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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燕京啤酒:2014年第三季度报告正文2014-10-17  

						                                         北京燕京啤酒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第三季度报告正文




证券代码:000729        证券简称:燕京啤酒                           公告编号:2014-038




      北京燕京啤酒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第三季度报告正文




                                                                                          1
                                                   北京燕京啤酒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第三季度报告正文



                                  第一节 重要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次季报的董事会会议。
    公司负责人李福成、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赵春香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王岳声明:保证季
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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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二节 主要财务数据及股东变化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因会计政策变更及会计差错更正等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本报告期末比上年
                                                                        上年度末
                                  本报告期末                                                               度末增减

                                                             调整前                  调整后                 调整后

总资产(元)                      19,744,477,283.03       18,905,357,579.64        18,905,357,579.64                 4.44%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
                                  12,433,265,704.94       11,740,934,097.10        11,740,934,097.10                 5.90%
(元)

                                                       本报告期比上年同期                              年初至报告期末比
                                   本报告期                                    年初至报告期末
                                                             增减                                        上年同期增减

营业收入(元)                     4,487,475,376.91                   -0.12%       12,244,882,108.44                 3.25%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334,498,373.99                    -7.28%         915,906,780.54                  3.16%
(元)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
                                    323,428,488.49                     1.73%         799,397,256.15                  5.97%
常性损益的净利润(元)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                   2,201,184,143.99              -5.13%
(元)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0.1191                  -7.32%                  0.3261              -3.86%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0.1191                  -7.32%                  0.3261              -3.86%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2.73%                   -0.34%                  7.57%               -1.14%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项目                                年初至报告期期末金额                       说明

非流动资产处置损益(包括已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冲销部分)                    77,526,488.58

                                                                                          企业发展资金:2183 万元,
                                                                                          技术改造资金:1299 万元,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与企业业务密切相关,按照国家统
                                                                          51,852,715.84 环保奖励:585 万元,
一标准定额或定量享受的政府补助除外)
                                                                                          税收奖励:982 万元,

                                                                                          其他:136 万元

                                                                                          控股子公司福建省燕京惠泉啤
委托他人投资或管理资产的损益                                               3,971,863.02
                                                                                          酒股份有限公司购买的银行理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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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财产品产生的收益。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                                         2,670,207.69

减:所得税影响额                                                         10,170,127.45

       少数股东权益影响额(税后)                                            9,341,623.29

合计                                                                    116,509,524.39                       --

对公司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 1 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界定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以及把《公
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 1 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
说明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将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 1 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
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二、报告期末股东总数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1、报告期末普通股股东总数及前十名普通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报告期末普通股股东总数                                                                                                   62,900

                                                前 10 名普通股股东持股情况

                                                                                          持有有限售条件      质押或冻结情况
              股东名称                 股东性质         持股比例       持股数量
                                                                                            的股份数量        股份状态   数量

北京燕京啤酒投资有限公司            境内非国有法人           57.59%    1,617,569,568          297,607,894

兴元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客户资金 境外法人                       2.34%          65,693,141                  0

北京燕京啤酒集团公司                国有法人                  1.88%          52,686,697        11,306,780

泰康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分红
                                    其他                      1.73%          48,477,283                  0
-个人分红-019L-FH002 深

中国工商银行-广发大盘成长混合
                                    其他                      1.42%          39,801,279                  0
型证券投资基金

中国对外经济贸易信托有限公司-
                                    其他                      0.93%          26,220,011                  0
重阳对冲 1 号集合资金信托计划

泰康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万能
                                    其他                      0.75%          21,027,968                  0
-个险万能

华润深国投信托有限公司-重阳3
                                    其他                      0.72%          20,200,021                  0
期证券投资集合资金信托

泰康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开泰
                                    其他                      0.71%          20,000,000                  0
-稳健增值投资产品

日月控股有限公司                    其他                      0.54%          15,057,857                  0

                                           前 10 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持股情况



                                                                                                                            4
                                                              北京燕京啤酒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第三季度报告正文



