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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泰禾集团: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2021-01-16  

                        证券代码:000732            证券简称:泰禾集团           公告编号:2021-006 号


                         泰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无被否决的议案;
       2、本次股东大会未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1 年 1 月 15 日下午 3:00;
       网络投票时间为:2021年1月15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
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1年1月15日上午9:30—11:30,下午1:00—3:00;通过
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进行网络投票的具
体时间为2021年1月15日上午9:15至2021年1月15日下午3:00的任意时间。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福州市晋安区岳峰镇横屿路9号东二环泰禾广场泰禾
中心30层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本次会议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过半数董事推选董事廖光文先生主持。
       6、股权登记日:2021 年 1 月 11 日。
       本次会议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
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及股东代表(包括出席现场会议以及通过网络投票系
统进行投票的股东)共 46 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总数为 1,297,686,814 股,占公
司股份总数的 52.1389%。
       其中:参加现场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 7 人,代表股份 1,284,903,021 股,
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51.6253%;参加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 39 人,代表股
份 12,783,793 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0.5136%。
    公司部分董事出席本次会议,公司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及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列席本次会议。
    二、议案的审议和表决情况
    本次会议以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经现场投票、网络投票
后形成以下决议:
    1、审议《关于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表 决 结果 为: 同意 1,297,206,914 股 ,占 本 次会 议有 效表 决股 份总 数 的
99.9630%;反对 378,700 股,占本次会议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 0.0292%;弃权
101,2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本次会议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
0.0078%。该项议案获得通过。
    其中,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系除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以外
的股东)对本议案表决情况为:同意102,738,565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股东
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5351%;反对378,7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
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669%;弃权101,2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
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980%。
    2、审议《关于未来十二个月对控股公司对外担保预计情况的议案》。
    表 决 结果 为: 同意 1,294,410,151 股 ,占 本 次会 议有 效表 决股 份总 数 的
99.7475%;反对 3,169,263 股,占本次会议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 0.2442%;弃权
107,4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本次会议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
0.0083%。该项议案已获得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3 以上同意,该项议案以特
别决议获得通过。
    其中,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系除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以外
的股东)对本议案表决情况为:同意 99,941,802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股东
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6.8255%;反对 3,169,263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
者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0704%;弃权 107,400 股(其中,因未投票
默 认 弃 权 0 股 ), 占 出席 会 议中 小 投资 者 股东 所 持 有效 表 决权 股 份总 数 的
0.1041%。
    3、审议《关于授权经营管理层处理日常融资事项的议案》。
    表 决 结果 为: 同意 1,294,417,051 股 ,占 本 次会 议有 效表 决股 份总 数 的
99.7480%;反对 3,168,563 股,占本次会议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 0.2442%;弃权
101,2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本次会议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
0.0078%。该项议案获得通过。
    其中,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系除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以外
的股东)对本议案表决情况为:同意 99,948,702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股东
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6.8322%;反对 3,168,563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
者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0698%;弃权 101,200 股(其中,因未投票
默 认 弃 权 0 股 ), 占 出席 会 议中 小 投资 者 股东 所 持 有效 表 决权 股 份总 数 的
0.0980%。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福建君立律师事务所
    2、律师姓名:常晖、薛玢页
    3、结论性意见: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
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会议的召集人和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合法有效,本
次会议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泰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一月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