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振华(集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对关联交易的事前认可意见 在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召开前,我们收到了《关于确认 2018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和《关于2019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 的议案》,并对此进行了认真审阅。我们认为,与控股股东及其关联 方发生的关联交易能够促进公司持续、稳定和健康地发展,有利于公 司生产经营活动的正常进行,此类交易属于正常的经营行为,交易符 合公平、公开、公正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为此,我们对此类关联交易事项表示认可,同意将此议案提交公司第 八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 独立董事: 胡北忠 张瑞彬 张 波 赵 敏 2019 年 4 月 3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