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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振华科技:关于控股子公司转让应收账款进行融资的关联交易公告2018-11-13  

						    证券代码:000733       证券简称:振华科技      公告编号:2018-58

               中国振华(集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子公司转让应收账款进行融资的关联交易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2018 年 11 月 12 日,中国振华(集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

简称“振华科技”或“本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四十三次会议审议

通过了《关于控股子公司转让应收账款进行融资的关联交易议案》,

现将有关内容公告如下:

    一、关联交易概述

    为了拓宽融资渠道,降低债务性融资成本,优化企业财务结构,

本公司控股子公司深圳振华富电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振华富”)、

中国振华集团云科电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振华云科”)、深圳市

振华微电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振华微电子”)、贵州振华群英电

器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振华群英”)、中国振华集团永光电子有限

公司(以下简称“振华永光”) 、中国振华(集团)新云电子元器

件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振华新云”)、中国振华电子集团宇光

电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振华宇光”)7 户企业作为初始权益人,

拟将账面价值人民币 38,065.21 万元(其中:振华富 2,851.37 万元;振

华云科 7,461.40 万元;振华微电子 6,038.43 万元;振华群英 5,146.44

万元;振华新云 10,518.56 万元;振华宇光 2,044.69 万元;振华永光

4,004.32 万元)的一年内应收账款债权评估作价转让给中国电子信息
产业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电子”),中国电子受让后通过

证券公司设立资产支持专项计划,向合格投资者发售资产支持证券并

在交易所挂牌的应收账款证券化业务。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中国电子作为本

公司的实际控制人,本次交易为关联交易。

    本次关联交易金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 8.86%,

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本议案需获得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公司控股股东等关联人在表决本议案时需进行回避。

    本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

大资产重组。

    按照国有资产管理相关规定,振华富等 7 户企业应收账款评估报

告正在中国电子备案之中。

    二、关联交易对方基本情况

    (一)公司基本情况

    1.名称:中国电子信息产业集团有限公司

    2.营业执照注册号:100000000010245

    3.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国有独资)

    4.注册资本:1248225.199664 万元

    5.法定代表人:芮晓武

    6.住所:北京市海淀区万寿路 27 号

    7.成立日期:1989 年 5 月 26 日
       8.经营范围:电子原材料、电子元器件、电子仪器仪表、电子整

机产品、电子应用产品与应用系统、电子专用设备、配套产品、软件

的科研、开发、设计、制造、产品配套销售;电子应用系统工程、建

设工程、通信工程、水处理工程的总承包与组织管理;环保和节能技

术的开发、推广、应用;房地产开发、经营;汽车、汽车零配件、五

金交电、照像器材、建筑材料、装饰材料、服装的销售;承办展览;

房屋修缮业务;咨询服务、技术服务及转让;家用电器的维修和销售。

  (二)股权结构

       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持有该公司 100%股权。

  (三)历史沿革:中国电子成立于 1989 年 5 月,以提供电子信息

技术产品与服务为主营业务,是中国最大的国有综合性 IT 企业集团。

  (四)经营状况:中国电子最近 3 年经营稳健,经营状况良好。2017

年度,中国电子实现营业收入 21,621,041.32 万元,实现净利润

287,133.78 万元,截至 2017 年末,中国电子净资产为 8,161,346.69 万

元。

  (五)关联关系:中国电子为本公司控股股东中国振华电子集团有

限公司的控股股东,为本公司实际控制人。

  (六)关联方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三、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一)振华富指定的应收账款

    1.公司名称:深圳振华富电子有限公司

    2.注册地址:深圳市龙华新区龙华办事处和平东路振华工业园 A
栋厂房 1 楼 A 区及 C3 区、二至四层、六层 B 区

    3.注册资本:人民币 19,435 万元,中国振华(集团)科技股份有
限公司持股比例为 100%

    4.法定代表人:王海

    5.经营范围:磁性元件、电感器、磁珠、变压器、滤波器、敏感
元件、传感器、功能组件、电路模块、磁性材料、陶瓷材料的研发及
销售;电子元器件技术服务;货物及技术进出口。

    6.财务状况: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项目          2018 年 9 月 30 日   2017 年 12 月 31 日 2016 年 12 月 31 日

流动资产                       46,283               43,590               47,837

非流动资产                     13,937               15,061               15,033

资产总计                       60,220               58,651               62,870

流动负债                       19,736               12,520               28,479

非流动负债                      9,374               17,230                7,091

负债合计                       29,110               29,750               35,570

所有者权益合计                 31,110               28,901               27,300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项目           2018 年 1-9 月          2017 年度           2016 年度

