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元证券:会计制度(2019年3月)2019-03-26
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会计制度
(经 2019 年 3 月 24 日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会计基础工作管理,规范公司及所属各分支机构(以下简称
各单位)会计核算工作行为,全面正确反映公司经营成果和财务状况,根据《中
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企业会计准则》和《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等法
规,结合公司的具体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会计工作的主要职责:
(一)正确组织会计核算。真实、正确、完整、及时地记录、计算和综合反
映公司及所属各单位经济业务及财务活动情况。
(二)不断加强财务管理。根据公司的经营目标,正确核算成本,监督和维
护资金、财产的安全完整,努力增加收入、节约支出,提高资金使用效益,维护
股东权益。
(三)努力提高会计工作水平。通过加强对会计工作的检查和对会计人员的
管理、培训和辅导,不断提高会计核算质量和财务管理水平。
(四)及时提供财务信息。通过对财务会计等相关资料的收集、加工和处理,
依照《企业会计准则》等制度,运用会计核算和分析方法,遵守信息披露制度,
为经营决策和股东等提供真实、准确的财务信息。
第三条 公司实行“统一领导、分级授权、预算控制、目标考核”的财务
管理体制。为适应公司经营需要,采取公司本级与所属分支机构两级会计核算制
度。其中公司为一级核算单位,公司各分支机构为二级核算单位。
第四条 公司各单位的会计人员要保持相对稳定,以维持财务工作的连续
性和稳定性。会计人员工作调动,或机构分设、裁撤、合并时,必须办好交接手
续,由相应主管人员或指定人员监交,编制填写交接清单,并分别由移交人、接
交人、监交人签字后存档保存。公司财务会计机构分设、裁撤、合并必须由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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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务会计部门签署意见。
第五条 公司各单位应按会计岗位规定每一个会计人员的工作范围、内容、
责任和权利,并据此建立和健全会计岗位责任制度和会计工作质量考核制度。
第六条 各单位负责人对本单位财务会计工作和会计资料的真实性、完整
性负责。公司会计人员发现本单位有违反国家政策法令,有损公司整体利益的行
为,应及时制止,并向公司领导或公司财务会计等部门反映。各单位负责人应积
极支持本单位会计人员和其他人员共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和相关财
经制度,依法保障会计人员按制度行使职权,任何人不得对会计人员实施打击报
复和限制其履行职责。
第二章 会计核算的一般规定
第七条 会计核算前提和会计信息质量要求
(一)公司会计核算期间。公司会计年度自公历一月一日起至十二月三十一
日止。财务中期划分为季度和月份,均以公历起讫时间确定。
(二)会计核算以权责发生制为基础进行会计确认、计量和报告。
(三)会计记账采用借贷记账法。
(四)公司以人民币作为记账综合本位币,外汇业务采用外汇分账制。会计
凭证、账簿、报表,除以人民币作为记账本位币外,对各种外汇的收付,应分别
按原币填制凭证,登记账簿,编制报表。分币种的外汇账除分别按原币种编制财
务报表外,还应按规定办法折成人民币汇总编制财务报表,人民币以“元”为单
位,计至分,分以下四舍五入。计数逗点采用三分位制。各种外币以各该货币的
个位为单位,小数点以下应视该货币的辅币进位而定。一切会计凭证,均应按规
定标明该货币的简写符号。
(五)公司会计核算应划分收益性支出和资本性支出。凡支出的效益仅与本
会计年度相关的,应当作为收益性支出;凡支出的效益与几个会计年度相关的,
应当作为资本性支出。
(六)公司收入与其成本、费用应符合配比原则。一个会计期间的各项收入
与其相关联的成本、费用,应当在同一会计期间入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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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公司会计核算方法前后各期应保持一致,不得随意变更。如有必要变
更,应将变更情况、原因及影响在会计报表附注中说明。会计指标应当口径一致、
相互可比。
(八)公司会计记录须以实际发生的经济业务及证明经济业务发生的合法凭
证为依据,如实反映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做到内容真实、数字准确、项目完整、
手续齐备、资料可靠。
(九)公司在进行会计核算时,应当遵循谨慎性原则,不得多计资产或收益、
少计负债或费用,不得随意计提各种减值准备。
(十)公司应建立相应的内部控制制度,做到钱、账、物分管,有账有据,
互相牵制;当日结账,总分核对,内外对账,做到账表、账账、账据、账款、账
实等全部相符。
第八条 会计科目设置
(一)公司的会计科目,是根据本、外币资金活动情况和会计核算的需要,
为便于分析和监督全公司各项业务活动过程及其经营成果而设置的,共分为 6
类,并按顺序排列:资产类(科目编码:1……)、负债类(科目编码:2……)、
共同类(科目编码:3……)、所有者权益类(科目编码:4……)、成本类(科目
编码:5……)损益类(科目编码:6……);
(二)公司会计科目由公司财务会计部统一规定,所属分支机构财务人员必
须认真地根据科目使用说明,按照该科目规定的核算范围正确地运用,以保证整
个业务流程得以真实完整地反映;
(三)为满足收支绩效考核及内部财务管理的需要,公司所有下属核算单位
可以在科目下,根据自身业务需要增设核算单位或项目;
(四)会计科目修改变更时,除年度终了采用结转对照表方式办理新旧结账
外,年度中间应一律填制记账凭证,通过分录结转。
第九条 会计凭证填录
(一)在填录记账凭证前,必须认真审查原始凭证;
(二)填录记账凭证的摘要、分录和金额必须做到内容简明、正确完整;
(三)会计凭证是记账的唯一依据,会计凭证根据合法的原始凭证(经济业
务发生的原始证明)填制,过账应根据已审核过的会计凭证存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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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月度终了,凭证应及时装订成册,交由专人负责登记存档保管。
