湾地区法律的规定向台湾地区经济部投资审议委员会(以下 简称“台湾投审会”)申请变更登记为陆资投资事业并取得许可 (以下简称“陆资审批”),存在被台湾投审会处罚的风险;冠 捷投资有限公司已于 2020 年 5 月向台湾投审会提交关于嘉捷科技 关于冠捷有限境 的陆资审批的申请,台湾投审会正在对该项申请进行审查,在完 外法律事宜的说 中国电子 成嘉捷科技申请后,将另提交变更台湾飞合投资人身份的申请。 明及承诺函 2. 巴西子公司 Envision Indústria de Produtos Eletrnicos Ltda.作 为被告涉及一项土地权属纠纷,Indústrias Reunidas Progresso Ltda. 以 Envision Indústria de Produtos Eletrnicos Ltda.前身未完全归还 租赁的土地为由,主张收回 Envision 巴西拥有的一处面积为 2 万 平方米的土地,截至本说明及承诺函出具日,该案正处于证据出 示阶段,尚未审结。 3. 俄罗斯子公司 TPV CIS Limited Liability Company 因涉嫌提 供有误的应收账款及虚假协议以获取不正当的保险赔偿金,作为 32 承诺事项 承诺方 承诺主要内容 被调查对象涉及一起保险欺诈相关的刑事案件的调查程序,涉案 金额约为 54,400 万卢布。自俄罗斯警方立案侦查至今,俄罗斯警 方始终未锁定嫌疑人,如该案后续锁定犯罪嫌疑人与俄罗斯子公 司存在关联并被俄罗斯法院判决有罪,保险公司有权对俄罗斯子 公司提起民事诉讼主张要求赔偿保险金及其他费用。截至本说明 及承诺函出具日,该起调查尚未结案。 本公司现就上述相关事宜作出如下承诺:在本次交易期间及本次 交易完成后,如果相关境外子公司因上述事宜被有权机关判令承 担赔偿责任、受到行政处罚或给本次交易完成后的上市公司和/ 或相关境外子公司造成实际损失的,本公司将对本次交易完成后 的上市公司和/或相关境外子公司实际发生的损失在损失确定后 30 日内予以现金补偿。 本次交易完成后,若冠捷投资无投票权股东与冠捷投资、冠捷国 际或冠捷有限等相关利益主体就所持冠捷投资股票及与之相关的 关于冠捷投资无 任何权益或其他协议及利益安排发生纠纷或争议,本公司将尽最 投票权股相关事 中国电子 大努力协助解决相关纠纷或争议;若因前述相关纠纷或争议给上 宜的承诺函 市公司造成损失的,本公司将对上市公司遭受的损失在实际损失 确定后的 30 日内予以全额赔偿。 1. 本人承诺不无偿或以不公平条件向其他单位或者个人输送利 益,也不采用其他方式损害上市公司利益。 2. 本人承诺对本人的职务消费行为进行约束。 3. 本人承诺不动用上市公司资产从事与本人履行职责无关的投 资、消费活动。 4. 本人承诺在自身职责和权限范围内,全力促使由董事会或薪酬 委员会制定的薪酬制度与上市公司填补回报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 钩。 冠捷科技董 5. 如果上市公司未来筹划实施股权激励,本人承诺在自身职责和 事、高级管 权限范围内,全力促使上市公司筹划的股权激励行权条件与填补 理人员 回报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 6. 本承诺出具日后至本次重组实施完毕前,若监管部门作出关于 填补回报措施及其承诺的其他新的监管规定的,且上述承诺不能 关于本次交易摊 满足监管部门该等规定时,本人承诺届时将按照监管部门的最新 薄即期回报事项 规定出具补充承诺。 履行的承诺 若违反上述承诺,本人同意接受监管部门按照其制定或发布的有 关规定、规则,对本人作出相关处罚或采取相关管理措施。若本 人违反该等承诺给上市公司或者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人愿意依 法承担对上市公司或者投资者的补偿责任。 1. 本公司承诺不越权干预上市公司经营管理活动,不侵占上市公 司利益。 中电熊猫、 2. 本承诺函出具日后至本次重组实施完毕前,若中国证券监督管 华东电子、 理委员会等监管部门作出关于填补回报措施及其承诺的其他新的 中国电子、 监管规定的,且上述承诺不能满足监管部门该等规定时,本公司 华电有限、 承诺届时将按照监管部门的最新规定出具补充承诺。 产业工程、 3. 若违反上述承诺,本公司同意接受监管部门按照其制定或发布 瑞达集团 的有关规定、规则,对本公司作出相关处罚或采取相关监管措施。 若本公司违反该等承诺给上市公司或者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公 司愿意依法承担对上市公司或者投资者的补偿责任。 注 1:截至本报告书出具日,上述福建捷联未办证房产中第一项房产(面积为 103,276.00 m2)已取 得不动产权证书 33 十、中国电子及关联方通过本次重组提高对公司持股比例可免于提交 豁免要约收购申请 本次重组前,中国电子通过下属公司中电熊猫和华东电子合计持有公司 28.13%的 股份;本次重组中,中国电子及其关联方以资产认购本次重组发行的股份;本次重组完 成后,中国电子及关联方合计持有公司股权比例将超过 50%。根据《上市公司收购管理 办法》第六十三条规定,经上市公司股东大会非关联股东批准,投资者取得上市公司向 其发行的新股,导致其在该公司拥有权益的股份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的 30%,投资者 承诺 3 年内不转让本次向其发行的新股,且公司股东大会同意投资者免于发出要约的, 相关投资者可以免于按照前款规定提交豁免申请,直接向证券交易所和证券登记结算机 构申请办理股份转让和过户登记手续。中国电子及其关联方已承诺 3 年内不转让本次向 其发行的新股,经上市公司股东大会同意中国电子及其关联方免于发出要约后,中国电 子及其关联方通过本次交易提高对上市公司持股比例可免于提交豁免要约收购申请。 十一、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对本次重组的原则性意见 上市公司控股股东中电熊猫及其一致行动人华东电子已原则性同意本次重组。 十二、上市公司的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 人员自本次重组复牌之日起至实施完毕期间的股份减持计划 根据上市公司控股股东中电熊猫及其一致行动人华东电子出具的说明,中电熊猫及 华东电子自本次重组复牌之日起至本次重组实施完毕/本次重组终止之日期间,不存在 减持上市公司股份的计划。 根据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出具的说明,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 管理人员自本次重组复牌之日起至本次重组实施完毕/本次重组终止之日期间,不存在 减持上市公司股份的计划。 十三、本次重组对中小投资者权益保护的安排 (一)严格履行上市公司信息披露义务 公司及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人将严格按照《证券法》、《信息披露管理办法》、《重 组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切实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公平地向所有投资者披露可能对上 34 市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重大事项。本报告书披露后,公司将继续按照相关 法规的要求,根据交易分阶段的进展情况,及时、准确地披露公司重组的信息。 (二)严格执行关联交易批准程序 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其实施将严格执行法律法规以及公司内部对于关联交易的 审批程序。本次交易的议案已由公司非关联董事予以表决通过,并取得独立董事对本次 交易的事前认可意见及对本次交易的独立董事意见。 本次交易涉及的关联交易议案已在公司股东大会上由公司非关联股东予以表决。此 外,公司已聘请独立财务顾问、律师、审计、评估等中介机构,相关中介机构已对本次 交易出具专业意见,确保本次关联交易定价公允、公平、合理,不损害其他股东的利益。 (三)股东大会的网络投票安排 公司召开股东大会审议本次重组相关议案时,上市公司已根据法律、法规及规范性 文件的相关规定,为股东大会审议本次交易相关事项提供网络投票平台,为股东参加股 东大会提供便利,以保障股东的合法权益。上市公司股东可以参加现场投票,也可以直 接通过网络进行投票表决。上市公司披露股东大会决议时,已单独统计中小股东投票情 况。 (四)聘请具备相关从业资格的中介机构 本次交易中,上市公司聘请了具有专业资格的独立财务顾问、法律顾问、审计机构、 评估机构等中介机构,对本次交易方案及全过程进行监督并出具专业意见,确保本次交 易定价公允、公平、合理,不损害其他股东的利益。 (五)过渡期间损益归属 标的资产过渡期间为评估基准日后至交割基准日之间。标的资产在过渡期间产生的 收益由冠捷科技享有,标的资产在过渡期间产生的亏损由交易对方以等额现金向上市公 司按照相应的比例进行补偿。 (六)本次重组摊薄即期回报情况及相关填补措施 1、本次重组摊薄即期回报情况 (1)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完成后 35 根据上市公司经审计的财务报表以及备考审阅报告,在不考虑募集配套资金的情况 下上市公司本次交易前后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万元 2021 年 6 月 30 日/2021 年 1-6 月 2020 年 12 月 31 日/2020 年度 项目 交易前 交易后(备考) 交易前 交易后(备考) 资产总计 3,905,323.74 3,905,176.82 3,603,239.27 3,603,239.27 负债合计 3,203,072.31 3,164,643.37 3,000,827.45 2,963,157.83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 195,296.98 741,710.54 151,076.50 641,531.58 合计 营业收入 3,296,981.13 3,296,975.93 6,855,550.08 6,349,615.75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 40,791.16 92,807.06 74,583.04 149,456.97 利润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0.0901 0.1084 0.1647 0.1745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0.0901 0.1084 0.1647 0.1745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基本 0.0688 0.0719 -0.2490 0.1933 每股收益(元/股)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稀释 0.0688 0.0719 -0.2490 0.1933 每股收益(元/股) 注:(1)上市公司 2020 年度财务数据已经审计,2021 年上半年财务数据未经审计,上市公司备考 财务数据已经审阅; (2)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基本每股收益=(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非经常性损益)/总股本。 在不考虑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的情况下,本次交易完成后公司的每股收益有所增 厚,不存在摊薄公司即期回报的情形。 (2)本次募集配套资金完成后 本次交易涉及募集配套资金,届时发行价格将采取询价方式,最终发行价格和募集 资金数量尚不确定。假定募集配套资金为 191,673.00 万元(本次募集配套资金的上限), 发行价格为 1.90 元/股(不低于本次上市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股份发行价格 1.90 元 /股),对应募集配套资金发行股份数量为 1,008,805,263 股(未超过本次交易前上市公 司总股本的 30%)。在此假设下,结合备考审阅报告中本次交易后上市公司归属于母公 司股东的净利润情况,本次交易前后上市公司每股收益的变动情况如下: 2021 年 6 月 30 日/2021 年 1-6 月 2020 年 12 月 31 日/2020 年度 项目 交易前 交易后 交易前 交易后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0.0901 0.0969 0.1647 0.1561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0.0901 0.0969 0.1647 0.1561 36 2021 年 6 月 30 日/2021 年 1-6 月 2020 年 12 月 31 日/2020 年度 项目 交易前 交易后 交易前 交易后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基本 0.0688 0.0643 -0.2490 0.1729 每股收益(元/股)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稀释 0.0688 0.0643 -0.2490 0.1729 每股收益(元/股) 根据测算,在考虑募集配套资金的情况下,本次交易后 2020 年度上市公司的基本 每股收益较交易前减少 0.0086 元/股,2021 年上半年上市公司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基本 每股收益较交易前减少 0.0045 元/股,存在摊薄即期回报的情况。 2、上市公司对防范本次交易摊薄即期回报及提高未来回报能力采取的措施 为应对因本次交易可能出现的本次重组后公司即期每股收益被摊薄的情形,维护广 大投资者的利益,增强对股东的回报能力,上市公司拟采取如下多种措施: (1)积极加强经营管理,提升公司经营效率 本次交易完成后,冠捷有限将成为公司的全资子公司,公司将进一步增强对冠捷有 限的控制力,有利于加快公司业务转型,提升核心竞争力。 目前公司已制定了较为完善、健全的经营管理制度,保证了公司各项经营活动的正 常有序进行。公司未来几年将进一步提高经营和管理水平,完善并强化投资决策程序, 加强成本管理,优化预算管理流程,强化执行监督,全面有效地提升公司经营效率。 (2)加强募集资金的管理和运用,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 本次交易中包括向特定投资者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本次募集配套资金到账后, 公司将严格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 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对配套募集资金的使用有效管理。董 事会也将持续对所募集资金的专户存储进行必要监督,保证募集资金合理规范使用,防 范募集资金使用风险,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 (3)完善公司治理,为公司发展提供制度保障 公司将严格遵循《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和《上市公 司治理准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不断完善公司的治理结构,确保股东 能够充分行使权利,董事会能够按照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行使职权,做出 科学、迅速和谨慎的决策,确保独立董事能够认真履行职责,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尤其 37 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确保监事会能够独立有效地行使对董事、总经理和其他高级管 理人员及公司财务的监督权和检查权,为公司发展提供制度保障。 (4)完善利润分配制度,优化投资回报机制 本次交易完成后,公司将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 现金分红》及《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等法律、法规及规 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并遵循《公司章程》中关于利润分配的规定,继续实行持续、稳 定、积极的利润分配政策,同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和投资者意愿,广泛听取投资者尤其 是独立董事、中小股东的意见和建议。公司将持续完善公司利润分配政策并更加明确对 股东回报的合理规划,强化中小投资者权益保障机制,重视提高现金分红水平,强化投 资者回报机制并给予投资者合理回报。 (5)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对上市公司填补回报 措施能够得到切实履行做出的承诺 ①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对公司填补回报措施能够得到切实履行作出如下承诺: “1. 本人承诺不无偿或以不公平条件向其他单位或者个人输送利益,也不采用其他 方式损害上市公司利益。 2. 本人承诺对本人的职务消费行为进行约束。 3. 本人承诺不动用上市公司资产从事与本人履行职责无关的投资、消费活动。 4. 本人承诺在自身职责和权限范围内,全力促使由董事会或薪酬委员会制定的薪 酬制度与上市公司填补回报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 5. 如果上市公司未来筹划实施股权激励,本人承诺在自身职责和权限范围内,全 力促使上市公司筹划的股权激励行权条件与填补回报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 6. 本承诺出具日后至本次重组实施完毕前,若监管部门作出关于填补回报措施及 其承诺的其他新的监管规定的,且上述承诺不能满足监管部门该等规定时,本人承诺届 时将按照监管部门的最新规定出具补充承诺。 若违反上述承诺,本人同意接受监管部门按照其制定或发布的有关规定、规则,对 本人作出相关处罚或采取相关管理措施。若本人违反该等承诺给上市公司或者投资者造 成损失的,本人愿意依法承担对上市公司或者投资者的补偿责任。” 38 ②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中电熊猫和华东电子,公司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 动人中国电子、华电有限、产业工程和瑞达集团对公司填补回报措施能够得到切实履行 作出如下承诺: “1. 本公司承诺不越权干预上市公司经营管理活动,不侵占上市公司利益。 2. 本承诺函出具日后至本次重组实施完毕前,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等监管 部门作出关于填补回报措施及其承诺的其他新的监管规定的,且上述承诺不能满足监管 部门该等规定时,本公司承诺届时将按照监管部门的最新规定出具补充承诺。 3. 若违反上述承诺,本公司同意接受监管部门按照其制定或发布的有关规定、规 则,对本公司作出相关处罚或采取相关监管措施。若本公司违反该等承诺给上市公司或 者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公司愿意依法承担对上市公司或者投资者的补偿责任。” (七)其他保护投资者权益的措施 本次重组交易对方承诺,保证其所提供的信息和文件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 保证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诺依法承担由此给上市公司造成 的损失产生的赔偿责任。 公司提醒投资者到指定网站(http://www.cninfo.com.cn)浏览本报告书的全文及中 介机构出具的意见。 十四、本次交易独立财务顾问的证券业务资格 上市公司聘请中信证券担任本次交易的独立财务顾问,中信证券经中国证监会批准 依法设立,具备财务顾问业务资格及保荐承销业务资格。 39 重大风险提示 投资者在评价公司本次交易时,还应特别认真地考虑下述各项风险因素: 一、与本次交易相关的风险 (一)本次重组被暂停、中止或取消的风险 本次重组存在如下被暂停、中止或取消的风险: 1、本次重组存在因上市公司股价异常波动或存在异常交易可能涉嫌内幕交易,而 被暂停、中止或取消的风险; 上市公司制定了严格的内幕信息管理制度,公司和本次重组的交易对方在研究和协 商本次交易方案的过程中,积极主动地进行内幕信息管理,尽可能缩小内幕信息知情人 员范围、减少和避免内幕信息的外泄和传播。尽管如此,受限于查询范围和核查手段的 有限性,仍然无法避免有关机构和个人利用关于本次交易的内幕信息进行内幕交易的可 能,本次交易存在因上市公司股价异常波动或存在异常交易可能涉嫌内幕交易而暂停、 中止或取消的风险。 根据《128 号文》的相关规定,经上市公司自查,在剔除大盘、行业因素影响后, 上市公司股价在本次重组预案披露日前 20 个交易日的波动未超过 20.00%,未达到《128 号文》第五条的相关波动水平标准。 2、本次重组自相关重组协议签署之日起至最终实施完毕存在一定时间跨度,期间 市场环境可能发生实质变化从而影响本次重组上市公司、交易对方以及标的资产的经营 决策,从而存在导致本次交易被暂停、中止或取消的可能性; 3、其他可能导致交易被暂停、中止或取消的风险。 若本次重组因上述某种原因或其他原因被暂停、中止或取消,而上市公司又计划重 新启动重组的,则交易方案、交易定价及其他交易相关的条款、条件均可能较本报告书 中披露的重组方案存在重大变化,公司提请广大投资者注意风险。 (二)本次重组审批风险 1、本次交易方案尚需获得的备案、批准和核准 40 (1)本次交易获得中国证监会核准; (2)本次交易完成商务主管部门关于上市公司境外投资的备案; (3)相关法律法规所要求的其他可能涉及的批准或核准。 2、本次交易方案主要的审批风险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前述审批事项尚未完成。本次交易是否能够获得相关的批 准或备案,以及获得相关批准或备案的时间均存在不确定性,因此本次交易方案最终能 否成功实施存在不确定性,公司提请投资者注意本次交易的审批风险。 (三)上市公司前期亏损弥补前无法分红的风险 截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上市公司合并报表层面未弥补亏损为 648,957.30 万元, 上市公司母公司层面未弥补亏损为 714,922.66 万元。截至 2021 年 6 月 30 日,上市公司 未经审计的合并报表层面未弥补亏损为 607,387.12 万元,上市公司未经审计的母公司层 面未弥补亏损为 728,307.27 万元。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公司章程》,上市公司 实施现金分红时须同时满足下列条件:公司年度报告期内盈利且累计未分配利润为正。 鉴于上市公司存在未弥补亏损,本次交易完成后,冠捷有限向上市公司进行的分红,上 市公司将优先用于弥补以前年度亏损,直至其不存在未弥补亏损。提请广大投资者关注 上市公司存在一定期限内无法进行现金分红的风险。 (四)标的资产估值风险 本次交易中,评估机构以收益法和市场法两种方法对标的资产进行评估,最终采取 了收益法评估结果作为本次交易标的最终评估结论。以 2020 年 6 月 30 日为评估基准日, 本次标的资产评估值为 1,564,684.04 万元,相较于母公司报表口径股东全部权益账面价 值增值 916,249.36 万元,增值率为 141.30%。 尽管评估机构在评估过程中勤勉尽责,并执行了评估的相关规定,但鉴于资产评估 中的分析、判断和结论受相关假设和限定条件的限制,本次评估中包含的相关假设、限 定条件及特别事项等因素的不可预期变动,可能将对本次评估结果的准确性造成一定影 响。提请投资者注意本次交易标的资产评估值的风险。 41 (五)业绩承诺无法实现的风险 根据冠捷有限与拟购买资产交易对方中国电子、华电有限、产业工程、瑞达集团签 署的《业绩补偿协议》及相关补充协议,盈利补偿期间为本次交易实施完毕当年及其后 两个会计年度,即如果本次交易在 2021 年实施完毕,则盈利补偿期间为 2021 年、2022 年及 2023 年(若本次交易在 2021 年 12 月 31 日前未能实施完毕,则盈利补偿期间将相 应顺延)。 由于宏观经济环境的变化、行业景气度的波动等原因可能出现承诺业绩无法实现的 情况。尽管《业绩补偿协议》约定的业绩补偿方案可以较大程度地保障公司及广大股东 的利益,降低收购风险,但如果未来标的资产在被公司收购后出现经营未达预期的情况, 则会影响到公司的整体经营业绩和盈利水平,提请投资者关注标的资产承诺业绩无法实 现的风险。 (六)募集配套资金未能实施或融资金额低于预期的风险 公司拟向不超过 35 名符合条件的特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配套资金,融资 规模不超过交易对价的 100%,且发行股份数量不超过本次交易前上市公司总股本的 30%。募集配套资金的生效和实施以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生效和实施为条件,但最 终募集配套资金成功与否不影响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行为的实施。 受股票市场波动、监管政策导向、特定投资者认购能力等因素影响,募集配套资金 能否顺利实施存在不确定性。在募集配套资金未能实施或募集金额低于预期的情形下, 公司将以自筹资金方式解决,将在一定程度上增加公司的财务费用,影响公司未来盈利 能力。 (七)本次交易存在募集配套资金完成后即期回报被摊薄的风险 根据上市公司经审计的财务报表以及备考审阅报告,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完成 后,不考虑配套融资的情况下上市公司的每股收益有所增厚,不存在摊薄上市公司即期 回报的情形。但考虑到上市公司将募集配套资金,届时发行价格将采取询价方式,最终 发行价格和募集资金数量尚不确定。如假定募集配套资金为 191,673.00 万元(本次募集 配套资金的上限),发行价格为 1.90 元/股(不低于本次上市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 股份发行价格),对应募集配套资金发行股份数量为 1,008,805,263 股(未超过本次交 42 易前上市公司总股本的 30%),在考虑上述假定的配套募集资金的情况下结合备考报表 中本次交易后的上市公司的归属于母公司的净利润情况,本次交易完成后上市公司 2020 年度的基本每股收益会减少 0.0086 元/股,2021 年上半年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基本 每股收益会减少 0.0045 元/股,因此存在本次募集配套资金全部到位后导致上市公司每 股收益被摊薄的风险,提请投资者注意相关风险。 二、与拟购买标的资产相关的风险 (一)全球化经营风险 冠捷有限已经形成了全球化的业务网络,业务遍及欧洲、美洲、澳洲、非洲、国内 以及其他亚洲地区,境外业务收入占比超过 50%。冠捷有限可能在经营过程中面临特定 国家或地区内部经济受疫情影响而下行压力增大、执政党派及主要领导人更迭等风险, 以及因地缘政治形势变化、贸易摩擦或贸易壁垒等不确定性因素导致某些国家或地区投 资环境、对外资政策及进出口贸易政策等发生不利变化的风险。 此外,冠捷有限境外经营比重较大,其境外经营需适应不同生产、销售地区的政策 法律监管要求和市场规则。如果冠捷有限主要业务所在地的法律法规、行业监管政策发 生变化,其可能将面临更严格的监管环境,并需要采取措施应对新的监管需求。这可能 造成冠捷有限的合规风险与成本增加,从而可能导致对公司业务产生不利影响。 (二)汇率风险 冠捷有限的海外业务及出口业务主要以外币报价及结算。汇率随着国内外政治、经 济环境的变化而波动,具有一定的不确定性。如果未来实现销售收入所在国汇率出现较 大波动,则对冠捷有限的盈利能力有一定影响。 (三)品牌授权经营风险 根据冠捷有限与飞利浦签署的一系列《商标许可合同》,飞利浦许可冠捷有限在其 制造以及销售的产品上使用飞利浦商标。双方签署的《商标许可合同》具有一定期限, 存在商标许可合同期满无法按时续约,从而对冠捷有限的生产经营产生不利影响的风 险。 43 (四)原材料价格波动的风险 冠捷有限所生产产品的主要原材料为液晶面板等。长期来看,液晶面板行业的利润 水平及价格主要受到供需关系的直接影响,呈现较强的波动性。如果液晶面板等原材料 的价格出现较大波动变化,则会对冠捷有限的生产和盈利能力产生一定影响。提请投资 者关注相关风险。 (五)宏观经济周期波动带来的风险 冠捷有限生产的液晶显示产品市场需求与宏观经济呈现一定的正相关性。若未来国 内国际经济增长速度持续放缓,可能导致液晶显示器及液晶电视的市场需求下降,将一 定程度给冠捷有限经营业绩带来负面影响。 (六)行业竞争加剧及技术更新迭代的风险 液晶显示产品具有工作电压低、功耗小、分辨率高、抗干扰性好、成本较低等优点, 已成为平板显示器的主流产品,占据了平板显示器主要的市场份额。液晶显示产品在交 通、政府、服务业、教育、能源等商用细分领域的应用不断扩大,各个互联网品牌、家 电品牌、DIY 品牌以及云终端品牌纷纷涌入液晶显示市场,预计未来市场竞争将愈加激 烈。若冠捷有限未能持续提升自身服务与管理能力、不断扩大品牌影响力,将可能在未 来激烈的市场竞争中处于不利地位。此外,随着市场需求以及供需关系的变化,行业产 品技术存在更新迭代的发展需求,如冠捷有限不能及时准确地预测和把握行业发展趋 势,将会导致公司面临一定技术风险。 (七)商誉减值风险 截至 2021 年 6 月 30 日,冠捷有限商誉账面价值为 234,971.91 万元,主要系过往 对外并购产生,若相关资产业务未来经营未达预期,则存在商誉减值的风险,从而对标 的公司未来经营业绩产生不利影响。 (八)标的公司土地房屋权属瑕疵的风险 截至本报告书出具之日,标的公司存在部分土地房产权属证明不完善的情形。标的 公司正就纳入本次重组范围的权属证明不完善的土地、房产积极办理有关产权证书,相 关规范事项正在稳步推进中,但仍存在土地、房产等权属规范工作不能按照计划完成的 风险。 44 (九)部分台湾子公司未获得陆资审批的风险 根据《台湾地区与大陆地区人民关系条例》、《大陆地区人民来台投资许可办法》 等相关台湾地区法律的规定,任何大陆地区投资人在台湾地区设立公司,其经营所有业 务项目必须属于台湾地区主管机关所颁布的允许大陆投资人投资的业别项目,且在中国 电子直接或者间接合计持有冠捷有限的股份比例超过 30%时,冠捷有限在台湾的子公司 嘉捷科技企业股份有限公司和台湾飞合股份有限公司均应向台湾地区经济部投资审议 委员会申请变更登记为陆资投资事业并取得许可。 冠捷有限台湾子公司嘉捷科技企业股份有限公司和台湾飞合股份有限公司目前尚 未按照《台湾地区与大陆地区人民关系条例》、《大陆地区人民来台投资许可办法》等 相关台湾地区法律的规定向台湾地区经济部投资审议委员会申请变更登记为陆资投资 事业并取得许可,存在被台湾投审会处以罚款或者被要求限期责令停止、撤回投资或改 正的风险。 (十)标的公司下属公司存在无投票权股东的风险 由于历史原因 Palmland Holdings Inc.持有冠捷有限下属公司冠捷投资 7,500 股 无投票权股,Pacific Industries and Development Limited 持有冠捷有限下属公司 冠捷投资 2,500 股无投票权股(Palmland Holdings Inc.与 Pacific Industries and Development Limited 以下合并简称“无投票权股东”),根据冠捷投资的公司章程第 2A 条,持有上述无投票权股的股东仅享有如下权利:(a) 对冠捷投资 100 万亿港元以 上的利润,可以与普通股股东共同进行分配。但对于 100 万亿港元以下的利润,无权 参与分配;(b) 在冠捷投资清盘或者其他返还资产的情况下,对可分配财产超出 100 万亿港元以上的部分,以其所持有股份的已支付票面额为限参与分配,剩余部分在普 通股股东间进行分配。但对于 100 万亿港元以下的资产,无权参与分配。除上述规定 外,不享有其他关于利润分配、资产分配、表决以及股票赎回的权利。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冠捷投资仍维持上述普通股与无投票权股的股权架构,提 请投资者注意冠捷投资存在无投票股东的风险。 三、其他风险 45 (一)股票价格波动风险 股票市场价格不仅取决于企业的经营业绩,还受到宏观经济周期、利率、资金供求 关系等因素的影响,同时也会受国家宏观经济政策调整、金融政策的调控、股票市场的 投机行为、投资者的心理预期等诸多因素的影响。本次交易需要有关部门审批且需要一 定的时间周期方能完成,在此期间股票市场价格可能出现波动,从而给投资者带来一定 的风险,提请投资者注意相关风险。 (二)整合管控风险 前次上市公司收购冠捷有限 51%股权交易完成后,上市公司已取得冠捷有限控制权 并完成对冠捷有限的整合,本次交易完成后,上市公司将持续深化上市公司与标的公 司的融合。由于冠捷有限业务范围、子公司、员工遍布全球,提高了上市公司业务复 杂程度和整体业务规模,延长了上市公司管理半径,增加了上市公司的管理难度。此 外,企业和员工文化的多样性也为上市公司与标的公司进一步的整合带来挑战。若上 述整合管控计划不能取得预期效果,则会影响上市公司与标的公司的融合效果,影响 上市公司整体发展。 46 第一章 本次交易概述 一、本次交易的背景和目的 (一)本次交易是上市公司战略转型的延续和深化 2020 年 11 月 18 日,上市公司召开 2020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 公司本次重大资产出售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方案的议案》,上市公司以公开 挂牌的方式出售公司持有的南京平板显示 57.646%股权,以协议转让的方式出售所持成 都显示 11.429%股权;同时,公司以支付现金的方式向冠捷有限股东华电有限、群创光 电收购其持有的冠捷有限 51%股份。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该重大资产重组已实施完 毕。 前述重大资产出售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交易是上市公司战略退出液晶面板产业,战 略转型为智能显示制造行业龙头的重大举措,本次交易是上市公司战略转型的延续和进 一步深化。 (二)进一步提高上市公司盈利能力 本次交易完成后,冠捷有限将成为公司全资子公司,上市公司将进一步增强对冠捷 有限的控制力,有利于加快公司业务转型,提升核心竞争力。同时,上市公司能够进一 步提高在冠捷有限享有的权益比例,提高上市公司盈利能力。 (三)优化上市公司资本结构,增强上市公司抗风险能力 在本次资产重组的同时,上市公司拟向不超过 35 名符合条件的特定投资者非公开 发行股票募集配套资金,融资规模不超过交易对价的 100%,且发行股份数量不超过本 次交易前上市公司总股本的 30%。本次募集配套资金的实施,将有力增强上市公司资本 实力,优化上市公司资本结构,改善公司治理,进一步提升上市公司发展质量和抗风险 能力。 二、本次交易方案实施需履行的批准程序 (一)本次交易方案已获得的授权和批准 1、本次交易预案已经上市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 47 2、本次交易正式方案已经上市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 3、本次交易预案已经上市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 4、本次交易正式方案已经上市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 5、本次重组的交易对方已经履行通过内部决策审议程序,同意本次交易方案; 6、国务院国资委已完成对标的资产评估报告的备案; 7、本次交易方案已经国务院国资委批准; 8、本次交易方案已经上市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且同意中国电子及其关联方免于 发出收购要约; 9、国家发改主管部门已完成上市公司境外投资的备案。 (二)本次交易方案尚需获得的批准和核准 本次交易尚需取得下述备案、审批或核准,包括但不限于: 1、本次交易获得中国证监会核准; 2、本次交易完成商务主管部门关于上市公司境外投资的备案。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前述审批事项尚未完成。本次交易是否能够获得相关的批 准或备案,以及获得相关批准或备案的时间均存在不确定性,因此本次交易方案最终能 否成功实施存在不确定性。 (三)本次交易是否适用《外国投资者对上市公司战略投资管理办法》等 相关规定,是否需履行商务部关于外国投资者对上市公司战略投资的相关 程序 1、《外国投资者对上市公司战略投资管理办法》的规定 本次交易涉及外国投资者战略投资上市公司事宜,根据《外国投资者对上市公司 战略投资管理办法》(2015 年修正,以下简称《战投办法》)的有关规定,“外国投 资者战略投资上市公司”系指“外国投资者对已完成股权分置改革的上市公司和股权 分置改革后新上市公司通过具有一定规模的中长期战略性并购投资,取得该公司 A 股 股份的行为”。 48 根据《战投办法》相关规定,外国投资者通过境内上市公司定向发行方式进行战 略投资的,上市公司或投资者应向商务部报送相关申请文件,商务部收到文件后在 30 日内作出原则批复;战略投资完成后,上市公司凭相关文件到商务部领取外商投资企 业批准证书。 2、本次交易无需履行《外国投资者对上市公司战略投资管理办法》涉及的审批或 备案程序 自 2020 年 1 月 1 日起,《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商投资法》(以下简称“《外商投资 法》”)正式施行。根据《外商投资法》第二十八条规定,外商投资准入负面清单规 定禁止投资的领域,外国投资者不得投资;外商投资准入负面清单规定限制投资的领 域,外国投资者进行投资应当符合负面清单规定的条件;外商投资准入负面清单以外 的领域,按照内外资一致的原则实施管理;国家对负面清单之外的外商投资,给予国 民待遇,即在投资准入阶段给予外国投资者及其投资不低于本国投资者及其投资的待 遇。 考虑到《战投办法》系商务部、证监会、国家税务总局、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 国家外汇管理局联合制定的部门规范性法律文件,而《外商投资法》系由全国人民代 表大会审议通过的国家法律,因此《外商投资法》的效力高于《战投办法》。因此, 《战投办法》与《外商投资法》的规定不一致之处,应当按照《外商投资法》的规定 执行。 基于上述法律法规,外国投资者投资准入负面清单以外的领域的境内上市公司股 权,可以享受国民待遇,无需按照《战投办法》相关规定报商务部审批。华电有限、 群创光电及 Bonstar 均为合法存续的境外公司,其中华电有限和 Bonstar 主要从事投 资控股业务,群创光电主要从事面板业务;上市公司的主营业务为显示器及液晶电视 等产品的研发、生产以及销售,本次交易完成后,上市公司的主营业务不会发生变化。 公司交易前后及境外投资者的主营业务均不涉及《外资准入负面清单》所列实施准入 特别管理措施的产业。 此外,根据独立财务顾问及上海市方达律师事务所对商务部外国投资管理司工作 人员的电话访谈,本次交易无需取得商务主管部门就外国投资者对上市公司战略投资 事宜的批准。 49 综上,境外公司华电有限、群创光电技和 Bonstar 通过本次交易获得上市公司股 权无需取得商务主管部门就外国投资者对上市公司战略投资事宜的批准,本次交易完 成后,上市公司尚需通过企业登记系统以及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向商务主管部门履 行报送投资信息的义务。 (四)本次交易所需国家发改主管部门、商务主管部门以及外汇主管部门 的审批、核准和备案情况,相关程序是否为证监会审批前置程序 1、本次交易所需国家发改主管部门、商务主管部门以及外汇主管部门的审批、核 准和备案情况 主管部门 涉及事项 类型 目前进展情况 发改主管部 已获得国家发改委下发的《境外投资项目备 上市公司境外投资 备案 门 案通知书》(发改办外资备【2021】712 号) 商务主管部 已与国家商务主管部门进行初步沟通,本次 上市公司境外投资 备案 门 交易需对境外投资进行备案,正在申请中 本次交易不涉及国家外汇主管部门的审批或 外汇主管部 上市公司境外投资、外国 核准,待取得国家发改委及商务部对境外投 登记 门 投资者获得上市公司股权 资的备案后,上市公司将依照法定程序办理 相关外汇登记手续 2、相关程序非证监会审批前置程序 根据 2014 年 10 月 24 日工业和信息化部、中国证监会、国家发改委、商务部联合 发布的《上市公司并购重组行政许可并联审批工作方案》的规定,“国家发展和改革 委员会实施的境外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商务部实施的外国投资者战略投资上市公司 核准和经营者集中审查等三项审批事项,不再作为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并购重组行政 许可审批的前置条件,改为并联式审批”,“涉及并联审批的上市公司并购重组项目, 在取得相关部委核准前,不得实施”。根据前述规定,本次交易涉及的国家发改主管 部门境外投资项目备案程序为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并购重组行政许可的并联审批事 项,不作为上市公司并购重组行政许可的前置条件。 同时,相关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未要求将国家商务部境外投资备案事项以及外 汇登记手续作为证监会审批的前置条件。 综上,本次交易涉及的国家发改主管部门境外投资项目备案程序、国家商务部境 外投资备案事项以及外汇登记手续均非证监会审批本次交易的前置条件。 50 (五)群创光电就本次交易取得台湾经济部投资审议委员会大陆投资许可 是否为实施本次交易的前提条件、申请许可的最新进展 1、台湾经济部投资审议委员会复函内容 群创光电已于 2021 年 4 月就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事宜向“台湾经济部投资审议 委员会”(以下简称“投审会”)提交大陆投资事业架构变更的正式申请。台湾经济 部投审会于 2021 年 5 月 24 日复函如下:“依据台湾地区与大陆地区人民关系条例第 35 条第 4 项授权订定之‘在大陆地区从事投资或技术合作许可办法’第 4 条第 1 项第 3 款但书规定,不包括购买上市公司股票。惟如,台湾地区人民、法人、团体或其他机 构为控制大陆地区上市公司或与其建立密切业务关系,系属长期股权投资,应依许可 办法相关规定办理,先予叙明。本案贵公司因以第三地区投资事业股权作价取得大陆 地区深圳证券交易所挂牌上市之上市公司南京华东电子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权, 致申请大陆地区投资事业冠捷电子(福建)有限公司等 11 家大陆事业投资架构变更, 查本案非属投资架构变更,如属许可办法规范之大陆投资行为者,请依规定填具大陆 地区从事投资(专案审查)申请书,并检附相关文件。” 根据投审会复函,除非相关投资属于长期股权投资,中国台湾企业获得中国大陆 上市公司股票无需经投审会审批。 2、群创光电获得上市公司股票不属于长期股权投资,无需投审会审批 根据群创光电的书面确认,“我司与冠捷科技之间的业务往来主要为 TPV 向我司 采购液晶面板。2019 年、2020 年以及 2021 年 1-6 月,TPV 及其下属子公司向我司的采 购金额分别为 99,696.20 万元人民币、130,586.92 万元人民币以及 134,385.23 万元人 民币,占我司各期营业收入的 1.77%、2.07%、3.31%,占比较低;同时,根据公开披露 的 TPV 的审计报告,上述采购金额占 TPV 各期营业成本的 1.82%、2.39%以及 4.70%, 占比亦较低。我司确认,我司与冠捷科技系一般性业务往来,各自立基于寻求上市公 司及其股东之最大利益;且相关业务金额占比较低,双方采购与销售均不构成相互依 赖,不属于密切业务关系。” “于此案中,我司系因冠捷科技发行股份收购 TPV 股权而取得大陆上市公司股票, 并无意图控制大陆上市公司冠捷科技或与其建立密切业务关系;又冠捷科技发行股份 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完成后,我司既非持股冠捷科技逾 5%之大股东,也非冠捷科 51 技实质控制人或控股股东,此案对我司而言自非属前述应提出申请之长期股权投资。 因此,依前述台湾投审会回函意旨,我司已无就此案向台湾投审会申请从事大陆地区 投资之必要。综上所述,此案依台湾投审会见解以及「在大陆地区从事投资或技术合 作许可办法」第 4 条第 1 项第 3 款但书之规定,无需另行申请许可;故我司拟依此径 与冠捷科技履行股权交易,不再另行报批”。 根据上述群创光电确认,群创光电无意图控制上市公司,与上市公司之间不构成 密切业务关系,获得上市公司股票不属于长期股权投资,结合前述投审会复函,本次 交易无需经投审会审批。 3、上市公司与群创光电已就上述情况签署补充协议,修订《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协 议》生效条件 根据上述最新进展,上市公司与群创光电签署补充协议,投审会审批不再为双方 已签署的《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协议》的生效条件。2021 年 9 月,上市公司与群创光电 签署《关于 TPV Technology Limited 之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协议之补充协议(二)》, 同意删除《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协议》第 15.1(1)条约定的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协议的生效 条件之“乙方已就本次交易取得台湾经济部投资审议委员会对乙方进行本次交易的大 陆投资之许可”。 综上,根据投审会复函,除非相关投资属于长期股权投资,中国台湾企业获得大 陆上市公司股票无需经投审会审批;群创光电确认,群创光电获得上市股票不属于长 期股权投资,本次交易无需经投审会审批;上市公司与群创光电签署补充协议,投审 会审批不再为双方已签署的《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协议》的生效条件。因此,本次交易 无需取得投审会审批。 三、本次交易具体方案 (一)发行股份购买资产 1、发行股份的种类、面值及上市地点 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股票种类为境内上市人民币普通股(A 股),每股面值为 人民币 1.00 元,上市地点为深交所。 2、定价基准日及发行价格 52 根据《重组管理办法》规定,上市公司发行股份的价格不得低于市场参考价的 90%。 市场参考价为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董事会决议公告日前 20 个交易日、60 个交易日 或者 120 个交易日的公司股票交易均价之一。董事会决议公告日前若干个交易日公司股 票交易均价=决议公告日前若干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总额/决议公告日前若干个交易 日公司股票交易总量。 上市公司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董事会决议公告日前 20 个交易日、60 个交易日、 120 个交易日的公司股票交易均价具体情况如下表所示: 单位:元/股 股票交易均价计算区间 交易均价 交易均价的 90% 前 20 个交易日 2.49 2.24 前 60 个交易日 2.11 1.90 前 120 个交易日 1.87 1.68 注:前 60 个交易日交易均价的 90%保留三位小数后的计算结果为 1.899 元/股 经交易各方商议决定,本次发行股份的价格选择本次重组首次董事会决议公告日前 60 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作为市场参考价,发行价格为 1.90 元/股,不低于市场参考价 的 90%。 在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上市公司如有派息、送股、配股、 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发行价格将按下述公式进行调整,计算结果向上 进位并精确至分。发行价格的调整公式如下: 派送股票股利或转增股本: P1=P 0/(1+n) 配股: P1=(P 0+A×k)/(1+k) 上述两项同时进行: P1=(P 0+A×k)/(1+n+k) 派送现金股利: P1=P 0-D 上述三项同时进行: P1=(P 0-D+A×k)/(1+n+k) 其中:P0 为调整前有效的发行价格,n 为该次送股率或转增股本率,k 为配股率, A 为配股价,D 为该次每股派送现金股利,P 1 为调整后有效的发行价格。 本次交易中,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所涉及的最终股份发行价格以中国证监会核准的发 行价格为准。 3、标的资产 53 本次重组的标的资产为冠捷有限 49%股权,标的资产的交易作价为 766,695.18 万 元。 4、发行对象与认购方式 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发行对象为中国电子、华电有限、产业工程、群创光电、 瑞达集团、Bonstar。发行对象以其持有的标的公司股权认购本次发行的股份。 5、发行数量 本次交易的支付方式为发行股份支付。本次交易发行的股份数量将按照下述公式确 定: 向各交易对方发行普通股数量=以发行股份形式向交易对方支付的交易对价/本次 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发行价格,发行普通股总数量=向各交易对方发行普通股的数量之 和。 上市公司本次发行的股份数量按照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发行价格和标的资产的交 易价格计算。依据该公式计算的发行数量应为整数,精确至个位,不足一股的部分应舍 去取整。 按照上述测算,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涉及的发行股份数量为 4,035,237,786 股, 具体如下: 重组交易对方 股份支付对价(元) 发行股份数(股) 中国电子 4,116,627,367 2,166,645,982 华电有限 2,434,796,163 1,281,471,664 产业工程 435,549,915 229,236,797 群创光电 401,570,118 211,352,693 瑞达集团 144,996,237 76,313,808 Bonstar 133,412,000 70,216,842 合计 7,666,951,800 4,035,237,786 在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定价基准日至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发行日期间,上市 公司如有派息、送股、配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本次发行价格和发 行数量将做相应调整。发行普通股数量最终以上市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且经中国证监 会核准的数量为准。 54 6、锁定期安排 中国电子、华电有限、瑞达集团、产业工程因本次重组而取得的股份自发行结束之 日起 36 个月内不得转让;在此之后将按中国证监会及深交所的有关规定执行。本次重 组完成后 6 个月内如上市公司股票连续 20 个交易日的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或者本次重 组完成后 6 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的,则中国电子、华电有限、瑞达集团、产业工 程认购的股份的限售期将在上述限售期基础上自动延长 6 个月。此外,中国电子关联方 中电熊猫和华东电子在本次重组前持有的上市公司的股份,自本次交易新增股份发行结 束之日起 18 个月内不得转让。但是,在适用法律许可前提下的转让不受此限。 Bonstar、群创光电因本次重组而取得的股份自股份发行结束之日起 12 个月内不得 转让,但是在适用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许可的前提下的转让不受此限。 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完成之后,交易对方基于本次交易而享有的上市公司送红 股、转增股本等股份,亦遵守上述限售期的约定。若交易对方基于本次交易所取得股份 的限售期承诺与证券监管机构的最新监管意见不相符,交易对方将根据相关证券监管机 构的监管意见进行相应调整。前述限售期满之后交易对方所取得的上市公司股份转让事 宜按照中国证监会和深交所的有关规定执行。 7、过渡期损益安排 标的资产过渡期间为评估基准日后至交割基准日之间。标的资产在过渡期间产生的 收益由冠捷科技享有,标的资产在过渡期间产生的亏损由交易对方以等额现金向上市公 司按照相应的比例进行补偿。 8、滚存利润安排 本次交易前上市公司滚存未分配利润将由本次交易后上市公司全体股东按各自持 有的上市公司股份比例共同享有。 9、业绩承诺及补偿安排 (1)业绩承诺变更原因及变更情况 原业绩承诺方案中,由于冠捷有限的业务范围遍布欧洲、美洲、澳洲、非洲、国 内以及其他亚洲地区且主要业务结算货币为美元,以美元作为业绩承诺币种与冠捷有 限的业绩直接相连,符合冠捷有限实际业务经营及结算情况,故选择以美元作为业绩 55 承诺币种。由于冠捷有限采用美元报表结算,当期标的资产实现的净利润以人民币计 价时,受到美元兑人民币汇率的不可预测影响,存在人民币计价的当期实现净利润高 于或低于评估预测时的净利润的情形。 考虑到本次交易作价和评估预测结论中,均以人民币作为预测及作价的币种,为 了进一步保护上市公司中小股东权益,降低汇率波动对标的业绩的影响,经交易各方 协商一致,对本次重组业绩承诺方案进行修改,原业绩承诺净利润币种由美元调整为 人民币,业绩承诺调整为人民币后,不会导致以人民币计价的实际补偿净利润少于预 测期净利润,并对业绩承诺期实现的扣除武汉子公司享受的特定政府补贴后的扣除非 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数作出额外承诺,具体变更情况如下: ○本次重组业绩承诺方案变更情况 条款 原业绩承诺方案 调整后的业绩承诺方案 是否改变 华电有限、中国电子、产业 华电有限、中国电子、产业工 业绩承诺主体 否 工程、瑞达集团 程、瑞达集团 标的资产 冠捷有限 49%股份 冠捷有限 49%股份 否 承诺净利润包含武汉子公司 享受的特定政府补贴:2021 年至 2023 年度分别为 115,08 3.38 万元、132,658.95 万元、 2021 年至 2023 年度分别为 150,337.54 万元,如涉及延长 16,255.86 万 美 元 、 承诺期限,2024 年承诺金额为 业绩承诺承诺净利润 18,738.46 万 美 元 、 158,567.84 万元 数 21,235.62 万美元,如涉及 承诺净利润不包含武汉子公 是,调整币种 延长,2024 年承诺金额为 司享受的特定政府补贴:2021 并额外增加扣除 22,398.17 万美元 年至 2023 年度分别为 109,83 武汉子公司补贴 2.74 万元、131,833.95 万元、 后的净利润承诺 149,512.54 万元,如涉及延长 承诺期限,2024 年承诺金额为 158,292.84 万元 按照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武汉子 归母净利润是否包含武汉子 上述业绩承诺净利润 公司享受的特定政府补贴除 公司享受的特定政府补贴分 的口径 外)后的归母净利润,扣除 为两种情形进行承诺,扣除汇 汇兑损益影响 兑损益影响 2021 年至 2023 年,如延长 2021 年至 2023 年,如延长则 业绩承诺期限 否 则至 2024 年 至 2024 年 优先股份补偿,不足以现金 优先股份补偿,不足以现金补 利润补偿方式 否 补偿 偿 ○本次重组调整后的业绩承诺方案 根据上表所示调整前后的业绩承诺方案差异,本次调整后的业绩承诺主要方案如 56 下: 根据上市公司与拟购买资产交易对方华电有限、中国电子、产业工程以及瑞达集 团(以下简称“补偿义务人”)签署的《业绩补偿协议》及相关补充协议,盈利补偿 期间为本次交易实施完毕当年及其后两个会计年度,即如果本次交易在 2021 年实施完 毕,则盈利补偿期间为 2021 年、2022 年及 2023 年(若本次交易在 2021 年 12 月 31 日 前未能实施完毕,则盈利补偿期间将相应顺延,即业绩承诺期调整为 2021 年度-2024 年度)。 根据卓信大华出具的经国务院国资委备案的资产评估报告,本次评估对冠捷有限 下属武汉子公司的政府补助进行预测,冠捷有限 2021 年度-2024 年度预测归属母公司 所有者的净利润(含武汉子公司享受的特定政府补贴)及预测归属母公司所有者的净 利润(不含武汉子公司享受的特定政府补贴)如下: 单位:万元 业绩承诺期限 若承诺期限延长 项目 2021 年度 2022 年度 2023 年度 2024 年度 预测归属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 (含武汉子公司享受的特定政府补 115,083.38 132,658.95 150,337.54 158,567.84 贴,以下简称“承诺净利润数”) 预测归属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 (不含武汉子公司享受的特定政府 109,832.74 131,833.95 149,512.54 158,292.84 补贴,以下简称“扣除补贴承诺净 利润数”) 注:上述预测归属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冠捷有限合并报表(不含冠捷显示 92%股权和冠捷青岛 80%股权)的预测净利润+冠捷显示 92%股权对应的预测净利润+冠捷青岛 80%股权对应的预测净利润 业绩承诺期内,补偿义务人需同时满足下面两种情形所做的业绩承诺,任何一种 业绩承诺不满足均需就此进行业绩补偿,具体情况如下: ○1 根据本次评估预测,冠捷有限 2021 年至 2023 年度的预测归属母公司所有者的 净利润为 115,083.38 万元、132,658.95 万元、150,337.54 万元,该预测净利润包含 武汉子公司享受的特定政府补贴,则补偿义务人承诺冠捷有限 2021 年度-2023 年度实 现 的扣除 非 经常 性 损益 后的 净 利润 不低 于 115,083.38 万 元、 132,658.95 万 元 、 150,337.54 万元,未来冠捷有限实际实现净利润包含该政府补助金额。 如果本次重组未能于 2021 年 12 月 31 日之前实施完毕的,则补偿义务人对冠捷有 限的业绩承诺期延长至 2024 年,冠捷有限 2024 年度的预测归属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 润为 158,567.84 万元,在此情况下,补偿义务人承诺冠捷有限 2024 年度扣除非经常 57 性损益后归属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不低于 158,567.84 万元,冠捷有限 2024 年实现 净利润包含该政府补助金额。 ○根据本次评估预测,冠捷有限 2021 年至 2023 年度预测的扣除武汉子公司享受 的特定政府补贴后的归属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 109,832.74 万元、131,833.95 万元、 149,512.54 万元,则补偿义务人承诺冠捷有限 2021 年度-2023 年度实现的扣除非经常 性损益后的净利润不低于 109,832.74 万元、131,833.95 万元、149,512.54 万元,未 来冠捷有限实际实现净利润需扣除该政府补助金额。 如果本次重组未能于 2021 年 12 月 31 日之前实施完毕的,则补偿义务人对冠捷有 限的业绩承诺期延长至 2024 年,冠捷有限 2024 年度预测的扣除武汉子公司享受的特 定政府补贴后的归属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 158,292.84 万元,在此情况下,补偿义 务人承诺冠捷有限 2024 年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不低于 158,292.84 万元,冠捷有限 2024 年实现净利润需扣除武汉子公司享受的特定政府补贴 金额。 在上述两种情形下,冠捷有限实现的净利润金额均剔除下列两种因素影响: ①在确定实际实现净利润数时,均应扣除本次收购配套融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所 产生的税后收益,配套募集资金投入所带来的收益按以下方法确定:(1)募集资金投 入使用前,募集资金存储在募集资金专户或现金管理所产生的利息收入;(2)募集资 金投入使用后,因募集资金投入而节约的相关借款利息等收益。计算该等借款利息时, 利率将参考同期借款利率水平确定。 ②本次评估未考虑汇兑损益预测,在确定实际实现净利润数时,实际净利润均应 扣除汇兑损益的影响。 (2)标的资产武汉子公司收到的政府补助纳入业绩补偿的原因及合理性 报告期内,标的资产下属全资子公司武汉艾德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及冠捷显示科 技(武汉)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武汉子公司”)实际收到的与预测期对应的政府补 助均计入非经常性损益,为保证预测期与历史期对于同一政策下的政府补助保持一致 的会计处理,未来预测期内武汉子公司相关的政府补助亦计入非经常性损益。本次业 绩承诺将武汉子公司的政府补助收益纳入实际利润数主要系本次评估对标的公司下属 武汉子公司享受的特定政府补贴进行了预测,具体分析如下: 58 ①本次评估对两家武汉子公司的政府补助预测具有明确的政策依据和时限,且目 前大部分政府补助已收到 本次评估仅对武汉子公司的政府补助预测,具有明确的政策依据和时限,具体情 况如下: 标的公司名称 政策依据 主要补助依据 政策截至期限 武汉艾德蒙科技股份有 《关于支持艾德蒙公司稳定发展的 税收返还及其他 2023 年 4 月 限公司 补充协议》 补贴等 冠捷显示科技(武汉) 《关于支持冠捷显示科技(武汉)有 销售补贴、出口奖 2020 年 有限公司 限公司加快发展的备忘录》 励等 根据上文明确的政策文件支持,并结合标的资产的业务发展情况,本次评估对未 来预测期内两家武汉子公司的政府补助预测情况如下: 预测期及金额(单位:万元) 标的公司名称 2024 年 2021 年 2022 年 2023 年 (如承诺期延长) 武汉艾德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1,100.00 1,100.00 1,100.00 366.67 冠捷显示科技(武汉)有限公司 5,900.85 - - - 是否已实际收到 是 否 否 否 截至本报告书出具日,武汉子公司 2021 年预测的政府补助金额已收到,武汉子公 司 2022 年、2023 年的政府补助预测金额均为 1,100 万元,分别占当期预测净利润的 0.83%、0.73%,占比较小。 ②两家武汉子公司的政府补助与标的资产业务情况紧密关联 本次评估预测中,冠捷显示科技(武汉)有限公司的政府补助主要来源于公司出 口补贴及销售补贴。武汉艾德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政府补助主要来源于税收返还、 广告宣传费等补贴,是标的公司的重要销售子公司之一。 报告期内,标的公司 2019 年及 2020 年的境外营业收入占比分别为 71.51%和 72.21%,客户涵盖海内外知名大型跨国公司,为鼓励标的公司未来继续维护和拓展海 外市场,鼓励标的公司继续拓展销售渠道及相关业务发展,稳步提升标的公司的收入 规模,经补偿义务人一致商议同意,将含武汉子公司享受的特定政府补贴的业绩承诺 作为本次业绩承诺方案之一。 此外,本次调整后的业绩承诺方案承诺净利润数剔除了非经常性损益的影响,符 合《监管规则适用指引——上市类第 1 号》相关要求。 59 (3)利润补偿方式 业绩补偿义务人优先以股份进行补偿,如果业绩补偿义务人对于本次收购中认购 的股份不足补偿,则应进一步以现金进行补偿。在业绩承诺期内,上市公司进行年度 审计时应分别将审定的净利润数(以下简称“实际净利润数”)和审定的扣除武汉子 公司享受特定政府补贴的净利润数(以下简称“扣除补贴实际净利润数”),与约定 的承诺净利润数、扣除补贴承诺净利润数的差异情况进行审核,不同情况下的股份补 偿数额计算公式如下: ①如标的公司实现的累积扣除补贴实际净利润数低于截至当期期末累积扣除补贴 承诺净利润数,具体股份补偿数额按照下列公示计算:当期应补偿金额=(截至当期期 末标的公司累积扣除补贴承诺净利润数-截至当期期末标的公司累积实现的扣除补贴 实际净利润数)÷业绩承诺期内各年的目标公司扣除补贴承诺净利润数总和×乙方各 自所持标的资产对应的最终交易作价-累积已补偿金额。当期应补偿股份数量=当期应 补偿金额/发行价格。 ②如标的公司实现的累积实际净利润数低于截至当期期末冠捷有限累积承诺净利 润数,则具体股份补偿数额按照下列计算公式计算:当期补偿金额=(截至当期期末标 的公司累积承诺净利润数-截至当期期末标的公司实现的累积实际净利润数)÷业绩 承诺期内各年的目标公司承诺净利润数总和×乙方各自所持标的资产对应的最终交易 作价-累积已补偿金额。当期应补偿股份数量=当期应补偿金额/发行价格。 若冠捷有限实现的累积扣除补贴实际净利润数低于截至当期期末冠捷有限累积扣 除补贴承诺净利润数,并且冠捷有限累积实际净利润数低于截至当期期末冠捷有限累 积承诺净利润数,则当期补偿金额及当期应补偿股份数量按照第①项与第②项分别计 算得出的较高值予以确定。 业绩补偿义务人先以本次收购取得的尚未出售的股份进行补偿,如果业绩补偿义 务人各自于本次收购中认购的股份不足以补偿,则其应进一步以现金进行补偿,业绩 补偿义务人应以人民币进行补偿,计算公式为: 当期应补偿现金=当期应补偿金额-当期已补偿股份数量×发行价格。 若因业绩承诺期内上市公司实施转增或送股分配的,则补偿股份数进行相应调整。 当期应补偿股份数量(调整后)=当期应补偿股份数(调整前)×(1+转增或送 60 股比例)。 如上市公司在业绩承诺期有现金分红的,补偿股份数在补偿实施时累积获得的分 红收益,应随之无偿返还上市公司,返还的现金股利不作为已补偿金额,不计入各期 应补偿金额的计算公式。 (4)冠捷有限减值测试补偿 业绩承诺期届满后,上市公司应当聘请合格审计机构在出具当年度财务报告时对 标的资产进行减值测试,并在出具年度财务报告时出具专项审核意见。经减值测试, 如果:业绩补偿义务人所持标的资产对应的期末减值额>业绩补偿义务人业绩承诺期间 内已补偿股份总数×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发行价格+业绩补偿义务人已补偿的现 金总额,则业绩补偿义务人以本次收购取得的尚未出售的股份另行对上市公司进行补 偿,业绩补偿义务人各自补偿的股份数量=业绩补偿义务人各自所持标的资产对应的期 末减值额/每股发行价格-业绩补偿义务人各自补偿期限内已补偿股份总数-业绩补 偿义务人各自补偿期限内现金补偿总额/每股发行价格。前述公式中的减值额为标的资 产在本次交易中的作价减去期末标的资产的评估值并扣除补偿期限内标的资产股东增 资、减资、接受赠与以及利润分配的影响。 如果业绩补偿义务人于本次收购中认购的股份不足以补偿,则其应进一步以现金 进行补偿,业绩补偿义务人应以人民币进行补偿。业绩补偿义务人各自另需补偿的金 额=业绩补偿义务人各自所持标的资产对应的期末减值额-(股份发行价格×补偿期内 业绩补偿义务人各自累积已补偿股份总数+业绩补偿义务人各自补偿期内已补偿现金 总金额)。 业绩补偿义务人应当以各自通过本次收购获得的对价为限向上市公司承担业绩补 偿义务,标的资产的减值测试补偿与利润补偿合计不应超过业绩补偿义务人转让标的 资产的交易价格。 (二)募集配套资金 1、发行股份的种类和面值 本次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的股票种类为境内上市人民币普通股(A 股),每股面 值为人民币 1.00 元。 61 2、定价基准日及发行价格 本次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采取询价发行的方式,根据《发行管理办法》等法律法 规的相关规定,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定价基准日为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发行期首日, 发行价格不低于发行期首日前 20 个交易日公司股票均价的 80%,且不低于本次上市公 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股份发行价格。本次募集配套资金的最终发行价格将在本次交易 获得中国证监会核准后,由上市公司董事会根据股东大会的授权,按照相关法律、行政 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依据发行对象申购报价的情况,与本次募集配套资金发行的 主承销商协商确定。 在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公司如再有派息、送股、配股、 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将按照深交所的相关规则等规定对本次配套融资 的发行价格进行相应调整。 3、发行对象与认购方式 本次募集配套资金采取询价发行的方式,拟向不超过 35 名符合条件的特定投资者 非公开发行股份。本次交易募集配套资金的发行对象为符合中国证监会规定的证券投资 基金管理公司、证券公司、保险机构投资者、信托投资公司、财务公司、合格境外机构 投资者等符合相关规定条件的法人、自然人或其他合法投资者,具体发行对象将在本次 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事项获得中国证监会核准批文后,根据发行对象申购 报价情况,遵照相关原则确定。 4、发行数量 本次募集配套资金发行股份数量不超过本次交易前上市公司总股本的 30%,本次募 集配套资金总额不超过 191,673.00 万元,未超过本次拟以发行股份方式购买资产的交易 价格的 100%。 在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若上市公司发生派息、送股、 配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本次募集配套资金发行数量将按照中国 证监会和深交所的相关规则对上述发行价格进行相应调整。此外,根据国务院国资委出 具的《关于南京华东电子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资产重组和配套融资有关事项的批复》 (国资产权﹝2021﹞164 号),本次交易及募集配套资金完成后,公司总股本不超过 9,412,915,385 股。最终发行数量以经中国证监会核准的发行数量为上限,由公司董事会 62 根据股东大会的授权及发行时的实际情况确定。 5、锁定期安排 公司本次向不超过 35 名符合条件的特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配套资金,募 集配套资金发行对象认购的股份自发行结束之日起 6 个月内不得转让。本次募集配套资 金完成后,认购方因公司发生配股、送红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原因而导致增持的 股份,亦应遵守上述股份锁定约定。 若本次交易中所认购股份的锁定期的规定与证券监管机构的最新监管意见不相符, 公司及认购方将根据相关证券监管机构的监管意见进行相应调整。 6、募集资金用途 本次重组募集配套资金总额不超过 191,673.00 万元,不超过本次拟以发行股份方式 购买资产的交易价格的 100%。本次募集配套资金在扣除发行费用后将用于补充上市公 司流动资金和偿还债务,本次募集配套资金用于补充流动资金和偿还债务规模不超过本 次交易作价的 25%。 四、本次交易的性质 (一)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本次重组交易对方涉及上市公司的实际控制人中国电子及其下属子公司华电有限、 产业工程、瑞达集团。根据《上市规则》的相关法规,本次重组构成关联交易。 上市公司董事会审议本次重组暨关联交易事项时,关联董事已回避表决,也未曾代 理其他董事行使表决权。独立董事已就该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上市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本次重组暨关联交易事项时,关联股东已回避表决。 (二)本次交易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根据冠捷有限经审计的 2020 年度财务数据及评估作价情况,与上市公司 2020 年度 相关经审计的财务数据比较如下: 单位:万元 标的资产 上市公司 选取指标 占比情况 项目 冠捷有限 (冠捷有限 交易对价 (A) (B) (C=B/A) 49%股权) 63 标的资产 上市公司 选取指标 占比情况 项目 冠捷有限 (冠捷有限 交易对价 (A) (B) (C=B/A) 49%股权) 资产总额 3,603,239.27 3,651,743.21 1,789,354.17 766,695.18 1,789,354.17 49.66% 归母净资产 151,076.50 1,144,890.81 560,996.50 766,695.18 766,695.18 507.49% 营业收入 6,855,550.08 6,347,207.10 3,110,131.48 - 3,110,131.48 45.37% 注:(1)根据《重组管理办法》第十四条相关规定,“购买的资产为股权的,其资产总额以被投 资企业的资产总额与该项投资所占股权比例的乘积和成交金额二者中的较高者为准,营业收入以被 投资企业的营业收入与该项投资所占股权比例的乘积为准,资产净额以被投资企业的净资产额与该 项投资所占股权比例的乘积和成交金额二者中的较高者为准”; (2)根据《重组管理办法》的规定,上市公司在 12 个月内连续对同一或者相关资产进行购买、出 售的,以其累计数分别计算相应数额。交易标的资产属于同一交易方所有或者控制,或者属于相同 或者相近的业务范围,可以认定为同一或者相关资产。已按照《重组管理办法》的规定编制并披露 重大资产重组报告书的资产交易行为,无须纳入累计计算的范围。因此,经公司 2020 年 11 月 18 日召开的 2020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并已实施完成的公司以支付现金方式购买冠捷有限 51%股权的交易行为无须纳入累计计算范围。 根据《重组管理办法》和上述财务数据计算结果,本次交易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 重组,需按规定进行相应信息披露。 同时,本次交易涉及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因此需提交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并购重组 审核委员会审核,经核准后方可实施。 (三)本次交易不构成重组上市 上市公司近三十六个月内实际控制权未发生变更,中国电子始终为上市公司实际控 制人。本次重组完成后,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仍为中国电子。本次交易不构成《重组管 理办法》第十三条规定的重组上市情形。 五、本次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一)本次交易对上市公司主营业务的影响 本次交易前,上市公司的主营业务包括显示器产品的研发、制造、销售与服务。本 次交易系收购上市公司经营实体冠捷有限的少数股权,本次交易完成后,上市公司主营 业务不会发生变化。 (二)本次交易对上市公司股权结构的影响 本次交易完成后上市公司的股权结构如下所示: 股东名称 本次交易前 本次交易后 本次交易后 64 (不含配套募集资金) (含募集配融资金) 占总股本 占总股本 占总股本 持股数量(股) 持股数量(股) 持股数量(股) 比例 比例 比例 中电熊猫 1,110,344,828 24.51% 1,110,344,828 12.96% 1,110,344,828 11.60% 华东电子 163,832,956 3.62% 163,832,956 1.91% 163,832,956 1.71% 中国电子 2,166,645,982 25.30% 2,166,645,982 22.63% 华电有限 1,281,471,664 14.96% 1,281,471,664 13.39% 产业工程 229,236,797 2.68% 229,236,797 2.39% 瑞达集团 76,313,808 0.89% 76,313,808 0.80% 中国电子及关 1,274,177,784 28.13% 5,027,846,035 58.70% 5,027,846,035 52.52% 联方合计 群创光电 211,352,693 2.47% 211,352,693 2.21% BONSTAR 70,216,842 0.82% 70,216,842 0.73% 募集配套资金 1,008,805,263 10.54% 认购对象 其他股东 3,255,389,196 71.87% 3,255,389,196 38.01% 3,255,389,196 34.00% 合计 4,529,566,980 100.00% 8,564,804,766 100.00% 9,573,610,029 100.00% 注:(1)假设募集配套资金为 191,673.00 万元(本次募集配套资金的上限),发行价格为 1.90 元/ 股(不低于本次上市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股份发行价格),对应募集配套资金发行股份数量为 1,008,805,263 股(未超过本次交易前上市公司总股本的 30%); (2)中电熊猫、华东电子、华电有限、产业工程、瑞达集团均为中国电子下属公司,本次交易前 中国电子通过下属公司中电熊猫和华东电子间接持有上市公司 1,274,177,784 股股份,本次交易后中 国电子及其下属公司合计持有上市公司 5,027,846,035 股股份。 本次交易后的最终股权结构将根据实际发行股份数量确定。本次交易完成前后,中 国电子均为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本次交易未导致公司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但公司控 股股东由中电熊猫变更为中国电子,本次交易不会导致公司股权分布不符合交易所的上 市条件。 (三)本次交易对上市公司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 1、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完成后 根据上市公司经审计的财务报表以及备考审阅报告,在不考虑募集配套资金的情况 下上市公司本次交易前后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万元 2021 年 6 月 30 日/2021 年 1-6 月 2020 年 12 月 31 日/2020 年度 项目 交易前 交易后(备考) 交易前 交易后(备考) 资产总计 3,905,323.74 3,905,176.82 3,603,239.27 3,603,239.27 65 2021 年 6 月 30 日/2021 年 1-6 月 2020 年 12 月 31 日/2020 年度 项目 交易前 交易后(备考) 交易前 交易后(备考) 负债合计 3,203,072.31 3,164,643.37 3,000,827.45 2,963,157.83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 195,296.98 741,710.54 151,076.50 641,531.58 合计 营业收入 3,296,981.13 3,296,975.93 6,855,550.08 6,349,615.75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 40,791.16 92,807.06 74,583.04 149,456.97 利润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0.0901 0.1084 0.1647 0.1745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0.0901 0.1084 0.1647 0.1745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基本 0.0688 0.0719 -0.2490 0.1933 每股收益(元/股)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稀释 0.0688 0.0719 -0.2490 0.1933 每股收益(元/股) 注:(1)上市公司 2020 年度财务数据已经审计,2021 年 1-6 月财务数据非经审计,上市公司备考 财务数据已经审阅; (2)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基本每股收益=(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非经常性损益)/总股本。 在不考虑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的情况下,本次交易完成后上市公司的每股收益有 所增厚,不存在摊薄上市公司即期回报的情形。 2、本次募集配套资金完成后 本次交易涉及募集配套资金,届时发行价格将采取询价方式,最终发行价格和募集 资金数量尚不确定。假定募集配套资金为 191,673.00 万元(本次募集配套资金的上限), 发行价格为 1.90 元/股(不低于本次上市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股份发行价格 1.90 元 /股),对应募集配套资金发行股份数量为 1,008,805,263 股(未超过本次交易前上市公 司总股本的 30%)。在此假设下,结合备考审阅报告中本次交易后上市公司归属于母公 司股东的净利润情况,本次交易完成前后上市公司每股收益变动情况如下: 2021 年 6 月 30 日/2021 年 1-6 月 2020 年 12 月 31 日/2020 年度 项目 交易前 交易后 交易前 交易后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0.0901 0.0969 0.1647 0.1561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0.0901 0.0969 0.1647 0.1561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基本 0.0688 0.0643 -0.2490 0.1729 每股收益(元/股)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稀释 0.0688 0.0643 -0.2490 0.1729 每股收益(元/股) 根据测算,在考虑募集配套资金的情况下,本次交易后 2020 年度上市公司的基本 66 每股收益较交易前减少 0.0086 元/股,2021 年上半年上市公司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基本 每股收益较交易前减少 0.0045 元/股,存在摊薄即期回报的情况。 (四)对关联交易的影响 根据经审计的上市公司 2020 年年度报告,未经审计的 2021 年上半年财务报告以及 经审阅的上市公司备考财务报告,本次重组前后关联交易的变化如下: 单位:万元 2021 年 1-6 月 2020 年度 项目 交易前 交易后 交易前 交易后 关联采购商品和接受劳务 125,307.36 125,307.36 288,328.18 183,113.79 营业成本 2,866,716.17 2,862,642.59 5,978,237.65 5,454,605.56 占营业成本的比例 4.37% 4.38% 4.82% 3.36% 关联销售商品和提供劳务 84,583.78 84,583.78 274,545.62 158,527.04 营业收入 3,296,981.13 3,296,975.93 6,855,550.08 6,349,615.75 占营业收入的比例 2.57% 2.57% 4.00% 2.50% 根据上表,本次交易完成后,上市公司关联销售和提供劳务的金额及关联采购商 品和接受劳务的金额较本次交易前在 2020 年度略有下降,2021 年 1-6 月基本一致,本 次交易系收购上市公司控股下属公司的少数股权,不会直接导致上市公司的关联方发生 变化,亦不会直接导致上市公司与关联方的交易发生实质性变化。前述上市公司年报及 上市公司备考报表的关联交易金额及占比的差异主要系编制基础不同所致,具体如下: 2020 年 11 月 18 日,上市公司召开 2020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 公司本次重大资产出售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方案的议案》,上市公司以公开 挂牌的方式出售公司持有的南京平板显示 57.646%股权,以协议转让的方式出售所持成 都显示 11.429%股权;同时,公司以支付现金的方式向冠捷有限股东华电有限、群创光 电收购其持有的冠捷有限 51%股份。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该重大资产重组已实施完 毕。 上市公司备考合并财务报表以本次交易完成后上市公司的合并范围为编制基础进 行编制,即假定上市公司于 2020 年 1 月 1 日已持有冠捷有限 100%股权,南京华东电子 真空显示科技有限责任公司已注销完成,并且上市公司已出售如下表所示的南京平板显 示等 8 家公司的股权。 67 序号 公司名称 出售股权比例(%) 1 南京中电熊猫平板显示科技有限公司 57.65 2 南京中电熊猫晶体科技有限公司 83.35 3 南京华睿川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70.00 4 南京华日触控显示科技有限公司 100.00 5 南京中电熊猫磁电科技有限公司 100.00 6 南京华东电子真空材料有限公司 61.00 7 南京中电熊猫触控显示科技有限公司 75.00 8 成都中电熊猫显示科技有限公司 11.43 在备考合并报表的编制基础上,上市公司 2020 年度交易后的关联交易金额较交易 前有所下降主要系与上市公司经审计的财务报告相比,上市公司备考财务报表的合并范 围中不包括上述 8 项已置出资产。在备考报告的假设前提下,前述南京中电熊猫平板显 示科技有限公司不再作为上市公司的关联方,从而导致上市公司交易后的关联交易规模 较上市公司交易前有所下降。 (五)对同业竞争的影响 本次重组前,上市公司主要业务包括包括显示器产品的研发、制造、销售与服务, 除上市公司与控股股东中电熊猫下属南京中电熊猫家电有限公司存在同业竞争外,上市 公司与中国电子其他下属企业主营业务不存在同业竞争的情况。 1、与控股股东中电熊猫及其控制的企业的同业竞争情况 中电熊猫为控股型企业,其主营业务主要由下属子公司经营。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 除上市公司以外,中电熊猫下属一级子公司情况如下: 注册资本 序号 企业名称 持股比例 主营业务 (万元) 通信设备、家用电器产品、电子装备、电子 熊猫电子集团有 智能装备、计算机和其它电子设备、广播电 1 163,297 100% 限公司 视设备、视听设备、电子器件、房地产开发、 物业管理。 以智能制造、智慧城市和电子制造服务为三 大主营业务。在智能制造领域,致力于提供 南京熊猫电子股 基于工业互联网、智能制造核心装备的智能 2 份有限公司 91,383.85 3.93% 制造解决方案;在智慧城市领域,打造基于 (600775.SH) 5G 移动通信、人工智能、大数据技术的新型 智慧城市生态系统;在电子制造服务领域, 为客户提供专业高效的绿色电子制造服务 68 注册资本 序号 企业名称 持股比例 主营业务 (万元) 南京中电熊猫液 3 晶显示科技有限 723,200 60.10% 生产 TFT-LCD 面板与模组 公司 南京熊猫汉达科 4 210,000 100% 研制生产通信设备 技有限公司 南京三乐集团有 5 28,219 100% 研制生产微波电真空器件 限公司 南京华东电子集 6 37,000 100% 科技园区管理 团有限公司 南京中电熊猫置 7 29,375 100% 房地产开发、工程建设管理与服务 业有限公司 南京中电熊猫贸 有色金属、建材产品贸易、运输物流、房屋 8 5,000 70% 易发展有限公司 租赁 南京中电熊猫晶 $22,200,00 9 83.35% 研制生产石英晶体系列电子元器件 体科技有限公司 0 电光源产品及材料的制造、销售;照明电器 南京中电熊猫照 及材料的制造、销售;灯具、灯杆及配件的 10 15,672 33.99% 明有限公司 制造、销售;城市及道路照明工程、动力工 程的设计、安装。 上海熊猫沪宁电 提供仪器仪表、发电机及电力行业产品销售 11 2,000 100% 子科技有限公司 和技术服务 东莞中电熊猫科 12 36,000 100% 产业园建设与管理 技发展有限公司 南京长江电子信 13 息产业集团有限 70,000 100% 雷达、通讯设备 公司 南京金宁微波有 微波铁氧体器件、电子器件研发、生产及销 14 195 57.53% 限公司 售 江苏中电熊猫智 15 50,000 60% 智能化产品生产及技术研发 能科技有限公司 南京金宁电子集 研发制造软磁磁芯、软磁器件、微波器件、 16 28,617.2 100% 团有限公司 窑炉、压机、仪器仪表设备等产品 南京华东电子真 各类吸气剂以及真空电子材料、器件的生产、 17 3,145 61% 空材料有限公司 销售及技术服务 南京华日触控显 STN、CSTN 单色液晶屏及模块、触摸屏的设 18 9,605.2 100% 示科技有限公司 计、生产及测试 南京中电熊猫触 19 控显示科技有限 3,000 100% 触控屏及相关零组件的生产 公司 南京华睿川电子 20 $6,000,000 95% 触摸屏、电子线路及其他电子类产品的生产 科技有限公司 注:南京熊猫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为中电熊猫直接持股和间接持股控制;部分企业注册资本单位为外 币,已在上表中单独列示 上表中,熊猫电子集团下属控股子公司南京中电熊猫家电有限公司的主营业务为终 端电视、平板显示器产品研发、生产、制造、销售等,上市公司主营业务与南京中电熊 猫家电有限公司在电视、显示器领域存在同业竞争。 69 2、与实际控制人中国电子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同业竞争的情况如下 中国电子以提供电子信息技术产品与服务为主营业务,分为现代信息服务、新型显 示、集成电路、高新电子、信息安全五大业务板块,是中国最大的综合性国有 IT 企业 集团。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中国电子下属的一级子公司情况如下: 序 公司名称 持股比例 注册资本(万元) 主营业务 号 中 国电 子有 1 100% 2800,000.00 中国电子旗下资产整合与混改实施平台。 限公司 中 国瑞 达投 主要从事土地开发、房产租赁、资产处置、物 2 资 发展 集团 100% 107,000.00 业服务等业务。 有限公司 中 国信 息安 主要业务分为咨询规划类业务、测评服务类业 3 全 研究 院有 100% 48,000.00 务和基地建设运营业务。 限公司 对成员单位办理财务和融资顾问、信用鉴证及 相关的咨询、代理业务;协助成员单位实现交 易款项的收付;对成员单位提供担保;办理成 员单位之间的委托贷款及委托投资;对成员单 中 国电 子财 位办理票据承兑与贴现;办理成员单位之间的 4 务 有限 责任 61.38% 175,094.30 内部转账结算及相应的结算、清算方案设计; 公司 吸收成员单位的存款;对成员单位办理贷款及 融资租赁;从事同业拆借;经批准发行财务公 司债券;承销成员单位的企业债券;有价证券 投资。 中 电金 投控 资产管理;股权投资;投资管理;财务顾问业 5 100% 100,000.00 股有限公司 务。 上 海浦 东软 6 件 园股 份有 30.36% 55,000.00 房产出租、房产销售和园区服务。 限公司 中 电智 能卡 身份证、金融卡、加油卡、社保卡等 IC 卡及模 7 有 限责 任公 58.14% 3,675.00 块生产业务,并提供多芯片封装服务。 司 中 国电 子信 息 产业 集团 8 100% 21,542.00 自主安全、网络安全、工控安全等领域。 有 限公 司第 六研究所 武 汉中 原物 9 业 发展 有限 100% 50.00 物业管理。 公司 北 京华 利计 10 算 机有 限公 100% 200.00 软件与信息技术服务。 司 干电池、蓄电池、太阳能电池制造;经营本企 武 汉长 江电 11 100% 2,847.20 业自产电池产品、成套设备及相关技术的出口 源有限公司 业务。 70 序 公司名称 持股比例 注册资本(万元) 主营业务 号 北 京金 信恒 12 通 科技 有限 100% 100.00 通信设备、网络设备、计算机硬件等。 责任公司 中 电长 城计 13 算 机集 团有 100% 11,000.00 已无实际经营业务。 限公司 中国电子有限公司为中国电子集团核心主业和主体资产的运营平台,目前已承接了 中国电子集团大部分的业务和资产,除中电熊猫外,中国电子有限公司下属主要企业基 本情况如下: 序 持股比 注册资本(万 公司名称 主营业务 号 例 元) 中国振华电子 1 54.19% 246,810.96 高新电子元器件、集成电路、新能源新材料。 集团有限公司 面向国家关键信息基础设施、国家重要信息系 中电长城网际 统,为用户提供基于安全的资源服务和运维; 2 系统应用有限 36.63% 44,621.24 安全服务和安全运维;应用、数据服务与运营; 公司 安全工程(海外)等信息化全方位解决方案和 服务。 中国电子进出 3 100% 69,421.60 高新电子、国际贸易。 口有限公司 主要从事代理进口业务,以手续费作为主要收 中国电子产业 4 100% 1,728.29 入来源。后业务量逐渐萎缩,截至目前已基本 工程有限公司 无业务。 彩虹集团有限 液晶面板、玻璃基板、太阳能光伏玻璃等的生 5 100% 251,716.70 公司 产制造和销售。 甘肃长风电子 军工电子产品生产,洗衣机、电冰箱等民用产 6 科技有限责任 51% 64,090.10 品生产销售及无人机、智能机器人等研发生产 公司 业务。 业务主要涵盖集成电路半导体封装与测试、半 深圳长城开发 导体存储、数据存储、医疗设备、新能源汽车 7 科技股份有限 34.51% 156,058.76 电子、通讯及消费电子等各类高端电子产品的 公司 先进制造服务以及计量系统、自动化设备及相 关业务的研发生产。 智能工厂及数字化车间整体解决方案、中电云 中电工业互联 8 65% 100,000.00 网、智能制造、数字零售、SMT 云工厂、可信 网有限公司 物联。 深圳中电蓝海 9 100% 2,000.00 房地产项目管理。 控股有限公司 装备核心控制设备的研发、生产以及技术服务; 中电智能科技 10 100% 14,000.00 工业控制系统一体化解决方案;智能制造系统 有限公司 解决方案;工控安全解决方案。 中电(海南) 11 联合创新研究 72% 50,000.00 技术开发、技术服务、测试服务、技术研究等。 院有限公司 71 序 持股比 注册资本(万 公司名称 主营业务 号 例 元) 中电惠融商业 12 保理(深圳) 100% 100,000.00 其他非货币银行服务。 有限公司 中电文思海辉 13 88.71% 230,000.00 信息技术外包服务。 技术有限公司 华大半导体有 工控 MCU、功率及驱动芯片、智能卡及安全芯 14 100% 403,506.10 限公司 片、电源管理芯片、新型显示芯片。 中国电子东莞 15 产业园有限公 62% 32,000.00 产业园区开发建设。 司 中电智行技术 16 100% 36,700.00 集成电路设计业务。 有限公司 中国中电国际 17 信息服务有限 100% 64,000.00 现代数字城市、现代商贸、现代数字园区。 公司 成都中电锦江 18 信息产业有限 100% 25,000.00 地面情报雷达、气象水文装备、网络安全。 公司 19 华电有限公司 100% 2,461.68 万港元 中国电子的在港投融资平台。 中国软件与技 三大业务板块分别是:自主软件产品、行业解 20 术服务股份有 30.25% 49,456.28 决方案和服务化业务。 限公司 中国长城科技 高新电子、信息安全整机及解决方案、电源、 21 集团股份有限 41.37% 293,839.45 园区与物业服务及其他业务。 公司 根据上表所述,上市公司与中国电子除中电熊猫外的其他下属企业不存在同业竞 争。 为了维护上市公司及其他股东的合法权益,避免与上市公司产生同业竞争,上市公 司实际控制人中国电子作出如下承诺: “一、本公司下属企业南京中电熊猫家电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熊猫家电”)的业 务范围包括电视及显示器的设计、生产/代工和销售,与标的公司及本次交易完成后的 上市公司存在经营同种业务的情形,但熊猫家电目前处于亏损状态,不符合注入上市公 司的条件。 为避免同业竞争和利益冲突,同时为充分保护上市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避免上市 公司每股收益被摊薄,本公司作出以下承诺,并将促使本公司控制的企业遵守以下承诺: 1、在自上市公司通过现金收购冠捷有限 51%股权完成之日起五年内,在符合相关 法律法规要求的情形下,将通过包括但不限于将熊猫家电注入上市公司、终止相关竞争 72 业务、将熊猫家电股权转让给独立第三方或注销熊猫家电等方式消除该等同业竞争关 系。 2、本公司向上市公司授予熊猫家电的购买选择权,即在上市公司自主决定要求收 购熊猫家电时,本公司承诺通过法律允许的方式向上市公司出售熊猫家电。 3、本公司向上市公司授予优先购买权,即本公司计划向独立第三方出售熊猫家电 时,上市公司有权优先按同等条件收购熊猫家电,本公司及熊猫家电仅在上市公司决定 不购买的情况下方可向第三方出售。 4、除原有正常业务经营外,如果本公司及本公司控制的企业发现与竞争业务有关 的收购、投资等业务机会,本公司及本公司控制的企业承诺将上述业务机会提供给上市 公司。 二、除上述情形外,本公司及本公司控制的其他企业不存在与上市公司、标的公司 的主营业务构成竞争关系的业务,在本次交易后,本公司及本公司控制的其他企业亦不 会从事任何与上市公司及其下属公司主要经营业务构成同业竞争的业务或活动。 三、如出现违背上述承诺情形而导致上市公司权益受损,本公司愿意承担相应的损 害赔偿责任。 四、上述承诺期限为自本承诺函出具之日起至本公司不再为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或 其一致行动人之时为止。” 上市公司控股股东中电熊猫作出如下承诺: “一、本公司下属企业南京中电熊猫家电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熊猫家电”)的业 务范围包括电视及显示器的设计、生产/代工和销售,与标的公司及本次交易完成后的 上市公司存在经营同种业务的情形,但熊猫家电目前处于亏损状态,不符合注入上市公 司的条件。 为避免同业竞争和利益冲突,同时为充分保护上市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避免上市 公司每股收益被摊薄,本公司作出以下承诺,并将促使本公司控制的企业遵守以下承诺: 1、在自上市公司通过现金收购冠捷有限 51%股权完成之日起五年内,在符合相关 法律法规要求的情形下,将通过包括但不限于将熊猫家电注入上市公司、终止相关竞争 业务、将熊猫家电股权转让给独立第三方或注销熊猫家电等方式消除该等同业竞争关 73 系。 2、本公司向上市公司授予熊猫家电的购买选择权,即在上市公司自主决定要求收 购熊猫家电时,本公司承诺通过法律允许的方式向上市公司出售熊猫家电。 3、本公司向上市公司授予优先购买权,即本公司计划向独立第三方出售熊猫家电 时,上市公司有权优先按同等条件收购熊猫家电,本公司及熊猫家电仅在上市公司决定 不购买的情况下方可向第三方出售。 4、除原有正常业务经营外,如果本公司及本公司控制的企业发现与竞争业务有关 的收购、投资等业务机会,本公司及本公司控制的企业承诺将上述业务机会提供给上市 公司。 二、除上述情形外,本公司及本公司控制的其他企业不存在与上市公司、标的公司 的主营业务构成竞争关系的业务,在本次交易后,本公司及本公司控制的其他企业亦不 会从事任何与上市公司及其下属公司主要经营业务构成同业竞争的业务或活动。 三、如出现违背上述承诺情形而导致上市公司权益受损,本公司愿意承担相应的损 害赔偿责任。 四、上述承诺期限为自本承诺函出具之日起至本公司不再为上市公司控股股东或其 一致行动人之时为止。” 3、本次交易后上市公司的同业竞争情况 本次交易为购买上市公司控股子公司冠捷有限的少数股权,本次交易前后,上市公 司的主营业务未发生重大变化,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均为中国电子,上市公司控股股东 由中电熊猫变更为中国电子,中电熊猫为中国电子控制的企业,因此本次交易不会导致 上市公司新增与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的同业竞争的情况。 (六)对资产负债结构的影响 根据上市公司审计报告及本次重组后上市公司备考审阅报告,本次交易完成前后上 市公司资产负债结构指标如下: 单位:万元 2021 年 6 月 30 日 2020 年 12 月 31 日 项目 交易前 交易后(备考) 交易前 交易后(备考) 74 2021 年 6 月 30 日 2020 年 12 月 31 日 项目 交易前 交易后(备考) 交易前 交易后(备考) 流动资产 2,985,076.89 2,984,322.65 2,884,076.78 2,884,076.78 非流动资产 920,246.85 920,854.17 719,162.49 719,162.49 资产合计 3,905,323.74 3,905,176.82 3,603,239.27 3,603,239.27 流动负债 2,597,202.52 2,601,872.65 2,473,295.61 2,473,295.61 非流动负债 605,869.80 562,770.71 527,531.85 489,862.22 负债合计 3,203,072.31 3,164,643.37 3,000,827.45 2,963,157.83 资产负债率 82.02% 81.04% 83.28% 82.24% 由于本次交易为收购控股公司少数股权,本次交易完成前后,上市公司的资产总额 和负债总额变动较小。 (七)其他方面的影响 1、对公司章程的影响 本次交易完成后,上市公司将根据本次重组的结果修改公司章程的相关条款。 2、对上市公司治理的影响 本次交易完成后,公司将依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进一步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 继续完善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独立董事制度》和《信 息披露管理制度》等规章制度的建设与实施,维护公司及中小股东的利益。 六、本次交易与 2020 年度重大资产出售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交易的 关系 (一)前次收购冠捷有限 51%股权余款的支付进展或安排,会否对本次交 易构成实质障碍或影响,本次交易配套募集资金是否用于支付上述款项 1、前次收购冠捷有限 51%股权余款支付安排和进展 根据《南京华东电子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与华电有限公司、群创光电股份有限 公司关于冠捷科技有限公司之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协议》及《南京华东电子信息科技股 份有限公司与华电有限公司、群创光电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冠捷科技有限公司之支付现 金购买资产协议之补充协议》约定,截至 2020 年 12 月 24 日,上市公司已按照上述协 75 议 向 购买 资 产的 交易 对 方支 付了 第 一期 价 款, 即向 华 电有 限支 付 现金 价 款 355,936.2745 万元,向群创光电支付现金价款 29,063.7255 万元。按照上述协议的约 定,2021 年 12 月 31 日之前,上市公司将向购买资产的交易对方支付第二期价款,即 向华电有限支付现金价款 131,266.7414 万元,向群创光电支付现金价款 28,733.2586 万元。2023 年 5 月 31 日之前,上市公司将向华电有限支付剩余现金价款 220,622.3866 万元。上市公司将按照协议约定进度支付上述前次交易余款。 2、前次收购余款支付不会对本次交易构成实质障碍或影响 根据交易各方安排,前次收购和本次交易系两次独立交易,且两次交易均分别履 行了内部决策程序,前次收购已实施完成,余款支付系前次交易正常商业安排,与本 次交易不存在障碍和条件关系。具体情况如下: (1)前次收购和本次交易系两次独立交易安排 前次收购和本次交易中,交易各方针对两次交易已经履行了独立的决策程序,其 中:针对前次交易,上市公司分别召开了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现金收购方案,此外, 前次现金收购的交易对方已履行内部决策程序同意交易方案,国资有权单位中国电子 已对前次收购交易进行了批准;针对本次交易,上市公司亦分别召开了董事会和股东 大会审议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交易方案,此外,本次交易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交易对方 已履行内部决策程序同意本次交易方案,国务院国资委已对本次交易进行批准。两次 交易定价依据的评估报告均独立出具,两次交易评估基准日及交易作价、业绩补偿安 排均不同。综上,前次收购和本次交易系两次独立交易安排。 (3)前次收购冠捷有限 51%股权已实施完成 ①股权已完成交割过户 前次收购冠捷有限 51%股权已经完成交割,上市公司已经持有冠捷有限 51%股份, 上市公司依法享有股东权利并承担股东义务。其中,2020 年 12 月 30 日,上市公司已 与华电有限和群创光电签署《关于南京华东电子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现金收购冠捷 科技有限公司 51%股份的交割确认书》,明确了相关方权利义务的转移;同时,根据冠 捷有限登记日为 2020 年 12 月 30 日的股东名册及百慕大金融管理局出具的相关文件, 冠捷有限 51%股份(1,196,277,491 股股份)已于 2020 年 12 月 30 日登记至上市公司 名下,上市公司已登记为冠捷有限股东。 76 ②上市公司已按照协议约定支付第一期款项 截至 2020 年 12 月 24 日,上市公司已按照《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协议之补充协议》 向购买资产的交易对方支付第一期价款,即向华电有限支付现金价款 355,936.2745 万 元,向群创光电支付现金价款 29,063.7255 万元。支付款项超过前次交易总体金额的 50%。 ③上市公司已完成对冠捷有限的控制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及其应用指南关于判断控制权转移的条件相关规定,上市公司 已取得冠捷有限的 51%控制权。结合企业会计准则及其应用指南规定的关于控制权转移 的 5 个条件,具体分析如下: 判断条件 判断依据与条件成就情况分析 上市公司支付现金购买冠捷有限 51%股权的预案和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协 议已于 2020 年 9 月 4 日经第九届董事会第九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上市 1、企业合并合同或 公司支付现金购买冠捷有限 51%股权的正式方案和支付现金购买资产的 协议 已获股东大 会 补充协议已于 2020 年 11 月 2 日经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临时会议审议 等通过 通过,并已于 2020 年 11 月 18 日上市公司 2020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审议通过。 2020 年 9 月 3 日,国家出资企业中国电子召开董事会并作出决议,批准 本次交易。 2、企业合并事项需 2020 年 10 月 16 日,中国电子、上市公司、产业工程、瑞达集团取得商 要经 过国家有关 主 务部颁发的“境外投资证第 N1000202000429 号”《企业境外投资证书》。 管部门审批的,已获 得批准 2020 年 10 月 29 日,冠捷有限完成中国电子备案。 2020 年 12 月 17 日,发改委出具发改办外资备[2020]915 号《境外投资 项目备案通知书》,对上市公司收购冠捷有限 51%股权项目予以备案。 2020 年 12 月 30 日,上市公司、冠捷有限、华电有限、群创光电股份有 限公司共同签署《关于南京华东电子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现金收购冠 3、参与合并各方已 捷科技有限公司 51%股份的交割确认书》,确认交割先决条件均已得到 办理 了必要的财 产 满足,冠捷有限 51%股份交割至上市公司名下。 权转移手续 根据冠捷有限的股东名册(登记日为 2020 年 12 月 30 日)以及百慕大金 融管理局出具的相关文件,冠捷有限 51%股份(1,196,277,491 股股份) 已于 2020 年 12 月 30 日登记至上市公司名下。 4、合并方或购买方 2020 年 12 月 24 日,公司已分别向华电有限、群创光电支付第一期收购 已支 付了合并价 款 款,金额分别为人民币 355,936.2745 万元和人民币 29,063.7255 万元, 的大部分(一般应超 合计 385,000 万元,占总交易款的比例为 50.29%。 过 50%),并且有能 上市公司将通过自有资金和自筹资金支付剩余款项。公司自有资金状况 力、有计划支付剩余 良好,截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上市公司合并报表口径货币资金余额为 款项 561,747.76 万元。公司自筹资金渠道通畅,子公司冠捷有限持续盈利能 77 力较强,能为公司偿付债务提供良好的内部保障;同时,冠捷有限与多 家银行保持着良好的合作关系,债务融资渠道畅通,公司可以通过冠捷 有限向其分红或提供周转资金的方式获得内部资金支持,满足偿还债务 的需求。综上,上市公司后续有能力按计划支付剩余款项。 根据 2020 年 12 月 30 日签署的股权交割确认书,冠捷有限 51%股份对 5、合并方或购买方 应的全部股东权利及股东义务转由上市公司享有或承担,且上市公司拥 实际 上已经控制 了 有冠捷有限股东会半数以上表决权。2020 年 12 月 29 日,上市公司签发 被合 并方或被购 买 “华股证〔2020〕115”号文件,向冠捷有限委派 5 名董事,自即日起生 方的 财务和经营 政 效。冠捷有限董事会成员共 8 人,其中上市公司派出 5 人。上市公司能 策,并享有相应的利 够通过股东会、董事会控制冠捷有限财务和经营政策,并享有相应的利 益、承担相应的风险 益、承担相应的风险。 综上,前次交易已实施完成,上市公司对冠捷有限实现了控制。 (2)前次交易余款尚未支付对本次交易不存在障碍和条件关系 根据前文所述,前次收购已实施完成,余款支付系前次交易正常商业安排,与本 次交易不存在障碍和条件关系,且上市公司通过收购冠捷有限 51%的股权后,上市公司 自筹资金渠道通畅,子公司冠捷有限持续盈利能力较强,能为公司偿付债务提供良好 的内部保障;同时,冠捷有限与多家银行保持着良好的合作关系,债务融资渠道畅通, 上市公司可以通过冠捷有限向其分红或提供周转资金的方式获得内部资金支持,上市 公司后续有能力按计划支付剩余款项。 综上所述,前次收购和本次交易系两次独立交易安排,前次上市公司现金收购冠 捷有限 51%股权已实施完成,前次收购的款项系交易双方根据协议约定的节点进行支 付,上市公司具备后续余款支付能力,不会对本次交易构成实质障碍或影响。 3、本次交易配套募集资金将不用于支付前次现金收购余款 本次募集配套资金总额不超过 191,673.00 万元,本次募集配套资金拟扣除发行费 用后全部用于补充上市公司流动资金和偿还债务。本次交易募集配套资金将不用于支 付前次现金收购余款。本次交易中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不以募集配套资金的成功实施为 前提,最终募集配套资金成功与否不影响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实施。 (二)两轮交易是否属于“一揽子”安排,选择分步购入冠捷有限全部股 权的主要考虑 1、前次重组和本次交易的决策过程和相关约定 (1)前次重组的决策过程和相关约定 78 2020 年 9 月 4 日,上市公司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九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关于 公司本次重大资产出售及重大现金购买暨关联交易方案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同日, 上市公司与华电有限、群创光电签订附条件生效的《关于冠捷科技有限公司之支付现 金购买资产协议》,约定(1)上市公司出售其持有的南京平板显示 57.646%股权及成 都显示 11.429%股权;(2)上市公司向华电有限、群创光电支付现金购买其合计持有 的冠捷有限 51%股份;上述资产出售和股权收购互为前提和实施条件,若其中任何一项 交易未能实施的,则前述交易均不予实施。 2020 年 11 月 2 日,上市公司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关 于公司本次重大资产出售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方案的议案》等与本次交易 相关的议案。同日,上市公司与华电有限、群创光电签订《关于冠捷科技之支付现金 购买资产协议之补充协议》,约定了上市公司收购冠捷有限 51%股权的现金对价为 765,622.3866 万元,其中上市公司向华电有限支付 707,825.4025 万元、上市公司向群 创光电支付 57,796.9841 万元。 2020 年 11 月 18 日,上市公司召开 2020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 公司本次重大资产出售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方案的议案》等相关议案。 (2)本次交易的决策过程和相关约定 2020 年 9 月 15 日,上市公司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十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方案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同日,上市公司与华 电有限、中国电子、产业工程以及瑞达集团签署附条件生效的《关于冠捷科技有限公 司之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协议》(华电有限、中国电子、产业工程、瑞达集团),上市 公司与群创光电签署附条件生效的《关于冠捷科技有限公司之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协议》 (群创光电),上市公司与 Bonstar 签署附条件生效的《关于冠捷科技有限公司之发 行股份购买资产协议》(Bonstar),上述协议约定了上市公司以 1.90 元/股的价格发 行股份,向华电有限、中国电子、产业工程、瑞达集团、群创光电及 Bonstar 购买冠 捷有限 49%股权。 2021 年 3 月 12 日,上市公司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 司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方案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同日, 上市公司与华电有限、中国电子、产业工程以及瑞达集团签署《关于冠捷科技有限公 79 司之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协议之补充协议》(华电有限、中国电子、产业工程、瑞达集 团),上市公司与群创光电签署《关于冠捷科技有限公司之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协议之 补充协议》(群创光电),上市公司与 Bonstar 签署《关于冠捷科技有限公司之发行 股份购买资产协议之补充协议》(Bonstar),上述协议约定了上市公司收购冠捷有限 49%股权的总交易对价为 766,695.18 万元,按照 1.90 元/股的发行价格,上市公司需 向交易对方发行共 4,035,237,786 股。 2021 年 4 月 16 日,上市公司召开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发行 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方案的议案》等相关议案。 针对前次重组和本次交易,上市公司分别独立地履行了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流 程,并分别与各交易对方签署了股权转让协议及补充协议。 2、前次重组与本次交易不构成“一揽子”安排 上市公司于 2020 年支付现金购买冠捷有限 51%股权,与本次发行股份购买冠捷有 限 49%股权是相互独立的交易行为,不构成一揽子安排。具体情况分析如下: (1)两次交易均具有独立的商业实质,并非是在考虑了彼此影响的情况下订立的, 亦非整体才能达到一项完整的商业结果。 上市公司收购冠捷有限全部股权通过两次交易先后实施,其中包括重大资产出售 及支付现金购买冠捷有限 51%股权方案和发行股份购买冠捷有限 49%股权并配套募集资 金方案。 前次 2020 年支付现金购买冠捷有限 51%股权主要目的系上市公司实施战略转型举 措,退出亏损较为严重的液晶面板产业,战略转型为智能显示制造企业,上市公司转 型发展的目的通过前次交易已顺利达成。 本次交易系上市公司收购冠捷有限剩余股权,主要目的是使得上市公司与标的公 司冠捷有限在现有业务、人员、财务、机构等方面进一步整合和协同,通过交易使得 上市公司资产和主营业务得到进一步增强,盈利能力将得到进一步提升,有利于增强 向公司股东回报的能力。 因此,两次交易均具有独立的商业实质,并非是在考虑了彼此影响的情况下订立 的,亦非整体才能达到一项完整的商业结果。 80 (2)本次交易不构成前次收购的前提,前次收购构成本次重组的前提 前次收购中,根据上市公司与交易对方华电有限、群创光电签订的《关于冠捷科 技有限公司之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协议》及其补充协议,仅就冠捷有限 51%股权转让的具 体事宜及协议各方在此次股权转让中的权利义务予以约定,未约定上市公司收购剩余 49%股权义务的条款。上市公司收购剩余 49%股权不构成前次收购 51%股权的前提。 本次交易中,根据上市公司与华电有限、中国电子、产业工程、瑞达集团及群创 光电签署附条件生效的《关于冠捷科技有限公司之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协议》及其补充 协议,该等协议就冠捷有限 49%股权转让的具体事宜及协议各方在此次股权转让中的权 利义务予以约定。 就本次交易而言,上市公司前次收购 51%股权的完成构成本次收购 49%股权的前提 条件,但本次收购 49%股权不构成前次收购 51%股权的前提条件,前次交易完成后实施 本次交易属于正常商业安排。 (3)两项交易均单独作价且价格公允,两次交易单独考虑时均是经济且合理的 两次交易均依据经有权国资部门备案的评估结果进行交易。其中前次收购根据卓 信大华出具并经中国电子备案的资产评估报告,以 2019 年 12 月 31 日为评估基准日, 冠捷有限 100%股权评估值为 1,538,889.99 万元。根据评估结果并综合考虑冠捷有限期 后分红事项后,冠捷有限 51%股权的交易价格最终确定为 765,622.3866 万元。本次交 易根据卓信大华出具并经国务院国资委备案的资产评估报告,以 2020 年 6 月 30 日为 评估基准日,冠捷有限 100%的股权对应评估值为 1,564,684.04 万元,经交易各方协商 一致同意,冠捷有限 49%股权的交易价格最终确定为 766,695.18 万元。 因此,两次交易均单独作价且价格公允,两次交易单独考虑时交易价格均是经济 且合理的。 综上所述,上市公司于 2020 年支付现金购买冠捷有限 51%股权和本次发行股份购 买冠捷有限 49%股权均为独立交易,尽管前次交易构成本次交易的前提,但两次交易均 具有其独立的商业实质、交易价格公允且没有相互影响,因此上述各项交易不构成一 揽子交易安排。 3、选择分步购入冠捷有限全部股权的主要考虑 81 (1)2020 年上市公司亟需完成业务转型,避免持续亏损 上市公司在 2018 年度、2019 年度连续两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净利润为负值,且 2020 年资产重组前仍面临较大金额的亏损,上市公司面临着较大经营压力。为保障公 司及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上市公司急需尽快完成业务转型,因此,2020 年上 市公司启动了原有业务资产出售及购买资产方案,考虑到发行股份购买冠捷有限股权 事宜涉及更复杂的决策和审批流程,相关审批流程时间存在一定不确定性,因此采用 先实施现金收购冠捷有限 51%股权的方案。 为进一步实现上市公司战略转型的延续和深化,进一步增强对冠捷有限的控制力, 提高在冠捷有限享有的权益比例,增厚全体股东享有的收益,上市公司在前次交易完 成后启动了本次发行股份购买冠捷有限 49%股权。 (2)在前次重组启动前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部分交易对方受让或转让冠捷有限的 股权尚未完成交割 2019 年 12 月,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交易对方华电有限分别与本次重组交易对 方产业工程和瑞达集团签署了股权转让协议,约定华电有限向产业工程转让其持有的 冠捷有限 65,293,964 股股份,华电有限向瑞达集团转让其持有的冠捷有限 21,736,611 股股份。截至 2021 年 2 月,该次股权已完成交割。 2020 年 9 月,华电有限与 TGL、Bonstar 及张强签署了股权转让协议,约定 TGL 向 华电有限转让其持有的全部冠捷有限 76,530,000 股股份,Bonstar 向华电有限转让其 持 有的冠 捷有 限 4,754,803 股股 份,张 强向 华电有 限转让 其持 有的全 部冠捷 有限 7,200,000 股股份。截至 2021 年 2 月,该次股权已完成交割。 截至上市公司董事会审议前次重组相关议案前,上述交易对方股权受让或转让事 宜尚未完成交割,上市公司与上述交易对方的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交易需在上述交易 对方完成股权交割后进行。 综上,为尽快消除公司持续亏损风险,完成公司战略转型,同时考虑冠捷有限部 分股权尚处于调整过程中,上市公司先行进行重大资产出售及支付现金购买冠捷有限 51%股权交易,后续再通过发行股份的方式收购冠捷有限 49%的股权。因此,收购冠捷 有限股权拆分为两次交易方案具有合理性。 82 第二章 上市公司基本情况 一、基本信息 公司名称 冠捷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原名南京华东电子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20191134955910F 企业类型 股份有限公司(上市) 注册资本 4,529,566,980 元人民币 法定代表人 宣建生 成立日期 1993 年 1 月 8 日 营业期限 1993 年 1 月 8 日至无固定期限 注册地址 江苏省南京市栖霞区天佑路 77 号 主要办公地址 江苏省南京市栖霞区天佑路 77 号 邮政编码 210033 联系电话 025-66852685, 0755-36358633 传真号码 025-66852680 电子产品、平板显示器件及模块、石英晶体产品、电子线路产品、真空电 子、照明器材及材料的生产、加工、销售、技术服务;动力设备、照明设 经营范围 1 备安装、维修;物业管理;金属材料及建筑材料销售;自营和代理各类商 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 开展活动) 注 1:上市公司 2020 年度完成重大资产出售及支付现金购买冠捷有限 51%股权后,主营业务已发生 改变,上市公司拟变更上述经营范围 二、公司设立、上市及历次股本变动情况 (一)公司设立及上市情况 1、1992 年,公司设立 冠捷科技是 1992 年经南京市经济体制改革委员会以宁体改字(92)215 号文批准, 由原国营华东电子管厂在改制的基础上独家发起,以定向募集方式设立的股份制试点企 业。公司于 1993 年 1 月 8 日领取了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2、1997 年,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经中国证监会证监发字(1997)184 号文和证监发字(1997)185 号文批准,1997 83 年 5 月 7-9 日,冠捷科技在原总股本 10,078.62 万股的基础上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 A 股 4,000 万股。1997 年 5 月 20 日,经深交所深证发(1997)173 号文批准,冠捷科技 4,000 万 A 股挂牌上市交易,股票简称“华东电子”。本次公开发行上市后,公司总股本增加 至 14,078.62 万股。 (二)公司历次股本变动情况 1、1997 年,分红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根据南京市证券委员会宁证办(1997)36 号《关于同意南京华东电子集团股份有 限公司 1997 年度中期分红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方案的批复》,公司按 1997 年 6 月 30 日总股本 14,078.62 万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送 1 股,用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 每 10 股转增 4 股,本次送股及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后,公司总股本增加至 21,117.93 万股。 2、1999 年,配股 经中国证监会证监公司字(1999)58 号文《关于南京华东电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申请配股的批复》核准,公司于 1999 年 7 月 27 日至 8 月 12 日实施了配股方案,按 1998 年末总股本 21,117.93 万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按 10:3 比例配售,每股配售价 7.8 元, 实际配售股份 3,015.81 万股。配股完成后,公司总股本增加至 24,133.74 万股。 3、2000 年,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2000 年 9 月,经公司临时股东大会决议通过,公司以 2000 年 6 月 30 日总股本 24,133.74 万股为基数,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转增 3 股,转增后公司总股本 变更为 31,373.862 万股。 4、2000 年,变更公司名称及证券简称 2000 年 10 月 25 日,公司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变更公司名称及证券简称、相 应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公司更名为“南京华东电子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票简 称变更为“华东科技”,并相应修改公司章程。 5、2002 年,增发股份 经中国证监会证监发行字[2001]69 号文核准,公司于 2002 年 11 月 22 日至 12 月 3 日增发了 4,541.8737 万股新股,增发完成后,公司总股本增加至 35,915.7356 万股。 84 6、2015 年,非公开发行股票 经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14]1199 号文《关于核准南京华东电子信息科技股份有限 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核准,公司于 2014 年 12 月 3 日至 2015 年 1 月 27 日非公 开发行新股 190,562.6134 万股。发行完成后,公司总股本增加至 226,478.349 万股。 7、2016 年,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2016 年 5 月,经公司年度股东大会决议通过,公司以 2015 年 12 月 31 日总股本 226,478.349 万股为基数,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转增 10 股,转增后公司总 股本变更为 452,956.698 万股。 8、2021 年,变更公司名称及证券简称 2021 年 5 月 11 日,公司 202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拟变更公司 名称和证券简称的议案》,公司完成变更公司名称的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公司更名为 “冠捷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经公司申请,并经深圳证券交易所核准,2021 年 5 月 20 日起公司股票简称变更为“冠捷科技”。 三、最近三年的主营业务发展情况 2018 年至 2019 年,上市公司专业从事电子制造相关产业,主营业务包括显示面板 产业、压电晶体产业、触控显示产业和磁电产业。 2020 年,上市公司实施完成了转让压电晶体、触控显示、磁性材料产业等相关子 公司股权以及出售平板显示业务及现金购买冠捷有限 51%股份的重大资产重组,该次重 组完成后公司由液晶面板行业转型为智能显示终端制造行业,主要业务包括显示器产品 的研发、制造、销售与服务,产品包括监视器、电视及家庭影音三大类。 公司控股的冠捷有限坚持自有品牌业务和代工业务双轨发展,不仅为多个知名电视 和个人计算机品牌代工生产,并在全球多个地区分销旗下品牌「AOC」、「Envision」, 同时获得独家权限在全球生产及出售飞利浦(Philips)监视器、电视(除美国、加拿大、 墨西哥和部分南美洲国家以外)及影音产品。 85 四、股本结构及前十大股东持股情况 (一)股本结构 截至 2021 年 6 月 30 日,上市公司股本结构如下: 股份类型 股份数量(股) 比例 总股本(含优先股) 4,529,566,980 100.00% 总股本(存量股) 4,529,566,980 100.00% 非限售流通股 3,419,222,152 75.49% 流通 A 股 3,419,222,152 75.49% 限售流通股 1,110,344,828 24.51% (二)前十大股东持股情况 截至 2021 年 6 月 30 日,上市公司总股本 4,529,566,980 股,前十大股东及其持股 情况如下表: 序 持有有限售条件 股东名称 持股数量(股) 比例(%) 号 股份数量(股) 1 南京中电熊猫信息产业集团有限公司 1,110,344,828 24.51 1,110,344,828 2 南京新工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488,566,244 10.79 - 3 南京机电产业(集团)有限公司 465,279,070 10.27 - 4 南京华东电子集团有限公司 163,832,956 3.62 - 5 黄伟涛 16,893,619 0.37 - 6 西藏天丰企业管理有限公司 15,306,100 0.34 - 7 李青 14,000,000 0.31 - 上海市物业管理事务中心(上海市房屋维 8 修资金管理事务中心,上海市公房经营管 11,168,140 0.25 - 理事务中心) 9 谢福琳 9,968,000 0.22 - 10 李健 9,600,300 0.21 - 86 五、主要财务数据及财务指标 冠捷科技最近三年的主要财务数据(合并报表)及财务指标如下: 单位:万元 2020 年 12 月 31 2019 年 12 月 31 2018 年 12 月 31 资产负债项目 2021 年 6 月 30 日 日 日 日 资产总计 3,905,323.74 3,603,239.27 2,146,926.91 3,219,363.51 负债合计 3,203,072.31 3,000,827.45 1,442,292.37 1,546,023.15 所有者权益合计 702,251.43 602,411.82 704,634.54 1,673,340.36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 195,296.98 151,076.50 414,710.73 979,504.65 益合计 收入利润项目 2021 年 1-6 月 2020 年度 2019 年度 2018 年度 营业收入 3,296,981.13 6,855,550.08 526,654.22 570,278.15 营业成本 2,866,716.17 5,978,237.65 684,315.83 656,297.67 营业利润 119,067.01 167,027.29 -968,978.05 -163,062.75 利润总额 116,342.01 165,838.58 -967,826.97 -162,988.79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 40,791.16 74,583.04 -564,054.03 -98,735.76 净利润 现金流量项目 2021 年 1-6 月 2020 年度 2019 年度 2018 年度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 -264,626.53 587,837.24 63,732.25 137,314.30 量净额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 -276,466.54 54,634.57 -147,268.96 47,613.57 加 2021 年 6 月 30 日 2020 年 12 月 31 2019 年 12 月 31 2018 年 12 月 31 主要财务指标 /2021 年 1-6 月 日/2020 年度 日/2019 年度 日/2018 年度 资产负债率(%) 82.02 83.28 67.18 48.02 毛利率(%) 13.05 12.80 -29.94 -15.08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0.09 0.16 -1.25 -0.22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23.55 15.05 -80.87 -9.60 (%) 注 1:主要财务指标计算公式为: 资产负债率=总负债/总资产; 87 毛利率=(营业收入-营业成本)/营业收入 基本每股收益=归属于母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总股本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2*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期末净资产 +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期初净资产) 注 2:上表 2018-2020 年度财务数据为经审计的各年财务报表数据,2021 年 1-6 月财务数据未经审 计 注 3:上市公司和子公司冠捷有限实际控制人均为中国电子,故在 2020 年度完成的冠捷科技收购冠 捷有限为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根据《企业会计准则解释 6 号》规定:合并方编制财务报表时,在 被合并方是最终控制方以前年度从第三方收购来的情况下,应视同合并后形成的报告主体自最终控 制方开始实施控制时起,一直是一体化存续下来的,应以被合并方的资产、负债(包括最终控制方 收购被合并方而形成的商誉)在最终控制方财务报表中的账面价值为基础,进行相关会计处理。因 此在上市公司在编制 2020 年度合并财务报表时,以冠捷有限在最终控制方中国电子财务报表中的 账面价值为基础对商誉等相关项目进行了调整。 注 4:2021 年 1-6 月的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按年化计算 六、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情况 (一)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中电熊猫直接及间接持有公司合计 28.13%的股权,为公司 的控股股东。公司实际控制人为中国电子。 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如下: 注:2018 年 12 月,财政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务院国资委决定划转中国电子部分国有资本 充实社保基金,将国务院国资委持有的中国电子的 10%股权划转给全国社会保障基金理事会持有。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此次股权划转的工商变更尚未完成。 88 (二)最近六十个月内控制权变动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最近六十个月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没有发生变化,控 股股东为中电熊猫,实际控制人为中国电子。 七、最近三年重大资产重组情况 2020 年 11 月 2 日和 2020 年 11 月 18 日,上市公司分别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一 次临时会议和 2020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重大资产出售及支付现金购买 资产暨关联交易报告书及相关议案,相关方案为: 1、上市公司通过在上海联合产权交易所公开挂牌转让的方式,出售其持有的南京 平板显示 57.646%股权,出售南京平板显示 57.646%股权的交易对方根据公开挂牌结果 确认为京东方,京东方以支付现金的方式购买南京平板显示 57.646%股权,交易价格为 398,748.847661 万元。 2、上市公司以非公开协议转让的方式向中国电子出售其持有的成都显示 11.429% 股权,中国电子以现金方式支付,交易价格为 149,257.56 万元。 3、上市公司支付现金向冠捷有限股东华电有限、群创光电购买其合计持有的冠捷 有限 51%股权,交易价格为 765,622.3866 万元。 前次重组所履行的主要程序如下: 2020 年 11 月 2 日,上市公司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关 于公司本次重大资产出售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方案的议案》、《关于<南京 华东电子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出售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报告书 (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等与该次交易相关的议案。上市公司的独立董事就该次交 易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以及独立意见,关联董事在上述董事会上已回避表决。 2020 年 11 月 18 日,上市公司召开 2020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 公司本次重大资产出售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方案的议案》等与该次交易相关 的议案,关联股东在上述股东大会上已回避表决。公司依据决议开始推进重组相关安排。 2020 年 12 月 11 日,上市公司收到了中国电子购买成都显示 11.429%股权的全部转 让款 149,257.56 万元。截至 2020 年 12 月 14 日,成都显示已完成工商变更登记,并收 到《准予变更登记通知书》。 89 2020 年 12 月 24 日,南京平板显示已完成工商变更登记并取得南京市市场监督管 理局出具的《准予变更登记通知书》。2020 年 12 月 25 日,公司已分别向华电有限、 群创光电支付第一期收购款,金额分别为人民币 355,936.2745 万元和人民币 29,063.7255 万元。 2020 年 12 月 30 日,上市公司与华电有限和群创光电签署《关于南京华东电子信 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现金收购冠捷科技有限公司 51%股份的交割确认书》。根据冠捷有 限股东名册(登记日为 2020 年 12 月 30 日)及百慕大金融管理局出具的相关文件,冠 捷有限 51%股份(1,196,277,491 股股份)已于 2020 年 12 月 30 日登记至冠捷科技名下, 冠捷科技已登记为冠捷有限股东。 除以上交易外,最近三年上市公司未发生其他重大资产重组。 八、上市公司未涉嫌犯罪或违法违规及行政处罚或刑事处罚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上市公司及其现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因涉 嫌犯罪正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正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情形,上市 公司现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最近三十六个月内未收到过中国证监会的行政处 罚、最近十二个月内未受到过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不存在损害投资者合法权益和社 会公众利益的重大违法行为。 九、上市公司及其现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最近三年的诚信情 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上市公司及其现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最近三年不存 在未按期偿还大额债务、未履行承诺或受过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的情况。 十、上市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最近十二个月内受到证券交 易所公开谴责或其他重大失信行为情况的说明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上市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最近十二个月内不存在 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其他重大失信行为的情况。 十一、本次交易对上市公司股权控制结构的影响 本次交易前,公司控股股东为中电熊猫,实际控制人为中国电子。本次交易完成后, 90 公司控股股东变更为中国电子,实际控制人仍为中国电子,本次交易不会导致上市公司 控制权发生变化。 91 第三章 交易对方基本情况 一、中国电子 (一)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 中国电子信息产业集团有限公司 企业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国有独资) 注册资本 1,848,225.199664 万元人民币 注册地址 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东路 66 号甲 1 号楼 19 层 法定代表人 芮晓武 成立日期 1989 年 5 月 26 日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110000100010249W 电子原材料、电子元器件、电子仪器仪表、电子整机产品、电子应用产 品与应用系统、电子专用设备、配套产品、软件的科研、开发、设计、 制造、产品配套销售;电子应用系统工程、建筑工程、通讯工程、水处 经营范围 理工程的总承包与组织管理;环保和节能技术的开发、推广、应用;房 地产开发、经营;汽车、汽车零配件、五金交电、照像器材、建筑材料、 装饰材料、服装的销售;承办展览;房屋修缮业务;咨询服务、技术服 务及转让;家用电器的维修和销售 (二)历史沿革 中国电子信息产业集团有限公司的前身为中国电子信息产业集团公司。1989 年 1 月 8 日,国务院办公厅以《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成立中国电子信息产业集团公司的复函》 (国办函[1989]1 号)批准成立。 1991 年,中国电子信息产业集团公司并入中国电子工业总公司。 1993 年,国务院办公厅以《国务院关于组建中国电子信息产业集团公司的批复》 (国函[1993]127 号)批准恢复运营原中国电子信息产业集团公司。 1995 年,原电子工业部对中国电子信息产业集团公司进行改革、改组、改建,进 一步授权其经营管理所属企业的国有资产。 2005 年 8 月,经国资委批准,中国长城计算机集团公司并入中国电子信息产业集 团公司。 92 2006 年 11 月 28 日,国资委以《关于中国电子信息产业集团公司改建为国有独资 公司的批复》(国资改革[2006]1455 号)批准中国电子信息产业集团公司改建为国有独 资公司,名称变更为中国电子信息产业集团有限公司。 2009 年 3 月,相关工商变更手续办理完毕,正式更名为中国电子信息产业集团有 限公司。 2011 年,国务院国资委对中国电子进行增资,增资后注册资本为 8,602,651,996.64 元。2012 年 6 月 21 日,中国电子已办理工商变更登记手续。 2012 年,根据《财政部关于下达中国电子信息产业集团有限公司 2012 年中央国有 资本经营预算专项(拨款)的通知》(财企[2012]443 号)、《财政部关于下达中国电 子信息产业集团有限公司 2012 年中央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的通知》财企[2012]455 号),国务院国资委对中国电子进行增资,增资后注册资本为 10,102,651,996.64 元。2013 年,根据《财政部国资委关于下达中国电子信息产业集团有限公司 2013 年中央国有资 本经营预算(拨款)的通知》(财企[2013]226 号)、《财政部关于下达中国电子信息 产业集团有限公司 2013 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信息安全保障能力建设专项资金预算(拨 款)的通知》、《财政部关于拨付 2013 年对外投资合作专项资金的通知》(财企[2013]424 号)及《财政部关于下达 2013 年稀土产业调整升级专项资金预算(拨款)的通知》(财 企[2013]296 号),中国电子将收到的财政部中央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 237,960.00 万 元计入实收资本,增资后注册资本为 12,482,251,996.64 元。2014 年 12 月 29 日,中国 电子办理完毕相关工商变更登记手续。 2018 年,国务院国资委对中国电子进行增资,增资后注册资本为 18,482,251,996.64 元。2018 年 1 月 8 日,中国电子办理完毕相关工商变更登记手续。 2018 年 12 月,财政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务院国资委决定划转中国电子部 分国有资本充实社保基金,将国务院国资委持有的中国电子的 10%股权划转给全国社会 保障基金理事会(以下简称“社保基金会”)持有。划转后,国务院国资委持有中国电子 90%股权,社保基金会持有公司 10%股权。2019 年 1 月 3 日,中国电子完成产权变更 登记。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中国电子尚未完成工商变更。 93 (三)产权关系结构图及主要股东基本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中国电子产权关系结构如下: 注:2018 年 12 月,财政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务院国资委决定划转中国电子部分国有资本 充实社保基金,将国务院国资委持有的中国电子的 10%股权划转给全国社会保障基金理事会持有。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此次股权划转的工商变更尚未完成。 中国电子的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均为国务院国资委。 (四)主要下属企业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除冠捷有限外,中国电子主要下属一级子公司基本情况如下: 序 公司名称 持股比例 注册资本(万元) 主营业务 号 中 国电 子有 1 100% 2800,000.00 中国电子旗下资产整合与混改实施平台。 限公司 中 国瑞 达投 主要从事土地开发、房产租赁、资产处置、物 2 资 发展 集团 100% 107,000.00 业服务等业务。 有限公司 中 国信 息安 主要业务分为咨询规划类业务、测评服务类业 3 全 研究 院有 100% 48,000.00 务和基地建设运营业务。 限公司 对成员单位办理财务和融资顾问、信用鉴证及 相关的咨询、代理业务;协助成员单位实现交 易款项的收付;对成员单位提供担保;办理成 员单位之间的委托贷款及委托投资;对成员单 中 国电 子财 位办理票据承兑与贴现;办理成员单位之间的 4 务 有限 责任 61.38% 175,094.30 内部转账结算及相应的结算、清算方案设计; 公司 吸收成员单位的存款;对成员单位办理贷款及 融资租赁;从事同业拆借;经批准发行财务公 司债券;承销成员单位的企业债券;有价证券 投资。 中 电金 投控 资产管理;股权投资;投资管理;财务顾问业 5 100% 100,000.00 股有限公司 务。 上 海浦 东软 6 件 园股 份有 30.36% 55,000.00 房产出租、房产销售和园区服务。 限公司 94 序 公司名称 持股比例 注册资本(万元) 主营业务 号 中 电智 能卡 身份证、金融卡、加油卡、社保卡等 IC 卡及模 7 有 限责 任公 58.14% 3,675.00 块生产业务,并提供多芯片封装服务。 司 中 国电 子信 息 产业 集团 8 100% 21,542.00 自主安全、网络安全、工控安全等领域。 有 限公 司第 六研究所 武 汉中 原物 9 业 发展 有限 100% 50.00 物业管理。 公司 北 京华 利计 10 算 机有 限公 100% 200.00 软件与信息技术服务。 司 干电池、蓄电池、太阳能电池制造;经营本企 武 汉长 江电 11 100% 2,847.20 业自产电池产品、成套设备及相关技术的出口 源有限公司 业务。 北 京金 信恒 12 通 科技 有限 100% 100.00 通信设备、网络设备、计算机硬件等。 责任公司 中 电长 城计 13 算 机集 团有 100% 11,000.00 已无实际经营业务。 限公司 中国电子有限公司为中国电子集团核心主业和主体资产的运营平台,目前已承接了 中国电子集团大部分的业务和资产,中国电子有限公司下属主要企业基本情况如下: 序 持股比 注册资本(万 公司名称 主营业务 号 例 元) 中国振华电子 1 54.19% 246,810.96 高新电子元器件、集成电路、新能源新材料。 集团有限公司 面向国家关键信息基础设施、国家重要信息系 中电长城网际 统,为用户提供基于安全的资源服务和运维; 2 系统应用有限 36.63% 44,621.24 安全服务和安全运维;应用、数据服务与运营; 公司 安全工程(海外)等信息化全方位解决方案和 服务。 中国电子进出 3 100% 69,421.60 高新电子、国际贸易。 口有限公司 主要从事代理进口业务,以手续费作为主要收 中国电子产业 4 100% 1,728.29 入来源。后业务量逐渐萎缩,截至目前已基本 工程有限公司 无业务。 5 彩虹集团有限 100% 251,716.70 液晶面板、玻璃基板、太阳能光伏玻璃等的生 95 序 持股比 注册资本(万 公司名称 主营业务 号 例 元) 公司 产制造和销售。 甘肃长风电子 军工电子产品生产,洗衣机、电冰箱等民用产 6 科技有限责任 51% 64,090.10 品生产销售及无人机、智能机器人等研发生产 公司 业务。 业务主要涵盖集成电路半导体封装与测试、半 深圳长城开发 导体存储、数据存储、医疗设备、新能源汽车 7 科技股份有限 34.51% 156,058.76 电子、通讯及消费电子等各类高端电子产品的 公司 先进制造服务以及计量系统、自动化设备及相 关业务的研发生产。 智能工厂及数字化车间整体解决方案、中电云 中电工业互联 8 65% 100,000.00 网、智能制造、数字零售、SMT 云工厂、可信 网有限公司 物联。 深圳中电蓝海 9 100% 2,000.00 房地产项目管理。 控股有限公司 装备核心控制设备的研发、生产以及技术服务; 中电智能科技 10 100% 14,000.00 工业控制系统一体化解决方案;智能制造系统 有限公司 解决方案;工控安全解决方案。 中电(海南) 11 联合创新研究 72% 50,000.00 技术开发、技术服务、测试服务、技术研究等。 院有限公司 中电惠融商业 12 保理(深圳) 100% 100,000.00 其他非货币银行服务。 有限公司 中电文思海辉 13 88.71% 230,000.00 信息技术外包服务。 技术有限公司 华大半导体有 工控 MCU、功率及驱动芯片、智能卡及安全芯 14 100% 403,506.10 限公司 片、电源管理芯片、新型显示芯片。 中国电子东莞 15 产业园有限公 62% 32,000.00 产业园区开发建设。 司 中电智行技术 16 100% 36,700.00 集成电路设计业务。 有限公司 中国中电国际 17 信息服务有限 100% 64,000.00 现代数字城市、现代商贸、现代数字园区。 公司 成都中电锦江 18 信息产业有限 100% 25,000.00 地面情报雷达、气象水文装备、网络安全。 公司 19 华电有限公司 100% 2,461.68 万港元 中国电子的在港投融资平台。 中国软件与技 三大业务板块分别是:自主软件产品、行业解 20 30.25% 49,456.28 术服务股份有 决方案和服务化业务。 96 序 持股比 注册资本(万 公司名称 主营业务 号 例 元) 限公司 中国长城科技 高新电子、信息安全整机及解决方案、电源、 21 集团股份有限 41.37% 293,839.45 园区与物业服务及其他业务。 公司 (五)主营业务发展状况及主要财务数据 1、业务发展状况 中国电子以提供电子信息技术产品与服务为主营业务,分为现代信息服务、新型显 示、集成电路、高新电子、信息安全五大业务板块,核心业务关系国家信息安全和国民 经济发展命脉,是中国最大的综合性国有 IT 企业集团。近年来,中国电子五大业务板 块协同发展,电子信息产业版图不断扩展与完善,形成了完善的电子信息产业发展体系。 2、主要财务数据 (1)最近两年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万元 科目 2020 年 12 月 31 日/2020 年 2019 年 12 月 31 日/2019 年 总资产 34,877,942.02 32,751,738.69 净资产 10,891,736.93 10,577,285.91 归属于母公司的所有者权益 6,404,222.69 6,224,707.68 营业总收入 24,792,372.79 22,415,917.53 净利润 40,668.52 -299,158.34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67,098.57 95,192.86 注:上述财务数据为合并报表口径,2019 年财务数据已经审计,2020 年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2)最近一年简要财务报表 1)简要资产负债表 单位:万元 科目 2020 年 12 月 31 日 流动资产 20,192,883.77 非流动资产 14,685,058.26 总资产 34,877,942.02 97 流动负债 16,859,841.27 非流动负债 7,126,363.82 总负债 23,986,205.09 净资产 10,891,736.93 归属于母公司的所有者权益 6,404,222.69 注:上述财务数据为合并报表口径,未经审计 2)简要利润表 单位:万元 科目 2020 年度 营业总收入 24,792,372.79 利润总额 401,465.81 净利润 40,668.52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67,098.57 注:上述财务数据为合并报表口径,未经审计 3)简要现金流量表 单位:万元 科目 2020 年度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566,811.87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513,362.88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403,057.63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378,293.37 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4,420,606.88 注:上述财务数据为合并报表口径,未经审计 (六)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 1、中国电子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中国电子为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 2、中国电子向上市公司推荐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中国电子不存在直接向上市公司推荐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 情况。 98 (七)与其他交易对方的关联关系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中国电子与本次重组交易对方群创光电、Bonstar 不存在关 联关系;中国电子与本次重组交易对方华电有限、产业工程、瑞达集团存在关联关系。 交易对方华电有限和交易对方产业工程同为中电有限的全资子公司,而中电有限是中国 电子的全资子公司,交易对方瑞达集团是中国电子的全资子公司。 (八)中国电子及其主要管理人员最近五年受到行政和刑事处罚、涉及诉 讼或者仲裁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中国电子及其主要管理人员最近五年未受到与证券市场相关 的行政处罚和刑事处罚,也不存在涉及与经济纠纷有关的重大民事诉讼或者仲裁的情 况。 (九)中国电子及其主要管理人员最近五年的诚信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中国电子及其主要管理人员最近五年不存在未按期偿还大额 债务、未履行承诺、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行政监管措施或受到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的情况。 二、华电有限 (一)基本情况 企业名称 华电有限公司 企业类型 有限公司 FLAT/RM 2207 22/F MARINA HOUSE 68 HING MAN STREET 企业住所 SHAUKEIWAN, HK 注册资本 2,461.68 万港元 成立日期 1972 年 9 月 19 日 登记证号码 05251945-000-04-21-3 经营范围 股权投资 (二)历史沿革 1、1972 年 9 月,华电有限设立 1972 年 9 月 19 日,华电有限由中国电子进出口总公司(现名中国电子进出口有限 99 公司)在香港设立,英文名称为“SZEN WAH Import and Export Company Limited”,后更 名为“CEIEC (H.K.) LIMITED”。华电有限设立时,注册资本为 500 万港元,股本为 50 万股普通股,每股面值 10 港元,注册地址为“香港筲箕湾兴民街 68 号海天广场 2207 室”。 华电有限设立时,股权结构如下: 股东 股份类型 持股数量(股) 持股比例 中国电子进出口总公司 普通股 500,000 100% 2005 年 5 月 26 日,商务部核发“【2005】商合港澳企证字第 HM0354 号”《企业境 外投资证书》,批准文号为“商合批【2005】278 号”,核准中国电子进出口总公司补办 核准手续批复。 2、2004 年 2 月,第一次增资 2004 年 2 月 19 日,经华电有限董事会决议,并报中国电子进出口总公司备案,同 意华电有限以应付中国电子进出口总公司往来款 1,961.68 万港元转增资本,变更后注册 资本为 2,461.68 万港元。 本次增资完成后,华电有限的股权结构如下: 股东 股份类型 持股数量(股) 持股比例 中国电子进出口总公司 普通股 2,461,680 100% 3、2018 年 9 月,第一次股份转让 2018 年 4 月,中国电子进出口有限公司与中国电子有限公司签署“中电(深)合 【2018】20 号”《股权转让协议》,双方同意中国电子进出口有限公司以 1 元人民币价 格将华电有限 100%股权转让给中国电子有限公司。 2018 年 6 月 20 日,商务部核发第 N1000201800256 号《企业境外投资证书》,批 准文号为“商合投资【2018】N00257 号”。 上述股份转让完成后,华电有限的股权结构如下: 股东 股份类型 持股数量(股) 持股比例 中国电子有限公司 普通股 2,461,680 100% 4、2021 年 1 月,完成英文名称变更 100 2021 年 1 月,华电有限完成英文名称变更,由 CEIEC(H.K.) LIMITED 改为 BLUE BRIDGE INVESTMENT LIMITED。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华电有限股东及股权结构未发生变更。 (三)产权关系结构图及主要股东基本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华电有限产权关系结构如下: 注:2018 年 12 月,财政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务院国资委决定划转中国电子部分国有 资本充实社保基金,将国务院国资委持有的中国电子的 10%股权划转给全国社会保障基金理事会持 有。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此次股权划转的工商变更尚未完成。 华电有限的控股股东为中电有限,实际控制人为中国电子。中电有限是中国电子核 心主业和主体资产的运营平台,目前已承接了中国电子大部分的业务和资产,形成了包 括网络安全、电子制造、数字治理和生态建设在内的几大事业群,计划未来将其打造成 为国家网信产业核心力量和组织平台。 (四)主要下属企业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出具日,华电有限无控股的下属企业。 (五)主营业务发展状况及主要财务数据 1、主营业务发展状况 华电有限是中国电子的在港投融资平台。 2、主要财务数据 101 (1)最近两年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万元 科目 2020 年 12 月 31 日/2020 年 2019 年 12 月 31 日/2019 年 总资产 1,538,017.83 3,391,818.04 净资产 288,279.06 332,504.81 营业收入 7,033,641.08 6,137,393.63 净利润 418,009.14 58,458.10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417,111.95 49,665.74 注:上述财务数据为合并报表口径,2019 年财务数据已经审计,2020 年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2)最近一年简要财务报表 1)简要资产负债表 单位:万元 科目 2020 年 12 月 31 日 流动资产 991,328.57 非流动资产 546,689.26 总资产 1,538,017.83 流动负债 439,037.00 非流动负债 810,701.76 总负债 1,249,738.77 净资产 288,279.06 归属母公司股东的权益 288,279.06 注:上述财务数据为合并报表口径,未经审计 2)简要利润表 单位:万元 科目 2020 年度 营业收入 7,033,641.08 利润总额 533,784.60 净利润 418,009.14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417,111.95 注:上述财务数据为合并报表口径,未经审计 3)简要现金流量表 102 单位:万元 科目 2020 年度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223,871.69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373,320.65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36,119.85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191,080.03 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305,501.43 注:上述财务数据为合并报表口径,未经审计 (六)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 1、华电有限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华电有限与上市公司的实际控制人同为中国电子。 2、华电有限向上市公司推荐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华电有限不存在向上市公司推荐董事或者高级管理人员的情 况。 (七)与其他交易对方的关联关系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华电有限与本次重组交易对方群创光电、Bonstar 不存在关 联关系;华电有限与本次重组交易对方中国电子、产业工程、瑞达集团存在关联关系。 华电有限和交易对方产业工程同为中电有限的全资子公司,而中电有限是交易对方中国 电子的全资子公司,交易对方瑞达集团是交易对方中国电子的全资子公司。 (八)华电有限及其主要管理人员最近五年受到行政和刑事处罚、涉及诉 讼或者仲裁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华电有限及其主要管理人员最近五年未受到与证券市场相关 的行政处罚和刑事处罚,也不存在涉及与经济纠纷有关的重大民事诉讼或者仲裁的情 况。 (九)华电有限及其主要管理人员最近五年的诚信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华电有限及其主要管理人员最近五年不存在未按期偿还大额 债务、未履行承诺、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行政监管措施或受到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的情况。 103 三、产业工程 (一)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 中国电子产业工程有限公司 企业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 注册资本 51,728.29 万元人民币 注册地址 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南大街 6 号 法定代表人 张黎明 成立日期 1989-04-04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110000710921146A 电子原材料、电子元器件、电子仪器仪表、电子产品的销售;计算机软 件与系统集成、集成电路的科研、开发、设计、制造、销售与技术服务; 经营范围 电子应用技术的开发、推广及电子系统工程、通讯工程的承包与组织管 理;进出口业务;与以上业务有关的技术咨询、技术服务 (二)历史沿革 1、企业设立 1989 年 4 月,中国电子产业工程公司由国家计划委员会批准设立,企业性质为全 民所有制,注册资本为 1,000 万元,隶属于中国电子信息产业集团公司。 2、历次增资与减资 2002 年 12 月,中国电子信息产业集团公司向产业工程增资 292,747.8 万元,增资 完成后,产业工程注册资本为 293,747.8 万元,由中国电子信息产业集团公司持有 100% 股权。 2004 年 8 月,中国电子信息产业集团公司以无偿划转方式向产业工程增资 17,657.8 万元,增资完成后,产业工程注册资本为 311,405.6 万元,由中国电子信息产业集团公 司持有 100%股权。 2007 年 10 月,产业工程无偿划出 312,100.8 万元核减注册资本至 1,000 万元,减资 完成后,由中国电子信息产业集团公司持有 100%股权。 3、公司制改制 2009 年 11 月,中国电子信息产业集团有限公司[2009]549 号文件《关于将中国电 104 子产业工程公司改制为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的通知》决定将中国电子产业工程公司改制为 一人有限责任公司,名称变更为中国电子产业工程有限公司,改制后股东不变,注册资 本以经评估后净资产为准。根据北京中证天通会计师事务所 2010 年 10 月出具的中证天 通(2010) 验字第 31009 号验 资报 告,中 国电子 产业工 程有限 公司的 注册 资本为 17,282,871.59 元,由中国电子信息产业集团有限公司以评估后净资产出资。 2010 年 12 月,中国产业工程有限公司完成工商变更,注册资本为 17,282,871.59 元,由中国电子信息产业集团公司持有 100%股权。 历经中国电子内部股权调整,2019 年 11 月,根据中国电子信息产业集团有限公司 《关于协议转让中国电子产业工程有限公司股权的批复》(中电资[2019]573 号),中 电有限协议受让产业工程 100%股权。2019 年 12 月,股权转让完成,中电有限持有产 业工程 100%股权。 2021 年 2 月 23 日,产业工程完成工商变更登记,注册资本变更为 51,728.29 万元, 中电有限持有产业工程 100%股权。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产业工程股东及股权结构未发生变更。 (三)产权关系结构图及主要股东基本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产业工程产权关系结构如下: 注:2018 年 12 月,财政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务院国资委决定划转中国电子部分国有 资本充实社保基金,将国务院国资委持有的中国电子的 10%股权划转给全国社会保障基金理事会持 有。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此次股权划转的工商变更尚未完成。 产业工程的控股股东为中电有限,实际控制人为中国电子。 105 (四)主要下属企业情况 产业工程除持有冠捷有限股权外,不持有其他公司股权。 (五)主营业务发展状况及主要财务数据 1、主营业务发展状况 产业工程主要从事代理进口业务,以手续费作为主要收入来源。后业务量逐渐萎缩, 截至目前已基本无业务。 2、主要财务数据 (1)最近两年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万元 科目 2020 年 12 月 31 日/2020 年 2019 年 12 月 31 日/2019 年 总资产 30,188.39 1,990.29 净资产 1,850.45 1,838.74 营业收入 2.94 5.00 净利润 11.71 -2.10 注:2019 年财务数据已经审计,2020 年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2)最近一年简要财务报表 1)简要资产负债表 单位:万元 科目 2020 年 12 月 31 日 流动资产 30,188.37 非流动资产 0.03 总资产 30,188.39 流动负债 28,337.94 非流动负债 0.00 总负债 28,337.94 净资产 1,850.45 注:上述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2)简要利润表 106 单位:万元 科目 2020 年度 营业收入 2.94 利润总额 12.36 净利润 11.71 注:上述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3)简要现金流量表 单位:万元 科目 2020 年度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14.61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30,000.00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30,000.00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14.83 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186.74 注:上述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六)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 1、产业工程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产业工程与上市公司同受中国电子控制。 2、产业工程向上市公司推荐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产业工程不存在向上市公司推荐董事或者高级管理人员的情 况。 (七)与其他交易对方的关联关系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产业工程与本次重组交易对方群创光电、Bonstar 不存在关 联关系;产业工程与本次重组交易对方中国电子、华电有限、瑞达集团存在关联关系。 产业工程和交易对方华电有限同为中电有限的全资子公司,而中电有限是交易对方中国 电子的全资子公司,交易对方瑞达集团是交易对方中国电子的全资子公司。 107 (八)产业工程及其主要管理人员最近五年受到行政和刑事处罚、涉及诉 讼或者仲裁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产业工程及其主要管理人员最近五年未受到与证券市场相关 的行政处罚和刑事处罚,也不存在涉及与经济纠纷有关的重大民事诉讼或者仲裁的情 况。 (九)产业工程及其主要管理人员最近五年的诚信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产业工程及其主要管理人员最近五年不存在未按期偿还大额 债务、未履行承诺、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行政监管措施或受到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的情况。 四、瑞达集团 (一)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 中国瑞达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企业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 注册资本 107,000 万元人民币 注册地址 北京市石景山区鲁谷路 74 号 法定代表人 杜雨田 成立日期 1985-12-18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110000100004084B 共用天线系统的安装、设计;无线电通信、光通信、卫星通信、工业自动 化、闭路电视监视系统、安全监控报警和数据采集电子系统的生产;计算 机软硬件开发、设计、制造;机械、电子产品的开发、生产;家用电器的 经营范围 销售;五金交电、超短波无线电通信设备、移动电话的销售;制冷、空调 设备的销售、安装、修理、技术咨询服务;承办展览业务;建筑设计、安 装;仓储;进出口业务;房屋租赁;物业管理;汽车租赁(不含九座以上 客车) (二)历史沿革 中国瑞达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为中国电子信息产业集团有限公司全资二级企业, 始建于 1961 年,历经整合重组,由中国瑞达系统装备公司、中国电子物资总公司、中 国电子产业开发公司、中国长城开拓投资管理公司、中国通广电子公司、中国电子基础 产品装备公司等企业重组融合而成。 108 1、公司成立 1986 年,中国瑞达系统装备公司正式成立。公司始建于 1961 年,前身是国防部第 十研究院。 2、公司重组及更名 2006 年,根据中国电子信息产业集团有限公司《关于中国瑞达系统装备公司等三 家公司合并重组的决定的通知》(中电资[2006]297 号),中国瑞达系统装备公司吸收 合并中国通广电子公司、中国电子基础产品装备公司。重组完成后,公司注册资本为 15,000 万元。 2013 年 7 月,根据中国电子信息产业集团有限公司《关于中国瑞达系统装备公司、 中国电子物资总公司和中国电子产业开发公司三家企业整合重组的通知》(中电资 [2013]422 号),中国瑞达系统装备公司、中国电子物资总公司、中国电子产业开发公 司重组融合。2013 年 11 月,中国瑞达系统装备公司更名为中国瑞达投资发展集团公司, 中国瑞达投资发展集团公司正式成立,注册资本为 17,654.3 万元。 3、公司改制 2017 年 11 月,根据中国电子信息产业集团有限公司《关于同意中国瑞达投资发展 集团公司改制为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的批复》(中电资[2017]567 号),中国瑞达投资发 展集团公司以经审计的净资产出资,改制为中国瑞达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改制完成 后,瑞达集团注册资本为 107,000 万元,中国电子持有瑞达集团 100%股权。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瑞达集团股本未再次发生变化。 (三)产权关系结构图及主要股东基本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瑞达集团产权关系结构如下: 109 注:2018 年 12 月,财政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务院国资委决定划转中国电子部分国有 资本充实社保基金,将国务院国资委持有的中国电子的 10%股权划转给全国社会保障基金理事会持 有。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此次股权划转的工商变更尚未完成。 瑞达集团的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均为中国电子。 (四)主要下属企业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出具日,瑞达集团主要下属企业基本情况如下: 序 持股比例 公司名称 注册资本(万元) 主营业务 号 (%) 1 中国电子产业开发有限公司 100.00 30,808.80 房地产开发 2 中国电子物资有限公司 100.00 16,151.20 租赁 3 北京中电瑞达物业有限公司 100.00 1,000.00 物业 4 中国通广电子有限公司 100.00 10,500.00 其他服务业 5 中电基础产品装备有限公司 100.00 10,000.00 商贸、租赁 6 中国电子物资东北有限公司 100.00 2,600.00 商贸、租赁 7 中国电子物资西北有限公司 100.00 2,580.00 商贸、租赁 8 湖南计算机厂有限公司 65.00 2,203.23 租赁、物业 中国长城桂林软件技术有限责任公 9 100.00 437.40 租赁 司 10 中电长城开拓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100.00 7,241.6 租赁 (五)主营业务发展状况及主要财务数据 1、主营业务发展状况 瑞达集团为中国电子下属资产经营与物业服务平台,主要从事土地开发、房产租赁、 资产处置、物业服务等业务。 110 2、主要财务数据 (1)最近两年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万元 科目 2020 年 12 月 31 日/2020 年 2019 年 12 月 31 日/2019 年 总资产 506,408.78 468,046.44 净资产 309,772.99 288,594.06 营业收入 200,275.97 275,894.75 净利润 20,351.20 38,577.19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20,314.72 38,431.85 注:上述财务数据为合并报表口径,2019 年财务数据已经审计,2020 年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2)最近一年简要财务报表 1)简要资产负债表 单位:万元 科目 2020 年 12 月 31 日 流动资产 234,591.59 非流动资产 271,817.19 总资产 506,408.78 流动负债 159,022.01 非流动负债 37,613.78 总负债 196,635.78 净资产 309,772.99 归属母公司股东的权益 301,435.72 注:上述财务数据为合并报表口径,未经审计 2)简要利润表 单位:万元 科目 2020 年度 营业收入 200,275.97 利润总额 26,720.94 净利润 20,351.20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20,314.72 注:上述财务数据为合并报表口径,未经审计 3)简要现金流量表 111 单位:万元 科目 2020 年度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9,324.44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3,042.46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3,437.30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2,842.25 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122,192.22 注:上述财务数据为合并报表口径,未经审计 (六)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 1、瑞达集团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瑞达集团与上市公司同受中国电子所控制。 2、瑞达集团向上市公司推荐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瑞达集团不存在向上市公司推荐董事或者高级管理人员的情 况。 (七)与其他交易对方的关联关系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瑞达集团与本次重组交易对方群创光电、Bonstar 不存在关 联关系;瑞达集团与本次重组交易对方中国电子、华电有限、产业工程存在关联关系。 瑞达集团是交易对方中国电子的全资子公司;交易对方产业工程和交易对方华电有限同 为中电有限的全资子公司,而中电有限是交易对方中国电子的全资子公司。 (八)瑞达集团及其主要管理人员最近五年受到行政和刑事处罚、涉及诉 讼或者仲裁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瑞达集团及其主要管理人员最近五年未受到与证券市场相关 的行政处罚和刑事处罚,也不存在涉及与经济纠纷有关的重大民事诉讼或者仲裁的情 况。 (九)瑞达集团及其主要管理人员最近五年的诚信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瑞达集团及其主要管理人员最近五年不存在未按期偿还大额 债务、未履行承诺、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行政监管措施或受到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的情况。 112 五、群创光电 (一)基本情况 企业名称 群创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企业类型 股份有限公司(上市) 企业住所 台湾省新竹科学园区苗栗县竹南镇科学路 160 号 法定代表人 洪进扬 注册资本 1,200 亿元新台币 成立日期 2003 年 1 月 14 日 统一编号 12800225 各式 TFT-LCD(薄膜电晶体液晶显示器)液晶面板模组(modules)及半 成品(open cells):电视用面板、桌上型监视器面板、笔记型电脑用面 经营范围 板、中小尺寸面板、医疗应用面板、工业应用面板;触控模组:Glass/Glass 电容式触控模组、Glass/Film/Film 电容式触控模组、One Glass 电容式触 控模组 (二)历史沿革 1、群创光电上市前情况 2003 年 1 月 14 日,群创光电依据新竹科学工业园区管理局园商字第 0920001669 号函设立,实收股本 3,500 万股。此后,历经 2003 年 5 月以每股 10 元新台币增资 6,500 万股、2003 年 10 月以每股 10 元新台币增资 20,000 万股、2004 年 4 月以每股 10 元新 台币增资 60,000 万股、2004 年 9 月以每股 12 元新台币增资 60,000 万股、2005 年 6 月 以每股 14 元新台币增资 60,000 万股、2006 年 1-9 月因员工执行认股权证累计发行新股 1,212.9 万股,群创光电实收股本变更为 211,212.9 万股。 2、群创光电上市后情况 2006 年 10 月 24 日,群创光电在台湾证券交易所挂牌上市,以每股 41 元新台币的 价格公开发行 20,000 万股,股票代码 3481。 此后,历经 2007 年 3 月因与建美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合并而增资 565.0 万股、2007 年 9 月盈余公积转增股本增资 10,139.0 万股、2007 年 11 月以每股 146 元增资发行新股 30,000.0 万股参与海外存托凭证发行、2008 年 9 月盈余公积转增股本增资 34,202.7 万股、 113 2009 年 9 月盈余公积转增股本增资 10,458.5 万股、2010 年 3 月因与奇美电子股份有限 公 司 及 统 宝光 电 股 份有 限 公司 之 合 并而 增 资 普通 股 477,808.9 万 股 及 私募 特 别 股 73,170.7 万股、2010 年 11 月私募特别股减资 73,170.7 万股、2012 年 10 月以每股 9 元 新台币增资发行新股 60,000.0 万股、2013 年 2 月以每股 12.98 元新台币增资发行新股 112,500.0 万股参与海外存托凭证发行、2014 年 9 月现金增资发行新股 85,000.0 万股, 以及 2013 年 2 月至 2016 年 11 月授予员工限制性股票影响,截至 2017 年 1 月 1 日,群 创光电股本情况如下: 单位:万股 股份性质 股份数量 股权占比 一、未发行股份 54,785 5.22% 二、流通在外股份(实收股本) 995,215 94.78% 合计 1,050,000 100.00% 2017 年 3 月,群创光电因授予员工限制性股票回购 7.0 万股。变动完成后,群创光 电股本情况如下: 单位:万股 股份性质 股份数量 股权占比 一、未发行股份 54,792 5.22% 二、流通在外股份(实收股本) 995,208 94.78% 合计 1,050,000 100.00% 2017 年 5 月,群创光电因授予员工限制性股票回购 0.6 万股。变动完成后,群创光 电股本情况如下: 单位:万股 股份性质 股份数量 股权占比 一、未发行股份 54,793 5.22% 二、流通在外股份(实收股本) 995,207 94.78% 合计 1,050,000 100.00% 2019 年 11 月,群创光电库存股注销 24,100 万股。变动完成后,群创光电股本情况 如下: 单位:万股 114 股份性质 股份数量 股权占比 一、未发行股份 78,893 7.51% 二、流通在外股份(实收股本) 971,107 92.49% 合计 1,050,000 100.00% 2021 年 3 月,群创光电因海外转换公司债转股而增发新股 22,936.1 万股,并完成 变更注册资本为 1,200 亿元新台币。变动完成后,群创光电股本情况如下: 单位:万股 股份性质 股份数量 股权占比 一、未发行股份 205,957 17.16% 二、流通在外股份(实收股本) 994,043 82.84% 合计 1,200,000 100.00% 2021 年 5 月,群创光电因海外转换公司债转股而增发新股 30,788.6 万股。变动完 成后,群创光电股本情况如下: 单位:万股 股份性质 股份数量 股权占比 一、未发行股份 175,168 14.60% 二、流通在外股份(实收股本) 1,024,832 85.40% 合计 1,200,000 100.00% 2021 年 8 月,群创光电因海外转换公司债转股而增发新股 25,308.8 万股。变动完 成后,群创光电股本情况如下: 单位:万股 股份性质 股份数量 股权占比 一、未发行股份 149,859 12.49% 二、流通在外股份(实收股本) 1,050,141 87.51% 合计 1,200,000 100.00%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群创光电股本未再次发生变化。 115 (三)产权关系结构图及主要股东基本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群创光电产权关系结构如下: 群创光电无控股股东与实际控制人,主要系①群创光电为台湾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 (股票代码:3481.TW),股权结构极为分散;②根据群创光电公司章程,董事会决议 应有过半数董事之出席,并以出席董事过半数之同意行之(除台湾公司法另有规定外), 而群创光电董事会中无任何一方席位占比达到或超过三分之一;③群创光电未被任何其 他公司纳入合并报表范围内。 (四)主要下属企业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出具日,群创光电主要下属企业基本情况如下: 公司名称 持股比例 注册资本(万美元) 主营业务 Landmark International Ltd. 100.00% 70,945.00 控股公司 (五)主营业务发展状况及主要财务数据 1、主营业务发展状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群创光电在台湾有 14 个厂,拥有 3.5G、4G、4.5G、5G、 6G、7.5G、8.5G 到 8.6G 等完整的各世代生产线。 群创光电提供先进显示器整合方案,包括 4K2K 超高解析度、3D 裸眼、IGZO、LTPS、 116 AMOLED、OLED、以及触控解决方案等,制定规格,引领市场趋势。广泛的产品线更 是横跨各式 TFT-LCD 液晶面板模组、触控模组,例如:电视用面板、桌上型监视器与 笔记型电脑用面板、中小尺寸面板、医疗用、车用面板。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群创光电全球员工人数约 5.8 万人,生产基地及销售网络遍 布全球,主要 TFT 厂区位于台湾竹南、台南两地,模组厂扩及宁波、南京、佛山、上 海等地。 2、主要财务数据 (1)最近两年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万元新台币 科目 2020 年 12 月 31 日/2020 年 2019 年 12 月 31 日/2019 年 总资产 37,955,983.7 36,976,434.6 所有者权益 23,756,704.6 23,211,002.9 归属于母公司的所有者权益 23,736,966.0 23,192,770.4 营业收入 26,991,105.1 25,197,120.9 净利润 163,982.4 -1,744,027.2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163,614.4 -1,744,299.0 注:上述财务数据为合并报表口径,已经审计 (2)最近一年简要财务报表 1)简要资产负债表 单位:万元新台币 科目 2020 年 12 月 31 日 流动资产 15,916,230.7 非流动资产 22,039,753.0 总资产 37,955,983.7 流动负债 10,917,064.8 非流动负债 3,282,214.3 总负债 14,199,279.1 净资产 23,756,704.6 归属母公司股东的权益 23,736,966.0 注:上述财务数据为合并报表口径,已经审计 2)简要利润表 117 单位:万元新台币 科目 2020 年度 营业收入 26,991,105.1 利润总额 255,713.1 净利润 163,982.4 归属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163,614.4 注:上述财务数据为合并报表口径,已经审计 3)简要现金流量表 单位:万元新台币 科目 2020 年度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2,240,415.3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4,193,410.6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1,118,404.6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820,089.2 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2,653,208.3 注:上述财务数据为合并报表口径,已经审计 (六)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 1、群创光电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群创光电与上市公司无关联关系。 2、群创光电向上市公司推荐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群创光电不存在向上市公司推荐董事或者高级管理人员的情 况。 (七)与其他交易对方的关联关系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群创光电与本次重组交易对方中国电子、华电有限、产业工 程、瑞达集团不存在关联关系。 (八)群创光电及其主要管理人员最近五年受到行政和刑事处罚、涉及诉 讼或者仲裁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群创光电及其主要管理人员最近五年未受到与证券市场相关 118 的行政处罚和刑事处罚,也不存在涉及与经济纠纷有关的重大民事诉讼或者仲裁的情 况。 (九)群创光电及其主要管理人员最近五年的诚信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群创光电及其主要管理人员最近五年不存在未按期偿还大额 债务、未履行承诺、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行政监管措施或受到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的情况。 