燕京啤酒:独立董事同意将相关议案提交董事会事前认可2022-04-28
北京燕京啤酒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
同意将相关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的事前认可函
北京燕京啤酒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将于 2022 年 4 月 26
日召开,审议《关于确定 2021 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报酬及续聘 2022 年度财务报告
审计机构的议案》、 关于确定 2021 年度内控审计报酬及续聘 2022 年度内控审计
机构的议案》、《关于预计 2022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关于对北京控股集
团财务有限公司的风险持续评估报告》、《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关于提
名耿超先生为公司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关于提名刘景伟先生为公司独立
董事候选人的议案》等议案。公司在召开董事会前已将上述议案事项通知了我们,
并提供了相关资料,进行了必要的沟通。
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们认真审核了相关文件,认为上述议案符合相关法
律法规及相关要求。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
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等法律
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我们同意将上述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独立董事:郭晓川、朱立青、张桂卿、周建、尹建军
二〇二二年四月二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