营业收入                       25,889               30,137               35,001

营业成本                       12,098               18,264               23,832

利润总额                        6,344                4,930                4,120

净利润                          5,685                4,345                3,428
    7.交易标的:截至 2018 年 10 月 31 日振华富指定的应收账款账面

原值为 2,851.37 万元。

   (二)振华云科指定的应收账款

   1.公司名称:中国振华集团云科电子有限公司

   2.注册地址:贵阳市新添大道北段 268 号附 1 号

   3.注册资本:人民币 26,090.60 万元,中国振华(集团)科技股份

有限公司持股比例为 100%

   4.法定代表人:杨凯

   5.经营范围:片式电子元器件、厚膜混合电路、微组装 PCB 板、

电子材料及技术服务;微电子工业用金属粉末、金属材料、近视化合

物和电子浆料系列产品的研制、生产、销售及其技术咨询服务。

   6.财务状况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项目        2018 年 9 月 30 日   2017 年 12 月 31 日 2016 年 12 月 31 日

流动资产                     48,079               44,908               42,496

非流动资产                   13,837               14,226               11,265

资产总计                     61,916               59,134               53,761

流动负债                     22,164                8,395               15,240

非流动负债                    1,552               12,684                1,570

负债合计                     23,716               21,079               16,810

所有者权益合计               38,200               38,055               36,951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项目      2018 年 1-9 月          2017 年度           2016 年度

营业收入                     31,938               42,793               38,585

营业成本                     17,041               21,822               20,659

利润总额                      5,873                7,428                7,340

净利润                        4,983                6,046                6,178

    7.交易标的:截至 2018 年 10 月 31 日振华云科指定的应收账款账

面原值为 7,461.40 万元。

   (三)振华微电子指定的应收账款

    1.公司名称:深圳市振华微电子有限公司

    2.注册地址;深圳市南山区高新技术工业村 W1 号厂房 3 层 B1、2

层 B1

    3.注册资本:人民币 6,810 万元,中国振华(集团)科技股份有

限公司持股比例为 87.53%,中国振华(集团)新云电子元器件有限

责任公司持股比例为 12.47%。

    4.法定代表人:陈刚

    5.经营范围:开发销售厚膜、薄膜混合集成电路及网络、半导体

集成电路、微电路模块、开关电源、整流电源、充电器、电子产品;

提供相关技术服务;电子元器件、材料的购销;电子元器件检测;兴

办实业(具体项目另行申报);经营进出口业务。

    6.财务状况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项目     2018 年 9 月 30 日   2017 年 12 月 31 日 2016 年 12 月 31 日
流动资产                     34,380          30,765             32,447

非流动资产                   13,248          13,341             11,233

资产总计                     47,628          44,106             43,680

流动负债                     24,625          11,928             23,819

非流动负债                    4,923          15,092              3,061

负债合计                     29,548          27,020             26,880

所有者权益合计               18,080          17,086             16,800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项目         2018 年 1-9 月      2017 年度          2016 年度

营业收入                     13,233          19,906             20,593

营业成本                      6,827          12,103             13,694

利润总额                       994            1,153              1,034

净利润                         994            1,144              1,021

    7.交易标的:截至 2018 年 10 月 31 日振华微电子指定的应收账款

账面原值为 6,038.43 万元。

   (四)振华群英指定的应收账款

    1.公司名称:贵州振华群英电器有限公司

    2.注册地址:贵州省贵阳市乌当区新天大道北段 258 号

    3.注册资本:人民币 14,287.26 万元,中国振华(集团)科技股份

有限公司持股比例为 100.00%。

    4.法定代表人:马晋川
    5.经营范围:主营电子元器件、控制组件和智能控制系统及相关

电子产品开发、生产、销售、技术服务、委托加工及进出口贸易;经

营本企业生产、科研所需的原辅材料、仪器仪表、备品备件、配送、

零配件加工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有色金属、贵金属、矿产品、有色

金属深加工产品及相关附属品的购销、加工。

    6.财务状况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项目        2018 年 9 月 30 日   2017 年 12 月 31 日 2016 年 12 月 31 日

流动资产                     36,576               32,198               26,643

非流动资产                   10,188               11,018               11,848

资产总计                     46,764               43,216               38,491

流动负债                     24,584                9,230               18,041

非流动负债                      476               13,304                1,518

负债合计                     25,060               22,534               19,559

所有者权益合计               21,704               20,682               18,932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项目         2018 年 1-9 月          2017 年度           2016 年度