六、Bonstar (一)基本情况 企业名称 Bonstar International Limited 企业类型 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OMC Chambers, Wickhams Cay 1, Road Town, Tortola, British Virgin Islands 已发行股本 1 美元 成立日期 2005 年 5 月 20 日 公司注册登记证号 657621 (二)历史沿革 2005 年 5 月 20 日,Bonstar 由冠捷科技有限公司主席、行政总裁兼执行董事宣建 生全资设立,注册资本为 50,000 美元,已发行股本为 1 美元。自成立后至本报告书出 具日,Bonstar 股本未有变动。 (三)产权关系结构图及主要股东基本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Bonstar 产权关系结构如下: Bonstar 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均为宣建生。 119 (四)主要下属企业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出具日,Bonstar 无控股的下属企业。 (五)主营业务发展状况及主要财务数据 1、主营业务发展状况 Bonstar 为冠捷有限的执行董事宣建生独资的持股平台,主营业务为对外投资。 2、主要财务数据 (1)最近两年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万港元 科目 2020 年 12 月 31 日/2020 年 2019 年 12 月 31 日/2019 年 总资产 19,328.38 18,145.48 净资产 19,322.82 18,141.36 营业收入 1,182.90 15,154.54 净利润 1,181.46 15,147.27 注:上述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2)最近一年简要财务报表 1)简要资产负债表 单位:万港元 科目 2020 年 12 月 31 日 流动资产 514.73 非流动资产 18,813.65 总资产 19,328.38 流动负债 5.56 非流动负债 0.00 总负债 5.56 净资产 19,322.82 注:上述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2)简要利润表 单位:万港元 科目 2020 年度 120 营业收入 1,182.90 营业成本 1.44 净利润 1,181.46 注:上述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3)简要现金流量表 单位:万港元 科目 2020 年度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0.00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440.26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0.00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440.26 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514.73 注:上述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六)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 1、Bonstar 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Bonstar 与上市公司无关联关系。 2、Bonstar 向上市公司推荐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Bonstar 不存在向公司推荐董事或者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况。 (七)与其他交易对方的关联关系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Bonstar 与本次重组交易对方中国电子、华电有限、产业工 程、瑞达集团和群创光电不存在关联关系。 (八)Bonstar 及其主要管理人员最近五年受到行政和刑事处罚、涉及诉讼 或者仲裁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Bonstar 及其主要管理人员最近五年未受到与证券市场相关 的行政处罚和刑事处罚,也不存在涉及与经济纠纷有关的重大民事诉讼或者仲裁的情 况。 121 (九)Bonstar 及其主要管理人员最近五年的诚信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Bonstar 及其主要管理人员最近五年不存在未按期偿还大额 债务、未履行承诺、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行政监管措施或受到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的情况。 122 第四章 标的资产基本情况 一、冠捷有限基本情况 (一)基本信息 根据冠捷有限注册证书、冠捷有限于香港联交所公开披露的公告文件、境外律师出 具的法律意见,冠捷有限基本情况如下: 中文名称 冠捷科技有限公司 英文名称 TPV Technology Limited 成立日期 1998 年 1 月 12 日 成立地点 百慕大 企业性质 有限公司 已发行股份数 2,345,642,139 股 执行董事 宣建生 注册号 24378 注册地址 Victoria Place, 5th Floor, 31 Victoria Street, Hamilton HM 10, Bermuda Units 1208–16, 12th Floor, C-Bons International Center , Kwun Tong, Kowloon, 主要办公地址 Hong Kong (二)主要历史沿革 1、历史沿革概况 根据冠捷有限注册证书、冠捷有限于香港联交所公开披露的公告文件、境外律师出 具的法律意见,冠捷有限主要历史沿革情况如下: (1)1998 年 1 月,设立及发行股份 1998 年 1 月 12 日,冠捷有限在百慕大注册成立,成立时股东为 Mapcal Limited, 股本为 12,000 美元,共分为 1,200,000 股。 1998 年 1 月 13 日,冠捷有限分别向 Fields Pacific Limited(以下简称“Fields Pacific”)、Brilliant Way Investment Limited(以下简称“Brilliant Way”)、Hsuan Jason (宣建生)发行 810,000 股普通股、270,000 股普通股和 120,000 股普通股,其中 Hsuan 123 Jason 代 Top Victory Development 持股。冠捷有限的股权结构如下: 股东 持股数量(股) 持股比例 Fields Pacific 810,000 67.50% Brilliant Way 270,000 22.50% Hsuan Jason 120,000 10.00% 合计 1,200,000 100.00% (2)1998 年 8 月,转让股权 1998 年 8 月 13 日,Hsuan Jason 将所持 120,000 股股份转让给 Top Victory Development。本次股权转让完成后,冠捷有限股权结构如下表所示: 股东 持股数量(股) 持股比例 Fields Pacific 810,000 67.50% Brilliant Way 270,000 22.50% Top Victory Development 120,000 10.00% 合计 1,200,000 100.00% (3)1999 年 9 月,法定股本变动及股份发行 1999 年 9 月 21 日,冠捷有限收购 Fields Pacific,Brilliant Way 及 Top Victory Development 持有 的 Top Victory International Limited 全 部股 份,以 分别 向其 发行 681,690,000 股普通股、227,230,000 股普通股、89,880,000 股普通股,以及将其原持有 的 1,200,000 股股份记为已实缴股份作为收购对价。本次发行完成后,冠捷有限股权结 构如下: 股东 持股数量(股) 持股比例 Fields Pacific 682,500,000 68.25% Brilliant Way 227,500,000 22.75% Top Victory Development 90,000,000 9.00% 合计 1,000,000,000 100.00% (4)1999 年 10 月,公开发行并在香港联交所及新交所上市 1999 年 10 月,冠捷有限公开发行及配售合计 200,000,000 股股票并在香港联交所 及新交所上市。本次发行完成后,冠捷有限合计发行 1,200,000,000 股股份。 124 (5)2000 年,回购及发行股份 2000 年,冠 捷有限 回购注销 合计 890,000 股股份 ;并根 据以股 代息计 划发行 13,634,175 股股份。截至 2000 年 12 月 31 日,冠捷有限合计发行 1,212,744,175 股股份。 (6)2001 年,回购及发行股份 2001 年,冠 捷有限回 购注销 合计 218,000 股股份 ;并根 据以股代 息计划 发行 2,855,089 股股份。截至 2001 年 12 月 31 日,冠捷有限合计发行 1,215,381,264 股股份。 (7)2002 年,发行股份 2002 年 5 月 29 日,冠捷有限与 Fields Pacific 签订认购协议,冠捷有限以每股 2.92 港元的价格向 Fields Pacific 发行 105,000,000 股股份。 2002 年,冠捷有限根据购股权计划合计发行 12,134,000 股股份。 截至 2002 年 12 月 31 日,冠捷有限合计发行 1,332,515,264 股股份。 (8)2003 年,转让股份、发行股份以及回购股份 2003 年 11 月,Fields Pacific 与京东方签订股份转让合同,Fields Pacific 向京东方 转让冠捷有限 356,033,783 股股份。 2003 年,冠捷有限根据购股权计划合计发行 18,400,000 股股份;同年,冠捷有限 合计回购注销 142,000 股股份。 截至 2003 年 12 月 31 日,冠捷有限合计发行 1,350,773,264 股股份。 (9)2004 年,发行股份 2004 年,冠捷有限根据购股权计划合计发行 52,511,000 股股份。截至 2004 年 12 月 31 日,冠捷有限合计发行 1,403,284,264 股股份。 (10)2005 年,发行股份 2005 年 9 月 5 日,冠捷有限向飞利浦电子香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飞利浦香港”) 发行 263,176,463 股股份作为收购飞利浦相关业务的部分对价。 2005 年 12 月 1 日,冠捷有限向京东方、Multi-Lines Investments Limited 及联想控 125 股有限公司合计发行 88,049,027 股普通股,作为收购北京东方冠捷科技电子股份有限公 司 58.26%股权的对价。 2005 年,冠捷有限根据购股权计划合计发行 40,356,000 股股份。 截至 2005 年 12 月 31 日,冠捷有限合计发行 1,794,865,754 股股份。 (11)2006 年,股份配售及股份认购、发行股份 2006 年 2 月 24 日,冠捷有限与 Bonstar 及瑞银投资银行签订配售协议;瑞银投资 银行安排相关买方购买 Bonstar 出售的合计 9,500,000 股股份,配售价为每股 9.00 港元, 扣除相关配售成本或开支后的净配售价约为 8.79 港元。同日,冠捷有限与 Brilliant Way 及瑞银投资银行签订配售协议;瑞银投资银行安排相关买方购买 Brilliant Way 出售的合 共 97,000,000 股股份,配售价为每股 9.00 港元,扣除相关配售成本或开支后的净配售 价约为 8.79 港元。 2006 年 2 月 24 日,冠捷有限与 Bonstar 签订认购协议,约定 Bonstar 以每股 8.79 港元的价格认购冠捷有限 9,500,000 股股份;同日,冠捷有限与 Brilliant Way 签订认购 协议,约定 Brilliant Way 以每股 8.79 港元的价格认购冠捷有限 97,000,000 股股份。 2006 年,冠捷有限根据购股权计划合计发行 40,819,771 股股份。 截至 2006 年 12 月 31 日,冠捷有限合计发行 1,942,185,525 股股份。 (12)2007 年,转让股份、发行股份 2007 年 5 月 14 日和 2007 年 5 月 15 日,中国电子控制的境内上市公司中国长城计 算机深圳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城电脑”)与京东方分别签署《股份转让协议》 和《股份转让协议之补充协议》,长城电脑以 11.4 亿港元的价格收购京东方持有的冠 捷有限 2 亿股股份(占冠捷有限总股本的 10.27%)。 2007 年,冠捷有限根据购股权计划合计发行 22,543,000 股股份。截至 2007 年 12 月 31 日,冠捷有限合计发行 1,964,728,525 股股份。 (13)2008 年,回购及发行股份 2007 年 12 月 3 日,奇美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奇美电子”,后更名为“群 126 创光电”)与冠捷有限签订认购协议,约定奇美电子以每股 5.39 港元的价格认购冠捷 有限 150,500,000 股股份。冠捷有限于 2008 年 6 月 4 日向奇美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发行 150,500,000 股股份。 2008 年,冠捷有限根据购股权计划合计发行 744,000 股股份;同年,冠捷有限合计 回购注销 4,720,000 股股份。 截至 2008 年 12 月 31 日,冠捷有限合计发行 2,111,252,525 股股份。 (14)2010 年,转让股份及发行股份 2010 年 1 月 28 日,华电有限与 Koninklijke Philips Electronics N.V(以下简称“飞 利浦”)及飞利浦香港就转让冠捷有限股份签署了《股份认购协议》,华电有限以约 10.4 亿港元的价格收购冠捷有限 200,000,000 股股份。 同日,冠捷有限与三井物产株式会社(以下简称“三井”)签署《认购协议》,冠 捷有限以约 12.2 亿港元的价格向三井配发及发行 234,583,614 股股份。 截至 2010 年 12 月 31 日,冠捷有限合计发行 2,345,836,139 股股份。 (15)2011 年,回购股份 2011 年,冠捷有限合计回购注销 200,000 股股份。截至 2011 年 12 月 31 日,冠捷 有限合计发行 2,345,636,139 股股份。 (16)2015 年,股份转让 2015 年 8 月 4 日,长城电脑全资子公司中国长城计算机(香港)控股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长城电脑香港”)与长城电脑签订《股份买卖协议》,长城电脑以 100,913,955.21 美元的价格收购长城电脑香港持有的冠捷有限 370,450,000 股股份。 截至 2011 年 12 月 31 日,冠捷有限合计发行 2,345,636,139 股股份。 (17)2016 年,股份置换 2016 年 2 月 23 日和 2016 年 3 月 10 日,长城电脑与中国电子分别签署了《资产置 换及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协议》和《资产置换及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协议之补充协议》,约 定中国电子以其全资子公司武汉中原电子集团有限公司 64.94%的股权与长城电脑持有 127 的冠捷有限 24.32%的股权进行置换,前述股权评估值为 24,573.23 万美元。 (18)2019 年 10 月,私有化及退市 2019 年 8 月 8 日,华电有限作为要约人请求冠捷有限董事会向计划股东(指除华 电有限、中国电子和存续股东以外的冠捷有限其他股东,存续股东指群创光电、TGL、 Bonstar 及张强)提呈建议,拟根据百慕大公司法第 99 条通过计划方式将冠捷有限私有 化(以下简称“私有化计划”)。 如果私有化计划生效,计划股东所持冠捷有限股份(以下简称“计划股份”)将予 以注销,华电有限作为要约人将按照以下金额向各计划股东支付注销价:(1)就在香 港联交所上市的每股计划股份,以现金支付 3.86 港元;或(2)对于在新交所上市的每 股计划股份,以新加坡元现金支付等值于 3.86 港元的金额。同时,为使私有化计划生 效,需要冠捷有限特别股东大会批准与注销计划股份相关的冠捷有限已发行股本的减少 以及同时向要约人发行数量等同于已注销计划股份数量的新股。私有化计划完成后,华 电有限、中国电子和存续股东将共同持有冠捷有限全部已发行股本(其中存续股东将合 计持有冠捷有限已发行股本的 11.04%),冠捷有限股份在香港联交所和新交所的上市 地位将被撤销。 2019 年 10 月 18 日,冠捷有限收到香港联交所回函,退市申请获香港联交所上市 委员会批准,在私有化计划生效后,将于 2019 年 11 月 14 日生效;同日,冠捷有限收 到新交所回函,在香港联交所同意冠捷有限退市的前提条件下,新交所对于冠捷有限的 退市申请无异议,退市时间与冠捷有限在香港联交所退市时间一致。 2019 年 10 月 30 日,百慕大最高法院指令召开并举行计划股东会议(以下简称“法 院会议”),法院会议批准了冠捷有限相关私有化计划。同日,冠捷有限召开股东特别 大会,表决通过了与私有化计划相关的特别决议议案和普通决议议案。 2019 年 11 月 8 日,百慕大最高法院批准冠捷有限私有化计划,批准私有化计划的 法院命令副本于 2019 年 11 月 12 日送呈百慕大公司注册处处长作登记,登记于 2019 年 11 月 12 日生效;私有化计划文件所载计划的所有条件已获达成,私有化计划于 2019 年 11 月 12 日生效。 本次私有化并退市完成后,冠捷有限的股权结构如下: 128 序号 股东名称/姓名 持股数量(股) 持股比例(%) 1 华电有限 1,469,527,336 62.65 2 中国电子 617,130,000 26.31 3 群创光电 150,500,000 6.42 4 TGL 76,530,000 3.26 5 Bonstar 24,754,803 1.06 6 张强 7,200,000 0.31 合计 2,345,642,139 100.00 根据境外律师出具的意见(Letter of Advice),冠捷有限已就私有化及退市获得香 港联交所及香港证券及期货事务监察委员会必要的批准和同意,符合《香港联合交易所 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及《公司收购、合并和股份回购守则》中有关私有化及退市的 规定1。 (19)2019 年 12 月,股份转让 2019 年 12 月 19 日,中国电子出具中电资[2019]635 号和中电资[2019]636 号《关于 协议转让冠捷科技有限公司部分股权的通知》,同意华电有限分别将其持有的冠捷有限 约 0.93%股权和约 2.78%股权以协议转让方式,转让给瑞达集团和产业工程,转让价格 以冠捷有限 2018 年底经审计的净资产为基础确定。股权转让双方均为中国电子直接或 间接 100%持股的下属公司,本次转让系中国电子内部转让。 2019 年 12 月 26 日,华电有限与瑞达集团签署股份收购协议,华电有限将其所持 冠捷有限 21,736,611 股股份以每股 5.11 港元的价格转让给瑞达集团。 2019 年 12 月 31 日,华电有限与产业工程签署股份收购协议,华电有限将其所持 冠捷有限 65,293,964 股股份以每股 5.11 港元的价格转让给产业工程。 1 根据香港律师签署的 Letter of Advice, “As at the date of this Letter, based solely and entirely on the aforementioned public disclosure, with reliance upon each of the assumptions set out in Schedule 2 hereto, and subject to the qualifications and reservations set out in Schedule 3 hereto as well as any matters not disclosed to us or not available in the public domain: TPV has obtained all necessary approvals and consents of the Stock Exchange and the SFC for the Privatization and the Withdrawal of Listing, which are in line with the applicable provisions of the Listing Rules and the Takeovers Code regarding privatization, withdrawal of listing and offer to holders of convertible securities. Save for the aforementioned approvals and consents, as at 15 November 2019 (being the Delisting Date), there were no other approvals or consents from the governmental authorities in Hong Kong which the Privatization and the Withdrawal of Listing are subject to or should obtain.” 129 本次股份转让完成后,冠捷有限的股权结构如下: 序号 股东名称/姓名 持股数量(股) 持股比例(%) 1 华电有限 1,382,496,761 58.94 2 中国电子 617,130,000 26.31 3 群创光电 150,500,000 6.42 4 TGL 76,530,000 3.26 5 产业工程 65,293,964 2.78 6 Bonstar 24,754,803 1.06 7 瑞达集团 21,736,611 0.93 8 张强 7,200,000 0.31 合计 2,345,642,139 100.00 (20)2020 年 9 月,股份转让 2020 年 9 月 4 日,华电有限分别与 TGL、Bonstar 和张强签署《股权转让协议》, TGL、Bonstar 和张强分别将其所持冠捷有限 76,530,000 股股份、4,754,803 股股份和 7,200,000 股股份转让给华电有限,转让价格以符合《证券法》的资产评估机构出具并 经中国电子备案的正式资产评估报告载明的标的股份截至 2019 年 12 月 31 日的评估价 值为依据确定。 本次股份转让完成后,冠捷有限的股权结构如下: 序号 股东名称 持股数量(股) 持股比例(%) 1 华电有限 1,470,981,564 62.71 2 中国电子 617,130,000 26.31 3 群创光电 150,500,000 6.42 4 产业工程 65,293,964 2.78 5 Bonstar 20,000,000 0.85 6 瑞达集团 21,736,611 0.93 合计 2,345,642,139 100.00 (21)2020 年 12 月,股份转让 2020 年 9 月 4 日,上市公司分别与华电有限、群创光电签署了附生效条件的《支 付现金购买资产协议》;2020 年 11 月 2 日,上市公司分别与华电有限、群创光电签署 130 了附生效条件的《支付现金购买资产之补充协议》,约定上市公司向华电有限、群创光 电分别支付现金 707,825.4025 万元、57,796.9841 万元,收购冠捷有限 51%股份。转让 价格以符合《证券法》的资产评估机构出具并经中国电子备案的正式资产评估报告载明 的标的股份截至 2019 年 12 月 31 日的评估价值为依据确定。 2020 年 12 月 30 日,上市公司与华电有限、群创光电签订《关于南京华东电子信 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现金收购冠捷科技有限公司 51%股份的交割确认书》;根据冠捷有 限登记日为 2020 年 12 月 30 日的股东名册及百慕大金融管理局出具的相关文件,冠捷 有限 51%股份(1,196,277,491 股股份)已于 2020 年 12 月 30 日登记至上市公司名下。 本次股份转让完成后,冠捷有限的股权结构如下: 序号 股东名称 持股数量(股) 持股比例(%) 1 冠捷科技 1,196,277,491 51.00 2 中国电子 617,130,000 26.31 3 华电有限 365,004,073 15.56 4 产业工程 65,293,964 2.78 5 群创光电 60,200,000 2.57 6 瑞达集团 21,736,611 0.93 7 Bonstar 20,000,000 0.85 合计 2,345,642,139 100.00 2、中国电子取得冠捷有限控制权的情况 (1)中国电子取得冠捷有限控制权的过程 2007 年 5 月 10 日,中国电子控制的境内 A 股上市公司中国长城计算机深圳股份有 限公司(以下简称“长城电脑”)召开第三届第十七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了《收购冠 捷科技有限公司部分股权事宜》的决议。2007 年 5 月 14 日和 2007 年 5 月 15 日,长城 电脑与京东方分别签署《股份转让协议》和《股份转让协议之补充协议》,长城电脑 以 11.4 亿港元的价格收购京东方持有的冠捷有限 2 亿股股份(占冠捷有限总股本的 10.27%)。截至 2007 年 12 月 24 日,上述股权转让已得到中国证监会无异议审核意见, 并完成了香港法律/证券上市规则所需的登记手续,长城电脑变更成为冠捷有限的新股 东。2007 年 12 月 28 日,长城电脑已委派董事卢明先生(时任长城电脑副董事长)进 131 入冠捷有限董事会并按持股比例行使表决权。长城电脑控股股东为长城科技股份有限 公司(以下简称“长城科技”),长城科技的控股股东为中国电子全资企业中国长城 计算机集团公司(以下简称“长城集团”)。交易完成后,中国电子、长城电脑和冠 捷有限的股权关系如下: 自 2008 年 10 月始,由中国电子控制的中国长城计算机(香港)控股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长城香港”)陆续从 H 股二级市场购入冠捷有限股票,截止 2009 年 7 月,长 城香港累计吸收冠捷有限股份为 37,045 万股,占比 17.55%。截至 2009 月 7 月,中国 电子通过长城香港和长城电脑合计持有冠捷有限 27.02%股权,为冠捷有限第一大股东, 但中国电子及其关联方未向冠捷有限派驻超过半数的董事,中国电子未对冠捷有限实 施控制,亦未将冠捷有限纳入合并范围内。 2009 年 4 月 30 日,长城电脑与中国电子下属的长城集团签订《股权转让协议》, 长城电脑以 1,060.12 万元人民币收购长城集团持有的长城香港 99.9999%股份。2009 年 6 月 29 日,长城电脑完成对长城香港的股权收购。长城电脑于 2009 年 6 月 30 日向 长城集团支付了对应股价款并取得了对长城香港控制权。交易完成后,长城电脑直接 持有冠捷有限 20,000 万股,通过长城香港间接持有冠捷有限 37,045 万股,长城电脑 合计持有冠捷有限 57,045 万股,占比 27.02%,为冠捷有限第一大股东。2009 年 10 月 13 日,长城电脑向冠捷有限增派 5 名董事,完成了冠捷有限董事会改选,至此,长城 电脑成为冠捷有限的控股股东并将冠捷有限纳入合并范围内,中国电子通过控股子公 132 司长城电脑间接对冠捷有限实现控制。交易完成后,中国电子、长城电脑、长城香港 和冠捷有限的股权关系如下: (2)中国电子取得冠捷有限控制权的时点和判断依据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及其应用指南关于控制权转移的判断条件,中国电子于 2009 年 10 月 13 日取得冠捷有限控制权,具体分析及判断依据如下: 判断条件 判断依据与条件成就情况分析 2009 年 1 月 19 日,经长城电脑第四届董事审议,同意长城电脑向关联 方长城集团收购长城香港 99.9999%股权,并责成经营班子聘请专业的审 计和评估机构对长城香港的财务和资产状况进行审计和评估、签署中介 机构相关协议、组织和实施收购相关事项。 2009 年 4 月 7 日,长城电脑收购长城香港 99.9999%股权事项完成实际控 制人中国电子的核准备案(备案编号:2009007)。 2009 年 4 月 30 日,长城电脑第四届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确定长城 香港 99.9999%股权收购价格暨协议签署事宜的议案》。同日,长城电脑 1、企业合并合同或 与长城集团签署《股权转让协议》,长城电脑拟以 1,060.12 万元人民币 协议 已获股东大 会 收购其所持有的长城香港 99.9999%股权。 等通过 根据深交所《上市规则》,上市公司与关联人发生的交易金额在 3,000 万元以上,且占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 5%以上的关联 交易,需将该交易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截至 2008 年 12 月 31 日,长城电 脑经审计净资产为 117,526.30 万元,长城香港 99.9999%股权交易作价 为 1,060.12 万元,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但交易金额不超过 3,000 万元,且仅占长城电脑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0.9%,因此交易不必经 长城电脑股东大会审议。 2009 年 6 月 29 日,长城电脑控股股东长城科技召开股东特别大会,审 133 议通过了长城电脑与长城集团签署的关于收购长城香港股权事宜的《股 权转让协议》。 2、企业合并事项需 2009 年 5 月 22 日,长城电脑收到商务部《企业境外投资证书(商境外 要经 过国家有关 主 投资证第 1000200900005 号)》文件,认为长城电脑收购长城香港股权 管部门审批的,已获 的境外投资符合《境外投资管理办法》(商务部 2009 年第 5 号令)的有 得批准 关规定,同意颁发《企业境外投资证书》。 2009 年 4 月 30 日,长城电脑与长城集团已签订《股权转让协议》,长 城电脑以 1,060.12 万元人民币收购长城集团持有的长城香港 99.9999% 股份。 3、参与合并各方已 2009 年 6 月 29 日,长城电脑按有关的香港法律到香港办理了成为长城 办理 了必要的财 产 香港股东所需的转名、付印花税、过户登记及其它相关手续,长城香港 权转移手续 亦已按有关的香港法律办理了所需登记手续及其它相关手续,从而使长 城电脑于 2009 年 6 月 29 日变更成为长城香港的控股股东,持有长城香 港 1,099,999 股,占长城香港股权的 99.9999%。 4、合并方或购买方 已支 付了合并价 款 的大部分(一般应超 2009 年 6 月 30 日,长城电脑已向长城集团支付了全部股价款。 过 50%),并且有能 力、有计划支付剩余 款项 2009 年 10 月 13 日,冠捷有限发布公告改组董事会,改组后董事会成员 有 13 人,其中 7 名来自长城电脑及其关联方,超过冠捷有限董事成员构 5、合并方或购买方 成的半数。该 7 名董事中刘烈宏(时任中国电子总经理)、卢明(时任 实际 上已经控制 了 长城电脑副董事长)、杜和平(时任长城电脑董事长)、谭文鋕(时任 被合 并方或被购 买 长城电脑董事)、吴群(时任中国电子资产经营部总经理)、徐海和(时 方的 财务和经营 政 任中国电子财务部经理)为长城电脑直接委派董事,长城香港未直接委 策,并享有相应的利 派董事,宣建生先生由中国电子派出在其控股子公司南京熊猫担任董事, 益、承担相应的风险 因此宣建生先生为长城电脑关联人。长城电脑能够通过股东会、董事会 控制冠捷有限财务和经营政策,并享有相应的利益、承担相应的风险。 综上分析,截至 2009 年 10 月 13 日,长城电脑通过直接和间接持股冠捷有限 27.02% 股权,为其第一大股东;冠捷有限董事会成员共 13 名,其中 7 人为长城电脑及其关联 人士的高级管理人员/董事,长城电脑实现对于冠捷有限的实质性控制。由于中国电子 通过其控股的长城集团和长城科技控制长城电脑,因此于 2009 年 10 月 13 日,中国电 子实现了对冠捷有限控制。2009 年 11 月 10 日,长城电脑披露了《关于对冠捷科技形 成实际控制的提示性公告》,公告长城电脑已拥有被投资单位冠捷有限董事会半数以 上表决权,形成了对冠捷有限的实质性控制,并将冠捷有限纳入合并财务报表的合并 范围。 根据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于 2010 年 4 月 22 日出具的长城电脑《2009 年度审计 134 报告》,长城电脑已将冠捷有限纳入 2009 年度财务报表合并范围。根据大信会计师事 务有限公司于 2010 年 4 月 30 日出具的中国电子《2009 年度审计报告》大信审字[2010] 第 1-1633-1 号),中国电子已将冠捷有限作为下属子公司纳入 2009 年度财务报表合 并范围。 自 2009 年 10 月 13 日中国电子取得冠捷有限控制权以来,冠捷有限控股股东在中 国电子下属企业之间进行了变动,但中国电子持续拥有对于冠捷有限的控制权。具体 包括:(1)2015 年 8 月 4 日,长城电脑下属子公司长城香港与长城电脑签署股权转让 协议,将其持有的冠捷有限股份转让至长城电脑,长城电脑直接持有冠捷有限 24.31% 股份;(2)2016 年 2 月 23 日和 2016 年 3 月 10 日,长城电脑与中国电子分别签署资 产置换协议及其补充协议,约定中国电子以其全资子公司武汉中原电子集团有限公司 64.94%的股权与长城电脑持有的冠捷有限 24.32%的股权进行置换,该次股权置换完成 后,冠捷有限控股股东变更为中国电子,中国电子直接和间接持有冠捷有限 37.05%股 份;(3)2019 年 8 月 8 日,中国电子全资子公司华电有限作为要约人请求冠捷有限董 事会向计划股东拟根据百慕大公司法第 99 条通过计划方式将冠捷有限私有化,本次私 有化并退市完成后,冠捷有限控股股东变更为中国电子全资子公司华电有限,中国电 子直接和通过下属企业间接持有冠捷有限 88.96%股份;(4)2020 年 12 月,中国电子 下属 A 股上市公司华东科技(现更名“冠捷科技”)完成重大资产出售及支付现金购 买资产,上市公司支付现金向华电有限、群创光电购买其合计持有的冠捷有限 51%股权, 冠捷有限控股股东变更为上市公司。 3、中国电子及上市公司对冠捷有限的整合管控情况 (1)中国电子取得标的资产控制权后,对标的资产业务、人员、财务、机构等方 面的整合与管控情况 2009 年中国电子取得冠捷有限控制权后,主要通过下属企业长城电脑对冠捷有限 实施控股并对冠捷有限进行整合管控。为防范业务风险、整合管控下属企业,结合冠 捷有限的实际情况,在业务、人员、财务和机构方面制定并实施了相关措施: 1)业务方面 长城电脑取得冠捷有限控制权后,针对冠捷有限开展业务整合和一体化管控,并 135 根据冠捷有限《公司章程》规定向冠捷有限推荐董事,冠捷有限的业务由董事会管理, 董事会可委任公司业务的总经理及其他管理层,总经理及其他管理层的委任期间由董 事会决定,董事会可向其赋予认为适当的权力。冠捷有限战略目标和战略规划、企业 合并、增资减资、重大的投融资决策等重大或敏感事项集中在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 由董事会和股东大会按照《公司章程》进行决策。 2)人员方面 长城电脑取得冠捷有限控制权后,维持冠捷有限原有主要管理团队及核心员工稳 定,同时由长城电脑及其关联方向冠捷有限委派董事,共同参与负责冠捷有限的管理。 冠捷有限董事会成员 13 人,其中 7 人为长城电脑及其关联方的高级管理人员。冠捷有 限依照董事会的决议,制定了投资管理作业办法、融资管理办法、财务控制制度、预 算制度等内部管理制度和业务流程,董事会负责冠捷有限日常经营活动和投融资业务 的决策和管理。 3)财务方面 长城电脑取得冠捷有限控制权后,冠捷有限纳入上市公司长城电脑的财务管理体 系,执行控股股东包括但不限于内部控制制度、资金管理制度、关联交易管理制度、 信息披露制度等相关制度,定期向控股股东报送财务报告和相关财务资料。 4)机构方面 长城电脑取得冠捷有限控制权后,冠捷有限作为长城电脑下属的独立子公司开展 经营业务,冠捷有限内部的组织结构及人员未做重大调整。 自 2009 年 10 月后,冠捷有限控股股东在中国电子下属企业之间进行了变动,但 中国电子持续拥有对于冠捷有限的控制权,中国电子及相关下属企业均系通过冠捷有 限的董事会参与冠捷有限的重大经营管理决策和制度制定;此外,根据国资监管要求, 自冠捷有限成为中国电子或下属企业控股子公司后,中国电子按照国有资产监督管理 的有关法律、法规,在国有企业经营事项审批、评估备案等方面对冠捷有限进行了有 效的监督管理。 (2)上市公司取得标的资产 51%股权后对标的资产的整合管控措施,以及本次交 易完成后未来整合管控计划,是否存在整合管控风险和应对措施 136 1)上市公司对冠捷有限的整合管控措施及计划 前次上市公司收购冠捷有限 51%股权交易完成后,上市公司已取得冠捷有限控制 权,并已实施对冠捷有限的内部管控;本次收购冠捷有限剩余 49%股权,有助于上市公 司深化和冠捷有限在现有业务、人员、财务、机构等方面的整合,进一步实现双方资 源协同,目前整合管控措施及后续进一步整合管控计划如下: ①业务方面 2020 年,上市公司同步实施完成了对外转让压电晶体、触控显示、磁性材料产业 等相关子公司股权、出售平板显示业务并购买冠捷有限 51%股份(以下简称“前次重 组”),上市公司主营业务由液晶面板行业转型为智能显示终端制造行业。前次重组 完成后,冠捷有限已根据上市公司要求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规定 以及上市公司子公司的管理制度执行相应日常经营事务。上市公司通过协同管理,协 助冠捷有限构建符合中国境内法律法规要求和境内上市公司规范的内部管理体系。 此外,上市公司结合冠捷有限的实际业务管理需要,修订、建立相关制度和业务 流程,以实现更好的业务管控。结合冠捷有限的经营理念、发展规划和管理需要,上 市公司已经修订《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及《监事会 议事规则》,对公司经营宗旨、三会制度安排作出修订。针对冠捷有限的衍生品业务 发展需要和管理实际,上市公司已经建立《证券投资与衍生品交易管理制度》,明确 对证券投资与衍生品交易的决策权限、决策流程和风险控制等,加强对子公司的业务 管理规范。通过业务的整合管控,进一步加强对子公司境内外业务管控,规范冠捷有 限业务行为,满足上市公司监管要求,降低管控风险。 本次交易完成后,上市公司将继续开展对于冠捷有限的业务整合和一体化管控。 上市公司将通过董事会对冠捷有限的经营业务、投融资活动、管理制度进行决策,在 保持冠捷有限以现有业务模式开展经营活动的基础上,确保冠捷有限持续符合上市公 司内部控制制度、信息披露制度、关联交易制度、资金管理制度、预算制度、审计制 度等内部管理制度要求。冠捷有限将进一步借助上市公司平台,扩宽融资渠道、传播 品牌口碑,以提高上市公司整体运营效率和盈利能力。 ②人员方面 137 前次重组完成后,上市公司持有冠捷有限 51%股权并向冠捷有限委派董事。目前, 冠捷有限董事会共有 2 名董事,均为上市公司委派。上市公司可以通过董事会多数席 位对冠捷有限的经营管理做出决策。上市公司与冠捷有限已经完成管理团队的整合, 冠捷有限的经营管理由上市公司董事会和高级管理人员统一决策,冠捷有限的核心人 员保持稳定,员工队伍未发生重大变化。 本次交易完成后,上市公司将继续通过董事会对冠捷有限实现控制,同时维持其 现有的员工队伍稳定。冠捷有限在全球开展业务,员工所属地域众多,上市公司与冠 捷有限将在充分尊重下属公司原有合理制度与现存企业文化的基础上,加深对各方的 业务融合,建立人员交流机制,宣传企业整体文化,提高双方的人员认同感,增强员 工团队凝聚力,保障核心人员的稳定。上市公司将在保持冠捷有限经营管理团队基本 稳定的基础上,引入具有公司规范治理经验的优秀管理人才,以保障冠捷有限在公司 治理及财务规范性等方面满足上市公司的要求。 ③财务方面 前次重组完成后,上市公司已将冠捷有限纳入上市公司的财务管理体系和内部控 制体系。根据上市公司财务管理制度和预算管理制度,对于冠捷有限年度资金预算、 年度采购计划、月度财务报表等按时上报至上市公司。重大的资金付款、订单保证金 支付、坏账核销等需报请上市公司审批。针对冠捷有限全球业务的广泛性和监管环境 的多样性,上市公司计划梳理修订内控管理制度,在原有的上市公司内控制度基础上, 加强相关规则对于全球业务及监管环境的适用性,健全完善内控体系。 本次交易完成后,上市公司将继续对冠捷有限财务制度体系、会计核算体系、内 部控制体系等实行统一管理和监控,进一步整合上市公司与标的公司财务核算及管理 制度;加强内部审计和内部控制,确保冠捷有限符合上市公司财务规范要求;实行预 算管理,在上市公司层面统一调度资金,完善资金支付、审批管理程序,同时优化融 资管理,充分发挥上市公司融资渠道优势,降低整体资金成本。 ④机构方面 前次重组完成后,冠捷有限作为上市公司下属子公司,保持其原有的组织结构保 持不变。上市公司通过股东大会和董事会等权力机构对冠捷有限的业务开展和经营做 138 出决策和管理。 本次交易完成后,上市公司将继续通过股东大会和董事会对冠捷有限实现控制。 由于冠捷有限子公司遍布全球,子公司之间、子公司与总部集团之间已经建立起一套 较为完善的管理和沟通模式,因此冠捷有限将基于现有业务模式和组织架构继续开展 经营。未来,上市公司也将基于自身的战略规划及管理需求对上市公司及冠捷有限的 内部组织结构进行适当的优化和调整,帮助冠捷有限进一步完善适应境内上市公司管 控需要的架构,以提高上市公司整体的管控水平。 2)整合管控风险及相应的管理控制措施 前次上市公司收购冠捷有限 51%股权交易完成后,上市公司已取得冠捷有限控制权 并完成对冠捷有限的整合,本次交易完成后,上市公司将持续深化上市公司与标的公 司的融合。由于冠捷有限业务范围、子公司、员工遍布全球,提高了上市公司业务复 杂程度和整体业务规模,延长了上市公司管理半径,增加了上市公司的管理难度。此 外,企业和员工文化的多样性也为上市公司与标的公司进一步的整合带来挑战。若上 述整合管控计划不能取得预期效果,则会影响上市公司与标的公司的融合效果,影响 上市公司整体发展。为控制整合管控风险,上市公司拟采取以下措施: ①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和决策机制 本次交易完成后,上市公司持有冠捷有限 100%股权,上市公司通过冠捷有限董事 会对冠捷有限及其下属的子公司开展经营管理。标的公司及其下属子公司的经营管理 重大决策由上市公司董事会、高级管理人员制定做出。上市公司将持续推进公司治理 结构完善,保证内部决策机制传导顺畅,内部控制持续有效。 ②建立完善统一的管理制度和标准 在上市公司层面建立和完善适应冠捷有限的对外投资制度、财务管理制度、内部 控制制度和人力资源制度,在考虑到标的公司现有的制度和流程基础上,在上市公司 内部建立统一的业务流程规范。将标的公司的战略管理、业务管理、财务管理和风控 管理纳入上市公司统一的管理体系中,以适应标的公司资产和业务规模的快速增长, 同时持续满足国内相关法律法规对上市公司的要求。 ③维持现有管理团队和核心技术人员稳定 139 通过建立上市公司与标的公司及其子公司间的沟通机制,提高企业文化认同,增 强员工团队凝聚力。通过设置有效的绩效考核制度、晋升制度和薪酬福利体系,保障 标的公司现有管理团队的稳定,防止核心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人员流失。同时,上市 公司将进一步加强对于标的公司的核心团队建设,建立健全人才培养机制,加大专业 人才引进力度,强化团队人文关怀,推进有效的激励机制,降低人才流失的风险。 (三)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控制关系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冠捷有限的控股股东为冠捷科技,实际控制人为中国电子, 冠捷有限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如下: 国务院国有资产 监督管理委员会 100% 中国电子信息产 业集团有限公司 100% 南京中电熊猫信息 79.24% 中国电子有限公 产业集团有限公司 司 100% 南京华东电子集团 宣建生 24.51% 100% 100% 100% 有限公司 3.62% 100% 群创光电股份有 中国电子产业工 中国瑞达投资发 Bonstar International 冠捷科技 华电有限公司 限公司 程有限公司 展集团有限公司 Limited 2.57% 51% 15.56% 2.78% 26.31% 0.93% 0.85% 冠捷有限 注:2018 年 12 月,财政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务院国资委决定划转中国电子部分国有资本 充实社保基金,将国务院国资委持有的中国电子的 10%股权划转给全国社会保障基金理事会持有。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此次股权划转的工商变更尚未完成。 (四)主营业务发展情况 冠捷有限定位为专注于智能显示领域的智能制造企业,主要业务包括显示器及液晶 电视等产品的研发、生产以及销售。冠捷有限凭借强大的设计研发能力、先进制造能力、 遍布全球的网络布局、优质的产品质量和服务,已成为出货量位居全球前列的显示器及 液晶电视智能制造企业。报告期内,冠捷有限的主营业务情况详见本章节之“十、冠捷 有限的主营业务具体情况”。 140 (五)主要财务数据 根据经普华永道审计的冠捷有限财务报表,冠捷有限最近两年一期的合并口径主要 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万元 资产负债项目 2021 年 6 月 30 日 2020 年 12 月 31 日 2019 年 12 月 31 日 资产总计 3,953,114.39 3,651,743.21 3,562,996.44 负债合计 2,698,056.42 2,508,302.54 2,430,141.41 所有者权益合计 1,255,057.97 1,143,440.67 1,132,855.03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 1,256,235.06 1,144,890.81 1,135,046.88 权益 收入利润项目 2021 年 1-6 月 2020 年度 2019 年度 营业收入 3,296,285.66 6,347,207.10 6,137,211.98 营业成本 2,861,980.72 5,452,564.47 5,467,458.91 营业利润 134,138.63 231,541.01 136,054.77 利润总额 128,680.18 229,039.94 133,838.03 净利润 107,297.53 165,034.60 74,540.96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 107,041.80 164,394.40 73,643.77 净利润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 76,095.77 181,469.96 48,633.36 净利润 2021 年 1-6 月/2021 年 2020 年度/2020 年 12 月 2019 年度/2019 年 12 月 主要财务指标 6 月 30 日 31 日 31 日 资产负债率 68.25% 68.69% 68.20% 主营业务毛利率 12.95% 13.89% 10.72% 净资产收益率 8.91% 15.76% 6.25% 注:净资产收益率指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对应的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六)最近两年一期盈利情况分析 2019 年、2020 年以及 2021 年 1-6 月,冠捷有限营业收入分别为 6,137,211.98 万元、 6,347,207.10 万元和 3,296,285.66 万元。报告期内,冠捷有限营业收入稳定,略有增长。 2019 年、2020 年以及 2021 年 1-6 月,冠捷有限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净利润分别为 73,643.77 万元、164,394.40 万元和 107,041.80 万元,增长幅度较大主要系冠捷有限调 141 整经营策略,加大了对毛利率较高的产品或出货区域的出货量,减少了低毛利订单的承 接,优化产品组合、加强成本管控等原因,从而综合毛利率改善,进而归属于母公司所 有者净利润增长;2019 年、2020 年以及 2021 年 1-6 月,冠捷有限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分别为 48,633.36 万元、181,469.96 万元和 76,095.77 万元, 亦呈增长趋势。 报告期内,冠捷有限的非经常性损益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21 年 1-6 月 2020 年度 2019 年度 非流动资产处置损益 114.96 714.89 11.59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 5,661.25 23,236.16 18,317.70 除同正常经营业务相关的有效套期保值业务 外,持有交易性金融资产、交易性金融负债 产生的公允价值变动损益,以及处置交易性 19,032.63 -35,735.87 26,413.19 金融资产、交易性金融负债和可供出售金融 资产取得的投资收益 企业重组费用 -4,776.95 -1,012.23 -117.64 单独进行减值测试的应收款项减值准备转回 - 41.09 292.60 投资性房地产公允价值变动损益 1,161.71 15,578.39 1,029.92 捐赠支出 -49.30 -353.20 -132.53 恶性通货膨胀的影响 -3,818.21 -3,476.07 -4,990.29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 17,653.92 761.27 2,673.74 小计 34,980.01 -245.58 43,498.29 所得税影响额 -3,980.63 -16,281.94 -18,370.95 少数股东权益影响额(税后) -53.36 -548.04 -116.93 合计 30,946.03 -17,075.56 25,010.41 冠捷有限主要的非经常性损益为计入当期收益的政府补助、出于外汇避险的衍生金 融工具投资等,报告期内,冠捷有限的非经常性损益金额存在一定波动性,主要原因如 下: (1)计入当期收益的政府补助,主要系冠捷有限从政府无偿取得的货币性资产, 包括政府对电脑显示器及平板电视出口提供的补贴以及若干项目的经济补助等,冠捷有 限每年都存在较大发生额的政府补助,政府补助的取得具有持续性,但政府补助的涉及 142 的事项及金额每年存在一定变化,2019 年度、2020 年度和 2021 年 1-6 月计入非经常性 损益的政府补助分别为 18,317.70 万元、23,236.16 万元和 5,661.25 万元。 (2)出于外汇避险的衍生金融工具投资,系冠捷有限为抵减外部结算导致的汇兑 损益风险所进行的操作,冠捷有限具备严格的外汇避险操作流程,与银行具有良好的合 作关系,能够通过锁定远期外汇价格等手段来降低外汇市场波动的影响,该部分非经常 性损益具有可持续性。2019 年度、2020 年度和 2021 年 1-6 月计入非经常性损益的该类 损益金额分别为 25,265.93 万元、-16,930.12 万元和 15,789.99 万元。2020 年主要由于 下半年欧元汇率波动较大,所致欧元销售区的销售毛利有所提升,而进行反向外汇避险 操作对应的衍生金融工具投资呈亏损状态,因此 2020 年度外汇避险操作实现的收益为 负值。 (3)2020 年度 由于 EVAAutomation,Inc. 出现破产危 机,使得 冠捷有限 持有的 EVAAutomation,Inc.的可转换债券发生公允价值变动损失 21,130.80 万元,导致 2020 年 度发生较大金额的金融资产公允价值变动损失。 (4)2021 年上半年,冠捷有限非经常性损益中其他项目发生了 1.77 亿元,主要 为巴西当地税务部门被认定应退还冠捷有限巴西子公司以往年度多征收的社会一体费 及社会保险融资税,作为未来可抵扣税款的方式使用,冠捷有限将其计入其他流动资 产和其他非流动资产。因该退还税款虽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直接相关,但由于其性质 特殊和偶发性,因此冠捷有限将其计入非经常性收益。 (七)最近两年一期利润分配情况 2019 年,冠捷有限向全体股东派发现金股利 656.78 万美元(折合人民币 4,527.76 万元);2020 年,冠捷有限向全体股东派发现金股利 5,348.06 万美元(折合人民币 37,669.62 万元)。 冠捷有限 2020 年进行大额利润分配系根据冠捷有限历史业绩完成情况作出的安 排。上述利润分配已充分考虑冠捷有限日常经营营运资金的需求。冠捷有限 2020 年进 行利润分配后仍有较大金额未分配利润,相关利润分配并未影响冠捷有限的正常经营。 143 (八)下属公司概况 1、子公司股权控制关系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冠捷有限主要子公司股权控制关系情况如下: 144 145 2、境内子公司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冠捷有限的境内子公司基本情况如下: 序号 公司名称 设立日期 持股比例 注册资本 1 冠捷科技(北京)有限公司 1997.8.19 100% 1,600 万元 2 福建捷联电子有限公司 2002.5.23 100% 4,500 万美元 3 冠捷(福州保税区)贸易有限公司 2002.5.30 100% 300 万美元 冠捷显示科技(武汉)有限公司(TPV 4 2004.6.11 100% 2,700 万美元 Display Technology (Wuhan) Co., Ltd) 5 冠捷科技(宁波)有限公司 2006.6.27 100% 2,998 万美元 冠捷显示科技(厦门)有限公司(TPV 6 2006.12.26 100% 2,500 万美元 Display Technology (Xiamen) Co.,Ltd.) 7 冠捷科技(青岛)有限公司 2010.1.4 80% 3,000 万美元 8 三捷科技(厦门)有限公司 2010.1.12 100% 1,100 万美元 9 冠捷显示科技(中国)有限公司 2010.4.8 92% 2,173.91 万美元 10 冠捷显示科技(北海)有限公司 2011.4.28 100% 2,000 万美元 11 嘉捷(上海)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2011.10.12 100% 4,500 万美元 12 嘉捷科技(平潭)有限公司 2012.8.10 100% 2,000 万美元 13 嘉捷科技(福清)有限公司 2013.10.18 100% 3,500 万美元 冠捷视听科技(深圳)有限公司(曾用名: 14 1996.10.25 100% 10,095 万美元 深圳桑菲消费通信有限公司) 15 武汉艾德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08.3.17 100% 8,000 万元 16 晋声(上海)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2010.11.22 100% 2,000 万元 17 三捷科技(咸阳)有限公司 2017.3.24 100% 6,700 万元 18 冠捷显示科技(咸阳)有限公司 2017.3.24 100% 17,130 万元 19 苏州冠捷科技有限公司 1992.12.23 100% 800 万美元 20 飞生(上海)电子贸易有限公司 2009.2.3 100% 2,000 万元 21 飞生(上海)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2010.3.12 100% 2,000 万元 146 序号 公司名称 设立日期 持股比例 注册资本 22 厦门艾德蒙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2011.6.16 100% 300 万元 23 飞生(上海)电子产品有限公司 2017.12.22 100% 2,000 万元 24 晋声(上海)贸易有限公司 2010.11.5 100% 124 万欧元 25 咸阳艾德蒙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2021.3.22 100% 300 万元 3、境外子公司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根据经普华永道审计的冠捷有限财务报表、境外子公司法律 意见书以及冠捷有限提供的资料和说明,冠捷有限主要境外子公司基本情况如下: 序号 公司名称 注册地 控股比例 冠捷国际有限公司(Top Victory 1 英属维尔京群岛 100% International Limited) 冠捷投资有限公司(Top Victory Investments 2 中国香港 100% Limited) 嘉捷科技企业股份有限公司(现英文名为 3 Top Victory Electronics (Taiwan) Co., Ltd., 中国台湾 100% 原英文名为 Victory Electronics Co., Ltd) 4 AOC International (Europe) GmbH 德国 100% TPV Displays Polska spóka z ograniczon 波兰 5 100% odpowiedzialnoci Envision Indústria de Produtos Eletrnicos 巴西 6 100% Ltda. 7 TPV International (USA), Inc. 美国 100% 8 TPV Technology Japan K.K. 日本 100% Top Victory Electronics de Mexico, S.A. de 9 墨西哥 100% C.V. 10 MMD Monitors and Displays Nederland B.V. 荷兰 100% 11 TP Vision Belgium N.V. 比利时 100% 12 TP Vision Norway AS 挪威 100% 13 TP Vision Ukraine LLC 乌克兰 100% 14 TP Vision United Kingdom Limited 英国 100% 15 TP Vision Elektronik Ticaret Anonim Sirketi 土耳其 100% 16 TP Vision (Thailand) Co., Ltd. 泰国 100% 17 Fabrica Austral de Productos Electricos S.A. 阿根廷 100% 18 TP Vision Europe B.V 荷兰 100% 19 TP Television Malaysia SDN. BHD. 马来西亚 100% 147 序号 公司名称 注册地 控股比例 20 TP Vision Singapore PTE. LTD. 新加坡 100% 21 TPV CIS Limited Liability Company 俄罗斯 100% 22 MMD Singapore Pte. Ltd. 新加坡 100% 23 AOC International (Europe) B.V 荷兰 100% 24 TPV Europe Holding B.V. 荷兰 100% 25 TP Vision India Private Limited 印度 100% 26 TREND SMART AMERICA LTD 美国 100% 27 Trend Smart CE México, S. de R.L. de C.V. 墨西哥 100% Trend Smart Display Service Mexico, S. de 28 墨西哥 100% R.L. de C.V. P-Harmony Monitors Hong Kong Holding 中国香港 29 100% Limited 30 P-Harmony Monitors Company Limited 中国香港 100% 31 台湾飞合股份有限公司 中国台湾 100% 32 MEXHK Servicios, SA de CV 墨西哥 100% 33 Top Victory Australia Pty Ltd. 澳大利亚 100% 34 TPV do Brasil Industria de Eletronicos Ltda 巴西 100% 35 AOC Holdings Limited 中国香港 100% 36 Ebony HongKong Holding Limited 中国香港 100% 37 TPV Technology India Pvt. Ltd. 印度 100% 38 TPV Technology Gulf DMCC 迪拜 100% 39 嘉捷电信股份有限公司 中国台湾 100% 40 Sangfei CEC Elektronik Ticaret A.S. 土耳其 100% 41 Sangfei CEC Electronics Rus LLC 俄罗斯 100% 42 TPV Technology Korea Co., Ltd. 韩国 100% 43 TPV CHILE SPA 智利 100% 44 TPV PERU SAC 秘鲁 100% 45 MMD Hong Kong Holding Ltd. 中国香港 100% 46 TPV Technology (Thailand) Co., Limited 泰国 100% 47 TPV-USA CORP 美国 100% 48 嘉捷北京(香港)有限公司 中国香港 100% 49 TPV Beijing (BVI) Company Limited 英属维尔京群岛 100% 148 (九)冠捷有限内部股权架构情况 1、冠捷有限通过冠捷国际和冠捷投资持有下属子公司股权的原因 出于隔离法律风险、保护投资人利益、便利资本运作的考虑,冠捷有限在 1999 年 香港联交所上市前,冠捷有限主要通过冠捷投资作为控股主体持有下属境内外的运营 公司股权;参照香港联交所企业上市的一般惯例,冠捷有限进行了内部重组,通过一 系 列股份 发行 及换股 交易将 冠捷 投资置 入冠捷 国际、 冠捷 国际置 入 TPV Holdings Limited(冠捷有限前身),冠捷国际原股东 Fields Pacific Limited 和 Brilliant Way Investment Ltd.及二者合计持有 100%股权的 Top Victory Development Limited 上翻 至 TPV Holdings Limited 层面持股,冠捷投资原股东 Palmland Holdings Inc.和 Pacific Industries and Development Limited 则保留在冠捷投资层面转换为无投票 权股股东,最终形成了以 TPV Holdings Limited 为上市主体、通过全资子公司冠捷国 际和冠捷投资持有下属公司股权的多层持股架构。 注:Palmland Holdings Inc.和 Fields Pacific Limited 为潘氏所控制的企业;Pacific Industries and Development Limited 和 Brilliant Way Investment Ltd.为林氏所控制的企业。 综上,冠捷有限上述历史股权架构主要系商业惯例并结合自身实际情况而设置, 在境外股权架构的搭建过程中,冠捷有限历史相关投资者充分考虑了境外不同司法辖 149 区营商环境,并参考了市场较为普遍的境外股权架构,该等境外股权架构的设置具有 合理性。冠捷有限设置上述股权架构系根据相关地区法律设立,不违反相关法律法规 的规定。自冠捷有限 1999 年在香港联交所上市以来,该等持股架构长期保持稳定,冠 捷有限的生产经营在此架构下正常运行超过 20 年,冠捷有限退市后亦未对该等持股架 构进行调整。 2、股权结构对标的资产的公司治理、生产经营和内部控制的影响 (1)对公司治理的影响 冠捷有限持有冠捷国际 100%股权,并通过冠捷国际持有冠捷投资 100%有投票权的 普通股。因而,冠捷有限能够控制冠捷国际、冠捷投资的股东会。 冠捷有限、冠捷国际、冠捷投资的现任董事及其委派方如下: 冠捷有限 序号 姓名 职位 委派方 1 宣建生 董事会主席、执行董事 冠捷科技 2 王必禄 非执行董事 冠捷科技 冠捷国际 序号 姓名 职位 委派方 1 宣建生 董事会主席 公司成立时的第一位董事 2 张强 董事 宣建生及其他时任董事 冠捷投资 序号 姓名 职位 委派方 1 宣建生 董事会主席 公司成立时的第一位董事 2 黄秀娟 董事 宣建生及其他时任董事 3 林相如 董事 宣建生及其他时任董事 4 黄文辉 董事 宣建生及其他时任董事 冠捷有限的董事全部由上市公司委派。根据冠捷国际、冠捷投资组织章程大纲及 当地公司法,冠捷国际和冠捷投资的第一名董事在公司成立时由出资人确定,其他董 事的任用由现任董事会决定。宣建生在冠捷国际和冠捷投资成立时确定为第一名董事 并持续担任董事。1999 年股权结构调整后,冠捷有限成为冠捷国际的股东,冠捷国际 成为冠捷投资的股东,冠捷国际和冠捷投资的股东均确认了宣建生依然作为公司董事, 自 1999 年以来上述股权结构未发生改变,宣建生作为冠捷国际和冠捷投资的董事亦未 发生改变,冠捷国际及冠捷投资现任其他董事皆由宣建生及其他时任董事组成的董事 150 会任用。 冠捷有限、冠捷国际、冠捷投资的现任高级管理人员及其委任方如下: 冠捷有限 序号 姓名 职位 委任方 1 宣建生 主席兼行政总裁 冠捷有限董事会 2 Nico Vernieuwe 高级副总裁 冠捷有限董事会 3 陈优珠 副总裁 冠捷有限董事会 4 黄文辉 副总裁 冠捷有限董事会 5 王必禄 副总裁 冠捷有限董事会 6 黄秀娟 副总裁 冠捷有限董事会 冠捷国际 无高级管理人员 冠捷投资 序号 姓名 职位 委任方 1 宣建生 总裁 冠捷投资董事会 2 黄秀娟 副总裁 冠捷投资董事会 3 黄文辉 副总裁 冠捷投资董事会 4 林相如 协理 冠捷投资董事会 冠捷有限和冠捷投资的高级管理人员由董事会聘任和确认,冠捷国际无高级管理 人员。冠捷国际及冠捷投资的现任董事及高管均在标的公司中任职且承担管理职能, 其中宣建生、黄秀娟、黄文辉、王必禄均在冠捷有限担任高级管理人员,张强在冠捷 有限担任资本市场与投资者关系主管、林相如在冠捷有限担任协理。上市公司收购冠 捷有限 51%股权后,上市公司已进行了董事会和高级管理人员的改选,目前宣建生担任 上市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Nico Vernieuwe、陈优珠、黄文辉、王必禄和黄秀娟担任 上市公司的高级管理人员,林相如担任上市公司的监事,张强在上市公司中担任管理 职责。 基于上述,冠捷有限在股东会、董事会和管理层均可以对冠捷国际和冠捷投资实 现控制。在股东会层面,冠捷有限持有冠捷国际 100%股权、间接持有冠捷投资 100%有 投票权的普通股,可以对冠捷国际和冠捷投资的股东会实现控制;在董事会层面,冠 捷国际和冠捷投资的董事均为冠捷有限的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管理人员,并均获得了 股东的确认;在高级管理人员层面,冠捷有限和冠捷投资的高级管理人员均为董事会 聘任和确认,冠捷国际无高级管理人员。 151 因此,冠捷有限的境外持股架构具有清晰的控制关系,冠捷有限可以通过境外持 股架构对其他下属企业实现控制,该等境外多层持股架构不会对冠捷有限的公司治理 造成重大不利影响。 (2)对生产经营的影响 标的公司通过全资子公司冠捷国际和冠捷投资持有下属境内外各公司股权,其中 冠捷国际为无实际经营业务的持股型主体,冠捷投资除承担对境内外经营实体的股权 控制外,也作为其内部管理中心并对下属境内外公司的日常经营进行同一管理安排, 即冠捷有限采用通过冠捷投资进行统一管理、其他下属子公司发挥具体职能的管理模 式。冠捷有限已制定《冠捷科技集团权责划分表》《投资管理作业办法》《支出核决 权限办法》等普遍适用于冠捷有限及其子公司的内部管理制度和工作流程,对下属子 公司进行统一管理,该等境外多层持股架构不会对冠捷有限及其子公司的生产经营造 成重大不利影响。 (3)对内部控制的影响 冠捷有限已制定内部控制有关的内部制度,以及信用管理流程、外汇管理流程、 融资与流动性管理流程等内部控制流程。根据冠捷有限相关管理制度及作业办法,冠 捷有限下属各财务单位遵循冠捷有限的统一组织管理,在预算与财务管理中建立子公 司财务单位直至冠捷有限的逐级报送和审批流程;在信用管理、投资和融资业务中, 冠捷有限建立了业务部门、合规部门和财务管理部门的联合审批制度和作业流程,重 大的投融资决策须经冠捷有限董事会审议通过。该等境外多层持股架构不会对冠捷有 限及其子公司的内部控制造成重大不利影响。 3、冠捷有限拟维持目前境外持股架构的原因及合理性 冠捷有限通过持有冠捷国际、冠捷投资的股权进而对全球子公司进行统一管理, 冠捷有限注册地为百慕大、冠捷国际注册地为英属维尔京群岛、冠捷投资注册地为香 港。冠捷有限持有冠捷国际 100%股份,冠捷国际持有冠捷投资 100%有投票权股份。自 冠捷有限 1999 年在香港联交所上市以来,该等持股架构长期保持稳定,并拟维持目前 的境外持股架构。冠捷有限维持该等境外持股架构的原因及合理性分析如下: (1)维持境外持股架构的合理性 冠捷有限作为一家跨国企业,业务遍及全球各地,且主要为境外业务,2019 年及 152 2020 年冠捷有限的境外营业收入占比分别为 71.51%和 72.21%,客户涵盖海内外知名大 型跨国公司。冠捷有限的子公司亦分布在全球各地,考虑到各地区的司法辖区及营商 环境不同,并参考市场上常见的跨国企业管理模式和股权安排,冠捷有限形成并维持 了目前的持股架构。在经营管理中,冠捷投资作为其内部管理中心对下属境内外公司 的日常经营进行统一管理安排,冠捷有限可以通过清晰的股权控制关系对冠捷投资进 行控制,进而主导对下属子公司的经营管理。因此,冠捷有限维持当前持股架构具有 合理性。 (2)拆除境外持股架构可能需承担较高税负 若拆除冠捷有限境外持股架构,本次交易方案可以变更为上市公司直接与冠捷投 资签署一系列收购协议,由冠捷投资将其持有的各境内外子公司全部股份转让给上市 公司(以下简称“境外架构拆除方案”)。从中国法律角度而言,境外架构拆除方案 所需的审批与目前本次交易方案基本一致,主要包括:(1)以经国务院国资委备案的 资产评估报告确认的净资产值为基础确定转让价格并进行协议转让;(2)取得上市公 司股东大会的批准和中国电子的批准;(3)就境外子公司而言,报商务部及国家发改 委备案,在取得前述商务部及国家发改委的备案文件后,向注册地银行申请办理境内 机构境外直接投资外汇登记;(4)就境内子公司而言,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同时报商 务部门备案和外汇登记,变更为内资企业。 但是,在境外架构拆除方案下,冠捷投资转让境内子公司股权可能被税务机关要 求缴纳中国非居民企业所得税,转让境外子公司股权根据境外子公司当地国家的税法 要求也可能涉及缴纳当地所得税、印花税等。由于冠捷投资成立于 1987 年,冠捷投资 对于各境内外子公司的投资时间较早、原始投入成本较低,各境内外子公司在过去二 十多年的发展过程中形成了较大幅度的增值,境外架构拆除方案将导致冠捷投资缴纳 金额较高的中国非居民企业所得税以及其他国家(如适用)的大额税费。因此,综合 考虑成本与效益,冠捷有限暂无计划拆除境外持股架构。 综上所述,自冠捷有限 1999 年内部股权结构调整以来,冠捷有限通过冠捷国际和 冠捷投资持有下属公司股权的多层持股架构长期保持稳定,冠捷有限的生产经营在此 架构下已正常运行超过 20 年,该等境外多层持股架构不会对冠捷有限及其子公司的公 司治理、生产经营和内部控制造成重大不利影响。 153 二、冠捷有限重要子公司基本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冠捷有限下属子公司中,最近一年资产总额、营业收入、 净资产额或净利润超过冠捷有限同期相应项目的 10%以上且具有重大影响的重要子公 司包括冠捷国际、冠捷投资、TPV Europe Holding B.V.、福建捷联、冠捷显示(厦门)、 TP Vision Erope B.V、冠捷显示(武汉),具体情况如下: (一)冠捷国际(Top Victory International Limited) 1、基本信息 中文名称 冠捷国际有限公司 英文名称 Top Victory International Limited 成立日期 1997 年 10 月 24 日 成立地点 英属维尔京群岛 企业性质 有限公司 已发行股数 1,000 股 董事 宣建生、张强 注册号 254294 Vistra Corporate Services Centre, Wickhams CayII, Road Town, Tortola, 注册地址 VG1110, British Virgin Islands 2、历史沿革 (1)1997 年,成立 1997 年 10 月 24 日,冠捷国际成立;1997 年 11 月 6 日,冠捷国际向 Fields Pacific Limited、Brilliant Way Investment Limited 分别发行 75 股、25 股。此次发行完成后,冠 捷国际股权结构如下: 序号 股东名称 持股数量(股) 持股比例(%) 1 Fields Pacific Limited 75.00 75.00 2 Brilliant Way Investment Limited 25.00 25.00 合计 100.00 100.00 (2)1999 年 9 月,发行股份及股权转让 1999 年 9 月 21 日,冠捷国际向 Fields Pacific Limited、Brilliant Way Investment Limited 以及 Top Victory Development Limited 分别发行 600 股、200 股以及 100 股。此 154 次发行完成后,冠捷国际股权结构如下: 序号 股东名称 持股数量(股) 持股比例(%) 1 Fields Pacific Limited 675.00 67.50 2 Brilliant Way Investment Limited 225.00 22.50 3 Top Victory Development Limited 100.00 10.00 合计 1,000.00 100.00 同日,冠捷有限向 Fields Pacific Limited、Brilliant Way Investment Limited 以及 Top Victory Development Limited 发行股份收购其各自全部持有的冠捷国际股份。此次收购 完成后,冠捷国际成为冠捷有限全资子公司,股权结构如下: 序号 股东名称 持股数量(股) 持股比例(%) 1 冠捷有限 1,000.00 100.00 合计 1,000.00 100.00 3、股权结构及控制关系 根据冠捷国际登记资料,冠捷国际已发行股本为 1,000 美元,全部由冠捷有限持有。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冠捷国际股权控制关系情况如下: 冠捷有限 100% 冠捷国际 4、主营业务发展情况 冠捷国际为在境外设立的特殊目的公司,无实际经营业务,主要资产为冠捷投资股 权。 5、主要财务数据 报告期内,冠捷国际未经审计合并口径主要财务数据如下: 155 单位:万元 资产负债表项目 2021 年 6 月 30 日 2020 年 12 月 31 日 2019 年 12 月 31 日 总资产 3,912,892.94 3,611,002.13 3,492,229.02 总负债 3,090,346.48 2,906,731.11 2,830,024.04 净资产 822,546.46 704,271.02 662,204.98 利润表项目 2021 年 1-6 月 2020 年度 2019 年度 营业收入 3,296,285.66 6,347,207.10 6,137,211.98 净利润 108,451.11 166,879.27 78,241.36 冠捷国际为冠捷有限的持股型公司,其合并报表范围包含冠捷全部进行实际经营的 子公司主体,其财务状况与冠捷有限情况相近。 6、最近三年内评估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冠捷国际最近三年未进行与交易、增资或改制相关的评估。 (二)冠捷投资(Top Victory Investments Limited) 1、基本信息 中文名称 冠捷投资有限公司 英文名称 Top Victory Investments Limited 成立日期 1987 年 7 月 24 日 成立地点 香港 企业性质 有限公司 已发行股本 11,000 港元(1,000 普通股;10,000 无投票权股) 董事 宣建生、HWANG Hsiu-Chuan、林相如、黄文辉 注册号 193969 Units 1208-16, 12th Floor, C-Bons International Center, 108 Wai Yip Street, 注册地址 Kwun Tong, Kowloon, Hong Kong 2、历史沿革 (1)1987 年 7 月,设立 1987 年 7 月 24 日,冠捷投资设立,设立时股权结构如下: 序号 股东名称 持股数量(股) 持股比例(%) 股份类别 1 Leadway Nominees Limited 1.00 50.00 普通股 2 Windway Nominees Limited 1.00 50.00 普通股 156 序号 股东名称 持股数量(股) 持股比例(%) 股份类别 合计 2.00 100.00 - (2)1987 年 12 月,股权转让 1987 年 12 月8 日,Leadway Nominees Limited、Windway Nominees Limited 向 Hendrik Honosutomo、Eddy Pesik 分别转让其所持有的冠捷投资全部股份,转让完成后冠捷投资 股权结构如下: 序号 股东名称 持股数量(股) 持股比例(%) 股份类别 1 Hendrik Honosutomo 1.00 50.00 普通股 2 Eddy Pesik 1.00 50.00 普通股 合计 2.00 100.00 - (3)1990 年 11 月,股权转让 1990 年 11 月 15 日,Eddy Pesik、Hendrik Honosutomo 向 LAM Wan Mau、China Pacific Special Projects Limited 分别转让其所持有的冠捷投资全部股份,转让完成后冠捷投资股 权结构如下: 序号 股东名称 持股数量(股) 持股比例(%) 股份类别 1 LAM Wan Mau 1.00 50.00 普通股 China Pacific Special Projects 2 1.00 50.00 普通股 Limited 合计 2.00 100.00 - (4)1991 年 12 月,股权转让 1991 年 12 月 18 日,China Pacific Special Projects Limited 将所持有的 1 股冠捷投资 股份转让予 Pacific Industries and Development Limited,转让完成后冠捷投资股权结构如 下: 序号 股东名称 持股数量(股) 持股比例(%) 股份类别 1 LAM Wan Mau 1.00 50.00 普通股 Pacific Industries and Development 普通股 2 1.00 50.00 Limited 合计 2.00 100.00 - (5)1993 年 1 月,股权转让及发行股份 1993 年 1 月 27 日,LAM Wan Mau 将所持有的 1 股冠捷投资股份转让予 Pacific 157 Industries and Development Limited,转让完成后冠捷投资股权结构如下: 序号 股东名称 持股数量(股) 持股比例(%) 股份类别 Pacific Industries and Development 普通股 1 2.00 100.00 Limited 合计 2.00 100.00 - 同日,冠捷投资向 Pacific Industries and Development Limited、Palmland Holdings Inc. 分别发行 2,498 股及 7,500 股,发行完成后冠捷投资股权结构如下: 序号 股东名称 持股数量(股) 持股比例(%) 股份类别 Pacific Industries and Development 普通股 1 2,500.00 25.00 Limited 2 Palmland Holdings Inc. 7,500.00 75.00 普通股 合计 10,000.00 100.00 - (6)1999 年 9 月,原普通股转为无投票权股同时向新股东发行普通股 1999 年 9 月 21 日,Pacific Industries and Development Limited、Palmland Holdings Inc. 将持有的冠捷投资全部普通股转化为无投票权股;同时,冠捷投资向宣建生、冠捷国际 分别发行 1 股普通股、999 股普通股。本次变更完成后,冠捷投资股权结构如下: 普通股 序号 股东名称 持股数量(股) 持股比例(%) 股份类别 1 宣建生 1.00 0.10 普通股 2 冠捷国际 999.00 99.90 普通股 合计 1,000.00 100.00 - 无投票权股 序号 股东名称 持股数量(股) 股份类别 Pacific Industries and Development 无投票权股 1 2,500.00 Limited 2 Palmland Holdings Inc. 7,500.00 无投票权股 合计 10,000.00 - (7)2020 年 9 月,股权转让 2020 年 9 月 23 日,宣建生将所持有的 1 股普通股转让予冠捷国际,转让完成后冠 捷投资股权结构如下: 158 普通股 序号 股东名称 持股数量(股) 持股比例(%) 股份类别 1 冠捷国际 1,000.00 100.00 普通股 合计 1,000.00 100.00 - 无投票权股 序号 股东名称 持股数量(股) 股份类别 Pacific Industries and Development 无投票权股 1 2,500.00 Limited 2 Palmland Holdings Inc. 7,500.00 无投票权股 合计 10,000.00 - 3、股权结构及控制关系 (1)股权结构基本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冠捷投资股权控制关系情况如下: 冠捷有限 100% 冠捷国际 100% 冠捷投资 (2)关于无投票权股 ①现有无投票权股东的中文名称、股权结构、主营业务、实际控制人等信息 根据香港律师 WSGR 律所出具的法律意见书,Palmland Holdings Inc.持有冠捷投 资 7,500 股无投票权股,Pacific Industries and Development Limited 持有冠捷投 资 2,500 股 无 投 票 权 股 ( Palmland Holdings Inc. 与 Pacific Industries and Development Limited 以下合并简称“无投票权股东”)。 Palmland Holdings Inc.与 Pacific Industries and Development Limited 其基 本情况如下: 159 1)Palmland Holdings Inc.基本情况 Palmland Holdings Inc.无中文名称,亦无实际经营业务。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 Palmland Holdings Inc. 已处于注销解散状态。 根据香港张岱枢律师事务所于 1999 年 9 月出具的法律意见书,Palmland Holdings Inc.由 Mr. Stanley Pen(即潘方仁)控制。根据潘方仁出具的《承诺和确认函》,潘 方仁和其家族(以下简称“潘氏家族”)为 Palmland Holdings Inc.持有的冠捷投资 7,500 股无投票权股的唯一最终控制和实际受益人。 根据利比里亚律师的说明,按照利比里亚法律,被注销解散的公司有三年的清算 期,即公司作为一个法人团体应为非继续开展公司组织的业务的目的继续存续三年, 以起诉和辩护由其提出的或针对其提出的诉讼;并逐步解决和结束其业务,处置和转 让财产,履行其债务并向股东分配任何剩余资产。因此,Palmland Holdings Inc.持 有的股份/资产应由其受托人在清算期间处置,并分配给股东。Palmland Holdings Inc. 于 1998 年 2 月发布了注销公告,其清算期于 2001 年结束,因此清算程序已经完成。 因此,鉴于 Palmland Holdings Inc.已经清算完成,其所持冠捷投资无投票权股 份应当由其股东潘氏家族承继。但由于该部分无投票权股不具有实际经济意义,潘氏 家族未在 Palmland Holdings Inc.清算期间及时办理无投票权股的更名登记手续;此 外,由于时间久远且 Palmland Holdings Inc.注册地利比里亚的政治、经济环境极不 稳定,该部分无票权股更名所需的 Palmland Holdings Inc.相关资料缺失。因此冠捷 投资在注册地香港的相关登记资料仍记载 Palmland Holdings Inc.为该部分无投票权 股的持有人。 综上,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Palmland Holdings Inc.已注销解散,无实际经营 业务,根据潘方仁出具的《承诺和确认函》及利比里亚法律的相关规定,其持有的 7,500 股无投票权的股东权利由潘氏家族享有。 2)Pacific Industries and Development Limited 基本情况 Pacific Industries and Development Limited 中文名称为太平工业发展有限公 司,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Pacific Industries and Development Limited 的公司状 态为除名(struck off),其无实际经营业务。 根据 BVI 律师的说明,依据《英属维京群岛商业公司法(修订版)》第 213 条的 160 规定,如果一个公司被从登记册中除名,该公司和董事、成员以及任何清算人或接管 人不得:(a)启动法律程序,开展任何业务或以任何方式处理公司的资产;(b) 在任何 法律程序中辩护,为公司或以公司的名义提出任何索赔或主张任何权利;或(c) 以任 何方式对公司的事务行事。尽管有上述规定,凡公司被从登记册中除名,该公司或其 董事、成员、清算人或接管人可以:(a) 申请将该公司恢复登记。(b) 继续为在注销 日期之前针对该公司启动的诉讼程序辩护;以及(c) 继续进行在注销日期之前代表该 公司提起的法律程序。 根据 BVI 律师查册结果,Pacific Industries and Development Limited 已于 2018 年 7 月 3 日公司状态变更为除名(struck off)。根据 BVI 律师的说明,按照英属维 尔京群岛商业公司法(修订版)第 216 条的规定,如根据第 213 条的规定从登记册上 除名该公司,并且连续除名 7 年之久,则该公司自该期间的最后一天起解散。 截至目前,Pacific Industries and Development Limited 自公司状态变更为除 名尚未届满 7 年,因此 Pacific Industries and Development Limited 仍合法存续, 仍合法享有所持冠捷投资 2,500 股无投票权的股东权利。 根据冠捷有限出具的说明,林文镜和其家族(以下简称“林氏家族”)为 Pacific Industries and Development Limited 持有的冠捷投资 2,500 股无投票权股的控制 人和实际受益人。 综上,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Pacific Industries and Development Limited 已 被从登记册除名,无实际经营业务,但其持有的冠捷投资 2,500 股无投票权的股东权 利仍由 Pacific Industries and Development Limited 享有。Pacific Industries and Development Limited 的控制人和实际受益人为林氏家族。 ②冠捷投资设有无投票权股份并持续的具体原因,该类股东对冠捷投资日常运营 有无重大影响 1)冠捷投资设有无投票权股份并持续的原因 1999 年 9 月之前,冠捷有限、冠捷国际、冠捷投资之间不存在直接股权控制关系, 三家公司的股东均为林氏家族和潘氏家族所控制的企业。1999 年 9 月,为上市做准备 并参照香港联交所企业上市的一般惯例,冠捷有限进行了内部重组,经过一系列股份 发行及换股交易,林氏家族与潘氏家族退出冠捷投资与冠捷国际,不再持有冠捷投资 161 及冠捷国际普通股股份,形成冠捷有限全资控股冠捷国际、冠捷国际全资控股控制冠 捷投资、冠捷投资控制其他子公司的股权架构。1999 年 10 月,冠捷有限于香港联交所 上市。 冠捷品牌的创始人股东为印尼华侨林文镜及台商潘方仁,冠捷品牌系其在大陆早 期投资的重要产业,两位创始人股东为冠捷品牌的建立与发展壮大投入了较多个人精 力,且冠捷品牌对此后两人在大陆商业的拓展具有开创性意义。 冠捷投资设立于 1987 年,系冠捷体系内较早设立的控股平台,也是冠捷品牌高速 发展历程中的重要一环,对于冠捷品牌具有较强的象征意义。 因此,出于个人情感因素,林氏家族及潘氏家族退出冠捷投资后,仍通过 Pacific Industries and Development Limited 及 Palmland Holdings Inc.作为“名义股东”, 持有并保留了该等无投票权股份。 2)该类股东对冠捷投资日常运营无重大影响 A.该类股东不享有表决权,仅享有极端情况下分红权 根据冠捷投资的公司章程第 2A 条,持有上述无投票权股的股东仅享有如下权利: (a) 对冠捷投资 100 万亿港元以上的利润,可以与普通股股东共同进行分配。但对于 100 万亿港元以下的利润,无权参与分配;(b) 在冠捷投资清盘或者其他返还资产的情 况下,对可分配财产超出 100 万亿港元以上的部分,以其所持有股份的已支付票面额 为限参与分配,剩余部分在普通股股东间进行分配。但对于 100 万亿港元以下的资产, 无权参与分配;(c) 不享有接收股东大会或者冠捷投资普通股股东决议的通知、出席 或者在股东大会上进行投票、表决的权利;(d) 除上述规定外,不享有其他关于利润 分配、资产分配、表决以及股票赎回的权利。 根据香港律师 WSGR 律所出具的法律意见书,除冠捷投资公司章程第 2A 条约定的 上述权利条款外,未发现公司章程项下无投票权股东就所持无投票权股份在利润分配、 财产分配、表决、股份赎回方面享有任何其他权利或特权,未发现冠捷投资与其股东 之间、冠捷国际与无投票权股东之间就所持冠捷投资股份事宜存在任何纠纷争议;冠 捷投资在香港不存在未决诉讼。 综上,除该等无投票股东享有的公司章程约定的极端情况下的分红权外,无投票 股东不享有表决权等其他任何权利。 162 B.该类股东未参与冠捷投资的日常经营管理 冠捷投资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及内部规章制度规范运行,无投票权股东 不享有影响冠捷有限日常生产经营的股东权利。此外,报告期内无投票权在持有无投 票权股期间从未向冠捷投资或其下属子公司派驻董事或高管,亦从未参与冠捷投资的 日常经营管理。 C. 标的公司及相关方出具的说明及承诺 潘方仁已出具承诺和确认函:“Top Victory Investment Limited(“冠捷投资”) 由 Top Victory International Limited 全权控制,本人和/或本人家族(“我方”) 100%控制的 Palmland Holdings Inc.(该公司已注销)持有冠捷投资 7500 股无表决权 递延股份(“目标股份”)。我方特此确认,我方系目标股份的唯一最终控制人和实 际受益人,目标股份不存在任何争议、权利主张或权利负担。我方特此承诺,我方未 参与冠捷投资的日常经营管理,不会行使任何因我方持有目标股份而由冠捷投资章程 授予我方的权利。我方确认,除冠捷投资章程授予我方的权利或权益外,我方在冠捷 投资不拥有任何其他权利或权益,我方与冠捷投资及其股东不存在章程以外的其他利 益安排,亦不会将所持目标股份对外转让。我方特此确认,我方与冠捷投资及冠捷投 资其他股东之间不存在任何争议或纠纷。” 冠捷有限、冠捷国际、冠捷投资已出具说明和承诺,“上述两家无投票权股东均 为冠捷科技初创期的股东,因历史原因自冠捷科技 1999 年香港上市时期开始至今,冠 捷投资始终维持相关普通股与无投票权股的股权架构,两名无投票权股东在持有无投 票权股期间从未参与冠捷投资运营管理和利润分配,并未因登记为冠捷投资无投票权 股东而实际获得任何权益;除冠捷投资公司章程约定的权利条款外,冠捷科技、冠捷 国际、冠捷投资和宣建生先生与两名无投票权股东就冠捷投资股份事宜不存在其他协 议或利益安排;冠捷科技、冠捷国际、冠捷投资和宣建生先生与两名无投票权股东就 冠捷投资股份事宜亦不存在任何纠纷争议;前述无投票权股份安排并不影响冠捷科技 和冠捷国际对冠捷投资进行 100%合并报表”。 综上,该类股东不享有表决权,未参与冠捷投资的日常经营管理,因此该类股东 对冠捷投资日常运营无重大影响。 ③上述无投票权股份预计未来是否发生转让 163 冠捷投资股权结构预计将保持延续,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无投票权股份不存在 转让安排。潘方仁已出具承诺,不会对外转让所持的无投票权股。 ④进一步说明无投票权股份存在的必要性,是否存在潜在法律风险 A.无投票权股份存在的必要性 如前文所述,出于个人情感因素,林氏家族及潘氏家族退股冠捷投资后,仍通过 Pacific Industries and Development Limited 及 Palmland Holdings Inc.作为“名 义股东”, 林氏家族及潘氏家族相关资产继承人出于上述历史背景原因,继续保留了 无投票权股份,因此该等无投票权股份存在合理性。 B. 不存在潜在的重大法律风险 根据冠捷投资的公司章程,无投票权股东拥有的极端情况下分红权不会影响冠捷 投资的生产经营。除该等无投票股东享有的公司章程约定的极端情况下的分红权外, 无投票股东不享有表决权等其他任何权利。因此,无投票权股东不享有影响冠捷有限 日常生产经营的股东权利,且实际亦未参与冠捷投资的日常经营管理。 无投票权股东与冠捷有限或冠捷有限股东之间就该部分无投票权股份未产生过争 议、纠纷、诉讼或仲裁;中国电子已出具承诺,“本次收购完成后,若冠捷投资无投 票权股东与冠捷投资、冠捷国际或冠捷科技等相关利益主体就所持冠捷投资股票及与 之相关的任何权益或其他协议及利益安排发生纠纷或争议,本公司将尽最大努力解决 相关纠纷或争议;若因前述相关纠纷或争议给上市公司造成损失的,本公司将对上市 公司遭受的损失实际确定后的 30 日内予以全额赔偿。” 因此,无投票权股份的存在不会对冠捷投资产生潜在的重大法律风险。 4、主营业务发展情况 冠捷有限下属主要资产均由冠捷投资直接或间接持有,冠捷投资主营业务发展情况 见本章节之“十、冠捷有限的主营业务具体情况”。报告期内,冠捷投资主营业务未发 生变化。 5、主要财务数据 报告期内,冠捷投资未经审计合并口径主要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万元 164 资产负债表项目 2021 年 6 月 30 日 2020 年 12 月 31 日 2019 年 12 月 31 日 总资产 3,912,892.42 3,611,001.61 3,492,228.46 总负债 3,103,254.95 2,919,803.55 2,843,979.10 净资产 809,637.48 691,198.06 648,249.36 利润表项目 2021 年 1-6 月 2020 年度 2019 年度 营业收入 3,296,285.66 6,347,207.10 6,137,211.98 净利润 108,451.11 166,880.07 78,241.90 冠捷投资为冠捷国际的子公司,亦是冠捷有限的持股型公司,其合并报表范围包含 冠捷全部进行实际经营的子公司主体,其财务状况与冠捷有限及冠捷国际情况相近。 6、最近三年内评估情况 2020 年 9 月,宣建生将 1 股普通股以 1 港元的价格转让予冠捷国际,就此次交易 未进行评估。冠捷投资最近三年内未进行与交易、增资或改制相关的评估。 (三)TPV Europe Holding B.V. 1、基本信息 英文名称 TPV Europe Holding B.V. 成立日期 2009 年 4 月 6 日 成立地点 荷兰阿姆斯特丹 企业性质 有限公司 已发行股本 1 欧元 董事 Vernieuwe, Nico R. R. 注册号 17248016 注册地址 Prins Bernhardplein 200, 1097JB Amsterdam 2、历史沿革 TPV Europe Holding B.V.历史沿革情况如下: (1)2009 年 4 月,设立 2009 年 4 月,Coperatie MMD Meridian U.A.设立,设立时股权结构如下: 序号 股东名称 出资额(欧元) 持股比例(%) 1 冠捷投资 1.00 100.00 165 序号 股东名称 出资额(欧元) 持股比例(%) 合计 1.00 100.00 (2)2017 年 10 月,变更名称 2017 年 10 月,Coperatie MMD Meridian U.A.将名称变更为 TPV Europ Holding B.V.。 3、股权结构及控制关系 根据 TPV Europe Holding B.V.登记资料,TPV Europe Holding B.V.已发行股本为 1 欧元,全部由冠捷投资持有。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TPV Europe Holding B.V.股权控制 关系情况如下: 冠捷有限 100% 冠捷国际 100% 冠捷投资 100% TPV Europe Holding B.V. 4、主营业务发展情况 TPV Europe Holding B.V.主要从事欧洲地区自有品牌电视业务的销售以及自有品牌 电视产品的研发。报告期内,TPV Europe Holding B.V.主营业务未发生变化。 5、主要财务数据 报告期内,TPV Europe Holding B.V.未经审计合并口径主要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万元 资产负债表项目 2021 年 6 月 30 日 2020 年 12 月 31 日 2019 年 12 月 31 日 总资产 636,770.92 592,557.88 640,905.93 166 总负债 865,681.04 850,489.29 914,946.68 净资产 -228,910.12 -257,931.41 -274,040.75 利润表项目 2021 年 1-6 月 2020 年度 2019 年度 营业收入 961,282.05 1,893,270.29 1,663,992.89 净利润 12,774.23 25,869.68 -2,757.63 TPV Europe Holding B.V. 2020 年度收入较上期增加 13.78%,且由于冠捷有限 2020 年优化产品组合,TPV Europe Holding B.V 销售产品毛利增加,使得 TPV Europe Holding B.V 2020 年净利润较上期有较大规模增加。 6、最近三年内评估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TPV Europe Holding B.V.最近三年未进行与交易、增资或改 制相关的评估。 (四)福建捷联 1、基本信息 企业名称 福建捷联电子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 2002 年 05 月 23 日 成立地点 福建省福清市 企业性质 有限责任公司(港澳台法人独资) 注册资本 8,500 万美元 法定代表人 宣建生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50100738040607F 注册地址 福清市融侨经济技术开发区 研发、生产和销售自产产品:电子产品、机电设备、通讯设备、汽车配件 及汽车电子类产品(后视镜、车用导航器、车用影像系统等)、智能车载 终端设备、智能机器人、微电子产品,系统集成工程、数码产品、家用电 器、办公自动化设备、电脑及周边设备、TFT-LCD 平板显示屏、工模具、新 型平板显示器件(液晶显示器屏、液晶显示器、等离子显示器等)、数字电 视机(液晶电视、等离子电视、视频投影仪等)、电信终端设备(多媒体终端、 会议电视终端,手机,路由器等相关产品)、显像管显示器、监视器、电脑 经营范围 一体机、医用影像系统及成像设备、平板电脑、电源适配器,充电器,电 子产品的维修业务,显示器、电视机的检验检测服务;其他显示产品及其 半成品、套件、零配件等相关产品的批发;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和技术的 进出口,但国家限定公司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和技术除外。(以上经 营范围涉及许可经营项目的,应在取得有关部门的许可后方可经营)(以 上商品进出口不涉及国营贸易、进出口配额许可证、出口配额招标、出口 许可证等专项管理的商品) 167 2、历史沿革 (1)2002 年 5 月,设立 2002 年 5 月 15 日,福清市对外经济贸易委员会出具《关于成立福建捷联电子有限 公司的批复》(融外经贸【2002】242 号),原则同意冠捷投资设立福建捷联。 2002 年 5 月 17 日,福建省人民政府向福建捷联核发《中华人民共和国台港澳侨投 资企业批准证书》(外经贸闽榕外资字【2002】0088 号)。 2002 年 5 月 23 日,福建捷联取得福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颁发的《企业法人营业执 照》。福建捷联设立时出资情况如下: 认缴出资额(万 实缴出资额(万 序号 股东名称 出资比例(%) 美元) 美元) 1 冠捷投资 2,980.00 - 100.00 合计 2,980.00 - 100.00 (2)2002 年 7 月,实缴出资 2002 年 6 月 25 日,福清鑫玉融有限责任会计师事务所出具《验资报告》(【2002】 鑫融 WYZ 字第 024 号),截至 2002 年 6 月 21 日,福建捷联已收到冠捷投资以境内外 资企业利润再投资的 4,150.00 万元人民币,折合 500.00 万美元。 2002 年 7 月 26 日,福建捷联取得福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颁发的《企业法人营业执 照》。本次出资到位后,福建捷联出资情况如下: 认缴出资额(万 实缴出资额(万 序号 股东名称 出资比例(%) 美元) 美元) 1 冠捷投资 2,980.00 500.00 100.00 合计 2,980.00 500.00 100.00 (3)2004 年 6 月,实缴出资 2004 年 6 月 18 日,福清鑫玉融有限责任会计师事务所出具《验资报告》(【2004】 鑫融 WYZ 字第 032 号),截至 2004 年 6 月 16 日,福建捷联已收到冠捷投资以货币资 金(境内外资企业利润再投资)缴纳的 8,300.00 万元人民币,折合 1,000.00 万美元。 2004 年 6 月 24 日,福建捷联取得福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颁发的《企业法人营业执 照》。本次出资到位后,福建捷联出资情况如下: 168 认缴出资额(万 实缴出资额(万 序号 股东名称 出资比例(%) 美元) 美元) 1 冠捷投资 2,980.00 1,500.00 100.00 合计 2,980.00 1,500.00 100.00 (4)2004 年 12 月,增加注册资本、实缴出资 2004 年 10 月 28 日,福建捷联召开董事会,决议同意将福建捷联注册资本增加至 4,500.00 万美元。 2004 年 12 月 1 日,福建省对外贸易经济合作厅出具《关于同意福建捷联电子有限 公司增资的批复》(闽外经贸资【2004】290 号),同意福建捷联注册资本由 2,980.00 万美元增至 4,500.00 万美元。 2004 年 12 月,福建省人民政府向福建捷联核发《中华人民共和国台港澳侨投资企 业批准证书》(商外资闽府外资字【2002】0025 号)。 2004 年 12 月 3 日,福清鑫玉融有限责任会计师事务所出具《验资报告》(【2004】 鑫融 WYZ 字第 061 号),截至 2004 年 12 月 2 日,福建捷联已收到冠捷投资以货币资 金(境内外资企业利润再投资)缴纳的 12,284.00 万元人民币,折合 1,480.00 万美元。 2004 年 12 月 30 日,福建捷联取得福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颁发的《企业法人营业 执照》。本次变更完成后,福建捷联出资情况如下: 认缴出资额(万 实缴出资额(万 序号 股东名称 出资比例(%) 美元) 美元) 1 冠捷投资 4,500.00 2,980.00 100.00 合计 4,500.00 2,980.00 100.00 (5)2006 年 6 月,实缴出资 2006 年 2 月 17 日,福建华茂有限责任会计师事务所福清分所出具《验资报告》(闽 华茂验字(2006)第 5006 号),截至 2006 年 2 月 15 日,福建捷联已收到冠捷投资以 利润转增资本形式从冠捷电子(福建)有限公司汇入的 12,327.20 万元人民币,折合 1,520.00 万美元。 2006 年 6 月 28 日,福建捷联取得福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颁发的《企业法人营业执 照》。本次出资到位后,福建捷联出资情况如下: 169 认缴出资额(万 实缴出资额(万 序号 股东名称 出资比例(%) 美元) 美元) 1 冠捷投资 4,500.00 4,500.00 100.00 合计 4,500.00 4,500.00 100.00 (6)2020 年 12 月,增加注册资本、实缴出资 2020 年 12 月 14 日,冠捷投资作出股东决定,同意将福建捷联注册资本增加至 8,300.00 万美元;新增注册资本 3,800 万美元由冠捷投资以福建捷联截至 2019 年累计未 分配利润转增。 2020 年 12 月 15 日,福建捷联取得福清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颁发的《营业执照》。 本次变更完成后,福建捷联出资情况如下: 认缴出资额(万 实缴出资额(万 序号 股东名称 出资比例(%) 美元) 美元) 1 冠捷投资 8,300.00 8,300.00 100.00 合计 8,300.00 8,300.00 100.00 (7)2021 年 8 月,吸收合并冠捷电子、增加注册资本 2021 年 7 月 1 日,福建捷联、冠捷电子的共同唯一股东冠捷投资作出投资者决定, 同意福建捷联吸收合并冠捷电子;同日,福建捷联、冠捷电子签署《合并协议》。 2021 年 8 月 26 日,福清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出具《准予注销登记通知书》((融) 登记外注核字[2021]第 272 号),准予冠捷电子注销;同日,福建捷联取得福清市市 场监督管理局换发的《营业执照》。本次变更完成后,福建捷联出资情况如下: 认缴出资额(万 实缴出资额(万 序号 股东名称 出资比例(%) 美元) 美元) 1 冠捷投资 8,500.00 8,500.00 100.00 合计 8,500.00 8,500.00 100.00 3、股权结构及控制关系 福建捷联注册资本为 8,500.00 万美元,全部由冠捷投资持有。截至本报告书签署 日,福建捷联股权控制关系情况如下: 170 冠捷有限 100% 冠捷国际 100% 冠捷投资 100% 福建捷联 4、主营业务发展情况 福建捷联主要从事显示器的生产、销售及研发,主要开展代工业务,拥有冠捷有限 在中国境内的主要生产基地,其客户遍布全球。报告期内,福建捷联主营业务未发生变 化。 5、主要财务数据 报告期内,福建捷联未经审计合并口径主要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万元 资产负债表项目 2021 年 6 月 30 日 2020 年 12 月 31 日 2019 年 12 月 31 日 总资产 1,061,074.93 1,139,057.64 1,080,466.28 总负债 629,177.56 705,531.98 656,222.59 净资产 431,897.37 432,677.69 424,243.69 利润表项目 2021 年 1-6 月 2020 年度 2019 年度 营业收入 1,279,856.02 2,372,236.51 2,370,345.06 净利润 21,374.26 33,733.73 -17,440.63 福建捷联净利润在 2020 年度较上期存在较大增长,主要系①冠捷有限 2020 年优化 产品组合,福建捷联毛利率有一定增长;②福建捷联 2020 年度外汇避险产生的投资损 益金额较小,而上年度福建捷联进行外汇避险投资产生的亏损较大,从而导致 2020 年 净利润大幅增加。 171 6、股权情况说明和最近三年内评估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福建捷联不存在出资瑕疵或影响其合法存续的情况。福建捷 联最近三年未进行与交易、增资或改制相关的评估。 (五)冠捷显示(厦门) 1、基本信息 企业名称 冠捷显示科技(厦门)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 2006 年 12 月 26 日 成立地点 福建省厦门市 企业性质 有限责任公司(港澳台法人独资) 注册资本 2,500 万美元 法定代表人 宣建生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50200791290218Y 注册地址 厦门火炬高新区(翔安)产业区翔海路 1 号 电视机制造;音响设备制造;影视录放设备制造;计算机整机制造;计算 机零部件制造;计算机外围设备制造;其他计算机制造;通信系统设备制 造;通信终端设备制造;光电子器件及其他电子器件制造;电子元件及组 件制造;印制电路板制造;其他电子设备制造;模具制造;家用厨房电器 经营范围 具制造;其他家用电力器具制造;幻灯及投影设备制造;电气信号设备装 置制造;机器人及智能设备的设计、研发、制造及销售(不含须经许可审 批的项目);其他未列明电气机械及器材制造;其他未列明制造业(不含 须经许可审批的项目);其他质检技术服务。 2、历史沿革 (1)2006 年 12 月,设立 2006 年 12 月 26 日,2006 年 12 月 26 日,厦门市外商投资局作出同意冠捷显示(厦 门)设立的批复(厦外资审[2006]920 号);同日,厦门市人民政府向冠捷显示(厦门) 核发出具《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商投资企业批准证书》(商外资厦外资字[2006]0569 号)。 2006 年 12 月 26 日,厦门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向冠捷显示(厦门)颁发《企业法人 营业执照》。冠捷显示(厦门)设立时的股权结构如下: 序号 股东名称 认缴出资额(万美元)实缴出资额(万美元) 出资比例(%) 1 冠捷投资 2,500.00 - 100% 合计 2,500.00 - 100% (2)2009 年 3 月,实缴出资 172 2009 年 3 月 23 日,福建华茂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福清分公司出具《验资报告》 (闽华茂验字[2009]第 5014 号),截至 2009 年 3 月 12 日,冠捷显示(厦门)已收到 冠捷投资汇入资本金 2,500 万美元。本次出资到位后,冠捷显示(厦门)出资情况如 下: 序号 股东名称 认缴出资额(万美元)实缴出资额(万美元) 出资比例(%) 1 冠捷投资 2,500.00 2,500.00 100% 合计 2,500.00 2,500.00 100% 3、股权结构及控制关系 冠捷显示(厦门)注册资本为 2,500.00 万美元,全部由冠捷投资持有。截至本报 告书签署日,冠捷显示(厦门)股权控制关系情况如下: 冠捷有限 100% 冠捷国际 100% 冠捷投资 100% 冠捷显示(厦门) 4、主营业务发展情况 冠捷显示(厦门)主要从事电视的生产、销售及研发,开展代工及自有品牌业务, 其客户遍布全球。报告期内,冠捷显示(厦门)主营业务未发生变化。 5、主要财务数据 报告期内,冠捷显示(厦门)未经审计主要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万元 资产负债表项目 2021 年 6 月 30 日 2020 年 12 月 31 日 2019 年 12 月 31 日 总资产 688,684.35 567,617.32 531,567.72 总负债 547,225.97 431,943.15 400,749.13 173 净资产 141,458.38 135,674.17 130,818.59 利润表项目 2021 年 1-6 月 2020 年度 2019 年度 营业收入 739,545.23 1,212,186.64 1,147,257.48 净利润 7,441.79 13,927.25 6,693.85 2020 年冠捷显示(厦门)净利润度较上期增长幅度较大,主要系 2020 年毛利率较 高的大尺寸和高阶机种电视销量占比提升,从而导致毛利率增长。 6、股权情况说明和最近三年内评估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冠捷显示(厦门)不存在出资瑕疵或影响其合法存续的情 况。冠捷显示(厦门)最近三年未进行与交易、增资或改制相关的评估。 (六)TP Vision Europe B.V 1、基本信息 英文名称 TP Vision Europe B.V 成立日期 2011 年 6 月 22 日 成立地点 荷兰阿姆斯特丹 企业性质 有限公司 已发行股本 18,000 欧元 董事 Nico Vernieuwe 注册号 53045394 注册地址 Prins Bernhardplein 200, 1097JB Amsterdam 2、历史沿革 TPV Europe Holding B.V.历史沿革情况如下: (1)2011 年,设立 2011 年 6 月 22 日,TP Vision Europe B.V.设立,设立时的名称为“TP Vision Netherlands B.V.”,其设立时的股本结构如下: 序号 股东名称 持股数量(股) 持股比例(%) 1 Koninklijke Philips Electronics N.V. 180 100.00 合计 180 100.00 (2)2012 年,股份转让 174 2012 年 3 月 30 日,Koninklijke Philips Electronics N.V.将其持有的 TP Vision Netherlands B.V. 180 股股份转让给 TPV Europe Holding B.V.。 本次股份转让完成后,TP Vision Netherlands B.V.的股本结构如下: 序号 股东名称 持股数量(股) 持股比例(%) 1 TPV Europe Holding B.V. 180 100.00 合计 180 100.00 (3)2014 年,公司名称变更 2014 年 2 月 1 日,TP Vision Netherlands B.V.的名称变更为“TP Vision Europe B.V.”。 本次公司名称变更完成后,TP Vision Europe B.V.的股本结构如下: 序号 股东名称 持股数量(股) 持股比例(%) 1 TPV Europe Holding B.V. 180 100.00 合计 180 100.00 3、股权结构及控制关系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TP Vision Europe B.V.股权控制关系情况如下: 175 冠捷有限 100% 冠捷国际 100% 冠捷投资 100% TPV Europe Holding B.V. 100% TP Vision Europe B.V. 4、主营业务发展情况 TP Vision Europe B.V.主要从事飞利浦品牌电视在欧洲的销售业务。报告期内, TP Vision Europe B.V.主营业务未发生变化。 5、主要财务数据 报告期内,TP Vision Europe B.V.未经审计合并口径主要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万元 资产负债表项目 2021 年 6 月 30 日 2020 年 12 月 31 日 2019 年 12 月 31 日 总资产 227,273.45 317,717.71 316,111.47 总负债 345,147.10 463,308.41 490,477.99 净资产 -117,873.65 -145,590.70 -174,366.52 利润表项目 2021 年 1-6 月 2020 年度 2019 年度 营业收入 456,825.07 896,567.42 820,583.72 净利润 22,193.97 30,133.52 37,237.06 TP Vision Europe B.V. 2020 年净利润下降主要系因 2020 年加大欧洲区电视业务 营销投入,从而导致销售费用上升。 176 6、最近三年内评估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TP Vision Europe B.V.最近三年未进行与交易、增资或改 制相关的评估。 (七)冠捷显示(武汉) 1、基本信息 企业名称 冠捷显示科技(武汉)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 2004 年 6 月 11 日 成立地点 湖北省武汉市 企业性质 有限责任公司(港澳台法人独资) 注册资本 2,700 万美元 法定代表人 宣建生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420100761234290U 注册地址 武汉市经济技术开发区沌口小区 11 号地 一般项目:办公设备耗材制造;计算机软硬件及外围设备制造;工业控制 计算机及系统制造;信息安全设备制造;通信设备制造;广播电视设备制 造(不含广播电视传输设备);智能家庭网关制造;移动通信设备制造; 光通信设备制造;互联网设备制造;网络设备制造;终端计量设备制造; 终端测试设备制造;云计算设备制造;物联网设备制造;数字视频监控系 统制造;数字家庭产品制造;移动终端设备制造;卫星移动通信终端制造; 电视机制造;雷达及配套设备制造;音响设备制造;可穿戴智能设备制造; 影视录放设备制造;智能车载设备制造;智能无人飞行器制造;智能家庭 消费设备制造;服务消费机器人制造;虚拟现实设备制造;体育消费用智 能设备制造;电子元器件制造;文化场馆用智能设备制造;电子真空器件 制造;半导体分立器件制造;集成电路制造;显示器件制造;集成电路芯 片及产品制造;半导体照明器件制造;其他电子器件制造;光电子器件制 造;电子专用材料制造;电子(气)物理设备及其他电子设备制造;医用 包装材料制造;人工智能双创服务平台;互联网安全服务;互联网数据服 经营范围 务;物联网应用服务;数字文化创意内容应用服务;远程健康管理服务; 区块链技术相关软件和服务;云计算装备技术服务;5G 通信技术服务;工 业互联网数据服务;网络技术服务;生物质能资源数据库信息系统平台; 人工智能公共服务平台技术咨询服务;人工智能公共数据平台;人工智能 基础资源与技术平台;人工智能基础软件开发;软件开发;大数据服务; 人工智能应用软件开发;智能水务系统开发;网络与信息安全软件开发; 软件外包服务;人工智能理论与算法软件开发;智能机器人的研发;集成 电路设计;数字文化创意软件开发;信息系统集成服务;智能控制系统集 成;人工智能通用应用系统;人工智能行业应用系统集成服务;物联网技 术服务;信息系统运行维护服务;数据处理和存储支持服务;信息技术咨 询服务;卫星遥感数据处理;数字内容制作服务(不含出版发行);地理 遥感信息服务;数据处理服务;动漫游戏开发;计算机系统服务;量子计 算技术服务;卫星导航多模增强应用服务系统集成;卫星遥感应用系统集 成;卫星技术综合应用系统集成;与农业生产经营有关的技术、信息、设 177 施建设运营等服务;汽车零部件及配件制造;(上述经营范围不涉及外商 投资准入特别管理措施)(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 主开展经营活动) 2、历史沿革 (1)2004 年 6 月,设立 2004 年 6 月 10 日,武汉市外商投资办公室作出同意冠捷显示(武汉)设立的批复 (武外资办[2004]66 号);2004 年 6 月 11 日,武汉市人民政府向冠捷显示(武汉) 核发《中华人民共和国台港澳侨投资企业批准证书》(商外资武外资办字[2004]0066 号)。 2004 年 6 月 11 日,武汉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出具企业登记核准通知书,并向冠捷显 示(武汉)颁发《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冠捷显示(武汉)设立时出资情况如下: 序号 股东名称 认缴出资额(万美元) 实缴出资额(万美元) 出资比例(%) 1 冠捷投资 1,200.00 - 100.00 合计 1,200.00 - 100.00 (2)2004 年 9 月,实缴出资 2004 年 9 月 27 日,福清鑫玉融有限责任会计师事务所出具《验资报告》((2004) 鑫融 WYZ 字第 049 号),截至 2004 年 9 月 21 日,冠捷显示(武汉)全部注册资本已 实缴完毕。本次出资到位后,冠捷显示(武汉)出资情况如下: 序号 股东名称 认缴出资额(万美元) 实缴出资额(万美元) 出资比例(%) 1 冠捷投资 1,200.00 1,200.00 100.00 合计 1,200.00 1,200.00 100.00 (3)2012 年 5 月,吸收合并冠捷光电 2012 年 2 月 1 日,冠捷显示(武汉)与冠捷光电科技(武汉)有限公司(以下简 称“冠捷光电”)签署《公司合并协议》,同意由冠捷显示(武汉)吸收合并冠捷光 电。冠捷光电由冠捷投资持有 100%股权。 2012 年 2 月 1 日,冠捷显示(武汉)作出董事会、股东会决议,同意冠捷显示(武 汉)与冠捷光电合并,投资总额增至 4,970 万美元,并将注册资本增至 2,700 万美元。 本次合并以换股方式进行。 178 2012 年 3 月 31 日,武汉市商务局出具《关于冠捷显示科技(武汉)有限公司吸收 合并冠捷光电科技(武汉)有限公司的批复》(武商务[2012]130 号),同意本次吸收 合并。 2012 年 4 月 16 日,武汉正兴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出具《验资报告》(武正 兴验字[2012]第 01010 号),验证被吸收的冠捷光电注册资本、实收资本为 1,500 万 美元,故吸收合并冠捷光电后,冠捷显示(武汉)截至 2012 年 3 月 31 日止,实收资 本为 2,700 万美元,由冠捷投资 100%缴纳完毕。 2012 年 4 月 16 日,冠捷显示(武汉)取得武汉市人民政府换发的《中华人民共和 台港澳侨投资企业批准证书》(商外资武商务[2012]130 号);2012 年 5 月 2 日,武 汉市蔡甸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向冠捷显示(武汉)换发《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上述合并后冠捷显示(武汉)股权结构如下: 序号 股东名称 认缴出资额(万美元) 实缴出资额(万美元) 出资比例(%) 1 冠捷投资 2,700.00 2,700.00 100% 合计 2,700.00 2,700.00 100% 3、股权结构及控制关系 冠捷显示(武汉)注册资本为 2,700.00 万美元,全部由冠捷投资持有。截至本报 告书签署日,冠捷显示(武汉)股权控制关系情况如下: 冠捷有限 100% 冠捷国际 100% 冠捷投资 100% 冠捷显示(武汉) 4、主营业务发展情况 179 冠捷显示(武汉)主要从事显示器的研发、生产及销售,从事代工及自有品牌业 务,其客户遍布全球。报告期内,冠捷显示(武汉)主营业务未发生变化。 5、主要财务数据 报告期内,冠捷显示(武汉)未经审计主要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万元 资产负债表项目 2021 年 6 月 30 日 2020 年 12 月 31 日 2019 年 12 月 31 日 总资产 303,491.29 365,103.73 267,827.62 总负债 150,545.15 215,760.02 131,649.79 净资产 152,946.13 149,343.71 136,177.83 利润表项目 2021 年 1-6 月 2020 年度 2019 年度 营业收入 455,858.33 743,803.30 673,958.44 净利润 6,441.36 23,106.62 8,372.05 冠捷显示(武汉)2020 年度净利润较上期增长幅度较大,主要系 2020 年毛利率较 高的电竞类显示器的销售收入占比增加,从而导致毛利率增长。 6、股权情况说明和最近三年内评估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冠捷显示(武汉)不存在出资瑕疵或影响其合法存续的情 况。冠捷显示(武汉)最近三年未进行与交易、增资或改制相关的评估。 三、冠捷有限主要资产、负债及权属情况 (一)冠捷有限权属情况 本次交易标的为中国电子、华电有限、产业工程、瑞达集团、群创光电和 Bonstar 持有的冠捷有限 49%股权。根据境外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冠捷有限股份均已根据公司 章程及适用的百慕大法律适当授权及发行,相关股份无权利负担、限制和争议 2。 2 根据境外法律意见,“Based solely on the Searches, the shares of the Company are free and clear of any mortgage, lien, pledge, charge, claim, defect of title, restriction and disputes.”;“Based solely on the Resolutions, all the shares of the Company have been dulyauthorised and were issued to the respective members in compliance with theMemorandum and Bye-laws and applicable laws of Bermuda as at the relevant time.” 180 (二)自有土地和房产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冠捷有限及下属子公司的土地和房产情况如下: 1、土地使用权 (1)境内土地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冠捷有限及下属子公司在境内拥有 20 项国有土地使用权, 且均已取得相应的土地使用权证,具体情况如下: 权利 证载 序 土地使用 取得 土地面积(平 负担 土地证号 土地 用地期限 地址 号 权人 方式 方米) (抵 用途 押等) 冠捷电子 闽(2020)福 宏路街 至 2058 年 6 1. (福建)有 清市不动产权 出让 36,399.00 工业 道石门 无 月 27 日 限公司 第 000052 号 村 2012 年 12 宏路街 冠捷电子 融宏路国用 月 2 日至 道前亭 2. (福建)有 (2013)第 出让 45,146.00 工业 无 2062 年 12 村石门 限公司 B1187 号 月2日 村 2021 年 1 月 冠捷电子 闽(2021)福 石竹街 15 日至 3. (福建)有 清市不动产权 出让 35,692.30 工业 道北前 无 2058 年 6 月 限公司 第 0000635 号 亭村 27 日 冠捷电子 闽(2021)福 2056 年 12 石竹街 4. (福建)有 清市不动产权 出让 142,259.00 工业 无 月 31 日止 道 限公司 第 0021354 号 海淀区 京市海港澳台 2003 年 7 月 上地信 冠捷电子 息路 1 国用(2003 出) 综合 16 日至 5. (福建)有 出让 126.64 号2号 无 字第 2290207 用地 2043 年 6 月 限公司 楼 号 3日 1601-16 05 北京市 冠捷科技 京(2019)朝 至 2047 年 朝阳区 6. (北京)有 不动产权第 出让 34,640.19 工业 无 10 月 9 日 酒仙桥 限公司 0059229 号 路 10 号 其他 地下配套: 北京市 冠捷科技 京市朝港澳台 (单 2002 年 11 朝阳区 7. (北京)有 国用(2008 出) 出让 8,617.22 无 身宿 月 20 日至 酒仙桥 限公司 第 10271 号 舍)、 2042 年 11 东路 18 181 权利 证载 序 土地使用 取得 土地面积(平 负担 土地证号 土地 用地期限 地址 号 权人 方式 方米) (抵 用途 押等) 地下 月 20 日; 号 车 地下车库、 库、 其他(单身 地下 宿舍): 配套 2002 年 11 /工 月 20 日至 业 2052 年 11 月 20 日 2007 年 11 福建捷联 融石竹国用 石竹街 月 26 日至 8. 电子有限 (2007)第 出让 3,697.00 工业 道北前 无 2056 年 12 公司 00010 号 亭村 月 30 日 福建捷联 闽(2021)福 2056 年 12 石竹街 9. 电子有限 清市不动产权 出让 144,431.00 工业 无 月 31 日止 道 公司 第 0021042 号 福建捷联 沪(2020)长 长宁路 10. 电子有限 字不动产权第 出让 30.9 住宅 / 988 号 无 公司 015571 号 706 室 福建捷联 沪(2020)长 长宁路 11. 电子有限 字不动产权第 出让 26.1 住宅 / 988 号 无 公司 015572 号 705 室 武汉市 冠捷显示 工业 2005 年 2 月 蔡甸区 科技(武 蔡国用(2005) 12. 出让 96,704.50 仓储 4 日至 2055 沌口小 无 汉)有限公 第 544 号 用地 年2月4日 区 11 号 司 地 冠捷显示 2005 年 7 月 沌口小 科技(武 蔡国用(2005) 工业 13. 出让 44,095.00 8 日至 2055 区 11 号 无 汉)有限公 第 2499 号 用地 年7月6日 地 司 冠捷显示 2006 年 1 月 沌口小 科技(武 蔡国用(2006) 工业 27 日至 区工业 14. 出让 11,510.40 无 汉)有限公 第 825 号 用地 2056 年 1 月 园 11 号 司 21 日 地 2007 年 3 月 宁波保 冠捷科技 甬国用(2007) 5 日至 2045 税区创 15. (宁波)有 出让 10,822.00 工业 无 第 0900025 号 年 6 月 21 业大道 限公司 日 12 号 冠捷科技 鲁(2018)青 工业 2010 年 10 高新区 16. 出让 141,245.70 无 (青岛)有 岛市高新区不 用地 月 8 日至 火炬路 182 权利 证载 序 土地使用 取得 土地面积(平 负担 土地证号 土地 用地期限 地址 号 权人 方式 方米) (抵 用途 押等) 限公司 动产权第 2060 年 10 99 号 0010993 号 月7日 北京经 冠捷显示 2010 年 11 开港澳台国用 济技术 科技(中 工业 月 8 日至 17. (2010)第 41 出让 75,561.50 开发区 无 国)有限公 用地 2060 年 6 月 号 路东区 司 27 日 C3 街区 商业、酒 其他 店:2012 年 嘉捷(上 商服 5 月 7 日至 沪(2020)闵 海)物业管 用 2052 年 5 月 申长路 18. 字不动产权第 出让 8,203.20 无 理有限公 地, 6 日;办公: 668 号 031582 号 司 商业 2012 年 5 月 用地 7 日至 2062 年5月6日 武汉艾德 2009 年 12 蔡甸区 蒙科技股 蔡国用(2009) 商服 月 4 日至 19. 出让 26,661.00 蔡甸街 无 份有限公 第 3901 号 用地 2049 年 12 唐河村 司 月4日 苏州高 2007 年 8 月 苏州冠捷 苏新国用 新区锦 28 日至 20. 科技有限 (2007)第 出让 436.00 住宅 华苑锦 无 2062 年 10 公司 008305 号 三路 月 18 日 J305 合计 - - 866,304.65 - - - - 注: 1、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上述武汉艾德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位于蔡国用(2009)第 3901 号的土地 处于闲置状态。根据武汉市蔡甸区国土资源和规划局于 2015 年 9 月 9 日出具的文件,上述土地的 闲置受到中法生态示范城用地范围选址的申报和确定、新汉阳火车站选址、城市规划及出让方未履 行交地时间和条件的影响,武汉市蔡甸区国土资源和规划局认定上述土地属于由政府原因造成的闲 置土地。武汉市蔡甸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于 2021 年 1 月 26 日出具《证明》,证明自 2018 年 1 月 1 日至证明出具之日,武汉艾德蒙在生产经营中遵守有关土地管理方面的法律法规和其他规范性文 件,不存在违反土地管理方面的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行为和记录,也未受到与土地管理相关法 律法规的行政处罚;2021 年 7 月 2 日,武汉艾德蒙与中法武汉生态示范城土地储备分中心签署《国 有土地使用权收回补偿协议书》,该中心以 13,127.88 万元的土地收回综合补偿费收回武汉艾德蒙 持有的该等闲置土地的全部面积。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上述闲置土地收回程序尚未完成。 2、2021 年 8 月 26 日,福建捷联完成对冠捷电子的吸收合并,福清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向冠捷电子下 发《准予注销登记通知书》((融)登记外注核字(2021)第 272 号);同日,福建捷联取得换发 《营业执照》。对于权利人为冠捷电子的不动产权及知识产权,拟变更权利人为福建捷联,相关变 更程序正在履行中。 183 (2)境外土地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冠捷有限及下属子公司在境外主要拥有 20 项土地,具体情 况如下: 是否设 定担 保、存 序 面积 使用 权利人 编号 位置/地号 用途 在诉讼 号 (m2) 期限 仲裁或 其他权 利限制 Occupation Permit C-Bons No. KN30/2009; International 1. 冠捷投资 - 办公室 永久 否 Memorial No. Center, 108 Wai 11032901570014 Yip Street 093 中登地自第 2. 厂房、办公室 永久 否 025302 号 093 中登第字第 3. 厂房、办公室 永久 否 029724 号 093 中登地字第 4. 厂房、办公室 永久 否 029725 号 中和市健康段 嘉捷科技 3,932 097 中登地字第 0567-0000 5. 厂房、办公室 永久 否 002998 号 097 中登地字第 6. 厂房、办公室 永久 否 002999 号 098 中登地字第 7. 厂房、办公室 永久 否 032065 号 102 中登地字第 中和市健康段 8. 嘉捷科技 30,072 厂房、办公室 永久 否 016450 号 1160-0000 TPV Displays Polska Zotego Smoka spóka z 330,14 9. no. 251/189 Street 9, Gorzów 厂房、办公室 永久 否 ograniczo 1 Wielkopolski n odpowied zialnoci 184 是否设 定担 保、存 序 面积 使用 权利人 编号 位置/地号 用途 在诉讼 号 (m2) 期限 仲裁或 其他权 利限制 TPV Displays Polska Zotego Smoka spóka z Street (no number 10. no. 378/1 5,973 尚未开发 永久 否 ograniczo specified), Gorzów n Wielkopolski odpowied zialnoci Avenida Torquato Tapajós, No. 2,236, Block B – Envision part and Block L - 184,99 11. No. 56,110 厂房、办公室 永久 是 巴西 2nd floor, Bairro 5.77 Flores, in the city of Manaus, State of Amazonas Fábrica Section “B” Austral de Terrain 33, 12. Productos 001995 Certificate 001995, 7,982 厂房、办公室 永久 否 Eléctricos Rí Grande, Tierra S.A. del Fuego Fábrica Section “B” Austral de Terrain 61, 13. Productos 002276 Certificate 002276, 9,982 厂房、办公室 永久 否 Eléctricos Rí Grande, Tierra S.A. del Fuego Fábrica Section “B” Austral de Terrain 62, 14. Productos 002277 Certificate 002277, 9,982 厂房、办公室 永久 否 Eléctricos Rí Grande, Tierra S.A. del Fuego Fábrica Section “B” Austral de Terrain 72, 15. Productos 008046 Certificate 008046, 11,982 厂房、办公室 永久 否 Eléctricos Rí Grande, Tierra S.A. del Fuego Fábrica Section “B” Austral de Terrain 73, 16. Productos 008047 Certificate 008047, 11,982 厂房、办公室 永久 否 Eléctricos Rí Grande, Tierra S.A. del Fuego 185 是否设 定担 保、存 序 面积 使用 权利人 编号 位置/地号 用途 在诉讼 号 (m2) 期限 仲裁或 其他权 利限制 Av. Sor Juana Iné Trend de la Cruz 19602, Colonia Nueva 50,064. 17. Smart 墨 OE-400-009 厂房、办公室 永久 否 Tijuana, Tijuana, 66 西哥 Baja California, Mexico Av. Padre Hidalgo Trend 11027, Colonia La 18. Smart 墨 JO-705-171 Jolla, in Tijuana, 5,000 厂房、办公室 永久 否 西哥 Baja California, Mexico TPV Tha Tum Technolog Sub-District, Si 约 19. y no. 34902 Maha Pho District, 100,86 厂房、办公室 永久 否 (Thailand) Prachin Buri 6.8 Co., Ltd. Province, Thailand TPV Tha Tum Technolog Sub-District, Si 约 20. y no. 34896 Maha Pho District, 厂房、办公室 永久 否 (Thailand) Prachin Buri 9,429.2 Co., Ltd. Province, Thailand 2、房产 (1)境内房产 1)冠捷有限及下属子公司已取得权属证书的境内房产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冠捷有限及其子公司在境内拥有 30 处已取得权属证书的房 产,具体情况如下: 序 建筑面积 证载房屋用 登记时 权利 所有权人 房产证号 地址 号 (平方米) 途 间 负担 海淀区上地信息 冠捷电子 京房权证市 2003 年 (福建) 海港澳台字 路 1 号 2 号楼 7 月 16 无 1. 875.39 / 有限公司 第 2290207 号 1601/1602/1603/1 日 604/1605 冠捷电子 融房权证 R 福清市宏路镇上 2005 年 2. 25,494.47 / 无 (福建) 字第 0502204 郑 4 月 27 186 序 建筑面积 证载房屋用 登记时 权利 所有权人 房产证号 地址 号 (平方米) 途 间 负担 有限公司 号 日 闽(2020)福 冠捷电子 权属证 清市不动产 3. (福建) 40,341.21 / 宏路街道石门村 书未载 无 权第 0000052 有限公司 明 号 冠捷科技 京(2019)朝 2019 年 显示器车 北京市朝阳区酒 4. (北京) 不动产权第 39,505.17 7 月 15 无 间,厂房 仙桥路 10 号 有限公司 0059229 号 日 冠捷科技 京房权证市 2006 年 北京市朝阳区酒 5. (北京) 朝港澳台字 39,444.60 倒班宿舍 8 月 15 无 仙桥东路 18 号 有限公司 第 10317 号 日 福建捷联 沪(2020)长 2006 年 上海市长宁路 988 6. 电子有限 字不动产权 140.30 居住 6 月 29 无 号 706 室 公司 第 015571 号 日 福建捷联 沪(2020)长 2006 年 上海市长宁路 988 7. 电子有限 字不动产权 118.45 居住 6 月 29 无 号 705 室 公司 第 015572 号 日 冠捷显示 武房权证蔡 武汉经济技术开 2009 年 科技(武 8. 字第 82.06 厂房 发区沌口小区 11 3 月 26 无 汉)有限 200900932 号 号地 日 公司 冠捷显示 武房权证蔡 武汉经济技术开 2009 年 科技(武 9. 字第 16,151.67 工、交、仓 发区沌口小区 11 3 月 26 无 汉)有限 200900936 号 号地 日 公司 冠捷显示 武房权证蔡 武汉经济技术开 科技(武 2005 年 10. 字第 47,686.15 工、交、仓 发区沌口小区 11 无 汉)有限 2 月5 日 200502353 号 号地 公司 冠捷显示 武房权证蔡 武汉经济技术开 2009 年 科技(武 工、交、仓、 11. 字第 2,731.63 发区沌口小区 11 3 月 26 无 汉)有限 其他 200900933 号 号地 日 公司 冠捷显示 武房权证蔡 武汉经济技术开 2009 年 科技(武 12. 字第 62.73 厂房 发区沌口小区 11 3 月 26 无 汉)有限 200900931 号 号地 日 公司 冠捷显示 武房权证蔡 2010 年 科技(武 蔡甸区沌口小区 13. 字第 2,405.16 CS 仓库 11 月 5 无 汉)有限 11 号地 201005144 号 日 公司 187 序 建筑面积 证载房屋用 登记时 权利 所有权人 房产证号 地址 号 (平方米) 途 间 负担 冠捷显示 武房权证蔡 2010 年 科技(武 蔡甸区沌口小区 14. 字第 5,366.55 动力厂房 11 月 5 无 汉)有限 11 号地 201005142 号 日 公司 冠捷显示 武房权证蔡 2010 年 科技(武 蔡甸区沌口小区 15. 字第 498.20 锅炉房 11 月 5 无 汉)有限 11 号地 201005143 号 日 公司 冠捷显示 武房权证蔡 2010 年 科技(武 蔡甸区沌口小区 16. 字第 12,798.83 综合楼 11 月 9 无 汉)有限 11 号地 201005146 号 日 公司 冠捷显示 武房权证蔡 武汉经济技术开 2011 年 科技(武 字第 17. 10,774.10 住宅 发区沌口小区 11 12 月 6 无 汉)有限 2011011091 号地 日 公司 号 冠捷显示 武房权证蔡 2011 年 科技(武 字第 蔡甸区沌口小区 18. 14,303.70 住宅 12 月 6 无 汉)有限 2011011092 11 号地 日 公司 号 冠捷显示 武房权证蔡 2011 年 科技(武 字第 蔡甸区沌口小区 19. 9,404.24 住宅 12 月 6 无 汉)有限 2011011094 11 号地 日 公司 号 冠捷显示 武房权证蔡 2011 年 科技(武 字第 蔡甸区沌口小区 20. 12,003.10 住宅 12 月 6 无 汉)有限 2011011096 11 号地 日 公司 号 冠捷显示 武房权证蔡 2011 年 科技(武 字第 蔡甸区沌口小区 21. 7,603.32 住宅 12 月 6 无 汉)有限 2011011095 11 号地 日 公司 号 冠捷显示 武房权证蔡 2011 年 科技(武 字第 蔡甸区沌口小区 22. 3,462.46 其它 12 月 6 无 汉)有限 2011011098 11 号地 日 公司 号 冠捷科技 甬房权证保 宁波保税区创业 2007 年 23. (宁波) 字第 11,564.80 厂房 无 大道 12 号 3 月1 日 有限公司 20070017 号 冠捷科技 鲁(2018)青 2018 年 高新区火炬路 99 24. (青岛) 岛市高新区 94,137.27 工业 12 月 26 无 号 有限公司 不动产权第 日 188 序 建筑面积 证载房屋用 登记时 权利 所有权人 房产证号 地址 号 (平方米) 途 间 负担 0010993 号 化学品库、 冠捷显示 垃圾房、门 X 京房权证 北京经济技术开 2013 年 科技(中 卫室、生产 25. 开字第 114,447.09 发区经海三路 106 12 月 5 无 国)有限 厂房、中试 026682 号 号 日 公司 研发、宿舍 及车库 嘉捷(上 沪(2020)闵 2020 年 海)物业 商业、酒店、 26. 字不动产权 38,760.55 申长路 668 号 7 月 27 无 管理有限 办公 第 031582 号 日 公司 苏州冠捷 苏房权证新 2007 年 27. 科技有限 区字第 293.00 成套住宅 锦华苑锦三路 8 月 10 无 公司 00072381 号 日 闽(2021)福 冠捷电子 2021 年 清市不动产 石竹街道北前亭 28. (福建) 103,276.7 工业用地 1 月 15 无 权第 0000635 村 有限公司 日 号 闽(2021)福 冠捷电子 2021 年 清市不动产 29. (福建) 86,322.31 工业用地 石竹街道 8 月 13 无 权第 0021354 有限公司 日 号 闽(2021)福 福建捷联 2021 年 清市不动产 110,132.3 30. 电子有限 工业用地 石竹街道 8 月 11 无 权第 0021042 5 公司 日 号 850,187.5 合计 - 6 注: 1、上表第 4 项冠捷科技(北京)有限公司持有的房产(地址:北京市朝阳区酒仙桥路 10 号)已出 租,承租方用于办公;上表第 5 项冠捷科技(北京)有限公司持有的房产(地址:北京市朝阳区酒 仙桥东路 18 号)已出租,承租方用于公寓出租等用途; 2、2021 年 8 月 26 日,福建捷联完成对冠捷电子的吸收合并。对于权利人为冠捷电子的不动产权, 拟变更权利人为福建捷联,相关变更程序正在履行中。 2)冠捷有限及下属子公司未取得权属证书的境内房产情况 A.吸收合并已经完成 2021 年 8 月 26 日,福清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向冠捷电子下发《准予注销登记通知书》 ((融)登记外注核字(2021)第 272 号)。同日,福建捷联取得换发《营业执照》, 189 前述福建捷联吸收合并冠捷电子已完成。 B.除一处食堂的产权证书正在办理过程中,其余房屋的产权证书已经办理完毕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除福建捷联“F3 餐厅”的房屋产权证书正在办理过程中, 其余无证房屋的产权证书已经办理完毕,前述已取得房屋产权证书的情况如下: 序 建筑面积 证载房屋 登记时 权利 所有权人 房产证号 地址 号 (平方米) 用途 间 负担 闽(2021)福 冠捷电子 2021 年 清市不动产 31. (福建) 86,322.31 工业用地 石竹街道 8 月 13 无 权第 0021354 有限公司 日 号 闽(2021)福 福建捷联 2021 年 清市不动产 32. 电子有限 110,132.35 工业用地 石竹街道 8 月 11 无 权第 0021042 公司 日 号 房产证号为“闽(2021)福清市不动产权第 0021354 号”房屋的权利人拟变更为 福建捷联,相关变更程序正在履行中。 福建捷联尚未办理产权证书的“F3 餐厅”具体情况如下: 估算面积 序号 公司名称 房屋坐落 房屋用途 未取得原因 (m2 ) 前期因冠捷电子和福 建捷联互相在对方土 地建设房屋,土地使用 权人和房产有权人不 一致,导致无法办理房 屋权属证书。 福建捷联电子有限公 目前福建捷联已完成 1 石竹街道 12,852.00 F3 餐厅 司 对冠捷电子的吸收合 并,福建捷联将在相关 工程取得人民防空主 管部门验收文件后以 自身名义申请办理该 处房屋的房屋权属证 书。 C.该处餐厅不属于冠捷有限主要生产经营用房 该处未办理权属证书的“F3 餐厅”由冠捷有限下属公司福建捷联正常占有和使用, 用途为食堂,不属于冠捷有限主要生产经营用房,可替代性较强,该处房产未取得权 属证明不会对冠捷有限生产经营构成重大不利影响。 190 福清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已于 2020 年 9 月出具《福清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关于冠 捷电子(福建)有限公司相关证明的函》(融自然函[2020]541 号)如下:“上述未办 证房屋均已取得工程规划和施工许可,并已办理完毕相关竣工验收手续,不构成重大 违法违规事项,我局未曾亦不会就两公司在用房屋未取得房屋权属证书问题对两公司 进行处罚,并同意两公司继续按照现状使用上述房屋开展有关生产经营活动。我局确 认在福建捷联拟吸收合并冠捷电子完成后,以福建捷联的名义依法依规办理上述房屋 权属登记手续。在提交完备资料的基础上,福建捷联可以办理取得房屋权属证书。” 此外,中国电子已对前述尚未取得房产证的房产出具承诺,本次交易完成后,若 因冠捷有限物业瑕疵事项受到主管机关行政处罚或导致其无法继续持有、使用或租赁 该等物业而给上市公司造成损失的,中国电子将对上市公司遭受的损失在实际损失确 定后的 30 日内予以全额赔偿。 综上,该处房产尚未办理权属证明不会对冠捷有限生产经营构成重大不利影响。 (2)境外房产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根据境外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及冠捷有限说明,冠捷有限及 其子公司在境外主要拥有 49 处房产,具体情况如下: 191 是否设 定担保、 存在诉 使用期 序号 权利人 编号 位置 面积(m2) 用途 讼仲裁 限 或其他 权利限 制 Occupation Permit No. Office No.8, C-Bons 1 冠捷投资有限公司 KN30/2009;Memorial No. International Center, 108 79.905 办公室 永久 否 11032901570014 Wai Yip Street Occupation Permit No. Office No.9, C-Bons 2 冠捷投资有限公司 KN30/2009;Memorial No. International Center, 108 79.905 办公室 永久 否 11032901570014 Wai Yip Street Occupation Permit No. Office No.10, C-Bons 3 冠捷投资有限公司 KN30/2009;Memorial No. International Center, 108 80.791 办公室 永久 否 11032901570014 Wai Yip Street Occupation Permit No. Office No.11, C-Bons 4 冠捷投资有限公司 KN30/2009;Memorial No. International Center, 108 62.520 办公室 永久 否 11032901570014 Wai Yip Street Occupation Permit No. Office No.12, C-Bons 5 冠捷投资有限公司 KN30/2009;Memorial No. International Center, 108 77.140 办公室 永久 否 11032901570014 Wai Yip Street Occupation Permit No. Office No.15, C-Bons 6 冠捷投资有限公司 KN30/2009;Memorial No. International Center, 108 65.163 办公室 永久 否 11032901570014 Wai Yip Street Occupation Permit No. Office No.16, C-Bons 7 冠捷投资有限公司 KN30/2009;Memorial No. International Center, 108 83.676 办公室 永久 否 11032901570014 Wai Yip Street 8 嘉捷科技企业股份有限公司 093 中登建字第 017261 号 连城路 226 号 10 楼 497.97 厂房 永久 否 9 嘉捷科技企业股份有限公司 093 中登建字第 017260 号 连城路 226 号 9 楼 567.85 厂房 永久 否 192 是否设 定担保、 存在诉 使用期 序号 权利人 编号 位置 面积(m2) 用途 讼仲裁 限 或其他 权利限 制 10 嘉捷科技企业股份有限公司 093 中登建字第 017259 号 连城路 226 号 8 楼 567.85 厂房 永久 否 11 嘉捷科技企业股份有限公司 093 中登建字第 017264 号 连城路 228 号 10 楼 349.70 厂房 永久 否 12 嘉捷科技企业股份有限公司 093 中登建字第 017263 号 连城路 228 号 9 楼 347.87 厂房 永久 否 13 嘉捷科技企业股份有限公司 093 中登建字第 017262 号 连城路 228 号 8 楼 347.87 厂房 永久 否 14 嘉捷科技企业股份有限公司 093 中登建字第 017267 号 连城路 230 号 10 楼 185.41 厂房 永久 否 15 嘉捷科技企业股份有限公司 093 中登建字第 017266 号 连城路 230 号 9 楼 186.59 厂房 永久 否 16 嘉捷科技企业股份有限公司 093 中登建字第 017265 号 连城路 230 号 8 楼 186.59 厂房 永久 否 17 嘉捷科技企业股份有限公司 093 中登建字第 017273 号 连城路 232 之 1 号 10 楼 183.07 厂房 永久 否 18 嘉捷科技企业股份有限公司 093 中登建字第 017272 号 连城路 232 之 1 号 9 楼 180.90 厂房 永久 否 193 是否设 定担保、 存在诉 使用期 序号 权利人 编号 位置 面积(m2) 用途 讼仲裁 限 或其他 权利限 制 19 嘉捷科技企业股份有限公司 093 中登建字第 017271 号 连城路 232 之 1 号 8 楼 180.90 厂房 永久 否 20 嘉捷科技企业股份有限公司 093 中登建字第 017276 号 连城路 232 之 2 号 10 楼 510.01 厂房 永久 否 21 嘉捷科技企业股份有限公司 093 中登建字第 017275 号 连城路 232 之 2 号 9 楼 507.35 厂房 永久 否 22 嘉捷科技企业股份有限公司 093 中登建字第 017274 号 连城路 232 之 2 号 8 楼 507.35 厂房 永久 否 23 嘉捷科技企业股份有限公司 093 中登建字第 017270 号 连城路 232 号 10 楼 185.41 厂房 永久 否 24 嘉捷科技企业股份有限公司 093 中登建字第 017269 号 连城路 232 号 9 楼 185.41 厂房 永久 否 25 嘉捷科技企业股份有限公司 093 中登建字第 017268 号 连城路 232 号 8 楼 185.41 厂房 永久 否 26 嘉捷科技企业股份有限公司 093 中登建字第 020195 号 连城路 226 号 6 楼 567.85 厂房 永久 否 27 嘉捷科技企业股份有限公司 093 中登建字第 020196 号 连城路 230 号 6 楼 186.59 厂房 永久 否 194 是否设 定担保、 存在诉 使用期 序号 权利人 编号 位置 面积(m2) 用途 讼仲裁 限 或其他 权利限 制 28 嘉捷科技企业股份有限公司 093 中登建字第 020197 号 连城路 228 号 6 楼 347.87 厂房 永久 否 29 嘉捷科技企业股份有限公司 093 中登建字第 020198 号 连城路 232 号 6 楼 185.41 厂房 永久 否 30 嘉捷科技企业股份有限公司 097 中登建字第 001786 号 连城路 226 号 2 楼 527.43 厂房 永久 否 31 嘉捷科技企业股份有限公司 097 中登建字第 001787 号 连城路 228 号 2 楼 291.33 厂房 永久 否 32 嘉捷科技企业股份有限公司 098 中登建字第 021170 号 连城路 232 之 1 号 6 楼 183.07 厂房 永久 否 厂房、 33 嘉捷科技企业股份有限公司 102 中登建字第 009288 号 连城路 258 号 15 楼之 7 160.23 永久 否 办公室 厂房、 34 嘉捷科技企业股份有限公司 102 中登建字第 009289 号 连城路 258 号 15 楼之 8 160.51 永久 否 办公室 195 是否设 定担保、 存在诉 使用期 序号 权利人 编号 位置 面积(m2) 用途 讼仲裁 限 或其他 权利限 制 生产与 TPV Displays Polska spóka z Zotego Smoka Street 9, 永久 否 35 - 约 125,000 ograniczon odpowiedzialnoci Gorzów Wielkopolski 仓储 TPV Displays Polska spóka z Zotego Smoka Street 9, 仓库 永久 否 36 - 294.4 ograniczon odpowiedzialnoci Gorzów Wielkopolski TPV Displays Polska spóka z Zotego Smoka Street 9, 警卫室 永久 否 37 - 141 ograniczon odpowiedzialnoci Gorzów Wielkopolski Avenida Torquato Tapajós, No. 2,236, Block B – part 厂房、 38 Envision Indústria de Produtos No. 56110 and Block L - 2nd floor, 46,380.17 永久 否 Eletrnicos Ltda Bairro Flores, in the city of 办公室 Manaus, State of Amazonas Section “B” Terrain 33, 厂房、 39 Fábrica Austral de Productos Certificate 001995 Certificate 001995, Rí - 永久 否 Eléctricos S.A. Grande, Tierra del Fuego 办公室 Section “B” Terrain 61, 厂房、 40 Fábrica Austral de Productos Certificate 002276 Certificate 002276, Rí - 永久 否 Eléctricos S.A. Grande, Tierra del Fuego 办公室 196 是否设 定担保、 存在诉 使用期 序号 权利人 编号 位置 面积(m2) 用途 讼仲裁 限 或其他 权利限 制 Section “B” Terrain 62, 厂房、 41 Fábrica Austral de Productos Certificate 002277 Certificate 002277, Rí - 永久 否 Eléctricos S.A. Grande, Tierra del Fuego 办公室 Section “B” Terrain 72, 厂房、 42 Fábrica Austral de Productos Certificate 008046 Certificate 008046, Rí - 永久 否 Eléctricos S.A. Grande, Tierra del Fuego 办公室 Section “B” Terrain 73, 厂房、 43 Fábrica Austral de Productos Certificate 008047 Certificate 008047, Rí - 永久 否 Eléctricos S.A. Grande, Tierra del Fuego 办公室 Av. Sor Juana Iné de la 厂房、 44 Trend Smart CE México, S. de R.L. OE-400-009 Cruz 19602, Colonia Nueva 17, 808 永久 否 de C.V. Tijuana, Tijuana, Baja 办公室 California, Mexico Av. Padre Hidalgo 11027, 厂房、 45 Trend Smart CE México, S. de R.L. JO-705-171 Colonia La Jolla, in 1,700 永久 否 de C.V. Tijuana, Baja California, 办公室 Mexico 197 是否设 定担保、 存在诉 使用期 序号 权利人 编号 位置 面积(m2) 用途 讼仲裁 限 或其他 权利限 制 Tha Tum Sub-District, Si 厂房、 46 TPV Technology (Thailand) Co., no. 10/2549 Maha Pho District, Prachin 39,608 永久 否 Ltd. Buri Province, Thailand 办公室 Tha Tum Sub-District, Si 厂房、 47 TPV Technology (Thailand) Co., no. 191/2550 Maha Pho District, Prachin 675 永久 否 Ltd. Buri Province, Thailand 办公室 Tha Tum Sub-District, Si 厂房、 48 TPV Technology (Thailand) Co., no. 194/2556 Maha Pho District, Prachin 484 永久 否 Ltd. Buri Province, Thailand 办公室 Tha Tum Sub-District, Si 厂房、 49 TPV Technology (Thailand) Co., no. 267 Maha Pho District, Prachin 624 永久 否 Ltd. Buri Province, Thailand 办公室 198 3、关于境外土地房产是否存在权利限制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冠捷有限巴西子公司 Envision 巴西位于 Avenida Torquato Tapajós, No. 2,236, Block B – part and Block L - 2nd floor, Bairro Flores, in the city of Manaus, State of Amazonas 的土地(No. 56,110)涉及权属纠纷, 具体情况如下: Indústrias Reunidas Progresso Ltda.(以下简称“Indústrias Reunidas”) 主张收回 Envision 巴西拥有的一处面积约 1.6 万平方米的土地,理由为 Envision 巴 西被冠捷有限收购前,其前所有权人曾向 Indústrias Reunidas 租赁一处不动产并在 租期结束后未全部归还,该案件目前处于证据出示阶段。根据境外律师出具的法律意 见书,涉案土地目前未被 Envision 巴西实际利用,对 Envision 巴西的生产经营影响 较小,该项诉讼不会对 Envision 巴西的正常生产经营造成重大不利影响。 针对 Envision 巴西涉及的土地权属纠纷事宜,中国电子已出具承诺,“在本次交 易期间及本次交易完成后,如果相关境外子公司因上述事宜被有权机关判令承担赔偿 责任、受到行政处罚或给本次交易完成后的上市公司和/或相关境外子公司造成实际损 失的,本公司将对本次交易完成后的上市公司和/或相关境外子公司实际发生的损失在 损失确定后 30 日内予以现金补偿。” 除上述情况外,冠捷有限及其子公司拥有的境外土地使用权不存在设定担保、诉 讼仲裁或其他权利限制的情形。 (三)租赁房产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冠捷有限及下属子公司直接用作生产的主要租赁房产情况如 下: 序 租赁面积 出租人 承租人 租赁地址 租赁期限 租赁用途 号 (平方米) 中国电子北 冠捷显示科 北海大道东延线 386 2012 年 1 月 1 日至 1 海产业园发 技(北海)有 号 B03 幢、北海大道 47,536.64 车间、厂房 2021 年 12 月 31 日 展有限公司 限公司 东延线 386 号 B02 幢 咸阳高科建 高科二路以西,高科 三捷科技(咸 2 设开发有限 三路以东,纬一路以 29,788.55 自 2018 年 10 月起 车间、厂房 阳)有限公司 责任公司 南 咸阳彩虹光 冠捷显示科 咸阳市秦都区高科一 2018 年 4 月 1 日至 3 63,597.91 车间、厂房 电科技有限 技(咸阳)有 路与星光大道十字西 2028 年 3 月 31 日 199 序 租赁面积 出租人 承租人 租赁地址 租赁期限 租赁用途 号 (平方米) 公司 限公司 北角的厂房及仓库等 附属设施 building 177, liter A, TPV CIS Moskovskoye Limited roadway, Shushary 2018 年 3 月 1 日至 4 LLC Vilamet 19,402 车间、厂房 Liability settlement, 2022 年 2 月 28 日 Company Saint-Petersburg, 196626 注:上述三捷科技(咸阳)有限公司向咸阳高科建设开发有限责任公司租赁房产的合同正在沟通签署中。 (四)知识产权情况 1、专利 (1)境内专利 截至 2021 年 6 月 30 日,冠捷有限及其子公司在中国境内拥有合计 511 项专利; 其中,1 项名称为“一种电视机和改变设备外观的方法”的专利(专利号:01804774.2) 于 2021 年 12 月 31 日前到期,占冠捷有限及其子公司拥有的专利总数的 0.2%,该项专 利已不在冠捷有限的生产经营中实际使用、不属于冠捷有限的重要专利,保护期届满 不会对冠捷有限的生产经营造成重大不利影响。 截至 2021 年 6 月 30 日,冠捷有限及其子公司在中国境内拥有合计 511 项专利,具 体情况如下: 序 专利权 专利类 授权公告 到期日 专利名称 专利号 状态 申请日 保护期 号 人 型 日 期 专利 基于使用 OSD 半透明 ZL2018101895 福建捷 发明专 2038.3. 1. 权维 2018.3.8 2021.1.26 20 年 方式的显示时间方法 65.7 联 利 7 持 专利 ZL2020303803 福建捷 外观设 2020.7.1 2020.12.1 2030.7. 2. 显示器(党建 1) 权维 10 年 41.2 联 计 4 5 13 持 专利 ZL2020303810 福建捷 外观设 2020.7.1 2020.12.1 2030.7. 3. 显示器(党建 2) 权维 10 年 43.5 联 计 4 1 13 持 专利 一种带有接地弹片的 ZL2020213167 福建捷 实用新 2020.12.1 2030.7. 4. 权维 2020.7.7 10 年 一体式 VGA 连接器 64.9 联 型 5 6 持 一种屏下屏裸眼 3D 显 专利 ZL2020212703 福建捷 实用新 2030.6. 5. 示的显示结构及其显 权维 2020.7.1 2020.12.4 10 年 80.8 联 型 30 示终端 持 一种带中框结构的显 ZL2020212880 福建捷 实用新 专利 2030.6. 6. 2020.7.1 2021.1.1 10 年 示装置 51.6 联 型 权维 30 200 序 专利权 专利类 授权公告 到期日 专利名称 专利号 状态 申请日 保护期 号 人 型 日 期 持 专利 一种喇叭免锁固定结 ZL2020209505 福建捷 实用新 2020.5.2 2020.11.1 2030.5. 7. 权维 10 年 构 40.7 联 型 9 7 28 持 一种子母机无线互联 专利 ZL2020209098 福建捷 实用新 2020.5.2 2020.10.3 2030.5. 8. 互控的手带智能设备 权维 10 年 14.8 联 型 6 0 25 工作装置 持 一种具有紫外线杀菌 专利 ZL2020208783 福建捷 实用新 2020.5.2 2020.12.1 2030.5. 9. 和负离子功能的显示 权维 10 年 71.0 联 型 2 5 21 设备 持 专利 空气净化机(UV 负离 ZL2020302425 福建捷 外观设 2020.5.2 2020.10.3 2030.5. 10. 权维 10 年 子) 50.0 联 计 2 0 21 持 专利 显示器支架底座 ZL2020301275 福建捷 外观设 2020.10.2 2030.4. 11. 权维 2020.4.3 10 年 (LCD-221V8) 43.6 联 计 7 2 持 专利 ZL2018106041 福建捷 发明专 2018.6.1 2038.6. 12. 一种智能环保机器人 权维 2020.9.1 20 年 73.2 联 利 3 12 持 专利 ZL2020301274 福建捷 外观设 2030.4. 13. 显示器(IAD18010) 权维 2020.4.3 2020.7.31 10 年 63.0 联 计 2 持 专利 ZL2020301275 福建捷 外观设 2030.4. 14. 摄影机(会议用) 权维 2020.4.3 2020.7.10 10 年 42.1 联 计 2 持 专利 ZL2020301281 福建捷 外观设 2030.4. 15. 一体机显示器 权维 2020.4.3 2020.7.31 10 年 71.9 联 计 2 持 一种符合 IEC62368 的 专利 ZL2020203683 福建捷 实用新 2020.3.2 2030.3. 16. 接地片一体成型的交 权维 2020.9.4 10 年 64.6 联 型 0 19 流插座 持 专利 ZL2020203433 福建捷 实用新 2020.3.1 2020.10.2 2030.3. 17. 一种磁吸式移取装置 权维 10 年 84.8 联 型 8 7 17 持 一种改善 Flyback 同步 专利 ZL2020202098 福建捷 实用新 2020.2.2 2030.2. 18. 整流控制电路可靠性 权维 2020.7.31 10 年 48.6 联 型 6 25 的电路 持 专利 ZL2019221144 福建捷 实用新 2019.11. 2029.11 19. PCB 板防静电周转车 权维 2020.7.10 10 年 53.8 联 型 29 .28 持 专利 一种堆叠式共基板的 ZL2019216336 福建捷 实用新 2019.9.2 2029.9. 20. 权维 2020.6.23 10 年 多彩液晶显示屏 93.2 联 型 9 28 持 专利 印刷电路板无螺丝固 ZL2019215673 福建捷 实用新 2019.9.2 2029.9. 21. 权维 2020.5.12 10 年 定结构 94.3 联 型 0 19 持 一种显示器的横竖屏 ZL2019212236 福建捷 实用新 专利 2019.7.3 2029.7. 22. 2020.4.17 10 年 旋转结构 16.X 联 型 权维 1 30 201 序 专利权 专利类 授权公告 到期日 专利名称 专利号 状态 申请日 保护期 号 人 型 日 期 持 专利 ZL2019211303 福建捷 实用新 2019.7.1 2019.12.1 2029.7. 23. 双字幕电视 权维 10 年 14.8 联 型 8 7 17 持 专利 LOGO 采用组合式客 ZL2019211379 福建捷 实用新 2019.7.1 2029.7. 24. 权维 2020.2.4 10 年 制化设计显示设备 17.0 联 型 8 17 持 专利 一种外观颜色可更换 ZL2019211391 福建捷 实用新 2019.7.1 2029.7. 25. 权维 2020.1.24 10 年 的定制化显示设备 48.8 联 型 8 17 持 专利 一种锡膏先进先出暂 ZL2019205071 福建捷 实用新 2019.4.1 2019.12.3 2029.4. 26. 权维 10 年 存架 46.3 联 型 5 1 14 持 专利 一种直下式背光模组 ZL2019204761 福建捷 实用新 2019.4.1 2029.4. 27. 权维 2019.11.1 10 年 挡墙结构 81.3 联 型 0 9 持 专利 一种 SMT 印刷机锡膏 ZL2019201779 福建捷 实用新 2019.1.3 2029.1. 28. 权维 2019.12.3 10 年 防外溢刮刀结构 77.9 联 型 1 30 持 专利 ZL2019300552 福建捷 外观设 2019.1.3 2019.10.1 2029.1. 29. 显示器(LCD 230V8) 权维 10 年 76.3 联 计 0 8 29 持 专利 ZL2019300552 福建捷 外观设 2019.1.3 2019.12.1 2029.1. 30. 显示器(LCD 271E1C) 权维 10 年 79.7 联 计 0 7 29 持 专利 电视(EBONY 7664 ZL2018307697 福建捷 外观设 2018.12. 2028.12 31. 权维 2019.9.10 10 年 OD35 BDLS) 94.7 联 计 29 .28 持 一种符合 IEC62368 新 专利 ZL2018222090 福建捷 实用新 2018.12. 2028.12 32. 法规 1500A 接地测试 权维 2019.7.23 10 年 67.2 联 型 26 .25 的立式 AC 插座 持 专利 ZL2018307459 福建捷 外观设 2018.12. 2028.12 33. 电源插座 权维 2019.5.17 10 年 55.9 联 计 21 .20 持 专利 一种显示设备内部温 ZL2018220865 福建捷 实用新 2018.12. 2028.12 34. 权维 2019.8.6 10 年 度的智能控制系统 63.3 联 型 13 .12 持 专利 ZL2018220657 福建捷 实用新 2018.12. 2028.12 35. SFIS 附件卡站控制器 权维 2019.9.27 10 年 34.4 联 型 10 .9 持 专利 一种锡膏印刷机擦网 ZL2018220261 福建捷 实用新 2018.12. 2019.12.1 2028.12 36. 权维 10 年 纸收卷连接结构 18.8 联 型 4 0 .3 持 专利 ZL2018306754 福建捷 外观设 2018.11. 2028.11 37. 电视(SKY-E200E) 权维 2019.8.13 10 年 63.7 联 计 27 .26 持 福建捷 外观设 专利 2028.11 38. 电视(COOCAA-K5C) ZL2018306754 2018.11. 2019.9.20 10 年 73.0 联 计 权维 27 .26 202 序 专利权 专利类 授权公告 到期日 专利名称 专利号 状态 申请日 保护期 号 人 型 日 期 持 专利 福建捷 外观设 2028.11 39. 电视(COOCAA-K5A) ZL2018306754 权维 2018.11. 2019.9.20 10 年 76.4 联 计 27 .26 持 显示器 专利 ZL2018306747 福建捷 外观设 2018.11. 2028.11 40. (AOC_AG3_Quickpa 权维 2019.8.13 10 年 55.9 联 计 26 .25 d) 持 专利 福建捷 外观设 2028.11 41. 显示器(AOC P1 -HA) ZL2018306747 权维 2018.11. 2019.11.1 10 年 66.7 联 计 26 9 .25 持 专利 ZL2018306752 福建捷 外观设 2018.11. 2019.12.1 2028.11 42. 显示器(VX56) 权维 10 年 01.0 联 计 26 0 .25 持 专利 低支架(OTS BN 系列 ZL2018306713 福建捷 外观设 2018.11. 2028.11 43. 权维 2019.9.20 10 年 -VESA) 39.3 联 计 24 .23 持 专利 ZL2018306713 福建捷 外观设 2018.11. 2028.11 44. 显示器(AOC V2) 权维 2019.8.13 10 年 40.6 联 计 24 .23 持 专利 高低升降支架(OTS BN ZL2018306713 福建捷 外观设 2018.11. 2028.11 45. 权维 2019.4.30 10 年 系列) 41.0 联 计 24 .23 持 专利 快拆低支架(OTS BN ZL2018306713 福建捷 外观设 2018.11. 2028.11 46. 权维 2019.4.30 10 年 系列) 45.9 联 计 24 .23 持 专利 ZL2018306713 福建捷 外观设 2018.11. 2028.11 47. 显示器(AOC AG3) 权维 2019.8.13 10 年 46.3 联 计 24 .23 持 专利 ZL2018306713 福建捷 外观设 2018.11. 2019.11.1 2028.11 48. 显示器(AOC E1) 权维 10 年 51.4 联 计 24 5 .23 持 专利 ZL2018219251 福建捷 实用新 2018.11. 2028.11 49. 一种无缝拼接显示器 权维 2019.6.21 10 年 91.2 联 型 21 .20 持 专利 一种灯条胶带自动贴 ZL2018219255 福建捷 实用新 2018.11. 2028.11 50. 权维 2019.7.23 10 年 附装置 03.X 联 型 21 .20 持 专利 可区域调控出光强度 ZL2018218979 福建捷 实用新 2018.11. 2028.11 51. 权维 2019.7.9 10 年 的 LED 背光模块 48.1 联 型 19 .18 持 专利 一种易拆卸的党建宣 ZL2018211539 福建捷 实用新 2018.7.1 2028.7. 52. 权维 2019.1.11 10 年 传显示设备结构 12.2 联 型 9 18 持 专利 一种 LED 数字显示器 ZL2018204936 福建捷 实用新 2018.12.2 2028.4. 53. 权维 2018.4.9 10 年 双电源系统 66.9 联 型 8 8 持 基于显示边缘指示的 ZL2018101895 福建捷 发明专 专利 2038.3. 54. 2018.3.8 2020.3.17 20 年 OSD 显示时间方法 50.0 联 利 权维 7 203 序 专利权 专利类 授权公告 到期日 专利名称 专利号 状态 申请日 保护期 号 人 型 日 期 持 专利 一种中大型显示装置 ZL2018202147 福建捷 实用新 2028.2. 55. 权维 2018.2.7 2018.9.21 10 年 包装箱 73.3 联 型 6 持 专利 显示器 ZL2018300438 福建捷 外观设 2018.1.3 2028.1. 56. 权维 2018.9.14 10 年 (PHILIPS492P8) 30.1 联 计 0 29 持 专利 一种具有角色扮演的 ZL2018200966 福建捷 实用新 2018.1.1 2028.1. 57. 权维 2018.12.4 10 年 智能服务型机器人 57.6 联 型 9 18 持 专利 ZL2018300269 福建捷 外观设 2018.1.1 2028.1. 58. 显示器(AOC27T1) 权维 2018.9.21 10 年 88.8 联 计 9 18 持 专利 ZL2018300269 福建捷 外观设 2018.1.1 2028.1. 59. 显示器(OTSIWB65) 权维 2018.9.21 10 年 91.X 联 计 9 18 持 专利 一种液晶显示器超频 ZL2017110104 福建捷 发明专 2017.10. 2037.10 60. 权维 2020.5.19 20 年 的控制方法 53.2 联 利 26 .25 持 专利 电子行车后视镜的图 ZL2017304975 福建捷 外观设 2017.10. 2018.11.2 2027.10 61. 权维 10 年 形操作界面 50.3 联 计 18 7 .17 持 一种实现使用者自行 专利 ZL2017103413 福建捷 发明专 2017.5.1 2019.12.1 2037.5. 62. 定义遥控器快捷功能 权维 20 年 05.2 联 利 6 0 15 的方法 持 专利 一种适用于 PCB 板的 ZL2017204380 福建捷 实用新 2017.4.2 2017.11.2 2027.4. 63. 权维 10 年 晶体管固定连接座 59.8 联 型 5 4 24 持 专利 一种信号接口自动插 ZL2017101936 福建捷 发明专 2017.3.2 2037.3. 64. 权维 2019.5.17 20 年 接装置 51.0 联 利 8 27 持 专利 具有导音功能的 LED ZL2017101356 福建捷 发明专 2019.12.1 2037.3. 65. 权维 2017.3.9 20 年 透镜 33.7 联 利 0 8 持 专利 福建捷 外观设 2027.1. 66. 显示器(OTS BN 系类) ZL2017300153 权维 2017.1.1 2017.8.1 10 年 91.9 联 计 6 15 持 专利 滤除短波蓝光的显示 ZL2016213268 福建捷 实用新 2016.12. 2026.12 67. 权维 2017.5.31 10 年 面板 39.5 联 型 6 .5 持 专利 ZL2016110939 福建捷 发明专 2016.12. 2036.12 68. 自动静音的显示器 权维 2019.9.20 20 年 22.7 联 利 2 .1 持 专利 通过彩色按键快速操 ZL2016110939 福建捷 发明专 2016.12. 2019.11.1 2036.12 69. 权维 20 年 作 OSD 的显示屏 28.4 联 利 2 5 .1 持 一种方便操作 OSD 的 ZL2016107381 福建捷 发明专 专利 2016.8.2 2036.8. 70. 2019.4.5 20 年 显示器 11.1 联 利 权维 9 28 204 序 专利权 专利类 授权公告 到期日 专利名称 专利号 状态 申请日 保护期 号 人 型 日 期 持 一种单反馈直推式 DC 专利 ZL2016105512 福建捷 发明专 2016.7.1 2036.7. 71. 调光 LED 灯管驱动电 权维 2017.9.29 20 年 79.1 联 利 3 12 路 持 专利 ZL2016302300 福建捷 外观设 2016.11.3 2026.6. 72. POS 机系统 权维 2016.6.8 10 年 19.5 联 计 0 7 持 专利 一种降低 VGA 水波纹 ZL2016205099 福建捷 实用新 2016.5.3 2016.11.3 2026.5. 73. 权维 10 年 干扰的 PCB 电路板 21.5 联 型 1 0 30 持 基于摄影镜头感应器 专利 ZL2016103657 福建捷 发明专 2016.5.3 2036.5. 74. 控制偏光板与音箱的 权维 2019.3.12 20 年 93.6 联 利 0 29 方法 持 一种具有护眼抗蓝光 专利 ZL2016103576 福建捷 发明专 2016.5.2 2036.5. 75. 的手持装置的实现方 权维 2019.3.12 20 年 64.2 联 利 6 25 法 持 专利 一种微小型电脑风扇 ZL2016103103 福建捷 发明专 2016.5.1 2036.5. 76. 权维 2019.9.20 20 年 控制方法 76.1 联 利 2 11 持 专利 ZL2016301617 福建捷 外观设 2026.5. 77. 显示器(328C7) 权维 2016.5.5 2016.10.5 10 年 49.4 联 计 4 持 专利 ZL2016301542 福建捷 外观设 2016.4.2 2026.4. 78. 扬声器(连网) 权维 2016.10.5 10 年 45.X 联 计 9 28 持 专利 液晶显示器(smart ZL2016301230 福建捷 外观设 2016.4.1 2026.4. 79. 权维 2016.8.10 10 年 mirror) 40.5 联 计 4 13 持 一种与智能应用系统 专利 ZL2016100769 福建捷 发明专 2036.2. 80. 分离的零操作系统智 权维 2016.2.4 2018.11.9 20 年 72.8 联 利 3 能无线显示系统 持 专利 ZL2015210510 福建捷 实用新 2015.12. 2025.12 81. 车辆辅助投影系统 权维 2016.5.4 10 年 31.6 联 型 16 .15 持 专利 具有可调式虚拟键盘 ZL2015210063 福建捷 实用新 2015.12. 2025.12 82. 权维 2016.4.20 10 年 的显示器底座 36.5 联 型 8 .7 持 专利 具有可调式绘图板的 ZL2015210065 福建捷 实用新 2015.12. 2025.12 83. 权维 2016.4.20 10 年 显示器底座 14.4 联 型 8 .7 持 专利 可调式局部触控模组 ZL2015108392 福建捷 发明专 2015.11. 2035.11 84. 权维 2018.9.21 20 年 及其触控控制方法 31.6 联 利 27 .26 持 专利 一种能提高行车安全 ZL2015209011 福建捷 实用新 2015.11. 2025.11 85. 权维 2016.3.23 10 年 的车后智能显示装置 17.7 联 型 13 .12 持 ZL2015209024 福建捷 实用新 专利 2015.11. 2025.11 86. 一种显示屏防撞支架 2016.3.23 10 年 70.7 联 型 权维 13 .12 205 序 专利权 专利类 授权公告 到期日 专利名称 专利号 状态 申请日 保护期 号 人 型 日 期 持 一种具有疲劳侦测及 专利 ZL2015209045 福建捷 实用新 2015.11. 2025.11 87. 姿势提醒的车用智能 权维 2016.3.30 10 年 31.3 联 型 13 .12 显示装置 持 专利 带有情境光源的联网 ZL2015208775 福建捷 实用新 2015.11. 2025.11 88. 权维 2016.3.23 10 年 运动显示系统 19.8 联 型 6 .5 持 专利 ZL2015208776 福建捷 实用新 2015.11. 2025.11 89. 智能看诊显示系统 权维 2016.4.20 10 年 65.0 联 型 6 .5 持 专利 一种基于电视的安全 ZL2015106530 福建捷 发明专 2015.10. 2035.10 90. 权维 2019.6.11 20 年 视讯监控方法 24.1 联 利 10 .9 持 具有分段式共同电极 专利 ZL2015207759 福建捷 实用新 2015.10. 2025.10 91. 层的整合型电容式触 权维 2016.3.23 10 年 16.4 联 型 9 .8 控显示器 持 专利 红外反射式局部触控 ZL2015207000 福建捷 实用新 2015.9.1 2015.12.3 2025.9. 92. 权维 10 年 功能模组 13.X 联 型 1 0 10 持 专利 具有局部触控功能的 ZL2015206525 福建捷 实用新 2015.8.2 2025.8. 93. 权维 2015.12.2 10 年 显示装置 46.5 联 型 7 26 持 专利 ZL2015302964 福建捷 外观设 2015.8.1 2025.8. 94. 显示器(OTS AF) 权维 2015.12.2 10 年 40.1 联 计 0 9 持 专利 ZL2015302964 福建捷 外观设 2015.8.1 2025.8. 95. 显示器(OTS AF) 权维 2015.12.9 10 年 41.6 联 计 0 9 持 专利 ZL2015302971 福建捷 外观设 2015.8.1 2015.12.3 2025.8. 96. 显示器(AOC75) 权维 10 年 49.6 联 计 0 0 9 持 专利 ZL2015302971 福建捷 外观设 2015.8.1 2015.12.3 2025.8. 97. 显示器升降支架 权维 10 年 73.X 联 计 0 0 9 持 专利 ZL2015302971 福建捷 外观设 2015.8.1 2025.8. 98. 显示器(FUJITSU B) 权维 2015.12.9 10 年 74.4 联 计 0 9 持 专利 ZL2015302972 福建捷 外观设 2015.8.1 2025.8. 99. 摄影机(CRD41-PD) 权维 2015.12.9 10 年 74.7 联 计 0 9 持 专利 UART 自动化无线通讯 ZL2015204230 福建捷 实用新 2015.6.1 2025.6. 100. 权维 2015.11.4 10 年 系统 25.2 联 型 8 17 持 一种利用外围设备对 专利 ZL2015102091 福建捷 发明专 2015.4.2 2035.4. 101. 显示设备菜单进行操 权维 2018.7.3 20 年 33.4 联 利 9 28 作的方法 持 一种模块分离式显示 ZL2015201427 福建捷 实用新 专利 2015.3.1 2025.3. 102. 2015.8.12 10 年 器 44.7 联 型 权维 3 12 206 序 专利权 专利类 授权公告 到期日 专利名称 专利号 状态 申请日 保护期 号 人 型 日 期 持 专利 一种可拆卸式电视调 ZL2015201427 福建捷 实用新 2015.3.1 2025.3. 103. 权维 2015.8.12 10 年 谐器 70.X 联 型 3 12 持 一种多位一体极简无 专利 ZL2014108096 福建捷 发明专 2014.12. 2034.12 104. 线高清显示装置的控 权维 2018.1.2 20 年 17.8 联 利 24 .23 制方法 持 专利 一种智能生成串接显 ZL2014207468 福建捷 实用新 2014.12. 2024.12 105. 权维 2015.3.18 10 年 示器 ID 的连接电路 79.X 联 型 3 .2 持 专利 一种具有安全距离提 ZL2014107101 福建捷 发明专 2014.12. 2034.11 106. 权维 2017.12.1 20 年 示功能显示器 77.0 联 利 1 .30 持 一种智能手持终端遥 专利 ZL2014107028 福建捷 发明专 2014.11. 2034.11 107. 控智能电视机的装置 权维 2018.1.2 20 年 37.0 联 利 29 .28 及其控制方法 持 专利 ZL2014207295 福建捷 实用新 2014.11. 2024.11 108. 一种个性化开机模块 权维 2015.3.18 10 年 10.8 联 型 29 .28 持 一种自动检测触摸按 专利 ZL2013100924 福建捷 发明专 2013.3.2 2033.3. 109. 键状态的方法及显示 权维 2016.6.15 20 年 34.4 联 利 1 20 装置 持 专利 可选登录信息动态记 ZL2012105826 福建捷 发明专 2012.12. 2032.12 110. 权维 2016.3.16 20 年 忆窗口的云端显示器 98.3 联 利 28 .27 持 一种支持画面动态缩 专利 ZL2012105834 福建捷 发明专 2012.12. 2032.12 111. 放满框显示的云端显 权维 2015.8.5 20 年 04.9 联 利 28 .27 示器 持 专利 低成本高效率的 LED ZL2012104358 福建捷 发明专 2012.11. 2032.11 112. 权维 2016.2.17 20 年 灯串驱动电路 58.1 联 利 6 .5 持 专利 实现 wifi 信号与非 wifi ZL2012104351 福建捷 发明专 2012.11. 2016.12.2 2032.11 113. 权维 20 年 信号同时显示的方法 42.1 联 利 5 1 .4 持 专利 具有安全隔离功能的 ZL2012103035 福建捷 发明专 2012.8.2 2032.8. 114. 权维 2015.7.8 20 年 有线电视信号接线盒 92.5 联 利 4 23 持 专利 ZL2012101362 福建捷 发明专 2032.5. 115. 发光二极管驱动电路 权维 2012.5.4 2014.4.16 20 年 61.7 联 利 3 持 专利 一种 LED 灯管驱动装 ZL2012101318 福建捷 发明专 2012.4.2 2032.4. 116. 权维 2015.2.18 20 年 置 54.4 联 利 8 27 持 专利 ZL2012100419 福建捷 发明专 2012.2.2 2032.2. 117. 电源适配器 权维 2014.9.17 20 年 20.9 联 利 3 22 持 显示装置基于互联网 ZL2011104093 福建捷 发明专 专利 2011.12. 2031.12 118. 2014.3.12 20 年 电子说明书显示的实 92.3 联 利 权维 12 .11 207 序 专利权 专利类 授权公告 到期日 专利名称 专利号 状态 申请日 保护期 号 人 型 日 期 现方法 持 专利 ZL2010105829 福建捷 发明专 2010.12. 2030.12 119. 相位编码的解码方法 权维 2013.1.16 20 年 83.6 联 利 10 .9 持 专利 具有智能风扇系统的 ZL2010105609 福建捷 发明专 2010.11. 2030.11 120. 权维 2015.4.8 20 年 显示器 21.5 联 利 26 .25 持 专利 一种智能电视机及其 ZL2010105580 福建捷 发明专 2010.11. 2013.11.1 2030.11 121. 权维 20 年 智能控制方法 66.4 联 利 24 3 .23 持 专利 采用电脑一体机的车 ZL2010102977 福建捷 发明专 2010.9.3 2030.9. 122. 权维 2014.3.19 20 年 载电脑 10.7 联 利 0 29 持 专利 一种液晶电视色温动 ZL2010102328 福建捷 发明专 2010.7.2 2011.11.3 2030.7. 123. 权维 20 年 态预测的方法 62.9 联 利 1 0 20 持 专利 TV Monitor 全自动红 ZL2010101631 福建捷 发明专 2030.5. 124. 权维 2010.5.5 2011.7.20 20 年 外遥控 RESET 系统 41.7 联 利 4 持 专利 应用于液晶显示器的 ZL2010101608 福建捷 发明专 2010.4.3 2030.4. 125. 权维 2013.8.21 20 年 LED 灯管电源板 39.3 联 利 0 29 持 一种利用电路启动电 专利 福建捷 发明专 2030.4. 126. 阻作为泄放电阻的低 ZL2010101588 权维 2010.4.2 2012.12.1 20 年 14.X 联 利 8 2 27 功耗电路 持 显示器 DDC、HDCP、 专利 福建捷 发明专 2030.4. 127. 画面满屏统一测试方 ZL2010101397 权维 2010.4.6 2012.2.15 20 年 36.9 联 利 5 法 持 专利 一种实用可靠的防雷 ZL2010101200 福建捷 发明专 2030.3. 128. 权维 2010.3.8 2012.6.6 20 年 击电路 97.1 联 利 7 持 生产线上显示设备功 专利 ZL2010103011 福建捷 发明专 2030.2. 129. 率自动测试系统及方 权维 2010.2.3 2012.1.4 20 年 48.0 联 利 2 法 持 专利 一种 Display Port 液晶 ZL2009101128 福建捷 发明专 2009.11. 2029.11 130. 权维 2012.9.5 20 年 显示器 EDID 烧录方法 70.7 联 利 27 .26 持 一种液晶显示器多接 专利 ZL2009101128 福建捷 发明专 2009.11. 2011.10.2 2029.11 131. 口同时烧录 EDID 的烧 权维 20 年 73.0 联 利 27 6 .26 录方法 持 冠捷显 专利 ZL2018211418 实用新 2018.7.1 2028.7. 132. 电视外壳卡合结构 示(武 权维 2019.3.8 10 年 41.4 型 9 18 汉) 持 冠捷显 专利 一种具有香薰驱蚊功 ZL2018207650 实用新 2018.5.2 2028.5. 133. 示(武 权维 2019.2.1 10 年 能的显示器 97.9 型 2 21 汉) 持 一种距离感应器旋转 ZL2017201968 冠捷显 实用新 专利 2017.11.1 2027.3. 134. 2017.3.2 10 年 结构 90.7 示(武 型 权维 0 1 208 序 专利权 专利类 授权公告 到期日 专利名称 专利号 状态 申请日 保护期 号 人 型 日 期 汉) 持 冠捷显 专利 一种高中低独立分频 ZL2020214145 实用新 2020.7.1 2030.7. 135. 示(厦 权维 2021.1.1 10 年 驱动电视音响系统 43.5 型 7 16 门) 持 冠捷显 专利 ZL2020303848 外观设 2020.7.1 2020.11.1 2030.7. 136. 杀菌灯(PHILIPS UV) 示(厦 权维 10 年 95.X 计 5 7 14 门) 持 冠捷显 专利 ZL2020303809 外观设 2020.7.1 2030.7. 137. 显示器(AOC V4) 示(厦 权维 2020.12.8 10 年 20.7 计 4 13 门) 持 冠捷显 专利 ZL2020303815 外观设 2020.7.1 2030.7. 138. 显示器(AOC AG27) 示(厦 权维 2020.12.4 10 年 74.4 计 4 13 门) 持 冠捷显 专利 ZL2020303815 外观设 2020.7.1 2030.7. 139. 显示器(AOC 16T2) 示(厦 权维 2020.12.8 10 年 75.9 计 4 13 门) 持 冠捷显 专利 ZL2020301404 外观设 2020.4.1 2020.11.1 2030.4. 140. 触控笔(智能) 示(厦 权维 10 年 18.9 计 0 7 9 门) 持 冠捷显 专利 显示器(PHILIPS ZL2020301404 外观设 2020.4.1 2020.10.2 2030.4. 141. 示(厦 权维 10 年 272E2C) 38.6 计 0 7 9 门) 持 冠捷显 专利 带 DEMO 情景模式智 ZL2010105198 发明专 2010.10. 2030.10 142. 示(厦 权维 2012.8.8 20 年 能系统的显示方法 90.9 利 26 .25 门) 持 冠捷显 专利 一种实现多彩 LOGO ZL2011100952 发明专 2011.4.1 2031.4. 143. 示(厦 权维 2013.1.16 20 年 显示的方法及装置 17.1 利 5 14 门) 持 冠捷显 专利 一种广播电视节目搜 ZL2011101370 发明专 2011.5.2 2031.5. 144. 示(厦 权维 2013.1.16 20 年 索频道的方法 10.6 利 5 24 门) 持 一种可演示电视功能 冠捷显 专利 ZL2011102673 发明专 2031.9. 145. 信息的系统及演示方 示(厦 权维 2011.9.9 2014.2.5 20 年 48.3 利 8 法 门) 持 冠捷显 专利 双画面显示装置及实 ZL2011103042 发明专 2011.9.3 2031.9. 146. 示(厦 权维 2014.6.25 20 年 现方法 35.6 利 0 29 门) 持 一种 3D 虚拟投影及虚 冠捷显 专利 ZL2011103365 发明专 2011.10. 2031.10 147. 拟触摸的用户交互界 示(厦 权维 2014.4.9 20 年 45.6 利 31 .30 面及实现方法 门) 持 一种预览方式选择视 冠捷显 专利 ZL2011103672 发明专 2011.11. 2031.11 148. 音频信号输入通道的 示(厦 权维 2015.7.22 20 年 49.2 利 18 .17 设备和方法 门) 持 冠捷显 专利 多进程模式下传输无 ZL2012100666 发明专 2012.3.1 2032.3. 149. 示(厦 权维 2015.3.4 20 年 线音频的 TV 系统 85.0 利 4 13 门) 持 底面为曲面结构的二 ZL2012102272 冠捷显 发明专 专利 2012.6.2 2032.6. 150. 2015.5.20 20 年 次透镜 19.6 示(厦 利 权维 9 28 209 序 专利权 专利类 授权公告 到期日 专利名称 专利号 状态 申请日 保护期 号 人 型 日 期 门) 持 冠捷显 专利 LED 背光动态控制装 ZL2012102465 发明专 2012.7.1 2032.7. 151. 示(厦 权维 2015.4.8 20 年 置及其控制方法 27.3 利 3 12 门) 持 一种基于双目摄像头 冠捷显 专利 ZL2012102504 发明专 2012.7.1 2032.7. 152. 的智能电视人脸识别 示(厦 权维 2015.2.25 20 年 50.7 利 9 18 方法 门) 持 过电压保护电路、电源 冠捷显 专利 ZL2012102526 发明专 2012.7.2 2032.7. 153. 模块以及过电压保护 示(厦 权维 2015.9.30 20 年 77.5 利 0 19 方法 门) 持 具有多国语言语音翻 冠捷显 专利 ZL2012102526 发明专 2012.7.2 2016.12.2 2032.7. 