                                                          持有无限售条件普                    股份种类
                        股东名称
                                                            通股股份数量         股份种类                数量

北京燕京啤酒投资有限公司                                        1,319,961,674 人民币普通股               1,319,961,674

兴元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客户资金                                     65,693,141 人民币普通股                  65,693,141

泰康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分红-个人分红-019L-FH002 深           48,477,283    人民币普通股                48,477,283

北京燕京啤酒集团公司                                               41,379,917 人民币普通股                  41,379,917

中国工商银行-广发大盘成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39,801,279 人民币普通股                  39,801,279

中国对外经济贸易信托有限公司-重阳对冲 1 号集合资金信托
                                                                   26,220,011 人民币普通股                  26,220,011
计划

泰康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万能-个险万能                           21,027,968 人民币普通股                  21,027,968

华润深国投信托有限公司-重阳3期证券投资集合资金信托               20,200,021 人民币普通股                  20,200,021

泰康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开泰-稳健增值投资产品                   20,000,000 人民币普通股                  20,000,000

日月控股有限公司                                                   15,057,857 人民币普通股                  15,057,857

                                                          上述股东中,北京燕京啤酒投资有限公司和北京燕京啤酒集
                                                          团公司为同一法定代表人,北京燕京啤酒集团公司持有北京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说明
                                                          燕京啤酒投资有限公司 20%股份。未知其他股东是否存在关
                                                          联关系或一致行动。

前 10 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参与融资融券业务股东情况说明 公司股东日月控股有限公司通过融资融券信用账户持有
(如有)                                                  15,057,857 股,报告期末持股总数较期初增加 4,996,812 股。



公司前 10 名普通股股东、前 10 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是否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 是 √ 否
公司股东在报告期内未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2、报告期末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十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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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三节 重要事项

一、报告期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一)长期股权投资准则变动对于合并财务报表的影响
                                                                单位:人民币元

           被投资单位               交易基本 2013年1月1日归属                          2013年12月31日
                                     信息    于母公司股东权益
                                                                 长期股权 投资          可供出售 金融资产       归属于母公司股
                                     [注1]         (+/-)                                                         东权益 (+/-)
                                                                      (+/-)                    (+/-)

中投信用担保有限公司                                                  -30,000,000.00            30,000,000.00

清华紫光科技创新投资有限公司                                          -20,000,000.00            20,000,000.00

其他                                                                  -16,542,876.03            16,542,876.03

合计                                   --                             -66,542,876.03            66,542,876.03



(二)财务报表列报准则变动对于合并财务报表的影响

                                             2013年12月31日

                    资本公积(+/-)                                其他综合收益 (+/-)

                    -9,128,564.02                                   9,128,564.02




(三)报告期主要财务指标发生重大变动的情况

(1)货币资金期末余额271,650.78 万元,较期初增加68.82%,主要是公司调整产品结构,增加中高档酒销量,销售收入增加

以及推行公司内部资金集中管控,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导致。

(2)应收票据期末934.84 万元,较期初增加185.00%,主要是本期以应收票据结算的收入增加所致。

(3)在建工程期末余额58,384.23万元,较期初下降35.15%,主要是在建工程项目转入固定资产所致。

(4)应交税费期末余额35,341.59万元,较期初增加101.27%,主要是本期销售收入及利润增加相应各项税金增加所致。

(5)财务费用本期发生额3,673.56万元,较上期下降43.8%,主要是本期偿还银行借款及实行资金集中管控,提高资金使用

效率,减少资金占用所致。

(6)资产减值损失本期发生额1,135.74万元,较上期增加164.85%,主要是本期计提坏账准备增加所致。

(7)投资收益本期发生额397.19万元,较上期减少95.64%,主要是本公司子公司内蒙原料公司2013年度出售所持部分江河

创建股票取得收益所致。



                                                                                                                       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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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营业外收入本期发生额15,940.87万元,较上期增加132.29%,主要是本期取得政府补助增加所致。

