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733 证券简称:振华科技 公告编号:2021-104 中国振华(集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一)本次会议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二)本次大会未出现新增临时提案情形 (三)本次会议未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的情形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1年12月3日下午15:0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的具体时 间为2021年12月3日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13:00~15:00;通 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1年12月3日 9:15~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贵阳市乌当区新添大道北段268号 3.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召开 4.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主持人:公司董事长肖立书先生 6.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 则》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7.本次会议通知于2021年11月18日发出,会议议题及相关内容刊登 在2021年11月18日的《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 公司于2021年11月30日再次发出了召开本次会议的提示性公告。 (二)股东出席会议情况 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共 110 人,代表股份 257,018,252 股,占公司有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49.9253%。 其中: 1. 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代理人) 7 人,代表股份 170,078,310 股,占 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3.0374%; 2.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103 人(均为中小股东),代表股份 86,939,942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6.8879%。 3.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5%(含 5%)以上股份的股东: 中国振华电子集团有限公司,代表股份 169,573,344 股。 (三)公司董事、监事、董事会秘书出席了会议,公司经理班子、 各部门负责人及律师列席了会议。 二、提案审议表决情况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为特别决议议案,由出席本次股东大 会的股东(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同意即为通过。其 余议案为普通决议议案,由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股东代理人)所 持表决权的二分之一以上同意即为通过。本次会议审议议案为非关联交 易议案,公司控股股东表决时无需回避。 本次会议通过现场会议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经与会 股东投票表决,审议结果如下: (一)《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同 意 190,855,131 股 , 占 出 席 本 次 会 议 有 效 表 决 权 股 份 总 数 的 74.8632%,反对498,266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954%,弃权63,585,148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4.9414%。同意表决结果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股东代理人)所 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此议案获得通过。 中小投资者(除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以外的股东)投票 情况为:同意12,524,198股,占出席本次会议的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96.1738%,反对498,266股,占出席本次会议的中小股东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3.8262%,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的中小股东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0%。 (二)《关于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同 意 170,027,286 股 , 占 出 席 本 次 会 议 有 效 表 决 权 股 份 总 数 的 66.6934%,反对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 84,911,259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3.3066%。同意表 决结果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股东代理人)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半数以上,此议案获得通过。 中小投资者(除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以外的股东)投票 情况为:同意453,942股,占出席本次会议的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3.4858%,反对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的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0%,弃权12,568,522股,占出席本次会议的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96.5142%。 (三)逐项审议通过《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九届董事会董 事候选人的议案》 1.选举肖立书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董事 同 意 256,874,485 股 , 占 出 席 本 次 会 议 有 效 表 决 权 股 份 总 数 的 99.9441%。同意表决结果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股东代理人)所 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半数以上,此议案获得通过。 中小投资者(除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以外的股东)投票 情况为:同意12,958,77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的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99.5109%。 2.选举陈刚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董事 同 意 256,954,285 股 , 占 出 席 本 次 会 议 有 效 表 决 权 股 份 总 数 的 99.9751%。同意表决结果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股东代理人)所 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半数以上,此议案获得通过。 中小投资者(除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以外的股东)投票 情况为:同意12,958,77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的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99.5109%。 3.选举龙小珊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董事 同 意 256,954,285 股 , 占 出 席 本 次 会 议 有 效 表 决 权 股 份 总 数 的 99.9751%。同意表决结果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股东代理人)所 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半数以上,此议案获得通过。 中小投资者(除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以外的股东)投票 情况为:同意12,958,77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的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99.5109%。 (四)逐项审议通过《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九届董事会独 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1.选举张波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同 意 256,954,560 股 , 占 出 席 本 次 会 议 有 效 表 决 权 股 份 总 数 的 99.9752%。同意表决结果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股东代理人)所 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半数以上,此议案获得通过。 中小投资者(除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以外的股东)投票 情况为:同意12,958,772股,占出席本次会议的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99.5109%。 2.选举赵敏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同 意 256,954,560 股 , 占 出 席 本 次 会 议 有 效 表 决 权 股 份 总 数 的 99.9752%。同意表决结果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股东代理人)所 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半数以上,此议案获得通过。 中小投资者(除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以外的股东)投票 情况为:同意12,958,772股,占出席本次会议的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99.5109%。 3.选举余传利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同 意 256,954,560 股 , 占 出 席 本 次 会 议 有 效 表 决 权 股 份 总 数 的 99.9752%。同意表决结果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股东代理人)所 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半数以上,此议案获得通过。 中小投资者(除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以外的股东)投票 情况为:同意12,958,772股,占出席本次会议的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99.5109%。 4.选举李俊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同 意 256,954,560 股 , 占 出 席 本 次 会 议 有 效 表 决 权 股 份 总 数 的 99.9752%。同意表决结果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股东代理人)所 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半数以上,此议案获得通过。 中小投资者(除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以外的股东)投票 情况为:同意12,958,772股,占出席本次会议的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99.5109%。 (五)逐项审议通过《关于监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九届监事会非 职工监事候选人的议案》 1.选举陈强为第九届监事会非职工监事 同 意 256,954,556 股 , 占 出 席 本 次 会 议 有 效 表 决 权 股 份 总 数 的 99.9752%。同意表决结果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股东代理人)所 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半数以上,此议案获得通过。 中小投资者(除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以外的股东)投票 情况为:同意12,958,768股,占出席本次会议的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99.5109%。 2.选举倪敏为第九届监事会非职工监事 同 意 256,858,456 股 , 占 出 席 本 次 会 议 有 效 表 决 权 股 份 总 数 的 99.9378%。同意表决结果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股东代理人)所 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半数以上,此议案获得通过。 中小投资者(除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以外的股东)投票 情况为:同意12,958,768股,占出席本次会议的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99.5109%。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一)律师事务所名称:贵州桓智律师事务所 (二)律师姓名:彭文宗 刘明杉 (三)结论性意见: 本所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 章程》的规定;经本所验证,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人员资格合法有效;本 次股东大会召集人资格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 大会的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一)经与会董事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大会决议 (二)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法律意见书 (三)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统计结果 特此公告。 中国振华(集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12 月 4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