营业收入                     16,974               22,015               20,202

营业成本                      8,364               10,541               12,196

利润总额                      1,200                1,365                1,019

净利润                        1,020                1,236                  807
    7.交易标的:截至 2018 年 10 月 31 日振华群英指定的应收账款账

面原值为 5,146.44 万元。

   (五)振华永光指定的应收账款

    1.公司名称:中国振华集团永光电子有限公司

    2.注册地址:贵州省贵阳市新添大道 270 号

    3.注册资本:人民币 28,543.78 万元,中国振华(集团)科技股份

有限公司持股比例为 100%。

    4.法定代表人:杨俊

    5.经营范围:主营半导体分立器件(含抗辐射加固器件)及其电

子元器件组件、模拟集成电路、半导体功率模块的设计、研制、开发、

生产、销售及服务;电子材料、光伏电子产品、新能源、半导体设备

及元器件销售。

    6.财务状况: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项目          2018 年 9 月 30 日   2017 年 12 月 31 日 2016 年 12 月 31 日

流动资产                       49,015               38,569               41,513

非流动资产                     13,305               14,143               13,725

资产总计                       62,320               52,712               55,238

流动负债                       13,378                4,382               10,463

非流动负债                      2,312                3,462                2,513

负债合计                       15,690                7,844               12,976

所有者权益合计                 46,630               44,868               42,262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项目         2018 年 1-9 月     2017 年度          2016 年度

营业收入                    35,684          38,737             38,252

营业成本                    13,862          20,392             23,170

利润总额                     6,516           5,569              3,309

净利润                       5,545           4,727              2,652

    7.交易标的:截至 2018 年 10 月 31 日振华永光指定的应收账款账

面原值为 4,004.32 万元。

   (六)振华新云指定的应收账款

    1.公司名称:中国振华(集团)新云电子元器件有限责任公司 2.

    注册地址:贵州省贵阳市乌当区新添大道北段 232 号

    3.注册资本:人民币 56,013.91 万元,中国振华(集团)科技股份

有限公司持股比例为 100%,

    4.法定代表人:阳元江

    5.经营范围:主营电子元器件及相关电子产品开发、生产、销售、

委托加工,通讯设备、影视及音响设备服务;有色金属、贵金属、矿

产品、有色金属深度加工产品及相关附属产品的购销、加工、配送;

经营本企业自产机电产品,成套设备及相关技术的出口业务;批发氟

钽酸钾、硝酸锰、氯铂酸、乙酸丁酯、无水乙醇、硝酸、硝酸银(在

许可证有效期内从事经营活动);经营本企业生产、科研所需的原辅

材料、机械设备、仪器仪表、备品备件、零配件及技术的进口业务(国

家实行核定公司生产的14种产品除外),软件开发,计算机软硬件
销售及服务,计算机网络工程,网址建设与网页设计;开展本企业来

料加工“三来一补”业务。)

    6.财务状况: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项目          2018 年 9 月 30 日   2017 年 12 月 31 日 2016 年 12 月 31 日

流动资产                       93,676               85,539               84,847

非流动资产                     35,234               37,784               31,478

资产总计                      128,910              123,323             116,325

流动负债                       35,528               20,051               42,546

非流动负债                      5,236               15,099                4,546

负债合计                       40,764               35,150               47,092

所有者权益合计                 88,146               88,173               69,233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项目           2018 年 1-9 月          2017 年度           2016 年度

营业收入                       52,764               86,638             100,980

营业成本                       33,242               64,049               78,599

利润总额                        5,381                6,093                5,639

净利润                          4,697                5,137                4,627

    7.交易标的:截至 2018 年 10 月 31 日振华新云指定的应收账款账

面原值为 10,518.56 万元。

   (七)振华宇光指定的应收账款

    1.公司名称:中国振华电子集团宇光电工有限公司
    2.注册地址:贵州省贵阳市新添大道 272 号

    3.注册资本:人民币 15,921 万元,中国振华(集团)科技股份有

限公司持股比例为 100%。

    4.法定代表人:陈勇

    5.经营范围:自产自销:电子产品、各种微波电子管、电真空器

件、机电产品;机电、电子进出口贸易;电力电工产品、断路器、高

低压开关柜、点光源、特种灯泡、特种陶瓷、输变电成套设备。

    6.财务状况: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项目          2018 年 9 月 30 日   2017 年 12 月 31 日 2016 年 12 月 31 日

