燕京啤酒:独立董事年度述职报告2021-04-28
北京燕京啤酒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作为北京燕京啤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为“公司”)独立董事,2020年,
我们根据《公司法》、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
见》、《关于加强社会公众股股东权益保护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主
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谨慎、
勤勉、尽责地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切实维护了公司和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
利益,充分发挥了独立董事的作用。
现将2020年度独立董事工作情况述职如下:
一、2020年度出席会议情况
2020年度,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要求,我们积极出席公司相关会
议,认真审议董事会各项议案,对公司相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积极参与各议题
的讨论并提出合理建议,深入公司现场调查,有效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权,保证
了公司运作的合理性和公平性。
2020年度,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符合法定程序,重大经营决
策事项和其他重大事项均履行了相关的审批程序。我们对各次董事会会议审议的
相关议案均投了赞成票,没有对董事会各项议案及公司其他事项提出异议,也没
有缺席或委托独立董事代为出席董事会会议并行使表决权的情况发生。
出席会议的情况如下:
(一)出席董事会情况
本报告期应参 现场出 以通讯方式 委托出席 缺席 是否连续两次未
姓名
加董事会次数 席次数 参加次数 次数 次数 亲自参加会议
郭晓川 4 1 3 0 0 否
朱立青 8 1 7 0 0 否
张桂卿 8 1 7 0 0 否
周建 4 1 3 0 0 否
尹建军 8 1 7 0 0 否
李兴山(离任) 4 0 4 0 0 否
王连凤(离任) 4 0 4 0 0 否
注:2020年9月,因换届选举,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李兴山先生、王连凤女
1
士任期届满离任。郭晓川先生、周建先生当选为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二)出席股东大会情况
2020年度内,公司共召开两次股东大会,均以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
方式召开。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均出席了在任期
内的相关股东大会。
1、2020年5月22日,召开公司2019年度股东大会的现场会议
2、2020年9月16日,召开公司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现场会议
(三)出席各专业委员会情况
报告期内,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共召开9次会议,其中战略委员会召开1次会议,
审计委员会召开4次会议,提名委员会召开2次会议,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召开2次会
议。
姓名 在专业委员会职务 应参加专业 实际参加专业
委员会次数 委员会次数
郭晓川 战略委员会委员、提名委员会主任 1 1
朱立青 审计委员会主任、原提名委员会委员 5 5
张桂卿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任 2 2
周建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 0 0
尹建军 提名委员会委员、审计委员会委员 3 3
李兴山(离任) 原战略委员会委员、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任 3 3
王连凤(离任) 原审计委员会主任 3 3
二、发表独立意见情况
(一)2020年4月24日,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独立董事对续
聘续聘2020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续聘2020年度内控审计机构、2019年度发生
的日常关联交易及预计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对外担保情况、公司与控股股东
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往来情况、公司201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公司2019年度董事、
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发放、《2019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公司《2019
年度社会责任报告》、避避免同业竞争情况、2019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北京
控股集团财务有限公司的风险持续评估报告、修改《公司章程》事项分别发表了
独立意见。
(二)2020年8月26日,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独立董事对公
司关联方资金占用和对外担保情况、与北京控股集团财务有限公司签署金融服务
2
协议暨关联交易、在北京控股集团财务有限公司开展存款等金融业务的风险评估
报告、公司在北京控股集团财务有限公司开展存款等金融业务的风险处置预案、
北京控股集团财务有限公司的风险持续评估报告、董事会换届暨选举第八届董事
会非独立董事、独立董事事项分别发表了独立意见。
(三)2020年9月16日,公司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独立董事对聘任
高级管理人员发表了独立意见。
(四)2020年12月31日,公司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独立董事对使
用自有资金投资结构性存款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三、对公司现场检查情况
2020年度,我们对公司进行了多次现场实地考察,重点对公司的生产经营状
况、财务状况、内部控制等制度建设及执行情况进行了检查;并通过电话和邮件,
与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相关工作人员保持密切联系,时刻关注外部环
境及市场变化对公司的影响,关注传媒、网络等与公司相关的报道,及时获悉公
司各项重大事项的进展情况,掌握公司的运行动态。
四、保护投资者权益方面所做的工作
(一)对公司信息披露工作的监督
报告期内,独立董事持续关注公司的信息披露工作,对规定信息的及时、准
确披露进行了有效监督和核查,促使公司能够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
规则》、《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和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等有关规
定,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地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并加强自愿披露工作,保证了
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活动的平等、公开,切实维护了广大投资者和社会公众股股东
的合法权益。
(二)在2019年年报编制中的履职
2020年度内,独立董事根据《公司独立董事年报工作制度》,在公司2019年
年报的编制和披露过程中切实履行自己的职责,认真听取公司管理层对全年生产
经营情况和重大事项进展情况的汇报,了解、掌握2019年年报审计工作安排及审
计工作进展情况,到公司实地考察,仔细审阅相关资料,并与年审会计师见面,
就审计过程中发现的问题进行有效沟通,以确保审计报告全面反映公司真实情况,
对年报的编制工作过程进行了有效监督。
(三)对公司治理专项活动的监督
3
报告期内,独立董事对董事会审议的涉及公司生产经营、财务管理、内控制
度建设、关联交易等重大事项均进行了认真审核,对公司治理结构及经营管理的
有关问题提出了建议,独立、客观、审慎地行使了表决权并发表独立意见和专项
说明,积极有效地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
五、任职各委员会工作情况
公司董事会下设战略委员会、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四个专门委员会,在工作中各委员会均按其实施细则履行相应责任,定期召开专
门委员会会议,并切实履行自己的职责,发挥独立性,对定期报告的编制工作过
程、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报酬监督实施过程、公司投资决策的制定和实施
过程、董事会和高级管理人员任免过程等进行了有效监督。
各专门委员会对公司重大事项能够做到完整的事前分析,有效的事中监控和
全面的事后评价,并依据自己的专业知识和能力,对有关事项发表了客观、公正
的意见,为董事会的决策提供了重要支持。
六、建议和意见
公司治理的完善是一项复杂而系统的工作,需要长抓不懈,持续提高。2021
年,公司应继续抓住机遇,积极健全和完善公司的治理结构和内部控制建设,进
一步提高公司的治理水平和规范运作水平,从而获得公司持续、稳定、健康发展,
更好地回报广大投资者。
七、学习和培训情况
我们积极参加公司组织的各种培训,认真学习中国证监会、北京证监局及深
圳证券交易所最新的法律法规及其他相关文件,加强对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和保护
社会公众投资者合法权益的理解和认识,提高维护公司利益和股东合法权益的能
力。
八、其他工作情况
1、无提议召开董事会情况。
2、无独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情况。
九、2021年工作重点
公司为独立董事顺利开展各项工作创造了有利条件,我们在履行独立董事的
4
职责过程中,公司董事会、公司领导和相关工作人员给予了积极有效的配合与支
持,对此表示感谢。
2021年,我们将时刻关注相应制度、规章的变化,积极学习相关法律法规,
不断提高履职能力,继续依法、认真履行独立董事职责,为维护公司和股东特别是
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不懈努力。
独立董事:郭晓川、朱立青、张桂卿、周建、尹建军、李兴山(离任)、王
连凤(离任)
二〇二一年四月二十六日
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