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振华(集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对公司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独立意见 中国振华(集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因本 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实际募集资金与计划募集资金之间存在较大差额, 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根据公司发展规划及募投项目实际情况, 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做出变更。微波阻容元器件生产线建设项目不再 作为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改为公司自有资金投资项目。对保留的其他 3 个项目的投资规模也做相应调减。 我们认为,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符合市场需求及技术发展趋 势,项目结构及方案优化,能够促进公司更好地发展。我们同意公司 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独立董事: 胡北忠 张瑞彬 张 波 赵 敏 2019 年 3 月 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