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元证券: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2021-2023年股东回报规划的独立意见2021-08-24
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公司 2021-2023 年股东回报规划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
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规定,我们作为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
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本着勤勉尽责的工作态度,经过调查了解和认真审阅
相关材料,现就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的《公司 2021-2023 年股东回
报规划》,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1. 《股东回报规划》着眼于公司长远、可持续的发展,是在综合考虑公司
发展战略规划、行业发展趋势、股东要求和意愿、社会资金成本以及外部融资环
境等因素的基础上制定的;
2.公司建立了对投资者持续、稳定、科学的回报规划与机制,对公司利润分
配做出明确的制度性安排,保证利润分配政策的连续性和稳定性。《股东回报规
划》增强了公司分红政策的透明度,便于投资者形成稳定的回报预期,切实维护
了广大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3.公司制定《股东回报规划》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
的规定;
我们同意《公司 2021-2023 年股东回报规划》,并同意提交公司 2021 年第一
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此页无正文,专用于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
2021-2023 年股东回报规划的独立意见签字页)
独立董事:
周世虹:
魏玖长:
徐志翰:
张本照:
周泽将:
2021 年 8 月 2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