(9)营业外支出本期发生额2,735.93万元,较上期增加277.94%,主要是本期处置非流动资产增加所致。


二、 报告期内经营情况回顾

     公司面对经济增速放缓、部分区域持续不利天气等负面影响,紧紧围绕总体经营战略,持续推进产品

结构、市场结构和品牌结构调整,不断优化管理流程,销售收入和利润继续保持了持续增长的态势。

     1-9 月份,公司实现啤酒销量 471 万千升;实现营业收入 1,224,488 万元,同比增长 3.25%;实现利

润 127,049 万元,同比增长 3.08%;实现净利润 91,591 万元,同比增长 3.16%。

     公司致力于酿造中国最好的啤酒,持续提升和优化产品品质。报告期内公司鲜啤、易拉罐啤酒等中档

产品较快增长,产品结构更趋合理,产品盈利能力进一步提高。

     报告期内,公司继续注重中西部市场发展,进一步强化云南、贵州、新疆等市场的竞争地位。

     报告期内,公司继续推进“1+3”品牌战略,加大燕京主品牌推广力度,促进品牌集中度在原有基础

上进一步提升。公司通过赞助探月工程和冠名中国足协杯,进一步深化与体育的结合。9 月 26 日,燕京啤

酒官方旗舰店的成功上线,进一步拓宽了燕京啤酒现有的销售渠道,满足消费者的多样化需求,进一步丰

富了品牌传播的途径。

     报告期内,公司通过搭建和完善大宗物资集中采购平台、工艺技术统一管理平台、市场统一管理平台

等多项措施,进一步提升整体管理水平,通过搭建 SAP 信息管理系统,进一步强化整体管控能力。


三、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四、公司或持股 5%以上股东在报告期内发生或以前期间发生但持续到报告期内的承诺事项

√ 适用 □ 不适用




                                                                                                          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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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承诺事由      承诺方                  承诺内容                        承诺时间   承诺期限     履行情况

                           关于福建省燕京惠泉啤酒股份有限公司
                           股改作出的承诺:对出售价格的承诺:在
                           锁定期满后,如燕京啤酒通过证券交易所
                           挂牌交易方式出售所持有的惠泉啤酒股
                           份,其出售股票的价格不得低于公司股权 2006 年 05 月 26                承诺正常履行
               本公司                                                                长期
                           分置改革相关股东会会议股权登记日的        日                         中。
                           收盘价格。(在公司实施资本公积金转增
                           股份、利润分配、在公司发行新股、可转
                           换债券、权证或全体股东按相同比例缩股
                           等事项,则对该价格作相应调整)。

                           关于福建省燕京惠泉啤酒股份有限公司
                           股改作出的承诺:建立股权激励的承诺:                                 公司将协助惠
                           全体非流通股股东声明:在本次股权分置                                 泉啤酒在股东
                           改革完成后,本承诺人将协助和督促公司                                 背景相类似(特
                           董事会在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允许的前提                                   指控股股东或
                           下,在本次股权分置改革完成 12 个月内,                               实际控制人均
                                                                 2006 年 05 月 26
               本公司      向股东大会提出针对公司 2006、2007、                    长期          为北京市国资
                                                                 日
                           2008 年任意一年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                                  委)的第一家上
                           净利润增长率不低于 25%的业绩目标,参                                 市公司实施股
                           考本次股权分置改革前的二级市场股票                                   权激励后二年
股改承诺                   价格对公司经营管理层以定向增发或其                                   内实施股权激
                           他方式发行一定数量的股份的股权激励                                   励方案。
                           方案,并在履行相关审批程序后实施。