154. 译的 TV 系统及其实现 示(厦 权维 20 年 93.4 利 0 1 19 方法 门) 持 冠捷显 专利 一种双画面图像显示 ZL2012102581 发明专 2012.7.2 2032.7. 155. 示(厦 权维 2016.7.20 20 年 装置及控制方法 67.9 利 4 23 门) 持 一种扩散板及其在拼 冠捷显 专利 ZL2012102917 发明专 2012.8.1 2032.8. 156. 板式背光模块中的应 示(厦 权维 2014.3.19 20 年 16.2 利 5 14 用 门) 持 冠捷显 专利 一种 VGA 和 HDMI 接 ZL2012102999 发明专 2012.8.2 2032.8. 157. 示(厦 权维 2015.9.16 20 年 口的 EDID 检测方法 23.2 利 2 21 门) 持 冠捷显 专利 一种直流调光型 LED ZL2012103018 发明专 2012.8.2 2014.10.1 2032.8. 158. 示(厦 权维 20 年 驱动电路 41.7 利 3 5 22 门) 持 一种基于光电转换器 冠捷显 专利 ZL2012104437 发明专 2012.11. 2014.11.2 2032.11 159. 的音画同步测试装置 示(厦 权维 20 年 26.3 利 8 6 .7 及方法 门) 持 一种应用于液晶显示 冠捷显 专利 ZL2012104719 发明专 2012.11. 2032.11 160. 产品高效率的反激式 示(厦 权维 2015.4.8 20 年 51.8 利 20 .19 电源系统 门) 持 冠捷显 专利 大角度扩散的光学透 ZL2012105605 发明专 2012.12. 2032.12 161. 示(厦 权维 2015.4.8 20 年 镜 61.8 利 19 .18 门) 持 冠捷显 专利 带电压反灌保护电路 ZL2012202507 实用新 2012.5.3 2012.12.2 2022.5. 162. 示(厦 权维 10 年 的电视机 89.2 型 1 6 30 门) 持 冠捷显 专利 底面为曲面结构的二 ZL2012203175 实用新 2012.6.2 2012.12.2 2022.6. 163. 示(厦 权维 10 年 次透镜 34.3 型 9 6 28 门) 持 连接电视前壳窗口与 冠捷显 专利 ZL2012203279 实用新 2022.7. 164. 接收和发射光线器件 示(厦 权维 2012.7.9 2013.1.2 10 年 39.5 型 8 的弯管透镜结构 门) 持 冠捷显 专利 一种定向分离的双面 ZL2012203813 实用新 2022.8. 165. 示(厦 权维 2012.8.2 2013.3.13 10 年 胶带 59.4 型 1 门) 持 一种基于家庭物联网 ZL2012203850 冠捷显 实用新 专利 2022.8. 166. 2012.8.3 2013.3.13 10 年 的 TV 系统 72.9 示(厦 型 权维 2 210 序 专利权 专利类 授权公告 到期日 专利名称 专利号 状态 申请日 保护期 号 人 型 日 期 门) 持 一种具有屏幕显示功 冠捷显 专利 ZL2012203863 实用新 2022.8. 167. 能键位置指引功能的 示(厦 权维 2012.8.6 2013.1.30 10 年 37.7 型 5 显示器 门) 持 冠捷显 专利 显示器新型壁挂安全 ZL2012203879 实用新 2022.8. 168. 示(厦 权维 2012.8.7 2013.1.30 10 年 盖 26.7 型 6 门) 持 冠捷显 专利 一种显示设备免锁附 ZL2012203925 实用新 2022.8. 169. 示(厦 权维 2012.8.8 2013.1.30 10 年 的压屏结构 87.1 型 7 门) 持 冠捷显 专利 显示器的连接装配结 ZL2012204228 实用新 2012.8.2 2022.8. 170. 示(厦 权维 2013.3.13 10 年 构 35.2 型 2 21 门) 持 冠捷显 专利 一种带有液晶显示界 ZL2012204378 实用新 2012.8.3 2022.8. 171. 示(厦 权维 2013.3.13 10 年 面的家居智能遥控器 77.3 型 1 30 门) 持 冠捷显 专利 一种运用在 LED 背光 ZL2012204684 实用新 2012.9.1 2022.9. 172. 示(厦 权维 2013.3.20 10 年 多路输出的均流电路 33.6 型 4 13 门) 持 冠捷显 专利 一种用于电子显示产 ZL2012204777 实用新 2012.9.1 2022.9. 173. 示(厦 权维 2013.4.17 10 年 品的可更换饰片结构 52.3 型 9 18 门) 持 冠捷显 专利 电子显示产品的边框 ZL2012204783 实用新 2012.9.1 2022.9. 174. 示(厦 权维 2013.4.17 10 年 结构 25.7 型 9 18 门) 持 电子产品电路板信号 冠捷显 专利 ZL2012205129 实用新 2012.9.2 2022.9. 175. 端口和连接端口的倾 示(厦 权维 2013.3.20 10 年 71.0 型 9 28 斜连接结构 门) 持 冠捷显 专利 一种低损耗的电源输 ZL2012205729 实用新 2012.10. 2022.10 176. 示(厦 权维 2013.4.24 10 年 出过流保护电路 56.5 型 31 .30 门) 持 冠捷显 专利 ZL2012207087 实用新 2012.12. 2022.12 177. 一种二次透镜 示(厦 权维 2013.6.5 10 年 62.3 型 19 .18 门) 持 冠捷显 专利 可实现电视功能模块 ZL2012207087 实用新 2012.12. 2022.12 178. 示(厦 权维 2013.6.5 10 年 DIY 的电视系统 63.8 型 19 .18 门) 持 冠捷显 专利 基于物联网技术的医 ZL2012207129 实用新 2012.12. 2022.12 179. 示(厦 权维 2013.6.5 10 年 院病房电视系统 93.1 型 19 .18 门) 持 一种过滤显示设备不 冠捷显 专利 ZL2013100129 发明专 2013.1.1 2033.1. 180. 能播放的媒体文件的 示(厦 权维 2016.8.3 20 年 64.3 利 4 13 系统及过滤方法 门) 持 一种对电视电子节目 冠捷显 专利 ZL2013100241 发明专 2013.1.2 2033.1. 181. 菜单进行连续预约点 示(厦 权维 2017.2.22 20 年 67.7 利 3 22 播的系统及方法 门) 持 一种将电视系统虚拟 ZL2013100376 冠捷显 发明专 专利 2013.1.3 2033.1. 182. 2015.9.30 20 年 化的方法 65.5 示(厦 利 权维 1 30 211 序 专利权 专利类 授权公告 到期日 专利名称 专利号 状态 申请日 保护期 号 人 型 日 期 门) 持 一种智能跟踪阅读物 冠捷显 专利 ZL2013100398 发明专 2013.1.3 2015.11.1 2033.1. 183. 并采集其图像的显示 示(厦 权维 20 年 31.5 利 1 1 30 器及其方法 门) 持 冠捷显 专利 一种可生成虚拟键盘 ZL2013100973 发明专 2013.3.2 2033.3. 184. 示(厦 权维 2016.8.3 20 年 的方法 39.3 利 6 25 门) 持 冠捷显 专利 测量电视机画质数据 ZL2013101049 发明专 2013.3.2 2033.3. 185. 示(厦 权维 2015.4.8 20 年 的方法 11.4 利 7 26 门) 持 冠捷显 专利 一种多功能显示产品 ZL2013101211 发明专 2033.4. 186. 示(厦 权维 2013.4.9 2016.1.20 20 年 底座 12.8 利 8 门) 持 冠捷显 专利 一种扩散板结构及其 ZL2013101314 发明专 2013.4.1 2033.4. 187. 示(厦 权维 2015.3.11 20 年 在背光模组中的应用 00.1 利 6 15 门) 持 冠捷显 专利 一种图像浏览交互方 ZL2013101545 发明专 2013.4.2 2033.4. 188. 示(厦 权维 2016.8.31 20 年 法 98.5 利 8 27 门) 持 由运放或比较器控制 冠捷显 专利 ZL2013102509 发明专 2013.6.2 2033.6. 189. 的反激式同步整流电 示(厦 权维 2015.7.15 20 年 38.4 利 4 23 路及其反激式电源 门) 持 一种超高清视频图像 冠捷显 专利 ZL2013102690 发明专 2013.6.2 2033.6. 190. 处理和传送的系统及 示(厦 权维 2017.2.8 20 年 06.4 利 8 27 其方法 门) 持 一种基于绝对坐标定 冠捷显 专利 ZL2013102733 发明专 2033.6. 191. 位技术的鼠标屏界外 示(厦 权维 2013.7.1 2016.1.6 20 年 41.1 利 30 控制方法及系统 门) 持 基于动态和静态画面 冠捷显 专利 ZL2013102861 发明专 2033.7. 192. 智能调整画质的实现 示(厦 权维 2013.7.9 2016.12.7 20 年 77.8 利 8 方法 门) 持 冠捷显 专利 一种配置电视机菜单 ZL2013103309 发明专 2033.7. 193. 示(厦 权维 2013.8.1 2016.8.10 20 年 语言的方法及系统 46.X 利 31 门) 持 一种基于智能电视的 冠捷显 专利 ZL2013103451 发明专 2033.8. 194. 多媒体编辑系统与方 示(厦 权维 2013.8.9 2016.6.1 20 年 83.6 利 8 法 门) 持 冠捷显 专利 一种智能电视开机频 ZL2013103883 发明专 2013.8.3 2033.8. 195. 示(厦 权维 2016.8.10 20 年 道自动选择的方法 34.6 利 0 29 门) 持 一种基于智能电视的 冠捷显 专利 ZL2013105515 发明专 2013.11. 2033.11 196. 多节点环境光照明控 示(厦 权维 2017.2.15 20 年 95.5 利 8 .7 制方法 门) 持 具有智能嗅觉感官控 冠捷显 专利 ZL2013105519 发明专 2013.11. 2016.11.3 2033.11 197. 制的电视及其嗅觉感 示(厦 权维 20 年 94.1 利 8 0 .7 观控制方法 门) 持 显示设备上互动的标 ZL2013105811 冠捷显 发明专 专利 2013.11. 2033.11 198. 2016.8.24 20 年 识发光结构 82.1 示(厦 利 权维 19 .18 212 序 专利权 专利类 授权公告 到期日 专利名称 专利号 状态 申请日 保护期 号 人 型 日 期 门) 持 冠捷显 专利 结合云计算基于影像 ZL2013106513 发明专 2013.12. 2033.12 199. 示(厦 权维 2017.2.8 20 年 的物件识别系统 59.0 利 5 .4 门) 持 冠捷显 专利 无线影像传送智能遥 ZL2013200459 实用新 2013.1.2 2023.1. 200. 示(厦 权维 2013.7.24 10 年 控器 05.1 型 5 24 门) 持 冠捷显 专利 采用手势识别遥控器 ZL2013200830 实用新 2013.2.2 2023.2. 201. 示(厦 权维 2013.8.21 10 年 的智能电视 45.0 型 2 21 门) 持 冠捷显 专利 一种新型电子显示产 ZL2013201901 实用新 2013.4.1 2013.12.1 2023.4. 202. 示(厦 权维 10 年 品左右旋转结构 71.6 型 5 8 14 门) 持 冠捷显 专利 一种带有模拟现场试 ZL2013202004 实用新 2013.4.1 2023.4. 203. 示(厦 权维 2013.9.25 10 年 衣功能的 3D 网络电视 90.0 型 9 18 门) 持 冠捷显 专利 一种防漏光液晶电视 ZL2013204661 实用新 2013.12.2 2023.7. 204. 示(厦 权维 2013.8.1 10 年 机 15.0 型 5 31 门) 持 冠捷显 专利 易于组装的按键优化 ZL2013204681 实用新 2013.12.1 2023.8. 205. 示(厦 权维 2013.8.2 10 年 结构 85.X 型 1 1 门) 持 用于电子产品面板固 冠捷显 专利 ZL2013204681 实用新 2023.8. 206. 定的定位件及面板固 示(厦 权维 2013.8.2 2014.2.19 10 年 96.8 型 1 定结构 门) 持 一种可分频率调整音 冠捷显 专利 ZL2013207039 实用新 2013.11. 2023.11 207. 量的系统及应用该系 示(厦 权维 2014.4.16 10 年 02.2 型 8 .7 统的电视 门) 持 冠捷显 专利 一种直下式背光模组 ZL2013208174 实用新 2013.12. 2023.12 208. 示(厦 权维 2014.5.7 10 年 及其显示装置 74.6 型 12 .11 门) 持 冠捷显 专利 一种可升级软硬件性 ZL2013208925 实用新 2013.12. 2023.12 209. 示(厦 权维 2014.6.25 10 年 能的电视 05.4 型 31 .30 门) 持 一种对 DIBR 算法处理 冠捷显 专利 ZL2014100370 发明专 2014.1.2 2034.1. 210. 后的含有空洞影像的 示(厦 权维 2016.3.16 20 年 48.X 利 6 25 空洞填充处理方法 门) 持 基于音视频设备的环 冠捷显 专利 ZL2014100373 发明专 2014.1.2 2034.1. 211. 境光自适应变化率的 示(厦 权维 2015.9.9 20 年 21.9 利 6 25 控制方法 门) 持 冠捷显 专利 一种显示设备环境光 ZL2014100639 发明专 2014.2.2 2034.2. 212. 示(厦 权维 2016.10.5 20 年 控制系统 74.4 利 5 24 门) 持 冠捷显 专利 液晶电视中 Gamma 的 ZL2014101471 发明专 2014.4.1 2034.4. 213. 示(厦 权维 2015.11.4 20 年 调整算法 48.8 利 4 13 门) 持 一种自动升降的摄像 ZL2014102791 冠捷显 发明专 专利 2014.6.2 2034.6. 214. 2017.2.15 20 年 头及其显示设备 79.9 示(厦 利 权维 0 19 213 序 专利权 专利类 授权公告 到期日 专利名称 专利号 状态 申请日 保护期 号 人 型 日 期 门) 持 一种配合可弯曲屏电 冠捷显 专利 ZL2014103446 发明专 2014.7.1 2034.7. 215. 视的交互系统和交互 示(厦 权维 2017.3.15 20 年 32.X 利 8 17 方法 门) 持 冠捷显 专利 ZL2014105294 发明专 2012.7.2 2032.7. 216. LED 混光装置 示(厦 权维 2017.4.12 20 年 23.2 利 3 22 门) 持 冠捷显 专利 一种采用量子点的背 ZL2014203363 实用新 2014.6.2 2014.11.1 2024.6. 217. 示(厦 权维 10 年 光模组及其显示装置 83.5 型 0 2 19 门) 持 冠捷显 专利 ZL2014204629 实用新 2014.8.1 2014.12.1 2024.8. 218. 一种直下式背光模组 示(厦 权维 10 年 30.4 型 8 7 17 门) 持 一种使用双折斜面反 冠捷显 专利 ZL2014206059 实用新 2014.10. 2024.10 219. 射片的背光模组及其 示(厦 权维 2015.1.21 10 年 59.3 型 20 .19 显示装置 门) 持 冠捷显 专利 一种具有缓冲功能的 ZL2015100631 发明专 2035.2. 220. 示(厦 权维 2015.2.6 2017.2.22 20 年 包装箱 68.1 利 5 门) 持 一种基于 DLNA 的局 冠捷显 专利 ZL2015100811 发明专 2015.2.1 2035.2. 221. 域网应用程序数据分 示(厦 权维 2018.3.23 20 年 51.9 利 5 14 享的方法 门) 持 一种自动调整音响装 冠捷显 专利 置声音方向和时延以 ZL2015102970 发明专 2035.6. 222. 示(厦 权维 2015.6.3 2018.9.4 20 年 达到最佳音响效果的 55.8 利 2 门) 持 方法 冠捷显 专利 一种曲面液晶显示装 ZL2015103734 发明专 2015.6.3 2035.6. 223. 示(厦 权维 2018.3.16 20 年 置 39.3 利 0 29 门) 持 冠捷显 专利 一种触摸板遥控器的 ZL2015104741 发明专 2035.8. 224. 示(厦 权维 2015.8.5 2018.5.15 20 年 节能方法 37.5 利 4 门) 持 一种应用于电视游戏 冠捷显 专利 ZL2015105660 发明专 2035.9. 225. 控制的输入适配方法 示(厦 权维 2015.9.8 2018.9.4 20 年 51.5 利 7 及装置 门) 持 冠捷显 专利 一种连接器及应用此 ZL2015106276 发明专 2015.9.2 2035.9. 226. 示(厦 权维 2017.11.7 20 年 连接器的 LED 灯条 12.8 利 8 27 门) 持 冠捷显 专利 行动装置的防偷窥设 ZL2015108094 发明专 2015.11. 2035.11 227. 示(厦 权维 2019.1.4 20 年 备及其防偷窥方法 87.2 利 20 .19 门) 持 冠捷显 专利 ZL2015200682 实用新 2015.1.3 2025.1. 228. 一种便于提取的电视 示(厦 权维 2015.5.20 10 年 56.6 型 0 29 门) 持 冠捷显 专利 一种具有防呆结构的 ZL2015200685 实用新 2015.1.3 2025.1. 229. 示(厦 权维 2015.7.1 10 年 纸箱 88.4 型 0 29 门) 持 230. 一种多功能遥控器 ZL2015201006 冠捷显 实用新 专利 2015.2.1 2015.6.3 2025.2. 10 年 214 序 专利权 专利类 授权公告 到期日 专利名称 专利号 状态 申请日 保护期 号 人 型 日 期 26.X 示(厦 型 权维 2 11 门) 持 冠捷显 专利 一种智能家用电器遥 ZL2015201246 实用新 2025.3. 231. 示(厦 权维 2015.3.4 2015.6.10 10 年 控装置 94.X 型 3 门) 持 冠捷显 专利 一种超薄超窄全频扬 ZL2015203741 实用新 2025.6. 232. 示(厦 权维 2015.6.3 2015.11.4 10 年 声器 60.2 型 2 门) 持 冠捷显 专利 一种可自动定位外置 ZL2015205697 实用新 2015.7.3 2015.11.1 2025.7. 233. 示(厦 权维 10 年 音箱的电视机 61.9 型 0 8 29 门) 持 冠捷显 专利 一种显示屏的包装结 ZL2015206049 实用新 2015.8.1 2015.12.1 2025.8. 234. 示(厦 权维 10 年 构 70.2 型 2 6 11 门) 持 冠捷显 专利 一种基于条形音箱的 ZL2015206145 实用新 2015.8.1 2025.8. 235. 示(厦 权维 2015.12.2 10 年 可拆卸式影音设备 57.4 型 4 13 门) 持 一种电视或显示器自 冠捷显 专利 ZL2015206783 实用新 2015.12.3 2025.9. 236. 锁伸缩式 EPE 缓冲前 示(厦 权维 2015.9.2 10 年 49.0 型 0 1 档 门) 持 冠捷显 专利 一种可穿戴家用电器 ZL2015209462 实用新 2015.11. 2025.11 237. 示(厦 权维 2016.3.23 10 年 遥控装置 94.7 型 24 .23 门) 持 冠捷显 专利 高分子复合材料防震 ZL2015209898 实用新 2015.12. 2025.12 238. 示(厦 权维 2016.4.20 10 年 防冲击支撑钉 46.2 型 3 .2 门) 持 冠捷显 专利 一种显示器运输防护 ZL2015211071 实用新 2015.12. 2025.12 239. 示(厦 权维 2016.5.18 10 年 结构 87.1 型 28 .27 门) 持 一种带多合一电路板 冠捷显 专利 ZL2016204242 实用新 2016.5.1 2026.5. 240. 的模块化一体式电视 示(厦 权维 2016.12.7 10 年 25.4 型 1 10 机 门) 持 冠捷显 专利 一种显示屏的无纸化 ZL2016209579 实用新 2016.8.2 2026.8. 241. 示(厦 权维 2017.2.22 10 年 包装结构 76.2 型 6 25 门) 持 冠捷显 专利 一种在线式自动 Logo ZL2016214364 实用新 2016.12. 2026.12 242. 示(厦 权维 2017.7.4 10 年 识别系统 31.3 型 26 .25 门) 持 冠捷显 专利 一种新型喇叭缓冲固 ZL2017200954 实用新 2017.1.2 2017.10.2 2027.1. 243. 示(厦 权维 10 年 定结构 17.X 型 5 4 24 门) 持 冠捷显 专利 ZL2018206017 实用新 2018.4.2 2028.4. 244. 一种直下式背光结构 示(厦 权维 2018.11.9 10 年 33.4 型 5 24 门) 持 冠捷显 专利 一种声音增益自动均 ZL2018209942 实用新 2018.6.2 2018.12.1 2028.6. 245. 示(厦 权维 10 年 衡调节的电视 32.7 型 6 8 25 门) 持 246. 高强度旋压铆钉铆合 ZL2018211476 冠捷显 实用新 专利 2018.7.1 2019.3.1 2028.7. 10 年 215 序 专利权 专利类 授权公告 到期日 专利名称 专利号 状态 申请日 保护期 号 人 型 日 期 结构 01.5 示(厦 型 权维 9 18 门) 持 冠捷显 专利 ZL2018211534 实用新 2018.7.1 2028.7. 247. 按压锁付结构 示(厦 权维 2019.4.5 10 年 82.4 型 9 18 门) 持 冠捷显 专利 ZL2018304258 外观设 2028.8. 248. 显示器(GW-16CL74) 示(厦 权维 2018.8.3 2019.6.14 10 年 50.5 计 2 门) 持 冠捷显 专利 显示器 ZL2018304261 外观设 2028.8. 249. 示(厦 权维 2018.8.3 2019.6.14 10 年 (GTW2017Fight) 17.5 计 2 门) 持 冠捷显 专利 ZL2018304261 外观设 2028.8. 250. 显示器(ENV39P1) 示(厦 权维 2018.8.3 2019.8.13 10 年 34.9 计 2 门) 持 冠捷显 专利 显示器(AOC ZL2018304450 外观设 2018.8.1 2028.8. 251. 示(厦 权维 2019.8.20 10 年 C2250W) 41.0 计 3 12 门) 持 冠捷显 专利 ZL2018304453 外观设 2018.8.1 2028.8. 252. 显示器(AOC V1_A) 示(厦 权维 2019.8.20 10 年 43.8 计 3 12 门) 持 冠捷显 专利 ZL2018304453 外观设 2018.8.1 2028.8. 253. 显示器(AOC N1) 示(厦 权维 2019.8.13 10 年 44.2 计 3 12 门) 持 冠捷显 专利 外观设 2028.8. 254. 显示器(AOC C2460) ZL2018304456 示(厦 权维 2018.8.1 2019.8.13 10 年 42.1 计 3 12 门) 持 冠捷显 专利 显示器(PHILIPS ZL2018304460 外观设 2018.8.1 2028.8. 255. 示(厦 权维 2019.6.14 10 年 288M7P) 35.7 计 3 12 门) 持 冠捷显 专利 显示器脚座(PHILIPS ZL2018304460 外观设 2018.8.1 2028.8. 256. 示(厦 权维 2019.6.14 10 年 242M7A) 50.1 计 3 12 门) 持 冠捷显 专利 外观设 2028.8. 257. 显示器(Raptor6SIDE) ZL2018304495 示(厦 权维 2018.8.1 2019.8.13 10 年 49.8 计 4 13 门) 持 冠捷显 专利 ZL2018304546 外观设 2018.8.1 2028.8. 258. 显示器(PD 65) 示(厦 权维 2019.6.14 10 年 45.1 计 6 15 门) 持 冠捷显 专利 脚架(OTS Linking ZL2018304548 外观设 2018.8.1 2028.8. 259. 示(厦 权维 2019.1.11 10 年 Board) 91.7 计 6 15 门) 持 冠捷显 专利 ZL2018304548 外观设 2018.8.1 2028.8. 260. 显示器(Linking Board) 示(厦 权维 2019.6.14 10 年 93.6 计 6 15 门) 持 冠捷显 专利 显示器(PHILIPS ZL2018305157 外观设 2018.9.1 2028.9. 261. 示(厦 权维 2019.6.14 10 年 252B9) 04.1 计 3 12 门) 持 262. 显示器(GW AG271) ZL2018305161 冠捷显 外观设 专利 2018.9.1 2019.9.10 2028.9. 10 年 216 序 专利权 专利类 授权公告 到期日 专利名称 专利号 状态 申请日 保护期 号 人 型 日 期 07.0 示(厦 计 权维 3 12 门) 持 冠捷显 专利 ZL2018306701 外观设 2018.11. 2028.11 263. 显示器(GW 27B1) 示(厦 权维 2019.8.6 10 年 12.7 计 23 .22 门) 持 冠捷显 专利 显示器(AOC ZL2018306701 外观设 2018.11. 2028.11 264. 示(厦 权维 2019.8.6 10 年 PDS273_B) 19.9 计 23 .22 门) 持 冠捷显 专利 显示器(AOC ZL2018306701 外观设 2018.11. 2028.11 265. 示(厦 权维 2019.8.6 10 年 PDS273_A) 20.1 计 23 .22 门) 持 冠捷显 专利 显示器(AOC C2250W ZL2018306706 外观设 2018.11. 2028.11 266. 示(厦 权维 2019.8.6 10 年 2019) 99.1 计 23 .22 门) 持 冠捷显 专利 ZL2018307459 外观设 2018.12. 2028.12 267. 显示器(AOC G2) 示(厦 权维 2019.9.10 10 年 63.3 计 21 .20 门) 持 冠捷显 专利 显示器(PHILIPS ZL2018307689 外观设 2018.12. 2028.12 268. 示(厦 权维 2019.9.6 10 年 279C9) 01.4 计 29 .28 门) 持 冠捷显 专利 ZL2018307689 外观设 2018.12. 2028.12 269. 医疗显示器(Dr) 示(厦 权维 2019.7.12 10 年 04.8 计 29 .28 门) 持 冠捷显 专利 ZL2018307697 外观设 2018.12. 2028.12 270. 显示器(AOC 32V3) 示(厦 权维 2019.9.10 10 年 92.8 计 29 .28 门) 持 冠捷显 专利 ZL2019300285 外观设 2019.1.1 2029.1. 271. 显示器(GW S2) 示(厦 权维 2019.12.3 10 年 92.1 计 8 17 门) 持 冠捷显 专利 ZL2019300552 外观设 2019.1.3 2019.12.1 2029.1. 272. 显示器(AOC B2) 示(厦 权维 10 年 82.9 计 0 7 29 门) 持 冠捷显 专利 大屏显示器扩充功能 ZL2019300583 外观设 2019.1.1 2019.12.1 2029.1. 273. 示(厦 权维 10 年 辅助盒 52.6 计 8 3 17 门) 持 冠捷显 专利 ZL2019302921 外观设 2019.11.2 2029.6. 274. 相机(conference kit) 示(厦 权维 2019.6.6 10 年 65.4 计 6 5 门) 持 冠捷显 专利 电视(飞利浦 CN 9304 ZL2019303007 外观设 2019.6.1 2029.6. 275. 示(厦 权维 2020.2.4 10 年 75 寸) 59.5 计 2 11 门) 持 冠捷显 专利 电视(飞利浦 CN 6894 ZL2019303007 外观设 2019.6.1 2029.6. 276. 示(厦 权维 2020.2.4 10 年 70 寸) 67.X 计 2 11 门) 持 冠捷显 专利 电视(PHILIPS CN ZL2019303007 外观设 2019.6.1 2029.6. 277. 示(厦 权维 2020.2.4 10 年 7593) 70.1 计 2 11 门) 持 278. 电视(2K19 飞利浦 ZL2019303007 冠捷显 外观设 专利 2019.6.1 2020.2.4 2029.6. 10 年 217 序 专利权 专利类 授权公告 到期日 专利名称 专利号 状态 申请日 保护期 号 人 型 日 期 OLED934) 72.0 示(厦 计 权维 2 11 门) 持 冠捷显 专利 电视(2K19 飞利浦 ZL2019303007 外观设 2019.6.1 2029.6. 279. 示(厦 权维 2020.2.4 10 年 OLED804) 74.X 计 2 11 门) 持 冠捷显 专利 电视(7664 OD22 ZL2019303007 外观设 2019.6.1 2029.6. 280. 示(厦 权维 2020.2.4 10 年 BDLS) 75.4 计 2 11 门) 持 冠捷显 专利 电视(7294 OD22 ZL2019303007 外观设 2019.6.1 2029.6. 281. 示(厦 权维 2020.2.4 10 年 BDLS) 77.3 计 2 11 门) 持 冠捷显 专利 ZL2019303007 外观设 2019.6.1 2029.6. 282. 电视(AOC DLED U2) 示(厦 权维 2020.2.4 10 年 84.3 计 2 11 门) 持 冠捷显 专利 电视(飞利浦 CN 7364 ZL2019303008 外观设 2019.6.1 2029.6. 283. 示(厦 权维 2020.2.4 10 年 70 寸) 65.3 计 2 11 门) 持 冠捷显 专利 电视(AOC DLED ZL2019303008 外观设 2019.6.1 2029.6. 284. 示(厦 权维 2020.2.4 10 年 BMS5295) 82.7 计 2 11 门) 持 冠捷显 专利 电视(AOC 13 OD35 ZL2019303008 外观设 2019.6.1 2029.6. 285. 示(厦 权维 2020.2.4 10 年 BDLS) 84.6 计 2 11 门) 持 冠捷显 专利 电视(PHILIPS ZL2019303008 外观设 2019.6.1 2029.6. 286. 示(厦 权维 2020.2.4 10 年 CN5664TV) 85.0 计 2 11 门) 持 冠捷显 专利 显示器(PHILIPS ZL2019305422 外观设 2019.9.3 2029.9. 287. 示(厦 权维 2020.4.10 10 年 272B1) 32.3 计 0 29 门) 持 冠捷显 专利 ZL2019305422 外观设 2019.9.3 2029.9. 288. 电视(AOC DELD M2) 示(厦 权维 2020.4.3 10 年 41.2 计 0 29 门) 持 冠捷显 专利 电竞显示器(AOC ZL2019305425 外观设 2019.9.3 2029.9. 289. 示(厦 权维 2020.4.3 10 年 AG4) 48.2 计 0 29 门) 持 冠捷显 专利 电视(AOC DELD ZL2019305430 外观设 2019.9.3 2029.9. 290. 示(厦 权维 2020.4.10 10 年 G2X) 74.3 计 0 29 门) 持 冠捷显 专利 显示器(PHILIPS ZL2019305430 外观设 2019.9.3 2029.9. 291. 示(厦 权维 2020.4.10 10 年 272S1) 79.6 计 0 29 门) 持 冠捷显 专利 ZL2019305432 外观设 2019.9.3 2029.9. 292. 显示器(CEC13.3") 示(厦 权维 2020.4.10 10 年 12.8 计 0 29 门) 持 冠捷显 专利 ZL2019305556 外观设 2019.10. 2029.10 293. 触控软毛笔 示(厦 权维 2020.5.19 10 年 68.6 计 12 .11 门) 持 294. 相机(CONFERENCE ZL2019305657 冠捷显 外观设 专利 2019.10. 2020.5.1 2029.10 10 年 218 序 专利权 专利类 授权公告 到期日 专利名称 专利号 状态 申请日 保护期 号 人 型 日 期 KIT) 25.9 示(厦 计 权维 17 .16 门) 持 冠捷显 专利 显示器(AOC U2 ZL2019305657 外观设 2019.10. 2029.10 295. 示(厦 权维 2020.4.10 10 年 DISPLAY) 37.1 计 17 .16 门) 持 冠捷显 专利 ZL2019305659 外观设 2019.10. 2029.10 296. 显示器(D2P8 86 BMS) 示(厦 权维 2020.4.10 10 年 27.3 计 17 .16 门) 持 冠捷显 专利 显示器(D2P8 ZL2019305661 外观设 2019.10. 2029.10 297. 示(厦 权维 2020.4.21 10 年 SEMI-SET) 47.0 计 17 .16 门) 持 冠捷显 专利 显示器(PHILIPS ZL2019305781 外观设 2019.10. 2029.10 298. 示(厦 权维 2020.5.1 10 年 32M8) 43.4 计 23 .22 门) 持 冠捷显 专利 ZL2019305781 外观设 2019.10. 2029.10 299. 显示器(86INCELL) 示(厦 权维 2020.5.1 10 年 49.1 计 23 .22 门) 持 冠捷显 专利 ZL2019305781 外观设 2019.10. 2029.10 300. 显示器(DS659IBW) 示(厦 权维 2020.5.1 10 年 50.4 计 23 .22 门) 持 冠捷显 专利 ZL2019305959 外观设 2019.10. 2029.10 301. 显示器(支架 093) 示(厦 权维 2020.4.17 10 年 53.0 计 31 .30 门) 持 冠捷显 专利 ZL2019305959 外观设 2019.10. 2029.10 302. 显示器(支架 092) 示(厦 权维 2020.4.17 10 年 58.3 计 31 .30 门) 持 冠捷显 专利 ZL2019305960 外观设 2019.10. 2029.10 303. 显示器(支架 091) 示(厦 权维 2020.4.17 10 年 01.0 计 31 .30 门) 持 冠捷显 专利 ZL2019305988 外观设 2019.10. 2029.10 304. 显示器(双屏 2381) 示(厦 权维 2020.4.17 10 年 56.7 计 31 .30 门) 持 冠捷显 专利 显示器(触控支架 ZL2019306012 外观设 2019.11. 2029.10 305. 示(厦 权维 2020.4.21 10 年 AOC-E2) 01.0 计 1 .31 门) 持 冠捷显 专利 显示器(普通支架 ZL2019306012 外观设 2019.11. 2029.10 306. 示(厦 权维 2020.4.17 10 年 AOC-E2) 02.5 计 1 .31 门) 持 冠捷显 专利 ZL2019306012 外观设 2019.11. 2029.10 307. 显示器(AOC-P2) 示(厦 权维 2020.4.17 10 年 03.X 计 1 .31 门) 持 冠捷显 专利 ZL2019306309 外观设 2019.11. 2029.11 308. 电视(AOC 43M3) 示(厦 权维 2020.5.12 10 年 38.5 计 15 .14 门) 持 冠捷显 专利 ZL2020301343 外观设 2030.4. 309. 旋钮(智能) 示(厦 权维 2020.4.8 2020.7.28 10 年 23.6 计 7 门) 持 310. 显示器(PHILIPS ZL2019305787 冠捷显 外观设 专利 2019.10. 2020.5.1 2029.10 10 年 219 序 专利权 专利类 授权公告 到期日 专利名称 专利号 状态 申请日 保护期 号 人 型 日 期 55M8) 03.6 示(厦 计 权维 23 .22 门) 持 冠捷显 专利 双屏幕绘图一体机 ZL2020301411 外观设 2020.4.1 2030.4. 311. 示(厦 权维 2020.8.11 10 年 (STAR TRAIL) 88.8 计 0 9 门) 持 专利 ZL2019215997 冠捷视 实用新 2019.9.2 2029.9. 312. 一种环境渲染系统 权维 2020.5.12 10 年 12.4 听 型 4 23 持 专利 多媒体播放器(Philips ZL2019302109 冠捷视 外观设 2019.4.3 2029.4. 313. 权维 2019.11.1 10 年 M8 10.1) 05.5 听 计 0 29 持 专利 ZL2019300377 冠捷视 外观设 2019.1.2 2019.10.2 2029.1. 314. 耳机(SHE2405) 权维 10 年 68.X 听 计 3 5 22 持 专利 ZL2019300384 冠捷视 外观设 2019.1.2 2019.10.2 2029.1. 315. 耳机(SHE2305) 权维 10 年 14.7 听 计 3 5 22 持 专利 ZL2019300384 冠捷视 外观设 2019.1.2 2019.10.2 2029.1. 316. 耳机(PRO6305) 权维 10 年 16.6 听 计 3 5 22 持 专利 一种移动紫外线消毒 ZL2019200942 冠捷视 实用新 2019.1.2 2019.12.3 2029.1. 317. 权维 10 年 耳机盒 15.2 听 型 1 1 20 持 专利 ZL2018219623 冠捷视 实用新 2018.11. 2028.11 318. 多方式组合音箱 权维 2019.9.3 10 年 67.1 听 型 26 .25 持 专利 ZL2017305015 冠捷视 外观设 2017.10. 2027.10 319. 手机(X596) 权维 2018.6.29 10 年 79.4 听 计 20 .19 持 专利 ZL2017305015 冠捷视 外观设 2017.10. 2027.10 320. 手机(E331) 权维 2018.7.27 10 年 80.7 听 计 20 .19 持 专利 一种照片的预览方法 ZL2014106552 冠捷视 发明专 2014.11. 2034.11 321. 权维 2019.3.1 20 年 及装置 35.4 听 利 17 .16 持 一种通过检测噪音来 专利 ZL2014101903 冠捷视 发明专 2034.5. 322. 选择拒接电话的方法 权维 2014.5.7 2019.2.19 20 年 94.1 听 利 6 及装置 持 一种移动终端屏幕亮 专利 ZL2014101849 冠捷视 发明专 2034.5. 323. 度的调节方法和移动 权维 2014.5.4 2018.5.4 20 年 24.1 听 利 3 终端 持 专利 一种移动终端解锁方 ZL2014101494 冠捷视 发明专 2014.4.1 2034.4. 324. 权维 2019.5.24 20 年 法及装置 84.6 听 利 4 13 持 一种手机陌生来电来 专利 ZL2014100203 冠捷视 发明专 2014.1.1 2034.1. 325. 源预测方法、系统及手 权维 2018.7.6 20 年 05.9 听 利 6 15 机终端 持 326. 一种网页浏览方法、装 ZL2014100107 冠捷视 发明专 专利 2014.1.9 2018.10.1 2034.1. 20 年 220 序 专利权 专利类 授权公告 到期日 专利名称 专利号 状态 申请日 保护期 号 人 型 日 期 置及移动终端 07.0 听 利 权维 9 8 持 专利 一种基于移动终端的 ZL2013107284 冠捷视 发明专 2013.12. 2019.12.3 2033.12 327. 权维 20 年 监听方法以及装置 89.X 听 利 25 1 .24 持 一种在移动终端上实 专利 ZL2013107001 冠捷视 发明专 2013.12. 2033.12 328. 现助听器功能的方法 权维 2018.8.31 20 年 68.9 听 利 18 .17 和装置 持 专利 一种摄像头及电子设 ZL2013106750 冠捷视 发明专 2013.12. 2018.10.1 2033.12 329. 权维 20 年 备 14.9 听 利 11 9 .10 持 一种快速启动和切换 专利 ZL2013106599 冠捷视 发明专 2013.12. 2033.12 330. 应用程序的方法和装 权维 2018.8.31 20 年 35.6 听 利 9 .8 置 持 电容式触摸屏及应用 专利 ZL2013106600 冠捷视 发明专 2013.12. 2033.12 331. 该电容式触摸屏的终 权维 2018.1.19 20 年 48.0 听 利 9 .8 端 持 一种防止误触发触摸 专利 ZL2013106565 冠捷视 发明专 2013.12. 2033.12 332. 按键的方法、装置及智 权维 2018.5.4 20 年 82.4 听 利 6 .5 能终端 持 专利 转换通讯录的方法及 ZL2013104569 冠捷视 发明专 2013.9.2 2018.10.1 2033.9. 333. 权维 20 年 装置 09.3 听 利 9 9 28 持 专利 一种物理音腔以及电 ZL2013104399 冠捷视 发明专 2013.9.2 2033.9. 334. 权维 2018.5.4 20 年 子设备终端后盖 04.X 听 利 4 23 持 通过虚拟办法实现多 专利 ZL2010105708 冠捷视 发明专 2010.12. 2030.12 335. 卡多待手机功能的系 权维 2014.4.16 20 年 35.2 听 利 2 .1 统及方法 持 专利 一种基于 NFC 的智能 ZL2012103991 冠捷视 发明专 2012.10. 2032.10 336. 权维 2015.8.12 20 年 教育学习系统 01.1 听 利 19 .18 持 专利 一种显示器保护盖板 ZL2018217796 嘉捷福 实用新 2018.10. 2028.10 337. 权维 2019.6.28 10 年 的强化结构 80.1 清 型 31 .30 持 专利 一种可控式背光模组 ZL2018217674 嘉捷福 实用新 2018.10. 2028.10 338. 权维 2019.5.17 10 年 结构 13.2 清 型 30 .29 持 专利 薄化不降低亮度的增 ZL2018208816 嘉捷福 实用新 2018.12.2 2028.6. 339. 权维 2018.6.8 10 年 亮膜 59.6 清 型 8 7 持 专利 ZL2017216814 嘉捷福 实用新 2017.12. 2027.12 340. 胶水强化结构 权维 2018.7.31 10 年 34.8 清 型 6 .5 持 一种适用不同寸别液 专利 ZL2017216409 嘉捷福 实用新 2017.11. 2027.11 341. 晶显示模组的周转盘 权维 2018.7.3 10 年 74.1 清 型 30 .29 结构 持 342. 一种应用于液晶模组 ZL2016213021 嘉捷福 实用新 专利 2016.11. 2017.6.20 2026.11 10 年 221 序 专利权 专利类 授权公告 到期日 专利名称 专利号 状态 申请日 保护期 号 人 型 日 期 的吸塑托盘 54.7 清 型 权维 30 .29 持 专利 ZL2016204254 嘉捷福 实用新 2016.5.1 2026.5. 343. 直立式承载吸塑盘 权维 2016.12.7 10 年 22.8 清 型 2 11 持 专利 一种通过独立膜片固 ZL2019209849 嘉捷福 实用新 2019.6.2 2029.6. 344. 权维 2020.4.10 10 年 定触控屏幕的结构 47.9 清 型 7 26 持 专利 触控模组包覆式固定 ZL2018219432 嘉捷福 实用新 2018.11. 2028.11 345. 权维 2019.6.14 10 年 结构 99.4 清 型 23 .22 持 一种减小触控玻璃与 专利 ZL2018219793 嘉捷福 实用新 2018.11. 2028.11 346. 液晶屏之间间隙的触 权维 2019.6.21 10 年 86.5 清 型 28 .27 控结构 持 专利 可控式多光源背光模 ZL2019201784 嘉捷福 实用新 2019.1.3 2029.1. 347. 权维 2019.9.10 10 年 组结构 48.0 清 型 1 30 持 专利 可控式多光源背光模 ZL2019206154 嘉捷福 实用新 2019.4.3 2019.11.1 2029.4. 348. 权维 10 年 块的导光板 76.4 清 型 0 2 29 持 专利 具有高强度及重工性 ZL2019208172 嘉捷福 实用新 2019.5.3 2019.12.3 2029.5. 349. 权维 10 年 的显示装置 28.8 清 型 1 1 30 持 专利 一种降低全平面显示 ZL2019210874 嘉捷福 实用新 2019.7.1 2029.7. 350. 权维 2020.2.14 10 年 器盖板高度的结构 23.6 清 型 2 11 持 专利 一种触控显示设备的 ZL2019211090 嘉捷福 实用新 2019.7.1 2029.7. 351. 权维 2020.1.24 10 年 盖板内凹控制结构 89.X 清 型 6 15 持 一种适合于量测光学 专利 ZL2019213638 嘉捷福 实用新 2019.8.2 2029.8. 352. touch 屏触摸点高度的 权维 2020.2.28 10 年 03.8 清 型 1 20 治具设备 持 专利 一种解决显示屏红外 ZL2020207988 嘉捷福 实用新 2020.5.1 2020.10.1 2030.5. 353. 权维 10 年 触控不良的结构 43.1 清 型 4 6 13 持 冠捷显 专利 一种显示设备支架结 ZL2020200911 实用新 2020.1.1 2030.1. 354. 示(中 权维 2020.7.21 10 年 构 77.8 型 5 14 国) 持 冠捷显 专利 一种显示设备支架结 ZL2019201047 实用新 2019.1.2 2019.11.1 2029.1. 355. 示(中 权维 10 年 构 09.4 型 2 2 21 国) 持 一种生产线上显示设 冠捷显 专利 ZL2011102855 发明专 2011.9.2 2031.9. 356. 备功率全自动测试系 示(中 权维 2013.12.4 20 年 80.X 利 3 22 统及测试方法 国) 持 一种可用于传输音频 冠捷显 专利 ZL2013200855 实用新 2013.2.2 2023.2. 357. 信号和视频信号的连 示(中 权维 2013.7.24 10 年 42.4 型 5 24 接线 国) 持 358. 一种带报警功能的显 ZL2013200929 冠捷显 实用新 专利 2013.2.2 2013.8.21 2023.2. 10 年 222 序 专利权 专利类 授权公告 到期日 专利名称 专利号 状态 申请日 保护期 号 人 型 日 期 示设备 42.8 示(中 型 权维 8 27 国) 持 冠捷显 专利 一种曲面显示装置的 ZL2014203185 实用新 2014.6.1 2014.10.2 2024.6. 359. 示(中 权维 10 年 背板 05.8 型 3 9 12 国) 持 冠捷显 专利 一种印制电路板固定 ZL2014203184 实用新 2014.6.1 2014.10.2 2024.6. 360. 示(中 权维 10 年 孔的结构 38.X 型 3 9 12 国) 持 冠捷显 专利 一种具有空气净化功 ZL2014203181 实用新 2014.6.1 2014.10.2 2024.6. 361. 示(中 权维 10 年 能的电视装置 74.8 型 3 9 12 国) 持 冠捷显 专利 一种电视机供电电源 ZL2014203186 实用新 2014.6.1 2014.10.2 2024.6. 362. 示(中 权维 10 年 支撑座 87.9 型 3 9 12 国) 持 一种有利于侧入式背 冠捷显 专利 ZL2014203232 实用新 2014.6.1 2014.10.2 2024.6. 363. 光模组窄边设计的中 示(中 权维 10 年 74.X 型 7 9 16 框和背板结构 国) 持 一种有利于直下式背 冠捷显 专利 ZL2014203235 实用新 2014.6.1 2014.10.2 2024.6. 364. 光模组窄边设计的中 示(中 权维 10 年 65.9 型 7 9 16 框和背板结构 国) 持 冠捷显 专利 基于电力线的电视环 ZL2014203541 实用新 2014.6.2 2014.12.1 2024.6. 365. 示(中 权维 10 年 境光系统 38.7 型 7 7 26 国) 持 一种装有量子点封装 冠捷显 专利 ZL2014204410 实用新 2014.12.3 2024.8. 366. 管的背光模组及其显 示(中 权维 2014.8.6 10 年 32.0 型 1 5 示装置 国) 持 冠捷显 专利 ZL2014203812 实用新 2014.7.1 2024.7. 367. 一种拼接显示屏幕 示(中 权维 2015.1.21 10 年 90.4 型 0 9 国) 持 冠捷显 专利 数据接口端子屏蔽结 ZL2016202393 实用新 2016.3.2 2026.3. 368. 示(中 权维 2016.8.17 10 年 构 78.1 型 5 24 国) 持 冠捷显 专利 一种屏外可视化参数 ZL2016202453 实用新 2016.3.2 2026.3. 369. 示(中 权维 2016.8.17 10 年 调整的显示设备 76.3 型 8 27 国) 持 冠捷显 专利 可以进行布光的显示 ZL2017207790 实用新 2017.6.3 2027.6. 370. 示(中 权维 2018.1.16 10 年 设备 46.7 型 0 29 国) 持 冠捷显 专利 一种可多屏投影显示 ZL2017209127 实用新 2017.7.2 2027.7. 371. 示(中 权维 2018.3.13 10 年 的显示设备 82.5 型 5 24 国) 持 冠捷显 专利 一种可旋转壁挂的显 ZL2016101777 发明专 2016.3.2 2036.3. 372. 示(中 权维 2018.5.8 20 年 示器底座 45.4 利 5 24 国) 持 一种供电不足时自动 冠捷显 专利 ZL2016102453 发明专 2016.4.1 2036.4. 373. 高亮显示的方法及其 示(中 权维 2018.8.14 20 年 64.5 利 9 18 设备 国) 持 374. 基于智能电视的多区 ZL2014103837 冠捷显 发明专 专利 2014.8.6 2018.11.2 2034.8. 20 年 223 序 专利权 专利类 授权公告 到期日 专利名称 专利号 状态 申请日 保护期 号 人 型 日 期 域环境光管理控制方 78.5 示(中 利 权维 7 5 法 国) 持 冠捷显 专利 数据接口端子屏蔽结 ZL2016101777 发明专 2016.3.2 2036.3. 375. 示(中 权维 2019.1.29 20 年 构及其应用 57.7 利 5 24 国) 持 冠捷显 专利 显示装置及显示装置 ZL2011101437 发明专 2011.5.3 2031.5. 376. 示(中 权维 2016.6.1 20 年 的控制方法 81.6 利 1 30 国) 持 冠捷显 专利 可消除异音的电路及 ZL2011101560 发明专 2011.6.1 2031.6. 377. 示(中 权维 2015.2.25 20 年 其方法 51.X 利 0 9 国) 持 冠捷显 专利 显示器执行自动调整 ZL2012100668 发明专 2012.3.1 2032.3. 378. 示(中 权维 2016.7.20 20 年 的方法 25.4 利 4 13 国) 持 具人声搜寻功能的智 冠捷显 专利 ZL2012102544 发明专 2012.7.1 2016.11.3 2032.7. 379. 能电视、智能影音系统 示(中 权维 20 年 06.3 利 9 0 18 及人声搜寻的方法 国) 持 冠捷显 专利 直流转直流电源供应 ZL2012103418 发明专 2012.9.1 2032.9. 380. 示(中 权维 2015.12.2 20 年 器 30.1 利 4 13 国) 持 具有多个视频端口的 冠捷显 专利 ZL2012104461 发明专 2012.11. 2032.11 381. 显示器的 EDID 烧录方 示(中 权维 2016.3.2 20 年 69.0 利 9 .8 法 国) 持 冠捷显 专利 具有边框的触控屏幕 ZL2012105820 发明专 2012.12. 2016.11.3 2032.12 382. 示(中 权维 20 年 的边缘触控方法 74.1 利 28 0 .27 国) 持 冠捷显 专利 识别模拟视频信号的 ZL2013101345 发明专 2013.4.1 2016.12.2 2033.4. 383. 示(中 权维 20 年 方法 13.7 利 8 8 17 国) 持 冠捷显 专利 ZL2013101992 发明专 2013.5.2 2033.5. 384. 销售点系统 示(中 权维 2016.9.21 20 年 17.5 利 4 23 国) 持 冠捷显 专利 ZL2013101473 发明专 2013.4.2 2033.4. 385. 无螺丝的显示装置 示(中 权维 2017.3.1 20 年 86.4 利 5 24 国) 持 冠捷显 专利 电子装置及其支架机 ZL2013101677 发明专 2033.5. 386. 示(中 权维 2013.5.8 2016.6.29 20 年 构 88.0 利 7 国) 持 冠捷显 专利 ZL2013101820 发明专 2013.5.1 2033.5. 387. 旋转式相框支架装置 示(中 权维 2016.3.16 20 年 82.1 利 6 15 国) 持 冠捷显 专利 自动切换调光模式的 ZL2013107023 发明专 2013.12. 2033.12 388. 示(中 权维 2017.7.21 20 年 发光二极管控制器 23.0 利 19 .18 国) 持 具有自动信号源侦测 冠捷显 专利 ZL2013102486 发明专 2013.6.2 2016.12.2 2033.6. 389. 功能的显示器的节能 示(中 权维 20 年 69.8 利 1 8 20 方法 国) 持 390. 支架总成与视角可调 ZL2014100594 冠捷显 发明专 专利 2014.2.2 2017.3.1 2034.2. 20 年 224 序 专利权 专利类 授权公告 到期日 专利名称 专利号 状态 申请日 保护期 号 人 型 日 期 的双显示器组 30.0 示(中 利 权维 1 20 国) 持 冠捷显 专利 体型雕塑可视化健身 ZL2014101562 发明专 2014.4.1 2034.4. 391. 示(中 权维 2017.6.6 20 年 系统 02.5 利 7 16 国) 持 应用于显示装置的触 冠捷显 专利 ZL2012101560 发明专 2012.5.1 2032.5. 392. 控装置及具有触控装 示(中 权维 2016.8.3 20 年 73.0 利 8 17 置的显示设备 国) 持 采集辐射性电磁干扰 冠捷显 专利 ZL2013104625 发明专 2013.10. 2033.10 393. 并利用其能量的切换 示(中 权维 2017.5.17 20 年 37.5 利 8 .7 式电源供应器 国) 持 专利 一种新型自动料头切 ZL2018222509 三捷厦 实用新 2018.12. 2019.10.2 2028.12 394. 权维 10 年 除装置 23.9 门 型 29 9 .28 持 专利 一种新型中胶框进胶 ZL2018222546 三捷厦 实用新 2018.12. 2028.12 395. 权维 2019.11.1 10 年 点自动切削机 77.4 门 型 29 .28 持 专利 ZL2018221411 三捷厦 实用新 2018.12. 2019.10.1 2028.12 396. 塑胶件灌点切除装置 权维 10 年 33.7 门 型 20 8 .19 持 专利 一种光学漏件检测系 ZL2017214067 三捷厦 实用新 2017.10. 2027.10 397. 权维 2018.6.26 10 年 统 73.5 门 型 30 .29 持 专利 一种显示屏后壳多点 ZL2017214146 三捷厦 实用新 2017.10. 2027.10 398. 权维 2018.6.26 10 年 热熔机 32.8 门 型 30 .29 持 专利 用于中胶框的进胶点 ZL2017213795 三捷厦 实用新 2017.10. 2027.10 399. 权维 2018.6.26 10 年 自动切削装置 59.5 门 型 25 .24 持 专利 弧形电视前框自动取 ZL2017213795 三捷厦 实用新 2017.10. 2027.10 400. 权维 2018.6.26 10 年 出装置 95.1 门 型 25 .24 持 一种用于注塑机热流 专利 ZL2016203545 三捷厦 实用新 2016.4.2 2016.11.2 2026.4. 401. 道阀针启闭控制的时 权维 10 年 25.X 门 型 6 3 25 序控制器 持 专利 ZL2016203167 三捷厦 实用新 2016.4.1 2016.11.2 2026.4. 402. 显示器框架埋钉器 权维 10 年 88.1 门 型 8 3 17 持 专利 按键注塑模切料头装 ZL2016203167 三捷厦 实用新 2016.4.1 2026.4. 403. 权维 2016.9.21 10 年 置 89.6 门 型 8 17 持 专利 ZL2016203167 三捷厦 实用新 2016.4.1 2026.4. 404. 显示器框架取出装置 权维 2016.9.21 10 年 90.9 门 型 8 17 持 专利 模具顶出机构快速互 ZL2016203167 三捷厦 实用新 2016.4.1 2026.4. 405. 权维 2016.9.21 10 年 换结构 96.6 门 型 8 17 持 406. 显示器前框专用模具 ZL2016203153 三捷厦 实用新 专利 2016.4.1 2016.9.21 2026.4. 10 年 225 序 专利权 专利类 授权公告 到期日 专利名称 专利号 状态 申请日 保护期 号 人 型 日 期 顶出结构 43.1 门 型 权维 5 14 持 专利 ZL2016203153 三捷厦 实用新 2016.4.1 2026.4. 407. 入子快速拆装结构 权维 2016.9.21 10 年 69.6 门 型 5 14 持 专利 热流道热嘴快速拆装 ZL2016203153 三捷厦 实用新 2016.4.1 2026.4. 408. 权维 2016.9.21 10 年 结构 88.9 门 型 5 14 持 专利 平板式薄框专用模具 ZL2016203154 三捷厦 实用新 2016.4.1 2026.4. 409. 权维 2016.9.21 10 年 结构 02.5 门 型 5 14 持 专利 显示器 LOGO 热压定 ZL2014206470 三捷厦 实用新 2014.11. 2024.11 410. 权维 2015.4.29 10 年 位装置 88.1 门 型 3 .2 持 专利 显示器底座高温热压 ZL2014206472 三捷厦 实用新 2014.11. 2024.11 411. 权维 2015.4.29 10 年 冲孔装置 02.0 门 型 3 .2 持 专利 显示器边框高精度滚 ZL2014206472 三捷厦 实用新 2014.11. 2024.11 412. 权维 2015.4.29 10 年 毛刺装置 79.8 门 型 3 .2 持 专利 一种一模多穴显示器 ZL2014206347 三捷厦 实用新 2014.10. 2024.10 413. 权维 2015.4.29 10 年 框架取出治具 47.8 门 型 30 .29 持 专利 一种窄边显示器框架 ZL2014206362 三捷厦 实用新 2014.10. 2024.10 414. 权维 2015.4.29 10 年 取出治具 92.3 门 型 30 .29 持 专利 ZL2013207340 三捷厦 实用新 2013.11. 2023.11 415. 修毛边治具 权维 2014.5.7 10 年 69.8 门 型 20 .19 持 专利 ZL2013207340 三捷厦 实用新 2013.11. 2023.11 416. 滚动压合治具 权维 2014.5.7 10 年 80.4 门 型 20 .19 持 专利 ZL2013207340 三捷厦 实用新 2013.11. 2023.11 417. 线体烤箱 权维 2014.9.17 10 年 81.9 门 型 20 .19 持 专利 ZL2013207340 三捷厦 实用新 2013.11. 2023.11 418. 模具节能温控设备 权维 2014.5.7 10 年 83.8 门 型 20 .19 持 专利 ZL2013207340 三捷厦 实用新 2013.11. 2023.11 419. 热熔治具 权维 2014.5.7 10 年 84.2 门 型 20 .19 持 用于显示装置的环境 专利 ZL2009801522 冠捷投 发明专 2009.12. 2014.10.2 2029.12 420. 照明系统和操作这种 权维 20 年 57.6 资 利 18 9 .17 环境照明系统的方法 持 专利 ZL2010800123 冠捷投 发明专 2010.3.1 2030.3. 421. 视频内容的呈现 权维 2015.6.3 20 年 20.9 资 利 5 14 持 422. 用于控制设备状态的 ZL2010800549 冠捷投 发明专 专利 2010.11. 2014.5.7 2030.11 20 年 226 序 专利权 专利类 授权公告 到期日 专利名称 专利号 状态 申请日 保护期 号 人 型 日 期 方法和装置 47.0 资 利 权维 9 .8 持 专利 ZL2014103270 冠捷投 发明专 2014.7.1 2034.7. 423. 屏幕遮光罩 权维 2018.2.2 20 年 06.X 资 利 0 9 持 专利 用户可融入剧情的情 ZL2014103011 冠捷投 发明专 2014.6.2 2034.6. 424. 权维 2018.3.27 20 年 境建构系统 17.3 资 利 7 26 持 专利 ZL2018208955 冠捷投 实用新 2018.6.1 2018.12.2 2028.6. 425. 投影式显示装置 权维 10 年 47.6 资 型 1 8 10 持 包含特技播放受限部 专利 ZL2015800520 冠捷投 发明专 2035.8. 426. 分的音频和/或视频信 权维 2015.8.3 2019.9.6 20 年 80.8 资 利 2 号的呈现 持 用于搜索多幅存储的 专利 ZL2009801131 冠捷投 发明专 2009.4.1 2029.4. 427. 数字图像的方法和设 权维 2016.7.6 20 年 95.8 资 利 4 13 备 持 专利 具有演示例程的电子 ZL2009801443 冠捷投 发明专 2009.10. 2029.10 428. 权维 2016.4.27 20 年 设备 72.9 资 利 29 .28 持 专利 用于提供环境光的印 ZL2010800221 冠捷投 发明专 2030.5. 429. 权维 2010.5.5 2015.9.9 20 年 刷电路板 39.6 资 利 4 持 专利 ZL2011800276 冠捷投 发明专 2011.5.2 2031.5. 430. 环境光装置 权维 2016.1.6 20 年 54.8 资 利 0 19 持 专利 多视图显示系统及其 ZL2011800324 冠捷投 发明专 2011.6.2 2015.11.2 2031.6. 431. 权维 20 年 方法 84.2 资 利 8 5 27 持 专利 用于驱动显示器的装 ZL2012800591 冠捷投 发明专 2012.10. 2032.10 432. 权维 2016.5.11 20 年 置 76.3 资 利 17 .16 持 专利 一种电视机和改变设 冠捷投 发明专 2001.9.2 2021.9. 433. 1804774 权维 2005.7.20 20 年 备外观的方法 资 利 6 25 持 用于执行基于分段的 专利 冠捷投 发明专 2002.3.1 2022.3. 434. 视频图象的增强的系 2800899 权维 2009.5.20 20 年 资 利 3 12 统和方法 持 专利 基于收视历史的自动 冠捷投 发明专 2002.9.2 2022.9. 435. 2821034 权维 2009.4.22 20 年 电视控制系统 资 利 6 25 持 专利 ZL2007100970 冠捷投 发明专 2002.11. 2022.11 436. 增强内容获取设备 权维 2010.9.8 20 年 04.6 资 利 13 .12 持 专利 增强内容分解的方法 冠捷投 发明专 2002.11. 2022.11 437. 2823515 权维 2008.1.9 20 年 和设备 资 利 13 .12 持 438. 非线性图像处理的方 3816869 冠捷投 发明专 专利 2003.7.1 2009.1.7 2023.7. 20 年 227 序 专利权 专利类 授权公告 到期日 专利名称 专利号 状态 申请日 保护期 号 人 型 日 期 法和实现该方法的设 资 利 权维 0 9 备 持 电视系统、应用于电视 专利 冠捷投 发明专 2003.9.1 2023.9. 439. 系统中的控制器和方 3823868 权维 2009.9.23 20 年 资 利 8 17 法 持 可视内容信号显示设 专利 ZL2004800236 冠捷投 发明专 2024.8. 440. 备及其显示可视内容 权维 2004.8.5 2008.3.12 20 年 72.9 资 利 4 信号的方法 持 专利 ZL2005800022 冠捷投 发明专 2025.1. 441. 双面板导航 权维 2005.1.3 2012.4.25 20 年 05.2 资 利 2 持 利用非呈现色空间的 专利 ZL2005800019 冠捷投 发明专 2025.1. 442. 映射转换得到环境光 权维 2005.1.5 2010.3.24 20 年 22.3 资 利 4 的方法 持 环境光脚本命令编码 专利 ZL2005800019 冠捷投 发明专 2025.1. 443. 和动态控制环境光源 权维 2005.1.5 2010.3.24 20 年 65.1 资 利 4 的方法 持 专利 彩色显示设备及其控 ZL2005800224 冠捷投 发明专 2005.6.2 2025.6. 444. 权维 2010.1.20 20 年 制方法 75.X 资 利 8 27 持 专利 用于浏览图像的方法 ZL2006800359 冠捷投 发明专 2006.9.1 2026.9. 445. 权维 2011.8.24 20 年 和设备 81.7 资 利 8 17 持 在电视上进行转换期 专利 ZL2006800260 冠捷投 发明专 2006.7.1 2026.7. 446. 间显示原频道的视频 权维 2010.9.29 20 年 85.4 资 利 8 17 系统 持 专利 预置频道分配信息的 ZL2006800356 冠捷投 发明专 2006.9.1 2026.9. 447. 权维 2011.1.26 20 年 传输 05.8 资 利 4 13 持 专利 ZL2007800073 冠捷投 发明专 2007.2.2 2012.10.3 2027.2. 448. 运动适应的外界照明 权维 20 年 79.7 资 利 6 1 25 持 专利 用于设定设备工作状 ZL2007800133 冠捷投 发明专 2027.4. 449. 权维 2007.4.5 2011.9.14 20 年 态的方法和装置 20.9 资 利 4 持 专利 驱动图像显示设备的 ZL2007800177 冠捷投 发明专 2007.4.2 2027.4. 450. 权维 2013.2.6 20 年 方法和装置 84.7 资 利 6 25 持 专利 单频网络中的导频分 ZL2008800137 冠捷投 发明专 2008.4.1 2028.4. 451. 权维 2013.6.12 20 年 配 34.6 资 利 7 16 持 专利 驱动显示器像素的驱 ZL2008801152 冠捷投 发明专 2008.11. 2028.11 452. 权维 2013.3.27 20 年 动器和驱动方法 46.6 资 利 3 .2 持 显示设备、控制显示设 专利 ZL2009801399 冠捷投 发明专 2009.10. 2013.10.3 2029.9. 453. 备的发光二极管阵列 权维 20 年 57.1 资 利 1 0 30 的方法 持 454. 一种显示装置的环境 ZL2009801409 冠捷投 发明专 专利 2009.10. 2014.11.2 2029.10 20 年 228 序 专利权 专利类 授权公告 到期日 专利名称 专利号 状态 申请日 保护期 号 人 型 日 期 照明系统 74.7 资 利 权维 2 6 .1 持 面板显示器悬挂系统 专利 ZL2009801296 冠捷投 发明专 2009.7.2 2029.7. 455. 和设有面板显示器悬 权维 2015.5.25 20 年 99.9 资 利 3 22 挂系统的面板显示器 持 MMD Hong 专利 ZL2015300632 外观设 2015.3.1 2025.3. 456. 耳机嵌件 Kong 权维 2015.9.30 10 年 74.0 计 7 16 Holding 持 Ltd. MMD Hong 专利 ZL2015300632 外观设 2015.3.1 2025.3. 457. 耳机嵌件 Kong 权维 2015.9.30 10 年 70.2 计 7 16 Holding 持 Ltd. MMD Hong 专利 ZL2015300632 外观设 2015.3.1 2025.3. 458. 耳机嵌件 Kong 权维 2015.9.30 10 年 65.1 计 7 16 Holding 持 Ltd. MMD Hong 专利 ZL2014304524 外观设 2014.11. 2024.11 459. 便携蓝牙音箱 Kong 权维 2015.5.20 10 年 62.8 计 17 .16 Holding 持 Ltd. 专利 ZL2008800057 冠捷投 发明专 2008.2.1 2028.2. 460. 条件访问系统 权维 2013.5.8 20 年 80.1 资 利 8 17 持 专利 用于显示光辐射的系 ZL2008800030 冠捷投 发明专 2008.1.2 2028.1. 461. 权维 2012.6.13 20 年 统、方法 48.0 资 利 1 20 持 专利 ZL2007800325 冠捷投 发明专 2007.8.2 2027.8. 462. 图像增强方法和设备 权维 2013.2.6 20 年 36.X 资 利 7 26 持 专利 463 控制一个发光系统所 ZL2017108584 冠捷投 发明专 2017.9. 2037.9. 权维 2021.2.2 20 年 . 呈现的光线的方法 71.X 资 利 21 20 持 专利 464 显示光辐射的系统、方 ZL2007800397 冠捷投 发明专 2007.10 2013.12. 2027.10 权维 20 年 . 法和计算机可读介质 60.1 资 利 .22 11 .21 持 用于显示光辐射的系 专利 465 ZL2007800473 冠捷投 发明专 2007.12 2013.7.3 2027.12 统、方法和计算机可读 权维 20 年 . 21.5 资 利 .14 1 .14 介质 持 专利 466 具有变化的照明的视 ZL2007800459 冠捷投 发明专 2007.12 2012.10. 2027.12 权维 20 年 . 觉显示系统 21.8 资 利 .7 10 .7 持 专利 467 ZL2007800388 冠捷投 发明专 2007.10 2012.11. 2027.10 多原色转换 权维 20 年 . 21.2 资 利 .17 28 .17 持 468 颜色映射方法 ZL2007800382 冠捷投 发明专 专利 2007.10 2013.6.1 2027.10 20 年 229 序 专利权 专利类 授权公告 到期日 专利名称 专利号 状态 申请日 保护期 号 人 型 日 期 . 13.1 资 利 权维 .5 2 .5 持 专利 469 ZL2016108573 冠捷投 发明专 2016.9. 2021.5.2 2036.9. 邻近度侦测方法 权维 20 年 . 74.4 资 利 27 5 26 持 专利 470 ZL2018115862 三捷厦 发明专 2018.12 2021.2.2 2038.12 新型自动覆膜机 权维 20 年 . 14.6 门 利 .5 6 .4 持 一种具限功率电源保 专利 471 ZL2019100203 福建捷 发明专 2019.1. 2021.4.2 2039.1. 护功能的反激式开关 权维 20 年 . 97.3 联 利 9 0 8 电源 持 专利 472 可调整角度的相框式 ZL2020205384 福建捷 实用新 2020.4. 2021.2.1 2030.4. 权维 10 年 . 支架 83.1 联 型 14 9 14 持 专利 473 ZL2020218626 福建捷 实用新 2020.8. 2021.3.1 2030.8. 一种简化的背光模组 权维 10 年 . 26.0 联 型 31 6 31 持 专利 474 一种低色差的反射式 ZL2020216987 福建捷 实用新 2020.8. 2021.3.2 2030.8. 权维 10 年 . 显示屏 12.2 联 型 14 3 14 持 专利 475 一种背光膜片定位机 ZL2020216358 福建捷 实用新 2020.8. 2021.2.2 2030.8. 权维 10 年 . 构 45.5 联 型 7 6 7 持 专利 476 一种薄型化液晶显示 ZL2020218628 福建捷 实用新 2020.8. 2021.3.1 2030.8. 权维 10 年 . 器的 LCM 模组固定架构 95.7 联 型 31 6 31 持 专利 477 ZL2020306402 福建捷 外观设 2020.10 2021.6.2 2030.10 工业平板电脑 权维 10 年 . 50.8 联 计 .26 2 .26 持 专利 478 红外电子白板(AOC ZL2020306402 福建捷 外观设 2020.10 2021.3.1 2030.10 权维 10 年 . T12S) 49.5 联 计 .26 9 .26 持 专利 479 红外电子白板(AOC ZL2020306402 福建捷 外观设 2020.10 2021.3.2 2030.10 权维 10 年 . T12E) 48.0 联 计 .26 3 .26 持 专利 480 ZL2021300936 福建捷 外观设 2021.1. 2021.6.2 2031.1. 显示器 权维 10 年 . 54.4 联 计 9 2 9 持 专利 481 显示器(电子桌上名牌 ZL2021300940 福建捷 外观设 2021.2. 2021.6.2 2031.2. 权维 10 年 . EPD1) 14.5 联 计 9 5 9 持 专利 482 一种具功能图标的五 ZL2020226385 福建捷 实用新 2020.11 2030.11 权维 2021.6.8 10 年 . 向键防呆方式 94.2 联 型 .13 .12 持 专利 483 ZL2020225725 福建捷 实用新 2020.11 2030.11 一种防脱落旋钮装置 权维 2021.5.4 10 年 . 58.0 联 型 .9 .8 持 484 一种旋钮防脱落结构 ZL2020225717 福建捷 实用新 专利 2020.11 2021.6.2 2030.11 10 年 230 序 专利权 专利类 授权公告 到期日 专利名称 专利号 状态 申请日 保护期 号 人 型 日 期 . 34.9 联 型 权维 .9 2 .9 持 专利 485 一种主板电源板二合 ZL2020225564 福建捷 实用新 2020.11 2021.5.1 2030.11 权维 10 年 . 一设计显示器 01.9 联 型 .6 4 .5 持 专利 486 ZL2020307605 福建捷 外观设 2020.12 2021.5.1 2030.12 显示器(133C1) 权维 10 年 . 70.7 联 计 .10 1 .9 持 专利 487 电解电容捆绕式固定 ZL2020225873 福建捷 实用新 2020.11 2021.5.1 2030.11 权维 10 年 . 装置 72.2 联 型 .10 1 .9 持 专利 488 一种基于 NFC 功能保护 ZL2020225498 福建捷 实用新 2020.11 2030.11 权维 2021.6.8 10 年 . 隐私的显示装置 06.X 联 型 .6 .5 持 冠捷显 专利 489 ZL2020224715 实用新 2020.10 2021.5.1 2030.10 一种空中显示装置 示(武 权维 10 年 . 90.X 型 .30 4 .30 汉) 持 冠捷显 专利 490 一种 OLED 电视保护方 ZL2018110152 发明专 2018.8. 2021.1.2 2038.8. 示(厦 权维 20 年 . 法 15.5 利 31 9 31 门) 持 冠捷显 专利 491 显示器支架(AOC ZL2020305175 外观设 2020.9. 2021.2.1 2030.9. 示(厦 权维 10 年 . 65t12S) 50.7 计 3 9 3 门) 持 冠捷显 专利 492 一种背板一体式设计 ZL2020215446 实用新 2020.7. 2021.2.1 2020.7. 示(厦 权维 10 年 . 的窄边无边框模组 16.2 型 30 2 30 门) 持 冠捷显 专利 493 开关电源多路稳定输 ZL2020215804 实用新 2020.8. 2021.2.1 2020.8. 示(厦 权维 10 年 . 出的自调节线路 71.1 型 3 2 3 门) 持 冠捷显 专利 494 显示器( AOC AG5 ZL2020303809 外观设 2020.7. 2030.7. 示(厦 权维 2021.3.9 10 年 . Q-PAD) 19.4 计 14 14 门) 持 冠捷显 专利 495 显示器(PHL OLED ZL2020305163 外观设 2020.9. 2030.9. 示(厦 权维 2021.3.9 10 年 . 55M8) 85.3 计 3 3 门) 持 冠捷显 专利 496 显示器背挂架(OTS PC ZL2020305181 外观设 2020.9. 2030.9. 示(厦 权维 2021.3.9 10 年 . BKT) 42.3 计 3 3 门) 持 冠捷显 专利 497 ZL2020305181 外观设 2020.9. 2030.9. 显示器(65BD12051T) 示(厦 权维 2021.3.9 10 年 . 41.9 计 3 3 门) 持 冠捷显 专利 498 ZL2020305175 外观设 2020.9. 2030.9. 显示器(AOC KIOSK) 示(厦 权维 2021.3.9 10 年 . 48.X 计 3 3 门) 持 冠捷显 专利 499 ZL2020305181 外观设 2020.9. 2030.9. 一体机显示器(CEC) 示(厦 权维 2021.3.9 10 年 . 40.4 计 3 3 门) 持 500 电视显示器 ZL2020303848 冠捷显 外观设 专利 2020.7. 2021.3.9 2030.7. 10 年 231 序 专利权 专利类 授权公告 到期日 专利名称 专利号 状态 申请日 保护期 号 人 型 日 期 . 98.3 示(厦 计 权维 15 15 门) 持 冠捷显 专利 501 一体机显示器(长城 ZL2020305175 外观设 2020.09 2030.9. 示(厦 权维 2021.3.9 10 年 . F222) 54.5 计 .03 3 门) 持 冠捷显 专利 502 ZL2020306389 外观设 2020.10 2021.3.3 2030.10 显示器 (Darwin E1) 示(厦 权维 10 年 . 26.X 计 .26 0 .26 门) 持 冠捷显 专利 503 自动升降支架 ZL2020305175 外观设 2020.9. 2021.3.3 2030.9. 示(厦 权维 10 年 . (PHILIPS) 57.9 计 3 0 3 门) 持 冠捷显 专利 504 一体机显示器(长城 ZL2020304336 外观设 2020.9. 2030.9. 示(厦 权维 2021.4.6 10 年 . F221) 85.5 计 3 3 门) 持 冠捷显 专利 505 显示器(PHILIPS E2 ZL2020305175 外观设 2020.9. 2021.3.1 2030.9. 示(厦 权维 10 年 . 脚座) 55.X 计 3 6 3 门) 持 冠捷显 专利 506 一种无螺丝或减少螺 ZL2020217033 实用新 2020.8. 2021.4.2 2030.8. 示(厦 权维 10 年 . 丝卡合结构 09.4 型 14 0 14 门) 持 冠捷显 专利 507 ZL2020307376 外观设 2020.12 2030.12 显示器 (Darwin E2) 示(厦 权维 2021.5.4 10 年 . 86.9 计 .1 .1 门) 持 冠捷显 专利 508 显示器(PHILIPS ZL2020307357 外观设 2020.12 2030.12 示(厦 权维 2021.5.4 10 年 . 439P2) 89.1 计 .1 .1 门) 持 冠捷显 专利 509 ZL2020307627 外观设 2020.12 2021.5.1 2030.12 显示器 (279P1MR) 示(厦 权维 10 年 . 34.X 计 .10 1 .10 门) 持 冠捷显 专利 510 摄影机(KIT 4K ZL2021301056 外观设 2021.2. 2021.6.2 2031.2. 示(厦 权维 10 年 . camera) 62.6 计 24 2 24 门) 持 冠捷显 专利 511 一种背光源灯板拼接 ZL2020229963 外观设 2020.12 2021.6.2 2030.12 示(厦 权维 10 年 . 装置 73.2 计 .10 2 .10 门) 持 注:上表所列示专利为冠捷有限主要应用专利,部分冠捷有限未使用或已明确放弃的专利未进行列示。 (2)境外专利 根据圣岛智产股份有限公司出具的《中国域外专利说明函》,截至 2021 年 6 月 30 日,冠捷有限及其子公司拥有合计 598 项在境外注册的专利,该等境外专利不存在将 于 2021 年 12 月 31 日前到期的情形。 截至 2021 年 6 月 30 日,冠捷有限境外专利情况如下: 232 序 申请国 专利权人 专利名称 申请日 申请号码 到期日 授权号码 专利类型 号 家/地区 冠捷投资 2009.1 2024.6. US 美国 外观设计 1. Liquid crystal display 29/344609 0.1 21 D618188 冠捷投资 2009.1 2024.7. US 美国 外观设计 2. Liquid crystal display 29/344610 0.1 5 D619134 冠捷投资 2009.1 2024.7. US 美国 外观设计 3. Liquid crystal display 29/344611 0.1 5 D619136 2009.1 2024.7. US 4. 冠捷投资 Liquid crystal display 29/344601 美国 外观设计 0.1 19 D620008 Display with slide 2010.0 2030.7. US 5. 冠捷投资 12/835,870 美国 发明专利 structure 7.14 13 8194403 冠捷投资 2009.1 2024.7. US 美国 外观设计 6. Liquid crystal display 29/344599 0.1 5 D619135 Light-emitting diode 冠捷投资 2010.1 2030.1 US 美国 发明专利 7. (LED) current balance 12/954,958 1.29 1.28 8525436 circuit All-in-one personal 2010.1. 2024.1 US 8. 冠捷投资 29/335,195 美国 外观设计 computer 5 1.8 D626956 冠捷投资 2010.4. 2025.3. US 美国 外观设计 9. Display 29/359,536 13 28 D635138 冠捷投资 2010.4. 2025.3. US 美国 外观设计 10. Display 29/359,538 13 28 D635139 2010.4. 2025.3. US 11. 冠捷投资 Display 29/359,539 美国 外观设计 13 28 D635140 2010.4. 2025.3. US 12. 冠捷投资 Display 29/359,541 美国 外观设计 13 28 D635141 冠捷投资 2010.4. 2025.3. US 美国 外观设计 13. Display 29/359,544 13 21 D634746 冠捷投资 2010.4. 2025.5. US 美国 外观设计 14. Liquid crystal display 29/360,337 23 2 D637167 冠捷投资 2010.7. 201030238 2025.3. US 美国 外观设计 15. LCD TV 14 723.8 28 D635107 Light-emitting diode 2010.1 2030.1 US 16. 冠捷投资 12/913,837 美国 发明专利 (LED) driving circuit 0.28 0.27 8525774 Serial-type 冠捷投资 2010.1 2030.1 US 美国 发明专利 17. light-emitting diode 12/974,074 2.21 2.30 8610368 (LED) device Power supply with 冠捷投资 output overcurrent 2010.1 2030.1 US 美国 发明专利 18. 12/967,164 detection and error 2.14 2.13 8369114 latch protection LED current-balance 2010.6. 2030.6. US 19. 冠捷投资 12/815,519 美国 发明专利 driving circuit 15 14 8193723 冠捷投资 Liquid crystal display 2010.1 2025.5. US 美国 外观设计 20. 29/377,757 television 0.26 9 D637571 Liquid crystal display 2010.1 2025.5. US 21. 冠捷投资 29/377,759 美国 外观设计 television 0.26 9 D637572 冠捷投资 2010.1 2025.7. US 美国 外观设计 22. LED TV 29/378,894 1.11 4 D641000 冠捷投资 2010.1 2025.8. US 美国 外观设计 23. LCD TV 29/381,036 2.14 29 D644193 Liquid-crystal display 2011.4. 2027.6. US 24. 冠捷投资 29/390,285 美国 外观设计 television 22 24 D684943 233 序 申请国 专利权人 专利名称 申请日 申请号码 到期日 授权号码 专利类型 号 家/地区 显示设备及显示设备 2011.5. 2031.5. 25. 冠捷投资 100115807 I537905 台湾 发明专利 的控制方法 5 4 冠捷投资 判断信号切台方法 2011.9. 2031.8. 台湾 发明专利 26. 100131506 I511563 1 31 冠捷投资 Liquid-crystal display 2011.8. 2027.1 US 美国 外观设计 27. 29/400,246 television 25 2.2 D694728 冠捷投资 2011.1 2027.1 US 美国 外观设计 28. Display 29/404,127 0.17 2.23 D696212 冠捷投资 2011.1 2028.4. US 美国 外观设计 29. Display 29/405,999 1.9 14 D702657 冠捷投资 Liquid-crystal display 2011.1 2026.1 US 美国 外观设计 30. 29/408,092 television 2.7 0.1 D668236 Liquid-crystal display 2011.1 2026.1 US 31. 冠捷投资 29/408,537 美国 外观设计 television 2.14 1.12 D670666 冠捷投资 Liquid-crystal display 2012.1. 2026.1 US 美国 外观设计 32. 29/410,062 television 4 1.12 D670667 冠捷投资 Liquid-crystal display 2012.1. 2026.1 US 美国 外观设计 33. 29/412,028 television 30 1.12 D670669 冠捷投资 Liquid-crystal display 2012.1. 2026.1 US 美国 外观设计 34. 29/410,599 television 10 1.12 D670668 具有多个视讯端口的 2012.1 2032.9. 35. 冠捷投资 显示器的 EDID 刻录 101136207 I 471851 台湾 发明专利 0.1 30 方法 Assembling infrared 2013.3. 2033.3. US 36. 冠捷投资 13/845,188 美国 发明专利 touch control module 18 18 8902201 冠捷投资 Light-emitting diode 2013.6. 2033.6. US 美国 发明专利 37. 13/913,789 (LED) driving circuit 10 9 8624829 冠捷投资 2013.8. 2023.8. US 美国 发明专利 38. Holder assembly 14/013,101 29 28 9089216 2013.9. 2034.6. US 39. 冠捷投资 Point of sale system 14/028262 美国 发明专利 16 10 9261904 冠捷投资 Liquid-crystal display 2013.5. 2029.5. US 美国 外观设计 40. 29/453,714 television 2 11 D729184 冠捷投资 Light-emitting diode 2013.6. 2033.6. US 美国 发明专利 41. 13/913,737 (LED) driving circuit 10 9 8766553 Method of wireless connection establishment and 2014.4. 2024.4. US 42. 冠捷投资 data exchange 14/250,421 美国 发明专利 11 10 9094052 between display device and mobile device 冠捷投资 Capacitive-type touch 2014.1. 2034.4. US 美国 发明专利 43. 14/162644 control display 23 15 9310946 背光模块与使用其之 2017.1 2027.1 44. 冠捷投资 106219431 M558913 台湾 实用新型 液晶显示器 2.29 2.28 Motion detection 冠捷投资 2015.3. 2035.3. US 美国 发明专利 45. method based on grey 14/663,540 20 20 9355460 relational analysis 冠捷投资 投影显示器 2015.9. 2027.9. 台湾 外观设计 46. 104304859 D175803 3 2 冠捷投资 2015.9. 2032.7. US 美国 外观设计 47. Projection Display 29/540,253 22 10 D791855 234 序 申请国 专利权人 专利名称 申请日 申请号码 到期日 授权号码 专利类型 号 家/地区 冠捷投资 反射式投影显示器 2015.1 2035.1 台湾 发明专利 48. 104135157 I571693 0.26 0.25 高强度且具重工性的 2015.1 2035.1 49. 冠捷投资 104135410 I600839 台湾 发明专利 装置结构及施工方法 0.28 0.27 显示器自动对应不同 供电环境并对应调整 2016.1. 2036.1. 50. 冠捷投资 105100446 I584252 台湾 发明专利 至最大亮度的判断调 7 6 整方法 具有分段式共同电极 2016.3. 2036.3. 51. 冠捷投资 层之整合型电容式触 105108891 I956533 台湾 发明专利 22 21 控显示器 2016.1 2036.1 52. 冠捷投资 显示设备 105138918 I609584 台湾 发明专利 1.25 1.24 2016.1 2036.1 53. 冠捷投资 手持装置 105142575 I629589 台湾 发明专利 2.21 2.20 显示器的能源效率测 2018.3. 2038.3. 54. 冠捷投资 107109098 I647690 台湾 发明专利 试方法 16 15 显示器的能源效率测 US 冠捷投资 2018.4. 2038.4. 美国 发明专利 55. 15/950,229 10237547 试方法 11 11 B1 冠捷投资 投影式显示设备 2018.6. 2028.6. 台湾 实用新型 56. 107207817 M568377 11 10 在显示设备上示范操 2017.1 2037.1 57. 冠捷投资 106134269 I653572 台湾 发明专利 作 OSD 功能的方法 0.3 0.2 显示器的自动静音方 2017.3. 2037.3. 58. 冠捷投资 106108615 I634793 台湾 发明专利 法 15 14 40201710 2017.2. 40 2017 2022.2. 59. 冠捷投资 Speaker 0189-000 德国 外观设计 22 100 189.6 22 1 40201710 冠捷投资 2017.2. 40 2017 2022.2. 德国 外观设计 60. Display 0188-000 22 100 188.8 22 1 40201710 冠捷投资 2017.2. 40 2017 2022.2. 德国 外观设计 61. Display 0186-000 22 100 186.1 22 1 具有摄影功能的显示 2017.4. 2037.4. 62. 冠捷投资 106112993 I621902 台湾 发明专利 设备 18 17 具有感知功能的显示 2017.4. 2037.4. 63. 冠捷投资 106113949 I620107 台湾 发明专利 设备 26 25 40201710 冠捷投资 2017.3. 40 2017 2022.3. 德国 外观设计 64. Display 0362-000 24 100 362.7 24 1 计时提醒方法及显示 2017.6. 2037.6. 65. 冠捷投资 106119020 I627615 台湾 发明专利 设备 8 7 冠捷投资 2017.5. 2022.5. 00399485 欧盟 外观设计 66. LCD TV 003994854 11 11 4-0001 US 冠捷投资 2017.6. 2033.5. 美国 外观设计 67. Display 29/607,847 D871,330 16 7 S 235 序 申请国 专利权人 专利名称 申请日 申请号码 到期日 授权号码 专利类型 号 家/地区 具有支持 POH 功能 2018.6. 2038.6. 68. 冠捷投资 的 HDMI 端口的显示 107121102 I661729 台湾 发明专利 20 19 设备 自定义遥控器按键的 2018.5. 2038.5. 69. 冠捷投资 107117619 I682637 台湾 发明专利 方法 23 22 冠捷投资 显示设备检测系统 2018.2. 2038.1. 台湾 发明专利 70. 107103695 I647959 01 31 冠捷投资 2017.6. 2022.6. 00405010 欧盟 外观设计 71. LCD TV 004050102 15 15 2-0001 影像自动调控方法及 2017.9. 2037.9. 72. 冠捷投资 106130861 I636389 台湾 发明专利 显示器 8 7 超频显示方法及显示 2017.1 2037.1 73. 冠捷投资 106135448 I629661 台湾 发明专利 器 0.17 0.16 情境光可与播放声音 2017.1 2037.1 74. 冠捷投资 106134998 I662468 台湾 发明专利 结合的显示设备 0.13 0.12 可感测距离以自动调 75. 冠捷投资 整显示信息量的显示 2017.9. 106132745 2037.9. I643118 台湾 发明专利 25 24 设备 冠捷投资 2017.7. 2042.7. 00411099 欧盟 外观设计 76. Display 004110997 19 19 7-0001 具限功率电源保护功 2018.1. 2038.1. 77. 冠捷投资 107101954 I666860 台湾 发明专利 能的返驰式开关电源 19 18 利用近场通讯天线侦 2018.2. 2038.2. 78. 冠捷投资 107105927 I662802 台湾 发明专利 测盖体的电子装置 22 21 40201710 冠捷投资 显示器(221) 2017.1 40 2017 2022.1 德国 外观设计 79. 1415-000 2.22 101 415.7 2.22 1 40201810 2018.1. 40 2018 2023.1. 80. 冠捷投资 Display 0013-000 德国 外观设计 9 100 013.2 9 1 冠捷投资 显示器(226) 2018.1. 2043.1. 00460350 欧盟 外观设计 81. 004603504 8 8 4-0001 冠捷投资 显示器(227) 2018.1. 2043.1. 00460350 欧盟 外观设计 82. 004603504 8 8 4-0002 冠捷投资 组合式纸箱 2018.2. 2043.2. 00470543 欧盟 外观设计 83. 004705432 12 12 2-0001 2018.1. 2043.1. 00460350 84. 冠捷投资 显示器(228) 004603504 欧盟 外观设计 8 8 4-0003 具有储存扩充接口之 2018.7. 2038.7. 85. 冠捷投资 107124425 I674504 台湾 发明专利 显示设备 16 15 可对应音频讯号发光 2018.6. 2038.6. 86. 冠捷投资 107122209 I661418 台湾 发明专利 的显示设备 28 27 OSD 显示时间的方 2018.2. 2038.2. 87. 冠捷投资 107103739 I664570 台湾 发明专利 法及显示器 2 1 2018.2. 004721587 2043.2. 00472158 88. 冠捷投资 显示器(232) 欧盟 外观设计 22 .0001 22 7-0001 冠捷投资 显示器(233) 2018.2. 004721587 2043.2. 00472158 欧盟 外观设计 89. 22 .0002 22 7-0002 冠捷投资 显示器(234) 2018.2. 004721587 2043.2. 00472158 欧盟 外观设计 90. 22 .0003 22 7-0003 236 序 申请国 专利权人 专利名称 申请日 申请号码 到期日 授权号码 专利类型 号 家/地区 半透明 OSD 显示时 2018.4. 2038.4. 91. 冠捷投资 107111579 I671679 台湾 发明专利 间的方法及显示器 2 1 冠捷投资 显示设备 2018.3. 2038.3. 台湾 发明专利 92. 107109218 I648575 19 18 40201810 冠捷投资 显示器(236) 2018.3. 40 2018 2023.3. 德国 外观设计 93. 0258-000 8 100 258.5 8 1 冠捷投资 显示器(237) 2018.3. 004755726 2043.3. 00475572 欧盟 外观设计 94. 14 .0001 14 6-0001 40201810 2018.4. 40 2018 2023.4. 95. 冠捷投资 显示器(239) 0416-000 德国 外观设计 17 100 416.2 17 1 手持式电子设备及保 2018.4. 2038.4. 96. 冠捷投资 107114668 I656467 台湾 发明专利 护壳装置 30 29 冠捷投资 显示器(240) 2018.4. 005251261 2043.4. 00525126 欧盟 外观设计 97. 27 .0001 27 1-0001 2018.4. 005251261 2043.4. 00525126 98. 冠捷投资 显示器(241) 欧盟 外观设计 27 .0002 27 1-0002 开机自动选择频道的 2018.6. 2038.6. 99. 冠捷投资 107119264 I679894 台湾 发明专利 方法及电视装置 5 4 物联网系统及其控制 2018.6. 2038.6. 100. 冠捷投资 107121826 I684340 台湾 发明专利 方法 26 25 广角光接收系统及具 冠捷投资 有广角光接收系统的 2018.8. 2038.8. 台湾 发明专利 101. 107126837 I664827 2 1 电子装置 冠捷投资 显示设备及其显示器 2018.8. 2038.8. 台湾 发明专利 102. 107127347 I668496 7 6 冠捷投资 电磁波隔离罩 2018.8. 2038.8. 台湾 发明专利 103. 107127933 I659684 10 9 手持式电子设备及物 2018.8. 2038.8. 104. 冠捷投资 107129217 I672679 台湾 发明专利 体距离感测模块 22 21 2018.8. 2030.8. 105. 冠捷投资 显示器之部分 107305154 D196578 台湾 外观设计 31 30 冠捷投资 显示器之部分 2018.8. 2030.8. 台湾 外观设计 106. 107305153 D196577 31 30 冠捷投资 支架 2018.8. 2030.8. 台湾 外观设计 107. 107305152 D197498 31 30 冠捷投资 显示器 2018.8. 2030.8. 台湾 外观设计 108. 107305151 D196576 31 30 2018.1 2030.1 109. 冠捷投资 显示器之部分 107306110 D197298 台湾 外观设计 0.16 0.15 2018.9. 2030.9. 110. 冠捷投资 显示器 107305566 D196579 台湾 外观设计 19 18 冠捷投资 显示器 2018.9. 2030.9. 台湾 外观设计 111. 107305492 D197292 17 16 用于防止显示面板影 冠捷投资 像残留的智能屏幕内 2018.1 2038.1 台湾 发明专利 112. 107146428 I674570 2.21 2.20 容辨识方法及系统 冠捷投资 显示器之部分 2018.9. 2030.9. 台湾 外观设计 113. 107305729 D197294 26 25 237 序 申请国 专利权人 专利名称 申请日 申请号码 到期日 授权号码 专利类型 号 家/地区 冠捷投资 显示器之部分 2018.1 2030.1 台湾 外观设计 114. 107306198 D197300 0.19 0.18 冠捷投资 D3X3 55 电视 2018.1 2030.1 台湾 外观设计 115. 107306275 D197301 0.24 0.23 冠捷投资 D3X3 50 电视 2018.1 2030.1 台湾 外观设计 116. 107306285 D197302 0.24 0.23 EU 2k19 Philups 2019.1. 2044.1. 5947967- 117. 冠捷投资 005947967 欧盟 外观设计 OLed984 电视 4 4 0001 显示设备检测系统及 2018.1 2038.1 118. 冠捷投资 107142900 I692646 台湾 发明专利 其控制方法 1.30 1.29 冠捷投资 显示器 2018.1 2030.1 台湾 外观设计 119. 107306863 D197833 1.23 1.22 2018.1 2030.1 120. 冠捷投资 扬声器 107306837 D197096 台湾 外观设计 1.22 1.21 AOC C2250W 2019 2018.1 2030.1 121. 冠捷投资 107307352 D197835 台湾 外观设计 一体机 2.17 2.16 冠捷投资 显示器 2018.1 2030.1 台湾 外观设计 122. 107306862 D197832 1.23 1.22 AOC PDS273-B 显 2018.1 2030.1 123. 冠捷投资 107306902 D199687 台湾 外观设计 示器 1.27 1.26 2018.1 2030.1 124. 冠捷投资 显示器之部分 107307035 D197834 台湾 外观设计 2.3 2.2 Philips EU 7354 75 吋 2019.1. 2044.1. 5948106- 125. 冠捷投资 005948106 欧盟 外观设计 电视 4 4 0001 冠捷投资 AOC G2 显示器 2018.1 2030.1 台湾 外观设计 126. 107307351 D198056 2.17 2.16 冠捷投资 AOC 32V3 显示器 2018.1 2030.1 台湾 外观设计 127. 107307395 D197836 2.19 2.18 40201900 2019.1. 402019000 2044.1. 128. 冠捷投资 悬浮-薄型 55 "电视 0105-000 德国 外观设计 29 105.7 29 1 EU Phillips 6704 LED 2019.1. 2044.1. 6083937- 129. 冠捷投资 006083937 欧盟 外观设计 电视 24 24 0001 EU Phillips 7304 LED 2019.1. 2044.1. 130. 冠捷投资 006092045 6092045 欧盟 外观设计 电视 28 28 EU Phillips 8804 LED 2019.1. 2044.1. 00608232 131. 冠捷投资 006082327 欧盟 外观设计 电视 23 23 7-0001 EU Phillips 7504 LED 2019.2. 2044.2. 00626602 132. 冠捷投资 006266029 欧盟 外观设计 电视 25 25 9-0001 40201900 冠捷投资 2019.1. 402019000 2044.1. 德国 外观设计 133. PEAK 55" OLED TV 0065-000 21 065.4 21 1 冠捷投资 医疗 显示器(Dr.) 2019.1. 2031.1. 台湾 外观设计 134. 108300675 D198431 31 30 2019.1. 2031.1. 135. 冠捷投资 PHILIPS 279C9 108300517 D198430 台湾 外观设计 25 24 EU Philips OLED754 2019.3. 2044.3. 00627514 136. 冠捷投资 006275145 欧盟 外观设计 电视 4 4 5-0001 EU Philips OLED804 2019.3. 2044.3. 00627758 137. 冠捷投资 006277588 欧盟 外观设计 电视 4 4 8-0001 2019.3. 2031.3. 138. 冠捷投资 BLC270 monitor 108301253 D199852 台湾 外观设计 7 6 238 序 申请国 专利权人 专利名称 申请日 申请号码 到期日 授权号码 专利类型 号 家/地区 EU Philips 2019.4. 2044.4. 00637075 139. 冠捷投资 006370755 欧盟 外观设计 OLED904TV 电视 5 5 5-0001 EU Philips 2019.4. 2044.4. 00636878 140. 冠捷投资 006368783 欧盟 外观设计 OLED854TV 电视 5 5 3-0001 触控显示设备及其组 2019.5. 2039.5. 141. 冠捷投资 108115211 I697823 台湾 发明专利 装方法 2 1 发光组件位置辨识方 冠捷投资 法及系统与计算机程 2019.6. 2039.6. 台湾 发明专利 142. 108120225 I684035 12 11 序产品 Philips EU 6504 70 吋 2019.5. 2044.5. 00646174 143. 冠捷投资 006461745 欧盟 外观设计 电视 15 15 5 显示设备及其组装方 2019.6. 2039.6. 144. 冠捷投资 108121206 I698160 台湾 发明专利 法 19 18 冠捷投资 conference kit 相机 2019.5. 2034.5. 台湾 外观设计 145. 108302743 D203480 15 14 冠捷投资 2019.5. 2031.5. 台湾 外观设计 146. PHILIPS 242B9T 108302742 D199854 15 14 CEC 13.3" 自主可控 2019.5. 2031.5. 147. 冠捷投资 108302740 D200038 台湾 外观设计 触控式签核显示器 15 14 EU Philips Bedside2 2019.7. 2044.7. 00661110 148. 冠捷投资 006611109 欧盟 外观设计 电视 3 3 9-0001 显示设备及其控制方 2019.7. 2039.7. 149. 冠捷投资 108126486 I696093 台湾 发明专利 法 26 25 冠捷投资 2019.8. 2034.8. 台湾 外观设计 150. PHILIPS 272S1 108304603 D201242 2 1 冠捷投资 2019.8. 2034.8. 台湾 外观设计 151. PHILIPS 272B1 108304602 D201241 2 1 冠捷投资 D2P8 50 Semi-set PD 2019.9. 2034.9. 台湾 外观设计 152. 108305398 D201845 Display 6 5 冠捷投资 D2P8 86 BMS PD 2019.9. 2034.9. 台湾 外观设计 153. 108305397 D201844 Display 6 5 冠捷投资 屏幕支架磁铁防盗锁 2019.1 2039.1 台湾 发明专利 154. 108137208 I693508 0.16 0.15 冠捷投资 AOC U2 显示器 2019.9. 2034.9. 台湾 外观设计 155. 108305693 D201848 19 18 冠捷投资 DS659IBW PD 2019.9. 2034.9. 台湾 外观设计 156. 108305692 D203035 Display 19 18 冠捷投资 2019.9. 2034.9. 台湾 外观设计 157. conference kit camera 108305691 D203067 19 18 PHILIPS 55M8 2019.9. 2034.9. 158. 冠捷投资 108305930 D202468 台湾 外观设计 Monitor 26 25 冠捷投资 PHILIPS 32M8 2019.9. 2034.9. 台湾 外观设计 159. 108305920 D202467 Monitor 26 25 显示器支架 092 2019.1 2034.1 160. 冠捷投资 108306357 D203039 台湾 外观设计 DISPLAY HAS 092 0.14 0.13 显示器支架 冠捷投资 2019.1 2034.1 台湾 外观设计 161. 091DISPLAY HAS 108306356 D203038 0.14 0.13 091 显示器支架 冠捷投资 2019.1 2034.1 台湾 外观设计 162. 093DISPLAY HAS 108306355 D203037 0.14 0.13 093 239 序 申请国 专利权人 专利名称 申请日 申请号码 到期日 授权号码 专利类型 号 家/地区 冠捷投资 显示器的部分 2019.1 2034.1 台湾 外观设计 163. 108307101 D205770 1.20 1.19 冠捷投资 Dual 238 显示器 2019.1 2034.1 台湾 外观设计 164. 108307102 D203699 1.20 1.19 冠捷投资 AOC E2 显示器 2019.1 2034.1 台湾 外观设计 165. 108307103 D203700 1.20 1.19 AOC E2 Touch 显示 2019.1 2034.1 166. 冠捷投资 108307104 D203701 台湾 外观设计 器 1.20 1.19 LCD-221V8 显示器 2019.1 2034.1 167. 冠捷投资 108307105 D203702 台湾 外观设计 支架底座 1.20 1.19 EU Philips OLED855 2019.1 2029.1 00738463 168. 冠捷投资 007384631 欧盟 外观设计 电视 2.12 2.12 1 APOLLO 55" OLED 2019.1 402019000 2044.1 40201900 169. 冠捷投资 德国 外观设计 电竞电视 2.13 979.1 2.13 0979.1 冠捷投资 EU Philips OLED805 2020.1. 007542386 2045.1. 00754238 欧盟 外观设计 170. TV 22 .0001 22 6-0001 冠捷投资 EU Philips OLED935 2020.1. 007542386 2045.1. 00754238 欧盟 外观设计 171. TV 22 .0002 22 6-0002 EU Philips OLED865 2020.1. 2045.1. 00749252 172. 冠捷投资 007492525 欧盟 外观设计 电视 9 9 5 Philips EU 9235 43 吋 2020.1. 2030.1. 00751579 173. 冠捷投资 007515796 欧盟 外观设计 电视 15 15 6 EU 2K20 Philips 7505 2020.1. 2030.1. 00751875 174. 冠捷投资 007518758 欧盟 外观设计 70 电视 16 16 8 EU Philips 9435 LED 2020.1. 2045.1. 00749337 175. 冠捷投资 007493374 欧盟 外观设计 电视 9 9 4 冠捷投资 双屏幕显示设备 2020.1. 2035.1. 台湾 外观设计 176. 109300078 D205166 7 6 冠捷投资 显示器 2020.1. 2035.1. 台湾 外观设计 177. 109300075 D205164 7 6 冠捷投资 开关盘 2020.1. 2035.1. 台湾 外观设计 178. 109300074 D205163 7 6 冠捷投资 升降装置 2020.1. 2035.1. 台湾 外观设计 179. 109300335 D205783 21 20 2020.1. 2035.1. 180. 冠捷投资 支撑架 109300334 D205782 台湾 外观设计 21 20 冠捷投资 显示器 2020.2. 2035.2. 台湾 外观设计 181. 109300480 D205772 4 3 冠捷投资 显示器 2020.1. 2035.1. 台湾 外观设计 182. 109300262 D205550 17 16 冠捷投资 EU PHILIPS 2020.2. 2045.2. 00771938 欧盟 外观设计 183. 007719380 OLED755 TV 27 27 0 冠捷投资 显示器 2020.2. 2035.2. 台湾 外观设计 184. 109300652 D205775 13 12 2020.2. 2035.2. 185. 冠捷投资 支架的部分 109300620 D205784 台湾 外观设计 12 11 冠捷投资 显示器 2020.2. 2035.2. 台湾 外观设计 186. 109300651 D205774 13 12 冠捷投资 显示器 2020.2. 2035.2. 台湾 外观设计 187. 109300650 D205773 13 12 240 序 申请国 专利权人 专利名称 申请日 申请号码 到期日 授权号码 专利类型 号 家/地区 HEAT CONDUCTOR DEVICE AND METHOD OF 2013.1 2033.1 US95722 188. 冠捷投资 14/437921 美国 发明专利 FORMING A HEAT 0.15 1.9 82B2 CONDUCTOR DEVICE Rendering of an audio TP Vision Holding and/or video signal 2014.8. EP141797 2034.8. 英国 发明专利 189. 2983373 B.V. comprising trick play 4 74.6 4 limited parts Rendering of an audio 冠捷投资 and/or video signal 2014.8. 14179774. 2034.8. 荷兰 发明专利 190. 2983373 comprising trick play 4 6 4 limited parts Rendering of an audio TP Vision Holding and/or video signal 2014.8. EP141797 2034.8. DE60201 191. 德国 发明专利 B.V. comprising trick play 4 74.6 4 40332617 limited parts Rendering of an audio TP Vision Holding and/or video signal 2014.8. 14179774. 2034.8. 意大利 发明专利 192. 2983373 B.V. comprising trick play 4 6 4 limited parts Rendering of an audio TP Vision Holding and/or video signal 2014.8. EP141797 2034.8. 193. 2983373 法国 发明专利 B.V. comprising trick play 4 74.6 4 limited parts Rendering of an audio and/or video signal 2015.8. PCT/EP20 2035.8. JP637505 194. 冠捷投资 日本 发明专利 comprising trick play 3 15/067862 3 3 limited parts Common Interface TP Vision Holding host and Common 2014.5. EP141670 2034.5. 德国 发明专利 195. 2942725 B.V. Interface Conditional 6 84.5 5 Access Module Common Interface TP Vision Holding host and Common 2014.5. 14167084. 2034.5. 196. 2942725 意大利 发明专利 B.V. Interface Conditional 7 6 5 Access Module Common Interface 冠捷投资 host and Common 2014.5. 14167084. 2034.5. 荷兰 发明专利 197. 2942725 Interface Conditional 8 7 5 Access Module Common Interface TP Vision Holding host and Common 2014.5. EP141670 2034.5. 198. 2942725 英国 发明专利 B.V. Interface Conditional 9 84.8 5 Access Module ENHANCED TP Vision Holding CONTENT 2002.1 PI0206703 2026.5. PI020670 199. 英国 发明专利 B.V. RESOLUTION 1.13 .0 3 3-0 METHOD TP Vision Holding TWO PANEL 2005.1. 2932/CHE 2025.1. 200. 274229 印度 发明专利 B.V. NAVIGATION 3 NP/2006 3 241 序 申请国 专利权人 专利名称 申请日 申请号码 到期日 授权号码 专利类型 号 家/地区 AMBIENT LIGHT DERIVED FORM VIDEO CONTENT TP Vision Holding BY MAPPING 2005.1. 05702583. 2025.1. 英国 发明专利 201. 1704726 B.V. TRANSFORMATIO 6 6 5 NS THROUGH UNRENDERED COLOR SPACE AMBIENT LIGHT DERIVED FORM VIDEO CONTENT TP Vision Holding BY MAPPING 2005.1. 05702583. 2025.1. 法国 发明专利 202. 1704726 B.V. TRANSFORMATIO 7 7 5 NS THROUGH UNRENDERED COLOR SPACE AMBIENT LIGHT DERIVED FORM VIDEO CONTENT TP Vision Holding BY MAPPING 2005.1. 05702583. 2025.1. 203. 1704726 德国 发明专利 B.V. TRANSFORMATIO 8 8 5 NS THROUGH UNRENDERED COLOR SPACE AMBIENT LIGHT DERIVED FORM VIDEO CONTENT BY MAPPING 2005.1. 05702583. 2025.1. 204. 冠捷投资 1704726 荷兰 发明专利 TRANSFORMATIO 9 9 5 NS THROUGH UNRENDERED COLOR SPACE AMBIENT LIGHT DERIVED FORM VIDEO CONTENT TP Vision Holding BY MAPPING 2005.1. 05702583. 2025.1. 205. 1704726 西班牙 发明专利 B.V. TRANSFORMATIO 10 1 5 NS THROUGH UNRENDERED COLOR SPACE AMBIENT LIGHT DERIVED FORM VIDEO CONTENT TP Vision Holding BY MAPPING 2005.1. 05702583. 2025.1. 意大利 发明专利 206. 1704726 B.V. TRANSFORMATIO 11 1 5 NS THROUGH UNRENDERED COLOR SPACE AMBIENT LIGHT TP Vision Holding 2005.1. 05702591. 2025.1. 207. SCRIPT COMMAND 1704729 德国 发明专利 B.V. 6 9 5 ENCODING AMBIENT LIGHT 2005.1. 05702591. 2025.1. 208. 冠捷投资 SCRIPT COMMAND 1704729 荷兰 发明专利 7 1 5 ENCODING 242 序 申请国 专利权人 专利名称 申请日 申请号码 到期日 授权号码 专利类型 号 家/地区 AMBIENT LIGHT TP Vision Holding 2005.1. 05702591. 2025.1. 209. SCRIPT COMMAND 1704729 英国 发明专利 B.V. 8 11 5 ENCODING AMBIENT LIGHT TP Vision Holding 2005.1. 05702591. 2025.1. 210. SCRIPT COMMAND 1704729 法国 发明专利 B.V. 9 12 5 ENCODING VIDEO SYSTEM SHOWING TP Vision Holding 2006.7. 06780112. 2026.7. 德国 发明专利 211. ORIGINAL 1911280 B.V. 18 6 18 CHANNEL DURING ZAPPING ON A TV VIDEO SYSTEM SHOWING TP Vision Holding 2006.7. 06780112. 2026.7. 212. ORIGINAL 1911280 法国 发明专利 B.V. 18 6 18 CHANNEL DURING ZAPPING ON A TV VIDEO SYSTEM SHOWING TP Vision Holding 2006.7. 06780112. 2026.7. 英国 发明专利 213. ORIGINAL 1911280 B.V. 18 6 18 CHANNEL DURING ZAPPING ON A TV Transmission of Pre-Set Channel 2006.9. 2029.6. US90270 214. 冠捷投资 12/067949 美国 发明专利 Allocation 14 2 73B2 Information A SYSTEM, METHOD AND TP Vision Holding COMPUTER-READ 2007.1 2861/CHE 2027.1 215. 330400 印度 发明专利 B.V. ABLE MEDIUM 0.22 NP/2009 0.22 FOR DISPLAYING LIGHT RADIATION 冠捷投资 MULTI-PRIMARY 2007.1 07826770. 2027.1 荷兰 发明专利 216. 2104932 CONVERSION 0.17 5 0.17 TP Vision Holding MULTI-PRIMARY 2007.1 07826770. 2027.1 217. 2104932 德国 发明专利 B.V. CONVERSION 0.17 5 0.17 TP Vision Holding MULTI-PRIMARY 2007.1 07826770. 2027.1 法国 发明专利 218. 2104932 B.V. CONVERSION 0.17 5 0.17 TP Vision Holding MULTI-PRIMARY 2007.1 07826770. 2027.1 意大利 发明专利 219. 2104932 B.V. CONVERSION 0.17 5 0.17 TP Vision Holding MULTI-PRIMARY 2007.1 07826770. 2027.1 英国 发明专利 220. 2104932 B.V. CONVERSION 0.17 5 0.17 TP Vision Holding A COLOR MAPPING 2007.1 10.2009.70 2027.1 10-15551 221. 韩国 发明专利 B.V. METHOD 0.5 09701 0.5 83 TP Vision Holding A COLOR MAPPING 2007.1 07805455. 2027.1 法国 发明专利 222. 2076898 B.V. METHOD 0.5 8 0.5 TP Vision Holding A COLOR MAPPING 2007.1 07805455. 2027.1 223. 2076898 英国 发明专利 B.V. METHOD 0.5 8 0.5 TP Vision Holding A COLOR MAPPING 2007.1 07805455. 2027.1 德国 发明专利 224. 2076898 B.V. METHOD 0.5 8 0.5 冠捷投资 A COLOR MAPPING 2007.1 07805455. 2027.1 荷兰 发明专利 225. 2076898 METHOD 0.5 8 0.5 TP Vision Holding A COLOR MAPPING 2007.1 07805455. 2027.1 意大利 发明专利 226. 2076898 B.V. METHOD 0.5 8 0.5 243 序 申请国 专利权人 专利名称 申请日 申请号码 到期日 授权号码 专利类型 号 家/地区 TP Vision Holding A COLOR MAPPING 2007.1 07805455. 2027.1 西班牙 发明专利 227. 2076898 B.V. METHOD 0.5 8 0.5 PILOT ALLOCATION IN TP Vision Holding 2008.4. 08737897. 2028.4. 228. SINGLE 2143243 德国 发明专利 B.V. 17 2 17 FREQUENCY NETWORK TP Vision Holding DRIVING PIXELS 2008.1 08847536. 2028.1 DE60200 德国 发明专利 229. B.V. OF A DISPLAY 1.3 3 1.3 80468283 TP Vision Holding DRIVING PIXELS 2008.1 08847536. 2028.1 230. 2218306 法国 发明专利 B.V. OF A DISPLAY 1.3 3 1.3 TP Vision Holding DRIVING PIXELS 2008.1 08847536. 2028.1 231. 2218306 英国 发明专利 B.V. OF A DISPLAY 1.3 3 1.3 TP Vision Holding COLOR IMAGE 2009.3. 10.2010.70 2029.3. 10-15985 韩国 发明专利 232. B.V. ENHANCEMENT 10 22635 10 55 COLOR IMAGE 2009.3. 2030.6. US91960 233. 冠捷投资 12/919777 美国 发明专利 ENHANCEMENT 10 8 19B2 TP Vision Holding COLOR IMAGE 2009.3. 09719008. 2029.3. 234. 2266096 德国 发明专利 B.V. ENHANCEMENT 10 6 10 TP Vision Holding COLOR IMAGE 2009.3. 09719008. 2029.3. 235. 2266096 英国 发明专利 B.V. ENHANCEMENT 10 6 10 TP Vision Holding COLOR IMAGE 2009.3. 09719008. 2029.3. 236. 2266096 法国 发明专利 B.V. ENHANCEMENT 10 6 10 冠捷投资 COLOR IMAGE 2009.3. 09719008. 2029.3. 荷兰 发明专利 237. 2266096 ENHANCEMENT 10 6 10 METHOD AND APPARATUS FOR 冠捷投资 SEARCHING A 2009.4. 2029.4. JP582712 日本 发明专利 238. 11.503543 PLURALITY OF 14 14 1 STORED DIGITAL IMAGES METHOD AND APPARATUS FOR TP Vision Holding SEARCHING A 2009.4. 10.2010.70 2029.4. 10-16590 韩国 发明专利 239. B.V. PLURALITY OF 14 25291 14 97 STORED DIGITAL IMAGES DISPLAY DEVICE, METHOD OF CONTROLLING A LIGHT EMITTING TP Vision Holding DIODE ARRAY OF 2009.1 3142/CHE 2029.1 印度 发明专利 240. 328293 B.V. THE DISPLAY 0.1 NP/2011 0.1 DEVICE, AND COMPUTER PROGRAM PRODUCT AN AMBIENCE TP Vision Holding LIGHTING SYSTEM 2009.1 PI0914094 2029.1 PI091409 英国 发明专利 241. B.V. FOR A DISPLAY 0.12 .8 2.10 4-8 DEVICE 244 序 申请国 专利权人 专利名称 申请日 申请号码 到期日 授权号码 专利类型 号 家/地区 AN AMBIENCE TP Vision Holding LIGHTING SYSTEM 2009.1 10.2011.70 2029.1 10-16179 242. 韩国 发明专利 B.V. FOR A DISPLAY 0.12 11038 0.12 05 DEVICE A PANEL DISPLAY SUSPENSION SYSTEM AND A TP Vision Holding PANEL DISPLAY 2009.7. 1316/CHE 2029.7. 印度 发明专利 243. 331874 B.V. PROVIDED WITH A 23 NP/2011 23 PANEL DISPLAY SUSPENSION SYSTEM A PANEL DISPLAY SUSPENSION SYSTEM AND A TP Vision Holding PANEL DISPLAY 2009.7. 10.2011.70 2029.7. 10-15551 韩国 发明专利 244. B.V. PROVIDED WITH A 23 04398 23 85 PANEL DISPLAY SUSPENSION SYSTEM DYNAMIC TP Vision Holding SWITCHING 2009.8. 09786955. 2029.8. 245. 2327205 英国 发明专利 B.V. BETWEEN DIGITAL 17 6 17 TV SERVICES DYNAMIC TP Vision Holding SWITCHING 2009.8. 09786955. 2029.8. DE60200 德国 发明专利 246. B.V. BETWEEN DIGITAL 17 6 17 90534769 TV SERVICES DYNAMIC TP Vision Holding SWITCHING 2009.8. 09786955. 2029.8. 247. 2327205 法国 发明专利 B.V. BETWEEN DIGITAL 17 6 17 TV SERVICES DYNAMIC SWITCHING 2009.8. 09786955. 2029.8. 248. 冠捷投资 2327205 荷兰 发明专利 BETWEEN DIGITAL 17 6 17 TV SERVICES DYNAMIC TP Vision Holding SWITCHING 2009.8. 09786955. 2029.8. 意大利 发明专利 249. 2327205 B.V. BETWEEN DIGITAL 17 6 17 TV SERVICES AN AMBIENCE LIGHTING SYSTEM FOR A DISPLAY 冠捷投资 DEVICE AND A 2009.1 09799414. 2029.1 荷兰 发明专利 250. 2382788 METHOD OF 2.18 9 2.18 OPERATING SUCH AN AMBIENCE LIGHTING SYSTEM 245 序 申请国 专利权人 专利名称 申请日 申请号码 到期日 授权号码 专利类型 号 家/地区 AN AMBIENCE LIGHTING SYSTEM FOR A DISPLAY TP Vision Holding DEVICE AND A 2009.1 09799414. 2029.1 英国 发明专利 251. 2382788 B.V. METHOD OF 2.18 9 2.18 OPERATING SUCH AN AMBIENCE LIGHTING SYSTEM AN AMBIENCE LIGHTING SYSTEM FOR A DISPLAY TP Vision Holding DEVICE AND A 2009.1 09799414. 2029.1 DE60200 德国 发明专利 252. B.V. METHOD OF 2.18 9 2.18 90568329 OPERATING SUCH AN AMBIENCE LIGHTING SYSTEM AN AMBIENCE LIGHTING SYSTEM FOR A DISPLAY TP Vision Holding DEVICE AND A 2009.1 09799414. 2029.1 253. 2382788 意大利 发明专利 B.V. METHOD OF 2.18 9 2.18 OPERATING SUCH AN AMBIENCE LIGHTING SYSTEM AN AMBIENCE LIGHTING SYSTEM FOR A DISPLAY TP Vision Holding DEVICE AND A 2009.1 09799414. 2029.1 254. 2382788 法国 发明专利 B.V. METHOD OF 2.18 9 2.18 OPERATING SUCH AN AMBIENCE LIGHTING SYSTEM PRINTED CIRCUIT 冠捷投资 BOARD FOR 2010.5. 2012.5113 2030.5. JP583299 日本 发明专利 255. PROVIDING 5 75 5 4 AMBIENT LIGHT METHOD AND 冠捷投资 APPARATUS FOR 2010.3. 2012.5028 2030.3. JP585331 日本 发明专利 256. GENERATING A 30 59 30 5 MENU DISPLAY METHOD AND APPARATUS FOR TP Vision Holding 2010.1 201212776 2030.1 257. CONTROLLING 2562702 俄罗斯 发明专利 B.V. 1.9 9 1.9 THE STATUS OF A DEVICE TP Vision Holding AMBIENT LIGHT 2011.5. 11725974. 2031.5. 英国 发明专利 258. 2577157 B.V. DEVICE 20 7 20 TP Vision Holding AMBIENT LIGHT 2011.5. 11725974. 2031.5. 法国 发明专利 259. 2577157 B.V. DEVICE 20 7 20 TP Vision Holding AMBIENT LIGHT 2011.5. 11725974. 2031.5. 德国 发明专利 260. 2577157 B.V. DEVICE 20 7 20 冠捷投资 AMBIENT LIGHT 2011.5. 11725974. 2031.5. 荷兰 发明专利 261. 2577157 DEVICE 20 7 20 246 序 申请国 专利权人 专利名称 申请日 申请号码 到期日 授权号码 专利类型 号 家/地区 TP Vision Holding AMBIENT LIGHT 2011.5. 11725974. 2031.5. 西班牙 发明专利 262. 2577157 B.V. DEVICE 20 7 20 TP Vision Holding AMBIENT LIGHT 2011.5. 11725974. 2031.5. 意大利 发明专利 263. 2577157 B.V. DEVICE 20 7 20 A METHOD AND SYSTEM FOR TP Vision Holding 2011.5. 11727784. 2031.5. 德国 发明专利 264. CONTROLLING 2578063 B.V. 20 8 20 THE STATUS OF A DEVICE A METHOD AND SYSTEM FOR TP Vision Holding 2011.5. 11727784. 2031.5. 265. CONTROLLING 2578063 英国 发明专利 B.V. 20 8 20 THE STATUS OF A DEVICE A METHOD AND SYSTEM FOR TP Vision Holding 2011.5. 11727784. 2031.5. 法国 发明专利 266. CONTROLLING 2578063 B.V. 20 8 20 THE STATUS OF A DEVICE MULTI-VIEW DISPLAY SYSTEM 2011.6. 2032.9. US92104 267. 冠捷投资 13/807924 美国 发明专利 AND METHOD 28 15 14B2 THEREFOR APPARATUS AND TP Vision Holding METHOD FOR 2012.1 12780695. 2032.1 268. 2786366 英国 发明专利 B.V. DRIVING A 0.17 8 0.17 DISPLAY APPARATUS AND TP Vision Holding METHOD FOR 2012.1 12780695. 2032.1 德国 发明专利 269. 2786366 B.V. DRIVING A 0.17 8 0.17 DISPLAY APPARATUS AND METHOD FOR 2012.1 12780695. 2032.1 270. 冠捷投资 2786366 荷兰 发明专利 DRIVING A 0.17 8 0.17 DISPLAY APPARATUS AND TP Vision Holding METHOD FOR 2012.1 12780695. 2032.1 271. 2786366 意大利 发明专利 B.V. DRIVING A 0.17 8 0.17 DISPLAY APPARATUS AND TP Vision Holding METHOD FOR 2012.1 12780695. 2032.1 272. 2786366 法国 发明专利 B.V. DRIVING A 0.17 8 0.17 DISPLAY APPARATUS AND TP Vision Holding METHOD FOR 2012.1 201412640 2032.1 俄罗斯 发明专利 273. 2608265 B.V. DRIVING A 0.17 6 0.17 DISPLAY TP Vision Holding BACKLIGHT 2013.2. 13703424. 2033.2. 英国 发明专利 274. 2812752 B.V. DEVICE 11 5 11 TP Vision Holding BACKLIGHT 2013.2. 13703424. 2033.2. DE60201 德国 发明专利 275. B.V. DEVICE 11 5 11 30149895 TP Vision Holding BACKLIGHT 2013.2. 13703424. 2033.2. 意大利 发明专利 276. 2812752 B.V. DEVICE 11 5 11 247 序 申请国 专利权人 专利名称 申请日 申请号码 到期日 授权号码 专利类型 号 家/地区 冠捷投资 BACKLIGHT 2013.2. 13703424. 2033.2. 荷兰 发明专利 277. 2812752 DEVICE 11 5 11 TP Vision Holding BACKLIGHT 2013.2. 13703424. 2033.2. 法国 发明专利 278. 2812752 B.V. DEVICE 11 5 11 冠捷投资 BACKLIGHT 2013.2. 2014.5560 2033.2. JP626347 日本 发明专利 279. DEVICE 11 91 11 8 TP Vision Holding BACKLIGHT 2013.2. 201413671 2033.2. 280. 2624598 俄罗斯 发明专利 B.V. DEVICE 11 9 11 BACKLIGHT 2013.2. 2033.9. US94888 281. 冠捷投资 14/377721 美国 发明专利 DEVICE 11 20 63B2 Wearable device and TP Vision Holding 2015.4. EP151660 2035.4. DE60201 德国 发明专利 282. method for enabling B.V. 30 20.6 30 50441494 user interaction Wearable device and TP Vision Holding 2015.4. 15166020. 2035.4. 意大利 发明专利 283. method for enabling 3088991 B.V. 30 6 30 user interaction Content playback TP Vision Holding apparatus including a 2015.9. EP151851 2035.9. DE60201 284. 德国 发明专利 B.V. playback resume 14 17.7 14 50445414 function Content playback TP Vision Holding apparatus including a 2015.9. EP151851 2035.9. 285. 3142117 英国 发明专利 B.V. playback resume 14 17.7 14 function Content playback 冠捷投资 apparatus including a 2015.9. 15185117. 2035.9. 荷兰 发明专利 286. 3142117 playback resume 14 7 14 function Content playback TP Vision Holding apparatus including a 2015.9. 15185117. 2035.9. 意大利 发明专利 287. 3142117 B.V. playback resume 14 7 14 function Content playback TP Vision Holding apparatus including a 2015.9. EP151851 2035.9. 288. 3142117 法国 发明专利 B.V. playback resume 14 17.7 14 function Flexible printed circuit board and TP Vision Holding 2015.9. EP151851 2035.9. 英国 发明专利 289. method of folding a 3142468 B.V. 14 24.3 14 flexible printed circuit board Flexible printed circuit board and TP Vision Holding 2015.9. EP151851 2035.9. DE60201 德国 发明专利 290. method of folding a B.V. 14 24.3 14 50097661 flexible printed circuit board Flexible printed circuit board and 冠捷投资 2015.9. 15185124. 2035.9. 荷兰 发明专利 291. method of folding a 3142468 14 3 14 flexible printed circuit board 248 序 申请国 专利权人 专利名称 申请日 申请号码 到期日 授权号码 专利类型 号 家/地区 Flexible printed circuit board and TP Vision Holding 2015.9. 15185124. 2035.9. 292. method of folding a 3142468 意大利 发明专利 B.V. 14 3 14 flexible printed circuit board Flexible printed circuit board and TP Vision Holding 2015.9. EP151851 2035.9. 293. method of folding a 3142468 法国 发明专利 B.V. 14 24.3 14 flexible printed circuit board EXTRA MARGINS TP Vision Holding 2002.9. 02801439. 2022.9. DE60240 德国 发明专利 294. FOR RECORD TIME B.V. 18 7 18 981 INTERVAL VIA EPG EXTRA MARGINS TP Vision Holding 2002.9. 02801439. 2022.9. 295. FOR RECORD TIME 1442458 法国 发明专利 B.V. 18 7 18 INTERVAL VIA EPG EXTRA MARGINS TP Vision Holding 2002.9. 02801439. 2022.9. 英国 发明专利 296. FOR RECORD TIME 1442458 B.V. 18 7 18 INTERVAL VIA EPG ENHANCED TP Vision Holding CONTENT 2002.1 02781507. 2022.1 DE60221 297. 德国 发明专利 B.V. RESOLUTION 1.13 5 1.13 563 METHOD ENHANCED TP Vision Holding CONTENT 2002.1 02781507. 2022.1 298. 1452030 法国 发明专利 B.V. RESOLUTION 1.13 5 1.13 METHOD ENHANCED TP Vision Holding CONTENT 2002.1 02781507. 2022.1 英国 发明专利 299. 1452030 B.V. RESOLUTION 1.13 5 1.13 METHOD NON-LINEAR TP Vision Holding 2003.7. 03764061. 2023.7. DE60337 德国 发明专利 300. PICTURE B.V. 10 2 10 341 PROCESSING NON-LINEAR TP Vision Holding 2003.7. 03764061. 2023.7. DE60337 法国 发明专利 301. PICTURE B.V. 10 2 10 341 PROCESSING NON-LINEAR TP Vision Holding 2003.7. 03764061. 2023.7. DE60337 英国 发明专利 302. PICTURE B.V. 10 2 10 341 PROCESSING TP Vision Holding 2002.7. 02077696. 2022.7. DE60204 德国 发明专利 303. Display apparatus B.V. 4 9 4 557 TP Vision Holding 2002.7. 02077696. 2022.7. 法国 发明专利 304. Display apparatus 1379082 B.V. 4 9 4 TP Vision Holding 2002.7. 02077696. 2022.7. 英国 发明专利 305. Display apparatus 1379082 B.V. 4 9 4 TELEVISION TP Vision Holding SYSTEM WITH 2003.9. 03799013. 2023.9. DE60323 德国 发明专利 306. B.V. CONTROLLED 18 2 18 119 TUNING TELEVISION TP Vision Holding SYSTEM WITH 2003.9. 03799013. 2023.9. 法国 发明专利 307. 1556950 B.V. CONTROLLED 18 2 18 TUNING 249 序 申请国 专利权人 专利名称 申请日 申请号码 到期日 授权号码 专利类型 号 家/地区 TELEVISION TP Vision Holding SYSTEM WITH 2003.9. 03799013. 2023.9. 308. 1556950 英国 发明专利 B.V. CONTROLLED 18 2 18 TUNING A VISUAL CONTENT SIGNAL APPARATUS AND A TP Vision Holding 2004.8. 04744746. 2024.8. 309. METHOD OF 1658553 法国 发明专利 B.V. 5 1 5 DISPLAYING A VISUAL CONTENT SIGNAL THEREOF A VISUAL CONTENT SIGNAL APPARATUS AND A TP Vision Holding 2004.8. 04744746. 2024.8. DE60200 德国 发明专利 310. METHOD OF B.V. 5 1 5 40461741 DISPLAYING A VISUAL CONTENT SIGNAL THEREOF A VISUAL CONTENT SIGNAL APPARATUS AND A TP Vision Holding 2004.8. 04744746. 2024.8. 意大利 发明专利 311. METHOD OF 1658553 B.V. 5 1 5 DISPLAYING A VISUAL CONTENT SIGNAL THEREOF A VISUAL CONTENT SIGNAL APPARATUS AND A 冠捷投资 2004.8. 04744746. 2024.8. 荷兰 发明专利 312. METHOD OF 1658553 5 1 5 DISPLAYING A VISUAL CONTENT SIGNAL THEREOF A VISUAL CONTENT SIGNAL APPARATUS AND A TP Vision Holding 2004.8. 04744746. 2024.8. 西班牙 发明专利 313. METHOD OF 1658553 B.V. 5 1 5 DISPLAYING A VISUAL CONTENT SIGNAL THEREOF A VISUAL CONTENT SIGNAL APPARATUS AND A TP Vision Holding 2004.8. 04744746. 2024.8. 314. METHOD OF 1658553 英国 发明专利 B.V. 5 1 5 DISPLAYING A VISUAL CONTENT SIGNAL THEREOF TP Vision Holding 2005.6. 05751754. 2025.6. DE60200 德国 发明专利 315. COLOR DISPLAY B.V. 28 2 28 5013958 TP Vision Holding 2005.6. 05751754. 2025.6. 法国 发明专利 316. COLOR DISPLAY 1767001 B.V. 28 2 28 TP Vision Holding 2005.6. 05751754. 2025.6. 英国 发明专利 317. COLOR DISPLAY 1767001 B.V. 28 2 28 TP Vision Holding 2005.1 05819780. 2025.1 DE60200 德国 发明专利 318. DISPLAY SYSTEM B.V. 1.25 7 1.25 5021685 250 序 申请国 专利权人 专利名称 申请日 申请号码 到期日 授权号码 专利类型 号 家/地区 TP Vision Holding 2005.1 05819780. 2025.1 法国 发明专利 319. DISPLAY SYSTEM 1820374 B.V. 1.25 7 1.25 TP Vision Holding 2005.1 05819780. 2025.1 英国 发明专利 320. DISPLAY SYSTEM 1820374 B.V. 1.25 7 1.25 TRANSMISSION OF TP Vision Holding PRE-SET CHANNEL 2006.9. 06796022. 2026.9. DE60200 德国 发明专利 321. B.V. ALLOCATION 14 9 14 6025903 INFORMATION TRANSMISSION OF TP Vision Holding PRE-SET CHANNEL 2006.9. 06796022. 2026.9. 322. 1967003 法国 发明专利 B.V. ALLOCATION 14 9 14 INFORMATION TRANSMISSION OF TP Vision Holding PRE-SET CHANNEL 2006.9. 06796022. 2026.9. 英国 发明专利 323. 1967003 B.V. ALLOCATION 14 9 14 INFORMATION MOTION TP Vision Holding ADAPTIVE 2007.2. 07705958. 2027.2. DE60200 德国 发明专利 324. B.V. AMBIENT 26 2 26 7017764 LIGHTING MOTION TP Vision Holding ADAPTIVE 2007.2. 07705958. 2027.2. 325. 1994801 法国 发明专利 B.V. AMBIENT 26 2 26 LIGHTING MOTION TP Vision Holding ADAPTIVE 2007.2. 07705958. 2027.2. 326. 1994801 英国 发明专利 B.V. AMBIENT 26 2 26 LIGHTING METHOD AND DEVICE FOR TP Vision Holding 2007.4. 07735663. 2027.4. DE60200 德国 发明专利 327. DRIVING AN B.V. 26 2 26 7019084 IMAGE DISPLAY APPARATUS A SYSTEM, METHOD AND TP Vision Holding COMPUTER-READ 2007.1 07826811. 2027.1 DE60200 德国 发明专利 328. B.V. ABLE MEDIUM 0.22 7 0.22 7015127 FOR DISPLAYING LIGHT RADIATION A SYSTEM, METHOD AND TP Vision Holding COMPUTER-READ 2007.1 07826811. 2027.1 法国 发明专利 329. 2077064 B.V. ABLE MEDIUM 0.22 7 0.22 FOR DISPLAYING LIGHT RADIATION A SYSTEM, METHOD AND TP Vision Holding COMPUTER-READ 2007.1 07826811. 2027.1 330. 2077064 英国 发明专利 B.V. ABLE MEDIUM 0.22 7 0.22 FOR DISPLAYING LIGHT RADIATION 251 序 申请国 专利权人 专利名称 申请日 申请号码 到期日 授权号码 专利类型 号 家/地区 METHOD AND TP Vision Holding APPARATUS FOR 2007.8. 07826142. 2027.8. DE60200 331. 德国 发明专利 B.V. IMAGE 27 7 27 7005815 ENHANCEMENT METHOD AND TP Vision Holding APPARATUS FOR 2007.8. 07826142. 2027.8. 法国 发明专利 332. 2059902 B.V. IMAGE 27 7 27 ENHANCEMENT METHOD AND TP Vision Holding APPARATUS FOR 2007.8. 07826142. 2027.8. 英国 发明专利 333. 2059902 B.V. IMAGE 27 7 27 ENHANCEMENT TP Vision Holding A RIM SYSTEM 2007.1 07827067. 2027.1 334. 2100172 法国 发明专利 B.V. FOR A DISPLAY 1.28 5 1.28 TP Vision Holding A RIM SYSTEM 2007.1 07827067. 2027.1 DE60200 德国 发明专利 335. B.V. FOR A DISPLAY 1.28 5 1.28 7036158 TP Vision Holding A RIM SYSTEM 2007.1 07827067. 2027.1 意大利 发明专利 336. 2100172 B.V. FOR A DISPLAY 1.28 5 1.28 TP Vision Holding A RIM SYSTEM 2007.1 07827067. 2027.1 337. 2100172 英国 发明专利 B.V. FOR A DISPLAY 1.28 5 1.28 A SYSTEM, METHOD AND TP Vision Holding COMPUTER-READ 2007.1 07849487. 2027.1 DE60200 德国 发明专利 338. B.V. ABLE MEDIUM 2.14 9 2.14 713106 FOR DISPLAYING LIGHT RADIATION A SYSTEM, METHOD AND TP Vision Holding COMPUTER-READ 2007.1 07849487. 2027.1 法国 发明专利 339. 2123131 B.V. ABLE MEDIUM 2.14 9 2.14 FOR DISPLAYING LIGHT RADIATION A SYSTEM, METHOD AND TP Vision Holding COMPUTER-READ 2007.1 07849487. 2027.1 英国 发明专利 340. 2123131 B.V. ABLE MEDIUM 2.14 9 2.14 FOR DISPLAYING LIGHT RADIATION VISUAL DISPLAY TP Vision Holding SYSTEM WITH 2007.1 07849378. 2027.1 DE60200 341. 德国 发明专利 B.V. VARYING 2.7 0 2.7 7009298 ILLUMINATION VISUAL DISPLAY TP Vision Holding SYSTEM WITH 2007.1 07849378. 2027.1 法国 发明专利 342. 2092742 B.V. VARYING 2.7 0 2.7 ILLUMINATION VISUAL DISPLAY TP Vision Holding SYSTEM WITH 2007.1 07849378. 2027.1 英国 发明专利 343. 2092742 B.V. VARYING 2.7 0 2.7 ILLUMINATION 252 序 申请国 专利权人 专利名称 申请日 申请号码 到期日 授权号码 专利类型 号 家/地区 METHOD AND DEVICE FOR TP Vision Holding 2007.9. 07826300. 2027.9. DE60200 344. SELECTING A SET 德国 发明专利 B.V. 7 1 7 7022879 OF SCHEDULE ITEMS METHOD AND DEVICE FOR TP Vision Holding 2007.9. 07826300. 2027.9. DE60200 345. SELECTING A SET 法国 发明专利 B.V. 7 1 7 7022879 OF SCHEDULE ITEMS METHOD AND DEVICE FOR TP Vision Holding 2007.9. 07826300. 2027.9. DE60200 英国 发明专利 346. SELECTING A SET B.V. 7 1 7 7022879 OF SCHEDULE ITEMS A SYSTEM, METHOD, AND TP Vision Holding COMPUTER-READ 2008.1. 08702472. 2028.1. DE60200 德国 发明专利 347. B.V. ABLE MEDIUM 21 5 21 80380300 FOR DISPLAYING LIGHT RADIATION A SYSTEM, METHOD, AND 冠捷投资 COMPUTER-READ 2008.1. 08702472. 2028.1. 荷兰 发明专利 348. 2126884 ABLE MEDIUM 21 5 21 FOR DISPLAYING LIGHT RADIATION VISUALIZING TP Vision Holding 2008.5. 08751300. 2028.5. 法国 发明专利 349. OBJECTS OF A 2163102 B.V. 22 8 22 VIDEO SIGNAL VISUALIZING TP Vision Holding 2008.5. 08751300. 2028.5. DE60200 德国 发明专利 350. OBJECTS OF A B.V. 22 8 22 8020434 VIDEO SIGNAL VISUALIZING TP Vision Holding 2008.5. 08751300. 2028.5. 英国 发明专利 351. OBJECTS OF A 2163102 B.V. 22 8 22 VIDEO SIGNAL TP Vision Holding A CONDITIONAL 2008.2. 08710072. 2028.2. DE60200 德国 发明专利 352. B.V. ACCESS SYSTEM 18 3 18 80375315 TP Vision Holding A CONDITIONAL 2008.2. 08710072. 2028.2. 353. 2113152 法国 发明专利 B.V. ACCESS SYSTEM 18 3 18 TP Vision Holding A CONDITIONAL 2008.2. 08710072. 2028.2. 354. 2113152 英国 发明专利 B.V. ACCESS SYSTEM 18 3 18 A CONDITIONAL 2008.2. 08710072. 2028.2. 355. 冠捷投资 2113152 荷兰 发明专利 ACCESS SYSTEM 18 3 18 OPTIMAL SPATIAL DISTRIBUTION TP Vision Holding 2008.1 08846423. 2028.1 DE60200 德国 发明专利 356. FOR B.V. 1.4 5 1.4 8013149 MULTIPRIMARY DISPLAY OPTIMAL SPATIAL DISTRIBUTION TP Vision Holding 2008.1 08846423. 2028.1 357. FOR 2206352 法国 发明专利 B.V. 1.4 5 1.4 MULTIPRIMARY DISPLAY 253 序 申请国 专利权人 专利名称 申请日 申请号码 到期日 授权号码 专利类型 号 家/地区 OPTIMAL SPATIAL DISTRIBUTION TP Vision Holding 2008.1 08846423. 2028.1 358. FOR 2206352 英国 发明专利 B.V. 1.4 5 1.4 MULTIPRIMARY DISPLAY DISPLAY DEVICE, METHOD OF CONTROLLING A LIGHT EMITTING TP Vision Holding DIODE ARRAY OF 2009.1 09787338. 2029.1 法国 发明专利 359. 2353291 B.V. THE DISPLAY 0.1 4 0.1 DEVICE, AND COMPUTER PROGRAM PRODUCT DISPLAY DEVICE, METHOD OF CONTROLLING A LIGHT EMITTING TP Vision Holding DIODE ARRAY OF 2009.1 09787338. 2029.1 DE60200 360. 德国 发明专利 B.V. THE DISPLAY 0.1 4 0.1 9018580 DEVICE, AND COMPUTER PROGRAM PRODUCT DISPLAY DEVICE, METHOD OF CONTROLLING A LIGHT EMITTING TP Vision Holding DIODE ARRAY OF 2009.1 09787338. 2029.1 361. 2353291 意大利 发明专利 B.V. THE DISPLAY 0.1 4 0.1 DEVICE, AND COMPUTER PROGRAM PRODUCT DISPLAY DEVICE, METHOD OF CONTROLLING A LIGHT EMITTING TP Vision Holding DIODE ARRAY OF 2009.1 09787338. 2029.1 362. 2353291 西班牙 发明专利 B.V. THE DISPLAY 0.1 4 0.1 DEVICE, AND COMPUTER PROGRAM PRODUCT 254 序 申请国 专利权人 专利名称 申请日 申请号码 到期日 授权号码 专利类型 号 家/地区 DISPLAY DEVICE, METHOD OF CONTROLLING A LIGHT EMITTING TP Vision Holding DIODE ARRAY OF 2009.1 09787338. 2029.1 英国 发明专利 363. 2353291 B.V. THE DISPLAY 0.1 4 0.1 DEVICE, AND COMPUTER PROGRAM PRODUCT AN AMBIENCE TP Vision Holding LIGHTING SYSTEM 2009.1 09737158. 2029.1 法国 发明专利 364. 2335115 B.V. FOR A DISPLAY 0.12 7 0.12 DEVICE AN AMBIENCE TP Vision Holding LIGHTING SYSTEM 2009.1 09737158. 2029.1 DE60200 德国 发明专利 365. B.V. FOR A DISPLAY 0.12 7 0.12 90297740 DEVICE AN AMBIENCE TP Vision Holding LIGHTING SYSTEM 2009.1 09737158. 2029.1 意大利 发明专利 366. 2335115 B.V. FOR A DISPLAY 0.12 7 0.12 DEVICE AN AMBIENCE TP Vision Holding LIGHTING SYSTEM 2009.1 09737158. 2029.1 西班牙 发明专利 367. 2335115 B.V. FOR A DISPLAY 0.12 7 0.12 DEVICE AN AMBIENCE TP Vision Holding LIGHTING SYSTEM 2009.1 09737158. 2029.1 英国 发明专利 368. 2335115 B.V. FOR A DISPLAY 0.12 7 0.12 DEVICE METHOD AND APPARATUS FOR TP Vision Holding 2010.1 10785531. 2030.1 法国 发明专利 369. CONTROLLING 2507650 B.V. 1.9 4 1.9 THE STATUS OF A DEVICE METHOD AND APPARATUS FOR TP Vision Holding 2010.1 10785531. 2030.1 DE60201 德国 发明专利 370. CONTROLLING B.V. 1.9 4 1.9 0006000 THE STATUS OF A DEVICE METHOD AND APPARATUS FOR TP Vision Holding 2010.1 10785531. 2030.1 371. CONTROLLING 2507650 意大利 发明专利 B.V. 1.9 4 1.9 THE STATUS OF A DEVICE METHOD AND APPARATUS FOR TP Vision Holding 2010.1 10785531. 2030.1 西班牙 发明专利 372. CONTROLLING 2507650 B.V. 1.9 4 1.9 THE STATUS OF A DEVICE 255 序 申请国 专利权人 专利名称 申请日 申请号码 到期日 授权号码 专利类型 号 家/地区 METHOD AND APPARATUS FOR TP Vision Holding 2010.1 10785531. 2030.1 373. CONTROLLING 2507650 英国 发明专利 B.V. 1.9 4 1.9 THE STATUS OF A DEVICE SYSTEM AND METHOD FOR PERFORMING 冠捷投资 2002.3. 2002.5774 2022.3. JP411868 日本 发明专利 374. SEGMENTATION-B 13 00 13 8 ASED ENHANCEMENTS OF A VIDEO IMAGE ENHANCED 冠捷投资 CONTENT 2002.1 2009.0026 2022.1 JP489884 日本 发明专利 375. RESOLUTION 1.13 34 1.13 9 METHOD ENHANCED 冠捷投资 CONTENT 2002.1 2003.5485 2022.1 JP430801 日本 发明专利 376. RESOLUTION 1.13 40 1.13 0 METHOD NON-LINEAR 冠捷投资 2003.7. 2004.5210 2023.7. JP444340 日本 发明专利 377. PICTURE 10 08 10 6 PROCESSING Television system 2003.9. 2004.5410 2023.9. JP437200 378. 冠捷投资 日本 发明专利 with controlled tuning 18 59 18 9 A VISUAL CONTENT SIGNAL DISPLAY 冠捷投资 APPARATUS AND A 2004.8. 2006.5237 2024.8. JP459430 日本 发明专利 379. METHOD OF 5 22 5 8 DISPLAYING A VISUAL CONTENT SIGNAL THEREFOR AMBIENT LIGHT 冠捷投资 2005.1. 2006.5485 2025.1. JP469860 日本 发明专利 380. SCRIPT COMMAND 5 17 5 9 ENCODING 冠捷投资 2005.1 2007.5424 2025.1 JP523507 日本 发明专利 381. DISPLAY SYSTEM 1.25 81 1.25 5 OPERATION MODE ADJUSTMENT DEVICE AND METHOD OF 2006.1. 2007.5517 2026.1. JP513549 382. 冠捷投资 ADJUSTING AN 日本 发明专利 17 81 17 9 OPERATION MODE OF AN ELECTRONIC PRODUCT VIDEO SYSTEM SHOWING 冠捷投资 2006.7. 2008.5221 2026.7. JP489780 日本 发明专利 383. ORIGINAL 18 44 18 7 CHANNEL DURING ZAPPING ON A TV 256 序 申请国 专利权人 专利名称 申请日 申请号码 到期日 授权号码 专利类型 号 家/地区 TRANSMISSION OF PRE-SET CHANNEL 2006.9. 2008.5318 2026.9. JP517519 384. 冠捷投资 日本 发明专利 ALLOCATION 14 39 14 7 INFORMATION MOTION 冠捷投资 ADAPTIVE 2007.2. 2008.5568 2027.2. JP533749 日本 发明专利 385. AMBIENT 26 99 26 2 LIGHTING METHOD AND DEVICE FOR 2007.4. 2009.5105 2027.4. JP527222 386. 冠捷投资 DRIVING AN 日本 发明专利 26 72 26 7 IMAGE DISPLAY APPARATUS PICTURE ENHANCING 2007.4. 2009.5060 2027.4. JP510734 387. 冠捷投资 INCREASING 日本 发明专利 17 19 17 2 PRECISION SMOOTH PROFILES ADAPTIVE RENDERING OF VIDEO CONTENT 冠捷投资 2007.3. 2009.5023 2027.3. JP510733 日本 发明专利 388. BASED ON 29 14 29 8 ADDITIONAL FRAMES OF CONTENT A SYSTEM, METHOD AND 冠捷投资 COMPUTER-READ 2007.1 2009.5340 2027.1 JP526655 日本 发明专利 389. ABLE MEDIUM 0.22 11 0.22 9 FOR DISPLAYING LIGHT RADIATION A SYSTEM, METHOD AND COMPUTER-READ 2007.1 2009.5423 2027.1 JP533799 390. 冠捷投资 日本 发明专利 ABLE MEDIUM 2.14 15 2.14 1 FOR DISPLAYING LIGHT RADIATION 冠捷投资 A COLOR MAPPING 2007.1 2009.5319 2027.1 JP549319 日本 发明专利 391. METHOD 0.5 49 0.5 0 A SYSTEM, METHOD, AND 冠捷投资 COMPUTER-READ 2008.1. 2009.5468 2028.1. JP532775 日本 发明专利 392. ABLE MEDIUM 21 49 21 0 FOR DISPLAYING LIGHT RADIATION METHOD AND APPARATUS FOR SELECTING ONE 2008.5. 2010.5070 2028.5. JP542281 393. 冠捷投资 OF A PLURALITY 日本 发明专利 5 37 5 6 OF VIDEO CHANNELS FOR VIEWING 冠捷投资 COLOR IMAGE 2009.3. 2010.5503 2029.3. JP559351 日本 发明专利 394. ENHANCEMENT 10 17 10 5 257 序 申请国 专利权人 专利名称 申请日 申请号码 到期日 授权号码 专利类型 号 家/地区 DISPLAY DEVICE, METHOD OF CONTROLLING A LIGHT EMITTING 冠捷投资 DIODE ARRAY OF 2009.1 2011.5305 2029.1 JP539449 日本 发明专利 395. THE DISPLAY 0.1 96 0.1 6 DEVICE, AND COMPUTER PROGRAM PRODUCT AN AMBIENCE 冠捷投资 LIGHTING SYSTEM 2009.1 2011.5316 2029.1 JP553447 日本 发明专利 396. FOR A DISPLAY 0.12 08 0.12 2 DEVICE A PANEL DISPLAY SUSPENSION SYSTEM AND A 冠捷投资 PANEL DISPLAY 2009.7. 2011.5206 2029.7. JP530373 日本 发明专利 397. PROVIDED WITH A 23 34 23 9 PANEL DISPLAY SUSPENSION SYSTEM ELECTRONIC 冠捷投资 EQUIPMENT WITH 2009.1 2011.5339 2029.1 JP556878 日本 发明专利 398. DEMONSTRATION 0.29 06 0.29 3 ROUTINE AN AMBIENCE LIGHTING SYSTEM FOR A DISPLAY 冠捷投资 DEVICE AND A 2009.1 2011.5417 2029.1 JP553453 日本 发明专利 399. METHOD OF 2.18 10 2.18 1 OPERATING SUCH AN AMBIENCE LIGHTING SYSTEM PRESENTATION OF 2010.3. 2012.5003 2030.3. JP564396 400. 冠捷投资 日本 发明专利 VIDEO CONTENT 15 46 15 4 METHOD AND APPARATUS FOR 冠捷投资 2010.1 2012.5416 2030.1 JP564396 日本 发明专利 401. CONTROLLING 1.9 02 1.9 5 THE STATUS OF A DEVICE CONTROLLING 冠捷投资 ACCESS OF A USER 2011.5. 2013.5117 2031.5. JP576027 日本 发明专利 402. TO MEDIA 18 67 18 9 CONTENT Method of automatic 2001.6. 2025.9. US76002 403. 冠捷投资 execution receiving 09/883440 美国 发明专利 18 24 39 station System and method for performing 冠捷投资 2001.3. 2022.8. US69037 美国 发明专利 404. segmentation-based 09/819360 28 30 82 enhancements of a video image 258 序 申请国 专利权人 专利名称 申请日 申请号码 到期日 授权号码 专利类型 号 家/地区 冠捷投资 Enhanced content 2002.1 2025.9. US77303 美国 发明专利 405. 10/496467 resolution method 1.12 29 03 ENHANCED 冠捷投资 CONTENT 2010.3. 2025.7. US88692 美国 发明专利 406. 12/732623 RESOLUTION 26 7 98 METHOD Extra margins for 冠捷投资 2002.1 2028.3. US77648 美国 发明专利 407. record time interval 10/266303 0.8 9 65 via EPG Non-linear picture 2003.7. 2026.3. US77602 408. 冠捷投资 10/521131 美国 发明专利 processing 10 3 08 Visual content signal display apparatus and 2004.8. 2026.1 US77463 409. 冠捷投资 a method of 10/568371 美国 发明专利 5 0.26 56 displaying a visual content signal therefor Visual content signal display apparatus and 2004.1 2028.2. US82330 410. 冠捷投资 a method of 10/596452 美国 发明专利 2.20 1 33 displaying a visual content signal therefor Ambient light derived from video content by 冠捷投资 mapping 2005.1. 2028.8. US79329 美国 发明专利 411. 10/585367 transformations 5 26 53 through unrendered color space 2005.1 2028.4. US78642 412. 冠捷投资 DISPLAY SYSTEM 11/719963 美国 发明专利 1.25 26 04 冠捷投资 SPARKLE 2006.1. 2028.1 US80686 美国 发明专利 413. 11/814502 PROCESSING 20 0.6 91 2005.6. 2027.7. US77420 414. 冠捷投资 Color Display 11/570938 美国 发明专利 28 15 34 OPERATION MODE ADJUSTMENT DEVICE AND METHOD OF 冠捷投资 2006.1. 2029.1 US85531 美国 发明专利 415. ADJUSTING AN 11/814378 17 1.2 53 OPERATION MODE OF AN ELECTRONIC PRODUCT IMAGE DETAIL 2006.9. 2029.6. US81311 416. 冠捷投资 12/088438 美国 发明专利 ENHANCEMENT 21 28 03 Video System 冠捷投资 Showing Original 2006.7. 2028.2. US82346 美国 发明专利 417. 11/995702 Channel During 18 13 70 Zapping on a Tv 冠捷投资 Display System With 2006.1 2027.6. US77558 美国 发明专利 418. 12/096808 Variable Diffuser 2.5 23 27 PROJECTOR 冠捷投资 2007.3. 2029.1 US82330 美国 发明专利 419. BASED AMBIENT 12/282898 15 1.22 97 LIGHTING SYSTEM 259 序 申请国 专利权人 专利名称 申请日 申请号码 到期日 授权号码 专利类型 号 家/地区 METHOD AND DEVICE FOR 2007.4. 2029.6. US82035 420. 冠捷投资 DRIVING AN 12/300841 美国 发明专利 26 23 22 IMAGE DISPLAY APPARATUS 冠捷投资 GAMUT 2007.1 2028.1 US82330 美国 发明专利 421. 12/515041 ADAPTATION 1.16 0.25 98 SYSTEM, METHOD AND 冠捷投资 COMPUTER-READ 2007.1 2029.3. US82283 美国 发明专利 422. 12/519528 ABLE MEDIUM 2.14 4 53 FOR DISPLAYING LIGHT RADIATION VISUAL DISPLAY SYSTEM WITH 2007.1 2028.1 US81744 423. 冠捷投资 12/517579 美国 发明专利 VARYING 2.7 1.16 88 ILLUMINATION 冠捷投资 MULTI-PRIMARY 2007.1 2029.5. US82484 美国 发明专利 424. 12/445476 CONVERSION 0.17 21 30 冠捷投资 COLOR MAPPING 2007.1 2029.1 US82745 美国 发明专利 425. 12/444733 METHOD 0.5 2.24 25 SYSTEM, METHOD, AND 冠捷投资 COMPUTER-READ 2008.1. 2029.1 US83393 美国 发明专利 426. 12/524379 ABLE MEDIUM 21 1.18 54 FOR DISPLAYING LIGHT RADIATION IMAGE DISPLAY 冠捷投资 APPARATUS, AND 2008.2. 2029.3. US82432 美国 发明专利 427. 12/528149 DISGUISING 21 2 30 DEVICE METHOD AND APPARATUS FOR SELECTING ONE 2008.5. 2028.6. US86130 428. 冠捷投资 OF A PLURALITY 12/599112 美国 发明专利 5 11 25 OF VIDEO CHANNELS FOR VIEWINGS AMBIENCE LIGHTING SYSTEM FOR A DISPLAY 冠捷投资 DEVICE AND A 2008.5. 2029.7. US82228 美国 发明专利 429. 12/600049 METHOD OF 20 16 37 OPERATING SUCH AMBIENCE LIGHTING SYSTEM POWER FACTOR CONTROL CIRCUIT 2008.1 2029.6. US82488 430. 冠捷投资 12/744336 美国 发明专利 AND MAINS 1.19 5 25 POWER SUPPLY 260 序 申请国 专利权人 专利名称 申请日 申请号码 到期日 授权号码 专利类型 号 家/地区 DISPLAY DEVICE, METHOD OF CONTROLLING A LIGHT EMITTING 冠捷投资 DIODE ARRAY OF 2009.1 2030.1 US86751 美国 发明专利 431. 13/123044 THE DISPLAY 0.1 2.7 53 DEVICE, AND COMPUTER PROGRAM PRODUCT AMBIENCE 冠捷投资 LIGHTING SYSTEM 2009.1 2031.1. US87022 美国 发明专利 432. 13/123793 FOR A DISPLAY 0.12 26 60 DEVICE PANEL DISPLAY SUSPENSION SYSTEM AND A 冠捷投资 PANEL DISPLAY 2009.7. 2030.6. US87242 美国 发明专利 433. 13/055516 PROVIDED WITH A 23 9 98 PANEL DISPLAY SUSPENSION SYSTEM AMBIENCE LIGHTING SYSTEM FOR A DISPLAY 冠捷投资 DEVICE AND A 2009.1 2030.7. US85872 美国 发明专利 434. 13/141761 METHOD OF 2.18 10 04 OPERATING SUCH AN AMBIENCE LIGHTING SYSTEM PRINTED CIRCUIT 冠捷投资 BOARD FOR 2011.1 2030.1 US87774 美国 发明专利 435. 13/321183 PROVIDING 1.18 0.15 52 AMBIENT LIGHT METHOD AND 冠捷投资 APPARATUS FOR 2010.3. 2030.3. US88566 美国 发明专利 436. 13/258518 GENERATING A 30 30 86 MENU DISPLAY METHOD AND APPARATUS FOR 2010.1 2030.1 US88103 437. 冠捷投资 CONTROLLING 13/498623 美国 发明专利 1.9 2.27 60 THE STATUS OF A DEVICE SCHEDULING 冠捷投资 2011.3. 2031.3. US87761 美国 发明专利 438. CONTENT TO BE 13/635256 8 8 39 RENDERED 261 序 申请国 专利权人 专利名称 申请日 申请号码 到期日 授权号码 专利类型 号 家/地区 METHOD FOR CONVERTING INPUT IMAGE DATA INTO OUTPUT IMAGE DATA, IMAGE CONVERSION UNIT 2012.1. 2032.2. US90313 439. 冠捷投资 FOR CONVERTING 13/978351 美国 发明专利 2 1 46 INPUT IMAGE DATA INTO OUTPUT IMAGE DATA, IMAGE PROCESSING APPARATUS, DISPLAY DEVICE ENHANCED TP Vision Holding CONTENT 2002.1 1156/CHE 2022.1 440. 246075 印度 发明专利 B.V. RESOLUTION 1.13 NP/2004 1.13 METHOD VIDEO SYSTEM SHOWING TP Vision Holding 2006.7. 303/CHEN 2026.7. 441. ORIGINAL 267930 印度 发明专利 B.V. 18 P/2008 18 CHANNEL DURING ZAPPING ON A TV SYSTEM AND METHOD FOR PERFORMING TP Vision Holding 2002.3. 10.2002.70 2022.3. KR85395 韩国 发明专利 442. SEGMENTATION-B B.V. 13 16171 13 4B ASED ENHANCEMENTS OF A VIDEO IMAGE AUTOMATIC VIEWING HISTORY TP Vision Holding 2002.9. 10.2004.70 2022.9. KR10-86 韩国 发明专利 443. BASED B.V. 26 06226 26 4193B TELEVISION CONTROL SYSTEM ENHANCED TP Vision Holding CONTENT 2002.1 10.2004.70 2022.1 KR10-09 韩国 发明专利 444. B.V. RESOLUTION 1.13 08101 1.13 35595B METHOD NON-LINEAR TP Vision Holding 2003.7. 10.2005.70 2023.7. KR10-10 445. PICTURE 韩国 发明专利 B.V. 10 00748 10 25174B PROCESSING TP Vision Holding Television system 2003.9. 10.2005.70 2023.9. KR10-09 韩国 发明专利 446. B.V. with controlled tuning 18 06004 18 87657B AMBIENT LIGHT DERIVED FORM VIDEO CONTENT TP Vision Holding BY MAPPING 2005.1. 10.2006.70 2025.1. KR10-10 韩国 发明专利 447. B.V. TRANSFORMATIO 5 13291 5 44709B NS THROUGH UNRENDERED COLOR SPACE 262 序 申请国 专利权人 专利名称 申请日 申请号码 到期日 授权号码 专利类型 号 家/地区 AMBIENT LIGHT TP Vision Holding 2005.1. 10.2006.70 2025.1. KR10-11 448. SCRIPT COMMAND 韩国 发明专利 B.V. 5 13362 5 23194B ENCODING MOTION TP Vision Holding ADAPTIVE 2007.2. 10.2008.70 2027.2. KR10-14 韩国 发明专利 449. B.V. AMBIENT 26 23724 26 11962B LIGHTING METHOD AND DEVICE FOR TP Vision Holding 2007.4. 10.2008.70 2027.4. KR10-14 韩国 发明专利 450. DRIVING AN B.V. 26 30396 26 69537 IMAGE DISPLAY APPARATUS ADAPTIVE RENDERING OF VIDEO CONTENT TP Vision Holding 2007.3. 10.2008.70 2027.3. KR10-14 451. BASED ON 韩国 发明专利 B.V. 29 26656 29 65459 ADDITIONAL FRAMES OF CONTENT METHOD AND APPARATUS FOR SELECTING ONE TP Vision Holding 2008.5. 10.2009.70 2028.5. KR10-14 韩国 发明专利 452. OF A PLURALITY B.V. 5 25345 5 53752 OF VIDEO CHANNELS FOR VIEWING OPTIMAL SPATIAL DISTRIBUTION TP Vision Holding 2008.1 10.2010.70 2028.1 KR10-14 韩国 发明专利 453. FOR B.V. 1.4 12297 1.4 82541 MULTIPRIMARY DISPLAY MOTION TP Vision Holding ADAPTIVE 2007.2. 200813888 2027.2. 俄罗斯 发明专利 454. 2415519 B.V. AMBIENT 26 6 26 LIGHTING TP Vision Holding A COLOR MAPPING 2007.1 200911760 2027.1 俄罗斯 发明专利 455. 2460153 B.V. METHOD 0.5 3 0.5 TP Vision Holding A CONDITIONAL 2008.2. 200913505 2028.2. 俄罗斯 发明专利 456. 2477572 B.V. ACCESS SYSTEM 18 3 18 DISPLAY DEVICE, METHOD OF CONTROLLING A LIGHT EMITTING TP Vision Holding DIODE ARRAY OF 2009.1 201111843 2029.1 俄罗斯 发明专利 457. 2516284 B.V. THE DISPLAY 0.1 2 0.1 DEVICE, AND COMPUTER PROGRAM PRODUCT AN AMBIENCE TP Vision Holding LIGHTING SYSTEM 2009.1 201111963 2029.1 俄罗斯 发明专利 458. 2512123 B.V. FOR A DISPLAY 0.12 3 0.12 DEVICE 263 序 申请国 专利权人 专利名称 申请日 申请号码 到期日 授权号码 专利类型 号 家/地区 DYNAMIC TP Vision Holding SWITCHING 2009.8. 201111073 2029.8. 459. 2533193 俄罗斯 发明专利 B.V. BETWEEN DIGITAL 17 2 17 TV SERVICES AN AMBIENCE LIGHTING SYSTEM FOR A DISPLAY TP Vision Holding DEVICE AND A 2009.1 201113082 2029.1 俄罗斯 发明专利 460. 2528947 B.V. METHOD OF 2.18 1 2.18 OPERATING SUCH AN AMBIENCE LIGHTING SYSTEM PRINTED CIRCUIT TP Vision Holding BOARD FOR 2010.5. 201115200 2030.5. 俄罗斯 发明专利 461. 2561148 B.V. PROVIDING 5 1 5 AMBIENT LIGHT METHOD AND APPARATUS FOR CONTROLLING TP Vision Holding 2010.1 201212338 2030.1 俄罗斯 发明专利 462. SETTINGS OF A 2554070 B.V. 0.25 4 0.25 DEVICE FOR PLAYBACK OF A CONTENT ITEM CONTROLLING TP Vision Holding ACCESS OF A USER 2011.5. 201215617 2031.5. 463. 2554122 俄罗斯 发明专利 B.V. TO MEDIA 18 2 18 CONTENT 冠捷投资 Supplementary Visual 2004.1 2006.5446 2024.1 JP460642 日本 发明专利 464. Display System 2.20 73 2.20 0 冠捷投资 SPARKLE 2006.1. 2007.5527 2026.1. JP511648 日本 发明专利 465. PROCESSING 20 71 20 7 冠捷投资 邻近度侦测方法 2016.1 2036.1 US97300 美国 发明专利 466. 15/384684 2.20 2.20 49B1 WEARABLE DEVICE CAPABLE OF DISPLAYING 2017.1. 2037.1. US10063 467. 冠捷投资 INFORMATION 15/419531 美国 发明专利 30 30 908B2 ASSOCIATED WITH A MULTIMEDIA SYSTEM METHOD FOR CONTROLLING LIGHT PRESENTATION OF 冠捷投资 2017.8. 2037.8. US99493 美国 发明专利 468. A LIGHT SYSTEM 15/688456 28 28 53B1 DURING PLAYBACK OF A MULTIMEDIA PROGRAM 264 序 申请国 专利权人 专利名称 申请日 申请号码 到期日 授权号码 专利类型 号 家/地区 METHOD AND SYSTEM FOR UPDATING A 冠捷投资 SOFTWARE 2018.2. 2038.3. US10514 美国 发明专利 469. 15/888423 PROGRAM 5 26 902B2 INSTALLED IN AN ELECTRONIC DEVICE METHOD FOR NOTIFYING A USER OF A TELEVISION TO SAVE POWER 冠捷投资 2018.8. 2038.8. US10341 美国 发明专利 470. CONSUMPTION BY 16/104162 17 17 598B1 MULTIPLE MULTIMEDIA DEVICES CONNECTED TO THE TELEVISION 电视系统及控制电视 2018.1 2038.1 US10499 471. 冠捷投资 16/215281 美国 发明专利 系统的方法 2.10 2.10 107B1 METHOD AND SYSTEM FOR AUTOMATICALLY CONTROLLING 2019.8. 2039.8. US10664 472. 冠捷投资 16/533536 美国 发明专利 AUDIO OUTPUT OF 6 6 228B1 A TELEVISION DEVICE BASED ON AMBIENT NOISE MMD Hong Kong BLUETOOTH 2015.6. 2031.8. USD7626 美国 外观设计 473. 29/528920 Holding Limited SPEAKER 2 2 21S MMD Hong Kong 2015.1 2032.8. USD7939 474. Wireless SPEAKER 29/549736 美国 外观设计 Holding Limited 2.28 8 93S MMD Hong Kong 2016.3. 2032.7. USD7910 美国 外观设计 475. CHARGING STAND 29/556870 Holding Limited 3 4 72S MMD Hong Kong 2016.3. 2032.6. USD7886 美国 外观设计 476. CHARGING STAND 29/556869 Holding Limited 3 6 99S MMD Hong Kong MUSHROOM FORM 2015.7. 2031.7. USD7609 美国 外观设计 477. 29/532635 Holding Limited EAR TIP 8 5 05S MMD Hong Kong Portable Bluetooth 2015.1 2033.1. USD8073 美国 外观设计 478. 29/545907 Holding Limited Speaker 1.17 9 20S PORTABLE MMD Hong Kong 2015.7. 2031.8. USD7626 479. BLUETOOTH 29/534085 美国 外观设计 Holding Limited 24 2 19S SPEAKER MMD Hong Kong 2015.7. 2031.9. USD7675 480. SPEAKER 29/534047 美国 外观设计 Holding Limited 24 27 35S MMD Hong Kong 2015.7. 2032.3. USD7824 美国 外观设计 481. SPEAKER 29/534050 Holding Limited 24 28 44S MMD Hong Kong 2015.7. 2032.3. USD7818 美国 外观设计 482. SPEAKER 29/534053 Holding Limited 24 21 19S MMD Hong Kong 2015.7. 2032.4. USD7830 483. SPEAKER STAND 29/534059 美国 外观设计 Holding Limited 24 4 00S MMD Hong Kong 2016.4. 