冠捷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届董事会第九次临时会议独立董事事前认可说明 本人作为冠捷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独立董事,根 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颁布的《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上市公司治 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对 以下事项进行了事前审查,发表意见如下: 一、关于 2023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事前认可意见 日常关联交易为公司正常生产经营所需,公司与关联方之间在业务上有互 补、协同关系,关联交易对公司的业务发展有一定的帮助;公司在计划实施相 关关联交易前销售部门、采购部门等均已对关联交易进行充分的评估和测算, 交易公允,不会损害到本公司及股东利益。基于个人独立判断,我们同意将公 司 2023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宜提交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九次临时会议审议。 (此页无正文,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九次临时会议独立董事事前 认可签字页) 独立董事签字: 曾文仲先生 蔡清福先生 高以成先生 独立董事 独立董事 独立董事 2023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