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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振华科技:关于与振华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关联交易的公告2022-03-15  

                          证券代码:000733       证券简称:振华科技      公告编号:2022-013

          中国振华(集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与振华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中国振华(集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振华科技)

于 2022 年 3 月 14 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

与振华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关联交易的议案》,关联董事在表决时

进行了回避。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规定,本次关联

交易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本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

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关联交易概述
    (一)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根据经营和发展需要,与振华集团财

务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振华财务公司)签订《金融服务协议》,

振华财务公司为振华科技提供存款、结算、信贷及经中国银行业监督

管理委员会批准可从事的其他业务。

    (二)振华财务公司为公司控股股东中国振华电子集团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中国振华)的控股子公司,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

市规则》的规定,公司与振华财务公司同受中国振华控制而构成关联

关系,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三)本次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

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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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四)《金融服务协议》经双方签署并经公司股东大会批准后生

效,有效期一年。

    二、关联交易对方基本情况

    (一)基本情况
    1. 企业名称:振华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

    2. 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

    3. 注册地:贵州省贵阳市观山湖区中天会展城TA-1-17楼

    4. 法定代表人:倪敏

    5. 注册资本:人民币15,000万元

    6.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20115214594772G

    7. 金融许可证机构编码:L0070H252010001

    8. 经营范围:对成员单位办理财务和融资顾问、信用鉴证及相

关的咨询、代理业务;协助成员单位实现交易款项的收付;经批准的

保险代理业务;对成员单位提供担保;办理成员单位之间的委托贷款

及委托投资;对成员单位办理票据承兑与贴现;办理成员单位之间的

内部转帐结算及相应的结算、清算方案设计;吸收成员单位的存款;

对成员单位办理贷款及融资租赁;从事同业拆借。

    9. 主要股东:
                股东名称                   投资金额(万元)    持股比例
    中国振华电子集团有限公司                        9,750.00          65%
    中国振华(集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5,250.00          35%
                   合计                            15,000.00         100%

    (二)历史沿革
    振华财务公司是经中国人民银行银复[1994]69号文件批准成立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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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非银行金融机构。

       (三)经营状况
       振华财务公司最近3年发展稳健,经营状况良好。

       2021年度,振华财务公司实现营业收入4,567.04万元,利润总额

2,455.62万元,净利润1,806.51万元。截至2021年12月31日,振华财务

公司的资产总额15.90亿元,净资产2.32亿元;吸收成员单位存款余额

13.54亿元。

       (四)关联关系
       振华财务公司为公司控股股东中国振华的控股子公司,公司与振

华财务公司同受中国振华控制而构成关联关系,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

易。

       (五)履约能力分析
       振华财务公司各项业务均能严格按照内控制度和流程开展,无重

大操作风险发生;各项监管指标均符合监管机构要求;在资金、信贷、

稽核、信息管理等方面的风险控制体系未发现存在重大缺陷。振华财

务公司的存款安全性和流动性良好,未发生因现金头寸不足而延迟付

款的情形,振华财务公司履约能力良好。

       三、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振华财务公司为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提供存款服务、融资服务、结

算服务,以及经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的其他金融服务。

       四、交易定价政策及定价依据
       (一)振华财务公司为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提供存款服务的存款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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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率,按不低于同期境内商业银行的存款利率计付存款利息。

    (二)振华财务公司为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提供融资服务的贷款利

率,按不高于同期境内商业银行的同等条件贷款利率计收贷款利息。

    (三)振华财务公司向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在金融机构授信融资提

供担保,担保费用标准不高于同期境内商业银行对外担保所收取的担

保费用。

    (四)振华财务公司为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提供资金管理、委托代

理、开立资金证明、贷款承诺、保函等其他金融服务,收取的费用标

准不高于同期境内商业银行所收取的同类费用标准。

    (五)振华财务公司免予收取公司及控股子公司进行资金结算的

资金汇划费用,以及开立询证函和提供的一般性策划咨询服务费用,

但专项财务顾问项目除外。

    (六)振华财务公司充分利用金融资源优势和金融专业优势,为

振华科技成功发行企业债券、发行中期票据专项融资提供财务顾问及

组织承销专项服务,振华财务公司就此类专项财务顾问服务收取的费

用标准不高于同期境内金融机构所收取的费用标准。

    五、交易协议主要内容
    公司与振华财务公司签订了《金融服务协议》,主要内容如下:

    (一)振华财务公司为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办理资金结算业务,协

助本公司实现交易款项的顺畅收付,具体包括但不限于以下结算业务

品种:交易资金的收付、吸收存款并办理定期存款、通知存款、协定

存款等。乙方为甲方定期提供对账单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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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振华财务公司按照信贷规则向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提供授信

