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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振华科技:关于对中国电子财务有限责任公司的风险持续评估报告2019-04-18  

						    证券代码:000733       证券简称:振华科技      公告编号:2019-42

          中国振华(集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对中国电子财务有限责任公司的
                       风险持续评估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2019年4月16日,中国振华(集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

称“公司”)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以5票同意,0票反对,

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对中国电子财务有限责任公

司的风险持续评估报告》的议案,关联董事杨林、付贤民在表决时进

行了回避。

    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规定,此议案无需提交股

东大会审议。

    按照深交所《主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 2号——交易和关联交

易》的要求,公司通过查验中国电子财务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中

电财务公司”)的《金融许可证》、《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等证件资

料,并审阅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证券、期货相

关业务资格)出具的包括资产负债表、损益表、现金流量表等在内的

中电财务公司的定期财务报告,对中电财务公司的经营资质、业务和

风险状况进行了评估,具体情况报告如下:

    一、中电财务公司基本情况
     1.中电财务公司是经中国人民银行银复[2000] 243号文件批准成

立的非银行金融机构。

     2.金融许可证机构编码:L0014H211000001

     3.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000102090836Y

     4.注册资本:175,094.30万元人民币,股东构成如下:
                                                             单位:万元
                  股东名称              投资金额           持股比例

中国电子信息产业集团有限公司                  107,478.90      61.3835%

南京中电熊猫信息产业集团有限公司               44,000.00      25.1293%

武汉中原电子集团有限公司                       10,000.00       5.7112%

中国电子进出口总公司                            8,685.70       4.9606%

中电智能卡有限责任公司                          3,756.00       2.1451%

中国中电国际信息服务有限公司                    1,173,70       0.6703%

                  合       计                 175,094.30       100.00%



     5.法定代表人:田伟。2018年12月,郑波成为公司法定代表人,

目前正在办理工商变更手续。

     6.住所: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东路66号甲1号楼二十层、二十一层
     7.经营范围:对成员单位办理财务和融资顾问、信用鉴证及相关

的咨询、代理业务;协助成员单位实现交易款项的收付;对成员单位

提供担保;办理成员单位之间的委托贷款及委托投资;对成员单位办

理票据承兑与贴现;办理成员单位之间的内部转账结算及相应的结算、

清算方案设计;吸收成员单位的存款;对成员单位办理贷款及融资租

赁;从事同业拆借;经批准发行财务公司债券;承销成员单位的企业

债券;有价证券投资。
    二、中电财务公司内部控制的基本情况

    (一)控制环境
    中电财务公司实行董事会领导下的总经理负责制。公司已按照

《中国电子财务有限责任公司章程》中的规定建立了股东会、董事会

和监事会,并且对董事会和董事、监事会和监事、经理层和高级管理

人员在内部控制中的责任进行了明确规定,确立了股东大会、董事会、

监事会和经理层之间各负其责、规范运作、相互制衡的公司治理结构。

组织架构设置如下:


                                 股东会


                                                      战略委员会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监事会              董事会
                                                      预算与审计委员会

                                                      风险管理委员会
                                经营班子



  综   合   信贷      投   资   结算       财   风   审    法 律       信   党群
  部   、   部、      资   金   部、外     务   险   计    部(董      息   部、
  人   力   产品      管   管   汇部       部   管   部    事 会       技   纪检
  资   源   开发      理   理                   理         办 公       术   监察
  部        部        部   部                   部         室)        部   部
                                    (
    中电财务公司将加强内控机制建设、规范经营、防范和化解金融
                                    法
                                    律
风险放在各项工作的首位,以培养员工具有良好职业道德与专业素质
                                    部
                                    )
及提高员工的风险防范意识作为基础,通过加强或完善内部稽核、培