                           本公司在燕京惠泉股改中的董事会承诺:                                 公司在福建省
                           公司于 2006 年 6 月 20 日召开了第三届董                              和江西省抚州
                           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会议审议并通过了                                 市、萍乡市、赣
                           《关于委托福建省燕京惠泉啤酒股份有                                   州市、鹰潭市市
                           限公司管理福建燕京啤酒有限公司的议                                   场将以燕京惠
                           案》。会议决定,委托福建省燕京惠泉啤                                 泉为主进行运
                           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燕京惠泉")对                                 作,并将燕京啤
                           福建燕京啤酒有限公司生产经营进行管                                   酒(赣州)有限
                           理。会议同时决定,公司在东南区域市场 2006 年 06 月 20                责任公司、福建
               本公司                                                                长期
                           将以燕京惠泉为主进行运作,在东南区域 日                              燕京啤酒有限
                           以内的控股子公司将陆续通过委托经营                                   公司通过委托
                           或其他方式由燕京惠泉管理,公司在此区                                 经营或其他方
                           域内如有新收购或新建生产基地的事项,                                 式由燕京惠泉
                           将以燕京惠泉为主进行运作。会议决定,                                 进行管理;公司
                           支持燕京惠泉不断提高在东南市场上的                                   在以上区域内
                           影响力,不断提升盈利能力,在燕京惠泉                                 如有新收购或
                           完成股权分置改革后的十二个月内,促使                                 新建生产基地
                           燕京惠泉董事会尽快制定燕京惠泉的管                                   的事项,将以燕


                                                                                                                 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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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理层股权激励方案,燕京惠泉的管理层股                                   京惠泉为主进
                                  权激励方案要以燕京惠泉净资产收益率                                     行运作。   股
                                  达到 6%以上为实施前提,力争使燕京惠                                    权激励的承诺
                                  泉的净资产收益率水平在三年内达到本                                     正常履行中。
                                  公司水平。

                                                                                                         因各种主客观
                                                                                                         因素的影响,公
                                                                                                         司尚未具备实
                                                                                                         施公司业务骨
                                                                                                         干和管理层激
                                                                                                         励计划的条件。
                   本公司的控股                                                               2017 年 6 公司将积极与
                                  在实施股权分置改革之后,将积极推进公
                   股东北京燕京                                            2006 年 03 月 31 月 30 日     相关部门沟通,
                                  司业务骨干和管理层激励计划,进一步完
                   啤酒投资有限                                            日                 前提出激   积极筹备激励
                                  善公司治理结构。
                   公司                                                                       励预案     的前期工作,三
                                                                                                         年内提出激励
                                                                                                         预案,报相关部
                                                                                                         门审批,经批准
                                                                                                         后实施。相关事
                                                                                                         宜的进展将及
                                                                                                         时披露。

                                  与惠泉啤酒不竞争的承诺:公司在以协议
                                  转让方式收购惠泉啤酒 38.148%股份时,
                                  为避免同业竞争,公司于 2003 年 8 月 11
                                  日签署《不竞争承诺函》,承诺将作出一
                                  系列的安排,避免与惠泉啤酒产生同业竞
                                  争,与惠泉啤酒变竞争为合作,保证惠泉
                                  啤酒拥有独立的产、供、销体系,保证惠
                                  泉啤酒的稳定、健康发展。将主要从以下
                                  几个方面做好工作:"(1)明确市场区域
收购报告书或权益                  划分:燕京啤酒明确表示与惠泉啤酒进行
                                                                           2003 年 08 月 11              承诺正常履行
变动报告书中所作 本公司           市场区域划分,把燕京啤酒在福建省内的                        长期
                                                                           日                            中。
承诺                              销售网络(包括福建燕京啤酒有限公司的
                                  销售网络)与惠泉啤酒现有的销售网络统
                                  一管理。(2)明确产品档次划分:燕京啤
                                  酒承诺,在福建省不再销售与惠泉啤酒同
                                  档次低于惠泉啤酒价格的产品,并且销售
                                  的中高档啤酒均通过惠泉啤酒的销售网
                                  络来进行,从而避免相互冲突。(3)燕京
                                  啤酒成为惠泉啤酒控股股东后,将保留、
                                  巩固惠泉啤酒现有的销售队伍及营销网
                                  络,充实其营销管理力量。"

资产重组时所作承 无               无



                                                                                                                          9
                                                               北京燕京啤酒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第三季度报告正文


