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733 证券简称:振华科技 公告编号:2018-58 中国振华(集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子公司转让应收账款进行融资的关联交易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2018 年 11 月 12 日,中国振华(集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 简称“振华科技”或“本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四十三次会议审议 通过了《关于控股子公司转让应收账款进行融资的关联交易议案》, 现将有关内容公告如下: 一、关联交易概述 为了拓宽融资渠道,降低债务性融资成本,优化企业财务结构, 本公司控股子公司深圳振华富电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振华富”)、 中国振华集团云科电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振华云科”)、深圳市 振华微电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振华微电子”)、贵州振华群英电 器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振华群英”)、中国振华集团永光电子有限 公司(以下简称“振华永光”) 、中国振华(集团)新云电子元器 件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振华新云”)、中国振华电子集团宇光 电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振华宇光”)7 户企业作为初始权益人, 拟将账面价值人民币 38,065.21 万元(其中:振华富 2,851.37 万元;振 华云科 7,461.40 万元;振华微电子 6,038.43 万元;振华群英 5,146.44 万元;振华新云 10,518.56 万元;振华宇光 2,044.69 万元;振华永光 4,004.32 万元)的一年内应收账款债权评估作价转让给中国电子信息 产业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电子”),中国电子受让后通过 证券公司设立资产支持专项计划,向合格投资者发售资产支持证券并 在交易所挂牌的应收账款证券化业务。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中国电子作为本 公司的实际控制人,本次交易为关联交易。 本次关联交易金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 8.86%, 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本议案需获得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公司控股股东等关联人在表决本议案时需进行回避。 本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 大资产重组。 按照国有资产管理相关规定,振华富等 7 户企业应收账款评估报 告正在中国电子备案之中。 二、关联交易对方基本情况 (一)公司基本情况 1.名称:中国电子信息产业集团有限公司 2.营业执照注册号:100000000010245 3.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国有独资) 4.注册资本:1248225.199664 万元 5.法定代表人:芮晓武 6.住所:北京市海淀区万寿路 27 号 7.成立日期:1989 年 5 月 26 日 8.经营范围:电子原材料、电子元器件、电子仪器仪表、电子整 机产品、电子应用产品与应用系统、电子专用设备、配套产品、软件 的科研、开发、设计、制造、产品配套销售;电子应用系统工程、建 设工程、通信工程、水处理工程的总承包与组织管理;环保和节能技 术的开发、推广、应用;房地产开发、经营;汽车、汽车零配件、五 金交电、照像器材、建筑材料、装饰材料、服装的销售;承办展览; 房屋修缮业务;咨询服务、技术服务及转让;家用电器的维修和销售。 (二)股权结构 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持有该公司 100%股权。 (三)历史沿革:中国电子成立于 1989 年 5 月,以提供电子信息 技术产品与服务为主营业务,是中国最大的国有综合性 IT 企业集团。 (四)经营状况:中国电子最近 3 年经营稳健,经营状况良好。2017 年度,中国电子实现营业收入 21,621,041.32 万元,实现净利润 287,133.78 万元,截至 2017 年末,中国电子净资产为 8,161,346.69 万 元。 (五)关联关系:中国电子为本公司控股股东中国振华电子集团有 限公司的控股股东,为本公司实际控制人。 (六)关联方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三、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一)振华富指定的应收账款 1.公司名称:深圳振华富电子有限公司 2.注册地址:深圳市龙华新区龙华办事处和平东路振华工业园 A 栋厂房 1 楼 A 区及 C3 区、二至四层、六层 B 区 3.注册资本:人民币 19,435 万元,中国振华(集团)科技股份有 限公司持股比例为 100% 4.法定代表人:王海 5.经营范围:磁性元件、电感器、磁珠、变压器、滤波器、敏感 元件、传感器、功能组件、电路模块、磁性材料、陶瓷材料的研发及 销售;电子元器件技术服务;货物及技术进出口。 6.财务状况: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项目 2018 年 9 月 30 日 2017 年 12 月 31 日 2016 年 12 月 31 日 流动资产 46,283 43,590 47,837 非流动资产 13,937 15,061 15,033 资产总计 60,220 58,651 62,870 流动负债 19,736 12,520 28,479 非流动负债 9,374 17,230 7,091 负债合计 29,110 29,750 35,570 所有者权益合计 31,110 28,901 27,300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项目 2018 年 1-9 月 2017 年度 2016 年度 营业收入 25,889 30,137 35,001 营业成本 12,098 18,264 23,832 利润总额 6,344 4,930 4,120 净利润 5,685 4,345 3,428 7.交易标的:截至 2018 年 10 月 31 日振华富指定的应收账款账面 原值为 2,851.37 万元。 (二)振华云科指定的应收账款 1.公司名称:中国振华集团云科电子有限公司 2.注册地址:贵阳市新添大道北段 268 号附 1 号 3.注册资本:人民币 26,090.60 万元,中国振华(集团)科技股份 有限公司持股比例为 100% 4.法定代表人:杨凯 5.经营范围:片式电子元器件、厚膜混合电路、微组装 PCB 板、 电子材料及技术服务;微电子工业用金属粉末、金属材料、近视化合 物和电子浆料系列产品的研制、生产、销售及其技术咨询服务。 6.财务状况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项目 2018 年 9 月 30 日 2017 年 12 月 31 日 2016 年 12 月 31 日 流动资产 48,079 44,908 42,496 非流动资产 13,837 14,226 11,265 资产总计 61,916 59,134 53,761 流动负债 22,164 8,395 15,240 非流动负债 1,552 12,684 1,570 负债合计 23,716 21,079 16,810 所有者权益合计 38,200 38,055 36,951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项目 2018 年 1-9 月 2017 年度 2016 年度 营业收入 31,938 42,793 38,585 营业成本 17,041 21,822 20,659 利润总额 5,873 7,428 7,340 净利润 4,983 6,046 6,178 7.交易标的:截至 2018 年 10 月 31 日振华云科指定的应收账款账 面原值为 7,461.40 万元。 (三)振华微电子指定的应收账款 1.公司名称:深圳市振华微电子有限公司 2.注册地址;深圳市南山区高新技术工业村 W1 号厂房 3 层 B1、2 层 B1 3.注册资本:人民币 6,810 万元,中国振华(集团)科技股份有 限公司持股比例为 87.53%,中国振华(集团)新云电子元器件有限 责任公司持股比例为 12.47%。 4.法定代表人:陈刚 5.经营范围:开发销售厚膜、薄膜混合集成电路及网络、半导体 集成电路、微电路模块、开关电源、整流电源、充电器、电子产品; 提供相关技术服务;电子元器件、材料的购销;电子元器件检测;兴 办实业(具体项目另行申报);经营进出口业务。 6.财务状况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项目 2018 年 9 月 30 日 2017 年 12 月 31 日 2016 年 12 月 31 日 流动资产 34,380 30,765 32,447 非流动资产 13,248 13,341 11,233 资产总计 47,628 44,106 43,680 流动负债 24,625 11,928 23,819 非流动负债 4,923 15,092 3,061 负债合计 29,548 27,020 26,880 所有者权益合计 18,080 17,086 16,800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项目 2018 年 1-9 月 2017 年度 2016 年度 营业收入 13,233 19,906 20,593 营业成本 6,827 12,103 13,694 利润总额 994 1,153 1,034 净利润 994 1,144 1,021 7.