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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燕京啤酒:2015年第三季度报告正文2015-10-28  

						                                         北京燕京啤酒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第三季度报告正文




证券代码:000729        证券简称:燕京啤酒                           公告编号:2015-39




      北京燕京啤酒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第三季度报告正文




                                                                                         1
                                                   北京燕京啤酒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第三季度报告正文



                                  第一节 重要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次季报的董事会会议。
    公司负责人李福成、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肖国锋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赵建江声明:保证
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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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二节 主要财务数据及股东变化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因会计政策变更及会计差错更正等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本报告期末                          上年度末              本报告期末比上年度末增减

总资产(元)                               20,013,968,481.85               18,930,650,876.69                         5.72%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
                                           12,942,996,298.59               12,251,585,813.19                         5.64%
(元)

                                                       本报告期比上年同期                               年初至报告期末比上
                                   本报告期                                       年初至报告期末
                                                               增减                                         年同期增减

营业收入(元)                    4,410,280,635.80                     -1.72%       11,448,087,955.68               -6.51%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259,509,690.48                     -22.42%         857,389,971.62                -6.39%
(元)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
                                   247,481,375.80                     -23.48%         784,267,530.54                -1.89%
常性损益的净利润(元)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                   2,424,936,139.59               10.17%
(元)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0.0921                  -22.67%                  0.3042               -6.72%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0.0921                  -22.67%                  0.3042               -6.72%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2.06%                    -0.67%                  6.79%                -0.78%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项目                                  年初至报告期期末金额                       说明

非流动资产处置损益(包括已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冲销部分)                       -1,834,206.83

                                                                                             企业发展资金:1224 万元,技
                                                                                             术改造资金:1193 万元,环保
计入当期损益的对非金融企业收取的资金占用费                                  79,777,034.68 奖励:37 万元,税收奖励:733
                                                                                             万元,退城入园补助 4138 万元,
                                                                                             其他:653 万元。

                                                                                             为本公司控股子公司福建省燕
委托他人投资或管理资产的损益                                                    6,033,999.98 京惠泉啤酒股份有限公司购买
                                                                                             的银行理财产品取得的收益

除同公司正常经营业务相关的有效套期保值业务外,持有交易                                       为本公司控股子公司内蒙古燕
                                                                            16,656,689.61
性金融资产、交易性金融负债产生的公允价值变动损益,以及                                       京啤酒原料有限公司出售所持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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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置交易性金融资产、交易性金融负债和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取                                   有的江河创建股票取得投资收
得的投资收益                                                                             益所致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                                      2,894,361.39

减:所得税影响额                                                         24,264,850.13

    少数股东权益影响额(税后)                                            6,140,587.62

合计                                                                     73,122,441.08                 --

对公司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 1 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界定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以及把《公
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 1 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
说明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将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 1 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
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二、报告期末股东总数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1、报告期末普通股股东总数及前十名普通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报告期末普通股股东总数                                                                                          77,748

                                            前 10 名普通股股东持股情况

                                                                                    持有有限售条      质押或冻结情况
             股东名称              股东性质         持股比例        持股数量
                                                                                    件的股份数量 股份状态      数量

北京燕京啤酒投资有限公司       境内非国有法人            57.39%     1,617,569,568     297,607,894

中国证券金融股份有限公司       境内非国有法人             2.99%       84,276,164                  0

北京燕京啤酒集团公司           国有法人                   1.87%       52,686,697         11,306,780

高瓴资本管理有限公司-HCM 中
                               境外法人                   1.57%       44,333,324                  0
国基金

泰康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分
                               其他                       1.49%       41,978,231                  0
红-个人分红-019L-FH002 深

中央汇金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境内非国有法人             1.38%       38,855,400                  0

DEUTSCHE       BANK
                               境外法人                   1.35%       38,124,373                  0
AKTIENGESELLSCHAFT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富
国中证国有企业改革指数分级证 其他                         0.80%       22,428,133                  0
券投资基金