诺

                                  避免同业竞争的相关承诺:本公司 2008
                                  年进行非公开发行时,控股股东燕京有限
                                  向公司出具了《避免同业竞争承诺函》:"
                                  在作为燕京啤酒控股股东期间不从事、亦
                                  促使我公司控制其他子公司、分公司、合
                                  营或联营公司不从事对燕京啤酒或其子
                                  公司、分公司、合营或联营公司相同或相
                   本公司的控股
                                  似的业务,亦不再投资、收购从事与燕京
                   股东北京燕京                                           2008 年 03 月 17                承诺正常履行
                                  啤酒或其子公司、分公司、合营或联营公                       长期
                   啤酒投资有限                                           日                              中。
                                  司相同或相似业务的企业,对于燕京有限
                   公司
                                  已经控股或合营的从事啤酒生产经营活
                                  动的燕京莱州和燕京三孔托管于燕京啤
                                  酒经营,从而避免双方的同业竞争。如出
                                  现不可避免的同业竞争,本公司将采取承
                                  包、租赁、托管等方式将构成同业竞争的
                                  资产及业务交付于燕京啤酒经营,从而避
                                  免双方的同业竞争。"

                                  避免同业竞争的相关承诺:本公司 2012
                                  年公开增发时,控股股东燕京有限向公司
                                  出具了《避免同业竞争承诺函》:"为确保
                                  北京燕京啤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首次公开发行或再
                                  燕京啤酒")的良好运营动作并保护燕京
融资时所作承诺                                                                                            避免同业竞争
                                  啤酒股东的利益,本公司承诺在作为燕京                       避免同业
                                                                                                          的承诺正常履
                                  啤酒控股股东期间不从事、亦促使我公司                       竞争的承
                                                                                                          行中。 收购燕
                                  控制其他子公司、分公司、合营或联营公                       诺长期有
                                                                                                          京啤酒(曲阜三
                                  司不从事与燕京啤酒或其子公司、分公                         效。   收
                                                                                                          孔)有限责任公
                                  司、合营或联营公司相同或相似业务,亦                       购燕京三
                                                                                                          司股权事宜已
                                  不再投资、收购从事与燕京啤酒或其子公                       孔股权于
                                                                                                          经公司第六届
                   本公司的控股   司、分公司、合营或联营公司相同或相似                       2017 年 5
                                                                                                          董事会第二次
                   股东北京燕京   业务的企业。本公司已经控股或合营的从 2013 年 01 月 11 月 30 日
                                                                                                          会议审议通过。
                   啤酒投资有限   事啤酒生产经营活动的燕京啤酒(莱州) 日                    前实施完
                                                                                                          目前收购事宜
                   公司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燕京莱州")和燕京                       成。收购燕
                                                                                                          正在商讨,在三
                                  啤酒(曲阜三孔)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                       京莱州股
                                                                                                          年内实施完成。
                                  称"燕京三孔")目前托管于燕京啤酒经                         权在其盈
                                                                                                          收购燕京啤酒
                                  营。对于燕京莱州和曲阜三孔,待其生产                       利后三年
                                                                                                          (莱州)有限公
                                  经营走入正轨且具备稳定的盈利能力后,                       内履行相
                                                                                                          司股权事宜将
                                  本公司承诺将持有的燕京莱州和曲阜三                         关程序后
                                                                                                          在其盈利后三
                                  孔股权转让给燕京啤酒,从而避免双方的                       实施完成。
                                                                                                          年内实施完成。
                                  同业竞争。本公司控股子公司燕京啤酒
                                  (长沙)有限公司目前已不再从事啤酒生
                                  产经营业务,不与燕京啤酒产生同业竞
                                  争。如出现不可避免的同业竞争,本公司
                                  将采取承包、租赁、托管等方式将构成同

                                                                                                                         10
                                                                北京燕京啤酒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第三季度报告正文


                                  业竞争的资产及业务交付于燕京啤酒经
                                  营,从而避免双方的同业竞争。"

