振华科技: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第二次)的公告2019-02-01
证券代码:000733 证券简称:振华科技 公告编号:2019-02
中国振华(集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
银行理财产品(第二次)的公告
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中国振华(集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于2018
年12月25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
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同意公司自董事会决议通过之日
起6个月内使用不超过43,000万元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短期(不超过6
个月)低风险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具体内容详见2018年12月26日刊登
在《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的《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
产品的公告》。
根据董事会决议,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人民币 20,000 万
元续购银行理财产品。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理财产品主要内容
(一)购买中国工商银行理财产品
1. 产品名称:中国工商银行挂钩汇率区间累计型法人人民币结构
性存款产品(专户型二〇一九年第 20 期 A 款)
2. 产品类型:保本浮动收益型
3. 购买金额:10,000万元人民币
4. 产品募集期:2019年1月30日
5. 产品起始日(交易日):2019年1月30日(遵循工作日准则)
6. 产品到期日:2019年3月4日(遵循工作日准则)
7. 预期年化收益率:1.05%+2.45%*N/M,1.05%,2.45%均为预期年
化收益率,其中,N为观察期内挂钩标的小于汇率观察区间上限且高于
汇率观察区下限的实际天数,M为观察期实际天数。客户可获得的预期
最低年化收益率为1.05%,预期最高年化收益率为3.5%。测算收益不等
于实际收益,请以实际到期收益率为准。
8. 挂钩标的:当日东京时间下午3点路透“TKFE”页面显示的美元
/日元汇率买入价和卖出价的平均值,取值四舍五入至小数点后2位,表
示为一美元可兑换的日元数。如当日为非东京工作日,该日指标采用此
日期前最近一个东京工作日的数值。如果路透“TKFE”页面上没有显
示相关数据,工商银行将以公正态度和理性商业方式来确定。
9. 风险提示
(1)产品本金及收益风险
本产品有投资风险,只保障本金及最低预期年化收益,不保证最高
预期年化收益,您应当充分认识投资风险,谨慎投资。
(2)市场风险
投资者的收益与挂钩指标在观察期内的表现挂钩,若观察期内挂钩
指标波动幅度较大,以致曾达到或曾突破预设区间上限或下限,则投资
者仅能获得较低收益水平。
(3)利率风险
本产品存续期内,如果市场利率大幅上升,本产品的年化收益率不
随市场利率上升而提高,投资者获得的收益率将有可能低于实际市场利
率。
(4)流动性风险
本产品的本金及收益将在产品到期后一次性支付,且存续期内不接
受投资者提前支取,无法满足投资者的流动性需求。
(5)产品不成立风险
投资者投资本产品可能面临产品不成立风险,即产品说明书中约
定:如募集规模低于 10,000 万元,中国工商银行有权宣布本产品不成立;
在产品起始日之前,如市场发生剧烈波动,经中国工商银行合理判断难
以按照原产品说明书约定向投资者提供本产品时,中国工商银行有权宣
布本产品不成立。此时,投资者应积极关注中国工商银行相关公告,及
时对退回资金进行再投资安排,避免因误认为结构性存款产品按原计划
成立而造成投资机会损失。
(6)信息传递风险
中国工商银行将按照本产品说明书的约定进行产品信息披露,投资
者应充分关注并及时查询工商银行披露的本产品相关信息。投资者预留
的有效联系方式发生变更的,亦及时通知中国工商银行。如投资者未及
时查询相关信息,或预留联系方式变更未及时通知工商银行导致在其认
为需要时无法及时到投资者的,可能会影响投资者的投资决策,由此产
生的损失和风险由投资者自行承担。
(7)不可抗力及意外事件风险
自然灾害、战争等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不能克服的不可抗力事件
或系统故障、通讯故障、电力中断、投资市场停止交易等意外事件或金
融危机、国家政策变化等情形的出现可能对本产品的产品成立、投资运
作、资金返还、信息披露、公告通知造成影响,甚至可能导致本产品收
益降低乃至本金损失。对于由不可抗力及意外事件风险导致的任何损
失,投资者须自行承担,中国工商银行对此不承担任何责任。
(8)法律法规与政策风险
本产品均根据现行有效的法律法规政策设计。如相关法律法规或国
家宏观政策发生变化,本产品可能会因此受到一定影响。
(9)信用风险
在中国工商银行发生信用风险的极端情况下,如被宣告破产等,本
产品的本金与收益支付将受到影响。
(二)购买交通银行理财产品
1. 产品一:
(1)产品名称:交通银行蕴通财富结构性存款35天
(2)产品类型:期限结构型
(3)购买金额:10,000万元人民币