第十条 账户和账簿处理
(一)账户是会计科目增减变化情况的会计记录,是会计核算的主要内容,
是记录一切经济业务活动的必要手续;
(二)账户核算分总分类账核算与明细分类账核算两个系统。总分类账与明
细分类账均根据会计凭证的内容进行平行登录;
(三)总账是各会计科目的总括记录,也是编制各种会计报表的依据。明细
账是科目的明细记录,根据明细科目设立。表外科目也应设置表外科目总账和明
细账;
(四)各单位必须定期结账,核对当期账务、凭证,检查和监督全部核算工
作的正确进行;
(五)各种账簿、卡片在年度终了后,要及时装订成册,并登记存档,妥善
保管。电脑记账凭证按月打印、备份,年度刻录光盘存档。
第十一条 会计电算化条件下的记账规则和错账冲正
会计电算化条件下,其会计记账凭证和账簿的登记、更正,应当符合财政部
《企业会计信息化工作规范》的有关规定。
(一)记账规则
1、凭证和账簿记载的内容应保证正确、整洁和内容明了。账簿的各种内容,
必须根据记账凭证的有关事项记载,如记账凭证内容不全或有错误时,应由原经
办人员红字冲正记账凭证后再行过账,公司一般禁止用反向更正法和补充更正法
调整错误的账务处理。账页打印时,账页上应打印出科目及账户的全名,不得仅
写代号。
2、凭证和账簿上出现记载红字冲正内容,数字打印时表示为负值。
(二)错账冲正
各种账务发生了差错,应按下列办法进行冲正:
1、当日发现
(1) 凭证内容错误,删除原记账凭证,另制正确的凭证;
(2)凭证出现部分错误,在原凭证上直接改正。
2、隔日发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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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凭证填错科目、账号或账户,应编制同方向的红、兰字记账凭证(冲
错的用红字,正确的用兰字),办理冲正。
(2)上年度错账在本年度发现,应在本年度制作调整凭证更正。
(3)凡办理错账冲正,均应在账页及凭证账的账页和凭证摘要栏内批注“冲
正 x 年 x 月 x 日 x 号凭证错账”字样,并原凭证上批注“已于 x 年 x 月 x 日 x
号凭证冲正”字样)。
第十二条 会计电算化的基本规范
(一)公司会计电算化工作应遵守国家会计电算化管理的有关规定。
(二)公司使用的财务软件应符合相关规范。
(三)公司建立严格的操作管理制度,明确操作人员的工作职责和工作权限,
系统操作管理密码应由两人分段保管;建立上机操作记录制度、硬软件管理制度、
会计电子档案管理制度等。
(四)公司统一制定记账凭证和账簿的打印规格。
(五)总账和明细账按年打印。为便于查找总账和明细账,会计账簿必须连
续编号,经审核无误后装订成册,装订后再按账页顺序编定页码。另加目录,记
明每个账户的名称和页次。同时满 足 《 会 计 档 案 管 理 办 法 》 第 八 条 规 定 条
件 的 ,单 位 内 部 形 成 的 属 于 归 档 范 围 的 电 子 会 计 资 料 可 仅 以 电 子 形 式 保
存 ,形 成 电 子 会 计 档 案 。
(六)对财务数据实行异地双备份,年末刻录光盘异地双备份。有关电子数
据及相应软件资料、文字资料等,应当视同会计档案进行管理。
第十三条 财务报表的编制
财务报表是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的结构性表述。它是编制
计划、考核业绩、分析业务活动和经营成果的重要依据。各种会计报表必须编制
及时、内容完整、数字正确、反映真实。
(一)财务报表至少包括下列组成部分:
1、资产负债表;
2、利润表;
3、现金流量表;
4、所有者权益变动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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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附注。
(二)公司财务报表分期和报送时间
公司财务报表分年度财务报表和中期财务报表。中期财务报表又分为月报、
季报和半年报。具体对外披露时间根据有关规定的要求。
(三)财务报表附注一般应当按照下列顺序披露:
1、财务报表的编制基础;
2、遵循企业会计准则的声明;
3、重要会计政策的说明,包括财务报表项目的计量基础和会计政策的确定
依据等;
4、重要会计估计的说明,包括下一会计期间内很可能导致资产、负债账面
价值重大调整的会计估计的确定依据等;
5、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变更以及差错更正的说明;
6、对已在财务报表中列示的重要项目的进一步说明;
7、或有事项和承诺事项、资产负债表日后非调整事项、关联方关系及其交
易等需要说明的事项。
(四)财务报表说明书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1、业务经营情况、利润实现和分配情况、资金增减和周转情况、财务收支
情况、税金缴纳情况,各项财产物资变动情况等;
2、内部往来项目及内部往来收支明细情况;
3、对某些重要项目采用的财务会计方法及其变化的原因,对本期或者下期
财务状况发生重大影响的事项,资产负债表日后至报出财务报告期间发生的对财
务状况有重大影响的事项及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等。
(五)公司必须根据所有二级核算单位、联营或合营公司报送的财务报表,
定期编制汇总和合并财务报表。
(六)汇总报表合并程序:
1、所有二级核算单位向公司按期报送财务报表;
2、公司根据各二级核算单位财务报表和本级财务报表及控股联营主体财务
报表编制公司汇总合并财务报表;
(七)财务报表应依次编定页数,加具封面,装订成册,加盖公章。封面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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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明:单位名称、地址。报表所属年度、月份、送出日期等,并由公司法定代表
人(单位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的负责人(总会计师)和会计机构负责人(会
计主管人员)签名并盖章。
(八)公司对其他单位投资如占该单位资本总额 50%以上(不含 50%),
或虽然占该单位资本总额不足 50%但具有实质控制权的,应当编制合并会计报
表。其他有关合并会计报表的合并范围、合并原则、编制程序和编制方法,按照
