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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振华科技: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第七次)的公告2019-04-02  

						    证券代码:000733       证券简称:振华科技       公告编号:2019-21

            中国振华(集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
                银行理财产品(第七次)的公告
    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中国振华(集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于2018

年12月25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

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同意公司自董事会决议通过之日

起6个月内使用不超过43,000万元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短期(不超过6

个月)低风险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具体内容详见2018年12月26日刊登

在《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的《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

产品的公告》。

    根据董事会决议,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人民币 18,000 万

元续购银行理财产品。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理财产品主要内容

    (一)购买中国工商银行理财产品

    1. 产品名称:中国工商银行挂钩汇率区间累计型法人人民币结构

   性存款产品(专户型 2019 年第 58 期 C 款)

    2. 产品类型:保本浮动收益型

    3. 购买金额:10,000万元人民币
    4. 产品募集期:2019年3月28日

    5. 产品起始日(交易日):2019年3月28日(遵循工作日准则)

    6. 产品到期日:2019年4月29日(遵循工作日准则)

    7. 预期年化收益率:1.05%+2.55%*N/M,1.05%,2.45%均为预期年

化收益率,其中,N为观察期内挂钩标的小于汇率观察区间上限且高于

汇率观察区下限的实际天数,M为观察期实际天数。客户可获得的预期

最低年化收益率为1.05%,预期最高年化收益率为3.60%。测算收益不等

于实际收益,请以实际到期收益率为准。

    8. 挂钩标的:观察期内每日东京时间下午3点彭博“BFIX”页面显

示的美元/日元汇率中间价,取值四舍五入至小数点后3位,表示为一美

元可兑换的日元数。如果某日彭博“BFIX”页面上没有显示相关数据,

则该日指标采用此日期前最近一个可获得的东京时间下午3点彭博

“BFIX”页面显示的美元/日元汇率中间价。

    9. 风险提示

    (1)产品本金及收益风险

    本产品有投资风险,只保障本金及最低预期年化收益,不保证最高

预期年化收益,您应当充分认识投资风险,谨慎投资。

    (2)市场风险

    投资者的收益与挂钩指标在观察期内的表现挂钩,若观察期内挂钩

指标波动幅度较大,以致曾达到或曾突破预设区间上限或下限,则投资

者仅能获得较低收益水平。
       (3)利率风险

       本产品存续期内,如果市场利率大幅上升,本产品的年化收益率不

随市场利率上升而提高,投资者获得的收益率将有可能低于实际市场利

率。

       (4)流动性风险

       本产品的本金及收益将在产品到期后一次性支付,且存续期内不接

受投资者提前支取,无法满足投资者的流动性需求。

       (5)产品不成立风险

       投资者投资本产品可能面临产品不成立风险,即产品说明书中约

定:如募集规模低于 10,000 万元,中国工商银行有权宣布本产品不成立;

在产品起始日之前,如市场发生剧烈波动,经中国工商银行合理判断难

以按照原产品说明书约定向投资者提供本产品时,中国工商银行有权宣

布本产品不成立。此时,投资者应积极关注中国工商银行相关公告,及

时对退回资金进行再投资安排,避免因误认为结构性存款产品按原计划

成立而造成投资机会损失。

       (6)信息传递风险

       中国工商银行将按照本产品说明书的约定进行产品信息披露,投资

者应充分关注并及时查询工商银行披露的本产品相关信息。投资者预留

的有效联系方式发生变更的,亦及时通知中国工商银行。如投资者未及

时查询相关信息,或预留联系方式变更未及时通知工商银行导致在其认

为需要时无法及时到投资者的,可能会影响投资者的投资决策,由此产
生的损失和风险由投资者自行承担。

    (7)不可抗力及意外事件风险

    自然灾害、战争等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不能克服的不可抗力事件

或系统故障、通讯故障、电力中断、投资市场停止交易等意外事件或金

融危机、国家政策变化等情形的出现可能对本产品的产品成立、投资运

作、资金返还、信息披露、公告通知造成影响,甚至可能导致本产品收

益降低乃至本金损失。对于由不可抗力及意外事件风险导致的任何损

失,投资者须自行承担,中国工商银行对此不承担任何责任。

    (8)法律法规与政策风险

    本产品均根据现行有效的法律法规政策设计。如相关法律法规或国

家宏观政策发生变化,本产品可能会因此受到一定影响。

    (9)信用风险

    在中国工商银行发生信用风险的极端情况下,如被宣告破产等,本

产品的本金与收益支付将受到影响。

    (二)购买中国农业银行理财产品

    1. 产品名称:中国农业银行“本利丰天天利”开放式人民币理财产

品(法人专属)

    2. 产品类型:保本浮动收益型

    3. 购买金额:8,000万元人民币

    4. 计划销售期:2019年3月28日

    5. 产品起始日(交易日):2019年3月28日(遵循工作日准则)
    6. 产品到期日:2019年4月2日(遵循工作日准则)