交易标的:截至 2018 年 10 月 31 日振华微电子指定的应收账款 账面原值为 6,038.43 万元。 (四)振华群英指定的应收账款 1.公司名称:贵州振华群英电器有限公司 2.注册地址:贵州省贵阳市乌当区新天大道北段 258 号 3.注册资本:人民币 14,287.26 万元,中国振华(集团)科技股份 有限公司持股比例为 100.00%。 4.法定代表人:马晋川 5.经营范围:主营电子元器件、控制组件和智能控制系统及相关 电子产品开发、生产、销售、技术服务、委托加工及进出口贸易;经 营本企业生产、科研所需的原辅材料、仪器仪表、备品备件、配送、 零配件加工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有色金属、贵金属、矿产品、有色 金属深加工产品及相关附属品的购销、加工。 6.财务状况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项目 2018 年 9 月 30 日 2017 年 12 月 31 日 2016 年 12 月 31 日 流动资产 36,576 32,198 26,643 非流动资产 10,188 11,018 11,848 资产总计 46,764 43,216 38,491 流动负债 24,584 9,230 18,041 非流动负债 476 13,304 1,518 负债合计 25,060 22,534 19,559 所有者权益合计 21,704 20,682 18,932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项目 2018 年 1-9 月 2017 年度 2016 年度 营业收入 16,974 22,015 20,202 营业成本 8,364 10,541 12,196 利润总额 1,200 1,365 1,019 净利润 1,020 1,236 807 7.交易标的:截至 2018 年 10 月 31 日振华群英指定的应收账款账 面原值为 5,146.44 万元。 (五)振华永光指定的应收账款 1.公司名称:中国振华集团永光电子有限公司 2.注册地址:贵州省贵阳市新添大道 270 号 3.注册资本:人民币 28,543.78 万元,中国振华(集团)科技股份 有限公司持股比例为 100%。 4.法定代表人:杨俊 5.经营范围:主营半导体分立器件(含抗辐射加固器件)及其电 子元器件组件、模拟集成电路、半导体功率模块的设计、研制、开发、 生产、销售及服务;电子材料、光伏电子产品、新能源、半导体设备 及元器件销售。 6.财务状况: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项目 2018 年 9 月 30 日 2017 年 12 月 31 日 2016 年 12 月 31 日 流动资产 49,015 38,569 41,513 非流动资产 13,305 14,143 13,725 资产总计 62,320 52,712 55,238 流动负债 13,378 4,382 10,463 非流动负债 2,312 3,462 2,513 负债合计 15,690 7,844 12,976 所有者权益合计 46,630 44,868 42,262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项目 2018 年 1-9 月 2017 年度 2016 年度 营业收入 35,684 38,737 38,252 营业成本 13,862 20,392 23,170 利润总额 6,516 5,569 3,309 净利润 5,545 4,727 2,652 7.交易标的:截至 2018 年 10 月 31 日振华永光指定的应收账款账 面原值为 4,004.32 万元。 (六)振华新云指定的应收账款 1.公司名称:中国振华(集团)新云电子元器件有限责任公司 2. 注册地址:贵州省贵阳市乌当区新添大道北段 232 号 3.注册资本:人民币 56,013.91 万元,中国振华(集团)科技股份 有限公司持股比例为 100%, 4.法定代表人:阳元江 5.经营范围:主营电子元器件及相关电子产品开发、生产、销售、 委托加工,通讯设备、影视及音响设备服务;有色金属、贵金属、矿 产品、有色金属深度加工产品及相关附属产品的购销、加工、配送; 经营本企业自产机电产品,成套设备及相关技术的出口业务;批发氟 钽酸钾、硝酸锰、氯铂酸、乙酸丁酯、无水乙醇、硝酸、硝酸银(在 许可证有效期内从事经营活动);经营本企业生产、科研所需的原辅 材料、机械设备、仪器仪表、备品备件、零配件及技术的进口业务(国 家实行核定公司生产的14种产品除外),软件开发,计算机软硬件 销售及服务,计算机网络工程,网址建设与网页设计;开展本企业来 料加工“三来一补”业务。) 6.财务状况: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项目 2018 年 9 月 30 日 2017 年 12 月 31 日 2016 年 12 月 31 日 流动资产 93,676 85,539 84,847 非流动资产 35,234 37,784 31,478 资产总计 128,910 123,323 116,325 流动负债 35,528 20,051 42,546 非流动负债 5,236 15,099 4,546 负债合计 40,764 35,150 47,092 所有者权益合计 88,146 88,173 69,233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项目 2018 年 1-9 月 2017 年度 2016 年度 营业收入 52,764 86,638 100,980 营业成本 33,242 64,049 78,599 利润总额 5,381 6,093 5,639 净利润 4,697 5,137 4,627 7.