流动资产                       35,188               32,243               32,063

非流动资产                      7,367                7,676                8,136

资产总计                       42,555               39,919               40,199

流动负债                       20,210               17,748               18,191

非流动负债                        247                   247                 295

负债合计                       20,457               17,995               18,486

所有者权益合计                 22,098               21,924               21,713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项目           2018 年 1-9 月          2017 年度           2016 年度

营业收入                       21,021               31,030               30,095

营业成本                       16,213               24,719               23,687
利润总额                       206            270              116

净利润                         174            212               83

      7.交易标的:截至 2018 年 10 月 31 日振华宇光指定的应收账款账

面原值为 2,044.69 万元。

      四、定价依据

      以 2018 年 10 月 31 日为评估基准日,由具有执行证券、期货相

关业务资格的北京中天华资产评估有限公司责任公司对参与本次交

易的振华富等 7 户控股子公司指定的应收账款进行评估,以评估后的

价值为作价依据。

      五、交易价格

      根据中国电子资产证券化业务相关资产支持证券在证券市场发

行时的市场价格确定。最终交易价格为不低于 7 户企业应收账款的评

估值。

      六、标的资产评估说明

      (一)振华富应收账款评估说明

      1.评估基准日:2018 年 10 月 31 日

      2.评估方法:采用成本法进行评估,评估公式如下:

      应收账款评估值=应收账款可回收金额-应收账款可回收金额×n

×i

      n——评估基准日至应收账款回收日的时间

      i——同期银行贷款利率

      应收账款可回收金额=应收账款账面余额-预计坏账损失
       预计坏账损失确定:参照企业计提坏账准备政策。

      3.评估结论:振华富指定的应收账款账面值为 2,851.37 万元;评估

值为 2,681.02 万元,减值额为 170.35 万元,减值率为 5.97%。

      4.评估结果汇总表:

                               资产评估结果汇总表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账面价值       评估价值      增减值      增值率%

         项目              A             B          C=B-A       D=C/A×

                                                                  100

流动资产                   2,851.37      2,681.02     -170.35       -5.97

  其中:应收账款           2,851.37      2,681.02     -170.35       -5.97

资产总计                   2,851.37      2,681.02     -170.35       -5.97

       (二)振华云科应收账款评估说明

       1.评估基准日:2018 年 10 月 31 日

       2.评估方法:采用成本法进行评估,评估公式如下:

       应收账款评估值=应收账款可回收金额-应收账款可回收金额×n

×i

       n——评估基准日至应收账款回收日的时间

       i——同期银行贷款利率

       应收账款可回收金额=应收账款账面余额-预计坏账损失

       预计坏账损失确定:参照企业计提坏账准备政策。
      3.评估结论:振华云科指定的应收账款账面值为 7,461.40 万元;评

估值为 6,968.22 万元,减值额为 493.18 万元,减值率为 6.61%。

      4.评估结果汇总表:

                               资产评估结果汇总表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账面价值       评估价值      增减值      增值率%

         项目              A             B          C=B-A       D=C/A×

                                                                  100

流动资产                   7,461.40      6,968.22     -493.18       -6.61

  其中:应收账款           7,461.40      6,968.22     -493.18       -6.61

       资产总计            7,461.40      6,968.22     -493.18       -6.61

       (三)振华微电子应收账款评估说明

       1.评估基准日:2018 年 10 月 31 日

       2.评估方法:采用成本法进行评估,评估公式如下:

       应收账款评估值=应收账款可回收金额-应收账款可回收金额×n

×i

       n——评估基准日至应收账款回收日的时间

       i——同期银行贷款利率

       应收账款可回收金额=应收账款账面余额-预计坏账损失

       预计坏账损失确定:参照企业计提坏账准备政策。

      3.评估结论:振华微电子指定的应收账款账面值为 6,038.43 万元;

评估值为 5,687.16 万元,减值额为 351.27 万元,减值率为 5.82%。
      4.评估结果汇总表:

                               资产评估结果汇总表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账面价值       评估价值      增减值      增值率%

         项目              A             B          C=B-A       D=C/A×

                                                                  100

流动资产                   6,038.43      5,687.16     -351.27       -5.82

  其中:应收账款           6,038.43      5,687.16     -351.27       -5.82

资产总计                   6,038.43      5,687.16     -351.27       -5.82

       (四)振华群英应收账款评估说明

       1.评估基准日:2018 年 10 月 31 日

       2.评估方法:采用成本法进行评估,评估公式如下:

       应收账款评估值=应收账款可回收金额-应收账款可回收金额×n

×i

       n——评估基准日至应收账款回收日的时间

       i——同期银行贷款利率

       应收账款可回收金额=应收账款账面余额-预计坏账损失

       预计坏账损失确定:参照企业计提坏账准备政策。

      3.评估结论:振华群英指定的应收账款账面值为 5,146.44 万元;评

估值为 4,813.55 万元,减值额为 332.89 万元,减值率为 6.47%。

      4.评估结果汇总表:

                               资产评估结果汇总表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账面价值       评估价值      增减值      增值率%

         项目              A             B          C=B-A       D=C/A×

                                                                  100

流动资产                   5,146.44      4,813.55     -332.89       -6.47

  其中:应收账款           5,146.44      4,813.55     -332.89       -6.47

       资产总计            5,146.44      4,813.55     -332.89       -6.47

       (五)振华永光应收账款评估说明

       1.评估基准日:2018 年 10 月 31 日

       2.评估方法:采用成本法进行评估,评估公式如下:

       应收账款评估值=应收账款可回收金额-应收账款可回收金额×n

×i

       n——评估基准日至应收账款回收日的时间

       i——同期银行贷款利率

       应收账款可回收金额=应收账款账面余额-预计坏账损失

       预计坏账损失确定:参照企业计提坏账准备政策。

      3.评估结论:振华永光指定的应收账款账面值为 4,004.32 万元;评

估值为 3,722.02 万元,减值额为 282.30 万元,减值率为 7.05%。

      4.评估结果汇总表:

                               资产评估结果汇总表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项目          账面价值       评估价值      增减值      增值率%
                           A             B          C=B-A       D=C/A×

                                                                  100

流动资产                   4,004.32      3,722.02     -282.30       -7.05

  其中:应收账款           4,004.32      3,722.02     -282.30       -7.05

       资产总计            4,004.32      3,722.02     -282.30       -7.05

       (六)振华新云应收账款评估说明

       1.评估基准日:2018 年 10 月 31 日

       2.评估方法:采用成本法进行评估,评估公式如下:

       应收账款评估值=应收账款可回收金额-应收账款可回收金额×n

×i

       n——评估基准日至应收账款回收日的时间

       i——同期银行贷款利率

       应收账款可回收金额=应收账款账面余额-预计坏账损失

       预计坏账损失确定:参照企业计提坏账准备政策。

      3.评估结论:振华新云指定的应收账款账面值为 10,518.56 万元;

评估值为 9,802.28 万元,减值额为 716.28 万元,减值率为 6.81%。

      4.评估结果汇总表:

                               资产评估结果汇总表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账面价值       评估价值      增减值      增值率%

         项目              A             B          C=B-A       D=C/A×

                                                                  100
流动资产                 10,518.56       9,802.28     -716.28       -6.81

  其中:应收账款         10,518.56       9,802.28     -716.28       -6.81

       资产总计          10,518.56       9,802.28     -716.28       -6.81

       (七)振华宇光应收账款评估说明

       1.评估基准日:2018 年 10 月 31 日

       2.评估方法:采用成本法进行评估,评估公式如下:

       应收账款评估值=应收账款可回收金额-应收账款可回收金额×n

×i

       n——评估基准日至应收账款回收日的时间

       i——同期银行贷款利率

       应收账款可回收金额=应收账款账面余额-预计坏账损失

       预计坏账损失确定:参照企业计提坏账准备政策。

      3.评估结论:振华宇光指定的应收账款账面值为 2,044.69 万元;

评估值为 1,922.32 万元,减值额为 122.37 万元,减值率为 5.98%。

      4.评估结果汇总表:

                               资产评估结果汇总表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账面价值       评估价值      增减值      增值率%

         项目              A             B          C=B-A       D=C/A×

                                                                  100

流动资产                   2,044.69      1,922.32     -122.37       -5.98

  其中:应收账款           2,044.69      1,922.32     -122.37       -5.98
资产总计                 2,044.69      1,922.32       -122.37        -5.98




   (八)振华富等 7 户企业应收账款评估结果汇总表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账面价值      评估价值     增减值       增值率%