    7. 预期年化收益率:0~2.20%

    8. 投资范围:本理财产品资金由资产管理人主要投资于银行间和交

易所市场债券、回购、拆借(包括国债、金融债、央行票据、较高信用

等级的信用债、非公开定向债务融资工具、可转债等),货币市场基金、

债券型基金、低风险类其他基金、低风险同业资金业务,非标准债权资

产(包括收益权、委托类债权等),资产管理人发行的证券,以及商业

银行或其他符合资质的机构发行的固定收益型产品。其中,投资于现金、

回购、主权及准主权债以及中高等级信用债等高流动性资产的比例为

60%~100%,货币市场基金、债券型基金、低风险类其他基金、低风险

同业资金业务的投资品种占比约10%~30%,非标准债权资产及其他投

资品种占比0~10%,以上投资比例可在正负10%的区间内浮动,我行根

据相关投资市场走势动态调整资产组合配置。若投资比例超出该浮动范

围,我行将根据有关规定予以披露;若客户不接受,可选择赎回本产品。

    9. 风险提示

    (1)认购风险

    如出现市场剧烈波动、相关法规政策变化或《中国农业银行理财产

品协议》(以下简称协议)第五条约定的可能影响本理财产品正常运作

的情况,中国农业银行有权停止发售本理财产品,投资者将无法在约定

认购期内购买本理财产品。

    (2)政策风险
    本理财产品是根据当前的政策、法律法规设计的。如国家政策和相

关法律法规发生变化,可能影响本理财产品的认购、投资运作、清算等

业务的正常进行,导致本理财产品理财收益降低。

    (3)市场风险

    本理财产品可能会涉及到利率风险、流动性风险等多种市场风险。

    (4)流动性风险

    若出现约定的停止赎回情形或顺延产品期限的情形,可能导致投资

者需要资金时不能按需变现。

    (5)信息传递风险

    中国农业银行按照《协议》及产品说明书有关“信息通告”的约定,

发布本理财产品的相关信息。投资者可通过中国农业银行营业网点以及

中国农业银行官方网站获知。如投资者在认购产品时登记的有效联系方

式发生变更且未及时告知或因投资者其他原因导致中国农业银行无法

及时联系投资者,则可能会影响投资者的投资决策。

    (6)募集失败风险

    产品认购结束后,中国农业银行有权根据市场情况和《协议》约定

的情况确定本理财产品是否起息。如不能起息,投资者的本金将于通告

募集失败后3个银行工作日内解除冻结。

    (7)在投资/提前终止风险

    中国农业银行可能于提前终止日视市场情况或在投资期限内根据

《协议》约定的提前终止本理财产品。
    (8)不可抗力风险

    因自然灾害、社会动乱、战争、罢工等不可抗力因素,可能导致本

理财产品认购失败、交易终端、资金清算延误等。

    二、关联关系说明

    公司与中国工商银行、中国农业银行之间没有关联关系。

    三、公司采取的风险控制措施

    (一)公司财务部设专人及时分析和跟踪银行理财产品投向、项目

进展情况,一但发现或判断存在不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的保全措施,

控制投资风险;

    (二)公司审计部为理财产品业务的监督部门,对公司理财产品业

务进行事前审核、事中监督和事后审计;

    (三)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公司募集资金使用和购买理财产品

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四、对公司日常经营的影响

    公司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投资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是在确保公

司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和保证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进行的,不影响募投

项目的正常运转。通过适度的低风险短期理财,对闲置的募集资金适时

进行现金管理,能够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有利于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

和收益,为公司和股东谋取较好的投资回报。

    五、前十二个月内使用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情况

    截至公告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在过去十二个月内使用募集资金购
买理财产品,以及银行理财产品到期情况已在《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

网上刊登,相关公告日期详见如下表格:
     公告日期                                公告名称
2018-12-29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第一次)的公告

2019-2-1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第二次)的公告

2019-2-12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第三次)的公告

2019-3-7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第四次)的公告

2019-3-9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第五次)的公告

2019-3-13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第六次)的公告
银行理财产品到期情况:
      公告日期                                公告名称
2019-2-1            关于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第一次)到期的公告
2019-2-12           关于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第一次)到期的公告
2019-3-7            关于购买银行保本理财产品(第二次)到期的公告
2019-3-9            关于购买银行保本理财产品(第二次)到期的公告
2019-3-13           关于购买银行保本理财产品(第三次)到期的公告
     本次购买理财产品事项在公司董事会决议授权范围内。

     六、备查文件

     (一)《中国工商银行挂钩汇率区间累计型法人人民币结构性存款

产品说明书(专户型二〇一九年第58期C款)》、《风险揭示函》。

     (二)中国农业银行“本利丰天天利”开放式人民币理财产品(法

人专属)说明书。

       特此公告。

                         中国振华(集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4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