交易标的:截至 2018 年 10 月 31 日振华新云指定的应收账款账 面原值为 10,518.56 万元。 (七)振华宇光指定的应收账款 1.公司名称:中国振华电子集团宇光电工有限公司 2.注册地址:贵州省贵阳市新添大道 272 号 3.注册资本:人民币 15,921 万元,中国振华(集团)科技股份有 限公司持股比例为 100%。 4.法定代表人:陈勇 5.经营范围:自产自销:电子产品、各种微波电子管、电真空器 件、机电产品;机电、电子进出口贸易;电力电工产品、断路器、高 低压开关柜、点光源、特种灯泡、特种陶瓷、输变电成套设备。 6.财务状况: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项目 2018 年 9 月 30 日 2017 年 12 月 31 日 2016 年 12 月 31 日 流动资产 35,188 32,243 32,063 非流动资产 7,367 7,676 8,136 资产总计 42,555 39,919 40,199 流动负债 20,210 17,748 18,191 非流动负债 247 247 295 负债合计 20,457 17,995 18,486 所有者权益合计 22,098 21,924 21,713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项目 2018 年 1-9 月 2017 年度 2016 年度 营业收入 21,021 31,030 30,095 营业成本 16,213 24,719 23,687 利润总额 206 270 116 净利润 174 212 83 7.交易标的:截至 2018 年 10 月 31 日振华宇光指定的应收账款账 面原值为 2,044.69 万元。 四、定价依据 以 2018 年 10 月 31 日为评估基准日,由具有执行证券、期货相 关业务资格的北京中天华资产评估有限公司责任公司对参与本次交 易的振华富等 7 户控股子公司指定的应收账款进行评估,以评估后的 价值为作价依据。 五、交易价格 根据中国电子资产证券化业务相关资产支持证券在证券市场发 行时的市场价格确定。最终交易价格为不低于 7 户企业应收账款的评 估值。 六、标的资产评估说明 (一)振华富应收账款评估说明 1.评估基准日:2018 年 10 月 31 日 2.评估方法:采用成本法进行评估,评估公式如下: 应收账款评估值=应收账款可回收金额-应收账款可回收金额×n ×i n——评估基准日至应收账款回收日的时间 i——同期银行贷款利率 应收账款可回收金额=应收账款账面余额-预计坏账损失 预计坏账损失确定:参照企业计提坏账准备政策。 3.评估结论:振华富指定的应收账款账面值为 2,851.37 万元;评估 值为 2,681.02 万元,减值额为 170.35 万元,减值率为 5.97%。 4.评估结果汇总表: 资产评估结果汇总表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账面价值 评估价值 增减值 增值率% 项目 A B C=B-A D=C/A× 100 流动资产 2,851.37 2,681.02 -170.35 -5.97 其中:应收账款 2,851.37 2,681.02 -170.35 -5.97 资产总计 2,851.37 2,681.02 -170.35 -5.97 (二)振华云科应收账款评估说明 1.评估基准日:2018 年 10 月 31 日 2.评估方法:采用成本法进行评估,评估公式如下: 应收账款评估值=应收账款可回收金额-应收账款可回收金额×n ×i n——评估基准日至应收账款回收日的时间 i——同期银行贷款利率 应收账款可回收金额=应收账款账面余额-预计坏账损失 预计坏账损失确定:参照企业计提坏账准备政策。 3.评估结论:振华云科指定的应收账款账面值为 7,461.40 万元;评 估值为 6,968.22 万元,减值额为 493.18 万元,减值率为 6.61%。 4.评估结果汇总表: 资产评估结果汇总表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账面价值 评估价值 增减值 增值率% 项目 A B C=B-A D=C/A× 100 流动资产 7,461.40 6,968.22 -493.18 -6.61 其中:应收账款 7,461.40 6,968.22 -493.18 -6.61 资产总计 7,461.40 6,968.22 -493.18 -6.61 (三)振华微电子应收账款评估说明 1.评估基准日:2018 年 10 月 31 日 2.评估方法:采用成本法进行评估,评估公式如下: 应收账款评估值=应收账款可回收金额-应收账款可回收金额×n ×i n——评估基准日至应收账款回收日的时间 i——同期银行贷款利率 应收账款可回收金额=应收账款账面余额-预计坏账损失 预计坏账损失确定:参照企业计提坏账准备政策。 3.评估结论:振华微电子指定的应收账款账面值为 6,038.43 万元; 评估值为 5,687.16 万元,减值额为 351.27 万元,减值率为 5.82%。 