2033.3. USD8120 美国 外观设计 484. TELEPHONE BASE 29/561407 Holding Limited 15 6 31S 265 序 申请国 专利权人 专利名称 申请日 申请号码 到期日 授权号码 专利类型 号 家/地区 MMD Hong Kong TELEPHONE 2016.4. 2032.8. USD7939 美国 外观设计 485. 29/561403 Holding Limited HANDSET 15 8 87S MMD Hong Kong TREE FORM EAR 2015.7. 2031.1 USD7688 美国 外观设计 486. 29/532636 Holding Limited TIP 8 0.11 60S MMD Hong Kong WIRELESS 2015.7. 2031.1 USD7715 美国 外观设计 487. 29/534056 Holding Limited SPEAKER BOX 24 1.15 93S System and method MMD Hong Kong for enhancing virtual 2015.9. 2035.1 US99304 美国 发明专利 488. 14/848879 Holding Limited audio height 9 2.10 69B2 perception Device for and method of generating MMD Hong Kong a vibration 2008.5. 2029.9. US81753 489. 12/092712 美国 发明专利 Holding Limited source-driving-signal 6 5 02B2 (Vibration signal generation algorithm) MMD Hong Kong 2005.3. 2024.6. US73795 美国 发明专利 490. SMART SPEAKERS 10/527117 Holding Limited 8 8 52B2 MMD Hong Kong 2004.8. 2023.8. US71105 491. HEADPHONE 10/506286 美国 发明专利 Holding Limited 31 18 63B2 Audio signal MMD Hong Kong processing device 2000.1 2023.9. US70548 美国 发明专利 492. 09/741917 Holding Limited (SIGNAL DEP. 2.20 7 16B2 INCR. SOUND) METHOD AND DEVICE FOR MMD Hong Kong UPGRADING 2009.2. 2030.1 US88262 美国 发明专利 493. 12/438585 Holding Limited SOFTWARE IN A 24 0.8 59B2 CONSUMER PRODUCT AUDIO SYSTEM MMD Hong Kong AND METHOD OF 2011.1. 2031.4. US87555 494. 13/055487 美国 发明专利 Holding Limited OPERATION 24 5 31B2 THEREFOR MMD Hong Kong 2001.4. 2023.9. US69614 美国 发明专利 495. INFRA BASS 09/841958 Holding Limited 25 15 35B2 TWO-WAY AUDIO SPEAKER MMD Hong Kong ARRANGEMENT 2011.4. 2031.3. US88737 美国 发明专利 496. 13/125138 Holding Limited (TWO-WAY AUDIO 20 6 87B2 SPEAKER ARRANGEMENT) SPEAKER ARRAY MMD Hong Kong AND DRIVER 2010.8. 2029.1 US88489 美国 发明专利 497. 12/919790 Holding Limited ARRANGEMENT 27 2.6 51B2 THEREFOR 冠捷显示(厦门) 背光模块 2012.3. 2033.3. US86083 美国 发明专利 498. 13/412794 6 13 31 冠捷显示(厦门) 背光模块 2012.1 2023.1 台湾 实用新型 499. 101221056 M451559 0.31 1.29 背光模块及其光学透 2012.1 2035.2. 500. 冠捷显示(厦门) 101138227 I471615 台湾 发明专利 镜 0.17 12 266 序 申请国 专利权人 专利名称 申请日 申请号码 到期日 授权号码 专利类型 号 家/地区 背光模块及其光学透 2013.6. 2035.6. US91460 501. 冠捷显示(厦门) 13/930990 美国 发明专利 镜 28 3 18 双画面图像显示设备 2013.3. 2035.8. US92534 502. 冠捷显示(厦门) 13/798269 美国 发明专利 及方法 13 14 74 无线影像传送智能遥 2013.7. 2025.1 503. 冠捷显示(厦门) 102213080 M470455 台湾 实用新型 控器 10 1.20 2013.1 2023.1 504. 冠捷显示(厦门) 标识发光结构 102220465 M476286 台湾 实用新型 1.1 1.1 冠捷显示(厦门) 标识发光结构 2013.1 2023.4. 台湾 实用新型 505. 102221415 M474107 1.15 28 冠捷显示(厦门) 背光模组 2013.8. 2034.1 台湾 发明专利 506. 102130399 I486649 26 0.20 冠捷显示(厦门) 光学透镜 2013.1 2034.1 台湾 发明专利 507. 102142500 I507738 1.21 1.21 扩散板结构与背光模 2013.1 2034.7. 508. 冠捷显示(厦门) 102143777 I518379 台湾 发明专利 块 1.29 18 扩散板结构与背光模 2014.1. 2034.6. US91820 509. 冠捷显示(厦门) 14/165823 美国 发明专利 块 28 9 86 具有音响的收合式底 2014.6. 2022.7. 510. 冠捷显示(厦门) 103210128 M486912 台湾 实用新型 座 9 12 带被动单元的电视机 2014.6. 2025.9. 511. 冠捷显示(厦门) 103211479 M488819 台湾 实用新型 底座音响 27 8 2013.1. 2023.1. 512. 冠捷显示(厦门) 支撑装置 102201322 M455887 台湾 实用新型 21 21 支撑装置及具有支撑 2015.5. 2032.5. 513. 冠捷显示(厦门) 101117583 I526075 台湾 发明专利 装置的显示器 17 16 带多合一电路板的模 2016.1 2026.1 514. 冠捷显示(厦门) 105219240 M544743 台湾 实用新型 组化一体式电视机 2.16 2.16 福建捷联 液晶显示器(一) 2008.1 2024.2. 美国 外观设计 515. 29/329031 D610584 2.8 22 福建捷联 多功能显示设备 2010.9. 2030.9. 台湾 发明专利 516. 99132765 I430219 28 27 液晶光源产生系统、 福建捷联 电源转换装置、假负 2011.1 2031.1 台湾 发明专利 517. 100143966 I570694 1.30 1.29 载电路 福建捷联 电源转换器 2012.2. 2032.2. 台湾 发明专利 518. 101105654 I538367 21 20 发光二极管灯管驱动 2012.3. 2032.3. 519. 福建捷联 101109691 I461108 台湾 发明专利 装置 21 20 液晶显示产品及其反 2012.7. 2032.7. 520. 福建捷联 101125312 I497892 台湾 发明专利 激式电源转换装置 13 12 2019.1. 2039.1. 521. 福建捷联 自动贴胶机 108102898 I675789 台湾 发明专利 25 24 锡膏印刷机的擦拭装 2018.1 2038.1 522. 福建捷联 107146948 I692410 台湾 发明专利 置及其卷收辊 2.25 2.24 福建捷联 刮印装置 2019.2. 2039.2. 台湾 发明专利 523. 108105409 I698350 19 18 福建捷联 取放装置 2019.1 2029.1 台湾 实用新型 524. 108216935 M593402 2.19 2.18 267 序 申请国 专利权人 专利名称 申请日 申请号码 到期日 授权号码 专利类型 号 家/地区 福建捷联 锡膏罐暂存装置 2019.5. 2039.5. 台湾 发明专利 525. 108115999 I691444 9 8 福建捷联 升降梯控制系统 2020.9. 2030.9. 台湾 实用新型 526. 109212394 M605352 21 20 福建捷联 显示装置 2020.1 2030.1 台湾 实用新型 527. 109213107 M606261 0.6 0.5 显示系统及其控制方 2018.6. 2038.6. 528. 冠捷投资 107121827 I707238 台湾 发明专利 法 26 25 显示器支架之挂架小 2019.1 2034.1 529. 冠捷投资 108307131 D207889 台湾 外观设计 PC 背挂架 1.21 1.20 冠捷投资 触控笔 2020.1. 2035.1. 台湾 外观设计 530. 109300079 D207893 7 6 冠捷投资 显示器 2020.1. 2035.1. 台湾 外观设计 531. 109300073 D206860 7 6 冠捷投资 显示器 2020.1. 2035.1. 台湾 外观设计 532. 109300072 D207892 7 6 冠捷投资 摄影机 2020.1. 2035.1. 台湾 外观设计 533. 109300159 D208585 10 9 冠捷投资 支撑架 2020.2. 2035.2. 台湾 外观设计 534. 109300748 D206684 18 17 冠捷投资 支撑架 2020.2. 2035.2. 台湾 外观设计 535. 109300749 D206685 18 17 2020.3. 2035.3. 536. 冠捷投资 点餐机的部分 109301205 D208553 台湾 外观设计 10 9 冠捷投资 显示器的部分 2020.3. 2035.3. 台湾 外观设计 537. 109301518 D206667 23 22 2020.3. 2035.3. 538. 冠捷投资 显示器的部分 109301517 D206666 台湾 外观设计 23 22 冠捷投资 显示器 2020.3. 2035.3. 台湾 外观设计 539. 109301516 D206665 23 22 冠捷投资 显示器 2020.3. 2035.3. 台湾 外观设计 540. 109301515 D206664 23 22 冠捷投资 显示器的部分 2020.8. 2035.8. 台湾 外观设计 541. 109304443 D209103 7 6 冠捷投资 显示器 2020.1 2045.1 00826414 欧盟 外观设计 542. 008264147 1.12 1.12 7 冠捷投资 显示器 2020.1 2045.1 00826224 欧盟 外观设计 543. 008262240 1.6 1.6 0 冠捷投资 显示器 2020.1 2045.1 00827021 欧盟 外观设计 544. 008270219 1.16 1.16 9 福建捷联 基板载运车 2019.1 2039.1 台湾 发明专利 545. 108146366 I716225 2.18 2.17 福建捷联 托盘裝置 2020.1 2030.1 台湾 实用新型 546. 109213758 M606619 0.20 0.19 2020.1. 2040.1. 547. 冠捷投资 显示装置 109101038 I716260 台湾 发明专利 13 12 2020.2. 2040.2. 548. 冠捷投资 显示器 109103315 I716273 台湾 发明专利 4 3 2020.3. 2040.3. 549. 冠捷投资 显示装置 109107395 I716291 台湾 发明专利 6 5 DISPLAY 2020.1. 2040.1. US10809 550. 冠捷投资 16/773696 美国 发明专利 ASSEMBLY 27 27 761 268 序 申请国 专利权人 专利名称 申请日 申请号码 到期日 授权号码 专利类型 号 家/地区 冠捷投资 显示装置 2020.1. 2035.1. 台湾 外观设计 551. 109300086 D209444 7 6 具有卡扣固定式发声 2020.6. 2040.6. 552. 冠捷投资 109121484 I717297 台湾 发明专利 装置的显示器 24 23 冠捷投资 显示器 2020.8. 2035.8. 台湾 外观设计 553. 109304464 D210122 11 10 冠捷投资 显示器 2020.8. 2035.8. 台湾 外观设计 554. 109304465 D210123 11 10 2020. 2035.7 555. 冠捷投资 显示器 109304031 D210275 台湾 外观设计 7.22 .21 2020. 2035.7 556. 冠捷投资 显示器 109304030 D210274 台湾 外观设计 7.22 .21 2020. 2035.7 557. 冠捷投资 显示器 109304029 D210273 台湾 外观设计 7.22 .21 发光散热模块的制造 2020. 2040.8 558. 冠捷投资 109129516 I720931 台湾 发明专利 方法及发光散热模块 8.28 .27 2020. 2035.7 559. 冠捷投资 紫外线杀菌灯 109303778 D210486 台湾 外观设计 7.10 .9 扩增实境眼镜穿戴装 2020. 2040.2 560. 冠捷投资 109106387 I721798 台湾 发明专利 置 2.27 .26 曲面显示设备的制造 2019. 2039.1 561. 冠捷投资 108140952 I721641 台湾 发明专利 方法 11.12 1.11 2020. 2040.4 US109122 562. 冠捷投资 DISPLAY APPARATUS 16/839747 美国 发明专利 4.3 .3 07 2020. 2040.5 563. 冠捷投资 按键与电路板之组合 109117296 I722907 台湾 发明专利 5.25 .24 2020. 2035.9 564. 冠捷投资 显示器 109305549 D210706 台湾 外观设计 9.30 .29 2020. 2035.9 565. 冠捷投资 显示器 109305547 D210705 台湾 外观设计 9.30 .29 2020. 2035.9 566. 冠捷投资 显示器 109305546 D210704 台湾 外观设计 9.30 .29 2020. 2040.4 567. 冠捷投资 双色射出美边显示器 109113277 I724874 台湾 发明专利 4.21 .20 2020. 2035.7 568. 冠捷投资 空气清净机 109303779 D210985 台湾 外观设计 7.10 .9 METHOD AND SYSTEM FOR AUTOMATICALLY ADJUSTING DISPLAY 2020. 2040.3 US109518 569. 冠捷投资 16/820009 美国 发明专利 PARAMETERS OF A 3.16 .16 52 DISPLAY SCREEN OF A TELEVISION DEVICE 269 序 申请国 专利权人 专利名称 申请日 申请号码 到期日 授权号码 专利类型 号 家/地区 AN AMBIENCE LIGHTING SYSTEM FOR A DISPLAY DEVICE 2009. 5137/CHEN 2029.1 570. 冠捷投资 AND A METHOD OF 363033 印度 发明专利 12.18 P/2011 2.18 OPERATING SUCH AN AMBIENCE LIGHTING SYSTEM 2020. 2035.1 571. 冠捷投资 显示器的部分 109306232 D211950 台湾 外观设计 11.10 1.9 2020. 2035.1 572. 冠捷投资 显示器 109305786 D211939 台湾 外观设计 10.19 0.18 2020. 2035.1 573. 冠捷投资 显示器 109305787 D211940 台湾 外观设计 10.19 0.18 2020. 2035.1 574. 冠捷投资 显示器的部分 109305790 D211941 台湾 外观设计 10.19 0.18 2020. 2035.1 575. 冠捷投资 显示器的部分 109305791 D211942 台湾 外观设计 10.19 0.18 具有收纳装置的显示 2020. 2040.3 576. 冠捷投资 109110603 I729748 台湾 发明专利 器 3.27 .26 2020. 2035.1 577. 冠捷投资 智能晨检机 109305789 D212285 台湾 外观设计 10.19 0.18 2020. 2035.1 578. 冠捷投资 智能晨检机 109305788 D212284 台湾 外观设计 10.19 0.18 2020. 2035.1 579. 冠捷投资 显示器 109306187 D212308 台湾 外观设计 11.9 1.8 2020. 2020-0049 2030.1 580. 福建捷联 升降梯控制系统 3230447 日本 实用新型 11.18 58 1.18 2021. 2031.3 581. 福建捷联 线缆电连接器 110203378 M612929 台湾 实用新型 3.29 .28 2021. 2031.1 582. 福建捷联 治具 110201227 M612759 台湾 实用新型 2.1 .31 MMD HONG KONG 2016. 2041.5 00313671 583. Wireless speakers 003136712 欧盟 外观设计 HOLDING LIMITED 5.18 .18 2 MMD HONG KONG 2016. 2041.5 00312006 584. Wireless speakers 003120062 欧盟 外观设计 HOLDING LIMITED 5.10 .10 2 MMD HONG KONG 2015. 2040.8 00275801 585. Charging devices 002758011 欧盟 外观设计 HOLDING LIMITED 8.20 .20 1 MMD HONG KONG 2015. 2040.1 00291788 586. Earphones 002917880 欧盟 外观设计 HOLDING LIMITED 12.21 2.21 0 MMD HONG KONG 2015. 2040.1 00291567 587. Loudspeakers 002915678 欧盟 外观设计 HOLDING LIMITED 12.18 2.18 8 MMD HONG KONG 2015. 2040.1 00291060 588. Loudspeakers 002910604 欧盟 外观设计 HOLDING LIMITED 12.15 2.15 4 MMD HONG KONG 2015. 2040.1 00291778 589. Earphones 002917781 欧盟 外观设计 HOLDING LIMITED 12.21 2.21 1 MMD HONG KONG 2015. 2040.3 00264395 590. Speakers 002643957 欧盟 外观设计 HOLDING LIMITED 3.2 .2 7 270 序 申请国 专利权人 专利名称 申请日 申请号码 到期日 授权号码 专利类型 号 家/地区 MMD HONG KONG 2015. 302015005 2030.2 30201500 591. Remote 新加坡 外观设计 HOLDING LIMITED 2.26 35S .26 535S MMD HONG KONG 2015. 302015006 2030.3 30201500 592. Earphones 新加坡 外观设计 HOLDING LIMITED 3.12 24U .12 624U MMD HONG KONG 2015. 302015005 2030.3 30201500 593. Earphones 新加坡 外观设计 HOLDING LIMITED 3.3 71P .3 571P MMD HONG KONG 2015. 302015005 2030.3 30201500 594. Earphones 新加坡 外观设计 HOLDING LIMITED 3.3 72Y .3 572Y MMD HONG KONG 2015. 302015006 2030.3 30201500 595. Insert 新加坡 外观设计 HOLDING LIMITED 3.12 25Y .12 625Y MMD HONG KONG 2015. 302015006 2030.3 30201500 596. Insert 新加坡 外观设计 HOLDING LIMITED 3.12 26X .12 626X MMD HONG KONG 2015. 302015006 2030.3 30201500 597. Insert 新加坡 外观设计 HOLDING LIMITED 3.12 27V .12 627V MMD HONG KONG 2016. 16107601. 2024.6 HK121823 598. 可折叠式头戴耳机 香港 外观设计 HOLDING LIMITED 6.29 8 .29 0 注:TPV Europe Holding B.V.于 2018 年对 TP Vision Holding B.V.实施吸收合并,吸收合并完 成后,TP Vision Holding B.V.注销,就上表中登记于 TP Vision Holding B.V.名下的专利,冠 捷有限拟将该等专利的权利人变更为冠捷投资,由于相关权利人均为冠捷有限的关联企业,变更未 完成不会对冠捷有限的生产经营产生不利影响。 (3)冠捷有限无形资产未包含专利权的原因及合理性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冠捷有限拥有的专利权均为自主研发形成,冠捷有限将产 品研发支出费用化处理,未进行资本化,研发过程中所申请的专利、软件著作权等无 形资产并没有按相应的研发支出入账,因此冠捷有限的专利权账面值为 0。 冠捷有限基于谨慎性原则,将自主研发专利所产生的研发支出均作费用化处理, 相关研发支出均计入当期损益,符合会计准则,也符合行业惯例。冠捷有限所拥有的 自主研发专利,主要用于提升产品竞争力,包括提高屏幕清晰度、降低产品能耗、优 化产品操作方式等方面,与主营业务相关,在冠捷有限的生产经营活动发挥重要作用 并贡献经济价值。 2、注册商标 (1)境内商标 截至 2021 年 6 月 30 日,冠捷有限及其子公司在中国境内注册合计 40 项商标,不 存在即将于 2021 年 12 月 31 日前到期的情形。 截至 2021 年 6 月 30 日,冠捷有限及下属子公司拥有主要境内注册商标 40 项,具 体情况如下: 271 序 申请号/注 商标名称 注册人 取得方式 类别 有效期 号 册号 冠捷电子; 1. 11788946 原始取得 9 2014.5.7–2024.5.6 福建捷联 冠捷电子; 2. 11532498 原始取得 9 2014.2.28–2024.2.27 福建捷联 3. 6599388 冠捷电子 原始取得 9 2020.6.21–2030.6.20 4. 6222794 冠捷电子 原始取得 9 2020.3.14–2030.3.13 5. 5739019 冠捷电子 原始取得 9 2019.12.21–2029.12.20 6. 3822238 冠捷电子 原始取得 9 2015.11.21–2025.11.20 7. 3753876 冠捷电子 原始取得 37 2016.2.21–2026.2.20 8. 1980932 冠捷电子 原始取得 9 2012.10.28–2022.10.27 9. 1195478 冠捷电子 原始取得 9 2018.7.28–2028.7.27 10. 942659 冠捷电子 原始取得 9 2017.2.7–2027.2.6 福建捷联; 11. 22282708 原始取得 9 2018.2.7–2028.2.6 冠捷电子 福建捷联; 12. 7086137 原始取得 9 2010.10.14–2030.10.13 冠捷电子 13. 4696467 福建捷联 继受取得 9 2018.3.28–2028.3.27 福建捷联; 14. 1980933 继受取得 9 2012.10.28–2022.10.27 冠捷电子 福建捷联; 15. 617429 继受取得 9 2012.11.10–2022.11.9 冠捷电子 16. 22780196 武汉艾德蒙 原始取得 9 2018.2.21–2028.2.20 17. 8127093 武汉艾德蒙 原始取得 9 2011.7.28–2031.7.27 272 序 申请号/注 商标名称 注册人 取得方式 类别 有效期 号 册号 18. 18784649 晋声科技 原始取得 9 2017.2.7–2027.2.6 19. 18784620 晋声科技 原始取得 9 2017.5.21–2027.5.20 20. 9980203 晋声科技 原始取得 9 2013.5.14–2023.5.13 21. 18013643 冠捷视听 原始取得 9 2016.11.14–2026.11.13 22. 18013590 冠捷视听 原始取得 9 2017.1.14–2027.1.13 23. 16380723 冠捷视听 原始取得 9 2017.2.7–2027.2.6 24. 16380722 冠捷视听 原始取得 9 2017.2.7–2027.2.6 25. 13356440 冠捷视听 原始取得 9 2015.4.7–2025.4.6 26. 5787022 冠捷视听 继受取得 9 2020.8.21–2030.8.20 27. 5506720 冠捷视听 继受取得 9 2020.3.7–2030.3.6 28. 5506719 冠捷视听 继受取得 9 2020.3.7–2030.3.6 29. 4929563 冠捷视听 原始取得 9 2021.4.7–2031.4.6 30. 33849235A 冠捷投资 原始取得 9 2019.7.7–2029.7.6 31. 19232424 冠捷投资 原始取得 9 2017.4.14–2027.4.13 32. 18655847 冠捷投资 原始取得 9 2017.1.28–2027.1.27 33. 18655845 冠捷投资 原始取得 28 2017.1.28–2027.1.27 34. 18655846 冠捷投资 原始取得 16 2017.1.28–2027.1.27 273 序 申请号/注 商标名称 注册人 取得方式 类别 有效期 号 册号 35. 17615183 冠捷投资 原始取得 9 2017.11.21–2027.11.20 36. 15099188 冠捷投资 原始取得 9 2016.5.7–2026.5.6 37. 15099189 冠捷投资 原始取得 9 2015.9.21–2025.9.20 38. 11788945 冠捷投资 原始取得 9 2014.5.7–2024.5.6 TP Vision 39. G1184994 Holding 原始取得 9,38,42 2013.9.5–2023.9.5 B.V. TP Vision 40. G1183925 Holding 原始取得 9,38,42 2013.9.5–2023.9.5 B.V. 注:TPV Europe Holding B.V.于 2018 年对 TP Vision Holding B.V.实施吸收合并,吸收合并完成后, TP Vision Holding B.V.注销,上表第 39 号、第 40 号商标目前仍登记在 TP Vision Holding B.V.名下。 TP Vision Holding B.V.拟将前述商标转让给冠捷投资的关联企业,目前尚未办理完毕权利人变更手 续。 (2)境外商标 根据冠捷有限商标代理机构出具的《中国域外商标说明函》,截至 2021 年 6 月 30 日,冠捷有限及下属子公司拥有主要境外注册商标 214 项,具体情况如下: 序号 商标名称 类号 国家/地区 申请人/注册人 注册号 注册日 到期日 MY 欧盟 AOC International 2022.9. 1. CONNECT 9 11226421 2012.9.28 (Europe) B. V 28 (logo) myConnect 马德里协 AOC International 2022.10 2. 9 1135662 2012.10.1 (logo) 议国际案 (Europe) B. V .1 MY 欧盟 AOC International 01122647 2022.9. 3. DISPLAY 9 2012.9.28 (Europe) B. V 9 28 (logo) myDisplay 马德里协 AOC International 2022.10 4. 9 1134714 2012.10.1 (logo) 议国际案 (Europe) B. V .1 MY AOC International 01168665 2023.3. 5. MULTI-PLA 9 欧盟 2013.3.25 (Europe) B. V 6 25 Y (logo) myMulti-Pla 马德里协 AOC International 2023.3. 6. 9 1173874 2013.3.25 y (logo) 议国际案 (Europe) B. V 25 MY PLAY 欧盟 AOC International 01122645 2022.9. 7. 9 2012.9.28 (logo) (Europe) B. V 3 28 8. myPlay 9 马德里协 AOC International 1134713 2012.10.1 2022.10 274 序号 商标名称 类号 国家/地区 申请人/注册人 注册号 注册日 到期日 (logo) 议国际案 (Europe) B. V .1 MY SHOW AOC International 01122652 2022.9. 9. 9 欧盟 2012.9.28 (logo) (Europe) B. V 9 28 myShow 马德里协 AOC International 2022.10 10. 9 01134715 2012.10.1 (logo) 议国际案 (Europe) B. V .1 MY STAGE AOC International 01122629 2022.9. 11. 9 欧盟 2012.9.28 (logo) (Europe) B. V 7 28 myStage 马德里协 AOC International 2022.10 12. 9 01135663 2012.10.1 (logo) 议国际案 (Europe) B. V .1 myTouch 马德里协 AOC International 2013.12.2 2023.12 13. 9 1192906 (logo) 议国际案 (Europe) B. V 0 .20 MY ULTRA 欧盟 AOC International 01216179 2023.9. 14. SPEED 9 2013.9.23 (Europe) B. V 1 23 (logo) myULtraSpe 马德里协 AOC International 2023.9. 15. 9 1182176 2013.9.23 ed (logo) 议国际案 (Europe) B. V 23 360 Sound & 加拿大 MMD Hong Kong 2029.4. 16. 9 1468021 2014.4.2 Design Holding Limited 2 3D ANGLED 加拿大 MMD Hong Kong 2029.7. 17. SPEAKERS 9 1516471 2014.7.25 Holding Limited 25 & Design 加拿大 MMD Hong Kong 2029.3. 18. ACTIONFIT 9 1507752 2014.3.19 Holding Limited 19 新西兰 MMD Hong Kong 2030.6. 19. ACTIONFIT 9 834842 2010.6.17 Holding Limited 17 AMBI MMD Hong Kong 2023.3. 20. LIGHT & 9,11 加拿大 1248954 2008.3.28 Holding Limited 28 DESIGN AMBIGLO 加拿大 MMD Hong Kong 2029.6. 21. 9, 11 1641699 2019.6.18 W Holding Limited 18 AMBISOUN MMD Hong Kong 30081418 2027.2. 22. 9 香港 2017.2.12 D Holding Limited 5 11 AmbiSound 加拿大 MMD Hong Kong 2029.3. 23. 9 1490704 2014.3.19 & Design Holding Limited 19 MMD Hong Kong 2023.10 24. AURILIUM 9 欧盟 3403995 2005.6.1 Holding Limited .21 香港 MMD Hong Kong 30263911 2023.6. 25. AZURE 9 2013.6.14 Holding Limited 5 13 欧盟 MMD Hong Kong 2027.12 26. BASS+ 9, 35 17562059 2020.2.13 Holding Limited .4 CinemaPerfe 加拿大 MMD Hong Kong 2029.3. 27. ct HD & 9 1495281 2014.3.17 Holding Limited 17 Design 香港 MMD Hong Kong 30223789 2022.4. 28. CITISCAPE 9 2012.4.30 Holding Limited 6 29 D 欧盟 MMD Hong Kong 2023.9. 29. 9 3332335 2005.7.6 AMPLIFIER Holding Limited 3 D 新西兰 MMD Hong Kong 2023.3. 30. 9 701109 2003.3.18 AMPLIFIER Holding Limited 18 MMD Hong Kong 30206436 2011.10.2 2021.10 31. Device 9, 38 香港 Holding Limited 6 1 .20 MMD Hong Kong 30206438 2011.10.2 2021.10 32. Device 9, 38 香港 Holding Limited 4 1 .20 275 序号 商标名称 类号 国家/地区 申请人/注册人 注册号 注册日 到期日 加拿大 MMD Hong Kong 2029.7. 33. EARGEAR 9 1492774 2014.7.25 Holding Limited 25 加拿大 MMD Hong Kong 2029.3. 34. ESEE 9 1514360 2014.3.19 Holding Limited 19 欧盟 MMD Hong Kong 2027.12 35. EVERPLAY 9, 35 17562075 2018.4.12 Holding Limited .4 香港 MMD Hong Kong 30355804 2025.10 36. FIDELIO 9 2015.10.7 Holding Limited 2 .6 加拿大 MMD Hong Kong 2029.3. 37. FIDELIO 9 1486767 2014.3.19 Holding Limited 19 香港 MMD Hong Kong 30261380 2023.5. 38. FITDOT 9 2013.5.21 Holding Limited 7 20 MMD Hong Kong 2030.6. 39. FITDOT 9 加拿大 1627735 2015.6.11 Holding Limited 11 欧盟 MMD Hong Kong 2026.7. 40. FLITE 9, 35 15674781 2017.1.23 Holding Limited 20 FULLSOUN 加拿大 MMD Hong Kong 2011.11.2 2026.11 41. D& 9,11 1418650 Holding Limited 8 .28 DESIGN MMD Hong Kong 30037308 2025.2. 42. GOGEAR 9 香港 2015.2.19 Holding Limited 6 18 加拿大 MMD Hong Kong 2023.3. 43. GOGEAR 9 1247794 2008.3.11 Holding Limited 11 GOGEAR MMD Hong Kong 2028.2. 44. 9 加拿大 1465832 2013.2.6 MIX Holding Limited 6 GOGEAR 加拿大 MMD Hong Kong 2028.2. 45. 9 1465827 2013.2.6 VIBE Holding Limited 6 Immersive 加拿大 MMD Hong Kong 2029.3. 46. Sound & 9 1492448 2014.3.19 Holding Limited 19 Design MMD Hong Kong 2030.12 47. In.Sight 9 加拿大 1599548 2015.12.1 Holding Limited .1 新西兰 MMD Hong Kong 2022.4. 48. In.Sight 9 967639 2012.4.25 Holding Limited 25 香港 MMD Hong Kong 30241407 2012.10.2 2022.10 49. In.Sight 9 Holding Limited 9 5 .24 MMD Hong Kong 2026.1. 50. izzylink 9 欧盟 15005581 2016.7.19 Holding Limited 15 LIKE MMD Hong Kong 2008.11.2 2023.11 51. 9 加拿大 1231723 MUSIC Holding Limited 6 .26 LIKE MMD Hong Kong 30029249 2024.9. 52. 9 香港 2004.9.27 MUSIC Holding Limited 1 26 9, 35, 欧盟 MMD Hong Kong 2024.12 53. LOUD JAM 13548086 2015.7.7 38, 42 Holding Limited .10 9, 35, 欧盟 MMD Hong Kong 2024.12 54. LOUDJAM 13547732 2015.7.8 38, 42 Holding Limited .10 9, 35, 欧盟 MMD Hong Kong 2024.12 55. LOUDJAM 13548111 2015.7.8 38, 42 Holding Limited .10 9, 35, 欧盟 MMD Hong Kong 2024.12 56. LOUDJAM 13548136 2015.7.7 38, 42 Holding Limited .10 9, 35, 欧盟 MMD Hong Kong 2024.12 57. LOUDJAM 13548144 2015.7.7 38, 42 Holding Limited .10 9, 35, 欧盟 MMD Hong Kong 2024.12 58. LOUDJAM 13548169 2015.7.7 38, 42 Holding Limited .10 276 序号 商标名称 类号 国家/地区 申请人/注册人 注册号 注册日 到期日 9, 35, 欧盟 MMD Hong Kong 2024.12 59. LOUDJAM 13548185 2015.7.7 38, 42 Holding Limited .10 9, 35, 欧盟 MMD Hong Kong 2024.12 60. LOUDJAM 13548201 2015.7.8 38, 42 Holding Limited .10 9, 35, 欧盟 MMD Hong Kong 2024.12 61. LOUDJAM 13548268 2015.7.7 38, 42 Holding Limited .10 9, 35, 欧盟 MMD Hong Kong 2024.12 62. LOUDJAM 13548276 2015.7.7 38, 42 Holding Limited .10 香港 MMD Hong Kong 30261379 2023.5. 63. MINIDOT 9 2013.5.21 Holding Limited 9 20 香港 MMD Hong Kong 30249182 2023.1. 64. MIRA 9 2013.1.11 Holding Limited 1 10 QUATROSO MMD Hong Kong 30214285 2022.1. 65. 9 香港 2012.1.18 UND Holding Limited 5 17 加拿大 MMD Hong Kong 2029.3. 66. QVIDA 9 1491285 2014.3.19 Holding Limited 19 MMD Hong Kong 2029.7. 67. RAGA 9 加拿大 1461830 2014.7.24 Holding Limited 24 MMD Hong Kong 30047254 2025.8. 68. SHOQBOX 9 香港 2015.8.8 Holding Limited 5 7 SIMPLYSH 加拿大 MMD Hong Kong 2014.12.1 2029.12 69. 9 1547236 ARE Holding Limited 7 .17 MMD Hong Kong 30206282 2011.10.2 2021.10 70. SimplyShare 9, 38 香港 Holding Limited 7 0 .19 SimplyShare 加拿大 MMD Hong Kong 2029.5. 71. Design 9,38 1548396 2014.5.21 Holding Limited 21 (colour) SimplyShare 加拿大 MMD Hong Kong 2029.5. 72. 9,38 1548395 2014.5.21 Design (ZW) Holding Limited 21 新西兰 MMD Hong Kong 2022.4. 73. SMARTBAR 9 967709 2012.4.27 Holding Limited 27 SOUNDAVI 香港 MMD Hong Kong 30214690 2022.1. 74. 9 2012.1.26 A Holding Limited 5 25 SoundCurve MMD Hong Kong 2013.11.2 2028.11 75. 9 加拿大 1497969 & Design Holding Limited 5 .25 SOUNDRIN MMD Hong Kong 30214689 2022.1. 76. 9 香港 2012.1.26 G Holding Limited 7 25 SOUNDSHO MMD Hong Kong 2022.3. 77. 9 新西兰 965821 2012.3.23 OTER Holding Limited 23 SOUNDSHO 香港 MMD Hong Kong 30238435 2022.9. 78. 9 2012.9.20 OTER Holding Limited 2 19 Surround on 香港 MMD Hong Kong 30277263 2013.10.1 2023.10 79. 9 demand Holding Limited 0 8 .17 SURROUND 新西兰 MMD Hong Kong 2021.7. 80. 9 855151 2011.7.19 ME Holding Limited 19 SURROUND MMD Hong Kong 30214050 2022.1. 81. 9 香港 2012.1.17 ME Holding Limited 5 16 MMD Hong Kong 30256359 2023.3. 82. WOOX 9 香港 2013.3.28 Holding Limited 7 27 美国 冠捷国际 2029.1. 83. AOC (Black) 9 1492946 1988.6.21 9 香港 冠捷国际 1999B152 2025.1. 84. AOC (Black) 9 1998.1.9 47 9 AMBILUX 6, 9, 欧盟 TP Vision Europe 2022.6. 85. 10941631 2013.10.3 (wordmark) 19, 22, B.V. 6 277 序号 商标名称 类号 国家/地区 申请人/注册人 注册号 注册日 到期日 24 AMBILUX 9, 38, 比荷卢联 TP Vision Europe 2025.9. 86. 982323 2015.9.3 (wordmark) 42 盟 B.V. 3 6, 9, AMBILUX 德国 TP Vision Europe 30201106 2021.12 87. 19, 22, 2012.3.13 (wordmark) B.V. 5827.7 .31 24 ELEVATE 欧盟 TP Vision Holding 01192261 2013.11.1 2023.6. 88. 9 (wordmark) B.V. 4 3 21 ELEVATION 欧盟 TP Vision Holding 01196881 2023.7. 89. 9 2013.7.9 (workmark) B.V. 5 9 HEARTLIN 比荷卢联 TP Vision Holding 2025.3. 90. E 9 971582 2015.3.10 盟 B.V. 10 (workmark) HEARTLIN TP Vision Holding 90997027 2017.11.1 2027.11 91. E 9 巴西 B.V. 0 4 .14 (workmark) HEARTLIN 欧盟 TP Vision Holding 01381018 2025.3. 92. E 9 2015.6.30 B.V. 9 10 (workmark) HEARTLIN 马德里协 TP Vision Holding 2025.9. 93. E 9 1268921 2015.9.8 议国际案 B.V. 8 (workmark) TP VISION 9, 38, TP Vision Holding 2024.8. 94. 阿根廷 3254883 2014.8.14 (logo) 42 B.V. 14 TP VISION 9, 38, 比荷卢联 TP Vision Holding 2023.3. 95. 0941691 2013.3.8 (logo) 42 盟 B.V. 8 TP VISION 9, 38, 巴西 TP Vision Holding 84052826 2026.3. 96. 2016.3.15 (logo) 42 B.V. 4 15 TP VISION 9, 38, TP Vision Holding 01163887 2023.3. 97. 欧盟 2013.3.8 (logo) 42 B.V. 1 8 挪威/马德 TP VISION 9, 38, TP Vision Holding 2023.9. 98. 里协议国 1184994 2013.9.5 (logo) 42 B.V. 5 际案 俄罗斯/马 TP VISION 9, 38, 德里协议 TP Vision Holding 2023.9. 99. 1184994 2013.9.5 (logo) 42 B.V. 5 国际案 新加坡/马 TP VISION 9, 38, 德里协议 TP Vision Holding 2023.9. 100. 1184994 2013.9.5 (logo) 42 B.V. 5 国际案 南韩/马德 TP VISION 9, 38, TP Vision Holding 2023.9. 101. 里协议国 1184994 2013.9.5 (logo) 42 B.V. 5 际案 瑞士/马德 TP VISION 9, 38, 里协议国 TP Vision Holding 2023.9. 102. 1184994 2013.9.5 (logo) 42 B.V. 5 际案 土耳其/马 TP VISION 9, 38, TP Vision Holding 2023.9. 103. 德里协议 1184994 2013.9.5 (logo) 42 B.V. 5 国际案 美国/马德 TP VISION 9, 38, 里协议国 TP Vision Holding 2014.10.2 2024.10 104. 4,623,006 (logo) 42 B.V. 1 .21 际案 278 序号 商标名称 类号 国家/地区 申请人/注册人 注册号 注册日 到期日 TP VISION 阿根廷 TP Vision Holding 2024.8. 105. 9 2668220 2014.8.14 (wordmark) B.V. 14 TP VISION 9, 38, 比荷卢联 TP Vision Holding 2023.3. 106. 0941089 2013.3.8 (wordmark) 42 盟 B.V. 8 TP VISION 9, 38, TP Vision Holding 84052825 2026.3. 107. 巴西 2016.3.15 (wordmark) 42 B.V. 6 15 TP VISION 9, 38, 欧盟 TP Vision Holding 01163869 2023.3. 108. 2013.3.8 (wordmark) 42 B.V. 9 8 新加坡/马 TP VISION 9, 38, 德里协议 TP Vision Holding 2023.9. 109. 1183925 2013.9.5 (wordmark) 42 B.V. 5 国际案 南韩/马德 TP VISION 9, 38, TP Vision Holding 2023.9. 110. 里协议国 1183925 2013.9.5 (wordmark) 42 B.V. 5 际案 瑞士/马德 TP VISION 9, 38, 里协议国 TP Vision Holding 2023.9. 111. 1183925 2013.9.5 (wordmark) 42 B.V. 5 际案 土耳其/马 TP VISION 9, 38, 德里协议 TP Vision Holding 2023.9. 112. 1183925 2013.9.5 (wordmark) 42 B.V. 5 国际案 美国/马德 TP VISION 9, 38, 里协议国 TP Vision Holding 2023.9. 113. 4,622,997 2013.9.5 (wordmark) 42 B.V. 5 际案 香港 冠捷投资 30349522 2025.8. 114. AGON 9 2015.8.5 2 4 日本 冠捷投资 2026.4. 115. AGON 9 5844521 2016.4.22 21 新加坡 冠捷投资 40201514 2025.8. 116. AGON 9 2015.8.13 014W 13 新西兰 冠捷投资 2025.8. 117. AGON 9 1024928 2015.8.5 5 澳大利亚 冠捷投资 2025.8. 118. AGON 9 1712562 2015.8.6 6 AGON & 印度尼西 IDM0005 2025.8. 119. 9 冠捷投资 2015.8.14 Design 亚 76432 14 AGON AOC 欧盟 冠捷投资 01444584 2025.8. 120. 9 2015.8.5 Gaming 5 5 AGON AOC 2016.10.1 2026.10 121. 9 台湾 冠捷投资 01797454 Gaming 6 .15 AGON AOC 40-118656 2026.6. 122. 9 南韩 冠捷投资 2016.6.24 Gaming 1 24 AGON AOC 印度 冠捷投资 2025.8. 123. 9 3027081 2015.8.7 Gaming 7 AGON AOC 4-2015-00 2026.8. 124. 9 菲律宾 冠捷投资 2016.8.11 Gaming 506672 11 Amark 南韩 冠捷投资 40-090312 2022.1. 125. 9 2012.1.27 (Black) 1 27 土耳其 冠捷投资 2008/7361 2008.12.2 2028.12 126. AOC 9 7 6 .26 多米尼加 冠捷投资 2023.3. 127. AOC 9 202163 2013.3.19 19 128. AOC 9 波多黎各 冠捷投资 216945 2016.8.17 2026.8. 279 序号 商标名称 类号 国家/地区 申请人/注册人 注册号 注册日 到期日 17 日本 冠捷投资 2011.11.2 2021.11 129. AOC 9 5453295 5 .25 南韩 冠捷投资 40-093319 2022.9. 130. AOC 9 2012.9.5 4 5 新加坡 冠捷投资 T1102605 2031.3. 131. AOC 9 2011.3.3 A 3 乌兹别克 冠捷投资 MGU 2031.3. 132. AOC 9 2011.3.4 22320 4 印度 冠捷投资 2031.3. 133. AOC 9 2110428 2011.3.4 3 2011/0467 2031.3. 134. AOC 9 南非 冠捷投资 2011.3.2 5 2 20110234 8 (续展后 2031.3. 135. AOC 9 挪威 冠捷投资 2011.3.2 2 注册号为 261016) 2031.3. 136. AOC 9 瑞士 冠捷投资 618996 2011.3.2 2 20117059 86(续展 后注册号 2031.3. 137. AOC 9 俄罗斯 冠捷投资 2011.3.3 3 为 471829) m2011032 2031.3. 138. AOC 9 乌克兰 冠捷投资 2011.3.3 80 3 2031.3. 139. AOC 9 以色列 冠捷投资 236126 2011.3.2 2 斯里兰卡 冠捷投资 2031.3. 140. AOC 9 161357 2011.3.4 4 斯洛伐克 冠捷投资 5169-2011 2031.3. 141. AOC 9 2011.3.11 /231129 11 2031.3. 142. AOC 9 墨西哥 冠捷投资 1279886 2011.3.1 1 澳大利亚 冠捷投资 2031.2. 143. AOC 9 1411795 2011.2.28 28 比荷卢联 2031.2. 144. AOC 9 冠捷投资 1220385 2011.2.25 盟 25 新西兰 冠捷投资 2031.2. 145. AOC 9 837808 2011.2.28 28 台湾 冠捷投资 2023.5. 146. AOC 9 1578748 2013.5.16 15 巴拿马 冠捷投资 2023.1. 147. AOC 9 220052-01 2013.1.21 21 欧盟 冠捷投资 01120345 2022.9. 148. AOC 9 2012.9.20 2 20 AOC (New Z2011038 2031.3. 149. 9 克罗地亚 冠捷投资 2011.3.3 Design) 7 3 AOC (New 孟加拉国 冠捷投资 2028.3. 150. 9 140422 2011.3.6 Design) 6 AOC (New 乌拉圭 冠捷投资 2025.8. 151. 9 421145 2015.8.3 Design) 3 280 序号 商标名称 类号 国家/地区 申请人/注册人 注册号 注册日 到期日 AOC (New 加拿大 冠捷投资 TMA8295 2027.8. 152. 9 2012.8.9 Design) 55 9 AOC (New 牙买加 冠捷投资 2026.10 153. 9 71059 2016.10.7 Design) .7 AOC (New 印度 冠捷投资 2025.4. 154. 9 2937190 2015.4.8 Design) 7 AOC (New 杜拜 冠捷投资 2017.12.1 2027.12 155. 9 284759 Design) 9 .19 AOC (New 沙特阿拉 14390112 2027.10 156. 9 冠捷投资 2018.2.1 Design) 伯 36 .9 AOC EYES 2030.1. 157. 9 香港 冠捷投资 B07406 2003.1.24 VALUE 24 2022.11 158. ENVISION 9 台湾 冠捷投资 1024817 2002.12.1 .30 土耳其 冠捷投资 2008/7361 2008.12.2 2028.12 159. ENVISION 9 6 6 .26 ENVISION 2026.6. 160. 9 台湾 冠捷投资 01777093 2016.7.1 (新图样) 30 Plug-&-Touc 01315106 2024.8. 161. 9 欧盟 冠捷投资 2014.8.7 h 3 7 Plug-&-Touc 台湾 冠捷投资 2025.8. 162. 9 1725245 2015.9.1 h 31 91479683 2029.6. 163. Saphi 9 巴西 冠捷投资 2019.6.11 6 11 澳大利亚 冠捷投资 2028.5. 164. Saphi 9 1930257 2018.5.30 29 01791169 2018.11.1 2028.6. 165. Saphi 9 欧盟 冠捷投资 8 4 1 新加坡 冠捷投资 40201810 2028.6. 166. Saphi 9 2018.6.5 854P 4 2025.4. 167. TopView 9 印度 冠捷投资 2937191 2015.4.8 8 台湾 冠捷投资 2025.3. 168. Touch Play 9 01698841 2015.4.1 31 美国 冠捷投资 2027.2. 169. Touch Play 9 5137950 2017.2.7 7 Saphi & 2030.8. 170. 9 阿根廷 冠捷投资 3106026 2020.8.20 Device 20 Saphi & 2018/1495 2028.5. 171. 9 南非 冠捷投资 2018.5.29 Device 0 29 AGON & 阿尔及利 2028.8. 172. 9 冠捷投资 108428 2020.5.15 Design 亚 14 AGON & 20110909 2028.6. 173. 9 泰国 冠捷投资 2018.6.29 Design 4 28 2031.5. 174. AOC 9 德国 冠捷国际 2002026 1991.5.16 31 萨尔瓦多 嘉捷科技 21book28 2026.7. 175. AOC 9 2016.7.7 5 7 泰国 嘉捷科技 2023.4. 176. AOC 9 887878 2013.4.4 3 2026.4. 177. AOC 9 哥伦比亚 嘉捷科技 533691 2016.4.25 25 哥斯达黎 嘉捷科技 2015.12.1 2025.12 178. AOC 9 248764 7 .17 281 序号 商标名称 类号 国家/地区 申请人/注册人 注册号 注册日 到期日 加 2014/3184 2025.4. 179. AOC 9 巴拉圭 嘉捷科技 5 2015.4.14 14 411064 秘鲁 嘉捷科技 P0020750 2013.12.1 2023.12 180. AOC 9 3 3 .13 AOC (Black)(联合 2021.12 181. 9 台湾 嘉捷科技 693298 2002.1.1 商标)(旧设 .31 计) AOC (New 2026.1. 182. 9 智利 嘉捷科技 1191843 2016.1.7 Design) 7 AOC (New 阿根廷 嘉捷科技 2026.7. 183. 9 2816861 2016.7.12 Design) 12 AOC (New 20150598 2025.6. 184. 9 马来西亚 嘉捷科技 2015.6.23 Design) 37 23 1968678 (延展后 AOC EYES 编列注册 2024.1. 185. 9 阿根廷 嘉捷科技 2004.1.30 VALUE 30 号为 2667564) AOC EYES 82545839 2027.11 186. 9 巴西 嘉捷科技 2017.11.7 VALUE 0 .7 AOC EYES 智利 嘉捷科技 2023.8. 187. 9 670898 2003.8.13 VALUE 13 AOC EYES 哥斯达黎 2025.9. 188. 9 嘉捷科技 153917 2005.9.23 VALUE 加 23 AOC EYES 马来西亚 嘉捷科技 2023.2. 189. 9 03001824 2003.2.18 VALUE 18 AOC EYES 巴拿马 嘉捷科技 2023.5. 190. 9 127117-01 2003.5.14 VALUE 14 269639 (延展后 AOC EYES 编列注册 2024.7. 191. 9 巴拉圭 嘉捷科技 2004.7.22 VALUE 22 号为 404252) AOC EYES 乌拉圭 嘉捷科技 2014.11.2 2024.11 192. 9 354788 VALUE 9 .29 AOC 艾德蒙 (墨色)(正商 台湾 嘉捷科技 2021.12 193. 94 00167736 2002.1.1 .31 标) 欧盟 嘉捷科技 00431962 2025.2. 194. ENVISION 9 2005.2.24 1 24 TPV VISION 澳大利亚 嘉捷科技 2004.12.1 2024.12 195. INNOVATO 9 1034791 7 .17 R TPV VISION 巴西 嘉捷科技 82713579 2027.10 196. INNOVATO 9 2007.10.2 3 .2 R TPV VISION 香港 嘉捷科技 30033744 2004.12.1 2024.12 197. INNOVATO 9 6 4 .13 R 282 序号 商标名称 类号 国家/地区 申请人/注册人 注册号 注册日 到期日 TPV VISION 欧盟 嘉捷科技 00421068 2004.12.1 2024.12 198. INNOVATO 9 8 6 .16 R TPV VISION 印度 嘉捷科技 2004.12.2 2024.12 199. INNOVATO 9 1327244 1 .21 R TPV VISION 俄罗斯 嘉捷科技 2004.12.3 2024.12 200. INNOVATO 9 318343 0 .30 R TPV VISION 新加坡 嘉捷科技 T04/2237 2004.12.1 2024.12 201. INNOVATO 9 7G 7 .17 R TPV VISION 台湾 嘉捷科技 2025.9. 202. INNOVATO 9 1173140 2005.9.16 15 R 艾德蒙 AOC (反白)(联合 2021.12 203. 9 台湾 嘉捷科技 755596 2002.1.1 商标)(旧设 .31 计) 加拿大 MMD Hong Kong 2031.1. 204. WOOX 7,9 1620345 2016.1.15 Holding Limited 15 香港 MMD Hong Kong 30273609 2023.9. 205. WOOX 9, 35 2013.9.12 Holding Limited 0 11 WOOX INNOVATIO MMD Hong Kong 30271105 2023.8. 206. 9, 35 香港 2013.8.21 NS Woox Holding Limited 1 20 Innovations WOOX Innovations 沃科声 MMD Hong Kong 30272115 2023.8. 207. 9, 35 香港 2013.8.29 WOOX Holding Limited 9 28 Innovations 沃科声 WOOX Innovations 沃声创新 MMD Hong Kong 30272184 2023.8. 208. 9, 35 香港 2013.8.30 WOOX Holding Limited 3 29 Innovations 沃声创新 WOOX 沃 声 WOOX 香港 MMD Hong Kong 30272182 2023.8. 209. 9, 35 2013.8.30 Holding Limited 5 29 沃声 欧盟 MMD Hong Kong 2025.3. 210. ZENIT 9 13900295 2015.12.3 Holding Limited 31 沃科声 新加坡 MMD Hong Kong T1313322 2023.8. 211. WOOX 9, 35 2013.8.16 Holding Limited Z 16 Innovations 沃科声 沃科 MMD Hong Kong 30271288 2023.8. 212. 9, 35 香港 2013.8.22 声 Holding Limited 9 21 沃声 沃声 香港 MMD Hong Kong 30272181 2023.8. 213. 9, 35 2013.8.30 Holding Limited 6 29 沃声创新 沃 MMD Hong Kong 30272183 2023.8. 214. 9, 35 香港 2013.8.30 声创新 Holding Limited 4 29 283 注: TPV Europe Holding B.V.于 2018 年对 TP Vision Holding B.V.实施吸收合并,吸收合并完 成后,TP Vision Holding B.V.注销,就上表中登记于 TP Vision Holding B.V.名下的商标,冠 捷有限拟将前述商标的权利人变更为 TPV Europe Holding B.V.,预计可于 2021 年 9 月底办理完毕 权利人变更手续,由于相关权利人均为冠捷有限的关联企业,变更未完成不会对冠捷有限的生产经 营产生不利影响。 (3)关于即将到期境外商标 根据圣岛智产股份有限公司出具的《中国域外商标说明函》,截至 2021 年 6 月 30 日,冠捷有限及其子公司拥有合计 214 项在中国境外注册的注册商标。 其中 9 项商标将于 2021 年 12 月 31 日前到期,占境外注册商标数量的比例为 4.21%, 上述将于 2021 年 12 月 31 日前到期的境外商标具体情况如下: 序号 所有权人 商标号 到期日 续展情况 MMD Hong Kong Holding 1 302064366 2021.10.20 暂无续展计划 Limited MMD Hong Kong Holding 2 302064384 2021.10.20 暂无续展计划 Limited MMD Hong Kong Holding 3 302062827 2021.10.19 暂无续展计划 Limited MMD Hong Kong Holding 4 855151 2021.7.19 暂无续展计划 Limited 已续展完毕,专 用期限续展至 5 冠捷投资 5453295 2021.11.25 2031 年 11 月 25 日 将于当地法律法 规所允许的时间 6 嘉捷科技 693298 2021.12.31 窗口期办理续展 手续 将于当地法律法 规所允许的时间 7 嘉捷科技 167736 2021.12.31 窗口期办理续展 手续 将于当地法律法 规所允许的时间 8 嘉捷科技 755596 2021.12.31 窗口期办理续展 手续 将于当地法律法 规所允许的时间 9 TP Vision Europe B.V. 302011065827.7 2021.12.31 窗口期办理续展 手续 对于上表中第 1-4 项境外商标权,冠捷有限拟不再投入使用,故暂无续展计划, 对其不予续展不会对冠捷有限的生产经营造成重大不利影响;对于上表中其余商标, 冠捷有限已办理完毕续展手续或将尽快于当地法律法规所允许的时间窗口期办理续展 手续。 284 综上,冠捷有限即将到期注册商标的数量较少,占注册商标总数的比例较低,且 针对拟继续使用的即将到期商标,已办理完毕续展手续或将尽快于当地法律法规所允 许的时间窗口期办理续展手续;对于少量注册商标冠捷有限拟不再投入使用,故无续 展计划。上述商标权的到期不会对冠捷有限的生产经营造成重大不利影响。 3、计算机软件著作权 截至 2021 年 6 月 30 日,冠捷有限及下属子公司拥有主要境内计算机软件著作权 36 项,具体情况如下: 序 著作权 取得 首次发表日期/ 登记批准 软件名称 登记号 版本 号 人 方式 开发完成日期 日期 AOC 商业显示器 福建捷 原始 1. 设置应用程序软 2019SR1164442 V1.0 2019.9.20 2019.11.18 联 取得 件 AOC 商业显示器 福建捷 原始 2. 2019SR1164427 V1.0 2019.9.16 2019.11.18 桌面系统 联 取得 AOC 屏幕录制软 武汉艾 原始 3. 2020SR0769851 V1.0 2020.6.8 2020.7.14 件 德蒙 取得 武汉艾 原始 4. AOC 批注软件 2020SR0769863 V1.0 2020.5.28 2020.7.14 德蒙 取得 AOC Hyperlink 武汉艾 原始 5. 智能拼接控制系 2020SR0769845 V1.0 2020.5.20 2020.7.14 德蒙 取得 统 武汉艾 原始 6. AOC 书写软件 2020SR0769869 V1.0 2020.5.18 2020.7.14 德蒙 取得 武汉艾 原始 7. AOC 投票器软件 2020SR0769875 V1.0 2020.5.18 2020.7.14 德蒙 取得 AOC 云端信息发 武汉艾 原始 8. 2020SR0785676 V2.0 2020.5.8 2020.7.16 布系统 德蒙 取得 武汉艾 原始 9. AOC 罗盘软件 2020SR0769857 V1.0 2019.12.30 2020.7.14 德蒙 取得 AOC 拼接控制软 武汉艾 原始 10. 2019SR0138789 V1.0 2018.9.26 2019.2.13 件 德蒙 取得 AOC 云端信息发 武汉艾 原始 11. 2019SR0130652 V1.0 2018.9.28 2019.2.11 布系统 德蒙 取得 Philips 冠捷视 原始 12. Headphones App 2020SR1199097 V1.1.0 2020.4.11 2020.10.10 听 取得 软件 13. 小菲守护 IOS 版 2020SR0793748 V1.0.0 冠捷视 原始 2020.6.10 2020.7.20 285 序 著作权 取得 首次发表日期/ 登记批准 软件名称 登记号 版本 号 人 方式 开发完成日期 日期 软件 听 取得 小菲守护 冠捷视 原始 14. 2020SR0794701 V1.0.0 2020.6.10 2020.7.20 Android 版软件 听 取得 飞利浦远程协助 冠捷视 原始 15. 2017SR639599 V1.5.47 2017.11.3 2017.11.21 软件 听 取得 PHILIPS F718 手 冠捷视 原始 16. 2012SR003316 V1.0.0 2011.12.2 2012.1.16 机软件 听 取得 PHILIPS V816 手 冠捷视 原始 17. 2012SR002195 V1.0.0 2011.4.1 2012.1.12 机软件 听 取得 基于 Moldflow 冠捷显 的模流分析绿色 原始 18. 2021SR0365782 V1.0 示(中 2020.7.21 2021.3.10 设计工艺仿真技 取得 国) 术应用平台 基于现场资讯整 冠捷显 原始 19. 合系统(SFIS) 2021SR0365785 V1.0 示(中 2020.9.25 2021.3.10 取得 的应用模块平台 国) 冠捷显 液晶生产绿色设 原始 20. 2021SR0394739 V1.0 示(中 2020.7.21 2021.3.15 计示范线平台 取得 国) 冠捷显 在制品(WIP) 原始 21. 2020SR1035102 V1.0 示(中 2020.6.6 2020.9.3 查询系统 取得 国) 冠捷显 QM 品质管理系 原始 22. 2020SR1035110 V1.0 示(中 2020.6.5 2020.9.3 统 取得 国) 新产品研发 冠捷显 原始 23. (PM)管理模块 2020SR0790991 V1.0 示(中 2020.4.9 2020.7.17 取得 系统 国) 冠捷显 数据采集(SMO) 原始 24. 2020SR0790998 V1.0 示(中 2019.12.6 2020.7.17 模块系统 取得 国) 冠捷显 出货品质(OQA) 原始 25. 2020SR0787700 V1.0 示(中 2019.9.17 2020. 7.17 管控模块系统 取得 国) 冠捷显 液晶显示器自动 原始 26. 2014SR003888 V1.0 示(中 2013.7.23 2014.1.10 检索系统 取得 国) 液晶平显设计分 冠捷显 原始 27. 2014SR003753 V1.0 2013.8.19 2014.1.10 析系统 示(中 取得 286 序 著作权 取得 首次发表日期/ 登记批准 软件名称 登记号 版本 号 人 方式 开发完成日期 日期 国) 冠捷显 液晶平显传输测 原始 28. 2013SR150057 V1.0 示(中 2013.10.23 2013.12.19 试系统 取得 国) 冠捷显 高灵敏度液晶显 原始 29. 2013SR150053 V1.0 示(中 2013.9.24 2013.12.19 示器检测系统 取得 国) 冠捷显 液晶显示器自动 继受 30. 2013SR119864 V1.0 示(中 2010.6.25 2013.11.5 校正系统 取得 国) 冠捷显 液晶平显设计数 继受 31. 2013SR119865 V1.0 示(中 2010.8.19 2013.11.5 据库系统 取得 国) Cloud CMS 信息 飞生贸 原始 32. 2019SR0864425 V1.0 2018.9.11 2019.8.20 发布系统 易 取得 飞生智能控制软 飞生贸 原始 33. 2013SR025420 V1.0 2012.12.30 2013.3.19 件 易 取得 液晶显示器自动 冠捷北 原始 34. 2011SR042186 V1.0 2010.6.25 2011.7.1 校正系统 京 取得 液晶平显设计数 冠捷北 原始 35. 2011SR042295 V1.0 2010.8.19 2011.7.1 据库系统 京 取得 冠捷显 环景光 APP 软件 原始 36. 2020SR0719748 V1.2.0 示(厦 2020.3.23 2020.7.3 (安卓端) 取得 门) 4、美术作品著作权 截至 2021 年 6 月 30 日,冠捷有限及下属子公司拥有的已取得有效注册证书的境内 美术作品著作权 1 项,具体情况如下: 序 作品名称 登记号 登记类别 著作权人 创作完成日期 登记日期 号 国作登字 1. “耀”字设计 美术 冠捷视听 2013-07-20 2013-12-16 -2013-F-00109189 5、主要第三方授权许可 (1)第三方授权许可概况 1)飞利浦对冠捷投资的商标授权 287 根据被许可方冠捷投资、担保方冠捷有限与飞利浦于 2015 年 3 月 30 日签订的《商 标许可合同》及后续签订的补充约定,飞利浦许可冠捷投资及其关联实体在其开发、组 装、制造显示器、具有 PC 功能的显示器、设有内置电视调频器之显示器、标志板产品、 IT 配件等显示器产品、无线家庭网络解决方案相关产品(包括无线调制解调器路由器、 无线接入点、无线桥、无线信号增强器等)上,以及在与上述产品相关的市场营销、消 费者服务中,使用飞利浦商标。上述许可具独占性,不可转让或分许可。 授权的飞利浦商标包括“PHILIPS”、“PHILIPS Shield Emblem”以及“innovation and you”商标;授权的地域范围为全球,但针对具有电视接收设备的显示器的授权区 域不包括美国、加拿大及墨西哥。 获得授权的中国境内关联实体包括冠捷电子(福建)有限公司、武汉艾德蒙科技股 份有限公司、飞生(上海)电子贸易有限公司、飞生(上海)电子科技有限公司、飞生 (上海)电子产品有限公司、福建捷联电子有限公司、冠捷显示科技(北海)有限公司、 厦门艾德蒙电子科技有限公司。授权的有效期自 2015 年 4 月 1 日至 2025 年 3 月 31 日。 2)飞利浦对 TPV Europe Holding B.V.电视产品的商标授权 根据被许可方 TPV Europe Holding B.V.、担保方冠捷有限与飞利浦于 2020 年 12 月 23 日签订的《关于电视产品的第三次商标许可合同》,飞利浦许可 TPV Europe Holding B.V.及其关联实体(除 TPV CIS Limited Liability Company(以下简称“TPV CIS”)外) 在 TPV Europe Holding B.V.或其授权制造商制造的电视产品(包括包装)上以及在与上 述产品相关的市场营销、消费者服务中使用飞利浦商标。同时,飞利浦授权 TPV Europe Holding B.V.分许可 TPV CIS 依据该许可合同的条款和条件使用飞利浦商标(包括但不 限于 60307 号和 31591 号俄罗斯注册商标)。上述许可具独占性,不可分割及转让且非 经许可合同另有约定不得分许可。 授权的飞利浦相关商标包括“PHILIPS”、“PHILIPS Shield Emblem”以及“innovation and you”商标;授权的地域范围为全球,但就非供酒店使用产品而言,不包括美国、 加拿大、墨西哥、委内瑞拉、巴拿马和伯利兹;获授权的中国境内关联实体包括福建捷 联电子有限公司、冠捷显示科技(武汉)有限公司、冠捷显示科技(厦门)有限公司、 武汉艾德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飞生(上海)电子贸易有限公司、飞生(上海)电子科 技有限公司、晋声(上海)电子科技有限公司、冠捷显示科技(北海)有限公司、晋声 288 (上海)贸易有限公司、冠捷显示科技(咸阳)有限公司、飞生(上海)电子产品有限 公司、厦门艾德蒙电子科技有限公司。授权的有效期自 2021 年 1 月 1 日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 3)飞利浦向 AOC Holdings Limited、冠捷投资对移动电话、平板电脑等产品的商 标授权 ①对 AOC Holdings Limited 的原授权 根据被许可方 AOC Holdings Limited、担保方冠捷有限与飞利浦于 2017 年 3 月 29 日签订的《商标许可合同》及其补充协议,飞利浦许可 AOC Holdings Limited 及其关联 实体在其或其授权制造商制造的移动电话和智能电话、平板电脑、儿童手腕手机、前述 产品的配件以及应用程序等产品(包括包装)上,以及在与上述产品相关的市场营销、 消费者服务中使用飞利浦商标,该许可具独占性,不可分割、转让及分许可。 授权商标包括“PHILIPS”、“PHILIPS Shield Emblem”以及“innovation and you” 商标。 授权地域范围为全球,但不包括美国、加拿大、奥地利、比利时、丹麦、芬兰、法 国、德国、希腊、冰岛、爱尔兰、意大利、列支敦士登、卢森堡、马耳他、摩洛哥、荷 兰、挪威、葡萄牙、西班牙、瑞典、瑞士及英国。 获得授权的中国境内关联实体包括冠捷电子(福建)有限公司、武汉艾德蒙科技股 份有限公司、飞生(上海)电子科技有限公司、飞生(上海)电子贸易有限公司、厦门 艾德蒙电子科技有限公司、晋声(上海)电子科技有限公司、晋声(上海)贸易有限公 司、嘉捷科技(福清)有限公司、深圳桑菲消费通信有限公司(现已改名为“冠捷视听 科技(深圳)有限公司”)。授权有效期自 2017 年 4 月 1 日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 ②冠捷投资受让原授权的权利义务并续签 2020 年 12 月 23 日,冠捷投资作为被许可方、AOC Holdings Limited 作为原被许可 方、冠捷有限作为担保方与飞利浦签订了《移动产品商标许可合同之补充协议》,约定 自 2021 年 1 月 1 日起,上述《商标许可合同》项下的 AOC Holdings Limited 的权利义 务转让给冠捷投资,担保方仍为冠捷有限。 《移动产品商标许可合同之补充协议》明确,上述《商标许可合同》项下的关联实 289 体不包括 TPV CIS;同时,进一步约定飞利浦授权冠捷投资分许可 TPV CIS 依据该许 可合同的条款和条件使用飞利浦商标(包括但不限于 60307 号和 31591 号俄罗斯注册商 标)并有权向 TPV CIS 收取许可费。 授权的有效期续展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授权的地域范围变更为亚太及中东的 70 个国家和地区、非洲的 52 个国家和地区以及拉丁美洲的 5 个国家;获授权的中国境内 关联实体为深圳桑菲消费通信有限公司(现已改名为“冠捷视听科技(深圳)有限公司”)。 4)飞利浦向冠捷投资、MMD Hong Kong Holding Limited 对耳机、传声器等产品 的商标授权 ①对冠捷投资的原授权 2018 年 6 月 1 日,被许可方冠捷投资、担保方冠捷有限与飞利浦签订《商标许可 合同》,约定飞利浦许可冠捷投资及其关联实体(除 TPV CIS 外),在其或其授权制 造商制造的家庭音效产品、一般消费者使用的耳筒及耳机、传声器、个人计算机扬声器、 DJ 娱乐系统、售后市场的车内娱乐产品、视频产品、配件等影音类产品(包括包装) 上,以及在与上述产品相关的市场营销、消费者服务中,使用飞利浦商标。 同时,飞利浦授权冠捷投资分许可 TPV CIS 依据该许可合同的条款和条件使用飞 利浦商标(包括但不限于 60307 号和 31591 号俄罗斯注册商标),并有权向 TPV CIS 收取许可费。 上述许可具独占性,不可分割及转让且非经许可合同另有约定不得分许可。 授权的飞利浦商标包括“PHILIPS”、“PHILIPS Shield Emblem”以及“innovation and you”商标。授权的地域范围为全球,但视频产品以及配件(如机壳、电池与充电 器、手机电池产品及其他)的授权区域不包括美国、加拿大和墨西哥;就配件中的储存 产品而言,授权区域还将排除欧盟。 上述授权的有效期自 2018 年 6 月 1 日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到期后符合一定条件 再续展五年。 ②MMD Hong Kong Holding Limited 受让原授权 2018 年 9 月 28 日,飞利浦、冠捷有限与 MMD Hong Kong Holding Limited 签订了 《转让协议》,约定自 2018 年 9 月 1 日起,上述《商标许可合同》项下的被许可方的 290 权利义务转让给 MMD Hong Kong Holding Limited,担保方仍为冠捷有限。 2020 年 12 月 23 日,MMD Hong Kong Holding Ltd.作为被许可方、冠捷有限作为 担保方与飞利浦签订了《影音类产品商标许可合同之补充协议》,约定该补充协议自 2020 年 11 月 1 日起追溯性生效,并将上述《商标许可合同》的有效期续展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 补充协议对配件产品适用的授权地域范围进行调整,配件中的通用遥控设备、移动 电源及便利性产品、天线和支架、护理和清洁产品、家用电源产品、电缆及连接器的授 权地域范围不包括美国、加拿大和墨西哥;获授权的中国境内关联实体包括武汉艾德蒙 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飞生(上海)电子贸易有限公司、飞生(上海)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晋声(上海)电子科技有限公司、晋声(上海)贸易有限公司、飞生(上海)电子产品 有限公司、厦门艾德蒙电子科技有限公司、深圳桑菲消费通信有限公司(现已改名为“冠 捷视听科技(深圳)有限公司”)。 冠捷有限与飞利浦之间的授权许可合作已持续多年,合作产品已从合作初期的显示 器扩展至电视、手机等产品,双方在历史合作过程中互惠互利,已建立长期稳定的良好 合作关系。 (2)关于飞利浦商标的续签及其必要性等情况 1)报告期内冠捷有限使用飞利浦商标产品的销售收入、存货金额和计提跌价准备 情况,以及该类产品生产销售对冠捷有限盈利能力的影响 ①报告期内冠捷有限使用飞利浦商标产品的销售收入、存货金额和计提跌价准备 情况 单位:万元 2021 年 1-6 月/2021 2020 年度/2020 年 2019 年度/2019 年 项目 年 6 月 30 日 12 月 31 日 12 月 31 日 销售情况: 飞利浦商标产品销售收入 1,102,155.67 2,099,029.78 2,024,719.10 占冠捷有限营业收入比例 33.44% 33.07% 32.99% 飞利浦商标产品毛利 200,208.56 431,945.19 316,799.14 占冠捷有限毛利比例 46.10% 48.28% 47.30% 存货情况: 291 飞利浦商标产品存货账面余额 214,332.06 166,218.28 181,542.79 占冠捷有限存货账面余额的比例 16.05% 18.77% 22.54% 飞利浦商标产品存货账面价值 206,902.79 160,221.51 173,021.69 占冠捷有限存货账面价值的比例 15.93% 18.76% 22.47% 飞利浦商标产品存货跌价准备 7,429.27 5,996.77 8,521.10 占冠捷有限存货跌价准备的比例 20.72% 19.22% 23.98% 飞利浦商标产品存货跌价准备计提 3.47% 3.61% 4.69% 比例 冠捷有限存货跌价准备计提比例 2.69% 3.52% 4.41% 从销售收入来看,2019 年、2020 年及 2021 年 1-6 月飞利浦商标产品销售收入分 别为 2,024,719.10 万元、2,099,029.78 万元及 1,102,155.67 万元,占当年营业收入 的比例分别为 32.99%、33.07%及 33.44%。 从毛利来看,2019 年、2020 年及 2021 年 1-6 月飞利浦商标产品毛利分别为 316,799.14 万元、431,945.19 万元及 200,208.56 万元,占当年毛利的比例分别为 47.30%、48.28%及 46.10%。 截至 2019 年 12 月 31 日、2020 年 12 月 31 日及 2021 年 6 月 30 日,飞利浦商标产 品的存货账面价值占冠捷有限存货账面价值的比例分别为 22.47%、18.76%及 15.93%; 飞利浦商标产品的存货计提跌价准备占比为 23.98%、19.22%及 20.72%。 截至 2019 年 12 月 31 日、2020 年 12 月 31 日及 2021 年 6 月 30 日,飞利浦产品的 存货跌价准备计提比例分别为 4.69%、3.61%及 3.47%,与冠捷有限整体存货跌价准备 计提比例不存在显著差异。 综上,飞利浦商标产品对冠捷有限的营业收入及毛利均贡献较高,且存货跌价准 备计提比例与冠捷有限整体水平相近。 ②飞利浦商标产品对冠捷有限盈利能力的影响 A.从财务指标角度,2019 年、2020 年及 2021 年 1-6 月飞利浦商标产品销售收入 分别为 2,024,719.10 万元、2,099,029.78 万元及 1,102,155.67 万元,占当年营业收 入的比例分别为 32.99%、33.07%及 33.44%;2019 年、2020 年及 2021 年 1-6 月飞利浦 商标产品毛利分别为 316,799.14 万元、431,945.19 万元及 200,208.56 万元,占当年 毛利的比例分别为 47.30%、48.28%及 46.10%。同时,截至 2019 年 12 月 31 日、2020 年 12 月 31 日及 2021 年 6 月 30 日,飞利浦商标产品的存货账面价值占冠捷有限存货 292 账面价值的比例分别为 22.47%、18.76%及 15.93%。从财务指标角度看,飞利浦商标产 品在冠捷有限的收入及毛利占比较高,有利于增强冠捷有限的持续盈利能力。 B.从业务协同角度,由于冠捷有限自有品牌 AOC、ENVISION 等主要布局于中低端 显示器及电视市场,在高端显示器及电视市场的市场占有率及品牌认可度相对较低; 而飞利浦品牌主要布局高端显示器及高端电视市场,在显示器及高端电视市场的市场 占有率及品牌认可度均较高,因此飞利浦品牌对冠捷有限产品线的整体布局形成了良 好补充。此外,冠捷有限曾相继收购了飞利浦的显示器、电视生产线,目前冠捷有限 实施全球一体化运营,飞利浦品牌产品有利于充分挖掘冠捷有限销售渠道及产线全球 布局的协同效应,进而增强冠捷有限持续盈利能力。 C.从发展战略角度,飞利浦系全球知名品牌,生产、销售飞利浦品牌产品有利于 提升冠捷有限整体品牌形象、行业地位以及市场占有率,其良好的品牌效应也使得冠 捷有限的品牌优势进一步加强,从而有利于冠捷有限吸引人才、获取订单并提升产品 溢价,有利于冠捷有限的持续盈利能力及长期发展。 综上,飞利浦产品对冠捷有限毛利及收入贡献较高、有利于冠捷有限的全球化布 局及业务协同、有利于冠捷有限的品牌优势,从而有利于增强冠捷有限的持续盈利能 力。 2)报告期内飞利浦商标授权费用金额、对冠捷有限净利润等财务数据的影响 ①相关会计处理及计算 飞利浦商标权根据授权合同约定的最低付款额的现值计入无形资产,并按合同规 定的有效年限采用年限平均法进行摊销并计入营业成本,当年实际支付金额超过最低 付款额的金额(即超额补提)亦计入营业成本;同时,基于对应无形资产期初现值, 按照实际利率法计算确认每期应计入财务费用的金额。相关计算过程如下: A. 摊销金额及财务费用的计算 293 2019 年、2020 年及 2021 年 1-6 月各飞利浦商标的最低付款额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类别 2021 年 1-6 月 2020 年 2019 年 显示器 1,962.74 4,267.12 4,239.75 电视商标(海外) 29,189.40 28,199.86 12,198.15 电视商标(中国) 5,601.21 5,485.45 移动产品 479.35 3,226.36 3,102.26 音响产品 3,621.78 7,889.03 7,725.99 合计 18,262.03 50,173.11 48,753.30 注:此处仅为列示报告期内各飞利浦授权许可合同最低付款额情况,各商标权的账面原值系将整个 授权期间的最低付款额折现 对各授权许可合同授权期限内的最低付款额折现并进行汇率折算,得到各商标权 的现值,进而计算得出 2019 年、2020 年及 2021 年 1-6 月摊销金额合计分别为 40,152.75 万元、40,547.19 万元以及 22,377.54 万元。 同时,基于期初摊余成本,按照实际利率法计算确认每期应计入财务费用的金额。 2019 年、2020 年及 2021 年 1-6 月相关财务费用金额分别为 2,936.33 万元、2,287.84 万元以及 2,112.34 万元。 B.超额补提的计算 基于各期间相关飞利浦产品所产生的收入,乘以授权合同约定的比例,计算得出 各期间产生的授权许可费。若按比例计算得出的金额低于最低付款额,则按最低付款 额支付授权许可费,差额则作为超额补提。 2019 年、2020 年及 2021 年 1-6 月,飞利浦商标授权合同产生的授权费用分别为 50,601.99 万元、53,151.88 万元以及 20,687.26 万元,其中仅显示器商标产生了超额 补提,各期间金额分别为 1,848.69 万元、2,978.77 万元以及 2,425.23 万元。 ②对冠捷有限净利润等财务数据的影响 2019 年、2020 年及 2021 年 1-6 月,飞利浦商标授权费用占净利润等指标的比例 情况如下: 项目 2021 年 1-6 月 2020 年 2019 年 最低付款额(F) 18,262.03 50,173.11 48,753.30 294 超额补提(G) 1,848.69 2,978.77 2,425.23 产生的飞利浦商标授权使用费 20,687.26 53,151.88 50,601.99 (A=F+G) 冠捷有限营业收入(B) 3,296,285.66 6,347,207.10 6,137,211.98 占营业收入比例(A/B*100%) 0.63% 0.84% 0.82% 冠捷有限营业成本(C) 2,861,980.72 5,452,564.47 5,467,458.91 占营业成本比例(A/C*100%) 0.72% 0.97% 0.93% 冠捷有限毛利(D) 434,304.95 894,642.63 669,753.07 占毛利比例(A/D*100%) 4.76% 5.94% 7.56% 冠捷有限净利润(E) 107,297.53 165,034.60 74,540.96 占净利润比例(A/E*100%) 19.28% 32.21% 67.88% 2019 年、2020 年及 2021 年 1-6 月,飞利浦商标授权对冠捷有限净利润等指标的 影响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21 年 1-6 月 2020 年 2019 年 摊销金额(计入营业成本) 22,377.54 40,547.19 40,152.75 超额补提(计入营业成本) 1,848.69 2,978.77 2,425.23 计提减值准备 - - 2,212.04 财务费用 2,112.34 2,287.84 2,936.33 合计(A) 26,338.57 45,813.80 47,726.35 冠捷有限营业收入(B) 3,296,285.66 6,347,207.10 6,137,211.98 占营业收入比例(A/B*100%) 0.80% 0.72% 0.78% 冠捷有限营业成本(C) 2,861,980.72 5,452,564.47 5,467,458.91 占营业成本比例(A/C*100%) 0.92% 0.84% 0.87% 冠捷有限毛利(D) 434,304.95 894,642.63 669,753.07 占毛利比例(A/D*100%) 6.06% 5.12% 7.13% 冠捷有限净利润(E) 107,297.53 165,034.60 74,540.96 对净利润的影响(假设考虑 25% 19,753.93 34,360.35 35,794.76 所得税率的影响)(A*75%) 占净利润比例(A*75%/E*100%) 18.41% 20.82% 48.02% 2019 年度、2020 年度及 2021 年 1-6 月,冠捷有限飞利浦商标授权摊销金额、超 295 额补提、计提减值准备以及财务费用合计分别为 47,726.35 万元、45,813.80 万元及 26,338.57 万元,假设考虑 25%所得税率的影响,则占冠捷有限净利润的比例分别为 48.02%、20.82%及 18.41%,占比较高主要系冠捷有限整体净利率较低。2019 年占比高 于 2020 年,主要原因系 2019 年净利润规模较小。随着 2020 年冠捷有限净利润的提升, 飞利浦商标授权费用占净利润的比例降低。 2019 年、2020 年及 2021 年 1-6 月,冠捷有限飞利浦商标授权摊销金额、超额补 提、计提减值准备以及财务费用合计占冠捷有限营业收入的比例分别为 0.78%、0.72% 及 0.80%,占冠捷有限毛利的比例分别为 7.13%、5.12%及 6.06%,占比均较低。 3)报告期内飞利浦商标已存在减值迹象的情况下,续签商标授权许可合同的原因 和必要性,许可费用等合同条款是否发生重大变化 ①续签商标授权许可合同的原因和必要性 2019 年冠捷有限商标权计提减值准备 2,212.04 万元,2020 年冠捷有限商标权计 提减值准备 1,458.60 万元。截至 2019 年 12 月 31 日,商标权计提减值准备余额为 17,530.35 万元;截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商标权计提减值准备余额为 3,851.35 万元。 商标权计提减值准备余额变化较大原因系部分飞利浦商标授权许可合同于 2020 年到 期,对应商标权摊销完毕,进而相应商标权的减值准备余额作了结转。 2019 年冠捷有限计提减值准备的商标为飞利浦中国区电视商标,该商标授权于 2020 年到期。2019 年冠捷有限在中国区的飞利浦电视产品销售业绩表现不及预期,预 计冠捷有限 2020 年在中国区的飞利浦电视产品销售收入下滑,相关商标权出现减值迹 象,冠捷有限对飞利浦中国区电视商标进行了减值测试,使用该商标在中国区生产、 销售飞利浦品牌电视所产生的现金流现值低于该商标的账面价值,故对该商标计提了 减值准备。 2020 年计提减值准备的商标权为“保时捷设计”,原因系 2020 年相关产品销售情 况不佳,且随着“保时捷设计”在电子产品领域品牌影响力的降低,预计未来使用该 商标生产、销售相关产品所产生的现金流现值低于该商标的账面价值,故对该商标计 提了减值准备。 冠捷有限预计未来生产、销售飞利浦商标产品有利于冠捷有限的显示器及电视高 端产品线布局、多品牌协同优势、全球产线协同,有利于增强冠捷有限的持续盈利能 296 力,故在报告期内续签了商标授权许可合同,具体如下: 由于冠捷有限自有品牌在高端电视领域的号召力相对较弱,而飞利浦品牌在电视 领域认可度较高,因此飞利浦品牌对冠捷有限电视产品线的布局形成良好补充。同时, 冠捷有限曾相继收购了飞利浦的显示器、电视生产线,目前冠捷有限实施全球一体化 运营,飞利浦品牌产品有利于充分挖掘冠捷有限销售渠道及产线全球布局的协同效应, 进而增强持续盈利能力。 同时,飞利浦系全球知名品牌,生产、销售飞利浦品牌产品有利于提升冠捷有限 整体品牌形象、行业地位以及市场占有率,进而有利于冠捷有限吸引人才、获取订单 并提升产品溢价,有利于冠捷有限的长远发展。 综上,使用飞利浦商标有利于冠捷有限的高端产品线布局、多品牌协同优势以及 全球产线协同,续签飞利浦商标授权许可合同存在合理性。 ②许可费用等合同条款未发生重大变化 报告期内,飞利浦商标许可合同条款的调整主要集中于许可地域及产品类别的小 幅调整、许可主体的调整以及许可费用的调整,未发生重大变化,具体情况如下: 297 许 补充 是否 序 协议 标的公司合 主要修 协议签署日 可 协议 修改时间 重大 具体修改内容 变化原因及影响 号 名称 同签署主体 改内容 方 名称 变化 (1)扩大原协议许可地域范围,由原协 议的“全球,但就“设有内置电视调频器 之显示器”而言,不包括加拿大、美国、 墨西哥、北拉丁美洲及印度”扩展至“全 球,但就“设有内置电视调频器之显示 《显 器”而言,不包括加拿大、美国及墨西 (1)在墨西哥、北拉丁 示器 扩大许 哥” 美洲及印度增加授权产 商标 可地域 (2)就许可费而言,由原协议的“销售 品“设有内置电视调频 许可 范围、细 许可适用产品净营业额的 1.2%,每年的 器之显示器”,以扩大 1. 2018.5.18 否 合同 化约定 最低保证许可费为 6,000,000 美元”进 上述地区产品矩阵; 之补 许可费 一步细化约定为“销售许可适用产品净 (2)明确“无线家庭网 充协 用 营业额的 1.2%,每年的最低保证许可费 络解决方案”显示器产 议》 因许可适用产品类别不同而有所差异,就 品的最低保证许可费 《商 飞 除无线家庭网络解决方案以外的产品而 标许 冠捷投资、冠 2015.3.30 利 言,每年的最低保证许可费为 6,000,000 可合 捷有限 浦 美元,就无线家庭网络解决方案这一产品 同》 而言,每年的最低保证许可费为 150,000 美元” 《显 将被许可主体由原协议的“冠捷投资及 增加授权飞生电子、福 示器 16 家关联实体,其中中国境内关联实体 建捷联、冠捷显示(北 商标 包括冠捷电子、武汉艾德蒙、飞生贸易、 增加许 海)、厦门艾德蒙等子 许可 飞生科技”调整为“冠捷投资及 24 家关 2. 2018.11.29 可主体 否 公司,系因冠捷有限下 合同 联实体,其中中国境内关联实体包括冠捷 数量 属子公司分工调整,拟 之补 电子、武汉艾德蒙、飞生贸易、飞生科技、 由上述公司开展飞利浦 充协 飞生电子、福建捷联、冠捷显示(北海)、 显示器产品的销售业务 议》 厦门艾德蒙” 《显 延长许 (1)将许可期限延长至 2025 年 3 月 31 (1)延长许可期限,延 3. 示器 2020.2.20 可期限、 否 日 续合作; 商标 扩大许 (2)许可适用产品在原协议“IT 配件、 (2)增加“无线家庭网 298 许 补充 是否 序 协议 标的公司合 主要修 协议签署日 可 协议 修改时间 重大 具体修改内容 变化原因及影响 号 名称 同签署主体 改内容 方 名称 变化 许可 可产品 显示器、具有 PC 功能的显示器、设有内 络解决方案”显示器产 合同 范围 置电视调频器之显示器及标志板产品” 品,扩大产品矩阵 之补 的基础上新增“无线家庭网络解决方 充协 案” 议》 (1)将许可期限延长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 (2)将许可费用由原协议的“根据销售 许可适用产品的营业额标准被进一步划 (1)延长许可期限,延 分,如许可适用产品的营业额(许可适用 续商标授权合作; 产品的销售数量*净售价)不超过 2 亿欧 (2)降低授权许可费比 《商 元等值人民币,则年许可费为销售许可适 例至 2.2%,但同时最低 标许 用产品营业额的 3.0%;如许可适用产品 延长许 保证许可费增加 30 万欧 可合 的营业额处于 2 亿欧元等值人民币至 3.5 可期限、 元,系双方基于商业谈 4. 同之 2015.11.24 否 亿欧元等值人民币之间,则年许可费为销 艾德蒙控股 调整许 判、调整授权许可费收 《商 补充 售许可适用产品营业额的 2.75%;如许可 (即 AOC 飞 可费用 取方式的结果,相关调 标许 协 适用产品的营业额达到 3.5 亿欧元等值 2010.9.29 Holdings 利 整金额占冠捷有限净利 可合 议》 人民币及以上,则年许可费为销售许可适 Limited)、 浦 润比例较低,对冠捷有 同》 用产品营业额的 2.5%。每年最低支付许 冠捷有限 限生产经营不存在重大 可费不低于 6,800,000 欧元等值人民 不利影响 币”调整为“自 2016 年 1 月 1 日起,授 权费为许可适用产品净售价的 2.2%,每 年的最低保证许可费为 7,100,000 欧 元” 《关 增加许 (1)将许可主体由原协议的“艾德蒙控 提高协议执行效率,将 于电 可主体 股及 14 家关联实体,均为中国境内关联 授权性质及品类相同的 5. 视产 2020.12.23 数量、延 否 实体,即冠捷北京、冠捷显示(武汉)、 原中国区电视商标授权 品的 长许可 冠捷科技(武汉)有限公司(已注销)、 许可合同与海外区电视 第三 期限、增 冠捷青岛、冠捷电子、武汉艾德蒙、福建 商 标授 权许 可合 同合 299 许 补充 是否 序 协议 标的公司合 主要修 协议签署日 可 协议 修改时间 重大 具体修改内容 变化原因及影响 号 名称 同签署主体 改内容 方 名称 变化 次商 加许可 捷联、冠捷显示(厦门)、冠捷显示(中 并,进而统一调整授权 标许 地域、调 国)、飞生贸易、飞生科技、苏州冠捷、 地域范围、被授权子公 可合 整许可 晋 声 科 技 、 晋 声 贸 易 ” 调 整 为 “TPV 司范围以及最低保证许 同》 费用 Europe Holding B.V.及 54 家关联实体, 可费; 其中中国境内关联实体包括福建捷联、冠 同时,延长许可期限, 捷显示(武汉)、冠捷显示(厦门)、武 延续合作 汉艾德蒙、飞生贸易、飞生科技、晋声科 技、冠捷显示(北海)、晋声贸易、冠捷 显示(咸阳)、飞生电子、厦门艾德蒙”。 (2)将许可期限进一步延长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 (3)将许可地域由原协议的“中国大 陆”扩展至“全球,就非供酒店使用产品 而言,不包括美国、加拿大、墨西哥、委 内瑞拉、巴拿马和伯利兹”。 (4)将许可费用进一步调整为“销售许 可适用产品净营业额的 2.2%,每年的最 低保证许可费为 42,100,000 欧元” (1)被许可主体由原协议的“TP Vision 《关 Holding B.V.及 16 家关联实体”调整为 增加许 于电 “TPV Europe Holding B.V.及 54 家关联 可主体、 视产 实体,其中中国境内关联实体包括福建捷 《商 TP Vision 延长许 飞 品的 联、冠捷显示(武汉)、冠捷显示(厦门)、 标许 Holding 可期限、 6. 2016.12.30 利 第三 2020.12.23 否 武汉艾德蒙、飞生贸易、飞生科技、晋声 可合 B.V.,冠捷有 增加许 浦 次商 科技、冠捷显示(北海)、晋声贸易、冠 同》 限 可地域、 标许 捷显示(咸阳)、飞生电子、厦门艾德蒙” 调整许 可合 (2)将许可期限延长至 2025 年 12 月 31 可费用 同》 日 (3)将许可地域由原协议的“全球,就 300 许 补充 是否 序 协议 标的公司合 主要修 协议签署日 可 协议 修改时间 重大 具体修改内容 变化原因及影响 号 名称 同签署主体 改内容 方 名称 变化 非供酒店使用产品而言,不包括中国、印 度、美国、加拿大、墨西哥、巴拿马、危 地马拉、伯利兹、洪都拉斯、尼加拉瓜、 萨尔瓦多、哥斯达黎加、委内瑞拉、哥伦 比亚、厄瓜多尔、秘鲁和智利,就供酒店 使用产品而言,美国及加拿大亦属于授权 地域范围”扩展至“全球,就非供酒店使 用产品而言,不包括美国、加拿大、墨西 哥、委内瑞拉、巴拿马和伯利兹” (4)将许可费用由原协议的“销售许可 适用产品的净营业额的 2.2%,每年的最 低保证许可费为 35,000,000 欧元”调整 为“销售许可适用产品的净营业额的 2.2%,每年的最低保证许可费为 42,100,000 欧元” (1)增加许可产品“儿 (1)将适用许可产品范围由原协议的 童手腕手机”,扩大产 《商 “移动电话和智能电话、平板电脑(自 品矩阵 标许 扩大许 2018 年 1 月 1 日起纳入许可适用产品范 可合 可产品 围)、前述产品的配件及应用程序”扩展 (2)因扩大了产品许可 7. 《商 同之 2019.11.30 范围、调 否 至“移动电话和智能电话、平板电脑、儿 范围,因而提高 150,000 飞 标许 艾德蒙控股、 补充 整许可 童手腕手机、前述产品的配件及应用程 美元最低保证许可费, 2017.3.29 利 可合 冠捷有限 协 费用 序” 相关调整金额占冠捷有 浦 同》 议》 (2)将原协议许可费用约定的 2020 年度 限净利润比例较低,对 最低保证许可费提高至 4,650,000 美元 冠捷有限生产经营不存 在重大不利影响 《移 减少许 (1)新增冠捷投资作为协议签署方,并 (1)为提升管理效率, 8. 动产 2020.12.23 可主体 否 承继艾德蒙控股在原协议项下的权利义 冠捷有限将部分艾德蒙 品商 数量、延 务。 控股的管理职能收回至 301 许 补充 是否 序 协议 标的公司合 主要修 协议签署日 可 协议 修改时间 重大 具体修改内容 变化原因及影响 号 名称 同签署主体 改内容 方 名称 变化 标许 长许可 (2)将被许可主体范围由原协议的“艾 冠捷投资,故对相关协 可合 期限、缩 德蒙控股及 27 家关联实体,其中中国境 议的签署主体作相应调 同之 小许可 内关联实体包括冠捷电子、武汉艾德蒙、 整; 补充 地域范 飞生贸易、飞生科技、深圳桑菲(现已更 (2)因冠捷有限拟加强 协 围、调减 名为冠捷视听)、厦门艾德蒙、晋声贸易、 从事飞利浦移动产品销 议》 许可费 晋声科技、嘉捷福清”调整为“冠捷投资 售 子公 司的 业务 集中 用 及 18 家关联实体,其中中国境内关联实 性、提高内部管控效率, 体为深圳桑菲(现已更名为冠捷视听)” 故精简被授权子公司范 (3)将许可期限延长至 2023 年 12 月 31 围; 日 (3)延长许可期限,延 (4)将许可地域范围由“全球,但不包 续合作; 括美国、加拿大、奥地利、比利时、丹麦、 (4)为提高协议可执行 芬兰、法国、德国、希腊、冰岛、爱尔兰、 性,经双方协商,明确 意大利、列支敦士登、卢森堡、马耳他、 许可地域范围; 摩洛哥、荷兰、挪威、葡萄牙、西班牙、 (5)基于商业谈判,降 瑞典、瑞士及英国”调整为“亚太及中东 低最低保证许可费 的 70 个国家和地区、非洲的 52 个国家和 2,650,000 美元 地区以及拉丁美洲的 5 个国家” (5)将原协议许可费用约定的每年最低 保证许可费调减为 2,000,000 美元 冠捷有限调整下属子公 司 分 工 , 将 MMD Hong 《转 Kong Limited 作为统筹 《商 改变许 将原协议项下被许可方的权利义务转让 9. 飞 让协 2018.9.28 否 管理飞利浦影音类产品 标许 冠捷投资、冠 可主体 至 MMD Hong Kong Limited 2018.6.1 利 议》 业务的主体,故相应调 可合 捷有限 浦 整飞利浦影音类产品商 同》 标授权协议的签署主体 《影 增加许 (1)被许可主体由原协议的“冠捷投资 ( 1)冠捷有限 拟增加 10. 2020.12.23 否 音类 可主体、 及 41 家关联实体,其中中国境内关联实 TPV USA Corp. 、 TP 302 许 补充 是否 序 协议 标的公司合 主要修 协议签署日 可 协议 修改时间 重大 具体修改内容 变化原因及影响 号 名称 同签署主体 改内容 方 名称 变化 产品 延长许 体包括冠捷北京、冠捷显示(武汉)、冠 Vision Denmark,filial 商标 可期限、 捷科技(武汉)有限公司(已注销)、冠 af TP Vision Europe 许可 扩大部 捷青岛、冠捷电子、武汉艾德蒙、福建捷 BV. Holldand 等境外子 合同 分许可 联、冠捷显示(厦门)、冠捷显示(中国)、 公司 /分支机构 开展飞 之补 产品的 飞生贸易、飞生科技、苏州冠捷、晋声科 利浦影音类产品的销售 充协 许可地 技、晋声贸易、飞生电子”调整为“MMD 业务,故相应追加授权 议》 域、扩大 Hong Kong Limited 及 50 家关联实体, 上述子公司;同时,适 许可产 其中中国境内关联实体包括武汉艾德蒙、 度调整境内被授权子公 品范围、 飞生贸易、飞生科技、晋声科技、晋声贸 司,以加强从事相关影 降低最 易、飞生电子、厦门艾德蒙、深圳桑菲(现 音产品销售子公司的业 低许可 已更名为冠捷视听)” 务集中性 费 (2)在原协议许可期限“2018 年 6 月 1 (2)延长许可期限,延 日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的基础上,约 续合作 定调整被许可方后的协议自 2020 年 11 (3)明确在美国、加拿 月 1 日起追溯性生效,并将原协议的许可 大和墨西哥未授权的视 期限续展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 频影音类产品的配件范 (3)将许可地域由原协议的“全球,但 围,使授权协议更具可 就视频产品以及配件(如机壳、电池与充 操作性; 电器、手机电池产品及其他)而言,授权 (4)新增许可产品“非 区域不包括美国、加拿大和墨西哥;就配 专业用独立互联网协定 件中的储存产品而言,授权区域还将排除 相机”,以扩大产品矩 欧盟”调整为“全球,就视频产品及配件 阵; 中的通用遥控设备、移动电源及便捷产 (5)基于商业谈判,调 品、天线和支架、护理和清洁产品、家用 减 2020 年最低保证费 电源产品、电缆及连接器而言,授权地域 5,000,000 欧元,调减 范围不包括美国、加拿大和墨西哥” 2021 年最低保证许可费 (4)许可适用产品在原协议约定的“家 2,500,000 欧元 庭音效产品、耳筒及耳机、传声器、个人 计算机扬声器、DJ 娱乐系统、售后市场 303 许 补充 是否 序 协议 标的公司合 主要修 协议签署日 可 协议 修改时间 重大 具体修改内容 变化原因及影响 号 名称 同签署主体 改内容 方 名称 变化 的车内娱乐产品、视频产品、便携式 DVD 播放器、家庭影院音响、便携式影音产品、 摄像机、家庭媒体播放器、家庭通讯产品、 遥控器及相关配件及应用程序”基础上 新增“非专业用独立互联网协定相机” (5)对原协议约定的每年最低保证许可 费进行调整,2020 年度调减为 10,000,000 欧元,2021 年度调减为 12,500,000 欧元,并确认 2022-2025 年 度均为 15,000,000 欧元 综上,报告期内,飞利浦商标许可合同条款的调整未发生重大变化,调整主要为:①增加许可的个别细分产品类别,以扩大产品 矩阵;②延长许可期限;③根据冠捷有限下属子公司承担的职责及分工调整被授权子公司范围,即增加开展境内飞利浦显示器销售业 务的子公司、精简开展飞利浦移动产品销售业务的子公司、增加开展境外飞利浦影音类产品销售业务的子公司以及调整开展境内飞利 浦影音类产品销售业务的子公司,故相应调整被授权子公司范围;④根据授权产品范围变化及基于双方商业谈判,调增或调减授权费 用。其中,影音类产品商标授权由于增加了细分产品种类,故调增最低保证许可费,但相关金额占冠捷有限净利润比例较低,不会对 其生产经营造成重大不利影响;移动产品及影音类产品的授权由于疫情等原因,基于双方商业谈判,调减授权费用。 304 4)飞利浦商标许可合同到期如无法续约,对冠捷有限营业收入、净利润等主要财 务指标和生产经营的具体影响,冠捷有限对飞利浦有无重大商标依赖 ①冠捷有限与飞利浦合作过程中互相依存,已建立长期稳定的合作关系 冠捷有限在显示器及电视领域具有全球领先的出货量规模优势、供应链优势以及 销售渠道优势,飞利浦对冠捷有限具有较高的依存度,飞利浦转换成本较高,较难找 到冠捷有限的替代者。 冠捷有限与飞利浦之间的商标授权合作已持续 10 余年,合作产品已从合作初期的 显示器扩展至电视、手机等产品。 合作期间,冠捷有限利用自身在渠道、生产制造等多方面的优势,使飞利浦品牌 显示器的全球市场占有率常年位居前列,同时电视产品亦维持较强的市场地位。在合 作过程中,飞利浦不但获得品牌授权使用费收益,其品牌影响力也得以进一步增强。 双方在历史合作过程中互惠互利、相互依存,已建立长期稳定的良好合作关系。 ②如无法续期,对冠捷有限的生产经营不存在重大不利影响 A.冠捷有限可将相关资源利用至其他自有品牌或代工业务 冠捷有限采用全球一体化运营模式,研发中心、生产线及销售渠道遍布全球多个 国家并统一标准化管理,各研发中心合作承担研发任务、各生产线共享供应链并共同 完成总部分配的生产任务、各销售渠道同时承担不同品牌的销售任务。因此,即使未 能续期,冠捷有限可以较低的转换成本将研发、生产、销售等资源运用至冠捷有限其 他自有品牌或代工业务。 除获得飞利浦品牌授权外,冠捷有限还拥有 AOC、Envision 等品牌,覆盖显示器、 电视等各类产品。若上述商标授权未能续期,冠捷有限可将相关销售渠道、市场营销、 产能、研发能力等资源应用至其他自有品牌的相应产品,从而增强相关品牌销售收入、 销售数量及品牌影响力,具体分析如下: 1、研发及生产资源方面,生产显示器及液晶电视主要涉及三大部分流程,包括印 刷电路板组装工艺流程(PCBA 工艺流程)、液晶显示模块工艺流程(LCM 流程)以及 整机组装工艺流程(FA 工艺流程)。生产飞利浦品牌显示器、电视与生产其他品牌显 示器、电视的上述三部分流程不存在重大差异,区别主要在于针对不同规格、不同市 305 场定位的产品选用不同的原材料。因此,相关研发资源、产线均可运用至代工业务及 其他自有品牌业务。 2、市场营销资源方面,冠捷有限针对飞利浦品牌产品开展的营销活动主要包括重 大节庆推广、新品上市推广、主题产品推广等,在腾讯、谷歌、Youtube、亚马逊、京 东、淘宝等主流内容平台或电商平台投放广告,并定期参与中国家电及消费电子博览 会(AWE)、柏林国际电子消费品展览会(IFA)等业内展会。若未来飞利浦商标授权 合同不能续期,上述市场营销资源均可投入至冠捷有限其他自有品牌。 此外,冠捷有限系位居全球前列的电视代工厂商,若上述商标未能授权,冠捷有 限也可将因此而富余的显示器及电视产能用于承接代工业务,从而扩大代工业务规模 并削弱相关商标授权未能续期的负面影响。 B.对冠捷有限的财务数据及生产经营不存在重大不利影响 飞利浦商标产品的毛利率水平高于代工业务及其他自有品牌商标产品,但由于飞 利浦商标产品业务的开展需支付商标许可费以及更大规模的销售费用及研发费用,因 此两类业务的净利率水平接近。因此若飞利浦商标许可合同未能续期,将飞利浦商标 产品的原有销售渠道、市场营销、产能等资源应用至其他自有品牌并扩大代工业务, 预计冠捷有限营业收入、净利润受到的负面影响较小。 综上,冠捷有限与飞利浦在历史合作过程中互惠互利、相互依存,已建立长期稳 定的良好合作关系,未来商标许可合同到期无法续约的可能性较小。即使未能成功续 约,由于冠捷有限可以将飞利浦商标产品的销售渠道、市场营销、产能等资源应用至 其他自有品牌,并扩大代工业务规模,因此未能续约对冠捷有限营业收入、净利润和 生产经营不存在重大不利影响。冠捷有限对飞利浦不存在重大商标依赖。 6、冠捷视听相关知识产权更名手续进展 因冠捷有限子公司深圳桑菲消费通信有限公司更名为为冠捷视听科技(深圳)有 限公司,其专利权、商标权及计算机软件著作权需履行更名手续。截至本报告书签署 日,冠捷视听相关知识产权的更名手续均已完成,对本次交易和冠捷有限生产经营不 会造成不利影响。 306 (五)相关设备 冠捷有限的设备类资产分为机器设备、模具、电子设备及办公设备、运输设备及其 他设备等。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2021 年 6 月 30 日 项目 账面原值 账面价值 机器设备 126,670.04 52,650.93 模具 257,595.21 46,905.49 电子设备及办公设备 162,644.81 30,898.14 运输设备及其他设备 3,832.28 1,212.27 (六)主要负债情况 报告期内,冠捷有限负债构成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2021 年 6 月 30 日 2020 年 12 月 31 日 2019 年 12 月 31 日 项目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短期借款 139,163.18 5.16% 10,829.37 0.43% 74,805.45 3.08% 衍生金融负债 5,026.91 0.19% 12,967.47 0.52% 25,529.06 1.05% 应付票据 151,770.12 5.63% 171,404.76 6.83% 139,197.00 5.73% 应付账款 1,282,728.84 47.54% 1,229,163.47 49.00% 1,073,649.46 44.18% 预收款项 828.46 0.03% 948.38 0.04% 514.45 0.02% 合同负债 22,811.57 0.85% 39,965.78 1.59% 14,144.03 0.58% 应付职工薪酬 123,808.41 4.59% 159,974.25 6.38% 83,054.25 3.42% 应交税费 69,093.42 2.56% 83,551.57 3.33% 96,802.46 3.98% 其他应付款 335,012.19 12.42% 330,746.02 13.19% 281,458.84 11.58% 一年内到期的 65,836.94 2.44% 29,377.60 1.17% 253,457.84 10.43% 非流动负债 其他流动负债 105,478.73 3.91% 111,578.66 4.45% 120,350.16 4.95% 流动负债合计 2,301,558.78 85.30% 2,180,507.32 86.93% 2,162,963.01 89.01% 长期借款 128,431.20 4.76% 164,349.75 6.55% 143,439.45 5.90% 租赁负债 18,197.52 0.67% 15,838.53 0.63% 21,553.37 0.89% 长期应付款 166,240.59 6.16% 62,510.92 2.49% 35,569.17 1.46% 307 2021 年 6 月 30 日 2020 年 12 月 31 日 2019 年 12 月 31 日 项目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长期应付职工 16,753.62 0.62% 20,767.40 0.83% 15,521.14 0.64% 薪酬 预计负债 11,001.66 0.41% 10,262.40 0.41% 6,963.50 0.29% 递延收益 747.31 0.03% 883.29 0.04% 288.94 0.01% 递延所得税负 55,125.73 2.04% 52,621.44 2.10% 42,672.87 1.76% 债 其他非流动负 - - 561.48 0.02% 1,169.96 0.05% 债 非流动负债合 396,497.64 14.70% 327,795.22 13.07% 267,178.40 10.99% 计 负债合计 2,698,056.42 100.00% 2,508,302.54 100.00% 2,430,141.41 100.00% 截 至 2019 年 末 、 2020 年 末 以 及 2021 年 6 月 末 , 冠 捷 有 限 的 负 债 合 计 分 别 为 2,430,141.41万元、2,508,302.54万元和2,698,056.42万元,保持稳定;流动负债占总负 债的比例分别为89.01%、86.93%和85.30%,流动负债主要为应付账款、其他应付款、 应付票据、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和其他流动负债等。 截至 2021 年 6 月 30 日,冠捷有限及其下属子公司不存在或有负债。 (七)担保与非经营性资金占用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冠捷有限及下属子公司不存在对外担保的情形,冠捷有限股 东及其关联方不存在对冠捷有限非经营性资金占用的情形。 (八)关于不存在房地产开发业务的情况 1、捷申公司是否曾经实际从事住宅类或商业类房地产开发与经营业务 自 2013 年成立以来,捷申(上海)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捷申公司”) 未实际开展过业务。注销前,捷申公司除来源于实缴资本的货币资金外无其他资产, 亦不具有房地产企业开发资质。因长期未实际开展业务,捷申公司已于 2020 年 5 月注 销。 2、冠捷有限及其下属所有子公司证照所载经营范围是否包括房地产开发经营,是 否具有房地产企业开发资质,是否实际从事住宅类或商业类房地产开发与经营业务, 是否持有房地产业务相关资产 308 (1)冠捷有限及其下属所有子公司证照所载经营范围 ①境内子公司经营范围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标的公司冠捷有限下属境内子公司经营范围等情况如下: 是否是 是否具 序 公司名 从事房 有房地 经营范围 号 称 地产开 产业务 发业务 资质 生产彩色显示器、液晶数字电视、等离子数字电视机、显像管 数字电视机、投影仪、多媒体产品网络产品;塑料加工;制造 冠捷科 电子产品及工模具;开发、销售彩色显示器、液晶数字电视、 技(北 等离子数字电视机、显像管数字电视机、投影仪、多媒体产品 1 否 否 京)有限 网络产品;销售自产产品;上述产品的同类商品的进口批发业 公司 务;国内采购商品(特定商品除外)的批发业务;提供相关配 套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 内容开展经营活动。) 研发、生产和销售自产产品:电子产品、机电设备、通讯设备、 汽车配件及汽车电子类产品(后视镜、车用导航器、车用影像 系统等)、智能车载终端设备、智能机器人、微电子产品、系 统集成工程、数码产品、家用电器、办公自动化设备、电脑及 周边设备、TFT-LCD 平板显示屏、工模具、新型平板显示器件(液 晶显示器屏、液晶显示器、等离子显示器等)、数字电视机(液 晶电视、等离子电视、视频投影仪等)、电信终端设备(多媒 福建捷 体终端、会议电视终端,手机,路由器等相关产品)、显像管 联电子 2 显示器、监视器、电脑一体机、医用影像系统及成像设备、平 否 否 有限公 板电脑、电源适配器,充电器,电子产品的维修业务,显示器、 司 电视机的检验检测服务;其他显示产品及其半成品、套件、零 配件等相关产品的批发;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和技术的进出口, 但国家限定公司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和技术除外。(以上 经营范围涉及许可经营项目的,应在取得有关部门的许可后方 可经营)(以上商品进出口不涉及国营贸易、进出口配额许可 证、出口配额招标、出口许可证等专项管理的商品)(依法须 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冠捷(福 从事货物、技术进出口贸易,电子产品的批发及其代理业务。 州保税 (进出口不含国家限制品种,涉及配额许可证及特许经营的品 3 区)贸易 否 否 种从其规定)(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 有限公 开展经营活动) 司 一般项目:办公设备耗材制造;计算机软硬件及外围设备制造; 工业控制计算机及系统制造;信息安全设备制造;通信设备制 造;广播电视设备制造(不含广播电视传输设备);智能家庭 冠捷显 网关制造;移动通信设备制造;光通信设备制造;互联网设备 示科技 制造;网络设备制造;终端计量设备制造;终端测试设备制造; 4 (武汉) 否 否 云计算设备制造;物联网设备制造;数字视频监控系统制造; 有限公 数字家庭产品制造;移动终端设备制造;卫星移动通信终端制 司 造;电视机制造;雷达及配套设备制造;音响设备制造;可穿 戴智能设备制造;影视录放设备制造;智能车载设备制造;智 能无人飞行器制造;智能家庭消费设备制造;服务消费机器人 309 制造;虚拟现实设备制造;体育消费用智能设备制造;电子元 器件制造;文化场馆用智能设备制造;电子真空器件制造;半 导体分立器件制造;集成电路制造;显示器件制造;集成电路 芯片及产品制造;半导体照明器件制造;其他电子器件制造; 光电子器件制造;电子专用材料制造;电子(气)物理设备及 其他电子设备制造;医用包装材料制造;人工智能双创服务平 台;互联网安全服务;互联网数据服务;物联网应用服务;数 字文化创意内容应用服务;远程健康管理服务;区块链技术相 关软件和服务;云计算装备技术服务;5G 通信技术服务;工业 互联网数据服务;网络技术服务;生物质能资源数据库信息系 统平台;人工智能公共服务平台技术咨询服务;人工智能公共 数据平台;人工智能基础资源与技术平台;人工智能基础软件 开发;软件开发;大数据服务;人工智能应用软件开发;智能 水务系统开发;网络与信息安全软件开发;软件外包服务;人 工智能理论与算法软件开发;智能机器人的研发;集成电路设 计;数字文化创意软件开发;信息系统集成服务;智能控制系 统集成;人工智能通用应用系统;人工智能行业应用系统集成 服务;物联网技术服务;信息系统运行维护服务;数据处理和 存储支持服务;信息技术咨询服务;卫星遥感数据处理;数字 内容制作服务(不含出版发行);地理遥感信息服务;数据处 理服务;动漫游戏开发;计算机系统服务;量子计算技术服务; 卫星导航多模增强应用服务系统集成;卫星遥感应用系统集成; 卫星技术综合应用系统集成;与农业生产经营有关的技术、信 息、设施建设运营等服务;汽车零部件及配件制造;(上述经 营范围不涉及外商投资准入特别管理措施)(除依法须经批准 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冠捷科 液晶显示器、液晶电视、其他液晶显示产品及其零组件的研发、 技(宁 5 制造和售后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 否 否 波)有限 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公司 电视机制造;音响设备制造;影视录放设备制造;计算机整机 制造;计算机零部件制造;计算机外围设备制造;其他计算机 冠捷显 制造;通信系统设备制造;通信终端设备制造;光电子器件及 示科技 其他电子器件制造;电子元件及组件制造;印制电路板制造; 6 (厦门) 其他电子设备制造;模具制造;家用厨房电器具制造;其他家 否 否 有限公 用电力器具制造;幻灯及投影设备制造;电气信号设备装置制 司 造;机器人及智能设备的设计、研发、制造及销售(不含须经 许可审批的项目);其他未列明电气机械及器材制造;其他未 列明制造业(不含须经许可审批的项目);其他质检技术服务。 冠捷科 液晶显示器、液晶电视、TFT-LCD 平板显示屏、LCM 模组、其他 技(青 7 显示产品及其相关零组件的研发、制造、销售和售后维修服务。 否 否 岛)有限 (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公司 三捷科 技(厦 从事塑胶、模具、五金件、液晶显示屏及其它光电产品的关键 8 否 否 门)有限 零组件的研发、制造和售后维修服务 公司 冠捷显 生产液晶数字电视、液晶显示器、等离子数字电视、液晶显示 9 示科技 模组及零部件和半成品、生产用工模具;塑料加工;开发液晶 否 否 (中国) 数字电视、液晶显示器、等离子数字电视及零部件和半成品、 310 有限公 生产用工模具;生产电子产品、通讯设备、体育用品、医疗器 司 械 I 类、汽车配件、机器人、家用电器、办公用品、计算机、 软件及辅助设备;设备维修;销售自产产品;上述产品的批发; 代理进出口、技术进出口;技术咨询、技术服务、技术转让; 技术检测。(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 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 冠捷显 液晶显示器、液晶电视、电脑显示一体机、TFT 面板模组、其他 示科技 显示产品及其相关零组件的制造、销售和售后维修服务,自营 10 (北海) 和代理一般商品和技术的进出口业务(国家限制经营或禁止进 否 否 有限公 出口的商品和技术除外)。(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 司 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嘉捷(上 一般项目:物业管理;商业经营管理(不得从事市场经营管理 海)物业 活动、金融业务),停车场(库)的管理服务,自有房屋租赁。 11 否 否 管理有 (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 限公司 动) 生产和销售电脑及其周边设备、TFT-LCD 平板显示屏、工模具、 新型平板显示器件(液晶显示屏、液晶显示器、等离子显示器)、 嘉捷科 数字电视机(液晶电视、等离子电视、视频投影机)、电信终 技(平 12 端设备(多媒体终端、会议电视终端)、显示管显示器、监视 否 否 潭)有限 器、其他显示产品及其半成品、套件、零配件等,电子产品的 公司 维修业务。(涉及审批许可项目的,只允许在审批许可的范围 和有效期限内从事生产经营) 触控系统(触控屏幕、触控组件等)制造,TFT-LCD、PDP、OLED 等平板显示屏、显示屏材料制造(6 代及 6 代以下 TFT-LCD 玻璃 基板除外),电源适配器、电脑及周边设备、电信终端设备(多 媒体终端、会议电视终端,手机等相关产品)、平板电脑等其 嘉捷科 他显示产品及其相关零件的研发、设计、生产和销售,机械设 技(福 13 备、电子计算机及其配件的批发,提供电子产品的信息咨询、 否 否 清)有限 技术支持和相关售后维修服务。(以上商品进出口不涉及国营 公司 贸易、进出口配额许可证、出口配额招标、出口许可证等专项 管理的商品)。(以上经营范围涉及许可经营项目的,应在取 得有关部门的许可后方可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 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冠捷视 一般经营项目是:经营进出口业务。(以上法律、行政法规、 听科技 国务院决定禁止的项目除外,限制的项目须取得许可后方可经 (深圳) 营),许可经营项目是:生产经营消费通信终端、通讯设备、 有限公 平板电脑、智能数字视听产品、音视频产品、原电池和蓄电池 司(曾用 (除危险品)、电线电缆及其相关配件、软件、元器件和其它 14 否 否 名:深圳 电子产品的批发、进出口、佣金代理(拍卖除外)和相关配套 桑菲消 业务,并提供技术咨询服务。从事消费通信终端、通讯设备、 费通信 平板电脑、智能数字视听产品、音视频产品及相关零件的研发、 有限公 设计、生产和销售。生产经营照明器具及其配件、元器件和零 司) 配件的批发。 许可项目: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 武汉艾 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 德蒙科 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显示器件销售;计算 15 技股份 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批发;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零售;办 否 否 有限公 公设备销售;家用电器销售;移动终端设备销售;电力电子元 司 器件销售;针纺织品销售;服装服饰零售;家具销售;日用木 制品销售;眼镜销售(不含隐形眼镜);家用电器安装服务; 311 信息系统集成服务;国内贸易代理;软件开发;信息技术咨询 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 营活动) 显示器、电视机、个人电脑、智能家居设备、网络设备、通讯 设备、家用电器、原电池和蓄电池(除危险品)、塑料制品、 电线电缆、金属制品、数码产品、软件开发及销售(音像制品、 电子出版物除外),以及其他电子产品的技术开发;上述产品 晋声(上 及同类商品的销售和批发、进出口、佣金代理(拍卖除外), 海)电子 16 从事电子产品、智能家居设备、网络设备、通讯设备、家用电 否 否 科技有 器、原电池和蓄电池(除危险品)、塑料制品、电线电缆、金 限公司 属制品、数码产品、汽车用品网上销售,并提供相关的技术咨 询、技术服务及其他配套服务。(不涉及国营贸易管理商品, 涉及配额、许可证管理商品的,按国家有关规定办理申请)。 (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三捷科 塑胶、五金件、液晶显示屏及其他光电产品的关键零组件的研 技(咸 17 发、制造和售后维修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 否 否 阳)有限 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公司 从事电脑及其周边设备,TFT-LCD 平板显示屏、模具、新型平板 显示器件(液晶显示屏、液晶显示器、等离子显示器)、数字 冠捷显 电视机(液晶电视、等离子电视、视频投影仪),通讯终端设 示科技 备,监视器、其他显示产品及其半成品、套件,模组及零部件 18 (咸阳) 的研发、设计、生产和售后服务,显示器及上述同类产品的批 否 否 有限公 发、进出口。(以上商品不涉及国营贸易管理商品,涉及配额、 司 许可证管理商品的,按国家有关规定办理申请);以上项目的 质检技术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 可开展经营活动) 为中国和国际市场开发、制造和销售各种高质量的视频显示类 产品,包括但不限于彩色电视机,视频调谐器,遥控器,彩色 苏州冠 监视器,和电脑及周边设备,并提供产品的售后服务。显示器 捷科技 19 产品、电视、电脑及其他电子产品的批发、进出口(不涉及国 否 否 有限公 营贸易管理商品,涉及配额、许可证管理的商品,按国家有关 司 规定办理)。(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 开展经营活动) 显示器、电视机、个人电脑、智能家居设备、网络设备、通讯 设备、家用电器、塑料制品、电线电缆、金属制品、数码产品、 飞生(上 及其他电子产品的销售、批发、零售及网上零售、进出口和佣 海)电子 20 金代理(拍卖除外),并提供相关的技术咨询、技术服务、售 否 否 贸易有 后服务及其他相关配套服务。(涉及配额许可证管理、专项规 限公司 定管理的商品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办理)。(依法须经批准的项 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显示器、电视机、个人电脑、通讯设备、家用电器、原电池和 蓄电池(除危险品)、塑料制品、电线电缆、金属制品、数码 飞生(上 产品及其他电子产品的批发、进出口、佣金代理(拍卖除外)、 海)电子 并提供相关的技术咨询、技术服务、售后服务及其他相关配套 21 否 否 科技有 服务(不涉及国营贸易管理商品,涉及配额、许可证管理商品 限公司 的,按国家有关规定办理申请),软件(音像制品、电子出版 物除外)开发及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 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22 厦门艾 电脑及其周边设备、办公设备、影像设备、家电产品、其他电 否 否 312 德蒙电 子设备及电子元器件的销售、维修服务;经营各类商品和技术 子科技 的进出口(不另附进出口商品目录,但国家限定公司经营或禁 有限公 止进出口的商品和技术除外) 司 飞生(上 显示器、电视机、电脑、通讯设备、数码产品及其他电子产品 海)电子 的批发、进出口、佣金代理(拍卖除外)、并提供相关的技术 23 否 否 产品有 咨询、技术服务、售后服务及其他相关配套服务。(依法须经 限公司 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显示器、电视机、电子产品、智能家居设备、网络设备、通讯 设备、家用电器、蓄电池(除危险品)、塑料制品、电线电缆、 金属制品、数码产品、汽车用品的销售(含网上销售)、进出 晋声(上 口、佣金代理(拍卖除外),并提供相关的技术咨询、技术服 海)贸易 24 务及其他配套服务(不涉及国营贸易管理商品,涉及配额、许 否 否 有限公 可证管理商品的,按国家有关规定办理申请),从事电子产品 司 领域内的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服务、技术转让,计算机 软硬件开发及销售(音像制品、电子出版物除外)。(依法须 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一般项目:家用电器销售;塑料制品销售;通讯设备销售;金 咸阳艾 属制品销售;国内贸易代理;电线、电缆经营;家用视听设备 德蒙电 销售;显示器件销售;电池销售;软件销售;电子产品销售; 25 子科技 否 否 软件开发;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 有限公 转让、技术推广(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 司 主开展经营活动)。 313 ②境外子公司经营范围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标的公司冠捷有限下属境外子公司经营范围等情况如下: 是否 是从 是否具 序 事房 有房地 公司名称 注册地 证载经营范围/实际经营业务 号 地产 产业务 开发 资质 业务 冠捷国际有限公司(Top 英属维 Victory 未限定经营范围(实际经营业务为控 1 尔京群 否 否 International 股型公司) 岛 Limited) 冠捷投资有限公司(Top 未限定经营范围(实际经营业务为控 中国香 2 Victory Investments 股型公司,并从事显示器、电视的销 否 否 港 Limited) 售) 计算机硬件、软件、电子产品及其外 围设备之设计、研发、销售、经销、 进出口、租赁、安装及维护修理业务; 嘉捷科技企业股份有限 计算机信息管理顾问与技术咨询顾问 公司(现英文名为 Top 业务;企业管理之咨询、诊断分析顾 Victory Electronics 中国台 3 问业务(会计师及证券投资顾问业务 否 否 (Taiwan) Co., Ltd., 湾 除外);一般进出口贸易业务(许可 原英文名为 Victory 业务除外);数据储存及处理设备制 Electronics Co., Ltd) 造业;电子零组件制造业;除许可业 务外,得经营法令非禁止或限制之业 务 在德国和欧洲进行计算机硬件的销 AOC International 售、贸易及相关活动,以及与上述业 4 德国 否 否 (Europe) GmbH 务相关的专利/许可证/贸易权业务以 及购买/出售/租赁不动产业务 电子产品的生产;电子通讯设备及零 配件的销售,电子印刷电路的生产; TPV Displays Polska 电子光学设备的维修和保养;自有或 spó ka z 5 波兰 租赁物业的租赁和管理;存放和储存 否 否 ograniczon 第三方货物;与信息技术领域咨询有 odpowiedzialno ci 关的活动;广告;与寻找工作场所和 雇用员工有关的活动 Envision Indústria 计算机设备制造;其他商品的零售贸 6 de Produtos 巴西 否 否 易 Eletr nicos Ltda. 从事《美国加利福尼亚州普通公司法》 TPV International 项下允许公司从事的任何合法行为或 7 美国 否 否 (USA), Inc. 活动,但银行业务、信托公司业务或 特定专业活动除外。 电脑、电脑接口设备、显示器、电视、 TPV Technology Japan 电子零件等制造设备的开发、制造、 8 日本 否 否 K.K. 销售、进出口等相关事务及售后服务、 市场调查 314 Top Victory 未限定经营范围(实际经营业务为显 9 Electronics de 墨西哥 否 否 示器及电视的销售) Mexico, S.A. de C.V. MMD Monitors and 电器、电子产品、机械产品与系统、 10 Displays Nederland 荷兰 显示器等产品的市场销售及其相关活 否 否 B.V. 动 TP Vision Belgium 11 比利时 电器设备(包括原材料)批发 否 否 N.V. 12 TP Vision Norway AS 挪威 电子和电信设备及零部件批发 否 否 电器及电子产品(声音及图像记录设 13 TP Vision Ukraine LLC 乌克兰 否 否 备)的经销;商业活动咨询。 广播影视、家用电器批发(唱片、磁 TP Vision United 14 英国 带、激光唱盘、录像带及其放映设备 否 否 Kingdom Limited 除外) 电视及其他电子产品的销售,建设和 TP Vision Elektronik 管理交易所需的基础设施,建设其他 15 Ticaret Anonim 土耳其 否 否 必要的技术和管理基础设施,开展各 Sirketi 种销售活动 TP Vision (Thailand) 未限定经营范围(未实际从事业务, 16 泰国 否 否 Co., Ltd. 目前正在清算中) Fabrica Austral de 阿根廷境内的电子设备生产、销售和 17 Productos Electricos 阿根廷 否 否 进出口 S.A. 代理销售家具、家居用品和五金制品, 18 TP Vision Europe B.V. 荷兰 否 否 修理家用电器设备 TP Television 马来西 19 销售消费品 否 否 Malaysia SDN. BHD. 亚 销售影音、消费类电子产品;生产影 TP Vision Singapore 20 新加坡 音、消费类电子产品;批发手提电话 否 否 PTE. LTD. 及其他通讯设备。 消费电子产品制造;其他塑料产品制 造;电子元器件制造;批发广播、电 TPV CIS Limited 21 俄罗斯 视及数字影碟(DVD)设备;其他办公 否 否 Liability Company 机械设备批发;其他货物的仓储和保 管;商业和管理咨询;电子产品维修。 MMD Singapore Pte. 各类产品批发;技术创造和广告开发 22 新加坡 否 否 Ltd. 工作;消费类电子产品的制造。 AOC International 显示产品的批发(含进出口)以及相 23 荷兰 否 否 (Europe) B.V. 关的金融、工业和商业活动 TPV Europe Holding 24 荷兰 金融控股 否 否 B.V. 开展用于消费、工业、军事、娱乐、 半工业、专业、特定应用和通用类别 的应用软件、嵌入式软件、商务软件、 TP Vision India 工业软件业务软件、技术开发、产品 25 印度 否 否 Private Limited 内软件、计算机辅助设计软件、集成 电路设计、系统设计、数字信号处理 业务; 设计、开发、维护、营销、购买、进 315 口、出口、销售、授权许可和安装计 算机软件、硬件、计算机系统、程序 产品和服务,承接数据操作处理系统 业务以及信息技术数据处理中心,上 述产品或服务仅可用于企业管理以及 会计信息处理; 购买、承租、交换、制造、建造、组 装、设计、开发、修复、操作、设置、 维护、改进、修理、出售、出租、出 口、处置计算机、计算机外围设备、 打孔卡、制表机等相关产品。 从事《加利福尼亚普通公司法》项下 TREND SMART AMERICA 允许公司从事的任何合法行为或活 26 美国 否 否 LTD 动,但银行业务、信托公司业务或特 定专业活动除外。 Trend Smart CE 未限定经营范围(实际从事主营业务 27 México, S. de R.L. de 墨西哥 否 否 为显示器及电视的生产与销售) C.V. Trend Smart Display 未限定经营范围(实际从事区域劳务 28 Service Mexico, S. de 墨西哥 否 否 招聘及人事管理) R.L. de C.V. P-Harmony Monitors 中国香 未限定经营范围(实际经营业务为控 29 Hong Kong Holding 否 否 港 股型公司) Limited P-Harmony Monitors 中国香 未限定经营范围(实际经营业务为控 30 否 否 Company Limited 港 股型公司) 电器及视听电子产品制造业;有线通 信机械器材制造业;无线通信机械器 中国台 31 台湾飞合股份有限公司 材制造业;电子零组件制造业;计算 否 否 湾 机及其外围设备制造业;除许可业务 外,得经营法令非禁止或限制之业务。 MEXHK Servicios, SA 未限定经营范围(实际从事区域劳务 32 墨西哥 否 否 de CV 招聘及人事管理) Top Victory Australia 澳大利 33 计算机显示器销售咨询服务 否 否 Pty Ltd. 亚 TPV do Brasil 34 Industria de 巴西 电子元器件制造 否 否 Eletronicos Ltda 中国香 未限定经营范围(实际经营业务为控 35 AOC Holdings Limited 否 否 港 股型公司) Ebony HongKong 中国香 未限定经营范围(实际经营业务为控 36 否 否 Holding Limited 港 股型公司) 作为制造商、经销商、贸易商、许可 方、被许可方、质量经理、产品规划 师(包括造型设计)、库存商、供应 TPV Technology India 商、分销商、批发和零售经销商(包 37 印度 否 否 Pvt. Ltd. 括通过公司展厅或任何其他渠道直接 向客户销售)其他设施/网点)、进口 商、出口商、租赁(租赁)服务运营 商、安装商、系统集成商、生产商、 316 仓库运营商、佣金代理、广告代理、 销售促进代理、清算和货运代理,对 消费电子产品提供政府批准范围内的 服务,消费电子产品包括:显示器、 电视、平板电脑、数字标牌、条形音 箱、DVD 播放器、VCD 播放器、各种 电子产品、一体式电子产品、计算机、 笔记本电脑、手机、智能手机、机顶 盒、卫星解码器、家庭影院系统、彩 电、阴极射线管等电子元器件、卫星 解码器及其他影音相关设备、音响设 备、移动电话及其他电话设备、耳机 立体声盒式唱机、彩色电视接收机、 盒式磁带录像机、计算机软件、CRT 显示器、光驱、音响设备、录音录像 带、显示设备、摄像机、迷你光盘、 光盘和其他记录介质以及各种电子产 品、以及各种视频设备、电话和电信 设备、硬盘驱动器、办公自动化设备、 家用电器、厨房电器、流体解决方案、 汽车解决方案、通信产品、工业产品、 生态驱动产品、电子元件和组件、基 础设施和建筑相关产品、电池、照明 产品,以及上述产品的解决方案、监 控和安全系统、配件和备件;以及就 该等产品进行维修和培训。 TPV Technology Gulf 38 迪拜 市场营销管理和咨询服务 否 否 DMCC 电器批发业;计算机及事务性机器设 备批发业;电信器材批发业,但不得 经营电信事业之核心网络设备(如交 换、传输设备)之批发事务;信息软 中国台 件批发业;电子材料批发业;电信管 39 嘉捷电信股份有限公司 否 否 湾 制射频器材输入业;研究发展服务业; 产品设计业;电器及视听电子产品制 造业;计算机及其外围设备制造业; 电器零售业;计算机及事务性机器设 备零售业 Sangfei CEC 40 Elektronik Ticaret 土耳其 设备零配件销售及配送 否 否 A.S. 家用商品批发;家用电器批发;其他 Sangfei CEC 机械设备批发;广告代理;市场和舆 41 俄罗斯 否 否 Electronics Rus LLC 论调研;家用电器维修;其他个人和 家庭用品维修。 TPV Technology Korea 42 韩国 批发和零售、经纪、房地产业务 否 否 Co., Ltd. 计算机咨询和计算机设施管理活动; 43 TPV CHILE SPA 智利 家用电器和电子产品批发;家用电器、 否 否 家用纺织品和其他家用设备的零售 317 业。 44 TPV PERU SAC 秘鲁 非专营批发业务 否 否 MMD Hong Kong Holding 中国香 未限定经营范围(实际经营业务为飞 45 否 否 Ltd. 港 利浦品牌音响产品的境外销售业务) TPV Technology 未限定经营范围(实际经营业务为显 46 (Thailand) Co., 泰国 示器、电视的生产,以及 AOC、飞利浦 否 否 Limited 品牌显示器及电视的亚洲销售业务) 47 TPV-USA CORP 美国 家用电器和电子产品经销 否 否 嘉捷北京(香港)有限 中国香 未限定经营范围(实际经营业务为控 48 否 否 公司 港 股型公司) 英属维 TPV Beijing (BVI) 未限定经营范围(实际经营业务为控 49 尔京群 否 否 Company Limited 股型公司) 岛 注:部分境外子公司由于其注册地的法律法规未规定营业执照/注册文件等工商登记文件需明确经 营范围,故在表中补充列示其实际经营业务。 冠捷有限韩国子公司 TPV Technology Korea Co., Ltd.证载经营范围为“批发和 零售、经纪、房地产业务”,但该公司未实际从事过房地产相关业务,亦不具备房地 产业务资质,其实际经营业务为显示器、电视及音响产品的销售。 (2)冠捷有限及其下属所有子公司不存在实际从事住宅类或商业类房地产开发与 经营业务的情形、未持有房地产业务相关资产 综上,除韩国子公司 TPV Technology Korea Co., Ltd.经营范围包括“房地产业 务”外,冠捷有限及其下属境内外子公司的证载经营范围均未包括房地产开发经营。 冠捷有限及其子公司目前均未从事住宅类或商业类房地产开发与经营业务,亦未持有 房地产开发经营业务相关资产,且未持有《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证书》等与房地产企 业开发经营相关的资质。 3、投资性房地产具体类别和用途,是否存在空置住宅用地、商业用地情形 截至 2021 年 6 月 30 日,冠捷有限投资性房地产具体情况如下: 土地证 账面价 序 房屋所 房屋权证编 对应土地证 实际 是否 房屋位置 载权利 业态 值(万 号 有权人 号 编号 用途 闲置 人 元) 冠捷电 闽(2021) 闽(2021) 冠捷电 子(福 福清市不动 石竹街道北 福清市不动 子(福 1-1 工业 否 建)有 产权第 前亭村 产权第 建)有 出租 18,522. 限公司 0000635 号 0000635 号 限公司 用于 35 福建捷 闽(2021) 闽(2021) 福建捷 厂房 1-2 联电子 福清市不动 石竹街道 福清市不动 联电子 工业 否 有限公 产权第 产权第 有限公 318 司 0021042 号 0021042 号 司 闽(2021) 闽(2021) 冠捷电 福清市不动 福清市不动 子(福 石竹街道 工业 否 产权第 产权第 建)有 0021354 号 0021042 号 限公司 武房权证蔡 武汉经济技 蔡国用 字第 术开发区沌 冠捷显 (2005)第 冠捷显 工业 出租 否 200502353 阳街沌口小 示科技 544 号 示科技 用于 号 区 11 号地 2 (武 (武 厂 975.67 武房权证蔡 武汉经济技 汉)有 蔡国用 汉)有 房、 字第 术开发区沌 限公司 (2006)第 限公司 工业 宿舍 否 2011011094 阳街沌口小 825 号 号 区 11 号地 京(2019) 京(2019) 北京市朝阳 出租 朝不动产权 朝不动产权 区酒仙桥东 工业 用于 否 冠捷科 第 0059229 第 0059229 冠捷科 路 10 号 办公 技(北 号 号 技(北 64,320. 3 京)有 京市朝港澳 京)有 出租 63 京房权证市 北京市朝阳 限公司 台国用 限公司 用于 朝港澳台字 区酒仙桥路 工业 否 (2008 出) 公寓 第 10317 号 18 号 第 10271 号 等 TPV Z otego TPV Displa Smoka Displ 出租 ys GW1G/00088 Street 9, GW1G/00088 ays 用于 5,637.9 4 工业 否 Polska 941/2 Gorzów 941/2 Polsk 厂等 6 Sp. Z Wielkopolsk a Sp. 房 o.o i Z o.o 冠捷科 冠捷科 出租 甬房权证保 浙江省宁波 甬国用 技(宁 技(宁 用于 2,235.8 5 字第 市保税区创 (2007)第 工业 否 波)有 波)有 物流 0 20070017 号 业大道 12 号 0900025 号 限公司 限公司 仓储 嘉捷 嘉捷 出租 6-1 (上 沪(2020) 沪(2020) (上 办公 用于 否 上海市闵行 海)物 闵字不动产 闵字不动产 海)物 办公 66,659. 区申长路 668 业管理 权第 031582 权第 业管理 商业 出租 40 号 6-2 有限公 号 031582 号 有限公 及其 用于 否 司 司 他 商业 鲁(2018) 鲁(2018) 出租 冠捷科 冠捷科 青岛市高新 青岛市高新 青岛市高新 用于 技(青 技(青 4,107.9 7 区不动产权 区火炬路 99 区不动产权 工业 厂 否 岛)有 岛)有 6 第 0010993 号 第 0010993 房、 限公司 限公司 号 号 宿舍 冠捷显 冠捷显 出租 北京经济技 示科技 X 京房权证 开港澳台国 示科技 用于 术开发区经 7,576.5 8 (中 开字第 用(2010) (中 工业 厂 否 海三路 106 8 国)有 026682 号 第 41 号 国)有 房、 号 限公司 限公司 宿舍 170,036 合计 .35 319 综上,冠捷有限投资性房地产不存在住宅用地,冠捷有限投资性房地产存在商业 用地,但不存在空置情形。其中,证书编号为“沪(2020)闵字不动产权第 031582 号” 的物业为商业用地,其证载土地用途为“其他商服用地”,该处物业名为“冠捷大厦”, 系冠捷有限位于上海的主要办公场所。 四、冠捷有限主要业务资质及涉及的立项、环保、行业准入、用地等 相关报批情况 (一)业务资质与许可 根据境外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以及冠捷有限提供的资料,冠捷有限及其境外子公司 已取得其主营业务所需的资质、备案,或其开展主营业务不需当地政府部门批准或取得 特定资质。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冠捷有限境内子公司持有的与主营业务相关的主要业务资质 情况如下: 1、海关报关单位注册登记/备案 序 公司名称 证书名称 证书编号 许可项目 发证部门 登记日 号 进出口货 福建捷联电 海关报关单位注册 1 3501944583 物收发货 福清海关 2002.06.14 子有限公司 登记证书 人 武汉艾德蒙 进出口货 海关报关单位注册 2 科技股份有 4201969195 物收发货 武汉海关 2008.06.20 登记证书 限公司 人 冠捷显示科 进出口货 海关报关单位注册 3 技(北海) 4505941303 物收发货 北海海关 2011.05.16 登记证书 有限公司 人 冠捷(福州 进出口货 海关报关单位注册 4 保税区)贸 3501444146 物收发货 福州海关 2002.06.26 登记证书 易有限公司 人 冠捷显示科 进出口货 海关报关单位注册 5 技(中国) 1113230236 物收发货 北京海关 2010.08.06 登记证书 有限公司 人 厦门艾德蒙 进出口货 海关报关单位注册 6 电子科技有 3502969315 物收发货 翔安海关 2011.07.07 登记证书 限公司 人 320 序 公司名称 证书名称 证书编号 许可项目 发证部门 登记日 号 冠捷显示科 进出口货 海关报关注册登记 7 技(武汉) 4201243035 物收发货 武汉海关 2004.06.22 证书 有限公司 人 冠捷显示科 进出口货 海关报关注册登记 8 技(咸阳) 6104940055 物收发货 西安海关 2017.06.22 证书 有限公司 人 三捷科技 进出口货 海关报关注册登记 9 (咸阳)有 6104940056 物收发货 西安海关 2017.06.22 证书 限公司 人 嘉捷科技 进出口货 海关报关注册登记 10 (福清)有 350194499F 物收发货 福清海关 2013.10.28 证书 限公司 人 冠捷视听科 进出口货 海关进出口货物收 11 技(深圳) 4403135500 物收发货 福中海关 1996.10.25 发货人备案回执 有限公司 人 冠捷科技 进出口货 海关报关注册登记 青岛大港 12 (青岛)有 3702930480 物收发货 2011.09.23 证书 海关 限公司 人 冠捷显示科 进出口货 海关报关单位注册 13 技(厦门) 3502949373 物收发货 厦门海关 2009.04.30 登记证书 有限公司 人 三捷科技 进出口货 海关进出口货物收 14 (厦门)有 3502949400 物收发货 翔安海关 2010.01.26 发货人备案回执 限公司 人 2、自理报检单位备案登记证明 序 公司名称 证书名称 备案登记号 备案类别 发证部门 备案日 号 武汉艾德蒙 自理报检单位备 湖北出入境检 2008 年 6 月 1. 科技股份有 4200602256 自理企业 案登记证明书 验检疫局 30 日 限公司 冠捷显示科 出入境检验检疫 广西出入境检 2015 年 7 月 2. 技(北海)有 4502600424 自理企业 报检企业备案表 验检疫局 30 日 限公司 冠捷显示科 自理报检单位备 北京出入境检 2014 年 8 月 1 3. 技(中国)有 1100620245 自理企业 案登记证明书 验检疫局 日 限公司 冠捷显示科 出入境检验检疫 陕西出入境检 2017 年 6 月 4. 技(咸阳)有 6100605592 自理企业 报检企业备案表 验检疫局 27 日 限公司 321 序 公司名称 证书名称 备案登记号 备案类别 发证部门 备案日 号 冠捷显示科 自理报检单位备 湖北出入境检 2007 年 9 月 5. 技(武汉)有 4200002283 自理企业 案登记证明书 验检疫局 10 日 限公司 三捷科技(咸 出入境检验检疫 陕西出入境检 2017 年 6 月 6. 6100605593 自理企业 阳)有限公司 报检企业备案表 验检疫局 27 日 冠捷科技(青 出入境检验检疫 山东出入境检 2017 年 5 月 7. 3701611572 自理企业 岛)有限公司 报检企业备案表 验检疫局 16 日 冠捷显示科 自理报检单位备 厦门检验检疫 2009 年 5 月 7 8. 技(厦门)有 3994600145 自理企业 案登记证明书 局大嶝办事处 日 限公司 3、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 序号 公司名称 证书名称 证书编号 登记日 武汉艾德蒙科技股 1. 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表 04731472 2021 年 2 月 3 日 份有限公司 厦门艾德蒙电子科 2. 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表 01180783 2011 年 7 月 1 日 技有限公司 厦门艾德蒙电子科 3. 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表 04509551 2021 年 5 月 17 日 技有限公司 冠捷显示科技(中 4. 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表 01712637 2014 年 7 月 24 日 国)有限公司 冠捷显示科技(咸 5. 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表 03123358 2019 年 9 月 17 日 阳)有限公司 三捷科技(咸阳) 6. 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表 03123017 2017 年 6 月 7 日 有限公司 冠捷视听科技(深 7. 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表 04953884 2021 年 1 月 19 日 圳)有限公司 4、排污许可 序号 公司名称 证书名称 证书编号 颁发部门 有效期限 福建捷联电 913501007380406 福州市福清生 2020 年 5 月 15 日至 1. 排污许可证 子有限公司 07F001U 态环境局 2023 年 5 月 14 日 固定污染源 全国排污许可 冠捷电子(福 913501006113069 2020 年 7 月 13 日至 2. 排污登记回 证管理信息平 建)有限公司 494001Z 2025 年 7 月 12 日 执 台 冠捷显示科 913502007912902 厦门市翔安生 2020 年 7 月 30 日至 3. 排污许可证 技(厦门)有 18Y001Q 态环境局 2023 年 7 月 29 日 322 序号 公司名称 证书名称 证书编号 颁发部门 有效期限 限公司 冠捷显示科 固定污染源 全国排污许可 914201007612342 2020 年 7 月 23 日至 4. 技(武汉)有 排污登记回 证管理信息平 90U001X 2025 年 7 月 22 日 限公司 执 台 冠捷显示科 固定污染源 全国排污许可 91610400MA6XM 2020 年 3 月 25 日至 5. 技(咸阳)有 排污登记回 证管理信息平 PEA70001Y 2025 年 3 月 24 日 限公司 执 台 冠捷显示科 北京经济技术 911103025513525 2019 年 12 月 24 日至 6. 技(中国)有 排污许可证 开发区行政审 39C001U 2022 年 12 月 23 日 限公司 批局 三捷科技(厦 350213-2017-0000 厦门市环境保 2017 年 8 月 4 日至 2022 7. 排污许可证 门)有限公司 81 护局翔安分局 年8月3日 固定污染源 全国排污许可 三捷科技(厦 913502006930440 2020 年 7 月 15 日至 8. 排污登记回 证管理信息平 门)有限公司 991001X 2025 年 7 月 14 日 执 台 固定污染源 全国排污许可 三捷科技(咸 91610400MA6XM 2020 年 8 月 6 日至 2025 9. 排污登记回 证管理信息平 阳)有限公司 PEC3M001U 年8月5日 执 台 固定污染源 全国排污许可 冠捷科技(青 913702226971820 2020 年 6 月 3 日至 2025 10. 排污登记回 证管理信息平 岛)有限公司 69X001Z 年6月2日 执 台 冠捷显示科 固定污染源 全国排污许可 914505005718442 2020 年 3 月 23 日至 11. 技(北海)有 排污登记回 证管理信息平 66y001X 2025 年 3 月 22 日 限公司 执 台 固定污染源 全国排污许可 嘉捷科技(福 913501810797727 2020 年 7 月 2 日至 2025 12. 排污登记回 证管理信息平 清)有限公司 669001Z 年7月1日 执 台 (二)涉及的立项、环保、行业准入、用地等相关报批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冠捷有限及其子公司相关业务涉及立项、环保、行业准入、 用地等有关报批事项的,已经按照相关进度取得相应的许可证书和有关部门的批准文 件。 五、冠捷有限重大诉讼、仲裁、行政处罚及刑事处罚 (一)未决诉讼情况及仲裁 1、境内诉讼及仲裁 323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冠捷有限及下属子公司存在 2 起标的金额在 1,000 万元以上 的尚未了结的境内诉讼,具体情况如下: (1)环球智达、蔡小如货款拖欠案件(冠捷有限作为原告) 冠捷显示科技(厦门)有限公司向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以拖欠货款 为由请求判令环球智达科技(北京)有限公司、蔡小如支付冠捷显示科技(厦门)有限 公司货款及按中国人民银行同期贷款利率计算的逾期货款利息,合计约 6,432.51 万元, 并承担诉讼费用。 2018 年 12 月 20 日,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作出(2018)京 01 民初 331 号民事 判决,支持冠捷显示科技(厦门)有限公司关于支付货款及逾期货款利息的相关诉讼请 求。 本案执行过程中,环球智达科技(北京)有限公司被北京市石景山区人民法院裁定 破产清算,执行程序终结。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环球智达科技(北京)有限公司尚处 于破产清算阶段。 冠捷有限已就存在诉讼争议的环球智达科技(北京)有限公司货款,于 2017 年 12 月 31 日全额计提了坏账准备。 (2)凯瑞德货款拖欠案件(冠捷有限作为被告) 深圳市凯瑞德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向广东省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以拖欠货 款及其他相关费用为由请求判令冠捷投资支付货款、材料费、相关费用及利息,合计约 1,643.49 万元并承担诉讼费用。 2019 年 6 月 20 日,广东省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2015)深中法涉外初字第 220 号民事判决,判令冠捷投资支付货款及退货费用合计约 1,061.91 万元,驳回深圳市凯瑞 德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其他诉讼请求。 2019 年 7 月 27 日,深圳市凯瑞德电子股份有限公司提起上诉,要求支持一审全部 诉讼请求并由冠捷投资承担一审及二审全部诉讼费用。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该案尚在 二审审理中。 冠捷有限已根据一审判决,于 2019 年 12 月 31 日针对与深圳市凯瑞德电子股份有 限公司之间的诉讼计提了其他应付款 1,061.91 万元。 324 2、境外诉讼、仲裁及司法程序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根据境外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冠捷有限及其子公司存在 4 起标的金额在 1,000 万元以上的尚未了结的境外诉讼,具体情况如下: (1)巴西子公司土地纠纷 1)涉案土地权属纠纷系前所有权人的遗留问题 根据境 外律 师出 具的 法律意 见书 ,冠 捷有 限巴 西子公 司 Envision Indústria de Produtos Eletrnicos Ltda.(以下简称“Envision 巴西”)涉及 1 项土地权属纠纷,Indú strias Reunidas Progresso Ltda.(以下简称“Indústrias Reunidas”)主张收回 Envision 巴 西拥有的一处面积约 1.6 万平方米的土地(即位于 Avenida Torquato Tapajós, No. 2,236, Block B – part and Block L - 2nd floor, Bairro Flores, in the city of Manaus, State of Amazonas 的土地),理由为 Envision 巴西被冠捷有限收购前,其前所有权人曾向 Indú strias Reunidas 租赁一处不动产并在租期结束后未全部归还。根据境外律师出具的法律 意见书,目前该案件处于证据出示阶段。 根据境外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书,涉案土地目前未被 Envision 巴西实际利用,对 Envision 巴西的生产经营影响较小,该项诉讼不会对 Envision 巴西的正常生产经营造成 重大不利影响。 2)中国电子已就此出具承诺 针对 Envision 巴西涉及的土地权属纠纷事宜,中国电子已出具承诺,“在本次交易 期间及本次交易完成后,如果相关境外子公司因上述事宜被有权机关判令承担赔偿责 任、受到行政处罚或给本次交易完成后的上市公司和/或相关境外子公司造成实际损失 的,本公司将对本次交易完成后的上市公司和/或相关境外子公司实际发生的损失在损 失确定后 30 日内予以现金补偿。” (2)俄罗斯子公司因涉嫌保险欺诈导致的刑事调查程序 1)保险公司向警方申请对 TPV CIS 涉嫌犯罪进行调查(未提起指控) 根据境外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书,冠捷有限俄罗斯子公司 TPV CIS Limited Liability Company(以下简称“TPV CIS”)涉及一起涉嫌保险欺诈的刑事调查,TPV CIS 依据 于 2012 年 3 月 15 日签署的供应协议向信用保险公司 Ingosstrakh ONDD Credit Insurance 325 LLC(以下简称“Ingosstrakh”)追偿保险赔偿金 RUB 544,000,000(俄罗斯卢布,按 照截至 2021 年 3 月 11 日的汇率计算约合 4,812 万元)。 2014 年 8 月,Ingosstrakh 以 TPV CIS 提供虚假文件以提高保险赔偿金额为由,向 警方申请对 TPV CIS 涉嫌犯罪进行初步调查(未对任何人提起指控)。 2)根据境外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该案件经法院判决的可能性很低 根据境外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书,俄罗斯立法未规定法人的刑事责任,只有个人或 官员可以被刑事起诉,因此上述刑事案件不会导致 TPV CIS 承担刑事责任;但如果警 方对与 TPV CIS 有关的个人提出指控并被法院裁定犯罪, 并追究其刑事责任的, Ingosstrakh 可以对 TPV CIS 提起民事诉讼要求公司赔偿保险金及额外损失。 根据境外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书,上述刑事调查目前尚未结案,且无官方进展信息; 考虑到该案件始于 2014 年,俄罗斯警方在 6 年后仍未锁定犯罪嫌疑人,因此该案件最 终提呈法院并由法院作出判决的可能性很低;实践中,在经过如此长时间后,类似案件 很少会被提交法院审理。 根据冠捷有限的确认,TPV CIS 上述案件涉及金额占冠捷有限 2020 年度营业收入 的比例较低(约占 0.07%),不会对冠捷有限正常生产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3)中国电子已就此出具承诺 针对上述事宜,中国电子已出具承诺,“在本次交易期间及本次交易完成后,如果 相关境外子公司因上述事宜被有权机关判令承担赔偿责任、受到行政处罚或给本次交易 完成后的上市公司和/或相关境外子公司造成实际损失的,本公司将对本次交易完成后 的上市公司和/或相关境外子公司实际发生的损失在损失确定后 30 日内予以现金补偿。” (3)土耳其子公司(作为原告)关于支票的民事诉讼 根 据 境 外 律 师 出 具 的 法 律 意 见 书 , 冠 捷 有 限 土 耳 其 子 公 司 TP VISION ELEKTRONK TCARET ANONM RKET(以下简称“TP Vision 土耳其”)作为申 请执行人,以 Bimeks Bilgi lem ve D Tic. A..(以下简称“Bimeks”)使用空头支票 (bad cheque)向 TP Vision 土耳其支付欠款为由,申请向 Bimeks 回收 TRY16,867,792.33 (新土耳其里拉,按照 2021 年 3 月 11 日汇率计算约合 1,462 万元)欠款。 截至上述境外法律意见书出具日,Bimeks 处于破产程序中,若 Bimeks 的财产不足 326 以偿付前述欠款,TP Vision 土耳其可能无法收回全部款项;此外,TP Vision 土耳其已 以 Bimeks 签署空头支票为由,向法院提起对 Bimeks 的刑事诉讼。 根据境外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书,上述诉讼不会对 TP Vision 土耳其的财务状况、 资产或运营构成重大不利影响。 (4)冠捷投资(作为原告)关于持有债券逾期的民事诉讼 2019 年 8 月 30 日,冠捷投资与 EVA Automation, Inc.(以下简称“EVA Automation”) 签订《Note Purchase Agreement》,以 3,000 万美元购买 EVA Automation 发行的可 转债。根据《Note Purchase Agreement》,EVA Automation 有义务定期向冠捷投资提 供其子公司 B&W Group Ltd.的经审计财务报告。 2021 年 4 月 21 日,冠捷有限向美国 加利福尼亚高等法院提起诉讼,因 EVA Automation 未及时向冠捷投资提供 B&W Group Ltd.经审计财务报告并擅自出售主要资 产,要求 EVA Automation 赔偿冠捷投资 3,000 万美元的损失及相应利息。上述诉讼事 宜在法院审理过程中。 冠捷有限将上述可转债作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非流动金融 资产核算,截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及 2021 年 6 月 30 日,上述可转债已全额确认损失。 (二)报告期内受到行政和刑事处罚情况 1、境内子公司行政处罚 报告期内,冠捷有限境内子公司罚款金额在 1 万元以上的行政处罚情况如下: (1)三捷科技(厦门)有限公司环保处罚 2019 年 8 月 26 日,厦门市生态环境局向三捷科技(厦门)有限公司出具闽厦环罚 [2019]472 号《行政处罚决定书》,以三捷科技(厦门)有限公司部分净化设备灯管损 坏不亮为由,罚款 45,000 元。 三捷科技(厦门)有限公司已缴纳上述罚款,相关违法行为已整改完毕。根据前述 《行政处罚决定书》,厦门市生态环境局结合届时有效的《厦门市生态环境局<大气污 染防治法> 自由裁量权执法标准(试行)》所述违法情形,三捷厦门属于初犯,适用“2 万元以上 5 万元以下”的罚款档次。 327 该项行政处罚金额处于《大气污染防治法》第 108 八条第一项规定的较低档,且不 属于《环境行政处罚办法》规定的重大行政处罚。 (2)冠捷显示(厦门)消防处罚 2019 年 10 月 8 日,厦门市翔安区消防救援大队向冠捷显示(厦门)出具翔(消) 行罚决字[2019]0038 号《行政处罚决定书》,以冠捷显示(厦门)消防设施未保持完好 有效为由,罚款 50,000 元。 冠捷显示(厦门)已缴纳上述罚款,相关违法行为已整改完毕。考虑到前述罚款金 额相较于冠捷有限及其子公司的利润和资产规模都很小,且未对冠捷显示(厦门)的日 常运营造成影响,该等行政处罚不会对冠捷有限及其子公司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3)三捷厦门安全处罚 2020 年 5 月 21 日,厦门市翔安区应急管理局向三捷厦门出具(厦翔)应急罚[2020]14 号《行政处罚决定书》,以三捷厦门一名员工在操作桥式起重机转移模具时发生模具倾 倒并挤压至其死亡为由,罚款 270,000 元。 三捷厦门已缴纳上述罚款,相关违法行为已整改完毕。三捷厦门上述事故属于《生 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第三条规定的一般事故,不构成较大事故、重大事故 或特别重大事故。并且,依据《福建省安全生产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标准》,相应处罚金 额为“生产经营单位对一般事故负有责任”所对应处罚金额中较低一档。 (4)冠捷显示(厦门)消防处罚 2021 年 3 月 11 日,厦门市翔安区消防救援大队向冠捷显示(厦门)出具翔(消) 行罚决字[2021]0008 号《行政处罚决定书》,以冠捷显示(厦门)堵塞安全出口为由, 罚款 30,600 元。 冠捷显示(厦门)已缴纳上述罚款,相关违法行为已整改完毕。前述罚款金额处 于《消防法》第 60 条第一款第三项规定的相对中间档次,且相较于冠捷有限及其子公 司的利润和资产规模均较小,且未对冠捷显示(厦门)的日常运营造成影响,该等行 政处罚不会对冠捷有限及其子公司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综上,上述行政处罚不会对冠捷有限及其子公司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2、境外子公司行政处罚 328 根据境外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报告期内,冠捷有限境外子公司罚款金额在 1 万元 以上的行政处罚情况如下: (1)俄罗斯子公司交通处罚 根据境外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因俄罗斯子公司 TPV CIS Limited Liability Company 违反车辆停车规则,莫斯科行政道路检查局(Moscow Administrative Road Inspectorate) 于 2019 年 3 月 5 日对其作出 RUB300,000(俄罗斯卢布,按照截至 2021 年 3 月 11 日汇 率计算约合 2.7 万元)罚款的行政处罚。根据境外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该行政处罚不 会对 TPV CIS 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2)嘉捷科技劳动处罚 2019 年 7 月 23 日,嘉捷科技因违反劳动基准法第 24 条,延长工作时间未依规定 加给工资,被处以罚款 400,000 元新台币(按照 2021 年 3 月 11 日汇率计算约合 9.2 万 元)。 根据境外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依据嘉捷科技提供的文件以及嘉捷科技声明书, 嘉捷科技已全数缴纳前述裁罚金额,故该等纷争及裁罚应不对嘉捷科技之营运构成重大 不利影响”。 (3)墨西哥子公司税务处罚 根据境外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2019 年 2 月 26 日,Trend Smart CE México, S. de R.L. de C.V.(以下简称“Trend Smart 墨西哥”)由于部分机器及原材料的进口单据未载明 识别信息,被主管税务部门处以 3,237,087.04 墨西哥比索的罚款(按照截至 2021 年 3 月 11 日汇率约合 100.8 万元)。 根据境外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Trend Smart 墨西哥已就前述处罚向当地税务部门 提起诉讼,由于当地税务部门在税审过程中存在违规行为,前述诉讼胜诉的可能性较高; 前述处罚不会影响 Trend Smart 墨西哥的生产经营。 (三)安全事故 自 2019 年 1 月 1 日以来,冠捷有限境内子公司共发生一起安全事故。 2020 年 3 月 4 日,三捷厦门一名员工在操作桥式起重机转移模具时发生模具倾倒 并遭挤压致死,根据厦门市翔安区应急管理局出具的《行政处罚决定书》((厦翔)应 329 急罚[2020]14 号),该起事故属于一般事故(具体情况见本节之“(二)报告期内受到 行政和刑事处罚情况”之“1、境内子公司行政处罚”)。 三捷厦门于 2020 年 3 月 8 日向厦门市翔安区应急管理局提交《厦门三捷工亡事故 整改完成报告》,分析事故发生原因并制定整改及预防措施,并于 2020 年 3 月 9 日与 死者家属签署《协议书》和《人民调解协议书》,就支付相关补助金事宜达成一致意见。 截至本报告书出具日,三捷厦门已支付完毕全部补助款项,该起安全事故不涉及民事诉 讼。 (四)境外子公司需说明的其他问题 1、嘉捷科技和台湾飞合未取得台湾投审会陆资许可 (1)嘉捷科技和台湾飞合存在因其股东未及时办理大陆投资人身份变更而被台湾 主管部门处罚的风险 冠捷有限位于台湾的子公司嘉捷科技和台湾飞合存在因其股东未及时办理大陆投 资人身份变更而被台湾主管部门处罚的风险。自 2009 年 11 月 10 日起,因长城计算机 取得冠捷有限控制权,嘉捷科技和台湾飞合成为《大陆地区人民来台投资许可办法》(以 下简称“《陆资投资办法》”)第 5 条之“陆资投资事业”,两公司的直接股东冠捷投 资和 P-Harmony Monitors Company Limited 成为《陆资投资办法》第 3 条规定的“投资 人”。 但嘉捷科技、台湾飞合、冠捷投资以及 P-Harmony Monitors Company Limited 均未 及时向经济部投资审议会(以下简称“台湾投审会”)申请办理变更冠捷投资的投资人 身份,违反了《台湾地区与大陆地区人民关系条例》第 93-1 条第 1 项规定。 若台湾投审会认定嘉捷科技、台湾飞合违反《台湾地区与大陆地区人民关系条例》 第 93-1 条第 1 项规定,则可能对嘉捷科技、台湾飞合处以新台币十二万元以上二千五 百万元以下罚款;并责令冠捷投资限期停止、撤回投资或改正,必要时停止其股东权利, 届期仍未停止、撤回投资或改正的,按次处罚至其停止、撤回投资或改正为止。违法情 节轻微的,投审会可责令限期改善,已改善完成的,可免予处罚;若届期仍未改善的, 投审会将连续处罚至其改善为止。 (2)已启动变更申请程序 330 根据冠捷有限及嘉捷科技、台湾飞合出具的说明和承诺,冠捷投资已于 2020 年 5 月向台湾投审会提交变更投资人身份的申请,台湾投审会正在对该项申请进行审查;在 嘉捷科技的申请完成后,提交台湾飞合相关申请。 (3)嘉捷科技、台湾飞合业务规模较小,且不存在《大陆地区人民来台投资许可 办法》规定的限制或禁止大陆投资人投资的情形 根据冠捷有限及嘉捷科技、台湾飞合出具的说明和承诺,嘉捷科技主要业务为大型 显示器销售、受托研发服务、供应链管理服务、后勤及销售支持服务,台湾飞合主要业 务为电子产品周边产品销售,两公司在台湾当地不存在任何制造活动或工厂运营行为, 不存在《大陆地区人民来台投资许可办法》规定的限制或禁止大陆投资人投资的情形。 根据 2020 年度未经审计财务数据,嘉捷科技、台湾飞合的合计净资产和营业收入 占冠捷有限合并报表的比例不足 5%。嘉捷科技、台湾飞合对冠捷有限的正常生产经营 影响较小。 (4)中国电子已就此出具承诺 针对上述事宜,中国电子已出具承诺,“在本次交易期间及本次交易完成后,如果 相关境外子公司因上述事宜被有权机关判令承担赔偿责任、受到行政处罚或给本次交易 完成后的上市公司和/或相关境外子公司造成实际损失的,本公司将对本次交易完成后 的上市公司和/或相关境外子公司实际发生的损失在损失确定后 30 日内予以现金补偿。” 2、印度子公司未取得外商投资批准 (1)本次交易需要印度相关部门批准,如未取得批准对本次交易和标的资产生产 经营无重大不利影响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冠捷有限拥有两家印度全资子公司,即 TP Vision India Private Limited 及 TPV Technology India Pvt. Ltd.(以下合称“印度子公司”)。 根据印度律师 AZB&Partners 律所出具的法律意见书、备忘录及冠捷有限的书面确 认,根据印度工业和内部贸易促进部于 2020 年 4 月 17 日发布的 2020 年度第 3 号通告 (Press Note No. 3 (2020 Series)),在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交易交割前,印度 子公司应就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办理外商投资批准手续;未取得前述审批的,主管 机关有权对每一印度子公司处以最高不超过违法金额 3 倍(如违法金额可量化)或最 331 高 20 万印度卢比(如违法金额不可量化)的罚款,如该违法行为持续,则每持续违规 一天,可额外处以 5,000 印度卢比的罚款;印度外汇管制相关法律亦对有权没收相关 股东 持有的印度公 司股份的特定 情形(如洗 钱等)进行了 规定。根据印 度律师 AZB&Partners 律所出具的法律意见书,根据其经验判断,主管机关没收印度子公司股 份的可能性极低。 因此,本次交易需印度相关部门批准,如未获得批准,根据上述印度律师出具的 法律意见,冠捷有限可能需缴纳一定罚款,但预计罚款金额对冠捷有限净利润占比极 低3 ,不会对冠捷有限的生产经营及经营业绩构成重大不利影响。 在极端情况下,如冠捷有限被主管部门没收印度子公司股份,则冠捷有限将无法 继续运营 TP Vision India Private Limited 及 TPV Technology India Pvt. Ltd., 但亦不会对冠捷有限生产经营造成重大不利影响,具体分析如下: 报告期内,印度子公司占冠捷有限有关财务指标比重如下: 2021 年 1-6 月/2021 年 6 月 30 日 TP Vision India Private TPV Technology India 科目 合计 Limited Pvt. Ltd. 总资产 0.23% 0.34% 0.57% 净资产 0.49% -2.36% -1.87% 营业收入 0.10% 0.48% 0.57% 净利润 0.32% 0.25% 0.56% 2020 年度/2020 年 12 月 31 日 TP Vision India Private TPV Technology India 科目 合计 Limited Pvt. Ltd. 总资产 0.25% 0.37% 0.61% 净资产 0.33% -2.70% -2.37% 营业收入 0.10% 0.60% 0.70% 净利润 0.35% 0.76% 1.11% 2019 年度/2019 年 12 月 31 日 3 假设两家印度子公司因本次交易未取得外商投资批准而各被处以 20 万印度卢比罚款,且持续违规一年(365 天), 以中国货币网公布的 2021 年 8 月 31 日人民币参考汇率:印度卢比(11.352)计算,预计合计罚款金额为 35.68 万 元。 332 TP Vision India Private TPV Technology India 科目 合计 Limited Pvt. Ltd. 总资产 0.27% 0.43% 0.70% 净资产 0.32% -3.11% -2.78% 营业收入 0.11% 0.65% 0.76% 净利润 -2.16% -2.67% -4.83% 注:TP Vision India Private Limited 2019 年净利润为负值;TPV Technology India Pvt. Ltd. 2019 年、2020 年及 2021 年 6 月末净资产为负值,2019 年净利润为负值。 报告期内,印度子公司总资产、净资产、营业收入、净利润等主要财务指标占冠 捷有限比重均不超过 5%,对冠捷有限财务数据影响较小,不属于冠捷有限的重要子公 司。 冠捷有限两家印度子公司中,TP Vision India Private Limited 主要从事智能电 视产品研发等业务,TPV Technology India Pvt. Ltd.主要负责冠捷有限有关产品在 印度地区的销售,若极端情况下冠捷有限无法获得相关外商投资批准,进而无法继续 运营上述两家印度子公司,冠捷有限拟采取如下措施减少对有关业务开展的不利影响: 1)将 TP Vision India Private Limited 有关研发业务转移至中国研发团队。 目前印度子公司研发工作内容包括为 Android 智能电视机种软件平台研发,并负 责 TV BG 软件功能稳定整合测试;为 OBM/ODM 显示器客户开发 Android 与 iOS 应用程 序与人工智能校正工具等,该等研发工作与冠捷有限其他研发团队的研发内容具有协 同性,且冠捷有限其他研发团队具备承接该等研发工作的能力,将相关研发项目及职 能迁移至其他地区预计不存在较大障碍。 2)由其他区域销售公司承接 TPV Technology India Pvt. Ltd.涉及的印度地区销 售业务。 TPV Technology India Pvt. Ltd 主营飞利浦电视、显示器、音响产品、配件类、 功能型手机等各自有品牌产品线于印度地区的销售。冠捷有限于全球开展产品销售, 部分销售公司跨国家开展销售业务,销售经验充足,具备覆盖印度地区销售业务的能 力。 此外,针对冠捷有限印度子公司未取得外商投资批准事宜,中国电子已出具承诺, “在本次交易期间及本次交易完成后,如果相关境外子公司因上述事宜被有权机关判 333 令承担赔偿责任、受到行政处罚或给本次交易完成后的上市公司和/或相关境外子公司 造成实际损失的,本公司将对本次交易完成后的上市公司和/或相关境外子公司实际发 生的损失在损失确定后 30 日内予以现金补偿。” 综上,如未取得印度子公司外商投资的批准,不会对本次交易和标的资产生产经 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2)现印度子公司尚未办理完毕相关事项批准手续,办理有关手续不存在实质性 障碍、如不能获得批准对冠捷有限生产经营无重大不利影响 1)印度子公司办理外商投资批准手续进展、预计办毕时间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冠捷有限正在积极准备有关申请文件,但受有关资料公证 认证、跨境邮寄的时滞影响,冠捷有限尚未向印度主管机构就 2020 年 12 月冠捷科技 收购冠捷有限 51%股份的交易和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交易正式提交外商投资批准手 续申请文件。 受限于印度相关政府部门审查期间有关问询澄清的不确定性及新冠疫情的有关影 响,印度子公司办理外商投资批准手续的完成时间无法准确预计,根据印度律师的经 验判断,在提交有关申请后获取批准预计需要 39-47 周。 2)印度子公司办理外商投资批准手续不存在实质性障碍 根据印度律师就本次外商投资批准申请出具的专题备忘录,排除中印关系敏感性 及提交符合印度相关主管机关要求的申请文件的前提下,上述审批不存在重大不确定 性,印度子公司办理完成外商投资批准手续不存在实质性障碍。 3)如不能获得批准对冠捷有限生产经营的具体影响 印度子公司就 2020 年 12 月冠捷科技收购冠捷有限 51%股份的交易和本次发行股份 购买资产交易办理外商投资批准手续不存在实质性障碍。就 2020 年 12 月冠捷科技收 购冠捷有限 51%股份的交易,如印度子公司不能获得相关外商投资批准,不会对冠捷有 限生产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具体分析详见前述“(1)本次交易需要印度相关部门 批准,如未取得批准对本次交易和标的资产生产经营无重大不利影响”。 六、冠捷有限最近十二个月内所进行的重大资产收购、出售事项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冠捷有限最近十二个月内不存在其他重大资产收购、出售事 334 项。 七、冠捷有限最近三十六个月内进行的增资和股权转让的相关作价及 其评估 (一)2019 年 10 月私有化 1、作价基本情况 根据冠捷有限披露公告,私有化价格考虑冠捷有限于香港联交所买卖价格并参考近 年香港市场的其他类似交易,按照商业基准确定。私有化交易中,私有化的每股现金注 销价 3.86 港元,较停牌前最后一个交易日溢价 41.39%;较停牌前 5 个交易日的均价溢 价 46.77%;较停牌前 30 个交易日的均价溢价 54.50%;较停牌前 180 个交易日的均价 溢价 138.70%。 2、定价差异说明 上述私有化的作价与本次重组冠捷有限评估结果的差异主要系交易目的及背景不 同、交易基准日不同以及交易作价形成过程不同,具体情况如下: (1)交易目的及背景不同 冠捷有限私有化目的系从香港联交所、新交所退市,冠捷有限私有化前后控股股东 均为中电有限或中电有限全资子公司,控股权未发生变化;而本次交易完成后,冠捷有 限成为上市公司全资子公司,上市公司实现战略转型。 (2)交易基准日不同 交易 交易作价基准日 2019年8月8日,冠捷有限股票收盘价为2.73港元。冠捷有限于2019年8月9 私有化 日起停牌,并于2019年8月12日复牌 本次重组 评估基准日为2020年6月30日 (3)交易作价的定价基础和形成过程不同 交易 交易作价定价基础和形成过程 私有化要约价格是以香港联交所市场成交价格为基准,综合考虑公告退 私有化 市计划时冠捷有限的盈利水平、被要约对象意愿等多方面因素确定 交易作价以符合《证券法》的评估机构出具的并经国资委备案的评估报 本次重组 告的评估结果为基础,由交易各方协商确定 335 (二)2019 年 12 月股权转让 1、作价基本情况 2019 年 12 月 19 日,中国电子出具中电资[2019]635 号和中电资[2019]636 号《关于 协议转让冠捷科技有限公司部分股权的通知》,同意华电有限分别将其持有的冠捷有限 约 0.93%股权和约 2.78%股权以协议转让方式,转让给瑞达集团和产业工程。 2019 年 12 月 26 日,华电有限与瑞达集团签署股份收购协议,华电有限将其所持 冠捷有限 21,736,611 股股份以每股 5.11 港元的价格转让给瑞达集团,合计为 1 亿元人 民币对应的港币;2019 年 12 月 31 日,华电有限与产业工程签署股份收购协议,华电 有限将其所持冠捷有限 65,293,964 股股份以每股 5.11 港元的价格转让给产业工程,合 计为 3 亿元人民币对应的港币。 上述股权转让的转让价格以冠捷有限 2018 年底经审计的净资产为基础确定。 2、定价差异说明 (1)两次交易基本情况对比 交易 交易标的 定价依据 基准日 交易价格 截至2018年12月31 华电有限向瑞达 冠捷有限3.71%股权 以冠捷有限经审 日,冠捷有限净资产 集团、产业工程 2018年12月 (瑞达集团0.93%、产 计的净资产为定 值为152,630.3万美 转让冠捷有限股 31日 业工程2.78%) 价依据 元,本次交易价格为 权 每股5.11港元 以评估机构出具 冠捷有限100%股权 的并经有权国资 评估作价为 2020年6月30 本次重组 冠捷有限49%股权 管理机构备案的 1,564,684.04,对应标 日 评估结果为定价 的资产作价为 依据 766,695.18万元 (2)定价存在差异的原因 1)华电有限向瑞达集团、产业工程转让冠捷有限股权系同一国家出资企业实施的 内部重组整合 根据《企业国有资产交易监督管理办法》,“以下情形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 法》、企业章程履行决策程序后,转让价格可以资产评估报告或最近一期审计报告确认 的净资产值为基础确定,且不得低于经评估或审计的净资产值: (一)同一国家出资 企业内部实施重组整合,转让方和受让方为该国家出资企业及其直接或间接全资拥有的 336 子企业;(二)同一国有控股企业或国有实际控制企业内部实施重组整合,转让方和受 让方为该国有控股企业或国有实际控制企业及其直接、间接全资拥有的子企业。” 华电有限向产业工程、瑞达集团转让冠捷有限股权系同一国家出资企业实施的内部 重组整合,股权转让双方均为中国电子直接或间接 100%持股的下属公司。上述股权转 让的目的系优化未来上市公司股东结构,避免上市公司股权高度集中于华电有限;同时, 华电有限通过股权转让获得现金,有利于其资产负债结构的优化。上述股权转让的价格 系以冠捷有限截至 2018 年 12 月 31 日经审计的净资产为基础确定,符合相关法律法规 的规定。 2)上市公司收购冠捷有限股权系市场化交易行为 上市公司收购冠捷有限股权系市场化交易行为,上市公司聘请符合《证券法》规定 的评估机构,对冠捷有限截至 2020 年 6 月 30 日的股权价值进行评估,最终交易价格以 评估机构出具的并经有权国资管理机构备案的评估结果为定价依据,符合上市公司及其 股东的利益。 (三)2020 年 9 月股份转让 1、作价基本情况 2020 年 9 月 4 日,华电有限分别与 TGL、Bonstar 和张强签署《股权转让协议》, TGL、Bonstar 和张强分别将其所持冠捷有限 76,530,000 股股份、4,754,803 股股份和 7,200,000 股股份转让给华电有限,转让价格以符合《证券法》的资产评估机构出具并 经中国电子备案的正式资产评估报告载明的标的股份截至 2019 年 12 月 31 日的评估价 值为依据确定。 根据卓信大华出具并经中国电子备案的《华电有限公司拟收购冠捷科技有限公司股 权涉及的冠捷科技有限公司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评估项目资产评估报告》(卓信大华评报 字(2020)第 2243 号),以 2019 年 12 月 31 日为评估基准日,冠捷有限 100%股权评 估值为 1,538,889.99 万元。 根据上述评估结果并综合考虑冠捷有限期后分红事项后,华电有限受让 TGL、 Bonstar 和张强持有的冠捷有限 76,530,000 股股份、4,754,803 股股份和 7,200,000 股股 份的交易价格分别确定为 489,795,065.89 元、30,430,929.68 元和 46,080,288.44 元。 337 2、定价差异说明 (1)两次交易基本情况对比 账面值 评估值 定价依 交易 交易标的 基准日 (100% (100%权 增值率 交易价格 据 权益) 益) 华电有限 收购TGL、 冠捷有限 以评估 总计 Bonstar和 合计 结果为 2019年12 641,764.60 1,538,889.99 139.79% 56,630.63万 张强持有 88,484,803 定价依 月31日 万元 万元 元 的冠捷有 股 据 限股权 以评估 总计 冠捷有限结果为 2020年6 648,434.68 1,564,684.04 本次重组 129.49% 766,695.18 49%股权 定价依 月30日 万元 万元 万元 据 注:冠捷有限 100%股权母公司账面值为 641,764.60 万元;合并口径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权益为 1,135,046.88 万元。 (2)定价存在差异的原因 本次重组冠捷有限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评估值为 1,564,684.04 万元,略高于该次股权 转让的对应评估值 1,538,889.99 万元。该次股权转让的作价与本次重组冠捷有限评估结 果的差异主要系评估基准日不同,评估过程中采用的市场参数包括折现率和汇率存在差 异,从而导致两次评估值有所差异。 (四)2020 年 12 月股权转让 1、作价基本情况 2020 年 11 月 18 日,上市公司召开 2020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 公司本次重大资产出售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方案的议案》,上市公司以支付 现金的方式向冠捷有限股东华电有限、群创光电收购其持有的冠捷有限 51%股份。截至 2020 年 12 月 30 日,该次重大现金收购涉及的冠捷有限 51%股份的过户手续已办理完 毕。 根据卓信大华出具并经中国电子备案的《南京华东电子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拟收 购冠捷科技有限公司 51%股权涉及的冠捷科技有限公司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评估项目资 产评估报告》(卓信大华评报字(2020)第 2236 号),以 2019 年 12 月 31 日为评估基 准日,冠捷有限 100%股权评估值为 1,538,889.99 万元。 338 根据上述评估结果并综合考虑冠捷有限期后分红事项后,冠捷有限 51%股权的交易 价格最终确定为 765,622.3866 万元。 2、定价差异说明 (1)两次交易基本情况对比 账面值 评估值 交易标 交易 定价依据 基准日 (100% (100%权 增值率 交易价格 的 权益) 益) 上市公司 冠捷有 以评估结 总计 现金收购 2019年12 641,764.60 1,538,889.99 限51% 果为定价 139.79% 765,622.3866 冠捷有限 月31日 万元 万元 股权 依据 万元 51%股份 冠捷有 以评估结 总计 2020年6月 648,434.68 1,564,684.04 本次重组 限49% 果为定价 129.49% 766,695.18万 30日 万元 万元 股权 依据 元 注:冠捷有限 100%股权母公司账面值为 641,764.60 万元;合并口径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权益为 1,135,046.88 万元。 (2)关于本次交易与前次收购冠捷有限 51%股权评估差异分析 1)两次估值的评估方法、评估假设、预测期业绩数据(收入、成本、毛利、毛利 率、非经常性损益、净利润等)、折现率、可比公司选取等相关指标差异 本次评估基准日为 2020 年 6 月 30 日,前次评估基准日为 2019 年 12 月 31 日,两 次评估主要指标的选取情况及差异如下: 项目 前次评估 本次评估 差异情况 评估方法 收益法、市场法 收益法、市场法 无差异 最终选取的评 收益法 收益法 无差异 估方法 全部股 东权益评估价值 =标 全部股东权益评估价值=不含冠 的公司 合并口径评估值 -非 捷显示、冠捷青岛的模拟合并口 有差异,主要系 全资子公司(冠捷显示、冠 径评估值+非全资子公司(冠捷 两次评估关于 评估模型 捷青岛)评估值×少数股权 显示、冠捷青岛)评估值×持股 标的公司合并 比例,其中,公式中冠捷显 比例,其中,冠捷显示和冠捷青 口径范围存在 示和冠捷青岛的少数股权比 岛 的 持 股 比 例 分 别 为 92% 和 一定差异 例分别为 8%和 20% 80%。 假设评估基准日后被评估单 假设评估基准日后被评估单位 位持续经营等一般假设和假 持续经营等一般假设和假设被 设被评估单位的商标许可协 评估假设 评估单位的商标许可协议到期 无差异 议到期后可以按照现在的模 后可以按照现在的模式续签使 式续签使用其商标等特殊假 用其商标等特殊假设 设 预测期业绩数 以 2019 年 12 月 31 日为基准 以 2020 年 6 月 30 日为基准日, 有差异,由于评 339 据 日,根据标的公司的历史经 根据标的公司的历史经营情况, 估基准日、标的 营情况,预测未来经营数据 预测未来经营数据 2020 年实 际经 营 等 因素 调整 影响 由 于 评估 基准 折现率 9.70% 10.02% 日等不同原因, 折现率有差异 可比公司选取 佳世达、创维集团、惠普公 佳世达、创维集团、惠普公司 无差异 司(HP)、工业富联 (HP)、工业富联 综上,两次评估中,评估模型、预测期业绩数据、折现率等主要指标存在一定差 异。 2)两次评估(取得控制权和少数股权)差异的合理性 ①评估模型具体差异情况及合理性分析 A.具体差异 前次交易中,冠捷有限全部股东权益评估价值=冠捷有限合并口径评估值—非全资 子公司(冠捷显示、冠捷青岛)评估值×少数股权比例,其中,公式中冠捷显示和冠 捷青岛的少数股权比例分别为 8%和 20%。 本次交易中,冠捷有限全部股东权益评估价值=不含冠捷显示、冠捷青岛的模拟合 并口径评估值+非全资子公司(冠捷显示、冠捷青岛)评估值×持股比例,其中,冠捷 显示和冠捷青岛的持股比例分别为 92%和 80%。 B.合理性分析 前次交易中,由于冠捷有限合并口径评估价值包含了冠捷显示和冠捷青岛股东全 部权益价值,故需要在冠捷有限合并口径评估价值中扣减冠捷显示和冠捷青岛的少数 股东权益价值;本次交易中,由于冠捷有限模拟合并口径评估价值未包含冠捷显示和 冠捷青岛股东权益价值,故需要在冠捷有限模拟合并口径评估价值基础上加计对冠捷 显示和冠捷青岛的长期股权投资价值。 