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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振华科技:关于签署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的公告2018-12-20  

						      证券代码:000733    证券简称:振华科技   公告编号:2018-79

          中国振华(集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签署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中国振华(集团)科技股

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份募集资金的批复》 证监许可[2018]879 号)

核准,中国振华(集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振华科技”、

“公司”或“甲方”) 非公开发行不超过 93,868,443 股。本次非公开

发行完成后,扣除发行费人民币 11,120,746.42 元,募集资金净额为人

民币 469,882,025.58 元。以上募集资金已经中天运会计师事务所(特

殊普通合伙)出具的“中天运(2018)验字第 90071 号”《验资报告》

确认。

    为规范中国振华(集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振华科

技”或者“公司”、“甲方”)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的权

益,根据有关法律法规、《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

引(2015 年修订)》及公司制定的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公司与

贵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贵阳宝山支行(以下简称“乙方”)及广发证

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荐机构”、“丙方”)签署了《募集资

金三方监管协议》(以下简称“监管协议”),并在贵州银行股份有限

公司贵阳宝山支行开设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公司募集资金专户的开

立和存储情况为:
                                                                     账户余额
                                                                                    募集资金使
      账户名称                 开户银行              账号          (截至 2018 年
                                                                                      用项目
                                                                   12 月 21 日)
                                                                                    微波阻容元
                                                                                    器件生产线
                                                                                    建设项目、
                                                                                    高可靠混合
                                                                                    集成电路及
                                                                                    微电路模块
                                                                                    产业升级改
中国振华(集团)科技股   贵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0108001700001543   471502772.00     造项目、射
份有限公司               贵阳宝山支行
                                                                                    频片式陷波
                                                                                    器与新型磁
                                                                                    性元件产业
                                                                                    化项目、接
                                                                                    触器和固体
                                                                                    继电器生产
                                                                                    线扩产项目



      上述募集资金专户仅用于对应用途的募集资金的存储和使用,不

得用作其他用途。

      在不影响募集资金使用的情况下,甲方对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中募

集资金可以以不同期限的定期存单等方式储存,并及时通知丙方。甲

方承诺上述存单等到期后将及时转入本协议规定的募集资金专户进

行管理或以存单等方式续存,并通知丙方。甲方存单不得质押或设置

其他权利限制。

      协议三方约定的主要条款如下:

      一、甲乙双方应当共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票据法》、《支付结

算办法》、《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章。甲

方应当遵守《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15 年

修订)》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以及甲方制定的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二、丙方作为甲方的保荐机构,应当依据有关规定指定保荐代表

人或其他工作人员对甲方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丙方应当依据

《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15 年修订)》以及

甲方制订的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履行其督导职责,并可以采取现场调查、

书面问询等方式行使其监督权。在不影响乙方正常经营的情况下甲方

和乙方应当配合丙方的调查与查询。丙方每半年对甲方募集资金的存

放和使用情况进行一次现场检查。甲方应当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和审批

制度,妥善管理和使用募集资金,并建立每笔募集资金使用的记账记

录(包括但不限于审批单据、银行划款凭证、公司记账凭证等内容)。

    三、在不影响乙方的正常经营情况下,甲方授权丙方指定的保荐

代表人侯卫、苏莉可以随时到乙方查询、复印甲方专户的资料;乙方

应当及时、准确、完整地向其提供所需的有关专户的资料。

    保荐代表人向乙方查询甲方专户有关情况时应当出具本人的合

法身份证明,保荐代表人身份证明应在本合同签订之日起 3 个工作日

内向乙方提供用于比对;丙方指定的其他工作人员向乙方查询甲方专

户有关情况时应当出具本人的合法身份证明和单位介绍信。

    四、乙方按月(每月 15 日前)向甲方出具对账单,并抄送丙方。

乙方应当保证对账单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五、甲方一次或 12 个月内累计从专户中支取的金额超过 5,000

万元或募集资金净额的 10%的,乙方应当及时以邮寄、电话等方式通

知丙方,同时提供专户的支出清单。

    六、丙方有权根据有关规定更换指定的保荐代表人。丙方更换保
荐代表人的,应当将相关证明文件书面通知乙方,同时按本协议第十

二条的要求书面通知更换后保荐代表人的联系方式。更换保荐代表人

不影响本协议的效力。

    七、乙方连续三次未及时向丙方出具对账单或向丙方通知专户大

额支取情况,以及存在未配合丙方调查专户情形的,甲方或者丙方可

以要求甲方单方面终止本协议并注销募集资金专户。甲方应尽快另行

确定募集资金专户,并且应当自本协议终止之日起一个月内与新的募

集资金专户开户银行及丙方签署新的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并及时

报深圳证券交易所备案后公告。

    八、监管账户资金如遭遇任何有权机关依法冻结、扣划的,或其

他任何非乙方原因致使无法履行本协议项下资金监管义务的,不视为

乙方违约,乙方对此不承担任何责任,由此形成的任何纠纷或损失,

由甲、丙双方自行协商解决,与乙方无关。

    九、本协议自甲、乙、丙三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署并加

盖各自单位公章之日起生效,至专户资金全部支出完毕并依法销户之

日起失效。

    十、本协议一式伍份,甲、乙、丙三方各持壹份,向深圳证券交

易所、中国证监会贵州监管局各报备壹份,其余留甲方备用。甲方应

当按照有关规定,在本协议签订后及时公告协议的主要内容。

    特此公告。

                       中国振华(集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 年 12 月 2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