4.评估结果汇总表: 资产评估结果汇总表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账面价值 评估价值 增减值 增值率% 项目 A B C=B-A D=C/A× 100 流动资产 6,038.43 5,687.16 -351.27 -5.82 其中:应收账款 6,038.43 5,687.16 -351.27 -5.82 资产总计 6,038.43 5,687.16 -351.27 -5.82 (四)振华群英应收账款评估说明 1.评估基准日:2018 年 10 月 31 日 2.评估方法:采用成本法进行评估,评估公式如下: 应收账款评估值=应收账款可回收金额-应收账款可回收金额×n ×i n——评估基准日至应收账款回收日的时间 i——同期银行贷款利率 应收账款可回收金额=应收账款账面余额-预计坏账损失 预计坏账损失确定:参照企业计提坏账准备政策。 3.评估结论:振华群英指定的应收账款账面值为 5,146.44 万元;评 估值为 4,813.55 万元,减值额为 332.89 万元,减值率为 6.47%。 4.评估结果汇总表: 资产评估结果汇总表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账面价值 评估价值 增减值 增值率% 项目 A B C=B-A D=C/A× 100 流动资产 5,146.44 4,813.55 -332.89 -6.47 其中:应收账款 5,146.44 4,813.55 -332.89 -6.47 资产总计 5,146.44 4,813.55 -332.89 -6.47 (五)振华永光应收账款评估说明 1.评估基准日:2018 年 10 月 31 日 2.评估方法:采用成本法进行评估,评估公式如下: 应收账款评估值=应收账款可回收金额-应收账款可回收金额×n ×i n——评估基准日至应收账款回收日的时间 i——同期银行贷款利率 应收账款可回收金额=应收账款账面余额-预计坏账损失 预计坏账损失确定:参照企业计提坏账准备政策。 3.评估结论:振华永光指定的应收账款账面值为 4,004.32 万元;评 估值为 3,722.02 万元,减值额为 282.30 万元,减值率为 7.05%。 4.评估结果汇总表: 资产评估结果汇总表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项目 账面价值 评估价值 增减值 增值率% A B C=B-A D=C/A× 100 流动资产 4,004.32 3,722.02 -282.30 -7.05 其中:应收账款 4,004.32 3,722.02 -282.30 -7.05 资产总计 4,004.32 3,722.02 -282.30 -7.05 (六)振华新云应收账款评估说明 1.评估基准日:2018 年 10 月 31 日 2.评估方法:采用成本法进行评估,评估公式如下: 应收账款评估值=应收账款可回收金额-应收账款可回收金额×n ×i n——评估基准日至应收账款回收日的时间 i——同期银行贷款利率 应收账款可回收金额=应收账款账面余额-预计坏账损失 预计坏账损失确定:参照企业计提坏账准备政策。 3.评估结论:振华新云指定的应收账款账面值为 10,518.56 万元; 评估值为 9,802.28 万元,减值额为 716.28 万元,减值率为 6.81%。 4.评估结果汇总表: 资产评估结果汇总表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账面价值 评估价值 增减值 增值率% 项目 A B C=B-A D=C/A× 100 流动资产 10,518.56 9,802.28 -716.28 -6.81 其中:应收账款 10,518.56 9,802.28 -716.28 -6.81 资产总计 10,518.56 9,802.28 -716.28 -6.81 (七)振华宇光应收账款评估说明 1.评估基准日:2018 年 10 月 31 日 2.评估方法:采用成本法进行评估,评估公式如下: 应收账款评估值=应收账款可回收金额-应收账款可回收金额×n ×i n——评估基准日至应收账款回收日的时间 i——同期银行贷款利率 应收账款可回收金额=应收账款账面余额-预计坏账损失 预计坏账损失确定:参照企业计提坏账准备政策。 3.评估结论:振华宇光指定的应收账款账面值为 2,044.69 万元; 评估值为 1,922.32 万元,减值额为 122.37 万元,减值率为 5.98%。 4.评估结果汇总表: 资产评估结果汇总表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账面价值 评估价值 增减值 增值率% 项目 A B C=B-A D=C/A× 100 流动资产 2,044.69 1,922.32 -122.37 -5.98 其中:应收账款 2,044.69 1,922.32 -122.37 -5.98 资产总计 2,044.69 1,922.32 -122.37 -5.98 (八)振华富等 7 户企业应收账款评估结果汇总表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账面价值 评估价值 增减值 增值率% 单位名称 项目 A B C=B-A D=C/A× 100 振华富 应收账款 2,851.37 2,681.02 -170.35 -5.97 振华云科 应收账款 7,461.40 6,968.22 -493.18 -6.61 振华微电子 应收账款 6,038.43 5,687.16 -351.27 -5.82 振华群英 应收账款 5,146.44 4,813.55 -332.89 -6.47 振华永光 应收账款 4,004.32 3,722.02 -282.30 -7.05 振华新云 应收账款 10,518.56 9,802.28 -716.28 -6.81 振华宇光 应收账款 2,044.69 1,922.32 -122.37 -5.98 总计 38,065.21 35,596.57 -2,468.64 -6.49 七、交易合同主要内容 (一)拟转让的应收账款标准 1.