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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泰禾集团:第八届董事会第七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2018-09-28  

						证券代码:000732          证券简称:泰禾集团         公告编号:2018-197号


                       泰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七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泰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七十三次会议
通知于 2018 年 9 月 21 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于 2018 年 9 月 27 日以通讯方式
召开。会议应出席董事 7 名,实际出席董事 7 名。
    本次董事会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
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在公司董事充分理解会议议案并表达意见后,本次会议形成以下决议:
    以 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受让南昌茵梦湖项目
三家标的公司股权的议案》(详见公司 2018-198 号公告)。
    公司董事会审核后认为:本次收购事项所涉标的经具有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评
估资格的评估机构进行评估,选聘的评估机构具有独立性,评估假设前提合理,
评估方法与评估目的具有相关性,评估结果作为定价参考依据具有公允性。三家
标的公司持有的项目地块位于南昌县银三角区域,属于昌南组团,交通通达便利,
依托南昌城市规划,未来发展潜力较大。本次交易以三家标的公司股东全部权益
评估值为依据,交易价格参考评估值,较账面值有较大的溢价,系第三方评估机
构根据当地市场发展情况所做的评估,具有合理性。本次交易符合上市公司的利
益,不会损害公司及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次交易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三、备查文件
    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七十三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泰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八年九月二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