全国社保基金一零三组合         其他                       0.78%       21,999,322                  0

张炜                           境内自然人                 0.71%       20,000,000                  0

                                      前 10 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持股情况



                                                                                                                         4
                                                              北京燕京啤酒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第三季度报告正文



                                                   持有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份数                股份种类
                       股东名称
                                                                量                   股份种类           数量

北京燕京啤酒投资有限公司                                             1,319,961,674 人民币普通股     1,319,961,674

中国证券金融股份有限公司                                               84,276,164 人民币普通股          84,276,164

高瓴资本管理有限公司-HCM 中国基金                                     44,333,324 人民币普通股          44,333,324

泰康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分红-个人分红
                                                                       41,978,231 人民币普通股          41,978,231
-019L-FH002 深

北京燕京啤酒集团公司                                                   41,379,917 人民币普通股          41,379,917

中央汇金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38,855,400 人民币普通股          38,855,400

DEUTSCHE      BANK AKTIENGESELLSCHAFT                                  38,124,373 人民币普通股          38,124,373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富国中证国有企业改革指
                                                                       22,428,133 人民币普通股          22,428,133
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

全国社保基金一零三组合                                                 21,999,322 人民币普通股          21,999,322

张炜                                                                   20,000,000 人民币普通股          20,000,000

                                                   上述股东中,北京燕京啤酒集团公司持有北京燕京啤酒投资有限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说明
                                                   公司 19.94%的股份。未知其他股东是否存在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

                                                   公司前 10 名股东中,张炜通过信用交易担保证券账户持有本公司
前 10 名普通股股东参与融资融券业务情况说明(如有)股票 20,000,000 股, 通过普通证券账户持有本公司股票 0 股,合计
                                                   持有本公司股票 20,000,000 股。

公司前 10 名普通股股东、前 10 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是否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 是 √ 否
公司前 10 名普通股股东、前 10 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未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2、报告期末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十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5
                                                            北京燕京啤酒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第三季度报告正文




                                        第三节 重要事项

一、报告期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1)货币资金期末余额235031.21万元,较期初增加35.69%,主要是公司调整产品结构,增加中高档酒销量及推行公司内部

资金集中管控,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导致。

(2)预付账款期末余额28502.82万元,较期初增加55.62%,主要是本期预付原辅材料款增加所致。

(3)在建工程期末余额17310.75万元,较期初下降62.21%,主要是在建工程项目转入固定资产所致。

(4)短期借款期末余额55300万元,较期初下降65.24%,主要是本期偿还银行短期借款所致。

(5)应付账款期末余额141346.46万元,较期初增加41%,主要是本期应付材料款增加所致。

(6)预收款项期末余额88133.31万元,较期初增加42.43%%,主要是本期预收货款增加所致。

(7)应交税费期末余额26289.34万元,较期初增加86.43%,主要是本期销售收入及利润增加相应各项税金增加所致。

(8)应付利息期末余额62.20万元,较期初下降76.24%,主要是本期短期贷款减少所致。

(9)投资收益本期发生额2269.07万元,较上期增加471.29%,主要是本公司子公司内蒙古燕京啤酒原料有限公司出售所持

有的江河创建股票取得投资收益及本公司控股子公司福建省燕京惠泉啤酒股份有限公司购买的银行理财产品取得的收益所

致。

(10)营业外收入本期发生额8709.26万元,较上期下降45.37%,主要是本期政府补助减少所致。

(11)营业外支出本期发生额625.55万元,较上期下降77.14%,主要是本期处置非流动资产处置损失减少所致。


二、 报告期内经营情况回顾

       2015 年第三季度,受天气、经济形势和消费环境影响,中国啤酒消费继续下滑,一至三季度下降 5.95%。

报告期内公司有针对性地优化产品结构、市场结构和品牌结构,持续加强品牌建设,各项经营活动有序推

进。

       1-9 月份,公司实现啤酒销量 444.52 万千升,其中燕京主品牌销量 312.68 万千升,“1+3”品牌销量

403.2 万千升;实现营业收入 1,144,808.80 万元,利润 11,4020.41 万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85,739 万元。