此外,冠捷显示和冠捷青岛少数股权占标的公司整体比重较小,对标的公司评估 价值影响较小。根据前次交易和本次交易评估基准日财务数据,冠捷显示和冠捷青岛 少数股东收益合计分别占标的公司净利润分别为 1.20%和 0.99%,冠捷显示和冠捷青岛 少数股东权益合计分别占标的公司所有者权益合计分别为-0.19%和-0.15%。前次交易 和本次交易冠捷显示和冠捷青岛少数股权评估价值合计分别占标的公司评估价值的比 340 重分别为 0.35%和 0.33%,对评估结果影响较小。 综上所述,两次交易评估过程的逻辑上没有实质差异,且均对冠捷显示和冠捷青 岛的价值进行单独评估,计算少数股权价值和长期股权投资价值,冠捷显示和冠捷青 岛少数股权的资产规模、利润规模及评估值占比较小,两次交易评估过程不同对冠捷 有限评估价值没有实质影响,两次评估模型均具有合理性。 ②两次预测业绩数据差异情况及合理性分析 单位:万元人民币 本次交易 2020 年 2021 年 2022 年 2023 年 2024 年 2025 年 营业收入 6,315,851.16 6,476,202.18 6,892,922.18 7,097,656.97 7,278,208.49 7,278,208.49 营业成本 5,507,560.34 5,722,145.40 6,077,437.39 6,244,508.61 6,394,796.30 6,395,814.99 毛利 808,290.82 754,056.77 815,484.79 853,148.36 883,412.19 882,393.51 毛利率 12.80% 11.64% 11.83% 12.02% 12.14% 12.12% 非经常性损益 22,061.86 7,000.85 1,100.00 1,100.00 366.67 - 净利润 143,792.95 110,316.31 127,967.94 145,389.89 153,886.16 149,716.05 前次交易 2020 年 2021 年 2022 年 2023 年 2024 年 2025 年 营业收入 5,988,044.70 6,418,609.99 6,836,337.92 7,042,419.79 7,223,879.63 7,223,879.63 营业成本 5,277,857.86 5,664,659.65 6,017,414.01 6,186,367.74 6,335,534.65 6,331,364.87 毛利 710,186.84 753,950.34 818,923.90 856,052.05 888,344.98 892,514.76 毛利率 11.86% 11.75% 11.98% 12.16% 12.30% 12.36% 非经常性损益 19,876.89 7,105.11 1,100.00 1,100.00 366.67 - 净利润 118,962.74 114,055.43 129,919.12 149,243.10 157,387.70 156,610.67 差异金额 2020 年 2021 年 2022 年 2023 年 2024 年 2025 年 营业收入 327,806.46 57,592.18 56,584.27 55,237.18 54,328.87 54,328.87 营业成本 229,702.48 57,485.75 60,023.38 58,140.87 59,261.66 64,450.12 毛利 98,103.98 106.43 -3,439.11 -2,903.69 -4,932.79 -10,121.25 毛利率 0.94% -0.10% -0.15% -0.14% -0.16% -0.23% 非经常性损益 2,184.97 -104.27 - - - - 净利润 24,830.20 -3,739.12 -1,951.18 -3,853.21 -3,501.53 -6,894.62 差异率 2020 年 2021 年 2022 年 2023 年 2024 年 2025 年 营业收入 5.19% 0.89% 0.82% 0.78% 0.75% 0.75% 营业成本 4.17% 1.00% 0.99% 0.93% 0.93% 1.01% 毛利 12.14% 0.01% -0.42% -0.34% -0.56% -1.15% 341 毛利率 7.33% -0.95% -1.27% -1.16% -1.32% -1.98% 非经常性损益 9.90% -1.49% 净利润 17.27% -3.39% -1.52% -2.65% -2.28% -4.61% 根据上表所示,两次评估的 2020 年度预测营业收入、营业成本、毛利、毛利率、 非经常性损益、净利润等指标有一定差异;2021 年后及永续期的相关预测指标差异较 小,具体分析如下: A.本次评估根据 2020 年度的实际经营情况对 2020 年度的预测经营业绩进行了调 整 前次评估基准日为 2019 年 12 月 31 日,本次评估基准日为 2020 年 6 月 30 日。本 次评估时,标的公司实际经营情况例如营业收入、营业成本、毛利率等财务指标优于 前次评估时标的公司的经营情况,故本次评估结合标的公司 2020 年度实际的经营情况, 对 2020 年的预测数据进行了较大幅度的提升,具体分析如下: a、关于营业收入及营业成本:由于电竞行业爆发,标的公司电竞显示器销量出现 了一定增长,此外,受到疫情影响,普通类显示器也有一定幅度增长,因此,标的公 司 2020 年度预计营业收入和营业成本较上次评估预测进行了一定调增。 b、关于毛利和毛利率:一方面,2020 年,标的公司调整经营销售策略,加强成本 管控,优化业务结构,提升了毛利率较高的自有品牌显示器业务的收入占比,以及增 加自有品牌电视机等高阶电视机种销量,高阶机种毛利率要高于普通机种毛利率。另 一方面,在全球疫情和电竞行业政策的影响下,全球电竞用户逆势增长带来了电竞显 示器销量爆发式增长,而电竞显示器毛利率高于普通显示器,故标的公司 2020 年毛利 及毛利率出现较大增长,本次评估进行了一定调增。 c、关于非经常性损益:本次评估在预测 2020 年 7-12 月份的金额时,冠捷有限实 际发生的非经常性损益金额大于前次交易评估的原预测数据,因此,按照实际发生数 据对 2020 年 7-12 月非经常性损益预测数据进行了调整。 d、关于净利润:标的资产 2020 年净利润预测的增长主要受前述指标影响。 B.两次评估预测期数据的差异受到合并范围的差异影响 两次收益法评估过程中,前次评估采用包含非全资子公司冠捷显示和冠捷青岛的 合并报表进行评估,合并口径预测数据中包含非全资子公司冠捷显示和冠捷青岛的全 342 口径预测数据,后续在冠捷有限合并口径评估价值中扣减冠捷显示和冠捷青岛的少数 股东权益价值。本次评估合并范围内将非全资子公司模拟剔除后进行评估,合并口径 预测数据中不包含冠捷显示和冠捷青岛的预测数据,冠捷有限的非全资子公司价值在 冠捷科技收益法评估中的长期股权投资中体现。上述口径的差异导致合并口径预测数 据存在一定差异。 C.两次评估预测期数据差异,受到不同评估基准日下汇率差异的影响 两次评估中,标的公司以美元为单位进行预测,并根据评估基准日美元兑人民币 的汇率转换为人民币数据,最终通过收益法评估得到以人民币为单位的评估结果,因 此由于不同基准日下美元兑人民币的汇率不同,导致以人民币为单位的评估预测数据 存在一定差异。 综上,由于两次评估的评估基准日不同,本次评估根据 2020 年度的实际经营情况 对 2020 年度的预测经营业绩进行了调整,此外,两次评估预测数据的合并范围不同、 两次评估的评估基准日汇率差异的不同也导致了两次评估预测期业绩数据的差异,两 次评估的预测期业绩数据的差异具备合理性。 ③折现率差异及合理性 两次折现率测算过程中存在的具体差异主要是由标的公司所面临的具体市场风险 差异以及评估基准日差异导致的市场参数变化所形成的,具体分析如下: A.市场风险差异及合理性 传统项目中常将美国视作成熟市场,采用其市场风险水平作为全球市场风险的代 表。然而近年国际局势存在较大变数,尤其是临近 2020 年末,美国国内防疫形势仍较 为严峻,其内部经济受疫情影响而下行压力增大,同时存在执政党派及主要领导人更 迭风险,其对外贸易政策的不确定性也给国际贸易局势带来了不稳定因素,与全球其 他经济体的相对稳定形成了对比。在此宏观背景下,目前美国市场风险对全球市场风 险的代表性作用已有所减弱。考虑到标的公司的经营业务涉及全球多个地区,面临来 自全球市场的风险,因此在以 2020 年 6 月 30 日为基准日的评估中,在按传统项目将 美国视作成熟市场,采用其市场风险水平作为全球市场风险的主要参考指标的基础上, 加入了同行业上市公司较为集中的中国市场、中国香港市场和中国台湾市场的相关参 数综合确定全球市场风险。 343 B.不同评估基准日导致的市场参数变化的差异及合理性 不 同 评 估 基 准 日 的 折 现 率 公 式 一 致 , 折 现 率 计 算 公 式 为 : R=Re×We+Rd×(1-T)×Wd ,其中 Re=Rf+β×MRP+Rc。以 2020 年 6 月 30 日为基准日评 估的折现率为 10.02%,以 2019 年 12 月 31 日为基准日的评估的折现率为 9.70%,不同 评估基准日下的折现率不存在较大差异。 上述公式中,由于不同基准日面临的市场风险、经济环境等发生变化,相关参数 不同,此外,本次评估在采用美国市场风险水平作为全球市场风险的主要参考指标的 基础上,加入了同行业上市公司较为集中的中国市场、中国香港市场和中国台湾市场 的相关参数综合确定全球市场风险。具体来看,本次评估无风险收益率整体下降主要 系 2020 年上半年美联储降息等宏观因素的影响导致国债收益率下降所致;本次评估市 场平均风险溢价整体有所上升主要系不同基准日下市场风险不同所致;本次评估风险 系数β值整体有所上升主要系 2020 年上半年同行业上市公司行情相对市场的波动幅度 较大,导致以 2020 年 6 月 30 日为基准日计算得到的风险系数 β 值整体有所上升。 综上,由于评估基准日不同,相关市场风险、经济环境等发生变化,且本次评估 考虑了包括美国市场在内的四个市场的相关参数综合确定全球市场风险;此外,不同 评估基准日导致计算折现率需采用的无风险收益率、市场平均溢价率等指标存在一定 差异,从而导致两次评估的折现率有一定差异,具备合理性。 除上述事项外,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冠捷有限最近三十六个月无其他增资和股 权转让的相关作价及其评估情况。 八、冠捷有限的债权债务转移情况 本次重组中,冠捷有限 49%股权注入上市公司,冠捷有限的企业法人地位不发生变 化,不涉及冠捷有限与上市公司债权债务的转移或处置。本次重组完成后,冠捷有限的 债权债务仍将由冠捷有限享有和承担。 九、冠捷有限的人员安置情况 本次重组中,冠捷有限 49%股权注入上市公司,冠捷有限的企业法人地位不发生变 化,其员工目前存续的劳动关系不因本次重组发生变化,仍由冠捷有限按照其与现有员 工签署的劳动合同继续履行相关权利义务,不涉及人员安置。 344 十、冠捷有限的主营业务具体情况 (一)所处行业的主管部门、监管体制、主要法律法规及政策 本次收购交易标的冠捷有限专注于显示领域的智能制造,主要业务包括显示器及液 晶电视等产品的研发、生产以及销售,属于显示器及液晶电视制造行业。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行业分类指引》(2012 年修订),冠捷有限所属行业 为“C39 计算机、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根据国家统计局《国民经济行业分 类》(GB/T 4754-2017),冠捷有限所属行业为“C39 计算机、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制 造业”。 1、行业主管部门和行业监管体制 冠捷有限行业主管部门主要为国家发改委、工信部。国家发改委主要负责制定国家 产业政策和行业发展规划、指导行业结构调整、实施行业管理等工作。工信部主要负责 制定并组织实施行业规划和产业政策,推动重大技术装备发展和自主创新,推进产业结 构战略性调整和优化升级,促进科研成果产业化,组织协调国家有关重大工程项目所需 配套装备、元器件、仪器和材料的国产化等工作,监测并指导行业有序运行。 中国光学光电子行业协会是冠捷有限所处行业的自律组织,下设液晶显示专业分 会,其职能是为政府制定产业政策、决策重大项目提供咨询和参考建议,促进官、产、 学、研、用全方面的沟通合作与交流,搭建国际合作交流平台,协助企业参与国际产业 竞争,推动液晶显示行业的发展。 目前,行政主管部门和行业协会对行业的管理主要是宏观产业政策的调控和管理, 企业的市场化程度较高,各企业具体的生产经营面向市场,自由、自主参与市场竞争。 2、行业主要法律法规及政策 行业的主要产业政策和行业监管政策如下: 345 序 法规/政策性文 颁布时间 颁布主体 要点 号 件名称 从超高清视频产业发展实际出发,坚持标 准先行,建立覆盖采集、制作、传输、呈 现、应用等全产业链的超高清视频标准体 《超高清视频 工信部、广电总 系,加强标准的统筹规划,鼓励国家标准、 1 标准体系建设 2020 年 5 月 局 行业标准和团体标准协同发展,深化标准 指南(2020 版)》 国际交流与合作,促进我国超高清视频产 业健康可持续发展;预计到 2022 年,我国 超高清视频产业总体规模将超过 4 万亿元 《超高清视频 加强 4K/8K 显示面板创新。推动超高清电 工信部、广电总 产业发展行动 视、机顶盒、虚拟现实(增强现实)设备 2 2019 年 3 月 局、中央广播电 计划(2019-2022 等产品普及,发展大屏拼接显示、电影投 视总台 年)》 影机等商用显示终端 加快新型显示产品发展。支持企业加大技 术创新投入,突破新型背板、超高清、柔 《扩大和升级 性面板等量产技术,带动产品创新,实现 信息消费三年 产品结构调整。推动面板企业与终端企业 3 行动计划 2018 年 7 月 工信部、发改委 拓展互联网、物联网、人工智能等不同领 (2018-2020 域应用,在中高端消费领域培育新增长点, 年)》 进一步扩大在线健康医疗、安防监控、智 能家居等领域的应用范围 实 现主 动矩 阵有 机发 光二极 管 《“十三五”国 (AMOLED)、超高清(4K/8K)量子点 4 家战略性新兴 2016 年 11 月 国务院 液晶显示、柔性显示等技术国产化突破及 产业发展规划》 规模应用。推动半导体显示产业链协同创 新 围绕重点领域,优化政策组合,拓展新兴 产业增长空间,抢占未来竞争制高点,使 《国民经济和 战略性新兴产业增加值占国内生产总值比 社会发展第十 5 2016 年 3 月 国务院 重达到 15%。支持新一代信息技术产业的 三个五年规划 发展壮大,大力推进先进半导体、虚拟现 纲要》 实与互动影视等新兴前沿领域创新和产业 化 自 2012 年 1 月 1 日至 2015 年 12 月 31 日, 新型显示器件(包括薄膜晶体管液晶、等 《关于进一步 离子、有机发光二极管)面板生产企业进 扶持新型显示 口国内不能生产的自用生产性(含研发用) 财政部、海关总 器件产业发展 原材料和消耗品,免征进口关税,照章征 6 2012 年 4 月 署、国家税务总 有关进口税收 收进口环节增值税;进口建设净化室所需 局 优惠政策的通 国内尚无法提供(即国内不能生产或性能 知》 不能满足)的配套系统以及维修生产设备 所需零部件免征进口关税和进口环节增值 税 电子信息产业仍是全球竞争的战略重点, 《中国电子信 要集中突破核心关键技术,全面提升产业 7 息制造业“十二 2012 年 2 月 工信部 核心竞争力,平板电视面板自给率要达到 五”发展规划》 80%以上 346 序 法规/政策性文 颁布时间 颁布主体 要点 号 件名称 大力发展节能环保、新一代信息技术、生 物、高端装备制造、新能源、新材料、新 《国民经济和 能源汽车等战略性新兴产业。新一代信息 社会发展第十 8 2011 年 3 月 国务院 技术产业重点发展新一代移动通信、下一 二个五年规划 代互联网、三网融合、物联网、云计算、 纲要》 集成电路、新型显示、高端软件、高端服 务器和信息服务 (二)主营业务情况 冠捷有限定位为专注于智能显示领域的智能制造企业,主要业务包括显示器及液晶 电视等产品的研发、生产以及销售。冠捷有限凭借强大的设计研发能力、先进制造能力、 遍布全球的网络布局、优质的产品质量和服务,已成为出货量位居全球前列的显示器及 液晶电视智能制造企业。 (三)主要产品的工艺流程图 冠捷有限主要产品为显示器及液晶电视,主要工艺流程图如下: PCBA工艺流程 LCM工艺流程 FA工艺流程 AI生产流程 SMT生产流程 MI生产流程 LCM生产流程 FA生产流程 铆钉 刷锡膏 投板 背板组装 壳子组装 跳线 贴片 手插 Cell组立 料件组装 卧式元件 回流焊 波峰焊 加温 加温 立式元件 AOI检验 上下板检修 画面检验 电气测试 测试 IPQC ICT测试 装车或直流 外观检验 IPQC 装车 FT测试 IPQC IPQC 包装 装车 OQA 出货 注: PCBA:Printed Circuit Board Assembly,印刷电路板组装; AI:Auto insertion,自动插装; IPQC:InPut Process Quality Control,制程质量控制; SMT:Surface Mount Technology,表面贴装技术; 347 AOI:Automatic Optic Inspection,自动光学检测; MI:Mannual insertion,人工插装; ICT:In-Circuit Test,在线测试; FT:Function Test,功能测试; LCM:LCD Module,液晶显示模块; FA:Final Assembly,整机组装; OQA:Outgoing Quality Assurance,成品最终出货检查。 (四)经营模式 1、盈利模式 冠捷有限主要盈利模式是通过采购面板等原材料生产显示器及液晶电视,然后销售 给经销商或其他显示器、电视品牌厂商以盈利。 2、采购模式 冠捷有限制定了与采购相关的规章制度,从供应商选择、采购业务流程、采购价格 及品质管理等方面对采购工作进行了专业规范。为保证采购质量和供应稳定性,冠捷有 限建立了相关合格供应商资格认证制度,结合客户的需求,对供应商的原材料质量、交 货速度、价格、交易条件、结算周期、财务状况、信用、环保等方面进行综合考核认证 和评价,通过考核的厂商进入公司的合格供应商列表。 冠捷有限和供应商通常先签署框架合作协议。冠捷有限各事业群的企划主管部门结 合客户的需求计划、自身的实际产能、产品的生产流程耗时以及产品潜在销量波动等因 素制定排产计划;各事业群的物料控制部门根据排产计划备料,制定原材料采购计划, 向合格供应商下达具体采购订单,并跟进原材料交付的时间安排;各事业群质量部门实 施来料检验,确保原材料的质量符合公司要求,对于不合格的原材料协同内部团队和供 应商进行分析,进行有效解决。 3、生产模式 对于自有品牌业务,冠捷有限根据年度、季度、月度销售计划,结合生产能力、库 存管理目标综合平衡后,制定生产计划,各事业部及其下属生产部门根据生产计划进行 生产;对于代工业务,冠捷有限的生产模式为以销定产,根据订单情况组织生产。 4、销售模式 (1)自有品牌业务 冠捷有限自有品牌业务以经销模式为主,且均为买断式经销。经销商以买断的方式 348 向公司采购产品。 (2)代工业务 冠捷有限利用自身设计能力及对客户需求的了解主动争取订单,结合市场调研情 况、未来流行趋势,提前为现有客户进行年度产品规划、设计与推介;同时,冠捷有限 亦基于客户的要求进行设计、打样、报价。客户在综合衡量产品质量、产能、报价等因 素后,确定订单规模并向冠捷有限发出订单。 为降低生产成本、提高生产效率,冠捷有限致力于综合代工业务及自有品牌产品市 场走向,规划标准产品模块规格,并推广给新客户,以形成生产与物料标准化及经济规 模。 5、结算模式 (1)自有品牌业务 对于中国区显示器自有品牌业务,一般由经销商预先支付货款,确认收款后,根据 客户订单需求发货至客户仓库;对于中国区电视自有品牌业务,一般给予符合条件的经 销商一定期限的信用期。 对于海外自有品牌业务,不论显示器或电视产品,一般均给予经销商一定信用期, 信用期限长短根据各国家、地区的商业习惯不同而不同。 (2)代工业务 由于客户规模较大、信用程度较高,冠捷有限通常给予代工业务客户一定信用期, 具体信用期限长短根据客户的经营规模、合作年限、历史付款情况等因素确定。 (五)主要产品的生产和销售情况 1、主营业务销售收入情况 单位:万元 2021 年 1-6 月 2020 年度 2019 年度 项目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显示器 1,949,245.66 59.38% 3,812,305.75 60.30% 3,600,944.88 58.82% 电视 1,117,299.64 34.04% 2,149,533.98 34.00% 2,181,752.81 35.64% 其他 216,220.76 6.59% 360,746.12 5.71% 339,119.19 5.54% 349 合计 3,282,766.06 100.00% 6,322,585.85 100.00% 6,121,816.88 100.00% 报告期内,冠捷有限主营业务收入主要以显示器、电视销售收入为主,占比超过 90%。 2、主要产品的产能、产量和销量情况 报告期内,冠捷有限产量及销量变动情况较为稳定,具体情况如下: 显示器 电视 项目 2021 年 1-6 2021 年 1-6 2020 年 2019 年 2020 年 2019 年 月 月 产能(百万台) 28.14 57.67 62.50 17.40 33.02 31.63 产量(百万台) 17.83 38.76 37.70 6.08 15.35 12.72 销量(百万台) 23.31 50.61 47.89 6.10 13.93 12.86 注:部分产品系委托其他方代加工,未计入公司年度产量中 3、主要产品销售价格变动情况 报告期内,冠捷有限主要产品销售价格变动情况较为平稳,具体如下: 单位:元/台 2021 年 1-6 月 2020 年度 2019 年度 项目 销售均价 成本均价 销售均价 成本均价 销售均价 成本均价 显示器 836.37 741.29 751.85 666.23 751.85 680.39 电视 1,832.13 1,567.74 1,543.05 1,273.94 1,696.27 1,480.58 注:“销售均价”通过前述表格所列的分产品销售收入及销量计算得出。 冠捷有限 2020 年显示器销售均价上涨 0.20%,成本均价下降 2.07%;2020 年电视 销售均价下降 8.76%,成本均价下降 13.70%。冠捷有限主要产品销售均价、成本均价 变动趋势与毛利率变动趋势一致。 2021 年 1-6 月,显示器销售均价较 2020 年上涨 11.01%,成本均价上涨 11.25%; 电视销售均价较 2020 年上涨 18.70%,成本均价上涨 23.03%。主要系因 2021 年 1-6 月 主要原材料显示器、电视面板价格上涨。 4、主要客户销售情况 报告期内,冠捷有限向前五大客户合计销售情况如下: 项目 2021年1-6月 2020年度 2019年度 350 项目 2021年1-6月 2020年度 2019年度 前五名客户销售金额(万元) 858,416.65 1,681,340.14 1,671,510.40 前五名客户销售金额占收入的比例 26.04% 26.49% 27.24% 报告期内,冠捷有限不存在向单个客户的销售金额超过当期销售额 50%的情况,不 存在销售严重依赖于少数客户的情况。 (六)主要原材料供应情况 1、主要原材料采购情况 冠捷有限原材料采购主要包括显示器面板、电视面板以及电子元器件、外壳等其他 零组件,主要供应商均与冠捷有限长期合作,质量稳定。 报告期内,冠捷有限主要原材料采购情况如下: 2021 年 1-6 月 2020 年 2019 年 采购 采购数 项目 采购数 数量 采购金额 采购金额 采购金额 采购金额 量 采购金额 采购金额 量 (万 (万元) 占比 (万元) 占比 (万 (万元) 占比 (万片) 片) 片) 显示器 2,101 995,326.05 30.41% 4,380 1,633,447.76 29.57% 4,097 1,552,914.65 28.94% 面板 电视面 883 773,148.30 23.62% 1,527 910,547.92 16.48% 1,335 790,033.39 14.72% 板 其他 - 1,504,281.17 45.96% - 2,979,737.95 53.94% - 3,022,773.37 56.33% 合计 - 3,272,755.52 100.00% - 5,523,733.63 100.00% - 5,365,721.42 100.00% 2、主要原材料采购价格变动趋势 报告期内,冠捷有限主要原材料为不同型号的显示器面板和电视面板,2021 年 1-6 月显示器及电视面板采购单价上涨,主要原因系 2021 年 1-6 月面板市场需求旺盛导致 行业整体价格上涨,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元 项目 2021 年 1-6 月平均单价 2020 年平均单价 2019 年平均单价 显示器面板 473.74 372.93 379.02 电视面板 875.59 596.30 591.87 注:采购“平均单价”通过前述表格所列的采购金额及采购数量计算的出。 3、主要供应商采购情况 报告期内,冠捷有限向前五大供应商合计采购情况如下: 351 项目 2021 年 1-6 月 2020 年 2019 年度 前五名供应商采购金额(万元) 1,206,828.77 1,921,790.97 1,874,858.31 前五名供应商占当期采购总金额的比例 36.88% 34.79% 34.94% 报告期内,冠捷有限不存在向单个供应商的采购额超过当期总采购额 50%的情况, 不存在采购严重依赖于少数供应商的情况。 (七)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核心技术人员,其他主要关联方或持 有拟购买资产 5%以上股份的股东在前五名供应商或客户中所占的权益 报告期内,冠捷有限前五大客户包括富士康及附属子公司,富士康实际控制人郭台 铭持有群创光电股份。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群创光电持有冠捷有限 2.57%股份。 报告期内,冠捷有限前五大供应商包括中国电子及附属子公司,中国电子系冠捷有 限实际控制人。 除上述情况外,冠捷有限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核心技术人员,其他主要 关联方及拥有股份的股东在前五名供应商或客户中未持有相关权益。 (八)境外经营情况 报告期内,冠捷有限营业收入按地域分类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2021 年 6 月 30 日 2020 年 12 月 31 日 2019 年 12 月 31 日 国家/地区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中国 991,701.14 30.09% 1,725,750.60 27.19% 1,656,017.64 26.98% 欧洲 1,096,978.16 33.28% 2,179,756.73 34.34% 2,027,130.72 33.03% 北美洲 651,159.49 19.75% 1,407,061.60 22.17% 1,337,684.88 21.80% 南美洲 255,422.38 7.75% 412,465.85 6.50% 461,362.05 7.52% 澳大利亚 35,652.30 1.08% 91,159.14 1.44% 88,386.29 1.44% 非洲 5,177.52 0.16% 20,033.85 0.32% 6,888.67 0.11% 其他国家/地 260,194.67 7.89% 510,979.33 8.05% 559,741.74 9.12% 区 合计 3,296,285.66 100.00% 6,347,207.10 100.00% 6,137,211.98 100.00% 报告期各期末,冠捷有限各地区除金融资产及递延所得税资产之外的非流动资产总 额情况如下: 352 单位:万元 2021 年 6 月 30 日 2020 年 12 月 31 日 2019 年 12 月 31 日 国家/地区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中国 756,379.59 69.55% 717,539.32 80.41% 711,902.58 79.80% 欧洲 197,391.51 18.15% 62,539.07 7.01% 103,081.32 11.56% 北美洲 10,940.28 1.01% 9,934.95 1.11% 7,461.93 0.84% 南美洲 54,958.71 5.05% 40,761.75 4.57% 33,435.25 3.75% 其他国家/地 67,805.89 6.24% 61,589.52 6.90% 36,205.16 4.06% 区 合计 1,087,475.99 100.00% 892,364.60 100.00% 892,086.23 100.00% 冠捷有限主要境外经营主体基本情况如下: 序号 子公司(单位)名称 主要业务 设立地点 Top Victory International 1 控股平台 英属维尔京群岛 Limited Top Victory Investments 控股平台 中国香港 2 Limited 3 TPV Europe Holding B.V. 控股平台 荷兰 研发中心,以及 AOC、飞利浦品牌显 4 嘉捷科技企业股份有限公司 中国台湾 示器的台湾销售业务 电视的生产,以及飞利浦品牌电视的欧 5 TPV Displays Polska Sp. Z o.o. 波兰 洲销售业务 显示器、电视的生产,以及 AOC、飞 Envision Indústria de Produtos 6 利浦品牌显示器及电视的巴西销售业 巴西 Eletrnicos Ltda. 务 研发中心,以及飞利浦品牌电视的欧洲 7 TP Vision Belgium N.V. 比利时 销售业务 TP Vision Elektronik Ticaret 飞利浦品牌电视的欧洲销售业务 土耳其 8 Anoním Sirketi Fábrica Austral de Productos 显示器、电视的生产,以及飞利浦品牌 9 阿根廷 Eléctricos S.A. 显示器及电视的阿根廷销售业务 10 TP Vision Europe B.V. 飞利浦品牌电视的欧洲销售业务 荷兰 TPV CIS Limited Liability 电视的生产,以及 AOC、飞利浦品牌 11 俄罗斯 Company 电视的俄罗斯销售业务 AOC International (Europe) 12 AOC 品牌显示器的欧洲销售业务 荷兰 B.V. 13 TP Vision India Private Limited 飞利浦品牌电视的研发 印度 TREND SMART CE MEXICO 电视的生产,以及北美地区的电视销售 14 墨西哥 S DE RL DE CV 业务 TREND SMART DISPLAY 15 SERVICE MEXICO S DE RL 区域劳务招聘及人事管理 墨西哥 DE CV 16 台湾飞合股份有限公司 电子产品周边产品的台湾销售业务 中国台湾 17 MEXHK Servicios, SA de CV 区域劳务招聘及人事管理 墨西哥 353 序号 子公司(单位)名称 主要业务 设立地点 TPV do Brasil Industria de 为巴西生产制造基地提供配套零部件 巴西 18 Eletronicos Ltda. 19 MMD Hong Kong Holding Ltd. 飞利浦品牌 AVA 产品的境外销售业务 中国香港 显示器、电视的生产,以及 AOC、飞 TPV Technology (Thailand) 20 利浦品牌显示器及电视的亚洲销售业 泰国 Co., Ltd 务 (九)安全生产及环境保护情况 1、安全生产情况 冠捷有限自成立以来,对安全生产工作非常重视,始终把安全工作放在首位,认真 贯彻执行“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工作方针,强化企业的主体责任和 社会责任,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体系,全面构建安全生产长效机制,狠抓落实安全生 产管理工作,深化隐患排查治理,并专门成立了安全生产委员会负责全公司安全生产相 关工作,为公司各项工作的开展和经济指标的完成打下了坚实基础。 冠捷有限认真落实企业安全主体责任,明确各级人员安全生产责任制,制定安全操 作规程,严格执行三级安全教育培训制度,根据不同岗位特点进行差异化特殊化培训, 特别是新进员工、调换新工种、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新材料、新产品、以及 特种设备和特种作业人员都必须根据相应的培训教材进行安全培训,并通过考试合格后 方可持证上岗。特种设备作业还必须经过政府授权的培训机构取得的特种设备上岗操作 证。 在新建、改建、扩建工程中安全设施严格执行安全生产法的“三同时”要求,在规 划设计、购置、安装调试、安全验收时,必须消除各类安全隐患,做到本质安全,并制 定和建立日常点检、维护、保养、送外检验、隐患排查等安全制度,确保各种设备设施 始终处于安全可靠运行状态。 2、环境保护情况 冠捷有限坚持“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综合治理”的原则,严格按照 ISO 14001 标 准要求强化管理,建立系统化、文件化的管理体系,坚持推行清洁生产、实行生产全过 程污染物控制,具体制定了如下措施和要求: (1)遵守国家和地方有关环境保护的法律、法规及其它要求; 354 (2)减少并预防污染排放,合理利用能源资源,使资源消耗和废弃物以及危险废 弃物的产生最小化,多年来噪声、废水、废气检测等均符合要求,对危险废物进行全过 程管控,集中收集、储存和合法处置; (3)制订各类应急方案,减少意外环境事故的发生和由此造成的污染环境的机会; (4)按照环保制度定期开展环境监测,对于危险废弃物委托具有相关资质单位处 置,环保设施定期进行检查维护保养。 (十)产品质量情况 1、质量控制标准 冠捷有限先后通过了认证公司 SGS 的 ISO 9001 质量管理体系、ISO 14001 环境管 理体系、ISO 45001 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以及 QC 080000 有害物质过程管理体系的 认证。产品除了符合质量标准的严格要求外,还采用环保材料,以保护环境和人类的健 康安全,获得了 FCC、UL、CSA、TUV/GS、CE、FDA、CCC 等合格认证。 2、质量控制措施 为了保证产品和服务质量,冠捷有限采取以下方面的质量控制措施: (1)明确质量方针和质量目标,并建立完备的质量手册、程序文件、管理规则、 检验规范等体系文件,以指导研发、物料、生产、检验、售后等各过程的质量工作,从 制度上、流程上、方法上、职责上保证质量管理和质量控制工作的有序进行; (2)充分利用信息化手段,将过程融合到信息化流程中,通过信息化手段固化流 程,确保要求得到有效的执行,过程的记录均保留在信息系统中,目前已建立的信息系 统有 SFIS 系统、ERP 系统、PLM 系统、UR Track 系统、QDMS 系统、E-FLOW 系统 等; (3)为保证新产品的开发和产品生产过程的品质,冠捷有限建成产品可靠性检测 工程部、安全认证实验室、零件测试实验室、检测校准实验室、环境测试实验室、信赖 性测试实验室、电磁干扰调试实验室、材料分析实验室。 (4)充分利用技术优势,在研发、进料、生产、出货各个环节采用自动化检测手 段,提高检测效率的同时,保证检测结果的一致性和有效性; 355 (5)不断识别、满足内外部发展需要,及时跟进新版体系、新产品、新业务模式 的发展,尽快完善体系流程,确保过程质量稳定可靠。 3、质量纠纷情况 报告期内,冠捷有限及其下属公司不存在重大质量纠纷的情况。 (十一)主要业务技术和技术人员 1、主要业务技术 序号 生产线 优势 配备 Color Highline 系统,为焊接后的 PCBA 提供高速、稳定和 精确的检测。 1 PCBA 生产线 拥有 12 温区的回流焊设备、CM602 高速贴片机、基恩士高清数 码显微镜、3D 在线锡膏检查机(SPI)、3D X 光检测机等各类自 动化设备 300 余台,设备数控化率达到 98%。 曲面屏组装技术曲率可达 R1000mm,组装精度±0.2mm。 2 组装生产线 电子化作业指导、ESD 监控系统、数据采集与监控系统、5G+远 程协助平台以及战情中心 Dash Board。 2、技术研发人员 冠捷有限专职从事研发的技术人员超 2,000 人,教育背景涉及电气工程、电子工程、 工业设计等领域。冠捷有限核心技术人员队伍稳定,研发能力较强,技术水平较高,近 两年未发生重大变化。 3、核心技术人员 在数十年的发展过程中,冠捷有限核心技术团队积累了丰富的运营和研发经验,持 续对产品和生产工艺进行优化与改进。核心技术人员基本情况如下: 序号 姓名 职务 1 许英豪 创新技术开发部功能主管 2 郑文杰 电视研发部功能主管 3 王鸿智 电视软件开发主管 4 覃俊龙 电视测试研发主管 5 易可 显示器研发主管 许英豪先生,1965 年出生,毕业于台湾交通大学信息科学系,后获得台湾交通大 学企业管理科系硕士学位。2015 年 1 月至今,历任冠捷有限手持式携带装置开发部及 策略及新事业发展部功能主管,现任创新技术开发部功能主管。 356 郑文杰先生,1973 年出生,毕业于国立台湾科技大学电机工程学系及北京大学 EMBA,双硕士学位。2009 年 3 月至今,历任冠捷有限电视研发部资深经理、资深处 长、协理,现担任电视研发部功能主管。 王鸿智先生,1966 年出生,毕业于南加州大学电机工程系,博士学位。2015 年 9 月至今,担任冠捷有限电视软件开发主管。 覃俊龙先生,1965 年出生,毕业于英国剑桥大学系统工程系,博士学位。2016 年 3 月至今,担任冠捷有限电视测试研发主管。 易可先生,1979 年出生,毕业于天津大学微电子学与固体电子学,硕士学位。2019 年 7 月至今,担任显示器研发主管。 十一、冠捷有限的会计政策及相关会计处理 (一)收入的确认原则和计量方法 冠捷有限在客户取得相关商品或服务的控制权时,按预期有权收取的对价金额确认 收入。 1、销售商品 冠捷有限将产品按照合同规定运至约定交货地点,在客户验收且双方签署货物交接 单后确认收入。客户在确认接收后具有自行销售电脑显示器及平板电脑产品的权利并承 担该产品毁损的风险。冠捷有限销售退回于销售实现时按照过往历史退货信息、销售数 据和退货数据进行估计。 2、提供劳务 冠捷有限对外提供运输服务和质量保证服务,根据已完成劳务的进度在一段时间内 确认收入,其中,已完成劳务的进度按照已发生的履约服务占预计提供总服务的比例确 定。 冠捷有限的该等运输服务是指根据冠捷有限的部分销售合同条款,在客户取得相关 商品或服务的控制权后,冠捷有限仍须继续承担的运输服务,构成单独履约义务。冠捷 有限的该等质量保证服务是指,除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而提供的质量保证外,冠捷 有限提供的额外质量保证服务,构成一项单独的履约义务。冠捷有限在评估质量保证服 357 务是否构成一项单独履约义务时,考虑了以下不同方面的因素:(1)保修服务是否为 有关法律法规所规定;(2)保修服务所覆盖的质保期间;(3)保修服务所提供的服务 内容。 冠捷有限为提供劳务而发生的成本,确认为合同履约成本,并在确认收入时,按照 已完成劳务的进度结转计入主营业务成本。 (二)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与同行业或同类资产之间的差异 冠捷有限的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与同行业上市公司相比,不存在重大差异。 (三)财务报表编制基础,确定合并报表时的重大判断和假设,合并财务 报表范围、变化情况及变化原因 1、财务报表编制基础 冠捷有限财务报表按照财政部于 2006 年 2 月 15 日及以后期间颁布的《企业会计准 则——基本准则》、各项具体会计准则及相关规定(以下合称“企业会计准则”)、以 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 15 号——财务 报告的一般规定》的披露规定编制。冠捷有限财务报表以持续经营为基础编制。 2、确定合并报表时的重大判断和假设 编制合并财务报表时,合并范围包括冠捷有限及全部子公司。 从取得子公司的实际控制权之日起,冠捷有限开始将其纳入合并范围;从丧失实际 控制权之日起停止纳入合并范围。对于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取得的子公司,自其与冠捷 有限同受最终控制方控制之日起纳入冠捷有限合并范围,并将其在合并日前实现的净利 润在合并利润表中单列项目反映。 在编制合并财务报表时,子公司与冠捷有限采用的会计政策或会计期间不一致的, 按照冠捷有限的会计政策和会计期间对子公司财务报表进行必要的调整。对于非同一控 制下企业合并取得的子公司,以购买日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为基础对其财务报表进行 调整。 冠捷有限及其子公司所有重大往来余额、交易及未实现利润在合并财务报表编制时 予以抵销。子公司的股东权益、当期净损益及综合收益中不归属于冠捷有限所拥有的部 358 分分别作为少数股东权益、少数股东损益及归属于少数股东的综合收益总额在合并财务 报表中股东权益、净利润及综合收益总额项下单独列示。子公司少数股东分担的当期亏 损超过了少数股东在该子公司期初所有者权益中所享有的份额的,其余额冲减少数股东 权益。冠捷有限向子公司出售资产所发生的未实现内部交易损益,全额抵销归属于母公 司股东的净利润;子公司向冠捷有限出售资产所发生的未实现内部交易损益,按冠捷有 限对该子公司的分配比例在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和少数股东损益之间分配抵销。 子公司之间出售资产所发生的未实现内部交易损益,按照母公司对出售方子公司的分配 比例在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和少数股东损益之间分配抵销。 如果以冠捷有限为会计主体与以冠捷有限或子公司为会计主体对同一交易的认定 不同时,从冠捷有限的角度对该交易予以调整。 3、合并报表范围变化情况 报告期内,冠捷有限合并报表范围变化情况如下: (1)设立子公司 2019 年 11 月,冠捷有限设立了全资子公司 TPV Technology (Thailand) Co., Ltd.。 于 2019 年 11 月注资 750,000,000 泰铢,2020 年注资泰铢 1,018,387,500。截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共注资 1,768,387,500 泰铢。 2020 年 5 月,冠捷有限设立了全资子公司 TPV-USA CORP,于 2020 年 6 月注资 1,000,000 美元,于 2020 年 12 月注资 1,000,000 美元。 2021 年 3 月,冠捷有限设立了全资子公司咸阳艾德蒙电子科技有限公司,于 2021 年 5 月注资 3,000,000 元。 (2)注销子公司 2019 年 11 月,冠捷有限注销子公司 TPV Technology Panama, S.A.。 2020 年 5 月,冠捷有限注销子公司捷申(上海)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2020 年 8 月,冠捷有限注销子公司冠捷有限(武汉)有限公司。 (四)会计政策或会计估计与上市公司的差异 冠捷有限重大会计政策或会计估计与上市公司不存在重大差异。 359 (五)重要会计政策、会计估计的变更 1、重要会计政策变更 冠捷有限于 2019 年 1 月 1 日首次执行新租赁准则,根据相关规定,冠捷有限对于 首次执行日前已存在的合同选择不再重新评估。冠捷有限对于该准则的累积影响数调整 2019 年年初留存收益以及财务报表相关项目金额: 单位:万元 会计政策变更的内容和原因 受影响的报表项目 影响金额 对于首次执行新租赁准则前已存在的经 使用权资产 31,723.05 营租赁合同,冠捷有限按照剩余租赁期 区分不同的衔接方法: 其他综合收益 80.11 剩余租赁期超过 12 个月的,冠捷有限根 租赁负债 -23,777.03 据 2019 年 1 月 1 日的剩余租赁付款额和 增量借款利率确认租赁负债,并假设自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10,314.92 租赁期开始日即采用新租赁准则,并根 未分配利润 1,911.85 据 2019 年 1 月 1 日增量借款利率确定使 用权资产的账面价值。 少数股东权益 -0.60 剩余租赁期不超过 12 个月的,冠捷有限 其他流动资产 -152.07 采用简化方法,不确认使用权资产和租 赁负债,对财务报表无显著影响。 其他应付款 -498.90 对于首次执行新租赁准则前已存在的低 预计负债 -174.31 价值资产的经营租赁合同,冠捷有限采 用简化方法,不确认使用权资产和租赁 其他流动负债 1,202.83 负债,对财务报表无显著影响。 2、会计估计的变更 报告期内冠捷有限无重要会计估计变更。 360 第五章 发行股份情况 本次交易涉及的上市公司发行股份包括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和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 金两部分。 一、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情况 (一)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概况 1、上市公司拟向中国电子、华电有限、产业工程、群创光电、瑞达集团、Bonstar 发行股份购买其合计持有的冠捷有限49%股权,具体情况如下: 本次转让所持冠捷有限的 本次转让所持冠捷有限的 序号 交易对方 股权份数(股) 股权比例 1 中国电子 617,130,000 26.31% 2 华电有限 365,004,073 15.56% 3 产业工程 65,293,964 2.78% 4 群创光电 60,200,000 2.57% 5 瑞达集团 21,736,611 0.93% 6 Bonstar 20,000,000 0.85% 合计 1,149,364,648 49.00% 2、本次交易中,标的资产的交易价格以符合《证券法》规定的资产评估机构出具 并经国务院国资委备案的评估报告的评估结果为准。根据卓信大华出具的《资产评估报 告》,以 2020 年 6 月 30 日为评估基准日,冠捷有限 100%股权评估值为 1,564,684.04 万元。冠捷有限 49%股权对应评估值为 766,695.18 万元,经交易各方协商一致同意,冠 捷有限 49%股权的交易价格最终确定为 766,695.18 万元。 3、本次重组中上市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股份发行价格为 1.90 元/股,不低于定 价基准日前 60 个交易日上市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 90%。定价基准日为公司审议本次发 行股份购买资产事项的首次董事会决议公告日。 4、本次重组完成后,本公司控股股东变更为中国电子,实际控制人仍为中国电子, 本次重组不会导致本公司实际控制人的变更。 5、本公司自上市以来控制权未发生变更,且本次重组亦不会导致本公司控制权变 更,因此本次重组不构成借壳上市。 361 (二)发行股份的具体情况 1、发行股份的种类和面值及上市地点 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股票种类为境内上市人民币普通股(A 股),每股面值为 人民币 1.00 元,上市地点为深交所。 2、定价基准日及发行价格 根据《重组管理办法》规定,上市公司发行股份的价格不得低于市场参考价的 90%。 市场参考价为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董事会决议公告日前 20 个交易日、60 个交易日 或者 120 个交易日的公司股票交易均价之一。董事会决议公告日前若干个交易日公司股 票交易均价=决议公告日前若干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总额/决议公告日前若干个交易 日公司股票交易总量。 上市公司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董事会决议公告日前 20 个交易日、60 个交易日、 120 个交易日的公司股票交易均价具体情况如下表所示: 单位:元/股 股票交易均价计算区间 交易均价 交易均价的 90% 前 20 个交易日 2.49 2.24 前 60 个交易日 2.11 1.90 前 120 个交易日 1.87 1.68 注:前 60 个交易日交易均价的 90%保留三位小数后的计算结果为 1.899 元/股 经交易各方商议决定,本次发行股份的价格选择本次重组首次董事会决议公告日前 60 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作为市场参考价,发行价格为 1.90 元/股,不低于市场参考价 的 90%。 在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上市公司如有派息、送股、配股、 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发行价格将按下述公式进行调整,计算结果向上 进位并精确至分。发行价格的调整公式如下: 派送股票股利或转增股本: P1=P 0/(1+n) 配股: P1=(P 0+A×k)/(1+k) 上述两项同时进行: P1=(P 0+A×k)/(1+n+k) 派送现金股利: P1=P 0-D 上述三项同时进行: P1=(P 0-D+A×k)/(1+n+k) 其中:P0 为调整前有效的发行价格,n 为该次送股率或转增股本率,k 为配股率, 362 A 为配股价,D 为该次每股派送现金股利,P 1 为调整后有效的发行价格。 本次交易中,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所涉及的最终股份发行价格以中国证监会核准的发 行价格为准。 3、标的资产 本次重组的标的资产为冠捷有限 49%股权,标的资产的交易作价为 766,695.18 万 元。 4、发行对象与认购方式 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发行对象为中国电子、华电有限、产业工程、群创光电、 瑞达集团、Bonstar。发行对象以其持有的标的公司股权认购本次发行的股份。 5、发行数量 本次交易的支付方式为发行股份支付。本次交易发行的股份数量将按照下述公式确 定: 向各交易对方发行普通股数量=以发行股份形式向交易对方支付的交易对价/本次 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发行价格,发行普通股总数量=向各交易对方发行普通股的数量之 和。 上市公司本次发行的股份数量按照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发行价格和标的资产的交 易价格计算。依据该公式计算的发行数量应为整数,精确至个位,不足一股的部分应舍 去取整。 按照上述测算,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涉及的发行股份数量为 4,035,237,786 股, 具体如下: 重组交易对方 股份支付对价(元) 发行股份数(股) 中国电子 4,116,627,367 2,166,645,982 华电有限 2,434,796,163 1,281,471,664 产业工程 435,549,915 229,236,797 群创光电 401,570,118 211,352,693 瑞达集团 144,996,237 76,313,808 Bonstar 133,412,000 70,216,842 363 重组交易对方 股份支付对价(元) 发行股份数(股) 合计 7,666,951,800 4,035,237,786 在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定价基准日至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发行日期间,上市 公司如有派息、送股、配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本次发行价格和发 行数量将做相应调整。发行普通股数量最终以上市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且经中国证监 会核准的数量为准。 6、锁定期安排 中国电子、华电有限、瑞达集团、产业工程因本次重组而取得的股份自发行结束之 日起 36 个月内不得转让;在此之后将按中国证监会及深交所的有关规定执行。本次重 组完成后 6 个月内如上市公司股票连续 20 个交易日的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或者本次重 组完成后 6 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的,则中国电子、华电有限、瑞达集团、产业工 程认购的股份的限售期将在上述限售期基础上自动延长 6 个月。此外,中国电子关联方 中电熊猫和华东电子在本次重组前持有的上市公司的股份,自本次交易新增股份发行结 束之日起 18 个月内不得转让。但是,在适用法律许可前提下的转让不受此限。 Bonstar、群创光电因本次重组而取得的股份自股份发行结束之日起 12 个月内不得 转让,但是在适用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许可的前提下的转让不受此限。 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完成之后,交易对方基于本次交易而享有的上市公司送红 股、转增股本等股份,亦遵守上述限售期的约定。若交易对方基于本次交易所取得股份 的限售期承诺与证券监管机构的最新监管意见不相符,交易对方将根据相关证券监管机 构的监管意见进行相应调整。前述限售期满之后交易对方所取得的上市公司股份转让事 宜按照中国证监会和深交所的有关规定执行。 7、过渡期间损益安排 标的资产过渡期间为评估基准日后至交割基准日之间。标的资产在过渡期间产生的 收益由冠捷科技享有,标的资产在过渡期间产生的亏损由交易对方以等额现金向上市公 司按照相应的比例进行补偿。 8、滚存利润安排 本次交易前上市公司滚存未分配利润将由本次交易后上市公司全体股东按各自持 有的上市公司股份比例共同享有。 364 9、业绩承诺及补偿安排 (1)业绩承诺变更原因及变更情况 原业绩承诺方案中,由于冠捷有限的业务范围遍布欧洲、美洲、澳洲、非洲、国 内以及其他亚洲地区且主要业务结算货币为美元,以美元作为业绩承诺币种与冠捷有 限的业绩直接相连,符合冠捷有限实际业务经营及结算情况,故选择以美元作为业绩 承诺币种。由于冠捷有限采用美元报表结算,当期标的资产实现的净利润以人民币计 价时,受到美元兑人民币汇率的不可预测影响,存在人民币计价的当期实现净利润高 于或低于评估预测时的净利润的情形。 考虑到本次交易作价和评估预测结论中,均以人民币作为预测及作价的币种,为 了进一步保护上市公司中小股东权益,降低汇率波动对标的业绩的影响,经交易各方 协商一致,对本次重组业绩承诺方案进行修改,原业绩承诺净利润币种由美元调整为 人民币,业绩承诺调整为人民币后,不会导致以人民币计价的实际补偿净利润少于预 测期净利润,并对业绩承诺期实现的扣除武汉子公司享受的特定政府补贴后的扣除非 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数作出额外承诺,具体变更情况如下: ○本次重组业绩承诺方案变更情况 条款 原业绩承诺方案 调整后的业绩承诺方案 是否改变 华电有限、中国电子、产业 华电有限、中国电子、产业工 业绩承诺主体 否 工程、瑞达集团 程、瑞达集团 标的资产 冠捷有限 49%股份 冠捷有限 49%股份 否 承诺净利润包含武汉子公司 享受的特定政府补贴:2021 年至 2023 年度分别为 115,08 3.38 万元、132,658.95 万元、 2021 年至 2023 年度分别为 150,337.54 万元,如涉及延长 16,255.86 万 美 元 、 承诺期限,2024 年承诺金额为 业绩承诺承诺净利润 18,738.46 万 美 元 、 158,567.84 万元 数 21,235.62 万美元,如涉及 承诺净利润不包含武汉子公 是,调整币种 延长,2024 年承诺金额为 司享受的特定政府补贴:2021 并额外增加扣除 22,398.17 万美元 年至 2023 年度分别为 109,83 武汉子公司补贴 2.74 万元、131,833.95 万元、 后的净利润承诺 149,512.54 万元,如涉及延长 承诺期限,2024 年承诺金额为 158,292.84 万元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武汉子 按照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 上述业绩承诺净利润 公司享受的特定政府补贴除 归母净利润是否包含武汉子 的口径 外)后的归母净利润,扣除 公司享受的特定政府补贴分 汇兑损益影响 为两种情形进行承诺,扣除汇 365 兑损益影响 2021 年至 2023 年,如延长 2021 年至 2023 年,如延长则 业绩承诺期限 否 则至 2024 年 至 2024 年 优先股份补偿,不足以现金 优先股份补偿,不足以现金补 利润补偿方式 否 补偿 偿 ○本次重组调整后的业绩承诺方案 根据上表所示调整前后的业绩承诺方案差异,本次调整后的业绩承诺主要方案如 下: 根据上市公司与拟购买资产交易对方华电有限、中国电子、产业工程以及瑞达集 团(以下简称“补偿义务人”)签署的《业绩补偿协议》及相关补充协议,盈利补偿 期间为本次交易实施完毕当年及其后两个会计年度,即如果本次交易在 2021 年实施完 毕,则盈利补偿期间为 2021 年、2022 年及 2023 年(若本次交易在 2021 年 12 月 31 日 前未能实施完毕,则盈利补偿期间将相应顺延,即业绩承诺期调整为 2021 年度-2024 年度)。 根据卓信大华出具的经国务院国资委备案的资产评估报告,本次评估对冠捷有限 下属武汉子公司的政府补助进行预测,冠捷有限 2021 年度-2024 年度预测归属母公司 所有者的净利润(含武汉子公司享受的特定政府补贴)及预测归属母公司所有者的净 利润(不含武汉子公司享受的特定政府补贴)如下: 单位:万元 业绩承诺期限 若承诺期限延长 项目 2021 年度 2022 年度 2023 年度 2024 年度 预测归属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 (含武汉子公司享受的特定政府补 115,083.38 132,658.95 150,337.54 158,567.84 贴,以下简称“承诺净利润数”) 预测归属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 (不含武汉子公司享受的特定政府 109,832.74 131,833.95 149,512.54 158,292.84 补贴,以下简称“扣除补贴承诺净 利润数”) 注:上述预测归属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冠捷有限合并报表(不含冠捷显示 92%股权和冠捷青岛 80%股权)的预测净利润+冠捷显示 92%股权对应的预测净利润+冠捷青岛 80%股权对应的预测净利润 业绩承诺期内,补偿义务人需同时满足下面两种情形所做的业绩承诺,任何一种 业绩承诺不满足均需就此进行业绩补偿,具体情况如下: ○1 根据本次评估预测,冠捷有限 2021 年至 2023 年度的预测归属母公司所有者的 净利润为 115,083.38 万元、132,658.95 万元、150,337.54 万元,该预测净利润包含 武汉子公司享受的特定政府补贴,则补偿义务人承诺冠捷有限 2021 年度-2023 年度实 366 现 的扣除 非 经常 性 损益 后的 净 利润 不低 于 115,083.38 万 元、 132,658.95 万 元 、 150,337.54 万元,未来冠捷有限实际实现净利润包含该政府补助金额。 如果本次重组未能于 2021 年 12 月 31 日之前实施完毕的,则补偿义务人对冠捷有 限的业绩承诺期延长至 2024 年,冠捷有限 2024 年度的预测归属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 润为 158,567.84 万元,在此情况下,补偿义务人承诺冠捷有限 2024 年度扣除非经常 性损益后归属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不低于 158,567.84 万元,冠捷有限 2024 年实现 净利润包含该政府补助金额。 ○2 根据本次评估预测,冠捷有限 2021 年至 2023 年度预测的扣除武汉子公司享受 的特定政府补贴后的归属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 109,832.74 万元、131,833.95 万元、 149,512.54 万元,则补偿义务人承诺冠捷有限 2021 年度-2023 年度实现的扣除非经常 性损益后的净利润不低于 109,832.74 万元、131,833.95 万元、149,512.54 万元,未 来冠捷有限实际实现净利润需扣除该政府补助金额。 如果本次重组未能于 2021 年 12 月 31 日之前实施完毕的,则补偿义务人对冠捷有 限的业绩承诺期延长至 2024 年,冠捷有限 2024 年度预测的扣除武汉子公司享受的特 定政府补贴后的归属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 158,292.84 万元,在此情况下,补偿义 务人承诺冠捷有限 2024 年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不低于 158,292.84 万元,冠捷有限 2024 年实现净利润需扣除武汉子公司享受的特定政府补贴 金额。 在上述两种情形下,冠捷有限实现的净利润金额均剔除下列两种因素影响: ①在确定实际实现净利润数时,均应扣除本次收购配套融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所 产生的税后收益,配套募集资金投入所带来的收益按以下方法确定:(1)募集资金投 入使用前,募集资金存储在募集资金专户或现金管理所产生的利息收入;(2)募集资 金投入使用后,因募集资金投入而节约的相关借款利息等收益。计算该等借款利息时, 利率将参考同期借款利率水平确定。 ②本次评估未考虑汇兑损益预测,在确定实际实现净利润数时,实际净利润均应 扣除汇兑损益的影响。 (2)标的资产武汉子公司收到的政府补助纳入业绩补偿的原因及合理性 报告期内,标的资产下属全资子公司武汉艾德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及冠捷显示科 技(武汉)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武汉子公司”)实际收到的与预测期对应的政府补 367 助均计入非经常性损益,为保证预测期与历史期对于同一政策下的政府补助保持一致 的会计处理,未来预测期内武汉子公司相关的政府补助亦计入非经常性损益。本次业 绩承诺将武汉子公司的政府补助收益纳入实际利润数主要系本次评估对标的公司下属 武汉子公司享受的特定政府补贴进行了预测,具体分析如下: ①本次评估对两家武汉子公司的政府补助预测具有明确的政策依据和时限,且目 前大部分政府补助已收到 本次评估仅对武汉子公司的政府补助预测,具有明确的政策依据和时限,具体情 况如下: 标的公司名称 政策依据 主要补助依据 政策截至期限 武汉艾德蒙科技股份有 《关于支持艾德蒙公司稳定发展的 税收返还及其他 2023 年 4 月 限公司 补充协议》 补贴等 冠捷显示科技(武汉) 《关于支持冠捷显示科技(武汉)有 销售补贴、出口奖 2020 年 有限公司 限公司加快发展的备忘录》 励等 根据上文明确的政策文件支持,并结合标的资产的业务发展情况,本次评估对未 来预测期内两家武汉子公司的政府补助预测情况如下: 预测期及金额(单位:万元) 标的公司名称 2024 年 2021 年 2022 年 2023 年 (如承诺期延长) 武汉艾德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1,100.00 1,100.00 1,100.00 366.67 冠捷显示科技(武汉)有限公司 5,900.85 - - - 是否已实际收到 是 否 否 否 截至本报告书出具日,武汉子公司 2021 年预测的政府补助金额已收到,武汉子公 司 2022 年、2023 年的政府补助预测金额均为 1,100 万元,分别占当期预测净利润的 0.83%、0.73%,占比较小。 ②两家武汉子公司的政府补助与标的资产业务情况紧密关联 本次评估预测中,冠捷显示科技(武汉)有限公司的政府补助主要来源于公司出 口补贴及销售补贴。武汉艾德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政府补助主要来源于税收返还、 广告宣传费等补贴,是标的公司的重要销售子公司之一。 报告期内,标的公司 2019 年及 2020 年的境外营业收入占比分别为 71.51%和 72.21%,客户涵盖海内外知名大型跨国公司,为鼓励标的公司未来继续维护和拓展海 外市场,鼓励标的公司继续拓展销售渠道及相关业务发展,稳步提升标的公司的收入 368 规模,经补偿义务人一致商议同意,将含武汉子公司享受的特定政府补贴的业绩承诺 作为本次业绩承诺方案之一。 此外,本次调整后的业绩承诺方案承诺净利润数剔除了非经常性损益的影响,符 合《监管规则适用指引——上市类第 1 号》相关要求。 (3)利润补偿方式 业绩补偿义务人优先以股份进行补偿,如果业绩补偿义务人对于本次收购中认购 的股份不足补偿,则应进一步以现金进行补偿。在业绩承诺期内,上市公司进行年度 审计时应分别将审定的净利润数(以下简称“实际净利润数”)和审定的扣除武汉子 公司享受特定政府补贴的净利润数(以下简称“扣除补贴实际净利润数”),与约定 的承诺净利润数、扣除补贴承诺净利润数的差异情况进行审核,不同情况下的股份补 偿数额计算公式如下: ①如标的公司实现的累积扣除补贴实际净利润数低于截至当期期末累积扣除补贴 承诺净利润数,具体股份补偿数额按照下列公示计算:当期应补偿金额=(截至当期期 末标的公司累积扣除补贴承诺净利润数-截至当期期末标的公司累积实现的扣除补贴 实际净利润数)÷业绩承诺期内各年的目标公司扣除补贴承诺净利润数总和×乙方各 自所持标的资产对应的最终交易作价-累积已补偿金额。当期应补偿股份数量=当期应 补偿金额/发行价格。 ②如标的公司实现的累积实际净利润数低于截至当期期末冠捷有限累积承诺净利 润数,则具体股份补偿数额按照下列计算公式计算:当期补偿金额=(截至当期期末标 的公司累积承诺净利润数-截至当期期末标的公司实现的累积实际净利润数)÷业绩 承诺期内各年的目标公司承诺净利润数总和×乙方各自所持标的资产对应的最终交易 作价-累积已补偿金额。当期应补偿股份数量=当期应补偿金额/发行价格。 若冠捷有限实现的累积扣除补贴实际净利润数低于截至当期期末冠捷有限累积扣 除补贴承诺净利润数,并且冠捷有限累积实际净利润数低于截至当期期末冠捷有限累 积承诺净利润数,则当期补偿金额及当期应补偿股份数量按照第①项与第②项分别计 算得出的较高值予以确定。 业绩补偿义务人先以本次收购取得的尚未出售的股份进行补偿,如果业绩补偿义 务人各自于本次收购中认购的股份不足以补偿,则其应进一步以现金进行补偿,业绩 369 补偿义务人应以人民币进行补偿,计算公式为: 当期应补偿现金=当期应补偿金额-当期已补偿股份数量×发行价格。 若因业绩承诺期内上市公司实施转增或送股分配的,则补偿股份数进行相应调整。 当期应补偿股份数量(调整后)=当期应补偿股份数(调整前)×(1+转增或送 股比例)。 如上市公司在业绩承诺期有现金分红的,补偿股份数在补偿实施时累积获得的分 红收益,应随之无偿返还上市公司,返还的现金股利不作为已补偿金额,不计入各期 应补偿金额的计算公式。 (4)冠捷有限减值测试补偿 业绩承诺期届满后,上市公司应当聘请合格审计机构在出具当年度财务报告时对 标的资产进行减值测试,并在出具年度财务报告时出具专项审核意见。经减值测试, 如果:业绩补偿义务人所持标的资产对应的期末减值额>业绩补偿义务人业绩承诺期间 内已补偿股份总数×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发行价格+业绩补偿义务人已补偿的现 金总额,则业绩补偿义务人以本次收购取得的尚未出售的股份另行对上市公司进行补 偿,业绩补偿义务人各自补偿的股份数量=业绩补偿义务人各自所持标的资产对应的期 末减值额/每股发行价格-业绩补偿义务人各自补偿期限内已补偿股份总数-业绩补 偿义务人各自补偿期限内现金补偿总额/每股发行价格。前述公式中的减值额为标的资 产在本次交易中的作价减去期末标的资产的评估值并扣除补偿期限内标的资产股东增 资、减资、接受赠与以及利润分配的影响。 如果业绩补偿义务人于本次收购中认购的股份不足以补偿,则其应进一步以现金 进行补偿,业绩补偿义务人应以人民币进行补偿。业绩补偿义务人各自另需补偿的金 额=业绩补偿义务人各自所持标的资产对应的期末减值额-(股份发行价格×补偿期内 业绩补偿义务人各自累积已补偿股份总数+业绩补偿义务人各自补偿期内已补偿现金 总金额)。 业绩补偿义务人应当以各自通过本次收购获得的对价为限向上市公司承担业绩补 偿义务,标的资产的减值测试补偿与利润补偿合计不应超过业绩补偿义务人转让标的 资产的交易价格。 370 二、募集配套资金情况 (一)本次交易募集配套资金安排 本次交易上市公司在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同时,拟向不超过 35 名符合条件的特定 投资者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配套资金,募集配套资金总额不超过 191,673.00 万元,未超 过本次拟以发行股份方式购买资产的交易价格的 100%;本次募集配套资金发行股份数 量不超过本次交易前上市公司总股本的 30%。本次重组上市公司向特定投资者非公开发 行股票募集配套资金的定价原则为询价发行,发行价格不低于上市公司募集配套资金发 行期首日前 20 个交易日上市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 80%,且不低于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 产的发行价格。 本次募集配套资金在扣除发行费用后将用于补充上市公司流动资金和偿还债务。本 次募集配套资金用于补充流动资金和偿还债务规模不超过本次交易作价的 25%。 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不以募集配套资金的成功实施为前提,募集配套资金的生效 和实施以本次购买资产的生效和实施为条件,募集配套资金最终发行成功与否不影响购 买资产行为的实施。此外,根据国务院国资委出具的《关于南京华东电子信息科技股份 有限公司资产重组和配套融资有关事项的批复》(国资产权﹝2021﹞164 号),本次交 易及募集配套资金完成后,公司总股本不超过 9,412,915,385 股。 若证券监管机构的最新监管意见发生调整,则上市公司可根据相关证券监管机构的 最新监管意见对本次募集配套资金相关事项进行相应调整。 (二)募集配套资金的股份发行情况 1、发行股份的种类和面值 本次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的股票种类为境内上市人民币普通股(A 股),每股面 值为人民币 1.00 元。 2、定价基准日及发行价格 本次募集配套资金采取询价发行的方式,根据《发行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相关 规定,本次募集配套资金定价基准日为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发行期首日,发行价格不低 于发行期首日前 20 个交易日公司股票均价的 80%,且不低于本次上市公司发行股份购 买资产的股份发行价格。本次募集配套资金的最终发行价格将在本次交易获得中国证监 371 会核准后,由上市公司董事会根据股东大会的授权,按照相关法律、行政法规及规范性 文件的规定,依据发行对象申购报价的情况,与本次募集配套资金发行的主承销商协商 确定。 在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公司如再有派息、送股、配股、 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将按照深交所的相关规则等规定对本次配套融资 的发行价格进行相应调整。 3、发行对象与认购方式 本次募集配套资金采取询价发行的方式,拟向不超过 35 名符合条件的特定投资者 非公开发行股份。本次交易募集配套资金的发行对象为符合中国证监会规定的证券投资 基金管理公司、证券公司、保险机构投资者、信托投资公司、财务公司、合格境外机构 投资者等符合相关规定条件的法人、自然人或其他合法投资者,具体发行对象将在本次 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事项获得中国证监会核准批文后,根据发行对象申购 报价情况,遵照相关原则确定。 4、发行数量 本次募集配套资金发行股份数量不超过本次交易前上市公司总股本的 30%。本次募 集配套资金总额不超过 191,673.00 万元,未超过本次拟以发行股份方式购买资产的交易 价格的 100%。 在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若上市公司发生派息、送股、 配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本次募集配套资金发行数量将按照中国 证监会和深交所的相关规则对上述发行价格进行相应调整。此外,根据国务院国资委出 具的《关于南京华东电子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资产重组和配套融资有关事项的批复》 (国资产权﹝2021﹞164 号),本次交易及募集配套资金完成后,公司总股本不超过 9,412,915,385 股。最终发行数量以经中国证监会核准的发行数量为上限,由公司董事会 根据股东大会的授权及发行时的实际情况确定。 5、锁定期安排 公司拟向不超过 35 名符合条件的特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配套资金,募集 配套资金发行对象认购的股份自发行结束之日起 6 个月内不得转让。本次募集配套资金 完成后,认购方因公司发生配股、送红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原因而导致增持的股 372 份,亦应遵守上述股份锁定约定。 若本次交易中所认购股份的锁定期的规定与证券监管机构的最新监管意见不相符, 公司及认购方将根据相关证券监管机构的监管意见进行相应调整。 (三)募集配套资金的用途及必要性 1、本次募集配套资金的具体用途 本次募集配套资金总额不超过 191,673.00 万元,本次募集配套资金拟扣除发行费用 后用于补充上市公司流动资金、偿还债务。 2、本次募集配套资金的必要性 一方面,上市公司存在流动资金需求,通过本次募集配套资金部分用于补充上市公 司流动资金,有利于上市公司改善财务结构,提高抗风险能力和持续经营能力。另一方 面,本次募集配套资金将有助于上市公司偿还债务,缓解资金压力。 (四)募集配套资金管理和使用的内部控制制度 为规范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和管理,保证募集资金的安全,最大限度地 保障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 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股 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定的要求, 结合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上市公司制定了《南京华东电子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 资金管理制度》(以下简称“《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对募集资金存放、使用、募集资金用途变更、报告与监督进 行了明确规定;明确募集资金的专户存储制度,以保证募集资金的专用性和安全性;规 定募集资金使用的分级审批权限、决策程序、风险控制措施及信息披露程序;设立募集 资金使用情况的报告流程,并对监督职责进行了明确规定。本次募集配套资金的管理和 使用将严格遵照上市公司的相关内部控制制度执行,进行规范化的管理和使用,切实维 护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的安全、防范相关风险、提高使用效益。 373 (五)募集配套资金失败的影响及补救措施 截至 2021 年 6 月 30 日,上市公司合并报表口径货币资金余额为 281,710.70 万元, 流动比率为 1.15 倍,速动比率为 0.65 倍,货币资金余额较多,具备短期偿债能力。 上市公司自有资金可以满足一部分经营资金需求和偿债需求。 本次交易完成后,冠捷有限成为上市公司的全资子公司。根据备考财务报表,本 次交易完成后,上市公司在 2020 年度和 2021 年 1-6 月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分 别为 149,456.97 万元和 92,807.06 万元,较本次交易完成前分别增长 100.39%和 127.52%。冠捷有限持续盈利能力较强,能为上市公司偿付债务提供良好的内部保障; 同时,冠捷有限与多家银行保持着良好的合作关系,债务融资渠道畅通,未发生无法 偿还到期借款情况,为上市公司偿付债务提供了良好的外部保障。 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不以募集配套资金的成功实施为前提,最终募集配套资金 成功与否不影响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实施。如果募集配套资金出现未能实施或融 资金额低于预期的情形,上市公司将采用自有或自筹资金用于募集资金用途。 (六)募集配套资金对盈利预测和估值结果的影响 本次交易中对标的资产进行收益法评估是在其现有资产、运营方式等基础之上进行 的,未考虑募集配套资金对标的资产经营的影响。考虑到本次配套融资尚需获得中国证 监会的核准,本次评估未以配套募集资金成功实施作为假设前提,本次配套募集资金成 功与否并不影响标的资产的评估值。因此,本次收益法评估预测的现金流不包含募集配 套资金投入带来的效益,交易对方基于收益法评估的相关资产未来盈利预测进行的业绩 承诺中也不包含募集配套资金投入带来的收益。 三、本次发行前后公司主要财务数据比较 根据上市公司 2020 年度审计报告、2021 年上半年未经审计的财务报表以及《备考 审阅报告》,本次交易前后上市公司主要财务数据和每股收益等财务指标分析如下表所 示: 单位:万元 2021 年 6 月 30 日/2021 年 1-6 月 2020 年 12 月 31 日/2020 年度 项目 交易后 交易后 交易前 增幅 交易前 增幅 (备考) (备考) 374 2021 年 6 月 30 日/2021 年 1-6 月 2020 年 12 月 31 日/2020 年度 项目 交易后 交易后 交易前 增幅 交易前 增幅 (备考) (备考) 资产合计 3,905,323.74 3,905,176.82 0.00% 3,603,239.27 3,603,239.27 0.00% 负债合计 3,203,072.31 3,164,643.37 -1.20% 3,000,827.45 2,963,157.83 -1.26% 归属于母公司 所有者权益合 195,296.98 741,710.54 279.79% 151,076.50 641,531.58 324.64% 计 营业收入 3,296,981.13 3,296,975.93 0.00% 6,855,550.08 6,349,615.75 -7.38% 归属于母公司 所有者的净利 40,791.16 92,807.06 127.52% 74,583.04 149,456.97 100.39% 润 2021 年 6 月 30 日/2021 年 1-6 月 2020 年 12 月 31 日/2020 年度 项目 交易后 交易后 交易前 增减额 交易前 增减额 (备考) (备考) 资产负债率(合 82.02% 81.04% -0.98% 83.28% 82.24% -1.04% 并) 基本每股收益 0.0901 0.1084 0.0183 0.1647 0.1745 0.0098 (元/股) 加权平均净资 23.55% 13.42% -10.13% 15.05% 24.64% 9.59% 产收益率 注 1:基本每股收益=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完成前后总股本,以上交易 完成后分析均未考虑配套融资的影响;若考虑配套融资,交易完成后 2020 年基本每股收益为 0.1561 元/股,2021 年 1-6 月为 0.0969 元/股,关于每股收益的计算与分析详见“第一章本次交易概述”之“五、 本次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注 2: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期初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期 末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2] 本次交易系收购上市公司控股的冠捷有限的少数股权,交易前后上市公司均对标的 公司实施控制。本次交易完成后,上市公司将直接持有冠捷有限 100%股权,通过本次 交易将提高上市公司的所有者权益,上市公司的盈利能力也有显著提高。 四、本次发行前后上市公司股权结构比较 本次交易完成后上市公司的股权结构如下所示: 本次交易后(不含配套募集资 本次交易后(含募集配融资 本次交易前 金) 金) 股东名称 占总股本 占总股本 占总股本 持股数量(股) 持股数量(股) 持股数量(股) 比例 比例 比例 中电熊猫 1,110,344,828 24.51% 1,110,344,828 12.96% 1,110,344,828 11.60% 华东电子 163,832,956 3.62% 163,832,956 1.91% 163,832,956 1.71% 中国电子 2,166,645,982 25.30% 2,166,645,982 22.63% 华电有限 1,281,471,664 14.96% 1,281,471,664 13.39% 产业工程 229,236,797 2.68% 229,236,797 2.39% 375 瑞达集团 76,313,808 0.89% 76,313,808 0.80% 中国电子及关 1,274,177,784 28.13% 5,027,846,035 58.70% 5,027,846,035 52.52% 联方合计 群创光电 211,352,693 2.47% 211,352,693 2.21% BONSTAR 70,216,842 0.82% 70,216,842 0.73% 募集配套资金 1,008,805,263 10.54% 认购对象 其他股东 3,255,389,196 71.87% 3,255,389,196 38.01% 3,255,389,196 34.00% 合计 4,529,566,980 100.00% 8,564,804,766 100.00% 9,573,610,029 100.00% 注:(1)假设募集配套资金为 191,673.00 万元(本次募集配套资金的上限),发行价格为 1.90 元/ 股(不低于本次上市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股份发行价格),对应募集配套资金发行股份数量为 1,008,805,263 股(未超过本次交易前上市公司总股本的 30%); (2)中电熊猫、华东电子、华电有限、产业工程、瑞达集团均为中国电子下属公司,本次交易前 中国电子通过下属公司中电熊猫和华东电子间接持有上市公司 1,274,177,784 股股份,本次交易后中 国电子及其下属公司合计持有上市公司 5,027,846,035 股股份。 本次交易后的最终股权结构将根据实际发行股份数量确定。本次交易完成前后,中 国电子均为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本次交易未导致公司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但公司控 股股东由中电熊猫变更为中国电子,本次交易不会导致公司股权分布不符合交易所的上 市条件。 376 第六章 标的资产评估作价基本情况 一、拟购买资产评估情况 (一)评估基本概况 1、本次评估情况 本次交易中,拟购买资产的评估基准日为 2020 年 6 月 30 日,发行股份购买标的资 产的交易价格最终以具有证券业务资格的资产评估机构出具的并经国务院国资委备案 的评估结果为基础,由交易各方协商确定。 根据卓信大华出具的《南京华东电子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拟发行股份购买冠捷科 技有限公司 49%股权涉及的冠捷科技有限公司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评估项目资产评估报 告》卓信大华评报字(2020)第 2279 号,标的公司评估基准日的评估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账面值 评估值 增值额 增值率 标的公司 评估方法 (100%权益) (100%权益) A B C=B-A D=C/A 收益法 648,434.68 1,564,684.04 916,249.36 141.30% 冠捷有限 市场法 648,434.68 1,440,055.75 791,621.07 122.08% 注:冠捷有限 100%股权母公司报表口径股东全部权益账面值为 648,434.68 万元;合并报表口径股 东全部权益账面价值为 1,138,612.82 万元。 本次交易选取收益法的评估结果作为作价依据。截至 2020 年 6 月 30 日,冠捷有 限母公司报表口径股东全部权益账面价值 648,434.68 万元,合并报表口径股东全部权益 账面价值 1,138,612.82 万元,股东全部权益评估价值 1,564,684.04 万元,相较于母公司 报表口径股东全部权益账面价值增值 916,249.36 万元,增值率为 141.30%;相较于合并 公司报表口径股东全部权益账面价值增值 426,071.22 万元,增值率为 37.42%。冠捷有 限 49%的股权对应评估值为 766,695.18 万元,经交易各方协商一致同意,冠捷有限 49% 股权的交易价格最终确定为 766,695.18 万元。 2、加期评估情况 由于以 2020 年 6 月 30 日为评估基准日的评估报告有效期届满,为保护上市公司 及全体股东的利益,验证标的资产价值未发生不利变化,卓信大华以 2020 年 12 月 31 377 日为评估基准日对标的资产进行了加期评估,标的资产加期后的评估结果如下: 单位:万元 账面值 评估值 增值额 增值率 标的公司 评估方法 (100%权益) (100%权益) A B C=B-A D=C/A 收益法 599,470.77 1,576,940.00 977,469.23 163.06% 冠捷有限 市场法 599,470.77 1,929,370.00 1,329,899.23 221.85% 注:冠捷有限 100%股权母公司报表口径股东全部权益账面值为 599,470.77 万元;合并口径股东全 部权益账面价值为 1,144,890.81 万元。 根据上表加期评估结果,以收益法评估结果作为评估结论,冠捷有限股东全部权 益评估价值为 1,576,940.00 万元,较以 2020 年 6 月 30 日为基准日的评估结果 1,564,684.04 万元未出现评估减值情况,经交易各方确定,本次交易标的资产的作价 仍以 2020 年 6 月 30 日为基准日的评估结果为依据,交易作价不变,本次加期评估结 果不作为作价依据,未经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另行备案。 (二)评估方法 1、标的资产的可选评估方法 根据资产评估准则,企业价值评估可以采用收益法、市场法、资产基础法三种方法。 收益法是指将预期收益资本化或者折现,确定评估对象价值的评估方法。 市场法是指将评估对象与可比上市公司或者可比交易案例进行比较,确定评估对象 价值的评估方法。 资产基础法是指以被评估单位评估基准日的资产负债表为基础,评估表内及可识别 的表外各项资产、负债价值,确定评估对象价值的评估方法。 2、具体评估方法的选择 收益法常用的具体方法包括股利折现法和现金流量折现法,其中现金流量折现法通 常包括企业自由现金流折现模型和股权自由现金流折现模型。考虑冠捷有限自成立至评 估基准日已持续经营多年,目前企业经营业务较为稳定,未来具备可持续经营能力,未 来收益可以合理预期并用货币计量,预期收益所对应的风险能够度量,并且收益期限能 够确定或者合理预期,符合采用收益法的前提条件,故本次评估适宜采用收益法评估。 冠捷有限主营业务为显示器、液晶电视等产品的研发、生产和销售业务,同行业领 378 域的上市公司较多,具备选取可比公司进行比较的条件,且可从证券市场获取所需可比 上市公司的经营和财务数据,故本次评估项目适宜采用市场法中的上市公司比较法。 此外,冠捷有限经过 20 余年的发展,已成为全球第一大显示器及领先的液晶电视 智能制造企业,连续多年保持全球显示器市场占有率第一,具有领先的质量管理体系、 技术研发优势、良好的产品品质以及优质的售后服务等,在行业内形成了较强品牌知名 度和市场影响力。上述因素所形成的不可辨认无形资产对评估价值的影响难以在资产基 础法评估结果中准确量化,因此在收益法和市场法适用的情况下,收益法和市场法能更 好的体现被评估单位的市场价值。 综上所述,本次评估标的资产采用收益法和市场法进行评估。 (三)评估假设 1、收益法预测假设 (1)假设评估基准日后被评估单位持续经营。 (2)假设国家现行的有关法律法规及政策、国家宏观经济形势无重大变化,本次 交易各方所处地区的政治、经济和社会环境无重大变化。 (3)假设和被评估单位相关的利率、汇率、赋税基准及税率、政策性征收费用等 评估基准日后不发生重大变化。 (4)假设被评估单位所在的行业保持稳定发展态势,行业政策、管理制度及相关 规定无重大变化。 (5)假设评估基准日后无不可抗力及不可预见因素对被评估单位造成重大不利影 响。 (6)假设评估基准日后被评估单位采用的会计政策和编写资产评估报告时所采用 的会计政策在重要方面保持一致。 (7)假设公司保持现有的管理方式和管理水平,经营范围、方式与目前方向保持 一致。 (8)假设公司的经营者是负责的,且公司管理层有能力担当其职务。 (9)资产持续使用假设,即假设被评估资产按照规划的用途和使用的方式、规模、 379 频度、环境等条件合法、有效地持续使用下去,并在可预见的使用期内,不发生重大变 化。 (10)假设评估对象所涉及资产的购置、取得、建造过程均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 规定。 (11)假设被评估单位提供的历年财务资料所采用的会计政策和进行收益预测时所 采用的会计政策不存在重大差异。 (12)假设评估基准日后被评估单位的现金流入为平均流入,现金流出为平均流出。 (13)假设被评估单位提供的正在履行或尚未履行的合同、协议、中标书均有效并 能在计划时间内完成。 (14)假设被评估单位的商标许可协议到期后可以按照现在的模式续签使用其商 标。 (15)假设被评估单位未来能够在规定期限内继续享有相应的税收优惠政策。 (16)于评估基准日,被评估单位经营所租赁的资产,假设租赁期满后,可以正常 续期,并持续适用。 (17)评估报告中价值估算所依据的资产使用方式所需由有关地方、国家政府机构、 团体签发的一切执照、使用许可证、同意函或其他法律性或行政性授权文件于评估基准 日时均在有效期内正常合规使用,假定该等证照有效期满可以获得更新或换发。 2、市场法假设 (1)交易假设:交易假设是假定所有待评估资产已经处在交易的过程中,评估师 根据待评估资产的交易条件等模拟市场进行估价。交易假设是资产评估得以进行的一个 最基本的前提假设。 (2)公开市场假设:是假定在市场上交易的资产,或拟在市场上交易的资产,资 产交易双方彼此地位平等,彼此都有获取足够市场信息的机会和时间,以便于对资产的 功能、用途及其交易价格等作出理智的判断。公开市场假设以资产在市场上可以公开买 卖为基础。 (3)资产持续经营假设:资产持续经营假设是指评估时需根据被评估资产按目前 的用途和使用的方式、规模、频度、环境等情况继续使用,或者在有所改变的基础上使 380 用,相应确定评估方法、参数和依据。 (4)国家现行的宏观经济、金融以及产业等政策不发生重大变化。 (5)被评估单位在未来经营期内的所处的社会经济环境以及所执行的税赋、税率 等政策无重大变化。制造行业的行业政策、销售许可内容管理制度不发生重大变化。 (6)被评估单位在未来经营期内的管理层尽职、核心成员稳定,维持现状按预定 的经营目标持续经营。 (7)本次评估假设中国电子及上市公司及被评估单位提供的基础资料和财务资料 真实、合法、完整。 (四)评估模型 1、收益法评估模型 (1)基本模型 本次评估选用现金流量折现法中的企业自由现金流折现模型。现金流量折现法的基 本计算模型: 股东全部权益价值=企业整体价值-付息负债价值,即 E B D 。其中企业整体 价值: B P I C ,式中: B:评估对象的企业整体价值; P:评估对象的经营性资产价值; I:评估对象的长期股权投资价值; C:评估对象的溢余或非经营性资产(负债)的价值; 经营性资产价值的计算模型: n Ri Ri 1 P i 1 (1 r ) r (1 r ) n i 式中: Ri:评估对象未来第 i 年的现金流量; r:折现率; 381 n:评估对象的未来经营期。 (2)现金流折现模型的确定 按照预期收益口径与折现率一致的原则,采用企业自由现金流确定评估对象的企业 价值收益指标,其公式如下: 企业自由现金流=净利润-资本性支出+折旧与摊销+扣税后利息-营运资金增 加额,式中: 预测期净 利润= 营业收 入-营业 成本- 税金及 附加- 销售费 用-管 理费用 -研发费用-财务费用+其他收益-所得税费用; 确定预测期净利润时对被评估单位财务报表编制基础、非经常性收入和支出、非经 营性资产、非经营性负债和溢余资产及其相关的收入和支出等方面进行了适当的调整, 对被评估单位的经济效益状况与其所在行业平均经济效益状况进行了必要的分析。 (3)收益年限 收益期,根据公司章程、营业执照等文件规定,对经营期限无明确限制,本次评估 假设企业持续经营,因此确定收益期为无限期。 预测期,根据公司历史经营状况及行业发展趋势等资料,采用两阶段模型,即评估 基准日后 5 年根据企业实际情况和政策、市场等因素对企业收入、成本费用、利润等进 行合理预测,假设第 6 年进入永续期,以后各年收入与第 5 年持平,并对永续期可能出 现波动的资本性支出、折旧等科目进行年金化处理。 (4)折现率的确定 本次评估采用加权平均资本成本定价模型(WACC): R=Re×We+Rd×(1-T)×Wd; 式中: Re:权益资本成本; Rd:付息负债资本成本; We:权益资本价值在投资性资产中所占的比例; Wd:付息负债价值在投资性资产中所占的比例; 382 T:适用所得税税率。 其中,权益资本成本采用资本资产定价模型(CAPM)计算,公式如下: Re=Rf+β×MRP+Rc Rf:无风险收益率 MRP:Rm – Rf:市场平均风险溢价 Rm:市场预期收益率 β:预期市场风险系数 Rc:企业特定风险调整系数; 其中,目标资本结构(Wd/We)按照现行市场价值确定公司的目标资本结构,或者 参考可比公司的资本结构。 (5)非经营性资产评估值的确定 冠捷有限的非经营性资产为衍生金融资产、部分应收账款、部分预付账款、部分其 他应收款、部分其他流动资产、其他权益工具投资、投资性房地产、部分固定资产、部 分无形资产、部分长期待摊费用、递延所得税资产、其他非流动资产。本次评估主要采 用成本法对前述资产进行评估,对其中投资性房地产、部分固定资产、部分无形资产、 部分长期待摊费用采用成本法、收益法或市场法评估。 (6)非经营性负债评估值的确定 冠捷有限的非经营性负债为衍生金融负债、部分应付账款、预收账款、部分应付职 工薪酬、部分应交税费、部分其他应付款、部分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部分其他流 动负债、长期应付款、长期应付职工薪酬、预计负债、递延收益、递延所得税负债、其 他非流动负债,本次评估以核实后的账面值确定评估价值。 (7)溢余资产评估值的确定 冠捷有限的溢余资产为超出维持企业正常经营的富余货币资金,本次采用以核实后 的货币资金账面值扣减最低现金保有量确定溢余货币资金评估值。 (8)长期股权投资评估值的确定 长期股权投资评估值根据其具体情况及投资比例,分别采用收益法、市场法或报表 383 折算法确定评估值。 (9)付息负债评估值的确定 冠捷有限的付息负债为短期借款、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中一年内到期的长期借 款、长期借款,本次采用成本法进行评估。 (10)收益预测说明 由于冠捷有限存在非全资子公司,冠捷有限本次收益法评估分成两部分,一部分为 冠捷有限扣除冠捷显示 92%股权和冠捷青岛 80%股权后模拟合并口径报表为基础,对 基准日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进行收益法评估,上述两个冠捷有限的非全资子公司价值在冠 捷有限收益法评估中的长期股权投资中体现。 标的资产整体以收益法评估作价的原因及合理性: 标的公司通过全资子公司冠捷国际和冠捷投资持有下属境内外各公司股权,其中, 冠捷国际为无实际经营业务的持股型主体。冠捷投资除承担对境内外经营实体的股权 控制外,也作为其内部管理中心,即冠捷有限采用通过冠捷投资进行统一管理,其他 下属子公司发挥具体职能效应的管理模式。具体来看,标的公司通过冠捷投资对内部 业务、生产经营进行统一安排,下属子公司根据各个国家或地区的法律规定设立,在 日常经营中根据冠捷投资的统一安排进行业务开展,从研发、采购、生产、销售、资 金等方面来看: ○研发 标的公司的研发工作主要由研发中心负责,研发中心承担了整个公司的主要研发 工作,其他各子公司与生产衔接的研发工作受其直接调配,相应的研发费用投入和发 生主要在研发中心和下属子公司。 ○2 采购 标的公司实施中央采购战略以获取规模经济效应,冠捷投资作为标的公司的集中 采购平台从第三方原材料供应商集中采购关键零部件并内部出售给下属负责生产经营 的子公司,冠捷投资负责与第三方供货商议价及复核调查采购合同,下属子公司不自 主采购主要原材料。 ○3 生产 384 标的公司在全球各区域共有 13 家子公司负责产品的生产制造,相关子公司的生产 订单及生产计划由冠捷投资统一调配、安排,子公司不自主接受订单,也不能自主决 定未来生产计划。此外,相关负责生产的子公司亦没有设立独立销售职能部门及独立 的研发职能部门。 ○销售 冠捷投资负责制定与标的公司及子公司销售相关的市场销售策略、产品定价政策、 客户授信核准及产品售后服务管理等销售管理体系。标的公司下属各销售子公司根据 冠捷投资制定的销售管理体系,配备执行人员,协助冠捷投资管理批发商或零售商、 处理相关订单等工作,没有原材料自主采购权及产品销售定价权。 ○资金 冠捷投资为标的公司的资金中心,实行内外部资金统一调配、银行关系统一管理、 制定并安排实施标的公司的融资政策,以及制定并实施标的公司的全球外汇避险政策。 综上所述,标的公司采用通过冠捷投资进行整体统一管理,下属子公司发挥具体 职能效应的管理运营模式,一方面,在子公司研发、采购、生产、销售、资金等经营 环节,其均需依赖标的公司及冠捷投资的统一安排与调配,协助配合标的公司及冠捷 投资执行研发、采购、生产、销售等工作,其自身无法完整独立运转某个经营环节; 另一方面,标的公司下属公司之间存在大量的关联交易,各单独子公司的实际经营利 润包含大量关联交易,对单个子公司进行收益法评估无法真实反映其价值,在合并口 径层面评估更能真实反映标的公司的实际经营情况。因此对标的公司采用整体收益法 评估,与标的公司的业务经营模式相匹配,并更能真实合理的反映标的公司的整体价 值,具备合理性。 2、市场法评估模型 (1)交易案例比较法 交易案例比较法是指获取并分析可比企业的买卖、收购及合并案例资料,计算价值 比率,在与被评估单位比较分析的基础上,确定评估对象价值的具体方法。交易案例比 较法计算模型如下: 评估对象股权价值=价值比率×交易修正系数×被评估单位相应参数。 385 (2)上市公司比较法 上市公司比较法是指获取并分析可比上市公司的经营和财务数据,计算适当的价值 比率,在与被评估企业比较分析的基础上,确定评估对象价值的具体方法。上市公司比 较法计算模型如下: 评估对象股权价值=价值比率×被评估单位相应参数。 (3)具体评估方法的选择 由于境外交易案例相关数据较难取得,同时相关信息披露相对较为不充分,类似交 易的可比案例来源较少,经查询近两年市场相关案例,难以找到与冠捷有限在经营业务、 规模、经营模式等多个因素可以匹配一致或相似的交易标的。 通过对被评估单位近期经营状况、财务指标进行分析,存在与冠捷有限同行业或受 相同经济因素影响的上市公司,具备选取可比公司进行比较的条件,故本次评估项目适 宜采用上市公司比较法。 (4)可比上市公司的确定 本次评估所选的可比公司通过如下指标确定: ○1 通过Wind筛选出同行业或受相同经济因素影响的全球范围上市公司; ○2 对“ST”类公司和基准日停牌重大资产重组、预计退市及上市日期距离基准日不足 1年的公司剔除; ○3 选取基准日盈利的可比公司; ○4 综合分析选取与被评估单位规模、业绩、预期增长、经营地域、产品结构较为接 近或可比的可比公司。 结合上述原则,考虑到冠捷有限系注册在百慕大的全球性显示器、电视制造厂商, 其资产分布于亚洲、欧洲、北美洲、南美洲等地区,且其营业收入一半以上来源于境外, 因此本次选择可比公司考虑了全球资本市场的可比公司。 (5)价值比率的确定 价值比率包括盈利类、资产类、收入类、其它类。在对可比上市公司的业务和财务 数据进行分析调整后,需要选择合适的价值比率,并对价值比率进行必要的分析和调整, 386 价值比率选择的考虑如下: ○1 考虑到被评估企业的核心资产包含较多账面未反映的无形资产,因此不适宜采用 资产类价值; ○2 被评估企业所处的制造行业收入受企业所从事的细分业务产品的不同可能会有 差异,故不适宜采用收入类价值比率; 企业收益相关的盈利类价值比率较为适用,故本次市场法选取盈利类价值,由于被 评估单位和可比公司在资本结构、会计核算及所得税率等方面存在差异,EBITDA 指标 能够更好的剔除上述因素的影响,故本次选取 EV/EBITDA 作为价值比率。 (6)流动性折扣的确定 本次评估选取的可比公司为上市公司,被评估单位属于非上市公司,因此需要考虑 流动性影响因素。 (7)确定标的公司价值 通过对可比上市公司相关参数分析,计算得出市场同类型公司价值比率的平均水 平,在调整可比上市公司的价值比率后,与评估对象相应的财务数据或指标相乘,计算 得到修正后的标的公司企业价值。 (8)付息负债价值的确定 付息负债是指评估基准日被评估单位需要支付利息的负债。本次评估采用成本法确 定付息负债评估值。 (9)非经营性资产、负债、溢余资产评估的确定 由于本次评估在计算可比公司 EV时对货币资金和非经营性资产、负债进行了扣除, 因此计算得到的被评估单位 EV 不包含相应货币资金和非经营性资产、负债的价值,需 要对被评估单位基准日相应货币资金和非经营性资产、负债进行加回。本次评估根据非 经营性资产、负债的实际情况,采用成本法、市场法或收益法确定其评估值。 (10)长期股权投资评估值的确定 根据长期股权投资单位的具体情况及投资比例,分别采用收益法、市场法或报表折 算法确定长期股权投资评估值。 (11)股权评估的确定 387 标的公司的股权价值 P=标的公司企业价值 EV-标的公司付息负债+标的公司货 币资金+标的公司非经营性资产、负债的净额+标的公司长期股权投资。 其 中 : 标 的 公 司 企 业 价 值 EV= 可 比 公 司 EV/EBITDA×修 正 系 数 ×标 的公 司 EBITDA; 可比公司 EV/EBITDA=[可比公司总市值×(1-流动性折扣)+可比公司付息负债 -可比公司货币资金-可比公司非经营性资产、负债的净额-可比公司长期股权投资]/ 可比公司 EBITDA,修正系数=∏影响因素 Ai 的调整系数。 (12)市场法评估说明 由于冠捷有限存在非全资子公司,冠捷有限本次市场法评估分成两部分,一部分为 冠捷有限扣除冠捷显示 92%股权和冠捷青岛 80%股权后模拟合并口径报表为基础,对 基准日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进行市场法评估,上述两个冠捷有限的非全资子公司价值在冠 捷有限市场法评估中的长期股权投资中体现。 (五)冠捷有限49.00%股权评估值分析 1、评估概况 本次交易中,对冠捷有限 100%股权采用收益法和市场法进行评估,并最终选取收 益法评估结果作为本次评估结论。以 2020 年 6 月 30 日为拟购买资产评估基准日,冠捷 有限股东全部权益母公司报表口径股东全部权益账面价值 648,434.68 万元,合并报表口 径股东全部权益账面价值 1,138,612.82 万元,其中: (1)收益法评估结果为 1,564,684.04 万元,相较于母公司报表口径股东全部权益 账面价值增值 916,249.36 万元,增值率为 141.30%;由于冠捷有限存在非全资子公司, 冠捷有限本次收益法评估分成两部分,一部分为冠捷有限扣除冠捷显示科技(中国)有 限公司 92%股权和冠捷科技(青岛)有限公司 80%股权后模拟合并口径报表为基础, 对基准日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进行收益法评估,上述两个冠捷有限的非全资子公司价值在 冠捷有限收益法评估中的长期股权投资中体现。 (2)市场法评估结果为 1,440,055.75 万元,相较于母公司报表口径股东全部权益 账面价值增值 791,621.07 万元,增值率为 122.08%。 2、评估结果差异的原因及最终评估结论选取的理由 388 冠捷有限的股东全部权益价值采用收益法评估结果为 1,564,684.04 万元,采用市场 法评估结果为 1,440,055.75 万元,两种评估方法确定的评估结果差异为 124,628.29 万元, 市场法评估结果较收益法评估结果低 7.97%。 (1)收益法是在对企业未来收益预测的基础上计算评估价值的方法,不仅考虑了 各分项资产是否在企业中得到合理和充分利用等因素对企业股东全部权益价值的影响, 也考虑了企业所享受的各项优惠政策、运营资质、行业竞争力、公司的管理水平、人力 资源等因素对股东全部权益价值的影响,根据冠捷有限所处行业和经营特点,收益法评 估价值能比较客观、全面的反映目前企业的股东全部权益价值,具体分析如下: (2)市场法反映了现行公开市场价值,评估思路是参照现行公开市场价值模拟估 算评估对象价值,所考虑的流动性因素是根据公开市场历史数据分析、判断的结果。 综上所述,收益法和市场法两种不同评估方法的优势与限制,导致两种评估方法下 的评估结果出现一定差异。此外,进一步结合标的资产所处行业及经营特点等,考虑到 收益法评估结果更为全面合理,因此,本次评估以收益法评估结果作为最终评估结论。 3、评估增值原因 冠捷有限 100%股权采用收益法评估结果作为评估结论,增值原因主要系本次收益 法评估为完整体现企业未来持续经营的整体获利能力的完整价值体系,包含了账外潜在 资源和资产价值,例如企业经营管理价值、客户资源价值、人力资源价值、其他无形资 产等潜在无形资源及资产价值,从而导致收益法评估结果表现为增值。 4、收益法评估过程分析 由于冠捷有限存在非全资子公司,冠捷有限本次收益法评估分成两部分,一部分为 冠捷有限扣除冠捷显示科技(中国)有限公司 92%股权和冠捷科技(青岛)有限公司 80%股权后模拟合并口径报表为基础,对基准日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进行收益法评估,上 述两个冠捷有限的非全资子公司价值在冠捷有限收益法评估中的长期股权投资中体现。 本次评估中,冠捷有限的收益法评估采用企业自由现金流折现模型,具体情况如下: (1)标的资产预测期各期分产品的市场容量、占有率、产能利用率、产销量、单 价、营业收入、营业成本、毛利率及测算过程 报告期内,标的公司的主要产品为显示器和电视,此外,还有少量音响类(AVA)、 配件等产品。其中显示器和电视合计收入占当期主营业务收入的比例为 93%以上,相关 389 产品预测期的营业收入如下: 单位:万元 2020 年 7-12 2025 年及之 项目 2021 年 2022 年 2023 年 2024 年 月 后 显示器 2,102,775.69 3,644,005.82 3,806,428.86 3,922,793.41 4,022,724.51 4,022,724.51 其中:普通类 1,449,822.04 2,533,677.13 2,468,193.40 2,389,409.65 2,308,034.31 2,308,034.31 电竞类 544,055.18 780,559.98 980,784.31 1,152,443.74 1,320,508.45 1,320,508.45 专业类 108,898.47 329,768.71 357,451.16 380,940.02 394,181.75 394,181.75 电视 1,329,731.45 2,360,481.05 2,528,316.31 2,541,302.43 2,572,492.30 2,572,492.30 AVA 115,299.74 254,993.18 331,491.13 397,789.35 437,568.29 437,568.29 配件及其他 125,715.96 212,620.76 222,327.66 231,290.42 240,833.60 240,833.60 主营业务收入 3,673,522.84 6,472,100.80 6,888,563.96 7,093,175.62 7,273,618.69 7,273,618.69 其他业务收入 10,825.66 4,101.37 4,358.23 4,481.35 4,589.80 4,589.80 营业收入合计 3,684,348.51 6,476,202.18 6,892,922.18 7,097,656.97 7,278,208.49 7,278,208.49 注:上述预测数据为冠捷有限扣除冠捷显示 92%股权和冠捷青岛 80%股权后模拟合并口径报表为基 础预测;其他业务收入预测主要来自废料等产品 本次标的公司各产品收入预测主要系根据预测未来销量与单价进行预测,其中产 品销量主要根据市场容量和市场占有率综合预测,市场容量预测主要与市场研究机构 预测数据保持一致,市场占有率结合公司历史情况、未来发展规划等情况综合预测; 产品单价主要依据历史年度情况及未来市场和客户需求情况等综合预测。标的公司产 量主要依据未来预测年度销量和生产计划预测,产能利用率基于预测期产量以及历史 产能情况综合预测;标的公司毛利率预测以产品历史情况及未来生产规划和产品结构 等综合预测;AVA 业务是冠捷有限 2018 年新增的业务线,为承接第三方 Gibson 公司的 相关 AVA 业务,其收入预测为结合市场规模的发展速度,参考 Gibson 的历史生产和运 营情况,并结合冠捷有限未来的规划进行收入预测;配件及其他产品收入主要根据公 司现有的业务规模和企业的经营规划,并考虑市场因素的影响进行综合预测。 根据上述预测依据,标的公司预测期显示器、电视的市场容量、占有率、产能利 用率、产销量、单价、营业收入、营业成本、毛利率等数据如下: ○1 MNT(显示器)-普通类 单位:万元 2020 年 7-12 项目 2021 年 2022 年 2023 年 2024 年 2025 年 永续期 月 市场容量 5,860.17 10,727.23 10,457.72 10,131.70 9,793.34 9,793.34 9,793.34 (万台) 390 占有率 38.63% 36.30% 36.27% 36.24% 36.21% 36.21% 36.21% 产量 1,494.12 2,569.74 2,503.17 2,423.12 2,340.47 2,340.47 2,340.47 (万台) 销量 2,263.81 3,893.54 3,792.69 3,671.40 3,546.17 3,546.17 3,546.17 (万台) 单价(元) 640.43 650.74 650.78 650.82 650.85 650.85 650.85 营业收入 1,449,822.04 2,533,677.13 2,468,193.40 2,389,409.65 2,308,034.31 2,308,034.31 2,308,034.31 营业成本 1,310,983.05 2,343,227.68 2,287,271.42 2,215,224.65 2,142,555.62 2,142,852.93 2,142,093.45 毛利率 9.58% 7.52% 7.33% 7.29% 7.17% 7.16% 7.19% 产能利用 69.84% 57.95% 60.01% 61.38% 62.61% 62.61% 62.61% 率 注:永续期与 2025 年的差异主要系永续期对经济使用年限较长资产年金化处理导致。 ○MNT(显示器)-电竞类 单位:万元 2020 年 7-12 项目 2021 年 2022 年 2023 年 2024 年 2025 年 永续期 月 市场容量(万 658.80 1,310.00 1,640.00 1,920.00 2,200.00 2,200.00 2,200.00 台) 占有率 73.75% 53.40% 53.60% 53.80% 53.80% 53.80% 53.80% 产量 485.89 699.54 879.04 1,032.96 1,183.60 1,183.60 1,183.60 (万台) 销量 485.89 699.54 879.04 1,032.96 1,183.60 1,183.60 1,183.60 (万台) 单价(元) 1,119.70 1,115.82 1,115.74 1,115.67 1,115.67 1,115.67 1,115.67 营业收入 544,055.18 780,559.98 980,784.31 1,152,443.74 1,320,508.45 1,320,508.45 1,320,508.45 营业成本 459,853.70 675,920.85 849,140.45 997,568.69 1,143,047.46 1,143,047.46 1,142,642.34 毛利率 15.48% 13.41% 13.42% 13.44% 13.44% 13.44% 13.47% 产能利用率 69.84% 57.95% 60.01% 61.38% 62.61% 62.61% 62.61% 注:永续期与 2025 年的差异主要系永续期对经济使用年限较长资产年金化处理导致。 ○3 MNT(显示器)-专业类 单位:万元 2020 年 7-12 项目 2021 年 2022 年 2023 年 2024 年 2025 年 永续期 月 市场容量 214.83 472.77 502.28 528.30 546.66 546.66 546.66 (万台) 占有率 13.59% 15.35% 15.65% 15.85% 15.85% 15.85% 15.85% 产量(万台) 29.20 72.57 78.61 83.74 86.65 86.65 86.65 销量(万台) 29.20 72.57 78.61 83.74 86.65 86.65 86.65 单价(元) 3,728.99 4,544.15 4,547.30 4,549.33 4,549.33 4,549.33 4,549.33 营业收入 108,898.47 329,768.71 357,451.16 380,940.02 394,181.75 394,181.75 394,181.75 营业成本 78,527.72 256,888.79 278,505.24 296,842.10 307,160.52 307,160.52 307,051.65 毛利率 27.89% 22.10% 22.09% 22.08% 22.08% 22.08% 22.10% 391 产能利用率 69.84% 57.95% 60.01% 61.38% 62.61% 62.61% 62.61% 注:永续期与 2025 年的差异主要系永续期对经济使用年限较长资产年金化处理导致。 ○4 电视 单位:万元 2020 年 7-12 项目 2021 年 2022 年 2023 年 2024 年 2025 年 永续期 月 市场容量 12,482 21,878 22,623 22,078 22,356 22,356 22,356 (万台) 占有率 6.77% 7.15% 7.43% 7.67% 7.66% 7.66% 7.66% 产量 844.48 1,563.87 1,681.42 1,693.33 1,713.47 1,713.47 1,713.47 (万台) 销量 844.48 1,563.87 1,681.42 1,693.33 1,713.47 1,713.47 1,713.47 (万台) 单价(元) 1,574.62 1,509.39 1,503.68 1,500.77 1,501.34 1,501.34 1,501.34 营业收入 1,329,731.45 2,360,481.05 2,528,316.31 2,541,302.43 2,572,492.30 2,572,492.30 2,572,492.30 营业成本 1,138,314.45 2,042,781.70 2,189,021.19 2,200,268.18 2,227,010.85 2,227,597.76 2,225,267.28 毛利率 14.40% 13.46% 13.42% 13.42% 13.43% 13.41% 13.50% 产能利用率 50.18% 47.36% 50.92% 51.28% 51.89% 51.89% 51.89% 注:永续期与 2025 年的差异主要系永续期对经济使用年限较长资产年金化处理导致。 上述指标的测算过程如下所示: ○市场容量 A、MNT(显示器)市场容量的预测 本次评估对显示器市场容量的预测主要与面板行业调研机构 WitsView 的预测数据 保持一致。根据 WitsView 研究,显示器预计全球出货量如下表: Unit: M pcs 综上,本次评估预测期的显示器市场容量具体预测数据如下: 392 预测数据 项目 2020 年 2021 年 2022 年 2023 年 2024 年 显示器普通类市场容量(万台) 10,852.17 10,727.23 10,457.72 10,131.70 9,793.34 显示器电竞类市场容量(万台) 1,220.00 1,310.00 1,640.00 1,920.00 2,200.00 显示器专业类市场容量(万台) 397.83 472.77 502.28 528.30 546.66 显示器市场容量(万台) 12,470.00 12,510.00 12,600.00 12,580.00 12,540.00 B、TV(电视)市场容量的预测 本次评估预测对电视的市场容量预测主要与市场研究分析机构 IHS 的预测数据保 持一致,根据 IHS 预测,电视全球出货量如下: Quantity(000s) 预测 Region 2020 2021 2022 2023 2024 Japan 5,600.00 6,000.00 5,500.00 5,200.00 5,050.00 North America 42,177.00 42,638.00 42,621.00 41,330.00 40,881.00 Western Europe 29,730.00 30,050.00 31,373.00 28,891.00 29,443.00 Eastern Europe 16,211.00 14,858.00 15,477.00 14,327.00 14,609.00 China 51,000.00 53,668.00 54,800.00 53,600.00 53,300.00 Asia Pacific 34,132.00 36,926.00 38,648.00 39,409.00 41,161.00 Latin America 21,046.00 22,514.00 24,646.00 24,869.00 25,674.00 Middle East and Africa 11,663.00 12,124.00 13,166.00 13,150.00 13,446.00 总计 211,559.00 218,778.00 226,231.00 220,776.00 223,564.00 Source: 2020/06 Omdia (IHS) 综上,本次评估预测期的电视市场容量如下: 项目 2020 年 2021 年 2022 年 2023 年 2024 年 2025 年及之后 市场容量(万台) 21,156 21,878 22,623 22,078 22,356 22,356 ○2 市场占有率 本次评估对 MNT(显示器)和电视(TV)未来市场占有率预测,是在参考冠捷有限 预测数据基础上,结合标的公司历史市场占有情况、未来发展规划和未来市场需求, 以及对竞争对手的业务分析等因素综合确定。标的公司历史期的市场占有率情况如下 表: 市场占有率 2019 年 2020 年 2021 年 1-6 月 393 显示器-普通 37.73% 38.44% 32.57% 显示器-电竞 39.99% 62.46% 40.59% 显示器-专业 15.01% 13.68% 13.99% 显示器合计 37.01% 40.00% 33.17% TV(电视) 5.67% 6.38% 6.17% 注:市场占有率=冠捷有限销量/全球市场容量,全球市场容量数据来源于 WitsView 数据 普通类显示器预测期市占率略低于报告期,但不存在较大差异;电竞类显示器预 测期市占率较 2019 年有一定增加,但低于 2020 年市占率水平,主要系 2020 年电竞市 场爆发导致当年市占率较高,本次评估从谨慎性考虑,预计未来行业竞争加剧,预计 预测期市占率低于 2020 年水平;专业类显示器预测期内市占率维持 2019 年水平,2020 年市占率较低主要系专业类显示器产品多为户外大尺寸显示屏,受疫情等影响,相关 产销量大幅下降所致;电视产品预测期市占率略高于报告期,但不存在较大差异。 ○产能利用率及产量 本次评估对标的公司的产能利用率预测,是基于对报告期内标的公司显示器和电 视的产能及实际产能利用率分析,并假设在不考虑预测期产能增加的情况下,根据预 测期产量计算得出预测期产能利用率,本次产量预测根据标的公司历史产销量情况, 结合未来销量综合预测。报告期内标的公司显示器和电视的产能产量及实际产能利用 率具体情况如下表所示: 2020 年 1-6 2020 年 7-12 2021 年 1-6 月 项目(百万台) 2019 年 月 月 产量(显示器-普通) 32.90 14.20 16.49 14.51 产量(显示器-电竞) 4.00 2.77 4.75 3.01 产量(显示器-专业) 0.80 0.28 0.28 0.32 产量(电视) 12.72 5.71 9.64 6.08 产能(显示器-普通) 产能(显示器-电竞) 62.5 28.9 28.77 28.14 产能(显示器-专业) 产能(电视) 31.63 16.19 16.83 17.4 产能利用率(显示器-普通) 产能利用率(显示器-电竞) 60.32% 59.68% 74.79% 63.37% 产能利用率(显示器-专业) 产能利用率(电视) 40.21% 35.27% 57.28% 34.94% 394 注:冠捷有限少量由代工厂代工的自有品牌产品未计入上表产量计算。显示器中普通类、电竞类、 专业类共用显示器产能,故产能利用率合并计算,产量不包含委外加工部分。 未来预测期普通类显示器产量略低于报告期,其余产品预测期产量整体略高于报 告期,产能利用率整体处于报告期平均水平之内,与报告期相比整体不存在较大差异。 ○4 产品销量 未来预测期的产品销售量,是根据上述市场容量和市场占有率综合确定。 ○5 产品单价 未来年度平均单价根据标的公司历史年度和现阶段主要产品的价格确定。其未来 变化趋势主要考虑客户的需求情况、产品竞争环境、竞争对手销售平均单价情况及国 家政策的情况等,预计未来年度各类产品的单价维持报告期平均水平内。 ○营业收入 营业收入主要根据上述销售量和单价确定。 ○7 营业成本 主营业务成本主要包括材料费、职工薪酬、折旧与摊销、运费、质保费、仓储费 等,通过预测期收入和毛利率综合确定。 ○毛利率 报告期内,标的公司的毛利率水平如下表: 毛利率 2019 年 2020 年 2021 年 1-6 月 显示器 9.26% 11.46% 11.37% 其中:显示器-普通类 6.98% 9.16% 9.32% 显示器-电竞类 13.77% 15.20% 13.70% 显示器-专业类 22.19% 24.91% 24.17% 电视 12.81% 17.49% 14.43% 注:为保持与评估预测期可比性, 2019 年-2020 年采用评估预测口径的毛利率 本次评估对不同产品的毛利率预测主要以产品历史毛利率变动情况为基础,分析 报告期内标的公司毛利率变化的原因,并结合标的公司产品未来的生产规划、生产模 式和产品结构的变化进行综合预测确定。 ○9 音响类(AVA)销售收入的预测 395 公司 AVA 业务产品包括 Audio、Headphone、Accessory、Smart Home 等,本次评 估结合 AVA 市场规模的发展速度,并参考 Gibson 的历史生产和运营情况及企业未来发 展规划进行收入预测。 ○10 配件及其他产品收入的预测 公司配件及其他产品(Touch、手机等)的预测收入主要根据企业现有的业务规模 和企业的经营规划,并考虑市场因素的影响等综合确定。 ○11 其他业务收入的预测 公司其他业务收入预测主要来自废料等产品,通过分析历史年度废料收入与主营业 务收入的相关性,按照主营业务收入的一定比例进行预测。 ○12 音响类(AVA)、配件及其他产品毛利率 本次评估对不同产品的毛利率预测主要以产品历史毛利率变动情况为基础,分析报 告期内标的公司毛利率变化的原因,并结合标的公司产品未来的生产规划、生产模式和 产品结构的变化进行综合预测确定,具体如下: 毛利率 2020 年 7-12 月 2021 年 2022 年 2023 年 2024 年 2025 年 永续期 AVA 17.49% 19.50% 19.53% 19.57% 19.57% 19.55% 19.63% 配件及其他 7.59% 7.81% 7.98% 8.16% 8.33% 8.31% 8.33% ○13 音响类(AVA)、配件及其他产品成本预测 单位:万元 2020 年 成本 2021 年 2022 年 2023 年 2024 年 2025 年 永续期 7-12 月 AVA 95,134.59 205,266.60 266,738.29 319,958.68 351,948.99 352,031.75 351,677.28 配件及其他 116,179.97 196,009.11 204,581.68 212,405.64 220,777.96 220,829.67 220,769.41 ○14 其他业务成本预测 其他业务成本主要为废料收入对应的成本,本次根据历史期废料成本占废料处理收 入的一定比例进行预测。 单位:万元 成本 2020年 7-12月 2021 年 2022 年 2023 年 2024 年 2025 年及之后 其他业务成本 5,412.83 2,050.69 2,179.11 2,240.67 2,294.90 2,294.90 (2)税金及附加预测 396 冠捷有限税金及附加主要包括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及附加、房产税、土地适用 税、印花税、不动产税、欧版版权税等。对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及附加、印花税、 欧版版权税等按照历史年度占细分收入的比例,根据预测年度相应的细分收入及适用税 率预测。房产税、土地使用税等根据其相应的计税基础及相关税率,并扣除投资性房地 产所对应的税金进行预测。具体预测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年份 2020 年 7-12 月 2021 年 2022 年 2023 年 2024 年 2025 年及之后 税金及附加合计 5,820.17 9,699.87 10,071.76 10,159.96 10,321.42 10,375.00 (3)销售费用预测 冠捷有限销售费用主要为职工薪酬费用、运输费、广告费及业务经费、差旅费、物 料费、销售服务费、保险费、设计费及测试费、折旧及摊销费、租赁费等,其中职工薪 酬费用、运输费、广告费及业务经费近年来占销售费用的平均比例达到 85%,具体预测 如下: ○1 运输费、差旅费、物料费、销售服务费、保险费、设计费及测试费、租赁费:该 类费用与收入相关性较大,公司业务拓展将会导致销售费用呈现增长趋势,因此以历史 期销售费用占收入比例进行预测,其中运输费由于受全球新冠疫情的影响,有一定程度 的增长,本次根据历史期运输费占收入的比例,考虑一定比例的增长进行预测。 ○2 职工薪酬:职工薪酬包括职工工资、各种社会保险、福利费等。该类费用主要与 未来工资增长幅度及企业薪酬政策有关;根据历史期人员工资水平,结合公司未来业务 发展状况,通过预测未来销售人员人数和人均工资,确定预测期的职工薪酬。 ○3 折旧费:根据现有固定资产的情况,考虑固定资产的增加及更新支出、成新率的 影响,按照折旧政策计算确定。 ○4 其他经常性费用:根据企业的相关政策及发展规划,在剔除历史期非正常变动因 素的基础上,根据历史发生金额,结合业务发展情况考虑一定水平的增长。 冠捷有限的销售费用预测如下: 单位:万元 2020 年 2025 年及 项目 2021 年 2022 年 2023 年 2024 年 7-12 月 之后 职工薪酬费用 82,571.82 120,925.39 132,469.06 134,923.25 136,429.19 136,429.19 397 2020 年 2025 年及 项目 2021 年 2022 年 2023 年 2024 年 7-12 月 之后 运输费 57,513.17 94,067.92 97,335.55 100,269.33 102,843.48 102,843.48 广告费及业务经 42,025.96 71,883.16 76,564.77 78,872.80 80,904.64 80,904.64 费 其他 17,631.50 42,003.99 44,654.22 45,937.35 47,067.51 47,067.51 合计 199,742.45 328,880.46 351,023.60 360,002.73 367,244.82 367,244.82 (4)管理费用预测 冠捷有限管理费用主要为职工薪酬费用、折旧及摊销费、咨询费及中介服务费、办 公费及差旅费、租赁费、安保费及清洁费、保险费、修理费、劳务外包费及招聘费、业 务招待费等,其中职工薪酬费用、折旧及摊销费及中介服务费等近年来占管理费用的平 均比例达到约 72%。管理费用具体预测情况如下: ○1 管理人员薪酬:包括职工工资、各种社会保险、福利费等。该类费用主要与未来 工资增长幅度及企业薪酬政策相关。根据历史期人员工资水平,结合公司未来业务发展 状况,通过预测未来管理人员人数和人均年工资,确定预测期的人员工资。同时,分析 历史年度各项费用的计提比例和实际耗用情况,以管理人员工资预测值为基础,预测未 来年度的人工附加费。 ○2 折旧和摊销:折旧以评估基准日固定资产的账面原值,乘以年折旧率进行预测。 摊销以无形资产的年摊销额作为预测值。 ○3 办公类费用:主要包括咨询费及中介服务费、办公费及差旅费、租赁费、安保费 及清洁费、保险费、修理费、劳务外包费及招聘费、业务招待费等。根据企业的相关政 策和发展规划,在剔除历史期非正常变动因素的基础上,根据历史年度费用和相应营业 收入的比例结合企业实际情况确定其预测值。 ○4 其他经营性费用:根据企业的相关政策及发展规划,在剔除历史期非正常变动因 素的基础上,根据历史发生金额,结合业务发展情况考虑一定水平的增长。 冠捷有限未来年度管理费用预测如下表: 单位:万元 2020 年 2025 年及 项目 2021 年 2022 年 2023 年 2024 年 7-12 月 之后 职工薪酬费用 42,491.67 64,371.19 69,036.28 71,814.64 74,682.09 74,682.09 折旧及摊销费 6,191.41 14,360.20 14,676.29 14,677.29 14,682.22 14,676.87 398 2020 年 2025 年及 项目 2021 年 2022 年 2023 年 2024 年 7-12 月 之后 咨询费及中介服 2,072.03 7,141.25 7,609.15 7,839.23 8,041.47 8,041.47 务费 其他 11,958.49 26,849.17 28,609.69 29,461.36 30,202.27 30,207.62 合计 62,713.60 112,721.81 119,931.41 123,792.52 127,608.05 127,608.05 (5)研发费用预测 冠捷有限研发费用主要为职工薪酬费用、折旧及摊销费、办公费及差旅费、测试费、 物料样机消耗、专业服务费等,具体预测情况如下: ○1 职工薪酬:包括职工工资、各种社会保险、福利费等:该类费用主要与未来工资 增长幅度及企业薪酬政策相关,根据历史期人员工资水平,结合公司未来业务发展状况, 通过预测未来研发人员人数和人均年工资,确定预测期的人员工资。同时,分析历史年 度各项费用的计提比例和实际耗用情况,以研发人员工资预测值为基础,预测未来年度 的人工费用。 ○2 折旧和摊销:折旧以评估基准日固定资产的账面原值,乘以年折旧率进行预测; 摊销以无形资产的年摊销额作为预测值。 ○3 其他经营性费用:根据企业的相关政策及发展规划,在剔除历史期非正常变动因 素的基础上,根据历史发生金额,结合业务发展情况考虑一定水平的增长。主要包括咨 询费及中介服务费、办公费及差旅费、租赁费、安保费及清洁费、保险费、修理费、劳 务外包费及招聘费、业务招待费等。根据企业的相关政策和发展规划,在剔除历史期非 正常变动因素的基础上,根据历史年度费用和相应营业收入的比例结合企业实际情况确 定其预测值。 冠捷有限未来年度研发费用预测如下表: 单位:万元 2020 年 2025 年及之 项目 2021 年 2022 年 2023 年 2024 年 7-12 月 后 职工薪酬费用 78,792.30 110,775.91 114,052.19 118,350.62 124,734.69 124,734.50 测试费 6,665.67 10,634.33 11,329.93 11,672.79 11,974.60 11,974.60 物料样机消耗 3,355.42 7,693.56 8,195.13 8,442.52 8,660.35 8,660.35 其他 10,404.97 15,336.02 16,219.93 16,623.33 16,968.99 16,968.99 合计 99,218.36 144,439.82 149,797.18 155,089.26 162,338.63 162,338.44 399 (6)财务费用预测 冠捷有限财务费用主要为利息支出、利息收入、手续费、汇兑损益等,具体情况如 下: ○1 利息支出:主要包括借款产生的利息支出和品牌使用费利息,借款产生的利息支 出主要根据历史年度的借款规模和平均贷款利率,并考虑企业未来的借款计划进行预 测;品牌使用费利息主要是由无形资产中的商标使用权产生,商标使用权资产为长期资 产,带有融资性质,品牌使用费利息根据商标使用权资产的账面价值和平均利率水平计 算。 ○2 利息收入及汇兑损益:利息收入为经营性货币资金的利息收入,本次评估根据预 测期最低现金保有量结合存款利率进行预测。 汇兑损益由于受货币市场汇率的影响,未来具有较大的不确定性,本次评估假设未 来年度汇率不发生变化,所以本次评估不再考虑汇兑损益。 A、标的资产评估基准日后境外业务所在地汇率变动情况: 标的公司及子公司主要经营地遍布全球,标的公司通过冠捷投资、冠捷国际持有 各个子公司。标的公司主要的销售和采购等业务活动以外币结算为主,冠捷投资作为 标的公司的结算中心,其记账本位币为美元,其余各子公司根据其业务实际结算情况, 确定不同单位外币计量为其记账本位币。在资产负债表日,外币货币性项目采用资产 负债表日的即期汇率折算为美元记账本位币,在标的公司以人民币列报财务报表时, 再将美元金额按照即期汇率折算为人民币金额。标的公司及子公司日常经营主要涉及 的币种在评估基准日(2020 年 6 月 30 日)及期后每个季度对美元的汇率如下表: 境外业务所 主要结算货 对美元汇率 序号 在地 币币种 2020/6/30 2020/9/30 2020/12/31 2021/3/31 2021/6/30 1 阿根廷 阿根廷比索 70.4025 76.1150 84.1450 91.9550 95.5035 2 澳大利亚 澳元 1.4575 1.4070 1.2985 1.3165 1.3305 3 巴西 巴西雷亚尔 5.4040 5.6350 5.2000 5.7730 4.9565 4 智利 智利比索 819.5200 784.5800 710.5000 729.3050 727.7000 5 欧洲 欧元 0.8905 0.8522 0.8137 0.8543 0.8407 6 英国 英镑 0.7974 0.7835 0.7409 0.7288 0.7230 7 印度 印度卢比 75.5100 73.7875 73.0750 73.5310 74.3750 400 8 墨西哥 墨西哥元 23.1165 22.4805 19.8760 20.6190 19.8025 9 秘鲁 秘鲁索尔 3.5295 3.5995 3.6015 3.7725 3.8865 10 波兰 波兰兹罗提 3.9680 3.8650 3.7275 3.9800 3.7930 11 俄罗斯 俄罗斯卢布 70.0480 79.0230 74.5785 75.8045 72.6920 12 泰国 泰铢 30.8900 31.6850 29.9325 31.3830 32.0450 新土耳其里 13 土耳其 6.8475 7.7610 7.3700 8.3230 8.7005 拉 14 中国大陆 人民币 7.0705 6.8125 6.5375 6.5605 6.4555 15 中国台湾 新台币 29.5190 29.0450 28.1200 28.5055 27.9160 乌克兰格里 16 乌克兰 26.8050 28.4200 28.5750 28.0940 27.5050 夫纳 B、标的资产 2019 至 2020 年汇兑损益金额、形成原因和测算过程: a、标的资产 2019 年至 2020 年汇兑损益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2020 年 2019 年 项目 汇兑损益金额 占比 汇兑损益金额 占比 阿根廷比索 1,510 9% 7,305 62% 澳元 -142 -1% -6 0% 巴西雷亚尔 8,184 51% 2,052 17% 智利比索 -594 -4% 2,311 20% 人民币 18,107 113% -3,273 -28% 欧元 -20,208 -126% 4,464 38% 英镑 48 0% -426 -4% 印度卢比 926 6% 743 6% 墨西哥元 -702 -4% -15 0% 秘鲁索尔 2,285 14% -131 -1% 波兰兹罗提 744 5% -294 -2% 俄罗斯卢布 2,751 17% -2,391 -20% 泰铢 21 0% 0 0% 新土耳其里拉 161 1% 287 2% 新台币 2,214 14% 420 4% 乌克兰格里夫纳 -103 -1% 58 0% 其它 778 5% 713 6% 合计 15,981 100% 11,816 100% 401 (a)2020 年汇兑损益形成原因和测算过程 2020 年汇率波动导致标的公司的财务费用综合产生汇兑净损失 1.60 亿元,其中包 括汇兑收益金额 4.85 亿元,汇兑损失 6.45 亿元,相关汇兑损益主要来自于标的公司 下属子公司在实际经营业务或投资业务开展时,其交易时结算的货币与子公司记账本 位币不一致,由此因汇率波动所引起的汇兑损失或收益,具体情况如下: ○A 汇率波动影响标的公司产生汇兑损失为 6.45 亿元,其中境内子公司产生汇兑损 失 3.53 亿元,境外子公司产生汇兑损失 2.92 亿元,分析如下: i、境内子公司 2020 年产生汇兑损失 3.53 亿元,其中 2.65 亿元来自于福建捷联 和冠捷显示科技(厦门)有限公司。福建捷联和冠捷显示科技(厦门)有限公司记账本位 币均为美元,部分采购的供应商来自国内,此部分交易会产生人民币的应付账款,汇 率波动会对其境内的采购交易产生影响。2020 年度,美元兑人民币汇率持续下降,使 结算日应付账款价值大于交易日价值,产生了汇兑损失。 ii、汇率波动影响境外子公司产生汇兑损失金额 2.92 亿元,主要来源于冠捷巴西 两家子公司和冠捷有限位于香港的子公司 MMD Hong Kong Holding Ltd.(以下简称 “MMDHK”)。 冠捷巴西子公司生产制造显示器、电视等产品,并面向巴西当地市场进行销售, 其记账本位币为巴西雷亚尔。冠捷巴西子公司的主要供应商为标的公司的香港子公司 冠捷投资,交易货币为美元,因此产生了较大的美元应付账款,2020 年度,巴西雷亚 尔兑美元汇率下降,使结算日应付账款价值大于交易日价值,产生了汇兑损失 0.82 亿 元。 汇率波动影响 MMDHK 产生汇兑损失 0.53 亿元,主要来自其应付飞利浦的商标授权 许可费。飞利浦授权 MMDHK 生产及销售飞利浦品牌音频产品,MMDHK 的记账本位币为美 元,而其对飞利浦的长期应付款交易货币为欧元。2020 年度,美元兑欧元汇率下降, 使结算日应付款项价值大于交易日价值,产生了汇兑损失。其他来自于境外的汇兑损 益零散分布于各个子公司,主要来自于波兰和荷兰的子公司。 ○B 汇率波动影响标的公司产生汇兑收益金额 4.85 亿元,主要来自于冠捷投资,分 析如下: i、冠捷投资为标的公司下属最大的销售子公司,其记账本位币为美元,2020 年主 402 要销售市场在中国和欧洲,应收账款分别是以人民币、欧元计价和结算。2020 年度, 美元兑人民币、美元兑欧元的汇率均下降,使结算日的应收账款金额大于交易日金额, 产生汇兑收益; ii、其他汇兑收益主要来自于境内的冠捷电子(福建)有限公司、苏州冠捷科技有 限公司和冠捷(福州保税区)贸易有限公司,上述公司根据业务实际结算情况选择美元 为记账本位币,其拥有的人民币金融资产由于 2020 年美元兑人民币的汇率下降而产生 汇兑收益。 (b)2019 年汇兑损益形成原因和测算过程 2019 年汇率波动导致标的公司的财务费用综合产生汇兑净损失 1.18 亿元,其中包 括汇兑损失 2.43 亿元、汇兑收益金额 1.24 亿元,具体情况如下: ○A 汇率波动影响标的公司产生汇兑损失为 2.43 亿元,主要来自于冠捷阿根廷子公 司和冠捷投资,分析如下: i、冠捷阿根廷子公司的记账本位币为阿根廷比索,由于向日本供应商购买生产所 用设备,2019 年末账面中具有金额较高的以日元计价的应付账款,由于 2019 年阿根廷 比索兑日元的汇率持续下滑,导致产生汇兑损失; ii、冠捷投资记账本位币为美元,其业务遍布全球,具有多币种的采购及销售业 务,由于其主要销售地区为欧洲,故 2019 年末账面上以欧元计价的应收款占比较高, 由于 2019 年欧元兑美元汇率持续贬值,导致产生汇兑损失。 ○B 汇率波动影响标的公司产生汇兑收益金额 1.24 亿元,主要来自于福建捷联、冠 捷波兰显示有限公司和 MMDHK,具体分析如下: i、福建捷联由于涉及大量出口业务,其记账本位币为美元,由于经营地点为国内, 日常经营中产生了大量以人民币计价的应付账款,由于 2019 年人民币对美元持续贬值, 导致产生汇兑收益; ii、其他汇兑收益主要来自于冠捷显示波兰有限公司及 MMDHK 等子公司,冠捷显 示波兰有限公司及 MMDHK 记账本位币均为美元。其中冠捷显示波兰有限公司以欧元计 价应付款项大于应收款项,由于 2019 年度欧元兑美元持续贬值,产生汇兑收益;MMDHK 存在向俄罗斯地区销售飞利浦音频产品的情况,年末账面以卢布计价的应收款占比较 403 大,2019 年卢布兑美元持续升值,因此产生了汇兑收益。 C、汇率波动对标的资产营业收入、营业成本、毛利、非经营性损益、净利润及盈 利预测的影响 a、汇率波动对标的公司的报表科目及整体经营情况的影响 汇率波动对于标的公司报表的影响主要体现在外币结算和外币报表折算两方面。 一方面,由于标的公司业务覆盖全球,在经营子公司销售和采购过程中涉及多个币种 的结算,外币汇率波动会对标的公司的销售收入和采购成本产生影响,由于经营子公 司采购和销售活动采用的结算币种不同,营业收入和营业成本分别受到不同币种汇率 影响,进而分别影响毛利、净利润。 另一方面,标的公司在以人民币列报财务报表时,需要先将各经营子公司的财务 数据由其记账本位币折算为标的公司的记账本位币美元,再将以美元为单位的财务数 据折算为人民币列报,因此外币报表折算过程中受到美元兑子公司记账本位币,以及 美元兑人民币汇率的影响。由于利润表项目采用同一口径汇率折算,因此折算过程中 汇率同步影响子公司营业收入、营业成本、毛利、非经营性损益、净利润。由于资产 负债表项目和利润表项目在折算时使用的汇率口径不同,折算过程将产生外币报表折 算差额,该部分差额计入其他综合收益,不影响当期损益。 此外,为应对外汇风险,冠捷有限开展外汇避险操作,利用外汇远期合约、期权、 掉期合约等衍生金融工具针对资产负债表中的货币性项目、未来 3 个月的预期外汇结 算交易以及境外经营净投资进行对冲。冠捷有限将衍生金融工具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 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以公允价值计量,公允价值变动计入当期损益, 衍生金融工具交割后确认的损益计入投资收益。由于外汇避险产生的损益计入非经常 性损益中,随着外币汇率变化,衍生金融工具公允价值产生变化,进而影响非经常性 损益。 综上,由于经营子公司销售结算货币、采购结算货币、子公司记账本位币与母公 司记账本位币都可能存在差异,在进行外币结算和外币报表折算过程中,所引起的货 币汇率的波动对报表科目的影响传导较为复杂,难以量化分析,但汇兑损失对标的公 司的整体经营影响较小。报告期内,冠捷有限汇兑损益及其占营业收入的比例情况如 下: 404 单位:万元 项目 2021 年 1-6 月 2020 年 2019 年 营业收入 3,296,285.66 6,347,207.10 6,137,211.98 汇兑损失 11,340.31 15,980.90 11,816.40 占比 0.34% 0.25% 0.19% 根据上表所述,报告期内,汇兑损失占冠捷有限营业收入的比例一直处在较低水 平,汇率变动所引起的汇兑损失对冠捷有限的整体经营影响较小。 b、汇率变动对盈利预测影响 本次评估预测期没有对财务费用中的汇兑损益及由于外汇避险操作形成的非经常 性损益进行预测,亦没有考虑汇率波动对毛利等造成的影响。由于标的公司业务分布 在较多国家,且以美元作为主要结算货币,标的公司在财务结算及制定预算时主要以 美元为结算单位。本次进行评估预测时,为保证一致性,标的公司以美元为单位进行 预测,并根据评估基准日美元兑人民币的汇率转换为人民币数据,最终通过收益法评 估得到以人民币为单位的评估结果。 D、不考虑汇率影响的合理性 a、报告期内,标的公司的汇兑损失对其整体经营影响较小 2019 年、2020 年、2021 年 1-6 月,标的公司汇兑损失占当期营业收入的比例分别 为 0.19%、0.25%和 0.34%,占比较低,汇率变动所引起的汇兑损失对冠捷有限的整体 经营影响较小。 b、汇率波动对财务报表的影响较为复杂,难以对其进行量化预测 由于经营子公司销售结算货币、采购结算货币、子公司记账本位币与母公司记账 本位币都可能存在差异,在进行外币结算和外币报表折算过程中,所引起的货币汇率 的波动对报表科目的影响传导较为复杂,其影响难以准确计量和预测。例如假设某子 公司的记账本位币为美元,主要销售地为阿根廷,主要采购地在中国大陆,以阿根廷 比索作为收入记账单位,以人民币作为成本记账单位,在分别折算为标的公司记账本 位币美元入账时,收入折算的本位币金额受阿根廷比索对美元汇率影响,成本折算的 本位币金额受人民币兑美元汇率的影响,在资产负债表日将美元本位币的报表折算为 人民币列式的报表时,折算受到人民币兑美元汇率的影响,上述转换过程货币汇率的 波动传导较为复杂,故难以对未来汇率波动对报表的影响进行量化预测。 405 c、冠捷有限采取多种外汇避险措施以减少汇率波动对公司经营的影响 为应对上述外汇风险,冠捷有限开展外汇避险操作,并建立相关内部控制流程等, 具体如下: (a)针对不同项目设置外汇避险操作 冠捷有限主要针对两类项目进行外汇避险操作,一类为资产负债表中以外币结算 的货币性项目(包括货币资金、应收款项、应付款项、短期借款、长期借款、长期应 付款等),外币汇率对于货币性项目的影响体现在“财务费用-汇兑损益”科目中,冠 捷有限采用外汇避险操作抵减上述汇兑损益的影响;另一类为针对未来 3 个月预计可 能发生的外币结算交易(主要为外币销售或外币采购)进行避险操作,以外币销售业 务为例,冠捷有限以外币销售完成当月的汇率折算确定销售收入,由于安排生产时间 至实际销售完成时点期间的汇率波动对营业收入、毛利率产生影响,冠捷有限通过签 订外汇远期合约、期权及掉期合约开展外汇避险操作,以抵减汇率波动对经营利润的 影响。 (b)建立外汇避险操作控制流程 冠捷有限已建立外汇避险标准作业流程(SOP),在财务部下设由财务总监、资金 总监、会计总监、执行秘书长组成的外汇管理委员会负责外汇避险业务的管理,由资 金部进行外汇避险的具体操作执行,有明确的职责分工及风险应对机制,对外汇避险 操作的范围、政策、流程、业绩评价和记录保存作出了详细规定。 此外,冠捷有限通过与金融机构签署远期外汇合约、外汇期权合约或货币互换合 约等方式来达到规避外汇风险的目的。 (c)其他外汇避险措施 除以上措施外,冠捷有限资金部门与业务部门也加强沟通,分享最新的业务预测 和汇率市场动态,以根据最新的业务情况及市场行情制定最合适的避险策略。 综上所述,报告期内,标的公司的汇兑损失占公司营业收入的比例较低,汇率波 动引起的汇兑损失对公司经营影响较小;标的公司拥有较多的境外子公司,涉及多种 结算币种,且各子公司销售和采购所涉及的币种亦存在差异,因此,当不同币种间的 汇率发生波动时,其对公司的营业收入、营业成本等会计科目影响较为复杂且难以量 406 化。此外,考虑到公司进行外汇避险操作可以降低汇率变动对收益的影响,且未来各 个地区的汇率变化无法预测,因此,本次评估假设不考虑汇率影响具备合理性。 冠捷有限财务费用预测如下表: 单位:万元 2020 年 2025 年及 项目/年份 2021 年 2022 年 2023 年 2024 年 永续期 7-12 月 之后 财务费用 9,360.06 23,338.61 21,884.04 20,760.88 20,152.80 19,419.90 21,859.39 (7)其他收益预测 冠捷有限其他收益为稳岗补贴、行业专项补贴及科技项目研发经费补助、出口奖励 及增产奖励资金、税费返还、投资显示触控项目奖励、新型显示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等。 本次仅对未来年度实际已经取得的其他收益以及有明确文件依据可以证明的其他收益 可以取得的进行了预测,对于其他存在较大不确定性的其他收益未进行预测。具体来看, 本次评估对标的公司下属武汉子公司享受的特定政府补贴进行了预测。 (8)所得税预测 ○1 各国家税收政策及税收优惠政策 冠捷有限的各级子公司分布在中国大陆、中国香港特别行政区、中国台湾、德国、 挪威、巴西、波兰、墨西哥、美国、荷兰、比利时、日本、新加坡、乌克兰、土耳其、 泰国、阿根廷、马来西亚、俄罗斯、印度、澳大利亚、阿联酋、韩国、智利和秘鲁等, 各国家、地区的所得税率不同,适用税率如下: 序号 国家、地区 所得税税率 是否有税收优惠 1 中国大陆 25%/15% 两家公司享受西部大开发税收优惠政策 2 中国香港 0%/16.5% 离岸业务税率为零 3 中国台湾 20% 无 4 德国 32% 无 5 挪威 22% 无 6 巴西 15.25% 税收优惠政策 7 波兰 19% 无 8 墨西哥 30% 无 9 美国 27% 无 10 荷兰 25% 无 407 序号 国家、地区 所得税税率 是否有税收优惠 11 比利时 25% 无 12 日本 31% 无 13 新加坡 17% 无 14 乌克兰 18% 无 15 土耳其 22% 无 16 泰国 0%/20% 税收优惠政策 17 阿根廷 30% 无 18 马来西亚 24% 无 19 俄罗斯 20% 无 20 印度 29% 无 21 澳大利亚 30% 无 22 奥地利 25% 无 23 阿联酋 0% 阿联酋企业所得税为零 24 韩国 22% 无 25 智利 27% 无 26 秘鲁 29.50% 无 其中,巴西企业所得税税率为34%(25%的一般所得税+9%的净利润社会贡献费 CSLL),由于冠捷在巴西的工厂位于巴西玛瑙斯免税区,根据该地区政策,企业一般 所得税可减少75%,所以巴西最终所得税为25%*(1-75%)+9%=15.25%,并且没有年限限 制。 冠捷有限在泰国申请了投资奖励,符合泰国A3级投资激励,享受5年免税,并且冠 捷子公司所在的工业区有额外1年免税,合计可以享受6年免税政策,预计自2021年第一 笔交易产生后开始享受税收优惠,6年结束后将不再享受该税收优惠。本次评估在2027 年之后按照泰国正常所得税率20%进行预测。 冠捷有限的两家子公司北海冠捷显示与冠捷显示科技(咸阳)有限公司符合国家发 展改革委于2020年4月颁布的《西部地区鼓励类产业目录》,可减按15%税率缴纳企业所 得税。本次评估在2031年之后按照所得税率25%进行预测。 ○2 所得税预测 本次评估综合考虑了冠捷有限及其各级子公司的经营管理模式以及在经营活动所 408 在国家或地区的税收筹划方案,结合对历史年度发生的经营性及非经营性所得税费用的 分析,将冠捷有限及其各级子公司收入、利润情况按业务板块进行拆分预测,按照各家 公司既定的缴纳所得税方式确定纳税基础,乘以各家单体公司所在地的所得税率计算应 缴纳所得税,最终加总单家所得税费用计算出公司整体所得税,并考虑弥补亏损的影响。 对于永续期所得税的预测,考虑了永续期所得税率变化对所得税的影响,对其影响进行 了年金化处理。所得税费用预测结果合计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项目 2020 年 7-12 月 2021 2022 2023 2024 2025 年及之后 所得税 21,686.39 31,660.73 35,908.87 39,053.11 42,226.98 45,691.24 (9)折旧与摊销预测 冠捷有限折旧主要包括固定资产的折旧,其中固定资产主要包括房屋及建筑物、机 器设备、电子设备及办公设备、模具、运输设备及其他设备。冠捷有限摊销主要是无形 资产和长期待摊费用的摊销,其中无形资产主要包括土地使用权、软件、商标权。长期 待摊费用主要为经营租入固定资产改良费用的摊销。 本次评估中,根据评估基准日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长期待摊费用的账面原值和净 值情况,以及公司正在执行的会计政策,并考虑未来资产的更新和规模的增加考虑进行 折旧和摊销预测,未来年度折旧及摊销预测如下表: 单位:万元 2020 年 7 项目 2021 年 2022 年 2023 年 2024 年 2025 年 永续期 月-12 月 折旧及摊销 67,313.51 136,521.11 138,172.35 139,640.99 141,451.80 142,384.26 138,365.58 注:由于房屋建筑物、机器设备等资产的经济适用年限长于会计折旧年限,本次对明确预测期之后 的折旧摊销进行年金处理。 (10)资本性支出预测 资本性支出包含原有产能存量资产的更新支出以及扩大产能的新增支出。本次评估 资本性支出预测主要从两方面进行考虑,一方面是维持日常经营所需设备的经济使用年 限、已使用年限,确认其更新部分的资本性支出,另一方面是适应企业生产经营需要新 增的资本性支出,主要是根据企业未来战略部署的需要和企业的规划确定新增部分的资 本性支出。未来年度资本性支出预测如下表: 单位:万元 2020 年 7 项目 2021 年 2022 年 2023 年 2024 年 2025 年 永续期 月-12 月 409 资本性支出 101,804.68 192,983.66 118,231.78 118,743.24 132,706.42 132,452.87 138,810.03 注:由于房屋建筑物、机器设备等资产的经济使用年限较长的资产,需要在明确预测期后进行更新, 对该部分使用年限较长的资产的资本性支出进行年金处理。 (11)营运资金追加额预测 营运资金是指维持生产所占用的全部周转资金,一般为年度营运现金最低需求量+ 经营性存货+经营性应收款项-经营性应付款项。 营运资金的增加只需考虑正常经营活动所需保持的现金、存货、应收款项、应付款 项等主要因素,其中,营运资金增加额=当期营运资金-上期营运资金。 结合冠捷有限结算环境的特殊性和历史期实际经营情况,对企业历史期经营性流动 资产、负债与经营收入和经营成本的周转率分析,取其基准日经营性周转率指标,预测 未来收益期每年营运资金需求量,计算营运资金净增加额。营运资金增加额预测见下表: 单位:万元 2020 年 项目/年份 2021 年 2022 年 2023 年 2024 年 2025 年 永续期 7-12 月 营运资本增加 74,015.86 4,976.72 45,116.06 23,133.87 20,112.61 -199.43 - (12)折现率 ○1 折现率模型 本次评估采用加权平均资本成本定价模型(WACC): R=Re×We+Rd×(1-T)×Wd; 其中,权益资本成本采用资本资产定价模型(CAPM)计算,公式如下: Ke=Rf+β×MRP+Rc; 折现率的具体模型请参考重组报告书“第六章 标的资产评估及定价情况”之“一、 标的资产评估情况”之“(四)评估模型”之“2、收益法评估模型”之“(4)折现率 的确定”。 ○2 各项参数的选取过程 A、无风险收益率的取值及依据 无风险收益率是指在当前市场状态下投资者应获得的最低收益率。国债或政府债券 是一种比较安全的投资,因此国债或政府债券收益率可视为投资方案中最稳妥,也是最 410 低的收益率,即安全收益率。本次考虑到冠捷有限的经营业务涉及全球多个地区,面临 来自全球市场的风险,故本次评估根据全球与被评估企业处于同行业的上市公司所分布 的资本市场,分别选取其主要业务所在国家或地区的中长期国债或政府债券收益率作为 无风险收益率,其中:对于美国市场,采用期限在 10 年以上的美国国债收益率均值 1.08% 确定对应的无风险收益率;对于中国大陆市场,采用期限在 10 年以上的中国国债收益 率均值 3.41%确定对应的无风险收益率;对于中国香港市场,采用期限在 10 年以上的 香港政府债券收益率均值 0.67%确定对应的无风险收益率,对于中国台湾市场,采用期 限在 10 年以上的台湾公债收益率均值 0.60%确定对应的无风险收益率。 B、市场平均风险溢价(MRP)的取值及依据 市场风险溢价(Market Risk Premium)是投资者投资股票市场所期望的超过无风险 收益率的部分,是市场预期回报率与无风险利率的差。考虑到冠捷有限的经营业务涉及 全球多个地区,面临来自全球市场的风险,因此本次评估采用全球市场的风险水平。 市场风险溢价=成熟股票市场的基本补偿额+国家风险补偿额。 美国股票市场是世界上成熟股票市场的最典型代表,对于成熟股票市场的基本补 偿额,本次评估引用美国金融学家 Aswath Damodaran 统计的 1928 年至今美国股票市 场标准普尔 500 指数和长期国债收益率数据算术平均收益差,为 6.43%。 对于国家风险补偿额,Aswath Damodaran 根据穆迪公司发布的信用评级(Moody's rating)计算各国家或地区的风险补偿额,本次评估中引用上述相关风险补偿额参数 值,具体来看: 由于冠捷有限为全球性公司,本次评估根据主要业务所在国家或地区的风险补偿 额分别计算市场风险溢价,其中: 美国信用评级为 Aaa,对应的风险补偿额为 0.00%, 故计算出市场风险溢价为 6.43%;中国大陆信用评级为 A1,对应的风险补偿额为 0.69%, 故计算出市场风险溢价为 7.12%;中国香港信用评级为 Aa2,对应的风险补偿额为 0.49%, 故计算出市场风险溢价为 6.92%;中国台湾信用评级为 Aa3,对应的风险补偿额为 0.60%, 故计算出市场风险溢价为 7.03%。 C、风险系数 β 值的取值及依据 β值被认为是衡量公司相对风险的指标。通过查取同行业上市公司的评估基准日 前三年有财务杠杆的 β 值、带息债务与权益资本比值,并求取平均数,然后再换算为 411 无财务杠杆的 β 值,取其算术平均值,并还原为被评估单位带财务杠杆的 β 值。计 算公式如下: βU=βL1/[1+(1-T)×D/E]○i ;β L2=βU×[1+(1-T)×D/E]○ii ; βU 表示无财务杠杆的 β 系数,βL1 和 βL2 表示包含财务杠杆的 β 系数,T 表示所 得税税率,D 表示债权价值,E 表示股权价值,D/E 表示带息债务与权益资本比值。根 据上述公式: ○1 本次评估中,美国市场选取了包括惠普公司(HPQ.N)在内的 7 家美股同行业上 市公司,通过查取其评估基准日前三年有财务杠杆的 βL1 值均值为 1.23、带息债务与 权益资本比值均值为 27%,并结合其所得税税率,带入公式计算出无财务杠杆的 βU 值 均值为 1.06,再结合标的公司的所得税税率和带息债务与权益资本比值,带入公式进 一步计算出标的公司的带财务杠杆的 βL2 值为 1.32,即本次评估中,标的公司的美国 市场 β 值为 1.32; ○本次评估中,中国大陆市场选取了包括工业富联(601138.SH)在内的 8 家 A 股 同行业上市公司,通过查取其评估基准日前三年有财务杠杆的 βL1 值均值为 1.20、带 息债务与权益资本比值均值为 82%,并结合其所得税税率,带入公式计算出无财务杠杆 的 βU 值均值为 0.84,再结合标的公司的所得税税率和带息债务与权益资本比值,带入 公式进一步计算出标的公司带财务杠杆的 βL2 值 1.04,即本次评估中,标的公司的中 国大陆市场 β 值为 1.04; ○3 本次评估中,中国香港市场选取了包括创维集团(0751.HK)在内的 5 家 H 股同 行业上市公司,通过查取其评估基准日前三年有财务杠杆的 βL1 值均值为 1.14、带息 债务与权益资本比值均值为 66%,并结合其所得税税率,带入公式计算出无财务杠杆的 βU 值均值为 0.79,再结合标的公司的所得税税率和带息债务与权益资本比值,带入公 式进一步计算出标的公司带财务杠杆的 βL2 值 0.98,即本次评估中,标的公司的中国 香港市场 β 值为 0.98; ○4 本次评估中,中国台湾市场选取了包括佳世达(2352.TW)在内的 6 家台股同行 业上市公司,通过查取其评估基准日前三年有财务杠杆的 βL1 值均值为 1.12、带息债 务与权益资本比值均值为 30%,并结合其所得税税率,带入公式计算出无财务杠杆的 βU 值均值为 0.96,再结合标的公司的所得税税率和带息债务与权益资本比值,带入公式 412 进一步计算出标的公司带财务杠杆的 βL2 值 1.19,即本次评估中,标的公司的中国台 湾市场 β 值为 1.19。 D、企业特定风险调整系数(Rc)的取值及依据 公司特定风险是指企业在经营过程中,由于市场需求变化、生产要素供给条件变 化以及同类企业间的竞争,资金融通、资金周转等可能出现的不确定性因素对标的公 司预期收益带来的影响。 由于标的公司为非上市公司,而评估参数选取的可比公司是上市公司,故需通过 特定风险系数调整。在综合考虑标的公司的风险特征、企业规模、业务模式、所处经 营阶段、核心竞争力、主要客户及供应商依赖等因素后,经综合分析,确定标的公司 的特定风险系数为 3%。 同时,根据对标的公司同行业上下游交易案例的统计,收益法评估折现率选取的 特定风险系数平均值为 3%,本次特定风险系数选取符合交易案例平均水平,具备合理 性。可比交易案例具体统计情况如下: 证券简称 标的资产 折现率模型 企业特定风险 TCL 科技 武汉华星 39.95%股权 WACC 2% TCL 科技 深圳市华星光电技术有限公司 10.04%股权 WACC 3% 维信诺 江苏维信诺显示科技有限公司 44.80%股权 WACC 5% 深天马 A 厦门天马微电子有限公司 100%股权 WACC 2% 飞凯材料 江苏和成显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100%股权 WACC 3% 均值 3% E、权益资本成本折现率的确定 将选取的无风险收益率、市场平均风险溢价、风险系数、企业特定风险调整系数代 入折现率估算公式计算得出权益资本成本折现率。 权益资本成本折现率估算公式为: Re=Rf+β×MRP+Rc; 计算得出针对美国市场的权益资本成本折现率为: Re(美国)=1.08%+1.32×6.43%+3%=12.54%; 针对中国大陆市场的权益资本成本折现率为: 413 Re(中国大陆)=3.41%+1.04×7.12%+3%=13.82%; 针对中国香港市场的权益资本成本折现率为: Re(中国香港)=0.67%+0.98×6.92%+3%=10.47%; 针对中国台湾市场的权益资本成本折现率为: Re(中国台湾)=0.60%+1.19×7.03%+3%=11.95%。 综合上述计算结果,本次评估以上述市场的权益资本成本折现率均值 12.19%确定 被评估单位对应的权益资本成本折现率。 F、加权平均资本成本折现率的确定 由于被评估单位历史年度经营较为稳定,根据被评估单位自身资本结构情况, R=Re×We+Rd×(1-T)×Wd=10.02%,折现率为 10.02%,其中:Wd:付息负债价值在投资 性资本中所占的比例 20%;We:权益资本价值在投资性资本中所占的比例 80%。 ○评估基准日至今美债收益率的情况 自评估基准日(2020 年 6 月 30 日)以来季度末的美债收益率情况如下所示: 项目 2020/6/30 2020/9/30 2020/12/31 2021/3/31 2021/6/30 10 年期以上美国国债收益率 1.08% 1.13% 1.34% 2.15% 1.84% ○选择 10 年以上美国国债收益率 1.08%作为无风险收益率的依据 本次评估无风险收益率综合考虑美国、中国大陆、中国香港、中国台湾四个不同 市场的中长期国债或政府债券收益率作为无风险收益率,具体分析如下: 根据《监管规则适用指引——评估类第 1 号》:“资产评估机构执行证券评估业 务,在确定无风险利率时应当遵循以下要求:一是应当关注国债剩余到期年限与企业 现金流时间期限的匹配性,持续经营假设前提下应当选择剩余到期年限 10 年期或 10 年期以上的国债。”,故本次无风险收益率选择中长期国债或政府债券收益率作为无 风险收益率。 同时,考虑到标的公司的经营业务涉及全球多个地区,面临来自全球市场的风险, 故本次评估无风险收益率的选取考虑全球与标的公司处于同行业的上市公司所分布的 资本市场,分别选取其主要业务所在国家或地区的中长期国债或政府债券收益率作为 无风险收益率,其中:对于美国市场,采用期限在 10 年以上的美国国债收益率均值 1.08% 414 确定对应的无风险收益率;对于中国大陆市场,采用期限在 10 年以上的中国国债收益 率均值 3.41%确定对应的无风险收益率;对于中国香港市场,采用期限在 10 年以上的 香港政府债券收益率均值 0.67%确定对应的无风险收益率;对于中国台湾市场,采用期 限在 10 年以上的台湾公债收益率均值 0.60%确定对应的无风险收益率。本次评估计算 权益资本成本时,基于上述四个市场不同的无风险收益率,分别计算不同的权益资本 成本,最终加权平均获得最终的权益资本成本值。 ○无风险收益率选取的科学性和合理性 截至 2021 年 8 月 31 日,美国国债收益率为 1.69%,假设 2020 年 6 月 30 日基准日 的折现率模型其他参数不变,对应折现率为 10.15%,与 2020 年 6 月 30 日的折现率 10.02%差异较小。此外,由于折现率公式中的无风险收益率需参考不同市场的无风险 收益率,因此,美国国债收益率的变动不会对折现率有较大影响,且评估结果会受到 不同时点公司经营状况等因素的影响,故美国国债收益率的变动亦不会对评估结果造 成较大影响。以本次加期评估为例,评估机构以 2020 年 12 月 31 日为评估基准日对标 的资产进行了加期评估,以收益法评估结果作为评估结论的冠捷有限股东全部权益评 估价值为 1,576,940.00 万元,其中美国国债收益率为 1.34%,折现率为 10.16%,与 2020 年 6 月 30 日为基准日的评估结果 1,564,684.04 万元不存在较大差异,故不同基准日 下无风险收益率的变化不会对评估值产生重大影响。 综上,不同时点美国国债收益率的变化会导致无风险收益率存在差异,由于无风 险收益率需参考不同市场的无风险收益率,且评估结果会受到不同时点公司经营状况 等因素影响,单纯的美国国债收益率变动不会对评估结果造成较大影响。本次加期评 估中,美国国债收益率发生变化,但最终评估值与 2020 年 6 月 30 日为基准日的评估 结果不存在较大差异,本次评估无风险收益率的选取存在科学性及合理性。 (13)现金流预测 综上所述,根据前述分析冠捷有限未来现金流量预测见下表: 415 单位:万元 预测数据 项目 2020 年 7-12 月 2021 年 2022 年 2023 年 2024 年 2025 年 永续期 营业收入 3,684,348.51 6,476,202.18 6,892,922.18 7,097,656.97 7,278,208.49 7,278,208.49 7,278,208.49 减:营业成本 3,204,406.31 5,722,145.40 6,077,437.39 6,244,508.61 6,394,796.30 6,395,814.99 6,391,796.31 税金及附加 5,820.17 9,699.87 10,071.76 10,159.96 10,321.42 10,375.00 10,375.00 销售费用 199,742.45 328,880.46 351,023.60 360,002.73 367,244.82 367,244.82 367,244.82 管理费用 62,713.60 112,721.81 119,931.41 123,792.52 127,608.05 127,608.05 127,608.05 研发费用 99,218.36 144,439.82 149,797.18 155,089.26 162,338.63 162,338.44 162,338.44 财务费用 9,360.06 23,338.61 21,884.04 20,760.88 20,152.80 19,419.90 21,859.39 加:其他收益 13,146.67 7,000.85 1,100.00 1,100.00 366.67 - - 营业利润 116,234.21 141,977.04 163,876.81 184,443.00 196,113.14 195,407.30 196,986.49 减:所得税费用 21,686.39 31,660.73 35,908.87 39,053.11 42,226.98 45,691.24 45,691.24 净利润 94,547.82 110,316.31 127,967.94 145,389.89 153,886.16 149,716.05 151,295.24 +折旧摊销 67,313.51 136,521.11 138,172.35 139,640.99 141,451.80 142,384.26 138,365.58 -追加资本性支出 101,804.68 192,983.66 118,231.78 118,743.24 132,706.42 132,452.87 138,810.03 -营运资金净增加 74,015.86 4,976.72 45,116.06 23,133.87 20,112.61 -199.43 - +扣税后利息 8,947.33 22,342.19 21,008.62 19,917.46 19,289.34 18,546.72 21,084.24 净现金流量 -5,011.88 71,219.22 123,801.08 163,071.23 161,808.28 178,393.59 171,935.03 折现期 0.25 1.00 2.00 3.00 4.00 5.00 - 折现率 10.02% 10.02% 10.02% 10.02% 10.02% 10.02% 10.02% 折现系数 0.9764 0.9089 0.8261 0.7509 0.6825 0.6204 6.1912 416 预测数据 项目 2020 年 7-12 月 2021 年 2022 年 2023 年 2024 年 2025 年 永续期 净现值 -4,893.65 64,732.98 102,277.74 122,451.02 110,436.89 110,667.74 1,064,482.31 经营性资产价值 1,570,155.03 417 (14)股东权益价值预测 ○1 经营性资产评估值 综上所述,根据对冠捷有限预期收益及折现率的预测,通过企业自由现金流折现模 型计算得出冠捷有限经营性资产的价值为 1,570,155.03 万元。 ○2 溢余资产评估值 冠捷有限的溢余资产为超出维持企业正常经营的富余货币资金。本次评估以核实后 的账面值确定评估价值,其中对外币存款按照基准日汇率进行折算,各币种均以折算后 的人民币金额确定评估价值。以核实后的货币资金账面值扣减最低现金保有量确定溢余 货币资金评估值为 180,038.09 万元 ○3 非经营性资产、负债价值 A、非经营性资产评估值 冠捷有限的非经营性资产为衍生金融资产、部分应收账款、部分预付账款、部分其 他应收款、部分其他流动资产、其他权益工具投资、投资性房地产、部分固定资产、部 分无形资产、部分长期待摊费用、递延所得税资产、其他非流动资产。本次评估主要采 用成本法对前述资产进行评估,对其中投资性房地产、部分固定资产、部分无形资产、 部 分 长期 待摊 费用 采用 成本 法、 收益 法或 市 场法 评估 。非 经营 性资 产评 估结 果 为 364,894.71 万元,具体预测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 项目 内容 账面值 评估值 1 衍生金融资产 外汇远期合约、期权及掉期合约 41,038.73 41,038.73 2 应收账款 应收冠捷青岛账款 42,932.72 30,470.22 3 预付款项 投资性房地产公司预付账款 43.38 43.38 应收利息、往来款、租金和水电、投 4 其他应收款 42,343.46 42,343.46 资性房地产公司其他应收款 5 其他流动资产 投资性房地产公司其他流动资产 12.11 12.11 6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1,414.38 1,414.38 投资性房地产、固定资产、 投资性房地产、闲置资产、投资性房 7 168,765.90 182,978.38 无形资产、长期待摊费用 地产公司相关资产 8 递延所得税资产 递延所得税资产 41,650.59 41,650.59 9 其他非流动资产 税收返还、工程及设备款等 24,943.46 24,943.46 合计 363,144.73 364,894.71 418 本次投资性房地产的评估,根据房地产的具体情况选择不同的评估方法,具体来看: 对于工业用途房地产,房地产所在区域内无活跃交易市场,本次评估采用收益法和成本 法评估,对于商业用途房屋,根据不同业态的市场调查情况分别采用了市场法、收益法、 成本法,并根据投资性房地产各业态特点选取适宜的方法结果作为投资性房地产的评估 结论,其收益法预测模型如下: 收益法是预测委估房地产未来的预期收益,选用适当的资本化率将其折现到评估基 准日时点后累加,收益法计算公式为: 式中:V——收益价值; ——期间收益; ——期末转售收益; ——第 i 年报酬 率; ——期末报酬率;t——持有期。 B、非经营性负债评估值 冠捷有限的非经营性负债为衍生金融负债、部分应付账款、预收账款、部分应付职 工薪酬、部分应交税费、部分其他应付款、部分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部分其他流 动负债、长期应付款、长期应付职工薪酬、预计负债、递延收益、递延所得税负债、其 他非流动负债。本次评估以核实后的账面值确定评估值,评估结果为 281,296.57 万元, 具体预测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 项目 内容 账面值 评估值 1 衍生金融负债 外汇远期合约及期权 9,310.77 9,310.77 2 应付账款 投资性房地产公司应付账款 103.70 103.70 3 预收款项 预收租金 473.96 473.96 投资性房地产公司应付职工薪 4 应付职工薪酬 17.92 17.92 酬 5 应交税费 投资性房地产公司应交税费 426.93 426.93 应付利息、应付设备和厂房购买 6 其他应付款 款、投资性房地产公司其他应付 59,042.73 59,042.73 款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 7 一年内到期的长期应付款 97,466.54 97,466.54 动负债 419 序号 项目 内容 账面值 评估值 8 其他流动负债 重组义务 2,180.79 2,180.79 9 长期应付款 应付商标使用费、软件费等 45,188.70 45,188.70 应付离职后福利、利润分享及奖 10 长期应付职工薪酬 16,138.20 16,138.20 金计划 或有对价、巴西 PDtax、租赁复 11 预计负债 7,031.80 7,031.80 原成本等 12 递延收益 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 262.17 262.17 13 递延所得税负债 递延所得税负债 42,827.85 42,827.85 14 其他非流动负债 外汇远期合约 824.50 824.50 合计 281,296.57 281,296.57 ○4 长期股权投资评估值 根据长期股权投资单位的具体情况及投资比例,分别采用收益法、市场法或报表折 算法,确定长期股权投资评估值为 93,148.08 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结果选 序 被投资单位 持股比 采用的评 评估增减 账面价值 取的评 评估价值 增值率 号 名称 例 估方法 值 估方法 冠捷显示科 收益法、 1 技(中国)有 92.00% 14,140.98 收益法 58,711.02 44,570.04 315.18% 市场法 限公司 冠捷科技(青 收益法、 2 80.00% 16,969.20 收益法 178.67 -16,790.53 -98.95% 岛)有限公司 市场法 福建华冠光 报表折算 报表折 3 20.00% 4,432.90 4,432.90 0.00 0.00% 电有限公司 法 算法 奇菱光电股 报表折算 报表折 4 9.00% 3,004.86 3,005.06 0.20 0.01% 份有限公司 法 算法 Envision 报表折算 报表折 5 Peripherals, 24.00% 1,806.92 2,051.46 244.54 13.53% 法 算法 Inc. 捷星显示科 报表折算 报表折 6 技(福建)有 49.00% 23,454.19 23,643.54 189.35 0.81% 法 算法 限公司 报表折算 报表折 7 CI Plus LLP 17.00% 486.26 549.65 63.39 13.04% 法 算法 深圳耐看科 报表折算 报表折 8 39.99% 500.00 575.78 75.78 15.16% 技有限公司 法 算法 Tradeplace 报表折算 报表折 9 20.00% 0.00 0.00 0.00 - B.V. 法 算法 合计 64,795.31 93,148.08 28,352.77 43.76% 其中,冠捷显示和冠捷青岛为冠捷有限非全资子公司,采用收益法和市场法进行评 420 估,其具体评估情况如下: 1)冠捷显示 冠捷显示具体评估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 被投资单位名称 投资日期 投资期限 投资比例 账面价值 1 冠捷显示科技(中国)有限公司 2010 年 4 月 8 日 长期 92% 14,140.98 本次冠捷显示采用收益法和市场法评估,并以收益法评估值作为评估结论。其中收 益法选用现金流量折现法中的企业自由现金流折现模型,市场法选用可比上市公司的经 营和财务数据进行分析从而确定评估价值。 根据上述评估方法,冠捷显示在评估基准日的股东全部权益在评估前的账面价值为 26,062.60 万元,本次评估值为 63,816.33 万元,评估增值 37,753.73 万元,增值率为 144.86%。 冠捷显示 92%股权长期股权投资账面值 14,140.98 万元,评估值为 58,711.02 万元, 评估增值 44,570.04 万元,增值率 315.18%,冠捷显示未来经营期内的营业收入、净现 金流量、折现率等的预测情况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预测数据 项目 2020 年 7-12 月 2021 年 2022 年 2023 年 2024 年 2025 年 永续期 营业收入 125,386.88 248,432.87 259,995.67 269,809.98 276,172.45 276,172.45 276,172.45 减:营业成本 119,517.93 235,789.55 246,667.43 255,835.16 261,854.66 261,854.66 261,854.66 税金及附加 346.99 803.29 825.46 845.09 856.29 856.29 776.27 销售费用 1,322.59 2,932.83 3,020.22 3,110.32 3,201.98 3,201.98 3,201.98 管理费用 1,673.33 3,620.20 3,688.71 3,764.82 3,851.92 3,851.92 3,851.92 研发费用 578.15 1,199.35 1,235.33 1,272.39 1,309.08 1,309.08 1,309.08 财务费用 - - - - - - - 其他收益 899.82 营业利润 2,847.69 4,087.66 4,558.51 4,982.20 5,098.51 5,098.51 5,178.53 减:所得税费用 485.98 1,139.63 1,245.55 1,274.63 1,274.63 1,294.63 净利润 2,847.69 3,601.68 3,418.88 3,736.65 3,823.88 3,823.88 3,883.90 +折旧摊销 3,267.90 4,231.16 4,196.94 4,187.98 4,223.71 4,223.71 3,451.72 421 预测数据 项目 2020 年 7-12 月 2021 年 2022 年 2023 年 2024 年 2025 年 永续期 +无形资产摊销 121.64 123.25 123.25 123.25 123.25 123.25 123.25 -追加资本性支出 3,027.20 2,708.30 2,674.09 2,665.13 2,700.86 2,700.86 2,715.61 -营运资金净增加 -2,822.66 272.26 -700.39 -566.81 -397.05 - - 净现金流量 6,032.69 4,975.53 5,765.37 5,949.56 5,867.03 5,469.98 4,743.26 折现期 0.25 1.00 2.00 3.00 4.00 5.00 5.00 折现率 10.11% 10.11% 10.11% 10.11% 10.11% 10.11% 10.11% 折现系数 0.9762 0.9082 0.8248 0.7491 0.6803 0.6178 6.7289 净现值 5,889.17 4,518.69 4,755.25 4,456.61 3,991.27 3,379.50 31,916.74 经营性资产价值 58,907.23 冠捷显示非经营性资产为其他应收款、投资性房地产,其中对其他应收款采用成本 法评估,对投资性房地产采用成本法、收益法进行评估,以收益法评估结果作为评估结 论,非经营性资产评估结果为 7,725.68 万元。非经营性负债为其他应付款、长期应付款、 长期应付职工薪酬、递延所得税负债;本次评估采用成本法,评估结果为 2,816.58 万元, 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非经营性资产 序号 项目 内容 账面值 评估值 1 其他应收款 代垫费用、租金等 138.42 138.42 2 投资性房地产 投资性房地产 7,493.32 7,587.26 合计 7,631.74 7,725.68 非经营性负债 序号 项目 内容 账面值 评估值 模具款、机械款、往来款、 1 其他应付款 1,969.39 1,969.39 政府补贴 2 长期应付款 软件使用费 40.00 40.00 3 长期应付职工薪酬 长期应付职工薪酬 34.46 34.46 4 递延所得税负债 递延所得税负债 772.73 772.73 合计 2,816.58 2,816.58 冠捷显示在评估基准日无溢余资产和付息债务,则冠捷显示股东全部权益价值=经 营性资产价值+非经营性资产、负债、溢余资产价值-付息债务=63,816.33(万元)。 422 2)冠捷青岛 冠捷青岛具体评估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 被投资单位名称 投资日期 投资期限 投资比例 账面价值 1 冠捷科技(青岛)有限公司 2010 年 1 月 4 日 长期 80% 16,969.20 本次冠捷青岛采用收益法和市场法评估,并以收益法评估值作为评估结论。其中收 益法选用现金流量折现法中的企业自由现金流折现模型,市场法选用可比上市公司的经 营和财务数据进行分析从而确定评估价值。 根 据 上 述评 估方 法 ,冠 捷 青岛 在评 估 基准 日 的股 东全 部 权益 评 估前 账面 价 值 -16,818.67 万元,股东全部权益评估价值 223.34 万元,评估增值 17,042.01 万元,增值 率 101.33%。 冠捷青岛 80%股权长期股权投资账面值 16,969.20 万元,评估值为 178.67 万元,评 估减值 16,790.53 万元,减值率 98.95%,冠捷青岛未来经营期内的营业收入、净现金流 量、折现率等的预测情况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预测数据 项目 2020 年 7-12 月 2021 年 2022 年 2023 年 2024 年 2025 年 永续期 营业收入 13,023.81 41,778.39 52,556.03 59,680.07 66,347.57 66,347.57 66,347.57 减:营业成本 10,776.38 37,160.10 47,643.48 54,641.56 61,159.01 61,158.90 60,523.45 税金及附加 199.92 281.26 401.52 512.84 549.40 495.83 546.37 销售费用 653.87 836.81 865.54 893.38 921.81 921.81 918.74 管理费用 657.93 1,304.43 1,325.95 1,348.55 1,372.46 1,372.46 1,330.18 研发费用 138.41 378.88 387.50 396.33 405.36 405.36 402.09 财务费用 - - - - - - - 加:其他收益 25.55 - - - - - - 营业利润 622.86 1,816.91 1,932.04 1,887.42 1,939.52 1,993.21 2,626.74 减:所得税费用 - - - - 484.88 498.30 656.68 净利润 622.86 1,816.91 1,932.04 1,887.42 1,454.64 1,494.91 1,970.06 +折旧摊销 1,457.25 2,897.37 2,886.31 2,772.66 2,571.45 2,657.95 1,973.88 +无形资产摊销 23.65 57.20 57.20 57.20 57.20 57.20 57.20 -追加资本性支出 1,086.21 1,157.79 1,367.25 2,208.36 1,445.99 4,960.80 1,720.58 423 预测数据 项目 2020 年 7-12 月 2021 年 2022 年 2023 年 2024 年 2025 年 永续期 -营运资金净增加 2,323.12 -2,692.09 -1,491.27 -471.55 -422.96 -5.78 - +扣税后利息 - - - - - - - 净现金流量 -1,305.57 6,305.77 4,999.57 2,980.46 3,060.25 -744.97 2,280.55 折现期 0.25 1.00 2.00 3.00 4.00 5.00 折现率 10.11% 10.11% 10.11% 10.11% 10.11% 10.11% 10.11% 折现系数 0.9762 0.9082 0.8248 0.7491 0.6803 0.6178 6.1110 净现值 -1,274.51 5,726.79 4,123.62 2,232.56 2,081.85 -460.26 13,936.51 经营性资产价值 26,366.56 i 冠捷青岛非经营资产负债评估值 冠捷青岛非经营性资产主要包括其他应收款-房屋租金、理财收益、关联公司代垫 费用和投资性房地产。本次评估对其他应收款采用成本法,针对投资性房地产采用成本 法、收益法进行评估,以收益法结果作为投资性房地产评估结论,非经营性资产评估结 果为 4,489.11 万元。 冠捷青岛的非经营性负债主要包括应付账款-乐视产品原料款,其他应付款-委贷利 息、模具款、设备款、租金等,长期应付款,长期应付职工薪酬,递延所得税负债;本 次评估主要采用成本法,其中对应付的乐视产品原料款,由于结算对象为关联方,本次 评估考虑在预测年度逐年以经营性净现金流偿还该款项,根据还款期及市场化利率确定 该款项评估值,非经营性负债评估结果为 32,512.86 万元。 单位:万元 非经营性资产 序号 项目 内容 账面值 评估值 房屋租金、理财收益、代垫 1 其他应收款 65.99 65.99 费用 2 投资性房地产 - 4,239.63 4,423.12 合计 4,305.62 4,489.11 非经营性负债 序号 项目 内容 账面值 评估值 1 应付账款 乐视产品原料款 42,932.72 30,470.22 委贷利息、模具款、设备款、 2 其他应付款 1,722.12 1,722.12 房租等 424 3 长期应付款 - 32.76 32.76 4 长期应付职工薪酬 - 35.54 35.54 5 递延所得税负债 - 252.22 252.22 合计 44,975.37 32,512.86 ii 溢余资产评估值的确定 冠捷青岛溢余资产为超出维持企业正常经营的富余货币资金。本次评估采用成本 法,评估结果为 1,880.53 万元。 冠捷青岛在评估基准日无付息负债,故冠捷青岛股东全部权益价值=经营性资产价 值+非经营性资产、负债、溢余资产价值-付息债务=223.34(万元)。 3)本次交易单独就冠捷显示 92%股权和冠捷青岛 80%股权对应的净利润作出预测 的原因及合理性,该预测方法调整的具体计算过程及对归母净利润测算值的影响如下: 前次交易和本次交易均对存在少数股权的两家子公司冠捷显示、冠捷青岛进行了 单独的净利润预测,从而计算归母净利润。 i、前次交易的归属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计算方法 归属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包含冠捷显示、冠捷青岛的冠捷有限合并报表的预测 净利润-冠捷显示 8%股权对应的预测净利润-冠捷青岛 20%股权对应的预测净利润。 ii、本次交易的归属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计算方法 归属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不含冠捷显示、冠捷青岛的模拟合并报表的预测净利 润+冠捷显示 92%股权对应的预测净利润+冠捷青岛 80%股权对应的预测净利润。 iii、对归母净利润测算值的具体影响 上述两种计算方法分别得出的归属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差异主要为冠捷显示、冠 捷青岛与冠捷有限及其他子公司之间内部交易所发生的未实现内部交易损益,根据 2017 年度、2018 年度、2019 年度及 2020 年 1-6 月财务数据,该未实现内部交易损益 占当期归属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比重不超过 1%,影响较小。 综上所述,两次交易对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计算方式有所不同,但计算 过程没有实质差异,每次交易的评估假设、评估参数的选取、评估过程以及评估结论 等均具有合理性,对归母净利润测算值没有实质影响。 425 4)冠捷显示和冠捷青岛之间、其分别与冠捷有限及其他子公司之间的合并报表范 围内的内部交易情形,以及对本次评估的影响: 冠捷显示和冠捷青岛之间存在非经常性的少量应当抵消的内部交易,冠捷显示和 冠捷青岛与冠捷有限及其他子公司之间存在需要抵消的内部交易。具体来看: i、冠捷显示和冠捷青岛之间存在非经常性的少量内部交易,主要系冠捷显示采购 冠捷青岛电视样机。 ii、冠捷青岛与冠捷有限及其他子公司之间的内部交易模式:冠捷青岛通过冠捷 有限及其他子公司采购部分原材料,该内部交易为代理采购不赚取差价。 iii、冠捷显示与冠捷有限及其他子公司之间的内部交易模式:冠捷显示通过冠捷 有限及其他子公司采购部分原材料,该内部交易为代理采购不赚取差价。此外,冠捷 显示部分产品通过冠捷有限及其他子公司在境外销售。 本次评估模拟合并口径的历史数据、冠捷显示和冠捷青岛历史数据均为还原内部 交易抵消后的数据,损益表体现为内部交易对应的收入、成本的还原,还原后,合并 报表收入=模拟合并口径收入+冠捷显示收入+冠捷青岛收入-内部抵销收入;合并报表 成本=模拟合并口径成本+冠捷显示成本+冠捷青岛成本-内部抵销成本;合并报表净利 润=模拟合并口径净利润+冠捷显示净利润+冠捷青岛净利润。评估基于还原内部交易后 的模拟合并口径、冠捷显示和冠捷青岛分别进行预测,考虑了内部交易的影响,在预 测中对于已实现的内部交易损益即已将产品销售给第三方的内部交易,按照收入和成 本在双方同时进行预测,例如:预测冠捷显示境外销售订单内部交易时,将模拟合并 口径的预测成本同时作为冠捷显示的预测收入。对于期末时点未实现的内部交易,考 虑到冠捷显示境外销售为按订单销售,短期内该部分产品将实现第三方销售,且根据 历史财务数据分析期末时点未实现的内部交易金额占比较小,故本次未考虑未实现的 内部交易损益的影响。 5)本次交易冠捷显示 92%股权评估大幅增值、冠捷青岛 80%股权评估大幅减值的 原因及合理性,本次交易长期股权投资评估增/减值率与前次交易对应少数股东权益评 估增/减值率差异较大的原因如下: i、本次交易长期股权投资评估增/减值率与前次交易对应少数股东权益评估增/减 值率差异较大的原因 426 冠捷显示前次交易股东全部权益评估价值为 64,727.85 万元,本次交易股东全部 权益评估价值为 63,816.33 万元;冠捷青岛前次交易股东全部权益评估价值为 871.38 万元,本次交易股东全部权益评估价值为 223.34 万元,两次评估差异原因具体如下: 本次交易长期股权投资评估增/减值率与前次交易少数股东权益评估增/减值率差 异较大是比较口径不一致导致的。 前次交易中,冠捷显示和冠捷青岛的评估值在冠捷有限全部股东权益价值的评估 过程中反映为少数股东权益,比较对象为:冠捷显示、冠捷青岛的评估价值×少数股 权比例所得出的少数股权评估值,和少数股东权益的账面价值进行比较。本次交易中, 冠捷显示和冠捷青岛的评估值在冠捷有限全部股东权益价值的评估过程中反映为长期 股权投资,由于冠捷显示和冠捷青岛的长期股权投资以成本法核算,比较的对象为冠 捷显示、冠捷青岛的评估价值×长期股权持股比例所得出的长期股权评估值,和长期 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进行比较,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前次交易 本次交易 项目 股东全部 增值率 股东全部 长期股权 增值率 少数股权 少数股权 投资成本 权益评估 D=(C-B)/B 权益评估 投资评估 H=(G-F)/E 账面值 B 评估价值 C 账面价值 F 价值 A ×100% 价值 E 价值 G ×100% 冠捷 64,727.85 1,498.42 5,178.23 245.58% 63,816.33 14,140.98 58,711.02 315.18% 显示 冠捷 871.38 -3,690.28 174.28 104.72% 223.34 16,969.20 178.67 -98.95% 青岛 根据上文所述,由于两次交易的计算过程不同,两者的评估值和账面价值口径均 存在差异。 若按照同口径计算,前次交易和本次交易的评估增减值情况如下表: 单位:万元 前次交易同口径评估结果 项目 股东全部权益 少数股权账 少数股权评 增值率 投资成本账 长期股权投资 增值率 评估价值 面值 估价值 面价值 评估价值 D=(C-B)/B G=(F-E)/E A=C+F B C ×100% E F ×100% 冠捷显 64,727.85 1,498.42 5,178.23 245.58% 14,140.98 59,549.62 321.11% 示 427 冠捷青 871.38 -3,690.28 174.28 104.72% 16,969.20 697.10 -95.89% 岛 本次交易同口径评估结果 项目 股东全部权益 少数股权账 少数股权评 增值率 投资成本账 长期股权投资 增值率 评估价值 面值 估价值 面价值 评估价值 D=(C-B)/B G=(F-E)/E A=C+F B C ×100% E F ×100% 冠捷显 63,816.33 1,840.91 5,105.31 177.33% 14,140.98 58,711.02 315.18% 示 冠捷青 223.34 -3,515.07 44.67 101.27% 16,969.20 178.67 -98.95% 岛 由上表可知,若按照同口径计算,前次交易和本次交易的评估增减值情况差异较 小。 ii、本次交易冠捷显示 92%股权评估大幅增值、冠捷青岛 80%股权评估大幅减值的 原因及合理性 其中本次交易,冠捷显示 92%股权较投资成本评估增值,冠捷青岛 80%股权较投资 成本评估减值,主要原因是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值为按照初始投资采用成本法计量, 而两家控股子公司受历史经营状况的影响,导致评估基准日的账面净资产较投资成本 有较大程度的变化,其中:冠捷显示由于显示器业务经营业绩良好导致账面净资产较 投资成本增长,冠捷青岛由于乐视产品业务应收款项历史年计提大额减值损失导致账 面净资产较投资成本大幅减少。 两次交易冠捷显示和冠捷青岛评估值较账面净资产表现为评估增值,增值原因主 要是净资产账面价值体现按照会计政策核算方法形成的股东全部权益的历史成本价 值,采用收益法计算的股东全部权益价值,体现企业未来持续经营的整体获利能力的 完整价值体系,其中包含了账外潜在资源、资产价值,如:企业经营管理价值、客户 资源价值、人力资源价值及无法归集、列示的其他无形资产等潜在资源、资产价值, 而该等资源、资产价值是无法采用会计政策可靠计量的。从而导致评估结果表现为增 值。两次交易冠捷显示和冠捷青岛的评估结果较账面净资产比较分析如下表: 单位:万元 前次交易 本次交易 项目 账面净资产 评估价值 增值额 增值率 账面净资产 评估价值 增值额 增值率 428 冠捷显示 20,964.56 64,727.85 43,763.29 208.75% 26,062.60 63,816.33 37,753.73 144.86% 冠捷青岛 -17,533.60 871.38 18,404.98 104.97% -16,818.68 223.34 17,042.02 101.33% 综上分析,冠捷显示和冠捷青岛较账面净资产评估增值,冠捷显示 92%股权较投资 成本评估增值,冠捷青岛 80%股权较投资成本评估大幅减值是合理的。 ○5 付息负债评估值的确定 冠捷有限的短期借款、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中一年内到期的长期借款、长期借 款,在本次评估采用成本法,付息负债的评估值为 362,255.30 万元。 ○6 股东全部权益评估值的确定 综上所述,本次冠捷有限股东全部权益价值=经营性资产价值+非经营性资产、负 债、溢余资产价值+长期股权投资价值-付息负债价值=1,564,684.04 万元。 5、市场法评估结果分析 由于冠捷有限存在非全资子公司,冠捷有限本次市场法评估分成两部分,一部分为 冠捷有限扣除冠捷显示科技(中国)有限公司92%股权和冠捷科技(青岛)有限公司80% 股权后模拟合并口径报表为基础,对基准日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进行市场法评估,上述两 个冠捷有限的非全资子公司价值在冠捷有限市场法评估中的长期股权投资中体现。具体 情况如下: (1)可比公司的选取 冠捷有限主营业务为显示器及液晶电视等产品的研发、生产以及销售。可比公司的 选取主要考虑经营业务范围和经营模式相似,主要目标市场、收入构成、公司规模、盈 利能力等方面相近或可比的上市公司。本次选取了佳世达、创维集团、惠普公司(HP)、 工业富联四家公司作为可比公司,可比上市公司基本情况如下: 证券代码 证券简称 主营业务情况 佳世达科技为一跨多领域之全方位电子设计代工公司,产品与技术涵盖 2352.TW 佳世达 液晶显示器、液晶一体计算机、投影机、专业显示器等电子产品 以研发制造消费类电子、显示器件、数字机顶盒、安防监视器、网络通 0751.HK 创维集团 讯、半导体、冰洗、3C 数码、LED 照明等产品为主要产业的大型高科 技集团公司 面向个人用户、大中小型企业和研究机构的全球技术解决方案提供商, HPQ.N 惠普公司 其提供的产品涵盖信息技术基础设施、个人计算与接入设备、全球服务 的图象与打印设备 601138.SH 工业富联 从事各类电子设备产品的设计、研发、制造与销售业务,主要产品涵盖 429 通信网络设备、云服务设备、精密工具和工业机器人 (2)价值比率的确定 本次评估采用 EV/EBITDA 价值比率对冠捷有限的股权价值进行评估(关于价值比 率的选取请参考“第六章 标的资产评估及定价情况”之“(四)评估模型”之“市场法评估 模型”之“(4)价值比率的确定”)。 标的公司企业价值 EV=可比公司 EV/EBITDA×修正系数×标的公司 EBITDA,其 中,可比公司 EV/EBITDA=[可比公司总市值×(1-流动性折扣)+可比公司付息负 债+可比公司少数股东权益-可比公司货币资金-可比公司非经营性资产、负债的净额 -可比公司长期股权投资]/可比公司 EBITDA,修正系数=∏影响因素 Ai 的调整系数。 (3)流动性折扣率的确定 本次市场法评估选取的可比公司为上市公司,被评估单位冠捷有限属于非上市公 司,因此需要考虑流动性影响因素。 ○1 流动性折扣的定义 流动性定义为资产、股权、所有者权益以及股票等以最小的成本,通过转让或者销 售方式转换为现金的能力。 ○2 缺少流动性折扣定义 缺少流动性折扣定义为在资产或权益价值基础上扣除一定数量或一定比例,以体现 该资产或权益缺少流动性。股权的自由流动性对其价值有重要影响,由于本次评估的企 业是非上市公司,其股权是不可以在股票交易市场上交易的,这种不可流动性对其价值 是有影响的。 ○3 缺少流动性折扣率的定量估算 本次评估采用新股发行定价估算方式计算流动性折扣。评估师通过收集了可比公司 所在地各证券市场的相关行业上市公司数据,分别提取首发上市价格并计算上市后区间 成交均价,得出对应证券市场的流动性折扣率,其中 A 股市场流动性折扣率为 34.86%, 港股流动性折扣率为 25.84%,台股流动性折扣率为 33.66%,美股流动性折扣率为 29.15%。 (4)可比公司价值比率的确定 430 根据上述选取的四家上市公司,本次对各家的 EV/EBITDA 相关财务数据进行分 析计算,并对可比上市公司财务数据进行调整,以及考虑流动性折扣的影响并剔除非经 营性资产负债、非经常性收入、非经常性支出后计算 EV/EBITDA,具体公式如下: 可比公司 EV/EBITDA=[可比公司总市值×(1-流动性折扣)+可比公司付息负 债+可比公司少数股东权益-可比公司货币资金-可比公司非经营性资产、负债的净额 -可比公司长期股权投资]/可比公司 EBITDA。 