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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燕京啤酒:燕京啤酒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2023-04-18  

                          证券代码:000729         证券简称:燕京啤酒          公告编号:2023-27



                       北京燕京啤酒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系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以下简称“财政部”)
颁布的《关于印发<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 15 号>的通知》(财会〔2021〕35 号),
(以下简称“《准则解释第 15 号》”)以及《关于印发<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 16 号>
的通知》(财会〔2022〕31 号),(以下简称“《准则解释第 16 号》”)的要求进行
的相应变更,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本次会计政策变
更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
重大影响。


    一、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1、会计政策变更原因及日期
    2021 年 12 月 30 日,财政部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 15 号》,其中“关
于企业将固定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或者研发过程中产出的产品或副产品
对外销售的会计处理”和“关于亏损合同的判断”内容自 2022 年 1 月 1 日起施
行。
    2022 年 11 月 30 日,财政部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 16 号》,其中“关
于发行方分类为权益工具的金融工具相关股利的所得税影响的会计处理”及“关
于企业将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修改为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的会计处理”内容
自 2022 年 11 月 30 日起施行。
    根据上述会计准则解释规定,公司对现行的会计政策予以相应变更。
    2、变更前采用的会计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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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
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
相关规定。

    3、变更后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将按照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 15
号》、《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 16 号》要求执行。除上述政策变更外,其他未变更
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前期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
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二、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修订的最新会计准则进行的相应变更,
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
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本次执行新准则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
果和现金流量无重大影响,不涉及以前年度的追溯调整,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
股东利益的情形。


    三、董事会意见
     2023 年 4 月 14 日,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了《关于会计政
策变更的议案》,以 7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通过了此项议案。董事会认为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修订的最新会计准则进行的相应变更,变更
后的会计政策能够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相关
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本次执行新准则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
现金流量无重大影响,不涉及以前年度的追溯调整,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
利益的情形,同意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


    四、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
解释第 15 号》(财会〔2021〕35 号)《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 16 号》(财会〔2022〕
31 号)进行合理的会计政策变更,能够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
和经营成果,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无重大影响。本次变更会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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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政策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
中小股东的权益的情形。我们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五、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颁布的最新会计准则进行
的调整,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相关规定,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
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的相关规定,审议程序符合有关法
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更加客观、真实地反映
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投资者权益的情形,同意公
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六、备查文件
    1、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
    2、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北京燕京啤酒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三年四月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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