                                                                                                             6
                                                               北京燕京啤酒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第三季度报告正文


三、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四、公司或持股 5%以上股东在报告期内发生或以前期间发生但持续到报告期内的承诺事项

√ 适用 □ 不适用

  承诺事由     承诺方                         承诺内容                         承诺时间      承诺期限      履行情况

                        关于福建省燕京惠泉啤酒股份有限公司股改作出的承诺:对
                        出售价格的承诺:在锁定期满后,如燕京啤酒通过证券交易
                        所挂牌交易方式出售所持有的惠泉啤酒股份,其出售股票的
                                                                               2006 年 05
              本公司    价格不得低于公司股权分置改革相关股东会会议股权登记                  长期        承诺正常履行中。
                                                                               月 26 日
                        日的收盘价格。(在公司实施资本公积金转增股份、利润分
                        配、在公司发行新股、可转换债券、权证或全体股东按相同
                        比例缩股等事项,则对该价格作相应调整)。

                        关于福建省燕京惠泉啤酒股份有限公司股改作出的承诺:建                            公司将协助惠泉
                        立股权激励的承诺:全体非流通股股东声明:在本次股权分                            啤酒在股东背景
                        置改革完成后,本承诺人将协助和督促公司董事会在国家相                            相类似(特指控股
                        关法律法规允许的前提下,在本次股权分置改革完成 12 个                            股东或实际控制
                                                                               2006 年 05
              本公司    月内,向股东大会提出针对公司 2006、2007、2008 年任意                长期        人均为北京市国
                                                                               月 26 日
                        一年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增长率不低于 25%的业                              资委)的第一家上
                        绩目标,参考本次股权分置改革前的二级市场股票价格对公                            市公司实施股权
                        司经营管理层以定向增发或其他方式发行一定数量的股份                              激励后二年内实
                        的股权激励方案,并在履行相关审批程序后实施。                                    施股权激励方案。

                                                                                                        公司在福建省和
股改承诺                                                                                                江西省抚州市、萍
                        本公司在燕京惠泉股改中的董事会承诺:公司于 2006 年 6
                                                                                                        乡市、赣州市、鹰
                        月 20 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会议审议并
                                                                                                        潭市市场将以燕
                        通过了《关于委托福建省燕京惠泉啤酒股份有限公司管理福
                                                                                                        京惠泉为主进行
                        建燕京啤酒有限公司的议案》。会议决定,委托福建省燕京
                                                                                                        运作,并将燕京啤
                        惠泉啤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燕京惠泉")对福建燕京啤
                                                                                                        酒(赣州)有限责
                        酒有限公司生产经营进行管理。会议同时决定,公司在东南
                                                                                                        任公司、福建燕京
                        区域市场将以燕京惠泉为主进行运作,在东南区域以内的控
                                                                                                        啤酒有限公司通
                        股子公司将陆续通过委托经营或其他方式由燕京惠泉管理,2006 年 06
              本公司                                                                        长期        过委托经营或其
                        公司在此区域内如有新收购或新建生产基地的事项,将以燕 月 20 日
                                                                                                        他方式由燕京惠
                        京惠泉为主进行运作。会议决定,支持燕京惠泉不断提高在
                                                                                                        泉进行管理;公司
                        东南市场上的影响力,不断提升盈利能力,在燕京惠泉完成
                                                                                                        在以上区域内如
                        股权分置改革后的十二个月内,促使燕京惠泉董事会尽快制
                                                                                                        有新收购或新建
                        定燕京惠泉的管理层股权激励方案,燕京惠泉的管理层股权
                                                                                                        生产基地的事项,
                        激励方案要以燕京惠泉净资产收益率达到 6%以上为实施前
                                                                                                        将以燕京惠泉为
                        提,力争使燕京惠泉的净资产收益率水平在三年内达到本公
                                                                                                        主进行运作。股权
                        司水平。
                                                                                                        激励的承诺正常
                                                                                                        履行中。