 单位名称         项目       A            B         C=B-A        D=C/A×

                                                                   100

振华富       应收账款       2,851.37     2,681.02     -170.35        -5.97

振华云科     应收账款       7,461.40     6,968.22     -493.18        -6.61

振华微电子 应收账款         6,038.43     5,687.16     -351.27        -5.82

振华群英     应收账款       5,146.44     4,813.55     -332.89        -6.47

振华永光     应收账款       4,004.32     3,722.02     -282.30        -7.05

振华新云     应收账款      10,518.56     9,802.28     -716.28        -6.81

振华宇光     应收账款       2,044.69     1,922.32     -122.37        -5.98

           总计            38,065.21    35,596.57    -2,468.64       -6.49

   七、交易合同主要内容

   (一)拟转让的应收账款标准

    1.应收账款对应的全部销售合同适用法律为中国法律,且在中国

法律项下均合法有效,并构成相关买受人合法、有效和有约束力的义

务,可根据其条款向买受人主张权利;
       2.应收账款的转让方已经履行并遵守了应收账款所对应的任一

份销售合同项下其所应当履行的义务,且买受人未提出因转让方瑕疵

履行而要求减少应收账款或者换货等主张;

       3. 应收账款不属于违约应收账款;

       4. 应收账款不涉及使用非人民币结算的外贸业务应收款;

       5. 销售合同中的买受人系依据中国法律在中国境内设立且合法

存续的企业法人、事业单位法人或其他组织,不为政府或地方政府投

融资平台;

       6. 销售合同中的买受人与转让方及中国电子无正在进行的或将

要进行的诉讼、仲裁或其他纠纷;

       7. 转让方合法拥有应收账款,且应收账款上未设定抵押权、质

权或其他担保物权;

       8. 应收账款可以进行合法有效的转让,且在销售合同对应收账

款的转让有特别约定的情况下,应收账款转让已经满足了所约定的条

件;

       9. 应收账款的预期付款日不晚于 2019 年 10 月 30 日;

       10. 应收账款不涉及诉讼、仲裁、执行或破产程序。

       (二)标的资产的转让价款

       受让方应向转让方支付标的资产的转让价款,标的资产转让价款

应以转让方依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则而确认的评估依据进行评

估后的评估值作为作价依据。
    本合同双方同意,双方以标的资产于评估基准日 2018 年 10 月 31

日的评估值人民币 35,596.57 万元作为标的资产转让作价依据,标的

资产的转让价款金额应以双方签署的交割确认函为准。

    本合同双方进一步同意,自交易合同生效日至标的资产完成交割

之前,受让方及受让方授权人士有权对最终交割标的资产进行调整,

实际交割的标的资产应以双方签署的交割确认函为准。

    (三)标的资产转让价款的支付

    受让方应于购买日后按照双方约定的时间和方式向转让方支付
购买价款。

    (四)标的资产的交割方式

    受让方应在专项计划已根据资产管理合同设立完成之日根据本

合同的标的资产转让价款的支付之约定向转让方支付购买价款,同时

转让方应与受让方签订交割确认函(合同附件)。交割确认函的签订

视为双方就标的资产买卖的交割的确认,该交割确认函于双方法定代

表人或其授权代表人签字/签章并加盖单位公章后立即生效,对双方

均具有法律约束力。

    (五)交易费用

    1.资产转让费用

   与本合同项下的标的资产转让和出售有关的任何税收和费用,除

买卖双方另有约定外,双方各自承担其应承担的税收和费用。

    2.其他相关费用
   除非本合同另有明确约定,无论本合同项下的交易是否完成,双

方均应各自承担其因谈判、签订本合同和履行本合同项下义务而发生

的成本和费用,包括但不限于相关中介机构费用。

    八、转让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一)本次交易可优化控股子公司财务结构,减少应收账款对资

金的占用,缓解流动资金不足的问题,同时进一步拓宽公司融资渠道,

有效降低债务性融资成本,有利于公司发展。

    (二)本次交易对控股子公司当期利润的影响主要为控股子公司

需计提的坏账准备金额与转让应收账款折价金额之间的差额。根据近

期资产支持证券在证券市场发行时的价格进行估算,本次交易对本公

司业绩不会产生重大影响,不会损害本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三)中国电子与振华科技之间的关联交易,中国电子未收取任

何费用,其目的是为企业提供新的融资渠道,帮助企业盘活资产,降

低应收账款风险,维护全体股东的利益。

    九、本年年初至披露日与该关联人累计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的

总金额

    年初至披露日与该关联人累计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的总金额

为 38,065.21 万元。

    十、备查文件

   (一)第七届董事会第四十三次会议决议;

   (二)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及独立董事意见;

   (三)振华富等 7 户企业《应收账款评估报告》;
(四)振华富等 7 户《应收账款转让合同》;

(五)评估机构资质证书;

(六)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中国振华(集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 年 11 月 13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