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见反馈 手机随时随地看行情
  • 公司公告

公司公告

振华科技:第九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2022-04-27  

                         证券代码:000733        证券简称:振华科技      公告编号:2022-032

          中国振华(集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中国振华(集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九届董

事会第六次会议于2022年4月25日下午在公司四楼会议室召开。本次

会议通知于2022年4月15日以书面、邮件方式通知全体董事。会议由

董事长肖立书先生主持,会议应到董事7人,实到董事7人。会议的召

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符合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条件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

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

行管理办法》和《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细则》等有关法律、

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董事会对公司经营、财务状况及相关

事项进行了逐项核查,认为公司符合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有关规定,具

备发行条件。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独立董事已发表同意意见。

    本议案须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1
    (二)逐项审议通过《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方案的议案》

    1.发行股票的种类和面值

    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票种类为境内上市人民币普通股(A 股),

每股面值为人民币 1.00 元。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2.发行方式

    本次发行采用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的方式,在获得中国证券监

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核准后在规定的有效期内选择

适当时机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3.发行对象及认购方式

    本次非公开发行的发行对象为不超过 35 名特定投资者,包括符

合中国证监会规定条件的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证券公司、信托公

司、财务公司、保险机构投资者、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及其他符合

法律法规规定的法人、自然人或其他机构投资者等。证券投资基金管

理公司、证券公司、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

者以其管理的 2 只以上产品认购的,视为一个发行对象;信托公司作

为发行对象,只能以自有资金认购。

    最终发行对象将在公司取得中国证监会核准批文后,由董事会在

股东大会授权范围内,按照中国证监会的相关规定,根据发行对象申

购报价情况,与本次发行的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本次发

行对象均以现金认购本次非公开发行股份。


                               2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4.定价基准日、发行价格和定价原则

    本次非公开发行的定价基准日为发行期首日。本次非公开发行股

票的发行价格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的 80%

(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

日股票交易总额/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量)。

    本次非公开发行采取询价发行方式,最终发行价格将在取得中国

证监会关于本次非公开发行的核准批文后,根据发行对象的申购报价

情况,由公司董事会根据股东大会的授权,与本次发行的保荐机构(主

承销商)协商确定。

    若公司股票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

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本次发行价格将作相应调整。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5.发行数量

    本次非公开发行拟发行股票数量按照本次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

总额除以发行价格计算得出,且不超过本次发行前公司总股本的 30%,

即不超过 155,440,085 股。若公司股票在本次非公开发行董事会决议公

告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或其他原因导致本次

发行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数量上限将作

相应调整。

    最终发行数量由公司董事会根据公司股东大会的授权、中国证监

会相关规定及发行时的实际情况,与本次发行的保荐机构(主承销商)


                               3
协商确定。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6.限售期

      本次非公开发行完成后,投资者认购本次发行的股票自发行结束

之日起 6 个月内不得转让,法律法规对限售期另有规定的,依其规定。

本次发行对象所取得的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因上市公司分配股

票股利、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形式所衍生取得的股份亦应遵守上述

股份锁定安排。限售期结束后按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

规定执行。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7.上市地点

      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票将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8.募集资金用途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 251,800.00 万元(含本

数),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募集资金净额拟全部投向以下项目:

                                                                     单位:万元
 序号                   项目名称                 项目总投资    拟投入募集资金
  1     半导体功率器件产能提升项目                 79,000.00          79,000.00
  2     混合集成电路柔性智能制造能力提升项目       72,000.00          72,000.00
  3     新型阻容元件生产线建设项目                 14,000.00          14,000.00
  4     继电器及控制组件数智化生产线建设项目       38,000.00          38,000.00
  5     开关及显控组件研发与产业化能力建设项目     28,800.00          28,800.00
  6     补充流动资金                               20,000.00          20,000.00
                       合计                       251,800.00         251,800.00


                                       4
    若本次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实际募集资金少于上述项目拟使用募

集资金金额,募集资金不足部分由公司以自筹资金解决。公司可根据

项目的实际需求,对上述项目的募集资金投入顺序和金额进行适当调

整。在本次募集资金到位前,公司将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进度

的实际情况通过自筹资金先行投入,并在募集资金到位后按照相关法

规规定的程序予以置换。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9.滚存未分配利润的安排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完成后,本次发行前滚存的未分配利润将由

