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727 证券简称:冠捷科技 公告编号:2022-042 冠捷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本次股东大会未有增加、变更、否决议案。 一、会议召开的情况 1、现场会议时间:2022 年 10 月 21 日下午 2:30 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2 年 10 月 21 日(周五)上午 9:15-9:25,9:30-11:30,下午 1:00-3: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 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2 年 10 月 21 日(周五)上午 9:15 至下午 3: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深圳市南山区高新科技产业园科技路 11 号伟杰大厦 7 楼 702 会议室 3、会议召集人:冠捷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4、会议投票方式: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5、会议主持人:董事孙劼 6、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 司章程》等法律法规的规定,会议有效。 二、会议的出席情况 1、出席的总体情况 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 61 人,代表股份 2,162,956,798 股,占 公司股份总数的 47.7520%。 2、现场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 11 人,代表股份 2,139,270,998 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47.2290%。 3、网络投票情况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共 50 人,代表股份 23,685,800 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0.5229%。 4、其他出席情况 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公司聘请的律师出席或列席了本次会议。 三、议案审议情况及表决结果 议案 1、2 涉及关联交易且为特别决议事项,出席本次会议的关联股东南京中电熊 猫信息产业集团有限公司、南京华东电子集团有限公司所持股份合计数 1,274,177,784 股,回避了对该议案的表决,有效表决股份为 888,779,014 股。已经出席股东大会的非 关联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表决通过。 表决情况 序号 提案名称 同意 反对 弃权 是否 股数 比例(%) 股数 比例(%) 股数 比例(%) 通过 关于终止发行股份 购买资产并募集配 874,921,714 98.4409% 11,615,400 1.3069% 2,241,900 0.2522% 1.00 套资金暨关联交易 是 事项的议案 其中:中小股东 10,977,500 44.2021% 11,615,400 46.7707% 2,241,900 9.0273% 关于签订重大资产 重组相关交易协议 874,913,114 98.4399% 13,271,600 1.4932% 594,300 0.0669% 2.00 是 之终止协议的议案 其中:中小股东 10,968,900 44.1675% 13,271,600 53.4395% 594,300 2.3930% 3.00 关于提名董事候选人的议案(逐项表决) 选举孙迎新先生为 第十届董事会非独 2,151,233,698 99.4580% 3,397,900 0.1571% 8,325,200 0.3849% 3.01 是 立董事 其中:中小股东 13,111,700 52.7957% 3,397,900 13.6820% 8,325,200 33.5223% 选举杨林先生为第 十届董事会非独立 2,151,233,698 99.4580% 3,397,900 0.1571% 8,325,200 0.3849% 3.02 是 董事 其中:中小股东 13,111,700 52.7957% 3,397,900 13.6820% 8,325,200 33.5223% 选举张志诚先生为 2,151,233,698 99.4580% 3,397,900 0.1571% 8,325,200 0.3849% 4.00 第十届监事会监事 是 其中:中小股东 13,111,700 52.7957% 3,397,900 13.6820% 8,325,200 33.5223% 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总计未超过公司 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注:1、本表格中,“比例”均指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或占出席会 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 2、本表格中,“中小股东”均指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 5% 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 2、律师姓名:丘海金、程哲 3、结论性意见:冠捷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召集、 召开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股东大会的人员资格合法有效, 大会对议案的表决程序合法,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1、公司 2022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关于公司 2022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冠捷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2年10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