(4)计划销售期:2019年1月29日
(5)产品成立日:2019年1月31日
(6)产品到期日:2019年3月7日(遵循工作日准则)
(7)预期年化收益率:3.65%
(8)挂钩标的:三个月期限的上海银行间同业拆封利率(3M Shibor)
3. 风险提示
(1)政策风险:本产品项下的投资组合是根据当前的相关法规和
政策设计的,如国家宏观政策以及市场相关法规政策发生变化,可能影
响产品的受理、投资、偿还等流程的正常进行。
(2)流动性风险:除产品协议另有约定,投资期限内客户无提前
终止权,如果客户产生流动性需求,可能面临产品不能随时变现、持有
期与资金需求日不匹配的流动性风险。
(3)信息传递风险:客户需要通过登录银行门户网站或到银行营
业网点查询等方式,了解产品相关信息公告。 客户应根据本产品协议
所载明的公告方式及时查询本产品的相关信息。如果客户未及时查询,
或由于不可抗力及/或意外事件的影响使得客户无法及时了解产品信
息,并影响客户的投资决策,由此产生的责任和风险由客户自行承担。
双方在补充协议/补充条款中另有约定的除外。前述约定不免除因银行
过错导致依法应由银行承担的责任。
(4)最差可能情况:客户投资本产品可以获得银行提供的本金完
全保障,在观察日shibor表现达到产品说明书约定触发银行行使提前终
止权的条件(观察日当天3M Shibor实际值小于本产品说明书中约定的基
准比较值)且银行在提前终止日行使提前终止权的情形下,将按产品实
际持有天数计算收益, 客户实际获得的收益将少于按预期投资期限计
算可以获得的收益。
(5)不可抗力及意外事件风险:由于不可抗力及/或国家政策变化、
IT系统故障、通讯系统故障、电力系统故障、金融危机、投资市场停止
交易等非银行所能控制的原因,可能对产品的产品成立、投资运作、资
金返还、信息披露、公告通知造成影响,可能导致产品收益降低。对于
由不可抗力及意外事件风险导致的损失, 客户须自行承担,银行对此
不承担责任,双方在补充协议/补充条款中另有约定的除外。前述约定
不免除因银行过错导致依法应由银行承担的责任。
因不可抗力及/或意外事件导致银行无法继续履行产品协议的,银
行有权提前解除产品协议,并将发生不可抗力及/或意外事件后剩余的
客户产品资金划付至客户结算账户。
二、关联关系说明
公司与中国工商银行、交通银行之间没有关联关系。
三、公司采取的风险控制措施
(一)公司财务部设专人及时分析和跟踪银行理财产品投向、项目
进展情况,一但发现或判断存在不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的保全措施,
控制投资风险;
(二)公司审计部为理财产品业务的监督部门,对公司理财产品业
务进行事前审核、事中监督和事后审计;
(三)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公司募集资金使用和购买理财产品
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四、对公司日常经营的影响
公司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投资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是在确保公
司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和保证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进行的,不影响募投
项目的正常运转。通过适度的低风险短期理财,对闲置的募集资金适时
进行现金管理,能够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有利于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
和收益,为公司和股东谋取较好的投资回报。
五、前十二个月内使用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情况
截至公告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在过去十二个月内,使用募集资金
购买理财产品见《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第一次)
的公告》(详见2018年12月29日刊登于《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上的
公告),期限为1个月的中国工商银行及交通银行理财产品已于2019年1
月28日到期(详见2019年2月1日刊登于《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上的
《关于购买银行保本理财产品(第一次)到期的公告》)。其中,中国
工商银行理财产品于2019年1月28日收回本金人民币10,000万元,次日收
回利息306,849.32元;交通银行理财产品于2019年1月28日收回本金10,000
万元,当日收回利息331,232.88元。
本次购买理财产品事项在公司董事会决议授权范围内。
六、备查文件
(一)《中国工商银行挂钩汇率区间累计型法人人民币结构性存款
产品说明书(专户型二〇一九年第20期A款)》、《风险揭示函》。
(二)交通银行蕴通财富定期型结构性存款(期限结构型)产品协
议。
特此公告。
中国振华(集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2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