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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国元证券:独立董事关于全资子公司国元股权投资有限公司出资参与池州中小企业基金合伙企业(暂定名)暨关联交易的独立意见2019-03-26  

						                  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全资子公司国元股权投资有限公司出资参与

               池州中小企业基金合伙企业(暂定名)

                      暨关联交易的独立意见

    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全资子公司国元股权投资有限
公司拟与安徽安诚中医药健康产业发展基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安诚中医药”)
等出资人共同发起设立池州中小企业基金合伙企业(暂定名,最终名称以工商登
记为准)。根据《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
司关联交易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安诚中医药为公司的关联方,公司本次交易
系与关联方共同投资,构成关联交易。

    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
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我们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现就本
次交易的相关事项发表如下意见:
    1、公司本次与关联方共同投资的关联交易,遵循自愿、公平合理、协商一
致的原则,符合商业惯例和一般商业条款,定价公允,信息披露充分,符合公司
和全体股东的利益,有利于公司的长远发展,对公司及中小股东公平、合理,不
会损害公司及公司非关联股东的利益。
    2、公司董事会在审议关于本次交易的议案时,关联董事已回避表决,本次
董事会的召开程序、表决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根据
《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本次交易不需股东大会审议。本次关联交易审议程序
合法、必要。
     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我们同意公司《关于全资子公司国元股权投资有限公
司出资参与池州中小企业基金合伙企业(暂定名)的议案》。
(本页无正文,为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全资子公司国

元股权投资有限公司出资参与池州中小企业基金合伙企业(暂定名)

暨关联交易的独立意见签字页)


独立董事:




     任明川:



     鲁      炜:



     杨棉之:



     周世虹:



     魏玖长:




                                            2019 年 3 月 24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