国家统一的合并会计报表规定执行。
第十四条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编制
(一)年度财务决算是公司考核各项经济业务及经营成果的数字总结,也是
清理财产、核对账务的一项重要措施。
(二)年度决算工作分以下步骤:
1、决算前的准备工作
各级核算单位应对资金、财产和账务进行认真的检查、核对,发现问题,应
及时处理。
(1)清理往来
A、各单位对应收未收款项,平日应加强考核,及时收回;在决算前进行全
面检查,对超过合理期限尚未收回的,应抓紧催收;
B、对“应收款项”和“应付款项”科目下各户临时性资金往来,能处理的
要积极进行处理,将余额压缩到最低限度。
(2)盘点财产
对现金、有价证券等应根据有关账簿记录进行盘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核
对银行存款余额,确因各种原因存有未达账项的,应编制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
并作必要的说明。经调整的各银行存款账户余额应与银行对账单余额一致;对交
易柜台等系统反映的客户资产(含场内和场外)情况,结合对客户的负债,认真
进行核对;房屋、器具设备,应根据账面进行盘点、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3)账务核对
A、总账与明细账(或卡片账)、账簿、凭证与原始单据、公司与各单位的内
部往来账目,应于决算前进行认真核对;
B、对各科目的使用进行检查,有不当的,立即改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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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核实损益和其他准备工作:
审查:各币种汇率的使用、各项利息、手续费的计算等各项业务收入和支出
的正确性、各项税金及附加的提取准确性、主要费用的预提摊销等的合理性等。
上述各账户如有错用或者不合理收支,应查明纠正。
2、决算工作:
各单位于十二月三十一日办理年终决算:
—-轧平当日账务,根据各科目总账与该科目下各明细账余额加计总数核对
相符。
—-财务会计机构负责人、出纳共同盘点现金库存。
—-凡当年应缴纳的税款,在决算前来不及缴纳的应提出并转入“应交税金”
科目备付。
—-封账。结转各损益类账户。首先,将收人类科目贷方余额自其账户借方
转入“本年利润”科目贷方;将费用类科目借方余额自其账户贷方转入“本年利
润”科目借方;将所有损益类账户结转入“本年利润”账户后结算“本年利润”
账户余额。“本年利润”账户若为贷方余额,则为本年累计利润,“本年利润”账
户若为借方余额,则为本年累计亏损。将本年利润科目贷方(或借方)余额自其
账户借方(或贷方)转入“利润分配一本分配利润”科目贷方(或借方)。将所
有收入类、费用类及损益类账户年末余额全部结转为零。为下一年度账户使用做
好准备。
—-编制决算报表和决算说明书。
—-按照规定启用新的核算账簿。
第十五条 会计档案的管理和销毁
(一)公司应作为会计档案保存的资料包括:各种会计凭证和账簿、财务收
支计划、各种会计报表;有关纳税方面的申报表、银行对账单、工资发放表等相
关资料;与有关单位签订的合同或协议;会计人员会计工作交接清单、会计档案
销毁清单等;
(二)每个会计年度结束,会计人员应将上述会计资料,进行系统整理,分
类装订成册。编制会计档案保管清单,连同会计资料一并归档,并由专人负责管
理。保管年限按国家规定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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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会计档案一律不准外借,切实防止丢失和泄密。内部调阅会计档案,
应由调阅人履行借阅手续,并经各单位财务会计机构负责人批准;公安、检察、
司法等执法部门处理案件需要查阅会计档案时,必须持有县以上主管部门的正式
公文,报经单位负责人批准后提供查阅。查阅档案时,公司应有专人在场陪同,
查阅人所需要的证据和有关资料,可以抄录或复制,但不准将原件抽出借走;
查阅档案的介绍信,应由经办人签章,专项妥善保管,并登记“查阅会计档
案登记簿”以备查考;
(四)按照规定可销毁的档案,销毁时必须填列会计档案销毁清单,经公司
批准,并指定专人负责监销,严防散失或发生流弊。销毁后,销毁结果报告需报
公司备案;
(五)会计档案保管期的计算,自档案所属年度终了后的次年一月一日起计
算。
第三章 基本业务会计核算规定
第十六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的规定,国家对证券公司实行分
业务类别监管。公司的主要业务分为证券经纪业务、证券自营业务、证券承销业
务、客户资产管理业务和经证券监管机构核准的其他证券业务。
第十七条 证券经纪业务,是指代理客户(投资者)买卖证券(含代销开放
式基金、港股通、股票期权、三板市场和 OTC 柜台的产品等)的活动。证券经纪
业务应当按照代理买卖证券业务、代理兑付证券业务、代保管证券业务分类核算。
1、代理买卖证券业务是代理客户进行证券买卖的业务。代理客户买卖证券
收到的代买卖证券款,应当在银行存款中单设明细科目进行核算,代理客户买卖
证券收到的款项与本单位的存款应当分别核算,不能混淆;收到代理客户买卖证
券款项的同时确认为一项负债,与存管银行和证券登记结算机构进行相关的结算
后同时确认为一项资产。
代理客户买卖证券的手续费收入,应当在代买卖证券交易日确认为收入。
2、代理兑付证券业务是公司接受证券发行人的委托对其发行的证券到期进
行证券兑付的业务。代兑付证券的手续费收入,应当在代兑付证券业务提供的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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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服务完成时确认为收入。
3、代保管证券业务是公司代理其他各方保管有价证券的业务。公司代保管
证券业务不需要单独设置科目核算,不论采取何种代保管的方式,均只在专设的
备查账簿中记录代保管证券的情况。代保管证券业务的手续费收入,应于代保管
服务完成时确认为收入;一次性收取的手续费,作为预收账款处理,待后续代保
管服务完成时再确认为收入。
第十八条 证券自营业务,是指公司以自己的名义,使用公司自有资金和
依法筹集的资金买卖证券(含所有交易场所和场外的所有金融产品及衍生金融产
品)业务以达到获利目的的业务。
自营证券业务包括买入金融资产和卖出金融资产。