                                  关于关联交易的承诺:本公司 2012 年公
                                  开增发时,控股股东燕京有限向公司出具
                                  了《承诺函》:"为规范本公司及下属公司
                                  和其他关联方与北京燕京啤酒股份有限
                                  公司(以下简称"燕京啤酒")的关联交易,
                                  不通过关联交易损害燕京啤酒及燕京啤
                                  酒其他股东的合法权益,本公司并代表本
                                  公司下属公司和其他关联方,特此承诺:
                   本公司的控股   确保燕京啤酒的业务独立、资产完整,具
                   股东北京燕京   备独立完整的产、供、销以及其他辅助配 2013 年 01 月 11              承诺正常履行
                                                                                              长期
                   啤酒投资有限   套的系统,以避免、减少不必要的关联交 日                            中。
                   公司           易;对于无法避免的关联交易,将严格按
                                  照公开、公平、公允的原则,参照市场通
                                  行的标准,确定交易价格,并依法签订关
                                  联交易合同;严格遵守公司章程和监管部
                                  门相关规定,履行关联股东及关联董事回
                                  避表决程序及独立董事独立发表关联交
                                  易意见程序,确保关联交易程序合法,关
                                  联交易结果公平合理;严格遵守有关关联
                                  交易的信息披露规则。"

                                  避免同业竞争的相关承诺:公司 2008 年
                                  进行非公开发行时,实际控制人北京控股
                                  有限公司向公司出具了《避免同业竞争承
                                  诺函》:"在作为燕京啤酒实际控制人期间
                                  不从事、亦促使除北京燕京啤酒投资有限
                   本公司的实际   公司外的其他子公司、分公司、合营或联
                                                                           2008 年 03 月 17          承诺正常履行
                   控制人北京控   营公司不从事啤酒生产和经营业务,亦不                        长期
                                                                           日                        中。
                   股有限公司     会投资、收购从事啤酒生产业务的企业。
                                  如在啤酒领域与燕京啤酒出现不可避免
                                  的同业竞争,本公司将采取承包、租赁、
                                  托管等方式将构成同业竞争的资产及业
                                  务交付于燕京啤酒经营,从而避免双方的
                                  同业竞争。"

                                                                                                     当福建燕京连
                                  本公司在 2012 年惠泉啤酒整改时再次承
                                                                                                     续二年利润总
                                  诺:将继续严格履行在 2003 年及 2006 年
                                                                                                     额均超过 1000
                                  做出的承诺,现时由惠泉啤酒托管的福建
其他对公司中小股                                                           2012 年 09 月 24          万元时,在惠泉
                   本公司         燕京在进入稳定盈利期后将以合适的方                          长期
东所作承诺                                                                 日                        啤酒公布第二
                                  式注入惠泉啤酒,福建市场继续完全由惠
                                                                                                     年年报起 12
                                  泉啤酒运作,对惠泉啤酒福建以外的市场
                                                                                                     个月内,本公司
                                  销售本公司给以适当协助。
                                                                                                     向惠泉啤酒董



                                                                                                                    11
                                                                  北京燕京啤酒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第三季度报告正文


                                                                                                           事会提交"将福
                                                                                                           建燕京注入惠
                                                                                                           泉啤酒"的相关
                                                                                                           议案",福建市
                                                                                                           场继续由惠泉
                                                                                                           啤酒运作,对惠
                                                                                                           泉啤酒福建以
                                                                                                           外的市场销售
                                                                                                           本公司给以适
                                                                                                           当协助。

                   本公司的控股     五年内不出售其所持有的燕京啤酒股票                        2012 年 3
                   股东北京燕京     的承诺:燕京有限承诺自 2012 年 3 月 22 2012 年 03 月 22 月 22 日至 承诺正常履行
                   啤酒投资有限     日起的五年内不出售其所持有的燕京啤     日                 2017 年 3    中。
                   公司             酒股票。                                                  月 21 日

                                                                                              自 2014
                                                                                              年 5 月 12
                                    北京燕京啤酒投资有限公司于 2014 年                        日起 12
                   本公司的控股
                                    5 月 12 日、5 月 28 日增持本公司股票                      个月内的
                   股东北京燕京                                            2014 年 05 月 12                承诺正常履行
                                    时郑重承诺:在增持期间及法定期限内不                      增持期及
                   啤酒投资有限                                            日                              中。
                                    减持所持有的北京燕京啤酒股份有限公                        增持完成
                   公司
                                    司股票。                                                  后半年内
                                                                                              的法定期
                                                                                              限内

