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振华(集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对关联交易的事前认可意见 中国振华(集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九届董 事会第八次会议召开前,我们收到了《关于转让本公司及全资子公司 股权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及相关协议,并对此进行了认真审阅。我们 认为,振华研究公司自成立以来,其运营模式未能有效支撑公司产品 研发,持续经营风险加大,公司及振华新云拟将持有振华研究公司的 全部股权转让给控股股东中国振华电子集团有限公司,是基于公司实 际作出的合理决策,转让价格公允,交易符合公平、公开、公正原则, 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为此,我们对此类关联交易 事项表示认可,同意将此议案提交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 独立董事:张 波、赵 敏、余传利、李 俊 2022年6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