振华科技:2018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2018-12-01
证券代码:000733 证券简称:振华科技 公告编号:2018-67
中国振华(集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中国振华(集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为保证股
权激励计划的顺利进行,进一步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形成良好均
衡的价值分配体系,激励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核心管理人员、
核心技术人员、核心销售人员、核心技能人员诚信勤勉地开展工作,
保证公司业绩稳步提升,确保公司发展战略和经营目标的实现,根据
国家有关规定和公司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一、考核目的
进一步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建立和完善公司激励约束机制,
保证股权激励计划的顺利实施,并在最大程度上发挥股权激励的作用,
进而确保公司发展战略和经营目标的实现。
二、考核原则
考核评价必须坚持公正、公开、公平的原则,严格按照本办法和
考核对象的业绩进行评价,以实现股权激励计划与激励对象工作业绩、
贡献紧密结合,从而提高管理绩效,实现公司与全体股东利益最大化。
三、考核范围
本办法适用于参与公司本次激励计划的所有激励对象,包括公司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核心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人员、核心销售人员、
核心技能人员,不包括上市公司独立董事和监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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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考核机构
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负责领导和组织考核工作,并负责
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等激励对象进行考核。
五、绩效考评评价指标及标准
(一)股票期权的授予业绩条件:
2017 年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不低 15324.36 万元,2017 年加
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不低于 3.76%。。
注:
上述条件所涉及的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为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的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二)股票期权的行权业绩条件:
1、公司层面业绩考核
本计划授予的股票期权,在行权期的3个会计年度中,分年度进行
绩效考核并行权,以达到绩效考核目标作为激励对象的行权条件。
各年度绩效考核目标如下表所示:
行权期 业绩考核目标
(1)以2017年为基础,2019年净利润增长率不低于30%,且不
第一个行权 低于2019年度同行业对标企业75分位值水平;
(2)2019年度净资产收益率不低于3.75%,且不低于2019年度
期 同行业对标企业75分位值水平;
(3)2019年度ΔEVA为正值。
(1)以2017年为基础,2020年净利润增长率不低于50%,且不
第二个行权 低于2020年度同行业对标企业75分位值水平;
(2)2020年度净资产收益率不低于4.25%,且不低于2020年度
期 同行业对标企业75分位值水平;
(3)2020年度ΔEVA为正值。
(1)以2017年为基础,2021年净利润增长率不低于75%,且不
第三个行权
低于2021年度同行业对标企业75分位值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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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021年度净资产收益率不低于4.75%,且不低于2021年度
期
同行业对标企业75分位值水平;
(3)2021年度ΔEVA为正值。
注:
(1)上述净资产收益率是指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加权平均净资产
收益率,若本激励计划有效期内公司进行发行证券募集资金的,计算发行当
年净资产收益率时不考虑因发行证券募集资金对净资产的影响(即净资产
为扣除证券发行当年证券发行募集资金后的净资产值);从证券发行次年
起,解除限售条件中的净资产收益率调整为不低于“证券发行当年的全面
摊薄净资产收益率”;
(2)净利润指归属于母公司股东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
由本次股权激励产生的期权成本将在管理费用中列支。
期权的行权条件达成,则激励对象按照计划规定行权。反之,若
行权条件未达成,则公司按照本计划,激励对象所获期权当期可行权
份额注销。
在年度考核过程中同行业企业样本若出现主营业务发生重大变化
或出现偏离幅度过大的样本极值,则将由公司董事会在年终考核时剔
除或更换样本。
公司董事会有权根据公司战略、市场环境等因素,对上述业绩指
标和水平进行调整和修改,但相应调整和修改需报国务院国有资产监
督管理委员会备案。
2、个人层面绩效考核
激励对象个人考核按照《中国振华(集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票期
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分年进行考核,根据个人的绩效考评
评价指标确定考评结果,原则上绩效评价结果划分为优秀(A)、良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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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一般(C)、较差(D)、很差(E)五个档次。其中A/B/C为考
核合格档,D/E为考核不合格档,考核评价表适用于考核对象。
考核评价表
考核结果 合格 不合格
标准等级 优秀(A) 良好(B) 一般(C) 较差(D) 很差(E)
标准系数 1.0 1.0 0.8 0 0
个人当年实际行权额度=标准系数×个人当年计划行权额度。
激励对象考核当年不能行权的股票期权,由公司统一注销。
六、考核期间与次数
(一)考核期间
激励对象获授或股票期权行权的前一会计年度。
(二)考核次数
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考核年度每年度一次。
七、考核程序
公司人力资源部在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的指导下负责具体的
考核工作,保存考核结果,并在此基础上形成绩效考核报告上交董事
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八、考核结果管理
(一)考核结果反馈与申诉
考核对象有权了解自己的考核结果,员工直接主管应在考核工作
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将考核结果通知被考核对象。
如果考核对象对自己的考核结果有异议,可与人力资源部沟通解
决。如无法沟通解决,被考核对象可向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申诉,薪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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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考核委员会需在10个工作日内进行复核并确定最终考核结果或等
级。
(二)考核结果归档
考核结束后,考核结果作为保密资料归档保存。
九、附则
(一)本办法由董事会负责解释及修订。
(二)本办法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并自股权激励计划生效后
实施。
特此公告。
中国振华(集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12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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