                                                                                                                   7
                                                               北京燕京啤酒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第三季度报告正文


                                                                                                          因各种主客观因
                                                                                                          素的影响,公司尚
                                                                                                          未具备实施公司
                                                                                                          业务骨干和管理
                                                                                                          层激励计划的条
             本公司的
                                                                                              2017 年 6   件。公司将积极与
             控股股东
                        在实施股权分置改革之后,将积极推进公司业务骨干和管理 2006 年 03 月 30 日前 相关部门沟通,积
             北京燕京
                        层激励计划,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                     月 31 日     提出激励预 极筹备激励的前
             啤酒投资
                                                                                              案          期工作,三年内提
             有限公司
                                                                                                          出激励预案,报相
                                                                                                          关部门审批,经批
                                                                                                          准后实施。相关事
                                                                                                          宜的进展将及时
                                                                                                          披露。

                        与惠泉啤酒不竞争的承诺:公司在以协议转让方式收购惠泉
                        啤酒 38.148%股份时,为避免同业竞争,公司于 2003 年 8
                        月 11 日签署《不竞争承诺函》,承诺将作出一系列的安排,
                        避免与惠泉啤酒产生同业竞争,与惠泉啤酒变竞争为合作,
                        保证惠泉啤酒拥有独立的产、供、销体系,保证惠泉啤酒的
                        稳定、健康发展。将主要从以下几个方面做好工作:"(1)
收购报告书
                        明确市场区域划分:燕京啤酒明确表示与惠泉啤酒进行市场
或权益变动                                                                       2003 年 08
             本公司     区域划分,把燕京啤酒在福建省内的销售网络(包括福建燕                  长期        承诺正常履行中。
报告书中所                                                                       月 11 日
                        京啤酒有限公司的销售网络)与惠泉啤酒现有的销售网络统
作承诺
                        一管理。(2)明确产品档次划分:燕京啤酒承诺,在福建省
                        不再销售与惠泉啤酒同档次低于惠泉啤酒价格的产品,并且
                        销售的中高档啤酒均通过惠泉啤酒的销售网络来进行,从而
                        避免相互冲突。(3)燕京啤酒成为惠泉啤酒控股股东后,将
                        保留、巩固惠泉啤酒现有的销售队伍及营销网络,充实其营
                        销管理力量。"

资产重组时
             无         无
所作承诺

                        避免同业竞争的相关承诺:本公司 2008 年进行非公开发行
                        时,控股股东燕京有限向公司出具了《避免同业竞争承诺
                        函》:"在作为燕京啤酒控股股东期间不从事、亦促使我公司
                        控制其他子公司、分公司、合营或联营公司不从事对燕京啤
             本公司的
                        酒或其子公司、分公司、合营或联营公司相同或相似的业务,
首次公开发   控股股东
                        亦不再投资、收购从事与燕京啤酒或其子公司、分公司、合 2008 年 03
行或再融资   北京燕京                                                                         长期        承诺正常履行中。
                        营或联营公司相同或相似业务的企业,对于燕京有限已经控 月 17 日
时所作承诺   啤酒投资
                        股或合营的从事啤酒生产经营活动的燕京莱州和燕京三孔
             有限公司
                        托管于燕京啤酒经营,从而避免双方的同业竞争。如出现不
                        可避免的同业竞争,本公司将采取承包、租赁、托管等方式
                        将构成同业竞争的资产及业务交付于燕京啤酒经营,从而避
                        免双方的同业竞争。"


                                                                                                                     8
                                                  北京燕京啤酒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第三季度报告正文