自营业务买入的金融资产,初始确认时应当按照管理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和
金融资产的合同现金流量特征,以公允价值计量或以摊余成本计量。对于以公允
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买入金融资产,相关交易费用直接计入当期损
益;对于其他计量属性的买入金融资产,相关交易费用计入初始确认金额。自营
业务卖出的金融资产,应按实际收到的金额,即证券登记结算机构按成交价扣除
相关税费后的交收的净额确认为收入。卖出金融资产的初始确认金额结转,公司
采用加权平均法逐日计算确定。同时按日将原计入该金融资产的公允价值变动转
出,计入投资收益。方法一经确定,公司一般不予变更,如需变更,将在财务报
表附注中说明变更的内容和理由、变更的影响数等。
公司持有金融资产期间收取的现金股利或实际利率法确定计算的应收利息,
计入当期投资收益。
第十九条 证券承销业务,是指公司接受发行人的委托,代发行人发行证券
的活动。公司根据与发行人确定的发售方式,分别进行核算。
1、公司以全额包销方式进行承销业务的,应在按承购价格购入待发售的证
券时,确认为一项资产;公司将证券转售给投资者时,按转售净收入(转售价扣
除交易费)确认为收入,按已发行证券的承购初始确认金额和公允价值变动结转
承销证券的账面价值。发行期结束后,如有未售出证券,应按公允价值确认分类
为公司金融资产或长期股权投资。
2、公司以余额包销方式进行承销业务的,在收到委托单位发售的证券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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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需要在账内同时确认为一项资产和负债,只需在专设的备查账簿中登记承销证
券的情况;承销期结束后,如有未售出的证券,应按约定的承销价格结算,以公
允价值计量并确认初始金额,结算金额和公允价值计量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同
时将其转为公司的金融资产或长期股权投资;承销证券的手续费收入,在承销业
务提供的相关服务完成时确认为收入。
3、公司以代销方式进行承销业务的,在收到委托单位发售的证券时,不需
要在账内同时确认为一项资产和负债,只需在专设的备查账簿中登记承销证券的
情况;承销证券的手续费收入,在承销业务提供的相关服务完成时确认为收入。
第二十条 客户资产管理业务,是指公司作为受托管理人(以下简称“受托
人”),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和投资委托人的投资意愿,与委托人签订受托投资管
理合同,将委托人委托的资产在市场上从事股票、债券等金融工具的组合投资,
以实现委托资产收益最优化的行为。
公司受托经营管理资产,应按实际受托资产的款项,同时确认为一项资产和
一项负债;受托管理的资产进行证券买卖比照《证券投资基金会计核算办法》进
行会计核算。公司按不同资产计划独立建账,独立核算,在名册登记、账户设置、
资金划拨、账簿记录等方面相互独立,并于每个估值日对集合资产计划按公允价
值进行会计估值。
合同到期,与委托单位结算收益或损失时,按合同规定的比例计算的应由公
司享有的收益或承担的损失,确认为当期的收益或损失。如果合同中规定公司按
固定比例收取管理费,公司在合同内分期确认收益。
公司对客户资产管理业务按业务品种分设不同的会计核算主体,单独组织会
计核算。资产负债表日,公司按照受托投资管理合同的规定,合理地确认和计量
预计负债和应计收益。编制资产负债表时,经营受托管理资产形成的资产和负债
在该表的补充资料中单独反映,不纳入公司资产负债表内反映。
如果根据受托投资管理合同的规定,经营受托管理资产的风险和报酬由公司
承担,则经营受托管理资产形成的资产和负债纳入公司财务报表内反映。具体会
计核算视同融资借款业务处理。
第二十一条 融资融券业务,是指公司向客户出借资金供其买入证券或者出
借证券供其卖出,并由客户交存相应担保物的经营活动。本业务,分为融资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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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融券业务两类。公司将资金借给客户,形成一项应收客户的债权确认为融出资
金,融出资金按借给客户资金的本金计量。公司将自有的证券借给客户,约定到
期后客户需归还相同数量的同种证券,此项业务融出的证券不满足终止确认条
件,继续确认为公司所拥有的金融资产,计入“融出证券”科目。公司根据融资
融券业务中与客户协议确定的融资融券金额(额度)、期限、利率等按期确认利
息收入。
第二十二条 套期,是指公司为管理外汇风险、利率风险、价格风险、信用
风险等特定风险引起的风险敞口,指定金融工具为套期工具,以使套期工具的公
允价值或现金流量变动,预期抵销被套期项目全部或部分公允价值或现金流量变
动的风险管理活动。套期分为:公允价值套期、现金流量套期和境外经营净投资
套期。
在套期关系开始时,公司对套期关系有正式指定,并准备了关于套期关系、
风险管理目标和套期策略的正式书面文件。该文件载明了套期工具、被套期项目
或交易,被套期风险的性质,以及本公司对套期工具有效性评价方法。
套期有效性,是指套期工具的公允价值或现金流量变动能够抵销被套期风险
引起的被套期项目公允价值或现金流量变动的程度。套期工具的公允价值或现金
流量变动大于或小于被套期项目的公允价值或现金流量变动的部分为套期无效
部分。
公司持续地对套期有效性进行评价,判断该套期在套期关系被指定的会计期
间内是否有效。套期同时满足下列条件时,公司认定其为有效:
1、被套期项目和套期工具之间存在经济关系。该经济关系使得套期工具和
被套期项目的价值因面临相同的被套期风险而发生方向相反的变动;
2、被套期项目和套期工具经济关系产生的价值变动中,信用风险的影响不
占主导地位。
3、套期关系的套期比率,应当等于公司实际套期的被套期项目数量与对其
进行套期的套期工具实际数量之比,但不应当反映被套期项目和套期工具相对权
重的失衡,这种失衡会导致套期无效,并可能产生与套期会计目标不一致的会计
结果。
套期关系由于套期比率的原因而不再符合套期有效性要求,但指定该套期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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系的风险管理目标没有改变的,公司应当进行套期关系再平衡。
公司套期会计处理方法:
1、公允价值套期:套期工具产生的利得或损失应当计入当期损益。如果套
期工具是对选择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非交易性权益工
