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禾集团:内部控制鉴证报告2022-04-30
泰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内部控制审计报告书
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ZHONGXINGHUA CERTIFIED PUBLIC ACCOUNTANTS LLP
地址:北京市丰台区丽泽路 20 号丽泽 SOHO B座 20 层 邮编:10007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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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注册会计师协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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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务报备统一编码: 110001672022011005254
泰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度内部控制
报告名称:
审计报告
报告文号: 中兴华内控审计字(2022)第 010039 号
被审(验)单位名称: 泰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会计师事务所名称: 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业务类型: 其他鉴证业务
报告日期: 2022 年 04 月 27 日
报备日期: 2022 年 04 月 28 日
刘炼(110000632255),
签字人员:
苑楠(110001570463)
(可通过扫描二维码或登录北京注协官网输入编码的方式查询信息)
说明:本备案信息仅证明该报告已在北京注册会计师协会报备,不代表北
京注册会计师协会在任何意义上对报告内容做出任何形式的保证。
目 录
一、报告正文
二、附件
1. 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营业执照复印件
2. 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执业证书复印件
3. 注册会计师执业证书复印件
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ZHONGXINGHUA CERTIFIED PUBLIC ACCOUNTANTS LLP
地 址 ( l o c a t i o n ): 北 京 市 丰 台 区 丽 泽 路 2 0 号 丽 泽 S O H O B 座 20 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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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中兴华内控审计字(2022)第 010039 号
泰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审计指引》及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准则的相关要求,我们
审计了泰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泰禾集团”)2021 年 12 月 31 日的财
务报告内部控制的有效性。
一、泰禾集团对内部控制的责任
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企业内部控制应用指引》、《企业内部控制评
价指引》的规定,建立健全和有效实施内部控制,并评价其有效性是泰禾集团董事
会的责任。
二、注册会计师的责任
我们的责任是在实施审计工作的基础上,对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发表审
计意见,并对注意到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重大缺陷进行披露。
三、内部控制的固有局限性
内部控制具有固有局限性,存在不能防止和发现错报的可能性。此外,由于情
况的变化可能导致内部控制变得不恰当,或对控制政策和程序遵循的程度降低,根
据内部控制审计结果推测未来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具有一定风险。
四、导致否定意见的事项
重大缺陷,是指一个或多个控制缺陷的组合,可能导致企业严重偏离控制目标。
泰禾集团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存在以下重大缺陷:
1. 泰禾集团计算融资借款利息时,未考虑法院的判决结果、展期协议的时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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