           避免同业竞争的相关承诺:本公司 2012 年公开增发时,控
           股股东燕京有限向公司出具了《避免同业竞争承诺函》:"
           为确保北京燕京啤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燕京啤酒")                              避免同业竞争的
           的良好运营动作并保护燕京啤酒股东的利益,本公司承诺在                 避免同业竞 承诺正常履行中。
           作为燕京啤酒控股股东期间不从事、亦促使我公司控制其他                 争的承诺长    收购燕京啤酒
           子公司、分公司、合营或联营公司不从事与燕京啤酒或其子                 期有效。     (曲阜三孔)有限
           公司、分公司、合营或联营公司相同或相似业务,亦不再投                 收购燕京三 责任公司股权事
           资、收购从事与燕京啤酒或其子公司、分公司、合营或联营                 孔股权于     宜已经公司第六
本公司的
           公司相同或相似业务的企业。本公司已经控股或合营的从事                 2017 年 5    届董事会第二次
控股股东
           啤酒生产经营活动的燕京啤酒(莱州)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2013 年 01 月 30 日前 会议审议通过。目
北京燕京
           "燕京莱州")和燕京啤酒(曲阜三孔)有限责任公司(以下 月 11 日        实施完成。 前收购事宜正在
啤酒投资
           简称"燕京三孔")目前托管于燕京啤酒经营。对于燕京莱州                 收购燕京莱 商讨,在三年内实
有限公司
           和曲阜三孔,待其生产经营走入正轨且具备稳定的盈利能力                 州股权在其 施完成。
           后,本公司承诺将持有的燕京莱州和曲阜三孔股权转让给燕                 盈利后三年 收购燕京啤酒(莱
           京啤酒,从而避免双方的同业竞争。本公司控股子公司燕京                 内履行相关 州)有限公司股权
           啤酒(长沙)有限公司目前已不再从事啤酒生产经营业务,                 程序后实施 事宜将在其盈利
           不与燕京啤酒产生同业竞争。如出现不可避免的同业竞争,                 完成。       后三年内实施完
           本公司将采取承包、租赁、托管等方式将构成同业竞争的资                              成。
           产及业务交付于燕京啤酒经营,从而避免双方的同业竞争。
           "

           关于关联交易的承诺:本公司 2012 年公开增发时,控股股
           东燕京有限向公司出具了《承诺函》:"为规范本公司及下属
           公司和其他关联方与北京燕京啤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燕京啤酒")的关联交易,不通过关联交易损害燕京啤酒及
           燕京啤酒其他股东的合法权益,本公司并代表本公司下属公
本公司的
           司和其他关联方,特此承诺:确保燕京啤酒的业务独立、资
控股股东
           产完整,具备独立完整的产、供、销以及其他辅助配套的系 2013 年 01
北京燕京                                                                        长期         承诺正常履行中。
           统,以避免、减少不必要的关联交易;对于无法避免的关联 月 11 日
啤酒投资
           交易,将严格按照公开、公平、公允的原则,参照市场通行
有限公司
           的标准,确定交易价格,并依法签订关联交易合同;严格遵
           守公司章程和监管部门相关规定,履行关联股东及关联董事
           回避表决程序及独立董事独立发表关联交易意见程序,确保
           关联交易程序合法,关联交易结果公平合理;严格遵守有关
           关联交易的信息披露规则。"

           避免同业竞争的相关承诺:公司 2008 年进行非公开发行时,
           实际控制人北京控股有限公司向公司出具了《避免同业竞争
本公司的 承诺函》:"在作为燕京啤酒实际控制人期间不从事、亦促使
实际控制 除北京燕京啤酒投资有限公司外的其他子公司、分公司、合
                                                                   2008 年 03
人北京控 营或联营公司不从事啤酒生产和经营业务,亦不会投资、收                   长期         承诺正常履行中。
                                                                   月 17 日
股有限公 购从事啤酒生产业务的企业。如在啤酒领域与燕京啤酒出现
司         不可避免的同业竞争,本公司将采取承包、租赁、托管等方
           式将构成同业竞争的资产及业务交付于燕京啤酒经营,从而
           避免双方的同业竞争。"



