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元证券: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的独立意见2022-12-01
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深圳证券交易
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国
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制度》和《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章程》等有关规定,我们作为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的独立董事,本着勤勉尽责的工作态度,基于独立客
观的立场,现就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的《关于
选举公司第十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关于选举公司第十
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1.公司第十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独立董事候选人的
提名和表决均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合法有效,
有利于公司的发展。提名人是在充分了解被提名人的教育背景、
职业经历和专业素养等综合情况的基础上进行提名的,并已征得
被提名人本人同意。
2.经审阅候选人个人履历,我们认为他们具备与其行使职权
相适应的任职条件,未发现其中有《公司法》第146条规定的情
形,亦未有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禁入尚未解除的情
况。
综上所述,我们同意提名沈和付先生、许植先生、胡伟先生、
于强先生、刘超先生、邵德慧女士、左江女士、孙先武先生为公
司第十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同意提名徐志翰先生、张本
照先生、鲁炜先生、阎焱先生、郎元鹏先生为公司第十届独立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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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候选人。我们同意将相关议案提交至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
东大会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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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页无正文,为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董事会换
届选举的独立意见签字页)
独立董事:
周世虹:
徐志翰:
张本照:
周泽将:
鲁 炜:
2022 年 11 月 30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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