综上,可比上市公司的企业价值情况如下: 证券简称 佳世达 创维集团 惠普公司(HP) 工业富联 证券代码 2352.TW 0751.HK HPQ.N 601138.SH 109,388.56 82,105.46 1,899,377.78 15,938,089.37 调整后可比公司 EV (万美元) (万美元) (万美元) (万人民币) 31,670.68 24,310.77 492,866.67 2,055,653.00 调整后可比公司 EBITDA (万美元) (万美元) (万美元) (万人民币) 可比公司 EV/EBITDA 3.45 3.38 3.85 7.75 (5)相关修正参数的确定 ○1 价值比率修正参数的确定 A、本次评估以投入产出为核心,从企业价值和股东价值两个角度来反映企业的盈 利能力,主要采用总资产报酬率和销售净利率等财务指标来体现; B、本次评估从资产负债结构以及资产流动性的角度反映企业财务状况,采用的主 要指标是资产负债率和流动资产比总资产比率; C、本次评估从规模增长的角度反映企业的成长性,采用的主要指标是利润总额(同 比增长率)和营业收入(同比增长率); D、本次评估从资产效率的角度反映资产运营水平,采用的主要指标是存货周转率 和流动资产周转率; E、本次评估从流动性角度反映企业的偿债能力,采用的主要指标是流动比率和速 动比率。 ○2 修正财务指标的确定 根据评估基准日被评估单位审计报告和可比公司公开披露的财务数据,对标的公司 和可比公司在同口径下进行修正,得出财务指标如下: 431 标的公司 佳世达 创维集团 惠普公司(HP) 工业富联 修正因素 2352.TW 0751.HK HPQ.N 601138.SH 盈利 总资产报酬率(TTM) 5.62% 7.32% 6.16% 12.09% 14.08% 能力 销售净利率(TTM) 1.33% 1.94% 3.55% 5.32% 4.04% 资本 资产负债率 18.32% 74.88% 83.41% 115.26% 82.89% 结构 流动资产/总资产 74.66% 66.22% 76.00% 61.51% 93.69% 发展 利润总额(同比增长率) 3.94% -6.15% -8.86% -0.48% -12.53% 能力 营业收入(同比增长率) -4.61% -0.28% -5.17% -2.60% -4.52% 存货周转率(次/年) 5.80 5.27 2.71 7.19 7.07 营运 能力 流动资产周转率(次/ 2.50 2.77 1.22 3.47 2.80 年) 偿付 流动比率(倍) 1.11 0.88 1.07 0.62 1.13 能力 速动比率(倍) 0.66 0.48 0.65 0.37 0.66 ○3 修正系数的确定 根据财务指标修正体系,分别计算标的公司和可比上市公司相应的财务指标,并对 上述财务指标的平均水平进行计算,根据标的公司和可比上市公司自身的指标和平均水 平的差异幅度,将评价指标体系的总权数设定为 100,根据测算的评价指标之间的相关 系数,确定指标之间的关联度,根据关联度赋予每个指标的权数,形成具体指标的权数 分配,给予修正后的水平赋分,最终得到修正系数的取值。 根据上述对调整因素的描述及调整系数确定的方法,各影响因素调整系数详见下 表: 惠普公司 标的公司 佳世达 创维集团 工业富联 修正因素 (HP) 2352.TW 0751.HK HPQ.N 601138.SH 总资产报酬率 100.00 100.92 100.08 104.38 105.82 盈利能力 (TTM) 销售净利率(TTM) 100.00 101.49 104.84 108.54 105.87 资产负债率 100.00 95.52 94.84 92.33 94.88 资本结构 流动资产/总资产 100.00 99.49 100.10 99.20 101.20 利润总额(同比增长 100.00 88.70 85.72 94.90 81.71 率) 发展能力 营业收入(同比增长 100.00 108.67 98.48 103.84 99.83 率) 存货周转率(次/年) 100.00 99.51 97.23 101.23 101.13 营运能力 流动资产周转率 100.00 100.48 97.72 101.72 100.53 432 惠普公司 标的公司 佳世达 创维集团 工业富联 修正因素 (HP) 2352.TW 0751.HK HPQ.N 601138.SH (次/年) 流动比率(倍) 100.00 98.24 99.67 96.18 100.14 偿付能力 速动比率(倍) 100.00 97.53 99.87 96.04 99.99 调整系数 1.01 1.02 1.00 1.01 (6)计算修正后的企业价值 本次评估对修正后的价值比率进行平均,结合冠捷有限相应的财务指标,计算标的 公司企业价值,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证券简称 佳世达 创维集团 惠普公司(HP) 工业富联 证券代码 2352.TW 0751.HK HPQ.N 601138.SH EV/EBITDA 3.45 3.38 3.85 7.75 修正系数 1.01 1.02 1.00 1.01 修正后 EV/EBITDA 3.50 3.46 3.87 7.86 比准 EV/EBITDA 4.67 标的公司 EBITDA 262,654.94 标的公司企业价值 1,226,974.22 本次交易与前次交易价值比率 EV/EBITDA 及相关市场流动性折扣取值存在较大差 异的原因: 两次评估选取的可比公司和采用的价值比率、流动性折扣分别如下所示: 评估基准日 证券代码 可比公司名称 EV/EBITDA(倍) 流动性折扣 601138.SH 工业富联 5.22 54.95% 0751.HK 创维集团 4.48 35.46% 2019 年 12 月 31 日 2352.TW 佳世达 4.31 27.00% HPQ.N 惠普公司(HP) 4.35 30.61% 601138.SH 工业富联 7.75 34.86% 0751.HK 创维集团 3.38 25.84% 2020 年 6 月 30 日 2352.TW 佳世达 3.45 33.66% HPQ.N 惠普公司(HP) 3.85 29.15% 价值比率 EV/EBITDA 通过以下公式计算得出: 433 可比公司 EV/EBITDA=[可比公司总市值×(1-流动性折扣)+可比公司付息负债 +可比公司少数股东权益-可比公司货币资金-可比公司非经营性资产、负债的净额 -可比公司长期股权投资]/可比公司 EBITDA 其中:可比公司总市值采用评估基准日前 30 日交易日均价计算得出,由于在两次 评估基准日期间,全球爆发了新型冠状病毒疫情,疫情对各个国家、地区的经济以及 股票市场均造成了不同程度的影响,成为了影响股票价格波动的主要因素,根据对两 次评估基准日前 30 日交易日上证指数、道琼斯工业指数、恒生指数、台湾加权指数均 的统计,本次评估较前次各股指均表现为小幅下降。另外,可比公司相关行业表现和 个股经营状况、财务状况等因素也会对股票价格产生影响。根据对可比公司前 30 日交 易日均价统计,本次评估较前次工业富联、佳世达、惠普公司(HP)表现为较大幅度的 下降,创维集团表现为小幅增长。 对于流动性折扣,两次评估均采用新股发行定价估算方式计算流动性折扣,即通 过收集各证券市场的相关行业上市公司首发上市价格和上市后成交价计算得出对应证 券市场的流动性折扣率,由于评估基准日时点不同,选取相关行业上市公司存在差异, 导致流动性折扣率统计结果存在差异。 对于可比公司 EBITDA 以及可比公司付息负债、可比公司少数股东权益、可比公司 货币资金、可比公司非经营性资产、负债的净额、可比公司长期股权投资均以两次评 估基准日公开披露的财务数据为准进行分析计算。受新冠疫情影响,可比公司 2020 年 上半年经营业绩均有小幅下降,本次评估基准日较前次评估基准日可比公司 EBITDA 均 表现为小幅下降。 综上所述,市场法评估过程中采用的价值比率 EV/EBITDA 及相关市场流动性折扣 取值均基于市场数据统计得出,两次评估期间受全球新型冠状病毒疫情以及可比公司 相关行业表现、个股经营业绩等因素影响,导致价值比率 EV/EBITDA 及相关市场流动 性折扣产生差异。 (7)付息负债评估值的确定 付息负债为短期借款、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中一年内到期的长期借款、长期借 款,在本次评估采用成本法,付息负债的评估值为 362,255.30 万元。 (8)货币资金评估值的确定 434 本次评估对货币资金采用成本法,评估结果为 389,906.31 万元。 (9)非经营资产、负债评估价值的确定 非经营资产、负债是指企业正常经营以外的资产、负债。由于本次评估采用的可比 公司股权价值扣除了非经营资产、负债,因此计算得到的被评估单位股权价值不包含相 应非经营资产、负债价值,需要对被评估单位在评估基准日相应非经营资产、负债价值 进行加回,本次对非经营性资产、负债的认定以被评估单位与可比公司同口径为原则。 本次评估根据非经营性资产、负债、溢余资产的实际情况,采用成本法、市场法或收益 法确定其评估值。评估基准日非经营资产、负债评估净值为 92,282.44 万元,具体情况 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 项目 账面值 评估值 非经营性资产 313,765.85 312,169.42 1 衍生金融资产 41,038.73 41,038.73 2 应收冠捷青岛账款 42,932.72 30,470.22 3 应收利息 208.77 208.77 4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1,414.38 1,414.38 5 投资性房地产及相关闲置资产 161,577.20 172,443.27 6 递延所得税资产 41,650.59 41,650.59 7 其他非流动资产 24,943.46 24,943.46 非经营性负债 219,886.98 219,886.98 1 衍生金融负债 9,310.77 9,310.77 2 预收款项 473.96 473.96 3 应付利息 362.49 362.49 4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97,466.54 97,466.54 5 长期应付款 45,188.70 45,188.70 6 长期应付职工薪酬 16,138.20 16,138.20 7 预计负债 7,031.80 7,031.80 8 递延收益 262.17 262.17 9 递延所得税负债 42,827.85 42,827.85 10 其他非流动负债 824.50 824.50 非营性资产、负债净值 93,878.87 92,282.44 其中,投资性房地产具体预测方法请见“第六章 标的资产评估作价基本情况”之 435 “一、拟购买资产评估情况”之“(五)冠捷有限 49.00%股权评估值分析”之“4、收 益法评估过程分析”之“(15)股东权益价值预测”。 (10)长期股权投资评估值的确定 根据长期股权投资单位的具体情况及投资比例,分别采用收益法、市场法或报表折 算法,确定长期股权投资评估值为 93,148.08 万元。具体评估情况请见“第六章 标的资 产评估作价基本情况”之“一、拟购买资产评估情况”之“(五)冠捷有限 49.00%股 权评估值分析”之“4、收益法评估过程分析”之“(15)股东权益价值预测”。 (11)股东全部权益评估值的确定 标的公司的股权价值 P=标的公司企业价值 EV-标的公司付息负债+标的公司货 币资金+标的公司非经营性资产、负债的净额+标的公司长期股权投资=1,440,055.75 (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评估价值 标的公司企业价值 1,226,974.22 标的公司基准日付息负债 362,255.30 标的公司基准日货币资金 389,906.31 标的公司非经营性资产负债价值 92,282.44 标的公司长期股权投资价值 93,148.08 标的公司股权价值 1,440,055.75 6、重要下属子公司评估情况 冠捷有限在评估基准日存在最近一期经审计的资产总额、营业收入、净资产额或净 利润构成冠捷有限 20%以上的子公司冠捷国际、冠捷投资、TPV Europe Holding B.V.和 福建捷联,但由于上述子公司均为冠捷有限全资子公司,本次评估对冠捷有限及其全资 子公司采用合并口径进行评估,故上述子公司评估情况已纳入合并范围评估。 7、是否引用其他评估机构或估值机构内容情况 本次冠捷有限评估报告未引用其他机构出具的评估报告。 (六)估值特殊处理、对评估结论有重大影响事项的说明 本次交易评估不存在估值特殊处理、对评估结论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436 (七)评估基准日至重组报告书签署日的重要变化事项及其对评估结果的 影响 1、2019 年 12 月,华电有限公司分别与中国电子子公司中国瑞达投资发展集团有 限公司、中国电子产业工程有限公司签署《股权转让协议》,约定华电有限公司分别将 其持有的冠捷有限 21,736,611 股股份(约占冠捷有限总股本的 0.93%)及 65,293,964 股 股份(约占冠捷有限总股本的 2.78%)转让给中国瑞达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和中国电 子产业工程有限公司,截至评估基准日,该项股份转让交易尚未完成。截至本报告书出 具日,该项股份转让交易已完成。 2、2020 年 9 月,华电有限公司分别与 Typical Gold Limited、Bonstar International Limited 和张强先生签署《股权转让协议》,约定华电有限公司分别受让其各自持有的 冠捷有限 76,530,000 股股份(约占冠捷有限总股本的 3.26%)、4,754,803 股股份(约占 冠捷有限总股本的 0.20%)和 7,200,000 股股份(约占冠捷有限总股本的 0.31%),即 合计冠捷有限 88,484,803 股股份(约占冠捷有限总股本的 3.77%),截至评估基准日, 该项股份转让交易尚未完成。截至本报告书出具日,该项股份转让交易已完成。 3、2020 年 9 月和 11 月,上市公司分别与华电有限公司、群创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签署《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协议》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协议之补充协议》,约定上市公 司向华电有限公司、群创光电股份有限公司支付现金收购冠捷有限 51%股份,其中向华 电有限公司收购 1,105,977,491 股股份(约占冠捷有限总股本的 47.15%),向群创光电 股份有限公司收购 90,300,000 股股份(约占冠捷有限总股本的 3.85%),截至评估基准 日,该项股份收购交易尚未完成。截至本报告书出具日,该项股份收购交易已完成。 4、评估基准日后冠捷科技(武汉)有限公司已于 2020 年 8 月注销,评估基准日上 述子公司账面资产、负债均为流动资产(不含存货)和流动负债,注销前已完成相关资 产和负债的清算。 5、评估范围中位于上海市两处房地产长宁路 988 号 705 室、706 室于评估基准日 原房地产产权证书编号分别为:沪房地长字(2006)第 012510 号、沪房地长字(2006) 第 012509 号,土地性质均为划拨。截至本报告书出具日,冠捷有限已取得换发的房地 产产权证,产权证书编号分别为:沪(2020)长宁不动产权第 015572 号、沪(2020) 长宁不动产权第 015571 号,证载权利人均为福建捷联电子有限公司,土地性质均为出 437 让。截至本报告书出具日,上述两处房地产不存在产权瑕疵。 本次评估未考虑上述事项对评估结论的影响。 二、董事会对标的资产评估合理性以及定价公允性的分析 (一)董事会对本次交易评估的意见 1、评估机构的独立性 本公司聘请的评估机构卓信大华为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规定的评估机构。 卓信大华及经办评估师与公司、冠捷有限及其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亦不存在除专业收 费外的利害关系。评估机构具有独立性。 2、评估假设前提的合理性 卓信大华为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所出具的评估报告的评估假设前提和限制条件 按照国家有关法规和规定执行、遵循了市场通用的惯例或准则、符合评估对象的实际情 况,评估假设前提具有合理性。 3、评估方法与评估目的的相关性 本次评估的目的是确定标的资产于评估基准日的市场价值,为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 产提供价值参考依据。卓信大华采用了收益法和市场法两种评估方法分别对拟购买标的 资产价值进行了评估,并最终选择了收益法的评估值作为本次评估结果。本次资产评估 工作按照国家有关法规与行业规范的要求,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科学的原则,按照 公认的资产评估方法,实施了必要的评估程序,对标的资产在评估基准日的价值进行了 评估,所选用的评估方法合理,与评估目的相关性一致。 4、评估定价的公允性 卓信大华评估机构根据资产评估有关的法律法规的规定,在评估过程中实施了相应 的评估程序,遵循了独立性、客观性、科学性、公正性等原则,运用了合规且符合拟购 买标的资产实际情况的评估方法,评估结果客观、公正地反映了评估基准日评估对象的 实际情况,评估结果公允。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以卓信大华出具的评估报告结果为依 据,由各方协商确定,交易价格公允,不存在损害本公司及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 益情形。 438 综上所述,董事会认为,本公司就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所选聘的评估机构具有独 立性,评估假设前提合理,评估方法与评估目的具备相关性,出具的资产评估报告的评 估结论合理,评估定价公允。 (二)标的资产评估依据的合理性 拟购买资产冠捷有限定位为专注于智能显示领域的智能制造企业,主要业务包括显 示器及液晶电视等产品的研发、生产以及销售。冠捷有限凭借强大的设计研发能力、先 进制造能力、遍布全球的网络布局、优质的产品质量和服务,已成为全球第一大显示器 及领先的液晶电视智能制造企业。 1、标的公司所处行业地位、行业发展趋势、行业竞争及经营情况等 标的公司所处行业地位、行业发展趋势、行业竞争及经营情况等参见本报告书“第 九章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之“三、标的资产的核心竞争力和本次交易完成后公司的行 业地位”。 2、报告期及未来财务预测的相关情况 根据经普华永道审计的冠捷有限财务报表,报告期内标的公司主要财务情况如下表 所示: 项目 2021 年 1-6 月 2020 年 2019 年 2018 年 营业收入(万元) 3,296,285.66 6,347,207.10 6,137,211.98 6,050,938.68 毛利率 13.18% 14.10% 10.91% 9.66% 净利润(万元) 107,297.53 165,034.60 74,540.96 9,931.43 根据卓信大华出具的资产评估报告,冠捷有限扣除冠捷显示 92%股权和冠捷青岛 80%股权后模拟合并口径报表的预测经营情况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2020 年 7-12 项目 2021 年 2022 年 2023 年 2024 年 2025 年 月 营业收入 3,684,348.51 6,476,202.18 6,892,922.18 7,097,656.97 7,278,208.49 7,278,208.49 营业成本 3,204,406.31 5,722,145.40 6,077,437.39 6,244,508.61 6,394,796.30 6,395,814.99 毛利率 13.03% 11.64% 11.83% 12.02% 12.14% 12.12% 净利润 94,547.82 110,316.31 127,967.94 145,389.89 153,886.16 149,716.05 冠捷有限 2021 年-2022 年预测期毛利率和净利润均较 2020 年有一定下滑,2023 年 439 及之后净利润有小幅增长,毛利率趋于稳定。2020 年公司产品毛利率较高主要系在全 球疫情的情况下,部分国家及地区显示器和电视行业芯片和面板供应受到一定影响,公 司通过调整产品销售策略,优先生产高毛利机种。此外,在全球疫情和电竞行业政策的 影响下全球电竞用户逆势增长带来了电竞显示器销量爆发式增长,而电竞显示器毛利率 高于普通显示器,导致冠捷有限 2020 年整体毛利率较高。 本次评估从谨慎性考虑,一方面,预计未来疫情对显示器和电视行业芯片和面板供 应影响逐逐渐减小;另一方面,考虑到存在未来电竞市场用户增速逐步放缓、行业竞争 加剧的风险,冠捷有限 2021 年-2022 年预测期毛利率和预测净利润均较 2020 年有一定 下滑。此外,未来年度随着公司生产经营模式、产品的优化调整等因素,预计 2023 年 及之后,预测期毛利率较 2021 年-2022 年将有略微提高。 3、本次交易折现率取值的合理性 标的公司主要业务包括显示器及液晶电视等产品的研发、生产以及销售,经查询 近几年的交易案例,同行业可比案例较少,故可比交易案例的选择扩大至标的公司上 下游行业,具体情况如下: 证券简称 标的资产 评估值(万元) 评估基准日 折现率 武汉华星 39.95%股 TCL 科技 1,106,165.39 2019 年 12 月 31 日 9.9% 权 深圳市华星光电技 TCL 科技 术有限公司 10.04% 4,030,454.29 2017 年 3 月 31 日 11.34% 股权 江苏维信诺显示科 维信诺 技有限公司 44.80% 682,605.67 2018 年 3 月 31 日 10.71%-13.18% 股权 厦门天马微电子有 深天马 A 1,045,250.68 2016 年 9 月 30 日 9.15%-10.48% 限公司 100%股权 江苏和成显示科技 飞凯材料 股份有限公司 100% 103,467.41 2016 年 6 月 30 日 11.31% 股权 折现率取值区间 9.15%-13.18% 标的公司的折现率为 10.02%,落在可比交易案例折现率取值区间内,具备合理性。 4、标的资产各产品产销量、单价、营业成本的预测依据及合理性,与报告期实际 产销量、单价、营业成本等进行对比分析。 (1)与报告期实际产销量、单价、营业成本进行对比分析 ○1 MNT(显示器)-普通类 440 A、报告期内实际产销量、单价、营业成本 单位:万元 项目 2019 年 2020 年 2021 年 1-6 月 产量(万台) 2,832.68 2,499.97 1,450.69 销量(万台) 4,313.94 4,171.46 1,873.56 单价(元人民币) 648.54 644.44 710.70 营业成本 2,602,451.20 2,442,078.34 1,207,494.43 注:为保证与评估预测可比性,2019 年、2020 年数据为与本次评估收益法预测口径保持一致的数 据,2021 年 1-6 月为标的公司合并报表口径数据,产量不包含委外加工部分。 报告期内,冠捷有限普通类显示器产品 2020 年产销量呈小幅下降趋势,2021 年上 半年单价提升主要系行业原材料成本上升导致单价上升。 B、预测期产销量、单价、营业成本 单位:万元 2020 年 7-12 项目 2021 年 2022 年 2023 年 2024 年 2025 年 永续期 月 产量(万台) 1,494.12 2,569.74 2,503.17 2,423.12 2,340.47 2,340.47 2,340.47 销量(万台) 2,263.81 3,893.54 3,792.69 3,671.40 3,546.17 3,546.17 3,546.17 单价(元人民 640.43 650.74 650.78 650.82 650.85 650.85 650.85 币) 营业成本 1,310,983.05 2,343,227.68 2,287,271.42 2,215,224.65 2,142,555.62 2,142,852.93 2,142,093.45 注:营业成本永续期与 2025 年的差异主要系永续期对经济使用年限较长资产年金化处理导致 未来预测期显示器普通类产销量较报告期有一定幅度下降趋势,主要系显示器普 通类市场容量预测呈小幅下降的趋势;未来预测期单价处于报告期区间水平;未来预 测期营业成本较报告期有一定程度减少,主要系未来预测期销售量有一定幅度下降, 并考虑毛利率等因素综合预测,未来预测期毛利率整体较 2019 年有一定程度的上升, 较 2020 年有一定程度的下降,主要系本次预测期毛利率根据历史期毛利率的水平、并 考虑标的公司未来的经营情况以及行业情况综合预测,且 2020 年标的公司毛利率较高 主要系受疫情因素等影响,具体毛利率变动分析请见本小节之“预测期各产品毛利率 各年度预测的合理性和可实现性”。 ○MNT(显示器)-电竞类 A、报告期内实际产销量、单价、营业成本 单位:万元 项目 2019 年 2020 年 2021 年 1-6 月 441 产量(万台) 400.03 751.61 300.98 销量(万台) 359.89 762.05 425.39 单价(元) 1,213.79 1,128.37 1,161.75 营业成本 376,671.21 729,186.47 426,488.17 注:为保证与评估预测可比性,2019 年、2020 年数据为与本次评估收益法预测口径保持一致的数 据,2021 年 1-6 月为标的公司合并报表口径数据,产量不包含委外加工部分。 报告期内,电竞类显示器产品单价较为稳定,2020 年产销量大幅上涨主要系当年 电竞行业爆发,相关产品销量和产量增加所致。 B、预测期产销量、单价、营业成本 单位:万元 2020 年 7-12 项目 2021 年 2022 年 2023 年 2024 年 2025 年 永续期 月 产量(万台) 485.89 699.54 879.04 1,032.96 1,183.60 1,183.60 1,183.60 销量(万台) 485.89 699.54 879.04 1,032.96 1,183.60 1,183.60 1,183.60 单价(元) 1,119.70 1,115.82 1,115.74 1,115.67 1,115.67 1,115.67 1,115.67 营业成本 459,853.70 675,920.85 849,140.45 997,568.69 1,143,047.46 1,143,047.46 1,142,642.34 注:营业成本永续期与 2025 年的差异主要系永续期对经济使用年限较长资产年金化处理导致 未来预测期电竞类显示器产销量整体较报告期有一定增加趋势,主要系预测电竞 类显示器市场容量未来呈快速增长的趋势;未来预测期单价与报告期水平基本一致; 未来预测期营业成本较报告期有一定程度增加,主要系未来预测期销售量增加,并结 合毛利率等因素综合预测,未来预测期毛利率整体与 2019 年毛利率水平基本持平,较 2020 年有一定程度的下降,主要系本次预测期毛利率根据历史期毛利率的水平、并考 虑标的公司未来的经营情况以及行业情况综合预测,且 2020 年标的公司毛利率较高主 要系受疫情等因素影响,具体毛利率变动分析请见本小节之“预测期各产品毛利率各 年度预测的合理性和可实现性”。 ○3 MNT(显示器)-专业类 A、报告期内实际产销量、单价、营业成本 单位:万元 项目 2019 年 2020 年 2021 年 1-6 月 产量(万台) 79.74 55.33 31.55 销量(万台) 74.36 54.42 31.64 单价(元) 4,594.61 4,068.43 3,903.36 营业成本 265,828.10 166,242.30 93,655.34 442 注:为保证与评估预测可比性,2019 年、2020 年数据为与本次评估收益法预测口径保持一致的数 据,2021 年 1-6 月为标的公司合并报表口径数据,产量不包含委外加工部分。 报告期内,专业类显示器产品产销量 2020 年大幅下降,主要系专业类显示器产品 多为户外大尺寸显示屏,受疫情等影响,相关产销量大幅下降。报告期内专业类显示 器产品平均单价下降主要系单价较高的户外大尺寸显示屏销量下降所致。 B、预测期产销量、单价、营业成本 单位:万元 2020 年 7-12 项目 2021 年 2022 年 2023 年 2024 年 2025 年 永续期 月 产量(万台) 29.20 72.57 78.61 83.74 86.65 86.65 86.65 销量(万台) 29.20 72.57 78.61 83.74 86.65 86.65 86.65 单价(元) 3,728.99 4,544.15 4,547.30 4,549.33 4,549.33 4,549.33 4,549.33 营业成本 78,527.72 256,888.79 278,505.24 296,842.10 307,160.52 307,160.52 307,051.65 注:营业成本永续期与 2025 年的差异主要系永续期对经济使用年限较长资产年金化处理导致 未来预测期专业类显示器产销量整体较报告期有一定增加趋势,主要系预测期专 业类显示器市场容量呈增长趋势导致;2020 年专业类显示器平均单价较低主要系当期 受疫情影响,价格较高的大屏专业显示器销量减少,未来预测期整体单价与 2019 年单 价水平基本持平;未来预测期营业成本较报告期有一定程度增加,主要系未来预测期 销售量增加。 ○4 电视 A、报告期内实际产销量、单价、营业成本 单位:万元 项目 2019 年 2020 年 2021 年 1-6 月 产量(万台) 1,192.04 1,286.09 608.03 销量(万台) 1,263.65 1,349.11 609.84 单价(元) 1,708.19 1,580.04 1,832.13 营业成本 1,881,935.55 1,758,890.80 956,066.33 注:为保证与评估预测可比性,2019 年、2020 年数据为与本次评估收益法预测口径保持一致的数 据,2021 年 1-6 月为标的公司合并报表口径数据,产量不包含委外加工部分。 报告期内,电视产品 2020 年单价下跌主要系部分代工客户为来料加工模式,且单 价较低的代工业务的小尺寸电视占比增加,导致平均单价下降。 B、预测期产销量、单价、营业成本 单位:万元 443 2020 年 7-12 项目 2021 年 2022 年 2023 年 2024 年 2025 年 永续期 月 产量 844.48 1,563.87 1,681.42 1,693.33 1,713.47 1,713.47 1,713.47 (万台) 销量 844.48 1,563.87 1,681.42 1,693.33 1,713.47 1,713.47 1,713.47 (万台) 单价(元) 1,574.62 1,509.39 1,503.68 1,500.77 1,501.34 1,501.34 1,501.34 营业成本 1,138,314.45 2,042,781.70 2,189,021.19 2,200,268.18 2,227,010.85 2,227,597.76 2,225,267.28 注:营业成本永续期与 2025 年的差异主要系永续期对经济使用年限较长资产年金化处理导致 未来预测期电视销量较报告期整体有一定增加趋势,主要系预测期市场容量呈增 长趋势,且报告期内标的公司处于产品结构调整阶段,随着产品结构的优化,预计未 来市场占有率有较小幅度增长;未来预测期单价较报告期有一定下降,主要系电视 ODM 和 OBM 的产品结构发生变化导致综合单价下降,但分别对电视 ODM 和 OBM 产品的单价 预测与报告期内单价保持一致;未来预测期营业成本较报告期有一定程度增加,主要 系未来预测期销售量增加,并考虑毛利率等因素综合预测,未来预测期毛利率较 2019 年有一定程度的提高,较 2020 年有一定程度的下降,主要系本次预测期毛利率根据历 史期毛利率的水平、并考虑标的公司未来的经营情况以及行业情况综合预测,且 2020 年标的公司毛利率较高,主要系受到疫情等因素影响,毛利率具体变动分析请见本小 节之“预测期各产品毛利率各年度预测的合理性和可实现性”。 (2)同行业可比公司产销量、单价、营业成本情况 由于同行业可比公司产品类型众多,含有显示器、电视或其中一种,或多种其他 类型的产品,且显示器和电视产品在尺寸、系统、性能及应用场景等方面存在一定差 异,故根据公开渠道较难完整获取某单一产品的具体产销量、单价和成本情况。根据 目前市场调研机构 Omdia、TrendForce(Witsview)等数据统计显示,全球显示器和电视 销量前五名厂商在 2019 年和 2020 年销量统计如下: ○1 全球显示器前五名厂商销量统计表: 2019 年 2020 年 公司名称 销量(百万台) 销量(百万台) 冠捷科技 48 50.6 佳世达 22 21.5 LG 电子 10 11 富士康 12 10.6 三星 9 10.4 444 ○全球电视前五名厂商销量统计表: 2019 年 2020 年 公司名称 销量(百万台) 销量(百万台) 三星 42 46.7 TCL 32 33 LG 电子 22 23.1 海信 16 15.4 冠捷科技 13 13.9 根据上述数据统计,报告期内,标的公司显示器、电视产品的销量位居市场领先 地位。 5、各产品收入预测的依据及可实现性 考虑到标的公司根据客户需求发出订单、订单完成周期较短、订单发生频率较高、 单笔订单金额相对较低的销售模式,标的公司在手订单较难真实反映未来较长时期收 入的情形。但根据标的公司 2020 年已实现收入情况、标的公司产品市场占有率、主要 客户稳定性、2021 年上半年已实现收入等经营数据,未来标的公司产品收入预测具备 可实现性,具体分析如下: (1)标的公司 2020 年已实现收入具体情况 标的公司 2020 年预测收入已基本实现,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20 年已实现收入 2020 年预测收入 完成率 营业收入 6,296,471.18 6,315,851.16 99.69% 注:为保证与评估预测可比性,2020 年已实现收入为与本次评估收益法预测口径保持一致的数据。 此外,标的公司 2020 年各产品预测收入已基本实现,具体情况如下: 产品类别 2020 年已实现收入 2020 年预测收入 完成率 显示器-普通类 2,688,239.40 2,702,207.56 99.48% 显示器-电竞类 859,872.75 859,872.75 100.00% 显示器-专业类 221,392.57 221,539.34 99.93% 电视 2,131,648.47 2,138,172.22 99.69% 注:为保证与评估预测可比性,2020 年已实现收入为与本次评估收益法预测口径保持一致的数据。 (2)标的公司 2021 年已实现收入具体情况 445 标的公司 2021 年上半年实现收入占全年预测收入的比例超过一半,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21 年上半年已实现收入 2021 年预测收入 占比 营业收入 3,296,285.66 6,476,202.18 50.90% (3)2020 年在手订单情况及对收入影响情况 对于自有品牌业务,标的公司根据销售计划,结合生产能力、库存管理目标综合 制定生产计划,在手订单较少,此外,标的公司的销售模式以经销模式为主,且均为 买断式经销,经销商以买断的方式向公司采购产品。对于代工业务,标的公司的生产 模式为以销定产,通常与客户签署框架协议,客户根据需求发出订单,标的公司根据 订单情况组织生产,一般情况下订单的周期较短,为 3 个月内。 因此,由于标的公司自有品牌业务与代工业务生产和销售模式的特殊性,其在手 订单无法完整反映未来不同年份的收入情况。 (4)各产品收入预测的依据及可实现性 ○1 标的公司市场占有率保持稳定 A、标的公司显示器市场占有率长期保持市场领先地位 标的公司显示器产品整体市占率近年稳定在 35%以上,市场占有率多年保持领先。 根据市场调研机构 OmdiaOmdia、TrendForce 等统计数据,2019 年、2020 年冠捷有限 全球显示器销售市场占有率位列首位。 B、标的公司电视产品市场占有率保持市场前列 根据市场调研机构 OmdiaOmdia、TrendForce 等统计数据,2019 年、2020 年冠捷 有限全球电视销售市场占有率位列前五,此外,冠捷有限旗下飞利浦电视为世界知名 品牌。 ○标的公司主要客户保持稳定 标的公司客户群体主要分为自有品牌业务客户及代工业务客户,报告期内,标的 公司自有品牌业务拥有稳定的市占率,代工业务客户主要为行业内知名企业,客户群 体较为稳定,具体情况如下: A、自有品牌业务客户具备稳定市占率 446 自有品牌产品主要通过各区域经销商实现销售,报告期内,自有品牌产品市场占 有率较为稳定,具体情况如下: 项目 2019 年 2020 年 显示器市场容量(百万台) 128 125 自有品牌显示器销量(百万台) 18 20 自有品牌显示器市场占有率 14.06% 15.81% 电视市场容量(百万台) 223 212 自有品牌电视销量(百万台) 9 8 自有品牌电视市场占有率 3.94% 3.69% B、标的公司的代工业务客户多为行业内知名厂商 冠捷有限的代工业务收入,主要来源于前十大代工客户。冠捷有限 2018 年至 2021 年上半年的前十大代工客户保持相对稳定,整体变化不大,代工业务前十大客户销售 收入合计占总代工业务销售收入占比分别为 86.55%、84.19%、84.52%和 80.91%,同时, 冠捷有限代工业务客户多数为行业内知名厂商,如联想、惠普、戴尔、华硕等。 ○3 标的公司 2021 年上半年经营数据稳定增长 标的公司 2021 年上半年已实现收入占全年预测收入的比例为 50.90%。此外,标的 公司 2021 年上半年销售较去年同期稳步增长,2021 年上半年显示器和电视产品销量较 上年同期比较情况如下: 产品类别 2020 年 1-6 月销量 2021 年 1-6 月销量 增长率 显示器-普通类(万台) 1,959.56 1,873.56 -4.39% 显示器-电竞类(万台) 276.15 425.39 54.04% 显示器-专业类(万台) 25.37 31.64 24.71% 电视(万台) 531.95 609.84 14.64% 合计 2,793.04 2,940.43 5.28% 2021 年上半年显示器和电视产品销量较 2021 年全年预测销量比较情况如下: 2021 年 1-6 月 2020 年 1-6 月 2021 年 1-6 2021 年 销量占 2021 销量占 2020 年 产品类别 月销量 预测销量 年预测销量比 实际销量比例 例 显示器(MNT)-普通类(万台) 1,873.56 3,893.54 48.12% 46.17% 显示器(MNT)-电竞类(万台) 425.39 699.54 60.81% 36.24% 447 显示器(MNT)-专业类(万台) 31.64 72.57 43.60% 46.49% 电视(万台) 609.84 1,563.87 39.00% 38.19% 合计 2,940.43 6,229.52 47.20% 43.28% 标的公司的销售存在一定程度的季节性,下半年的销量会略高于上半年,主要系 标的公司销售的显示器、电视等产品受假期及促销活动的影响较大,如圣诞节、双十 一等购物季对标的公司的销售起到明显的拉动作用。标的公司 2021 年 1-6 月显示器和 电视产品合计销量占 2021 年预测销量比例为 47.20%,高于同期数据,此外电竞类显示 器 2021 上半年销量占 2021 的预测销量的比例已经达到 60.81%,故 2021 年产品的预测 销量具有可实现性。 综上所述,标的公司 2020 年的预测收入已基本实现。报告期内,标的公司的产品 市场占有率处于市场前列,具有领先的市场地位及核心竞争力,拥有优质稳定的客户。 公司产品受购物节等因素的影响,一般下半年的销量高于上半年,2021 年上半年已经 实现的显示器和电视产品合计销量占全年预测销量的 47.20%,高于 2020 年同期数据。 预计标的公司未来市场占有率、主要客户保持稳定,产品销量保持整体稳步增加,结 合标的公司目前预测的 2020 年收入已基本实现,2021 年上半年产品实际销量情况等, 加之标的公司 2021 年-2025 年预测期营业收入复合增长率为 2.96%,整体增幅规模较 小,故未来预测期内各产品收入预测具有可实现性。 6、标的资产预测期营业收入的稳定性 (1)行业发展状况 标的公司专注于显示领域的智能制造,主要业务包括显示器及液晶电视等产品的 研发、生产以及销售,属于显示器及液晶电视制造行业。 全球平板显示行业发展稳定,市场空间巨大。行业发展与智能手机、笔记本电脑、 平板电脑、大尺寸高清电视、车载显示、专业领域显示等的历次应用浪潮与应用场景 多元化趋势密切相关。从行业发展长期前景来看,平板显示器产业仍处在成长时期, 一系列国家产业政策也不断强调新一代显示技术的重要战略意义,并重点支持高世代 线的建设发展。未来,国内高世代线平板显示将处于持续放量的过程,其相关配套产 业都将有望获得较好的发展前景。随着中国高世代线的加快建设,中国大陆在全球平 板显示产业中的地位有望持续提升。 448 (2)市场地位及覆盖率 标的公司凭借强大的设计研发能力、先进制造能力、遍布全球的网络布局、优质 的产品质量和服务,已成为出货量位居全球前列的显示器及液晶电视智能制造企业, 具有领先的出货量,根据 Trendforce 数据,全球前 5 大 LCD 显示器整机制造商出货量 如下表所示: 单位:百万件 序号 名称 2018 年度 2019 年度 2020 年度 1 冠捷有限 TPV 45.5 47.9 50.7 2 佳世达 Qisda 21.3 22.1 21.5 3 富士康 Foxconn 12.5 11.6 10.6 乐喜金星电子 4 10.9 10.1 11.0 LGE 5 三星 Samsung 9.1 8.8 10.4 资料来源:TrendForce 报告期内,标的公司显示器、电视产品的销量位居市场领先地位,并具有稳定的 市场占有率,具体情况可见本小节之“(2)同行业可比公司产销量、单价、营业成本 情况”以及“5、各产品收入预测的依据及可实现性”。 (3)核心竞争力 标的公司拥有领先的研发和智能制造能力,拥有全球布局的生产基地以及完善的 销售渠道,并形成了良好的品牌效应,拥有先进的管理体系,具体如下: 研发和智能制造优势:标的公司近年来打造了多条智能化生产线,并在中国厦门、 比利时根特和印度班加罗尔等地区设立了研发中心。标的公司将新一代信息技术与制 造深度融合,在液晶显示器、液晶电视方面具备多项国际领先技术。标的公司带电视 功能的多媒体显示器曾获国际工业设计大奖功能设计金奖,液晶显示器 AOC2434Pw 曾 获工业设计红点奖。液晶电视相关技术如智能感光技术、智能录像技术、多功能网络 电视,以及液晶显示器相关技术如带 HDMI 多功能液晶显示器、多媒体接口商务型显 示器处于行业内领先水平。 规模及渠道优势:标的公司为全球第一大显示器及领先的液晶电视智能制造企业, 在全世界范围内拥有多个生产基地。标的公司在全国各地以及北美、欧洲、南美、东 南亚等地区均建立了销售渠道,旗下 AOC 品牌打造了新分销、新实体、新网咖、新直 449 播、新教育的“五新渠道”。此外,标的公司收购了飞利浦的显示器以及平板电视业 务,借助飞利浦成熟的渠道,在主流显示器以及平板电视市场发力,增加出货量。 品牌优势:在代工领域,凭借多年的代工制造经验及技术积累,标的公司在下游 各品牌厂商已积累了良好的口碑。在自有品牌领域,标的公司拥有 AOC、Envision 等 知名品牌,AOC 曾获“中国驰名商标”,并通过收购获得了飞利浦的显示器以及平板电 视业务,进一步加强了标的公司的品牌优势。 管理及人才优势:标的公司采用国际先进的管理方式,形成了一套规范化、标准 化的成熟高效生产管理制度,并建立了灵活高效的管理机制,为标的公司的快速发展 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4)主要竞争对手 标的公司深耕显示器行业,在全球显示器市场具有领先地位。同时,依托显示器 业务在市场资源、技术研发与创新、业务拓展等多方面的优势,标的公司电视业务亦 稳步增长,在全球多个新兴市场站稳前位。 从全球显示器市场来看,标的公司竞争对手主要包括佳世达、富士康、LGE、三星 等,根据 TrendForce 数据,2018 年-2020 年标的公司 LCD 显示器整机制造商出货量排 名第一,具体可见本小节之“(2)市场地位及覆盖率”。 从全球电视产品市场来看,标的公司主要竞争对手有三星、TCL、LG 电子等,标的 公司产品销量位居全球前五,具体请见本小节之“(2)同行业可比公司产销量、单价、 营业成本情况”。此外,从全球电视代工市场来看,标的公司竞争对手主要有兆驰、 TCL SCBC 等,根据 DISCIEN 数据,标的公司 2020 年出货量在竞争对手中排名领先,具 体如下: 单位:百万件 序号 名称 2020 年度 1 冠捷 TPV 14.8 2 兆驰 AMTC 12.6 3 TCL SCBC 11.1 4 富士康 Foxconn 9.0 5 康冠 KTC 7.6 资料来源:DISCIEN 450 (5)客户稳定性 标的公司客户群体主要分为自有品牌业务客户及代工业务客户,报告期内,标的 公司自有品牌业务拥有稳定的市占率,代工业务客户主要为联想、惠普、戴尔等行业 内知名企业,客户群体较为稳定。具体请见本小节之“5、各产品收入预测的依据及可 实现性”。 综上,从标的公司所处的行业发展情况、市场地位、市场覆盖率、核心竞争力、 主要竞争对手情况、客户稳定性情况来看,标的公司为出货量位居全球前列显示器及 液晶电视智能制造的企业,具有领先的市场地位及核心竞争力,拥有优质稳定的客户, 标的公司 2021 年-2025 年预测期营业收入复合增长率为 2.96%,增长率较低,预测期 收入实现具备合理性。 7、预测期各产品毛利率各年度预测的合理性和可实现性 (1)报告期内各产品毛利率情况 项目 2021 年 1-6 月 2020 年 2019 年 显示器(MNT) 11.37% 11.46% 9.26% 电视 14.43% 17.49% 12.81% 主营业务毛利率 12.95% 13.79% 10.53% 注:为保证与评估预测可比性,2019 年和 2020 年产品毛利率与本次评估收益法预测口径保持一致 的数据。 ○显示器(MNT)毛利率上升原因 2019 年、2020 年和 2021 年上半年冠捷有限显示器业务的毛利率分别为 9.26%、 11.46%和 11.37%。显示器业务毛利率 2020 年提升的原因包括: 一方面,冠捷有限调整经营策略,优化业务结构,毛利率较高的自有品牌业务占 比逐年增加,毛利率稍低的代工业务的占比下降。通过提升毛利率更高的业务占比, 进而提升显示器业务整体的毛利水平。 另一方面,毛利率较高的电竞类显示器的销售收入占比增加。近年来,电竞行业 步入了爆发阶段,电竞行业作为泛娱的一大领域,用户范围广泛,冠捷有限为了满足 各个群体的不同需求,针对高端、中端和普通等各类型玩家,采取全线覆盖的形式推 出对应的专业级电竞显示器、高端电竞显示器与普通电竞显示器,取得广泛的市场认 可,报告期内毛利率较高的电竞类显示器的销售收入占比逐年增加,带动了显示器整 451 体毛利率的增加。此外,冠捷有限不断优化生产,加强成本管控,降低成本,进一步 提升整体毛利率水平。 ○2 电视(TV)毛利率上升原因 2019 年度至 2021 年上半年,冠捷有限电视业务的毛利率分别为 12.81%、17.49% 和 14.43%,电视毛利率 2020 年提升的原因主要系:一方面,冠捷有限优化生产,加强 成本管控,降低了电视业务成本,并调整不同区域的销售策略。另一方面,冠捷有限 不断优化电视类产品结构,毛利率较高的产品销量占比提升。其中 2020 年电视产品毛 利率大幅增长,主要系自有品牌飞利浦电视智能及超高清等高阶机种电视销量占比增 加,带动电视产品整体毛利提升。电视 2021 年上半年毛利率下滑主要系电视液晶面板 成本的增加及国内至欧洲海运费用的增加,使得欧洲区销售占比较高的飞利浦品牌电 视业务毛利率出现下滑,进而导致 2021 年上半年电视毛利率整体下滑。 (2)同行业可比公司产品毛利率情况 报告期内,同行业 A 股可比上市公司同类产品毛利率情况具体对比如下: 2021 年上半年 2020 年度 2019 年度毛 证券代码 证券简称 业务名称 毛利率 毛利率 利率 000016.SZ 深康佳 A 彩电 5.44% 7.90% 8.67% 半导体显示业 000100.SZ TCL 科技 29.15% 16.89% 10.34% 务 终端显示/电 600060.SH 海信视像 N/A 17.36% 17.80% 视机 600839.SH 四川长虹 彩电 15.50% 15.58% 16.34% 专业显示/显 000810.SZ 创维数字 示产品/智能 7.32% 6.76% 10.77% 电视 视听及通信类 002429.SZ 兆驰股份 10.71% 15.06% 12.91% 电子产品 平均值 11.35% 13.26% 12.81% 冠捷有限 12.95% 13.79% 10.53% 注:海信视像 2021 年中期报告未披露相关产品毛利率信息,因此无该可比公司 2021 年上半年对应 业务毛利率信息。 由于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有多个主要产品,上表选取可比公司显示产品、电视机 等与冠捷有限相近业务板块的毛利率进行对比,报告期内,冠捷有限的主营业务毛利 率呈现增长趋势,但在可比公司的比例区间内,与可比公司平均值较为接近。 (3)预测期毛利率情况 452 预测期内,冠捷有限主营业务毛利率如下: 2020 年 项目 2021 年 2022 年 2023 年 2024 年 2025 年 永续期 7-12 月 MNT(显示器) 12.05% 10.10% 10.29% 10.53% 10.69% 10.68% 10.71% 电视 14.40% 13.46% 13.42% 13.42% 13.43% 13.41% 13.50% 主营业务毛利率 12.92% 11.62% 11.81% 12.00% 12.11% 12.10% 12.16% ○1 评估预测依据 本次评估对不同产品的毛利率预测主要以产品历史毛利率变动情况为基础,分析 报告期内标的公司毛利率变化的原因,并结合标的公司产品未来的生产规划、生产模 式和产品结构的变化进行综合预测确定。 ○预测期毛利率的合理性分析 本次评估预测中,标的公司预测期主营业务毛利率整体较 2020 年有一定下滑,标 的公司 2020 年毛利率较高的具体原因请见本小节之“(1)报告期内各产品毛利率情 况”。 本次评估从谨慎性考虑,一方面,预计未来疫情对显示器和电视行业芯片和面板 供应影响逐渐减小;另一方面,考虑到存在未来电竞市场用户增速逐步放缓、行业竞 争加剧的风险,标的公司预测期主营业务毛利率整体均较 2020 年有一定下滑。 综上所述,标的公司预测期主营业务毛利率在 11.62%和 12.92%之间,低于 2020 年标的公司的主营业务毛利率 13.79%,与标的公司的实际经营情况和产品结构相符。 此外,报告期内,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相关主营业务毛利率均值在 11.35%和 13.26%之 间,标的公司预测期主营业务毛利率在可比公司毛利率均值区间内,本次评估对标的 公司的毛利率预测具备合理性和可实现性。 综上所述,本次评估预测具备合理性。 (三)交易标的后续经营过程中政策、宏观环境、技术、行业、税收优惠 等方面的变化趋势及应对措施及其对评估的影响 标的公司在经营中所涉及的国家和地方的现行法律法规、产业政策、行业管理体系、 技术、税收优惠等预计不会发生重大不利变化。上市公司将利用自身的资本平台优势、 453 品牌优势以及在公司治理、规范运作方面的优势,加强标的公司的规范经营和业务发展, 不断提升标的公司综合竞争力和抗风险能力。 根据冠捷有限与飞利浦签署的一系列《商标许可合同》,飞利浦许可冠捷有限在其 制造以及销售的产品上使用飞利浦商标,双方签署的《商标许可合同》具有一定期限, 但基于冠捷有限与飞利浦在历史合作过程中互惠互利,已建立长期稳定的良好合作关 系,且冠捷有限系位居全球前列的电视代工厂商,该等商标许可事项不会对冠捷有限持 续生产经营构成重大不利影响。 综上,根据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的情况分析,预计标的企业后续经营过程中政策、 宏观环境、技术、行业、税收、经营许可等方面不会发生对评估结果产生重大影响的不 利变化。 (四)相关指标对评估的影响及敏感性分析 1、营业收入、折现率、综合所得税率的变动的影响 根据标的公司的经营模式,营业收入、折现率、综合所得税率的变动对评估值的影 响的敏感性分析如下: 营业收入 折现率 综合所得税率 变动率 评估结果变化率 变动率 评估结果变化率 变动率 评估结果变化率 10% 11.13% 1.0% -9.84% 1.0% -1.27% 5% 5.57% 0.5% -5.15% 0.5% -0.64% 0% 0.00% 0.0% 0.00% 0.0% 0.00% -5% -5.57% -0.5% 5.70% -0.5% 0.64% -10% -11.13% -1.0% 12.04% -1.0% 1.27% 2、汇率波动对评估值的影响的敏感性分析 本次评估预测期没有对财务费用中的汇兑损益及由于外汇避险操作形成的非经常 性损益进行预测,亦没有考虑汇率波动对毛利等造成的影响。由于标的公司业务分布 在较多国家,且以美元作为主要结算货币,标的公司在财务结算及制定预算时主要以 美元为结算单位。本次进行评估预测时,为保证一致性,标的公司以美元为单位进行 预测,并根据评估基准日美元兑人民币的汇率转换为人民币数据,最终通过收益法评 估得到以人民币为单位的评估结果。因此假设评估基准日美元兑换人民币的折算汇率 产生波动,则标的公司的营业收入、营业成本、毛利、非经营性损益、净利润及盈利 454 预测将发生同比例变化,评估值亦发生同比例变化,其敏感性分析情况如下: 美元兑人民币汇率 变动率 评估值(万元) 评估结果变化率 1% 1,580,330.88 1% 0.5% 1,572,507.46 0.5% 0% 1,564,684.04 0% -0.5% 1,556,860.62 -0.5% -1% 1,549,037.20 -1% (五)协同效应分析 本次交易属于上市公司收购控股子公司的少数股权,交易完成后,冠捷有限成为上 市公司的全资子公司,有利于上市公司进一步发挥协同管理优势,进一步提升上市公司 的综合竞争实力。出于谨慎性原则,在本次估值过程中未考虑上市公司与标的公司可能 产生的协同效应。 (六)标的资产定价公允性分析 1、拟购买标的资产与可比上市公司比较 冠捷有限定位为专注于智能显示领域的智能制造企业,主要业务包括显示器及液晶 电视等产品的研发、生产以及销售。本次标的资产同行业可比公司情况如下: 序号 证券代码 证券简称 主营业务 市盈率 1 市盈率 2 市净率 研发制造消费类电子、 显示器件、数字机顶盒、 1 0751.HK 创维集团 安防监视器、网络通讯、 4.21 8.12 0.38 半导体、冰洗、3C 数码、 LED 照明等产品 主要产品有个人计 算 2 0992.HK 联想集团 机、互联网产品、智能 7.40 9.27 1.96 手机等 主要产品有液晶显 示 3 0334.HK 华显光电 器、映像管显示器及平 34.17 16.38 1.63 面数码电视等 主要从事各类电子设备 601138.S 工业富联 产品的设计、研发、制 4 17.27 16.18 3.30 H 造与销售业务 专业从事家庭视听类及 002429.S 电子类产品的研发、制 5 兆驰股份 12.71 19.75 2.17 Z 造、销售与服务的高新 技术企业 455 序号 证券代码 证券简称 主营业务 市盈率 1 市盈率 2 市净率 600060.S 主要从事电视产品的研 6 海信视像 13.30 28.59 1.07 H 发、生产和销售 数字电视、智能网络、 IPTV 等全系列智能盒 000810.S 创维数字 子终端、汽车电子及车 7 33.48 20.32 3.30 Z 联网等系列产品及运营 与服务 半导体显示及材料 业 000100.S TCL 科技 务、产业金融及投资业 8 19.11 32.04 2.79 Z 务和其他业务三大板块 主要从事彩色电视机、 手机、白色家电、厨卫 000016.S 电器,净水系列、日用 9 深康佳 A 34.08 76.77 2.02 Z 生活电器、LED、机顶 盒及相关产品的研发、 制造和销售 主营以家用电器业务、 600839.S 部品业务, IT 综合服 10 四川长虹 292.04 218.76 1.04 H 务业务和精益制造服务 业等 中值 18.19 20.04 2.10 均值 21.44 27.41 2.28 冠捷有限 9.52 21.25 1.37 注 1:可比上市公司市盈率 1=2020 年 6 月 30 日收盘市值/2020 年归母净利润,数据来源 Wind; 可比上市公司市盈率 2=2020 年 6 月 30 日收盘市值/2019 年归母净利润,数据来源 Wind; 注 2:可比上市公司市净率=2020 年 6 月 30 日收盘市值/2020 年 6 月 30 日归属母公司所有者权益, 数据来源 Wind; 注 3:标的资产市净率 1=2020 年 6 月 30 日评估值/2020 年 6 月 30 日归属母公司所有者权益;标的 资产市盈率 2=2020 年 6 月 30 日评估值/2019 年度合计归属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 注 4:联想集团的会计年度由于采用国际会计准则,2019 年归属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 2019 年 3-12 月的归属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与 2019 年 1-3 月归属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之和;2020 年归 属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 2020 年 3-12 月的归属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与 2020 年 1-3 月归属母公 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之和; 注 5:由于创维集团市净率显著低于可比上市公司,四川长虹市盈率显著高于可比上市公司,故计 算可比公司市盈率和市净率中值和均值时均剔除创维集团和四川长虹。工业富联主要从事各类电子 设备产品的设计、研发、制造与销售业务,与上市公司主营业务及主要产品不同,但由于其业务模 式与冠捷有限的业务模式接近,因此纳入可比上市公司范围。 冠捷有限 2020 年归母净利润为 164,394.40 万元,对应市盈率为 9.52,均低于同口 径下可比上市公司市盈率均值 21.44 和中值 18.19。冠捷有限 2019 年归母净利润为 73,643.77 万元,对应市盈率为 21.25,低于同口径下可比公司市盈率均值 27.41,较可 比公司市盈率中值 20.04 略高。本次交易冠捷有限市净率为 1.37,低于可比上市公司市 净率均值 2.28 和中值 2.10。 2、标的资产与可比交易案例比较 456 冠捷有限主要业务包括显示器及液晶电视等产品的研发、生产以及销售,经查询近 几年的交易案例,同行业可比案例较少,故可比交易案例的选择扩大至冠捷有限上下游 行业,具体情况如下: 证券简称 标的资产 评估值(万元) 评估基准日 市盈率 市净率 武汉华星 39.95% TCL 科技 1,106,165.39 2019 年 12 月 31 日 18.04 1.18 股权 深圳市华星光电 TCL 科技 技术有限公司 4,030,454.29 2017 年 3 月 31 日 17.30 1.50 10.04%股权 江苏维信诺显示 维信诺 科技有限公司 682,605.67 2018 年 3 月 31 日 (亏损) 1.05 44.80%股权 厦门天马微电子 深天马 A 有限公司 100% 1,045,250.68 2016 年 9 月 30 日 34.67 1.11 股权 江苏和成显示科 飞凯材料 技股份有限公司 103,467.41 2016 年 6 月 30 日 24.95 4.74 100%股权 中值 21.50 1.18 均值 23.74 1.92 注 1:数据来源系可比交易公开披露文件 ; 注 2:可比标的资产市盈率=评估基准日估值/可比标的资产最近一个完整会计年度的经审计的归属 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可比标的资产市净率=评估基准日估值/评估基准日归属母公司所有者权益; 注 3:中值和均值的计算剔除亏损值; 根据对冠捷有限同行业及上下游行业的可比交易案例分析,冠捷有限 2020 年归母 净利润为 164,394.40 万元,对应市盈率为 9.52,冠捷有限 2019 年归母净利润为 73,643.77 万元,对应市盈率为 21.25,均低于同口径下可比交易案例市盈率均值 23.74 和中值 21.50。 本次冠捷有限市净率 1.37 高于可比交易案例市净率中值 1.18,低于可比交易案例 市净率均值 1.92。 综上所述,本次交易的总体评估值符合行业定价规则,充分考虑了上市公司及中小 股东的利益。 (七)评估基准日至重组报告书披露日,交易标的发生的重要变化事项及 对交易作价的影响 1、2019 年 12 月,华电有限公司分别与中国电子子公司中国瑞达投资发展集团有 限公司、中国电子产业工程有限公司签署《股权转让协议》,约定华电有限公司分别将 457 其持有的冠捷有限 21,736,611 股股份(约占冠捷有限总股本的 0.93%)及 65,293,964 股 股份(约占冠捷有限总股本的 2.78%)转让给中国瑞达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和中国电 子产业工程有限公司,截至评估基准日,该项股份转让交易尚未完成。截至本报告书出 具日,该项股份转让交易已完成。 2、2020 年 9 月,华电有限公司分别与 Typical Gold Limited、Bonstar International Limited 和张强先生签署《股权转让协议》,约定华电有限公司分别受让其各自持有的 冠捷有限 76,530,000 股股份(约占冠捷有限总股本的 3.26%)、4,754,803 股股份(约占 冠捷有限总股本的 0.20%)和 7,200,000 股股份(约占冠捷有限总股本的 0.31%),即 合计冠捷有限 88,484,803 股股份(约占冠捷有限总股本的 3.77%),截至评估基准日, 该项股份转让交易尚未完成。截至本报告书出具日,该项股份转让交易已完成。 3、2020 年 9 月和 11 月,上市公司分别与华电有限公司、群创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签署《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协议》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协议之补充协议》,约定上市公 司向华电有限公司、群创光电股份有限公司支付现金收购冠捷有限 51%股份,其中向华 电有限公司收购 1,105,977,491 股股份(约占冠捷有限总股本的 47.15%),向群创光电 股份有限公司收购 90,300,000 股股份(约占冠捷有限总股本的 3.85%),截至评估基准 日,该项股份收购交易尚未完成。截至本报告书出具日,该项股份收购交易已完成。 4、评估基准日后冠捷科技(武汉)有限公司已于 2020 年 8 月注销,评估基准日上 述子公司账面资产、负债均为流动资产(不含存货)和流动负债,注销前已完成相关资 产和负债的清算。 5、评估范围中位于上海市两处房地产长宁路 988 号 705 室、706 室于评估基准日 原房地产产权证书编号分别为:沪房地长字(2006)第 012510 号、沪房地长字(2006) 第 012509 号,土地性质均为划拨。截至本报告书出具日,冠捷有限已取得换发的房地 产产权证,产权证书编号分别为:沪(2020)长宁不动产权第 015572 号、沪(2020) 长宁不动产权第 015571 号,证载权利人均为福建捷联电子有限公司,土地性质均为出 让。截至本报告书出具日,上述两处房地产不存在产权瑕疵。 本次评估未考虑上述事项对评估结论的影响,上述事件不会对交易作价产生影响。 (八)交易定价与评估结果差异分析 以 2020 年 6 月 30 日为评估基准日,拟购买资产之冠捷有限合并报表口径股东权益 458 账面价值 1,138,612.82 万元,评估值为 1,564,684.04 万元,冠捷有限 49%的股权对应评 估值为 766,695.18 万元,经交易各方协商一致同意,冠捷有限 49%股权的交易价格最终 确定为 766,695.18 万元,本次评估结果与交易作价不存在差异。 三、独立董事对评估机构的独立性、评估假设前提的合理性及交易定 价的公允性的意见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重组管理办法》、《上市规则》以及《公司章程》 等相关规定,上市公司全部独立董事就公司董事会第九届十次会议审议本次交易拟购买 资产评估机构独立性、评估假设前提的合理性、评估方法与评估目的的相关性、评估定 价的公允性发表如下意见: 1、评估机构的独立性 本公司聘请的评估机构卓信大华为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规定的评估机构。 卓信大华及经办评估师与公司、冠捷有限及其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亦不存在除专业收 费外的利害关系。评估机构具有独立性。 2、评估假设前提的合理性 卓信大华为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所出具的评估报告的评估假设前提和限制条件 按照国家有关法规和规定执行、遵循了市场通用的惯例或准则、符合评估对象的实际情 况,评估假设前提具有合理性。 3、评估方法与评估目的的相关性 本次评估的目的是确定标的资产于评估基准日的市场价值,为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 产提供价值参考依据。卓信大华采用了收益法和市场法两种评估方法分别对拟购买标的 资产价值进行了评估,并最终选择了收益法的评估值作为本次评估结果。本次资产评估 工作按照国家有关法规与行业规范的要求,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科学的原则,按照 公认的资产评估方法,实施了必要的评估程序,对标的资产在评估基准日的价值进行了 评估,所选用的评估方法合理,与评估目的相关性一致。 4、评估定价的公允性 卓信大华评估机构根据资产评估有关的法律法规的规定,在评估过程中实施了相应 的评估程序,遵循了独立性、客观性、科学性、公正性等原则,运用了合规且符合拟购 459 买标的资产实际情况的评估方法,评估结果客观、公正地反映了评估基准日评估对象的 实际情况,评估结果公允。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以卓信大华出具的评估报告结果为依 据,由各方协商确定,交易价格公允,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 情形。 综上所述,本公司就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所选聘的评估机构具有独立性,评估假 设前提合理,评估方法与评估目的具备相关性,出具的资产评估报告的评估结论合理, 评估定价公允。 460 第七章 本次交易合同主要内容 一、《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协议》(华电有限、中国电子、产业工程、 瑞达集团)、《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协议之补充协议》(华电有限、中 国电子、产业工程、瑞达集团) (一)合同主体、签订时间 2020 年 9 月 15 日,华电有限、中国电子、产业工程以及瑞达集团,与上市公司签 署附条件生效的《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协议》(华电有限、中国电子、产业工程、瑞达集 团);2021 年 3 月 12 日,华电有限、中国电子、产业工程以及瑞达集团,与上市公司 签署《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协议之补充协议》(华电有限、中国电子、产业工程、瑞达集 团)。 (二)交易价格及支付安排 1、交易价格 上市公司同意以发行股份的方式向华电有限、中国电子、产业工程以及瑞达集团购 买其合计拥有的冠捷有限 1,069,164,648 股股份,约占冠捷有限总股本的 45.58%,华电 有限、中国电子、产业工程以及瑞达集团亦同意向上市公司出售其拥有的冠捷有限股权, 具体而言,包括华电有限直接持有的冠捷有限的 365,004,073 股股份,约占冠捷有限总 股本的 15.56%;中国电子直接持有的冠捷有限的 617,130,000 股股份,约占冠捷有限总 股本的 26.31%;产业工程直接持有的冠捷有限的 65,293,964 股股份,约占冠捷有限总 股本的 2.78%;瑞达集团直接持有的冠捷有限的 21,736,611 股股份,约占冠捷有限总股 本的 0.93%。 本次交易冠捷有限股权的定价将以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规定的资产评估 机构出具并经国有资产监督管理部门备案的评估报告的评估结果为依据,由交易各方商 议确定。 北京卓信大华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已对冠捷有限 100%股份截至 2020 年 6 月 30 日的 价值进行评估并出具卓信大华评报字(2020)第 2279 号《南京华东电子信息科技股份 461 有限公司拟发行股份购买冠捷科技有限公司 49%股权涉及的冠捷科技有限公司股东全 部权益价值评估项目资产评估报告》(以下简称“《冠捷有限资产评估报告》”),截 至 2020 年 6 月 30 日,冠捷有限 100%股份的评估值为 1,564,684.04 万元,冠捷有限 49% 股份对应价值为 766,695.18 万元。前述评估结果已经过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备案。 按照本次收购股份发行价格 1.90 元/股计算,向华电有限、中国电子、产业工程、 瑞达集团、Bonstar 以及群创光电发行股份数量合计 4,035,237,786 股。具体计算方法为: 向各交易对方发行普通股数量=以发行股份形式向交易对方支付的交易对价/本次发行 股份购买资产的发行价格,发行普通股总数量=向各交易对方发行普通股的数量之和。 上述各方通过本次收购获得的股份对价具体如下: 重组交易对方 股份支付对价(元) 发行股份数(股) 中国电子 4,116,627,367 2,166,645,982 华电有限 2,434,796,163 1,281,471,664 产业工程 435,549,915 229,236,797 群创光电 401,570,118 211,352,693 瑞达集团 144,996,237 76,313,808 Bonstar 133,412,000 70,216,842 合计 7,666,951,800 4,035,237,786 最终发行的股份数量以中国证监会核准的数量为准。上市公司本次发行的股份数量 按照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发行价格和标的资产的交易价格计算。依据该公式计算的发行 数量精确至个位,不足一股的部分应舍去取整。 在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定价基准日至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发行日期间,上市 公司如有派息、送股、配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本次发行价格和发 行数量将做相应调整。发行股数最终以上市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且经中国证券监督管 理委员会核准的数量为准。 2、支付安排 于华电有限、中国电子、产业工程以及瑞达集团依协议的约定向上市公司交付标的 资产并完成标的资产的权属变更登记手续之时,华电有限、中国电子、产业工程以及瑞 达集团即应被视为已经完全履行其于协议项下的标的资产交付义务。 462 于上市公司依协议的约定向华电有限、中国电子、产业工程以及瑞达集团发行股份 并将所发行股份登记于华电有限、中国电子、产业工程以及瑞达集团名下时,上市公司 即应被视为已经完全履行其于协议项下的对价支付义务。 交易各方将根据适用法律的规定就本次发行的盈利预测及业绩补偿安排进行协商, 并另行签署业绩补偿协议(如需)。 (三)本次发行股份的价格、锁定期和滚存利润安排 1、发行价格 本次发行的股份性质为人民币普通股(A 股),每股面值 1.00 元。 上市公司同意以 1.90 元/股的价格向华电有限、中国电子、产业工程以及瑞达集团 发行股份。该价格系以不低于上市公司审议并同意本次交易的第九届董事会第十次临时 会议决议公告日前 60 个交易日的 A 股股票交易均价的 90%为基础确定,且在任何情况 下不得低于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 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若上市公司发生派息、送股、配股、资本公积转增股 本等除权、除息事项,本次发行价格及发行数量将按照中国证监会、深交所的相关规则 进行相应调整,并依据适用法律的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2、锁定期安排 华电有限、中国电子、产业工程以及瑞达集团因本次重组而取得的上市公司股份自 发行结束之日起 36 个月内不得转让;在此之后将按中国证监会及深交所的有关规定执 行。本次重组完成后 6 个月内如上市公司股票连续 20 个交易日的收盘价低于发行价, 或者本次重组完成后 6 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的,则华电有限、中国电子、产业工 程以及瑞达集团认购的股份的限售期将在上述限售期基础上自动延长 6 个月。 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完成之后,华电有限、中国电子、产业工程以及瑞达集团基 于本次交易而享有的上市公司送红股、转增股本等股份,亦遵守上述限售期的约定。若 华电有限、中国电子、产业工程以及瑞达集团基于本次交易所取得股份的限售期承诺与 证券监管机构的最新监管意见不相符,华电有限、中国电子、产业工程以及瑞达集团将 根据相关证券监管机构的监管意见进行相应调整。前述限售期满之后华电有限、中国电 子、产业工程以及瑞达集团所取得的上市公司股份转让事宜按照中国证监会和深交所的 463 有关规定执行。 3、滚存利润安排 上市公司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完成日前的滚存未分配利润,由本次发行股份购买 资产完成日后的上市公司全体股东按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完成后的持股比例共同享 有。 (四)过渡期损益 本次重组交易转让的冠捷有限 49%股权在过渡期间产生的收益由上市公司享有,在 过渡期间产生的亏损由华电有限、中国电子、产业工程、瑞达集团、Bonstar 以及群创 光电承担,并于过渡期间产生的亏损确认后 30 日内以现金形式对上市公司予以补偿。 华电有限、中国电子、产业工程、瑞达集团、Bonstar 以及群创光电内部按本次收购中 向上市公司出售的冠捷有限股份相对比例确定各自应补偿金额。 上市公司将聘请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规定的会计师事务所对标的资产过 渡期间的损益情况进行审计并出具专项审计报告。标的资产于过渡期间产生的损益金额 以专项审计报告反映的金额为依据并经协议各方确认。 对于上述专项审计报告的基准日(以下统称“审计基准日”)的确定方式为:如果 股权交割日为当月 15 日之前的(包括 15 日),则审计基准日为股权交割日所在日的上 一月月末;如果股权交割日为当月 15 日之后的,则审计基准日为股权交割日所在日的 当月月末。 (五)过渡期安排 在过渡期间,华电有限、中国电子、产业工程以及瑞达集团不得允许冠捷有限进行 可能对本次交易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的作为或不作为,但得到上市公司事前书面同意的除 外。 各方同意,若冠捷有限在过渡期间进行现金分红的,则本次交易的最终交易价格将 扣减相应比例的现金分红金额,该等扣减应通过调整本次交易作价、现金分红返还或者 各方同意的其他适当方式进行。 464 (六)违约责任 协议签署后,除不可抗力因素外,任何一方不履行或不及时履行协议项下其应履行 的任何义务,或违反其在协议项下作出的任何陈述、保证或承诺,均构成其违约,应按 照法律规定及协议约定承担违约责任。 如因法律或政策限制,或因上市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未能审议通过本次交易,或 因中国证监会、深交所、商务部等适用监管机构未能批准或核准等原因,导致本次交易 不能实施,则不视为任何一方违约,任何一方不得向其他方提出任何权利主张或赔偿请 求,但由于任何一方怠于履行其义务或存在违反法律要求的情形导致该等情形的除外。 自协议成立之日起至本次交易完成前,除不可抗力和另有约定外,任何一方单方终 止本次交易以及其它恶意行为导致本次交易未能完成的(协议约定的不构成违约的情形 除外),或任何一方怠于履行其义务或存在违反法律要求的情形导致本次交易未能完成 (如内幕交易或提供虚假披露信息),或任何一方在协议中做出的陈述和保证在重大方 面存在虚假、误导或遗漏,或者实质性违反在协议做出的承诺,导致协议被终止,或导 致本次交易不能启动或不能完成的,违约方应当向守约方支付全面和足额的赔偿金。 违约方应当根据守约方的要求继续履行义务、采取补救措施或向守约方支付全面和 足额的赔偿金。上述赔偿金包括直接损失和间接损失的赔偿,包括但不限于:其他方为 本次交易而发生的审计费用、评估费用、财务顾问费用、律师费用、差旅费用等。 (七)协议的生效、变更及终止 1、协议的生效 除另有约定的条款外,协议自协议各方签字或盖章后于文首确定的签署之日起成 立,在自下述条件全部成就或部分被上市公司书面豁免之日起即应生效: (1)前序股权转让已完成交割。前序股权转让指华电有限与 TYPITCAL GOLD LIMITED、张强、Bonstar 就分别受让其持有的冠捷有限 76,530,000 股、7,200,000 股、 及 4,754,803 股股份签署《股权转让协议》,与产业工程就受让其持有的冠捷有限 65,293,964 股 股 份 签署 《 股 权转 让 协议 》 , 与瑞 达 集 团就 受 让其 持 有 的冠 捷 有 限 21,736,611 股股份签署《股权转让协议》; (2)现金收购已完成交割。现金收购指上市公司通过现金收购方式向华电有限、 465 群创光电收购其合计持有的冠捷有限 51%股权; (3)本次交易获得上市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的批准; (4)本次交易标的资产的资产评估报告取得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的备 案; (5)本次交易获得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的批准; (6)本次交易获得中国证监会的核准; (7)本次交易获得商务主管部门的批准; (8)本次交易完成国家发改主管部门、商务主管部门以及外汇主管部门就本次交 易所涉境外投资的备案/登记程序。 2、协议的终止 协议可依据下列情况之一而终止: (1)经各方一致书面同意; (2)如因法律或政策限制,或因上市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未能审议通过本次交 易,或因中国证监会、深交所、商务部等适用监管机构未能批准或核准等原因,导致本 次交易不能实施; (3)由于协议一方严重违反协议(包括但不限于违反陈述和保证)或适用法律的 规定,致使协议的履行和完成成为不可能,在此情形下,其他方有权单方以书面通知方 式终止协议; (4)如果华电有限、中国电子、产业工程以及瑞达集团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 理人员(如有)或其关系密切的家庭成员因存在内幕交易或其他原因被中国证监会、证 券交易所或其他监管机构立案调查,导致或可合理预见将导致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 以及其他监管机构对本次交易作出不予核准(批准)的决定,则上市公司有权单方终止 协议; (5)如果上市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或其关系密切的家庭成员因存 在内幕交易或其他原因被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或其他监管机构立案调查,导致或可 合理预见将导致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以及其他监管机构对本次交易作出不予核准 466 (批准)的决定,则华电有限、中国电子、产业工程以及瑞达集团有权单方终止协议; (6)在本次交易完成前,若冠捷有限发生重大不利变化,则上市公司有权单方终 止协议。 二、《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协议》(群创光电)、《发行股份购买资产 协议之补充协议》(群创光电)、《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协议之补充协 议(二)》(群创光电) (一)合同主体、签订时间 2020 年 9 月 15 日,群创光电与上市公司签署附条件生效的《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协 议》(群创光电);2021 年 3 月 12 日,群创光电与上市公司签署《发行股份购买资产 协议之补充协议》(群创光电);2021 年 9 月 17 日,群创光电与上市公司签署《发行 股份购买资产协议之补充协议(二)》(群创光电)。 (二)交易价格及支付安排 1、交易价格 上市公司同意以发行股份的方式向群创光电购买其拥有的冠捷有限 60,200,000 股 股份,约占冠捷有限总股本的 2.57%,群创光电亦同意向上市公司出售其拥有的冠捷有 限股权。 本次交易冠捷有限股权的定价将以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规定的资产评估 机构出具并经国有资产监督管理部门备案的评估报告的评估结果为依据,由交易双方商 议确定。 北京卓信大华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已对冠捷有限 100%股份截至 2020 年 6 月 30 日的 价值进行评估并出具卓信大华评报字(2020)第 2279 号《南京华东电子信息科技股份 有限公司拟发行股份购买冠捷科技有限公司 49%股权涉及的冠捷科技有限公司股东全 部权益价值评估项目资产评估报告》(以下简称“《冠捷有限资产评估报告》”),截 至 2020 年 6 月 30 日,冠捷有限 100%股份的评估值为 1,564,684.04 万元,冠捷有限 49% 股份对应价值为 766,695.18 万元。前述评估结果已经过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备案。 467 按照本次收购股份发行价格 1.90 元/股计算,向各交易对方发行股份数量合计 4,035,237,786 股。具体计算方法为:向各交易对方发行普通股数量=以发行股份形式向 交易对方支付的交易对价/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发行价格,发行普通股总数量=向各 交易对方发行普通股的数量之和。上述各方通过本次收购获得的股份对价具体如下: 重组交易对方 股份支付对价(元) 发行股份数(股) 中国电子 4,116,627,367 2,166,645,982 华电有限 2,434,796,163 1,281,471,664 产业工程 435,549,915 229,236,797 群创光电 401,570,118 211,352,693 瑞达集团 144,996,237 76,313,808 Bonstar 133,412,000 70,216,842 合计 7,666,951,800 4,035,237,786 最终发行的股份数量以中国证监会核准的数量为准。上市公司本次发行的股份数量 按照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发行价格和标的资产的交易价格计算。依据该公式计算的发行 数量精确至个位,不足一股的部分应舍去取整。 在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定价基准日至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发行日期间,上市 公司如有派息、送股、配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本次发行价格和发 行数量将做相应调整。发行股数最终以上市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且经中国证券监督管 理委员会核准的数量为准。 2、支付安排 于群创光电依协议的约定向上市公司交付标的资产并完成标的资产的权属变更登 记手续之时,群创光电即应被视为已经完全履行其于协议项下的标的资产交付义务。 于上市公司依协议的约定向群创光电发行股份并将所发行股份登记于群创光电名 下时,上市公司即应被视为已经完全履行其于协议项下的对价支付义务。 (三)本次发行股份的价格、锁定期和滚存利润安排 1、发行价格 本次发行的股份性质为人民币普通股(A 股),每股面值 1.00 元。 上市公司同意以 1.90 元/股的价格向群创光电发行股份。该价格系以不低于上市公 468 司审议并同意本次交易的第九届董事会第十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日前 60 个交易日的 A 股股票交易均价的 90%为基础确定,且在任何情况下不得低于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 的每股净资产。 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若上市公司发生派息、送股、配股、资本公积转增股 本等除权、除息事项,本次发行价格及发行数量将按照中国证监会、深交所的相关规则 进行相应调整,并依据适用法律的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2、锁定期安排 群创光电因本次重组而取得上市公司股份自股份发行结束之日起 12 个月内不得以 任何方式转让,但是在适用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许可的前提下的转让不受此限。 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完成之后,群创光电基于本次交易而享有的上市公司送红 股、转增股本等股份,亦遵守上述限售期的约定。若群创光电基于本次交易所取得股份 的限售期承诺与证券监管机构的最新监管意见不相符,群创光电将根据相关证券监管机 构的监管意见进行相应调整。前述限售期满之后群创光电所取得的上市公司股份转让事 宜按照中国证监会和深交所的有关规定执行。 3、滚存利润安排 上市公司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完成日前的滚存未分配利润,由本次发行股份购买 资产完成日后的上市公司全体股东按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完成后的持股比例共同享 有。 (四)过渡期损益 本次重组交易转让的冠捷有限 49%股权在过渡期间产生的收益由上市公司享有,在 过渡期间产生的亏损由华电有限、中国电子、产业工程、瑞达集团、Bonstar 以及群创 光电承担,并于过渡期间产生的亏损确认后 30 日内以现金形式对上市公司予以补偿。 华电有限、中国电子、产业工程、瑞达集团、Bonstar 以及群创光电内部按本次收购中 向上市公司出售的目冠捷有限股份相对比例确定各自应补偿金额。 本次重组交易转让的冠捷有限 49%股权于过渡期间产生的损益金额以冠捷有限相 关财务报表反映的金额为依据并经协议各方确认,协议各方对财务报表记载的过渡期间 损益金额存在争议的,则由符合《证券法》规定的审计机构对冠捷有限在过渡期的损益 469 进行审计并以审计结果确定损益金额。 对于上述财务报表的基准日或审计基准日(以下统称“审计基准日”)的确定方式 为:如果股权交割日为当月 15 日之前的(包括 15 日),则审计基准日为股权交割日所 在日的上一月月末;如果股权交割日为当月 15 日之后的,则审计基准日为股权交割日 所在日的当月月末。 (五)过渡期安排 在过渡期间,群创光电不得允许冠捷有限进行可能对本次交易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的 作为或不作为,但得到上市公司事前书面同意的除外。 双方同意,若冠捷有限在过渡期间进行现金分红的,则本次交易的最终交易价格将 扣减相应比例的现金分红金额,该等扣减应通过调整本次交易作价、现金分红返还或者 各方同意的其他适当方式进行。 (六)违约责任 协议签署后,除不可抗力因素外,任何一方不履行或不及时履行协议项下其应履行 的任何义务,或违反其在协议项下作出的任何陈述、保证或承诺,均构成其违约,应按 照法律规定及协议约定承担违约责任。 如因法律或政策限制,或因上市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未能审议通过本次交易,或 因中国证监会、深交所、商务部、台湾经济部投资审议委员会等适用监管机构未能批准 或核准等原因,导致本次交易不能实施,则不视为任何一方违约,任何一方不得向其他 方提出任何权利主张或赔偿请求,但由于任何一方怠于履行其义务或存在违反法律要求 的情形导致该等情形的除外。 自协议成立之日起至本次交易完成前,除不可抗力和另有约定外,任何一方单方终 止本次交易以及其它恶意行为导致本次交易未能完成的(协议约定的不构成违约的情形 除外),或任何一方怠于履行其义务或存在违反法律要求的情形导致本次交易未能完成 (如内幕交易或提供虚假披露信息),或任何一方在协议中做出的陈述和保证在重大方 面存在虚假、误导或遗漏,或者实质性违反在协议做出的承诺,导致协议被终止,或导 致本次交易不能启动或不能完成的,违约方应当向守约方支付全面和足额的赔偿金。 违约方应当根据守约方的要求继续履行义务、采取补救措施或向守约方支付全面和 470 足额的赔偿金。上述赔偿金包括直接损失和间接损失的赔偿,包括但不限于:其他方为 本次交易而发生的审计费用、评估费用、财务顾问费用、律师费用、差旅费用等。 (七)协议的生效、变更及终止 1、协议的生效 除另有约定的条款外,协议自协议双方签字或盖章后于文首确定的签署之日起成 立,在自下述条件全部成就之日即应生效: (1)现金收购已完成交割。现金收购指上市公司通过现金收购方式向华电有限、 群创光电收购其合计持有的冠捷有限 51%股权; (2)本次交易获得上市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的批准; (3)本次交易标的资产的资产评估报告取得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的备 案; (4)本次交易获得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的批准; (5)本次交易获得中国证监会的核准; (6)本次交易获得商务主管部门的批准; (7)本次交易完成国家发改主管部门、商务主管部门以及外汇主管部门就本次交 易所涉境外投资的备案/登记程序。 2、协议的终止 协议可依据下列情况之一而终止: (1)经双方一致书面同意; (2)如因法律或政策限制,或因上市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未能审议通过本次交 易,或因中国证监会、深交所、商务部、台湾经济部投资审议委员会等适用监管机构未 能批准或核准等原因,导致本次交易不能实施; (3)由于协议一方严重违反协议(包括但不限于违反陈述和保证)或适用法律的 规定,致使协议的履行和完成成为不可能,在此情形下,另一方有权单方以书面通知方 式终止协议; 471 (4)如果群创光电及其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如有)或其关系密切的家庭成员因 存在内幕交易或其他原因被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或其他监管机构立案调查,导致或 可合理预见将导致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以及其他监管机构对本次交易作出不予核准 (批准)的决定,则上市公司有权单方终止协议; (5)如果上市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或其关系密切的家庭成员因存 在内幕交易或其他原因被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或其他监管机构立案调查,导致或可 合理预见将导致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以及其他监管机构对本次交易作出不予核准 (批准)的决定,则群创光电有权单方终止协议; (6)在本次交易完成前,若冠捷有限发生重大不利变化,则上市公司有权单方终 止协议。 三、《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协议》(Bonstar)、《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协 议之补充协议》(Bonstar) (一)合同主体、签订时间 2020 年 9 月 15 日,Bonstar 与上市公司签署附条件生效的《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协 议》(Bonstar);2021 年 3 月 12 日,Bonstar 与上市公司签署《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协 议之补充协议》(Bonstar)。 (二)交易价格及支付安排 1、交易价格 上市公司同意以发行股份的方式向 Bonstar 购买其拥有的冠捷有限 20,000,000 股股 份,约占冠捷有限总股本的 0.85%,Bonstar 亦同意向上市公司出售其拥有的冠捷有限 股权。 本次交易冠捷有限股权的定价将以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规定的资产评估 机构出具并经国有资产监督管理部门备案的评估报告的评估结果为依据,由交易双方商 议确定。 北京卓信大华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已对冠捷有限 100%股份截至 2020 年 6 月 30 日的 价值进行评估并出具卓信大华评报字(2020)第 2279 号《南京华东电子信息科技股份 472 有限公司拟发行股份购买冠捷科技有限公司 49%股权涉及的冠捷科技有限公司股东全 部权益价值评估项目资产评估报告》(以下简称“《冠捷有限资产评估报告》”),截 至 2020 年 6 月 30 日,冠捷有限 100%股份的评估值为 1,564,684.04 万元,冠捷有限 49% 股份对应价值为 766,695.18 万元。前述评估结果已经过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备案。 按照本次收购股份发行价格 1.90 元/股计算,向华电有限、中国电子、产业工程、 瑞达集团、Bonstar 以及群创光电发行股份数量合计 4,035,237,786 股。具体计算方法为: 向各交易对方发行普通股数量=以发行股份形式向交易对方支付的交易对价/本次发行 股份购买资产的发行价格,发行普通股总数量=向各交易对方发行普通股的数量之和。 上述各方通过本次收购获得的股份对价具体如下: 重组交易对方 股份支付对价(元) 发行股份数(股) 中国电子 4,116,627,367 2,166,645,982 华电有限 2,434,796,163 1,281,471,664 产业工程 435,549,915 229,236,797 群创光电 401,570,118 211,352,693 瑞达集团 144,996,237 76,313,808 Bonstar 133,412,000 70,216,842 合计 7,666,951,800 4,035,237,786 最终发行的股份数量以中国证监会核准的数量为准。上市公司本次发行的股份数量 按照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发行价格和标的资产的交易价格计算。依据该公式计算的发行 数量精确至个位,不足一股的部分应舍去取整。 在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定价基准日至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发行日期间,上市 公司如有派息、送股、配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本次发行价格和发 行数量将做相应调整。发行股数最终以上市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且经中国证券监督管 理委员会核准的数量为准。 2、支付安排 于 Bonstar 依协议的约定向上市公司交付标的资产并完成标的资产的权属变更登记 手续之时,Bonstar 即应被视为已经完全履行其于协议项下的标的资产交付义务。 于上市公司依协议的约定向 Bonstar 发行股份并将所发行股份登记于 Bonstar 名下 473 时,上市公司即应被视为已经完全履行其于协议项下的对价支付义务。 (三)本次发行股份的价格、锁定期和滚存利润安排 1、发行价格 本次发行的股份性质为人民币普通股(A 股),每股面值 1.00 元。 上市公司同意以 1.90 元/股的价格向 Bonstar 发行股份。该价格系以不低于上市公 司审议并同意本次交易的第九届董事会第十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日前 60 个交易日的 A 股股票交易均价的 90%为基础确定,且在任何情况下不得低于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 的每股净资产。 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若上市公司发生派息、送股、配股、资本公积转增股 本等除权、除息事项,本次发行价格及发行数量将按照中国证监会、深交所的相关规则 进行相应调整,并依据适用法律的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2、锁定期安排 Bonstar 因本次重组而取得上市公司股份自股份发行结束之日起 12 个月内不得以任 何方式转让,但是在适用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许可的前提下的转让不受此限。 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完成之后,Bonstar 基于本次交易而享有的上市公司送红股、 转增股本等股份,亦遵守上述限售期的约定。若 Bonstar 基于本次交易所取得股份的限 售期承诺与证券监管机构的最新监管意见不相符,Bonstar 将根据相关证券监管机构的 监管意见进行相应调整。前述限售期满之后 Bonstar 所取得的上市公司股份转让事宜按 照中国证监会和深交所的有关规定执行。 3、滚存利润安排 上市公司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完成日前的滚存未分配利润,由本次发行股份购买 资产完成日后的上市公司全体股东按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完成后的持股比例共同享 有。 (四)过渡期损益 本次重组交易转让的冠捷有限 49%股权在过渡期间产生的收益由上市公司享有,在 过渡期间产生的亏损由华电有限、中国电子、产业工程、瑞达集团、Bonstar 以及群创 474 光电承担,并于过渡期间产生的亏损确认后 30 日内以现金形式对上市公司予以补偿。 华电有限、中国电子、产业工程、瑞达集团、Bonstar 以及群创光电内部按本次收购中 向上市公司出售的冠捷有限股份相对比例确定各自应补偿金额。 本次重组交易转让的冠捷有限 49%股权于过渡期间产生的损益金额以冠捷有限相 关财务报表反映的金额为依据并经协议各方确认,协议各方对财务报表记载的过渡期间 损益金额存在争议的,则由符合《证券法》规定的审计机构对冠捷有限在过渡期的损益 进行审计并以审计结果确定损益金额。 对于上述财务报表的基准日或审计基准日(以下统称“审计基准日”)的确定方式 为:如果股权交割日为当月 15 日之前的(包括 15 日),则审计基准日为股权交割日所 在日的上一月月末;如果股权交割日为当月 15 日之后的,则审计基准日为股权交割日 所在日的当月月末。 (五)过渡期安排 在过渡期间,Bonstar 不得允许冠捷有限进行可能对本次交易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的 作为或不作为,但得到上市公司事前书面同意的除外。 双方同意,若冠捷有限在过渡期间进行现金分红的,则本次交易的最终交易价格将 扣减相应比例的现金分红金额,该等扣减应通过调整本次交易作价、现金分红返还或者 各方同意的其他适当方式进行。 (六)违约责任 协议签署后,除不可抗力因素外,任何一方不履行或不及时履行协议项下其应履行 的任何义务,或违反其在协议项下作出的任何陈述、保证或承诺,均构成其违约,应按 照法律规定及协议约定承担违约责任。 如因法律或政策限制,或因上市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未能审议通过本次交易,或 因中国证监会、深交所、商务部等适用监管机构未能批准或核准等原因,导致本次交易 不能实施,则不视为任何一方违约,任何一方不得向其他方提出任何权利主张或赔偿请 求,但由于任何一方怠于履行其义务或存在违反法律要求的情形导致该等情形的除外。 自协议成立之日起至本次交易完成前,除不可抗力和另有约定外,任何一方单方终 止本次交易以及其它恶意行为导致本次交易未能完成的(协议约定的不构成违约的情形 475 除外),或任何一方怠于履行其义务或存在违反法律要求的情形导致本次交易未能完成 (如内幕交易或提供虚假披露信息),或任何一方在协议中做出的陈述和保证在重大方 面存在虚假、误导或遗漏,或者实质性违反在协议做出的承诺,导致协议被终止,或导 致本次交易不能启动或不能完成的,违约方应当向守约方支付全面和足额的赔偿金。 违约方应当根据守约方的要求继续履行义务、采取补救措施或向守约方支付全面和 足额的赔偿金。上述赔偿金包括直接损失和间接损失的赔偿,包括但不限于:其他方为 本次交易而发生的审计费用、评估费用、财务顾问费用、律师费用、差旅费用等。 (七)协议的生效、变更及终止 1、协议的生效 除另有约定的条款外,协议自协议双方签字或盖章后于文首确定的签署之日起成 立,在自下述条件全部成就之日即应生效: (1)现金收购已完成交割。现金收购指上市公司通过现金收购方式向华电有限、 群创光电收购其合计持有的冠捷有限 51%股权; (2)本次交易获得上市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的批准; (3)本次交易标的资产的资产评估报告取得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的备 案; (4)本次交易获得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的批准; (5)本次交易获得中国证监会的核准; (6)本次交易获得商务主管部门的批准; (7)本次交易完成国家发改主管部门、商务主管部门以及外汇主管部门就本次交 易所涉境外投资的备案/登记程序。 2、协议的终止 协议可依据下列情况之一而终止: (1)经双方一致书面同意; (2)如因法律或政策限制,或因上市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未能审议通过本次交 易,或因中国证监会、深交所、商务部等适用监管机构未能批准或核准等原因,导致本 476 次交易不能实施; (3)由于协议一方严重违反协议(包括但不限于违反陈述和保证)或适用法律的 规定,致使协议的履行和完成成为不可能,在此情形下,另一方有权单方以书面通知方 式终止协议; (4)如果 Bonstar 及其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如有)或其关系密切的家庭成员因 存在内幕交易或其他原因被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或其他监管机构立案调查,导致或 可合理预见将导致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以及其他监管机构对本次交易作出不予核准 (批准)的决定,则上市公司有权单方终止协议; (5)如果上市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或其关系密切的家庭成员因存 在内幕交易或其他原因被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或其他监管机构立案调查,导致或可 合理预见将导致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以及其他监管机构对本次交易作出不予核准 (批准)的决定,则 Bonstar 有权单方终止协议; (6)在本次交易完成前,若冠捷有限发生重大不利影响的事项,则上市公司有权 单方终止协议。 四、《业绩补偿协议》《业绩补偿协议协议之补充协议》 (一)合同主体、签订时间 2021 年 3 月 12 日,上市公司与华电有限、中国电子、产业工程以及瑞达集团签署 了《业绩补偿协议》;2021 年 9 月 17 日,上市公司与华电有限、中国电子、产业工程 以及瑞达集团签署了《业绩补偿协议之补充协议》。 (二)标的资产 标的资产指华电有限、中国电子、产业工程、瑞达集团、群创光电及 Bonstar 所持 冠捷有限 49%股份。根据卓信大华出具的卓信大华评报字(2020)第 2279 号《南京华 东电子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拟发行股份购买冠捷科技有限公司 49%股权涉及的冠捷 科技有限公司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评估项目资产评估报告》(以下简称“《冠捷有限资产 评估报告》”),截至 2020 年 6 月 30 日,冠捷有限 100%股份的评估值为 1,564,684.04 万元,对应协议项下标的资产的价值为 766,695.18 万元。 477 (三)冠捷有限承诺利润数 各方同意,以《冠捷有限资产评估报告》载明的冠捷有限相关年度的预测净利润数 据为依据,协商确定华电有限、中国电子、产业工程以及瑞达集团(以下简称“业绩补 偿义务人”)对冠捷有限的承诺利润数,业绩补偿义务人应就冠捷有限相关年度按照《冠 捷有限资产评估报告》预测口径(以下简称“评估预测口径”)调整后的净利润数不低 于《冠捷有限资产评估报告》载明的预测净利润数据作出承诺。 评估预测口径目前考虑了下述因素:1、本次评估对标的公司下属武汉子公司享受 的特定政府补贴进行了预测;2、本次评估未考虑汇兑损益预测。 根据《冠捷有限资产评估报告》,冠捷有限 2021 年至 2023 年度,预测归属母公 司所有者的净利润(含武汉子公司享受的特定政府补贴)及预测归属母公司所有者的 净利润(不含武汉子公司享受的特定政府补贴)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21 年度 2022 年度 2023 年度 预测归属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含武汉 115,083.38 132,658.95 150,337.54 子公司享受的特定政府补贴) 预测归属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不含武 109,832.74 131,833.95 149,512.54 汉子公司享受的特定政府补贴) 业绩补偿义务人按照人民币口径对目标公司业绩承诺期实现的净利润分别作出承 诺 , 业 绩 补偿 义 务人 承 诺, 冠 捷 有限 2021 年 度-2023 年 度 实 现的 净 利润 不 低 于 115,083.38 万元、132,658.95 万元、150,337.54 万元(以下简称“承诺净利润数”), 扣除武汉子公司享受特定政府补贴的净利润不低于 109,832.74 万元、131,833.95 万元、 149,512.54 万元(以下简称“扣除补贴承诺净利润数”) 如果本次收购未能于 2021 年 12 月 31 日之前实施完毕的(以资产过户实施完毕之 日为准),则业绩补偿义务人对目标公司的业绩承诺期延长至 2024 年(即业绩承诺期 调整为 2021 年度-2024 年度),在此情况下,业绩补偿义务人承诺冠捷有限 2024 年度 的承诺净利润数不低于 158,567.84 万元、扣除补贴承诺净利润数不低于 158,292.84 万元。 (四)冠捷有限盈利预测差异的确定 在业绩承诺期内,上市公司进行年度审计时应分别将审定的净利润数(以下简称 478 “实际净利润数”)和审定的扣除武汉子公司享受特定政府补贴的净利润数(以下简 称“扣除补贴实际净利润数”),与约定的承诺净利润数、扣除补贴承诺净利润数的 差异情况进行审核,并出具专项核查意见。 按照评估预测口径,会计师事务所在审核确定冠捷有限实际利润数时应当以冠捷有 限实现的扣非归母净利润为基础,并考虑下述因素:(1)本次评估对冠捷有限下属武 汉子公司享受的特定政府补贴进行了预测,实际净利润应包含该收益;(2)本次评估 未考虑汇兑损益预测,实际净利润应扣除汇兑损益的影响。 会计师事务所在审核确定冠捷有限扣除补贴实际净利润数时,以冠捷有限实现的 扣非归母净利润为基础,并扣除汇兑损益的影响。 在确定实际净利润数及扣除补贴实际净利润数时,还应扣除本次收购配套募集资 金投入所带来的税后收益。在盈利补偿期间内,配套募集资金投入所带来的收益按以 下方法确定:(1)募集资金投入使用前,募集资金存储在募集资金专户或现金管理所 产生的利息收入;(2)募集资金投入使用后,因募集资金投入而节约的相关借款利息 等收益。计算该等借款利息时,利率将参考同期借款利率水平确定。 (五)利润补偿方式 业绩补偿义务人优先以股份进行补偿,如果业绩补偿义务人对于本次收购中认购的 股份不足补偿,则应进一步以现金进行补偿。 专项核查意见出具后,如发生冠捷有限截至当期期末累积的实际利润数未能达到截 至当期期末累积承诺利润数而需要业绩补偿义务人进行补偿的情形,上市公司应在专项 核查意见出具后 30 个工作日内召开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审议关于回购业绩补偿义务人 应补偿股份并注销的相关方案,并同步履行通知债权人等法律、法规关于减少注册资本 的相关程序。具体程序如下: 经上市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股份回购注销方案的,上市公司以人民币 1 元的总 价回购并注销业绩补偿义务人当年应补偿的股份,并在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后 5 个工作日 内将股份回购数量书面通知业绩补偿义务人。业绩补偿义务人应在收到上市公司书面通 知之日起 5 个工作日内,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发出将其当年须 补偿的股份过户至上市公司董事会设立的专门账户的指令。该等股份过户至上市公司董 事会设立的专门账户之后,上市公司应尽快办理该等股份的注销事宜。 479 自业绩补偿义务人应补偿股份数量确定之日起至该等股份注销前,业绩补偿义务人 承诺放弃该等股份所对应的表决权。 如果业绩补偿义务人须根据协议约定向上市公司进行现金补偿的,上市公司应在股 份补偿义务履行完成之日起 5 日内将依据合格审计机构对冠捷有限的实际盈利情况出 具专项审核意见和股份补偿情况确定的业绩补偿义务人当期应以现金方式补偿的金额 及相关支付事项书面通知业绩补偿义务人。业绩补偿义务人应在收到上市公司通知之日 起 20 个工作日内将当期应补偿的现金价款一次性支付给上市公司。 自本次收购实施完毕当年至业绩承诺期内任一会计年度期末,(1)冠捷有限实现 的累积实际净利润数不低于约定的截至当期期末累积承诺净利润数的总和,且(2)冠 捷有限实现的扣除补贴实际净利润数不低于约定的截至当期期末累积扣除补贴承诺净 利润数的总和。 如根据合格审计机构出具的专项核查意见,自本次收购完毕当年至业绩承诺期内 任一会计年度期末,冠捷有限实现的累积实际净利润数未达到上述第(1)项的约定, 或,冠捷有限扣除补贴实际净利润数未达到上述第(2)项的约定,业绩补偿义务人应 向上市公司进行补偿。 在业绩承诺期内: (1)如目标公司实现的累积扣除补贴实际净利润数低于截至当期期末累积扣除补 贴承诺净利润数,具体股份补偿数额按照下列公示计算:当期应补偿金额=(截至当期 期末目标公司累积扣除补贴承诺净利润数-截至当期期末目标公司累积实现的扣除补 贴实际净利润数)÷业绩承诺期内各年的目标公司扣除补贴承诺净利润数总和×乙方 各自所持标的资产对应的最终交易作价-累积已补偿金额。当期应补偿股份数量=当期 应补偿金额/发行价格。 (2)如目标公司实现的累积实际净利润数低于截至当期期末冠捷有限累积承诺净 利润数,则具体股份补偿数额按照下列计算公式计算:当期补偿金额=(截至当期期末 目标公司累积承诺净利润数-截至当期期末目标公司实现的累积实际净利润数)÷业 绩承诺期内各年的目标公司承诺净利润数总和×乙方各自所持标的资产对应的最终交 易作价-累积已补偿金额。当期应补偿股份数量=当期应补偿金额/发行价格。 若冠捷有限实现的累积扣除补贴实际净利润数低于截至当期期末冠捷有限累积扣 480 除补贴承诺净利润数,并且冠捷有限累积实际净利润数低于截至当期期末冠捷有限累 积承诺净利润数,则当期补偿金额及当期应补偿股份数量按照第(1)项与第(2)项 分别计算得出的较高值予以确定。 受限于《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协议》(华电有限、中国电子、产业工程、瑞达集团)、 《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协议》(群创光电)以及《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协议》(Bonstar) 的约定,协议所称发行价格是指上市公司为实施本次收购向业绩补偿义务人发行股份的 价格。 业绩补偿义务人先以本次收购取得的尚未出售的股份进行补偿,如果业绩补偿义务 人各自于本次收购中认购的股份不足以补偿,则其应进一步以现金进行补偿,业绩补偿 义务人应以人民币进行补偿,计算公式为: 当期应补偿现金=当期应补偿金额-当期已补偿股份数量×发行价格。 若因业绩承诺期内上市公司实施转增或送股分配的,则补偿股份数进行相应调整。 当期应补偿股份数量(调整后)=当期应补偿股份数(调整前)×(1+转增或送股 比例)。 如上市公司在业绩承诺期有现金分红的,补偿股份数在补偿实施时累积获得的分红 收益,应随之无偿返还上市公司,返还的现金股利不作为已补偿金额,不计入各期应补 偿金额的计算公式。 返还金额=截至补偿前每股已获得的现金股利(以税后金额为准)×当期应补偿股 份数量。 在逐年补偿的情况下,各年计算的应补偿金额小于 0 时,按 0 取值,即已经补偿的 金额不冲回。 业绩补偿义务人保证用于承担业绩补偿义务的股份优先用于履行业绩补偿承诺,不 通过质押等方式逃废补偿义务;未来质押该等股份时,业绩补偿义务人承诺将书面告知 质权人根据业绩补偿协议上述股份具有潜在业绩承诺补偿义务情况,并在质押协议中就 该等股份优先用于支付业绩补偿事项等与质权人作出明确约定。 (六)冠捷有限减值测试补偿 业绩承诺期届满后,上市公司应当聘请合格审计机构在出具当年度财务报告时对标 481 的资产进行减值测试,并在出具年度财务报告时出具专项审核意见。经减值测试,如果: 业绩补偿义务人所持标的资产对应的期末减值额>业绩补偿义务人业绩承诺期间内已补 偿股份总数×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发行价格+业绩补偿义务人已补偿的现金总额, 则业绩补偿义务人以本次收购取得的尚未出售的股份另行对上市公司进行补偿,业绩补 偿义务人各自补偿的股份数量=业绩补偿义务人各自所持标的资产对应的期末减值额/ 每股发行价格-业绩补偿义务人各自补偿期限内已补偿股份总数-业绩补偿义务人各 自补偿期限内现金补偿总额/每股发行价格。前述公式中的减值额为标的资产在本次交 易中的作价减去期末标的资产的评估值并扣除补偿期限内标的资产股东增资、减资、接 受赠与以及利润分配的影响。 如果业绩补偿义务人于本次收购中认购的股份不足以补偿,则其应进一步以现金进 行补偿,业绩补偿义务人应以人民币进行补偿。业绩补偿义务人各自另需补偿的金额= 业绩补偿义务人各自所持标的资产对应的期末减值额-(股份发行价格×补偿期内业绩 补偿义务人各自累积已补偿股份总数+业绩补偿义务人各自补偿期内已补偿现金总金 额)。 各方同意,业绩补偿义务人应当以各自通过本次收购获得的对价为限向上市公司承 担业绩补偿义务,标的资产的减值测试补偿与利润补偿合计不应超过业绩补偿义务人转 让标的资产的交易价格。 (七)违约责任 除不可抗力外,一方未履行或部分履行协议项下的义务给守约方造成损害的,守约 方有权要求违约方赔偿由此造成的全部经济损失。 五、与各交易对方签署的《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协议》及其补充协议的 生效条件及其成就情况 (一)基本情况 截至本报告签署日,《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协议》(华电有限、中国电子、产业工 程、瑞达集团)、《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协议之补充协议》(华电有限、中国电子、产 业工程、瑞达集团)的生效条件及其成就情况如下: 482 序 生效条件 成就情况 号 华电有限受让 Typical Gold Limited、张强和 Bonstar 分别持 有的冠捷有限 76,530,000 股、7,200,000 股及 4,754,803 股股 1 已成就 份,华电有限将其持有的冠捷有限 65,293,964 股、21,736,611 股股份分别转让给产业工程、瑞达投资的股份转让完成交割 2 上市公司现金收购冠捷有限 51%股份的交易已完成交割 已成就 3 本次交易获得上市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的批准 已成就 4 本次交易标的资产的资产评估报告取得国务院国资委的备案 已成就 5 本次交易获得国务院国资委的批准 已成就 6 本次交易获得中国证监会的核准 未成就 7 本次交易获得商务主管部门的批准 无需成就 本次交易完成国家发改主管部门就本次交易所涉境外投资的备 8 已成就 案程序 本次交易完成商务主管部门以及外汇主管部门就本次交易所涉 9 未成就 境外投资的备案/登记程序 截至本报告签署日,《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协议》(群创光电)、《发行股份购买 资产协议之补充协议》(群创光电)、《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协议之补充协议(二)》 (群创光电)的生效条件及其成就情况如下: 序 生效条件 成就情况 号 1 上市公司现金收购冠捷有限 51%股份的交易已完成交割 已成就 2 本次交易获得本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的批准 已成就 3 本次交易标的资产的资产评估报告取得国务院国资委的备案 已成就 4 本次交易获得国务院国资委的批准 已成就 5 本次交易获得中国证监会的核准 未成就 6 本次交易获得商务主管部门的批准 无需成就 本次交易完成国家发改主管部门就本次交易所涉境外投资的备案 7 已成就 程序 本次交易完成商务主管部门以及外汇主管部门就本次交易所涉境 8 未成就 外投资的备案/登记程序 截至本报告签署日,《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协议》(Bonstar)、《发行股份购买资 产协议之补充协议》(Bonstar)的生效条件及其成就情况如下: 483 序 生效条件 成就情况 号 1 上市公司现金收购冠捷有限 51%股份的交易已完成交割 已成就 2 本次交易获得本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的批准 已成就 3 本次交易标的资产的资产评估报告取得国务院国资委的备案 已成就 4 本次交易获得国务院国资委的批准 已成就 5 本次交易获得中国证监会的核准 未成就 6 本次交易获得商务主管部门的批准 无需成就 本次交易完成国家发改主管部门就本次交易所涉境外投资的备案 7 已成就 程序 本次交易完成商务主管部门以及外汇主管部门就本次交易所涉境 8 未成就 外投资的备案/登记程序 (二)生效条件差异情况 对比三份《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协议》及其补充协议: 上市公司与华电有限、中国电子、产业工程、瑞达集团所签协议的额外生效条件 为“ 华电有限 受让 Typical Gold Limited、 张强和 Bonstar 分别 持有的冠 捷有限 76,530,000 股、7,200,000 股及 4,754,803 股股份,华电有限将其持有的冠捷有限 65,293,964 股、21,736,611 股股份分别转让给产业工程、瑞达投资的股份转让完成交 割”,目前已成就。 六、与各交易对手方签订的协议之间是否构成整体交易安排 (一)各协议之间构成整体交易安排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上市公司已持有冠捷有限 51%股份,上市公司拟通过本次交 易收购冠捷有限剩余 49%股份,实现对冠捷有限的 100%控制权。 上市公司于 2020 年 9 月 15 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十次临时会议,于 2021 年 3 月 12 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将上市公司向各交易对手方发行股份购买冠捷有 限 49%股份作为一项整体交易审议并通过。 因此,上市公司向各交易对手方发行股份购买其持有的冠捷有限 49%股份,构成协 议的整体交易安排。 484 (二)生效条件实质相同 如上所述,就上市公司与各交易对手分别签订的《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协议》中的 差异部分,公司与华电有限、中国电子、产业工程、瑞达集团所签协议的额外生效条 件已成就,其余生效条件相同。 (三)若部分协议无法生效,上市公司将调整方案并重新履行相关程序 若部分协议无法生效或部分交易对手无法根据《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协议》及其补 充协议履约,上市公司将根据相关情况调整方案,并根据法律法规的规定履行决策相 关程序。 485 第八章 本次交易的合规性分析 一、本次交易符合《重组管理办法》第十一条规定 (一)本次交易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有关环境保护、土地管理、反垄断等 法律和行政法规的规定 1、本次交易符合国家产业政策 本次拟购买资产冠捷有限主要业务包括显示器及液晶电视等产品的研发、生产以及 销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发布的《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 年本)》,本次交易拟购买资产所从事的主营业务均不属于国家产业政策限制类和淘汰 类的产业,且拟购买资产符合国家相关产业政策。因此,本次交易符合国家产业政策。 2、本次交易符合有关环境保护的法律和行政法规的规定 拟购买资产在报告期内均不存在因违反国家环境保护相关法规而受到重大行政处 罚的情形。此外,本次交易亦不涉及环境保护报批事项。因此,本次交易符合有关环境 保护的法律和行政法规的规定。 3、本次交易符合有关土地管理方面的有关法律和行政法规的规定 除标的资产中已披露的土地使用权权属瑕疵外,本次拟购买资产涉及的其他土地使 用权权属清晰。报告期内,标的资产在经营过程中不存在因违反国家土地管理相关法律 法规而受到重大行政处罚且情节严重的情形。此外,本次交易拟购买标的为冠捷有限 49%股权,不直接涉及土地使用权交易。因此,本次交易符合有关土地管理方面的有关 法律和行政法规的规定。 4、本次交易不存在违反有关反垄断法律和行政法规的规定 本次交易完成后,上市公司从事各项生产经营业务不构成垄断行为,本次交易不存 在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垄断法》和其他反垄断行政法规相关规定的情形。 综上所述,本次重组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有关环境保护、土地管理、反垄断等法律 和行政法规的规定。符合《重组管理办法》第十一条第(一)项的规定。 486 (二)本次交易完成后,上市公司仍符合股票上市条件 本次交易完成后,上市公司满足社会公众股东持股比例不低于 10%的要求,不会导 致上市公司不符合深交所股票上市条件。 综上,本次交易符合《重组管理办法》第十一条第(二)项的规定。 (三)本次交易所涉及的资产定价公允,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和股东合法 权益的情形 本次交易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依法进行,由上市公司董事会提出方案,并聘请 符合规定的中介机构依据有关规定出具审计、评估、法律等相关报告。本次交易标的资 产的交易价格以符合《证券法》规定的资产评估机构出具并经国务院国资委备案的评估 报告的评估结果为准。上市公司董事会和独立董事均已对评估机构的独立性、评估假设 前提的合理性、评估方法与评估目的的相关性以及评估定价的公允性发表肯定性意见, 资产的定价依据公允,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和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形。 综上,本次重组标的资产的定价依据公允,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和股东合法权益的 情形,符合《重组管理办法》第十一条第(三)项的规定。 (四)本次交易所涉及的资产权属清晰,资产过户或者转移不存在法律障 碍,相关债权债务处理合法 本次重组的标的公司为合法设立、有效存续的公司,该等资产产权权属清晰,不存 在限制或者禁止转让的情形,不存在其他质押、权利担保或其它受限制的情形,标的资 产的过户不存在法律障碍。本次交易亦不涉及债权债务处理事宜。 综上所述,本次交易符合《重组管理办法》第十一条第(四)项的规定。 (五)本次交易有利于上市公司增强持续经营能力,不存在可能导致上市 公司重组后主要资产为现金或者无具体经营业务的情形 本次交易完成后,冠捷有限将成为公司全资子公司。冠捷有限定位为专注于智能显 示领域的智能制造企业,主要业务包括显示器及液晶电视等产品的研发、生产以及销售。 冠捷有限在智能显示制造领域具有领先的核心竞争优势和行业地位,本次交易将巩固上 市公司业务竞争优势,增强上市公司盈利能力、抗风险能力,进而提升上市公司价值与 487 综合竞争力。 综上,本次交易有利于上市公司增强持续经营能力,不存在可能导致上市公司重组 后主要资产为现金或者无具体经营业务的情形,符合《重组管理办法》第十一条第(五) 项的规定。 (六)本次交易有利于上市公司在业务、资产、财务、人员、机构等方面 与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人保持独立,符合中国证监会关于上市公司独立性 的相关规定 本次交易前,上市公司已经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建立规范的法人治理结构和独 立运营的管理体制,做到业务、资产、财务、人员、机构等方面独立。 本次交易完成后,上市公司控股股东由中电熊猫变更为中国电子,实际控制人仍为 中国电子,实际控制人不会发生变化,不会对现有的公司治理结构产生不利影响,上市 公司将保持完善的法人治理结构,符合中国证监会关于上市公司独立性的相关规定。此 外,作为上市公司的实际控制人及本次重组的交易对方之一,中国电子已出具相关承诺, 本次交易完成后,将保证上市公司在业务、资产、财务、人员、机构等方面的独立性。 综上,本次交易符合《重组管理办法》第十一条第(六)项的规定。 (七)本次交易有利于上市公司形成或者保持健全有效的法人治理结构 本次交易前,上市公司已设立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等组织机构并制定相应的 议事规则,从制度上保证股东大会、董事会和监事会的规范运作和依法行使职责。 本次交易完成后,上市公司将依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 等法律法规及行业主管部门的要求,根据实际情况对上市公司的公司章程进行修订,以 适应本次重组后的业务运作及法人治理要求,继续完善上市公司健全有效的法人治理结 构。 综上,本次交易符合《重组管理办法》第十一条第(七)项的规定。 综上所述,本次交易符合《重组管理办法》第十一条规定。 二、本次交易不构成《重组管理办法》第十三条规定的情形 本次交易完成后,本公司控股股东由中电熊猫变更为中国电子,实际控制人仍为中 488 国电子。上市公司近三十六个月内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更,因此本次交易不构成重组上 市。 综上所述,本次交易不构成《重组管理办法》第十三条规定的重组上市情形。 三、本次交易符合《重组管理办法》第四十三条规定 (一)有利于提高上市公司资产质量、改善公司财务状况和增强持续盈利 能力;相关安排与承诺有利于上市公司减少关联交易和避免同业竞争,增 强独立性 1、关于资产质量、财务状况和持续盈利能力 2020 年 11 月 18 日,上市公司召开 2020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 公司本次重大资产出售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方案的议案》,上市公司以公开 挂牌的方式出售公司持有的南京平板显示 57.646%股权,以协议转让的方式出售所持成 都显示 11.429%股权;同时,公司以支付现金的方式向冠捷有限股东华电有限、群创光 电收购其持有的冠捷有限 51%股份。至本报告书出具日,该重大资产出售及支付现金购 买资产交易已实施完毕。 前述重大资产出售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交易是上市公司战略退出液晶面板产业、战 略转型为智能显示制造行业龙头的重大举措,本次交易是上市公司战略转型的延续和进 一步深化。 本次交易完成后,冠捷有限将成为公司全资子公司,进一步增强对冠捷有限的控制 力,有利于加快公司业务转型,提升核心竞争力。同时,上市公司能够进一步提高在冠 捷有限享有的权益比例,提高上市公司盈利能力。 2、关于同业竞争 (1)本次重组前同业竞争情况 本次重组前,上市公司主要业务包括显示器及液晶电视等产品的研发、生产以及销 售,除上市公司与控股股东中电熊猫下属南京中电熊猫家电有限公司存在同业竞争外, 上市公司与中国电子其他下属企业主营业务不存在同业竞争的情况,具体情况如下: ①与控股股东中电熊猫及其控制的企业的同业竞争情况 489 中电熊猫为控股型企业,其主营业务主要由下属子公司经营。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 除上市公司以外,中电熊猫下属一级子公司情况如下: 注册资本 序号 企业名称 持股比例 主营业务 (万元) 通信设备、家用电器产品、电子装备、电子 熊猫电子集团有 智能装备、计算机和其它电子设备、广播电 1 163,297 100% 限公司 视设备、视听设备、电子器件、房地产开发、 物业管理。 以智能制造、智慧城市和电子制造服务为三 大主营业务。在智能制造领域,致力于提供 南京熊猫电子股 基于工业互联网、智能制造核心装备的智能 2 份有限公司 91,383.85 3.93% 制造解决方案;在智慧城市领域,打造基于 (600775.SH) 5G 移动通信、人工智能、大数据技术的新型 智慧城市生态系统;在电子制造服务领域, 为客户提供专业高效的绿色电子制造服务 南京中电熊猫液 3 晶显示科技有限 723,200 60.10% 生产 TFT-LCD 面板与模组 公司 南京熊猫汉达科 4 210,000 100% 研制生产通信设备 技有限公司 南京三乐集团有 5 28,219 100% 研制生产微波电真空器件 限公司 南京华东电子集 6 37,000 100% 科技园区管理 团有限公司 南京中电熊猫置 7 29,375 100% 房地产开发、工程建设管理与服务 业有限公司 南京中电熊猫贸 有色金属、建材产品贸易、运输物流、房屋 8 5,000 70% 易发展有限公司 租赁 南京中电熊猫晶 $22,200,00 9 83.35% 研制生产石英晶体系列电子元器件 体科技有限公司 0 电光源产品及材料的制造、销售;照明电器 南京中电熊猫照 及材料的制造、销售;灯具、灯杆及配件的 10 15,672 33.99% 明有限公司 制造、销售;城市及道路照明工程、动力工 程的设计、安装。 上海熊猫沪宁电 提供仪器仪表、发电机及电力行业产品销售 11 2,000 100% 子科技有限公司 和技术服务 东莞中电熊猫科 12 36,000 100% 产业园建设与管理 技发展有限公司 南京长江电子信 13 息产业集团有限 70,000 100% 雷达、通讯设备 公司 南京金宁微波有 微波铁氧体器件、电子器件研发、生产及销 14 195 57.53% 限公司 售 江苏中电熊猫智 15 50,000 60% 智能化产品生产及技术研发 能科技有限公司 南京金宁电子集 研发制造软磁磁芯、软磁器件、微波器件、 16 28,617.2 100% 团有限公司 窑炉、压机、仪器仪表设备等产品 17 南京华东电子真 3,145 61% 各类吸气剂以及真空电子材料、器件的生产、 490 注册资本 序号 企业名称 持股比例 主营业务 (万元) 空材料有限公司 销售及技术服务 南京华日触控显 STN、CSTN 单色液晶屏及模块、触摸屏的设 18 9,605.2 100% 示科技有限公司 计、生产及测试 南京中电熊猫触 19 控显示科技有限 3,000 100% 触控屏及相关零组件的生产 公司 南京华睿川电子 20 $6,000,000 95% 触摸屏、电子线路及其他电子类产品的生产 科技有限公司 注:南京熊猫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为中电熊猫直接持股和间接持股控制;部分企业注册资本单位为外 币,已在上表中单独列示 上表中,熊猫电子集团下属控股子公司南京中电熊猫家电有限公司的主营业务为终 端电视、平板显示器产品研发、生产、制造、销售等,上市公司主营业务与南京中电熊 猫家电有限公司在电视、显示器领域存在同业竞争。 ②与实际控制人中国电子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同业竞争的情况如下 中国电子以提供电子信息技术产品与服务为主营业务,分为现代信息服务、新型显 示、集成电路、高新电子、信息安全五大业务板块,是中国最大的综合性国有 IT 企业 集团。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中国电子下属的一级子公司情况如下: 序 公司名称 持股比例 注册资本(万元) 主营业务 号 中 国电 子有 1 100% 2800,000.00 中国电子旗下资产整合与混改实施平台。 限公司 中 国瑞 达投 主要从事土地开发、房产租赁、资产处置、物 2 资 发展 集团 100% 107,000.00 业服务等业务。 有限公司 中 国信 息安 主要业务分为咨询规划类业务、测评服务类业 3 全 研究 院有 100% 48,000.00 务和基地建设运营业务。 限公司 对成员单位办理财务和融资顾问、信用鉴证及 相关的咨询、代理业务;协助成员单位实现交 易款项的收付;对成员单位提供担保;办理成 员单位之间的委托贷款及委托投资;对成员单 中 国电 子财 位办理票据承兑与贴现;办理成员单位之间的 4 务 有限 责任 61.38% 175,094.30 内部转账结算及相应的结算、清算方案设计; 公司 吸收成员单位的存款;对成员单位办理贷款及 融资租赁;从事同业拆借;经批准发行财务公 司债券;承销成员单位的企业债券;有价证券 投资。 中 电金 投控 资产管理;股权投资;投资管理;财务顾问业 5 100% 100,000.00 股有限公司 务。 上 海浦 东软 6 30.36% 55,000.00 房产出租、房产销售和园区服务。 件 园股 份有 491 序 公司名称 持股比例 注册资本(万元) 主营业务 号 限公司 中 电智 能卡 身份证、金融卡、加油卡、社保卡等 IC 卡及模 7 有 限责 任公 58.14% 3,675.00 块生产业务,并提供多芯片封装服务。 司 中 国电 子信 息 产业 集团 8 100% 21,542.00 自主安全、网络安全、工控安全等领域。 有 限公 司第 六研究所 武 汉中 原物 9 业 发展 有限 100% 50.00 物业管理。 公司 北 京华 利计 10 算 机有 限公 100% 200.00 软件与信息技术服务。 司 干电池、蓄电池、太阳能电池制造;经营本企 武 汉长 江电 11 100% 2,847.20 业自产电池产品、成套设备及相关技术的出口 源有限公司 业务。 北 京金 信恒 12 通 科技 有限 100% 100.00 通信设备、网络设备、计算机硬件等。 责任公司 中 电长 城计 13 算 机集 团有 100% 11,000.00 已无实际经营业务。 限公司 中国电子有限公司为中国电子集团核心主业和主体资产的运营平台,目前已承接了 中国电子集团大部分的业务和资产,除中电熊猫外,中国电子有限公司下属主要企业基 本情况如下: 序 持股比 注册资本(万 公司名称 主营业务 号 例 元) 中国振华电子 1 54.19% 246,810.96 高新电子元器件、集成电路、新能源新材料。 集团有限公司 面向国家关键信息基础设施、国家重要信息系 中电长城网际 统,为用户提供基于安全的资源服务和运维; 2 系统应用有限 36.63% 44,621.24 安全服务和安全运维;应用、数据服务与运营; 公司 安全工程(海外)等信息化全方位解决方案和 服务。 中国电子进出 3 100% 69,421.60 高新电子、国际贸易。 口有限公司 主要从事代理进口业务,以手续费作为主要收 中国电子产业 4 100% 1,728.29 入来源。后业务量逐渐萎缩,截至目前已基本 工程有限公司 无业务。 彩虹集团有限 液晶面板、玻璃基板、太阳能光伏玻璃等的生 5 100% 251,716.70 公司 产制造和销售。 甘肃长风电子 军工电子产品生产,洗衣机、电冰箱等民用产 6 51% 64,090.10 科技有限责任 品生产销售及无人机、智能机器人等研发生产 492 序 持股比 注册资本(万 公司名称 主营业务 号 例 元) 公司 业务。 业务主要涵盖集成电路半导体封装与测试、半 深圳长城开发 导体存储、数据存储、医疗设备、新能源汽车 7 科技股份有限 34.51% 156,058.76 电子、通讯及消费电子等各类高端电子产品的 公司 先进制造服务以及计量系统、自动化设备及相 关业务的研发生产。 智能工厂及数字化车间整体解决方案、中电云 中电工业互联 8 65% 100,000.00 网、智能制造、数字零售、SMT 云工厂、可信 网有限公司 物联。 深圳中电蓝海 9 100% 2,000.00 房地产项目管理。 控股有限公司 装备核心控制设备的研发、生产以及技术服务; 中电智能科技 10 100% 14,000.00 工业控制系统一体化解决方案;智能制造系统 有限公司 解决方案;工控安全解决方案。 中电(海南) 11 联合创新研究 72% 50,000.00 技术开发、技术服务、测试服务、技术研究等。 院有限公司 中电惠融商业 12 保理(深圳) 100% 100,000.00 其他非货币银行服务。 有限公司 中电文思海辉 13 88.71% 230,000.00 信息技术外包服务。 技术有限公司 华大半导体有 工控 MCU、功率及驱动芯片、智能卡及安全芯 14 100% 403,506.10 限公司 片、电源管理芯片、新型显示芯片。 中国电子东莞 15 产业园有限公 62% 32,000.00 产业园区开发建设。 司 中电智行技术 16 100% 36,700.00 集成电路设计业务。 有限公司 中国中电国际 17 信息服务有限 100% 64,000.00 现代数字城市、现代商贸、现代数字园区。 公司 成都中电锦江 18 信息产业有限 100% 25,000.00 地面情报雷达、气象水文装备、网络安全。 公司 19 华电有限公司 100% 2,461.68 万港元 中国电子的在港投融资平台。 中国软件与技 三大业务板块分别是:自主软件产品、行业解 20 术服务股份有 30.25% 49,456.28 决方案和服务化业务。 限公司 中国长城科技 高新电子、信息安全整机及解决方案、电源、 21 集团股份有限 41.37% 293,839.45 园区与物业服务及其他业务。 公司 根据上表所述,上市公司与中国电子除中电熊猫外的其他下属企业不存在同业竞 争。 493 (2)关于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 为了维护上市公司及其他股东的合法权益,避免与上市公司产生同业竞争,上市公 司实际控制人中国电子作出如下承诺: “一、本公司下属企业南京中电熊猫家电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熊猫家电”)的业 务范围包括电视及显示器的设计、生产/代工和销售,与标的公司及本次交易完成后的 上市公司存在经营同种业务的情形,但熊猫家电目前处于亏损状态,不符合注入上市公 司的条件。 为避免同业竞争和利益冲突,同时为充分保护上市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避免上市 公司每股收益被摊薄,本公司作出以下承诺,并将促使本公司控制的企业遵守以下承诺: 1、在自上市公司通过现金收购冠捷科技 51%股权完成之日起五年内,在符合相关 法律法规要求的情形下,将通过包括但不限于将熊猫家电注入上市公司、终止相关竞争 业务、将熊猫家电股权转让给独立第三方或注销熊猫家电等方式消除该等同业竞争关 系。 2、本公司向上市公司授予熊猫家电的购买选择权,即在上市公司自主决定要求收 购熊猫家电时,本公司承诺通过法律允许的方式向上市公司出售熊猫家电。 3、本公司向上市公司授予优先购买权,即本公司计划向独立第三方出售熊猫家电 时,上市公司有权优先按同等条件收购熊猫家电,本公司及熊猫家电仅在上市公司决定 不购买的情况下方可向第三方出售。 4、除原有正常业务经营外,如果本公司及本公司控制的企业发现与竞争业务有关 的收购、投资等业务机会,本公司及本公司控制的企业承诺将上述业务机会提供给上市 公司。 二、除上述情形外,本公司及本公司控制的其他企业不存在与上市公司、标的公司 的主营业务构成竞争关系的业务,在本次交易后,本公司及本公司控制的其他企业亦不 会从事任何与上市公司及其下属公司主要经营业务构成同业竞争的业务或活动。 三、如出现违背上述承诺情形而导致上市公司权益受损,本公司愿意承担相应的损 害赔偿责任。 四、上述承诺期限为自本承诺函出具之日起至本公司不再为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或 494 其一致行动人之时为止。” 上市公司控股股东中电熊猫作出如下承诺:“ 一、本公司下属企业南京中电熊猫家电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熊猫家电”)的业务 范围包括电视及显示器的设计、生产/代工和销售,与标的公司及本次交易完成后的上 市公司存在经营同种业务的情形,但熊猫家电目前处于亏损状态,不符合注入上市公司 的条件。 为避免同业竞争和利益冲突,同时为充分保护上市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避免上市 公司每股收益被摊薄,本公司作出以下承诺,并将促使本公司控制的企业遵守以下承诺: 1、在自上市公司通过现金收购冠捷科技 51%股权完成之日起五年内,在符合相关 法律法规要求的情形下,将通过包括但不限于将熊猫家电注入上市公司、终止相关竞争 业务、将熊猫家电股权转让给独立第三方或注销熊猫家电等方式消除该等同业竞争关 系。 2、本公司向上市公司授予熊猫家电的购买选择权,即在上市公司自主决定要求收 购熊猫家电时,本公司承诺通过法律允许的方式向上市公司出售熊猫家电。 3、本公司向上市公司授予优先购买权,即本公司计划向独立第三方出售熊猫家电 时,上市公司有权优先按同等条件收购熊猫家电,本公司及熊猫家电仅在上市公司决定 不购买的情况下方可向第三方出售。 4、除原有正常业务经营外,如果本公司及本公司控制的企业发现与竞争业务有关 的收购、投资等业务机会,本公司及本公司控制的企业承诺将上述业务机会提供给上市 公司。 二、除上述情形外,本公司及本公司控制的其他企业不存在与上市公司、标的公司 的主营业务构成竞争关系的业务,在本次交易后,本公司及本公司控制的其他企业亦不 会从事任何与上市公司及其下属公司主要经营业务构成同业竞争的业务或活动。 三、如出现违背上述承诺情形而导致上市公司权益受损,本公司愿意承担相应的损 害赔偿责任。 四、上述承诺期限为自本承诺函出具之日起至本公司不再为上市公司控股股东或其 一致行动人之时为止。” 495 (3)本次交易对同业竞争的影响 本次重组前,上市公司主要业务包括包括显示器产品的研发、制造、销售与服务, 除上市公司与控股股东中电熊猫下属南京中电熊猫家电有限公司存在同业竞争外,上市 公司与中国电子其他下属企业主营业务不存在同业竞争的情况。 本次交易为购买上市公司控股子公司冠捷有限的少数股权,本次交易前后,上市公 司的主营业务未发生重大变化,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均为中国电子,上市公司控股股东 由中电熊猫变更为中国电子,中电熊猫为中国电子控制的企业,因此本次交易不会导致 上市公司新增与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的同业竞争的情况。 3、关于关联交易 (1)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本次重组交易对方涉及上市公司的实际控制人中国电子及其下属子公司华电有限、 产业工程、瑞达集团。根据《上市规则》的相关法规,本次重组构成关联交易。 上市公司董事会审议本次重组暨关联交易事项时,关联董事已回避表决,也未曾代 理其他董事行使表决权。独立董事已就该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上市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本次重组暨关联交易事项时,关联股东已回避表决。 (2)本次交易对关联交易的影响 根据经审计的上市公司 2020 年年度报告,未经审计的 2021 年上半年财务报告以及 经审阅的上市公司备考财务报告,本次重组前后关联交易的变化如下: 单位:万元 2021 年 1-6 月 2020 年度 项目 交易前 交易后 交易前 交易后 关联采购商品和接受劳务 125,307.36 125,307.36 288,328.18 183,113.79 营业成本 2,866,716.17 2,862,642.59 5,978,237.65 5,454,605.56 占营业成本的比例 4.37% 4.38% 4.82% 3.36% 关联销售商品和提供劳务 84,583.78 84,583.78 274,545.62 158,527.04 营业收入 3,296,981.13 3,296,975.93 6,855,550.08 6,349,615.75 占营业收入的比例 2.57% 2.57% 4.00% 2.50% 根据上表,本次交易完成后,上市公司关联销售和提供劳务的金额及关联采购商 496 品和接受劳务的金额较本次交易前在 2020 年度略有下降,2021 年 1-6 月基本一致,本 次交易系收购上市公司控股下属公司的少数股权,不会直接导致上市公司的关联方发生 变化,亦不会直接导致上市公司与关联方的交易发生实质性变化。前述上市公司年报及 上市公司备考报表的关联交易金额及占比的差异主要系编制基础不同所致,具体如下: 2020 年 11 月 18 日,上市公司召开 2020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 公司本次重大资产出售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方案的议案》,上市公司以公开 挂牌的方式出售公司持有的南京平板显示 57.646%股权,以协议转让的方式出售所持成 都显示 11.429%股权;同时,公司以支付现金的方式向冠捷有限股东华电有限、群创光 电收购其持有的冠捷有限 51%股份。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该重大资产重组已实施完 毕。 上市公司备考合并财务报表以本次交易完成后上市公司的合并范围为编制基础进 行编制,即假定上市公司于 2020 年 1 月 1 日已持有冠捷有限 100%股权,南京华东电子 真空显示科技有限责任公司已注销完成,并且上市公司已出售如下表所示的南京平板显 示等 8 家公司的股权。 序号 公司名称 出售股权比例(%) 1 南京中电熊猫平板显示科技有限公司 57.65 2 南京中电熊猫晶体科技有限公司 83.35 3 南京华睿川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70.00 4 南京华日触控显示科技有限公司 100.00 5 南京中电熊猫磁电科技有限公司 100.00 6 南京华东电子真空材料有限公司 61.00 7 南京中电熊猫触控显示科技有限公司 75.00 8 成都中电熊猫显示科技有限公司 11.43 在备考合并报表的编制基础上,上市公司 2020 年度交易后的关联交易金额较交易 前有所下降主要系与上市公司经审计的财务报告相比,上市公司备考财务报表的合并范 围中不包括上述 8 项已置出资产。在备考报告的假设前提下,前述南京中电熊猫平板显 示科技有限公司不再作为上市公司的关联方,从而导致上市公司交易后的关联交易规模 较上市公司交易前有所下降。 (二)上市公司最近一年财务会计报告经注册会计师出具无保留意见审计 497 报告 根据立信会计师出具的《南京华东电子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度审计报告 及财务报表》(信会师报字[2021]第 ZE10029 号),上市公司最近一年的财务会计报告 被注册会计师签署了标准无保留意见,不存在被签署保留意见、否定意见或者无法表示 意见的审计报告的情形。 综上所述,本次交易符合《重组管理办法》第四十三条第(二)项之规定。 (三)立案侦查或立案调查情况 报告期内,上市公司各项业务的运营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存在受到相关 监管部门处罚的情形,上市公司及其现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因涉嫌犯罪正被司 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正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情况。 (四)上市公司发行股份所购买的资产为权属清晰的经营性资产,并能在 约定期限内办理完毕权属转移手续 上市公司发行股份购买的资产为冠捷有限 49%股权,该资产为权属清晰的经营性资 产,不存在冻结、质押等限制权利行使的情形,资产过户或者转移不存在法律障碍,预 计能在约定期限内办理完毕权属转移手续。 综上所述,本次交易符合《重组管理办法》第四十三条的规定。 四、本次交易符合《重组管理办法》第四十四条及其适用意见规定 《重组管理办法》第四十四条规定:“上市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可以同时募 集部分配套资金,其定价方式按照现行相关规定办理。上市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应当 遵守本办法关于重大资产重组的规定,编制发行股份购买资产预案、发行股份购买资产 报告书,并向中国证监会提出申请。” 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第十四条、第四十四条的适用意 见——证券期货法律适用意见第12号》规定:上市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同时募集配套 资金,所配套资金比例不超过拟购买资产交易价格100%的,一并由并购重组审核委员 会予以审核;超过100%的,一并由发行审核委员会予以审核。不属于发行股份购买资 产项目配套融资的上市公司再融资,仍按现行规定办理。 498 为提高重组效率和整合绩效,增强重组后持续经营能力,上市公司在本次发行股份 购买资产的同时,拟采用询价方式向不超过35名特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配套资 金,募集配套资金总额不超过191,673.00万元,不超过拟购买资产交易价格的100%;股 份发行数量不超过1,358,870,094股,即本次重组前上市公司总股本的30%。本次交易涉 及发行股份购买资产,需提交中国证监会并购重组审核委员会审核。 综上所述,本次交易符合《重组管理办法》第四十四条及其适用意见规定。 五、上市公司不存在《发行管理办法》第三十九条规定的不得非公开 发行股票的情形 上市公司不存在《发行管理办法》第三十九条规定的不得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情形: 1、本次发行申请文件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不存在上市公司的权益被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严重损害且尚未消除的情形; 3、不存在上市公司及其附属公司违规对外提供担保且尚未解除的情形; 4、不存在上市公司现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最近三十六个月内受到过中国证监会 的行政处罚,或者最近十二个月内受到过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的情形; 5、不存在上市公司或其现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因涉嫌犯罪正被司法机关立案侦 查或涉嫌违法违规正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情形; 6、不存在最近一年及一期财务报表被注册会计师出具保留意见、否定意见或无法 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的情形; 7、不存在严重损害投资者合法权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其他情形。 六、独立财务顾问和法律顾问对本次交易合规性的意见 (一)独立财务顾问对本次交易是否符合《重组管理办法》的规定发表的 明确意见 中信证券作为上市公司本次交易的独立财务顾问,出具了《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冠捷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之独立 财务顾问报告》并发表意见如下:“本次交易符合《重组管理办法》第十一条、第四十 499 三条、第四十四条及其适用意见的规定。” (二)法律顾问对本次交易是否符合《重组管理办法》的规定发表的明确 意见 方达律师作为本次交易的上市公司法律顾问,根据方达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书,方 达律师发表明确意见:“本所认为,本次交易符合《重组办法》《发行管理办法》和《实 施细则》等中国法律规定的实质条件。” 500 第九章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投资者在阅读本节内容时,请同时参考本报告书“第十章 财务会计信息”以及相 关财务报告。 一、本次交易前上市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的讨论分析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上市公司 2019 年度、2020 年度财务报告进 行了审计,并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上市公司 2021 年 1-6 月的财务报告 未经审计。上市公司近两年一期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如下: (一)财务状况分析 1、资产构成分析 截至 2019 年 12 月 31 日、2020 年 12 月 31 日、2021 年 6 月 30 日,上市公司合并 报表的资产构成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2021 年 6 月 30 日 2020 年 12 月 31 日 2020 年 1 月 1 日 2019 年 12 月 31 日 项目 比例 比例 比例 比例 金额 金额 金额 金额 (%) (%) (%) (%) 货币资金 281,710.70 7.21 561,747.76 15.59 529,131.62 9.67 85,645.93 3.99 衍生金融资产 6,044.90 0.15 8,751.87 0.24 36,440.70 0.67 - 0.00 应收票据 108,577.27 2.78 107,283.98 2.98 141,530.16 2.59 1,494.71 0.07 应收账款 933,346.08 23.90 991,419.11 27.51 1,059,707.28 19.38 72,097.21 3.36 应收款项融资 - 0.00 - 0.00 1,508.53 0.03 1,508.53 0.07 预付款项 15,899.82 0.41 18,449.82 0.51 17,135.08 0.31 1,959.20 0.09 其他应收款 232,393.38 5.95 241,442.76 6.70 72,472.10 1.33 1,308.07 0.06 存货 1,299,124.73 33.27 854,157.97 23.71 907,841.89 16.60 137,941.26 6.43 其他流动资产 107,980.01 2.76 100,823.52 2.80 117,208.16 2.14 9,012.34 0.42 流动资产合计 2,985,076.89 76.44 2,884,076.78 80.04 2,882,975.53 52.71 310,967.25 14.48 长期股权投资 35,047.50 0.90 35,180.40 0.98 174,718.92 3.19 144,394.27 6.73 其他权益工具 1,340.76 0.03 1,499.23 0.04 1,997.50 0.04 - 0.00 投资 其他非流动金 - 0.00 - 0.00 45,186.95 0.83 - 0.00 融资产 投资性房地产 170,036.36 4.35 170,305.52 4.73 162,594.23 2.97 316.45 0.01 501 2021 年 6 月 30 日 2020 年 12 月 31 日 2020 年 1 月 1 日 2019 年 12 月 31 日 项目 比例 比例 比例 比例 金额 金额 金额 金额 (%) (%) (%) (%) 固定资产 321,722.90 8.24 278,132.46 7.72 1,823,440.14 33.34 1,544,500.55 71.94 在建工程 16,240.57 0.42 15,485.13 0.43 11,134.54 0.20 9,825.73 0.46 使用权资产 23,532.61 0.60 20,658.36 0.57 27,348.59 0.50 - 0.00 无形资产 245,302.20 6.28 112,400.06 3.12 236,229.19 4.32 113,258.96 5.28 开发支出 - 0.00 - 0.00 4,666.11 0.09 4,666.11 0.22 商誉 3,155.84 0.08 3,195.93 0.09 3,411.52 0.06 - 0.00 长期待摊费用 20,037.53 0.51 20,919.18 0.58 26,645.09 0.49 2,345.31 0.11 递延所得税资 41,697.68 1.07 35,838.30 0.99 52,947.46 0.97 11,006.02 0.51 产 其他非流动资 42,132.89 1.08 25,547.91 0.71 15,999.12 0.29 5,646.28 0.26 产 非流动资产合 920,246.85 23.56 719,162.49 19.96 2,586,319.36 47.29 1,835,959.66 85.52 计 资产总计 3,905,323.74 100.00 3,603,239.27 100.00 5,469,294.89 100.00 2,146,926.91 100.00 注:2020 年冠捷有限被纳入上市公司合并范围,2020 年 1 月 1 日数据为期初比较数据 截至 2019 年 12 月 31 日、2020 年 12 月 31 日、2021 年 6 月 30 日,冠捷科技资产 总额分别为 2,146,926.91 万元、3,603,239.27 万元和 3,905,323.74 万元,2020 年资产规 模上升,主要系 2020 年上市公司完成收购冠捷有限 51%股权,冠捷有限被纳入上市公 司合并范围所致。截至报告期各期末,冠捷科技流动资产分别为 310,967.25 万元、 2,884,076.78 万元和 2,985,076.89 万元,占资产总额比重分别为 14.48%、80.04%和 76.64%;非流动资产金额分别为 1,835,959.66 万元、719,162.49 万元和 920,246.85 万元, 占资产总额比重分别为 85.52%、19.96%和 23.56%。 (1)流动资产 报告期内,冠捷科技的流动资产主要由应收账款、存货和货币资金构成。截至报告 期各期末,上述三项流动资产的总金额分别为 295,684.39 万元、2,407,324.84 万元和 2,514,181.51 万元,占流动资产的比重分别为 95.09%、83.47%和 84.23%。截至 2019 年 12 月 31 日、2020 年 12 月 31 日和 2021 年 6 月 30 日,上市公司流动资产总额分别 为 310,967.25 万元、2,884,076.78 万元和 2,985,076.89 万元,2020 年上市公司流动资 产规模大幅上升,主要是由于 2020 年冠捷有限被纳入上市公司合并范围,南京平板显 示不再被纳入上市公司合并范围,冠捷有限和南京平板显示的资产负债结构存在差异。 (2)非流动资产 502 报告期内,上市公司的非流动资产主要由固定资产和无形资产构成。截至报告期各 期末,上述两项非流动资产的总金额分别为 1,657,759.51 万元、390,532.52 万元和 567,025.10 万元,占非流动资产的比重分别为 90.29%、54.30%和 61.62%。截至 2019 年 12 月 31 日、2020 年 12 月 31 日和 2021 年 6 月 30 日,上市公司非流动资产总额分 别为 1,835,959.66 万元、719,162.49 万元和 920,246.85 万元,2020 年上市公司非流动 资产规模下降 60.83%,主要是由于 2020 年冠捷有限被纳入上市公司合并范围,南京平 板显示不再被纳入上市公司合并范围,冠捷有限和南京平板显示的资产负债结构存在差 异。 2、负债构成分析 截至 2019 年 12 月 31 日、2020 年 12 月 31 日和 2021 年 6 月 30 日,上市公司合并 报表的负债构成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2021 年 6 月 30 日 2020 年 12 月 31 日 2020 年 1 月 1 日 2019 年 12 月 31 日 项目 比例 比例 比例 比例 金额 金额 金额 金额 (%) (%) (%) (%) 短期借款 139,163.18 4.34 10,829.37 0.36 139,070.21 3.60 64,264.76 4.46 衍生金融负债 5,026.91 0.16 12,967.47 0.43 25,529.06 0.66 - 0.00 应付票据 151,770.12 4.74 171,404.76 5.71 160,108.17 4.14 20,911.17 1.45 应付账款 1,282,728.84 40.05 1,229,360.54 40.97 1,223,064.94 31.64 159,191.51 11.04 预收款项 828.46 0.03 948.3808 0.03 8,427.79 0.22 7,913.34 0.55 合同负债 22,811.57 0.71 39,965.78 1.33 14,144.03 0.37 - 0.00 应付职工薪酬 124,289.66 3.88 160,433.05 5.35 87,417.78 2.26 4,363.52 0.30 应交税费 66,150.02 2.07 84,219.94 2.81 98,644.33 2.55 1,841.88 0.13 其他应付款 476,745.76 14.88 469,465.45 15.64 312,904.83 8.10 31,445.99 2.18 一年内到期的 222,209.26 6.94 182,122.23 6.07 500,703.73 12.95 247,245.89 17.14 非流动负债 其他流动负债 105,478.73 3.29 111,578.66 3.72 429,054.24 11.10 308,704.08 21.40 流动负债合计 2,597,202.52 81.08 2,473,295.61 82.42 2,999,069.12 77.59 845,882.14 58.65 长期借款 128,431.20 4.01 164,349.75 5.48 493,133.29 12.76 349,693.84 24.25 租赁负债 18,197.52 0.57 15,838.53 0.53 21,553.37 0.56 - 0.00 长期应付款 368,101.50 11.49 259,688.85 8.65 243,213.86 6.29 207,644.68 14.40 长期应付职工 17,378.34 0.54 20,767.40 0.69 15,521.14 0.40 - 0.00 薪酬 预计负债 10,655.02 0.33 10,262.40 0.34 6,963.50 0.18 - 0.00 503 2021 年 6 月 30 日 2020 年 12 月 31 日 2020 年 1 月 1 日 2019 年 12 月 31 日 项目 比例 比例 比例 比例 金额 金额 金额 金额 (%) (%) (%) (%) 递延收益 747.31 0.02 883.29 0.03 20,923.01 0.54 20,634.07 1.43 递延所得税负 62,358.91 1.95 55,180.14 1.84 63,841.81 1.65 18,437.64 1.28 债 其他非流动负 - 0.00 561.48 0.02 1,169.96 0.03 - 0.00 债 非流动负债合 605,869.80 18.92 527,531.85 17.58 866,319.92 22.41 596,410.23 41.35 计 负债合计 3,203,072.31 100.00 3,000,827.45 100.00 3,865,389.04 100.00 1,442,292.37 100.00 注:2020 年冠捷有限被纳入上市公司合并范围,2020 年 1 月 1 日数据为期初比较数据 截至 2019 年 12 月 31 日、2020 年 12 月 31 日和 2021 年 6 月 30 日,上市公司负债 总额分别为 1,442,292.37 万元、3,000,827.45 万元和 3,203,072.31,2020 年上市公司负 债规模大幅上升,主要系 2020 年冠捷有限被纳入上市公司合并范围,上市公司资产及 负 债 规 模上 升。 其 中 流 动负 债 金 额 分 别 为 845,882.14 万 元、 2,473,295.61 万 元和 2,597,202.52 万元,占负债总额比重分别为 58.65%、82.42%和 81.08%;非流动负债金 额分别为 596,410.23 万元、527,531.85 万元和 605,869.80 万元,占负债总额比重分别 为 41.35%、17.58%和 18.92%。 (1)流动负债 报告期内,上市公司的流动负债主要由应付账款、其他应付款和一年内到期的非流 动负债构成。截至 2019 年 12 月 31 日、2020 年 12 月 31 日和 2021 年 6 月 30 日,上述 三项流动负债的总金额分别为 437,883.39 万元、1,880,948.21 万元和 1,981,683.86 万元, 占流动负债总额的比重分别为 51.77%、76.05%和 76.30%。 (2)非流动负债 报告期内,上市公司的非流动负债主要由长期应付款和长期借款构成。截至 2019 年 12 月 31 日、2020 年 12 月 31 日和 2021 年 6 月 30 日,上述两项非流动负债的总金 额分别为 557,338.52 万元、424,038.60 万元和 496,532.70 万元,占非流动负债总额的 比重分别为 93.45%、80.38%和 81.95%。 3、偿债能力分析 合并报表口径下,上市公司 2019 年 12 月 31 日、2020 年 12 月 31 日和 2021 年 6 月 30 日的偿债能力指标如下: 504 偿债能力指标 2021 年 6 月 30 日 2020 年 12 月 31 日 2019 年 12 月 31 日 流动比率(倍) 1.15 1.17 0.37 速动比率(倍) 0.65 0.82 0.20 资产负债率 82.02% 83.28% 67.18% 注:相关指标计算公式如下 ①流动比率=流动资产/流动负债 ②速动比率=(流动资产-存货)/流动负债 ③资产负债率=总负债/总资产 上市公司 2019 年 12 月 31 日、2020 年 12 月 31 日和 2021 年 6 月 30 日的流动比率 分别为 0.37、1.17和 1.15,速动比率分别为 0.20、0.82 和 0.65,资产负债率分别为 67.18%、 83.28%和 82.02%。2020 年度,上市公司的流动比率和速动比率大幅上升,资产负债率 呈上升趋势,短期偿债能力呈上升趋势,主要系 2020 年度上市公司合并报表的范围发 生了变化,将冠捷有限 51%股权纳入上市公司合并范围内,南京平板显示不再被纳入上 市公司合并范围内。 4、营运能力分析 合并报表口径下,上市公司 2019 年度和 2020 年度的营运能力指标如下: 营运能力指标 2021 年 6 月 30 日 2020 年 12 月 31 日 2019 年 12 月 31 日 总资产周转率(次/年) 1.76 1.51 0.20 应收账款周转率(次/年) 6.16 5.96 6.31 存货周转率(次/年) 5.33 6.79 4.04 注 1:相关指标计算公式如下 ①应收账款周转率=营业收入/应收账款、应收票据期初期末平均净额 ②存货周转率=营业成本/存货期初期末平均余额 ③总资产周转率=营业收入/期初期末平均总资产 注 2:2021 年 6 月 30 日指标按年化计算 2019 年度、2020 年度和 2021 年 1-6 月,上市公司的总资产周转率分别为 0.20、1.51 和 1.76,应收账款周转率分别为 6.31、5.96 和 6.16,存货周转率分别为 4.04、6.79 和 5.33。综合来看,报告期内上市公司营运能力呈上升趋势,主要系 2020 年度上市公司 合并报表的范围发生了变化,将冠捷有限纳入上市公司合并范围内,南京平板显示不再 被纳入上市公司合并范围内。 (二)经营成果分析 1、经营成果分析 505 2019 年度、2020 年度和 2021 年 1-6 月,上市公司的经营利润的构成及变化情况分 析如下: 单位:万元 2021 年 1-6 月 2020 年度 2019 年度 项目 占营业总 占营业总收 占营业总收 金额 收入之比 金额 金额 入之比(%) 入之比(%) (%) 一、营业总 3,296,981.13 100.00 6,855,550.08 100.00 526,654.22 100.00 收入 其中:营业 3,296,981.13 100.00 6,855,550.08 100.00 526,654.22 100.00 收入 二、营业总 3,203,449.37 97.16 6,763,112.95 98.62 831,608.68 157.90 成本 其中:营业 2,866,716.17 86.95 5,978,237.65 86.92 684,315.83 129.94 成本 税金及附加 7,268.65 0.22 19,230.95 0.29 6,453.09 1.23 销售费用 185,215.67 5.62 343,520.22 5.12 11,825.69 2.25 管理费用 51,929.27 1.58 148,411.87 2.21 31,687.45 6.02 研发费用 67,791.19 2.06 195,279.86 2.91 21,006.59 3.99 财务费用 24,528.43 0.74 78,432.40 1.17 76,320.02 14.49 加:其他收 5,662.57 0.17 28,019.32 0.42 4,566.54 0.87 益 投资收益 14,407.26 0.44 124,564.95 1.86 -8,393.60 -1.59 公允价值变 6,916.59 0.21 -44,210.06 -0.66 -669.92 -0.13 动收益 信用减值损 1,300.02 0.04 -21,328.26 -0.32 -317.57 -0.06 失 资产减值损 -2,924.12 -0.09 -12,277.91 -0.18 -659,165.22 -125.16 失 资产处置收 172.93 0.01 -177.88 0.00 -43.83 -0.01 益 三、营业利 119,067.01 3.61 167,027.29 2.49 -968,978.05 -183.99 润 加:营业外 1,354.74 0.04 4,617.47 0.07 1,191.75 0.23 收入 减:营业外 4,079.73 0.12 5,806.18 0.09 40.67 0.01 支出 四、利润总 116,342.01 3.53 165,838.58 2.47 -967,826.97 -183.77 额 减:所得税 23,261.21 0.71 64,083.18 0.96 155.76 0.03 费用 五、净利润 93,080.81 2.82 101,755.40 1.52 -967,982.73 -183.80 1.归属于母 40,791.16 1.24 74,583.04 1.11 -564,054.03 -107.10 公司股东的 506 2021 年 1-6 月 2020 年度 2019 年度 项目 占营业总 占营业总收 占营业总收 金额 收入之比 金额 金额 入之比(%) 入之比(%) (%) 净利润 2.少数股东 52,289.65 1.59 27,172.36 0.41 -403,928.70 -76.70 损益 2019 年度、2020 年度和 2021 年 1-6 月,上市公司分别实现营业收入 526,654.22 万元、6,855,550.08 万元和 3,296,981.13 万元;分别实现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564,054.03 万元、74,583.04 万元和 40,791.16 万元,2019 年度上市公司归属于母公司 净利润为负,主要原因系受市场产能提升和中美贸易摩擦影响,液晶面板特别是 TV 面 板价格跌幅不断扩大,而 2020 年度公司将液晶面板资产出售产生投资收益,同时收购 冠捷有限 51%股权,将冠捷有限纳入合并范围内,导致上市公司 2020 年度营业收入及 净利润均大幅上涨。 2、盈利能力指标分析 2019 年度、2020 年度和 2021 年 1-6 月,上市公司主要盈利指标情况如下: 项目 2021 年 1-6 月 2020 年度 2019 年度 毛利率 13.05% 12.80% -29.94% 净利率 1.24% 1.11% -107.10% 期间费用率 9.99% 11.17% 26.74% 净资产收益率 47.11% 15.05% -80.91% 注 1:①上述指标均以合并财务报表的数据为基础,计算公式如下: ②净利率=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净利润/营业收入 ③毛利率=(营业收入-营业成本)/营业收入 ④期间费用率=(销售费用+管理费用+研发费用+财务费用)/营业收入 ⑤净资产收益率=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2/(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期末净资产+归属于 公司普通股股东的期初净资产) 注 2:2021 年 1-6 月指标按年化计算 2019 年度、2020 年度和 2021 年 1-6 月,上市公司毛利率分别为-29.94%、12.80% 和 13.05%,净利率分别为-107.10%、1.09%和 1.24%,期间费用率分别为 26.74%、11.17% 和 9.99%,净资产收益率分别为-80.91%、15.05%和 47.11%。上市公司在 2020 年置出液 晶面板业务,购买冠捷有限 51%股权后,盈利指标显著提升。2020 年度由于上市公司 收购冠捷有限 51%股权为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上市公司以冠捷有限在最终控制方中国 电子财务报表中的账面价值为基础对商誉等相关项目进行了调整,对 2020 年末净资产 507 形成较大影响,因此 2020 年度的净资产收益率与 2021 年上半年变化较大。 二、拟购买标的公司所属行业特点 本次收购交易标的冠捷有限专注于显示领域的智能制造,主要业务包括显示器及液 晶电视等产品的研发、生产以及销售,属于显示器及液晶电视制造行业。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行业分类指引》(2012 年修订),冠捷有限所属行业 为“C39 计算机、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根据国家统计局《国民经济行业分 类》(GB/T 4754-2017),冠捷有限所属行业为“C39 计算机、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制 造业”。 (一)所处行业的主管部门、监管体制、主要法律法规及政策 1、行业主管部门和行业监管体制 冠捷有限行业主管部门主要为国家发改委、工信部。国家发改委主要负责制定国家 产业政策和行业发展规划、指导行业结构调整、实施行业管理等工作。工信部主要负责 制定并组织实施行业规划和产业政策,推动重大技术装备发展和自主创新,推进产业结 构战略性调整和优化升级,促进科研成果产业化,组织协调国家有关重大工程项目所需 配套装备、元器件、仪器和材料的国产化等工作,监测并指导行业有序运行。 中国光学光电子行业协会是冠捷有限所处行业的自律组织,下设液晶显示专业分 会,其职能是为政府制定产业政策、决策重大项目提供咨询和参考建议,促进官、产、 学、研、用全方面的沟通合作与交流,搭建国际合作交流平台,协助企业参与国际产业 竞争,推动液晶显示行业的发展。 目前,行政主管部门和行业协会对行业的管理主要是宏观产业政策的调控和管理, 企业的市场化程度较高,各企业具体的生产经营面向市场,自由、自主参与市场竞争。 2、行业主要法律法规及政策 行业的主要产业政策和行业监管政策如下: 508 序 法规/政策性文 颁布时间 颁布主体 要点 号 件名称 从超高清视频产业发展实际出发,坚持标 准先行,建立覆盖采集、制作、传输、呈 现、应用等全产业链的超高清视频标准体 《超高清视频 工信部、广电总 系,加强标准的统筹规划,鼓励国家标准、 1 标准体系建设 2020 年 5 月 局 行业标准和团体标准协同发展,深化标准 指南(2020 版)》 国际交流与合作,促进我国超高清视频产 业健康可持续发展;预计到 2022 年,我国 超高清视频产业总体规模将超过 4 万亿元 《超高清视频 加强 4K/8K 显示面板创新。推动超高清电 工信部、广电总 产业发展行动 视、机顶盒、虚拟现实(增强现实)设备 2 2019 年 3 月 局、中央广播电 计划(2019-2022 等产品普及,发展大屏拼接显示、电影投 视总台 年)》 影机等商用显示终端 加快新型显示产品发展。支持企业加大技 术创新投入,突破新型背板、超高清、柔 《扩大和升级 性面板等量产技术,带动产品创新,实现 信息消费三年 产品结构调整。推动面板企业与终端企业 3 行动计划 2018 年 7 月 工信部、发改委 拓展互联网、物联网、人工智能等不同领 (2018-2020 域应用,在中高端消费领域培育新增长点, 年)》 进一步扩大在线健康医疗、安防监控、智 能家居等领域的应用范围 实 现主 动矩 阵有 机发 光二极 管 《“十三五”国 (AMOLED)、超高清(4K/8K)量子点 4 家战略性新兴 2016 年 11 月 国务院 液晶显示、柔性显示等技术国产化突破及 产业发展规划》 规模应用。推动半导体显示产业链协同创 新 围绕重点领域,优化政策组合,拓展新兴 产业增长空间,抢占未来竞争制高点,使 《国民经济和 战略性新兴产业增加值占国内生产总值比 社会发展第十 5 2016 年 3 月 国务院 重达到 15%。支持新一代信息技术产业的 三个五年规划 发展壮大,大力推进先进半导体、虚拟现 纲要》 实与互动影视等新兴前沿领域创新和产业 化 自 2012 年 1 月 1 日至 2015 年 12 月 31 日, 新型显示器件(包括薄膜晶体管液晶、等 《关于进一步 离子、有机发光二极管)面板生产企业进 扶持新型显示 口国内不能生产的自用生产性(含研发用) 财政部、海关总 器件产业发展 原材料和消耗品,免征进口关税,照章征 6 2012 年 4 月 署、国家税务总 有关进口税收 收进口环节增值税;进口建设净化室所需 局 优惠政策的通 国内尚无法提供(即国内不能生产或性能 知》 不能满足)的配套系统以及维修生产设备 所需零部件免征进口关税和进口环节增值 税 509 序 法规/政策性文 颁布时间 颁布主体 要点 号 件名称 电子信息产业仍是全球竞争的战略重点, 《中国电子信 要集中突破核心关键技术,全面提升产业 7 息制造业“十二 2012 年 2 月 工信部 核心竞争力,平板电视面板自给率要达到 五”发展规划》 80%以上 大力发展节能环保、新一代信息技术、生 物、高端装备制造、新能源、新材料、新 《国民经济和 能源汽车等战略性新兴产业。新一代信息 社会发展第十 8 2011 年 3 月 国务院 技术产业重点发展新一代移动通信、下一 二个五年规划 代互联网、三网融合、物联网、云计算、 纲要》 集成电路、新型显示、高端软件、高端服 务器和信息服务 (二)行业发展基本情况 显示技术是利用电子技术提供视觉信息的技术。现代显示技术根据信息显示的主要 方式分为阴极射线管(CRT)和平板显示技术。随着科技进步,各产业对显示技术需求 不断提高,各种平板显示技术不断推出。平板显示器具有厚度薄、重量轻、能耗低、无 辐射、无闪烁、高分辨率等特点,其产业化程度不断提高,平板显示技术应用领域不断 拓展,当前平板显示技术已取代 CRT 成为全球主流的显示技术。 根据技术特点划分,平板显示技术分为液晶显示器(LCD)、等离子显示器(PDP) 和有机发光二极管显示器(OLED)等显示技术。目前,LCD 与 OLED 为平板显示行业 主要显示技术,占据行业绝大部分产值。 全球平板显示行业发展稳定,市场空间巨大。行业发展与智能手机、笔记本电脑、 平板电脑、大尺寸高清电视、车载显示、专业领域显示等的历次应用浪潮与应用场景多 元化趋势密切相关。从行业发展长期前景来看,平板显示器产业仍处在成长时期,一系 列国家产业政策也不断强调新一代显示技术的重要战略意义,并重点支持高世代线的建 设发展。未来,国内高世代线平板显示将处于持续放量的过程,其相关配套产业都将有 望获得较好的发展前景。随着中国高世代线的加快建设,中国大陆在全球平板显示产业 中的地位有望持续提升。 1、显示器 显示器作为应用广泛的电子产品,其功能涵盖了办公、通讯、娱乐、影视、消费等 工作生活的各方面,市场需求广阔。根据我国工信部和 IDC 统计,我国已成为全球重 510 要的电脑产品生产和销售基地。因此,显示器等相关产业发展有望得到提振。 全球显示器方面,根据 TrendForce 统计,2018 年全球 LCD 显示器的出货量为 1.27 亿台,2019 年全球 LCD 显示器的出货量为 1.28 亿台,2020 年全球 LCD 显示器的出货 量为 1.4 亿台,预计 2021 年出货量 1.5 亿台。 国内显示器方面,根据群智咨询统计,2018 年中国显示器整机市场出货量 32.9 百 万台,2019 年中国显示器整机市场出货量 33.7 百万台,2020 年中国显示器整机出货量 34.5 百万台,预计 2021 年出货量 35.6 百万台,过去几年每年保持 2%~3%的稳定增长。 2020 年,受新冠疫情与国际贸易环境等宏观因素影响,显示器供应端承压,但另 一方面疫情亦会增加居家办公等显示器需求,因此预计显示器出货量下降整体小于其他 消费电子产品。过去一年多时间,防疫逐渐形成常态化状态,包括消费者对显示器需求 的使用场景、使用频度、需求精细化程度等因素在内的消费基础结构均发生了一定变化。 根据群智咨询预测,2021 年全球显示器面板出货量稳健增长。 技术进步和产品创新是显示器行业的主要驱动因素。以电脑为例,近年来,随着全 球主要电脑厂商持续进行技术研发,电脑产品的性能、配置和功能不断提升,针对不同 消费者使用需求,产品种类呈现多元化的市场格局,如办公、影音、图像处理、电竞游 戏、针对大规模运算需求的高配电脑等,同时相应的,也对显示器产品提出了更为定制 化的需求,形成了适用于不同使用场景的显示器产品,如政府行业、医疗行业、金融行 业、娱乐行业、教育行业、企业办公、制造业、交通管理等,产品升级换代加快,推动 了我国各类显示屏产品出货量的强劲增长。 智能显示器市场的持续发展已成为确定性较高的产业趋势。得益于互联网技术的发 展与应用,显示器在不同行业将被赋予更为多元化的功能,成为互联网技术、数字化技 术、智能化技术等应用场景开拓和发展的重要载体和平台,为使用者提供更为智能的互 动体验,同时也满足不同行业和使用场景显示器的特定需求,如政府部门、医疗产品、 电竞产业等,以上结构性需求增长空间成为显示器行业持续成长的动能。 2、电视 电视是平板显示下游的主要应用领域之一,其出货面积占平板显示出货面积的约 70%以上,是行业非常重要的市场。早期电视普遍使用 CRT 技术,经过多年演变与发 展,液晶电视凭借外型轻薄、节能、易大尺寸化等技术优势与市场端优势,已经成为电 511 视显示的主流技术。 全球液晶电视方面,根据 OMDIA 统计,2018 年全球电视的出货量为 2.21 亿台, 2019 年全球电视的出货量为 2.23 亿台,2020 年全球电视出货量为 2.25 亿台,其中 2020 年 LCD 电视的出货量为 2.22 亿台,占据主流。在未来一段时期内,全球电视出货量将 进入平稳期。 国内液晶电视方面,根据国家统计局统计,我国液晶电视产量从 2010 年的 0.89 亿 台,增长至 2020 年的 1.92 亿台,2020 年较上年增长约 3.0%,2010 年至 2020 年年均复 合增长率约为 8%。从全球产业布局来看,目前全球液晶电视产业正在向中国大陆加速 转移,国内面板厂商的电视面板出货量快速增长,推动显示制造业蓬勃发展,我国作为 液晶电视生产大国的地位不断提高。 电视面板市场正在向大尺寸、超高清化发展,大尺寸高端彩电市场需求快速增长。 根据群智咨询数据,主流电视尺寸由 32 英寸发展至 40~50 英寸。预计未来数年,伴随 着消费升级以及新型显示技术的驱动,全球液晶电视平均尺寸有望增至 50 英寸,4K 及 8K 电视的发展会体现更明显的大尺寸趋势,从而推动全球大尺寸液晶电视出货量增长。 智能电视市场渗透率的提高及其发展已成为确定性较高的行业发展趋势。得益于液 晶电视行业技术进步、消费升级的推动,全球电视行业将进入快速迭代期,电视将被赋 予更为多元化的功能,成为互联网技术、数字化技术、智能化技术等应用场景开拓和发 展的重要载体和平台,为消费者提供全新的、升级的互动体验,成为液晶电视持续成长 的动能。 (三)行业技术水平及技术特点,经营模式,周期性特征 1、行业技术水平及技术特点 平板显示技术分为液晶显示器(LCD)、等离子显示器(PDP)和有机发光二极管 显示器(OLED)等显示技术。目前,LCD 与 OLED 为平板显示行业主要显示技术,占 据行业绝大部分产值。与此同时,大尺寸 OLED、量子点、Mini LED、Micro LED 及曲 面屏等新兴显示技术正在蓬勃发展与不断演进。未来,新技术与新产品的出现可能会对 行业技术或产品格局造成变革性影响。 2、行业普遍经营模式 512 显示器及液晶电视制造行业的品牌厂商在完成产品开发后,按是否自行生产分为自 产和代工两类。行业内企业自己完成产品生产环节主要工作的,结合市场销售情况、产 品定位、销售计划、生产能力、库存管理等,制定采购计划、生产计划、销售计划、市 场营销计划等。行业内企业选择代工模式的,与达到相应标准且合适的代工厂商进行合 作,借助代工厂商完成产品主要生产环节工作。行业内代工企业凭借自身生产设计能力 获得订单,结合客户的需求与自身产能等因素制定排产计划、原材料采购计划,完成并 交付订单。销售模式方面,行业内普遍采用包括直营模式与经销模式等实现产品销售。 3、行业周期性特征 冠捷有限所处行业是资本密集型、技术密集型行业,具有全球化程度高、行业周期 性强、技术迭代较快等特征。 长期来看,显示行业的利润水平及价格主要受到供需关系的直接影响,从而呈现一 定波动性或周期性。一方面,显示产品需求量受到行业下游应用终端产品需求和消费电 子市场变化的影响,下游产品应用需求的变化会直接导致显示行业产品需求的变化。另 一方面,在通讯网络不断升级、面板行业新型技术、显示行业新技术与新工艺不断涌现 的情况下,产品迭代较快促使上游面板行业产能扩张,进而导致原材料端供大于求、面 板价格下滑,显示行业采购端成本下降。随着上游面板价格下滑,产能会随之缩减,一 旦产能缩减至无法满足增长的需求时,会导致行业供不应求、面板价格上涨,显示行业 采购端成本增加。 因此,受国内外宏观经济的波动、下游消费电子产业的发展、上游产业价格因素、 市场竞争格局变化等多种因素影响,显示行业具有一定周期性。 (四)行业上下游及其关联性,上下游行业发展情况及其影响 显示器及液晶电视制造行业主要市场参与者是显示器、电视等的设计、生产和销售 厂商,其产业链上游是面板厂商,面板厂商的上游包括材料供应商、设备供应商、组装 零件供应商等;显示器及液晶电视制造行业下游应用市场包括显示器、电视、电脑、智 能手机、平板市场等。行业整体具备一定周期性特征,市场化程度较高,上下游关联性 主要通过供需关系变化相互传导。 近年来,材料技术、芯片技术、显示技术的发展与进步不断推动显示行业积极发展。 上游以 LCD 为代表的面板行业产能向大陆逐步集中,产业链的供应链国产化趋势持续 513 显现;目前面板价格呈现上涨趋势,对下游企业采购成本端产生影响。下游新应用领域 的拓展与出现对行业起到了一定带动作用,也对产品技术水平提出新的需求;同时,下 游终端消费市场也受疫情之后全球宏观经济或国际贸易环境不稳定等宏观因素影响。 (五)行业市场竞争格局 冠捷有限深耕显示器行业,在全球显示器市场具有领先地位。并且,冠捷有限积累 了大量专利,成功研发并生产了多项全球先进技术规格的显示器,引领行业发展趋势。 同时,依托显示器业务在市场资源、技术研发与创新、业务拓展等多方面的优势,冠捷 有限电视业务亦稳步增长,在全球多个新兴市场站稳前位。 从全球显示器市场来看,根据 TrendForce 数据,2018 年、2019 年、2020 年冠捷有 限 LCD 显示器出货量全球第一,整体保持稳定,具有相对明显的领先地位与优势。全 球前 5 大 LCD 显示器整机制造商出货量如下表所示。 单位:百万件 序号 名称 2018 年度 2019 年度 2020 年度 1 冠捷有限 TPV 45.5 47.9 50.7 2 佳世达 Qisda 21.3 22.1 21.5 3 富士康 Foxconn 12.5 11.6 10.6 4 乐喜金星电子 LGE 10.9 10.1 11.0 5 三星 Samsung 9.1 8.8 10.4 资料来源:TrendForce 从国内显示器市场来看,根据群智咨询数据,2018-2019 年中国独立显示器整机市 场出货规模如下表所示。冠捷有限旗下 AOC 品牌曾获“中国驰名商标”,且在中国拥 有领先的市场占有率,冠捷有限旗下所经营的 Philips 品牌市场占有率排名第二,AOC 和 Philips 两者在 2018 年、2019 年中国独立显示器市场的总出货量同比增长超 6%,市 场份额稳定在 40%以上。 单位:百万件 序号 名称 2018 年度 2019 年度 1 冠捷有限 AOC 4.7 5.0 2 飞利浦 Philips 2.7 2.9 3 惠科 HKC 1.8 1.9 4 三星 Samsung 1.4 1.4 514 序号 名称 2018 年度 2019 年度 5 优派 Viewsonic 0.7 0.8 市场出货规模 17.5 19.0 资料来源:群智咨询 从全球电视代工市场来看,根据 DISCIEN 数据,2020 年,全球电视代工厂出货量 排名如下表所示。冠捷有限电视代工全球出货量约 14.8 百万件。冠捷有限在全球电视 代工市场领先优势明显,随着代工产能逐渐向大陆集中,冠捷有限在大陆经营环境较好, 但同时由于冠捷有限海外销售占比较高,可能受到国际贸易环境不稳定带来的不利影 响。 单位:百万件 序号 名称 2020 年度 1 冠捷 TPV 14.8 2 兆驰 AMTC 12.6 3 TCL SCBC 11.1 4 富士康 Foxconn 9.0 5 康冠 KTC 7.6 资料来源:DISCIEN 整体而言,得益于 Philips、AOC 的品牌体系、强大的供应链关系、良好的客户合 作基础、充足的全球化产能与积极的新客户开拓、北美市场在内的整体利好等因素,冠 捷有限行业地位稳固,拥有全球领先的市场地位。冠捷有限所处行业市场集中度较高, 头部效应与优势较为显著,主要市场参与者普遍具有成熟的生产能力、服务能力和经营 能力,具有较为领先的规模化优势、渠道优势和品牌优势。 (六)影响行业发展的有利和不利因素 1、影响行业发展的有利因素 (1)平板显示产业产能面向中国大陆转移 根据 IHS 数据,2018 年中国大陆产能占全球产能的 39%,预计 2023 年将占全球 总产能的 55%。得益于拥有世界最大的电子产品消费市场,以及本地化生产带来的巨 大价格优势,中国正在承接全球 LCD 产能的转移。根据 TrendForce 显示器研究处初步 统计 2021 年面板厂出货数量,中国大陆面板厂在显示器面板的市占率,将自 2020 年 515 的 39%提升至 52%。根据奥维睿沃(AVC Revo)数据显示,2020 年中国大陆面板厂商的 全球出货量占比从 2019 年的 48%提高到 54%,中国大陆面板的新增产线将在 2021 年继 续量产爬坡,总出货量有望在年内实现 60%的占比。 (2)显示大尺寸进程 大尺寸需求的扩张驱动力主要包括:1)显示技术在高分辨率、大尺寸、高动态范 围(HDR)等方面的迅速发展;2)知名品牌和代工厂商都希望充分利用这些新的显示 技术发展进而形成对应的产品发展战略;3)居家办公的趋势加大对移动设备的需求;4) 超薄边框技术的流行;5)新的多元化细分市场;6)显示面板厂商的推广策略等。 (3)前沿技术发展塑造显示行业发展新态势 随着互联网产业的发展与包括人工智能、大数据等前沿技术的开发应用,显示行业 产品研发得到各类新技术支持,成为更多数字媒介与智能交互的产品平台,用户体验提 升,业务场景多样化,产品矩阵丰富,为市场带来新的需求点。 (4)显示技术多元化发展 除了目前市场主流的 LCD 和 OLED,近年来,随着显示技术或面板技术的多元化 发展与技术取得突破,涌现了众多如大尺寸 OLED 显示技术、量子点显示技术、Mini LED 显示技术、Micro LED 显示技术、曲面屏显示技术等,丰富了显示技术的类型,推动显 示行业技术日益革新。 (5)应用场景多样化发展 随着产品技术进步,更细分、更多元化的应用需求得到发现和满足。一方面,传统 的电视、显示器本身的产品技术演进带来更多样化的产品需求;另一方面,包括手机、 平板在内的移动设备需求,以及汽车电子、医疗、工控等新兴需求点,都使得显示行业 的应用场景随着技术迭代与产品的数字化、智能化的推进而不断拓宽。 (6)电竞市场发展空间广阔 根据 TrendForce 数据,2020 年全球电竞液晶显示器(定义为刷新率 100Hz 以上) 出货量达 1,840 万台,同比增长 105%。电竞产品已成为液晶显示器品牌厂商和面板厂 商的资源重点聚焦产品,加上终端需求带动,预计 2021 年成长态势将会持续,出货量 可望达 2,590 万台,年增 41%。中国是全球电竞市场收入最高的地区之一,随着近年全 516 球电竞市场规模逐渐扩大与活跃度提升,显示器品牌厂商纷纷拓展电竞领域产品线,细 分领域竞争加剧,未来市场空间广阔。 2、影响行业发展的不利因素 (1)国际贸易环境所存在的不确定性 考虑到疫情之后全球宏观经济面临下行压力,近年来国际关系存在不稳定因素,中 美贸易关系变化频发影响进出口政策与全球贸易环境。显示行业整体市场化程度或全球 化程度较高,下游终端产品消费市场亦可能受前述因素影响而存在一定波动或不确定 性。对于境外业务收入占比较高的市场参与者,国际形势波动和中美贸易摩擦等因素也 会对国际经营环境产生不利影响。 (2)中长期新技术替代或迭代 未来数年内,预计 LCD 仍是行业内较为主流的技术或发展方向,短期内行业主流 技术方向较为稳定,但如果从中长期来看,随着显示技术或面板技术的多元化发展,大 尺寸 OLED、量子点、Mini LED、Micro LED 及曲面屏等新兴技术及相应产品的出现, 可能会对行业格局造成变革性影响,行业内主要市场参与者需要根据市场需求不断实现 技术突破与革新,从而避免技术替代对生产经营产生不利影响,并保持市场竞争力。 (七)行业主要进入壁垒 1、技术壁垒 冠捷有限所处行业是技术密集型行业。相关产品的设计、研发、生产、制造均具有 较高技术含量,对设备、技术、管理、人员均有着较高的技术要求,且客观上在市场上 有竞争力的产品必须拥有过硬的质量。因此,技术创新、产品研发、工艺进步、相关关 键技术等方面的能力是市场竞争力的关键。目前,市场的头部企业,其产品及技术均经 过长时间的积累、发展以及市场的验证,产品更新换代与前沿技术的研究及产业化落地 成为各大主要市场参与者竞争及投资焦点。近年来,智能化生产制造的发展与新一代信 息技术的融合应用,不断促使主要市场参与者加大研发投入,升级技术研发水平、改进 工艺流程、促进产品技术创新。因此,行业对市场参与者的技术积累与产品经验均有较 高要求,行业对市场参与者有较高的技术壁垒。 2、资金壁垒 517 冠捷有限所处行业是资本密集型行业。随着市场需求以及供需关系的变化,行业产 品技术存在更新迭代的发展需求。从产品研发,到生产能力的构建,到获得订单后的投 产与交付,以及各项相关技术的研究研发工作,均涉及大量的资金投入以保障生产规模、 产能以及市场竞争力。企业产能的扩张与资金实力的积累是一个长期的过程。因此,行 业对市场参与者有较高的资金壁垒。 3、市场壁垒 冠捷有限所处行业的经营模式与竞争格局决定了对市场参与者的市场经验、经营能 力等有较高要求。行业市场集中度相对较高,且下游市场需求端受品牌口碑、产品质量、 服务能力等因素影响较大,因此在生产能力与服务能力得到保障的前提下,市场参与者 已经建立起来的客户关系、市场地位、品牌、口碑和声誉是后续市场行为中的核心竞争 力与优势。此外,市场上各家企业的市场开拓与销售能力也各不相同,稳健完善的销售 渠道的建立与管理是市场能力的重要构成,且短时间内难以完成。因此,行业对市场参 与者有较高的市场壁垒。 4、生产管理壁垒 显示产品的生产与制造环节具有一定难度和复杂性,生产环节较多,需要专业化的 设备与系统的流程管理,并且需要对关键生产节点进行检测。因此要求行业内企业具备 精细化与高效率的生产管理的能力,严格管控每一个生产环节的质量,同时高效利用产 能、提高生产效率、提升产品品质、控制不良质量成本。完善的生产管理能力需要企业 长期的经验积累、大量的资金与人力的投入、以及持续的改进完善。因此,行业对市场 参与者有一定生产管理壁垒。 5、产品认证壁垒 从行业标准来看,世界各国都对电子元器件制定了严格的产品品质认证标准,对环 保、安全、质量等方面均有具体的要求,只有满足当地市场的产品标准与认证要求,才 能进入当地市场。显示行业全球化程度相对较高,为满足各地市场相应标准与要求,市 场参与者通常需要投入大量资金和人力,对产品认证情况进行管理维护。因此,取得目 标市场的产品认证是行业壁垒之一。 6、品牌口碑壁垒 显示产品的质量直接影响终端消费者的使用体验。产品在满足一定技术指标、性能 518 参数等的要求的基础上,更为重要的是保证产品的品质与质量。可靠的产品品质与质量 有利于在终端消费者群体中建立良好的品牌口碑,加之合理有效的市场营销策略,是帮 助企业获得更多客户信任、增强市场认可度、提高市场占有率的重要发展基础。因此, 产品品质的保障与市场品牌的建立是行业壁垒之一。 (八)主要产品进口国的有关进口政策、贸易摩擦对出口业务的影响、以 及进口国同类产品的竞争格局等情况 冠捷有限主要业务包括显示器及液晶电视等产品的研发、生产以及销售,报告期内 营业收入按地域包括中国、欧洲、北美洲、南美洲、澳大利亚、非洲等国家或地区,其 中,报告期内来自中国以外国家或地区的营业收入占比约 70%,来自北美洲的营业收入 占比约 20%。 冠捷有限所属行业市场集中度较高,主要市场参与者普遍拥有国际经营能力,可能 受到全球宏观经济、国际贸易环境、中美国际关系与贸易政策变化等因素影响,而存在 一定波动或不确定性。但相关行业或下游终端市场整体市场化程度较高、全球化程度较 高、竞争格局相对稳定。 