                                                                                                        9
                                                               北京燕京啤酒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第三季度报告正文


                                                                                                             当福建燕京连续
                                                                                                             二年利润总额均
                                                                                                             超过 1000 万元
                                                                                                             时,在惠泉啤酒公
                                                                                                             布第二年年报起
                                                                                                             12 个月内,本公
                        本公司在 2012 年惠泉啤酒整改时再次承诺:将继续严格履
                                                                                                             司向惠泉啤酒董
                        行在 2003 年及 2006 年做出的承诺,现时由惠泉啤酒托管的
                                                                                 2012 年 09                  事会提交"将福建
             本公司     福建燕京在进入稳定盈利期后将以合适的方式注入惠泉啤                    长期
                                                                                 月 24 日                    燕京注入惠泉啤
                        酒,福建市场继续完全由惠泉啤酒运作,对惠泉啤酒福建以
                                                                                                             酒"的相关议案",
                        外的市场销售本公司给以适当协助。
                                                                                                             福建市场继续由
                                                                                                             惠泉啤酒运作,对
                                                                                                             惠泉啤酒福建以
                                                                                                             外的市场销售本
                                                                                                             公司给以适当协
                                                                                                             助。

             本公司的
                                                                                              2012 年 3 月
             控股股东 五年内不出售其所持有的燕京啤酒股票的承诺:燕京有限承
                                                                                 2012 年 03 22 日至
             北京燕京 诺自 2012 年 3 月 22 日起的五年内不出售其所持有的燕京啤                                承诺正常履行中。
                                                                                 月 22 日     2017 年 3 月
             啤酒投资 酒股票。
                                                                                              21 日
其他对公司   有限公司

中小股东所                                                                                                   燕京有限严格履
作承诺                                                                                                       行“在增持实施期
                                                                                                             间及法定期限内
                                                                                                             不减持所持有的
                                                                                              自 2014 年
                                                                                                             公司股份”的承
             本公司的                                                                         5 月 12 日
                                                                                                             诺,在增持计划实
             控股股东 北京燕京啤酒投资有限公司于 2014 年 5 月 12 日、5 月                     起 12 个月
                                                                                 2014 年 05                  施期间未减持其
             北京燕京 28 日增持本公司股票时郑重承诺:在增持期间及法定期限                     内的增持期
                                                                                 月 12 日                    所持有的本公司
             啤酒投资 内不减持所持有的北京燕京啤酒股份有限公司股票。                          及增持完成
                                                                                                             股份,并将继续履
             有限公司                                                                         后半年内的
                                                                                                             行在法定期限内
                                                                                              法定期限内
                                                                                                             不减持所持有的
                                                                                                             公司股份的承诺。
                                                                                                             目前承诺正常履
                                                                                                             行中。

                                                                                              2015 年 07
                        北京燕京啤酒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燕京有限)于 2015
             本公司的                                                                         月 09 日起
                        年 7 月 9 日承诺: 基于对北京燕京啤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
             控股股东                                                                         12 个月内的
                        简称:燕京啤酒)发展前景的信心和内在价值的判断,燕京 2015 年 07
             北京燕京                                                                         增持期间及 承诺正常履行中。
                        有限将在未来 12 个月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竞 月 09 日
             啤酒投资                                                                         增持完成后
                        价买入方式增持燕京啤酒累计不超过 2%的股票,且在增持
             有限公司                                                                         半年内的法
                        期间及法定期限内不减持所持有的燕京啤酒股票。
                                                                                              定期限内

             本公司的 北京燕京啤酒投资有限公司于 2015 年 7 月 9 日承诺:将一 2015 年 07 2015 年 07 承诺正常履行中。


                                                                                                                       10
                                                              北京燕京啤酒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第三季度报告正文


