燕京啤酒:独立董事意见2021-07-31
北京燕京啤酒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对向北京控股集团财务有限公司增资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上市公司治理准
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基于独立
判断立场,我们对公司向北京控股集团财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北控集团财务”)
增资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一、关于向北控集团财务增资事项的独立意见
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我们认真审阅了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的相关资
料,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1)本次增资符合本公司战略发展需要,北控集团财务运作情况良好,风
险可控,本次增资可行。
(2)本次交易的内容合法有效,遵循了公平、公正、自愿、诚信的原则,
遵循了一般商业条款,不存在违反现行有效的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强制性规
定的情形,符合全体股东及公司整体利益,且不损害中小股东利益。
(3)公司董事会在审议此项关联交易时关联董事履行了回避表决程序。表
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我们同意本次增资事宜。
独立董事:郭晓川、朱立青、张桂卿、周建、尹建军
二○二一年七月三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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