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733 证券简称:振华科技 公告编号:2022-072 中国振华(集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一)本次会议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二)本次大会未出现新增临时提案情形 (三)本次会议未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的情形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2年7月11日下午15:0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的具体时 间为2022年7月11日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13:00~15:00;通 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2年7月11日 9:15~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贵阳市乌当区新添大道北段268号。 3.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召开。 4.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主持人:公司董事长肖立书先生。 6.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 则》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7.本次会议通知于2022年6月25日发出,会议议题及相关内容刊登在 2022年6月25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 公司于2022年7月8日再次发出了召开本次会议的提示性公告。 (二)股东出席会议情况 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共 156 人,代表股份 246,583,951 股,占公司有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47.5908%。 其中: 1.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代理人)10 人,代表股份 169,713,144 股,占 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2.7547%; 2.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146 人(均为中小股东),代表股份 76,870,807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4.8361%; 3.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5%(含 5%)以上股份的股东: 中国振华电子集团有限公司,代表股份 169,573,344 股。 (三)公司董事、监事、董事会秘书出席了会议,公司经理班子、 各部门负责人及律师列席了会议。 二、提案审议表决情况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为特别决议议案,需经出席会议股东 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其余议案为普通决议议案,由出席本次股 东大会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半数以上通过即可。本次会议审议议案均为 非关联交易议案,公司控股股东表决时无需回避。本次会议通过现场会 议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经与会股东投票表决,审议结果 如下: (一)《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同 意 242,398,157 股 , 占 出 席 本 次 会 议 有 效 表 决 权 股 份 总 数 的 98.3025%,反对4,185,794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6975%,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同 意表决结果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2/3 以上,此议案获得通过。 中小投资者(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合计持 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投票情况为:同意72,824,813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的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4.5647%,反对 4,185,794 股 , 占 出 席 本 次 会 议 的 中 小 股 东 有 效 表 决 权 股 份 总 数 的 5.4353%,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的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二)《关于修订<累积投票制实施细则>的议案》 同 意 239,400,997 股 , 占 出 席 本 次 会 议 有 效 表 决 权 股 份 总 数 的 97.0870%,反对7,182,954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9130%,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同 意表决结果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股东代理人)所持有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半数以上,此议案获得通过。 中小投资者(除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以外的股东)投票 情况为:同意69,827,653股,占出席本次会议的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90.6728%,反对7,182,954股,占出席本次会议的中小股东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9.3272%,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的中小股东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三)《关于修订<公司治理准则>的议案》 同 意 239,400,997 股 , 占 出 席 本 次 会 议 有 效 表 决 权 股 份 总 数 的 97.0870%,反对7,182,954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9130%,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同 意表决结果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股东代理人)所持有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半数以上,此议案获得通过。 中小投资者(除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以外的股东)投票 情况为:同意69,827,653股,占出席本次会议的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90.6728%,反对7,182,954股,占出席本次会议的中小股东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9.3272%,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的中小股东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四)《关于修订<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的议案》 同 意 239,400,997 股 , 占 出 席 本 次 会 议 有 效 表 决 权 股 份 总 数 的 97.0870%,反对7,182,954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9130%,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同 意表决结果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股东代理人)所持有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半数以上,此议案获得通过。 中小投资者(除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以外的股东)投票 情况为:同意69,827,653股,占出席本次会议的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90.6728%,反对7,182,954股,占出席本次会议的中小股东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9.3272%,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的中小股东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五)《关于修订<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的议案》 同 意 239,400,997 股 , 占 出 席 本 次 会 议 有 效 表 决 权 股 份 总 数 的 97.0870%,反对7,182,954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9130%,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同 意表决结果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股东代理人)所持有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半数以上,此议案获得通过。 中小投资者(除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以外的股东)投票 情况为:同意69,827,653股,占出席本次会议的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90.6728%,反对7,182,954股,占出席本次会议的中小股东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9.3272%,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的中小股东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一)律师事务所名称:贵州桓智律师事务所 (二)律师姓名:彭文宗 刘明杉 (三)结论性意见: 本所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 程》的规定;经本所验证,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人员资格合法有效;本次 股东大会召集人资格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 会的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一)经与会董事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大会决议 (二)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法律意见书 (三)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统计结果 特此公告。 中国振华(集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7 月 12 日