应收账款对应的全部销售合同适用法律为中国法律,且在中国 法律项下均合法有效,并构成相关买受人合法、有效和有约束力的义 务,可根据其条款向买受人主张权利; 2.应收账款的转让方已经履行并遵守了应收账款所对应的任一 份销售合同项下其所应当履行的义务,且买受人未提出因转让方瑕疵 履行而要求减少应收账款或者换货等主张; 3. 应收账款不属于违约应收账款; 4. 应收账款不涉及使用非人民币结算的外贸业务应收款; 5. 销售合同中的买受人系依据中国法律在中国境内设立且合法 存续的企业法人、事业单位法人或其他组织,不为政府或地方政府投 融资平台; 6. 销售合同中的买受人与转让方及中国电子无正在进行的或将 要进行的诉讼、仲裁或其他纠纷; 7. 转让方合法拥有应收账款,且应收账款上未设定抵押权、质 权或其他担保物权; 8. 应收账款可以进行合法有效的转让,且在销售合同对应收账 款的转让有特别约定的情况下,应收账款转让已经满足了所约定的条 件; 9. 应收账款的预期付款日不晚于 2019 年 10 月 30 日; 10. 应收账款不涉及诉讼、仲裁、执行或破产程序。 (二)标的资产的转让价款 受让方应向转让方支付标的资产的转让价款,标的资产转让价款 应以转让方依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则而确认的评估依据进行评 估后的评估值作为作价依据。 本合同双方同意,双方以标的资产于评估基准日 2018 年 10 月 31 日的评估值人民币 35,596.57 万元作为标的资产转让作价依据,标的 资产的转让价款金额应以双方签署的交割确认函为准。 本合同双方进一步同意,自交易合同生效日至标的资产完成交割 之前,受让方及受让方授权人士有权对最终交割标的资产进行调整, 实际交割的标的资产应以双方签署的交割确认函为准。 (三)标的资产转让价款的支付 受让方应于购买日后按照双方约定的时间和方式向转让方支付 购买价款。 (四)标的资产的交割方式 受让方应在专项计划已根据资产管理合同设立完成之日根据本 合同的标的资产转让价款的支付之约定向转让方支付购买价款,同时 转让方应与受让方签订交割确认函(合同附件)。交割确认函的签订 视为双方就标的资产买卖的交割的确认,该交割确认函于双方法定代 表人或其授权代表人签字/签章并加盖单位公章后立即生效,对双方 均具有法律约束力。 (五)交易费用 1.资产转让费用 与本合同项下的标的资产转让和出售有关的任何税收和费用,除 买卖双方另有约定外,双方各自承担其应承担的税收和费用。 2.其他相关费用 除非本合同另有明确约定,无论本合同项下的交易是否完成,双 方均应各自承担其因谈判、签订本合同和履行本合同项下义务而发生 的成本和费用,包括但不限于相关中介机构费用。 八、转让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一)本次交易可优化控股子公司财务结构,减少应收账款对资 金的占用,缓解流动资金不足的问题,同时进一步拓宽公司融资渠道, 有效降低债务性融资成本,有利于公司发展。 (二)本次交易对控股子公司当期利润的影响主要为控股子公司 需计提的坏账准备金额与转让应收账款折价金额之间的差额。根据近 期资产支持证券在证券市场发行时的价格进行估算,本次交易对本公 司业绩不会产生重大影响,不会损害本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三)中国电子与振华科技之间的关联交易,中国电子未收取任 何费用,其目的是为企业提供新的融资渠道,帮助企业盘活资产,降 低应收账款风险,维护全体股东的利益。 九、本年年初至披露日与该关联人累计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的 总金额 年初至披露日与该关联人累计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的总金额 为 38,065.21 万元。 十、备查文件 (一)第七届董事会第四十三次会议决议; (二)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及独立董事意见; (三)振华富等 7 户企业《应收账款评估报告》; (四)振华富等 7 户《应收账款转让合同》; (五)评估机构资质证书; (六)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中国振华(集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 年 11 月 13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