              控股股东 如既往地继续支持燕京啤酒的各项经营工作,6 个月内不减 月 09 日   月 09 日起 6
              北京燕京 持现持有的燕京啤酒股票。                                        个月内
              啤酒投资
              有限公司

承诺是否及
              是
时履行

              1、公司将协助惠泉啤酒在股东背景相类似(特指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均为北京市国资委)的第一家上市公司
              实施股权激励后二年内实施股权激励方案。
              2、公司在福建省和江西省抚州市、萍乡市、赣州市、鹰潭市市场将以燕京惠泉为主进行运作,并将燕京啤酒(赣
              州)有限责任公司、福建燕京啤酒有限公司通过委托经营或其他方式由燕京惠泉进行管理;公司在以上区域内如
              有新收购或新建生产基地的事项,将以燕京惠泉为主进行运作。
未完成履行
              3、因各种主客观因素的影响,公司尚未具备实施公司业务骨干和管理层激励计划的条件。公司将积极与相关部
的具体原因
              门沟通,积极筹备激励的前期工作,三年内提出激励预案,报相关部门审批,经批准后实施。相关事宜的进展将
及下一步计
              及时披露。
划(如有)
              4、收购燕京啤酒(曲阜三孔)有限责任公司股权事宜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目前收购事
              宜正在商讨,在三年内实施完成。 收购燕京啤酒(莱州)有限公司股权事宜将在其盈利后三年内实施完成。
              5、当福建燕京连续二年利润总额均超过 1000 万元时,在惠泉啤酒公布第二年年报起 12 个月内,本公司向惠
              泉啤酒董事会提交“将福建燕京注入惠泉啤酒”的相关议案”,福建市场继续由惠泉啤酒运作,对惠泉啤酒福建以
              外的市场销售本公司给以适当协助。


五、对 2015 年度经营业绩的预计

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大幅度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六、证券投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证券投资。


七、持有其他上市公司股权情况的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未持有其他上市公司股权。


八、衍生品投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衍生品投资。


九、报告期内接待调研、沟通、采访等活动登记表

√ 适用 □ 不适用


                                                                                                             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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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接待对象                                      谈论的主要内容及提供
     接待时间         接待地点      接待方式                           接待对象
                                                 类型                                              的资料

                                                          中金公司、中信建投、中银基金、 行业状况、产品结构及竞
2015 年 08 月 17 日 公司会议室     实地调研    机构
                                                          天安财险                         争策略等

                                                                                           公司经营、市场情况及行
2015 年 08 月 17 日 公司会议室     电话沟通    机构       普信投资、美林证券
                                                                                           业情况等

                                                          从容投资、九泰基金、新活力资本、
                                                          国泰君安证券、金百镕投资、顺鑫
2015 年 08 月 18 日 公司会议室     实地调研    机构       置业、华夏基金、银河证券、元富 公司经营及行业状况等
                                                          源投资、中金公司、樸盛基金、国
                                                          寿安保基金

2015 年 08 月 26 日 公司会议室     实地调研    机构       三菱日联                         行业状况及经营策略等

2015 年 08 月 28 日 公司会议室     实地调研    机构       美国麒麟基金                     行业状况、竞争策略等

                                                          JPMorgan、Capital Group、Marshall 行业状况、市场情况及公
2015 年 08 月 31 日 公司会议室     实地调研    机构
                                                          wace AM、APG AM、CIC             司经营策略等

                                                          通过深交所互动易平台提问的投
2015 年 09 月 30 日 深交所互动易   书面问询    个人                                        公司经营、管理及战略等
                                                          资者

                                                                                           公司经营、管理及行业状
2015 年 09 月 30 日 公司证券部     电话沟通    个人       投资者电话咨询
                                                                                           况


十、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十一、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




                                                                                                               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