具投资进行套期的,套期工具产生的利得或损失应当计入其他综合收益。被套期
项目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的,其因被套期风
险敞口形成的利得或损失应当计入当期损益;被套期项目为公司选择以公允价值
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非交易性权益工具投资的,其因被套期风险敞
口形成的利得或损失应当计入其他综合收益。
按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工具有关的公允价值套期,对被套期项目账面价值所
作的调整应当按照开始摊销日重新计算的实际利率进行摊销,并计入当期损益。
该摊销可以自调整日开始,但不应当晚于对被套期项目终止进行套期利得和损失
调整的时点。
2、现金流量套期:套期工具利得或损失中属于有效套期的部分,作为现金
流量套期储备,直接确认为其他综合收益,属于无效套期的部分,计入当期损益。
现金流量套期储备的金额,应当按照下列规定处理:
被套期项目为预期交易,且该预期交易使企业随后确认一项非金融资产或非
金融负债的,或者非金融资产或非金融负债的预期交易形成一项适用于公允价值
套期会计的确定承诺时,应当将原在其他综合收益中确认的现金流量套期储备金
额转出,计入该资产或负债的初始确认金额。对于不属于上述情况的现金流量套
期,应当在被套期的预期现金流量影响损益的相同期间,将原在其他综合收益中
确认的现金流量套期储备金额转出,计入当期损益。如果在其他综合收益中确认
的现金流量套期储备金额是一项损失,且该损失全部或部分预计在未来会计期间
不能弥补的,应当在预计不能弥补时,将预计不能弥补的部分从其他综合收益中
转出,计入当期损益。
对现金流量套期终止运用套期会计时,被套期的未来现金流量预期仍然会发
生的,累计现金流量套期储备的金额应当予以保留,被套期的未来现金流量预期
不再发生的,累计现金流量套期储备的金额应当从其他综合收益中转出,计入当
期损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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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境外经营净投资套期:对境外经营净投资的套期,包括作为净投资的一部
分的货币性项目的套期,其处理与现金流量套期类似。套期工具的利得或损失中
被确定为有效套期的部分计入其他综合收益,而无效套期的部分确认为当期损
益。处置境外经营时,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累计利得或损失转出,计入当期损益。
第二十三条 其他证券业务,是指公司在国家许可的范围内进行的除以上业
务外的与证券业务有关的业务。公司的其他证券业务,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的经营
范围,分类单独进行核算。
1、买入返售金融资产业务(含约定购回式证券交易业务和股票质押式回购
交易业务),是指公司与交易对手以合同或协议的方式,按一定价格买入金融资
产,到期日再按合同规定的价格将该批金融资产返售给其他企业,以获取利息收
入的证券业务。公司应于买入某种金融资产时,按买入价格和相关交易费用之和
确认为一项资产;资产负债表日,公司根据买入返售金融资产的种类按期计算应
收利息,确认为当期收益。到期返售时,按返售净收入与账面价值的差额,确认
为当期收入。
2、卖出回购金融资产业务(含债券质押式报价回购业务),是指公司与其他
企业以合同或协议的方式,按一定价格卖出金融资产,到期日再按合同规定的价
格买回该批金融资产,以获得一定时期内资金的使用权的证券业务。公司于卖出
金融资产时,按实际收到的款项确认为一项负债;资产负债表日,公司根据卖出
回购金融资产的种类按期计算应付利息,确认为当期支出。金融资产到期购回时,
按实际支付的款项与卖出金融资产账面价值的差额,确认为当期费用。
3、转融通业务是指中国证券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将自有或者依法筹集的资金
或证券出借给公司办理融资融券业务的经营活动。公司发生的转融通业务包括转
融资业务和转融券业务。对于融入的资金,确认对出借方的负债,并确认相应利
息费用。对于融入的证券,由于其主要收益或风险不由公司享有或承担,不确认
为公司资产,但需确认相应利息费用。
4、上市改制辅导、上市保荐业务、投资咨询等财务顾问业务。是指公司接
受委托为拟上市企业提供上市规范化辅导、上市保荐,为客户提供改制重组策划、
投资咨询等各类财务顾问业务。公司在各项业务提供的相关服务完成时确认收
入。在各项业务提供的相关服务完成前一次性收取的款项,先作为预收款项处理,
14
待相关服务完成时按规定确认收入。
第二十四条 公司各核算单位应当按照本制度的规定,对各项收入和支出分
类分别进行核算;公司的手续费收入与其支出应当分别进行会计核算,并坚持收
支两条线的核算原则,不得将手续费收入与支出直接抵销。
第二十五条 外币业务应当按照本制度规定采用外币分账制进行核算。采用
外币分账制度核算,应当设置“货币兑换”科目。各种货币之间的兑换及账务间
的联系均通过“货币兑换”科目。月末,公司应将记账本位币以外的其他货币的
余额按照即期汇率折算为记账本位币,折算的金额与记账本位币的“货币兑换”
科目账面余额的差额记入汇兑损益。“货币兑换”科目应采用多栏式账薄,同时
记录外币金额、汇率、折合的人民币金额等。
第四章 会计科目设置及编号
第二十六条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的主要内容和具体规定,
结合公司业务经营和管理需要,为了满足会计核算要求,选用和增设了部分会计
科目,编制形成《会计科目名称及代码表》(详见附件)。
第二十七条 会计科目的使用说明和主要账务处理方法,参照《企业会计准
则——应用指南》的有关要求执行。公司增设的会计科目使用,具体按公司财务
会计部门的解释执行。
第五章 财务报表格式和编制说明
第二十八条 公司财务报表按内容和使用目的分为基本财务报表和内部管
理明细报表以及业务统计报表。
第二十九条 公司基本财务报表的格式和编制说明以及财务报表附注的组
成内容,参照《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中《财务报表列报》、《现金流量表》
和《合并财务报表》等会计准则的具体规定执行。内部管理明细报表以及业务统
计报表格式和编制说明按公司财务会计部门的编制说明执行。
15
第六章 附则
第三十条 本制度自公司董事会决议通过之日起执行。
第三十一条 本制度未尽事宜或与本制度生效后颁布的法律、法规、行政
