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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振华科技: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2022-03-31  

                           证券代码:000733          证券简称:振华科技    公告编号:2022-020


              中国振华(集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一)本次会议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二)本次大会未出现新增临时提案情形
    (三)本次会议未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的情形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2年3月30日下午15:0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的具体时

间为2022年3月30日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13:00~15:00;通

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2年3月30日

9:15~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贵阳市乌当区新添大道北段268号。

    3.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召开。
    4.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主持人:公司董事长肖立书先生。

    6.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

则》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7.本次会议通知于2022年3月15日发出,会议议题及相关内容刊登在

2022年3月15日的《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

    公司于2022年3月25日再次发出了召开本次会议的提示性公告。

    (二)股东出席会议情况
    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共 182 人,代表股份 273,412,183 股,占公司有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52.7686%。

    其中:

    1.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代理人)4 人,代表股份 169,656,868 股,占公

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2.7438%;

    2.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178 人(均为中小股东),代表股份 103,755,315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0.0248%;

    3.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5%(含 5%)以上股份的股东:

    中国振华电子集团有限公司,代表股份 169,573,344 股。

    (三)公司董事、监事、董事会秘书出席了会议,公司经理班子、

各部门负责人及律师列席了会议。

    二、提案审议表决情况

    《关于与振华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关联交易的议案》涉及关联交
易,关联方中国振华电子集团有限公司回避,其所持股份169,573,344股

不计入该议案出席本次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关于修

订公司章程的议案》为特别决议议案,需经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表决权的

2/3以上通过。

    本次会议通过现场会议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经与会

股东投票表决,审议结果如下:

    (一)《关于与振华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关联交易的议案》

    同意98,661,388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5.0140%,

反对5,177,451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9860%,弃权

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同意表决结果占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股东代理人)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半数

以上,此议案获得通过。

    中小投资者(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合计持
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投票情况为:同意98,661,388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的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5.0140%,反对

5,177,451股,占出席本次会议的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9860%,

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的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注:本提案为关联交易议案,关联股东中国振华电子集团有限公司

在表决时按规定进行了回避。其所持股份169,573,344股不计入出席本次

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二)《关于为控股子公司及孙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同 意 273,412,183 股 , 占 出 席 本 次 会 议 有 效 表 决 权 股 份 总 数 的
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同意表决结

果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股东代理人)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半数以上,此议案获得通过。

     中小投资者(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合计持

有 公 司 5% 以 上 股 份 的 股 东 以 外 的 其 他 股 东 ) 投 票 情 况 为 : 同 意

103,838,839 股,占 出席 本次会 议的 中小 股东 有效 表决 权股份 总数 的

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的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0.0000%,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的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0.0000%。

     (三)《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同 意 269,367,802 股 , 占 出 席 本 次 会 议 有 效 表 决 权 股 份 总 数 的

98.5208%,反对4,044,381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4792%,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同

意表决结果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2/3

以上,此议案获得通过。

     中小投资者(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合计持

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投票情况为:同意99,794,458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的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6.1051%,反对

4,044,381股,占出席本次会议的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8949%,

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的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一)律师事务所名称:贵州桓智律师事务所

    (二)律师姓名:彭文宗 刘明杉

    (三)结论性意见:

    本所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

程》的规定;经本所验证,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人员资格合法有效;本次

股东大会召集人资格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

会的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一)经与会董事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大会决议

    (二)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法律意见书

    (三)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统计结果

    特此公告。



                         中国振华(集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3 月 3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