承诺是否及时履行 是

                   1、公司将协助惠泉啤酒在股东背景相类似(特指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均为北京市国资委)的第一家
                   上市公司实施股权激励后二年内实施股权激励方案。
                   2、公司在福建省和江西省抚州市、萍乡市、赣州市、鹰潭市市场将以燕京惠泉为主进行运作,并将燕
                   京啤酒(赣州)有限责任公司、福建燕京啤酒有限公司通过委托经营或其他方式由燕京惠泉进行管理;
                   公司在以上区域内如有新收购或新建生产基地的事项,将以燕京惠泉为主进行运作。
                   3、因各种主客观因素的影响,公司尚未具备实施公司业务骨干和管理层激励计划的条件。公司将积极
未完成履行的具体
                   与相关部门沟通,积极筹备激励的前期工作,三年内提出激励预案,报相关部门审批,经批准后实施。
原因及下一步计划
                   相关事宜的进展将及时披露。
(如有)
                   4、收购燕京啤酒(曲阜三孔)有限责任公司股权事宜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目
                   前收购事宜正在商讨,在三年内实施完成。 收购燕京啤酒(莱州)有限公司股权事宜将在其盈利后三
                   年内实施完成。
                   5、当福建燕京连续二年利润总额均超过 1000 万元时,在惠泉啤酒公布第二年年报起 12 个月内,本
                   公司向惠泉啤酒董事会提交“将福建燕京注入惠泉啤酒”的相关议案”,福建市场继续由惠泉啤酒运作,
                   对惠泉啤酒福建以外的市场销售本公司给以适当协助。


五、对 2014 年度经营业绩的预计

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大幅度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12
                                                              北京燕京啤酒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第三季度报告正文


□ 适用 √ 不适用


六、证券投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证券投资。


七、衍生品投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衍生品投资。


八、报告期内接待调研、沟通、采访等活动登记表

√ 适用 □ 不适用

                                                  接待对象类                            谈论的主要内容及提供的
    接待时间           接待地点        接待方式                       接待对象
                                                         型                                       资料

                                                               富敦投资、鲍尔太平有限
                                                               公司、东方证券、申银万 行业状况、产品结构及市
2014 年 07 月 09 日 公司会议室     实地调研       机构
                                                               国、民生证券、高信百诺、场策略等
                                                               复星集团

                                                                                        行业竞争、产品及市场情
2014 年 07 月 10 日 公司会议室     实地调研       机构         Marshall Wace
                                                                                        况等

                                                               HILLHOUSE CAPITAL、
                                                               MARSHALL WACE、
                                                               SAMSUNG ASSET、
                                                               EFUND、UBS、CHINA
                                                               RESOURCES、
2014 年 08 月 12 日 公司会议室     电话沟通       机构                                  公司经营及市场状况等
                                                               SHANGHAI
                                                               CHONGYANG
                                                               INVESTMENT、PINE
                                                               RIVER、 INDUSTRIAL
                                                               SECURITY……等 29 人

2014 年 08 月 27 日 公司会议室     实地调研       机构         Aaron Macksey            行业状况及市场策略等

                                                               国金证券、诺安基金、个
2014 年 09 月 16 日 公司会议室     实地调研       机构                                  公司经营、市场情况等
                                                               人投资者

                                                               通过深交所互动易平台
2014 年 09 月 30 日 深交所互动易   书面问询       个人                                  公司经营、管理及战略等
                                                               提问的投资者

                                                                                        公司经营、管理及行业状
2014 年 09 月 30 日 公司证券部     电话沟通       个人         投资者电话咨询
                                                                                        况




                                                                                                               13
                                                                 北京燕京啤酒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第三季度报告正文


