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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冠捷科技:第十届董事会第三次临时会议独立董事独立意见2021-12-31  

                                        冠捷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独立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发布的《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
指导意见》、《上市公司内部控制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
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规定,本人作为冠捷电子科技有限公
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参加了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三
次临时会议,认真审阅了本次会议议案,现就以下事项发表独立意
见:


       公司此次购买董监高责任险有利于完善公司风险控制体系,降
低运营风险,促进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充分行使权力、
履行职责,为公司稳健发展营造良好的外部环境,保障公司和广大
投资者的权益。该事项的决策和审议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
公司和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将此议案提交公
司股东大会审议。
(此页无正文,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三次临时会议独立董事独立
意见签字页)


独立董事签字:




     曾文仲先生            蔡清福先生          高以成先生
       独立董事              独立董事            独立董事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