规章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相冲突的,以法律、法规、行政规章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为
准。
第三十二条 本制度解释权属公司董事会。
16
附件:
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会计科目名称及代码表
科目编码 科目名称 余额方向
1001 库存现金 借
100101 柜面 借
100102 经费 借
1002 银行存款 借
100201 公司 借
100202 客户 借
100203 客户信用交易担保资金账户 借
100204 融资专用资金账户 借
1012 其他货币资金 借
101201 申购新股冻结资金 借
101202 银行票据 借
101299 其他货币资金 借
1021 结算备付金 借
102101 公司 借
102102 客户 借
1031 存出保证金 借
103101 上海登记公司 借
103102 深圳登记公司 借
103103 国元海勤期货 借
103104 转融通担保资金 借
103105 北京登记公司 借
103199 其他 借
1101 交易性金融资产 借
110101 成本 借
110102 公允价值变动 借
110103 应计利息 借
1102 承销证券 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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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0201 成本 借
110202 公允价值变动 借
1103 融出证券 借
110301 成本 借
110302 公允价值变动 借
110303 融出证券减值准备 贷
110304 应计利息 借
1104 抵押证券 借
110401 成本 借
110402 公允价值变动 借
1111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借
111101 买断式返售 借
111102 其他形式返售 借
111103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减值准备 贷
111104 应计利息 借
1121 应收票据 借
112101 银行承兑汇票 借
112102 商业承兑汇票 借
1122 应收账款 借
112201 职工 借
112202 部门 借
112203 预付款 借
112204 押金 借
112205 逾期应收款项 贷
112206 周转金 借
112207 融资融券客户款 借
112299 其他 借
1124 内部往来应收款 借
112401 清算款项 借
112402 上存公司自有资金 借
1131 应收股利 借
1132 应收利息 借
113201 预计银行利息 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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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3202 应收融资融券客户利息 借
113203 应收债券利息 借
113204 报价回购业务购入金融资产利息 借
113205 信托产品 借
113206 委托贷款 借
113299 其他 借
1231 坏账准备 贷
123101 应收融资融券坏账准备 贷
123102 其他应收款项坏账准备 贷
1302 拆出资金 借
1303 委托贷款 借
130301 委托贷款 借
130302 委托贷款减值准备 贷
1305 融出资金 借
130501 融出资金 借
130502 融出资金减值准备 贷
130503 应计利息 借
1311 代理兑付证券 借
1321 代理业务资产 借
132101 成本 借
132102 已实现未结算损益 借
1410 低值易耗品 借
141001 办公用具 借
141002 电子产品 借
141003 电器产品 借
141099 其他 借
1441 抵债资产 借
1442 抵债资产减值准备 贷
1471 持有待售资产 借
147101 待处置固定资产 借
147102 待处置无形资产 借
147103 待处置长期股权投资 借
147104 待处置应收账款 借
19
147109 待处置其他资产 借
1472 持有待售资产减值准备 贷
147201 待处置固定资产减值准备 贷
147202 待处置无形资产减值准备 贷
147203 待处置长期股权投资减值准备 贷
147204 待处置应收账款坏账准备 贷
147209 其他 贷
1481 待转承销费用 借
148101 业务招待费 借
148102 差旅费 借
148103 邮电通讯费 借
148104 公杂费 借
148105 会议推介费 借
148199 其他 借
1482 待摊费用 借
148201 房租水电 借
148202 通讯费 借
148203 保险费 借
148204 非公开发行 借
148299 其他 借
1501 债权投资 借
150101 成本 借
150102 利息调整 借
150103 应计利息 借
1502 债权投资减值准备 贷
1504 其他债权投资 借
150401 成本 借
150402 利息调整 借
150403 应计利息 借
150404 公允价值变动 借
1505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借
150501 成本 借
150502 公允价值变动 借
20
1511 长期股权投资 借
151101 成本 借
151102 损益调整 借
151103 其他权益变动 借
1512 长期股权投资减值准备 贷
1551 拨付所属资金 借
1601 固定资产 借
160101 营业用房 借
160102 非营业用房 借
160103 建筑物 借
160104 机械设备 借
160105 动力设备 借
160106 通讯设备 借
160107 电子设备 借
160108 电器设备 借
160109 安全防卫设备 借
160110 办公设备 借
160111 运输设备 借
1602 累计折旧 贷
160201 营业用房 贷
160202 非营业用房 贷
160203 建筑物 贷
160204 机械设备 贷
160205 动力设备 贷
160206 通讯设备 贷
160207 电子设备 贷
160208 电器设备 贷
160209 安全防卫设备 贷
160210 办公设备 贷
160211 运输设备 贷
1603 固定资产减值准备 贷
160301 营业用房 贷
160302 非营业用房 贷
21
160303 建筑物 贷
160304 机械设备 贷
160305 动力设备 贷
160306 通讯设备 贷
160307 电子设备 贷
160308 电器设备 贷
160309 安全防卫设备 贷
160310 办公设备 贷