三、标的资产的核心竞争力和本次交易完成后公司的行业地位 (一)标的资产的核心竞争力 1、研发和智能制造优势 冠捷有限于 1990 年开始,领先业界在全球进行研发布局,目前在中国厦门、比利 时根特和印度班加罗尔等地区设立了研发中心。 冠捷有限将新一代信息技术与制造深度融合,不断改善升级制造工艺流程,探索形 成了较为成熟的智能制造模式,在液晶显示器、液晶电视方面具备多项国际领先技术。 冠捷有限带 TV 功能的多媒体显示器曾获国际工业设计大奖功能设计金奖,液晶显示器 AOC2434Pw 曾获工业设计红点奖。液晶电视相关技术如智能感光技术、智能录像技术、 多功能网络电视,以及液晶显示器相关技术如带 HDMI 多功能液晶显示器、多媒体接 口商务型显示器处于行业内领先水平。 冠捷有限近年来打造了多条智能化生产线。通过数据采集和监视控制系统,对所有 设备进行全时数据采集和监控,同步进行大数据分析,并同时配备全套自动电视组装工 519 艺。 2、规模优势 冠捷有限为全球第一大显示器及领先的液晶电视智能制造企业。冠捷有限在全世界 范围内拥有多个生产基地以及研发中心。大型的经营规模有利于冠捷有限优化调配生产 资源、提高生产效率,增强技术能力以及市场响应能力。 3、渠道优势 冠捷有限在全国各地以及北美、欧洲、南美、东南亚等地区均建立了销售渠道,旗 下 AOC 品牌打造了新分销、新实体、新网咖、新直播、新教育的“五新渠道”。近十 五年来,冠捷有限相继收购了飞利浦的显示器以及平板电视业务。冠捷有限借助飞利浦 成熟的渠道,在主流显示器以及平板电视市场发力、增加出货量,令冠捷有限跻身一线 显示器以及平板电视制造商。 4、品牌优势 在代工领域,凭借多年的代工制造经验及技术积累,冠捷有限在下游各品牌厂商已 积累了良好的口碑。在自有品牌领域,冠捷有限拥有 AOC、Envision 等知名品牌,AOC 曾获“中国驰名商标”;并通过收购获得了飞利浦的显示器以及平板电视业务,进一步 加强了冠捷有限的品牌优势;冠捷有限旗下不同品牌侧重于不同的定位、产品以及地域, 形成了具有较强竞争力的品牌组合。 5、管理及人才优势 冠捷有限自成立以来一直注重人才的引进和培养,随着多年在显示器及液晶电视行 业的摸索,目前已经培养了一支专业化、高素质的管理团队。冠捷有限采用国际先进的 管理方式,形成了一套规范化、标准化的成熟高效生产管理制度,并建立了灵活高效的 管理机制,为冠捷有限的快速发展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二)本次交易完成后公司的行业地位 本次交易完成后,上市公司将进一步明确专注于智能显示领域的智能制造企业的定 位,进一步延续和深化向智能显示制造行业龙头的战略转型。 冠捷有限深耕显示器行业,在全球显示器市场具有领先地位。并且,冠捷有限积累 了大量专利,成功研发并生产了多项全球先进技术规格的显示器,引领行业发展趋势。 520 同时,依托显示器业务在市场资源、技术研发与创新、业务拓展等多方面的优势,冠捷 有限电视业务亦稳步增长,在全球多个新兴市场站稳前位。 冠捷有限在智能显示制造领域具有领先的核心竞争优势和行业地位,本次交易将巩 固上市公司业务竞争优势,增强上市公司盈利能力、抗风险能力,进而提升上市公司价 值,有利于上市公司中小股东利益。本次交易后,公司在资产规模、收入规模、产品布 局等各方面都处于同行业领先地位。 四、标的公司财务状况及盈利能力分析 (一)冠捷有限财务状况分析 1、资产构成分析 报告期内,冠捷有限合并资产构成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2021 年 6 月 30 日 2020 年 12 月 31 日 2019 年 12 月 31 日 项目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流动资产: 货币资金 279,898.23 7.08% 560,636.50 15.35% 443,485.69 12.45% 衍生金融资产 6,044.90 0.15% 8,751.87 0.24% 36,440.70 1.02% 应收票据 108,577.27 2.75% 107,283.98 2.94% 140,035.45 3.93% 应收账款 933,346.08 23.61% 991,419.11 27.15% 997,386.11 27.99% 预付款项 15,899.82 0.40% 18,449.82 0.51% 15,175.88 0.43% 其他应收款 72,201.14 1.83% 80,727.22 2.21% 71,164.03 2.00% 存货 1,299,124.73 32.86% 854,157.97 23.39% 769,900.64 21.61% 其他流动资产 107,654.72 2.72% 100,614.62 2.76% 108,195.83 3.04% 流动资产合计 2,822,746.89 71.41% 2,722,041.08 74.54% 2,581,784.32 72.46% 非流动资产: 长期股权投资 34,125.67 0.86% 34,210.52 0.94% 30,324.65 0.85% 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 - - - - 45,186.95 1.27%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1,340.76 0.03% 1,499.23 0.04% 1,997.50 0.06% 投资性房地产 170,036.36 4.30% 170,305.52 4.66% 162,277.78 4.55% 固定资产 312,619.89 7.91% 267,749.64 7.33% 272,571.09 7.65% 在建工程 16,178.51 0.41% 15,485.13 0.42% 1,308.81 0.04% 521 2021 年 6 月 30 日 2020 年 12 月 31 日 2019 年 12 月 31 日 项目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使用权资产 23,532.61 0.60% 20,658.36 0.57% 27,348.59 0.77% 无形资产 233,744.20 5.91% 100,243.53 2.75% 109,594.25 3.08% 商誉 234,971.91 5.94% 237,956.60 6.52% 254,008.43 7.13% 长期待摊费用 19,379.71 0.49% 20,207.40 0.55% 24,299.78 0.68% 递延所得税资产 41,550.76 1.05% 35,838.30 0.98% 41,941.44 1.18% 其他非流动资产 42,887.13 1.08% 25,547.91 0.70% 10,352.85 0.29% 非流动资产合计 1,130,367.51 28.59% 929,702.13 25.46% 981,212.12 27.54% 资产总计 3,953,114.39 100.00% 3,651,743.21 100.00% 3,562,996.44 100.00% 截至 2019 年末、2020 年末和 2021 年 6 月末,冠捷有限的总资产分别为 356.30 亿 元、365.17 亿元和 395.31 亿元。资产总额中流动资产较大,流动资产占总资产的比例 分别为 72.46%、74.54%和 71.41%。资产主要包括货币资金、应收票据及应收账款、存 货、投资性房地产、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商誉等。报告期内,冠捷有限主要资产情况 分析如下: (1)流动资产 1)货币资金 报告期各期末,冠捷有限货币资金余额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2021 年 6 月 30 日 2020 年 12 月 31 日 2019 年 12 月 31 日 项目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库存现金 18.72 0.01% 20.54 0.00% 42.69 0.01% 银行存款 279,339.74 99.80% 560,121.61 99.91% 442,839.49 99.85% 其他货币资 539.76 0.19% 494.36 0.09% 603.51 0.14% 金 合计 279,898.23 100.00% 560,636.50 100.00% 443,485.69 100.00% 其中:存放在 境外的款项 136,462.53 48.75% 318,098.48 56.74% 203,416.42 45.87% 总额 截至 2019 年末、2020 年末和 2021 年 6 月末,冠捷有限的货币资金余额分别为 443,485.69 万元、560,636.50 万元和 279,898.23 万元,占比总资产分别为 12.45%、15.35% 和 7.08%;货币资金中存放在境外款项总额分别为 203,416.42 万元、318,098.48 万元和 522 136,462.53 万元。报告期内,冠捷有限货币资金主要为银行存款和其他货币资金,合 计占比在 99%以上,其中,其他货币资金主要为信用证保证金。 2020 年末,冠捷科技货币资金余额较 2019 年末增加 117,150.81 万元,增幅为 26.42%,主要系经营性现金流量产生的净额增加所致;2021 年 6 月末冠捷有限货币资 金余额较 2020 年末减少 280,738.27 万元,降幅为 50.07%,主要系加强现金管理,并 为应对原料价格上涨和供应紧张的风险,增加了原料采购备货,使得期末现金余额减 少。 2)衍生金融资产 截至 2019 年 12 月 31 日、2020 年 12 月 31 日和 2021 年 6 月 30 日,冠捷有限的衍 生金融资产分别为 36,440.70 万元、8,751.87 万元和 6,044.90 万元,占资产总额的比例 分别为 1.02%、0.24%和 0.15%。报告期内,冠捷有限的衍生金融资产主要为外汇远期 合约、外汇远期期权和外汇掉期合约。 3)应收票据 报告期各期末,冠捷有限的应收票据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21 年 6 月 30 日 2020 年 12 月 31 日 2019 年 12 月 31 日 银行承兑汇票 102,942.38 99,702.09 128,097.47 商业承兑汇票 5,762.73 7,716.87 11,937.98 减:坏账准备 -127.83 -134.98 - 合计 108,577.27 107,283.98 140,035.45 截至 2019 年末、2020 年末和 2021 年 6 月末,冠捷有限的应收票据占资产总额的 比例分别为 3.93%、2.94%和 2.75%,应收票据主要为银行承兑汇票,所持有的商业承 兑汇票也主要由大型企业出具,不存在重大的信用风险,冠捷有限按照整个存续期预期 信用损失计量坏账准备。 4)应收账款 ①报告期各期末,冠捷有限应收账款情况 单位:万元 项目 2021 年 6 月 30 日 2020 年 12 月 31 日 2019 年 12 月 31 日 账面余额 1,016,250.06 1,077,410.77 1,067,834.40 523 项目 2021 年 6 月 30 日 2020 年 12 月 31 日 2019 年 12 月 31 日 减:坏账准备 82,903.98 85,991.66 70,448.29 账面价值 933,346.08 991,419.11 997,386.11 坏账准备占余额的比例 8.16% 7.98% 6.60% 截至 2019 年末、2020 年末和 2021 年 6 月末,冠捷有限的应收账款账面价值分别 为 997,386.11 万元、991,419.11 万元和 933,346.08 万元,占总资产的比重分别为 27.99%、 27.15%和 23.61%。 ②报告期各期末,冠捷有限应收账款账面余额的账龄情况 单位:万元 2021年6月30日 2020年12月31日 2019年12月31日 项目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账龄0-30天 328,498.45 32.32% 344,658.91 31.99% 323,051.75 30.25% 账龄30-60天 370,437.49 36.45% 424,706.66 39.42% 432,142.70 40.47% 账龄60-90天 182,386.38 17.95% 184,200.67 17.10% 184,683.39 17.30% 账 龄 90-120 46,672.96 4.59% 41,832.00 3.88% 35,310.22 3.31% 天 账龄120-360 26,627.92 2.62% 19,755.27 1.83% 29,336.38 2.75% 天 账龄360天以 61,626.86 6.06% 62,257.26 5.78% 63,309.96 5.93% 上 合计 1,016,250.06 100.00% 1,077,410.77 100.00% 1,067,834.40 100.00% 报告期内,冠捷有限的应收账款账面余额账龄在 90 天以内的占比均超过 80%,账 龄在一年以内的占比合计超过 90%,报告期内,冠捷有限应收账款主要集中在 90 天以 内,与公司的所处行业特征及公司信用政策相符。 ③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情况 国内地区情况: 单位:万元 日期 项目 未逾期 逾期 1-90 日 逾期超过 90 日 合计 账面余额 273,654.38 653.00 53,000.81 327,308.19 2021 年 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 0.02% 27.19% 100.00% 6 月 30 失率 日 坏账准备金额 57.79 177.53 53,000.81 53,236.13 账面价值 273,596.59 475.47 0.00 274,072.05 524 日期 项目 未逾期 逾期 1-90 日 逾期超过 90 日 合计 账面余额 249,209.16 3,001.89 53,005.43 305,216.47 2020 年 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 0.04% 3.22% 100.00% 12 月 31 失率 日 坏账准备金额 108.78 96.76 53,005.43 53,210.96 账面价值 249,100.38 2,905.12 0.00 252,005.51 账面余额 221,918.73 1,650.35 53,412.85 276,981.93 2019 年 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 0.63% 15.02% 96.87% 12 月 31 失率 日 坏账准备金额 1,401.65 247.95 51,738.70 53,388.30 账面价值 220,517.08 1,402.40 1,674.15 223,593.63 国外地区情况: 单位:万元 日期 项目 未逾期 逾期 1-90 日 逾期超过 90 日 合计 账面余额 639,687.44 20,134.41 29,120.02 688,941.87 2021 年 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 0.08% 3.76% 97.59% 6 月 30 失率 日 坏账准备金额 493.61 756.17 28,418.06 29,667.85 账面价值 639,193.83 19,378.23 701.96 659,274.02 账面余额 719,587.23 42,203.12 10,403.96 772,194.30 2020 年 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 0.81% 40.66% 94.14% 12 月 31 失率 日 坏账准备金额 5,826.73 17,159.21 9,794.76 32,780.70 账面价值 713,760.50 25,043.91 609.19 739,413.60 账面余额 720,952.28 58,022.53 11,877.66 790,852.46 2019 年 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 0.55% 11.21% 55.28% 12 月 31 失率 日 坏账准备金额 3,989.81 6,503.98 6,566.20 17,059.99 账面价值 716,962.47 51,518.55 5,311.46 773,792.48 ④报告期各期末,冠捷有限前五大应收账款合计情况 单位:万元 前五大应收账款 报告期各期末 账面余额占应收账款 账面余额 坏账准备 账面价值 余额总额比例 2021 年 6 月 30 日 341,620.59 46,734.94 294,885.64 33.62% 2020 年 12 月 31 日 373,641.34 46,736.70 326,904.64 34.68% 2019 年 12 月 31 日 429,055.85 46,748.82 382,307.03 40.18% 525 2019 年末、2020 年末和 2021 年 6 月末,冠捷有限前五大应收账款合计占比分别为 40.18%、34.68%和 33.62%。报告期前五大应收账款客户主要为联想集团、戴尔集团、 惠普集团等知名电子消费领域公司。 ⑤与同行业可比公司应收账款坏账准备占余额比例对比分析 证券代码 证券简称 2021 年 6 月 30 日 2020 年 12 月 31 日 2019 年 12 月 31 日 000016.SZ 深康佳 A 20.84% 22.53% 14.16% 000100.SZ TCL 科技 1.50% 2.19% 0.54% 600060.SH 海信视像 2.94% 2.97% 3.03% 600839.SH 四川长虹 6.11% 7.59% 6.64% 000810.SZ 创维数字 7.16% 6.74% 5.91% 002429.SZ 兆驰股份 2.40% 2.28% 2.32% 平均值 6.82% 7.38% 5.43% 中位值 4.53% 4.86% 4.47% 冠捷有限 8.16% 7.98% 6.60% 截至 2019 年末、2020 年末和 2021 年 6 月末,冠捷有限应收账款坏账准备占余额 的比例分别为 6.60%、7.98%和 8.16%,略高于 A 股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均值和中位值, 但在同行业可比公司的比例区间内,冠捷有限坏账准备计提谨慎。 冠捷有限应收账款账龄较短、账龄分布合理,期后回款情况与公司的账龄结构、 生产经营特点相符;冠捷有限已根据应收账款及应收票据的风险特征及历史回收情况, 结合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按照预期信用损失模型计提坏账准备;冠捷有限的坏账 准备计提比例在同行业可比公司的比例区间内,坏账准备计提充分。 ⑥关于应收账款及应收票据占比较高的情况分析 A、冠捷有限的销售模式和信用政策 a 销售模式 自有品牌业务:冠捷有限自有品牌业务为冠捷有限向客户销售自有品牌的显示器、 电视、音响及其他产品,全部销售均为买断式销售,冠捷有限根据客户的采购需求, 向客户发货。 代工业务:冠捷有限利用自身设计能力及对客户需求的了解主动争取订单,结合市 场调研情况、未来流行趋势,提前为现有客户进行年度产品规划、设计与推介;同时, 526 冠捷有限亦基于客户的要求进行设计、打样、报价。客户在综合衡量产品质量、产能、 报价等因素后,确定订单规模并向冠捷有限发出订单,冠捷有限进行订单式的生产、 销售。 b 信用政策 自有品牌业务:冠捷有限根据不同客户的资质、品质信誉、偿付能力及合作等情况, 给予中国区电视自有品牌业务客户和海外自有品牌业务客户一定规模的赊销额度及一 定期限的账期。信用期限长短根据客户情况及各国家、地区的商业惯例不同而不同。 一般而言,冠捷有限给予自有品牌业务的信用期较短,主要的地区如中国客户信用期 一般为 30 天以内;欧洲的客户信用期一般为 60 天以内,各地区客户信用期一般不超 过 90 天。 代工业务:由于客户规模较大、信用程度较高,冠捷有限通常给予代工业务客户一 定信用期,具体信用期限长短根据客户的经营规模、合作年限、历史付款情况等因素 确定。一般而言,冠捷有限给予代工品牌业务客户的信用期较自有品牌客户长,通常 为 45-90 天。 B、报告期内,冠捷有限应收账款和应收票据占比情况 单位:万元 2021 年 6 月 30 日 2020 年 12 月 31 日 2019 年 12 月 31 日 项目 占流动资 占流动资 占流动资 金额 金额 金额 产的比例 产的比例 产的比例 应收票据 108,577.27 3.85% 107,283.98 3.94% 140,035.45 5.42% 应收账款 933,346.08 33.07% 991,419.11 36.42% 997,386.11 38.63% 应 收 账款 和应 1,041,923.35 36.91% 1,098,703.09 40.36% 1,137,421.56 44.06% 收票据合计 流动资产金额 2,822,746.89 100.00% 2,722,041.08 100.00% 2,581,784.32 100.00% 2019 年末、2020 年末和 2021 年 6 月末,冠捷有限的应收账款和应收票据合计占 流动资产的比重分别为 44.06%、40.36%和 36.91%。 C、同行业可比公司的对比分析 a 同行业可比公司应收账款和应收票据占流动资产、总资产比重情况 527 2021 年 6 2021 年 6 2020 年末 2019 年末 2020 年末 2019 年末 月末应收 月末应收 应收账款 应收账款 应收账款 应收账款 账款和应 账款和应 证券代码 证券简称 和应收票 和应收票 和应收票 和应收票 收票据占 收票据占 据占流动 据占流动 据占资产 据占资产 流动资产 资产总额 资产比重 资产比重 总额比重 总额比重 比重 比重 000016.SZ 深康佳 A 23.34% 24.90% 28.53% 11.75% 12.55% 17.03% 000100.SZ TCL 科技 24.10% 20.02% 17.80% 7.13% 5.10% 5.20% 600060.SH 海信视像 33.04% 31.31% 21.99% 27.57% 26.04% 18.42% 600839.SH 四川长虹 24.53% 18.54% 21.26% 17.55% 13.24% 15.04% 000810.SZ 创维数字 42.80% 41.99% 58.89% 36.57% 35.82% 50.06% 002429.SZ 兆驰股份 38.07% 38.23% 23.29% 27.79% 28.24% 17.26% 平均值 30.98% 30.98% 29.17% 28.63% 21.39% 20.17% 冠捷有限 36.91% 36.91% 40.36% 44.06% 26.36% 30.09% 报告期各期末,冠捷有限的应收账款和应收票据占流动资产的比例分别为 44.06%、 40.36%和 36.91%,高于 A 股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均值,其主要原因为同行业可比公司 的业务结构、营业模式、资产结构等存在一定差异。其中 TCL 科技、海信视像及四川 长虹因过往在资本市场有多次融资并有多年盈余积累,使得其货币资金及交易性金融 资产占流动资产比例较高;深康佳 A 除消费类电子业务外,还开展工贸业务、环保业 务,相关业务收入在 2020 年度分别占营业收入比例为 60.54%和 9.58%,由于存在工程 建造业务,因此通过合同资产科目核算已结算项目非无条件付款的应收款项,使得应 收账款占流动资产的比重较低;兆驰股份有供应链管理业务,其贷款本金通过其他流 动资产核算,导致其他流动资产金额较高,占总资产比例明显高于同行业其他公司; 由于冠捷有限应收账款和应收票据占流动资产的比例较高,冠捷有限应收账款和应收 票据占资产总额的比例也高于同行业公司平均水平。 b 同行业可比公司应收账款占营业收入比例及应收账款周转率分析 报告期内,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应收账款及应收票据合计占营业收入比例情况如 下: 证券代码 证券简称 2021 年 1-6 月 2020 年度 2019 年度 000016.SZ 深康佳 A 27.82% 12.43% 13.16% 000100.SZ TCL 科技 28.98% 17.15% 11.41% 600060.SH 海信视像 41.54% 20.83% 15.81% 600839.SH 四川长虹 28.66% 11.02% 12.53% 528 证券代码 证券简称 2021 年 1-6 月 2020 年度 2019 年度 000810.SZ 创维数字 83.03% 43.16% 59.32% 002429.SZ 兆驰股份 68.98% 37.15% 28.49% 平均值 46.50% 23.62% 23.46% 冠捷有限 31.61% 17.31% 18.53% 注:2021 年 1-6 月的比率未进行年化处理 冠捷有限应收账款和应收票据占营业收入的比例低于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的均 值。 报告期内,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应收账款周转率情况如下: 证券代码 证券简称 2021 年 1-6 月 2020 年度 2019 年度 000016.SZ 深康佳 A 3.54 7.45 7.33 000100.SZ TCL 科技 4.28 7.07 5.68 600060.SH 海信视像 2.48 5.79 4.23 600839.SH 四川长虹 4.02 8.77 6.92 000810.SZ 创维数字 1.22 1.90 1.82 002429.SZ 兆驰股份 1.47 3.58 3.34 平均值 2.84 3.54 4.89 冠捷有限 3.08 5.68 5.45 注:应收账款周转率=营业收入/应收账款、应收票据期初期末平均净额;2021 年 1-6 月的周转率未 进行年化处理 报告期内,冠捷有限应收账款及应收票据占营业收入比例分别为 18.53%、17.31% 和 31.61%,低于可比公司均值,应收款项占营业收入比例较低;冠捷有限应收账款周 转率分别为 5.45 次/年、5.68 次/年和 3.08 次/半年,略高于可比公司均值,冠捷有限 的应收账款周转情况良好。 D、冠捷有限报告期各期末应收账款及应收票据占比较高的原因及合理性 报告期内,冠捷有限应收账款及应收票据占营业收入的比例、应收账款周转率均 接近行业可比公司均值,其应收账款周转情况良好、具备合理性。冠捷有限报告期各 期末应收账款及应收票据占流动资产、总资产的比例较同行业可比公司均值高的原因 主要系各同行业可比公司的业务结构、营业模式存在一定差异,导致各可比公司的资 产结构存在一定差异。冠捷有限的流动资产主要为应收账款、存货和货币资金,其他 应收款、预付款项、其他流动资产等金额及占比均较低,使得应收账款和应收票据占 529 流动资产及资产总额的占比较高。此外,截至 2019 年末、2020 年末和 2021 年 6 月末, 冠捷有限应收账款账龄在 90 天内的金额占比为 88.02%、88.51%和 86.72%,应收账款 账龄情况与公司所处的行业的业务模式和信用政策相符。综上,冠捷有限的应收账款 及应收票据与公司整体营业收入和资产规模相匹配,占流动资产、总资产的比例较高 具备合理性。 E、报告期内冠捷有限的期后回款情况 报告期内,标的公司应收账款各期末余额、期后回款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21 年 6 月 30 日 2020 年 12 月 31 日 2019 年 12 月 31 日 应收账款账面余额 1,016,250.06 1,077,410.77 1,067,834.40 坏账准备 82,903.98 85,991.66 70,448.29 期后回款金额 782,571.70 994,324.74 1,005,145.40 期后未回款金额 233,678.36 83,086.03 62,689.00 期后回款比例 77.01% 92.29% 94.13% 注:报告期各期末应收账款期后回款金额指截至 2021 年 8 月 31 日的回款金额。 截至 2021 年 6 月 30 日标的公司应收账款账面余额为 1,016,250.06 万元,期后应 收账款已回款 782,571.70 万元,期后回款比例为 77.01%,主要系部分应收款未到信用 期尚未收回。截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标的公司应收账款账面余额为 1,077,410.77 万 元,期后应收账款已回款 994,324.74 万元,期后回款比例约为 92.29%。截至 2019 年 12 月 31 日,标的公司应收账款账面余额为 1,067,834.40 万元,期后应收账款回款 1,005,145.40 万元,期后回款比例为 94.13%。冠捷有限的回款比例较高,冠捷有限的 期后回款情况良好。 报告期各期末,冠捷有限已按坏账计提政策对可回收性低的应收账款计提信用减 值,同时也积极关注并评估应收账款可回收性的变化以应对减值风险。2020 年标的公 司计提坏账准备 85,991.66 万元,截至 2021 年 8 月 31 日的期后未回款金额为 83,086.03 万元,2020 年计提坏账准备金额高于期后未回款金额;2019 年标的公司计提坏账准备 金额 70,448.29 万元,截止 2021 年 8 月 31 日的期后未回款金额为 62,689.00 万元, 2019 年计提坏账准备金额高于期后未回款金额。而 2021 年 6 月末主要未回款的应收账 款还未到信用期,因此未取得回款。报告期内,标的公司坏账准备计提充分。 530 F、坏账准备计提政策 冠捷有限对于应收账款的减值计提,是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 22 号——金融工具 确认和计量》的规定,以预期信用损失为基础进行减值会计处理并确认损失准备。 冠捷有限考虑有关过去事项、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等合理且有依 据的信息,以发生违约的风险为权重,计算合同应收的现金流量与预期能收到的现金 流量之间差额的现值的概率加权金额,确认预期信用损失。对于因销售商品、提供劳 务等日常经营活动形成的应收票据和应收账款,无论是否存在重大融资成分,冠捷有 限均按照整个存续期的预期信用损失计量损失准备。当单项金融资产无法以合理成本 评估预期信用损失的信息时,冠捷有限依据信用风险特征将应收款项划分为若干组合, 在组合基础上计算预期信用损失。对于划分为组合的应收账款,冠捷有限参考历史信 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通过违约风险敞口和整个存 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计算预期信用损失。 在考虑前瞻性信息时,冠捷有限考虑了不同的宏观经济情景。“基准”、“不利” 及“有利”这三种经济情景的权重分别是 60%、20%和 20%。冠捷有限定期监控并复核 与预期信用损失计算相关的重要宏观经济假设和参数,包括经济环境、外部市场情况 及客户情况的变化等。冠捷有限定期监控并复核与预期信用损失计算相关的假设。冠 捷有限已考虑了新冠肺炎疫情引发的不确定性,并相应更新了相关假设和参数,2021 年各情景中所使用的关键宏观经济参数列示如下: 国内生产总值:在 2021 年的基准情景下预测值平均约为 5.4,乐观情景预测值平 均约为 5.67,悲观情景预测值平均约为 5.13。 世界其他地区生产总值:欧洲地区客户主要分布在捷克,德国,荷兰,英国等国 家,在 2021 年的基准情景下加权平均预测值平均约为-1.43,乐观情景预测值平均约 为-1.36,悲观情景预测值平均约为-1.5。北美地区客户主要分布美国和墨西哥等国家, 在 2021 年的基准情景下加权平均预测值平均约为-0.88,乐观情景预测值平均约为 -0.84,悲观情景预测值平均约为-0.93。南美地区客户主要分布秘鲁,巴西和阿根廷 等国家,在 2021 年的基准情景下加权平均预测值平均约为-2.43,乐观情景预测值平 均约为-2.30,悲观情景预测值平均约为-2.55。其他地区客户主要分布日本,印度和 澳大利亚等国家,在 2021 年的基准情景下加权平均预测值平均约为-1.57,乐观情景 531 预测值平均约为-1.49,悲观情景预测值平均约为-1.65。 对于应收账款和应收票据,冠捷有限设定相关政策以控制信用风险敞口。冠捷有 限基于对客户的财务状况、从第三方获取担保的可能性、信用记录及其他因素诸如目 前市场状况等评估客户的信用资质并设置相应信用期。冠捷有限会定期对客户信用记 录进行监控,对于信用记录不良的客户,冠捷有限会采用书面催款、缩短信用期或取 消信用期等方式,以确保冠捷有限的整体信用风险在可控的范围内。 5)其他应收款 ①其他应收款整体情况 报告期各期末,冠捷有限其他应收款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21 年 6 月 30 日 2020 年 12 月 31 日 2019 年 12 月 31 日 应收第三方往来款 31,450.44 24,239.71 13,415.10 应收保理 7,899.73 19,348.31 17,290.78 应收关联方款 11,301.64 12,087.74 14,525.73 应收租金和水电 5,049.74 4,968.46 4,917.82 押金 3,169.17 3,152.67 3,366.67 应收税收返还款 2,784.50 1,956.56 4,087.77 其他 11,682.71 16,116.25 13,778.98 账面原值 73,337.93 81,869.69 71,382.84 减:坏账准备 1,136.79 1,142.47 218.81 账面净值 72,201.14 80,727.22 71,164.03 截至 2019 年末、2020 年末和 2021 年 6 月末,冠捷有限的其他应收款账面价值分 别为 71,164.03 万元、80,727.22 万元和 72,201.14 万元,占总资产的比重分别为 2.00%、 2.21%和 1.83%。其他应收款主要为应收第三方的往来款和应收关联方的款项,截至 2021 年 6 月末应收关联方的其他应收款主要为应收冠捷科技联营企业捷星显示科技(福建) 有限公司、奇菱光电股份有限公司的材料款、租金款等款项。截至报告期末,冠捷有限 不存在被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非经营性资金占用的情况。 报告期各期末,冠捷有限的其他应收款账龄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21 年 6 月 30 日 2020 年 12 月 31 日 2019 年 12 月 31 日 532 项目 2021 年 6 月 30 日 2020 年 12 月 31 日 2019 年 12 月 31 日 一年以内 70,414.23 79,066.70 67,827.92 一到二年 665.15 419.36 434.21 二到三年 116.92 143.42 665.55 三年以上 2,141.63 2,240.20 2,455.16 合计 73,337.93 81,869.69 71,382.84 报告期内,冠捷有限的其他应收款账龄主要在一年以内。 ②应收保理情况 A、冠捷有限的销售回款模式和信用政策 a 自有品牌业务 冠捷有限根据不同客户的资质及合作情况,给予中国区电视自有品牌业务客户和 海外自有品牌业务客户一定规模的赊销额度及一定期限的账期。信用期限长短根据各 国家、地区的商业习惯不同而不同。一般而言,冠捷有限给予自有品牌业务的信用期 较短,主要的地区如中国客户信用期一般为 30 天以内;欧洲的客户信用期一般为 60 天以内。 b 代工业务 由于客户规模较大、信用程度较高,冠捷有限通常给予代工业务客户一定信用期, 具体信用期限长短根据客户的经营规模、合作年限、历史付款情况等因素确定。一般 而言,冠捷有限给予代工品牌业务客户的信用期较长,通常为 45 天-90 天。 B、冠捷有限实施应收账款保理业务的具体情况 2019 年度、2020 年度和 2021 年上半年,冠捷有限开展应收账款保理业务,其中, 无 追 索 权 应 收 账 款 保 理 业 务 的 发 生 额 为 844,421.85 万 元 、 801,117.41 万 元 和 316,087.39 万元,有追索权应收账款保理业务的发生额为 4,380.65 万元、17,116.86 万元和 7,490.28 万元,应收账款保理全部为境外应收账款。 冠捷有限为保证营运资金充足、资金链运转稳健,通过其子公司实施应收账款保 理业务,冠捷有限保理业务的融资成本相对较低,主要的保理业务利率成本为 2%-3% 之间。报告期内,冠捷有限进行保理业务的应收账款对应的客户一般为授予信用期较 长、信誉较好、规模较大的代工业务客户和大型零售商。 533 a 报告期买断式无追索权的应收账款保理业务情况 报告期内,冠捷有限买断式无追索权的应收账款保理业务,为单保理模式,具体 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对手方基 2021 年上半 2020 年度 2019 年度 保理业务的对手方 保理商 本情况 年发生额 发生额 发生额 Lenovo Information 代工客户 永丰银行 118,487.93 183,895.80 144,154.21 Products Asustek Computer 代工客户 台新银行 142,357.98 208,307.24 137,481.67 Incorporation AcerInc. 代工客户 中国信托 - 71,587.52 72,967.37 BENQ CORPORATION 代工客户 台新银行 17,229.75 29,149.78 16,863.17 HP PPS Australia Pty 代工客户 永丰银行 3,326.66 11,107.51 9,840.48 Ltd HP PPS Asia Pacific 代工客户 永丰银行 165.54 12,126.59 34,205.93 Pte. Ltd. HP INC. 代工客户 永丰银行 34,519.53 169,920.66 184,691.98 Hewlett-Packard India Sales Private 零售商 永丰银行 - 1,418.21 6,594.91 Limited NEC Display 代工客户 三井住友 - 60,904.81 126,688.65 Solutions, Ltd. Best Buy China Ltd. 代工客户 台新银行 - - 60,071.55 Fujitsu Technology 代工客户 永丰银行 - 29,719.48 42,595.71 Solutions GmbH LG ELECTRONICS INC 代工客户 花旗银行 - 73.41 3,251.94 Computing and 零售商 永丰银行 - 657.45 5,014.28 Printing Mexico AMAZON DAYCOVAL 银 零售商 - 259.70 - SERVICOSDEVAREJODO 行 DAYCOVAL 银 ARMAZEM MATEUS SA 零售商 - 624.03 - 行 DAYCOVAL 银 BEMOL S/A 零售商 - 320.26 - 行 CARREFOUR COMERCIO DAYCOVAL 银 零售商 - 694.59 - EINDUSTRIAL TDA 行 COMPANHIA DAYCOVAL 银 零售商 - 2,757.33 - BRASILEIRA DE 行 CONDOR SUPER CENTERL DAYCOVAL 银 零售商 - 273.84 - TDA 行 DELL COMPUTADORES DO DAYCOVAL 银 代工客户 - 4,776.21 - BRASIL LTDA 行 EBAZAR. COM. BR. DAYCOVAL 银 零售商 - 715.40 - LTDA 行 534 对手方基 2021 年上半 2020 年度 2019 年度 保理业务的对手方 保理商 本情况 年发生额 发生额 发生额 FUJIOKA ELETRO DAYCOVAL 银 零售商 - 776.23 - IMAGEM SA 行 GAZIN ATACADO DAYCOVAL 银 零售商 - 471.35 - CENTRO-OESTE 行 GAZIN INDUSTRIAE DAYCOVAL 银 零售商 - 327.38 - COM. DE MOVEIS 行 GAZIN INDUSTRIAE DAYCOVAL 银 零售商 - 879.22 - COMERCIO DE 行 DAYCOVAL 银 LOJASCEM SA 零售商 - 2,602.77 - 行 DAYCOVAL 银 LOJASQUEROQUEROSA 零售商 - 576.40 - 行 LOJASSIPOLATTICOMER DAYCOVAL 银 零售商 - 479.42 - CIOE 行 DAYCOVAL 银 MAGAZIN ELUIZAS.A 零售商 - 3,805.44 - 行 DAYCOVAL 银 VIAVAREJO SA 零售商 - 1,297.61 - 行 WMBSUPERMERCADOS DO DAYCOVAL 银 零售商 - 611.80 - BRASIL LTDA 行 合计 316,087.39 801,117.41 844,421.85 占收入的比重 9.63% 12.62% 13.76% 冠捷有限的无追索应收账款保理业务主要是由冠捷有限的香港子公司冠捷投资、 美国子公司和巴西子公司于境外开展。根据相关合同条款约定,冠捷将应收账款转给 让保理商后,保理商对冠捷有限不再具有追索权,即已将该应收账款所有权上几乎所 有的风险和报酬转移给保理商,因此,将其认定为买断式无追索权应收账款保理业务。 冠捷有限主要的买断式保理商为中国信托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永丰商业银行股份 有限公司、台新国际商业银行等在台湾地区的金融机构及巴西的 DAYCOVAL 银行,应收 账款保理的主要合同客户为联想、华硕、惠普、明基、NEC、百思买等客户及巴西区域 的零售商客户。 无追索权的应收账款保理业务中,部分保理商尚有少部分款项未支付,体现在应 收保理商的款项中,因此在报告期各期末的其他应收款中存在应收保理商的款项,具 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保理商 2021 年 6 月末余额 2020 年末余额 2019 年末余额 永丰银行 3,089.13 4,957.82 6,643.92 535 保理商 2021 年 6 月末余额 2020 年末余额 2019 年末余额 台新银行 1,717.07 1,960.11 1,478.74 台湾银行 3,093.53 3,047.96 2,228.09 中国信托 - 9,382.42 6,940.02 合计 7,899.73 19,348.31 17,290.77 与报告期无追索权的应收账款保理业务发生额相比,期末其他应收款中应收保理 商的款项金额占比较小。 b 报告期有追索权应收账款保理业务的发生情况 单位:万元 对手方 2021 年上 保理业务的 2021 年 6 2020 年度 2020 年末 2019 年度 2019 年末 基本情 半年发生 对手方 月末余额 发生额 余额 发生额 余额 况 额 BELAPLUSD 零售商 282.26 62.04 355.52 85.51 31.17 28.41 .O.O. DOMOSSTEC HNIKA,a.s 零售商 64.25 42.43 233.59 50.10 50.90 51.51 . FASTCR,a. 零售商/ 548.79 136.59 3,172.08 273.79 1,304.18 302.55 s. 经销商 FASTPLUS, spol.sr.o 经销商 211.25 99.26 958.51 106.21 251.98 255.01 . Frantisek Majtan-EU 零售商 57.40 29.30 167.89 61.76 40.17 40.65 RONICSTPD MERKURTRG OVINAD.O. 零售商 300.06 94.04 576.28 145.65 187.30 189.56 O. NetworkOn eDistribu 经销商 1,416.34 772.35 3,182.20 64.43 807.23 816.95 tionSRL SANCTADOM ENICAD.O. 零售商 1,496.90 359.940 2,704.73 510.23 224.35 178.73 O. TDBALTICU 经销商 959.25 90.12 1,662.11 150.61 284.67 125.88 AB UAB"ACCDI STRIBUTIO 经销商 - - 1,638.44 137.88 332.93 499.16 N" SETEKSEOD TEHNIKADO 零售商 - - 906.41 - 204.81 136.39 OEL TECHNOMAR 零售商 - - 1,559.11 - 660.96 668.92 KETBULGAR 536 对手方 2021 年上 保理业务的 2021 年 6 2020 年度 2020 年末 2019 年度 2019 年末 基本情 半年发生 对手方 月末余额 发生额 余额 发生额 余额 况 额 IAEAD/SJS C AVTERAD.O 经销商 818.19 108.05 - - - - .O BIGBANGD. 零售商 1,335.59 687.62 - - - - O.O. 合计 7,490.28 2,481.74 17,116.86 1,586.17 4,380.65 3,293.72 占营业收 0.23% 0.08% 0.27% 0.02% 0.07% 0.05% 入的比重 占应收账 款余额的 0.80% 0.27% 1.59% 0.15% 0.41% 0.31% 比重 2019 年末、2020 年末和 2021 年 6 月末,冠捷有限通过有追索保理业务产生的应 收账款余额分别为 3,293.72 万元、1,586.17 万元和 2,481.74 万元,占应收账款余额 的比例分别为 0.31%、0.15%和 0.27%,占比及余额均较低;有追索权的保理业务的应 收账款发生额占收入的比重分别为 0.07%、0.27%和 0.23%,占比较低。报告期各期末 上 述 应 收 账 款 保 理 余 额 对应 的 追 索 保 理 业 务是 由 冠 捷 有 限 位于 欧 洲 的 子 公 司 TPVisionEuropeB.V.通过奥地利最大的商业银行奥地利第一储蓄银行(ErsteBank)于 境外的欧洲区域开展的单保理业务,保理业务对手方主要为欧洲地区的零售商/经销商 客户,客户规模和交易额相对较小。 冠捷有限的有追索权保理,根据保理合同的条款约定将应收账款转让给保理商后, 保理商对冠捷有限具有追索权(由冠捷有限承担买方信用风险),应收账款不符合终 止确认条件。 c 应收账款保理业务账务处理 根据金融工具准则,冠捷有限对采用附追索权方式出售的金融资产,需确定该金 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是否已经转移。已将该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 所有的风险和报酬转移给转入方的,终止确认该金融资产;保留了金融资产所有权上 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的,不终止确认该金融资产。冠捷有限根据金融资产所有权上 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转移情况,进行如下账务处理: 对于无追索权的应收账款保理业务,冠捷有限确定已经转移应收账款所有权上几 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对应收账款整体做终止确认。在无追索权的保理业务中,冠捷 537 有限会在实际收到的保理款时借记“银行存款”账户,按保理商尚未支付的余款借记 “其他应收款”账户,按转让的应收账款的账面价值贷记“应收账款”账户。 对于有追索权的应收账款保理业务,冠捷有限保留了应收账款所有权上几乎所有 的风险和报酬,因此应收账款整体不能终止确认,冠捷有限会按实际收到的保理款借 记“银行存款”账户,贷记“短期借款”账户。 ②冠捷有限报告期不存在应收保理纠纷 冠捷有限转让的应收账款合同客户主要为联想、华硕、惠普等大型国际化电子产 品公司,信誉及经济实力均较强。保理商均为中国信托、台新银行等大型金融机构, 且签署的保理合同权责分明,因此报告期内不存在应收保理相关的纠纷。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 13 号-或有事项》第四条规定,与或有事项相关的义务同 时满足下列条件的,应当确认为预计负债: A、该义务是企业承担的现时义务; B、履行该义务很可能导致经济利益流出企业; C、该义务的金额能够可靠地计量。 冠捷有限在报告期内无应收保理的相关纠纷,不满足确认预计负债的条件,因此 未就保理纠纷确认预计负债。 ③冠捷有限不存在资金压力较大情况 报告期,冠捷有限的应收账款回款情况良好,不存在应收账款回款困难情况及资 金压力较大的情况,具体分析如下: A、报告期内冠捷有限现金流及偿债能力情况较好 冠捷有限目前账面流动资金充足,2019 年末、2020 年末和 2021 年 6 月末货币资 金科目余额分别为 44.34 亿元、56.06 亿元和 27.99 亿元。报告期现金流情况良好,2019 年、2020 年和 2021 年 1-6 月经营活动现金流净额分别为 40.90 亿元、48.49 亿元和 -25.95 亿元,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分别为 22.58 亿元、11.23 亿元和-27.64 亿 元,2021 年上半年为应对原料价格上涨和供应紧张,冠捷有限增加了原料采购的支出, 使得经营活动现金流净额为负。此外,冠捷有限 2019 年末、2020 年末和 2021 年 6 月 末流动比率分别为 1.19 倍、1.25 倍和 1.23 倍,速动比率分别为 0.84 倍、0.86 倍和 538 0.66 倍。除 2021 年 6 月末由于冠捷有限增加原材料采购备货,货币资金减少使得速动 比率有所下降外,冠捷有限报告期各期短期偿债比例波动较小,具备偿债能力。同时 冠捷有限具备良好的境内外债务融资能力,不存在资金压力较大的情况。 B、报告期期后回款情况良好 a 报告期内冠捷有限的期后回款情况 报告期内,冠捷有限应收账款各期期末余额、期后回款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21 年 6 月 30 日 2020 年 12 月 31 日 2019 年 12 月 31 日 应收账款账面余额 1,016,250.06 1,077,410.77 1,067,834.40 应收账款坏账准备金额 82,903.98 85,991.66 70,448.29 期后回款金额 782,571.70 994,324.74 1,005,145.40 期后回款比例 77.01% 92.29% 94.13% 期后未回款金额 233,678.36 83,086.03 62,689.00 注:报告期各期末应收账款期后回款金额指截至 2021 年 8 月 31 日的回款金额。 如上表所示,截至 2021 年 8 月 31 日,冠捷有限的各期应收账款回款比例较高, 冠捷有限的期后回款情况良好,不存在应收账款回款困难情况,且各年年末应收账款 坏账准备金额大于期后未回款金额,坏账准备计提充分。 C、冠捷有限应收保理款坏账准备的计提情况 冠捷有限充分考虑应收账款的保理情形,对不同保理情况下的应收款项坏账准备 进行计提。 对于有追索权的应收账款保理业务,冠捷有限保留了应收账款所有权上几乎所有 的风险和报酬,因此应收账款整体不能终止确认,应收账款信用风险仍然来自于应收 账款交易对手方。冠捷有限已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 22 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 的规定,以预期信用损失为基础,考虑应收账款交易方的信用风险进行减值会计处理 并确认损失准备。 对于无追索权的应收账款保理业务,冠捷有限确定已经转移应收账款所有权上几 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对应收账款整体做终止确认。对保理商应付的保理款,冠捷有 限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 22 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的规定,对“其他应收款- 应收保理款”按照三阶段模型来计算预期信用损失。于每个资产负债表日,冠捷有限 539 对于处于不同阶段的金融工具的预期信用损失分别进行计量。金融工具自初始确认后 信用风险未显著增加的,处于第一阶段,冠捷有限按照未来 12 个月内的预期信用损失 计量损失准备;金融工具自初始确认后信用风险已显著增加但尚未发生信用减值的, 处于第二阶段,冠捷有限按照该工具整个存续期的预期信用损失计量损失准备;金融 工具自初始确认后已经发生信用减值的,处于第三阶段,冠捷有限按照该工具整个存 续期的预期信用损失计量损失准备。 由于其他应收保理款缺乏内部可供参考的历史损失数据,且其他应收保理款信用 风险来自于中国信托、台新银行、永丰银行等大型金融机构,具有外部可供检索的外 评信息,因此冠捷有限采用外评模型进行组合评估。经查阅这些保理商的穆迪评级, 均在投资级别,且对手方的信用评级在过去一段时间内未发生过显著下降,故认为应 收保理款自初始确认后信用风险未显著增加,处于第一阶段,按照未来 12 个月内的预 期信用损失计量损失准备。同时,冠捷有限对信用减值损失进行前瞻性调整,以体现 未来宏观经济的变化对预期信用损失的影响,通过系统性风险因子将宏观经济指标的 影响传导至单笔资产的违约概率,从而搭建前瞻模型计算应收保理款的预期信用损失。 截至 2021 年 6 月 30 日,其他应收保理款 7,899.73 万元,计提的坏账准备为 25.63 万元,计提的信用损失率为 0.32%。由于保理业务的对手方均为境外大型金融机构,实 力和信誉良好,过往未发生过坏账情况,冠捷有限对其他应收保理款的坏账准备计提 充分。 6)存货 ①报告期各期末,冠捷有限存货构成情况 单位:万元 2021 年 6 月 30 日 2020 年 12 月 31 日 2019 年 12 月 31 日 项目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原材料 563,667.23 43.39% 266,288.08 31.18% 185,139.12 24.05% 在产品 242,867.83 18.69% 151,685.11 17.76% 110,223.57 14.32% 产成品 483,226.56 37.20% 431,554.69 50.52% 470,821.06 61.15% 周转材料 6,954.46 0.54% 3,811.75 0.45% 3,716.88 0.48% 合同履约成本 2,408.65 0.19% 818.34 0.10% - - 合计 1,299,124.73 100.00% 854,157.97 100.00% 769,900.64 100.00% 540 截至 2019 年末、2020 年末和 2021 年 6 月末,冠捷有限存货的账面价值分别为 769,900.64 万元、854,157.97 万元和 1,299,124.73 万元,占总资产比例分别为 21.61%、 23.39%和 32.86%。报告期内,冠捷有限的存货主要为原材料和产成品。 冠捷有限 2020 年末的存货账面价值较 2019 年末增加 84,257.33 万元,增幅 10.94%, 2021 年 6 月末的存货账面价值较 2020 年末增加 444,966.76 万元,增幅 52.09%,主要 系为应对原料价格上涨和供应紧张,冠捷有限增加原料备货,使得存货增加较大。 ②报告期内存货跌价准备情况 2019 年年末存货跌价准备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2019 年 12 月 31 日 项目 账面余额 跌价准备 计提比例 账面价值 原材料 193,027.12 7,887.99 4.09% 185,139.12 在产品 115,040.74 4,817.17 4.19% 110,223.57 产成品 493,645.56 22,824.49 4.62% 470,821.06 周转材料 3,716.88 - 0.00% 3,716.88 合计 805,430.29 35,529.66 4.41% 769,900.64 2020 年年末存货跌价准备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2020 年 12 月 31 日 项目 账面余额 跌价准备 计提比例 账面价值 原材料 272,809.75 6,521.67 2.39% 266,288.08 在产品 156,118.30 4,433.19 2.84% 151,685.11 产成品 451,570.95 20,016.26 4.43% 431,554.69 周转材料 4,035.21 223.46 5.54% 3,811.75 合同履约成本 818.34 - - 818.34 合计 885,352.54 31,194.58 3.52% 854,157.97 2021 年 6 月末存货跌价准备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2021 年 6 月 30 日 项目 账面余额 跌价准备 计提比例 账面价值 原材料 572,574.75 8,907.52 1.56% 563,667.23 541 在产品 247,446.06 4,578.23 1.85% 242,867.83 产成品 505,383.00 22,156.44 4.38% 483,226.56 周转材料 7,175.11 220.66 3.08% 6,954.46 合同履约成本 2,408.65 - - 2,408.65 合计 1,334,987.57 35,862.84 2.69% 1,299,124.73 截至 2019 年末、2020 年末和 2021 年 6 月末,冠捷有限存货跌价准备计提的比例 分别为 4.41%、3.52%和 2.69%,主要系冠捷有限的原材料、在产品及产成品受原料及 产品销售价格波动的影响,存在成本高于可变现价值的情形,出现了存货减值损失。 ③与同行业可比公司存货跌价准备占余额比例对比分析 证券代码 证券简称 2021 年 6 月末 2020 年 12 月 31 日 2019 年 12 月 31 日 000016.SZ 深康佳 A 4.49% 6.03% 4.43% 000100.SZ TCL 科技 8.42% 7.22% 7.37% 600060.SH 海信视像 1.35% 2.20% 2.44% 600839.SH 四川长虹 2.70% 2.58% 2.30% 000810.SZ 创维数字 1.74% 1.86% 4.30% 002429.SZ 兆驰股份 9.19% 7.22% 4.31% 平均值 4.65% 4.52% 4.19% 冠捷有限 2.69% 3.52% 4.41% 报告期各期末,冠捷有限存货跌价准备占存货余额的比例与 A 股同行业可比上市 公司均值相近,2019 年末和 2020 年末冠捷有限存货跌价准备的计提与同行业可比公司 无明显差异,2021 年 6 月末由于冠捷有限当期增加原料采购,存货库龄较短,跌价准 备计提较少,因此 2021 年 6 月末存货跌价准备占余额的比例低于同行业可比公司情况。 7)其他流动资产 报告期各期末,冠捷有限其他流动资产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21 年 6 月 30 日 2020 年 12 月 31 日 2019 年 12 月 31 日 待抵扣进项税 85,182.89 84,003.63 96,205.77 预缴企业所得税 2,948.06 3,470.27 4,638.06 社会保险融资税 8,649.53 - - 其他 10,874.24 13,140.72 7,352.00 542 项目 2021 年 6 月 30 日 2020 年 12 月 31 日 2019 年 12 月 31 日 合计 107,654.72 100,614.62 108,195.83 截至 2019 年末、2020 年末和 2021 年 6 月末,冠捷有限其他流动资产占资产总额 的比重分别为 3.04%、2.76%和 2.72%,呈逐年下降的趋势,其他流动资产主要为待抵 扣进项税、社会保险融资税等。在 2021 年主要为巴西当地税务部门被认定应退还冠捷 有限巴西子公司以往年度多征收的社会一体费及社会保险融资税,金额约 1.93 亿元, 可作为未来可抵扣税款的方式使用,冠捷有限将其计入其他流动资产和其他非流动资 产。 (2)非流动资产 1)长期股权投资 报告期各期末,冠捷有限的长期股权投资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2021 年 6 月 30 日 2020 年 12 月 31 日 2019 年 12 月 31 日 项目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深圳耐看科技有限公司 863.48 2.53% 539.01 1.58% 500.00 1.65% 捷星显示科技(福建)有限 24,167.48 70.82% 23,634.95 69.09% 20,578.25 67.86% 公司 福建华冠光电有限公司 5,603.47 16.42% 4,906.39 14.34% 4,307.47 14.20% 奇菱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1,015.26 2.98% 2,721.64 7.96% 2,977.28 9.82% Envision Peripherals, Inc. 2,039.98 5.98% 1,928.70 5.64% 1,476.26 4.87% CI Plus Limited Liability 436.00 1.28% 479.83 1.40% 485.40 1.60% Partnership 合计 34,125.67 100.00% 34,210.52 100.00% 30,324.65 100.00% 报告期内,冠捷有限的长期股权投资中除深圳耐看科技有限公司为合营企业外,其 他公司均为联营企业。报告期冠捷有限的长期股权投资逐年增加,主要系捷星显示科技 (福建)有限公司贡献的投资收益所致。 2)投资性房地产 截 2019 年 12 月 31 日、2020 年 12 月 31 日和 2021 年 6 月 30 日,冠捷有限投资性 房地产为 162,277.78 万元、170,305.52 万元和 170,036.36 万元,占资产总额的比例分 别为 4.55%、4.66%和 4.30%,报告期投资性房地产逐年增加主要系公允价值变动所致。 3)固定资产 543 报告期各期末,冠捷有限的固定资产主要包括房屋及建筑物和机器设备等,报告期 各期末冠捷有限固定资产账面价值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2021 年 6 月 30 日 2020 年 12 月 31 日 2019 年 12 月 31 日 项目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一、账面原值合计 827,152.93 100.00% 755,243.00 100.00% 776,673.19 100.00% 其中:房屋及建筑物 276,410.59 33.42% 228,469.45 30.25% 234,751.26 30.23% 机器设备 126,670.04 15.31% 123,218.86 16.32% 127,156.28 16.37% 模具 257,595.21 31.14% 238,221.46 31.54% 243,776.52 31.39% 电子设备及办公设备 162,644.81 19.66% 161,522.88 21.39% 167,046.30 21.51% 运输设备及其他设备 3,832.28 0.46% 3,810.35 0.50% 3,942.83 0.51% 二、累计折旧合计 512,228.95 100.00% 485,159.41 100.00% 503,211.18 100.00% 其中:房屋及建筑物 95,457.53 18.64% 91,067.87 18.77% 86,662.45 17.22% 机器设备 72,230.10 14.10% 69,381.82 14.30% 73,152.14 14.54% 模具 210,689.72 41.13% 191,641.72 39.50% 202,070.16 40.16% 电子设备及办公设备 131,231.60 25.62% 130,453.90 26.89% 138,445.07 27.51% 运输设备及其他设备 2,620.01 0.51% 2,614.10 0.54% 2,881.36 0.57% 三、减值准备合计 2,304.08 100.00% 2,333.95 100.00% 890.93 100.00% 其中:房屋及建筑物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机器设备 1,789.01 77.65% 1,811.73 77.63% 386.47 43.38% 模具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电子设备及办公设备 515.08 22.35% 522.22 22.37% 504.45 56.62% 运输设备及其他设备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四、账面价值合计 312,619.89 100.00% 267,749.64 100.00% 272,571.09 100.00% 其中:房屋及建筑物 180,953.06 57.88% 137,401.58 51.32% 148,088.81 54.33% 机器设备 52,650.93 16.84% 52,025.30 19.43% 53,617.67 19.67% 模具 46,905.49 15.00% 46,579.74 17.40% 41,706.37 15.30% 电子设备及办公设备 30,898.14 9.88% 30,546.76 11.41% 28,096.78 10.31% 运输设备及其他设备 1,212.27 0.39% 1,196.25 0.45% 1,061.47 0.39% 截至 2019 年 12 月 31 日、2020 年 12 月 31 日和 2021 年 6 月 30 日,冠捷有限固定 资产为 272,571.09 万元、267,749.64 万元和 312,619.89 万元,占资产总额的比例分别 为 7.65%、7.33%和 7.91%,各期末的固定资产账面价值及固定资产构成较稳定,固定 544 资产中占比较高的为房屋及建筑物和机器设备。 4)无形资产 报告期各期末,冠捷有限的无形资产主要包括商标权、土地使用权和软件,报告期 各期末冠捷有限无形资产账面价值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2021 年 6 月 30 日 2020 年 12 月 31 日 2019 年 12 月 31 日 项目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一、账面原值合计 314,606.00 100.00% 269,775.59 100.00% 289,129.78 100.00% 软件 33,111.43 10.52% 36,062.32 13.37% 36,770.79 12.72% 土地使用权 36,742.93 11.68% 36,606.51 13.57% 35,464.82 12.27% 商标权 244,751.65 77.80% 197,106.75 73.06% 216,894.17 75.02% 二、累计摊销 77,027.68 100.00% 165,680.71 100.00% 162,005.18 100.00% 软件 25,866.22 33.58% 27,522.36 16.61% 24,627.85 15.20% 土地使用权 3,454.05 4.48% 3,322.18 2.01% 3,098.56 1.91% 商标权 47,707.42 61.94% 134,836.17 81.38% 134,278.76 82.89% 三、减值准备 3,834.12 100.00% 3,851.35 100.00% 17,530.35 100.00% 软件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土地使用权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商标权 3,834.12 100.00% 3,851.35 100.00% 17,530.35 100.00% 四、账面价值合计 233,744.20 100.00% 100,243.53 100.00% 109,594.25 100.00% 软件 7,245.21 3.10% 8,539.97 8.52% 12,142.94 11.08% 土地使用权 33,288.88 14.24% 33,284.33 33.20% 32,366.26 29.53% 商标权 193,210.11 82.66% 58,419.23 58.28% 65,085.06 59.39% 截至 2019 年 12 月 31 日、2020 年 12 月 31 日和 2021 年 6 月 30 日,冠捷有限无形 资产为 109,594.25 万元、100,243.53 万元和 233,744.20 万元,占资产总额的比例分别 为 3.08%、2.75%和 5.91%。在 2019 年和 2020 年由于冠捷有限目前享有品牌使用权的 飞利浦品牌产品的销售业绩表现不及预期,飞利浦商标权出现减值迹象,在 2019 年度 和 2020 年度分别计提了 2,212.04 万元和 1,458.60 万元减值准备,具体详见“第四章 标的资产基本情况”之“三、冠捷有限主要资产、负债及权属情况”之“(四)知识 产权情况”之“5、主要第三方授权许可”。 5)商誉 545 报告期各期末,冠捷有限的商誉为过往收购公司及业务产生,报告期各期末冠捷有 限商誉账面价值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21 年 6 月 30 日 2020 年 12 月 31 日 2019 年 12 月 31 日 PhilipsContributedBusiness 198,727.88 201,252.19 214,828.05 接收 Olympic 合作案在宁波的代工 19,366.50 19,612.50 20,935.50 相关业务 北京东方冠捷科技有限公司 10,606.93 10,741.66 11,466.26 艾德蒙海外股份有限公司 3,114.76 3,154.33 3,367.11 收购合肥海尔平板电视业务 2,341.14 2,370.88 2,530.81 收购青岛海尔平板电视生产业务 814.70 825.05 880.71 合计 234,971.91 237,956.60 254,008.43 截至 2019 年 12 月 31 日、2020 年 12 月 31 日和 2021 年 6 月 30 日,冠捷有限商誉 为 254,008.43 万元、237,956.60 万元和 234,971.91 万元,占资产总额的比例分别为 7.13%、6.52%和 5.94%。报告期冠捷有限商誉的变动全部系财务报表折算所使用的汇率 变动所致。 关于商誉减值测试的情况分析如下: ①形成商誉的并购公司的报告期业务情况 A、进行商誉减值测试的资产组情况 冠捷有限的商誉主要是由冠捷有限历史年度收购飞利浦的显示器和电视业务,以 及收购其他与主营业务相关的显示器或电视类企业或业务形成。冠捷有限在收购上述 企业或业务后将其与自身业务进行了整合,尤其借助飞利浦成熟的渠道,在显示器和 电视市场发力、增加出货量,令冠捷有限跻身一线显示器和电视制造商。冠捷有限通 过其内部管理中心对生产运营进行统一管理、一体化运营,各下属公司共享销售及采 购渠道:采购方面,冠捷有限通过集中采购平台对关键零部件统一采购;生产方面, 冠捷有限在全球各区域多家子公司负责产品的生产制造,相关子公司的生产订单及生 产计划由冠捷有限统一调配、安排;销售方面,冠捷有限下属各销售子公司根据冠捷 有限制定的销售管理体系处理相关订单。从管理的角度来看,冠捷有限的业务资产分 为若干资产组组合,包括显示器、电视、其他(如 AVA 产品、手机、平板电脑、零配件 等)。鉴于显示器业务共享世界各地公司的研发,生产、授权、技术和管理等,电视业 546 务管理模式亦是如此,冠捷有限以分部报告所确定的显示器业务组合和电视业务组合 代表冠捷有限最小的资产组组合,因此冠捷有限管理层将商誉分别分摊到冠捷有限整 体的显示器及电视两个资产组组合,并在此基础上进行商誉减值评估。 B、报告期冠捷有限显示器业务和电视业务相关数据情况 单位:万台/万元 显示器业务 电视业务 项目 2021 年 1-6 月 2020 年 2019 年 2021 年 1-6 月 2020 年 2019 年 销量 2,330.59 5,060.90 4,789.44 609.84 1,393.05 1,286.21 收入 1,949,245.66 3,812,305.75 3,600,944.88 1,117,299.64 2,149,533.98 2,181,752.81 成本 1,727,637.94 3,371,724.83 3,258,706.80 956,066.33 1,774,658.49 1,904,332.39 净利润 97,436.07 217,996.20 157,176.78 16,201.11 69,385.39 -1,753.81 现金流 94,761.70 189,711.81 143,566.85 11,605.82 69,664.31 42,209.97 报告期冠捷有限的显示器业务和电视业务的净利润及现金流均逐年增长。 ②商誉减值测试的主要参数及选取依据 A、显示器业务的商誉减值测试主要参数及选取依据 547 项目 2019 年度主要参数及选取依据 2020 年度主要参数及选取依据 2021 年 1-6 月主要参数及选取依据 预测期为 2021 年下半年至 2025 年,后续 预测期 预测期为 2020 年至 2024 年,后续为稳定期 预测期为 2021 年至 2025 年,后续为稳定期 为稳定期 预测 2020 年度显示器收入增长率为-2.50%,以后 预测 2021 年度显示器收入增长率为-3.80%, 预测 2021 年度显示器收入增长率为 各期显示器的收入增长率为 0.00%,预测期销售单 以后各期显示器的收入增长率为 0.00%。根据 -3.80%,以后各期显示器的收入增长率为 价整体保持平稳,销量与销售收入同比例变动。根 冠捷有限在 2018-2020 年度三年的平均增长率 0.00%,预测期销售单价整体保持平稳, 据冠捷有限在 2017-2019 年度三年的平均增长率 4.95%。根据国际数据公司(IDC)的全球季度显 销量与销售收入同比例变动。根据冠捷有 4.91%。根据国际数据公司(IDC)的全球季度显示器 示器销售报告,预期 2021 年显示器销售增长 限在 2018-2020 年度三年的平均增长率 跟踪报告,预计 2020 年销售增长率可能下降 率可能上涨 8.70%;根据市场研究机构 4.95%。根据国际数据公司(IDC)2021 年 销量、营 4.20%;根据市场研究机构 DigitimesSearch 的全 DigitimesSearch 的全球 LCD 面板出货量预测, 初发布显示器报告显示,预计在 2021 年 业收入 球 LCD 面板出货量预测,预计从 2020 年到 2024 年, 预计从 2021 年到 2025 年,全球大尺寸 LCD 面 出货量增长达到高峰后,2022 年会出现 全球大尺寸 LCD 面板出货量将以-0.80%的复合年 板出货量将以 0.40%的复合年增长率上涨。冠 负增长,2020-2025 复合增长率 0.4%。冠 增长率下降。冠捷有限结合历史增长率和行业预测 捷有限结合历史增长率和行业预测数据,谨慎 捷有限结合历史增长率和行业预测数据, 数据,谨慎预计显示器业务在 2020 年度将呈现下 预计显示器业务在 2021 年度将呈现下降趋势, 谨慎预计显示器业务在 2021 下半年度开 降趋势,新市场的增长影响可能将被传统显示器业 新市场的增长影响可能将被传统显示器业务 始将呈现下降趋势,新市场的增长影响可 务需求的萎缩相抵消,此后年度维持 2020 年度情 需求的萎缩相抵消,此后年度维持 2021 年度 能将被传统显示器业务需求的萎缩相抵 况,预测较谨慎 情况 消,此后年度维持 2021 年度情况 根据过往三个年度的平均毛利率情况,毛 根据过往三个年度的平均毛利率情况,毛利率 利率在 8.29%至 11.56%之间,平均毛利率 在 8.29%至 11.56%之间,平均毛利率为 9.78%, 根据过往三个年度的平均毛利率情况,毛利率在 为 9.78%基于显示器产品结构调整以及规 营业成 基于显示器产品结构调整以及规模效益显现, 8.29%至 9.50%之间,平均毛利率为 8.78%,预测期 模效益显现,过往毛利率持续增加,冠捷 本 过往毛利率持续增加,冠捷有限预测 2021 年 毛利率维持在 8.50%,预测合理且谨慎 有限预测 2021 年起显示器毛利率将维持 起显示器毛利率将维持过往三年平均水平,预 过往三年平均水平,预测期毛利率为 测期毛利率为 9.60% 9.60% 参照过往三个年度的净利率情况,净利率在 参照过往三个年度的净利率情况,净利率 参照过往三个年度的净利率情况,净利率在 3.09% 3.09%至 5.72%之间,平均净利率为 4.39%。显 在 3.09%至 5.72%之间,平均净利率为 净利润 至 4.36%之间,平均净利率为 3.62%。预测净利率 示器业务净利率持续增加,预测净利率在预测 4.39%。显示器业务净利率持续增加,预 在预测期维持在 3.50% 期维持在 4.50% 测净利率在预测期维持在 4.50% 在充分考虑资产剩余寿命期间的货币时间价值等 在充分考虑资产剩余寿命期间的货币时间价 在在充分考虑资产剩余寿命期间的货币 相关因素,根据加权平均资本成本(WACC)做适当 值等相关因素,根据加权平均资本成本(WACC) 时间价值等相关因素,根据加权平均资本 折现率 调整,参考商誉测试时点的十年期及以上美国国债 做适当调整,参考商誉测试时点的十年期及以 成本(WACC)做适当调整,参考商誉测试 收益率为无风险收益率;1928 年-商誉减值测试时 上美国国债收益率为无风险收益率;1928 年- 时点的十年期及以上美国国债收益率为 548 项目 2019 年度主要参数及选取依据 2020 年度主要参数及选取依据 2021 年 1-6 月主要参数及选取依据 点的美国股票与国债的算术平均收益差作为市场 商誉减值测试时点的美国股票与国债的算术 无风险收益率;1928 年-商誉减值测试时 风险溢价;依据资产组的生产经营规模、经营状况、 平均收益差作为市场风险溢价;依据资产组的 点的美国股票与国债的算术平均收益差 市场变动情况、财务状况等综合判断确定企业特定 生产经营规模、经营状况、市场变动情况、财 作为市场风险溢价;依据资产组的生产经 风险调整系数;结合资产组的付息债务利率权益价 务状况等综合判断确定企业特定风险调整系 营规模、经营状况、市场变动情况、财务 值比例等,将税前折现率取值预测为 11.50% 数;结合资产组的付息债务利率权益价值比例 状况等综合判断确定企业特定风险调整 等,将税前折现率取值预测为 12.00% 系数;结合资产组的付息债务利率权益价 值比例等,将税前折现率取值预测为 12.00% B、电视业务的商誉减值测试主要参数及选取依据 项目 2019 年度主要参数及选取依据 2020 年度主要参数及选取依据 2021 年上半年主要参数及选取依据 预测期为 2021 年下半年至 2025 年,后续 预测期 预测期为 2020 年至 2024 年,后续为稳定期 预测期为 2021 年至 2025 年,后续为稳定期 为稳定期 预测从 2021 年度开始至 2025 年,电视业 预测从 2021 年度开始至 2025 年,电视业务各 务各年销售增长率将保持 2%的稳定增长, 预测从 2020 年度开始至 2024 年,电视业务各年销 年销售增长率将保持 2%的稳定增长,其后永续 其后永续期维持 2024 年度收入水平,预 售增长率将保持 2.5%的稳定增长,其后永续期维 期维持 2024 年度收入水平,预测期销售单价 测期销售单价整体保持平稳,销量与销售 持 2024 年度收入水平,预测期销售单价整体保持 整体保持平稳,销量与销售收入同比例变动。 收入同比例变动。除 MordorIntelligence 平稳,销量与销售收入同比例变动。市场研究机构 除 MordorIntelligence 发布的预测报告外, 和发 Technavio 布的预测报告外,市场研 销量、营 MordorIntelligence 发布的全球智能电视销售及 市场研究机构 Technavio 也发布了全球智能电 究机构 Grand View Rearch 发布的全球智 业收入 预测报告,在 2020 年至 2025 年的预测期内,智能 视销售及预测报告,在 2020 年至 2024 年的预 能电视销售及预测报告,在 2021 年至 2028 电视市场的年复合增长率预计将达到在 16.52%, 测期内,智能电视市场的年复合增长率预计将 年的预测期内,智能电视市场的年复合增 而冠捷有限主要布局的电视业务为该领域业务,结 达到在 21.00%,而冠捷有限主要布局的电视业 长率预计将达到在 20.8%,冠捷有限主要 合过往年度情况,预测未来电视业务未来增长情况 务为该领域业务,结合过往年度情况,预测未 布局的电视业务为该领域业务,结合过往 来电视业务未来增长情况 年度情况,预测未来电视业务未来增长情 况 549 项目 2019 年度主要参数及选取依据 2020 年度主要参数及选取依据 2021 年上半年主要参数及选取依据 冠捷有限 2020 年电视业务的毛利率由 2019 年 冠捷有限 2021 年上半年电视业务的毛利 冠捷有限 2017 年至 2019 年,电视业务毛利率分别 度的 12.72%上涨至 17.44%,毛利率创下新高, 率为 14.43%,冠捷有限专注于大型电视、 为 8.18%、11.68%和 12.72%,业务毛利率逐步上升, 冠捷有限专注于大型电视、超薄和智能电视产 超薄和智能电视产品,出于谨慎性预测 平均毛利率为 10.86%。冠捷有限专注于大型电视、 品,出于谨慎性预测 2021 年至 2025 年电视毛 2021 年至 2025 年电视毛利率低于 2021 年 营业成 超薄和智能电视产品,预测 2020 年至 2024 年电视 利率将低于 2020 年度的毛利率,但预测期逐 上半年的毛利率,但预测期将逐步提升, 本 毛利率将逐步提升,分别为 9.80%、10.50%、10.50%、步提升,分别为 12.80%、13.20%、13.40%、 分别为 12.80%,13.20%,13.40%,13.60% 11.00%及 11.00%,并按照 11.00%的毛利率作为永 13.60%及 14.00%,并按照 14.00%的毛利率作 及 14.00%,并按照 14.00%的毛利率作为 续期的毛利率,预测毛利率在历史区间合理范围内 为永续期的毛利率,预测毛利率在历史区间合 永续期的毛利率,预测毛利率在历史区间 理范围内 合理范围内 参考过往电视业务净利率情况 2017 年至 2019 年, 冠捷有限 2021 上半年电视业务净利率为 电视业务净利率分别为-2.65%、-0.96%和-0.08%, 1.45%,结合未来业务趋势,出于谨慎性 净利率逐年上升,平均净利率为-1.23%。结合历史 冠捷有限 2020 年度电视业务净利率为 3.23%, 预测 2021 年至 2025 年电视业务的净利率 数据和未来业务趋势,冠捷有限预期电视业务接下 结合未来业务趋势,出于谨慎性预测 2021 年 分别为 0.10%、0.60%、1.20%、2.00%和 来将进入一个较为稳定的阶段,相关成本降低将有 至 2025 年电视业务的净利率分别为 0.00%、 2.70%,净利率将从 2021 年转正并逐年上 净利润 助于提升电视业务整体净利率,出于谨慎性预测 0.60%、1.20%、2.00%和 2.70%,净利率将从 升,并按照 2.70%的净利率作为永续期的 2020 年至 2024 年电视业务的净利率分别为 2020 年转正并逐年上升,并按照 2.70%的净利 净利率 -1.00%、0.10%、0.60%、1.60%和 2.10%,净利率 率作为永续期的净利率 将从 2020 年转正并逐年上升。按照 2.10%的净利 率作为永续期的净利率 在充分考虑资产剩余寿命期间的货币时 在充分考虑资产剩余寿命期间的货币时间价 在充分考虑资产剩余寿命期间的货币时间价值等 间价值等相关因素,根据加权平均资本成 值等相关因素,根据加权平均资本成本(WACC) 相关因素,根据加权平均资本成本(WACC)做适当 本(WACC)做适当调整,参考商誉测试时 做适当调整,参考商誉测试时点的十年期及以 调整,参考商誉测试时点的十年期及以上美国国债 点的十年期及以上美国国债收益率为无 上美国国债收益率为无风险收益率;1928 年- 收益率为无风险收益率;1928 年-商誉减值测试时 风险收益率;1928 年-商誉减值测试时点 商誉减值测试时点的美国股票与国债的算术 折现率 点的美国股票与国债的算术平均收益差作为市场 的美国股票与国债的算术平均收益差作 平均收益差作为市场风险溢价;依据资产组的 风险溢价;依据资产组的生产经营规模、经营状况、 为市场风险溢价;依据资产组的生产经营 生产经营规模、经营状况、市场变动情况、财 市场变动情况、财务状况等综合判断确定企业特定 规模、经营状况、市场变动情况、财务状 务状况等综合判断确定企业特定风险调整系 风险调整系数;结合资产组的付息债务利率权益价 况等综合判断确定企业特定风险调整系 数;结合资产组的付息债务利率权益价值比例 值比例等,将税前折现率取值预测为 11.50% 数;结合资产组的付息债务利率权益价值 等,将税前折现率取值预测为 12.00% 比例等,将税前折现率取值预测为 12.00% 550 虽然冠捷有限报告期期间电视业务收入呈下降状态,但商誉减值测试中预计未来 收入会持续增加,主要原因如下: a 冠捷有限持续推出高端电视产品。飞利浦 4KOLED 电视和智能电视的新系列从 2020 年开始销售,55 英寸和 65 英寸的新一代 OLED 电视以及 9 和 8 系列的 4K 液晶电 视将在未来几年推出。冠捷有限未来将专注于具有较高毛利率的大尺寸及高阶机种电 视,预期高端电视产品推出将拉动电视产品销售增长。 b 行业数据显示全球 OLED 电视和智能电视出货量在预测期将实现高速增长。市场 研究机构 MordorIntelligence 发布的全球智能电视销售及预测报告,在 2020 年至 2025 年的预测期内,智能电视市场的年复合增长率预计将达到 16.52%;另一市场研究机构 Technavio 也发布了全球智能电视销售及预测报告,在 2020 年至 2024 年的预测期内, 智能电视市场的年复合增长率预计将达到 21.00%,均看好未来智能电视的业务发展。 冠捷有限重点发展智能电视和 OLED 电视,符合行业发展趋势。 c 2020 年冠捷有限电视业务已实现销量上涨,收入较 2019 年度下滑 1.48%,出现 改善。2021 年上半年,受欧洲杯、奥运会等赛事举办的利好影响,带动了北美、欧洲 等区域的需求,冠捷有限的电视业务销量较去年同期上涨了 13%,营业收入上涨了 37.19%。预期随着冠捷有限高端电视产品销量占比进一步上升,电视业务未来将逐步 实现增长。 ④商誉减值测试的具体测算过程 商誉减值损失测试的具体过程主要包括:1、确定与商誉相关的资产组/资产组组 合;2、确定资产组组合的可回收金额,资产组组合的可收回金额按使用价值估值计算 确定;3、将可回收金额与资产组组合账面价值进行比较,评估减值风险。 A、2019 年商誉减值测试 a 显示器业务组合 2019 年商誉减值测试 单位:万元 显示器业务组合 预测年限 2019 年商誉减值 测试 2020 年 2021 年 2022 年 2023 年 2024 年 永续期 营业收入 3,512,647.25 3,512,647.25 3,512,647.25 3,512,647.25 3,512,647.25 3,512,647.25 营业成本 3,214,072.23 3,214,072.23 3,214,072.23 3,214,072.23 3,214,072.23 3,214,072.23 551 显示器业务组合 预测年限 2019 年商誉减值 测试 2020 年 2021 年 2022 年 2023 年 2024 年 永续期 息税前利润 122,942.66 122,942.66 122,942.66 122,942.66 122,942.66 122,942.66 加:折旧摊销 45,150.02 45,150.02 45,150.02 45,150.02 45,150.02 45,150.02 减:资本性支出 35,545.89 35,545.89 35,545.89 35,545.89 35,545.89 45,150.02 减:营运资金增 (4,224.42) - - - - - 加 现金流 136,771.21 132,546.79 132,546.79 132,546.79 132,546.79 122,942.66 折现率 11.50% 11.50% 11.50% 11.50% 11.50% 11.50% 税前现金流现值 124,170.06 107,923.63 96,792.49 86,809.41 72,214.66 627,953.53 资产组预计未来 现金流量的现值 1,115,863.78 (可收回金额) ④ 资产组的其他资 368,401.15 产账面价值① 商誉账面价值② 226,295.42 包含整体商誉的 资产组账面价值 594,696.57 ③=①+② 商誉减值损失 (大于 0 时)⑤= 不适用 ③-④ 冠捷有限采用预计未来现金流量折现法评估,截至 2019 年 12 月 31 日冠捷有限包 含商誉的显示器资产组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为 1,115,863.78 万元,高于包含整体 商誉的资产组账面价值 594,696.57 万元。经过减值测试,截至 2019 年 12 月 31 日对 显示器业务组合的商誉无需计提减值准备。 b 电视业务组合 2019 年商誉减值测试 单位:万元 电视业务组合 预测年限 2019 年商誉减值 测试 2020 年 2021 年 2022 年 2023 年 2024 年 永续期 营业收入 2,236,296.63 2,292,204.05 2,349,509.15 2,408,246.88 2,468,453.05 2,468,453.05 营业成本 2,017,139.56 2,051,522.62 2,102,810.69 2,143,339.72 2,196,923.21 2,196,923.21 息税前利润 -22,362.97 2,292.20 14,097.05 38,531.95 51,837.51 51,837.51 加:折旧摊销 76,982.05 78,148.77 79,344.67 80,570.46 81,826.88 81,826.88 减:资本性支出 77,489.66 78,669.08 79,877.97 81,117.10 81,826.88 81,826.88 减:营运资金增 10,765.88 1,462.16 1,498.71 1,536.18 1,574.59 1,574.59 加 现金流 -33,636.46 309.73 12,065.04 36,449.13 50,262.92 50,262.92 552 折现率 11.50% 11.50% 11.50% 11.50% 11.50% 11.50% 税前现金流现值 -30,537.43 252.20 8,810.51 23,871.78 29,523.68 336,241.94 资产组预计未来 现金流量的现值 368,162.69 (可收回金额) ④ 资产组的其他资 225,987.22 产账面价值① 商誉账面价值② 27,713.02 包含整体商誉的 资产组账面价值 253,700.24 ③=①+② 商誉减值损失 (大于 0 时)⑤= 不适用 ③-④ 冠捷有限采用预计未来现金流量折现法评估,截至 2019 年 12 月 31 日冠捷有限包 含商誉的电视资产组在 2019 年 12 月 31 日的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为 368,162.69 万元,高于包含整体商誉的资产组账面价值 253,700.24 万元。经过减值测试,截至 2019 年 12 月 31 日对电视业务组合的商誉无需计提减值准备。 B、2020 年商誉减值测试 a 显示器业务组合 2020 年商誉减值测试 单位:万元 显示器业务组合 预测年限 2020 年商誉减值 测试 2021 年 2022 年 2023 年 2024 年 2025 年 永续期 营业收入 3,666,355.05 3,666,355.05 3,666,355.05 3,666,355.05 3,666,355.05 3,666,355.05 营业成本 3,314,384.96 3,314,384.96 3,314,384.96 3,314,384.96 3,314,384.96 3,314,384.96 息税前利润 164,985.98 164,985.98 164,985.98 164,985.98 164,985.98 164,985.98 加:折旧摊销 45,408.36 45,408.36 45,408.36 45,408.36 45,408.36 45,408.36 减:资本性支出 72,610.36 49,475.65 49,475.65 49,475.65 45,408.36 45,408.36 减:营运资金增 180,914.62 - - - - - 加 现金流 -43,130.64 160,918.69 160,918.69 160,918.69 164,985.98 164,985.98 折现率 12.00% 12.00% 12.00% 12.00% 12.00% 12.00% 税前现金流现值 -36,283.78 120,871.84 107,921.05 96,358.17 88,208.53 735,068.66 资产组预计未来 现金流量的现值 1,112,144.46 (可收回金额) ④ 资产组的其他资 176,933.34 产账面价值① 553 显示器业务组合 预测年限 2020 年商誉减值 测试 2021 年 2022 年 2023 年 2024 年 2025 年 永续期 商誉账面价值② 211,994.48 包含整体商誉的 资产组账面价值 388,927.82 ③=①+② 商誉减值损失 (大于 0 时)⑤= 不适用 ③-④ 冠捷有限采用预计未来现金流量折现法评估,截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冠捷有限包 含商誉的显示器资产组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为 1,112,144.46 万元,高于包含整体 商誉的资产组账面价值 388,927.82 万元。经过减值测试,截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对 显示器业务组合的商誉无需计提减值准备。 b 电视业务组合 2020 年商誉减值测试 单位:万元 电视业务组合 预测年限 2020 年商誉减值 测试 2021 年 2022 年 2023 年 2024 年 2025 年 永续期 营业收入 2,149,533.67 2,171,029.52 2,203,594.90 2,236,648.75 2,281,381.31 2,281,381.31 营业成本 1,874,393.50 1,884,453.48 1,908,313.25 1,932,464.43 1,961,988.02 1,961,988.02 息税前利润 - 13,026.15 26,442.94 44,733.25 61,597.03 61,597.03 加:折旧摊销 72,371.67 72,794.20 73,434.34 74,084.09 74,963.40 74,963.40 减:资本性支出 75,930.21 79,900.69 80,568.40 81,246.12 82,163.29 82,163.29 减:营运资金增 -6,550.79 374.55 567.44 575.96 779.46 779.46 加 现金流 2,992.25 5,545.11 18,741.44 36,995.26 53,617.68 53,617.68 折现率 12.00% 12.00% 12.00% 12.00% 12.00% 12.00% 税前现金流现值 2,517.28 4,165.13 12,569.15 22,152.52 28,666.36 292,396.82 资产组预计未来 现金流量的现值 362,467.26 (可收回金额) ④ 资产组的其他资 191,853.60 产账面价值① 商誉账面价值② 25,962.12 包含整体商誉的 资产组账面价值 217,815.72 ③=①+② 商誉减值损失 (大于 0 时)⑤= 不适用 ③-④ 冠捷有限采用预计未来现金流量折现法评估,截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冠捷有限包 554 含商誉的电视资产组在 2020 年 12 月 31 日的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为 362,467.26 万元,高于包含整体商誉的资产组账面价值 217,815.72 万元。经过减值测试,截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对电视业务组合的商誉无需计提减值准备。 C、2021 年上半年商誉减值测试 a 显示器业务组合 2021 年上半年商誉减值测试 单位:万元 显示器业务组合 预测年限 2021 年上半年商 誉减值测试 2021 年下半年 2022 年 2023 年 2024 年 2025 年 永续期 营业收入 1,473,668.57 3,422,914.23 3,422,914.23 3,422,914.23 3,422,914.23 3,422,914.23 营业成本 1,366,676.53 3,094,314.46 3,094,314.46 3,094,314.46 3,094,314.46 3,094,314.46 息税前利润 56,595.07 154,031.14 154,031.14 154,031.14 154,031.14 154,031.14 加:折旧摊销 25,403.19 50,806.37 50,806.37 50,806.37 50,806.37 50,806.37 减:资本性支出 28,544.60 47,049.29 47,049.29 47,049.29 47,049.29 47,049.29 减:营运资金增 -23,031.59 - - - - - 加 现金流 76,485.25 157,788.22 157,788.22 157,788.22 157,788.22 157,788.22 折现率 12.00% 12.00% 12.00% 12.00% 12.00% 12.00% 税前现金流现值 72,024.08 132,665.08 118,450.96 105,759.79 94,428.38 786,903.17 资产组预计未来 现金流量的现值 1,310,231.44 (可收回金额) ④ 资产组的其他资 316,893.59 产账面价值① 商誉账面价值② 209,335.43 包含整体商誉的 资产组账面价值 526,229.02 ③=①+② 商誉减值损失 (大于 0 时)⑤= 不适用 ③-④ 冠捷有限采用预计未来现金流量折现法评估,截至 2021 年 6 月 30 日冠捷有限包 含商誉的显示器资产组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为 1,310,231.44 万元,高于包含整体 商誉的资产组账面价值 526,229.02 万元。经过减值测试,截至 2021 年 6 月 30 日对显 示器业务组合的商誉无需计提减值准备。 b 电视业务组合 2021 年上半年商誉减值测试 555 单位:万元 电视业务组合 预测年限 2021 年上半年商 誉减值测试 2021 年下半年 2022 年 2023 年 2024 年 2025 年 永续期 营业收入 889,508.30 2,026,876.02 2,057,279.16 2,088,138.35 2,129,901.12 2,129,901.12 营业成本 793,870.20 1,759,328.39 1,781,603.75 1,804,151.53 1,831,714.96 1,831,714.96 息税前利润 -14,194.30 12,161.26 24,687.35 41,762.77 57,507.33 57,507.33 加:折旧摊销 37,113.48 74,655.54 75,304.84 75,963.87 76,855.77 76,855.77 减:资本性支出 -121,416.18 -99,136.31 -59,894.19 -25,852.23 717.32 717.32 减:营运资金增 50,171.99 79,821.44 80,530.49 81,250.18 82,224.17 82,224.17 加 现金流 94,163.37 106,131.67 79,355.89 62,328.69 51,421.61 51,421.61 折现率 12.00% 12.00% 12.00% 12.00% 12.00% 12.00% 税前现金流现值 88,671.08 89,233.31 59,572.13 41,776.68 30,773.27 313,887.37 资产组预计未来 现金流量的现值 623,913.85 (可收回金额) ④ 资产组的其他资 493,523.15 产账面价值① 商誉账面价值② 25,636.48 包含整体商誉的 资产组账面价值 519,159.63 ③=①+② 商誉减值损失 (大于 0 时)⑤= 不适用 ③-④ 冠捷有限采用预计未来现金流量折现法评估,截至 2021 年 6 月 30 日冠捷有限包 含商誉的电视资产组在 2021 年 6 月 30 日的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为 623,913.85 万 元,高于包含整体商誉的资产组账面价值 519,159.63 万元。经过减值测试,截至 2021 年 6 月 30 日对电视业务组合的商誉无需计提减值准备。 ④冠捷有限商誉减值已计提充分 根据《会计监管风险提示第 8 号——商誉减值》,公司应严格按照《企业会计准 则第 8 号——资产减值》的规定进行商誉减值测试。企业合并所形成的商誉,至少应 当在每年年度终了进行减值测试。当资产或者资产组的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时, 产生减值损失。 冠捷有限每年年末及资产组出现减值迹象时,对商誉进行减值测试。冠捷有限商 誉减值测试方法为将包含商誉在内的资产组账面价值与可收回金额进行比较,以确定 556 资产组(包括商誉)是否发生了减值。冠捷有限选择以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作为资产 组的可收回金额,将包含商誉在内的资产组账面价值与可收回金额进行比较,对资产 组可收回金额小于资产组账面价值的部分确认为商誉减值准备。冠捷有限报告期内商 誉减值测算是结合各公司的经营业绩预测情况进行的,测算选取的方法恰当,评估模 型公允,重要参数选取合理,重要假设恰当,上述商誉的减值测试过程与方法符合《会 计监管风险提示第 8 号——商誉减值》的要求,具有合理性。 报告期内,冠捷有限显示器业务资产组和电视业务资产组的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 现值均明显高于包含整体商誉的显示器业务和电视业务资产组的账面价值,不存在减 值迹象,冠捷有限报告期各期末未对商誉计提减值具有合理性、充分性。 2、负债构成分析 报告期各期末,冠捷有限合并负债构成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2021 年 6 月 30 日 2020 年 12 月 31 日 2019 年 12 月 31 日 项目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短期借款 139,163.18 5.16% 10,829.37 0.43% 74,805.45 3.08% 衍生金融负债 5,026.91 0.19% 12,967.47 0.52% 25,529.06 1.05% 应付票据 151,770.12 5.63% 171,404.76 6.83% 139,197.00 5.73% 应付账款 1,282,728.84 47.54% 1,229,163.47 49.00% 1,073,649.46 44.18% 预收款项 828.46 0.03% 948.38 0.04% 514.45 0.02% 合同负债 22,811.57 0.85% 39,965.78 1.59% 14,144.03 0.58% 应付职工薪酬 123,808.41 4.59% 159,974.25 6.38% 83,054.25 3.42% 应交税费 69,093.42 2.56% 83,551.57 3.33% 96,802.46 3.98% 其他应付款 335,012.19 12.42% 330,746.02 13.19% 281,458.84 11.58%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 65,836.94 2.44% 29,377.60 1.17% 253,457.84 10.43% 动负债 其他流动负债 105,478.73 3.91% 111,578.66 4.45% 120,350.16 4.95% 流动负债合计 2,301,558.78 85.30% 2,180,507.32 86.93% 2,162,963.01 89.01% 长期借款 128,431.20 4.76% 164,349.75 6.55% 143,439.45 5.90% 租赁负债 18,197.52 0.67% 15,838.53 0.63% 21,553.37 0.89% 长期应付款 166,240.59 6.16% 62,510.92 2.49% 35,569.17 1.46% 长期应付职工薪酬 16,753.62 0.62% 20,767.40 0.83% 15,521.14 0.64% 557 2021 年 6 月 30 日 2020 年 12 月 31 日 2019 年 12 月 31 日 项目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预计负债 11,001.66 0.41% 10,262.40 0.41% 6,963.50 0.29% 递延收益 747.31 0.03% 883.29 0.04% 288.94 0.01% 递延所得税负债 55,125.73 2.04% 52,621.44 2.10% 42,672.87 1.76% 其他非流动负债 - - 561.48 0.02% 1,169.96 0.05% 非流动负债合计 396,497.64 14.70% 327,795.22 13.07% 267,178.40 10.99% 负债合计 2,698,056.42 100.00% 2,508,302.54 100.00% 2,430,141.41 100.00% 截至 2019 年末、2020 年末和 2021 年 6 月末,冠捷有限的总负债分别为 243.01 亿 元、250.83 亿元和 269.81 亿元,流动负债占总负债的比例分别为 89.01%、86.93%和 85.30%。负债主要为应付账款、其他应付款和长期借款等。报告期内,冠捷有限主要负 债情况分析如下: (1)流动负债 1)短期借款 报告期各期末,冠捷有限的短期借款主要为信用借款和信用证贴现,冠捷有限短期 借款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21 年 6 月 30 日 2020 年 12 月 31 日 2019 年 12 月 31 日 信用借款 139,163.18 10,829.37 19,402.47 信用证贴现 - - 55,402.98 合计 139,163.18 10,829.37 74,805.45 截至 2019 年 12 月 31 日、2020 年 12 月 31 日和 2021 年 6 月 30 日,冠捷有限短期 借款为 74,805.45 万元、10,829.37 万元和 139,163.18 万元,占负债总额的比例分别为 3.08%、0.43%和 5.16%。报告期各期末短期借款余额的波动主要系信用证贴现金额的变 动所致,同时 2021 年上半年冠捷有限为满足生产经营所需,增加了信用借款。 2)应付票据 截至 2019 年 12 月 31 日、2020 年 12 月 31 日和 2021 年 6 月 30 日,冠捷有限的应 付票据分别为 139,197.00 万元、171,404.76 万元和 151,770.12 万元,占负债总额的比 例分别为 5.73%、6.83%和 5.63%。报告期内,冠捷有限的应付票据全部为银行承兑汇 558 票。 3)应付账款 截至 2019 年 12 月 31 日、2020 年 12 月 31 日和 2021 年 6 月 30 日,冠捷有限的应 付账款分别为 1,073,649.46 万元、1,229,163.47 万元和 1,282,728.84 万元,占负债总额 的比例分别为 44.18%、49.00%和 47.54%。报告期内,冠捷有限的应付账款随着业务规 模的增加有所增长,应付账款的账龄均在一年以内。 4)应交税费 报告期各期末,冠捷有限应交税费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2021 年 6 月 30 日 2020 年 12 月 31 日 2019 年 12 月 31 日 项目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应交企业所得税 24,411.20 35.33% 37,000.47 44.28% 27,926.93 28.85% 应交增值税 24,709.23 35.76% 26,225.89 31.39% 49,279.82 50.91% 应交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处 6,098.61 8.83% 7,412.28 8.87% 7,522.20 7.77% 理基金 应交关税 2,001.66 2.90% 2,978.64 3.57% 1,866.23 1.93% 应交个人所得税 2,031.11 2.94% 1,829.04 2.19% 1,544.56 1.60% 应交房产税 545.41 0.79% 648.07 0.78% 455.27 0.47% 其他 9,296.21 13.45% 7,457.18 8.93% 8,207.44 8.48% 合计 69,093.42 100.00% 83,551.57 100.00% 96,802.46 100.00% 截至 2019 年 12 月 31 日、2020 年 12 月 31 日和 2021 年 6 月 30 日,冠捷有限的应 交税费分别为 96,802.46 万元、83,551.57 万元和 69,093.42 万元,占负债总额的比例分 别为 3.98%、3.33%和 2.56%。应交税费主要为应交企业所得税、应交增值税和根据《废 弃电器电子产品处理基金征收使用管理办法》和《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处理基金征收管理 规定》应交的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处理基金等。2019 年末由于期末应交增值税余额较大, 使得该期末较报告期其他期末余额增加较多,在 2020 年度期间冠捷有限已完成相关税 金缴纳。 5)其他应付款 报告期各期末,冠捷有限其他应付款明细如下: 559 单位:万元 2021 年 6 月 30 日 2020 年 12 月 31 日 2019 年 12 月 31 日 项目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应付商标许可款项 121,246.07 36.19% 99,597.56 30.11% 57,066.45 20.28% 应付工程设备款 57,428.94 17.14% 66,686.70 20.16% 59,483.46 21.13% 应付折扣返现 26,166.50 7.81% 33,499.78 10.13% 30,462.22 10.82% 应付运费 29,824.48 8.90% 23,462.83 7.09% 20,020.69 7.11% 应付市场开发费 20,807.84 6.21% 22,225.61 6.72% 18,248.54 6.48% 应付暂收款 13,798.46 4.12% 16,791.60 5.08% 22,900.94 8.14% 应付修理和 服 7,968.97 2.38% 11,195.53 3.38% 12,153.53 4.32% 务费 应付仓储费 2,622.14 0.78% 2,204.18 0.67% 2,197.70 0.78% 其他 55,148.79 16.46% 55,082.23 16.65% 58,925.32 20.94% 合计 335,012.19 100.00% 330,746.02 100.00% 281,458.84 100.00% 截至 2019 年 12 月 31 日、2020 年 12 月 31 日和 2021 年 6 月 30 日,冠捷有限的其 他应付款分别为 281,458.84 万元、330,746.02 万元和 335,012.19 万元,占负债总额的 比例分别为 11.58%、13.19%和 12.42%。其他应付款主要为应付商标许可款项和应付工 程设备款等。 (2)非流动负债 1)长期借款 截至 2019 年 12 月 31 日、2020 年 12 月 31 日和 2021 年 6 月 30 日,冠捷有限的长 期借款分别为 143,439.45 万元、164,349.75 万元和 128,431.20 万元,占负债总额的比 例分别为 5.90%、6.55%和 4.76%。报告期各期末,长期借款全部为信用借款。 2)长期应付款 报告期各期末,冠捷有限长期应付款明细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21 年 6 月 30 日 2020 年 12 月 31 日 2019 年 12 月 31 日 应付飞利浦商标许可款项 219,065.26 77,901.86 138,343.46 其他 4,167.12 4,838.93 6,415.56 小计 223,232.38 82,740.79 144,759.02 560 项目 2021 年 6 月 30 日 2020 年 12 月 31 日 2019 年 12 月 31 日 减: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56,991.79 20,229.87 109,189.84 合计 166,240.59 62,510.92 35,569.17 报告期各期末,冠捷有限的长期应付款主要为应付飞利浦商标许可款项,近年来, 冠捷有限下属子公司冠捷投资有限公司、AOCHoldingLimited、TPVisionHoldingB.V 和 HongKongHoldingLimited 等与飞利浦公司签订了商标权许可协议,飞利浦公司同意授 权上述签约主体在相关领域生产销售显示器、电视机、手机、平板电脑、音响等产品时 使用飞利浦商标,因此存在该项长期应付款,同时对于相关一年内到期的长期应付金额 部分从长期应付款重分类至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2021 年 6 月 30 日,冠捷有限长 期应付款较去年末增加较大,主要系冠捷有限续签了部分飞利浦商标许可权合约,使 得长期应付款增加。 (3)偿债能力分析 报告期内,冠捷有限偿债能力相关指标如下: 单位:万元 2021 年 6 月 30 日/ 2020 年 12 月 31 日/ 2019 年 12 月 31 日/ 项目 2021 年 1-6 月 2020 年度 2019 年度 流动比率(倍) 1.23 1.25 1.19 速动比率(倍) 0.66 0.86 0.84 资产负债率 68.25% 68.69% 68.20% 息税折旧摊销前利润(万 203,643.87 377,638.31 306,469.22 元) 利息保障倍数(倍) 34.49 23.63 10.04 注:除特别指出外,上述财务指标以合并财务报表的数据为基础进行计算。计算公式如下(下 同): 流动比率=流动资产/流动负债 速动比率=(流动资产-存货)/流动负债 资产负债率=总负债/总资产×100% 息税折旧摊销前利润=利润总额+利息支出+固定资产折旧+使用权资产折旧+无形资产摊销 +长期待摊费用摊销 利息保障倍数=息税折旧摊销前利润/利息支出 截至 2019 年末、2020 年末和 2021 年 6 月末,冠捷有限流动比率分别 1.19 倍、1.25 倍和 1.23 倍,速动比率分别为 0.84 倍、0.86 倍和 0.66 倍。2021 年 6 月末由于增加存 货备货的采购,货币资金减少,使得速动比率有所下降。报告期内,冠捷有限不存在短 期偿债风险。 561 从长期偿债能力指标判断,报告期内冠捷有限资产负债率相对稳定,利息保障倍数 较高,具有较强的偿债能力及抗风险能力。 (4)营运能力分析 报告期内,冠捷有限营运能力相关指标如下: 项目 2021 年 1-6 月 2020 年度 2019 年度 总资产周转率(次/年) 0.87 1.76 1.74 应收账款周转率(次/年) 3.08 5.68 5.45 存货周转率(次/年) 2.66 6.71 6.66 注:除特别指出外,上述财务指标以合并财务报表的数据(应收账款和存货取账面净值)为基 础进行计算,2021 年上半年的周转率未进行年化处理。计算公式如下: 总资产周转率=营业收入/期初期末平均总资产 应收账款周转率=营业收入/应收票据及应收账款合计期初期末平均余额 存货周转率=营业成本/存货期初期末平均余额 2019 年度、2020 年度和 2021 年 1-6 月,冠捷有限总资产周转率分别为 1.74、1.76 和 0.87,应收账款周转率分别为 5.45、5.68 和 3.08,存货周转率分别为 6.66、6.71 和 2.66。报告期内相关周转率指标相对稳定。 3、现金流量分析 冠捷有限报告期内现金流量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21 年 1-6 月 2020 年度 2019 年度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259,494.90 484,925.47 408,997.46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99,833.06 -102,637.67 -80,322.53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87,673.99 -231,481.08 -63,271.56 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影响 -4,759.54 -38,458.63 -39,641.84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276,413.51 112,348.09 225,761.53 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278,831.07 555,244.58 442,896.49 (1)经营活动现金流情况的变动原因及合理性 单位:万元 项目 2021 年 1-6 月 2020 年度 2019 年度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 3,422,872.55 7,026,546.65 6,809,108.51 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25,415.70 59,020.87 58,429.75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3,448,288.25 7,085,567.53 6,867,538.27 562 项目 2021 年 1-6 月 2020 年度 2019 年度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 -3,125,960.44 -5,566,898.15 -5,413,215.79 支付给职工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 -261,590.59 -403,074.99 -386,489.94 支付的各项税费 -175,867.78 -375,983.17 -412,165.14 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144,364.34 -254,685.75 -246,669.94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3,707,783.15 -6,600,642.06 -6,458,540.80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259,494.90 484,925.47 408,997.46 1)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变动情况 2019 年度、2020 年度和 2021 年 1-6 月,冠捷有限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分 别为 408,997.46 万元、484,925.47 万元和-259,494.90 万元。2019 年和 2020 年随着冠 捷有限收入的增加,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也相应增加,2021 年 1-6 月由于冠 捷有限增加原料采购,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增加,使得经营活动产生的现 金流量金额为负。 2)经营性现金流净额与净利润对比 单位:万元 项目 2021 年 1-6 月 2020 年度 2019 年度 净利润 107,297.53 165,034.60 74,540.96 加:资产减值损失 2,924.12 2,044.85 17,775.24 信用减值损失 -1,300.02 19,747.18 2,899.41 固定资产折旧 37,748.50 70,455.55 81,406.82 使用权资产折旧 4,936.89 9,264.73 9,108.33 无形资产摊销 24,503.62 46,609.10 45,150.17 长期待摊费用摊销 1,870.04 6,286.02 6,432.13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 -114.96 -714.89 -11.57 的利得 公允价值变动损益 -6,916.59 44,420.23 -5,535.10 财务费用 5,904.63 15,982.97 30,533.74 投资收益 -4,630.92 -7,379.92 -4,054.72 递延所得税资产减少 -6,142.37 7,010.98 2,654.99 递延所得税负债增加 2,609.57 11,453.57 13,871.22 存货的(增加)/减少 -463,494.00 -153,107.46 106,140.36 563 项目 2021 年 1-6 月 2020 年度 2019 年度 股份支付冲回 - - -1,685.35 经营性应收项目的(增加)/减少 37,876.03 -106,408.66 29,003.82 经营性应付项目的增加/(减少) -1,652.12 372,992.56 12,162.57 其他 -914.87 -18,765.94 -11,395.55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259,494.90 484,925.47 408,997.46 2019 年及 2020 年,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金额高于净利润,主要系以下原因所 致:A、固定资产折旧、无形资产摊销等支出计入当期损益但未发生现金支出;B、公 允价值变动损益计入了当期损益但未发生现金支出;C、经营性应收、应付项目的变动。 2021 年上半年由于存货增加较大,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大幅增加,使得经 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负。 (2)投资活动现金流情况的变动原因及合理性 单位:万元 项目 2021 年 1-6 月 2020 年度 2019 年度 收回投资收到的现金 75,856.62 62,196.97 1,237.02 取得投资收益收到的现金 3,873.46 2,334.91 1,147.26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收回的现金 302.19 3,341.91 5,468.93 净额 处置联营公司收到的现金净额 - - 25.51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80,032.27 67,873.79 7,878.72 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 -103,702.62 -107,383.55 -65,739.54 投资支付的现金 -76,162.71 -63,127.90 -22,461.71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179,865.33 -170,511.45 -88,201.25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99,833.06 -102,637.67 -80,322.53 2019 年度、2020 年度和 2021 年 1-6 月,冠捷有限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分 别为-80,322.53 万元、-102,637.67 万元和-99,833.06 万元,均为负值,主要系冠捷有限 报告期发生较多固定资产和无形资产购置支出所致。 (3)筹资活动现金流情况的变动原因及合理性 单位:万元 项目 2021 年 1-6 月 2020 年度 2019 年度 吸收投资收到的现金 - - 0.93 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 1,173,929.61 4,796,811.93 6,125,891.84 564 项目 2021 年 1-6 月 2020 年度 2019 年度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1,173,929.61 4,796,811.93 6,125,892.78 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 -1,080,271.06 -4,976,781.42 -6,157,431.71 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支付的现金 -5,984.56 -51,511.60 -31,732.62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1,086,255.62 -5,028,293.02 -6,189,164.33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87,673.99 -231,481.08 -63,271.56 2019 年度、2020 年度和 2021 年 1-6 月,冠捷有限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分 别为-63,271.56 万元、-231,481.08 万元和 87,673.99 万元,其中 2019 年和 2020 年均为 负值,主要系偿还债务所致。2021 年上半年由于对外借款增加,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 流量净额为正。 (二)冠捷有限盈利能力分析 报告期内,冠捷有限利润表各项目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21 年 1-6 月 2020 年度 2019 年度 营业收入 3,296,285.66 6,347,207.10 6,137,211.98 减:营业成本 2,861,980.72 5,452,564.47 5,467,458.91 税金及附加 7,267.71 12,195.31 12,607.74 销售费用 185,079.37 334,212.63 288,212.49 管理费用 49,064.13 111,970.98 103,664.06 研发费用 67,543.71 161,125.77 117,610.79 财务费用 16,793.39 30,086.40 39,376.11 资产减值损失 2,924.12 2,044.85 17,775.24 信用减值损失 -1,300.02 19,747.18 2,899.41 公允价值变动损益 6,916.59 -44,420.23 5,535.10 投资收益/(损失) 14,455.31 29,247.27 24,815.47 其他收益 5,661.25 23,236.16 18,317.70 资产处置收益/(损失) 172.93 218.29 -220.74 营业利润 134,138.63 231,541.01 136,054.77 加:营业外收入 1,074.26 3,178.42 4,854.81 减:营业外支出 6,532.71 5,679.49 7,071.56 利润总额 128,680.18 229,039.94 133,838.03 所得税费用 21,382.65 64,005.35 59,297.07 565 项目 2021 年 1-6 月 2020 年度 2019 年度 净利润 107,297.53 165,034.60 74,540.96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107,041.80 164,394.40 73,643.77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 76,095.77 181,469.96 48,633.36 净利润 1、营业收入分析 报告期内,冠捷有限营业收入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2021 年 1-6 月 2020 年度 2019 年度 项目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主营业务收入 3,282,766.06 99.59% 6,322,585.85 99.61% 6,121,816.88 99.75% 其他业务收入 13,519.60 0.41% 24,621.25 0.39% 15,395.10 0.25% 合计 3,296,285.66 100.00% 6,347,207.10 100.00% 6,137,211.98 100.00% 2019 年度、2020 年度和 2021 年 1-6 月,冠捷有限营业收入分别为 613.72 亿元、 634.72 亿元和 329.63 亿元。报告期冠捷有限收入稳定,2020 年较 2019 年收入增幅为 3.42%。 (1)报告期内,冠捷有限主营业务分产品收入及占比情况 单位:万元 2021 年 1-6 月 2020 年度 2019 年度 项目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显示器 1,949,245.66 59.38% 3,812,305.75 60.30% 3,600,944.88 58.82% 电视 1,117,299.64 34.04% 2,149,533.98 34.00% 2,181,752.81 35.64% 其他 216,220.76 6.59% 360,746.12 5.71% 339,119.19 5.54% 合计 3,282,766.06 100.00% 6,322,585.85 100.00% 6,121,816.88 100.00% 报告期内,冠捷有限主营业务收入主要来源于显示器和电视的生产及销售,同时还 有部分音响、手机和配件的收入等。2019 年度、2020 年度和 2021 年 1-6 月,显示器的 销售收入占比总体呈上升趋势,分别为 58.82%、60.30%和 59.38%。 (2)报告期内,冠捷有限收入按季节划分的情况 单位:万元 2021 年 1-6 月 2020 年度 2019 年度 项目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566 第一季度 1,662,247.77 N/A 1,219,313.86 19.21% 1,385,617.65 22.58% 第二季度 1,634,037.89 N/A 1,429,907.48 22.53% 1,448,451.05 23.60% 第三季度 N/A N/A 1,749,652.05 27.57% 1,558,157.79 25.39% 第四季度 N/A N/A 1,948,333.71 30.70% 1,744,985.49 28.43% 合计 3,296,285.66 N/A 6,347,207.10 100.00% 6,137,211.98 100.00% 冠捷有限的收入存在一定的季节性,第一季度相对为淡季,下半年的收入会高于上 半年,第四季度为传统的销售旺季,主要是冠捷有限主要销售的显示器、电视等产品受 假期及促销活动的影响较大,如圣诞节、双十一等购物季对冠捷有限的销售起到明显的 拉动作用。 (3)报告期内,冠捷有限收入按区域划分的情况 单位:万元 2021 年 1-6 月 2020 年度 2019 年度 项目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国内 991,701.14 30.09% 1,725,750.60 27.19% 1,656,017.64 26.98% 欧洲 1,096,978.16 33.28% 2,179,756.73 34.34% 2,027,130.72 33.03% 北美洲 651,159.49 19.75% 1,407,061.60 22.17% 1,337,684.88 21.80% 南美洲 255,422.38 7.75% 412,465.85 6.50% 461,362.05 7.52% 澳大利亚 35,652.30 1.08% 91,159.14 1.44% 88,386.29 1.44% 非洲 5,177.52 0.16% 20,033.85 0.32% 6,888.67 0.11% 其他国家/地区 260,194.67 7.89% 510,979.33 8.05% 559,741.74 9.12% 合计 3,296,285.66 100.00% 6,347,207.10 100.00% 6,137,211.98 100.00% 冠捷有限的业务遍及欧洲、美洲、澳洲、非洲、国内以及其他亚洲地区,报告期冠 捷有限主要收入来源于欧洲、国内以及北美洲,三个区域合计的收入占比在 2019 年度、 2020 年度和 2021 年 1-6 月分别为 81.81%、83.70%和 83.12%。 2、毛利及毛利率分析 报告期内,冠捷有限主营业务毛利及毛利率情况 单位:万元 2021 年 1-6 月 2020 年度 2019 年度 项目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主营业务毛利 425,038.62 100.00% 878,330.18 100.00% 656,441.56 100.00% 567 其中:显示器 221,607.73 52.14% 440,580.93 50.16% 342,238.08 52.14% 电视 161,233.31 37.93% 374,875.48 42.68% 277,420.42 42.26% 其他 42,197.58 9.93% 62,873.76 7.16% 36,783.06 5.60% 主营业务毛利率 12.95% 13.89% 10.72% 其中:显示器 11.37% 11.56% 9.50% 电视 14.43% 17.44% 12.72% 其他 19.52% 17.43% 10.85% 报告期内冠捷有限的主营业务毛利及主营业务毛利率逐年提高。2019 年度、2020 年度和 2021 年 1-6 月,冠捷有限显示器产品的毛利率分别为 9.50%、11.56%和 11.37%, 电视产品的毛利率分别为 12.72%、17.44%和 14.43%。冠捷有限报告期内毛利率波动的 分析如下: 568 (1)冠捷有限整体主营业务情况 显示器 电视 音响 项目 其他 合计 自有品牌业务 代工业务 合计 自有品牌业务 代工业务 合计 自有品牌业务 2021 年 792,592.38 1,156,653.29 1,949,245.66 722,035.48 395,264.16 1,117,299.64 99,861.50 116,359.26 3,282,766.06 1-6 月 主营业务收 2020 年度 1,423,474.26 2,388,831.49 3,812,305.75 1,447,370.01 702,163.96 2,149,533.98 171,393.72 189,352.40 6,322,585.85 入 (万元) 2019 年度 1,223,032.29 2,377,912.59 3,600,944.88 1,550,320.06 631,432.75 2,181,752.81 119,845.36 219,273.83 6,121,816.88 2018 年度 1,104,316.74 2,248,030.11 3,352,346.85 1,630,438.33 779,409.57 2,409,847.90 21,117.50 253,212.29 6,036,524.54 2021 年 927.45 1,403.14 2,330.59 316.80 293.03 609.84 N/A N/A N/A 1-6 月 销售数量 2020 年度 1,971.50 3,089.40 5,060.90 781.03 612.01 1,393.05 N/A N/A N/A (万台) 2019 年度 1,803.53 2,985.91 4,789.44 878.91 407.30 1,286.21 N/A N/A N/A 2018 年度 1,615.18 2,993.37 4,608.55 901.02 611.31 1,512.33 N/A N/A N/A 2021 年 886.66 1,375.39 2,262.05 337.13 303.53 640.66 N/A N/A N/A 1-6 月 生产数量 2020 年度 2,032.10 2,991.57 5,023.67 761.17 800.14 1,561.31 N/A N/A N/A (万台) 2019 年度 1,853.65 2,991.55 4,845.20 890.59 519.63 1,410.23 N/A N/A N/A 2018 年度 1,657.60 3,033.81 4,691.41 913.94 540.56 1,454.50 N/A N/A N/A 2021 年 854.59 824.33 836.37 2,279.13 1,348.87 1,832.13 N/A N/A N/A 1-6 月 平均销售单 2020 年度 722.03 773.24 753.29 1,853.15 1,147.30 1,543.05 N/A N/A N/A 价 (元/台) 2019 年度 678.13 796.38 751.85 1,763.92 1,550.29 1,696.27 N/A N/A N/A 2018 年度 683.71 751.00 727.42 1,809.55 1,274.98 1,593.47 N/A N/A N/A 注:①标的公司音响业务全部为自有品牌业务,无代工业务,由于不同型号音响价格差异较大,同时其他产品为手机及电子配件产品等,不同产品价差 较大,因此上述两类业务各期销量不具可比性,因此未列式销售数量、销售单价等信息,下同;②对于显示器和电视业务的产量,包含了委外加工的采 569 购量。 2018 年度至 2021 年上半年,冠捷有限综合毛利率分别为 9.47%、10.72%、13.89%和 12.95%。2018 年度至 2021 年上半年,冠捷 有限显示器业务及电视业务为冠捷有限的主要毛利来源,显示器业务及电视业务毛利合计占主营业务收入的比重分别为 97.82%、 94.40%、92.84%和 90.07%;音响业务板块毛利占主营业务收入的比重分别为-0.38%、2.72%、4.02%和 5.65%。冠捷有限综合毛利率过 往三年逐年增长系显示器业务板块、电视业务板块、音响业务板块毛利率均有一定增长,主要分析如下: 1)显示器业务 2018 年度至 2021 年上半年,冠捷有限显示器业务的毛利率分别为 8.29%、9.50%、11.56%和 11.37%。毛利率提升的主要原因包括: ①毛利率较高的自有品牌显示器销售收入占比增加:2018 年度至 2021 年上半年,自有品牌业务的显示器销售收入占显示器销售 收入的比重分别为 32.94%、33.96%、37.34%和 40.66%,代工业务的显示器销售收入占比分别为 67.06%、66.04%、62.66%和 59.34%。 报告期内,冠捷有限调整经营策略,优化业务结构,提升毛利率较高的自有品牌业务的收入占比,降低毛利率稍低的代工业务的收入 占比,使得显示器业务板块整体的毛利率得以提升。 ②毛利率较高的电竞类显示器的销售收入占比增加:近年来,爆款游戏、电竞赛事均广受欢迎,电竞行业步入了爆发阶段,电竞 行业作为泛娱的一大领域,用户范围广泛,冠捷有限为了满足各个群体的不同需求,针对高端、中端和普通等各类型玩家,采取全线 覆盖的形式推出对应的专业级电竞显示器、高端电竞显示器与普通电竞显示器,取得广泛的市场认可。2019 年度、2020 年度和 2021 年上半年,自有品牌显示器中电竞类显示器的销售金额占比分别为 15.27%、25.85%和 24.41%,销售数量的占比分别为 9.1%、16.62% 和 17.54%;代工显示器中电竞类显示器的销售金额占比分别为 10.52%、20.59%和 26.00%,而销售数量的占比分别为 6.56%、14.06% 和 18.72%。因此,报告期内毛利率较高的电竞类显示器的销售占比逐年增加,带动了显示器整体毛利率的增加。报告期标的公司各类 显示器的具体业务情况如下: 570 项目 年度 普通类显示器 电竞类显示器 专用类显示器 显示器合计 2021 年 1-6 月 1,331,531.88 494,200.29 123,513.50 1,949,245.66 收入(万元) 2020 年度 2,730,881.74 859,872.75 221,551.27 3,812,305.75 2019 年度 2,822,455.66 436,832.19 341,657.03 3,600,944.88 2021 年 1-6 月 1,873.56 425.39 31.64 2,330.59 销售数量(万台) 2020 年度 4,244.28 762.05 54.57 5,060.90 2019 年度 4,355.18 359.89 74.36 4,789.44 2021 年 1-6 月 710.70 1,161.75 3,903.36 836.37 平均销售单价(元/台) 2020 年度 643.43 1,128.37 4,059.95 753.29 2019 年度 648.07 1,213.79 4,594.39 751.85 2021 年 1-6 月 9.32% 13.70% 24.17% 11.37% 毛利率 2020 年度 9.28% 15.20% 24.96% 11.56% 2019 年度 6.98% 13.77% 22.19% 9.50% ③优化生产,加强成本管控:最近三年,冠捷有限不断优化生产程序,推动全自动化生产线,并进行制程工艺优化,加强品控, 减少原材料损耗,进而降低单位生产成本。 2)电视业务 2018 年度至 2021 年上半年,冠捷有限电视业务的毛利率分别为 11.68%、12.72%、17.44%和 14.43%,整体呈现上涨的趋势。但 2021 年上半年电视液晶面板成本上涨较大,2020 年度的平均采购单价为 596.30 片/元,而 2021 年上半年的平均采购单价上涨至 875.59 片/元,增幅为 46.84%,同时 2021 年上半年国内海运至欧洲、美洲等地区的海运成本也出现上涨,受成本增加的影响,冠捷有限在 2021 年上半年毛利率出现一定下滑。电视业务的毛利主要来源于自有品牌,电视业务毛利率逐年提升主要为自有品牌毛利率的提升。 571 电视业务毛利率提升的主要原因包括: ①不断优化电视类产品结构:2018 年度至 2021 年上半年,毛利率较高的大尺寸和高阶机种电视销量占比提升。2020 年度自有品 牌电视产品毛利率大幅增长主要系自有品牌飞利浦电视智能及超高清等高阶机种电视销量占比增加:高阶机种电视的毛利率要高于普 通机种,其销售占比增加带动电视产品整体毛利提升,报告期冠捷有限 OLED 和 65 寸以上电视的销售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万台 OLED 电视机 65 寸以上电视机 项目 占电视销售数 占电视销售金 占电视销售数 占电视销售金 销售数量 销售金额 销售数量 销售金额 量比重 额比重 量比重 额比重 2021 年 1-6 月 12.00 1.97% 95,374.81 8.54% 70.60 11.58% 238,033.80 21.30% 2020 年度 18.51 1.33% 155,672.15 7.24% 129.33 9.28% 460,788.85 21.44% 2019 年度 16.86 1.31% 137,593.25 6.31% 107.86 8.39% 422,756.97 19.38% 2018 年度 12.95 0.86% 112,509.84 4.67% 57.09 3.77% 294,537.87 12.22% ②不同销售区域的销量调整:国内电视业务竞争激烈,国内电视业务的销售价格及毛利率相对较低,而欧洲市场的售价和毛利率 相对较高,冠捷有限加大欧洲区自有品牌电视业务的销售,减少国内自有品牌电视业务的销售。2018 年度至 2021 年上半年,冠捷有 限加大欧洲区市场的投入,自有品牌电视业务在欧洲区收入占自有品牌收入的比重分别为 54.19%、56.18%、58.33%和 58.54%。2018 年度至 2021 年上半年,冠捷有限国内自有品牌电视业务收入占自有品牌销售收入的比重分别为 16.51%、15.11%、11.97%和 11.47%。 因此在提升高毛利区域收入占比,降低低毛利区域收入占比的情况下,带动了电视业务毛利率的提升。 ③优化生产,加强成本管控:冠捷有限通过优化生产流程、加强品控,降低单位生产成本,实现毛利率提升。 3)音响业务 冠捷有限从 2018 年下半年开展飞利浦品牌的音响业务,在业务开展初期,销售规模较小,2018 年度收入仅为 2.11 亿元,而支付 572 的飞利浦品牌使用费等相对固定成本较高,使得 2018 年度音响业务毛利率为负。2018 年至 2020 年,随着和电视业务的协同发展,音 响业务收入逐年大幅增加,2019 年和 2020 年收入分别较上一年度增加 467.52%和 43.01%,规模效应带动了毛利率的提升,同时分摊 至单位产品的品牌使用费大幅降低,因而毛利率增加。 (2)分区域的主营业务情况 单位:万元 项目 国内 欧洲 北美洲 南美洲 澳大利亚 非洲 其他国家/地区 合计 2021 年 1-6 月 757,704.33 580,992.97 367,238.16 56,654.51 30,317.22 2,191.80 154,146.67 1,949,245.66 2020 年度 1,244,698.09 1,208,264.14 866,349.91 91,302.64 78,361.91 3,561.54 319,767.52 3,812,305.75 显示器合计 2019 年度 1,079,939.29 1,061,570.23 853,395.21 103,300.25 80,707.82 3,416.76 418,615.31 3,600,944.88 2018 年度 979,200.99 1,094,748.01 759,769.13 91,192.31 83,695.42 3,093.54 340,647.46 3,352,346.85 2021 年 1-6 月 376,328.04 257,078.18 49,800.19 22,447.39 19,045.20 1,907.31 65,986.08 792,592.38 2020 年度 621,959.87 509,994.16 97,117.21 34,116.95 36,825.91 3,083.31 120,376.85 1,423,474.26 其中:自有品牌业务 2019 年度 542,382.50 398,015.82 77,588.07 47,983.26 32,481.92 3,304.07 121,276.66 1,223,032.29 2018 年度 498,795.27 368,888.64 51,371.83 43,473.64 31,254.12 2,240.90 108,292.34 1,104,316.74 2021 年 1-6 月 381,376.29 323,914.79 317,437.98 34,207.13 11,272.02 284.49 88,160.60 1,156,653.29 2020 年度 622,738.22 698,269.99 769,232.71 57,185.69 41,535.99 478.23 199,390.67 2,388,831.49 代工业务 2019 年度 537,556.79 663,554.42 775,807.14 55,316.99 48,225.91 112.69 297,338.66 2,377,912.59 2018 年度 480,405.71 725,859.38 708,397.30 47,718.67 52,441.31 852.63 232,355.11 2,248,030.11 2021 年 1-6 月 125,953.28 464,260.61 277,362.61 158,261.69 4,238.48 2,051.52 85,171.45 1,117,299.64 电视合计 2020 年度 252,969.48 877,868.12 535,291.21 300,572.98 10,582.76 13,813.92 158,435.50 2,149,533.98 2019 年度 353,083.00 888,797.31 471,875.60 350,217.10 6,287.31 731.37 110,761.12 2,181,752.81 573 项目 国内 欧洲 北美洲 南美洲 澳大利亚 非洲 其他国家/地区 合计 2018 年度 346,182.12 933,034.24 635,273.14 392,263.65 6,972.18 907.93 95,214.64 2,409,847.90 2021 年 1-6 月 82,843.09 422,652.21 3,108.57 158,100.25 4,238.48 453.55 50,639.32 722,035.48 2020 年度 173,259.42 844,213.65 3,743.16 298,771.06 10,582.76 670.25 116,129.72 1,447,370.01 其中:自有品牌业务 2019 年度 234,214.55 871,002.36 11,716.37 347,905.86 6,287.31 731.37 78,462.25 1,550,320.06 2018 年度 269,204.12 883,610.61 18,864.48 378,411.12 6,972.18 689.75 72,686.08 1,630,438.33 2021 年 1-6 月 43,110.19 41,608.40 274,254.04 161.44 - 1,597.97 34,532.13 395,264.16 2020 年度 79,710.07 33,654.47 531,548.05 1,801.92 - 13,143.67 42,305.78 702,163.96 代工业务 2019 年度 118,868.45 17,794.95 460,159.23 2,311.24 - - 32,298.88 631,432.75 2018 年度 76,978.01 49,423.63 616,408.66 13,852.53 - 218.18 22,528.56 779,409.57 2021 年 1-6 月 31,402.47 41,964.96 4,772.27 8,329.82 1,032.46 924.60 11,434.91 99,861.50 2020 年度 50,873.84 72,737.19 3,579.23 13,548.95 2,077.02 2,647.80 25,929.69 171,393.72 音响 2019 年度 45,165.15 38,974.18 6,175.97 5,119.59 1,281.35 2,730.28 20,398.84 119,845.36 2018 年度 9,432.43 5,024.08 90.83 - 29.78 327.23 6,213.15 21,117.50 2021 年 1-6 月 63,121.47 9,759.62 1,786.44 32,176.35 64.14 9.60 9,441.64 116,359.26 2020 年度 152,587.93 20,887.27 1,841.25 7,041.28 137.45 10.60 6,846.61 189,352.40 其他业务 2019 年度 162,435.09 37,789.00 6,238.10 2,725.11 109.80 10.26 9,966.47 219,273.83 2018 年度 154,777.25 58,965.82 20,205.92 9,701.92 103.94 18.19 9,439.25 253,212.29 2021 年 1-6 月 978,181.54 1,096,978.16 651,159.49 255,422.38 35,652.30 5,177.52 260,194.67 3,282,766.06 合计 2020 年度 1,701,129.35 2,179,756.73 1,407,061.60 412,465.85 91,159.14 20,033.85 510,979.33 6,322,585.85 2019 年度 1,640,622.53 2,027,130.72 1,337,684.88 461,362.05 88,386.29 6,888.67 559,741.74 6,121,816.88 574 项目 国内 欧洲 北美洲 南美洲 澳大利亚 非洲 其他国家/地区 合计 2018 年度 1,489,592.79 2,091,772.15 1,415,339.02 493,157.88 90,801.33 4,346.89 451,514.49 6,036,524.54 2018 年度至 2020 年度,显示器业务销售收入有一定增长,电视业务销售收入有一定下滑。显示器业务销售收入增长主要系国内 市场和欧洲市场的销售增长带动,上述两个市场是冠捷有限显示器销售的主要市场,2020 年受新冠疫情影响,居家办公增多,显示 器需求上升;电视业务销售收入下滑主要系国内市场和南美洲市场的销售下滑,国内市场主要为调整销售策略,减少了低毛利产品的 生产和销售,而南美洲市场受购买力下降影响,电视业务销售下滑明显。冠捷有限的主营业务收入主要来源于中国、欧洲、北美洲和 南美洲地区,其余地区收入占比相对较小。2018 年度至 2021 年上半年,冠捷有限在中国、欧洲、北美洲和南美洲地区的主营业务收 入合计占比分别为 90.94%、89.30%、90.16%和 90.83%,上述主要区域合计收入占比相对稳定。 (3)分品牌的自有品牌业务情况 1)显示器业务情况 显示器 项目 AOC 飞利浦 GREATWALL Envision 合计 2021 年 1-6 月 418,429.23 347,913.39 22,801.15 3,448.61 792,592.38 主营业务收入 2020 年度 748,126.55 624,250.55 44,809.16 6,288.00 1,423,474.26 (万元) 2019 年度 634,929.88 562,192.80 20,436.24 5,473.36 1,223,032.29 2018 年度 568,656.10 509,733.22 16,462.14 9,465.28 1,104,316.74 2021 年 1-6 月 510.83 377.38 33.61 5.64 927.45 销售数量 2020 年度 1,056.47 816.21 87.22 11.60 1,971.50 (万台) 2019 年度 997.41 748.56 46.99 10.57 1,803.53 575 显示器 项目 AOC 飞利浦 GREATWALL Envision 合计 2018 年度 905.05 653.14 40.43 16.57 1,615.18 2021 年 1-6 月 819.12 921.92 678.42 611.78 854.59 平均销售单价 2020 年度 708.14 764.82 513.73 542.10 722.03 (元/台) 2019 年度 636.58 751.03 434.94 518.03 678.13 2018 年度 628.31 780.43 407.23 571.38 683.71 冠捷有限的自有品牌显示器业务销售收入主要来源于 AOC 品牌和飞利浦品牌。2018 年度至 2021 年上半年,AOC 品牌和飞利浦品 牌的显示器销售收入占自有品牌显示器收入的比重合计分别为 97.65%、97.88、96.41%和 96.69%,占比较高且较为稳定。2018 年度至 2021 年上半年,冠捷有限自有品牌显示器的毛利率逐年增长,冠捷有限自有品牌显示器毛利率增长主要系 AOC 显示器毛利率增长所致。 2018 年度至 2021 年上半年,AOC 品牌的显示器主打中低端普通显示器及电竞类显示器。2020 年度 AOC 品牌显示器毛利率增长 2.49%,主要系随着电竞业步入爆发阶段,AOC 在 2020 年推出众多电竞显示器新品,采取全线覆盖的形式,推出对应的专业级电竞显 示器、高端电竞显示器与普通电竞显示器,电竞类显示器销售占比的提升,拉升了 AOC 品牌的毛利率。 2018 年度至 2021 年上半年,飞利浦品牌主攻中高端显示器市场,毛利率较高且呈现稳定状态,主要由于飞利浦在全球电子产品 中拥有较高的品牌价值。 2018 年度至 2021 年上半年,GREATWALL 显示器及 Envision 显示器销售收入占自有品牌显示器的收入比重合计约 2.35%、2.12%、 3.59%和 2.88%,占比较低,上述两个品牌主要面向中低端市场,整体毛利低于 AOC 品牌和飞利浦品牌显示器。GREATWALL 显示器在 2018 年度至 2021 年上半年的毛利率逐年提升,主要系从 2019 年开始 GREATWALL 产品作为国产品牌主要面向信创产业客户,进行国产化替 代,由于产品定位的调整,销售价格逐年提高,毛利率得以提升。 576 2)电视及音响业务情况 电视 音响 项目 AOC 飞利浦 Envision 合计 飞利浦 2021 年 1-6 月 67,654.69 654,380.79 - 722,035.48 99,861.50 主营业务收入 2020 年度 143,956.80 1,303,385.51 27.70 1,447,370.01 171,393.72 (万元) 2019 年度 207,238.99 1,342,680.94 400.13 1,550,320.06 119,845.36 2018 年度 244,095.79 1,386,217.59 124.95 1,630,438.33 21,117.50 2021 年 1-6 月 52.40 264.40 - 316.80 N/A 销售数量 2020 年度 145.97 635.03 0.04 781.03 N/A (万台) 2019 年度 171.09 707.44 0.38 878.91 N/A 2018 年度 193.49 707.42 0.11 901.02 N/A 2021 年 1-6 月 1,291.04 2,474.96 - 2,279.13 N/A 平均销售单价 2020 年度 986.23 2,052.48 771.68 1,853.15 N/A (元/台) 2019 年度 1,211.28 1,897.95 1,053.53 1,763.92 N/A 2018 年度 1,261.55 1,959.53 1,144.25 1,809.55 N/A 冠捷有限的自有品牌电视业务销售收入主要来源于飞利浦品牌,2018 年度至 2021 年上半年飞利浦品牌的电视业务收入占自有品 牌电视业务的比重分别为 85.02%、86.61%、90.05%和 90.63%,其次为 AOC 品牌,而 Envision 品牌的销售占比极低。2018 年度至 2021 年上半年,冠捷有限自有品牌电视的毛利率除 2012 年上半年因成本上涨等原因略有下滑,其他各年为逐年增加的趋势,冠捷有限自 有品牌毛利率 2020 年度大幅增长主要系飞利浦电视毛利率大幅增长所致。 2018 年度至 2021 年上半年,飞利浦电视的毛利率除 2021 年上半年略有下滑,其他各年逐年增长,2020 年飞利浦品牌电视的毛 577 利率增长较大,主要系①冠捷有限调整产品结构,从追求量的增加转变为追求量和价的平衡,减少了亏损型号电视的生产,同时 2020 年度智能及超高清等高阶电视机种销量占比增加,该等高阶机种的毛利率要高于普通机种,其销量占比增加带动飞利浦产品整体毛利 率提升;②冠捷有限减少低毛利率的国内区域销售规模,增加高毛利率的欧洲区域的销售规模,带动毛利率的提升;③通过优化生产, 增强成本管控,提升毛利率。而 2021 年上半年由于电视液晶面板成本的增加及国内至欧洲海运费用的增加,使得欧洲区销售占比较 高的飞利浦品牌电视业务毛利率出现下滑。 2018 年度至 2021 年上半年,AOC 电视的毛利率除 2021 年上半年略有下滑外,其他各年逐年增长,AOC 电视主打中低端市场,主 要销售区域为南美洲。2019 年受智利、秘鲁市场成本投入以及外币巴西雷亚尔和阿根廷币汇率波动影响,产品毛利率有所下降;2020 年,巴西与南美市场整体购买力下降,电视市场销售规模缩小,主要销售的为低端产品,较中端产品售价更低,因此拉低了平均售价, 但收益于相关外币汇率波动较小,同时 AOC 电视导入美国流媒体公司 Roku 的流媒体电视终端,低端产品自身的售价有所提升,因此 毛利率较 2019 年度有较大提升;2021 年上半年由于受采购成本增加及海运成本增加的影响,毛利率出现下滑。 冠捷有限的自有品牌音响收入,来源于飞利浦品牌的音响业务收入,冠捷有限从 2018 年开始该领域业务,随着销售收入的逐年 增长,收入可覆盖支付的品牌使用费,因此毛利率逐年增加。 (4)分客户的代工业务情况 营业收入 销售数量 平均销售单价 年度 代工客户代称 销售内容 (万元) (万台) (元/台) 前十大代工客户中的显示器客户合计 显示器 1,009,326.97 1,249.77 807.61 前十大代工客户中的电视客户合计 电视 246,347.72 142.94 1,723.43 2021 年 1-6 月 其他非前十大代工客户合计 N/A 296,242.76 303.47 976.18 代工业务合计 N/A 1,551,917.45 1,696.18 914.95 578 前十大代工客户中的显示器客户合计 显示器 2,145,163.05 2,826.66 758.90 前十大代工客户中的电视客户合计 电视 467,451.19 318.57 1,467.34 2020 年度 其他非前十大代工客户合计 N/A 478,381.22 556.18 860.12 代工业务合计 N/A 3,090,995.46 3,701.41 835.09 前十大代工客户中的显示器客户合计 显示器 2,073,283.83 2,670.68 776.31 前十大代工客户中的电视客户合计 电视 460,254.15 248.98 1,848.56 2019 年度 其他非前十大代工客户合计 N/A 475,807.36 473.55 1,004.77 代工业务合计 N/A 3,009,345.34 3,393.21 886.87 前十大代工客户中的显示器客户合计 显示器 1,973,845.01 2,710.47 728.23 前十大代工客户中的电视客户合计 电视 646,469.48 484.64 1,333.92 2018 年度 其他非前十大代工客户合计 N/A 407,125.19 409.57 994.03 代工业务合计 N/A 3,027,439.68 3,604.68 839.86 579 冠捷有限的代工业务收入,主要来源于前十大代工客户。冠捷有限 2018 年至 2021 年上半年的前十大代工客户保持相对稳定,整体变化不大。代工业务前十大客户销售 收入合计占总代工业务销售收入占重分别为 86.55%、84.19%、84.52%和 80.91%。 冠捷有限调整经营策略,优化业务结构,增加高毛利率客户订单的承接,减少可 能负毛利客户订单的承接。冠捷有限通过调整客户结构,2018 至 2020 年代工业务的综 合毛利率呈增长趋势。 1)显示器代工业务情况 2018 年至 2021 年上半年,显示器代工业务的收入占显示器总收入的 67.06%、 66.04%、62.66%和 59.34%,显示器代工业务中高毛利率的订单承接和高毛利客户销量 占比呈逐年升高的态势。 2)电视代工业务情况 2018 年度至 2021 年上半年,电视代工业务的销售收入占电视销售收入的 32.34%、 28.94%、32.67%和 35.38%,报告期电视代工业务整体毛利率较为稳定。 (5)与同行业可比公司主营业务毛利率对比分析 2021 年 1-6 月 2020 年度 2019 年度 证券代码 证券简称 业务名称 毛利率 毛利率 毛利率 000016.SZ 深康佳 A 彩电 5.44% 7.90% 8.67% 半导体显示业 000100.SZ TCL 科技 29.15% 16.89% 10.34% 务 终端显示/电 600060.SH 海信视像 NA 17.36% 17.80% 视机 600839.SH 四川长虹 彩电 15.50% 15.58% 16.34% 专业显示/显 000810.SZ 创维数字 示产品/智能 7.32% 6.76% 10.77% 电视 视听及通信类 002429.SZ 兆驰股份 10.71% 15.06% 12.91% 电子产品 平均值 11.35% 13.26% 12.81% 冠捷有限 12.95% 13.89% 10.72% 注:海信视像 2021 年中期报告未披露相关产品毛利率信息,因此无该可比公司 2021 年上半年对应 业务毛利率信息。 由于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的主营业务有多个主要产品,表内选取可比公司显示产 品、电视机等与冠捷有限相近产品的毛利率进行对比,报告期可比公司毛利率均值相对 平稳,2019 年度冠捷有限主营业务毛利率略低于同期可比公司均值,但在 2020 年度及 580 2021 年 1-6 月已略高于可比公司均值,冠捷有限的主营业务毛利率在可比公司的比例 区间内。 3、税金及附加分析 报告期内,冠捷有限税金及附加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21 年 1-6 月 2020 年度 2019 年度 房产税 1,539.27 2,873.53 2,938.36 城市维护建设税 1,599.63 2,565.80 2,359.41 印花税 1,468.42 1,926.72 1,752.24 教育费附加 1,162.34 1,960.40 1,826.04 土地使用税 197.67 392.01 407.40 不动产税 336.11 711.79 681.00 欧洲版权税 698.99 1,015.49 2,463.33 其他 265.28 749.58 179.95 合计 7,267.71 12,195.31 12,607.74 2019 年度、2020 年度和 2021 年 1-6 月,冠捷有限税金及附加分别为 12,607.74 万 元、12,195.31 万元和 7,267.71 万元,主要包括房产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 印花税和欧洲版权税。其中欧洲版权税是根据欧洲德语区域(DACH)的规定,冠捷有 限下属子公司 TPVisionEuropeB.V.销往德国等地的具有录影功能或可以连接录影机器的 电视机需向当地政府交纳版权税费,该税费依据销量进行计算。 4、期间费用分析 报告期内,冠捷有限期间费用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2021 年 1-6 月 2020 年度 2019 年度 项目 占比营业 占比营业 占比营业 金额 金额 金额 收入 收入 收入 销售费用 185,079.37 5.61% 334,212.63 5.27% 288,212.49 4.70% 管理费用 49,064.13 1.49% 111,970.98 1.76% 103,664.06 1.69% 研发费用 67,543.71 2.05% 161,125.77 2.54% 117,610.79 1.92% 财务费用 16,793.39 0.51% 30,086.40 0.47% 39,376.11 0.64% 合计 318,480.59 9.66% 637,395.77 10.04% 548,863.44 8.94% 581 2019 年度、2020 年度和 2021 年 1-6 月,冠捷有限期间费用分别为 548,863.44 万元、 637,395.77 万元和 318,480.59 万元,占营业收入比例分别为 8.94%、10.04%和 9.66%, 期间费用占比相对稳定。报告期内,冠捷有限的期间费用主要为销售费用和研发费用。 报告期,期间费用占收入的比重对比分析如下: 2021 年上半年 2020 年度期间 2019 年度期间 2018 年度期间 证券代码 证券简称 期间费用占收 费用占收入比 费用占收入比 费用占收入比 入比重 重 重 重 000016.SZ 深康佳 A 8.12% 9.18% 8.05% 8.06% 000100.SZ TCL 科技 10.99% 13.04% 12.52% 16.60% 600060.SH 海信视像 13.93% 15.01% 16.49% 13.71% 600839.SH 四川长虹 8.80% 8.93% 10.74% 11.16% 000810.SZ 创维数字 12.83% 14.94% 13.82% 13.11% 002429.SZ 兆驰股份 4.37% 5.96% 5.73% 7.48% 平均值 9.84% 8.12% 11.22% 11.69% 冠捷有限 9.66% 10.04% 8.94% 9.00% 期间费用为管理费用、销售费用、研发费用和财务费用的合计,报告期可比公司 期间费用占收入的比重相对稳定,冠捷有限的期间费用占收入的比重在可比公司的比 例区间内,与可比公司平均值较为接近。 (1)销售费用 报告期内,冠捷有限销售费用明细如下: 单位:万元 2021 年 1-6 月 2020 年度 2019 年度 项目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职工薪酬费用 63,713.92 34.43% 132,411.43 39.62% 97,425.36 33.80% 运输费 67,029.86 36.22% 92,995.70 27.83% 81,419.57 28.25% 广告费及业务 34,851.21 18.83% 70,003.52 20.95% 67,939.29 23.57% 经费 销售服务费 2,621.67 1.42% 5,389.28 1.61% 5,015.35 1.74% 咨询费及中介 2,845.02 1.54% 5,546.73 1.66% 4,198.07 1.46% 服务费 物料费 2,062.38 1.11% 4,674.68 1.40% 5,040.73 1.75% 保险费 2,829.84 1.53% 4,503.01 1.35% 4,192.80 1.45% 差旅费 1,643.63 0.89% 4,090.35 1.22% 8,806.41 3.06% 582 使用权资产折 1,772.20 0.96% 3,176.80 0.95% 3,060.79 1.06% 旧费 折旧及摊销费 991.77 0.54% 1,884.81 0.56% 2,063.01 0.72% 租赁费 253.47 0.14% 144.44 0.04% 337.41 0.12% 其他 4,464.40 2.41% 9,391.87 2.81% 8,713.70 3.02% 合计 185,079.37 100.00% 334,212.63 100.00% 288,212.49 100.00% 报告期,冠捷有限销售费用主要为职工薪酬、运输费、广告费及业务经费等。2019 年度、2020 年度和 2021 年 1-6 月,冠捷有限销售费用分别为 288,212.49 万元、334,212.63 万元和 185,079.37 万元,占比营业收入分别为 4.70%、5.27%和 5.61%。2020 年度冠捷 有限销售费用较 2019 年度增加 46,000.13 万元,增幅 15.96%,主要系职工薪酬和广告 费及业务经费增加所致。 (2)管理费用 报告期内,冠捷有限管理费用明细如下: 单位:万元 2021 年 1-6 月 2020 年度 2019 年度 项目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职工薪酬费用 30,715.04 62.60% 70,963.56 63.38% 54,115.25 52.20% 折旧及摊销费 5,427.35 11.06% 12,147.82 10.85% 13,776.20 13.29% 咨询费及中介服 2,922.89 5.96% 5,801.48 5.18% 7,958.56 7.68% 务费 办公费及差旅费 2,374.59 4.84% 5,488.56 4.90% 5,073.41 4.89% 安保费及清洁费 1,521.50 3.10% 3,234.58 2.89% 3,382.10 3.26% 使用权资产折旧 1,545.63 3.15% 2,355.01 2.10% 2,279.80 2.20% 费 修理费 425.92 0.87% 1,084.99 0.97% 1,007.81 0.97% 保险费 383.15 0.78% 972.76 0.87% 1,286.11 1.24% 业务招待费 196.24 0.40% 390.64 0.35% 450.33 0.43% 其他 3,551.81 7.24% 9,531.58 8.51% 14,334.47 13.83% 合计 49,064.13 100.00% 111,970.98 100.00% 103,664.06 100.00% 冠捷有限管理费用主要为职工薪酬、折旧及摊销费用等。2019 年度、2020 年度和 2021 年 1-6 月,冠捷有限管理费用分别为 103,664.06 万元、111,970.98 万元和 49,064.13 万元,占营业收入比例分别为 1.69%、1.76%和 1.49%。管理费用的变动与收入变动相 匹配。 583 (3)研发费用 报告期内,冠捷有限研发费用明细如下: 单位:万元 2021 年 1-6 月 2020 年度 2019 年度 项目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职工薪酬费用 51,071.12 75.61% 126,379.33 78.44% 85,481.13 72.68% 测试费及设计费 5,659.50 8.38% 11,605.14 7.20% 9,596.91 8.16% 其他 10,813.09 16.01% 23,141.30 14.36% 22,532.74 19.16% 合计 67,543.71 100.00% 161,125.77 100.00% 117,610.79 100.00% 冠捷有限研发费用主要为职工薪酬费用、测试费及设计费等。2019 年度、2020 年 度和 2021 年 1-6 月,冠捷有限研发费用分别为 117,610.79 万元、161,125.77 万元和 67,543.71 万元,占营业收入比例分别为 1.92%、2.54%和 2.05%。冠捷有限的研发费用 逐年增加,主要系冠捷有限加大对电竞类显示器、高阶电视机等产品的研发投入,相应 研发人员及研发投入均有增加。 (4)财务费用 报告期内,冠捷有限财务费用明细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21 年 1-6 月 2020 年度 2019 年度 借款利息费用 5,119.50 14,497.36 28,779.88 加:租赁负债利息费用 785.13 1,485.61 1,753.86 减:利息收入 -1,224.98 -3,852.62 -5,025.83 汇兑损失 11,340.31 15,980.90 11,816.40 手续费及其他 773.43 1,975.15 2,051.80 合计 16,793.39 30,086.40 39,376.11 冠捷有限财务费用主要为借款利息费用和汇兑损失等。2019 年度、2020 年度和 2021 年 1-6 月,冠捷有限财务费用分别为 39,376.11 万元、30,086.40 万元和 16,793.39 万元, 2020 年度财务费用较 2019 年度减少 9,289.71 万元,降幅 23.59%,主要系借款利息费用 减少所致。 冠捷有限业务遍及全球,使用多币种进行业务结算,故此承受多种不同货币产生之 外汇风险,主要涉及人民币以外的货币包括美元、欧元、巴西雷亚尔、俄罗斯卢布、阿 584 根廷比索、英镑、波兰兹多提、俄罗斯卢布、土耳其里拉、印度卢比、秘鲁新索尔、智 利比索、新台币、墨西哥比索等。冠捷有限出于外汇避险的考虑,开展了外汇金融衍生 工具投资,以抵减外汇波动对冠捷有限的影响。报告期冠捷有限发生的汇兑损失及外汇 避险操作的影响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21 年 1-6 月 2020 年度 2019 年度 财务费用-汇兑损失 -11,340.31 -15,980.90 -11,816.40 外汇避险操作实现的收益 15,789.99 -16,930.12 25,265.93 其中:公允价值变动损益-衍 5,754.88 -38,867.82 4,505.18 生金融资产和衍生金融负债 投资收益-衍生金融工具已实 10,035.11 21,937.70 20,760.75 现投资收益 2019 年度、2020 年度和 2021 年 1-6 月,冠捷有限外汇避险进行的衍生金融工具投 资产生的收益分别为 25,265.93 万元、-16,930.12 万元和 15,789.99 万元。 近三年冠捷有限外汇避险进行的衍生金融工具投资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期末持仓合约 当年实际盈 合计盈亏影 当期交割名义交 会计期间 浮动盈亏 金额 亏 响 易金额 2018 年 5,272,917.82 -9,847.72 36,178.18 26,330.46 5,651,503.21 2019 年 2,912,624.22 20,760.75 4,505.18 25,265.94 5,197,747.86 2020 年 1,245,647.21 21,937.70 -38,867.82 -16,930.12 6,315,421.86 2021 年 1-6 月 886,260.91 10,035.11 5,754.88 15,790.00 2,752,836.36 冠捷有限以美元为记账本位币,主要针对两类项目进行外汇避险操作,一类为资 产负债表中以外币结算的货币性项目(包括货币资金、应收款项、应付款项、短期借 款、长期借款、长期应付款等),外币汇率对于货币性项目的影响体现在“财务费用- 汇兑损益”科目中,冠捷有限采用外汇避险操作抵减上述汇兑损益的影响;另一类为 针对未来 3 个月预计可能发生的外币结算交易(主要为外币销售或外币采购)进行避 险操作,以外币销售业务为例,冠捷有限以外币销售完成当月的汇率折算确定销售收 入,由于安排生产时间至实际销售完成时点期间的汇率波动对营业收入、毛利率产生 影响,冠捷有限通过签订外汇远期合约、期权及掉期合约开展外汇避险操作,以抵减 上述汇率波动对利润的影响。 2018 年度和 2019 年外汇避险操作实现的收益分别为 26,330.46 万元和 25,265.93 585 万元,主要系美元作为记账本位币处于升值区间,因此外汇避险操作实现正向收益, 抵减了因美元升值带来的以外币结算的汇兑损失及外币销售毛利降低的负面影响。 2020 年外汇避险操作的损失为 16,930.12 万元,主要系 2020 年下半年度欧元汇率 波动较大,导致欧元销售区的销售毛利有所提升,外汇避险操作对应的衍生金融工具 投资呈亏损状态,因此 2020 年度外汇避险操作实现的收益为负值。 2021 年 1-6 月外汇避险操作实现的收益为 15,790.00 万元,2021 年 1-4 月,欧元 兑美元持续下跌,尽管 2021 年 4-5 月有所回升,但 2021 年 6 月继续下跌,,为资产 负债表中以欧元作为外币的货币性项目和为针对未来 3 个月预计发生的欧元结算交易 进行避险而操作的外汇交易均实现正向收益,抵减了因欧元贬值带来的以欧元结算的 汇兑损失及欧元销售区毛利降低的负面影响。 冠捷有限外汇避险操作相关主要内部控制情况如下: 冠捷有限已建立外汇避险标准作业流程(SOP),对外汇避险操作的范围、政策、 流程、业绩评价和记录保存作出了详细规定。冠捷有限通过与金融机构签署远期外汇 合约、外汇期权合约或货币互换合约等方式来达到规避外汇风险的目的。 1)外汇避险操作的考虑因素 冠捷有限资金部门每日执行并监控冠捷有限的外汇风险,通过日常运营、预期交 易以及境外经营净投资来评估外汇风险。选择对冲工具和对冲金额时考虑下列因素: ①基于资产负债表情况的未来三个月实际现金流入和流出; ②基于预期的销售和采购来预测现金流入和流出; ③境外经营净投资。 2)外汇避险的作业流程 冠捷有限制定了针对性的外汇避险标准作业流程(SOP),在财务部下设由财务总 监、资金总监、会计总监、执行秘书长组成的外汇管理委员会负责外汇避险业务的管 理,由资金部进行外汇避险的具体操作执行,有明确的职责分工及风险应对机制: ①资金部外汇管理人员每周定期更新风险部位与避险部位数据; ②由外汇管理委员会定期例行会议,检讨风险部位与避险部位,决定避险方向与 工具;当市场有较大变故,需临时召开会议,执行紧急避险; 586 ③交易人员执行财务委员会避险决议; ④交易完成后由记录人员加入避险部位数据; ⑤避险交易到期,由交割人员依交易合约,执行交割; ⑥每月分析汇兑损益,供外汇管理委员会及冠捷有限管理层参考改善; 除以上措施外,资金部门与业务部门也加强沟通,分享最新的业务预测和汇率市 场动态,以根据最新的业务情况及市场行情制定最合适的避险策略。 为了有效管理冠捷有限的外汇资产及负债,降低因汇率波动所产生的风险,冠捷 有限严格把控金融衍生工具交易,按标准作业流程(SOP)及操作指导要求进行风险部 位评估及避险部位决策,防止过度避险操作。执行外汇避险操作的前台人员与后台人 员配备齐全,分工管控,且有多年操作经验。冠捷有限内部作业流程完善,事前交易 额度需事先核准,事中交易过程采取不同业务环节的分工制,事后由资金部门自查, 且每季度由内部审计部门抽查,并聘请审计师进行独立审查。 外汇避险操作相关会计政策情况如下: 冠捷有限主要通过签订外汇远期合约、外汇远期期权、外汇掉期合约等衍生金融 工具开展外汇避险操作,由于上述衍生工具不符合基本借贷安排的合同现金流量特征, 冠捷有限将衍生金融工具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相关交易费用直接计入当期损益,以公允价值计量,公允价值变动计入当期损益。根 据衍生金融工具在资产负债表日公允价值的正负,在报表中列示为衍生金融资产和衍 生金融负债。 5、资产减值损失情况 报告期内,冠捷有限资产减值损失主要为计提的减值准备,具体金额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21 年 1-6 月 2020 年度 2019 年度 其他流动资产减值损失 271.43 1,203.11 - 其他非流动资产减值损失 - - 12,155.06 存货跌价(转回)/损失 2,652.69 -2,233.76 3,408.15 无形资产减值损失 - 1,458.60 2,212.04 固定资产减值损失 - 1,616.91 - 587 合计 2,924.12 2,044.85 17,775.24 报告期内,冠捷有限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制定了合理的资产减值准备计提政 策,按会计政策及资产质量的实际情况计提了足额的减值准备,不存在因资产减值准备 计提不足而影响持续经营能力的情况。2019 年度发生的其他非流动资产减值损失主要 为巴西子公司 ICMS(流转税)可抵扣税额由于经营所在地税收变化计提的资产减值损 失。 6、信用减值损失情况 报告期内,冠捷有限信用减值损失主要为计提的坏账准备,具体金额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21 年 1-6 月 2020 年度 2019 年度 应收账款坏账(转回)/损失 -1,301.16 18,618.71 2,838.92 其他应收款坏账损失 6.61 985.21 60.48 应收票据坏账(转回)/损失 -5.47 143.26 - 合计 -1,300.02 19,747.18 2,899.41 报告期冠捷有限根据会计估计及坏账实际情况确认了应收款项的坏账损失,坏账的 计提主要系应收款逾期,2019 年度的坏账损失主要是对 EnvisionChile 集团了坏账准备, 2020 年度的坏账损失主要是对 EnvisionPeru 集团计提坏账准备,上述两家公司为冠捷 有限在南美区域的下游客户,由于存在经营困难,冠捷有限根据预期信用损失计提了坏 账。 7、公允价值变动损益 报告期内,冠捷有限公允价值变动损益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21 年 1-6 月 2020 年度 2019 年度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 -21,130.80 - -衍生金融资产和衍生金融负债 5,754.88 -38,867.82 4,505.18 投资性房地产公允价值变动 1,161.71 15,578.39 1,029.92 合计 6,916.59 -44,420.23 5,535.10 报告期冠捷有限主要发生的公允价值变动损益为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变动计 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的公允价值变动以及衍生金融资产和衍生金融负债的公允价值 588 变动损益等。具体情况如下: (1)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公允价值变动 在 2020 年发生较大损失,主要原因为冠捷有限为了加强与 B&W 公司在高端音响 领域的长远合作关系,在 2019 年 8 月由全资子公司冠捷投资(香港)有限公司购买了 B&W 公司的母公司 EVAAutomation,Inc.的可转换债券,由于 EVAAutomation,Inc.在 2020 年发生债务违约,面临破产风险,导致该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 资产确认全额损失。该笔投资具体情况如下: 冠捷有限为了加强与 B&W Group Ltd.(以下简称:“B&W”)在高端音响领域的长 远合作关系,在 2019 年 8 月由冠捷有限的全资子公司冠捷投资出资 3,000 万美元(折 合人民币 20,935.50 万元)购买了 B&W 的母公司 EVA Automation, Inc.(以下简称:EVA” 为期 5 年的无抵押的可转换债券,年利率为 2.08%。EVA 持有 B&W100%股份,冠捷投资 持有的可转换债券在一定条件下可以转换为 EVA 的股权。近三年来,冠捷有限仅开展 了上述一笔可转债投资。 2019 年 12 月 31 日,冠捷有限依据未来期望可回报值和折现率计算得出该投资的 公允价值,认为该投资的公允价值与账面价值相当,并将其作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 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非流动金融资产核算。 EVA 为 B&W 及其子公司提供债务担保,截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该等债务已出现 逾期,EVA 难以偿付该担保债务,已面临破产风险。冠捷有限评估 EVA 可能因无法偿付 担保债务并失去其主要资产控制权,预计未来 EVA 也无法履行该项可转债协议下的义 务,该笔可转债投资预计无法收回,需全额确认损失,因此于 2020 年度确认了 21,130.80 万元的公允价值变动损失。 冠捷有限对该类投资的主要内部控制如下: 针对企业对外投资行为,冠捷有限已制定《投资管理作业办法》,对投资项目的 审批流程、执行、投后管理、处置等作出规定。根据《投资管理作业办法》,冠捷有 限集团策略和新事业发展部门(“CSNBD 部门”)负责投资决策的拟定与投资方案的评 估和执行,投资决策委员会(“投决会”)和投资委员会(“投委会”)负责审理各 项投资方案,投决会隶属于总裁,投委会隶属于董事会。 投资方案的决策流程分为投决会、投委会和董事会三个层级。投资项目经 CSNBD 589 部门开展尽职调查并评估可行性后形成投资可行性研究报告,并报请投决会审议。投 决会设置 5-7 名委员(含主席),投资方案决议通过条件为三分之一(含)以上委员 出席且四分之三(含)以上委员同意。投决会审议通过后,投资金额在 500 万美元以 下的投资项目向投委会汇报,由投委会负责审议决策;投资金额超过 500 万美元(含) 的投资项目经由投委会通过后,还需要报请冠捷有限董事会审批。投资方案审批完成 后,将经由法务部门审查投资协议等合约并呈报总裁审批,审批后将由财务管理部门 负责拨款。冠捷有限规定在获得投委会或董事会批准前,不得签订任何法律文件。针 对项目的投后管理,CSNBD 部门每季度撰写报告,年度复审报告报送投委会备查,对投 资项目的经营情况、财务情况、公司治理情况等方面作出评价和管控。冠捷有限已针 对投资活动建立了完善的规章制度,内部控制环境较好。 针对冠捷有限对 B&W 的可转债投资,投委会已于 2019 年 5 月 21 日审核通过,董 事会已于 2019 年 8 月 15 日对 B&W 项目召开了会议,批准了投资议案和相关文件的签 订,并按照规定进行投后管理。 自 2020 年 2 月,冠捷有限知悉 EVA 董事会出现变动以及其主要资产控制权变动的 情况之后,已经即时不断联系 EVA 股东要求解释状况。同时有限子公司冠捷投资从 3 月开始已委聘美国 BakerBottsLLP 律师事务所探讨应对方案。经过与 EVA 多次商讨无 果,2020 年 7 月 16 日,冠捷投资正式向 EVA 发出违约通知书,通知书中指出 EVA 的主 要资产已严重减值,并且 EVA 无法根据“债券协议”履行其义务。冠捷投资于 2020 年 8 月 13 日在加利福尼亚法院提交非自愿破产申请,寻求法院将任命受托人将 EVA 进行 清盘。但由于共同申请破产的债权人数不足法定人数,根据当地规定,破产申请于 10 月底被驳回。在 2021 年 4 月 21 日,冠捷投资向美国加利福尼亚高等法院提起诉讼, 因 EVA Automation 未及时向冠捷投资提供 B&W Group Ltd.经审计财务报告并擅自出售 主要资产,要求 EVA Automation 赔偿冠捷投资 3,000 万美元的损失及相应利息。截至 本报告书签署日,上述诉讼事宜在法院审理过程中。 冠捷有限针对投资活动设立了严格的内部控制流程,对 EVA 的投资前进行了详尽 的调研和评估,投资经过有关权力机构审批并按照规定对投资进行投后管理,投资过 程严格遵守冠捷有限的内部控制流程。EVA 担保的债务于 2020 年发生债务危机,该事 件具有一定的不可预见性,且冠捷有限在投后管理过程中已及时识别到相关的风险并 已在第一时间采取了相关的风险管控措施保护公司权益。 590 冠捷有限对境外可转债投资相关会计政策如下: 冠捷有限根据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和金融资产的合同现金流量特征,将金融资产 划分为:(1)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2)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 收益的金融资产;(3)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由于可转债 投资不符合基本借贷安排的合同现金流量特征,因此被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 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相关交易费用直接计入当期损益,以公允价值计量,公 允价值变动计入当期损益。冠捷有限管理层认为,该投资不会于资产负债表日后 1 年 内变现,因此将其作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非流动金融资产核算。 (2)衍生金融资产和衍生金融负债的公允价值变动损益 具体请参见本节“(二)冠捷有限盈利能力分析”之“4、期间费用分析”之“(4) 财务费用”部分。 (3)新旧金融工具准则对冠捷有限公允价值变动损益的影响 财政部于 2017 年颁布了修订后的《企业会计准则第 22 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 量》、《企业会计准则第 23 号——金融资产转移》、《企业会计准则第 24 号——套 期会计》、《企业会计准则第 37 号——金融工具列报》等(以下合称“新金融工具准 则”),金融工具相关会计准则将自 2018 年 1 月 1 日起在境内外同时上市的企业,以 及在境外上市并采用国际财务报告准则或企业会计准则编制财务报告的企业施行。冠 捷有限于 2019 年 11 月 14 日前为香港联合交易所和新加坡证券交易所挂牌的境外上市 公司,因此自 2018 年 1 月 1 日冠捷有限开始采用上述新金融工具准则和通知编制以企 业会计准则为编制基础的财务报表。 新金融工具准则将金融资产分类由“四分类”改为“三分类”。变更前,按照持 有金融资产的意图和目的不同,将金融资产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 期损益的金融资产”、“持有至到期投资”、“贷款和应收款项”和“可供出售金融 资产”四类;变更后,以持有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和合同现金流量特征作为金融资产 的判断依据,将金融资产分为“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以公允价值计量且 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和“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 金融资产”三类。 于 2018 年 1 月 1 日,冠捷有限合并财务报表中金融资产按照旧金融工具准则和新 591 金融工具准则的规定的计量类别没有发生变化,均属于“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 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对公允价值变动损益没有影响。 8、投资收益 报告期内,冠捷有限投资收益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21 年 1-6 月 2020 年度 2019 年度 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收益 1,388.28 5,045.01 2,889.33 处置交易性金融资产取得的投资收益 3,242.64 2,325.05 1,147.26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取得的投资收益 - 9.86 18.13 衍生金融工具已实现投资收益 10,035.11 21,937.70 20,760.75 其他 -210.72 -70.34 - 合计 14,455.31 29,247.27 24,815.47 报告期内,冠捷有限的投资收益主要为衍生金融工具已实现投资收益,该收益主要 为规避外汇波动风险所做的衍生金融工具投资所产生。 9、其他收益 报告期内,冠捷有限其他收益全部为政府补助,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21 年 1-6 月 2020 年度 2019 年度 稳岗补贴 114.17 5,557.03 13.66 行业专项补贴及科技项目研发经费补助 3,661.37 5,362.84 2,550.02 出口奖励及增产奖励资金 4.00 1,417.54 873.79 税费返还 1,050.54 1,314.83 1,077.95 投资显示触控项目奖励 193.88 293.94 3,806.86 新型显示产业发展专项资金 - 5,842.65 5,802.43 其他 637.30 3,447.34 4,192.97 合计 5,661.25 23,236.16 18,317.70 报告期内,冠捷有限的其他收益金额波动主要由于各期政府补助内容及金额存在变 化。 10、营业外收入 报告期内,冠捷有限营业外收入具体情况如下: 592 单位:万元 项目 2021 年 1-6 月 2020 年度 2019 年度 非流动资产损毁报废利得 - 1,173.08 1,227.84 理赔款 94.12 272.47 2,140.11 其他 980.14 1,732.87 1,486.86 合计 1,074.26 3,178.42 4,854.81 冠捷有限的营业外收入主要为非流动资损毁报废利得、理赔款及清理无需支付的应 付账款等所产生。 11、营业外支出 报告期内,冠捷有限营业外支出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21 年 1-6 月 2020 年度 2019 年度 恶性通货膨胀净货币损失 3,818.21 3,476.07 4,990.29 捐赠支出 49.30 353.20 132.53 非流动资产毁损报废损失 57.97 676.48 995.50 其他 2,607.24 1,173.74 953.23 合计 6,532.71 5,679.49 7,071.56 报告期冠捷有限的营业外支出主要为恶性通货膨胀净货币损失,系因阿根廷被视为 恶性通货膨胀经济体,冠捷有限对合并范围内的阿根廷子公司的财务状况以及经营成果 按照各报告期末的当期购买力予以重述,因此发生的恶性通货膨胀在阿根廷被取消认定 为恶性通货膨胀经济体之前会持续发生。 12、非经常性损益构成情况 (1)非经常性损益的明细情况 报告期内,冠捷有限非经常性损益金额明细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21 年 1-6 月 2020 年度 2019 年度 非流动资产处置损益 114.96 714.89 11.59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 5,661.25 23,236.16 18,317.70 除同正常经营业务相关的有效套期保值业务 外,持有交易性金融资产、交易性金融负债 19,032.63 -35,735.87 26,413.19 产生的公允价值变动损益,以及处置交易性 593 项目 2021 年 1-6 月 2020 年度 2019 年度 金融资产、交易性金融负债和可供出售金融 资产取得的投资收益 企业重组费用 -4,776.95 -1,012.23 -117.64 单独进行减值测试的应收款项减值准备转回 - 41.09 292.60 投资性房地产公允价值变动损益 1,161.71 15,578.39 1,029.92 捐赠支出 -49.30 -353.20 -132.53 恶性通货膨胀的影响 -3,818.21 -3,476.07 -4,990.29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 17,653.92 761.27 2,673.74 小计 34,980.01 -245.58 43,498.29 所得税影响额 -3,980.63 -16,281.94 -18,370.95 少数股东权益影响额(税后) -53.36 -548.04 -116.93 合计 30,946.03 -17,075.56 25,010.41 冠捷有限主要的非经常性损益为计入当期收益的政府补助、出于外汇避险的衍生金 融工具投资等,报告期内,冠捷有限的非经常性损益金额存在一定波动性,主要原因如 下: 1)计入当期收益的政府补助,主要系冠捷有限从政府无偿取得的货币性资产,包 括政府对电脑显示器及平板电视出口提供的补贴以及若干项目的经济补助等,冠捷有限 每年都存在较大发生额的政府补助,政府补助的取得具有持续性,但政府补助的涉及的 事项及金额每年存在一定变化,2019 年度、2020 年度和 2021 年 1-6 月计入非经常性损 益的政府补助分别为 18,317.70 万元、23,236.16 万元和 5,661.25 万元。 2)出于外汇避险的衍生金融工具投资,系冠捷有限为抵减外部结算导致的汇兑损 益风险所进行的操作,冠捷有限具备严格的外汇避险操作流程,与银行具有良好的合作 关系,能够通过锁定远期外汇价格等手段来降低外汇市场波动的影响,该部分非经常性 损益具有可持续性。2019 年度、2020 年度和 2021 年 1-6 月计入非经常性损益的该类损 益金额分别为 25,265.93 万元、-16,930.12 万元和 15,789.99 万元。2020 年主要由于下 半年欧元汇率波动较大,所致欧元销售区的销售毛利有所提升,而进行反向外汇避险操 作对应的衍生金融工具投资呈亏损状态,因此 2020 年度外汇避险操作实现的收益为负 值。 3 ) 2020 年 度 由 于 EVAAutomation,Inc. 出 现 破 产 危 机 , 使 得 冠 捷 有 限 持 有 的 594 EVAAutomation,Inc.的可转换债券发生公允价值变动损失 21,130.80 万元,导致 2020 年 度发生较大金额的金融资产公允价值变动损失。 4)2021 年上半年,冠捷有限非经常性损益中其他项目发生了 1.77 亿元,主要为 巴西当地税务部门被认定应退还冠捷有限巴西子公司以往年度多征收的社会一体费及 社会保险融资税,作为未来可抵扣税款的方式使用,冠捷有限将其计入其他流动资产 和其他非流动资产。