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振华(集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对关联交易的事前认可意见 中国振华(集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 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召开前,我们收到《关于全资子公司开展保理业务 的关联交易议案》,并对此进行了认真审阅。我们认为:与中电通商商 业保理(天津)有限公司开展保理业务的关联交易,有助于公司盘活资 产,改善财务结构,降低应收账款管理成本,减少应收账款余额,符合 公司经营发展规划和整体利益,有利于公司发展。交易符合公平、公开、 公正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为此,我们对关联 交易事项表示认可,同意将以上议案提交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 议审议。 独立董事: 胡北忠 张瑞彬 张 波 赵 敏 2020 年 12 月 3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