160311 运输设备 贷
1604 在建工程 借
1605 在建工程减值准备 贷
1606 固定资产清理 借
1701 无形资产 借
170101 专利权 借
170102 非专利技术 借
170103 土地使用权 借
170104 软件费 借
170199 其他 借
1702 累计摊销 贷
170201 专利权 贷
170202 非专利技术 贷
170203 土地使用权 贷
170204 软件费 贷
170205 交易席位费 贷
170299 其他 贷
1703 无形资产减值准备 贷
1704 交易席位费 借
170401 上交所 借
170402 深交所 借
170499 其他 借
1711 商誉 借
1712 商誉减值准备 贷
1801 长期待摊费用 借
22
180101 经营租入固定资产改良支出 借
180102 其他 借
1811 递延所得税资产 借
1901 待处理财产损溢 借
190101 待处理交易差错损溢 借
190102 待处理流动资产损溢 借
190103 待处理固定资产损溢 借
190199 其他 借
2001 短期借款 贷
200101 质押借款 贷
200102 信用借款 贷
2002 存入保证金 贷
200201 交易保证金 贷
200202 履约保证金 贷
2003 拆入资金 贷
200301 短期拆入资金 贷
200302 转融通融入资金 贷
200303 转融通融入证券 贷
2101 交易性金融负债 贷
210101 本金 贷
210102 公允价值变动 贷
210103 应计利息 贷
2111 卖出回购金融资产 贷
211101 买断式回购 贷
211102 其他形式回购 贷
211103 应计利息 贷
2202 应付账款 贷
220201 职工 贷
220202 部门 贷
220203 往来单位 贷
220204 代扣款项 贷
220205 应付销售奖励 贷
220206 代收印花税手续费 贷
23
220207 逾期应付款项 贷
220208 收益凭证 贷
220298 结算利息 贷
220299 其他 贷
2204 内部往来应付款 贷
220401 清算款项 贷
220402 自有资金往来款项 贷
220499 其他款项 贷
2211 应付职工薪酬 贷
221101 岗位工资 贷
221102 绩效工资 贷
221103 业务提成工资 贷
221104 奖励基金 贷
221105 职工福利 贷
221106 养老保险 贷
221107 失业保险 贷
221108 医疗保险 贷
221109 其他社会保险 贷
221110 住房公积金 贷
221111 工会经费 贷
221112 职工教育经费 贷
221113 非货币性福利 贷
221114 辞退福利 贷
221115 股份支付 贷
221116 企业年金 贷
221117 劳务派遣及临聘人员费用 贷
221199 其他 贷
2221 应交税费 贷
222102 城建税 贷
222103 企业所得税 贷
222104 房产税 贷
222105 土地使用税 贷
222106 车船使用税 贷
24
222107 个人所得税 贷
222108 教育费附加 贷
222109 水利基金 贷
222110 地方教育费附加 贷
222111 投资者保护基金 贷
222112 代扣经纪人税费 贷
222113 应缴增值税 贷
222114 未交增值税 贷
222115 印花税 贷
222116 代缴资管产品增值税 贷
222199 其他 贷
2231 应付利息 贷
223101 短期借款利息 贷
223102 拆入资金利息 贷
223103 卖出回购证券利息 贷
223104 客户保证金存款利息 贷
223105 报价式回购利息 贷
223106 转融通利息 贷
223107 应付债券利息 贷
223108 收益凭证利息 贷
2232 应付股利 贷
2233 应付公司总部利润 贷
2234 预提费用 贷
2245 持有待售负债 贷
2311 代理买卖证券款 贷
231101 代购证券款 贷
231102 场外申赎开放式基金款 贷
231103 基金申赎销售费 贷
231104 信用交易代理买卖证券款 贷
231105 小额休眠客户 贷
231106 不合格账户 贷
231107 清算中心待结利息 贷
231108 清算差异 贷
25
231109 应付红利 贷
231110 客户配股款 贷
231111 天勤单休户资金 贷
231112 股票期权交易 贷
231199 其他应付客户款 贷
2312 代理承销证券款 贷
2313 代理兑付债券款 贷
2314 代理业务负债 贷
2501 长期借款 贷
250101 本金 贷
250102 利息调整 贷
250103 应计利息 贷
2502 应付债券 贷
250201 面值 贷
250202 利息调整 贷
250203 应计利息 贷
250205 应付短期融资券 贷
2503 次级债 贷
250301 短期次级债 贷
250302 长期次级债 贷
2701 长期应付款 贷
2801 预计负债 贷
2901 递延所得税负债 贷
3002 货币兑换 贷
3101 衍生工具 贷
310101 成本 贷
310102 公允价值变动 贷
310103 买入股指期货合约价值 贷
310104 卖出股指期货合约价值 贷
310105 买入其他期货合约价值 贷
310106 卖出其他期货合约价值 贷
310107 买入国债期货合约价值 贷
310108 卖出国债期货合约价值 贷
26
3201 套期工具 贷
320101 成本 贷
320102 公允价值变动 贷
320103 买入股指期货合约价值 贷
320104 卖出股指期货合约价值 贷
3202 被套期项目 贷
320201 成本 贷
320202 公允价值变动 贷
4001 股本 贷
4002 资本公积 贷
400201 资本溢价 贷
400202 接受捐赠非现金资产准备 贷
400299 其他资本公积 贷
4003 其他综合收益 贷
400301 其他债权投资公允价值变动 贷
400302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公允价值变动 贷
400303 信用减值准备 贷
400304 被投资单位其他所有者权益变动影响 贷
400305 计入所有者权益项目所得税影响 贷
400309 其他 贷
4101 盈余公积 贷
410101 法定盈余公积 贷
410102 任意盈余公积 贷
4102 一般风险准备 贷
410201 一般风险准备 贷
410202 交易风险准备 贷
410203 资管业务风险准备 贷
4103 本年利润 贷
4104 利润分配 贷
410401 一般风险准备转入 贷
410402 其他转入 贷
410403 提取一般风险准备 贷
410404 提取法定盈余公积 贷
27
410405 提取任意盈余公积 贷
410406 应付利润 贷
410407 转增股本的利润 贷
410408 未分配利润 贷
4201 库存股 贷
4202 公司拨入营运资金 贷
4401 其他权益工具 贷
440101 优先股 贷
440102 永续债 贷
440103 可转债 贷