因该退还税款虽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直接相关,但由于其性质特 殊和偶发性,因此冠捷有限将其计入非经常性收益。 (2)非经常性损益占归母净利润的比重对比分析 2021 年上半年 2020 年度非经 2019 年度非经 2018 年度非经 非经常性损益 证券代码 证券简称 常性损益占归 常性损益占归 常性损益占归 占归母净利润 母净利润比重 母净利润比重 母净利润比重 比重 000016.SZ 深康佳 A 931.04% 595.69% 984.63% 293.39% 000100.SZ TCL 科技 18.96% 33.16% 91.02% 54.23% 600060.SH 海信视像 46.36% 62.51% 80.54% 84.75% 600839.SH 四川长虹 144.73% 238.47% 824.77% 66.72% 000810.SZ 创维数字 46.81% 9.59% 7.02% 12.12% 002429.SZ 兆驰股份 11.18% 7.40% 19.70% 43.79% 平均值 199.85% 157.80% 334.61% 92.50% 冠捷有限 28.91% -10.39% 33.96% 309.18% 由于同行业可比公司的非经常性损益主要构成情况各不相同,如深康佳 A 的非经 常性损益中占比最高的为非流动资产处置损益,TCL 科技为主要为政府补助和非流动资 产处置损益,海信视像主要为交易性金融资产和负债产生的公允价值变动损益,四川 长虹和创维数字主要为政府补助,兆驰股份主要为对非金融企业收取的资金占用费。 报告期内冠捷有限的非经常性损益主要为政府补助和外汇避险操作的金融工具投资损 益。同行业各可比公司及冠捷有限的非经常性损益主要构成以及结构占比存在不同, 且非经常损益占归母净利润的比重区间较大,该指标不具备可比性。报告期,冠捷有 限非经常性损益占归母净利润的比例呈下降趋势。 13、标的资产 2018-2020 年净利润增长的分析 标的资产 2018 年-2020 年影响净利润波动的因素及变动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595 2020 年度较 2019 年度较 对净利润影响 2021 年 1-6 月 2020 年度 2019 年度 2018 年度 2019 年度变 2018 年度变 项目 动金额 动金额 毛利 434,304.95 894,642.63 669,753.07 584,315.42 224,889.56 85,437.65 税金及附加 -7,267.71 -12,195.31 -12,607.74 -14,438.09 412.43 1,830.35 期间费用 -318,480.59 -637,395.78 -548,863.45 -544,537.47 -88,532.33 -4,325.98 各项减值损失 -1,624.10 -21,792.03 -20,674.65 -34,303.42 -1,117.38 13,628.77 投资及资产处 21,544.83 -14,954.67 30,129.83 27,736.17 -45,084.50 2,393.66 置损益 其他收益 5,661.25 23,236.16 18,317.70 30,791.63 4,918.46 -12,473.93 营业外收支净 -5,458.45 -2,501.07 -2,216.75 -4,094.05 -284.32 1,877.30 额 所得税费用 -21,382.65 -64,005.35 -59,297.07 -35,538.79 -4,708.28 -23,758.28 净利润 107,297.53 165,034.60 74,540.96 9,931.43 90,493.64 64,609.53 注:上表为根据利润表中影响净利润的各项因素进行归类描述,其中正值为对净利润存在正向影响 的盈利项金额,负值为对净利润存在负向影响的费用项和损失项金额。 如上表所示,冠捷有限 2018-2020 年度净利润逐年增长,主要为毛利的增长所致。 标的资产 2020 年度净利润较上一年度增长 9.05 亿元,涨幅为 121.40%。标的资产在报 告期销售收入逐年增长,同时冠捷有限通过调整经营策略、优化产品结构、加强成本 管控等方式持续改善毛利率,毛利率及营业收入增长使得冠捷有限的毛利金额增幅较 大,2019 年度和 2020 年度冠捷有限的毛利分别较上一年度增加了 8.54 亿元和 22.49 亿元,是导致冠捷有限净利润增长的核心驱动因素。同时冠捷有限在 2021 年上半年实 现净利润 10.7 亿元,占 2020 年度全年净利润的比重为 65.02%,2021 年上半年盈利情 况良好。 综上,由于 2020 年度收入增长和毛利率增长,使得冠捷有限毛利较上一年度增长 了 22.49 亿元,期间费用较上一年度增加了 8.85 亿元,但期间费用占收入的占比无重 大变化。因此,冠捷有限的净利润较上一年度增长了 9.05 亿元,主要系冠捷有限毛利 增长所致,冠捷有限 2020 年度净利润较上一年度的增长具备合理性。 14、境外资产真实性的核查情况 (1)标的资产主要客户与供应商情况核查 独立财务顾问和普华永道针对冠捷有限报告期前十大客户和供应商,通过抽查与 客户和供应商签订的业务合同,查阅客户和供应商的公开信息,并通过实地走访、电 话访谈等核查方式对客户和供应商进行核查。 596 1)标的资产的主要客户情况 报告期内,冠捷有限向境内外客户主要销售显示器和电视等产品,主要的客户为 联想集团、戴尔集团、惠普集团、明基集团、宏基集团、LG 集团、百思买、京东集团、 富士康集团等全球知名品牌商或电子产品生产、销售商。冠捷有限的主要客户与冠捷 有限不存在关联关系。 2)标的资产的主要供应商情况 报告期内,冠捷有限向境外供应商主要采购显示器面板、电视面板以及电子元器 件、外壳等其他零组件。冠捷有限主要的供应商为全球知名面板厂商及冠捷有限的代 工客户,主要供应商有 LG 集团、京东方、友达集团、三星集团、彩虹光电、群创光电 及南京平板显示、联想集团等。南京平板显示系冠捷有限实际控制人中国电子在报告 期内控制的企业,与冠捷有限存在关联关系;群创光电目前持有冠捷有限 2.57%股权, 为群创光电的历史关联方,冠捷有限与上述关联方进行关联交易采用市场定价,关联 交易定价公允。冠捷有限其他主要供应商与冠捷有限不存在关联关系。 (2)境外收入确认政策 1)冠捷有限的境外收入确认政策 冠捷有限在客户取得相关商品或服务的控制权时,按预期有权收取的对价金额确 认收入。 冠捷有限生产显示器、电视及其他产品并销售予客户。冠捷有限按照合同规定将 产品运至约定交货地点,根据贸易方式不同在取得相关单据(提货单、物流交接单等) 表明产品控制权已转移给客户时,按照预期有权收取对价金额确认收入。 2)冠捷有限的境外收入确认政策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 14 号―收入》当企业与客户之间的合同同时满足下列条件 时,企业应当在客户取得相关商品控制权时确认收入,冠捷有限符合会计准则的相关 规定,具体情况如下: 企业会计准则规定 冠捷有限情况 冠捷有限与客户均有签订销售合同,合同中明确 合同各方已批准该合同并承诺将履行各自义务 了合同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合同双方承诺履行各 自业务 597 企业会计准则规定 冠捷有限情况 该合同明确了合同各方与所转让商品或提供劳 冠捷有限与客户签订的合同中明确了双方的权利 务相关的权利和义务 和义务 冠捷有限与客户签订的合同中明确了具体的结算 该合同有明确的与所转让商品相关的支付条款 方式与支付条款 该合同具有商业实质,即履行该合同将改变企业 冠捷有限与客户签订的合同属于商业行为,能够 未来现金流量的风险、时间分布或金额 为冠捷有限带来现金流的增加,具有商业实质 冠捷有限将产品控制权转移给客户后有权向客户 企业因向客户转让商品而有权取得的对价很可 收取对价,确认收入,冠捷有限的客户均为信用 能收回 良好的客户,销售回款情况良好,能够确认收入 (3)境外经营的真实性核查 1)境外经营的交易模式、结算政策和期后回款情况 ①交易模式: 冠捷有限以香港子公司冠捷投资作为主要运营中心,建立了主要的电视及显示器 两大生产事业群。境外经营主要分为自有品牌业务和代工业务,主要由冠捷投资负责 与客户的合同议价,制定最终的销售和市场营销的计划,并由冠捷投资及境外销售的 子公司对外销售。冠捷有限生产工厂分布在全球多地,但主要产能及生产供应源于境 内工厂。 境内生产的产品进行境外销售的主要运营方式为:境内各工厂负责显示器和电视 等常规生产活动,并将生产的产品出口销售给冠捷有限位于香港的子公司冠捷投资, 再由冠捷投资销售给境外客户或销售给冠捷有限境外的子公司在当地进行销售。 境外生产的产品进行境外销售的主要运营方式为:境外工厂将生产的产品主要销 售给所在区域的销售公司,由其对外销售。 ②结算模式: i 自有品牌业务 冠捷有限根据不同客户的资质及合作情况,给予客户一定规模的赊销额度及一定 期限的账期。信用期限长短根据各国家、地区的商业习惯不同而不同。一般而言,冠 捷有限给予自有品牌业务的信用期较短,主要的地区如中国客户信用期一般为 30 天以 内;欧洲的客户信用期一般为 60 天以内。 ii 代工业务 由于客户规模较大、信用程度较高,冠捷有限通常给予代工业务客户一定信用期, 598 具体信用期限长短根据客户的经营规模、合作年限、历史付款情况等因素确定。一般 而言,冠捷有限给予代工品牌业务客户的信用期较长,通常为 45 天-90 天。 2)对主要境外客户取得业务合同并进行背景调查 独立财务顾问和会计师获得并查阅了报告期内主要客户的销售(框架)合同,了 解销售交易的主要条款,包括交易内容、交货方式、产品检验、结算方式等,通过公 开渠道查询客户情况,包括但不限于通过百度/Google、Wind、客户公司官网、各国交 易所网站等,对冠捷有限报告期内主要客户的公司基本信息、主要管理人员、主营业 务、业务规模、人员规模、办公地点等进行了检索,了解了上述客户所处行业的发展 趋势,以及该等客户的生产、运营和销售情况,核实是否与冠捷有限的销售情况相匹 配,验证客户的真实性。 3)确认销售与收款相关的内部控制的有效性 独立财务顾问和会计师通过与冠捷有限管理层进行访谈,了解冠捷有限的内部控 制和公司销售与收款相关的业务流程,包括产品定价、客户信用管理、赊销政策、审 批流程及审批权限、订单管理、销售发货、收入确认、销售收款、主要经营国的信用 环境以及预期信用损失的计算等业务流程中的关键控制,以及与营业收入及应收账款 确认相关的信息系统一般控制。并对上述内部控制执行穿行测试及控制测试,获取并 检查销售与收款相关的内部控制支持性文件,确定冠捷有限的内控控制设计有效且得 到一贯执行。 4)走访主要客户 独立财务顾问和会计师针对报告期的主要客户进行了走访,通过实地及视频、电 话方式走访了报告期的 8 家存在较大境外销售的客户,上述客户均为全球知名品牌商, 冠捷有限为上述客户的境内外公司销售商品,所走访客户涉及的销售金额占 2019 年度、 2020 年度和 2021 年上半年境外销售金额的比重分别为 43.23%、46.34%和 45.27%,在 访谈中与上述客户进行访谈确认的事项涉及如下主要内容: ①被访客户的基本情况,包括成立时间、营业规模、所处行业、主要业务、主要 销售区域、主要股东和管理层情况等; ②被访客户与冠捷有限开始业务合作的年限,包括接洽途径、初始合作时间、合 作内容等; 599 ③被访客户主要与冠捷有限采购的商品内容,包括采购产品种类、年度采购规模、 采购占比等; ④被访客户与冠捷有限的交易定价机制、结算方式、信用政策等; ⑤被访客户与冠捷有限是否存在纠纷及诉讼; ⑥被访客户与冠捷有限的合作是否稳定,冠捷有限的售后服务情况等; ⑦被访客户与冠捷有限是否存在关联关系等事项。 5)向主要客户进行函证确认并执行细节测试的实质性核查 冠捷有限报告期各年海外销售金额在 400 亿元以上,每年实现销售的客户数量在 400 家以上,独立财务顾问和会计师针对报告期的实现销售的不同地区的主要客户履行 了函证程序,其中对 146 个客户 2019 年度的销售金额及该年末的应收账款余额、151 个客户 2020 年度的销售金额及该年末的应收账款余额、132 个客户 2021 年 1-6 月的销 售金额及 2021 年 6 月末的应收账款余额执行了函证程序。对于未取得回函的客户执行 替代测试,具体执行的程序包括并不限于获取了冠捷有限对已发函未回函的全部境外 客户的核查年度的销售明细,并对每个执行替代测试的客户采用抽样的方法,执行了 以下程序以测试营业收入的确认,核查相关交易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 ①检查销售合同或订单的约定,评估冠捷有限对于收入确认相关会计政策的运用 是否正确; ②检查相关收入确认的支持性文件,如销售订单、发票、发货单、运单及收货签 收记录等; ③检查相关收入确认对应的回款单据。 截至本报告出具日,通过函证及实质性测试确认境外客户销售情况及占当期境外 销售的比例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21 年上半年 2020 年度 2019 年度 境外销售收入 2,304,584.52 4,621,456.50 4,481,194.34 境外客户函证金额 1,585,723.35 3,405,265.50 3,050,575.22 境外客户函证金额占境外销售的比例 68.81% 73.68% 68.08% 600 项目 2021 年上半年 2020 年度 2019 年度 回函确认金额 413,964.80 689,054.39 720,928.65 回函确认金额占境外销售收入比例 17.96% 14.91% 16.09% 执行实质性测试所覆盖客户对应的收入金额 1,171,758.54 2,716,211.10 2,329,646.57 执行实质性测试所覆盖客户对应的收入金额 50.84% 58.77% 51.99% 占境外收入的比例 核查金额覆盖境外收入的比例 68.81% 73.68% 68.08% 截至本报告出具日,通过函证及实质性测试确认境外客户应收账款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21 年 6 月末 2020 年末 2019 年末 境外客户应收账款函证金额 539,783.67 631,335.08 563,428.85 境外客户应收账款账面余额 688,941.87 772,194.30 790,852.46 境外客户函证金额占境外应收账款账面余额的比例 78.35% 81.76% 71.24% 经回函确认金额 92,436.85 171,130.86 184,801.63 回函确认金额占境外应收账款余额的比例 13.42% 22.16% 23.37% 执行实质性测试所覆盖客户应收账款金额 447,346.82 460,204.21 378,627.21 执行实质性测试所覆盖客户应收账款金额占境外应收 64.93% 59.60% 47.88% 账款的比例 核查金额覆盖境外应收账款的比例 78.35% 81.76% 71.24% 报告期境外客户函证回函比例较低,主要原因如下:(1)由于冠捷有限的主要境 外客户均为大型全球性知名企业,报告期内与冠捷有限发生交易的为该等客户设立在 全球各地的多个下属公司,因此虽然冠捷有限的合并口径客户集中度较高,但与冠捷 有限直接发生交易的各个单体客户较为分散,集中度较低,同一集团客户各区域下属 公司对待函证的配合度也不尽相同;(2)境外收入占比较高的客户均为国际知名品牌 商或境外上市公司,其所处的资本市场和监管环境与境内存在差异,对函证的回函配 合度相对较低;(3)由于受新冠疫情的影响,境外客户的函证对接人员部分为居家办 公,在处理回函过程中数据核对及申请盖章都存在诸多不便,回函配合度相对较低。 根据上述方式的核查,对冠捷有限 2019 年、2020 年和 2021 年上半年境外收入的 核查比例达 到 68.08%、73.68%和 68.81%,报 告期境外应收账款的核查 比例分别为 71.24%、81.76%和 78.35%,冠捷有限的海外收入和应收账款的真实性可以确认。 6)应收账款期后回款情况 报告期内,冠捷有限应收账款各期末余额、期后回款情况如下: 601 单位:万元 项目 2021 年 6 月 30 日 2020 年 12 月 31 日 2019 年 12 月 31 日 应收账款账面余额 1,016,250.06 1,077,410.77 1,067,834.40 应收账款坏账准备金额 82,903.98 85,991.66 70,448.29 期后回款金额 782,571.70 994,324.74 1,005,145.40 期后未回款金额 233,678.36 83,086.03 62,689.00 期后回款比例 77.01% 92.29% 94.13% 注:报告期各期末应收账款期后回款金额指截至 2021 年 8 月 31 日的回款金额。 由上表知,截至 2021 年 8 月 31 日,冠捷有限的期后回款比例较高,冠捷有限的 期后回款情况良好,报告期各年年末未能收回的应收账款主要系少量长账龄的客户欠 款,冠捷有限计提的坏账减值准备金额均大于未回款金额。冠捷有限各期末的应收账 款余额可以确认,且 2019 年末和 2020 年末应收账款坏账准备金额大于未回款金额, 而 2021 年 6 月末主要未回款应收账款未到信用期,因此未取得回款。报告期冠捷有限 坏账准备计提充分。 五、本次交易对上市公司持续经营能力、未来发展前景、当期每 股收益等财务指标和非财务指标影响的分析 (一)本次交易对上市公司持续经营能力影响的分析 1、本次交易对上市公司盈利能力驱动因素的影响 本次交易系上市公司收购控股子公司冠捷有限的少数股东权益,交易前后公司的资 产、负债规模,收入规模等不会发生重大变化,上市公司的盈利能力有所提高。本次交 易完成后,冠捷有限由上市公司的控股子公司变为全资子公司,上市公司对冠捷有限持 股比例提升,长期来看有利于提升上市公司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增加上市公司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资产,提高股东回报,增强上市公司未来的持续经营能力。根据 备考财务报表,本次交易完成后的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在 2020 年度和 2021 年 1-6 月分别增加 74,873.93 万元和 52,015.90 万元。上市公司盈利能力有所加强, 有利于上市公司更好地回报股东。 2、本次交易对上市公司盈利能力的影响 本次交易完成前后,上市公司的盈利能力变动如下: 602 单位:万元 2021 年 1-6 月 2019 年度 项目 交易前 交易后 交易前 交易后 营业收入 3,296,981.13 3,296,975.93 6,855,550.08 6,349,615.75 营业利润 119,067.01 119,479.86 167,027.29 216,293.14 利润总额 116,342.01 114,296.66 165,838.58 213,791.98 净利润 93,080.81 93,062.79 101,755.40 150,097.17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净利润 40,791.16 92,807.06 74,583.04 149,456.97 净资产收益率 23.55% 13.37% 15.05% 24.64%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0.0901 0.1084 0.1647 0.1745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基本每 0.0688 0.0719 -0.2490 0.1933 股收益(元/股) 注 1:上市公司 2020 年度财务数据已经审计,2021 年 1-6 月财务数据未经审计;上市公司备 考财务数据已经审阅。 注 2:净资产收益率=2*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期末净资 产+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期初净资产)。 本次交易完成后,公司利润规模显著提升,每股收益有所提升。本次交易有利于增 强本公司持续经营能力和抗风险能力,符合本公司全体股东的利益。 综上所述,本次交易有利于提高上市公司资产质量和增强持续盈利能力,有利于公 司的长远发展。 (二)本次交易对上市公司财务安全性的影响 1、本次交易对上市公司资产负债结构的影响分析 单位:万元 2021 年 6 月 30 日 2020 年 12 月 31 日 项目 交易前 交易后 变动率 交易前 交易后 变动率 流动资产 2,985,076.89 2,984,322.65 -0.03% 2,884,076.78 2,884,076.78 0.00% 非流动资产 920,246.85 920,854.17 0.07% 719,162.49 719,162.49 0.00% 资产总额 3,905,323.74 3,905,176.82 0.00% 3,603,239.27 3,603,239.27 0.00% 流动负债 2,597,202.52 2,601,872.65 0.18% 2,473,295.61 2,473,295.61 0.00% 非流动负债 605,869.80 562,770.71 -7.11% 527,531.85 489,862.22 -7.14% 负债总额 3,203,072.31 3,164,643.37 -1.20% 3,000,827.45 2,963,157.83 -1.26% 归母净资产 195,296.98 741,710.54 279.79% 151,076.50 641,531.58 324.64% 所有者权益 702,251.43 740,533.45 5.45% 602,411.82 640,081.44 6.25% 603 注:上市公司 2020 年末财务数据已经审计,2021 年 6 月 30 日财务数据未经审计;上市公司备 考财务数据已经审阅 本次交易完成后,上市公司的归母净资产将大幅提升。 2、本次交易对上市公司偿债能力的影响分析 2021 年 6 月 30 日 2020 年 12 月 31 日 项目 交易前 交易后 变动率 交易前 交易后 变动率 流动比率(倍) 1.15 1.15 -0.20% 1.17 1.17 0.00% 速动比率(倍) 0.65 0.65 -0.22% 0.82 0.82 0.00% 资产负债率 82.02% 81.04% -1.20% 83.28% 82.24% -1.25% 本次交易完成后,上市公司各项偿债指标变化较小。 冠捷有限持续盈利能力较强,能为其偿付债务提供良好的内部保障;同时,冠捷有 限与多家银行保持着良好的合作关系,债务融资渠道畅通,未发生无法偿还到期借款情 况,为其偿付债务提供了良好的外部保障。因此,本次交易完成后,上市公司实际偿债 能力增强。 (三)本次交易对上市公司未来发展前景影响的分析 本次交易系上市公司收购控股子公司冠捷有限的少数股东权益,交易完成后,冠捷 有限将成为上市公司全资子公司,公司持股比例有所提升,上市公司进一步加强了对子 公司的管理与控制力,有助于加强对冠捷有限经营的各方面支持,也有助于提高业务的 执行效率,并在此基础上进一步专注于智能显示终端领域的智能制造业务,将加强拓展 产品品类、增强研发实力、注重产品优化,有利于提升公司整体的运营效率,降低内部 管理成本,提高了控股子公司股权结构的稳定性,使公司在综合实力、行业地位和核心 竞争力等方面得到有效强化,进一步提升公司持续盈利能力。 (四)本次交易对上市公司当期每股收益等财务指标和非财务指标影响的 分析 1、本次交易对上市公司每股收益等财务指标影响的分析 根据上市公司经审计的财务报表以及备考审阅报告,在不考虑募集配套资金的情况 下上市公司本次交易前后财务数据如下: 604 单位:万元 2021 年 6 月 30 日/2021 年 1-6 月 2020 年 12 月 31 日/2020 年度 项目 交易前 交易后(备考) 交易前 交易后(备考) 资产总计 3,905,323.74 3,905,176.82 3,603,239.27 3,603,239.27 负债合计 3,203,072.31 3,164,643.37 3,000,827.45 2,963,157.83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 195,296.98 741,710.54 151,076.50 641,531.58 合计 营业收入 3,296,981.13 3,296,975.93 6,855,550.08 6,349,615.75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 40,791.16 92,807.06 74,583.04 149,456.97 利润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0.0901 0.1084 0.1647 0.1745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0.0901 0.1084 0.1647 0.1745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基本 0.0688 0.0719 -0.2490 0.1933 每股收益(元/股)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稀释 0.0688 0.0719 -0.2490 0.1933 每股收益(元/股) 注:(1)上市公司 2020 年度财务数据已经审计,2021 年 1-6 月财务数据未经审计,上市公司备考 财务数据已经审阅; (2)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基本每股收益=(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非经常性损益)/总股本。 在不考虑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的情况下,本次交易完成后上市公司的每股收益有 所增厚,不存在摊薄上市公司即期回报的情形;在考虑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的情况下, 假定按照包含募集配套资金后上市公司的股权结构情况测算(详见“第一章本次交易概 述”之“五、本次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本次交易前后上市公司每股收益的变动情 况如下: 2021 年 1-6 月 2020 年度 项目 交易前 交易后 交易前 交易后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0.0901 0.0969 0.1647 0.1561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0.0901 0.0969 0.1647 0.1561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基本 0.0688 0.0643 -0.2490 0.1729 每股收益(元/股)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稀释 0.0688 0.0643 -0.2490 0.1729 每股收益(元/股) 根据测算,在考虑募集配套资金的情况下,本次交易后 2020 年度上市公司的基本 每股收益较交易前减少 0.0086 元/股,2021 年上半年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基本每股收益 会减少 0.0045 元/股,存在摊薄即期回报的情况。 为应对因本次交易可能出现的本次重组后公司即期每股收益被摊薄的情形,维护广 605 大投资者的利益,增强对股东的回报能力,上市公司拟采取如下多种措施: (1)积极加强经营管理,提升公司经营效率 本次交易完成后,冠捷有限将成为公司的全资子公司,公司将进一步增强对冠捷有 限的控制力,有利于加快公司业务转型,提升核心竞争力。 目前公司已制定了较为完善、健全的经营管理制度,保证了公司各项经营活动的正 常有序进行。公司未来几年将进一步提高经营和管理水平,完善并强化投资决策程序, 加强成本管理,优化预算管理流程,强化执行监督,全面有效地提升公司经营效率。 (2)加强募集资金的管理和运用,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 本次交易中包括向特定投资者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本次募集配套资金到账后, 公司将严格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 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对配套募集资金的使用有效管理。董 事会也将持续对所募集资金的专户存储进行必要监督,保证募集资金合理规范使用,防 范募集资金使用风险,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 (3)完善公司治理,为公司发展提供制度保障 公司将严格遵循《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和《上市公 司治理准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不断完善公司的治理结构,确保股东 能够充分行使权利,董事会能够按照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行使职权,做出 科学、迅速和谨慎的决策,确保独立董事能够认真履行职责,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尤其 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确保监事会能够独立有效地行使对董事、总经理和其他高级管 理人员及公司财务的监督权和检查权,为公司发展提供制度保障。 (4)完善利润分配制度,优化投资回报机制 本次交易完成后,公司将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 现金分红》及《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等法律、法规及规 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并遵循《公司章程》中关于利润分配的规定,继续实行持续、稳 定、积极的利润分配政策,同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和投资者意愿,广泛听取投资者尤其 是独立董事、中小股东的意见和建议。公司将持续完善公司利润分配政策并更加明确对 股东回报的合理规划,强化中小投资者权益保障机制,重视提高现金分红水平,强化投 606 资者回报机制并给予投资者合理回报。 (5)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对上市公司填补回报 措施能够得到切实履行做出的承诺 ①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对公司填补回报措施能够得到切实履行作出如下承诺: “1. 本人承诺不无偿或以不公平条件向其他单位或者个人输送利益,也不采用其他 方式损害上市公司利益。 2. 本人承诺对本人的职务消费行为进行约束。 3. 本人承诺不动用上市公司资产从事与本人履行职责无关的投资、消费活动。 4. 本人承诺在自身职责和权限范围内,全力促使由董事会或薪酬委员会制定的薪 酬制度与上市公司填补回报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 5. 如果上市公司未来筹划实施股权激励,本人承诺在自身职责和权限范围内,全 力促使上市公司筹划的股权激励行权条件与填补回报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 6. 本承诺出具日后至本次重组实施完毕前,若监管部门作出关于填补回报措施及 其承诺的其他新的监管规定的,且上述承诺不能满足监管部门该等规定时,本人承诺届 时将按照监管部门的最新规定出具补充承诺。 若违反上述承诺,本人同意接受监管部门按照其制定或发布的有关规定、规则,对 本人作出相关处罚或采取相关管理措施。若本人违反该等承诺给上市公司或者投资者造 成损失的,本人愿意依法承担对上市公司或者投资者的补偿责任。” ②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中电熊猫和华东电子,公司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 动人中国电子、华电有限、产业工程和瑞达集团对公司填补回报措施能够得到切实履行 作出如下承诺: “1. 本公司承诺不越权干预上市公司经营管理活动,不侵占上市公司利益。 2. 本承诺函出具日后至本次重组实施完毕前,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等监管 部门作出关于填补回报措施及其承诺的其他新的监管规定的,且上述承诺不能满足监管 部门该等规定时,本公司承诺届时将按照监管部门的最新规定出具补充承诺。 3. 若违反上述承诺,本公司同意接受监管部门按照其制定或发布的有关规定、规 607 则,对本公司作出相关处罚或采取相关监管措施。若本公司违反该等承诺给上市公司或 者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公司愿意依法承担对上市公司或者投资者的补偿责任。” 2、本次交易对上市公司未来资本性支出的影响 本次交易完成后,上市公司对冠捷有限的持股比例进一步提升,随着业务的不断发 展,预计上市公司将在业务整合、新产品研发生产等方面存在一定的资本性支出。本次 交易完成后,上市公司将继续利用资本平台的融资功能,通过自有货币资金、上市公司 再融资、银行贷款等方式筹集所需资金,满足未来资本性支出的需要。 3、本次交易职工安置的情况 本次交易不涉及员工交易的情形。 4、本次交易成本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本次交易涉及的税负成本由相关责任方各自承担,上述交易成本不会对上市公司造 成重大不利影响。 608 第十章 财务会计信息 一、拟购买资产的财务会计信息 (一)关于冠捷有限最近两年一期财务报告及审计报告的说明 冠捷有限的财务报表以持续经营为基础编制,遵循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颁布的企 业会计准则及相关规定,同时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2014 年修订的《公开发行 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 15 号——财务报告的一般规定》有关财务报表及其附 注的披露要求。 普华永道审计了冠捷有限的财务报表,包括 2019 年 12 月 31 日、2020 年 12 月 31 日及 2021 年 6 月 30 日的合并及公司资产负债表,2019 年度、2020 年度及 2021 年 1-6 月的合并及公司利润表、合并及公司现金流量表、合并及公司股东权益变动表以及财 务报表附注,并出具了普华永道中天审字(2021)第 31344 号审计报告。 (二)合并资产负债表 单位:万元 项目 2021 年 6 月 30 日 2020 年 12 月 31 日 2019 年 12 月 31 日 流动资产: 货币资金 279,898.23 560,636.50 443,485.69 衍生金融资产 6,044.90 8,751.87 36,440.70 应收票据 108,577.27 107,283.98 140,035.45 应收账款 933,346.08 991,419.11 997,386.11 预付款项 15,899.82 18,449.82 15,175.88 其他应收款 72,201.14 80,727.22 71,164.03 存货 1,299,124.73 854,157.97 769,900.64 其他流动资产 107,654.72 100,614.62 108,195.83 流动资产合计 2,822,746.89 2,722,041.08 2,581,784.32 非流动资产: 长期股权投资 34,125.67 34,210.52 30,324.65 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 - - 45,186.95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1,340.76 1,499.23 1,997.50 投资性房地产 170,036.36 170,305.52 162,277.78 609 项目 2021 年 6 月 30 日 2020 年 12 月 31 日 2019 年 12 月 31 日 固定资产 312,619.89 267,749.64 272,571.09 在建工程 16,178.51 15,485.13 1,308.81 使用权资产 23,532.61 20,658.36 27,348.59 无形资产 233,744.20 100,243.53 109,594.25 商誉 234,971.91 237,956.60 254,008.43 长期待摊费用 19,379.71 20,207.40 24,299.78 递延所得税资产 41,550.76 35,838.30 41,941.44 其他非流动资产 42,887.13 25,547.91 10,352.85 非流动资产合计 1,130,367.51 929,702.13 981,212.12 资产总计 3,953,114.39 3,651,743.21 3,562,996.44 流动负债: 短期借款 139,163.18 10,829.37 74,805.45 衍生金融负债 5,026.91 12,967.47 25,529.06 应付票据 151,770.12 171,404.76 139,197.00 应付账款 1,282,728.84 1,229,163.47 1,073,649.46 预收款项 828.46 948.38 514.45 合同负债 22,811.57 39,965.78 14,144.03 应付职工薪酬 123,808.41 159,974.25 83,054.25 应交税费 69,093.42 83,551.57 96,802.46 其他应付款 335,012.19 330,746.02 281,458.84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65,836.94 29,377.60 253,457.84 其他流动负债 105,478.73 111,578.66 120,350.16 流动负债合计 2,301,558.78 2,180,507.32 2,162,963.01 非流动负债: 长期借款 128,431.20 164,349.75 143,439.45 租赁负债 18,197.52 15,838.53 21,553.37 长期应付款 166,240.59 62,510.92 35,569.17 长期应付职工薪酬 16,753.62 20,767.40 15,521.14 预计负债 11,001.66 10,262.40 6,963.50 递延收益 747.31 883.29 288.94 递延所得税负债 55,125.73 52,621.44 42,672.87 其他非流动负债 - 561.48 1,169.96 非流动负债合计 396,497.64 327,795.22 267,178.40 610 项目 2021 年 6 月 30 日 2020 年 12 月 31 日 2019 年 12 月 31 日 负债合计 2,698,056.42 2,508,302.54 2,430,141.41 所有者权益: 实收资本 18,739.45 18,739.45 18,739.45 资本公积 695,387.03 695,387.03 685,746.44 其他综合收益 -294,641.89 -297,416.86 -180,739.21 未分配利润 836,750.48 728,181.19 611,300.20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合 1,256,235.06 1,144,890.81 1,135,046.88 计 少数股东权益 -1,177.09 -1,450.13 -2,191.85 所有者权益合计 1,255,057.97 1,143,440.67 1,132,855.03 负债及所有者权益总计 3,953,114.39 3,651,743.21 3,562,996.44 (三)合并利润表 单位:万元 项目 2021 年 1-6 月 2020 年度 2019 年度 一、营业收入 3,296,285.66 6,347,207.10 6,137,211.98 减: 营业成本 2,861,980.72 5,452,564.47 5,467,458.91 税金及附加 7,267.71 12,195.31 12,607.74 销售费用 185,079.37 334,212.63 288,212.49 管理费用 49,064.13 111,970.98 103,664.06 研发费用 67,543.71 161,125.77 117,610.79 财务费用 16,793.39 30,086.40 39,376.11 其中:利息费用 5,904.63 15,982.97 30,533.74 利息收入 -1,224.98 -3,852.62 -5,025.83 资产减值损失 2,924.12 2,044.85 17,775.24 信用减值损失 -1,300.02 19,747.18 2,899.41 加: 公允价值变动损益 6,916.59 -44,420.23 5,535.10 投资收益 14,455.31 29,247.27 24,815.47 其中:对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的投资收益 1,388.28 5,045.01 2,889.33 其他收益 5,661.25 23,236.16 18,317.70 资产处置收益/(损失) 172.93 218.29 -220.74 二、营业利润 134,138.63 231,541.01 136,054.77 加: 营业外收入 1,074.26 3,178.42 4,854.81 611 项目 2021 年 1-6 月 2020 年度 2019 年度 减: 营业外支出 6,532.71 5,679.49 7,071.56 三、利润总额 128,680.18 229,039.94 133,838.03 减: 所得税费用 21,382.65 64,005.35 59,297.07 四、净利润 107,297.53 165,034.60 74,540.96 按经营持续性分类 持续经营净利润 107,297.53 165,034.60 74,540.96 终止经营净利润 - - - 按所有权归属分类 少数股东收益 255.73 640.20 897.20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107,041.80 164,394.40 73,643.77 五、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2,792.28 -116,582.54 18,365.41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 2,774.96 -116,684.06 18,400.16 额 (一)以后将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2,191.62 -116,794.12 20,075.52 外币财务报表折算差额 567.60 -116,278.63 20,075.52 恶性通货膨胀 1,624.02 -515.50 - (二)以后不能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583.35 110.06 -1,675.36 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 657.93 -181.05 -1,632.80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公允价值变动 -74.58 291.10 -42.57 归属于少数股东的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17.31 101.52 -34.75 六、综合收益总额 110,089.80 48,452.05 92,906.38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综合收益总额 109,816.76 47,710.34 92,043.93 归属于少数股东的综合收益总额 273.04 741.72 862.45 (四)合并现金流量表 单位:万元 项目 2021 年 1-6 月 2020 年度 2019 年度 一、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 3,422,872.55 7,026,546.65 6,809,108.51 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25,415.70 59,020.87 58,429.75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3,448,288.25 7,085,567.53 6,867,538.27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 -3,125,960.44 -5,566,898.15 -5,413,215.79 支付给职工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 -261,590.59 -403,074.99 -386,489.94 612 项目 2021 年 1-6 月 2020 年度 2019 年度 支付的各项税费 -175,867.78 -375,983.17 -412,165.14 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144,364.34 -254,685.75 -246,669.94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3,707,783.15 -6,600,642.06 -6,458,540.80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259,494.90 484,925.47 408,997.46 二、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收回投资收到的现金 75,856.62 62,196.97 1,237.02 取得投资收益收到的现金 3,873.46 2,334.91 1,147.26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 302.19 3,341.91 5,468.93 期资产收回的现金净额 处置联营公司收到的现金净额 - - 25.51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80,032.27 67,873.79 7,878.72 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 -103,702.62 -107,383.55 -65,739.54 期资产支付的现金 投资支付的现金 -76,162.71 -63,127.90 -22,461.71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179,865.33 -170,511.45 -88,201.25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99,833.06 -102,637.67 -80,322.53 三、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吸收投资收到的现金 - - 0.93 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 1,173,929.61 4,796,811.93 6,125,891.84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1,173,929.61 4,796,811.93 6,125,892.78 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 -1,080,271.06 -4,976,781.42 -6,157,431.71 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支付的 -5,984.56 -51,511.60 -31,732.62 现金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1,086,255.62 -5,028,293.02 -6,189,164.33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87,673.99 -231,481.08 -63,271.56 四、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金等价物 -4,759.54 -38,458.63 -39,641.84 的影响 五、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276,413.51 112,348.09 225,761.53 加:年初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555,244.58 442,896.49 217,134.96 六、年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278,831.07 555,244.58 442,896.49 二、上市公司备考财务报告 (一)上市公司备考财务报表的编制基础与编制方法 假设上市公司本次交易在 2020 年 1 月 1 日已经完成,上市公司编制了备考合并财 务报表。立信会计师对上市公司编制的备考财务报表进行了审阅,出具了信会师报字 613 [2021]第 ZE10575 号备考财务报表审阅报告。 备考合并财务报表的编制基础和假设: 1、假定公司本次资产重组交易已于 2021 年 6 月 30 日备考合并财务报表的最早期 间 2020 年 1 月 1 日完成,即于 2020 年 1 月 1 日公司已持有冠捷有限 100%的股权,南 京华东电子真空显示科技有限责任公司注销完成和出售公司持有的如下股权的集团架 构为基础编制。 公司名称 出售股权(%) 南京中电熊猫平板显示科技有限公司 57.65 南京中电熊猫晶体科技有限公司 83.35 南京华睿川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70.00 南京华日触控显示科技有限公司 100.00 南京中电熊猫磁电科技有限公司 100.00 南京华东电子真空材料有限公司 61.00 南京中电熊猫触控显示科技有限公司 75.00 成都中电熊猫显示科技有限公司 11.43 由于公司以现金方式出售公司持有的上述股权资产,并根据相关协议,公司以 559,405.83 万元现金处置上述股权。公司在编制备考合并财务报表时,将协议确定的 交易对价总额人民币 559,405.83 万元作为备考合并财务报表 2020 年 1 月 1 日的股权 处置价格,并相应确认一项其他应收款,金融资产的计量并未反映时间价值的影响。 冠捷有限收购对价为人民币 1,532,317.57 万元,根据两次股权收购协议安排,公 司第一次以 765,622.3866 万元现金收购冠捷有限 51%股权,第二次公司拟发行股份购 买交易对方合计持有的冠捷有限剩余的 49%的股权,交易价格为 766,695.18 万元,发 行价为 1.9 元/股,拟发行 4,035,237,786 股。公司在编制备考合并财务报表时,将重 组方案确定的现金收购对价人民币 765,622.3866 万元确认为一项金融负债,金融负债 的计量并未反映时间价值的影响。公司在编制备考合并财务报表时,假设已于 2020 年 1 月 1 日向交易对方发行 4,035,237,786 股公司股份。 根据公司处置上述股权的转让协议,转让标的交割日前,协议约定股权收购方以 现金方式清偿上述公司欠公司的债务,公司在编制备考合并财务报表时,假设上述公 司欠公司债务已经全部转让给股权收购方。假设冠捷有限按公司持有的 100%股权分红 614 给公司。 2、收购标的冠捷有限的各项资产、负债在假设购买日(2020 年 1 月 1 日)的入账 价值。 在编制本备考合并财务报表时,由于公司与冠捷有限同受最终控制方中国电子控 制,按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会计准则的规定,冠捷有限的可辨认资产及负债在购买日 以最终控制方中国电子财务报表中的账面价值入账。 3、假设不考虑资产重组过程中可能发生的交易费用支出以及所涉及的各项税费。 4、本备考财务报表以公司和冠捷有限财务报表为基础编制,冠捷有限 2020 年度 及 2021 年 1-6 月财务报表已经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并 出具了“普华永道中天审字(2021)第 31344 号”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 5、固有限制 除上述所述的调整外,本备考合并财务报表未考虑其他与本次重组可能相关的事 项的影响。本备考合并财务报表系根据假设备考合并财务报表所述的本次重组已于 2020 年 1 月 1 日完成而形成的架构编制,其编制基础具有某些能够影响信息可靠性的 固有限制,未必真实反映如果本次重组已于 2020 年 1 月 1 日完成的情况下于 2021 年 6 月 30 日及 2020 年 12 月 31 日的合并财务状况,截至 2021 年 1-6 月及 2020 年度的合 并经营成果。 (二)上市公司备考合并资产负债表 单位:万元 项目 2021 年 6 月 30 日 2020 年 12 月 31 日 流动资产: 货币资金 280,956.46 561,747.76 结算备付金 - - 拆出资金 - - 交易性金融资产 - - 衍生金融资产 6,044.90 8,751.87 应收票据 108,577.27 107,283.98 应收账款 933,346.08 991,419.11 应收款项融资 - - 615 项目 2021 年 6 月 30 日 2020 年 12 月 31 日 预付款项 15,899.82 18,449.82 应收保费 - - 应收分保账款 - - 应收分保合同准备金 - - 其他应收款 232,393.38 241,442.76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 - 存货 1,299,124.73 854,157.97 合同资产 - - 持有待售资产 -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 - - 其他流动资产 107,980.01 100,823.52 流动资产合计 2,984,322.65 2,884,076.78 非流动资产: 发放贷款和垫款 - - 债权投资 - - 其他债权投资 - - 长期应收款 - - 长期股权投资 35,047.50 35,180.40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1,340.76 1,499.23 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 - - 投资性房地产 170,036.36 170,305.52 固定资产 321,547.32 278,132.46 在建工程 16,178.51 15,485.13 使用权资产 23,532.61 20,658.36 油气资产 - - 无形资产 245,563.52 112,400.06 开发支出 - - 商誉 3,155.84 3,195.93 长期待摊费用 20,013.85 20,919.18 递延所得税资产 41,550.76 35,838.30 其他非流动资产 42,887.13 25,547.91 非流动资产合计 920,854.17 719,162.49 资产总计 3,905,176.82 3,603,239.27 616 项目 2021 年 6 月 30 日 2020 年 12 月 31 日 流动负债: 短期借款 139,163.18 10,829.37 向中央银行借款 - - 拆入资金 - - 交易性金融负债 - - 衍生金融负债 5,026.91 12,967.47 应付票据 151,770.12 171,404.76 应付账款 1,282,728.84 1,229,360.54 预收款项 828.46 948.38 合同负债 22,811.57 39,965.78 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 - - 吸收存款及同业存放 - - 代理买卖证券款 - - 代理承销证券款 - - 应付职工薪酬 123,808.41 160,433.05 应交税费 69,093.67 84,219.94 其他应付款 478,953.50 469,465.45 应付手续费及佣金 - - 应付分保账款 - - 持有待售负债 -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222,209.26 182,122.23 其他流动负债 105,478.73 111,578.66 流动负债合计 2,601,872.65 2,473,295.61 非流动负债: 保险合同准备金 - - 长期借款 128,431.20 164,349.75 租赁负债 18,197.52 15,838.53 长期应付款 330,431.87 222,019.23 长期应付职工薪酬 16,753.62 20,767.40 预计负债 11,001.66 10,262.40 递延收益 747.31 883.29 递延所得税负债 57,207.52 55,180.14 其他非流动负债 - 561.48 617 项目 2021 年 6 月 30 日 2020 年 12 月 31 日 非流动负债合计 562,770.71 489,862.22 负债合计 3,164,643.37 2,963,157.83 所有者权益: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 741,710.54 641,531.58 少数股东权益 -1,177.09 -1,450.13 所有者权益合计 740,533.45 640,081.44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总计 3,905,176.82 3,603,239.27 (三)上市公司备考合并利润表 单位:万元 项目 2021 年 1-6 月 2020 年度 一、营业总收入 3,296,975.93 6,349,615.75 其中:营业收入 3,296,975.93 6,349,615.75 利息收入 - - 已赚保费 - - 手续费及佣金收入 - - 二、营业总成本 3,203,031.33 6,120,783.40 其中:营业成本 2,862,642.59 5,454,605.56 利息支出 - - 手续费及佣金支出 - - 退保金 - - 赔付支出净额 - - 提取保险责任准备金净额 - - 保单红利支出 - - 分保费用 - - 税金及附加 7,268.65 12,869.72 销售费用 185,079.37 334,212.63 管理费用 51,897.48 121,280.79 研发费用 67,543.71 161,125.77 财务费用 28,599.53 36,688.94 加:其他收益 5,662.58 24,193.81 投资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14,407.26 29,260.96 618 项目 2021 年 1-6 月 2020 年度 其中:对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的投资收益 1,340.23 5,058.70 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收益 - - 汇兑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 净敞口套期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 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6,916.59 -44,420.23 信用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 1,300.02 -19,747.18 资产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 -2,924.12 -2,044.85 资产处置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172.93 218.29 三、营业利润(亏损以“-”号填列) 119,479.86 216,293.14 加:营业外收入 1,349.89 3,178.42 减:营业外支出 6,533.09 5,679.58 四、利润总额(亏损总额以“-”号填列) 114,296.66 213,791.98 减:所得税费用 21,233.87 63,694.82 五、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93,062.79 150,097.17 (一)按经营持续性分类 1.持续经营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93,062.79 150,097.17 2.终止经营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 (二)按所有权归属分类 1.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92,807.06 149,456.97 2.少数股东损益(净亏损以“-”号填列) 255.73 640.20 六、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5,861.72 -102,063.34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5,844.40 -102,164.86 (一)不能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583.35 110.06 1.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 657.93 -181.05 2.权益法下不能转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3.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公允价值变动 -74.58 291.10 4.企业自身信用风险公允价值变动 - - (二)将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5,261.06 -102,274.91 1.权益法下可转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2.其他债权投资公允价值变动 - - 3.金融资产重分类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额 - - 4.其他债权投资信用减值准备 - - 5.现金流量套期储备 - - 619 项目 2021 年 1-6 月 2020 年度 6.外币财务报表折算差额 3,637.04 -101,759.42 7.恶性通货膨胀 1,624.02 -515.50 归属于少数股东的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17.31 101.52 七、综合收益总额 98,924.51 48,033.83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综合收益总额 98,651.47 47,292.11 归属于少数股东的综合收益总额 273.04 741.72 八、每股收益 (一)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0.1084 0.1745 (二)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0.1084 0.1745 620 第十一章 同业竞争与关联交易 一、同业竞争情况 (一)重组前上市公司的同业竞争情况 本次重组前,上市公司主要业务包括显示器及液晶电视等产品的研发、生产以及销 售,除上市公司与控股股东中电熊猫下属南京中电熊猫家电有限公司存在同业竞争外, 上市公司与中国电子其他下属企业主营业务不存在同业竞争的情况,具体情况如下: 1、与控股股东中电熊猫及其控制的企业的同业竞争情况 中电熊猫为控股型企业,其主营业务主要由下属子公司经营。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 除上市公司以外,中电熊猫下属一级子公司情况如下: 注册资本 序号 企业名称 持股比例 主营业务 (万元) 通信设备、家用电器产品、电子装备、电子 熊猫电子集团有 智能装备、计算机和其它电子设备、广播电 1 163,297 100% 限公司 视设备、视听设备、电子器件、房地产开发、 物业管理。 以智能制造、智慧城市和电子制造服务为三 大主营业务。在智能制造领域,致力于提供 南京熊猫电子股 基于工业互联网、智能制造核心装备的智能 2 份有限公司 91,383.85 3.93% 制造解决方案;在智慧城市领域,打造基于 (600775.SH) 5G 移动通信、人工智能、大数据技术的新型 智慧城市生态系统;在电子制造服务领域, 为客户提供专业高效的绿色电子制造服务 南京中电熊猫液 3 晶显示科技有限 723,200 60.10% 生产 TFT-LCD 面板与模组 公司 南京熊猫汉达科 4 210,000 100% 研制生产通信设备 技有限公司 南京三乐集团有 5 28,219 100% 研制生产微波电真空器件 限公司 南京华东电子集 6 37,000 100% 科技园区管理 团有限公司 南京中电熊猫置 7 29,375 100% 房地产开发、工程建设管理与服务 业有限公司 南京中电熊猫贸 有色金属、建材产品贸易、运输物流、房屋 8 5,000 70% 易发展有限公司 租赁 南京中电熊猫晶 $22,200,00 9 83.35% 研制生产石英晶体系列电子元器件 体科技有限公司 0 南京中电熊猫照 电光源产品及材料的制造、销售;照明电器 10 15,672 33.99% 明有限公司 及材料的制造、销售;灯具、灯杆及配件的 621 注册资本 序号 企业名称 持股比例 主营业务 (万元) 制造、销售;城市及道路照明工程、动力工 程的设计、安装。 上海熊猫沪宁电 提供仪器仪表、发电机及电力行业产品销售 11 2,000 100% 子科技有限公司 和技术服务 东莞中电熊猫科 12 36,000 100% 产业园建设与管理 技发展有限公司 南京长江电子信 13 息产业集团有限 70,000 100% 雷达、通讯设备 公司 南京金宁微波有 微波铁氧体器件、电子器件研发、生产及销 14 195 57.53% 限公司 售 江苏中电熊猫智 15 50,000 60% 智能化产品生产及技术研发 能科技有限公司 南京金宁电子集 研发制造软磁磁芯、软磁器件、微波器件、 16 28,617.2 100% 团有限公司 窑炉、压机、仪器仪表设备等产品 南京华东电子真 各类吸气剂以及真空电子材料、器件的生产、 17 3,145 61% 空材料有限公司 销售及技术服务 南京华日触控显 STN、CSTN 单色液晶屏及模块、触摸屏的设 18 9,605.2 100% 示科技有限公司 计、生产及测试 南京中电熊猫触 19 控显示科技有限 3,000 100% 触控屏及相关零组件的生产 公司 南京华睿川电子 20 $6,000,000 95% 触摸屏、电子线路及其他电子类产品的生产 科技有限公司 注:南京熊猫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为中电熊猫直接持股和间接持股控制;部分企业注册资本单位为外 币,已在上表中单独列示 上表中,熊猫电子集团下属控股子公司南京中电熊猫家电有限公司的主营业务为终 端电视、平板显示器产品研发、生产、制造、销售等,上市公司主营业务与南京中电熊 猫家电有限公司在电视、显示器领域存在同业竞争。 2、与实际控制人中国电子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同业竞争的情况如下 中国电子以提供电子信息技术产品与服务为主营业务,分为现代信息服务、新型显 示、集成电路、高新电子、信息安全五大业务板块,是中国最大的综合性国有 IT 企业 集团。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中国电子下属的一级子公司情况如下: 序 公司名称 持股比例 注册资本(万元) 主营业务 号 中 国电 子有 1 100% 2800,000.00 中国电子旗下资产整合与混改实施平台。 限公司 中 国瑞 达投 主要从事土地开发、房产租赁、资产处置、物 2 资 发展 集团 100% 107,000.00 业服务等业务。 有限公司 3 中 国信 息安 100% 48,000.00 主要业务分为咨询规划类业务、测评服务类业 622 序 公司名称 持股比例 注册资本(万元) 主营业务 号 全 研究 院有 务和基地建设运营业务。 限公司 对成员单位办理财务和融资顾问、信用鉴证及 相关的咨询、代理业务;协助成员单位实现交 易款项的收付;对成员单位提供担保;办理成 员单位之间的委托贷款及委托投资;对成员单 中 国电 子财 位办理票据承兑与贴现;办理成员单位之间的 4 务 有限 责任 61.38% 175,094.30 内部转账结算及相应的结算、清算方案设计; 公司 吸收成员单位的存款;对成员单位办理贷款及 融资租赁;从事同业拆借;经批准发行财务公 司债券;承销成员单位的企业债券;有价证券 投资。 中 电金 投控 资产管理;股权投资;投资管理;财务顾问业 5 100% 100,000.00 股有限公司 务。 上 海浦 东软 6 件 园股 份有 30.36% 55,000.00 房产出租、房产销售和园区服务。 限公司 中 电智 能卡 身份证、金融卡、加油卡、社保卡等 IC 卡及模 7 有 限责 任公 58.14% 3,675.00 块生产业务,并提供多芯片封装服务。 司 中 国电 子信 息 产业 集团 8 100% 21,542.00 自主安全、网络安全、工控安全等领域。 有 限公 司第 六研究所 武 汉中 原物 9 业 发展 有限 100% 50.00 物业管理。 公司 北 京华 利计 10 算 机有 限公 100% 200.00 软件与信息技术服务。 司 干电池、蓄电池、太阳能电池制造;经营本企 武 汉长 江电 11 100% 2,847.20 业自产电池产品、成套设备及相关技术的出口 源有限公司 业务。 北 京金 信恒 12 通 科技 有限 100% 100.00 通信设备、网络设备、计算机硬件等。 责任公司 中 电长 城计 13 算 机集 团有 100% 11,000.00 已无实际经营业务。 限公司 中国电子有限公司为中国电子集团核心主业和主体资产的运营平台,目前已承接了 中国电子集团大部分的业务和资产,除中电熊猫外,中国电子有限公司下属主要企业基 本情况如下: 序 持股比 注册资本(万 公司名称 主营业务 号 例 元) 1 中国振华电子 54.19% 246,810.96 高新电子元器件、集成电路、新能源新材料。 623 序 持股比 注册资本(万 公司名称 主营业务 号 例 元) 集团有限公司 面向国家关键信息基础设施、国家重要信息系 中电长城网际 统,为用户提供基于安全的资源服务和运维; 2 系统应用有限 36.63% 44,621.24 安全服务和安全运维;应用、数据服务与运营; 公司 安全工程(海外)等信息化全方位解决方案和 服务。 中国电子进出 3 100% 69,421.60 高新电子、国际贸易。 口有限公司 主要从事代理进口业务,以手续费作为主要收 中国电子产业 4 100% 1,728.29 入来源。后业务量逐渐萎缩,截至目前已基本 工程有限公司 无业务。 彩虹集团有限 液晶面板、玻璃基板、太阳能光伏玻璃等的生 5 100% 251,716.70 公司 产制造和销售。 甘肃长风电子 军工电子产品生产,洗衣机、电冰箱等民用产 6 科技有限责任 51% 64,090.10 品生产销售及无人机、智能机器人等研发生产 公司 业务。 业务主要涵盖集成电路半导体封装与测试、半 深圳长城开发 导体存储、数据存储、医疗设备、新能源汽车 7 科技股份有限 34.51% 156,058.76 电子、通讯及消费电子等各类高端电子产品的 公司 先进制造服务以及计量系统、自动化设备及相 关业务的研发生产。 智能工厂及数字化车间整体解决方案、中电云 中电工业互联 8 65% 100,000.00 网、智能制造、数字零售、SMT 云工厂、可信 网有限公司 物联。 深圳中电蓝海 9 100% 2,000.00 房地产项目管理。 控股有限公司 装备核心控制设备的研发、生产以及技术服务; 中电智能科技 10 100% 14,000.00 工业控制系统一体化解决方案;智能制造系统 有限公司 解决方案;工控安全解决方案。 中电(海南) 11 联合创新研究 72% 50,000.00 技术开发、技术服务、测试服务、技术研究等。 院有限公司 中电惠融商业 12 保理(深圳) 100% 100,000.00 其他非货币银行服务。 有限公司 中电文思海辉 13 88.71% 230,000.00 信息技术外包服务。 技术有限公司 华大半导体有 工控 MCU、功率及驱动芯片、智能卡及安全芯 14 100% 403,506.10 限公司 片、电源管理芯片、新型显示芯片。 中国电子东莞 15 产业园有限公 62% 32,000.00 产业园区开发建设。 司 中电智行技术 16 100% 36,700.00 集成电路设计业务。 有限公司 中国中电国际 17 信息服务有限 100% 64,000.00 现代数字城市、现代商贸、现代数字园区。 公司 624 序 持股比 注册资本(万 公司名称 主营业务 号 例 元) 成都中电锦江 18 信息产业有限 100% 25,000.00 地面情报雷达、气象水文装备、网络安全。 公司 19 华电有限公司 100% 2,461.68 万港元 中国电子的在港投融资平台。 中国软件与技 三大业务板块分别是:自主软件产品、行业解 20 术服务股份有 30.25% 49,456.28 决方案和服务化业务。 限公司 中国长城科技 高新电子、信息安全整机及解决方案、电源、 21 集团股份有限 41.37% 293,839.45 园区与物业服务及其他业务。 公司 根据上表所述,上市公司与中国电子除中电熊猫外的其他下属企业不存在同业竞 争。 (二)关于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 为了维护上市公司及其他股东的合法权益,避免与上市公司产生同业竞争,上市公 司实际控制人中国电子作出如下承诺: “一、本公司下属企业南京中电熊猫家电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熊猫家电”)的业 务范围包括电视及显示器的设计、生产/代工和销售,与标的公司及本次交易完成后的 上市公司存在经营同种业务的情形,但熊猫家电目前处于亏损状态,不符合注入上市公 司的条件。 为避免同业竞争和利益冲突,同时为充分保护上市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避免上市 公司每股收益被摊薄,本公司作出以下承诺,并将促使本公司控制的企业遵守以下承诺: 1、在自上市公司通过现金收购冠捷科技 51%股权完成之日起五年内,在符合相关 法律法规要求的情形下,将通过包括但不限于将熊猫家电注入上市公司、终止相关竞争 业务、将熊猫家电股权转让给独立第三方或注销熊猫家电等方式消除该等同业竞争关 系。 2、本公司向上市公司授予熊猫家电的购买选择权,即在上市公司自主决定要求收 购熊猫家电时,本公司承诺通过法律允许的方式向上市公司出售熊猫家电。 3、本公司向上市公司授予优先购买权,即本公司计划向独立第三方出售熊猫家电 时,上市公司有权优先按同等条件收购熊猫家电,本公司及熊猫家电仅在上市公司决定 不购买的情况下方可向第三方出售。 625 4、除原有正常业务经营外,如果本公司及本公司控制的企业发现与竞争业务有关 的收购、投资等业务机会,本公司及本公司控制的企业承诺将上述业务机会提供给上市 公司。 二、除上述情形外,本公司及本公司控制的其他企业不存在与上市公司、标的公司 的主营业务构成竞争关系的业务,在本次交易后,本公司及本公司控制的其他企业亦不 会从事任何与上市公司及其下属公司主要经营业务构成同业竞争的业务或活动。 三、如出现违背上述承诺情形而导致上市公司权益受损,本公司愿意承担相应的损 害赔偿责任。 四、上述承诺期限为自本承诺函出具之日起至本公司不再为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或 其一致行动人之时为止。” 上市公司控股股东中电熊猫作出如下承诺:“ 一、本公司下属企业南京中电熊猫家电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熊猫家电”)的业务 范围包括电视及显示器的设计、生产/代工和销售,与标的公司及本次交易完成后的上 市公司存在经营同种业务的情形,但熊猫家电目前处于亏损状态,不符合注入上市公司 的条件。 为避免同业竞争和利益冲突,同时为充分保护上市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避免上市 公司每股收益被摊薄,本公司作出以下承诺,并将促使本公司控制的企业遵守以下承诺: 1、在自上市公司通过现金收购冠捷科技 51%股权完成之日起五年内,在符合相关 法律法规要求的情形下,将通过包括但不限于将熊猫家电注入上市公司、终止相关竞争 业务、将熊猫家电股权转让给独立第三方或注销熊猫家电等方式消除该等同业竞争关 系。 2、本公司向上市公司授予熊猫家电的购买选择权,即在上市公司自主决定要求收 购熊猫家电时,本公司承诺通过法律允许的方式向上市公司出售熊猫家电。 3、本公司向上市公司授予优先购买权,即本公司计划向独立第三方出售熊猫家电 时,上市公司有权优先按同等条件收购熊猫家电,本公司及熊猫家电仅在上市公司决定 不购买的情况下方可向第三方出售。 4、除原有正常业务经营外,如果本公司及本公司控制的企业发现与竞争业务有关 626 的收购、投资等业务机会,本公司及本公司控制的企业承诺将上述业务机会提供给上市 公司。 二、除上述情形外,本公司及本公司控制的其他企业不存在与上市公司、标的公司 的主营业务构成竞争关系的业务,在本次交易后,本公司及本公司控制的其他企业亦不 会从事任何与上市公司及其下属公司主要经营业务构成同业竞争的业务或活动。 三、如出现违背上述承诺情形而导致上市公司权益受损,本公司愿意承担相应的损 害赔偿责任。 四、上述承诺期限为自本承诺函出具之日起至本公司不再为上市公司控股股东或其 一致行动人之时为止。” (三)本次交易后上市公司的同业竞争情况 本次交易前后,标的公司均为冠捷有限,上市公司的主营业务未发生重大变化,上 市公司实际控制人均为中国电子,上市公司控股股东由中电熊猫变更为中国电子,中电 熊猫为中国电子控制的企业,因此本次交易不会导致上市公司新增与其控股股东、实际 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的同业竞争的情况。 二、关联交易情况 (一)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本次重组交易对方涉及上市公司的实际控制人中国电子及其下属子公司华电有限、 产业工程、瑞达集团。根据《上市规则》的相关法规,本次重组构成关联交易。 上市公司董事会审议本次重组暨关联交易事项时,关联董事已回避表决,也未曾代 理其他董事行使表决权。独立董事已就该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上市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本次重组暨关联交易事项时,关联股东已回避表决。 (二)本次交易前标的公司关联交易情况 1、关联方及关联关系 (1)冠捷有限控股股东 冠捷有限控股股东为上市公司,上市公司的基本情况参见本报告书“第二章 上市 公司基本情况”。 627 (2)冠捷有限实际控制人 冠捷有限实际控制人为中国电子,中国电子的基本情况参见本报告书“第三章 交 易对方基本情况”之“一、中国电子”。 (3)冠捷有限子公司 冠捷有限子公司情况参见本报告书“第四章 标的资产基本情况”之“一、冠捷有 限基本情况”之“(八)下属公司概况”。 (4)冠捷有限合营企业及联营企业 合营企业及联营企业名称 与冠捷有限的关系 深圳耐看科技有限公司 合营企业 捷星显示科技(福建)有限公司 联营企业 福建华冠光电有限公司 联营企业 奇菱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联营企业 Envision Peripherals, Inc. 联营企业 CI Plus Limited Liability Partnership 联营企业 (5)冠捷有限其他关联方 其他关联方名称 与冠捷有限的关系 群创光电 股东 南京中电熊猫液晶显示科技有限公司 同受最终控制方控制 南京京东方显示技术有限公司(曾用名“南京中电熊猫平板 同受最终控制方控制 显示科技有限公司”) 深圳中电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曾用名“深圳中电国际信息 同受最终控制方控制 科技有限公司”) 惠州长城开发科技有限公司 同受最终控制方控制 南京华睿川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同受最终控制方控制 广东中电亿科电子器材有限公司 同受最终控制方控制 亿安仓(香港)有限公司 同受最终控制方控制 深圳长城开发电子产品维修有限公司 同受最终控制方控制 深圳中电智谷运营有限公司 同受最终控制方控制 中国长城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同受最终控制方控制 中电乐创投资(深圳)有限公司 同受最终控制方控制 深圳市桑达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同受最终控制方控制 628 其他关联方名称 与冠捷有限的关系 咸阳彩联包装材料有限公司 同受最终控制方控制 广东亿安仓供应链科技有限公司 同受最终控制方控制 中国电子财务有限责任公司 同受最终控制方控制 北京圣非凡电子系统技术开发有限公司 同受最终控制方控制 深圳市京华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同受最终控制方控制 合肥彩虹蓝光科技有限公司 同受最终控制方控制 中电九天智能科技有限公司 同受最终控制方控制 深圳中电长城信息安全系统有限公司 同受最终控制方控制 深圳市京华数码科技有限公司 同受最终控制方控制 湖南长城计算机系统有限公司 同受最终控制方控制 中国电子器材国际有限公司 同受最终控制方控制 四川长城计算机系统有限公司 同受最终控制方控制 中电鹏程智能装备有限公司 同受最终控制方控制 注:在 2020 年 12 月 30 日,上市公司向冠捷有限原股东华电有限和群创光电购买了冠捷有限 51% 股权,此次交易后,群创光电对冠捷有限的持股比例降至 5%以下,不再是冠捷有限关联方;2020 年 12 月 30 日,上市公司完成出售原持有的南京平板显示 57.646%股权,此次交易后,南京平板显 示不再是冠捷有限的关联方。 2、主要关联交易情况 (1)采购商品/接受劳务情况 单位:万元 关联方 交易内容 2021 年 1-6 月 2020 年度 2019 年度 南京京东方显示技术有限公司(曾用 名“南京中电熊猫平板显示科技有限 采购商品 97,534.03 158,941.28 136,556.46 公司”) 群创光电 采购商品 134,385.23 130,586.92 99,696.20 捷星显示科技(福建)有限公司 采购商品 48,858.19 75,507.31 59,209.96 南京中电熊猫液晶显示科技有限公 采购商品 35,409.83 34,804.77 49,550.01 司 广东亿安仓供应链科技有限公司 采购商品 25,783.97 42,269.19 15,959.40 南京华睿川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采购商品 45.67 130.37 7,906.04 深圳中电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曾用 名“深圳中电国际信息科技有限公 采购商品 11,588.17 23,890.53 7,439.37 司”) 亿安仓(香港)有限公司 采购商品 - 141.25 7,011.73 福建华冠光电有限公司 采购商品 - - 779.02 629 关联方 交易内容 2021 年 1-6 月 2020 年度 2019 年度 合肥彩虹蓝光科技有限公司 采购商品 - 286.16 760.70 深圳市京华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采购商品 926.95 1,266.46 564.78 中电九天智能科技有限公司 采购商品 - - 548.62 Envision Peripherals, Inc. 采购商品 58.58 59.22 161.35 咸阳彩联包装材料有限公司 采购商品 - 38.29 69.36 惠州长城开发科技有限公司 采购商品 - - 40.00 中国电子器材国际有限公司 采购商品 2,153.80 4,413.06 - 中电鹏程智能装备有限公司 采购商品 75.60 - - 中国长城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采购商品 137.33 - - 捷星显示科技(福建)有限公司 接受劳务 264.20 - - 合计 357,221.55 472,334.79 386,252.99 (2)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情况 单位:万元 关联方 交易内容 2021 年 1-6 月 2020 年度 2019 年度 Envision Peripherals,Inc. 销售商品 48,285.80 94,241.01 88,905.36 捷星显示科技(福建)有限公司 销售商品 16,918.54 41,561.20 46,601.45 深圳中电长城信息安全系统有限公 销售商品 162.46 - 2,197.13 司 湖南长城计算机系统有限公司 销售商品 554.85 4,253.73 994.43 深圳耐看科技有限公司 增值业务 500.24 754.66 756.72 深圳市京华数码科技有限公司 销售商品 1,069.78 1,497.39 695.69 捷星显示科技(福建)有限公司 提供劳务 1,001.74 2,206.81 630.57 南京京东方显示技术有限公司(曾用 名“南京中电熊猫平板显示科技有限 提供劳务 94.17 330.90 434.12 公司”) 中国长城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销售商品 15,923.46 13,579.19 349.54 南京中电熊猫液晶显示科技有限公 提供劳务 137.16 138.82 59.78 司 福建华冠光电有限公司 提供劳务 28.92 155.99 39.80 中电乐创投资(深圳)有限公司 销售商品 - - 0.51 中国电子 销售商品 - 129.06 - 四川长城计算机系统有限公司 销售商品 - 9.19 - 深圳耐看科技有限公司 销售商品 0.84 - - 合计 84,677.95 158,857.94 141,665.12 630 (3)关联租赁 1)冠捷有限作为出租方 单位:万元 关联方 交易内容 2021 年 1-6 月 2020 年度 2019 年度 福建华冠光电有限公司 出租 222.38 440.64 438.58 捷星显示科技(福建)有限公司 出租 529.24 1,059.40 1,046.43 合计 751.62 1,500.04 1,485.01 2)冠捷有限作为承租方 单位:万元 关联方 交易内容 2021 年 1-6 月 2020 年度 2019 年度 租赁费 - - 198.52 深圳市桑达实业股份有 增加的使用权资产 - 381.85 - 限公司 租赁负债利息支出 4.01 15.14 - (4)利息收入 单位:万元 关联方 交易内容 2021 年 1-6 月 2020 年度 2019 年度 中国电子财务有限责任公司 利息收入 14.16 363.65 489.26 (5)商标使用费 单位:万元 关联方 交易内容 2021 年 1-6 月 2020 年度 2019 年度 中国电子 商标使用费 33.72 112.07 45.68 中国电子授权冠捷有限下属公司武汉艾德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含子公司及关联公 司)独家使用“Great wall”的商标制造、生产显示器、监视器产品,在中国地区销售, 并根据销售额收取商标使用费。 (6)关键管理人员薪酬 单位:万元 关联方 交易内容 2021 年 1-6 月 2020 年度 2019 年度 冠捷有限管理人员 薪酬 675.64 5,203.92 3,597.24 3、关联方往来款项余额 631 (1)货币资金 单位:万元 关联方 2021 年 6 月末 2020 年末 2019 年末 中国电子财务有限责任公司 - 29,000.00 19,000.00 (2)合同负债 单位:万元 关联方 2021 年 6 月末 2020 年末 2019 年末 深圳耐看科技有限公司 - - 376.50 合同负债为预收的推广电视内置的腾讯视频内容服务的款项。 (3)应收票据 单位:万元 2021 年 6 月末 2020 年末 2019 年末 关联方 账面余额 坏账准备 账面余额 坏账准备 账面余额 坏账准备 湖南长城计算机系统有 87.06 0.02 566.91 0.13 - - 限公司 中国长城科技集团股份 5,586.24 1.40 533.47 0.13 - - 有限公司 合计 5,673.30 1.43 1,100.39 0.26 - - (4)应收账款 单位:万元 2021 年 6 月末 2020 年末 2019 年末 关联方 账面余额 坏账准备 账面余额 坏账准备 账面余额 坏账准备 Envision Peripherals, Inc. 35,647.28 69.17 40,413.27 73.99 44,062.28 - 捷星显示科技(福建)有 5,490.38 0.12 6,992.89 0.07 8,832.02 - 限公司 中国长城科技集团股份 4,748.52 48.09 5,497.96 48.70 - - 有限公司 湖南长城计算机系统有 14.48 0.11 78.40 0.11 806.08 - 限公司 深圳耐看科技有限公司 500.24 0.11 - - - - 合计 46,400.90 117.59 52,982.52 122.88 53,700.38 - (5)其他应收款 632 单位:万元 2021 年 6 月末 2020 年末 2019 年末 关联方 账面余额 坏账准备 账面余额 坏账准备 账面余额 坏账准备 捷星显示科技(福建)有 11,083.38 12.55 11,247.71 12.71 14,118.55 - 限公司 中国电子财务有限责任 - - 24.03 0.03 407.18 - 公司 奇菱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142.48 0.71 636.64 0.72 - - 福建华冠光电有限公司 24.86 0.17 155.53 0.18 - - 南京中电熊猫液晶显示 50.92 0.03 23.83 0.03 - - 科技有限公司 南京京东方显示技术有 限公司(曾用名“南京中 82.40 0.09 - - - - 电熊猫平板显示科技有 限公司”) 合计 11,384.04 13.55 12,087.74 13.66 14,525.73 - (6)预付账款 单位:万元 关联方 2021 年 6 月末 2020 年末 2019 年末 捷星显示科技(福建)有限公司 5.69 639.53 - 群创光电 162.79 92.37 - 福建华冠光电有限公司 15.00 - - 中电鹏程智能装备有限公司 588.71 - - 合计 772.19 731.91 - (7)应付账款 单位:万元 关联方 2021 年 6 月末 2020 年末 2019 年末 群创光电 33,805.30 20,525.82 13,651.43 捷星显示科技(福建)有限公司 18,898.75 13,865.68 11,389.49 南京京东方显示技术有限公司(曾用名“南 12,354.43 5,144.51 9,616.37 京中电熊猫平板显示科技有限公司”) 深圳中电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曾用名“深 3,361.94 14,861.64 3,511.11 圳中电国际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广东亿安仓供应链科技有限公司 7,962.41 7,613.31 3,211.78 南京中电熊猫液晶显示科技有限公司 4,111.89 1,585.83 3,059.74 合肥彩虹蓝光科技有限公司 65.03 65.03 587.22 633 南京华睿川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51.56 47.04 159.67 福建华冠光电有限公司 - - 129.08 Envision Peripherals, Inc. - 1.69 45.12 咸阳彩联包装材料有限公司 - 4.50 21.17 奇菱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 11.78 12.58 亿安仓(香港)有限公司 - - 2,068.25 中国电子器材国际有限公司 757.33 1,083.28 - 深圳市京华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 43.40 - 中国长城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155.41 - - 合计 81,524.04 64,853.52 47,463.01 (8)其他应付款 单位:万元 关联方 2021 年 6 月末 2020 年末 2019 年末 中电九天智能科技有限公司 0.85 35.03 254.58 福建华冠光电有限公司 109.65 109.65 115.13 中国电子 33.72 131.93 56.49 Envision Peripherals, Inc. 57.70 26.05 - 深圳中电智谷运营有限公司 - - 2.11 深圳长城开发电子产品维修有限公司 - - 0.18 捷星显示科技(福建)有限公司 54.74 - - 中电鹏程智能装备有限公司 2.27 - - 合计 258.92 302.66 428.50 (9)应付票据 单位:万元 关联方 2021 年 6 月末 2020 年末 2019 年末 深圳中电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曾用 名“深圳中电国际信息科技有限公 5,118.80 - - 司”) 上述关联交易的交易价格均由交易双方根据市场价格确定,定价公允,且均基于真 实商业背景,具有必要性。 634 (三)本次交易对上市公司关联交易的影响 根据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审阅的上市公司备考财务报表,本次交易完成后,上市 公司 2020 年和 2021 年 1-6 月的关联情况如下所示: 1、采购销商品、提供和接受劳务的关联交易 (1)采购商品/接受劳务情况 单位:万元 关联方 关联交易内容 2021 年 1-6 月 2020 年度 捷星显示科技(福建)有限公司 采购商品 48,858.19 75,507.31 广东亿安仓供应链科技有限公司 采购商品 25,783.97 42,269.19 南京中电熊猫液晶显示科技有限公司 采购商品 35,409.83 34,804.77 深圳中电国际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采购商品 11,588.17 23,890.53 中国电子器材国际有限公司 采购商品 2,153.80 4,413.06 深圳市京华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采购商品 926.95 1,266.46 南京华东电子集团有限公司 租赁房屋维修 - 296.70 合肥彩虹蓝光科技有限公司 采购商品 - 286.16 亿安仓(香港)有限公司 采购商品 - 141.25 南京华睿川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采购商品 45.67 130.37 Envision Peripherals, Inc. 采购商品 58.58 59.22 咸阳彩联包装材料有限公司 采购商品 - 38.29 南京熊猫新兴实业有限公司 职工餐费 5.08 10.50 中电鹏程智能装备有限公司 采购商品 75.60 - 中国长城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采购商品 137.33 - 捷星显示科技(福建)有限公司 采购商品 264.20 - 合计 125,307.36 183,113.79 (2)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情况 单位:万元 关联方 关联交易内容 2021 年 1-6 月 2020 年度 Envision Peripherals, Inc. 销售商品 48,285.80 94,241.01 捷星显示科技(福建)有限公司 销售商品 16,918.54 41,561.20 中国长城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销售商品 15,923.46 13,579.19 湖南长城计算机系统有限公司 销售商品 554.85 4,253.73 635 关联方 关联交易内容 2021 年 1-6 月 2020 年度 捷星显示科技(福建)有限公司 提供劳务 1,001.74 2,206.81 深圳市京华数码科技有限公司 销售商品 1,069.78 1,497.39 销售商品\增值业 深圳耐看科技有限公司 501.08 754.66 务 福建华冠光电有限公司 提供劳务 28.92 155.99 南京中电熊猫液晶显示科技有限公司 提供劳务 137.16 138.82 中国电子 销售商品 - 129.06 四川长城计算机系统有限公司 销售商品 - 9.19 深圳中电长城信息安全系统有限公司 销售商品 162.46 - 合计 84,583.78 158,527.04 2、关联受托管理/承包及委托管理/出包情况 单位:万元 2021 年 1-6 受托方 受托/承 受托/ 托管收益/ 2020 年度确 委托方/出包 受托/承包 月确认的托 /承包 包资产 承包起 承包收益 认的托管收 方名称 终止日 管收益/承包 方名称 类型 始日 定价依据 益/承包收益 收益 南京中电熊猫 股票增 上市公 股权管 2020 年 12 液晶显示科技 发成功 双方约定 - 283.02 司 理 月 31 日 有限公司 之日 说明:上市公司受南京液晶显示股东中国电子、中电熊猫、新工投及南京新港开发总公司委托,对 南京液晶显示的股权进行管理,并负责该公司全部经营管理事项。托管期限为自上市公司 2015 年 非公开发行完成后至托管方将南京液晶显示股权转让于公司或其他非关联第三方。托管费用为 300 万元/年(含税)。公司已与熊猫液晶显示及其股东中国电子有限公司、南京中电熊猫信息产业集团 有限公司、南京新工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及南京新港开发总公司签署了《关于南京中电熊猫液晶 显示科技有限公司之解除委托管理协议》,本协议自 2021 年 1 月 1 日起生效。 3、关联租赁情况 (1)公司作为出租方 单位:万元 承租方名称 2021 年 1-6 月 2020 年度 福建华冠光电有限公司 222.38 440.64 捷星显示科技(福建)有限公司 529.24 1,059.40 南京华睿川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690.27 1,775.03 (2)公司作为承租方 单位:万元 出租方名称 2021 年 1-6 月 2020 年度 南京华东电子集团有限公司 - 380.95 636 南京中电熊猫液晶显示科技有限公司 14.29 - (3)公司作为承租方当期增加的使用权资产 单位:万元 出租方名称 2021 年 1-6 月 2020 年度 深圳市桑达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 381.85 (4)公司作为承租方当期承担的租赁负债利息支出 单位:万元 出租方名称 2021 年 1-6 月 2020 年度 深圳市桑达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4.01 15.14 4、利息收入及利息支出 (1)利息收入 单位:万元 关联方 2021 年 1-6 月 2020 年度 中国电子财务有限责任公司 26.01 464.42 (2)利息支出 单位:万元 关联方 2021 年 1-6 月 2020 年度 华电有限 7,659.19 - 中电熊猫 3,520.46 5,102.32 5、商标使用费 单位:万元 关联方 交易内容 2021 年 1-6 月 2020 年度 中国电子 商标使用费 33.72 112.07 6、关联方应收应付款项 (1)关联方应收款项 单位:万元 项目名称 关联方 2021 年 6 月 30 日 2020 年 12 月 31 日 湖南长城计算机系统有限公司 87.04 566.78 应收票据 中国长城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5,584.84 533.35 637 项目名称 关联方 2021 年 6 月 30 日 2020 年 12 月 31 日 Envision Peripherals, Inc. 35,578.11 40,339.27 捷星显示科技(福建)有限公司 5,490.26 6,992.82 应收账款 湖南长城计算机系统有限公司 14.37 29.70 中国长城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4,700.43 5,497.84 深圳耐看科技有限公司 500.14 - 捷星显示科技(福建)有限公司 11,070.83 11,235.00 中国电子财务有限责任公司 - 24.00 福建华冠光电有限公司 24.69 155.35 其他应收款 南京中电熊猫液晶显示科技有限公司 50.89 23.81 奇菱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141.77 635.92 南京华睿川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690.27 1,210.78 捷星显示科技(福建)有限公司 5.69 639.53 预付款项 福建华冠光电有限公司 15.00 - 中电鹏程智能装备有限公司 588.71 - (2)关联方应付款项 单位:万元 项目名称 关联方 2021 年 6 月 30 日 2020 年 12 月 31 日 深圳中电国际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3,361.94 14,861.64 捷星显示科技(福建)有限公司 18,898.75 13,865.68 广东亿安仓供应链科技有限公司 7,962.41 7,613.31 南京中电熊猫液晶显示科技有限公司 4,111.89 1,585.83 中国电子器材国际有限公司 757.33 1,083.28 合肥彩虹蓝光科技有限公司 65.03 65.03 应付账款 南京华睿川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51.56 47.04 深圳市京华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 43.40 奇菱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 11.78 咸阳彩联包装材料有限公司 - 4.50 EnvisionPeripherals,Inc. - 1.69 中国长城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155.41 - 中电九天智能科技有限公司 0.85 35.03 其他应付款 福建华冠光电有限公司 109.65 109.65 南京金宁电子集团有限公司 - 65.97 638 项目名称 关联方 2021 年 6 月 30 日 2020 年 12 月 31 日 中国电子 33.72 131.93 南京华东电子集团有限公司 - 200.00 南京中电熊猫信息产业集团有限公司 143,837.54 137,317.08 EnvisionPeripherals,Inc. 57.70 26.05 捷星显示科技(福建)有限公司 54.74 中电鹏程智能装备有限公司 2.27 应付票据 深圳中电国际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5,118.80 - 一年内到期的 华电有限 128,290.53 非流动负债 长期应付款 华电有限 201,860.91 322,492.24 7、本次交易完成后上市公司关联交易的合理性分析 根据经审计的上市公司 2020 年财务报告、未经审计的 2021 年 1-6 月财务报告以 及经审阅的上市公司备考财务报告,本次重组前后关联交易的变化如下: 单位:万元 2021 年 1-6 月 2020 年度 项目 交易前 交易后 交易前 交易后 关联采购商品和接受劳务 125,307.36 125,307.36 288,328.18 183,113.79 营业成本 2,866,716.17 2,862,642.59 5,978,237.65 5,454,605.56 占营业成本的比例 4.37% 4.38% 4.82% 3.36% 关联销售商品和提供劳务 84,583.78 84,583.78 274,545.62 158,527.04 营业收入 3,296,981.13 3,296,975.93 6,855,550.08 6,349,615.75 占营业收入的比例 2.57% 2.57% 4.00% 2.50% 根据上表,本次交易完成后,上市公司关联销售和提供劳务的金额及关联采购商 品和接受劳务的金额较本次交易前在 2020 年度略有下降,2021 年 1-6 月基本一致,本 次交易系收购上市公司控股下属公司的少数股权,不会直接导致上市公司的关联方发生 变化,亦不会直接导致上市公司与关联方的交易发生实质性变化。前述上市公司财务报 表及上市公司备考报表的关联交易金额及占比的差异主要系编制基础不同所致,具体如 下: 2020 年 11 月 18 日,上市公司召开 2020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 公司本次重大资产出售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方案的议案》,上市公司以公开 挂牌的方式出售公司持有的南京平板显示 57.646%股权,以协议转让的方式出售所持成 639 都显示 11.429%股权;同时,公司以支付现金的方式向冠捷有限股东华电有限、群创光 电收购其持有的冠捷有限 51%股份。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该重大资产重组已实施完毕。 上市公司备考合并财务报表以本次交易完成后上市公司的合并范围为编制基础进 行编制,即假定上市公司于 2020 年 1 月 1 日已持有冠捷有限 100%股权,南京华东电子 真空显示科技有限责任公司已注销完成并且上市公司已出售如下表所示的南京平板显 示等 8 家公司的股权。 序号 公司名称 出售股权比例(%) 1 南京中电熊猫平板显示科技有限公司 57.65 2 南京中电熊猫晶体科技有限公司 83.35 3 南京华睿川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70.00 4 南京华日触控显示科技有限公司 100.00 5 南京中电熊猫磁电科技有限公司 100.00 6 南京华东电子真空材料有限公司 61.00 7 南京中电熊猫触控显示科技有限公司 75.00 8 成都中电熊猫显示科技有限公司 11.43 在备考合并报表的编制基础上,上市公司 2020 年度交易后的关联交易金额较交易 前有所下降主要系与上市公司经审计的财务报告相比,上市公司备考财务报表的合并范 围中不包括上述 8 项已置出资产。在备考报告的假设前提下,前述南京中电熊猫平板显 示科技有限公司不再作为上市公司的关联方,从而导致上市公司交易后的关联交易规模 较上市公司交易前有所下降。 (四)本次交易完成后规范关联交易的措施 1、关联交易规范措施 本次交易完成后,上市公司将继续严格依照相关法律、法规、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 上市规则的要求,遵守《公司章程》、《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等关于关联交易的规定, 履行必要的法律程序,依照合法有效的协议进行关联交易,并在实际工作中充分发挥独 立董事的作用,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从而保护中小股东 利益。 2、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关于减少和规范关联交易的承诺 为规范上市公司关联交易情况,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中国电子出具了《中国电子信 640 息产业集团有限公司关于规范关联交易的承诺函》,主要内容如下: “1、在本公司作为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期间,本公司及本公司下属其他子公司将 规范并尽量减少与上市公司的关联交易。 2、对于不可避免的关联交易,本公司将遵循并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 上市公司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和要求,与上市公司签署协议,依法定程序履行相关的报 批手续及依法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并将于董事会及/或股东大会上回避或放弃表决权以 促使该等关联交易遵循“公平、公正、公开”之原则和正常的商业交易规则和条件进行, 以保证该等关联交易不会损害上市公司及其他股东的合法权益。 3、如本承诺函被证明是不真实或未被遵守,本公司将向上市公司及其子公司赔偿 一切直接和间接损失。 4、本公司确认本承诺函所载的每一项承诺均为可独立执行之承诺,任何一项承诺 若被视为无效或终止将不影响其他各项承诺的有效性。 5、本承诺函自签署之日起生效。 特此承诺。” 为规范上市公司关联交易情况,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南京中电熊猫信息产业集团公司 及其一致行动人南京华东电子集团有限公司出具了《南京中电熊猫信息产业集团有限公 司关于规范关联交易的承诺函》,主要内容如下: “1、在本公司作为上市公司股东期间,本公司及本公司下属其他子公司将规范并 尽量减少与上市公司的关联交易。 2、对于不可避免的关联交易,本公司将遵循并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 上市公司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和要求,与上市公司签署协议,依法定程序履行相关的报 批手续及依法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并将于董事会及/或股东大会上回避或放弃表决权以 促使该等关联交易遵循“公平、公正、公开”之原则和正常的商业交易规则和条件进行, 以保证该等关联交易不会损害上市公司及其他股东的合法权益。 3、如本承诺函被证明是不真实或未被遵守,本公司将向上市公司及其子公司赔偿 一切直接和间接损失。 4、本公司确认本承诺函所载的每一项承诺均为可独立执行之承诺,任何一项承诺 641 若被视为无效或终止将不影响其他各项承诺的有效性。 5、本承诺函自签署之日起生效。 特此承诺。” 综上所述,本次交易前,上市公司对关联交易的控制能够有效防范风险,维护上市 公司及广大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在标的资产作价、审批程序 等方面可以确保本次关联交易的客观、公允;上市公司控股股东、一致行动人及实际控 制人已出具了关于减少并规范关联交易的承诺函;在相关各方切实履行有关承诺和上市 公司切实履行决策机制的情况下,上市公司的关联交易将是公允、合理的,不会损害上 市公司及其全体股东的利益。 (五)中介机构关于关联交易的意见 1、法律顾问意见 法律顾问方达律师认为: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构成上市公司的关联交易,除尚待 取得股东大会的批准外,上市公司已履行必要的法律程序,上市公司独立董事已发表独 立意见;上市公司的实际控制人和控股股东已出具关于减少和规范关联交易的承诺;上 市公司的《公司章程》及其他内部制度中已经明确关联交易的决策程序,符合中国法律 的规定。 2、独立财务顾问意见 独立财务顾问中信证券认为: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上市公司已履行必要的法律 程序,上市公司独立董事已发表独立意见。本次交易完成后,上市公司存在的关联交易 为正常的生产经营过程中形成的,具有合理性和必要性。上市公司建立了确保关联交易 合规性和公允性的具体措施,能够保证关联交易定价公允。上市公司控股股东、一致行 动人及实际控制人已出具了关于减少并规范关联交易的承诺函,相关承诺具有约束力, 有利于上市公司未来进一步减少关联交易占比、尽量避免和减少关联交易的发生、规范 与关联方的关联交易。 642 第十二章 风险因素分析 一、与本次交易相关的风险 (一)本次重组被暂停、中止或取消的风险 本次重组存在如下被暂停、中止或取消的风险: 1、本次重组存在因上市公司股价异常波动或存在异常交易可能涉嫌内幕交易,而 被暂停、中止或取消的风险; 上市公司制定了严格的内幕信息管理制度,公司和本次重组的交易对方在研究和协 商本次交易方案的过程中,积极主动地进行内幕信息管理,尽可能缩小内幕信息知情人 员范围、减少和避免内幕信息的外泄和传播。尽管如此,受限于查询范围和核查手段的 有限性,仍然无法避免有关机构和个人利用关于本次交易的内幕信息进行内幕交易的可 能,本次交易存在因上市公司股价异常波动或存在异常交易可能涉嫌内幕交易而暂停、 中止或取消的风险。 根据《128 号文》的相关规定,经上市公司自查,在剔除大盘、行业因素影响后, 上市公司股价在本次重组预案披露日前 20 个交易日的波动未超过 20.00%,未达到《128 号文》第五条的相关波动水平标准。 2、本次重组自相关重组协议签署之日起至最终实施完毕存在一定时间跨度,期间 市场环境可能发生实质变化从而影响本次重组上市公司、交易对方以及标的资产的经营 决策,从而存在导致本次交易被暂停、中止或取消的可能性; 3、其他可能导致交易被暂停、中止或取消的风险。 若本次重组因上述某种原因或其他原因被暂停、中止或取消,而上市公司又计划重 新启动重组的,则交易方案、交易定价及其他交易相关的条款、条件均可能较本报告书 中披露的重组方案存在重大变化,公司提请广大投资者注意风险。 (二)本次重组审批风险 1、本次交易方案尚需获得的备案、批准和核准 (1)本次交易获得中国证监会核准; 643 (2)本次交易完成商务主管部门关于上市公司境外投资的备案; (3)相关法律法规所要求的其他可能涉及的批准或核准。 2、本次交易方案主要的审批风险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前述审批事项尚未完成。本次交易是否能够获得相关的批 准或备案,以及获得相关批准或备案的时间均存在不确定性,因此本次交易方案最终能 否成功实施存在不确定性,公司提请投资者注意本次交易的审批风险。 (三)上市公司前期亏损弥补前无法分红的风险 截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上市公司合并报表层面未弥补亏损为 648,957.30 万元, 上市公司母公司层面未弥补亏损为 714,922.66 万元。截至 2021 年 6 月 30 日,上市公司 未经审计的合并报表层面未弥补亏损为 607,387.12 万元,上市公司未经审计的母公司层 面未弥补亏损为 728,307.27 万元。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公司章程》,上市公司 实施现金分红时须同时满足下列条件:公司年度报告期内盈利且累计未分配利润为正。 鉴于上市公司存在未弥补亏损,本次交易完成后,冠捷有限向上市公司进行的分红,上 市公司将优先用于弥补以前年度亏损,直至其不存在未弥补亏损。提请广大投资者关注 上市公司存在一定期限内无法进行现金分红的风险。 (四)标的资产估值风险 本次交易中,评估机构以收益法和市场法两种方法对标的资产进行评估,最终采取 了收益法评估结果作为本次交易标的最终评估结论。以 2020 年 6 月 30 日为评估基准日, 本次标的资产评估值为 1,564,684.04 万元,相较于母公司报表口径股东全部权益账面价 值增值 916,249.36 万元,增值率为 141.30%。 尽管评估机构在评估过程中勤勉尽责,并执行了评估的相关规定,但鉴于资产评估 中的分析、判断和结论受相关假设和限定条件的限制,本次评估中包含的相关假设、限 定条件及特别事项等因素的不可预期变动,可能将对本次评估结果的准确性造成一定影 响。提请投资者注意本次交易标的资产评估值的风险。 (五)业绩承诺无法实现的风险 根据上市公司与拟购买资产交易对方中国电子、华电有限、产业工程、瑞达集团签 署的《业绩补偿协议》及相关补充协议,盈利补偿期间为本次交易实施完毕当年及其后 644 两个会计年度,即如果本次交易在 2021 年实施完毕,则盈利补偿期间为 2021 年、2022 年及 2023 年(若本次交易在 2021 年 12 月 31 日前未能实施完毕,则盈利补偿期间将相 应顺延)。 由于宏观经济环境的变化、行业景气度的波动等原因可能出现承诺业绩无法实现的 情况。尽管《业绩补偿协议》约定的业绩补偿方案可以较大程度地保障公司及广大股东 的利益,降低收购风险,但如果未来标的资产在被公司收购后出现经营未达预期的情况, 则会影响到公司的整体经营业绩和盈利水平,提请投资者关注标的资产承诺业绩无法实 现的风险。 (六)募集配套资金未能实施或融资金额低于预期的风险 公司拟向不超过 35 名符合条件的特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配套资金,融资 规模不超过交易对价的 100%,且发行股份数量不超过本次交易前上市公司总股本的 30%。募集配套资金的生效和实施以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生效和实施为条件,但最 终募集配套资金成功与否不影响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行为的实施。 受股票市场波动、监管政策导向、特定投资者认购能力等因素影响,募集配套资金 能否顺利实施存在不确定性。在募集配套资金未能实施或募集金额低于预期的情形下, 公司将以自筹资金方式解决,将在一定程度上增加公司的财务费用,影响公司未来盈利 能力。 (七)本次交易存在募集配套资金完成后即期回报被摊薄的风险 根据上市公司经审计的财务报表以及备考审阅报告,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完成 后,不考虑配套融资的情况下上市公司的每股收益有所增厚,不存在摊薄上市公司即期 回报的情形。但考虑到上市公司将募集配套资金,届时发行价格将采取询价方式,最终 发行价格和募集资金数量尚不确定。如假定募集配套资金为 191,673.00 万元(本次募集 配套资金的上限),发行价格为 1.90 元/股(不低于本次上市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 股份发行价格),对应募集配套资金发行股份数量为 1,008,805,263 股(未超过本次交 易前上市公司总股本的 30%),在考虑上述假定的配套募集资金的情况下结合备考报表 中本次交易后的上市公司的归属于母公司的净利润情况,本次交易完成后上市公司 2020 年度的基本每股收益会减少 0.0086 元/股,2021 年上半年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基本 每股收益会减少 0.0045 元/股,因此存在本次募集配套资金全部到位后导致上市公司每 645 股收益被摊薄的风险,提请投资者注意相关风险。 二、与拟购买标的资产相关的风险 (一)全球化经营风险 冠捷有限已经形成了全球化的业务网络,业务遍及欧洲、美洲、澳洲、非洲、国内 以及其他亚洲地区,境外业务收入占比超过 50%。冠捷有限可能在经营过程中面临特定 国家或地区内部经济受疫情影响而下行压力增大、执政党派及主要领导人更迭等风险, 以及因地缘政治形势变化、贸易摩擦或贸易壁垒等不确定性因素导致某些国家或地区投 资环境、对外资政策及进出口贸易政策等发生不利变化的风险。 此外,冠捷有限境外经营比重较大,其境外经营需适应不同生产、销售地区的政策 法律监管要求和市场规则。如果冠捷有限主要业务所在地的法律法规、行业监管政策发 生变化,其可能将面临更严格的监管环境,并需要采取措施应对新的监管需求。这可能 造成冠捷有限的合规风险与成本增加,从而可能导致对公司业务产生不利影响。 (二)汇率风险 冠捷有限的海外业务及出口业务主要以外币报价及结算。汇率随着国内外政治、经 济环境的变化而波动,具有一定的不确定性。如果未来实现销售收入所在国汇率出现较 大波动,则对冠捷有限的盈利能力有一定影响。 (三)品牌授权经营风险 根据冠捷有限与飞利浦签署的一系列《商标许可合同》,飞利浦许可冠捷有限在其 制造以及销售的产品上使用飞利浦商标。双方签署的《商标许可合同》具有一定期限, 存在商标许可合同期满无法按时续约,从而对冠捷有限的生产经营产生不利影响的风 险。 (四)原材料价格波动的风险 冠捷有限所生产产品的主要原材料为液晶面板等。长期来看,液晶面板行业的利润 水平及价格主要受到供需关系的直接影响,呈现较强的波动性。如果液晶面板等原材料 的价格出现较大波动变化,则会对冠捷有限的生产和盈利能力产生一定影响。提请投资 者关注相关风险。 646 (五)宏观经济周期波动带来的风险 冠捷有限生产的液晶显示产品市场需求与宏观经济呈现一定的正相关性。若未来国 内国际经济增长持续放缓,可能导致液晶显示器及液晶电视的市场需求下降,将一定程 度给冠捷有限经营业绩带来负面影响。 (六)行业竞争加剧及技术更新迭代的风险 液晶显示产品具有工作电压低、功耗小、分辨率高、抗干扰性好、成本较低等优点, 已成为平板显示器的主流产品,占据了平板显示器主要的市场份额。液晶显示产品在交 通、政府、服务业、教育、能源等商用细分领域的应用不断扩大,各个互联网品牌、家 电品牌、DIY 品牌以及云终端品牌纷纷涌入液晶显示市场,预计未来市场竞争将愈加激 烈。若冠捷有限未能持续提升自身服务与管理能力、不断扩大品牌影响力,将可能在未 来激烈的市场竞争中处于不利地位。此外,随着市场需求以及供需关系的变化,行业产 品技术存在更新迭代的发展需求,如冠捷有限不能及时准确地预测和把握行业发展趋 势,将会导致公司面临一定技术风险。 (七)商誉减值风险 截至 2021 年 6 月 30 日,冠捷有限商誉账面价值为 234,971.91 万元,主要系过往 对外并购产生,若相关资产业务未来经营未达预期,则存在商誉减值的风险,从而对标 的公司未来经营业绩产生不利影响。 (八)标的公司土地房屋权属瑕疵的风险 截至本报告书出具之日,标的公司存在部分土地房产权属证明不完善的情形。标的 公司正就纳入本次重组范围的权属证明不完善的土地、房产积极办理有关产权证书,相 关规范事项正在稳步推进中,但仍存在土地、房产等权属规范工作不能按照计划完成的 风险。 (九)部分台湾子公司未获得陆资审批的风险 根据《台湾地区与大陆地区人民关系条例》、《大陆地区人民来台投资许可办法》 等相关台湾地区法律的规定,任何大陆地区投资人在台湾地区设立公司,其经营所有业 务项目必须属于台湾地区主管机关所颁布的允许大陆投资人投资的业别项目,且在中国 电子直接或者间接合计持有冠捷有限的股份比例超过 30%时,冠捷有限在台湾的子公司 647 嘉捷科技企业股份有限公司和台湾飞合股份有限公司均应向台湾地区经济部投资审议 委员会申请变更登记为陆资投资事业并取得许可。 冠捷有限台湾子公司嘉捷科技企业股份有限公司和台湾飞合股份有限公司目前尚 未按照《台湾地区与大陆地区人民关系条例》、《大陆地区人民来台投资许可办法》等 相关台湾地区法律的规定向台湾地区经济部投资审议委员会申请变更登记为陆资投资 事业并取得许可,存在被台湾投审会处以罚款或者被要求限期责令停止、撤回投资或改 正的风险。 (十)税收优惠风险 报告期内,标的资产在境外的泰国地区子公司和巴西地区子公司享受当地所得税优 惠税率政策,若相关税收优惠政策出现变化,则标的公司税收优惠存在不确定性风险, 将对标的公司的经营业绩产生一定不利影响,提请投资者关注标的公司税收优惠风险。 (十一)标的公司下属公司存在无投票权股东的风险 由于历史原因 Palmland Holdings Inc.持有冠捷有限下属公司冠捷投资 7,500 股 无投票权股,Pacific Industries and Development Limited 持有冠捷有限下属公司 冠捷投资 2,500 股无投票权股(Palmland Holdings Inc.与 Pacific Industries and Development Limited 以下合并简称“无投票权股东”),根据冠捷投资的公司章程第 2A 条,持有上述无投票权股的股东仅享有如下权利:(a) 对冠捷投资 100 万亿港元以 上的利润,可以与普通股股东共同进行分配。但对于 100 万亿港元以下的利润,无权 参与分配;(b) 在冠捷投资清盘或者其他返还资产的情况下,对可分配财产超出 100 万亿港元以上的部分,以其所持有股份的已支付票面额为限参与分配,剩余部分在普 通股股东间进行分配。但对于 100 万亿港元以下的资产,无权参与分配。除上述规定 外,不享有其他关于利润分配、资产分配、表决以及股票赎回的权利。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冠捷投资仍维持上述普通股与无投票权股的股权架构,提 请投资者注意冠捷投资存在无投票股东的风险。 三、其他风险 (一)股票价格波动风险 股票市场价格不仅取决于企业的经营业绩,还受到宏观经济周期、利率、资金供求 648 关系等因素的影响,同时也会受国家宏观经济政策调整、金融政策的调控、股票市场的 投机行为、投资者的心理预期等诸多因素的影响。本次交易需要有关部门审批且需要一 定的时间周期方能完成,在此期间股票市场价格可能出现波动,从而给投资者带来一定 的风险,提请投资者注意相关风险。 (二)整合管控风险 前次上市公司收购冠捷有限 51%股权交易完成后,上市公司已取得冠捷有限控制权 并完成对冠捷有限的整合,本次交易完成后,上市公司将持续深化上市公司与标的公 司的融合。由于冠捷有限业务范围、子公司、员工遍布全球,提高了上市公司业务复 杂程度和整体业务规模,延长了上市公司管理半径,增加了上市公司的管理难度。此 外,企业和员工文化的多样性也为上市公司与标的公司进一步的整合带来挑战。若上 述整合管控计划不能取得预期效果,则会影响上市公司与标的公司的融合效果,影响 上市公司整体发展。 649 第十三章 其他重要事项 一、股票买卖核查情况 (一)上市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相关规定 上市公司已根据《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 则》等相关规定制定了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的相关制度。 上市公司于 2010 年 3 月 25 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南京华 东电子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内幕知情人管理制度》,并于 2020 年 4 月 13 日召开第 九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重新制定<内幕信息知情人管理制度>的议 案》,该制度明确了内幕信息的范围、内幕信息知情人的范围、内幕信息知情人的责 任和义务、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报送、责任追究等内容。 (二)上市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执行情况 上市公司已就本次交易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及管理采取如下措施: 1、为尽可能缩小内幕信息知情人员的范围,减少内幕信息的传播,就本次交易参 与商讨的知情人员仅限于本次交易各方的必要核心人员及中介机构人员。 2、在本次交易的筹划过程中,上市公司已根据当时适用的《关于上市公司建立内 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的规定》等法律、法规及《南京华东电子信息科技股份有 限公司内幕知情人管理制度》的规定,进行内幕信息知情人信息登记,并根据交易的 实际进展,记录商议筹划、论证咨询等阶段的内幕信息知情人及筹划过程,制作了内 幕信息知情人登记表及交易进程备忘录,相关人员已在该等文件上签名确认。 3、上市公司已分别与本次交易的独立财务顾问、法律顾问、审计机构、备考审阅 机构、资产评估机构签订了保密协议,约定了各方的保密责任与义务。 4、上市公司按照中国证监会及深交所的要求,持续完善内幕信息管理工作,明确 内幕信息知情人范围及内幕信息管理具体措施,并多次督导提示内幕信息知情人承担 保密义务和责任,在内幕信息依法披露前,不得公开或泄露该信息,不得利用内幕信 息买卖或者建议他人买卖公司股票。 5、上市公司在本次交易的重要交易节点向深交所提交了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表, 650 具体情况如下: 序号 上传内幕信息知情人名单的时间 备注 1 2020.09.04 上市公司股票首次停牌前 2 2020.09.15 本次交易预案首次披露前 3 2021.03.11 本次交易草案首次披露前 6、上市公司在重组报告书草案披露后,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 公司申请查询自查期间内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股票情况,并取得了中证登深圳提供的 《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及股份变更查询证明》和《股东股份变更明细清单》。 7、本次交易相关机构及人员就其自查期间买卖上市公司股票的情况进行了自查, 并出具了自查报告。其中,针对涉及买卖上市公司股票的机构及人员,获取其出具的 自查报告等书面文件,开展访谈,就具体交易的情形进行核查与确认。 (三)本次重组交易进程 1、本次交易的重要时间节点 时间节点 备注 上市公司本次交易 2020 年 9 月 7 日,上市公司因筹划重大资产重组事项上市公司股票于当日开市 首次停牌 起停牌 2020 年 9 月 15 日,上市公司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十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南京华东电子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 本次交易预案首次 金暨关联交易预案>及其摘要的议案》等与本次交易相关的议案,并于当日向 披露阶段 深交所递交了本次交易相关事项的文件。2020 年 9 月 16 日,上市公司披露了 本次交易预案及其相关文件。 上市公司本次交易 2020 年 9 月 16 日,上市公司复牌。 复牌 2021 年 3 月 12 日,上市公司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南京华东电子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 本次交易草案首次 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等与本次交易相关的议案,并于 披露阶段 当日向深交所递交了本次交易相关事项的文件。2021 年 3 月 15 日,上市公司 披露了本次交易草案及其相关文件。 2021 年 4 月 3 日,上市公司披露了本次交易草案修订稿及其相关文件。2021 本次交易草案修订 年 4 月 16 日,上市公司召开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发行股 稿披露阶段 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方案的议案》等本次交易相关的议案,并于 2021 年 4 月 17 日发布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2、本次交易的交易进程备忘录出具情况 本次交易相关方就本次交易相关的重要议题和决议形成交易进程备忘录,具体情 况如下: 651 序号 时间 地点 交易阶段 方式 主要内容 讨论关于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 上市公司 323 1 2020.09.07 筹划商讨 现场讨论 配套募集资金预案、附生效条 会议室 件的协议等事项 讨论关于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 中国电子 607 2 2021.01.15 筹划商讨 现场讨论 配套募集资金交易方案、补充 会议室 协议及业绩补偿协议等事项 中国电子 607 讨论关于本次重组中审计、评 3 2021.02.19 筹划商讨 现场讨论 会议室 估和法律相关事项 (四)内幕信息知情人自查范围、登记填报和买卖股票等情况 1、本次交易的内幕信息知情人自查期间 因筹划重大事项,上市公司于 2020 年 9 月 4 日向深交所申请停牌,并于 2020 年 9 月 5 日发布公告确认上市公司正在筹划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事项,其股票于 2020 年 9 月 7 日开市起停牌。 本次交易的自查期间为:上市公司就本次重组申请股票停牌前 6 个月至《南京华 东电子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 (草案)》披露日止,即 2020 年 3 月 4 日至 2021 年 3 月 15 日(以下简称“自查期间”)。 2、本次交易的内幕信息知情人自查范围 根据中国证监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26 号——上市 公司重大资产重组》《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及相关各方行为的通知》等文件的 规定,本次重组的内幕信息知情人核查范围(以下简称“相关当事人”)包括: (1)上市公司及其时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相关知情人员; (2)交易对方及其时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或主要负责人及相关知情人员; (3)标的公司及其相关知情人员; (4)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及其时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相关知情人员; (5)本次交易相关中介机构及具体业务经办人员; (6)其他在本次重组停牌前通过直接或间接方式知悉本次重组信息的知情人; (7)前述自然人的关系密切的家庭成员,包括配偶、父母及年满 18 周岁的子女。 3、登记填报情况和买卖股票等情况 652 登记填报情况请参见本报告书“第十三章 其他重要事项”之“一、股票买卖核查 情况”之“(二)上市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执行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股票持有及变更查询结果以及各方出具的自 查报告,上述期限内存在买卖上市公司(000727.SZ)股票的情形具体如下。 (1)自然人买卖上市公司股票情况 自查期间,本次交易的相关自然人,上市公司前党委副书记、前纪委书记张浙源、 上市公司证券部工作人员孙亚的父亲孙孝友、时任冠捷有限董事会办公室工作人员郭 镇、时任冠捷有限董事会办公室工作人员邓文韬的配偶钱锐及交易对方产业工程监事 牛广洲在自查期间内存在买卖上市公司股票的情况如下: 姓名 交易日期 股份变动数量(股) 结余股数(股) 买入/卖出 2021-03-04 12,300 12,300 买入 张浙源 2021-03-09 6,500 18,800 买入 2021-03-15 5,300 24,100 买入 2020-05-14 3,000 3,000 买入 2020-05-15 2,000 5,000 买入 孙孝友 2020-05-19 -3,000 2,000 卖出 2020-05-21 -2,000 0 卖出 2020-06-29 100,000 100,000 买入 郭镇 2020-07-01 -100,000 0 卖出 钱锐 2020-07-16 200 200 买入 2021-02-26 1,900 1,900 买入 2021-03-01 500 2,400 买入 牛广洲 2021-03-03 9,800 12,200 买入 2021-03-05 -12,100 100 卖出 1、根据张浙源出具的《南京华东电子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内幕知情方关于二级 市场股票交易情况的自查报告》,张浙源承诺:“除证券市场公开披露的信息外,本人 在自查期间交易华东科技股票时不知悉华东科技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任何事宜,上述股 票交易均系本人依据自身对股票市场及行情的独立判断所作出的决策,不存在利用未经 披露的内幕信息交易华东科技股票的情况,上述股票交易行为与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不存 在关联关系。本人承诺至华东科技资产重组事项实施完毕或华东科技宣布终止该事项实 施期间,本人及直系亲属将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及证券主管机关颁布的规范性文件规 653 范交易行为,不会再以直接或间接方式通过股票交易市场或其他途径买卖华东科技的股 票。” 2、根据孙亚出具的《南京华东电子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内幕知情方关于二级市 场股票交易情况的自查报告》、孙孝友出具的《关于交易南京华东电子信息科技股份有 限公司股票情况的说明与确认函》,孙亚承诺:“孙孝友为本人的父亲,本人不存在向 其透露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内幕信息的情况,亦不存在利用内幕信息委托或建议他人交易 华东科技股票的情况;除证券市场公开披露的信息外,孙孝友在自查期间交易华东科技 股票时不知悉华东科技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任何事宜,亦不存在通过本人或其他途径得 知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任何信息的情况,上述股票交易均系其依据自身对股票市场及行情 的独立判断所作出的决策,不存在利用未披露的内幕信息交易华东科技股票的情况,上 述股票交易与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不存在关联关系。本人承诺至华东科技资产重组事项实 施完毕或华东科技宣布终止该事项实施期间,本人及直系亲属将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 及证券主管机关颁布的规范性文件规范交易行为,不会再以直接或间接方式通过股票交 易市场或其他途径买卖华东科技的股票。” 孙孝友说明:“除证券市场公开披露的信息外,本人在自查期间交易华东科技股票 时不知悉华东科技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任何事宜,亦不存在通过本人近亲属或其他途径 得知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任何信息的情况,上述股票交易均系依据自身对股票市场及行情 的独立判断所作出的决策,不存在利用未披露的内幕信息交易华东科技股票的情况,上 述股票交易行为与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不存在关联关系。” 3、根据郭镇出具的《南京华东电子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内幕知情方关于二级市 场股票交易情况的自查报告》,郭镇承诺:“除证券市场公开披露的信息外,本人在自 查期间交易华东科技股票时不知悉华东科技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任何事宜,上述股票交 易均系本人依据自身对股票市场及行情的独立判断所作出的决策,不存在利用未经披露 的内幕信息交易华东科技股票的情况,上述股票交易行为与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不存在关 联关系。本人承诺至华东科技资产重组事项实施完毕或华东科技宣布终止该事项实施期 间,本人及直系亲属将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及证券主管机关颁布的规范性文件规范交 易行为,不会再以直接或间接方式通过股票交易市场或其他途径买卖华东科技的股票。” 4、根据邓文韬出具的《南京华东电子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内幕知情方关于二级 市场股票交易情况的自查报告》、钱锐出具的《关于交易南京华东电子信息科技股份有 654 限公司股票情况的说明与确认函》,邓文韬承诺:“钱锐为本人的妻子,本人不存在向 其透露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内幕信息的情况,亦不存在利用内幕信息委托或建议他人交易 华东科技股票的情况;除证券市场公开披露的信息外,钱锐在自查期间交易华东科技股 票时不知悉华东科技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任何事宜,亦不存在通过本人或其他途径得知 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任何信息的情况,上述股票交易均系其依据自身对股票市场及行情的 独立判断所作出的决策,不存在利用未披露的内幕信息交易华东科技股票的情况,上述 股票交易与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不存在关联关系。本人承诺至华东科技资产重组事项实施 完毕或华东科技宣布终止该事项实施期间,本人及直系亲属将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及 证券主管机关颁布的规范性文件规范交易行为,不会再以直接或间接方式通过股票交易 市场或其他途径买卖华东科技的股票。” 钱锐说明:“除证券市场公开披露的信息外,本人在自查期间交易华东科技股票时 不知悉华东科技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任何事宜,亦不存在通过本人近亲属或其他途径得 知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任何信息的情况,上述股票交易均系依据自身对股票市场及行情的 独立判断所作出的决策,不存在利用未披露的内幕信息交易华东科技股票的情况,上述 股票交易行为与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不存在关联关系。” 5、根据牛广洲出具的《南京华东电子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内幕知情方关于二级 市场股票交易情况的自查报告》,牛广洲承诺: “1、进行上述买卖华东科技股票的账户系本人以个人名义开立。 2、本人作为本次重组交易对方产业工程的挂职监事而被纳入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 范围。作为产业工程挂职监事期间,本人未参与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相关筹划或决策, 在本次交易相关事项提出动议、进行决策前,本人未自本次交易的其他内幕信息知情人 处或通过其他途径预先获得本次交易的有关信息。本人于 2020 年 10 月调任桂林长海发 展有限责任公司总会计师,2021 年 3 月 4 日因产业工程通知首次知悉本人仍担任产业 工程挂职监事及本次交易相关的信息。 3、本人在自查期间(2020 年 3 月 4 日-2021 年 3 月 15 日)买卖华东科技股票的行 为系根据证券市场已公开的信息及个人判断而独立做出的投资决策和投资行为,不存在 获取或利用内幕信息进行股票投资的动机,亦不存在获取或利用内幕信息进行交易的情 形。 655 4、本人承诺至华东科技资产重组事项实施完毕或华东科技宣布终止该事项实施期 间,本人及本人亲属将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及证券主管机关颁布的规范性文件规范交 易行为,不会再以直接或间接方式通过股票交易市场或其他途径买卖华东科技的股票。 5、为尽可能消除由于本人认识偏差而导致的买卖上市公司股票疏忽操作造成的影 响,本人承诺,在自查期间买卖华东科技股票所得的全部收益,本人将全额上缴给华东 科技。 6、本人承诺所披露的上述信息真实、准确、完整,如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重大遗漏的,本人愿意承担法律责任。” 根据中国建设银行出具的收款回单显示,牛广洲已于 2021 年 4 月 8 日将其在自查 期间内买卖上市公司股票的收益款 2,423.58 元上缴至上市公司银行账户。 除上述人员外,其他内幕信息知情人员在自查期间不存在买卖上市公司股票的情 形。 (2)相关机构买卖上市公司股票情况 中信证券担任本次重组的独立财务顾问,中信证券在自查期间持有或买卖上市公司 股票的情况如下: 账户名称 累计买入(股) 累计卖出(股) 结余股数(股) 自营业务股票账户 1,816,700 1,983,500 6,947 信用融券专户 0 0 0 资产管理业务股票账户 0 0 0 在上市公司股票自查期间,中信证券自营业务股票账户累计买入上市公司股票 1,816,700 股,卖出上市公司股票 1,983,500 股;信用融券专户没有买卖上市公司股票; 资产管理业务股票账户没有买卖上市公司股票。截至自查期末,中信证券自营业务股票 账户持有上市公司股票 6,947 股,信用融券专户账户未持有上市公司股票,资产管理业 务股票账户未持有上市公司股票。 中信证券在上述期间买卖股票的自营业务账户,为通过自营交易账户进行 ETF、 LOF、组合投资、避险投资、量化投资,以及依法通过自营交易账户进行的事先约定性 质的交易及做市交易,根据证券业协会《证券公司信息隔离墙制度指引》的规定,该类 656 自营业务账户可以不受到限制清单的限制。上述账户已经批准成为自营业务限制清单豁 免账户。 综上,本次自查期间内,中信证券自营业务账户持有和买卖上市公司股票均依据其 自身独立投资决策,属于中信证券相关业务部门和机构的日常市场化行为,与本次项目 无任何关联。 除上述披露信息外,自查期间,中信证券没有通过任何其他方式在上市公司拥有权 益。 中信证券就上述股票交易事项出具说明和承诺:“本公司不存在公开或泄露相关内 幕信息的情形,也不存在利用该信息进行内幕信息交易或操纵市场的情形。” 除上述相关机构外,其他内幕信息知情机构在自查期间不存在买卖上市公司股票的 情形。 综上所述,上市公司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相关规定,制定了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 管理的相关制度,确保相关制度的严格及有效执行。上市公司已分别与本次交易的独 立财务顾问、法律顾问、审计机构、备考审阅机构、资产评估机构签订了保密协议, 约定了各方的保密责任与义务。上市公司自本次交易事项筹划以来,根据相关法律法 规及相关规定,就本次交易采取了严格的保密措施,限制内幕信息知情人范围,并履 行了相关的信息披露义务,对相关内幕知情人及其直系亲属的身份信息进行了及时的 登记与管理。因此,上市公司不存在内幕信息提前泄露的情形。 (五)相关内幕信息知情人及直系亲属不存在内幕交易行为,敏感期交易 不构成内幕交易,以及按照《关于加强与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相关股票 异常交易监管的暂行规定》对落实内幕交易防控措施作出的明确安排 1、充分举证相关内幕信息知情人及直系亲属是否存在内幕交易行为 (1)上市公司及本次交易各方就本次交易采取了必要、充分、严格、规范的保密 制度及保密措施 根据《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及相关各方行为的通知》《关于加强与上市公 司重大资产重组相关股票异常交易监管的暂行规定》等法律法规及相关规定,上市公 司就本次交易所采取的保密措施及保密制度说明如下: 657 上市公司就本次交易聘请了独立财务顾问、法律顾问、审计机构、备考审阅机构、 资产评估机构。上市公司与前述中介机构及时地签订了保密协议,约定了各方的保密 责任与义务,督促各方遵守保密义务。 上市公司及本次交易的相关方亦就本次交易采取了必要、充分、严格、规范的保 密措施及保密制度,对本次交易的所有相关文件、会议安排等均执行专人负责,严格 控制知悉范围,确保信息保密,对本次交易所有项目成员加强保密意识与保密制度培 训。 (2)相关内幕信息知情人及直系亲属等是否存在内幕交易行为的核查情况 根据中国证监会《128 号文》第五条规定,“剔除大盘因素和同行业板块因素影响, 上市公司股价在股价敏感重大信息公布前 20 个交易日内累计涨跌幅超过 20%的,上市 公司在向中国证监会提起行政许可申请时,应充分举证相关内幕信息知情人及直系亲 属等不存在内幕交易行为。” 上市公司因筹划重大资产重组事项,经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公司股票自 2020 年 9 月 7 日开市起停牌。根据《128 号文》的相关规定,经上市公司自查,在剔除大盘、 行业因素影响后,上市公司股价在本次重组预案披露日前 20 个交易日的波动未超过 20.00%,未达到《128 号文》第五条的相关波动水平标准。 同时,就本次交易内幕信息知情人及直系亲属是否存在内幕交易行为,已经下述 手段进行充分核查及举证: 1)上市公司在本次交易的重要交易节点向深交所提交了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表, 具体情况如下: 序号 上传内幕信息知情人名单的时间 备注 1 2020.09.04 上市公司股票首次停牌前 2 2020.09.15 本次交易预案首次披露前 3 2021.03.11 本次交易草案首次披露前 2)上市公司于本次交易的重要交易节点向中登公司深圳分公司提请核查次交易内 幕信息知情人的股票交易记录 序号 核查时间 核查期间 备注 2020 年 3 月 4 日-2021 年 3 月 1 2021 年 3 月 19 日 本次交易草案首次披露阶段 15 日 658 3)对本次交易相关机构及人员买卖上市公司股票情况履行了内幕交易核查程序 本次交易相关机构及人员就其自查期间买卖上市公司股票的情况进行了自查,并 出具了自查报告。其中,买卖上市公司股票机构及人员出具了相关承诺或说明文件, 就该等买卖上市公司股票的行为不存在获取或利用内幕信息进行交易的情形进行确 认。 综上所述,上市公司及本次交易各方就本次交易采取了必要、充分、严格、规范 的保密制度及保密措施,上市公司不存在内幕信息提前或不当泄露的情形。上市公司 在本次交易的重要交易节点向深交所提交了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表。上市公司于本次 交易的重要交易节点向中登公司深圳分公司提请核查次交易内幕信息知情人的股票交 易记录。本次交易的相关机构及人员对其在自查期间是否买卖上市公司股票行为进行 了自查。买卖上市公司股票的相关机构及人员就其买卖行为出具了相关承诺或说明。 独立财务顾问、法律顾问就买卖上市公司股票的相关人员的交易行为进行了访谈。因 此,本次交易相关内幕信息知情人及直系亲属不存在内幕交易行为。 2、逐笔核查敏感期交易是否构成内幕交易 本次交易已就相关机构及人员买卖上市公司股票情况履行了如下核查程序: (1)获取相关当事人及相关机构的自查报告等书面文件; (2)对相关当事人进行访谈; (3)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及股份变更查询证明》《股东股份变更明细单》《内 幕信息知情人登记表》及《交易进程备忘录》进行交叉核对,分析相关当事人股票交 易的时间、数量、金额等,分析交易行为是否构成内幕交易。 相关当事人及相关机构的自查报告等书面文件之具体内容参见本报告书“第十三 章 其他重要事项”之“一、股票买卖核查情况”之“(四)内幕信息知情人自查范围、 登记填报和买卖股票等情况”。 综上所述,在相关文件、相关证券交易记录真实、准确、完整,无重大遗漏的前 提下,上述在自查期间买卖上市公司股票的交易行为不属于利用内幕信息进行交易, 不构成内幕交易。 3、按照《关于加强与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相关股票异常交易监管的暂行规定》 659 对落实内幕交易防控措施作出明确安排 (1)加强本次交易信息的管理和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工作 上市公司通过严格控制知情人员范围,与参与本次交易的中介机构及时签署保密 协议及严格保管本次交易的相关文件等措施严格管理了本次交易的相关信息;同时上 市公司要求独立财务顾问、法律顾问、审计机构、备考审阅机构、评估机构对相关内 幕信息知情人进行持续更新登记并严格履行保密义务,并于 2020 年 9 月 4 日、2020 年 9 月 15 日和 2021 年 3 月 11 日向深交所进行了内幕信息知情人申报,全面落实了内幕 信息知情人登记工作。 (2)简化决策流程、提高决策效率 为尽可能缩小内幕信息知情人员的范围,减少内幕信息的传播,自筹划本次重组 起,本次交易参与商讨的知情人员仅限于本次交易各方的必要核心人员及中介机构人 员。上市公司于 2020 年 9 月 4 日向深交所申请于 2020 年 9 月 7 日开市起停牌;整体 上,参与筹划本次重组的人员范围较小。 (3)及时申请股票停牌、进行信息披露 上市公司于 2020 年 9 月 4 日向深交所申请于 2020 年 9 月 7 日开市起停牌。上市 公司于 2020 年 9 月 5 日发布《关于筹划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事项的停牌公告》,披露了 停牌事由及本次交易筹划资产收购重大事项的基本情况,且进行了必要风险提示。 综上所述,上市公司已按照《关于加强与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相关股票异常交 易监管的暂行规定》对落实内幕交易防控措施作出明确安排。 二、本次重组对中小投资者权益保护的安排 (一)严格履行上市公司信息披露义务 公司及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人将严格按照《证券法》、《信息披露管理办法》、《重 组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切实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公平地向所有投资者披露可能对上 市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重大事项。本报告书披露后,公司将继续按照相关 法规的要求,根据交易分阶段的进展情况,及时、准确地披露公司重组的信息。 660 (二)严格执行关联交易批准程序 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其实施将严格执行法律法规以及公司内部对于关联交易的 审批程序。本次交易的议案已由公司非关联董事予以表决通过,并取得独立董事对本次 交易的事前认可意见及对本次交易的独立董事意见。 本次交易涉及的关联交易议案已在公司股东大会上由公司非关联股东予以表决。此 外,公司已聘请独立财务顾问、律师、审计、评估等中介机构,相关中介机构已对本次 交易出具专业意见,确保本次关联交易定价公允、公平、合理,不损害其他股东的利益。 (三)股东大会的网络投票安排 公司召开股东大会审议本次重组相关议案时,上市公司已根据法律、法规及规范性 文件的相关规定,为股东大会审议本次交易相关事项提供网络投票平台,为股东参加股 东大会提供便利,以保障股东的合法权益。上市公司股东可以参加现场投票,也可以直 接通过网络进行投票表决。上市公司披露股东大会决议时,已单独统计中小股东投票情 况。 (四)聘请具备相关从业资格的中介机构 本次交易中,上市公司聘请了具有专业资格的独立财务顾问、法律顾问、审计机构、 评估机构等中介机构,对本次交易方案及全过程进行监督并出具专业意见,确保本次交 易定价公允、公平、合理,不损害其他股东的利益。 (五)过渡期间损益归属 标的资产过渡期间为评估基准日后至交割基准日之间。标的资产在过渡期间产生的 收益由上市公司享有,标的资产在过渡期间产生的亏损由交易对方以等额现金向上市公 司按照相应的比例进行补偿。 (六)其他保护投资者权益的措施 本次重组交易对方承诺,保证其所提供的信息和文件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 保证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诺依法承担由此给上市公司造成 的损失产生的赔偿责任。 公司提醒投资者到指定网站(http://www.cninfo.com.cn)浏览本报告书的全文及中 661 介机构出具的意见。 (七)股份锁定期安排 中国电子、华电有限、瑞达集团、产业工程因本次重组而取得的股份自发行结束之 日起 36 个月内不得转让;在此之后将按中国证监会及深交所的有关规定执行。本次重 组完成后 6 个月内如上市公司股票连续 20 个交易日的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或者本次重 组完成后 6 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的,则中国电子、华电有限、瑞达集团、产业工 程认购的股份的限售期将在上述限售期基础上自动延长 6 个月。此外,中国电子关联方 中电熊猫和华东电子在本次重组前持有的上市公司的股份,自本次交易新增股份发行结 束之日起 18 个月内不得转让。但是,在适用法律许可前提下的转让不受此限。 Bonstar、群创光电因本次重组而取得的股份自股份发行结束之日起 12 个月内不得 转让,但是在适用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许可的前提下的转让不受此限。 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完成之后,交易对方基于本次交易而享有的上市公司送红 股、转增股本等股份,亦遵守上述限售期的约定。若交易对方基于本次交易所取得股份 的限售期承诺与证券监管机构的最新监管意见不相符,交易对方将根据相关证券监管机 构的监管意见进行相应调整。前述限售期满之后交易对方所取得的上市公司股份转让事 宜按照中国证监会和深交所的有关规定执行。 (八)本次重组摊薄即期回报情况及相关填补措施 1、本次重组摊薄即期回报情况 (1)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完成后 根据上市公司经审计的财务报表以及备考审阅报告,在不考虑募集配套资金的情况 下上市公司本次交易前后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万元 2021 年 6 月 30 日/2021 年 1-6 月 2020 年 12 月 31 日/2020 年度 项目 交易前 交易后(备考) 交易前 交易后(备考) 资产总计 3,905,323.74 3,905,176.82 3,603,239.27 3,603,239.27 负债合计 3,203,072.31 3,164,643.37 3,000,827.45 2,963,157.83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 195,296.98 741,710.54 151,076.50 641,531.58 合计 营业收入 3,296,981.13 3,296,975.93 6,855,550.08 6,349,615.75 662 2021 年 6 月 30 日/2021 年 1-6 月 2020 年 12 月 31 日/2020 年度 项目 交易前 交易后(备考) 交易前 交易后(备考)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 40,791.16 92,807.06 74,583.04 149,456.97 利润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0.0901 0.1084 0.1647 0.1745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0.0901 0.1084 0.1647 0.1745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基本 0.0688 0.0719 -0.2490 0.1933 每股收益(元/股)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稀释 0.0688 0.0719 -0.2490 0.1933 每股收益(元/股) 注:(1)上市公司 2020 年度财务数据已经审计,2021 年上半年财务数据未经审计,上市公司备考 财务数据已经审阅; (2)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基本每股收益=(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非经常性损益)/总股本。 在不考虑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的情况下,本次交易完成后公司的每股收益有所增 厚,不存在摊薄公司即期回报的情形。 (2)本次募集配套资金完成后 本次交易涉及募集配套资金,届时发行价格将采取询价方式,最终发行价格和募集 资金数量尚不确定。假定募集配套资金为 191,673.00 万元(本次募集配套资金的上限), 发行价格为 1.90 元/股(不低于本次上市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股份发行价格 1.90 元 /股),对应募集配套资金发行股份数量为 1,008,805,263 股(未超过本次交易前上市公 司总股本的 30%)。在此假设下,结合备考审阅报告中本次交易后上市公司归属于母公 司股东的净利润情况,本次交易前后上市公司每股收益的变动情况如下: 2021 年 6 月 30 日/2021 年 1-6 月 2020 年 12 月 31 日/2020 年度 项目 交易前 交易后 交易前 交易后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0.0901 0.0969 0.1647 0.1561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0.0901 0.0969 0.1647 0.1561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基本 0.0688 0.0643 -0.2490 0.1729 每股收益(元/股)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稀释 0.0688 0.0643 -0.2490 0.1729 每股收益(元/股) 根据测算,在考虑募集配套资金的情况下,本次交易后 2020 年度上市公司的基本 每股收益较交易前减少 0.0086 元/股,2021 年上半年上市公司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基本 每股收益较交易前减少 0.0045 元/股,存在摊薄即期回报的情况。 2、上市公司对防范本次交易摊薄即期回报及提高未来回报能力采取的措施 663 为应对因本次交易可能出现的本次重组后公司即期每股收益被摊薄的情形,维护广 大投资者的利益,增强对股东的回报能力,上市公司拟采取如下多种措施: (1)积极加强经营管理,提升公司经营效率 本次交易完成后,冠捷有限将成为公司的全资子公司,公司将进一步增强对冠捷有 限的控制力,有利于加快公司业务转型,提升核心竞争力。 目前公司已制定了较为完善、健全的经营管理制度,保证了公司各项经营活动的正 常有序进行。公司未来几年将进一步提高经营和管理水平,完善并强化投资决策程序, 加强成本管理,优化预算管理流程,强化执行监督,全面有效地提升公司经营效率。 (2)加强募集资金的管理和运用,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 本次交易中包括向特定投资者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本次募集配套资金到账后, 公司将严格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 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对配套募集资金的使用有效管理。董 事会也将持续对所募集资金的专户存储进行必要监督,保证募集资金合理规范使用,防 范募集资金使用风险,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 (3)完善公司治理,为公司发展提供制度保障 公司将严格遵循《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和《上市公 司治理准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不断完善公司的治理结构,确保股东 能够充分行使权利,董事会能够按照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行使职权,做出 科学、迅速和谨慎的决策,确保独立董事能够认真履行职责,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尤其 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确保监事会能够独立有效地行使对董事、总经理和其他高级管 理人员及公司财务的监督权和检查权,为公司发展提供制度保障。 (4)完善利润分配制度,优化投资回报机制 本次交易完成后,公司将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 现金分红》及《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等法律、法规及规 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并遵循《公司章程》中关于利润分配的规定,继续实行持续、稳 定、积极的利润分配政策,同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和投资者意愿,广泛听取投资者尤其 是独立董事、中小股东的意见和建议。公司将持续完善公司利润分配政策并更加明确对 664 股东回报的合理规划,强化中小投资者权益保障机制,重视提高现金分红水平,强化投 资者回报机制并给予投资者合理回报。 (5)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对上市公司填补回报 措施能够得到切实履行做出的承诺 ①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对公司填补回报措施能够得到切实履行作出如下承诺: “1. 本人承诺不无偿或以不公平条件向其他单位或者个人输送利益,也不采用其他 方式损害上市公司利益。 2. 本人承诺对本人的职务消费行为进行约束。 3. 本人承诺不动用上市公司资产从事与本人履行职责无关的投资、消费活动。 4. 本人承诺在自身职责和权限范围内,全力促使由董事会或薪酬委员会制定的薪 酬制度与上市公司填补回报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 5. 如果上市公司未来筹划实施股权激励,本人承诺在自身职责和权限范围内,全 力促使上市公司筹划的股权激励行权条件与填补回报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 6. 本承诺出具日后至本次重组实施完毕前,若监管部门作出关于填补回报措施及 其承诺的其他新的监管规定的,且上述承诺不能满足监管部门该等规定时,本人承诺届 时将按照监管部门的最新规定出具补充承诺。 若违反上述承诺,本人同意接受监管部门按照其制定或发布的有关规定、规则,对 本人作出相关处罚或采取相关管理措施。若本人违反该等承诺给上市公司或者投资者造 成损失的,本人愿意依法承担对上市公司或者投资者的补偿责任。” ②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中电熊猫和华东电子,公司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 动人中国电子、华电有限、产业工程和瑞达集团对公司填补回报措施能够得到切实履行 作出如下承诺: “1. 本公司承诺不越权干预上市公司经营管理活动,不侵占上市公司利益。 2. 本承诺函出具日后至本次重组实施完毕前,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等监管 部门作出关于填补回报措施及其承诺的其他新的监管规定的,且上述承诺不能满足监管 部门该等规定时,本公司承诺届时将按照监管部门的最新规定出具补充承诺。 665 3. 若违反上述承诺,本公司同意接受监管部门按照其制定或发布的有关规定、规 则,对本公司作出相关处罚或采取相关监管措施。若本公司违反该等承诺给上市公司或 者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公司愿意依法承担对上市公司或者投资者的补偿责任。” 三、担保与非经营性资金占用 截至目前,上市公司及其全资、控股合营企业不存在对上市公司的控股股东及其关 联企业提供担保的情况。 本次交易前,不存在上市公司及下属公司资金、资产被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 关联方非经营性资金占用而损害上市公司利益的情形,亦不会因为本次交易产生上市公 司及下属公司资金、资产被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非经营性资金占用而损害上市公司利益 的情形。 本次交易中,标的公司不存在关联方非经营性资金占用。 本次交易完成后,上市公司将通过进一步优化内部管理体制、内控体制等方面加强 资产、人员、管理整合,按照《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确保不存在上 市公司及下属公司资金、资产被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非经营性资金占用而损害上市公司 利益的情形。 四、上市公司最近 12 个月重大资产交易情况 2020 年 11 月 18 日,上市公司召开 2020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 公司本次重大资产出售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方案的议案》,上市公司以公开 挂牌的方式出售公司持有的南京平板显示 57.646%股权,以协议转让的方式出售所持成 都显示 11.429%股权;同时,公司以支付现金的方式向冠捷有限股东华电有限、群创光 电收购其持有的冠捷有限 51%股份。 截至 2020 年 12 月 30 日,该次重大现金收购涉及的冠捷有限 51%股份的过户手续 已办理完毕。 根据卓信大华出具并经中国电子备案的《南京华东电子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拟收 购冠捷科技有限公司 51%股权涉及的冠捷科技有限公司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评估项目资 产评估报告》(卓信大华评报字(2020)第 2236 号),以 2019 年 12 月 31 日为评估基 准日,冠捷有限 100%股权评估值为 1,538,889.99 万元。 666 根据上述评估结果并综合考虑冠捷有限期后分红事项后,冠捷有限 51%股权的交易 价格最终确定为 765,622.3866 万元。 前述重大资产出售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交易是上市公司战略退出液晶面板产业,战 略转型为智能显示制造行业龙头的重大举措,本次交易是上市公司战略转型的延续和进 一步深化。 五、本次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请参见“第一章 本次交易概述”之“五、本次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六、本次交易对上市公司治理机制的影响 本次交易前,上市公司已设立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等组织机构并制定相应的 议事规则,从制度上保证股东大会、董事会和监事会的规范运作和依法行使职责。 本次交易完成后,上市公司将依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 等法律法规及行业主管部门的要求,根据实际情况对上市公司的公司章程进行修订,以 适应本次重组后的业务运作及法人治理要求,继续完善上市公司健全有效的法人治理结 构。 七、本次交易后上市公司的现金分红政策及相应安排 (一)公司章程关于利润分配政策的规定 根据公司 2021 年 5 月发布的《公司章程》,公司利润分配政策为: “第一百五十九条 公司利润分配政策的基本原则和具体政策: (一)基本原则 1、公司利润分配政策应充分考虑对投资者的回报,每年按当年实现的合并报表可 供分配利润的规定比例向股东分配股利; 2、公司的利润分配政策应保持连续性和稳定性,同时兼顾公司的长远利益、全体 股东的整体利益及公司的可持续发展; 3、公司优先采用现金分红的利润分配方式。 (二)具体政策 667 1、利润分配的方式:公司可以采取现金、股票方式或现金与股票结合的方式分配 股利。在有条件的情况下,可以进行中期利润分配。 2、公司现金分红的具体条件和比例:除特殊情况外,公司在当年盈利且累计未分 配利润为正的情况下,采取现金方式分配股利,公司每年以现金方式分配的利润不少于 当年可分配利润的百分之十。最近三年以现金方式累计分配的利润不少于最近三年实现 的年均可分配利润的百分之三十。 特殊情况指:(1)审计中介机构不能对公司该年度财务报告出具标准无保留意见 的审计报告;(2)发生重大投资计划或重大现金支出(募集资金项目除外)。 重大投资计划或重大现金支出是指:①公司在未来十二月内拟购买、出售资产交易 金额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 30%;②公司在未来十二个月内拟对外投资金额超 过 5000 万元,且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50%以上。 3、董事会应当综合考虑所处行业特点、发展阶段、自身经营模式、盈利水平以及 是否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等因素,区分下列情形,并按照公司章程规定的程序,提出差 异化的现金分红政策: (1)公司发展阶段属成熟期且无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分 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 80%; (2)公司发展阶段属成熟期且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分 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 40%; (3)公司发展阶段属成长期且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分 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 20%。 4、公司发放股票股利的具体条件:公司在经营情况良好,并且董事会认为公司股 票价格与公司股本规模不匹配、发放股票股利有利于公司全体股东整体利益时,可以在 满足上述现金分红的条件下,提出股票股利分配预案。 5、公司董事会未做出现金利润分配预案的,应当在定期报告中披露原因,独立董 事应当对此发表独立意见;公司最近三年未进行现金利润分配的,不得向社会公众增发 新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或向原有股东配售股份; 6、存在股东违规占用公司资金情况的,公司应当扣减该股东所分配的现金红利, 668 以偿还其占用的资金。” (二)本次交易完成后上市公司利润分配政策 本次交易完成后,本公司将按照《公司章程》的约定,实行可持续、稳定、积极的 利润分配政策,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政策导向和市场意愿,不断提高公司运营绩效, 完善公司股利分配政策,增加分配政策执行的透明度,维护公司全体股东利益。 八、关于重大事项披露前股票价格波动情况的说明 本公司就重大资产重组信息公布前股票价格波动是否达到《128 号文》第五条相关 标准进行以下说明: 上市公司因筹划重大资产重组事项,经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公司股票自 2020 年 9 月 7 日开市起停牌。根据《128 号文》第五条的相关规定,公司股票停牌前 20 个交易 日内累计涨跌幅计算如下: 单位:万元 2020 年 9 月 15 2020 年 8 月 19 项目 涨跌幅 日 日 股票收盘价 2.61 2.51 3.98% 深圳综合指数(399106.SZ) 2,205.36 2,253.68 -2.14% WIND 电子元件指数(882519.WI) 8,615.79 8,635.46 -0.23% 剔除大盘因素影响涨幅 -- -- 6.13% 剔除同行业板块行业因素影响涨幅 -- -- 4.21% 资料来源:WIND 综上,根据《128 号文》第五条的相关规定,剔除大盘因素和同行业板块因素后, 上市公司股价在停牌前 20 个交易日累计涨幅未达到《128 号文》第五条规定的 20%。 九、上市公司的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对本次重组的原则性意见及 股份减持计划 (一)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对本次重组的原则性意见 上市公司控股股东中电熊猫及其一致行动人华东电子已原则性同意本次重组。 669 (二)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的股份减持计划 根据上市公司控股股东中电熊猫及其一致行动人华东电子出具的说明,中电熊猫及 华东电子自本次重组复牌之日起至本次重组实施完毕/本次重组终止之日期间,不存在 减持上市公司股份的计划。 (三)上市公司现任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股份减持计划 根据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出具的说明,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 管理人员自本次重组复牌之日起至本次重组实施完毕/本次重组终止之日期间,不存在 减持上市公司股份的计划。 670 第十四章 对本次交易的结论性意见 一、独立董事关于本次交易的意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 组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 的指导意见》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南京华东电子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 程》的规定,上市公司的独立董事对上市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相关事项发 表如下独立意见: “一、关于本次交易的独立意见 本次交易的方案为南京华东电子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向中 国电子信息产业集团有限公司、华电有限公司、中国电子产业工程有限公司、群创光电 股份有限公司、中国瑞达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和 Bonstar International Limited 发行股 份购买其合计持有的冠捷科技有限公司 49%股份(以下简称“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 同时向不超过 35 名符合条件的特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配套资金(以下简称“本 次交易”)。 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的召开程序、表决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 章程》的规定,在审议相关议案时履行了法定程序。本次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的《南京 华东电子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 (草案)》等与本次交易相关的议案,在提交董事会会议审议之前,独立董事已经事前 认可。 本次交易方案以及公司与相关交易对方就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签署的交易协议 符合《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中国证监会颁布的规范性 文件的规定,本次交易的交易方案具备可操作性。 本次交易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监管规则的要求,有利于进一步打造公司的综合竞争 力,本次交易有利于提高公司资产质量、增强持续盈利能力,有利于公司扩大业务规模、 增强抗风险能力,符合公司的长远发展和公司全体股东的利益。 根据本次交易的方案,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关联交易定价公允、合理,董事会 审议相关关联交易议案时,关联董事已按规定回避表决。 671 本次交易事宜尚需获得公司股东大会的审议通过。 综上所述,我们认为本次交易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以及上市公司和全体股东的 利益,同意本次董事会就本次交易事项的相关安排。 二、关于提请股东大会同意中国电子信息产业集团有限公司及其一致行动人免于发 出要约方式增持股份的独立意见 根据本次交易方案,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完成后,在不考虑配套融资的影响的情 况下,中国电子及其一致行动人将合计持有本公司 5,027,846,035 股股份,占本次收购 完成后华东科技总股本的 58.7%,在华东科技拥有权益的股份超过华东科技已发行股份 的 30%。中国电子及其一致行动人触发了对公司的要约收购义务。鉴于中国电子、华电 有限、瑞达投资、产业工程已承诺因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取得的公司股份自本次发行 股份购买资产的股份上市之日起 36 个月内不得转让,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批准免于中 国电子及其一致行动人以要约方式增持股份。 我们认为,上述免于中国电子及其一致行动人发出要约方式增持股份符合《上市公 司收购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 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形,因此我们同意免于中国电子及其一致行动 人发出要约方式增持股份并同意将相关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独立财务顾问关于本次交易的意见 由于本次交易标的涉及多个境外国家及地区,故聘请当地律师进行核查并发表意 见。本次交易涉及的境外律师均系中国电子按照内部程序评标选任,其均为在相关司 法管辖区域具备相应资质的执业律师,有资格就相关司法管辖区域法律事项出具法律 意见。 独立财务顾问复核了相关文件中引用境外中介机构专业意见的事项,履行的复核 程序包括但不限于:(1)查阅标的公司向境外律师提供的资料,包括冠捷有限下属境 外子公司的注册登记文件、诉讼文件、重要资产权属证明、冠捷有限境外上市期间公 告等文件;(2)针对冠捷有限控制权变动、境外子公司主要诉讼、境外知识产权情况 等访谈相关人员;(3)获取冠捷有限针对境外重要子公司主要诉讼仲裁、股权结构等 情况出具的说明。 672 独立财务顾问认可境外律师的核查意见和结论,相关程序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 委员会及行业协会的规定。 本次交易的独立财务顾问中信证券按照《证券法》、《公司法》、《重组管理办法》 和《上市公司并购重组财务顾问业务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和中国证监会的要求,通过 尽职调查和对本次重组报告书等信息披露文件的适当核查,并与上市公司、法律顾问、 审计机构及评估机构经过充分沟通后认为: 本次交易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按相关法律、法 规的规定履行了相应的程序,进行了必要的信息披露,体现了“公开、公平、公正”的 原则。 本次交易所涉及的标的资产已经符合《证券法》规定的会计师事务所和资产评估公 司进行审计和评估。本次交易标的的交易价格系根据标的资产的资产评估值为基础,经 交易双方协商确定的,体现了交易价格的客观、公允。 本次交易完成后,公司综合实力和核心竞争力将得到有效提升,同时有助于提高公 司的行业竞争地位,符合公司长远发展战略。 本次交易充分考虑到了对中小股东利益的保护,切实、可行。对本次交易可能存在 的风险,冠捷科技已经在重组报告书及相关文件中作了充分揭示,有助于全体股东和投 资者对本次交易的客观评判。 本次交易已经取得现阶段必需的授权和批准。 三、法律顾问关于本次交易的意见 本次交易的法律顾问方达律师认为,截至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 本次交易方案的内容符合中国法律的规定;冠捷科技和交易对方均具备进行本次交 易的主体资格;本次交易符合《重组办法》、《发行管理办法》和《实施细则》等中国 法律规定的实质条件;交易协议符合中国法律的规定;标的资产的权属清晰;本次交易 需取得法律意见书第 3.2 条所述的授权和批准后方可实施。 673 第十五章 中介机构及有关经办人员 一、独立财务顾问 机构名称: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张佑君 住所: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中心三路 8 号卓越时代广场(二期)北座 电话:(010)60836030 传真:(010)60836031 经办人员:王伶、何洋、施梦菡、张昕、于志强、徐文鲁、龚远霄、韩佳凌、李冠 儒、陈可均 二、法律顾问 机构名称:上海市方达律师事务所 负责人:齐轩霆 住所:上海市石门一路 288 号兴业太古汇二座 24 楼 电话:(021)22081166 传真:(021)52985599 经办律师:蒋雪雁、丁继栋、戴婷婷 三、审计机构 机构名称: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执行事务合伙人:李丹 住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陆家嘴环路 1318 号星展银行大厦 507 单元 01 室 电话:(021)23238888 传真:(021)23238800 674 经办注册会计师:陈文峰、莫成麟 四、备考审阅机构 机构名称: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执行事务合伙人:杨志国、朱建弟 住所:上海市黄浦区南京东路 61 号四楼 电话:(021)63391166 传真:(021)63392558 经办注册会计师:李顺利、张少波 五、资产评估机构 机构名称:北京卓信大华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林梅 住所:北京市海淀区西四环中路 16 号院 7 号楼 10 层 1001 室 电话:(010)58350517 传真:(010)58350006 经办评估师:刘春茹、刘晓乐 675 第十六章 备查文件及备查地点 一、备查文件 1、冠捷科技关于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董事会决议 2、冠捷科技独立董事关于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独立意见 3、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相关协议 4、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拟购买标的资产的审计报告 5、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拟购买标的资产的资产评估报告 6、备考审阅报告 7、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的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8、上海市方达律师事务所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9、其他与本次交易有关的重要文件 二、备查地点 投资者可在下列地点查阅有关备查文件: 冠捷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江苏省南京市栖霞区天佑路 77 号 法定代表人:宣建生 联系人:徐歆 电话:(025)66852685 传真:(025)66852680 676 第十七章 公司及各中介机构声明 董事声明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承诺本报告书及其摘要以及其他相关披露文件不存在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全体董事签字: 宣建生 徐国飞 李峻 孙劼 徐国忠 姚兆年 曾文仲 蔡清福 高以成 冠捷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677 监事声明 本公司及全体监事承诺本报告书及其摘要以及其他相关披露文件不存在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全体监事签字: 赵冀 洪薇 林相如 冠捷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678 高级管理人员声明 本公司及全体高级管理人员承诺本报告书及其摘要以及其他相关披露文件不存在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 法律责任。 全体非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签字: Nico Vernieuwe 陈优珠 黄文辉 王必禄 黄秀娟 郭镇 冠捷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679 独立财务顾问声明 本公司同意冠捷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在本报告书及其摘要以及其他相关披露文 件中援引本公司提供的相关材料及内容,本公司已对本报告书及其摘要以及其他相关披 露文件中援引的相关内容进行了审阅,确认本报告书及其摘要以及其他相关披露文件不 致因上述内容而出现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 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如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申请文件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本公司未能 勤勉尽责的,将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 马 尧 财务顾问主办人: 何 洋 施梦菡 张 昕 财务顾问协办人: 于志强 徐文鲁 龚远霄 韩佳凌 李冠儒 陈可均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680 法律顾问声明 本所及经办律师承诺冠捷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在本报告书及其摘要中引用的法 律意见书内容已经本所审阅,同意本报告书及其摘要援引法律意见书中的内容,确认本 报告书及其摘要不致因上述引用内容而出现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 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如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申请文件存在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本所未能勤勉尽责的,将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律师事务所负责人签名: 齐轩霆 经办律师: 蒋雪雁 丁继栋 戴婷婷 上海市方达律师事务所 年 月 日 681 审计机构声明 关于冠捷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资产重组报告书及其摘要的 会计师事务所声明 冠捷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本所及签字注册会计师同意贵公司(曾用名:南京华东科技电子信息科技股份有限 公司)在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报告书及其摘要引用本所对冠捷科技有限公司 2019 年度、 2020 年度及截至 2021 年 6 月 30 日止六个月期间的财务报表出具的审计报告。 本所及签字注册会计师确认重大资产重组报告书及其摘要不致因完整准确地引用 本所出具的上述报告而导致在相应部分出现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本 所出具的上述报告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承担相应的法律 责任。若普华永道未能勤勉尽责,导致本所出具的上述报告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重大遗漏,本所将依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签字注册会计师: 签字注册会计师: 陈文峰 莫成麟 会计师事务所负责人: 李 丹 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年 月 日 682 备考审阅机构声明 本所及签字注册会计师同意冠捷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在本报告书及其摘 要以及其他相关披露文件中援引本所提供的相关材料及内容,本所及签字注册会 计师已对本报告书及其摘要以及其他相关披露文件中援引的相关内容进行了审 阅,确认本报告书及其摘要以及其他相关披露文件不致因上述内容而出现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 任。 如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申请文件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本所 未能勤勉尽责的,将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会计师事务所负责人: 杨志国 签字注册会计师: 李顺利 张少波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年 月 日 683 资产评估机构声明 本公司同意冠捷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在本报告书及其摘要以及其他相关 披露文件中援引本公司提供的相关材料及内容,本公司已对本报告书及其摘要以 及其他相关披露文件中援引的相关内容进行了审阅,确认本报告书及其摘要以及 其他相关披露文件不致因上述内容而出现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 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如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申请文件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本公 司未能勤勉尽责的,将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 林 梅 签字资产评估师: 刘春茹 刘晓乐 北京卓信大华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684 (此页无正文,为《冠捷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 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修订稿)》之盖章页) 冠捷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68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