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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国元证券: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2022-12-01  

                        证券代码:000728           证券简称:国元证券         公告编号:2022-061



                        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本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已
审议通过关于召开本次会议的议案。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
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深交所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等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 现场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2022 年 12 月 16 日(星期五)14:30 时。
    (2) 网络投票时间:网络投票系统包括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
票系统(网址:http://wltp.cninfo.com.cn)。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
网络投票的时间为 2022 年 12 月 16 日(星期五)上午 9:15-9:25,9:30-11:
30,下午 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
时间为 2022 年 12 月 16 日(星期五)上午 9:15 至下午 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
开。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2 年 12 月 9 日。
    7.会议出席对象:
    (1) 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股东或其代理人
    于股权登记日 2022 年 12 月 9 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
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书面形式
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1
                  (2) 本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 本公司聘请的律师。
                  (4) 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8.会议地点:安徽省合肥市梅山路 18 号国元证券七楼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提案名称及编码表
                                                                                          备注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该列打勾的栏目可
                                                                                        以投票
         100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
非累积投票提案
1.00                   关于修订《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议案                          √
2.00                   关于修订《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
3.00                   关于修订《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
累积投票提案                               采用等额选举,填报投给候选人的选举票数
4.00                   关于选举公司第十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应选人数(8)人
4.01                   选举沈和付先生为非独立董事                                          √
4.02                   选举许植先生为非独立董事                                            √
4.03                   选举胡伟先生为非独立董事                                            √
4.04                   选举于强先生为非独立董事                                            √
4.05                   选举刘超先生为非独立董事                                            √
4.06                   选举邵德慧女士为非独立董事                                          √
4.07                   选举左江女士为非独立董事                                            √
4.08                   选举孙先武先生为非独立董事                                          √
5.00                   关于选举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应选人数(5)人
5.01                   选举徐志翰先生为独立董事                                            √
5.02                   选举张本照先生为独立董事                                            √
5.03                   选举鲁炜先生为独立董事                                              √
5.04                   选举阎焱先生为独立董事                                              √
5.05                   选举郎元鹏先生为独立董事                                            √
6.00                   关于选举公司第十届监事会非职工监事的议案                     应选人数(3)人
6.01                   选举蒋希敏先生为非职工监事                                          √
6.02                   选举张辉先生为非职工监事                                            √
6.03                   选举徐明余先生为非职工监事                                          √
                  议案 1、2、3 属于特别决议议案,应当由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
          理人)所持表决权的 2/3 以上通过。议案 4、5、6 采取累积投票制,应选非独立
          董事 8 人、独立董事 5 人、非职工监事 3 人,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为其所持


                                                      2
有表决权的股份数量乘以应选人数,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以应选人数为
限在候选人中任意分配(可以投出零票),但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需经深圳证券交易
所备案审核无异议后,股东大会方可进行表决。
    公司将对中小投资者表决单独计票,单独计票结果将在股东大会决议公告中
公开披露。
    本次股东大会议案 1 和 3 由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和第二十七次会议
提交,议案 2 由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提交,议案 4 和 5 由公司第九
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提交,议案 6 由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提交。
议案 1、2、3 具体内容请查阅公司于 2022 年 8 月 23 日和 2022 年 12 月 1 日在巨
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董事会
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
议决议公告》和《<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制度修订说明》;议案 4、5、
6 具体内容请查阅公司于 2022 年 12 月 1 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披露的《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国元
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1.登记方式:现场、信函或传真登记
    2.登记时间:2022 年 12 月 14 日 9:00-17:00
    3.登记地点:合肥市梅山路 18 号国元证券董事会办公室
    4.受托行使表决权人登记和表决时需提交的文件:
    (1) 自然人股东:本人有效身份证件、股票账户卡;
    (2) 代表自然人股东出席本次会议的代理人:代理人本人有效身份证件、自
然人股东身份证件复印件、代理投票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人股票账户卡;
    (3) 代表法人股东出席本次会议的法定代表人:本人有效身份证件、法人股
东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股票账户卡;
    (4) 法定代表人以外代表法人股东出席本次会议的代理人:代理人有效身份
证件、法人股东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签署的代理投票授


                                      3
权委托书(加盖公章)、股票账户卡。
   股东可以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其中,以传真方式进行登记的股东,请在参
会时携带代理投票授权委托书等原件,转交会务人员。
   代理投票授权委托书由委托人授权他人签署的,授权签署的代理投票授权委
托书或者其他授权文件应当经过公证。
   代理投票授权委托书请见本通知附件2。
   5.联系方式
   地址:安徽省合肥市梅山路18号国元证券
   邮编:230022
   联系人:耿勐翾、朱睿达
   联系电话:0551-68167077、62201743
   传真号码:0551-62207322
   电子信箱:dshbgs@gyzq.com.cn
   6.会议费用:本次现场会议预计半天,请出席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按时
参加;出席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食宿、交通费用自理。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网址
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详见本通
知附件1。


    五、备查文件
   1.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决议;
   3.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4.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附件:1.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2.授权委托书


                                     4
    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12月1日




5
        附件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投票代码为“360728”,投票简称为“国元投票”。
               2.议案设置及填报表决意见
               (1)议案设置
               本次股东大会需要表决的议案事项的提案编码如下表:
                                                                                  备注
       提案
                                           提案名称                        该列打勾的栏目可以
       编码
                                                                                   投票
100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