440109 其他 贷
5301 研发支出 借
6011 利息收入 贷
601101 非金融企业往来利息收入 贷
601102 金融企业往来收入 贷
601103 债权投资 贷
601104 其他债权投资 贷
6021 手续费及佣金收入 贷
602101 代理买卖证券手续费收入 贷
602102 代理兑付债券手续费收入 贷
602103 代理保管证券手续费收入 贷
602104 期货中间介绍业务手续费收入 贷
602105 代理承销证券收入 贷
602106 代理资产管理业务收入 贷
602107 投资咨询服务收入 贷
602108 担保收入 贷
602109 代理保险业务收入 贷
602110 保荐业务服务净收入 贷
602111 财务顾问服务收入 贷
602112 并购重组财务顾问业务收入 贷
602199 其他 贷
6031 其他收益 贷
6051 其他业务收入 贷
28
605101 出租固定资产收入 贷
605102 出租无形资产收入 贷
605103 代扣税款手续费及奖励 贷
605104 开户费 贷
605105 转托管费 贷
605199 其他 贷
6061 汇兑损益 贷
606101 汇兑收益 贷
606102 汇兑损失 借
6101 公允价值变动损益 贷
610101 交易性金融资产 贷
610102 交易性金融负债 贷
610103 衍生工具 贷
610104 套期保值 贷
610105 被套期项目 贷
6111 投资收益 贷
611101 长期股权投资收益 贷
611103 交易性金融资产 贷
611104 债权投资买卖差价收入 贷
611106 衍生金融工具 贷
611107 套期保值 贷
611109 交易性金融资产分红 贷
611110 其他债权投资买卖差价收入 贷
611111 其他权益工具分红 贷
611199 其他 贷
6115 资产处置损益 贷
611501 固定资产处置损益 贷
611502 在建工程处置损益 贷
611503 无形资产处置损益 贷
611509 其他 贷
6301 营业外收入 贷
630101 固定资产盘盈 贷
630105 长券长款收入 贷
29
630106 证券交易差错收入 贷
630107 罚没收入 贷
630108 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利得 贷
630109 债务重组利得 贷
630110 政府补助 贷
630199 其他 贷
6402 其他业务成本 借
640201 出租无形资产所发生的支出 借
640202 开户费 借
640203 转托管费 借
640204 经纪人承揽支出 借
640299 其他 借
6403 税金及附加 借
640302 城建税 借
640303 教育费附加 借
640304 地方教育费附加 借
640305 房产税 借
640306 土地使用税 借
640307 车船使用税 借
640308 印花税 借
640399 其他 借
6411 利息支出 借
641101 非金融企业往来利息支出 借
641102 金融企业往来支出 借
6421 手续费及佣金支出 借
642101 代理买卖证券手续费支出 借
642102 代理兑付债券手续费支出 借
642103 代理保管证券手续费支出 借
642104 代理期货产品手续费支出 借
642105 代理承销证券支出 借
642106 代理资产管理业务支出 借
642107 代理保险业务支出 借
642199 其他 借
30
6602 营业费用(业务及管理费) 借
660201 工资 借
660202 福利费 借
660203 职工教育经费 借
660204 工会经费 借
660205 失业保险费 借
660206 劳动保险费 借
660207 医疗保险费 借
660208 工伤保险费 借
660209 生育保险费 借
660210 住房公积金 借
660211 劳动保护费 借
660212 劳务派遣及临聘人员费用 借
660213 折旧费 借
660214 租赁费 借
660215 物业管理费 借
660216 水电费 借
660217 修理费 借
660218 邮电通讯费 借
660219 电子设备运转费 借
660220 绿化费 借
660221 安全防卫费 借
660222 无形资产摊销 借
660223 交易席位费摊销 借
660224 长期待摊费用摊销 借
660227 业务宣传费 借
660228 媒体广告费 借
660229 业务招待费 借
660230 差旅费 借
660231 办公费 借
660232 书报费 借
660233 印刷费 借
660234 外事费 借
31
660235 会议费 借
660236 车辆使用费 借
660237 保险费 借
660238 低值易耗品摊销 借
660239 咨询费 借
660240 公证费 借
660241 诉讼和律师费 借
660242 审计费 借
660243 研究开发费 借
660244 投资者保护基金 借
660245 董事会费 借
660246 社会团体会费 借
660247 交易所会员交易流量费 借
660248 集合资产管理计划代销佣金 借
660299 其他 借
6701 资产减值损失 借
670101 坏帐准备 借
670102 长期股权投资减值准备 借
670104 固定资产减值准备 借
670105 在建工程减值准备 借
670106 无形资产减值准备 借
670107 抵债资产减值准备 借
670108 商誉减值准备 借
670199 其他 借
6702 信用减值损失 借
670201 债权投资减值损失 借
670202 其他债权投资减值损失 借
670203 融资业务减值损失 借
670204 股票质押业务减值损失 借
670205 约定购回业务减值损失 借
670209 其他预期信用减值损失 借
6711 营业外支出 借
671101 固定资产盘亏 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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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71102 处理固定资产净损失 借
671103 处理无形资产净损失 借
671104 处置抵债资产支出 借
671105 短券短款损失 借
671106 证券交易差错损失 借
671107 非常损失 借
671108 赔偿金 借
671109 违约金 借
671110 滞纳金 借
671111 罚款支出 借
671112 捐赠支出 借
671113 非货币性资产交换损失 借
671114 债务重组损失 借
671199 其他 借
6801 所得税费用 借
680101 当期所得税费用 借
680102 递延所得税费用 借
6901 以前年度损益调整 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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