九、 燕京转债(126729)相关情况

1、转债发行情况


北京燕京啤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2009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方案, 经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0]1344号文核准,公司公开发行了1,130万张可转换公司债券(证券简称“燕京转债” 证
券代码:“126729”),每张面值100元,发行总额113,000万元,初始转股价格为21.86 元/股,转债存续期为5 年。


本次燕京转债于2010 年10 月15 日以面值发行,于2010 年11月3日上市流通,将于2015 年10 月14 日到期。


燕京转债采用每年付息一次的付息方式,计息起始日为可转债发行首日,即2010年10月15日。在可转债存续期间,第一次付
息日为发行首日(2010 年10月15日)的次年当日,以后每年的该日(10 月15 日)为当年的付息日。第一年到第五年的利
率分别为:第一年0.5%、第二年0.7%、第三年0.9%、第四年1.1%、第五年1.4%。


本次燕京转债转股日期从2011 年4 月15日至2015 年10 月14日。


2、报告期转债持有人及担保人情况


                         期末转债持有人数                                                                     1,404

                        本公司转债的担保人                                                                      无

                                             前十名转债持有人情况如下:

                   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名称                           期末持债数量(张)          持有比例(%)

长安国际信托股份有限公司                                                               92,152                 12.43

中国银行-易方达平稳增长证券投资基金                                                   74,138                 10.00

泰康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分红-个人分红-019L-FH002深                                  69,094                  9.32

泰康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万能-个险万能                                               63,766                  8.60

交通银行-华夏蓝筹核心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LOF)                                          55,133                  7.43

泰康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传统-普通保险产品-019L-CT001深                              39,015                  5.26

上海重阳投资管理有限公司-重阳固定收益1号基金                                          23,000                  3.10

薛毓芳                                                                                 22,990                  3.10

易方达资产管理(香港)有限公司易方达投资基金系列-易方达人民                           20,000                  2.70
币固定收益基金

全国社保基金二一零组合                                                                 14,913                  2.01


3、报告期转债变动情况


  可转换公司债券名称           本次变动前(张)             本次变动增减(张)             本次变动后(张)

                                                                转股(张)




                                                                                                                  14
                                                              北京燕京啤酒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第三季度报告正文


燕京转债                                      741,670                        123                     741,547


4、报告期转债累计转股情况


报告期转股额(元)                                                                                     12,300

报告期转股数(股)                                                                                        1,703

累计转股数(股)                                                                                     52,292,336

累计转股数占转股前公司已发行股份总数比例(%)                                                            4.32%

尚未转股额(元)                                                                                   74,154,700

未转股转债占转债发行总量比例(%)                                                                        6.56%


5、转股价格历次调整的情况,经调整后的最新转股价格


    (1)燕京转债初始转股价格为21.86元人民币,因实施2010年度分红派息方案,转股价格调整为21.66元,调整后的转
股价格自2011年5月31日起生效。

    (2)公司201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公司向下修正转股价至15.37元的议案,调整后的转股价格自2012年3
月26日起生效。

    (3)因实施2011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转股价格调整为7.58元,调整后的转股价格自2012年6月7
日起生效。

    (4)因实施2012年度分红派息方案,转股价格调整为7.47元,调整后的转股价格自2013年5月17日起生效。

    (5)因公开增发A股股票,转股价格调整为7.30元,调整后的转股价格自2013年6月6日起生效。

    (6)因实施2013年度分红派息方案,转股价格调整为7.22元,调整后的转股价格自2014年5月23日起生效。

6、公司的负债情况、资信变化情况以及在未来年度还债的现金安排


    报告期内本公司资信状况未发生变化。


    2014年9月30日公司总资产19,744,477,283.03元,资产负债率31.05%。


    公司将积极创造条件,吸引转债持有人在可转债到期日前实施转股,如若转债到期前不能实现全部转股,则公司将遵
照以下偿债计划向没有转股的转债持有人还本付息:公司将首先以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良好收益进行偿债;当募集资金
投资项目尚未产生收益或收益未能满足偿债要求时公司将以自有资金进行偿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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