非累积投票提案
1.00              关于修订《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议案                       √
2.00              关于修订《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
3.00              关于修订《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
累积投票提案                        采用等额选举,填报投给候选人的选举票数
4.00              关于选举公司第十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应选人数(8)人
4.01              选举沈和付先生为非独立董事                                       √
4.02              选举许植先生为非独立董事                                         √
4.03              选举胡伟先生为非独立董事                                         √
4.04              选举于强先生为非独立董事                                         √
4.05              选举刘超先生为非独立董事                                         √
4.06              选举邵德慧女士为非独立董事                                       √
4.07              选举左江女士为非独立董事                                         √
4.08              选举孙先武先生为非独立董事                                       √
5.00              关于选举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应选人数(5)人
5.01              选举徐志翰先生为独立董事                                         √
5.02              选举张本照先生为独立董事                                         √
5.03              选举鲁炜先生为独立董事                                           √
5.04              选举阎焱先生为独立董事                                           √
5.05              选举郎元鹏先生为独立董事                                         √
6.00              关于选举公司第十届监事会非职工监事的议案                   应选人数(3)人
6.01              选举蒋希敏先生为非职工监事                                       √
6.02              选举张辉先生为非职工监事                                         √
6.03              选举徐明余先生为非职工监事                                       √
               (2)填报选举票数


                                                  6
    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对于累积投票提案,填报投给某候选人的选举票数。股东应当以其所拥有的
每个提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选举票数
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提案组所投的选举票均视
为无效投票。如果不同意某候选人,可以对该候选人投0票。
                 累积投票制下投给候选人的选举票数填报一览表
      投给候选人的选举票数                           填报
           对候选人A投X1票                           X1票
           对候选人B投X2票                           X2票

                 …                                   …
                合计                    不超过该股东拥有的选举票数
    各议案股东拥有的选举票数举例如下
    ①选举非独立董事(采用等额选举,应选人数为8位)
    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8
    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在 8 位独立董事候选人中任意分配,但投票总
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②选举独立董事(采用等额选举,应选人数为5位)
    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5
    股东可以将票数平均分配给5位独立董事候选人,也可以在5位独立董事候选
人中任意分配,但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③选举非职工监事(采用等额选举,应选人数为3位)
    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3
    股东可以将票数平均分配给3位非职工监事候选人,也可以在3位非职工监事
候选人中任意分配,但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
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
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
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


                                   7
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2 年 12 月 16 日的交易时间,即 9:15—9:25,9:30—11:30 和
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2年12月16日(星期五)上午9:15,
结束时间为同日下午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
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
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
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
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8
         附件 2:

                                                 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或本单位)出席国元证券股份有限
         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表本人(或本单位)依照以下指示对下列议
         案投票。


                                                                                        备注
       提案                                                                                     同意 反对 弃权
                                              提案名称                             该列打勾的栏 (√)(Х) (○)
       编码
                                                                                   目可以投票
       100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
非累积投票提案
1.00                关于修订《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议案                           √
2.00                关于修订《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
3.00                关于修订《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
累积投票提案                                  采用等额选举,填报投给候选人的选举票数
4.00                关于选举公司第十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应选人数(8)人
4.01                选举沈和付先生为非独立董事                                           √
4.02                选举许植先生为非独立董事                                             √
4.03                选举胡伟先生为非独立董事                                             √
4.04                选举于强先生为非独立董事                                             √
4.05                选举刘超先生为非独立董事                                             √
4.06                选举邵德慧女士为非独立董事                                           √
4.07                选举左江女士为非独立董事                                             √
4.08                选举孙先武先生为非独立董事                                           √
5.00                关于选举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应选人数(5)人
5.01                选举徐志翰先生为独立董事                                             √
5.02                选举张本照先生为独立董事                                             √
5.03                选举鲁炜先生为独立董事                                               √
5.04                选举阎焱先生为独立董事                                               √
5.05                选举郎元鹏先生为独立董事                                             √
6.00                关于选举公司第十届监事会非职工监事的议案                              应选人数(3)人
6.01                选举蒋希敏先生为非职工监事                                           √
6.02                选举张辉先生为非职工监事                                             √
6.03                选举徐明余先生为非职工监事                                           √
              注:1.本次非累积投票填在表决意见相应栏填写,“同意”划“√”,“反对”划“×”,“弃权”划
         “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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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本次非独立董事、独立董事、非职工监事的选举采用累积投票方式表决,股东拥有的表决票数为其

于股权登记日持有的公司股份数乘于应选举的非独立董事人数(8 名)、独立董事人数(5 名)、非职工监

事人数(3 名);在每一项表决票数额度范围内,股东可自主分配同意票数,可以将其拥有的全部表决票

数集中投给某一位候选人,也可以将其拥有的表决票数自主分配给两位或两位以上的候选人;如股东所投

出的表决票总数等于或者小于其累积可使用表决票数,则投票有效,实际投出表决票总数与累积可使用表

决票数间的差额部分视为放弃;如股东所投出的表决票总数超过其累积可使用表决票数的,股东对该事项

的投票无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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