公司新老股东按发行后的股份比例共享。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10.决议有效期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决议的有效期为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之日起十二个月。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独立董事已发表同意意见。

    本议案须提交股东大会逐项审议。

    (三)审议通过《关于2022年度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预案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和《上

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有关

规定,公司拟定了《中国振华(集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非

公开发行A股股票预案》。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5
    本议案独立董事已发表同意意见。

    本议案须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关于2022年度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使

用可行性分析报告的议案》

    为确保本次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合理、安全、高效地使用,结合

公司具体情况,公司对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的可行性进

行了审慎分析,并编制了《中国振华(集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

年度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独立董事已发表同意意见。

    本议案须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议案》

    公司按照中国证监会《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规定》

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编制了《中国振华(集团)

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中天运会计师事务

所(特殊普通合伙)对该报告进行了审核,并出具了《中国振华(集

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鉴证报告》(中天运

〔2022〕核字第900065号)。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独立董事已发表同意意见。

    本议案须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六)审议通过《关于未来三年(2021年-2023年)股东回报规

划的议案》

                             6
    为了建立健全公司科学、持续、稳定的分红决策和监督机制,积

极回报投资者,引导投资者树立长期投资和理性投资理念,根据《公

司法》《证券法》、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

关事项的通知》(证监发[2012]37号)、《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

上市公司现金分红(2022年修订)》(中国证监会公告[2022]3号)

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制定

了《中国振华(集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未来三年(2021年-2023年)股

东回报规划》。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独立董事已发表同意意见。

    本议案须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七)审议通过《关于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摊薄即期回报、填补

措施及相关主体承诺的议案》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资本市场中小投资者合法权

益保护工作的意见》(国办发〔2013〕110号)和《国务院关于进一步

促进资本市场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14〕17号)要求,以

及《关于首发及再融资、重大资产重组摊薄即期回报有关事项的指导

意见》(证监会公告〔2015〕31号)等规定,为保障中小投资者利益,

公司就本次非公开发行对即期回报摊薄的影响进行了认真分析,并提

出了具体填补措施,相关主体对公司填补回报措施能够得到切实履行

作出了承诺。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独立董事已发表同意意见。

                               7
    本议案须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八)审议通过《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本次非公开

发行A股股票相关事宜的议案》

    根据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安排,为高效、有序地完成公司

本次非公开发行工作,公司董事会拟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在

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范围内全权办理与本次非公开发行相关的全部

事宜,包括但不限于:

    1.在法律、法规及其他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允许的范围内,

按照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方案,视市场条件变

化、政策调整或监管部门的意见等具体情况,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

制定和实施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具体方案,包括发行时机、发行价格或

定价方式、发行方式、发行数量和发行对象等与本次非公开发行有关

的事项。

    2.除涉及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须由股东大会重新表

决的事项外,根据国家有关规定、有关政府部门和证券监管部门要求

(包括对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审核反馈意见)、市场情况、公司经

营实际情况及本次非公开发行最终募集资金金额情况,在不改变拟投

资项目的前提下,对本次非公开发行方案及募集资金投向、投资金额、

使用及具体安排进行调整。

    3.授权公司董事会办理募集资金专项存储账户设立事宜。

    4.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的申报和实施事项,包括但不限于:就本

次非公开发行股票事宜向有关政府机构、监管机构和证券交易所、证

券登记结算机构申请办理申报、登记、备案、核准、同意等手续;批

                              8
准、制作、签署、执行、修改、回复、完成与本次非公开发行相关的

所有必要文件。

    5.授权董事会根据本次非公开发行情况适时修改《公司章程》中

的相关条款,并办理工商备案、注册资本变更登记等事宜。

    6.在法律、法规允许的前提下办理与本次非公开发行有关的其他

事项。

    7.本授权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十二个月内有效。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须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九)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议案》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根据《公司

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

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

定,公司拟修订《募集资金管理制度》部分条款。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审议通过《关于择期召开公司股东大会的议案》

    基于公司整体工作安排,公司决定暂不召开审议本次非公开发行

A股股票相关议案的临时股东大会。公司董事会将根据本次发行的工

作安排及进展情况,择期发出召开股东大会的通知。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以上议案内容详见2022年4月26日刊登在《证券时报》及巨潮资

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

    三、备查文件

                               9
(一)第九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二)独立董事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中国振华(集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4 月 27 日




                           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