融资,促进振华科技生产经营稳定发展。授信额度的使用范围包括但

不限于以下授信融资品种:人民币贷款、票据贴现等。

    (三)未来一个年度双方进行金融合作形成的关联交易余额包括

资金结算余额和实际信用余额的上限,双方共同遵守。振华财务公司

根据振华科技财务状况、现金流状况、经营发展需要等实际情况,拟

在未来一年中每年给予公司及控股子公司资金结算余额 12 亿元人民

币和综合授信额度 12 亿元人民币。公司在振华财务公司办理资金结

算日存款余额最高不超过 12 亿元人民币,公司在振华财务公司的结

余资金,振华财务公司保证按照本公司指令及时足额解付,并按不低

于同期境内商业银行的存款利率计付存款利息。振华财务公司按照日

积数计算法计息,按季结息。

   (四)振华财务公司向公司为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资金

管理、委托代理、开立资金证明、贷款承诺、保函等其他金融服务,

收取的费用标准不高于同期境内商业银行所收取的同类费用标准。

   (五)振华财务公司免予收取公司及控股子公司进行资金结算的

资金汇划费用,以及开立询证函和提供的一般性策划咨询服务费用,

但专项财务顾问项目除外。

   (六)振华财务公司充分利用金融资源优势和金融专业优势,为

公司成功发行企业债券、发行中期票据专项融资提供财务顾问及组织

承销专项服务,振华财务公司就此类专项财务顾问服务收取的费用标

准不高于同期境内金融机构所收取的费用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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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七)协议期限

    《金融服务协议》经双方签署并经公司股东大会批准后生效,有

效期一年。

    (八)振华财务公司的陈述和保证

    1.振华财务公司是依法成立的有限责任公司,具有独立的企业法

人资格,现持有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2. 振华财务公司一直依法从事经营活动,并未从事任何超出法

律规定的营业范围的活动。

    3. 振华财务公司已获得为签署本协议及履行一切本协议项下的

义务所需的内部授权,签署本协议的是振华财务公司的法定代表人或

授权代表,并且本协议一经生效即对振华财务公司具有约束力。

    4. 振华财务公司签署本协议或履行其在本协议项下的义务并不

违反其订立的任何其他协议、振华科技章程或法律法规。

    5. 振华财务公司保证严格按照中国银监会颁布的财务公司风险

监控监测指标规范运作,资产负债比例、流动性比例等主要的监管指

标应符合《企业集团财务公司管理办法》第三十四条的规定及中国银

监会的要求。

     6. 发生可能影响振华财务公司正常经营的重大机构变动、股权

交易或者经营风险等事项应及时通知振华科技,公司有权中止、终止

振华财务公司的服务。

     7. 振华财务公司发生挤提存款、到期债务不能支付、大额贷款

逾期或担保垫款、电脑系统严重故障、被抢劫或诈骗、董事或高级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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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理人员涉及严重违纪、刑事案件等重大事项时,立即通知公司并采取

应急措施。

     8. 振华财务公司章程第十七条规定:振华财务公司大股东中国

振华同意,当振华财务公司出现支付困难的紧急情况时,按照解决支

付困难的实际需要,增加相应的资本金。

     9. 振华财务公司出现其它可能对公司存放资金带来安全隐患

的事项,应立即通知公司并采取必要措施。

     10. 振华财务公司保证本协议有效期内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存入

振华财务公司的资金安全。

     11. 振华财务公司每季财务报表将于下一个月第十个工作日提

供给公司。

    六、风险评估情况
    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对振华集团

财务有限责任公司的风险持续评估报告》,评估意见如下:

    (一)振华财务公司具有合法有效的《金融许可证》《企业法人

营业执照》。

    (二)未发现振华财务公司存在违反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

颁布的《企业集团财务公司管理办法》规定的情行,振华财务公司的

资产负债比例符合该办法的要求规定。

    (三)振华财务公司严格按照中国银行监督管理委员会《企业集

团财务公司管理办法》(中国银监会令〔2004〕第5号)及《关于修

改<企业集团财务公司管理办法>的决定》 (银监会令2006 第8号)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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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规定经营,振华财务公司的风险管理不存在重大缺陷,公司与振华财

务公司之间发生的关联存、贷款等金融业务目前不会存在风险问题。

       公司每半年度将对振华财务公司风险情况进行评估。

       七、风险防范及处置措施
       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在振华集团财务

有限责任公司存款的风险处置预案》,主要内容如下:

       (一)因振华财务公司其他违约行为而导致振华科技遭受经济损

失的,振华财务公司应进行全额补偿,同时公司有权终止本协议。

       (二)振华财务公司应确保资金结算网络安全运行,保障资金安

全,控制资产负债风险,满足本公司支付需求。在发生可能对公司存

款资金带来重大安全隐患事项时,振华财务公司应及时书面通知,并

采取措施避免损失。

       (三)当振华财务公司出现《关于在振华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

存款的风险处置预案》第七条规定的情形之一的,应及时启动风险处

置程序处理相关事宜。

       本议案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公司将按照前述风险处置预

案,做好风险防范及处置工作。公司将在存款业务期间,密切关注振

华财务公司运营状况,除及时掌握其各项主要财务指标外,将通过不

定期办理不同额度的存取款业务,以验证相关存款的安全性和流动

性。

       八、交易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振华财务公司作为一家经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设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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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的非银行金融机构,具有为企业集团成员单位提供金融服务的各项资

质,各项指标均达到《企业集团财务公司管理办法》的规定。振华财

务公司为公司办理存款、信贷、结算及其它金融服务时,双方遵循平

等自愿、优势互补、互利互惠、合作共赢的原则进行,有利于优化公

司财务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融资成本和融资风险,为公司

长远发展提供资金支持和畅通的融资渠道。

    九、2022年1月1日至本公告披露日与振华财务公司发生的关联交

易总金额
    公司与振华财务公司发生存款业务154,472万元,发生贷款业务

4,883万元。

    十、备查文件

    (一)《金融服务协议》;

    (二)振华财务公司营业执照;

    (三)振华财务公司金融许可证。
    特此公告。




                    中国振华(集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3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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