养教育、考核和激励机制等各项制度,全面完善公司内部控制制度。

    (二)风险的识别与评估
    中电财务公司编制完成了一系列内部控制制度,完善了风险管理

体系,实行内部审计监督制度,设立对董事会负责的内部审计部门,

建立内部审计管理办法和操作规程,对公司及所属各单位的经济活动

进行内部审计和监督。各部门、机构在其职责范围内建立风险评估体

系和项目责任管理制度,根据各项业务的不同特点制定各自不同的风

险控制制度、标准化操作流程、作业标准和风险防范措施,各部门责

任分离、相互监督,对自营操作中的各种风险进行预测、评估和控制。

     (三)控制活动

    1. 资金管理

    中电财务公司根据国家有关部门及人民银行规定的各项规章制

度,制定了《运营资金计划管理办法》、《同业拆借管理办法》、《结算

业务操作流程》、《商业汇票转贴现业务管理暂行办法》等业务管理办

法、业务操作流程,有效控制了业务风险。

    (1)在资金计划管理方面,中电财务公司业务经营严格遵循《企

业集团财务公司管理办法》资产负债管理,通过制定和实施资金计划

管理,同业资金拆借管理等制度,保证公司资金的安全性、效益性和

流动性。

    (2)在成员单位存款业务方面,中电财务公司严格遵循平等、

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保障成员单位资金的安全,维护各当事

人的合法权益。

    (3)资金集中管理和内部转账结算业务方面,成员单位在中电

财务公司开设结算账户,通过登入公司结算平台网上提交指令及通过

向公司提交书面指令实现资金结算,严格保障结算的安全、快捷、通
畅,同时具有较高的数据安全性。其内部网络如下:

    每日营业终了,结算部将业务数据向财务部传递交账。财务部及

时记账,换人复核,保证入账及时、准确,发现问题及时反馈,并将

资金核算纳入到中电财务公司整体财务核算当中。为降低风险,中电

财务公司将支票、预留银行财务章和预留银行名章交予不同人员分管,

并禁止将财务章带出单位使用。

    (4)对外融资方面,中电财务公司“同业拆借”业务仅限于从

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市场拆入资金,没有拆出资金,自身不存在资金

安全性风险,实际操作程序较好。

    2. 信贷业务控制

    (1)信贷管理

    贷款管理实行客户经理负责制,中电财务公司贷款的对象仅限于

中国电子信息产业集团有限公司的成员单位。中电财务公司根据各类

业务的不同特点制定了《综合授信业务管理办法》、《贷款业务管理办

法》、《商业汇票贴现业务管理办法》、《票据代理贴现业务管理办法》、

《委贷管理办法》、《银团贷款业务管理办法》等,规范了各类业务操

作流程。建立了贷前、贷中、贷后完整的信贷管理制度:

    建立了审贷分离、分级审批的贷款管理办法。贷款调查评估人员

负责贷款调查评估,承担调查失误和评估失准的责任;贷款审查人员

负责贷款风险的审查,承担审查失误的责任;贷款发放人员负责贷款

的检查和清收,承担检查失误、清收不力的责任。

    中电财务公司授信额度的审批及信贷资产的发放由贷款审批委

员会决定。客户服务部门审核通过的授信及贷款申请,风险管理部门
出具风险意见后,报送贷款审批委员会审批。

    (2)贷后管理

    客户服务部门负责对贷出款项的贷款用途、收息情况、逾期贷款

和展期贷款进行监控管理,对贷款的安全性和可收回性进行贷后检查。

中电财务公司根据《资产质量五级分类和资产损失准备金提取及核销

管理暂行办法》的规定定期对贷款资产进行风险分类,按贷款损失的

程度计提贷款损失准备。

    3. 投资业务控制

    为了确保资金安全,保障存款人的利益,中电财务公司暂停了对

外股权投资业务。

    为了确保资金安全并使投资人获得较好的投资回报,中电财务公

司于 2009 年将暂时闲置的资金购买了安全性较高的货币型基金并进

行了新股申购,对此中电财务公司于 2009 年 12 月 14 日制定了《有

价证券投资业务管理办法》。

    中电财务公司为规范其有价证券业务,包括:银行间市场国债、

央行票据、金融债、短期融资券、企业债、货币市场基金等业务操作

流程,加强对投资业务的管理,根据国家有关政策规定及公司的相关

规章制度,制定了《中国电子财务有限责任公司新股卖出规则》。

    (1)投资时实行双人操作,交易员的所有业务操作流程需经复

核员确认无误后方可实施。

    (2)所有资金投资业务需资金部以签报形式提出申请,经分管

领导以及总经理办公会决议审批,方可执行。

    4.中间业务控制
    中电财务公司中间业务主要分为委存贷款业务以及委托投资业务。

    委托贷款业务由中电财务公司客户服务部负责办理。中电财务公

司在办理委托贷款业务时遵循不垫款、不承担风险的原则,即委托贷

款必须先存后贷,委托贷款总额不得超过委托存款总额,贷款未到期

或到期未收回,委托人不能提取相应的委托存款。委托存贷款期间对

其监督使用并且协助收回。

    委托投资业务的投资品种包括:货币市场基金、银行理财及其他

金融产品。中电财务公司客户服务部接受委托后,经过资金部、风险

部后,由中电财务公司批准后与委托方开展委托投资业务。委托贷款

业务以及委托投资业务已制定《中国电子财务有限责任公司委托投资

管理办法》、《中国电子财务有限责任公司委托贷款管理办法》等对其

业务开发进行规范。

    5. 内部稽核控制

    中电财务公司实行内部审计监督制度,设立对董事会负责的内部

审计部门——稽核审计部,建立内部审计管理办法和操作规程,对中

电财务公司及所属各单位的经济活动进行内部审计和监督。稽核审计

部负责公司内部稽核业务。稽核审计部针对中电财务公司的内部控制

执行情况、业务和财务活动的合法性、合规性、风险性、准确性、效

益性进行监督检查,发现内部控制薄弱环节、管理不完善之处和由此

导致的各种风险,向管理层提出有价值的改进意见和建议。

    6. 信息系统控制

    中电财务公司信息系统依托中国电子信息产业集团有限公司信

息网搭建于 2004 年 10 月,主要包括公司网上资金结算业务系统、网
上信贷业务审批系统。中电财务公司使用的应用软件是由北京软通动

力科技有限公司开发的软通动力集团财务公司管理系统,并由其提供

后续服务支持。具体业务由操作人员按公司所设业务部门划分,各司

其职。信息系统按业务模块分装在各业务部门,由中电财务公司管理

人员授予操作人员在所管辖的业务范围内的操作权限。中电财务公司

电脑系统运转正常,与软通动力软件兼容较好。

    (四)内部控制总体评价

    中电财务公司的内部控制制度是完善的,执行是有效的。在资金

管理方面中电财务公司较好地控制资金流转风险;在信贷业务方面中

电财务公司建立了相应的信贷业务风险控制程序,使整体风险控制在

合理的水平。

    三、经营管理及风险管理情况

    (一)经营情况
    经查阅中电财务公司 2018 年年度财务报表,截至 2018 年 12 月

31 日,中电财务公司银行存款 253.37 亿元,存放中央银行款项 11.11

亿元;实现利息净收入 3.69 亿元,实现利润总额 3.34 亿元,实现税

后净利润 2.68 亿元。

    (二)管理情况
    中电财务公司自成立以来,一直坚持稳健经营的原则,严格按照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

《金融企业会计制度》、《企业集团财务公司管理办法》和国家有关金

融法规、条例以及公司章程规范经营行为,加强内部管理。

    (三)监管指标
    根据《企业集团财务公司管理办法》规定,截至2018年12月31日,

中电财务公司的各项监管指标均符合规定要求。


   序号                指标          标准值           2018年12月31日实际值

    1     资本充足率                          ≥10%                 14.78%

    2     拆入资金比例                    ≤100%                       0%

    3     投资比例                            ≤70%                 27.99%

    4     担保余额比例                    ≤100%                    74.59%



    四、本公司在中电财务公司的存贷情况

    截至2018年12月31日,公司在中电财务公司的存款余额为41,496

万元,贷款余额为8,000万元。

    公司在中电财务公司的存款安全性和流动性良好,未发生中电财

务公司因现金头寸不足而延迟付款的情况。本公司已制定了在中电财

务公司存款的风险处置预案,以进一步保证本公司在中电财务公司存

款的安全性。


    五、风险评估意见

    基于以上分析与判断,公司认为:

    (一)中电财务公司具有合法有效的《金融许可证》、《企业法

人营业执照》;

    (二)未发现中电财务公司存在违反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

颁布的《企业集团财务公司管理办法》规定的情行,中电财务公司的

资产负债比例符合该办法的要求规定。

    (三)中电财务公司 2018年严格按照中国银行监督管理委员会
《企业集团财务公司管理办法》(中国银监会令〔2004〕第5号)及

《关于修改<企业集团财务公司管理办法>的决定》 (银监会令 2006

第8号)之规定经营,中电财务公司的风险管理不存在重大缺陷。

    特此公告。



                 中国振华(集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4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