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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国元证券: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2023年付息公告2023-03-21  

                        债券代码:149422                                        债券简称:21 国元 01




                         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
                             2023年付息公告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
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
(债券简称:21 国元 01,债券代码:149422,以下简称“本期债券”)将于 2023 年 3
月 23 日支付 2022 年 3 月 23 日至 2023 年 3 月 22 日期间的利息。
    (2)本期债券的债权登记日为 2023 年 3 月 22 日,当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
市后,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期债券全体持有人享有本次派发的利息。
    根据《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
期)募集说明书》和《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
债券(第一期)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的公告》有关条款的约定,在本期债券的计息
期限内,每年付息一次。为确保付息工作的顺利进行,方便投资者及时领取利息,现
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本期债券基本情况
    1.发行人: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债券名称: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
(第一期)
    3.债券简称:21 国元 01
    4.债券代码:149422
    5.发行总额:人民币 32 亿元
    6.发行价格:人民币 100 元/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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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7.存续期限:3 年期固定利率债券
    8.票面利率:3.69%
    9.计息方式:本期债券采用单利按年计息,不计复利
    10.还本付息方式:本期债券每年付息一次,到期一次还本,最后一期利息随本金
的兑付一起支付
    11.起息日:2021 年 3 月 23 日
    12.付息日:2022 年至 2024 年每年的 3 月 23 日。前述日期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
息日,则付息顺延至下一个工作日,顺延期间不另计息
    13.本金兑付日:2024 年 3 月 23 日。前述日期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到期
顺延至下一个工作日,顺延期间不另计息
    14.担保情况:本期债券无担保条款
    15.受托管理人: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16.信用级别:发行人的主体信用等级和本期债券的信用等级均为 AAA
    17.上市时间和地点:本期债券于 2021 年 3 月 29 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
    18.本期债券登记、代理债券付息、兑付机构: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
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

    二、本期债券兑付兑息方案
    本期债券“21 国元 01”票面利率为 3.69%,每手(面值 1,000 元)本期债券本次付
息金额为人民币 36.90 元(含税),扣税后个人、证券投资基金债券持有人每手实际取
得的付息额为人民币 29.52 元,非居民企业(包含 QFII、RQFII)每手实际取得的付
息金额为人民币 36.90 元。

    三、债权登记日及付息日
    1.债权登记日:2023 年 3 月 22 日。
    2.债券付息日:2023 年 3 月 23 日。

    四、债券付息对象
    本次付息对象为:截止 2023 年 3 月 22 日(该日期为债权登记日)下午深圳证券
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全体本期债券持有人。

    五、债券付息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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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公司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进行本期债券的派息。
    根据本公司向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提交的委托代理债券付息申请,本公司将在本
次付息日 2 个交易日前将本期债券本次付息资金足额划付至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指定
的银行账户。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收到款项后,通过资金结算系统将本期债券本次派
息资金划付给相应的付息网点(由债券持有人指定的证券公司营业部或中国结算深圳
分公司认可的其他机构)。
    如本公司未按时足额将本次债券付息资金划入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指定的银行
账户,则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将终止本次委托代理债券付息服务,后续本期债券的付
息工作由本公司自行负责办理。
    如本公司自行办理本期债券的兑付兑息工作,本公司将在完成网下兑付后,向中
国结算深圳分公司提供债券退出登记资料并办理退出登记手续。

    六、关于本次付息对象缴纳公司债券利息所得税的说明
    1.个人缴纳企业债券利息所得税的说明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以及其他相关税收法规和文件的规定,本
期债券个人(包括证券投资基金)债券持有者应缴纳企业债券利息个人所得税,征税
税率为利息额的 20%。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加强企业债券利息个人所得税代扣代
缴工作的通知》(国税函〔2003〕612 号)规定,本期债券利息个人所得税统一由各付
息网点在向债券持有人支付利息时负责代扣代缴,就地入库。
    2.非居民企业缴纳企业债券利息所得税的说明
    根据 2021 年 11 月 22 日发布的《关于延续境外机构投资境内债券市场企业所得
税、增值税政策的公告》(财政部税务总局公告 2021 年 34 号),自 2021 年 11 月 7 日
起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止,对境外机构投资境内债券市场取得的债券利息收入暂免
征收企业所得税和增值税。上述暂免征收企业所得税的范围不包括境外机构在境内设
立的机构、场所取得的与该机构、场所有实际联系的债券利息。
    3.其他债券持有者缴纳企业债券利息所得税的说明
    对于其他债券持有者,其债券利息所得税需自行缴纳。

    七、咨询联系方式
    1.发行人: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沈和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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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咨询地址:安徽省合肥市蜀山区梅山路 18 号
邮政编码:230022
咨询联系人:桂司文
咨询电话:0551-62207285
传真电话:0551-62645209


2.受托管理人: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咨询地址:北京市朝阳区亮马桥路 48 号中信证券大厦 22 层
咨询联系人:宋颐岚、常唯、王琛、刘亦诚、唐正雄、秦晓冬、刘子沛
咨询电话:010-60834031
传真:010-60833504


3.登记机构: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
咨询地址: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 2012 号深圳证券交易所广场 25 楼
咨询电话:0755-21899999


特此公告。
(本页以下无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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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页无正文,仅为《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
券(第一期)2023年付息公告》之盖章页)




                                                    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 3 月 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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